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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2016-09-02 12:19:0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共6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住建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主导,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展观,...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第一篇

住建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主导,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依法行政培训。通过依法行政培训,使动迁办行政执法人员深刻领会行政法制理论,全面地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精神,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掌握宪法、国家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和职位需要的专门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建设队伍,推进建设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实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目标。

二、培训人员

动迁办全体行政司法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行政法基本知识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法律知识及相关

司法解释。

(三)《建设管理条例 》、《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

四、培训形式

(一)坚持自学。以个人能够熟悉及熟练运用为目标,抓紧抓好对建设政策、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各科室组织。以科室自行组织、自学为主的形式,了解并掌握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意见,全面加强我单位法制建设。

(三)集中授课。定期邀请部分法律专家专题授课,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座谈交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科室负责人及科员针对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工作经验、执法案例以及队伍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讨论,加强沟通、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六)定期考试。针对学习及培训情况,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定期组织集中闭卷考试或开卷考试,以此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五、具体要求

1、加强日常学习和法律法规培训是提高执法效能、推进执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张旗鼓的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在单位上下营造

讲学习、爱学习、都学习的浓厚氛围,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风气。

2、各科室要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学习质量,要建立个人学习笔记和学习档案,法制科将定期对各科室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或检查,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和学习记录不全的科室,将根据考核酌情扣分。

3、强化落实。各执法人员参加学习,应做到“四有”:既有学习安排,有学习资料,有学习记录,有学习心得体会。要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习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

2014年11月28日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第二篇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为切实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履职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对城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业务技能,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年度培训,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总体要求,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全力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职业化建设。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三、培训目标

全面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能熟练运用法律法规;能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案件;在处理突发案件时能沉着应对,冷静处理;执法过程能做到正规、合理;城管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能够得

到全面提升。通过培训,加强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自觉践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职业核心价值体系;显著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建设政治坚定、素质合格、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

四、培训对象

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五、培训内容

主要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印江自治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实践及操作实务、案卷文书制作归档等。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六、培训地点和时间

1、培训地点:会议室。

2、培训时间:每季度开展一次(具体时间待定)

七、培训要求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一)各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准备,调动执法人员学习积极性,确保培训成效明显。

(二)此次培训活动将纳入城管局2016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不落实、学习散漫、纪律松散的人员,将依据城管局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三)信息报送、工作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信息报送和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并按县法制办相关要求报送材料。

2016年2月20日

2016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计划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习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县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和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采取专题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组织领导干部有计划的学习法律知识。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制度,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由政府法制机构联合组织部门每年组织1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每年12月20日前要向县政府法制机构报告本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由法制机构汇总后报县政府。

(二)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对拟任各级各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要把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任职前考察的重要内容,其中对拟任执法部门领导职务的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凡有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或者法律知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县政府每年组织一次通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具体工作由政府法制机构承办。培训考试成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及格的,取消其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对新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未经培训或者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须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全面推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签发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发布实施。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审查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由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向社会发布。各乡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要坚持立“新”与改“旧”并重,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制定机关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规定。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当重新经过审查、决定和发布程序。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通过修订工作规则或者出台专门文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将方案交本级政府、本部门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县乡政府要落实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同时,还要建立法制专家咨询机构。

(三)完善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组织听证。要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保证听证参加人的广泛代表性。听证活动要依法按程序公开进行,确保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在听取公众意见和听证中,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

(四)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明确风险评估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公用事业价格调整、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要对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决策制定机关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决策实施情况的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要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权力正确行使

(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要加大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职能较多的部门原则上只建立一个综合执法机构,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存在的执法争议,要积极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及时提出解决意见,报县政府决定。县政府要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执法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要完善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将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必要经费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决定等制度。二要进一步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程序正当与行政效率兼顾、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同时,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落实上级部门已经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三要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充分发挥市级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窗口创建、优秀行政执法案件评比、行政执法单项能手评选活动,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创建活动。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要坚持文明执法,尊重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切实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公允,用语规范。四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理与疏导结合,积极推行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五要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和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六要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县政府法制机构每年要组织1-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规范和整改意见,对案卷质量差的,要通报批评。

(三)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职责,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切实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位。行政执法部门每年要对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没有依照《河北省罚没财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取得《罚没许可证》的部门和单位,不得实施行政处罚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必须持有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人员持有国务院垂直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要向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参加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接受县政府法制机构的监督检查。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监督和保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范围。所有面向社会的政府部门都要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凡涉及社保、医保、低保、就业再就业、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农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管理和服务事项,都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流程和结果。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逐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网上公开运行。同时,推动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三)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在继续采用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明白卡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将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和网上审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便利的服务。

六、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除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外,还要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要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对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采纳。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检举。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人民群众检举的问题,接受举报的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发生问题的行政机关要及时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发生问题的行政机关不处理的,上级行政机关要责令其作出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制度。要通过请示报告、执法检查、审查批准、重大行政行为备案、评议考核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日常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当前,审计部门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公共资金的审计工作。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

(三)坚决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并严格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决策和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等行为,导致本辖区、本系统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解决在行政程序之中。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要健全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促进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要探索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纠纷。各级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都必须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途径。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依法确实不属于复议范围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要认真解释,告知当事人法定解决渠道,决不允许简单地一推了之。要创新行政复议申请方式,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要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对信访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纠纷,要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要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质证等手段办案,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正作出裁决,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责令履行职责的责令履行职责,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二)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起诉后,要按规定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并指派法制机构或参与被诉行政行为调查、决定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鼓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

(三)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建立由县政府负总责、县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要依法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八、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领导机制。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要将依法行政摆上重要位置,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部署、一起推动。要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推进依法行政的协调和领导。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要听取2次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本意见的要求,对本地、本部门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认真分析,找准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科学制定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每年还要明确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扎实地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要加强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要继续深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考核考评。认真贯彻《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县政府自2016年开始每年对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并向社会通报考核结果。要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纳入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授予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五)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规格、编制、内部机构设置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以满足法治政府建设日益繁重工作任务的需要。各乡镇政府要尽快明确专人负责政府法制工作。要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责任和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六)建立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根据《行政复议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县财政要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具体包括:复议应诉办案经费、行政执法投诉及行政调解办案经费、执法证和罚没证工本费、依法行政指导考核经费、制度建设经费、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经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经费、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经费等。

(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普法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同时,要广泛宣传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主要成效和经验,营造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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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执法局行政执法培训计划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第四篇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县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我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力度。通过学习培训,使执法队员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的同时,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条文,切实把握其精神实质,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城乡规划建设执法队伍。推进我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新的跨越。

二、培训对象

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培训时间

(一)局机关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安排在每季度首、尾月的下旬。

(二)各执法大队每月应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学习培训内容报政策法规股审核),时间由各大队自行安排,可以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学习培训。

四、培训地点

(一)局机关学习培训地点统一安排在局一会议室。

(二)各大队组织的集中学习地点由各大队自行负责安排。

五、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分为素质能力培训、重点选项城乡规划建设主要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专业法律知识。主要包括执法人员必须掌握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城乡规划建设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知识。

2、业务技能知识。以住建部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省总队建设监察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为主要内容。

六、培训责任分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1、局行政领导负责组织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局政策法规股负责牵头组织培训。

七、培训方式

(一)以集中授课培训为主。

1、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行政执法案例交流、执法文书点评、案例分析讨论。

(二)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春冬两季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

(三)组织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轮流参加住建部组织的学习培训。

八、目标任务

(一)不断推进城乡规划建设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实现法律法规培训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能力、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履责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做到公正、规范、文明。

(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培训不少于36课时(局机关8课时,大队28课时),每课时40分钟,(包括讲座、案件研讨和集中培训时间)。所有执法人员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8课时(每星期1课时),定期检查学习笔记,积极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体执法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九、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提高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是行政执法队伍内强素质的有力手段。局机关成立执法培训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副组长,各股、室、大队长为成员,政策法规股具体安排实施。下设办公室于政策法规股,由政策法规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协助培训工作事宜。各股、室、队要统一思想,充分发动,提高职工对开展学习培训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参加学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二)抓好落实,确保效果。各股、室、队要按计划要求认真落实,积极配合,做到有集中(自学)学习记录、有学习出勤登记,个人有专用学习读书笔记、切实把学习抓到实处,确保学习培训达到预期目标。

(三)严肃纪律,合理安排。参加学习培训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签到等考勤制度,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局纪检监察室加强对培训学习的督查考核,确保培训计划的逗硬实施。各股、室、队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时间,确保人员、时间和学习效果的落实。

2016林业局执法责任制建设方案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第五篇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护全县森林资源,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执法水平,依法推进我局在处理涉林案件及林政、森保等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使我县林业生产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我局按照《县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一系列部署,积极探索,扎实推进,紧紧围绕“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以“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执法”为目标,以逐步建立完善“目标管理机制、执行责任机制、公开透明机制、考核评议机制、监督制约机制、责任追究机制”为抓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树立公正、高效、和谐的执法理念,巩固执法责任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推动执法责任制工作在林业领域的深化发展,依法治林,更好的保护全县的森林资源,为建设生态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我局紧紧围绕“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和责任,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总体目标和要求是,通过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开展,使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执法”的目标,达到“业务流程标准化运作、工作环境标准化塑造、队伍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绩效标准化考评”,使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都知道在其执法活动中应该干什么、怎样干、干到什么程度。

三、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内容

(一)将执法权限法定化,明确执法责任,确保执法程序正规、合法

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二人以上办案,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出示检查证件和检查通知书,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和告知制度。二是编制执法权限目录,规范权力运行。主要执法行为按照涉林案件类、林木采伐许可类、森林资源保护类等进行梳理,明确执法依据。三是明确岗位职责,设置科学的岗位责任体系,执法人员全部定岗定责,实现了岗、责、权的统一。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考核到人,层层负责,对上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既要做到实体上合法,更要做到程序上合法,确保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程序正规、合法。

(二)将执法案卷分级分类管理,保证存档案卷更加规范化

一是将执法案卷按照涉林的治安案件、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林木行政许可,森林资源保护等不同类别分门别类进行管理,建立各自的卷宗档案,层次分明。二是案卷归档标准化。资料用纸、订装进一步规范,卷宗目录、封面主题、背脊书写要清晰齐全。资料内容全面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局的要求填制,做到环环相扣,既不脱节,又不节外生枝。三是在执法资料的采集、整理、移交、保管等环节建立相应的制度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控制严密。

(三)将执法裁量标准化,严格监督执法行为,公开执法内容,力争实现执法零过错目标

一是严格依法办事,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时限、执法方式等均按法律规定执行;二是严格落实《县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和《县森林公安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做到相同案情相同处理,避免畸轻畸重,营造公平的法治环境。三是按月通报执法考核情况,找出易产生过错的原因,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公正、不严格、不规范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并通报执法责任人,避免再次出现过错。四是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公开执法内容,开展“当事人评案”活动,强化案件后期监督,所有的行政、刑事案件受理并完结后,由当事人对案件进行评议,强化执法后期监督,也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力争实现执法工作零过错的工作目标。

(四)将执法培训常态化,科学考评执法人员,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一是结合我局行政执法队伍实际情况,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为目标,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学习、培训、考试计划和方案,将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纳入经常化管理范畴,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制定科学、民主、规范的执法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执法考核机制,建立执法考核制度,量化、细化考核指标。三是坚持和完善“行政执法相对人监督评议行政执法人员”制度,建立以群众参与为主导的评议机制,将社会评价体系纳入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内容,加大人民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议中的分量。并且,及时向社会公开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考核结果。

(五)健全执法责任制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执法工作能力

一是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的要求。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森林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严禁违反规定带出办案区讯问询问;进入办案区后,一律先进行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内,一律要有人负责看管;在办案区内开展执法活动,一律要有视频监控并记录。通过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有效杜绝执法安全问题的产生。二是配齐配全执法装备。每一位森林公安民警配齐配全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依托执法责任标准化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森林公安警务工作效能和民警规范执法水平。

我局在今后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将认真的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依照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创新思路,积极推进执法责任制标准化的建设工作,依法保护全县的森林资源,为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6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年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第六篇

根据赣市公路路政字〔2016〕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分局路政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素质,树立公路执法新形象,分局决定,在2016年11月-2016年12月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年”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打造一支“业务精通、技能娴熟、素质过硬”的路政执法队伍为目标,突出解决当前路政队伍中存在的理论业务水平不高、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方式不多等问题,全面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分局路政执法上新水平、新台阶。

二、具体目标

通过开展提升执法素质主题年活动,要实现四个具体目标:

(一)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即熟悉公路法律法规和本职工作业务,掌握工作规律和特点,善于用理论指导和驾驭各项工作。

(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即敢于突破传统束缚,不断创新工作思维和工作方法,善于从不同角度和应用多种方法,解决路政治超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

(三)工作效率明显加快。内部运行机制流畅,工作程序简明,各类案件查处、审批快速办结。

(四)执法行为明显规范。即应用法律准确,遵照程序规范,采用标准符合依据,执法行为无过错。

三、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提升执法素质主题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局路政科举办的业务培训和部省组织的业务培训;分局举办集中培训两次,并按照创建“样板路政大队”要求,采取公费与自费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地输送35岁以下未达到大专文化程度的执法人员(尤其是新进人员)到对口大专院校进行函授教育。

(二)组织学习考试。采取组织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学习《公路法》《路政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路政治超相关文件、相关业务理论和公文写作等方面的知识。按照每周一学习,每季一考试的模式组织好学习与考试,做好学习记录和试卷评分。

(三)举办理论研究。认真组织督促本单位执法人员撰写理论研讨、案例分析、心得笔记、经验交流介绍等业务理论文章,积极向《中国交通报》、《公路信息》、《公路信息》等媒体发表,或在公路系统电子邮箱交流共享。要求每个执法人员至少要撰写一篇理论研讨或案例分析文章,两篇工作心得体会或读书笔记

(四)开展案卷评比。按照上级规范的案卷模本,完善2016-2016年每个案卷的填写、打印、装订。组织路政大队进行讨论补充。积极参加市局在10月左右组织的全局性的案卷评比,力争取得好名次。

(五)推进科学执法。充分利用已配备到位的各种设备,推进科学执法。当前,特别要熟悉和掌握电脑操作知识,充分利用路政管理系统信息软件处理各项工作,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手写环节。

五、活动要求

提升执法素质主题年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分局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一是要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负责;二是要科学安排活动计划,按照活动内容与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三是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活动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公路网络、公路信息等媒体报送发布活动相关进程和信息,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广泛宣传报道行政执法先进典型事迹,汇聚行政执法的正能量,树立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五是要建立活动专项档案,做到内容丰富,图文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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