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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

2016-09-05 09:29:1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共2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统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严格考核标准,促进各部门强化社会治安意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我校各项任务的完成,按照市、区综治委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定本办法。第二条 考核工作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 第一篇

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统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严格考核标准,促进各部门强化社会治安意识,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我校各项任务的完成,按照市、区综治委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三条 考核每年进行两次,半年初评,年终采取“听”、“查”、“议”的办法,依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对照实际完成的情况,按项分别以记分、扣分、奖分的办法。

第四条 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对目标责任单位系列评定“优”、“良”、“达标”、“差”四个档次,以80分为达标分,在达标以上的部门中按得分高低评一个优胜部门,二个良好单位。70分以下的部门为差,另外,在年度內发生特大案件,重大治安(责任)灾害或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的部门一律视为差。

第五条 考核以一百分为基础计分制,具体计分标准为;

一、 领导重视方面

1、把综治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不少于三次,各单位及行政村要加强干部、职工的管理。

2、把综治工作与本职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列人本部门工作的计5分。未布置检查的扣2分,未列人工作计划的扣3分。

二、人员、责任、措施落实方面

1、部门内部有安全员或保卫委员的,做到责任、任务落实,并充分发挥作用的计4分。部门没有安全员或保卫委员的扣4分,有安全员或有保卫委员责任任务没有落实的扣2分,没有发挥作用的扣2分。

2、各村及单位物品有保管,做到责任落实,有管理制度计3分,无保管的扣3分,责任没有落实,无管理制度的扣2分。

3、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计5分,没有签订责任状的扣5分,没有安全制度的扣2分。

4、对创优评选实行一票否决的计4分。没有实行一票否决的扣8分。

5、按《六五》普法要求完成普法任务经考核合格的计5分。不合格的扣5分(普法合格标准为95%以上)。

6、库、室物品按规定有记账、登记底数清楚,安全设备齐全计5分。无记账登记、底数不清的扣3分,按规定安全设备不齐全或不起作用的扣3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

三、政治、经济、治安、刑事发案方面

1、没有发生非法游行示威、罢工、罢课、集体上访、请愿的计10分。每发生一起游行、罢工、罢课、集体上访、请愿的扣10分。

2、没有发生政治、经济案件的计10分。发生一起政治案件扣10分,发生一起经济案件扣10分。

3、刑事、治安案件率控制指标数内的计14分(刑事、治安案件率控制指标数分别为总数的3%、7%)。每超发一起刑事案件失职的扣14分,未失职扣7分。每超发一起治安案件失职的扣7分,未失职的扣4分。

四、违法、犯罪、纠纷、事故方面

1、违法、犯罪人数控制在指标数内的计14分(违法犯罪人数控制指标数分别为部门总人数的1.5%、3%)每超一人犯罪的扣15分,每超一人违法的扣8分。

2、民事纠纷发生数控制在指标数内的计6分(纠纷发生控制指数为部门总人数的9%)每超发生一起因纠纷打架的扣6分,超发一起一般纠纷的扣3分,因纠纷激化为一般刑事案件的扣10分。

3、未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治安责任事故或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计6分。每发生一起治安灾害事故、治安责任事故、交通事故均扣6分。

第七条 本部门协破案件、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见义勇为,制止犯罪使公共利益免遭损失的,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均可加计部门奖励分,奖励分的具体规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

1、抓获一名违法分子的加记8分;抓获一名犯罪分子的加

记15分;协抓一名违法分子的加记4分,协抓一名犯罪分子的加记8分。

2、提供重要线索破获一起治安案件加记7分,提供重要线索破获一起刑事案件加记10分;提供重要线索破获一起重大案件加记15分。

3、部门内部自破一起治安案件加记8分,自破一起刑事案件加记15分。

4、见义勇为制止了重大事故发生的加记5分,制止了犯罪的加记10分。

5、发现并亲自防止了重大事故发生的加记15分,发现并及时制止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加记10分。

6、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加记10分。

第八条 1、对评为“优胜”和“良好”的单位及行政村分别由镇党委发给500元、300元的奖金或奖品,并颁发单项集体奖;另外。

2、对评为“达标”不奖不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

3、对评为“差”的部门,对该部门对第一、第二责任人分别给予200元、100元的罚款,并在大会上作检查,限期整改,并行使一票否决。

4、对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举报线索,协破案件,见义勇为制止犯罪和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和在综合治理工作中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单项奖励和表彰,并作为当年评比创先的

重要条件。

第九条 本办法由太阳山镇综治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 第二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办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公司的政治和社会治安稳定,构建和谐企业,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严格遵循“属地管理”、“一票否决”、“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综治联动防范责任制,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治治理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实行公司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此项工作的副书记直接负责的责任制。

公司成立以公司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公司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公司所属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

务院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

(二)主持召开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各种会议,研究、部署本公司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公司所属成员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工作;

(三)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宜。

第五条 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事机构,即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党群工作部,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在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示,结合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实际,制定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体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公司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开展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好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三)做好全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和相关信息的上情下达及下情上报的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

(四)根据不同时期中央、省委、省政府、省交通厅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出的部署,结合公司实际,及时修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

(五)对全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适时开展调研,为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建立公司规范、统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模式。

第六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综治工作负全责。第一责任人每年度与公司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应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面抓好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好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发的文件及其各项规章制度;

(二)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与所属下级单位、部门签订,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每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面应达100%;

(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立以广大党员、干部、安全、内保等队伍为骨干,依托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治安联防体系;

(四)在当地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当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第八条 公司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承办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属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部门交办的各种事项;

(二)按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事项,认真抓好落实,并对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业务工作的开展负责;

(三)在本单位职工群众中广泛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和法制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职工遵纪守法和自身防范意识,弘扬正气,抵御歪风邪气,增强职工群众安全感;

(四)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稳定和安定团结工作,善于发现和听取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负责开展好本级的共建活动和治安联动防范体系工作;

(六)定期向本级综治领导小组和公司综治办报告工作。

第三章 工作目标

第九条 按照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治安防范,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保持良好的治安秩序,推动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维护公司稳定,为公司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第十条 加强日常管理和日常防范,健全和完善专兼职治保人员职责,有效预防、控制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全公司要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针对不同性质和类型的群体性事件,完善处臵工作预案,做好必要的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

第十一条 积极探索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稳定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研究和注视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适时排查调处重点部位和难点问题,建立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研究从源头上预防以及在处臵的各个环节中缓解化解矛盾,消除危害的因素,提高维护稳定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防止造成社会危害。

第十二条 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开展各种专项行动,利用行业优势,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积极参与辖区内的整体联动防范,同驻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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