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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考核评优

2016-08-31 11:06:4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季度考核评优(共6篇)季度优秀员工评优方案季度评优方案一、 目的为了树立标杆,选拔出符合公司文化的优秀团队和个人,特开展季度评优活动,对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实践上有突出表现、工作中有杰出贡献、企业运营中有卓越价值创造的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参评对象及表彰方法:在公司范围内,各部门间员工,根据季度内业绩、绩效指标等条件参加评比...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季度考核评优》,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篇一:季度考核评优
季度优秀员工评优方案

季度评优方案

一、 目的

为了树立标杆,选拔出符合公司文化的优秀团队和个人,特开展季度评优活动,对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实践上有突出表现、工作中有杰出贡献、企业运营中有卓越价值创造的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

参评对象及表彰方法:在公司范围内,各部门间员工,根据季度内业绩、绩效指标等条件参加评比。

二、 奖项设置

优秀团队奖(团队),最佳进步奖(个人),个人优秀奖(个人),最佳创新奖(个人),杰出贡献奖(个人)。

三、 评比指标

(一)共通指标

(二)各奖项参评特有考核指标

1、优秀团队奖

(1)团队执行力强,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定及下达的各项任务,工作效率高、质量好,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2)整个团队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具备很好的沟通和协作精神,团队内部工作氛围良好,团结奋进,积极向上;

(3)团队一季度内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个人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被行政处罚的,整个团队一票否决参选资格;

【季度考核评优】

2、最佳进步奖

(1)在公司工作需满半年以上;

(2)一季度内上班迟到、早退共不超过2次,无旷工,请假时间总和不超过7小时;

(3)能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工作态度好,任劳任怨;

(4)季度进步明显,对本职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热心,得到各部门人员的认可;

(5)对公司忠诚,对同事团结,对领导尊重,对客人礼貌;

3、个人优秀奖

(1)在公司工作需满半年以上;

(2)对公司企业文化认同度高;

(3)一季度内上班迟到、早退共不超过2次,无旷工,请假时间总和不超过7小时;

(4)在工作岗位上成长速度快,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工作态度好,成绩显著受到部门领导的一致好评,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月绩效考核分都在85分以上;

4、最佳创新奖

(1)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提高和改变,提高工作效率、效果和创新,成绩突出;

(2)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勇于突破传统思维,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做出巨大贡献;【季度考核评优】

5、杰出贡献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季度考核评优】

(1)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并被公司采纳,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质量或管理水平作出了巨大贡献;【季度考核评优】

(2)在某一方面工作中做出了非常突出的业绩,大幅度超过了公司或部门的目标任务,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或赢得巨大荣誉;

四、 评比流程

参评对象自荐或他荐,填写《评优审批表》→部门负责人审核,推荐1-2人→部门总监审核→办公室审查→总经理审核→公示获奖员工名单

注:如部门有总监,则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递交部门总监审核,无总监则直接递交办公室。

评比原则:

1、尊重客观事实的原则。部门应秉着实事求是原则考评,若发现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将严肃处理。

2、部门负责人(部门总监)全权负责原则。部门负责人(部门总监)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评选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对递交办公室的《评优审批表》必须认真审核并签名确认。

五、 奖励形式及名额分配

优秀团队奖: 800元

个人优秀奖: 500元

最佳进步奖: 300元-500元

最佳创新奖: 500元(创新成果有显著效果的视效果另作奖励标准)

杰出贡献奖: 视贡献程度公司研究决定,最低500元

注:

 优秀团队奖每季度一个名额,其它各奖项每季度1-3个名额。

 参与团队评比,部门人数需大于等于4人。

 各项奖项有符合评优标准者则评选,未有符合参评标准,则悬空名额。

 每季度的1日-7日,各部门负责人(部门总监)将评比后的《评优审批表》递交

到办公室,否则视为弃权。

 评优方案将随着公司的发展而变动。

附件:评优审批表

篇二:季度考核评优
季度考评表

鑫益瑞杰季度考评表

( 年度 季度 )

第一部分 个人总结

第二部分 主管领导考核与评价

第三部分 综合评价

注明:

一、每年发生一次考评不合格者,进行谈话

季度考核结果不合格者,部门主管进行谈话(有书面谈话记录),谈话内容包含:对不合格项讨论整改措施、下季度工作要求,; 二、每年两次考评不合格者,原岗位调动

每年两次考评不合格者,主管部门进行谈话(有书面谈话记录),谈话内容包含:岗位调动,新岗位工作要求;

三、两次考评不合格,岗位调动后,对现岗位考评仍不合格者

被考评人自动离职或公司劝退;

四、两次考评不合格者,岗位调动后对现岗位考评连续两季度都合格者,将进行原岗位复活考评,如考评再不合格者 调回原岗位工作,不再作晋升;

五、人力资源部每季度做好各部门考评统计工作

篇三:季度考核评优
2016文化局绩效考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以工作实绩为导向,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水平,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系统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核指标体系

(一)季度考核指标

1.职能工作:“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任务等。

2.其他工作:包括交办工作

3.共性工作:德、能、勤、廉。具体指标见附件2。

4.减分项:减分事项及减分分数由各单位制定(如:“一票否决”的当事人、责任人,“单项否决”事项的当事人、责任人,被治庸问责的当事人、责任人等等)。

职能工作权重为季度总分的60%,共性工作权重为季度总分的30%,其他工作权重为季度总分10%。

(二)年度考核指标

1.季度考核结果应用;

2.满意度评价:领导班子集体评价、群众评议;

3.加分项:自行设定项目及分数。

四、考核方式和计分办法

个人绩效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季度考核

1.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每人每月制定本月工作计划,每月2日以前自行登录绩效管理考核系统,填写月度工作计划并提交,每月3日以前由相关考核领导在系统中审核确认。

【季度考核评优】

2.填写月度工作纪实。次月2日前,将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录入系统中的《月度工作纪实》栏目并提交,并通过上传附件附上相关台账和证明材料,供相关考核领导查阅。

3.季度工作评分

(1)职能工作和其他工作,由相关考核领导对考核对象各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逐项进行等次考评,系统根据该项工作权重计算出实际得分。

(2)共性工作,由相关考核领导负责进行等次考评,系统根据该项工作权重计算出实际得分。

(3)减分项,根据各单位制定的减分事项予以扣分,每季度末将扣分事项、分数及说明输入系统;

(4)季度考核得分审核。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系统自动汇总上季度考核成绩,经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等次考评即“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其对应工作分数比例为100%、90%、80%、70%。

(5)强制分布。季度考核实行“强制分布”,即“职能工作、共性工作”的考核主体,对被考核个人的各项工作不能评价为同一等次。

(二)年度考核

个人年度考核得分由季度考核结果应用分、满意度评价分和加分事项得分组成。季度考核结果应用占年度总分的基准值为80%,领导班子集体评价基准值为10%,群众评议基准值为10%。加分事项得分直接累加在年度总分中,加分总分原则上不得超过10分。

1.季度考核结果应用得分。由四个季度的平均分乘以基准值为年度考核得分。

2.满意度评价得分。分为领导班子集体评价得分和群众评议得分。

(1)领导班子集体评价得分。由单位全体班子成员对该单位每个人进行评价,所得评价分乘以基准值为个人年度领导班子集体评价得分。

(2)群众评议得分。群众评议由干职工互评。所得评议分乘以基准值为年度群众评议得分。

领导班子集体评价、群众评议的等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得分的计算方法原则为:实际得分=[(“满意”票数×100分)+(“基本满意”票数×60分)+(“不满意”票数×0分)]÷参评人数。

3.加分项。加分事项及分数由各单位结合单位实际自行设定(如:荣誉、突出贡献加分等)。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季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季度绩效考核成绩发放。

2.年度绩效奖。按参加考核人员的年度奖金总额,结合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发放。

3.对违反“十条禁令”者(严禁乱发津补贴;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费;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党员和领导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严禁进入私人会所;严禁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款违规超标准、超范围支出;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宴席,借机敛财;严禁行贿受贿),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扣除当季度绩效奖。

4.对被省、市效能办明察暗访中扣分的个人,按照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所在科室、单位当年度的绩效奖。

5.受到效能责任追究、党政纪责任追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和其他形式责任追究的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下的人员,一律不享受绩效奖。

6.指标直接责任人因工作失误导致年度绩效指标未能完成被扣分的,在当年度年度考核测评分中按双倍的分值进行扣减。

7.单位季度考核得分在80至90分(不含90分)的,扣发该单位班子成员当季度绩效奖;

8.被市“单项否决”的,当事人扣发一个季度绩效奖和年度绩效奖。一般干职工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制裁的,扣发该职工一个季度绩效奖和年度绩效奖,并扣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一个季度绩效奖。

9.受到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处理的,扣发当事人一个月绩效奖;受到停职检查、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处理的,扣发当事人两个月绩效奖;受到免职、辞退或解聘处理的,扣发当事人三个月绩效奖。上述治庸问责方式合并使用的,取最重问责方式扣发绩效奖。

10.单位被“一票否决”的,取消单位评先评优资格,取消该单位年度绩效奖。

(二)年度考核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作为主要依据。

篇四:季度考核评优
2015市纪委监察局考评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市纪委监察局考评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为保证**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认真对照年度考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对第一季度考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工作落实年开展监督检查,8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落实年”的决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服务、促进和保障作用,我们制发了《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服务和保障工作落实年的意见》和《市纪委监察局服务和保障“工作落实年”责任分工路线图》,对四个大项19个小项任务进行了具体分解。对**新区十大建设项目、**大厦、南湖宾馆到飞机场沿线整治项目等重大项目及重点工程的相关谈判和招标工作,实时全程跟踪监督,有效推进了项目建设进展。对岘山片区拆迁过程中审计部门与襄城区出现争议的9类问题进行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受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会同市发改委对**年度三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逐项分析,总结了成功的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推进项目进度。

二、组织开展五个专项治理活动,8分

为解决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庸懒散软等突出问题,我们在全市组织开展五个专项治理,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五个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对检查时间、事项、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确定了具体责任室、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春节前要求全市各单位一律不得公款举办团年宴等团拜活动。全市共取消团年宴4291桌,节约资金近450万元,取消团拜会、联欢会**场(次),节约资金370多万元。先后对公车私用、同城吃请、带彩打牌等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达7次。在全市共抽查了14家市直单位、12个乡镇、*个县(市)区直单位,近百家大中型酒店和娱乐场所。对15家单位发出督办函,对2家市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清退同城吃请和娱乐场所高消费费用**元,上缴违规款58916元。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了42辆公车私用车牌号码和所属单位,32名干部职工被单位和系统通报,3名干部被停职待岗、扣除绩效考核奖金,1名司机被辞退,共上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燃油费4340元。

三、实行治庸问责、市民问政常态化,8分

实行治庸问责、市民问政常态化,切实加强效能建设。针对节后部分单位存在的“节日病”现象,及时开展市直单位春节后上班工作纪律情况集中督察活动,组织3个检查组对市直65家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发出3份督办通知,对极少数单位存在迟到、早退、缺岗、上班时间看娱乐节目等现象,责成相关单位对违规人员作进一步处理。3月底,与市委宣传部、市纠风办、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年首期市民问政节目《何时能落实》,重点针对去年10期节目中部门承诺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未按承诺时限整改到位的4个问题和8个相关单位实施“二次问政”。为确保“市民问政”中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我们出台了《**市“市民问政”跟踪督办实施办法》,并将“市民问政”跟踪督办落实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考核内容。今年全市“市民问政”工作已从3月份正式开始,每月举办一期,月末最后一个星期五晚上进行直播。

四、严肃查办案件,6分

按照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还要消除“细菌”的要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今年元至*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件1240件(次),同比上升**%;初核**件,同比上升39%;立案*件,同比上升27.55%;涉及科级以上干部16人,同比上升23.08%。市纪委机关立案7件,同比增加5件,对3名党员干部实施了“两规”措施,立案查处了**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市绿化管理处主任等一批大案要案。

五、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力度,6分

对全市92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进行了汇总、排名,代市委起草了表彰通报。在市纪委六次全会上,对全市50家**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3月份,组织市直单位上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目标任务,目前正在收集整理。

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工作,6分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深入推进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实践活动,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一季度“开门纳谏”座谈会,邀请5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建言献策。我们向全市通报了**年第一季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收集治理公车私用、深化市民问政、加大公开力度、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的意见建议21条。我们针对这些意见建议,逐条分析,逐条研究,并分解到相关责任室抓好落实。

七、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8分

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市县两级纪委大联动,优化环境联百企”活动。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每人联系服务一家规模以上企业,每月实地走访一次,市纪委每月召开一次问题交办会,对企业反映问题实行台账式跟踪、销号式管理。截至3月底,委局机关干部共走访企业*次,收集企业反映问题41个,涉及22个职能部门。针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集中挂号办理,已解决问题20多件,企业满意率超过95%。为推动问题解决,3月15日,我们又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相关职能部门面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列出解决时限,确保企业提出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八、招商引资,10分

根据省纪委文件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不宜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目前,我们已与市招商局沟通协商一致,市纪委监察局不承担招商引资任务。

九、政务信息公开、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等工作,12分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健全与提案人联系沟通、跟踪督导机制,对今年以来提交的9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及时分解、及时沟通、及时办理。按照市“五城同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年度**市“五城同创”责任单位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市纪委监察局“五城同创”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确定了具体责任室。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委局机关“五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构成。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十、将行政执法纳入电子监察,10分

按照**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对行政执法电子监察工作制订了工作路线图,明确了工作项目和保障措施。3月下旬,会同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召开了45家行政执法单位参加的涉企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试运行培训会,将涉企执法单位全部纳入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电子监察系统。

十一、在县乡两级构建全覆盖的“阳光农廉网”,8分

督促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惠农政策、集体“三资”、农村低保、项目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目前,枣阳、老河口、宜城、保康、襄州、襄城、樊城、经开区等大部分县(市)区、开发区已经建立开通“阳光农廉网”。正在对各地农廉网建设情况进行督办和调研,以进一步规范农廉网的建设和管理。

十二、治理和预防中介组织“再生腐败”,10分

围绕“治理和预防中介组织再生腐败”,大力加强中介监管制度建设,严肃查处中介组织违规违法行为,深入推进中介机构防治腐败工作,第一季度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了中介机构防治腐败制度体系,制定了《**市中介机构监管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出台了《**市国有单位公开选聘中介机构办法(试行)》。组织开展中介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活动。(

篇五:季度考核评优
2016市纪委监察局考评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市纪委监察局**年第一季度考评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为保证**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们认真对照年度考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对第一季度考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工作落实年开展监督检查,8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落实年”的决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服务、促进和保障作用,我们制发了《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服务和保障工作落实年的意见》和《市纪委监察局服务和保障“工作落实年”责任分工路线图》,对四个大项19个小项任务进行了具体分解。对**新区十大建设项目、**大厦、南湖宾馆到飞机场沿线整治项目等重大项目及重点工程的相关谈判和招标工作,实时全程跟踪监督,有效推进了项目建设进展。对岘山片区拆迁过程中审计部门与襄城区出现争议的9类问题进行调查,形成了调查报告,受到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会同市发改委对**年度三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逐项分析,总结了成功的经验,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推进项目进度。

二、组织开展五个专项治理活动,8分

为解决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庸懒散软等突出问题,我们在全市组织开展五个专项治理,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五个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对检查时间、事项、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确定了具体责任室、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春节前要求全市各单位一律不得公款举办团年宴等团拜活动。全市共取消团年宴4291桌,节约资金近450万元,取消团拜会、联欢会**场(次),节约资金370多万元。先后对公车私用、同城吃请、带彩打牌等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达7次。在全市共抽查了14家市直单位、12个乡镇、*个县(市)区直单位,近百家大中型酒店和娱乐场所。对15家单位发出督办函,对2家市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清退同城吃请和娱乐场所高消费费用**元,上缴违规款58916元。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了42辆公车私用车牌号码和所属单位,32名干部职工被单位和系统通报,3名干部被停职待岗、扣除绩效考核奖金,1名司机被辞退,共上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燃油费4340元。

三、实行治庸问责、市民问政常态化,8分

实行治庸问责、市民问政常态化,切实加强效能建设。针对节后部分单位存在的“节日病”现象,及时开展市直单位春节后上班工作纪律情况集中督察活动,组织3个检查组对市直65家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发出3份督办通知,对极少数单位存在迟到、早退、缺岗、上班时间看娱乐节目等现象,责成相关单位对违规人员作进一步处理。3月底,与市委宣传部、市纠风办、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年首期市民问政节目《何时能落实》,重点针对去年10期节目中部门承诺整改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未按承诺时限整改到位的4个问题和8个相关单位实施“二次问政”。为确保“市民问政”中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我们出台了《**市“市民问政”跟踪督办实施办法》,并将“市民问政”跟踪督办落实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考核内容。今年全市“市民问政”工作已从3月份正式开始,每月举办一期,月末最后一个星期五晚上进行直播。

四、严肃查办案件,6分

按照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还要消除“细菌”的要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今年元至*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件1240件(次),同比上升**%;初核**件,同比上升39%;立案*件,同比上升27.55%;涉及科级以上干部16人,同比上升23.08%。市纪委机关立案7件,同比增加5件,对3名党员干部实施了“两规”措施,立案查处了**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市绿化管理处主任等一批大案要案。

五、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力度,6分

对全市92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进行了汇总、排名,代市委起草了表彰通报。在市纪委六次全会上,对全市50家**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3月份,组织市直单位上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个性化目标任务,目前正在收集整理。

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工作,6分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深入推进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实践活动,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一季度“开门纳谏”座谈会,邀请5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建言献策。我们向全市通报了**年第一季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收集治理公车私用、深化市民问政、加大公开力度、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宣传教育等五个方面的意见建议21条。我们针对这些意见建议,逐条分析,逐条研究,并分解到相关责任室抓好落实。

七、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8分

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市县两级纪委大联动,优化环境联百企”活动。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干部每人联系服务一家规模以上企业,每月实地走访一次,市纪委每月召开一次问题交办会,对企业反映问题实行台账式跟踪、销号式管理。截至3月底,委局机关干部共走访企业*次,收集企业反映问题41个,涉及22个职能部门。针对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集中挂号办理,已解决问题20多件,企业满意率超过95%。为推动问题解决,3月15日,我们又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相关职能部门面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列出解决时限,确保企业提出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八、招商引资,10分

根据省纪委文件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不宜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目前,我们已与市招商局沟通协商一致,市纪委监察局不承担招商引资任务。

九、政务信息公开、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等工作,12分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健全与提案人联系沟通、跟踪督导机制,对今年以来提交的9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及时分解、及时沟通、及时办理。按照市“五城同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篇六:季度考核评优
2015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第1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规范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季度考核评优】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40%*B/8+10%*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或全区档案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九、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十、本考核办法由区档案局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2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第3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运用体系,努力规范公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为我镇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以及打好城建战役,建设美丽安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和下村工作人员三种类别,分级分类进行考核。

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设置考核指标时,要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3、坚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要以季度考核情况为依据,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4、坚持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组织民主测评时,除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的评价方式,还要注重公众评议,形成完善的评价机制。

5、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在运用绩效结果时,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1、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镇国土资源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环保执法中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参加镇机关考核,考核等次人数单独核算(等次仍须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控制),不占用所在镇名额。考核等次由各市直主管部门最终确定,考核奖金由市直主管部门兑现。

2、不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离岗待退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20XX年7月1日前退休人员。

四、绩效考核内容

根据《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晋委[20XX]166号)的有关规定,安海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进行分类考核,即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及下村工作人员。

1、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指“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协调工作情况(详见附件2)。

2、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即工作完成成效。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及加减分情况(详见附件3、4)。

五、绩效评价方法

(一)科级干部考核内容

科级干部日常工作性质及范围与一般干部有所不同,因此考核内容也有一定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20分)

2、重点项目完成情况;(40分)

3、分管工作完成情况;(20分)

4、组织协调工作情况。(20分)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1、履职情况(80分)

①岗位目标(40分)

内勤人员:按时按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

下村人员:为民办实事情况、制止“两违”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计生落实情况。

②重点目标(30分)

参与拆迁、征地等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③公共目标(10分)

出勤情况。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工扣2分/天。

2、测评情况(20分)

内勤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下村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下村频率、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3、加、减分情况

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0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0分;受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5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5分;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5分,失职扣5分;在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新闻报道等的,奖励3分;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5分;未参加组织活动及规定培训学习者扣5分;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增减的其它奖扣5-10分。

(三)等次评定标准

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按从高到低原则,对其依次排名,排名在总人数25%之前的评为“优秀”,排名在总人数25%-30%的评为“良好”,其余的除个别情况需评为“不称职”之外,均评为“称职”。考核得分相同的,等次评定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绩效考核程序

(一)科级干部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撰写自我鉴定材料(详见附件2)。

2、考核得分。镇党政主要领导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及鉴定材料,给予评分(详见附件2)。

3、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4、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整理考核相关材料,填写个人绩效工作台账(详见附件3、4)。

2、自我评分。被考核对象根据岗位目标、重点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客观进行评分(详见附件3、4)。

3、考核得分。工作点点长及部门负责人要查看被考核对象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客观地根据其当季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和综合表现等因素,给予初步评分。下点领导及分管领导再进一步对其进行考核评分,所得分值为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

4、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5、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七、绩效结果运用

安海镇将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与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职务调整、奖励惩戒及职业发展等挂钩,

1、考核奖金按当季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称职”三个等级进行发放,即“优秀”等级发放2100元、“良好”等级发放1800元、“称职”等级发放1500元(绩效考核不称职,不给予发放奖金)。

2、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镇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不定等次,不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确定不称职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当季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规定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受立案调查的暂缓兑现绩效考核奖金。

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优秀”等级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

4、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为 “不称职”等次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称职”或以下等次;被评为“不称职”等级两次及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5、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

6、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予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

第4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这一定位决定了事业单位所应具有的四大特征,即:依法设立、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特征,由此也决定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企业的绩效考核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能简单地以利润和经济成本为目标,而是要衡量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社会转移价值,而这种衡量存在三个较大的难点:

(一)难以确定:所谓难以确定,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比如中小学教育质量,我们希望中小学为社会提供素质教育,但什么是素质,如何衡量素质,目标难以确定,于是,多数教育管理部门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标,因为这一指标容易确定,但遗憾的是,这种容易确定的、明确的指标,却往往不能代表事业单位的设立使命。

(二)难以量化:所谓难以量化,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完全定量衡量,比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健康服务与健康教育,而由于区域的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对此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就比较难以量化,考核就有一定的难度。

(三)难以衡量:所谓难以衡量,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数据难以计算和获取,对于企业来说,产值、利润、合格率、成本等都可以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获得,而事业单位则不然,一是有些工作的效果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二是针对公共服务的考核往往要引入社会评价的方式,要选择相当数量的样本进行调查,实现成本较高。

正因为此,事业单位普遍感觉绩效考核推行起来的难度很大,而本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又将考核的问题再次推上了桌面-既然是绩效工资,必然要有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产生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应用于工资的发放。这一矛盾如何解决?集多年为企事业单位设计绩效考核方案的经验,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启动绩效考核,不一定要求面面俱到、非常完美,但必须把握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绩效改进为中心,以程序公平与标准公平为基本点。

(一)以绩效改进为中心。

客观地看,相对于企业绩效考核,除少数相对市场化的单位之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单位的干部、员工甚至还不能完全区别绩效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测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概念,因此,对于多数事业单位来说,第一轮的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更多的是绩效管理概念的普及、理解与导入。在这一阶段,我们特别需要向全体人员灌输的概念是:绩效管理是一个循环,自绩效计划开始,经过绩效辅导、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到考核结果的应用,形成了一个闭环;经总结提高后,进入下一轮绩效循环;在这一过程中,组织绩效呈螺旋上升的趋势;而绩效管理的目的,正是促进被考核者达成目标,并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其中,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绩效工资只是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应用方式,考核不是目的而仅仅是绩效改进的手段。

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大家就会把目光聚焦在如何实现绩效的改善上面,而不是把考核结果仅仅当作分配的依据,而过分关注其公平性。客观地讲,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存在非量化的、非可控的、非绝对公平的因素,即使是企业的绩效考核也是如此,事业单位的考核更是无法做到,因为公共服务的价值和质量本来就难以衡量,在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环境下、针对不同目标群体的服务更加难以建立完全公平的评价标准。此外,即便这样的标准可以找到,取样、清洗、计算的成本也将非常之高,可能导致绩效考核这一管理活动的投入产出比过低,无法长期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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