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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6-08-30 14:01:1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5,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共6篇)关于吉林省政府绩效管理的现状调查关于吉林省政府绩效管理的现状调查调查时间:2011年X月X日;调查地点:吉林省;调查对象:吉林省政府绩效的评估机制;调查方法:访谈法、文献分析法;调查人:XXX;调查分工:XXX负责吉林省政府绩效评估机制的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 XXX负责与吉林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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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5,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吉林省政府绩效管理的现状调查

关于吉林省政府绩效管理的现状调查

调查时间:2011年X月X日;

调查地点:吉林省;

调查对象:吉林省政府绩效的评估机制;

调查方法:访谈法、文献分析法;

调查人:XXX;

调查分工:XXX负责吉林省政府绩效评估机制的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 XXX负责与吉林省政府相关工作人员接触、访谈,获取相关第一手的资料;

XXX负责信息的汇总,加工,提炼;

吉林省于2007年和2008年先后出台了两个年度的《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地方政府对政府绩效评估机制的理论认识,在实践中也取得了相应的效果和有益的经验。当然,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也难免存在一些尚需完善之处,需要我们进一步分析和探讨。

一、吉林省政府绩效评估机制的建立与实施

吉林省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机制的构建工作始于2006年10月。经过反复研究,最终确定了“积极推进,审慎实施,先行试点,逐步跟进”的工作原则,明确了2007年先在省政府工作部门试点,在不断探索、总结经验、完善办法的基础上,逐步在全省各级政府铺开的工作思路,并组织人员研究起草了《2007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办法》。 21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省政府成立了省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负责绩效评估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解决重大工作事项等事宜。绩效评估委员会由省长任主任,各位副省长和省政府秘书长任副主任,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法制办等8个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省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估的日常工作。 21

在省政府绩效评估委员会的领导下,省绩效办完成了省直63个部门(单位)的绩效评估计划初审、复核工作,经报分管省领导审定后作为评估依据;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07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细则》,就评估的具体内容、分值确定、工作分工、评估方式等做了细化规定并正式下发各部门执行。

从2007年11月开始,省绩效办组织进行了省政府8件民生实事和节能减排的跟踪评估和实地察访工作。先后从8个成员单位抽调了20人,组成了4个评估组,通过“听、查、看、访”的形式,深入到省政府10个工作部门和9个市州、12个县(市)、5个区,召开了16个汇报会,查访了21所学校、22个村屯、36个项目现场和城乡居民家庭,对8件民生实事和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所涉及的17个项目、21项具体指标进行了逐项察访,填写了2400张民意调查表。 21

政府绩效的年终评估主要由社会评价、领导评估和绩效计划评估三个部分组成。社会评价是分三个层次征求了各界的评估意见。一是利用全省召开两会的机会,分别向省人大代表(462人)、省政协常委(109人)征求评估意见;二是向9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和10个县(市、区)征求评估意见;三是直接深入到6个事业单位和10户大型企业,上门征求了50名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评估意见。领导评估主要是向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副省长、省长发放了《绩效评估评价卡》,征求了各位领导对省政府工作部门的评估意见。绩效计划评估是从2008年1月中旬开始,由省绩效办会同成员单位抽调了10名厅级领导和40名工作人员,组成10个评估组,利用两周的时间,对省政府参加评估的63个部门(单位)绩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估,并深入到6个市(州),对重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访。省绩效办将跟踪评估、绩效计划评估、领导评估、社会评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的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省审计厅负责的省

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这两项专项评估成绩进行汇总,同时还充分吸收和考虑了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监察厅、省法制办、省信访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评估意见,提出了初步的评估结果意见。4月18日,省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了2007年度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结果。 21

2008年4月,在总结去年评估经验的基础上,对评估机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制定了《2008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办法》。 21

二、对吉林省政府绩效评估机制的分析

1.对评估价值体系的分析

吉林省政府选择评估价值体系时坚持以人为本的观念,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评估的根本价值。坚持考察政府活动有没有真正维护人民的利益,有没有真正为人民的利益着想,有没有为人民谋取利益,政府一切活动的出发点都是为满足群众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达到各个社会阶层、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以及争取区域内外的和谐发展评估时注重群众对政府评价,并给与了较高的分值。

2.对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

吉林省政府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设计中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通用性和差异性的问题。如何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便成了设计指标体系的首要问题。

同时吉林省政府在评估标准设计中遇到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在指标体系中较少涉及经济和效率的指标。而在西方国家中,对绩效的评估,成本和效率的结果乃是最重要的维度之一。吉林省政府在解决这个问题时,一方面要使发展观念从“又快又好”向“又好又快”转变。另一方面,也要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功能,在指标体系中纳入经济和效率的相关指标,并将其放在重要的位置上。

3.对评估主体的选择

在评估主体的问题上,吉林省政府注意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已经为大家所认同。但是,过分地强调外部主体的作用,忽视内部主体的作用,也有可能产生一些负面的影响。

首先,评估主体过度外部化,会缺乏对绩效评估的需求和动力,甚至产生一定的心理抵触。吉林省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强化内部评估主体的自我评估在整个评估主体体系中的作用,提升他们对绩效评估的需求,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使绩效评估的功能得到更加充分地发挥。

其次,许多外部评估主体,由于信息的缺失必然导致评估结果失真,这个问题吉林省政府运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对称”和“需求对称”的原理加以解决。即寻找利益相关者作为政府外的评估主体。

4.对评估方法的运用

吉林省绩效评估机制注重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并采取跟踪评估和实地查访增加了评估结果的真实性。

在绩效评估的方法上还注意到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的运用和二者之间的结合问题。吉林省政府借鉴欧盟通用评估框架的做法。对组织的规划、执行、评估过程和结果以及进步的程度,分别给予评估。这样的评估结果,从政府行政的过程和结果两个维度上使组织的绩效一目了然,更重要的是,它促进了政府组织积极查找自身在行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改进,使绩效评估作为诊断和持续改进公共组织内部管理工具的功能得到了充分体现。

5.对评估制度的建设

吉林省于2007年和2008年先后出台了两个年度的《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地方政府对政府绩效评估机制的理论认识。在实施的过程中研究制定了《2007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细则》,就评估的具体内容、分值确定、工作分工、评估方式等做了细化规定并正式下发各部门执行。进行领导评估时主要是向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副省长、省长发放了《绩效评估评价卡》,征求了各位领导对省政府工作部门的评估意见。2008年4月,在总结去年评估经验的基础上,对评估机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制定了《2008年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办法》。

6.对评估结果的使用

吉林省政府在处理评估结果是发现,评估结果使用不当不仅不能起到原有的激励作用,甚至会导致政府间的恶性竞争,从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经过长时间的总结吉林省政府发现对评估结果的利用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绩效评估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的一个前提假设是评估的内容为“可控性因素”。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评估内容是不可控的。因此,很容易引起人们对评估科学性与公正性的质疑。

其次,绩效评估的结果在分数和等次上必然会出现差别,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差别体现的是部门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应当被接受和认同,而且还应当被作为一种多样化的优势互补资源。如果我们简单的将总分的分等、排序等同于“优劣”,并以此为根据进行奖惩的话,不仅难以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反

而会使一些部门和个人放弃自己的优长,甚至导致部门和个体之间的不合作行为乃至恶性竞争的出现。

再次,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已经成为当今包括政府内部管理在内的各种管理的发展趋势。

三、结语

本调查主要以吉林省政府绩效评估为例进行分析,对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过程进行演示。主要介绍了吉林省政府绩效评估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吉林省政府绩效评估的特点何若干问题。

篇二:2015,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辽政办发〔2010〕2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2010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全面完成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2010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的总体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按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以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工业化和城镇化为方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的,进一步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为我省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考评内容

2010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指标考评内容分为发展战略、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民生工程、环保生态、软环境建设6个类别。

(一)发展战略类。

1.区域发展战略 2.县域经济发展战略 3.产业发展战略 4.服务业发展战略 5.地区生产总值 6.地方财政收入 7.城乡居民收入 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二)经济发展类。

9.利用内、外资

10.项目建设

11.外贸出口

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3.非公有经济发展

(三)社会事业发展类。

14.基础设施

15.教育科技

16.文化体育 17.医疗卫生 18.人口计生 (四)重点民生工程类。

19.就业再就业

20.社会保障

21.住房惠民【2015,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2.特殊群体收入

23.特殊群体医疗

24.社会福利与救助

25.农村就学

26.农村扶贫

27.农村环境

28.农村文化

(五)环保生态类。

29.节能效果

30.减排工作

31.土地资源节约利用

32.生态绿化

(六)软环境建设类。

33.平安环境

34.政务环境

35.信用环境

三、考评方式

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要加大政府绩效考评过程的管理力度,加强过程考评时限要求,强化过程督查指导,加大察访核验工作力度,实现政府绩效的全过程管理,切实使考评方式由“年底考核”向“全程管理”转变。

(一)过程考评。【2015,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采取月跟踪、季调度、半年评估等方式,了解工作进度,掌握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摆工作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二)年终考评。

通过听、查、看、访等形式,对各市政府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排名。

(三)察访核验。

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检查和抽样调查等形式,对各市政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察访核验,深入查找问题,限期解决问题。

四、评分办法

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设置了指标考评、领导评价和社会评议三大体系,其实施细则由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另行下发。指标考评实行千分制计分,分类采用完成比例法、数量递减法、否决计分法、功效系数法、等级计分法、基准加减法等计分方法。积极探索领导评价和社会评议工作,其结果作为对各市政府绩效综合考评排名的重要依据。对为全省做出突出贡献和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市政府分别在指标考评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和减分。

五、结果使用

继续实行综合评分排名和评选重点工作优胜奖,对政府绩效管理成效显著的省考评部门将予以表彰。按照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将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奖励的依据,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依据,作为行政问责的依据,作为编制和安排财政预算的依据。

六、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任常务副组长,省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省编委办、省信访局、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委(省宗教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服务业委、省外经贸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体育局、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公务员局、省畜牧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经合办、省国税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辽河保护区管理局等41家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兼任,副主任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等5家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政府绩效日常管理,考评内容、方法和指标体系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由省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政府要把政府绩效考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结合本市实际,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省各考评部门要把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省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要牵头抓好落实,完善措施办法,并积极探索对全省县(市、区)政府绩效综合考评。

(二)狠抓目标落实。

各市政府要紧紧围绕绩效目标任务,迅速研究落实保障措施,将各项考评指标分解细化到各县区,做到全年有目标、季度有任务、每月有计划,将各项指标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强化察访核验。

省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要积极组织省各考评部门,加大察访核验工作力度,加强政府绩效的过程管理。要强化重点工作过程督查指导,促进各市政府提高绩效水平。要加强政府绩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数据管理平台,使各级领导了解政府运作现状,实现地区工作的全过程监控。

(四)确保政府绩效考评公平公正。

政府绩效考评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对各市政府做出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防止滥用职权、泄露秘密、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各市政府要积极支持绩效考评工作,严禁在考评过程中弄虚作假。对在考评过程中违反纪律的将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2010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略)

篇三:2015,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5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第1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全县各项目标任务及全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按照我省《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XX〕53号)、市《关于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石办字〔20XX〕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提高效能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我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立业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钟亚辉同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贵锁同志兼任。绩效办承担日常工作。

三、绩效管理范围

实行政府绩效管理的对象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8个。绩效管理对象分为承担日常工作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两类。

(一)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39个)

1、乡、镇政府:南牛乡、新城铺镇、西平乐乡、新安镇、南楼乡、曲阳桥乡、北早现乡等7个乡镇。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办、招商局、工信局、水务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农机管理中心、林业局、商务局(粮食局)、农开办、市场办、供销总社、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宗教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矿管办、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32个部门和单位。

(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9个)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文管局、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城区街道办事处等9个单位。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指标设定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1、乡、镇政府考核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2项: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3项: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二)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1项: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

五、绩效指标评估及分值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乡镇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9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包该乡镇四机关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二)对承担日常工作部门和单位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综合运用指标评估、公众评估、领导评估等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6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公众评估(30分)。每个季度一评估,对不同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划分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分值,将主观评价转化为量化得分。权重均为25%。

3、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三)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7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3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主管领导对部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每月评估一次。

(四)评估加减分

1、加分。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或作为典型推广的,分别加2、3、4分;受到我市部门,我省部门或国务院部委表彰的,分别加1、2、3分;其它工作有突出贡献、社会公认度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加分的。各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确认给予加分。

2、减分。因工作不力,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1、0.5分;因损害发展环境问题受到投诉举报并查实的扣0.5分;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扣1分,受到行政问责的扣0.5分;各单位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评估加减分适用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

六、评估结果汇总

(一)综合得分

1、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2、承担日常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公众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3、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部门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

(二)评估档次

1、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先进等次名额按被评估单位数的25%确定,先进等次的部门和单位综合评估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7个乡、镇中评出2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32个日常工作绩效管理部门和单位中评出8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乡镇(街道办)和部门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先进等次取3-5名,获得先进的单位综合得分必须在95分以上(含95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1)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现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3)班子成员发生腐败案件的。

2、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1)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2)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经县绩效管理机构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认定为不合格的。

(三)定期汇总

绩效管理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每月将指标完成情况报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要及时整理汇总并上报。

七、评估结果运用

1、对于获得先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同时奖励所在单位在编人员一个月工资,奖励资金由本单位自筹。对于承担重点工作获得先进单位的,在奖励一个月工资基础上,再另行奖励。对于不合格的单位,县委、县政府给予批评。

2、对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综合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且后三名的,县绩效办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抄送有关部门。

3、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由县纪委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综合得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绩效办向各单位反馈评估结果,并提出意见建议。各单位要根据评估结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

4、评估结果抄送县考核办,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5、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评估结果要进行公示,并将结果报县绩效办和人社局。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主体责任。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敢于创新,狠抓落实。实施政府绩效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落实绩效责任,强化绩效意识,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落实到各内设机构和具体岗位,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绩效管理单位要采用指纹考勤机等先进管理方式进一步严格上下班制度,要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着手,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县行政效能中心要增加检查频率和力度,定期不定期加强对各单位、尤其是绩效管理单位的检查,一经发现,严厉问责。

(三)狠抓落实,稳妥有序推进。绩效管理单位要认真学习绩效管理工作有关精神,抓紧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考核指标,并于《实施方案》下发7个工作日内报县绩效办。要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绩效计划,明确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使日常考评、阶段性评估、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对各单位的指标考核,严格把关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真实客观和及时准确。要加强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引导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树立绩效理念,努力营造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2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173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新疆效率”和“新疆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把我县建设“五中心、两基地、一名城”,率先实现“三化”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管理考核,其中,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督查室负责;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2.完善专项绩效管理体系。专项绩效管理,即: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对口援疆项目建设单位绩效管理,由发改委制定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科学设置绩效管理的指标

1.“一级”绩效管理的指标。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昌吉州人民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确定。

2.“二级”绩效管理指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的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0%),即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给本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由被考评单位列出1-3项;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0%),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由县人民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绩效办)确定;公众评议(10%);专项绩效考核(10%)。

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15%),根据县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经济发展指标(20%),主要包括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高效节水和设施农业、科技兴农、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牧民增收等方面指标;社会发展指标(15%),主要包括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全民创业就业、信息化、城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方面指标;公共管理服务指标(20%),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稳定等方面指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1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专项绩效考核(10%);公众评议(10%)。

3.“三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在继承过去比较成熟绩效考核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参照以下考核内容,制定对“三级”的考核指标,也可根据实际细化和量化。主要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5%),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5%),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公众评议(10%)。

4.“四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根据人事部门要求参照以下内容设置“四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综合性指标(20%),岗位目标任务指标(40%),作风效能建设指标(30%),公众评议(10%)。

5.专项绩效管理指标。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指标(5%),项目审批许可指标(5%),招投标指标(10%),工程施工管理指标(10%),工程质量监管指标(10%),安全生产监管指标(10%),项目资金监管指标(10%),项目审计监督指标(10%),廉政建设指标(10%),工程进度指标(10%),公众评议(10%)。

(三)规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规范“四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得分=重点考核得分×90%+公众评议得分×10%-(查访核验扣分+投诉查处扣分)。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四级”绩效考核单位根据各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分别于7月10日和12月15日前报上一级绩效办。

(2)查访核验。县效能办制定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会同督查室、法制办等部门,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建立健全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办理效能投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查访核验,并建立年度绩效台账。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查访核验实行倒扣分,倒扣分不超过2分。

(3)集中考核。按照“四级”管理体系中的职责逐级进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按照半年初评、年底总评要求进行,集中考核分值占考评总分90%,其中,半年初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30%,年终总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60%。集中考核中的数据采集由县统计局、财政局、发改委、建设局、教育局、环保局、国家统计局奇台调查队、人事局、地税局、卫生局、经贸委、科技局、计生委、综治办、文体局、安监局、信访局、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监察局、质监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农机局、畜牧局、水利局、民政局、残联等单位提供。

(4)公众评议。县统计局制定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协同县效能办和农调队于11月15日之前对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情况组织公众评议。乡镇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县乡镇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两委”正职、站所长、机关干部、各界群众代表。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州县人大代表、州县政协委员、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区州驻县单位主要领导、金融机构主要领导、县纠风评议员、效能建设监督员、企业法人代表、城区居民代表。主要评议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执行政策、履职状况、廉政建设、服务质量、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并于11月15前组织实施。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5)投诉查处。县效能办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对基层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投诉查处实行倒扣分制,倒扣分不超过2分。投诉查处扣分办法由各级绩效办制定。

2.规范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得分=跟踪督查得分×80%+公众评议得分×10%+绩效考核得分×10%。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项目牵头单位根据对口援疆工作绩效管理和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自项目实施起,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发改委。

(2)跟踪督查。发改委建立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和对口援疆项目台账,明确投资项目、投资数量、时间节点、责任分工,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对列入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台账的项目开展一次跟踪督查,形成督查通报,填写督办通知书,对项目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发改委督办通知书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分值占考核总分的80%。

(3)公众评议。20XX年由县绩效办会同发改委组织对口援疆指挥部和受益对象分别对项目牵头单位和已完成民生项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XX年起逐步扩大评议覆盖范围。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4)绩效审计。20XX年由审计局对已完成的民生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XX年起逐步扩大审计覆盖范围。绩效审计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四)科学确定绩效管理考评等次

1.“四级”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四级”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对单位的考核等次和对干部的考核等次,其中,对单位的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干部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单位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单位为优秀,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89%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合格,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单位为不合格。“四级”考核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2.专项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专项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先进、良好、一般和差,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的单位为先进,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90%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一般,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的单位为差。专项绩效考核分值占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分值的10%。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优秀”的,按10%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良好”的,按8-9%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一般”的,按5-6%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被考核为“差”的,不计分。

3、绩效考核管理等次的确定。对“一级”绩效考核等次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各副县长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对“二级”绩效考核等次和专项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县绩效办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在开展绩效考评的基础上,由绩效办牵头进行汇总形成考核结果,征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三级”、“四级”考核等次的确定,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五)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1.“一级”考核结果运用。对政府分管副县长的考核依据其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和“良好”等次的,作为分管副县长年内评优评先依据,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年内不参加评优评先。

2.考核奖励。对考核为优秀和良好“二级”单位,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1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良好”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半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不予奖励,并取消“不合格”“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绩效奖励,奖金由各“二级”单位自筹。对“二级”单位绩效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按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评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奖励办法。

2.考核处罚。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由主要领导在政府全体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取消行政“一把手”年度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的单位,对行政“一把手”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报县委研究,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组织处理意见。“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处罚办法。

3.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的运用。“四级”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不到60%的单位,取消各级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评优资格,并责令整改。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处理意见。

4.对落实中央和区州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以及决策失误、失职渎职、效能低下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予以问责,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均实行“一票否决”。

七、建立完善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绩效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乡镇、部门单位和科室、站所自评机制,对应层层上报自评结果。对应建立完善“四级”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调控绩效管理,形成“四级联动”整体效应。建立完善部门、单位“三定”职能和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理清部门、单位职责。建立完善专项绩效考核管理检查和评估机制,强化对重大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

(二)完善绩效查访核验和考评方式。整合督查力量,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取消不必要的考核评比,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减轻基层负担。完善督查方法,提高督查质量和效率。完善考评验收机制,提高考评结果的准确、公正和权威性。

(三)完善县政府领导联系乡镇、部门机制。建立县领导乡镇、部门绩效管理联系点,调研指导联系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帮助联系点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提升联系点工作水平。

(四)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奇台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追究力度,确保绩效管理工作严肃性。

(五)完善机关行政效能机制。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机制,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水平。

(六)完善政府绩效外部监督评价机制

1.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加大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电话宣传力度,设置效能投诉网页,完善效能投诉中心机制,及时办理和反馈结果,同时,加大效能投诉件查办力度,提高效能投诉件办理质量。

2.完善行政效能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基层代表组成的行政效能监督员,确定行政效能监测点,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察活动,参与行政效能建设民主评议等活动。

3.完善满意度测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部门工作满意度测评。在门户网站上设立公众评议窗口,在审批窗口安装服务质量评价设备,及时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

4.建立信息化监督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公众监督评议网(含公众集中投诉平台)、政府绩效考评系统(含乡镇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督查与考评系统、政府绩效管理网页、统计调查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公务员绩效考评系统等。

八、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夯实基础,启动试点(20XX年10月至年底)。制定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和安排试点工作,抓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解决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和经费。分层制定2015年“四级”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开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对口援疆项目)效能监察,开展乡镇、部门和单位满意度调查。

(二)全面实施,抓好落实(20XX年)。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配套措施,落实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六大举措,健全社会管理四项机制,完善绩效外部监督评价三项制度,建立六大信息化平台,提升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开展“四级”绩效管理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工作,运用好绩效考评结果。

(三)重点深入,创新机制(20XX年)。重点开展“绩效提升年活动”,主要目标和任务是规范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实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部门绩效审计,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设在监察局,主任由常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督查室主任、监察局局长、发改委主任、统计局局长兼任。绩效办下设重点工作督查考核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公众评议工作组和三个指导组,工作组组长分别由绩效办副主任和相关部门领导兼任,分别负责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督查考核、机关效能建设情况查访核验、重点项目建设督查考核、公众评议工作组织实施。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进行指导。县财政划拨专项经费,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绩效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定专门人员专门负责本乡镇、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同时,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县绩效办要会同宣传部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模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部署和要求,宣传做好试点工作及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通过组织学习、制作宣传板面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加大培训力度。县绩效办要尽快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县绩效办、乡镇、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至少确定3名绩效管理人员参加县绩效办组织的培训,确保本乡镇、部门单位至少有2-3名掌握政府绩效考核管理理论、工作方法的干部。县绩效办要会同公务员培训部门制定全县绩效管理培训计划,力争2年内初步建立一支覆盖全县的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更好地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五)推进制度创新。要从全县发展和管理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我县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重大问题,逐步制定完善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标准统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勇于实践,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六)发挥示范效应。分层建立绩效管理示范点,树立绩效管理的典型,适时召开绩效管理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全县绩效管理的整体水平。

(七)认真总结经验。要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认真研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边实践,边规范,边总结,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第3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XX〕101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一争天下无难事”的武乡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我县率先转型跨越、实现脱贫翻番建设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2015,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局、办,直属事业单位,条管单位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管理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考核办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成立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考核办、组织、发改、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统计、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相结合,在建立绩效制度、确定绩效目标、加强过程管理与监督检查、采集绩效数据、运用绩效结果等方面形成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绩效管理。根据工作目标和职能任务,制定年度绩效计划和考评指标体系,明确工作分工、进度安排、基本程序、标准规范等;加强节点控制和过程管理,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核查,注重双向沟通,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工作改进;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坚持内部考核评价与外部考核评价相结合,在本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邀请上级领导,组织考评职能部门、同级单位、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进行评估评价,以适当形式引入群众评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评价监督,保证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在指标考核、民主测评、现场评价、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传统考评形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方法特别是电子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系统和信息平台,加强实绩分析、即时监控和民意调查,使考评工作更直观、更快捷、更科学;建立定期评估制度,按月、季度、半年评估检查工作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沟通反馈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推动工作及时改进、持续改进;制定完善考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严肃执行考评纪律,考评过程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能公开的尽量公开,避免人为干扰和随意性,防止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

(四)整合考评资源。理顺综合考评与专项考核的关系,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在调查清理的基础上,制定各类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的管理办法,明确设置条件和基本要求,规范日常管理和年终集中检查考核行为,严格控制年终各类检查考核项目,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五)综合运用考评结果。积极探索考评结果运用的渠道和手段,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政府部门及其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公务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奖优治庸罚劣力度,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XX年9月1日—9月15日)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武乡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监察局长,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县直政府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同时建立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试点工作相关制度,制定并上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16日—11月30日)

1.分解任务。由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两个办公室均设在县监察局效能室)根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和相关业务培训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2.项目实施。一是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和相关制度,并由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提出结果运用规则,报县领导组审定后组织实施。二是结合20XX年度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目标绩效评估工作。

3.督查落实。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建立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分析工作动态。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深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监察局、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三)中期评估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31日)

2015年春节前后,将组织对工作整体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县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分析,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中期评估报告,及时调整工作方案,认真查找不足并落实整改。

(四)深化完善阶段(20XX年4月1日—10月30日)

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强化日常管理,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力度,将相关试点内容全面运用到20XX年度各级各部门的综合考评中。

(五)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日—12月30日)

20XX年12月,县领导组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形成评估总结报告报市政府、市监察局和县领导组。同时,研究部署下一步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对改善环境、促进发展、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立足我县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分类复杂,需要有效的制度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各乡镇区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并加强与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监察局效能室)的联系沟通。县考核办主要负责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绩效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等日常工作。县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试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为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环境。

(三)建章立制,强化保障。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目标,在完善现有体制机制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制定和完善绩效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落实好试点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保障,对指标体系的研究、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评优评先奖励等方面的经费投入给予重点保障。监察机关要坚持廉政勤政一起抓,特别是要加大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认真总结,不断提高。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一项开拓性工作,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各乡镇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经验、做法,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要积极吸纳专家意见和其他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加强与上级单位的联系,争取指导和帮助;要积极探索完善具有武乡特色的政府绩效管理模式,使之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有利于便民、利民、造福人民群众,有利于提高政府履职能力、服务质量和绩效水平,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第4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XXX同志关于“要加快实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和温家宝同志关于“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南平市确定我市为绩效管理工作联系点的部署,今年我市要在深化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现就我市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篇四:2015,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5绩效管理制度

第1篇: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条、工作绩效考核,简称考核,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提薪、晋升、奖励表彰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评价可促使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公司营运与发展的要求。

第二条、绩效考核原则。

1、考绩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考绩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

3、考绩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考绩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营私舞弊。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下列人员外适用于公司全员。

1、考核期开始进人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三种。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考核。如试用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缩短、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他部门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部门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每月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参考平时考核记录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送复审。

第五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考核标准

(一)人事考核的种类。

人事考核可以分为两种:

1、能力考核,就是参照职能标准,以员工在一定时间当职务的能力,进行评定。

2、业绩考核,就是参照职务标准,对员工在一定时间务工作完成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人事考核必须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测评的能力是职务担当的能力,包括潜在能力和显在能力。潜在能力是员工拥有的、可开发的内在能力;显在能力是指职工工作中发挥出来的,并表现在业绩上的努力。潜在能力,可根据知识技能、体力以及经验性能力来把握;显在能力,则可能通过工作业绩(质和量),以及对工作的态度来把握。具体包括:

知识、潜在能力、体力、能力、经验性能力、显在能力、工作业绩和质量、态度

第七条、考评者的职责。

1、第一次考评者,必须站在直接监督的立场上,并且,对于想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以及对评定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必须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评者,必须在职务、级别上高于第一次考评者。有关需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或与第一次评定有明显差别的地方,必须予以注明。

特别在遇到与第一次评定有显著差别的情况下,需要倾听一下第一次考评者的意见,有必要的话,相互商讨,对评定作出调整。

在不能做出调整的情况下。至少应该把第二次评定的结果,告诉给第一次考评者。

3、裁定、拍板者,参考评定经过报告,作出最终评语。

4、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部门,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2)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发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3)考核者应根据自己作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4)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能力开发,通过被考核者填写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评价及对上级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上下级之间相互理解。

第八条、考核结果的运用。

为了把考核的结果,应用于开发利用员工的能力,应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训。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负责人,在考虑教育培训工作时,应把人事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考资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训,进而是开发、利用员工能力工作的关键。

2、调动调配。

管理者在进行人员调配工作或岗位调动时应该考虑事争考核结果,把握员工的适应工作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3、晋升。

在根据职能资格制度进行晋升工作时,应该把能力以及业绩考核的评语,作为参考资料加以运用。考核评语是按职能资格制度要求规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际,应该参照能力考核的评语,决定提薪的幅度。

5、奖励。

为了能使奖励的分配对应于所做的贡献,应该参照业绩考核的评语进行。

第九条、考核结果的反馈,部门经理通过面谈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和条件等等。

第十条、考核表的保管与查阅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规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与退休、退职人员有关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职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内容的查阅。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员工人事问题,需要查阅有关内容时,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阅要求。

第十一条、考核者的培训

(一)在取得考核者资格之后,必须经过考核者培训。

(二)培训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结构;

2、确认考核规定;

3、理解考核内容与项目;

4、统一考核的基准。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绩的计划和具体组织工作。

第2篇:绩效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制度内容

绩效管理制度不仅包含评估、考核制度,还包括与考核相关的考勤制度、人员晋升制度、奖惩制度主要内容:

(1)考勤制度。

(2)教育训练评估考核办法。

(3)绩效考核制度。

(4)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

(5)晋升制度。

(6)管理法则评估制度。

(7)奖惩制度。

(8)中期述职考核管理办法。

绩效管理制度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

(2)客观、正确原则。

(3)全方位的评估。

(4)优缺点并重原则。

(5)考核目的是从人事决策导向绩效提升。

(6)平时考核辅导重于年底定期考核。

(7)考核内容与企业策略及组织文化结合。

绩效管理制度的方法

任何制度在组织推进都需要一个过程,尤其是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在推进过程中会遇到更多问题,因此在制度推进时要特别注意方式方法。

(1)小范围试点法

在公司内部选择个别部门先进行小范围的试点,选择部门符合人员素质较高、管理基础较好等要求。

(2)管理人员动员法

制度在推行之前,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使他们充分理解和接受制度,便于制度在员工中推进。

(3)引入第三方法

俗话说“外来和尚会念经”,绩效管理制度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制度推进由第三方咨询公司或管理公司开展,会让员工认为更公平,从而更容易接受。

绩效管理制度设计步骤

第一步,制度设计前调查。包括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同行业相关制度调查;企业内部制度实施情况调查。

第二步,成立制度设计工作组。工作组主要成员包括: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部门经理。

第三步,设计绩效管理制度。

第四步,征求员工意见,对员工合理意见进行修改。

第五步,修改后把管理制度方案交至相关部门备案或进行鉴定。

第六步,企业内推进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制度调整

绩效管理制度作为企业核心制度应具有一定刚性,不能经常进行调整,但是当公司发生重大变化时,就必须进行相应调整。主要调整内容有:

(1)对个别管理制度中少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2)增加或减少个别制度的少部分条款。

(3)企业组织架构变化后管理制度应重新修订。

(4)制度中的管理流程调整。

(5)制度制定原则发生重大调整。

绩效管理制度环境建设

建立绩效管理制度过程中,公司管理水平和管理体系健理制度的执行力,因此十分有必要夯实公司的管理基础,建立的绩效管理环境。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理顺权责关系。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理顺权责关系就是使公司内部各级组织结构清晰、员工职责分工明确、关键绩效指标真正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

(2)企业奖惩分配机制以绩效为导向。

绩效管理要真正能在公司的绩效提升中发挥牵引和激发作用,就要使考核评价成为企业组织内部成员价值分配的客观、合理依据。

(3)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业务工作流程。

(4)建立预算评估机制。

没有预算管理就不能对相关的财务指标定下目标,也就缺乏考核财务指标的参照体系。

(5)建立与绩效考核相配套的其他环节,如信息平台等。

绩效管理制度的推行要经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实施阶段。此时管理者会有排斥心理,这是因对推行结果的未知而表现的一种自然反映。

第二阶段:推行阶段。这时由于来自上级的压力而使管理者不得不将新制度作为在一段时期内的主要工作目标之一,但实质上他们有可能并不清楚其内涵。

第三阶段:试运行阶段。由于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来处理和解决由于实施新制度而产生的种种问题,如奖酬制度的改变引发团队内部矛盾等,这令管理者再次陷入抵触与反感的情绪中。

第四阶段:深入理解阶段。之所以过这样概括是因为管理者通常在这个阶段已经明确了自身的定位,并且能够有条不紊地制度的推行。

第五阶段:主动推行阶段。通过长时间的大力推行,新的制度已基本融人了日常工作。此时管理者已经经历了一个全面的转变过程,不仅全面理解并接受新制度,并且还十分善于通过压力传递来切实激励员工的卓越表现。

第3篇:关于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近年来,福州市把绩效管理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从指标体系、领导体制、绩效考评、察访核验、成果运用五个方面入手,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形成上下结合、奖惩分明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激发和调动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高了机关效能,保障和促进了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绩效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科学设定管理指标。指标设置既注重经济指标,也兼顾社会指标。2015年在12个县(市)区和76个市级机关单位中推行绩效管理工作中,对市本级指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省直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进行设定;对县级指标,坚持统一考核指标和特色考核指标相结合,统一指标占权重75%,特色指标占权重25%。同时,根据城区与半城区、沿海与山区、强工业与保生态等区别,设置符合县(市)区实际的特色指标,不同县(市)区,考核指标不同;即使考核相同指标,分值都不一定相同,避免“一刀切”。如,五城区特色指标中,设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指标,鼓励发展服务业;闽清、永泰等山区县,特色指标中设置“旅游业增长率”指标,鼓励发展旅游业,充分调动各县(市)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将绩效工作目标进行分解和细化,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时限、预期目标等;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将各项目标任务转化为具体的考核指标予以量化,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健全运行监控机制,对机关效能等各项制度及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察访核验,对县(市)区和市级机关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建议。定期分析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绩效指标,结合每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由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部门对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通报。健全绩效整改机制,定期将绩效评估情况逐一反馈给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单位,各相关单位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提升水平。

(三)健全公众评议机制。科学设置调查问卷,主要对各级各部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居民收入、社会治安状况、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廉洁从政、领导班子整体形象、企业发展环境等内容进行测评,由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采取电话调查、面访等形式进行调查和评议,提高评议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党群部门调查对象包括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两个层面,zhèng fǔ 部门的调查对象包括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监督员、企业法人代表和城区居民代表等7个层面,公众评议结果计入考评总分。通过民意评价效能,促进各县(市)区、市级机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公众满意率。

(四)注重评估结果运用。着力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积极探索将绩效管理与推动工作相结合、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结合、与干部考核使用相结合、与行政问责相结合的绩效评估结果运用模式,使绩效管理工作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绩效、推进发展的有效载体与平台。一方面,注重绩效奖励,考评结果分优秀、良好和一般3个等次,由市委、市政府对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进行表彰。把绩效评估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另一方面,对评估中发现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现象,采用效能问责、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促进绩效目标落实。

通过开展绩效管理,推进行政管理创新(

二、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市的绩效管理工作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考核指标的设置和优化问题。随着绩效管理工作的拓展和延伸,一些部门和领导把绩效管理作为督促工作落实的“万能药”,要求把更多甚至所有工作都纳入绩效管理,设置专门的考核指标。指标体系大而全,绩效管理的涉及面不断延伸,使得考核的重点不够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的科学性和导向性。

二是重评估结果、轻过程监控的问题。个别被评估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性认识,简单地把绩效管理等同于绩效考核,存在重考核、轻管理,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对评估结果高度关注,忽视了对绩效管理过程的监控和改进。

三是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问题。近年来,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的力度不断加大,在实行物质奖励的同时,把评估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相挂钩。但是,如何进一步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切实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真正实现绩效管理与评价政绩、选人用人的结合,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三、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的思路

完善的制度是深入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制度化也是当前国际上绩效评估活动的趋势之一。我们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完善制度,使绩效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道路。

(一)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科学设定指标体系,是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基础。绩效管理成效好坏,取决于评估指标体系设置是否科学、完善。在评估指标的设计上,要力求体现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重点突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体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及经济、效率、效能和公平的原则。同时,要根据具体工作的发展和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评估指标,使之更加贴近实际情况。为此,在确定绩效管理的内容及评估指标时,要突出“五个统筹”,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上年度工作薄弱环节整改落实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政府及部门自身建设情况等。

(二)健全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在推行绩效管理的过程中,要把实施绩效评估和加强机关日常管理紧密结合,着力防止只重视评估结果,忽视日常监控和改进的错误倾向。特别是考评主体要对被考评单位及相关考核内容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绩效进行考核评估,考评情况要与被考评单位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考评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评单位,并对被考评单位完成指标的过程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指标保质保量高效完成。通过完善工作程序、强化机关日常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引导各级各部门不仅重视评估的结果,更重视日常工作机制的建立、作风的改进和环境的优化,有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三)健全岗位绩效考核制度。为推进本部门绩效目标的完成,必须切实将部门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到个人,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用人、以制度激励人的有效机制。对一般公务员的绩效考核,以考核工作实绩为主,兼顾德、能、勤、廉等方面的考核;对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以重点工作督查为主。通过健全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不仅能够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也能够比较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情况,从而达到客观评价公务员工作绩效的目的。

(四)健全监督和问责制度。进一步明确绩效管理的程序、要求、纪律,并结合工作实际,在评估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明确专人负责评估的数据采集、结果汇总及报送,严格落实“谁考核、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凡在绩效管理及考核评估中违反规定,泄露考评情况,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造成考评结果失真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健全考评监督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聘请绩效管理工作监督员,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多方位的监督,促使考评工作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遵守考评纪律,坚持考评程序,做到公道正派,维护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五)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完备的评估资料和数据,是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绩效管理工作所需要的信息量大,涉及的部门多,信息来源渠道广泛,应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网络,形成覆盖省、市、县各级的绩效管理网络系统,并建立与之配套的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绩效评估的结果能够及时反馈和传递给有关各方,及时发现和修正正在实施的有关工作项目的缺陷,提高评估效果。

(六)完善评估结果运用制度。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是绩效管理持续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要进一步健全奖惩、调节、约束制度,把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和考核干部的一项主要内容,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年终绩效奖金等挂起钩来,凡是没有完成责任目标、工作出现滑坡、察访核验发现问题拖了后腿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将评估结果与财政预算安排相结合,奖优罚劣,及时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以求达到通过开展绩效管理活动,不断提高政府绩效能力和水平的目的。

第4篇:酒店绩效管理制度

使得每个员工都有绩效奖金,提高每位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酒店也同样要制定相关的绩效管理制度。以下是关于酒店绩效管理制度的范本,请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建立和完善酒店员工绩效管理系统,使员工的绩效得到认可,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酒店得到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解释

绩效管理是根据酒店核心价值、评价理念与标准,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员工的工作技能与贡献进行制度性的管理。

第三条定位

绩效管理是酒店的资源管理的基础,绩效评估的结果是确定员工晋升、岗位轮换、薪酬、福利、奖惩、人事决策的客观依据,同时也是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与教育培训的客观依据。

第四条酒店绩效管理规程的基本目的

1、通过绩效管理系统,实施目标管理保证酒店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在市场竞争环境中的整体动作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2、通过绩效管理帮助每个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能力,建立适应酒店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队伍。

3、在绩效管理过程中,促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酒店文化,增强酒店的凝聚力。

第五条基本原则

1、公开性原则:管理者要向被管理者明确说明绩效管理的标准、程序、方法、时间等事宜使绩效管理有透明度。

2、客观性原则:绩效管理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对被管理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管理过程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要开诚布公地进行沟通与交流,评估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管理者,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应努力改进的方向,发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沟通。

4、差别性原则: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进行绩效评估时,要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制定不同的衡量标准,评估的结果要适当拉开距离,不搞平均主义。

5、常规性原则:绩效管理是各级管理者的日常工作职责,对下属作出正确的评估是管理者重要的管理工作内容,绩效管理的工作必须成为常规性的管理工作。

【2015,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6、发展性原则:绩效管理通过约束与竞争促进个人及团队的发展,因此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应将通过绩效管理提高绩效作为首要目标,任何利用绩效管理进行打击、压制、报复他人和小团体主义的做法都应受到制度的惩罚。

第六条绩效管理依据

绩效管理的依据是员工在绩效期内工作过程中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结果,员工工作过程之外地言行均不作管理依据。

第七条管理者(评估者)

各管理者(评估者)必须把绩效管理作为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利用绩效管理、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准与管理效果,在绩效管理过程中,各级管理者有责任指导,帮助激励和约束下属,使下属尽快成长起来,下属的工作表现与业绩是各级管理者绩效的重要体现。

第八条被管理者(被评估者)

被管理者(被评估者)只有通过自身的长期不懈的努力,才能得到绩效管理规程的高度评价,进而享受到酒店的高级待遇。

被管理者(被评估者)有权力了解个人的绩效管理依据与绩效评估结果,有权依据制度规定的程序对不公正的绩效管理进行申诉。

第九条绩效评估方式

绩效评估实行自我评估与直接评估相结合,以双方沟通达成一致的结果,结合其它部门对工作产出的满意评估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评估。

办公室负责全酒店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调整和监控,以及制度的解释和处理有关评估申诉。

第十条评估的时间

绩效评估每月进行一次,酒店各部门每次月1日—5日前将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上报酒店办公室,汇审后转交财务部,绩效成绩将在工资中具体体现。

第十一条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采用3分制,具体标准如下:

3分:优秀(绩效成绩在100分以上)

工作绩效经常超出本职位常规的标准要求,有较高的酒店意识,通常具有下列表现: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并经常提前完成任务,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超出规定的标准,得到上级和顾客的满意。

2分:优良(绩效成绩在80——100分)

工作绩效经常能够按本职位常规标准的要求,具有酒店意识,通常具有下列表现:能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工作标准完成,没有不满意现象。

1分:需改进(绩效成绩在80分以下)

工作绩效显著低于常规本职位工作标准的要求,酒店意识不足,通常有下列表现:工作中出现较多失误,或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经常突击完成任务,偶尔有不满意的投诉。

第十二条申诉

各类评估结束后,被评估者有权利了解自己的评估结果,评估者有向被评估者反馈和解释的职责。

被评估者如对评估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解决,解决不了时,员工有权向办公室提出申诉,申诉时需提交(绩效评估申诉表)及相关说明材料。

办公室需在5个工作日内对员工的申诉作出答复。

如员工的申诉成立,必须改正申诉者的评估结果,同时评估者个人的评估结果将因此受到影响。

第二章自我评估

第一条解释

自我评估是指在绩效管理期间结束时,由被评估者按照预先设定关键绩效指标和衡量标准对自己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自我评估是酒店绩效管理制度中有机组成部分,它是利用被评估者对自己工作所做的反思,总结检查和评估来激励被评估者不断的改进工作方法,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工作绩效。

第二条自我评估的基本原则

自我评估制度进行的基本原则:

1、被评估者必须以对个人负责,对工作负责和对酒店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自我评估。

2、在自我评估过程中,被评估者必须严格自律、客观、公正地对自己的工作做出正确的评估。

第三条自我评估的依据

被评估者自我评估的依据是行业行为规范和酒店相关规章制度,单纯的与其它人比较而得出的自我评估结果,将得不到本制度的认可。【2015,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第四条自我评估程序

1、工作绩效评估

在绩效管理期末时,被评估者根据事先确定行规为衡量标准对个人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

2、制定自我发展计划

被评估者根据自己的工作绩效中有待改进的地方提出自我改进与提高计划,并提出自己未来职业发展的兴趣点。

第三章主管评估

第一条解释

主管评估是指在绩效管理期间结束时,由被评估者自我评估之后由被评估者的直接主管对被评估者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主管评估是酒店绩效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实现管理的监督和控制职能的重要途径,同时主管人员通过绩效管理帮助被评估者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工作绩效。

第二条主管评估的基本原则

主管评估制度运行的具体原则:

1、评估者必须对工作负责和对酒店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评估,评估应该以事实为依据。

2、主管评估针对的是被评估者的工作情况,而不是对被评估者的个性特征进行评估。

【2015,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3、主管人员对下属的评估应以发展和提高下属的工作绩效和工作能力为最终目标,不得以个人的好恶进行评估。

第三条主管评估的依据

主管评估的依据主要是:预先设定的被评估的关键绩效指标和衡量标准,单纯性的被评估个人与其它人进行比较而得出的评估结果将得不到本制度的承认。

第四条主管评估程序

1、工作绩效评估

在绩效管理期末时,评估者根据预先确定的被评估的工作产出和衡量标准,对被评估者的个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评分标准另定。

2、提出工作期限

评估者对被评估者的主要优缺点进行总结并根据被评估者在工作绩效中有待改进的地方提出改进与提高的期望。

第五条评估结果反馈

直接主管和被评估根据评比结果进行绩效反馈面谈,根据被评估者自我评估和主管者评估共同达成对该员工的最终评估结果,共同制定提高绩效方案,评估者与被评估者在评估表上签名,并将此表上交给上级主管,由上级主管审核评比结果。

第五章相关部门的满意评估

第一条解释

部门间的满意评估是指由接受其部门服务的相关部门对该部门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估,主要体现在对该部门提供的服务的满意程度,相关部门的满意度是部门绩效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与该部门员工的个人绩效评估最终结果有关。

第二条适用范围

每一个为其他部门提供服务的部门,都应接受其服务对象的评估,每一个接受其他部门服务的部门都有责任对服务的提供者进行认真客观的评估,帮助其他部门提供工作绩效。

第三条评估关系的确定

在进行满意度的评估时,评估关系按照工作产出的方向来确定,被评估部门的某项工作产出是提供给出哪些部门的,对该项工作产出的满意度就由哪些部门来评估,作为评估部门,只对自己所接触的被评估部门的工作产出进行评估,不对被评估部门做全面的评估。

第四条评估时间和频率

部门的满意度评估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四次评估。

第五条满意度评估的实施

办公室是满意度评估工作的组织者和协调者。

每年年初,办公室向各部门发放《部门间满意评估表》。

各部门的主管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填写接受其他部门服务的内容、时间,对该项服务的满意程度。在重要事实记录中主要填写被评估部门在提供该服务时的一些主要表现,与评估部门的需求的差异等。

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办公室向部门发出回收《部门间满意度评估表》的通知,评估部门根据几个月来对被评估部门所提供的服务记录,对被评估部门的总体满意程度做出评价,同时给出被评估部门工作改进的建议。

第六条满意度评估的等级说明

部门间满意评估按以下等级标准进行

5分:非常满意。提供的服务始终超越接受服务部门的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任务,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等明显超出规定的标准,能够主动积极的为接受服务部门着想,积极主动沟通、态度热情,给接受服务部门的工作带来极大的方便。

4分:比较满意。提供的服务经常超越接受服务部门的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并经常提前完成任务,经常在数量、质量上超出规定的标准,能够了解接受服务部门的要求、态度比较热情,给接受服务部门的工作带来方便。

3分:可接受。提供的服务维持或偶尔达到接受服务部门的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基本上达到规定的时间、质量、数量等工作标准,不影响接受服务单位的正常工作。

2分:不够满意。提供的服务基本维持或偶尔达到接受部门的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以下表现:偶尔有小的疏漏,有时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或有时服务态度不好,有时影响接受服务部门的正常工作。

1分:非常不满意。提供的服务显著低于接受服务部门的常规工作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工作中出现大的失误,或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经常突击完成任务,服务态度不好,严重影响接受服务部门的正常工作。

第六章评估结果的运用

第一条解释

评估结果的应用是指将依据对被评估者的评估结果,实施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将绩效管理与其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联系起来。

绩效评估结果,主要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作出绩效改进与制定培训计划的重要依据。

2、作为薪酬调整和绩效符合分配的直接依据,与薪酬制度接轨。

3、作为职位等级晋升(降)和岗位调配的依据。

4、记入员工发展档案,为制定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第二条绩效改进计划

各级评估者和被评估者应及时针对评估中未达到绩效标准的项目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评估者有责任为被评估者实施绩效改进计划提供指导,帮助以及必要的培训。

第三条薪资调整

依据绩效评估结果,依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改变岗位薪资等级,从而激励员工在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享受酒店更好的人事待遇,更高的职位薪资等级。

职位薪资级别晋(降)级级数与年度评估档次直接对应,具体标准每次绩效评估结束后另行制定。

第四条员工发展档案

各部门管理者应将员工每次评估结果记入员工发展档案,作为员工培训发展的依据。

办公室有责任依据酒店目前的员工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各部门员工参加培训,员工的岗位轮换调动也应以评估结果为依据。

第五条免职

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1分”的员工,除按制度规定降低其职位工资等级外,还应酌情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参加办公室组织的脱岗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按辞退处理。

对于管理人员评估结果为“1分”的管理者,除按制度规定降低其职位工资等级外,还应在其综合能力进行全面的评估的基础上由办公室向酒店领导提出免职或降职处理的建议。

篇五:2015,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度绩效管理活动方案

根据岩效综〔2016〕3号《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印发〈2016年度市对县(市、区)绩效管理考评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提出我市2016年度政府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和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全力推进工贸城市建设”工作主线,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实践,促进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不断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二、考评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政府及部门自身建设情况。

三、责任分工

为确保绩效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对年度绩效管理四个方面内容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责任。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由市政府办牵头,市监察局、市委督查中心、效能办等部门配合,对各级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经常性地进行了解、督促、检查。

(二)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由市发改局牵头,市经贸局、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配合,指导各级各部门落实本年度工作任务情况,努力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

(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公安局、综治办、农业局、信访局、教育局、卫生局、效能办、纠风办等部门配合,检查了解各级各部门解决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情况。

(四)政府及部门自身建设情况。由市政府办牵头,市政府各成员单位配合,围绕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政府,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对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依法行政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台帐制。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台帐,认真做好各项指标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市效能办、发改局、统计局报送半年、全年绩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做好与市直对应部门的数据衔接工作;市统计局要及时汇总各项指标采集数据,要按照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做好统计分析,加强宏观协调和指导,确保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二)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要建立健全有效执行和实施绩效目标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行政主要领导作为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做好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并及时向市效能办、发改局、统计局报送绩效管理相关材料。

(三)建立绩效跟踪督查制。

1、指标考核。①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共设一级指标30项,二级指标90项;②目标管理考评,共设考评项目12项,考评指标27项(详见附表)。

由市发改局、统计局牵头,效能办配合,抽调监察局、经贸局、财政局、农办、外经局等部门业务人员组成指标考评工作小组,不定期组织对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市政府年度指标的完成情况,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同时,要认真做好迎接市对我市绩效管理检查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2、公众评议。由市统计局牵头,效能办配合,市人大办、政协办、各相关乡镇(街道)、城调队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省、调查队到我市开展公众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围绕公众评议内容,按照市的要求和我市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电视等传播媒介搞好宣传,督促和引导各级各部门分析薄弱环节、调整工作重点、改善行政管理、重视施政效果。

3、察访核验。由市委督查中心、效能办牵头,组织市直有关部门组成察访核验工作小组,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办结时限、工作效率等情况,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单位围绕发展、发挥职能、履行职责、推动工作落实的情况等,不定期进行察访。对绩效管理工作中发现的一些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贻误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给予效能告诫,直至纪律处分。同时,要积极配合市到我市开展察访核验的各项准备工作。

4、分值设置和绩效等次。市对我市绩效管理分值设100分,其中目标管理指标考核权重占40%,绩效评估指标考核权重占35%,公众评议权重占25%,察访核验采取扣分办法,最多扣5分。考评结果设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85分以下的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75分以下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差。

(四)建立绩效分析总结制。由市统计局、发改局牵头,财政局、经贸局等部门配合,结合全市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认真分析总结绩效管理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实现。由市效能办牵头,市发改局、统计局配合,负责综合汇总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形成半年绩效分析报告和年度绩效管理自评工作总结报告,提请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效能办。

五、组织领导

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在市效能办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

六、结果运用

(一)奖励措施

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结束后,考评结果被市定为优秀、良好等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市政府分别给予2个月、1个月基本工资额的奖金。

(二)责任追究

1、因不认真履职、推诿扯皮、作风散漫、纪律松驰、效率低下,影响行政审批件办理和机关作风建设,在市察访核验中出现被扣分情形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效能告诫一次,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二年内不得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对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效能告诫一次;取消该单位当年度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奖金和评先评优以及文明单位评选资格。

2、在指标考评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牵头单位分管领导、行政主要领导,按照《中共市委关于建立科级领导干部退出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处理:

⑴由一个部门负责的一级指标考评连续二年排在市倒数第一的;

⑵二级指标考评连续二年排在市倒数第一的。

篇六:2015,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6工商局绩效管理考核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绩效管理效能,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导向作用,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经局党组研究,制定2016年县工商局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职尽责,坚持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认真落实指标制定、责任分解、运行监控和考核分析等制度,全面推进绩效管理,着力提升工作效能,促进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服务“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主任负责总协调,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考核综合数据、材料的汇总,并负责建立全局绩效管理档案。

三、绩效管理考核对象

各工商所(队)、机关各股(室)。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分值

(一)机关股(室)绩效管理

1、考核内容。按照市局、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2016年绩效考核相关的业务绩效指标、执行县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情况、临时交办任务完成情况等。

2、考核分值,总分为100分。股(室)年终绩效考核总分=业务绩效指标考核得分(50分)+纪律作风情况得分(15分)++基层评价得分(10分)+局领导评价得分(15分)+临时交办工作考核得分(10分)+奖励分。(股室业务绩效指标考核由分管领导和其他党组成员各占50%的分值进行考核评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由监察室、人教股按照机关管理制度据实考核;临时交办工作由局党组考核)

(二)工商所(队)绩效管理

1、管理指标设置。

指标内容及分值(见附表)。经济检查大队只考核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财务股、法制股、公交股等指标。

2、考核分值计算方法,总分为100分。工商所(队)年终绩效考核总分=指标考核得分(75分)+领导评价得分(20分)+基层双述民主评议得分(5分)+奖励分。(经济检查大队指标考核得分以对应分值所占比例折合)

(三)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由局监察室结合年终双述工作同步组织实施,局党组成员对各单位进行评议;基层所(队)对机关股(室)评议;党政和群众代表对基层所(队)评议。各类评议分设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档次。每类评议总分为100分,每张比较满意票扣1分、基本满意票扣2分、不满意票扣5分、弃权票扣3分。

五、奖励项目

为进一步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设立奖励加分项目。奖励项目由单项奖励、工作创新奖励和评先奖励组成。

(一)单项奖励项目分

1、某单项工作成效显著,影响广泛,被上级肯定认可的,每项奖1分。

2、执法案件被省、市工商局评为典型案件的,每件奖1分、0.5分;主动申报并被县局认定为质量零瑕疵案件,每件奖0.1分。

(二)工作创新奖励

1、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出成效,其典型经验被上级机关推广认定的:被国家工商总局或省委、省政府认可的奖3分;被省工商局或市委、市政府认可的奖2分;被市工商局或县委、政府认定的奖1分。

2、围绕提升工作和工作热点、难点、重点及时撰写并上交各类政务信息和调研文章,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认定。

政务信息被《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中国工商管理研究》等国家级刊物刊用的,每条奖3分;《工商》等省级期刊刊用的,每条奖2分;在《工商》等市级期刊刊用的和被市局政务信息采用的,每条奖1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刊用的各类政务信息每条奖0.05分;股室报送的业务信息经办公室整理上报刊用的,按同等分值折半奖励办公室。调研文章按同级别政务信息加1倍计分。

3、评先奖励分,由局党组认定。

获国家、省、市、县表彰的分别奖4分、3分、2分、1分。

4、各项评先奖励以当年度获奖时间为准,同一典型经验、调研文章和评先表彰项目,按最高级别记奖分,不重复计分。

5、12月10日前,机关各股(室)、各工商所(队)将已获得奖励项目有关证明资料报县局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六、扣分情况

(一)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党政纪处分法的;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处理的;单位未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因不履行法定职责,辖区发生重大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每项扣10分,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工商局通报批评,或领导点名批评的,按省、市、县分别扣2分、1分、0.5分;被中央、省、市、县相关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别扣3分、2分、1分、0.5分。

(三)相关工作被上级问责的,每次扣1分。

七、结果应用

(一)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工商所(队)、机关股室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的认定为合格单位,80-90为基本合格单位,8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合格单位具有评先评优资格,基本合格单位于不合格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绩效考核与工作经费挂钩。年度考核合格的前三名工商所(队)和股室认定为优胜单位,给予表彰,并追加工作经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扣减工作经费15%。

(三)绩效考核与职务挂钩。对考核排名最后且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且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免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绩效管理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抓好落实。要认真对照绩效管理目标,逐项逐条进行对照,扎扎实实抓好工作落实。经常分析绩效指标,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克服薄弱环节。同时,要做好情况收集、数据统计、资料整理、材料上报等有关工作。

(三)力求客观公正。被考核单位提供的考核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该项指标按零分处理,并通报批评。考核单位要认真核实绩效管理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做到考核有理有据,考核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坚决杜绝考核一团和气。

(四)强化工作创新。要不断开拓创新,提升创新层次,提高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效能,努力做到整体推进与创新提升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出成效。

(五)遵循公开原则。由局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牵头,抽调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等部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考核情况及时在OA系统上公示,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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