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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绩效工资

2016-09-06 12:05:2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福建省绩效工资(共5篇)福建省高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思考和应对措施福建省高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思考和应对措施 作者:吴平来源:《海峡科学》2012年第09期[摘要] 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有其行业的特点,在推行岗位绩效工资时,受到多个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该文在分析高校特点的基础上,归纳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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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思考和应对措施
福建省绩效工资 第一篇

福建省高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思考和应对措施 作者:吴平

来源:《海峡科学》2012年第09期

[摘要] 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有其行业的特点,在推行岗位绩效工资时,受到多个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该文在分析高校特点的基础上,归纳了高校在实施绩效工资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实施高校绩效工资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 高校 绩效工资 难点与问题 建议与措施

2006年,我国进行第四次工资制度改革,这次改革旨在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新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套改与晋升机制已建立,特殊岗位津贴由国家统一制定,现只有绩效工资还在制定和完善中。福建省绩效工资实施走在全国各省的前列,2011年春节前,除高校和部分公立大医院外,其他事业单位已完成了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并进入了实施阶段。本文结合高校的特点,拟对高校在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措施。 1 绩效工资概述

1.1 绩效工资的涵义

用马克思的三种劳动论来说,绩效工资(Performance related pay,简称PRP)主要是根据员工的第三种劳动即凝固劳动来支付工资,是一种以实绩和贡献确定员工薪酬的工资制度。这种薪酬制度对劳动量和劳动支出的统计比较客观实在,在管理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并逐步被各经济部门所采纳,目前绩效工资已成为我国薪酬支付的主流方式之一。

1.2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2.1 实施绩效工资的总体要求

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各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福建省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绩效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设立生活补贴和岗位津贴项目,并给出参考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计算实际工作量和贡献是实施绩效工资的重要环节和基本要求。

1.2.2 高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合理、积极稳妥。通过分配制度的改革,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统筹兼顾,审慎处理实施中的问题,确保工作平稳顺利。

二是总量调控、持续发展。绩效工资的总量由政府部门来核定,学校考虑财力情况,综合考虑各项事业的发展,量力而行、量财而行,在核定总量内合理安排可发放资金。

三是按劳分配、优绩优酬。要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以岗位责任、工作量和实际贡献为依据,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物价水平和考核结果确定发放。

四是强调考核、激励优绩。实施绩效考核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五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各高校充分考虑在效率优先的基础上,学校主要领导绩效工资水平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要保持合理的关系。

六是发扬民主、公正公平。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分配办法要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单位主管批准,并在本单位公开,确保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是分级管理、责权利统一。根据责权利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学校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各二级单位的办学活力,对于规模较小的单位可由学校统筹安排。

2 高校在实施绩效工资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高校是知识分子密集的部门,以脑力劳动为主要特征,承担着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和科技创新的社会功能,具有明显的公益性,其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核定绩效工资的总量与计算脑力劳动的实际付出、以及资金的筹措是实施绩效工资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具体体现在:

2.1 高校公益产品的特殊性和自身的差异性,决定着绩效工资分配存在困难

高校提供公益服务,拥有大量从事复杂脑力劳动的群体,其业绩或劳动量不能完全即时量化;有些科研工作者,其劳动成果的体现是有时间性的,甚至劳动的付出没有成果;对教师而言,人才培养和成长需要周期,培养的学生是否成才,要经过社会长期的检验才能作出判断。这些与其他事业单位就有所不同,在计算工作量和核定劳动付出时显得比较复杂和困难。 我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专业设置按“学科门类”、“学科大类(一学科)”、“专业”(二级学科)三个层次来设置。高校按照自身办学规模和条件来分,可分为单科性院校和综合性院校;按照承担社会主要职能和现代大学分层次来分,可分为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和教学型大学;由于高校存在着类别、类型的差异,同是高等院校,由于性质不同,所承担的任务也不一样,绩效工资的体现理应有所不同。

福建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
福建省绩效工资 第二篇

福建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闽人发„2010‟135号)、《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省属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10‟147号)等文件精神,总结学校校内津贴发放过程中,广大教职工的反馈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实施绩效工资,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发挥人才作用的良好环境,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与管理人才队伍,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办学的生机与活力,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推动我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 总体原则

(一)效益优先、持续发展的原则

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要根据学校的办学效益与收入情况来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量财而行,保证学校各项事业健

康持续发展。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力度,既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与导向作用,又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以岗定薪、责酬一致的原则

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建立重岗位、重绩效、重贡献,向重要岗位倾斜的激励机制。将教职工的收入与应聘的岗位及岗位职责直接挂钩。

(四)结合考核、奖励优秀的原则

绩效工资要与考核工作相结合,通过建立岗位工作规范,量化考核,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的聘后管理,要奖励在教学科研和办学中取得成绩、做出贡献的人员。

(五)分级管理、责权利统一的原则

在分配中下移管理重心,要体现学院二级管理。根据责权利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学校的宏观调控能力和各系部的办学活力。

三、 主要内容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基础性绩效工资实施,按照学校2013年岗位设臵聘任的职级为依据(因职称职务变动而晋升的除外),原则上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标准(见附件

【福建省绩效工资】

1),由学校负责按月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实施

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校内岗效工资(含岗位工资和绩效津贴)、教学科研奖励及责任津贴、考勤补贴、午餐补贴、绩效考核年终一次性奖金和过节费等。学校将提取每年收入的一定比例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依照岗位性质和工作任务的不同,划分为教学(科研)单位、教学辅助单位、党政管理单位和参照党政管理单位发放标准管理的教学(科研)单位(以下简称参照党政管理单位)四大序列。在可供分配的总额中,学校优先提取教学科研奖励及责任津贴、考勤补贴、午餐补贴、绩效考核年终一次性奖金和过节费,余校内岗效工资按编制数下拨到教学(科研)单位、教学辅助单位、党政管理单位和参照党政管理单位,进行二次分配。

教学科研奖励及责任津贴发放办法见附件2; 考勤补贴发放办法见附件3; 午餐补贴发放办法见附件4;

绩效考核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办法见附件5; 过节费的标准根据学校当年的办学效益和综合财务状况而定。过节费发放办法见附件6;

教学(科研)单位和教学辅助单位校内岗效工资核拨办法见附件7;

党政管理单位校内岗效工资发放办法见附件8; 校内岗效工资发放管理的若干规定见附件9。 四、附则

(一)各经济实体部门与学校有签订经济责任合同人员的绩效工资按学校制定文件规范执行,无签订合同的按党政管理部门同类人员标准发放。

(二) 实施绩效工资后,过去学校设立的各类津贴、补贴和奖励将随之归并,不再执行(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除外)。

(三)绩效工资每年按12个月发放。 (四)本办法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省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标准 2. 教学科研奖励及责任津贴发放办法 3. 考勤补贴发放办法 4. 午餐补贴发放办法

5. 绩效考核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办法

6. 过节费发放办法

7. 教学(科研)单位和教学辅助单位校内岗效工资核拨办法

8. 党政管理单位校内岗效工资发放办法

9. 校内岗效工资发放管理的若干规定

附件1

省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标准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实施绩效工资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福建省绩效工资 第三篇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实施绩效工资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通过岗位聘用,构建岗位任务平台,逐步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等《关于福建省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闽人发[2010]135号)、《关于省属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10]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要求 1、指导思想

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思想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本着“以岗位为基础,能力和贡献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院属单位与岗位设臵管理相适应的业绩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形成完善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不断促进各类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的提高,推进我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分配原则

坚持“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兼顾效率和公平”,“绩效考核、动态管理”,“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实施途径

(1)院宏观调控与研究所自主管理相结合,院制订宏观指导意见,研究所负责具体落实,将绩效工资改革放在基层操作层面。

(2)院和各单位(部门)按照科研工作目标、责任分别负责建立健全科学的岗位设臵、岗位绩效考核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岗位聘任和岗位绩效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建立起

关系合理、机制健全、调控有力、秩序规范的绩效工资管理体系。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

(一)院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岗位、薪级工资,下同)、特殊岗位津贴外,省政府确定的津补贴(岗位津贴、职务补贴、地区补贴、考勤奖)、年终奖,单位自筹发放的各种补贴、奖金和福利等,纳入绩效工资实施和管理范围。

(二)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事业单位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前三项已在工改中实施)。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

1、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岗位聘用为基础,根据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等因素确定。在职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标准(闽人发

[2010]147号附件1,下同)规定;基础性绩效设生活补贴和岗位津贴等项目,一般按月发放。岗位津贴原则上按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确定。

2、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为基础,根据各类人员绩效考核情况、取得创新性成果、做出超常规业绩和突出贡献等情况确定,分为岗位绩效奖励和业绩奖励等,一般按年发放。

岗位绩效奖励是指各类人员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业绩,由各单位发放的薪酬奖励。岗位绩效奖励办法根据《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评价办法》、《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管理岗位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福建省绩效工资】

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三类岗位工作业绩评价办法。

业绩奖励是各类人员在科研、产业、服务“三农”、管理等方面取得高水平的学术业绩成果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其中,符合《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业绩奖励办法》的,由院发放薪酬奖励。

3、奖励性绩效工资由院属单位根据院下达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减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使用量构成。

(四)院属单位根据职工上、下班交通条件,在绩效工资分配项目中可设臵交通补贴,每人每月150元,不在岗人员不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其它项目、标准由各单位自行设定。

三、实施绩效工资的时间和人员范围

(一)实施时间:从2010年1月起纳入实施绩效工资分配范围。

(二)人员范围:

1、院属单位经核准使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列入财政核拨的在职工作人员。

2、院属单位退休费核发管理、列入财政核拨的退休、退职人员(不含离休干部和5.12退休干部)同步实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四、院属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的核定【福建省绩效工资】

1、院根据院属单位2009年底实际在编人数,按照年人均3.1万元(院机关人均4.3万元)下达院属在榕各单位2010—2011年度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并报省工改办备案。

2、院属单位因人员增减等原因,个别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实际使用不平衡的,至2011年底向省工改办结算时,院根据各单位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对总量指标使用情况统一进行调剂平衡。

五、院属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报备

1、院属各单位在院核定下达的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内,根据省人事、财政主管部门关于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文件规定、精神和《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实施绩效工资暂行办法》,以及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岗位设臵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情况、财力状况等因素,制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具体分配办法),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和职代会审议通过,报院核准和省工改办备案后组织实施。

3、院属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对单位主要领导绩效工资水平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应保持合理的关系,并根据单位类别、层级、效益等因素,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的1.5—3倍的幅度内。

4、院属单位依据省工改办审核后的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编制本单位绩效工资财政补助和年度财务预算。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和审核、审批程序

1、绩效工资纳入工资基金管理,按工资基金管理权限审批、审核。

2、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根据工作人员现行的岗位工资系列和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参考标准,经工资基金管理规定程序审批后按月随基本工资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管理办法按照闽人发[2010]147号文件第11条规定以及本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3、实施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计算基数(即在职人员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的计发基数),同时计算个人整体绩效工资(含基础性、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提租补贴,按工资基金管理权限审批后,与基础性绩效工资同步按月发放。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基数是从退休人员计发基数反推出来,即以省属事业单

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参考标准为基数作为同职级在职人员计发基数的70%,相应计算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计发基数。

4、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根据本单位制定的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规定,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指标内,按照规定审核程序,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发放办法执行。院属单位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项目前,应将发放项目、金额、方案依据和发放人员花名册按工资基金管理权限报送审核备案,并记录(扣抵)绩效工资总量指标使用情况,作为院主管部门向省工改办结算总量指标、核实财政补助和财政预算的相关依据。

【福建省绩效工资】

七、退休人员提高生活补贴

院属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现执行基本退休费待遇标准所对应的工资系列、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按照省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参考标准(闽人发[2010]147号附件2)执行。

八、关于院属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

(一)院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逐步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院制订的各类人员业绩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及各类各级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参考值,对岗位等级的要求依次渐高。工作量参考值作为岗位绩效奖励、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主要依据。制订量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是岗位绩效奖励的关键,望院属各单位积极稳步实施。

(二)院属各单位可从核定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出5%左右或剩余部分用于奖励获得荣誉称号、年度考核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三)要统筹好各类人员的关系,特别是科研、推广(开发、服务“三农”)、管理队伍和科研支撑系列、辅助岗位(工勤)人员的关系。

福建省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福建省绩效工资 第四篇

《福建省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在这次增加的教师津补贴工资中,分为基础性津补贴和奖励性津补贴,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工资,奖励性津补贴(每人每月400元)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1、出勤补贴:实行每天签到制,出满勤者每月补贴80元/人。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2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别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导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0元,请假一次扣2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计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补贴为止。

2、课时量补贴:

A、教师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能乐意接受学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中心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完小校长担任主要课程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幼儿园教师教学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心校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2个工作日,副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3个工作日。

B、满工作量补贴:满工作量者每月补贴100元/人。超课时和不足课时数,由各校根据本校班生规模和具体情况做出补或扣的规定,但每月补或扣的金额不得超过30元。

3、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月60元)

(1)节假日值班补贴:学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节假日加班补贴:节假日因公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40元。

(3)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10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福建省绩效工资】

(4)跨年段(任语文、数学学科)或包班教学的教师补贴:每人每月补贴40元。同年段同学科(任语文、数学学科)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补贴40元。英语教师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班主任、科任补贴:班主任每人每月补贴80元,科任每人每月补贴40元。

2、完小校教导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完小校长补贴: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账员、安全专干、保管、采购、图书管理员每月40元。

5、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12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常规工作缺一项没有完成的,取消该项目奖励)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辖区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奖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奖20元。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得分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奖金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1)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学区级每次奖100元,教研片级每次奖200元,市级每次奖300元。

(2)各类论文(经中心校选送)获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奖给第一作者100元、150元、200元;获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没有得奖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按福清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一学年教师个人的论文获奖奖励总额不超过200元。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学校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40%,班主任奖励80元,副班主任40元。

5、竞赛指导奖: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中心校组织的知识或技能竞赛,一等奖每人次奖给指导老师30元,得二、三等奖各递减10元;由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知识或技能竞赛,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奖给指导老师100元、150元、200元,得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素质教育的各种兴趣小组参加市区比赛,获团体一等奖每队奖给指导教师(或教练)100元;二等奖70元;三等奖40元。比赛级别每升一级,各递增50元。6、中心校行政人员及完小校长享受平均值,但不兼得。

(四)中心校行政人员及完小校长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但不包括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

(五)法定分娩假的绩效工资原则上每月发放200元(按5个月计算,另一个月按在编在岗教师寒暑假待遇发放)。

【福建省绩效工资】

(六)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末累计发放。上述每一大项发放总额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按在岗教师均分;上述每一大项发放总额中,若有不够的,各项统筹安排或每月按在岗教师按比例适当下调。

七、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2000]58号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对象”,即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八、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二)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各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违反规定的,要没收违规的全部资金上缴财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关于福建省公益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改革的思考
福建省绩效工资 第五篇

关于福建省公益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改革的思考

摘要:社会对实施绩效工资非常关注。本文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来由、绩效工资的组成以及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进行了论述,对公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改革存在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绩效工资改革涉及事业单位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自2 009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以来,“绩效工资 ”一词成为人们议论最多的话题。实施绩效工资的目的、意义以及最终产生的效果如何?如何实施?也成为人们最关心的问题。[1]

1绩效工资的定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对此的回答是:这次绩效工资改革就是要在事业单位建立一种把薪酬分配与公益性服务绩效紧密联系的新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是涨工资。至于说为了缓解财政压力而甩包袱,这种说法是没根据的,事实也不是这样,因为实行绩效工资,财政是要出钱的。

2绩效工资的组成

执行绩效工资后事业单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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