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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安部与交通部联合引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2016-09-02 09:09:1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公安部与交通部联合引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共5篇)交通运输部:祸起“双超” 治超求法祸起“双超” 治超求法-2015年01月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5-01-28 11:11:40 来源: 交通运输部分享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引发恶性竞争;破坏车辆生产环节,诱发非法生产、非法改装车辆行为滋生;致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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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祸起“双超” 治超求法
2016年公安部与交通部联合引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第一篇

祸起“双超” 治超求法-2015年01月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5-01-28 11:11:40 来源: 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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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引发恶性竞争;破坏车辆生产环节,诱发非法生产、非法改装车辆行为滋生;致使道路通行效率降低,严重影响交通行车安全;加速破坏公路和桥梁,严重影响路面寿命;降低公路使用效率,形成环境污染源;严重损害了政府公正、公平、公信的形象。

超限超载在一个国家工业化初、中期发展过程中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在我国,超限超载现象突出,也是多部门分段管理而带来的体制、机制不完善的一种表现。只有从政策、经济、法律、科技等多个方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合、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长效机制,使公路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才能破解新形势下治超难题。前不久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给出了顶层设计思路,其中,特别强调,要“研究推动将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破除当前治超困境,这一政策提供了难得机遇。

我国公路货运车辆占机动车总数的8%左右,但因货车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约占交通事故总数的28%,约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违法运输有关。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设计使用年限是15年,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影响,一些路的使用寿命缩短为不到8年,少数路甚至缩短为不到3年。

超之害 重特大事故多有超限超载“身影”

近年来,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问题日渐突出,严重超限超载使车辆的技术状况大大降低,车辆的行驶稳定性、刹车性能、悬挂承荷能力、转向可靠度趋差,轮胎爆胎可能性增大,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据统计,目前,我国公路货运车辆占机动车总数的

8%左右,但因货车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约占交通事故总数的28%,约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都与超限超载违法运输有关。

除了直接引发严重道路交通事故或间接加重道路事故后果,货车超限超载给公路和桥梁造成的危害同样触目惊心,损失难以估量。

一座普通桥梁的建设费用少则几十万元,多则数千万元。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因为货车超限超载导致的桥梁垮塌事件不下30起。

据测算,车辆超限超载30%,公路养护费用要增加200%;车主和驾驶员每超限超载运输获利1元,就会造成公路损坏损失100元;按照国际公认的轴载换算方法,超限100%的货车作用一次对公路路面的破坏,相当于标准轴载作用16次产生的破坏。我国高速公路沥青路面设计使用年限是15年,但由于超限运输影响,一些高速公路的使用寿命缩短至5~8年,少数公路甚至缩短为2~3年;全国公路因此每年平均压垮桥梁4.5座,因超限超载增加的公路基础设施养护维修投入平均每年超过100亿元。对此,不少交通人表示,在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极为困难的背景下,车辆超限超载却造成如此巨大的损失,令人深感痛心。

此外,超限超载车辆一般车速都很低,有的时速不足40公里,由于走不快且车体大,常常造成交通阻塞,使公路的使用效率大大降低;特别是高速公路对货车的设计时速一般在70公里以上,而严重超限超载车辆一般每小时只能行驶三四十公里,有的更低,造成高速公路低速行驶的尴尬局面。另外,超限超载车辆由于荷载大,在起步、爬坡时大量冒黑烟,与排队车辆一起,造成路面和环境的严重污染。

超限超载运输一旦酿祸,车主或驾驶人往往要承担严重法律后果。2013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超载货车压垮怀柔宝山寺白河大桥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肇事司机张文军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张文军与其雇主连带赔偿怀柔公路分局损失金额273.8万元。

治之难 手段能力滞后 缺乏有效合力

面对严峻形势,十多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先后制定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国家层面成立了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地方各级政府也成了治超办,各地连续开展了各类专项治理行动。然而,由于执法力量分散、执法部门之间协调周期长等原因,治超工作推进艰难。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信息所信息工程室室主任、高工马永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治超工作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2016年公安部与交通部联合引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第一阶段从2000年至2004年5月,为单独治理阶段。2000年,原交通部颁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门单独开展治理车辆超限运输;2001年起,公安部门也开展多次专项整治。但由于力量单薄、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各地的超限问题迅速反弹。

第二阶段从2004年6月至2007年9月,为联合整治阶段。2004年,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集中组织开展治理。国家层面成立了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地方各级政府相应也成了治超办。

第三阶段从2007年10月至今,进入长效治理阶段。2007年,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超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各部门管理职责。2011年出台《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推进依法治超、长效治超奠定了法律基础。

【2016年公安部与交通部联合引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马永庆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道路运输的快速发展,治超工作呈现出了一些新特点,现有治超模式和手段已经无法适应维护公路安全运行的需要。

一是由于现行法规对超限超载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且没有建立有效的后续责任追究机制,造成“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主要表现为虽然可以依法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查处,但对车辆改装、货物源头等利益相关方处罚追责力度不够。“在利益驱使下,一些车主抱有侥幸心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频发,有的车辆一年内竟然违法达上百次。”马永庆说。

二是治超工作主要靠人力执法,行政执法方式原始。由于公路交通道口众多、路网覆盖面广,现有执法力量很难形成有效管控,执法人员与超限超载车辆经常上演“猫捉老鼠”的游戏,治理效果有限。

三是传统“围追堵截”的方式,以路面治理为主,在固定站点治超并辅助于多部门联合的运动式大检查,这种治超方式,执法难度大,执法效率低。由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的运动式大检查,很难取得长效治理效果。

四是跨区域超限超载事件多发,由于跨省执法网络尚未建立,外省籍超限超载车辆一直是治理的难点。

五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涉及交通、公安、质检、安监、工商等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各部门之间缺少有效合力。我国超限超载管理主要采用地方政府主导,多部门分段管理的方式,在各部门内部又被条块分割。从管理对象来看,分为从业人员、营运车辆和运输企业,分别由道路运输机构和公安交管部门管理;从现场管理范围来看,又分为源头、路面和源尾三个方面,尤其是源头和源尾,根据其经营性质可能涉及到经济信息、工商、国土、

水务等一个或多个部门管理;路面治超主要由交通和公安部门,从超限和超载两个角度进行管理。可见,执法力量分散、执法部门之间协调周期长是治超工作推进难的主要原因。

此外,执法自由裁量权缺少统一规范,一些地方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人员编制、执法经费等方面缺少保障,客观上为“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等权力寻租行为提供了空间和可能。

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现有治超模式难以对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解之策 强化政府责任 推动超限超载入刑

建议推动超限超载入刑,加快推动建立有效的区域、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防机制,将治超纳入政府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体系,建设治超综合执法体系,不断创新治超执法手段。各级政府应把超限超载行为纳入到社会诚信体系,让守法者畅行无阻,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达到长效治理的目的。

如何进一步完善治超体系,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马永庆认为,前不久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简称《意见》)明确了方向,提出了具体思路,有关各方应该充分利用这一政策机遇,顺势推动,建立现代化长效综合治理体系。

车辆超限超载形成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造成的危害是社会性的,因此,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能只是某一行业或某一部门的事,而是需要政府牵头,各部门通力合作,各尽其责。

《意见》提出,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切实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保障,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依法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地方政府要坚持依法严管、标本兼治,强化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公安交管部门和公路路政执法部门要形成合力,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集中开展治超专项行动,严查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重点整治非法改装车辆、货物源头装载、营运驾驶员管理等关键环节,从源头上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

《意见》还提出具体治理措施,包括采用新技术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控,加强车辆生产、销售、登记、营运和准入等环节的监管,建立驾驶人员从业信息、违法信息、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等。

马永庆表示,《意见》归纳起来,就是要求从顶层设计入手,从政策、经济、法律、科技等多个方面,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的长效机制,使公路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破解新形势下治超难题。

根据《意见》提出的具体措施和思路,马永庆建议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相关工作。 一是超限超载入刑。按照《意见》要求,推动相应制度完善,对严重超限超载行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其刑事责任,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超限超载,加大对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超限超载入刑”在外国已有先例。美国法律规定,对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的驾驶人可判处多达1年以上的监禁。韩国法律规定,对超限车辆驾驶者或强迫驾驶员超限运营者,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万元以下罚款。德国法律规定,对第一次超限的驾驶人将被登记在案并口头警告,第二次被发现将处以三个月的监禁。

与国外相比,我国现行《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严重超限超载行为一般只进行经济处罚,处罚力度明显不足,难以从根本上遏制这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快推动建立有效的区域、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防机制。建立全国跨省的治超违法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机制,对异地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联网移送处罚;设立超限超载“黑名单”,对一年内超限超载3次以上的,或者同一企业一年内超限超载运营车辆超过该企业总运营车辆10%的,列入超限超载“黑名单”,追究货运车辆、车辆驾驶人、货运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责任,综合运用信息联网、证件吊销、公安扣分等手段,从重处罚,打击严重超限超限车辆和屡教不改的超限超载行为。

三是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将治超纳入政府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体系。从国家层面建立属地治超工作考核办法,科学制定、量化刚性任务指标,因超限超载发生突发性桥梁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按照政府行政问责机制,追究事故属地、源头属地、车辆属地、途经属地的治超责任。

四是全面整合治超行政执法力量,全面落实部门治超管理职责,建设治超综合执法体系。加强经济信息、工商、国土、水务等源头主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堵住矿山、砂石料场、货运站场和货物接收单位的进出口,让超限超载车辆出不来。超限车辆大都经过改装,通过加强车辆生产、销售、登记、检验、营运准入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严格追究非法生产、改装企业责任,坚决杜绝非法生产和改装车辆进入运输市场,禁止非法改装车辆出厂上路。强化交通、公安联合执法,公安部门依法制止和查处妨碍治超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落实超载30%以上的货车驾驶员记6分,累计超过12分的,要一律扣留驾驶证。

五是不断创新治超执法手段,建立高效的路面综合治理手段。通过在高速公路入口进行称重阻截,让超限超载车辆不能上路;通过在干线公路设站检查,让超限超载车辆走不了。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6年公安部与交通部联合引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第二篇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春融期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厅决定自2012年3月15日至6月5日,在全省开展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6年公安部与交通部联合引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力捍卫公路建设“三年决战”成果,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改善道路运输秩序,方便人民群众出行,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立足源头、标本兼治,依法严管、联防联治,规范行为、追究责任”的总体要求,集中全力打好春融期治超战役,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治理原则

专项行动要坚持“六个结合”的治理原则,即坚持依靠政府主导与部门联动配合相结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经济措施与行政手段相结合;坚持路面专项治理与规范源头装载行为相结合;坚持固定检测站治理与流动巡查治理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2016年公安部与交通部联合引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三、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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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确定十大目标:

【2016年公安部与交通部联合引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公路建设三年决战胜利成果得到有效保护;

——道路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治超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路政执法形象和执法水平得到稳步提升;

——治超相关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治超专项行动社会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

——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得到坚决遏制;

——全省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内。

四、治理重点

围绕省厅治超“十治”内容,分区域、分路网、分类别,集中力量重点突破。【2016年公安部与交通部联合引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重点区域: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建材和沙石、煤、油等产地产区;地域相邻、超限运输车辆跨区行驶较为集中区域;国省干线公路与农村公路连接区域。

重点源头:已经公布的重点货源监管单位,运政部门派驻巡查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

重点路段:高速公路特别是三年决战新交工项目;省内重要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重点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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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车辆:运输沙石料、煤炭、油、木材、钢材、粮食等车辆,特别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车辆。

重点桥涵:加强对特大桥梁、危桥、险涵的安全监管。

五、治理措施

在省厅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依法行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治超专项行动。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分阶段,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宣传工作,把宣传教育始终贯穿治超工作的全过程。启动阶段,在我省各大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治理的政策、目的、意义以及超限运输的风险和危害,使治超专项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实施阶段,通过“治超进行时”专栏,以记者走基层、访谈等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中的典型事例和重点战役;通过暗访实录、热点追踪等形式集中曝光一批反面典型。总结阶段,通过“行风热线”、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专题宣传片等形式,认真总结春融期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治理效果,推进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二)关口前移,把住源头。

1、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坚决落实监管责任。要切实加强对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树立“监管而不是看管,查岗而不是站岗”的源头监管理念,积极推行科学有效地监管方式。对煤矿、非煤矿山、河道砂石料场等货物集散地进行科学分类, —3—

通过派驻、巡查、远程监控等多种手段实施有效监管。对不接受处罚,拒不改正的违法货运源头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安监、煤炭、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2、全面落实货运源头装载单位的职责。要增强其主动治超和合法装载意识,认真履行源头治超义务,建立货物装载登记、统计制度,配备合格的称重和计量设备,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不出站,自觉接受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3、加强道路货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行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信誉档案,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纳入信誉考核管理。

4、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汽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公告确定的参数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限值标准制造汽车,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严把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关,对非法改装等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一律不得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要加强对车辆的年度审验,完善车辆档案管理,对存在非法改装的车辆要督促其恢复车辆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5、建立长效机制,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各级运管机构要在 —4—

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切实担负起源头治超工作的责任,认真抓好落实,把治超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着眼长效机制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地区源头治超工作。积极推行责任“网络化”追究制,成立若干源头巡查组,分片包干,将源头治超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谁的责任谁承担,建立职责清晰,严肃追责的问责机制。

(三)严格执法,控制路面。

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要求,严格执法,文明服务,进一步完善路面治超执法协作机制,切实加大货车检测和执法检查工作力度。

1、坚持卸载。治超检测站及流动治超检测站经过科学检测,对非法超载车辆责令驾驶员对超载部分的货物实施卸载或采取强制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坚持不卸载不放行,不得以罚代卸。

2、上限重罚。春融期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对公路危害加大,治超专项行动期间,控制自由裁量权,统一上限处罚,任何治超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处罚标准。

3、突出重点。以清理整顿公路沿线砂石、煤炭转运站点和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分合载行为等专项治理战役为突破口,重点解决短途运输车辆超限严重、不覆盖、卸载难、非法转运、分载合载及车辆非法改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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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2016年公安部与交通部联合引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第三篇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为目标,以整治“驾驶机动车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逆行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集中查处一批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使我县道路上突出的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全县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道路:312国道、306省道、县城区街道和事故多发的县乡道路。

(二)重点车辆:客货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摩托车、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

(三)重点违法:

1、超速、超载、强超强会、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驾驶机动车时打电话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等。

3、小型客车不系全带、驾驶摩托车逆行及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4、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及驾驶人的野蛮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管控。

5、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6、国道太峪隧道出口坡道和省道九里坡路段大货车淋水导致路面结冰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1、开展设点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在各自分包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开展检查。大佛寺中队和太峪中队分别在中队门前设点,重点对312国道运煤车辆超速、乱停乱放、不覆盖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城区中队要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点,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他中队要根据辖区路段实际设点,重点查处辖区内超速、客运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巡逻检查。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在各自辖区交通秩序混乱的路段密集开展流动巡逻执法,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县乡中队要深入县辖路段加大巡逻力度,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校园中队继续加强校车安全监管,严禁超员。客运办要组织人员不定时深入客运车易超员路段进行巡逻查处,严防冷门事故发生。太峪中队和新民中队要分别加强太峪隧道出口坡道和九里坡路段巡逻密度,加大对大货车淋水治理,确保路面安全畅通,减少因淋水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3、组织集中行动。整治行动期间,交管室要组织全队警力进行突击治理。要不定时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集中精力集中治理,及时查处纠正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治理难度大、通行秩序不好的区域,大队领导要进行分包,深入一线,带队治理,确保整治效果。

4、部门联合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系,依托联合治超机制,共同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积极发挥道路交通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各镇、各村交通协管员的联系,确保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出村、不上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大队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室,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月活动的督促检查,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的收集、整理、上报。

(二)周密部署。支队将把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作为本月观摩汇报的重要内容,各中队要切实提高认识,要在集中整治行动开始前,分析研判辖区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和规律,确定本辖区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重点时段,研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措施,细化工作方案,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提高执法针对性和效率。

(三)加强宣传。法宣室要精心策划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报道,曝光一批驾驶小客车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逆行、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和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四)严格规范执法。全体民警要严肃执法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严防执法不规范引发媒体炒作。要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该纠正的必须纠正,该记分必须记分,严禁只处罚、不纠正违法行为。

2016高速公路整治占用车道的方案及策略
2016年公安部与交通部联合引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第四篇

这些在高速公路上屡见不鲜的现象成为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治理路面交通秩序的重点。长期占用左侧车道违法现象的存在不仅制约了高速公路的通行能力,还容易引发追尾等交通事故。

一、取消了超车道,将如何行车

按《交安法》规定取消了超车道,车辆该如何超越前车呢?在高速公路右侧车道行驶的车辆超越前车时,可借用左侧车道超车,但不得影响被借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不得超过最高限速(大保高速公路小车最高限速为100公里、最低限速为70公里;大车最高限速为60公里);大型车辆借用左侧小客车道超车后,应及时回到本车道,不得长时间占用左侧车道;左侧小客车道车辆遇前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时,可以变换远近光灯、鸣笛等方式提示前方驾驶员让道或者提速。

二、违法占用左侧车道的主要成因

(一)驾驶员普通公路的驾驶习惯不适应高速公路的行车要求。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封建思想严重,为图一时方便,随意占用左侧车道。驾驶员对诸如超载、超速行驶违法行为的危害都明白,但对长期占用左侧车道,有相当一部分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会那么容易就发生交通事故吧!当惨剧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才追悔莫及。再次,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很多驾驶员不去直面交通事故的人为因素,而是认为人命天定,将交通事故的发生看成是命中注定,将生命寄托在求神拜佛上而不是从科学的角度找原因。

(二)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不够,安全警示设施投入不足。交通、公安两部门往往只侧重于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一些主要违法行为的交通安全宣传,对于“违法占用左侧车道”以及规范使用右侧车道和左侧车道的宣传力度不够甚至出现宣传漏洞。一些施工企业,为了实现产值和利润的最大化,往往不愿意加大安全警示标志的投入。“严禁违法占用车道行驶”的安全提示警告牌在路面上是少之又少,几乎见不到,在一定程度上埋下了安全隐患。

(三)大型货运车严重超载利用左侧车道强行超车,造成高速公路交通堵塞。大型货运车由于超载,导致行驶速度降低,上坡路段更是“气喘吁吁”,“力不从心”,往往只有每小时二、三十公里的速度,好似蚂蚁搬家一般。这样的速度极易拖慢后面来车的行驶速度。有些大型货运车行驶速度在50公里/小时以下,还要从左侧车道超车,两辆大型货运车低速并排行驶,很容易造成交通堵塞,使高速行驶的车辆紧急刹车,引起车辆行驶秩序混乱。另外,超载大型货运车在行驶过程中容易“抛锚”,出现乱停乱放的违法故障车。在大保高速公路跃进至普渡25公里长的路段右侧车道已经被车辆碾压出了两道车辙,车辙中间已经明显隆起,每隔十余米就出现小坑,并且鼓起十余厘米高的大包,路基上不时还会出现突然下陷的地带,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通行,许多车辆不得不占用左侧车道来行驶。许多司机对路况很熟悉,一旦右侧车道不平坦,立即就驶入左侧车道,并长时间在左侧车道上行驶,尤其是大型车辆占用左侧车道的现象更为严重。

随着货物运输量越来越庞大,一些运输公司和车主受到经济利益驱使,在货物运输中严重超限超载。大型货运车超限超载,难免车速慢,而有的驾驶员总爱“赖在”高速公路的左侧车道上,像蜗牛般爬行,不管后面有没有车辆行驶,以致车后面跟着一长溜小客车。

三、违法占用左侧车道的危害

加剧路面损毁,缩短公路寿命。大型货运车普遍存在着超载问题,有些更是严重超载,载物重量是核载量几倍的大型货运车比比皆是。大型货运车超载,使得高速公路不堪重负。大保高速开通不到一年,因为大型货运车流量大,又有90%以上的货车超载,因此出现不少路面下沉、龟裂等现象,有些路段损毁严重。而这些路面问题又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路面的凹坑便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由于大型货运车严重超载,对右侧车道路面反复碾轧,造成右侧车道凹凸不平,部分路面明显呈现出车轮碾轧的路面沉陷,未碾轧的路面高起的状况,使少数路段路面沉陷。而左侧车道相对比较平整,多数驾驶员为图一时方便,随意长期占用左侧车道行驶。在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大保高速公路永平路段的上长坡处,一些大型货运车看上去远远低于50公里的速度,长期占用左侧车道不让,挡了小客车的路,小客车也不甘示弱,在两个车道中间穿插作蛇形前进状,险象环生。

再者,超载超限车的车体大,影响后车通行,常常造成通行缓慢,使高速公路的通行使用效率大大降低,往往成了诱发“追尾事故”、“二次事故”的主要罪魁。再者,超载超限货车由于荷载大,在起步、爬坡时大耗燃料、大冒黑烟,造成路面和环境严重污染。可以这样说,长期违法占用左侧车道的交通违法与超载货车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成为了高速公路高效快捷的“拦路石”。

四、治理长期占用左侧车道的办法及对策

(一)广泛发动交通安全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交通参与者的公民意识淡薄。有关专家痛心疾首:“公民交通安全意识的缺失,是我们最大的损失!”对此,应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到社会机动车辆集中的企事业单位、村庄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散发“规范使用左侧车道”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品、进行交通安全学习、设立交通安全宣传辅导站等多种方式,尽力增强驾驶人对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左侧车道”危害性的认识。并通过新闻媒体对高速公路“严禁违法长期占用左侧车道”的安全隐患以及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宣传报道。

(二)广泛设置告示牌:在高速公路醒目处设立宣传牌,并设置相应交通标志或路面文字标记,提示过往车辆规范使用右侧车道或左侧车道,营造高速公路拒绝“违法长期占用左侧车道”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违法长期占用左侧车道的危害性和治理违法长期占用左侧车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造舆论声势,为治理工作营造一个政府支持、社会各界理解配合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使治理违法长期占用左侧车道的政策深入人心,使广大交通参与者认识到违法长期占用左侧车道的危害性。通过认识的提高,让违法货车驾驶员不仅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而且能主动抵制违法,努力为高速公路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

(三)重拳出击,严管重罚,适时开展“违法长期占用左侧车道”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于违规长期在左侧车道内行驶的驾驶员,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标准》的规定,给予重罚。根据道路通行量,分阶段开展打击“违法长期占用左侧车道”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分“巡逻、取证、查处、宣传教育、处罚”等步骤开展进行,在路面上形成高压严管态势。由民警在高速路旁用照相机和摄像机对违法占用左侧车道低速行驶的货车进行取证,及时向查处民警转递信息。对违法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当然,重罚不是目的,让大家认识到交通违法的严重后果,增强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才是最终目的。开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依法行车、安全行车,平安出行、平安回家。

五、计重收费一定程度上治理了超载

对大型货运车的有效治理是高速公路“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最为关键的一环。如果能切实消除大型货运车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话,那么高速公路将会平静很多,群死群伤的事故将会大幅减少,交通也更为安全、畅通、有序。

一些大型货运车驾驶员为了多赚钱而拼命超载,却不知车上超载货物越重,发生事故的机率就越大,如同装着一个定时炸弹。为有效治理超载,月15日上午8时,至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开了实行计重收费的先河。使车辆的通行费支出与其对公路的磨损程度成正比关系,“轻车少收、重车多收、超限车加收”,充分体现出“多用路者多交费、少用路者少交费”的政策。计重收费对于合法装载运输货车车主来说,他们将是最大的受益者,其经济负担不但不会增长反而还会减轻。计重收费完全打破了空车重车一样收费的弊端,空车、轻车的总体收费水平明显下降,车辆运输成本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合法运输的货车车主将进一步节约成本。而对于超限超载车来说,由于计重收费根据其超载的重量大大增加其通行费征收额度,因此,超限超载车的经济利益将大大受到影响。超限超载越多,加收的通行费也就越高,得不偿失。

高速公路是省西部地区的重要运输大动脉,也是经至国道主干线(320线)的一部分。经三年多的建设,高速公路于月29日上午通车。大保高速公路双向4车道的建成通车,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拉动滇西经济发展和区域物流的重要桥梁。然而,根据近期大理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保高速路大队对过往大保高速公路的车辆进行统计,结果表明,大型货运车占90%以上。大保高速公路长上坡路段较多,且坡度大,一定程度上使得大型货运车的行驶速度只能达到二、三十公里。行驶速度慢再加上严重超载,造成右侧车道凹凸不平,路基下沉、变形,右侧车道变得十分难行,而左侧车道路面相对平整,长期占用左侧车道的违法现象就显得十分普遍。

总之,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大量的交通事故以及秩序的拥堵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在如此严峻的交通形势下,广大的货车驾驶员更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在自己应走的右侧车道行驶,决不长期占用左侧车道。尤其是对大型货运车的管理和事故预防,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难预见性,只能依靠在平时的工作中不断发现和解决,以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大型货运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把因大型货运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降到最低,交警部门严格管理好左侧车道的使用,投资公司定期维护好路面,为道路通畅工程、构建和谐交通筑起一道坚实的安全防线!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

2016关于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及建设活动的通知
2016年公安部与交通部联合引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第五篇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畅通”、“平安”建设,切实开展“平安交通”建设行动,全面增强辖区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2号)和中共开县委员会办公室、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委办发[20]7号)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年4月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及建设活动”(下简称文明交通建设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并形成长效机制,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及安排部署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为主线,突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广泛发动,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构建大宣教格局,营造大宣教声势,奏响文明交通主旋律;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严格、公平、公正执法,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突出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各类问题;坚持软件与硬件建设并重,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文明交通安全畅通长效机制,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镇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总体目标

到,全镇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实现交通畅通、有序、良好的目标。

2、具体目标

机动车驾驶人守法率达到95%;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达到95%以上,社会各界对“畅通”和“平安交通”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

(1)“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得到全面遵守。即全面遵守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2)“六大交通陋习”得到根本遏制。即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得到根本遏制,实现车不乱行、人不乱穿、各行其道、秩序井然。

()“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全面消除。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或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全面消除。

()“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即小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进一步完善。

()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观。小城市城区主干道行人守法率达75%以上,违法停车率控制在2辆/5公里以下,让行标志线守法率达90%以上。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镇文明交通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刘长杰同志任组长,谭晓霞(镇人大主席)、张永凤(镇纪委书记)、周国英(副镇长)、陈克光(副镇长)、刘若飞(副镇长)、周帮亚(政法书记、副镇长)、黎丹(组织委员)、王云东(宣传委员)、王伦宏(统战委员)、刘杨(党委委员、文化服务中心主任)等同志任副组长,各村居(委)会主任、党政办、党建办、综治办(安监办)、纪检监察室、财政办、城镇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水务服务站、规划所、市政环保所、交巡警中队、派出所、教管中心、广播电视工作站、工会、团委、残联、妇联、司法所、第二人民医院、弘顺运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监办),由周帮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安监办、派出所、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教管中心、规划所、市政环保所等部门抽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共同推进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具体负责全镇的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其他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门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为有效开展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其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党建办:负责组织开展党员文明交通活动,将此项活动纳入创先争优活动讲评内容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镇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和报道工作;负责在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文明交通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全力营造文明交通浓厚氛围。

镇财政办:负责文明交通建设活动所需经费的组织和落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镇综治办:负责将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推动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镇安监办:负责将“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负责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协同交巡警中队和派出所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路检路查、纠违活动;督促责任单位开展道路隐患整治。

镇纪检监察室:牵头对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履职情况实施行政监察。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对农业机械和农用车辆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对上路行驶的农用车辆和驾驶人实施安全监管。

镇规划所、市政环保所:负责加强对道路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减少对交通的影响;负责对场镇和客运站场停车秩序管理;负责对辖区镇、村、社道路的安全隐患、标志标识的规化和督促落实。

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落实校园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交巡警中队和派出所:组织开展辖区驾驶员安全教育活动;强化道路安全监管,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治;开展各类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将交通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宣传活动内容。

镇总工会:负责组织全镇广大职工参与文明交通活动,将文明出行纳入“职工之家”、劳模、先进工作者和“五一”奖章等评选活动内容,列入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的内容。

镇团委:负责组织开展青年文明交通活动,充分发挥青年自愿者的带头作用,组织广大青年学习文明交通知识,担任文明交通宣传员,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参与公益交通宣传活动。将开展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活动内容。

镇妇联:负责组织全镇广大妇女参与文明交通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出行、关爱家人”宣传教育,将文明交通行动纳入教育讲座、妇女就业培训和巾帼志愿服务内容。

各村(居)委会:负责组织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文明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实施对本村(居)委会的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负责本辖区内村、社道路的交通环境改善。

其他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加强对本单位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的教育管理,组织职工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提高文明交通意识。

三、工作步骤

文明交通建设活动从20年4月起至12月止,分为部署发动、普及整改、总结提高、考核验收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年4月至6月10日)

镇政府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和有关部门协调会,以及干部扩大会,对此项工作作全面部署。各村(社区)及各部门、单位也要相应作好动员发动工作。重点是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活动声势,集中宣传各类交通行为中存在的“六大交通陋习”、“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突出的交通违法问题,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提高行人、机动车守法率。

(二)普及整改阶段(20年6月—12月)

1.20年6月1日—6月15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建立强化文明交通活动工作责任制,并按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2.20年6月16日—8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实施文明交通活动,播放文明交通宣传片和文明交通提示语滚动字幕,在主要路口、繁华路段、建筑工地等人流、车流集中路段,利用宣传栏、护栏、墙体、围墙、临时护墙、交通标志等广泛宣传文明交通。

3.20年9月1日—10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结合“畅通”、“平安”等创建工作,完成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减速设施等方面的检查排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提请有关部门完善设施、治理隐患。

4.20年月1日—12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小结,掌握工作动态,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发掘、宣传典型事例和人物,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先进典型的选拔、树立活动,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和工作方法,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阶段性表彰奖励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6月)

1.1月—5月,各村(社区)及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通过开展执法宣讲、座谈交流、实战演示等方式,形成“学习典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执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2.206月,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在巩固前阶段实施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回头看,进一步总结和巩固文明交通活动工作成果,提炼成功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

(四)考核验收阶段(7月—12月)

7月—9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工作,将测评结果纳入对各村(社区)及各部门、单位工作的考核内容。

10月—12月,迎接县领导小组的检查、考评。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强化文明交通行为教育。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不断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交通、公安、农机等监管部门要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要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要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文明交通行动家喻户晓。

(二)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要重点完善小城市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对一些交通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区道路,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三)重拳出击,强力整治交通秩序。各村(社区)及公安、交通、农机等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适时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以道路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为重点,要对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货车超限超载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要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强化执法管理,公平、公正和规范执法,提升队伍执法形象。要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整治,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教育一批不文明交通的行为人,曝光一批不严格管理导致交通堵塞和多次发生交通事故的社会单位,达到以儆效尤和惩戒效应。

(四)严格奖惩,加大文明交通考核力度。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一年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文明单位”的创建资格,并扣发或取消有关单位的工作年终目标考核奖:一是出现单位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不按交通指示信号灯行驶(闯红灯)或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醉酒驾驶1次以上的;二是出现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2次(含)以上或引发的重大事故1次以上的;三是本单位道路交通(或运输业)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次以上的;四是因管理部门或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和行风廉政出现问题而违法犯罪的;五是本单位交通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累计3次以上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营造氛围,大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开展好“百万党员、“百万网民、“百万驾驶员”、“百万师生”、“百万农民”、“百万游客、“百万食客”、“百万职工”、“百万青年”、“百万妇女”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奏响文明交通主旋律。要积极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引导群众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广泛开展好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聘请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充分发挥村(社区)的作用,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把“人防”和“技防”相结合,促进全民参与,共同管理,充分体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形象、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推进“畅通”、“平安建设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日程。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查找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工作督查、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措施,督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示范带动,接受监督。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及基层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做文明交通行动的模范,积极主动投身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各项活动中去,并教育管理好干部、职工,为广大群众做好榜样。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个人诚信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

(三)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对重大交通隐患、违法违章情况,各部门要相互通报,加强协作,并充分发挥行政职权内的审批权限的管控作用。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和建议于每月24前以简报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督导推动作用,通过督检督查和召开现场会、汇报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指导督促、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交流方法,促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对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任务不落实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下达《督办通知书》进行督办。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本单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启动行政问责机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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