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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2016-09-07 09:18:2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共5篇)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法,认真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根据《民和县教育局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正确...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一篇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法,认真落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根据《民和县教育局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正确导向,有效激励的原则;可操作性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学校特点的分配制度和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拟定马营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绩效类(50%):(人均250元)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服从并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的教师发放基本绩效奖。教师个人月基本绩效=校基本绩效总数(扣罚总金额+在编在职教师数×250)÷参与绩效工资分配教师数

1、教师教育教学周课时工作量: 完成学校安排的课时及临时性工作。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扣减基本绩效工资或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⑴违反师德师风情节严重的,给学校声誉造成极坏影响的(含工作疏忽失职的,或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的,或违反规定擅自向学生收费的)停发基本绩效工资。 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给学校造成极坏影响的,调查落实的一次扣减基本绩效工资50元;二次扣减基本绩效工资100元;三次停发基本绩效工资,三次以上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⑶擅自离岗1天的每天扣100元,2天的每天扣200元,3天以上的不参与学校绩效工资分配。

⑷月累计病假超过十天(含十天),累计事假超过五天的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5)教师需上交各处室的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每份扣10元;超过规定时间二日内完成的每份扣30元。

二、考勤类(20%):(100元) 教师个人考勤分配方法:

2+○3+○4){100×37+(○}÷参与绩效工资分配教师数

1、全期出满勤的发给满勤奖100元。未达到满勤奖的的按下列情形扣减后发给相应考勤奖。

2、上班无故迟到(含值日、护送路队未到)每次扣5元,二次扣10元,三次扣20元,四次扣30元,五次视为旷课一节。

3、旷课一节(含值日未到岗)扣25元,二节扣50元,三节扣75元,四节以上(含四节)按旷职一天计算,取消考勤奖。

4、政治、业务学习(含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10元,迟到一次扣5元。

5、事假1-4天每天扣20元, 五天及以上取消考勤奖。请例假(如婚假、丧假、产假等)可不计。

6、病假(提供医院证明)1-3天每天扣10元,4—5天每天扣15元,6天以上扣100元以上取消考勤奖。男55岁、女50岁以上教师病假天数扣除3天后计算。 三、教师工作量绩效(30%)(150元) 教师工作量绩效分配方法:

(在职在编教师×150÷核定总课时量)×教师课时量 1、学科课时系数核定课节工作量

2、管理人员、兼任岗位工作量系数核定及课节

备注:

全校平均课程课节计算公式:按(全校学科课时系数核定的总课节+管理人员、兼任岗位核定节数)703节/学校教师总上课人数=学校学科课程平均课节。(学校核定的平均课程课节为18.02节/2014-2015年度第一学期)

3、教师累计请事假5天(含5天)、病假10天(含10天)、旷职1天或累计旷职4节课(含4节)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四、其他类(5%):

1、代课:每课时5元(公假时自调课可按代课计)。 2、学校临时性工作加班补贴:按代课节次算代课补贴。

五、备注:

1、以上二至四项类的款数不足时,可以相互补充调整使用;调整后仍不足时按超过的平均款数递减;如有节余,节余款并入第一项(基本绩效)按实发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绩效补贴分配,已领取绩效补贴的应予以扣回。①触犯刑律被依法逮捕,或判处徒刑缓刑考察期的;②被劳动教养的;③违反师德师风情节严重的;④未承担任何学校分配工作的;⑤脱产学习一个学期以上的(公派学习除外)。

3、中心学校办公室人员不在此考核办法之内。

马营镇中心学校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二篇

新市街办焦范小学

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津贴分配实施办法 为了切实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现就我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制定如下: 以更好的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要求,贯彻“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重要思想,体现向一线骨干教师倾斜的原则,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鼓励敬业爱生,鼓励专业发展,鼓励业务拔尖的导向,坚持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逐步建立起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营造人才引得进骨干留得住,人员流得动的环境氛围,全面提高办学质量。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2、优质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因。

4、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

三、量化考核范围、项目

范围:本校在编教职工

考核项目:

教育教学过程; 教育教学业绩; 工作量; 考勤;师德师风

四 、考核办法

1、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文档资料能按要求及时完成。缺少一种或不符合要求,扣1分;教案、作业批改检查(每月一次),

优(3分)、良(2分)、合格(1分)。

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其他未列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0.5分—2分)。 以上考核资料由教导处逐月提供、核算、存档。

2、教育教学业绩(30分)

教育教学业绩根据履职获奖情况进行考核赋分。个人教育教学专业学术论文获区级(教育局)以上证书,每篇加1分,每升一格,提高0.5分;教育教学竞赛活动按学生获奖人数为辅导(指导)教师进行加分。乡中心校以上组织的竞赛活动,按获奖学生每人次为教师加1分,区县、市级……分别加2、3、4分(注:发生在那月,在那个月加分);个人代表学校参加中心校组织的赛教、示范课等一节次加1分,升级一个层次,另加2、3、5调研检测依据调研检测成果等级进行加分,优秀段每学科加9-10分,良好段每学科加7-8分,合格段每学科加5-6分,基础段每学科加4、3、2、1分。(注:原后二分之一名次,提高一个名次,加1分。)

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过程、业绩考核可根据个人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师生民主评议结果赋分。具体的说,过程考核以实际考核赋分,业绩考核按民主评议结果赋分,优秀9-10分,良好7-8分,合格5-6分。

3、工作量考核(30分)

(校级、任课、辅导、部室管理、班主任、额外等)

工作量考核以《学校教职工工作量核算办法》为依据,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工作量之和得出学校岗位周工作量总

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周人均工作量乘以30,即为个人工作量得分。 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人均工作量=学校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月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

(注:教职工请假期间相应的工作量要从当月个人核定工作量中减掉 ,依照请假时工作安排,按实际工作量的80%赋予代替人员。)

4、出勤考核(10分)

教职工请假程序应严格按照《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执行。

(1)、事假月累计1天(6节)扣2分,累计5天扣10分,超过5天,停发当月奖励性津贴;事假全学期累计1个月,停发全学期奖励性津贴。

(2)、病假月累计1天,扣1.5分,月累计7天扣10分,超过7天,停发当月奖励性津贴,全学期病假累计两个月,停发全学期奖励性津贴。

(3)、无故迟到、早退1次(5分钟以上)扣1分,一次不参加集体升旗或不参加全干会,教研组活动等扣2分(以领导发现和大教研组提供信息为据)。

(4)、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照发。

(5)、未尽情况出现的请假缺勤,按局《试行规定》和学校有关制度结合本规定执行。

(6)、出现旷工现象停发当月奖励性津贴,旷工全学期累计3次以上(含3次)停发全学期奖励性津贴。

(7)、经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批准暂调人员的奖励性津贴,按上级规定执行。

5、 师德师风考核(10分)

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不超过10分);如出现体罚、变相体罚现象或做有偿家教及安全责任事故、违规收费造成恶劣影响时,停发当月奖励性津贴;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个人总分的20%、30%、50%、60%、70%、80%、100%。

为教师队伍争得重大荣誉,受到乡区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者可加3-5分。

五 、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以工作绩效考核为依据。每位教职工月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30%)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一个分值,该分值乘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即为个人当月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计算公式为:

全校月绩效工资30%总额

------------ ×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月绩效工资额

全校月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期末将每月个人绩效工资额相加,即为个人全学期绩效工资奖励性津贴总和。

六、考核工作组织领导与监督

1、学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吸收教导主任、副教导主任、(业务考核、档案管理等)、大队辅导员、教职工代表1名(由全体教工推荐),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的进行考核。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

2、考核分配方案的制定、变更、修改、严格依据有关政策,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如运作时发现有明显漏洞或显示公允,则修正案仍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方可执行。

3、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每次量化考核分数揭晓后,都要在本校进行公示3天以上,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有误的要及时更正。

焦范小学

2013年6月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篇

海则滩九年制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实施方案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

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靖边县教育局《靖边县教师绩效工资提高10%部分考核分配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促进我校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我校所有在编在岗公办教职工。

四、考核办法

我校教师绩效考核拟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一)考勤(约10%)

1、请假程序

凡本校教职工因事,因病或因离岗,需事先自行与其他教师协商

确定代课教师及代班主任并在教务处填写请假条,由代课教师及代班

主任确认签字后,经有关领导批准,请假人将请假条送交教务处登记

后方可生效,请假人因事不能按时返岗者,应在假满前向有关领导履

行续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准补假,假满到岗

时,要在教务处销假,否则,以旷工对待。

2、批准权限

一天及一天以内的假由教务处(后勤人员由总务处)主任批准。

二至七天的假由校长批准,七天以上的假由校长签字后报教育局批

准。凡校委会成员出差或请假,全部由校长批准,校长请假由上级主

管教育部门批准。

3、.假期待遇

(1)每学期每位教职工可享受六天公假,出全勤的教职工考勤奖

励300元,若剩5天公假考勤奖励275元,剩4天公假考勤奖励225

元,剩3天公假考勤奖励150元,剩2天公假考勤奖励80元,剩1

天公假考勤奖励20元,六天假全部享受无考勤奖励。

(2)每请病、事假超出公假一天考勤处罚50元,单独请会假一

次考勤处罚20元,单独请操及升旗假考勤处罚10元。

(3)婚假、丧假、第一胎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者可请病假,病假在七天以上者,需持

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请假,有关手续认证后经学校批准方可请

假。假满后持买药发票和医保办报销手续方可记病假,否则以旷工论

处。

(5)教师必须每周星期日傍晚预备铃响后至上第一晚自习铃前

到教导处签到,如有请假者以时间计算,第二晚自习前签到者以会假

一次计,否则按事假半天记假,未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外出学习、培训与出差待遇相同,三天以内(包括)三天

由教师自己请代班、代课教师,三天以上由教导处安排;其他原因请

假均由教师自己请代课教师。教师为事、病假教师代课必须认真负责,

如在代课期间旷课,请假人和旷课人各记半节旷课。

4、旷工处罚

(1)教师每旷一节课考勤处罚30元,旷工一天考勤处罚300元。

(上班时间教职工随意外出或长时间不在办公室办公,经考勤人员证

实后都以旷课一节对待)一月旷工超过5天者,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含

绩效工资)。

(2)旷会一次处罚40元,旷操及升旗一次处罚20元。

(3)上下班迟到、早退累计2次折合旷课一节。(上下班迟到、

早退以教务处及值周人员考勤记录为准)教研活动、集体活动、统考

等迟到、早退、旷工加倍扣除津贴。

(二)教师工作量及教育教学过程(45%)

主要考核教职工学期工作量及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

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态度、责任心;以及在

师德师风方面,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

有关规定,够不上组织处理的,应酌情扣除其本部分绩效得分。

1、上课工作量

学期上课总工作量计作w、周次计作m、 周课时数(包括辅导)

计作n

W=mn

每上一节课工作量计1。

2、教案换算工作量

A、所有科目详案每备1课时计1.3,略案计1。

B、毕业年级七科(语、数、外、物、化、政、史)每课时加0.2

C、语、数、外、物、化、政、历跨年级的每课时增加0.1 (其它科不考虑)

3、作业批改换算工作量

A、语、数、外、物、化以班级人数多少评定,20-25人每批改一班次作业计1,26-30人每批改一班次作业计1.1, 31-35人每批改一班次作业计1.2,36人以上每批改一班次作业计1.3;

B、其它科目20-25人每批改一班次作业计0.9,26-30人每批改一班次作业计1, 31-35人每批改一班次作业计1.1,36人以上每批改一班次作业计1.2;

C、作业次数若达到学校规定次数就以规定次数计算,超出部分不计工作量,不足的要加倍扣工作量(防止加重学生负担);

D、汉语作文每全批全改一次计6,学生互改每次计2,只布置不批改不计工作量(学生互改后教师必须批阅,否则以不批改计);

英语作文每全批全改一次计3;

E、面批面改的作业再乘以系数1.1,初中部面批面改的作业需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带作业本每星期向教务处汇报,否则不以面批面改计。

4、任职兼职工作量单位计算法(以周计)

校长:28 副校长:20 主任:15

副主任:10 团支部:15 会计:10

部门干事:8 教研组长:4 兼职部室管理员:3

带操:4 文学社:3 打字与复印:3

5、兴趣小组工作量计算法

兴趣活动每活动一次,并且当次活动结束上交活动记录,计4,只活动不交记录计1。

6、信息化培训工作量计算法

信息化培训教师每次计工作量3,受训教师每次计工作量1。【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7、基本功工作量计算法

每完成一次两字一画作业计2,与学期末的两字一画考核得分之和为总工作量(其中作业总分占40%,考核得分占60%);普通话采用比赛的方式计算工作量,在学校普通话比赛中,该同志比赛平均分(总分10分)即为工作量。

8、教师专业成长档案工作量计算法

教师专业成长档案各项指标要求完全达到者计工作量20,每少一项扣工作量3,单项短缺数量扣工作量2,学年度内能达到所设定目标者奖励工作10,每本档案完成年限三年,若完成时能达到预期目标奖励工作量20,超过预期目标奖励工作量30。

9、代课工作量计算法

替请假教师代课的教师,每代一节课计1.5,只照课计1,并且要有教案,教案工作量计1.5。

10、奖励得分

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主动承担任务及任务完成优秀者给予奖励得分。

(1)每承担一次由学校及教务处安排的示范课,奖励绩效分5分;

(2)听课记录超出学校规定次数,且评议详细得当,每次奖励绩效得分0.6分;

(3)每在业务检查中被评为优秀与良好的教案(以教学方法、作业布置、教学反思、储备教案、二次备案、组长签字审核为评选依

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四篇

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在这次增加的教师津补贴工资中,分为基础性津补贴和奖励性津补贴,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工资,奖励性津补贴(每人每月400元)作为教师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1、出勤补贴:实行每天签到制,出满勤者每月补贴80元/人。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2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

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别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导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0元,请假一次扣2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计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补贴为止。

2、课时量补贴:

A、教师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能乐意接受学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中心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完小校长担任主要课程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幼儿园教师教学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心校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2个工作日,副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3个工作日。

B、满工作量补贴:满工作量者每月补贴100元/人。超课时和不足课时数,由各校根据本校班生规模和具体情况做出补或扣的规定,但每月补或扣的金额不得超过30元。

3、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月60元)

(1)节假日值班补贴:学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节假日加班补贴:节假日因公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40元。

(3)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10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

(4)跨年段(任语文、数学学科)或包班教学的教师补贴:每人每月补贴40元。同年段同学科(任语文、数学学科)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补贴40元。英语教师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班主任、科任补贴:班主任每人每月补贴80元,科任每人每月补贴40元。

2、完小校教导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完小校长补贴: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账员、安全专干、保管、采购、图书管理员每月40元。

5、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12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

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常规工作缺一项没有完成的,取消该项目奖励)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辖区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奖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奖20元。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得分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奖金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1)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学区级每次奖100元,教研片级每次奖200元,市级每次奖300元。

(2)各类论文(经中心校选送)获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奖给第一作者100元、150元、200元;获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没有得奖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按福清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一学年教师个人的论文获奖奖励总额不超过200元。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学校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40%,班主任奖励80元,副班主任40元。

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第五篇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制度,推进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鄂政办发[2009]48号)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锁。

5、为了学校长远科学发展,学校实行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优劳优得、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奖励原则。

二、考核范围

实施绩效考核的对象是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年度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学一线的教师为80人。

三、考核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包括师德考核与履职考核。

(一)师德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二)履职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

1、教师履职考核主要包括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

发展以及教育教学工作贡献等方面。

(1)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情况。教师基本工作量暂按鄂政办发(2001)112号文件中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周课时数的规定执行。

(2)教育教学过程主要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履行岗位职责情况。重点考核教学准备、课堂教学实施、德育渗透、课后辅导、作业批改、组织考试和课外实践活动等常规教学过程的落实情况。要通过考核,引导教师认真落实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3)教育教学效果主要考核教职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包括学生身心健康、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习成绩等,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指标,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习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有不良行为习惯的学生。

(4)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学分、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

(5)教育教学工作贡献主要考核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工作成绩,包括教师主讲优质课、公开课的情况,受到各级政府或部门表彰情况,获得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

2、班主任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岗位。对班主任工作,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要鼓励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使他们有热情、有时间、有精力,高质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当好学生的人生导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校长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书记的考核可参照校长的考核办法进行,他们的考核都由中心校集中进行。

4、其他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特殊岗位人员的履职考核按照其工作职责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方面,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素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

四、绩效考核的方法

(一)师德考核的方法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教师工作态度、道德行为、遵纪守法、爱护学生和公益活动等方面制订出考核办法,学期末根据考核办法和日常记录,结合民主评议(学生评教、家长评教、师德考核小组评教)结果计算出各位教职工的师德分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得出每位教师的师德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履职考核的方法

1、教师履职考核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教师专业发展以及教育教学工作贡献等方面。【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2、 事假、病假和旷工,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扣减一定奖励性绩效工资。

(1)坐班迟到、早退每人次扣减2元;办公室卫生打扫不彻底,出现负面影响的每次扣减5元。无故缺勤(婚丧产病事假等需出示请假条)一节扣减5元;无故缺勤一天扣减20元;一周请假2次以上每人次扣减2元。事假、病假和旷工天数超过上级规定,扣减50--200元。

(2)教师值日考勤:未到岗每人次扣减10元,迟到、早退、到岗但不负责每人次扣减5元。

(3)备、讲、批、辅、考、听、学等教学、研训环节不到位的,经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每项扣减5元。学校统考过程中,未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按统考规则执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性绩效工资为零,并扣减基础性绩效工资100-300元:

(1)工作量严重不足,又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从事有偿家教、强迫学生滥订教辅资料等造成严重影响的;

(3)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

(4)长期病事假的;

(5)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学失误或造成重大人身、财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6)严重违规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非法组织、串联越级上访或群体上访,影响稳定大局,造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1、教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其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2、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在师德合格的基础上,对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月全额发放基础绩效工资。否则,按照上面的条款扣除。

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绩效考核结果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适当拉开分配差距。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2倍,对少数业绩尤为突出者最高限额定为2500元。

4、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5、学校及时将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权重、额度、资金来源:

1、教职工绩效考核的结果是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资金来源是国拨奖励性绩效工资。

2、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权重为:班主任津贴占20﹪,工作量津贴占28﹪,教学研训绩效奖励占42%,综合考核奖励占10﹪。

3、根据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政策,国家下拨奖励性绩效工资方式是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职称的下拨资金不同,学校以1200元/人测算每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多余部分发放到教师本人。

4、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教师奖励绩效工资100元,教学质量年度考核为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的教师奖励绩效工资100元,以此作为奖励性工资基数。

5、我校用于浮动的奖励性绩效工作总额为80人×1000元=80000元。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金额核定:

1、班主任津贴总额:80000元×20﹪=16000元。

2、工作量津贴总额:80000元×28﹪=22400元。

3、教学绩效奖励总额:80000元×28﹪=22400元。

4、研训成果奖励总额:80000元×14﹪=11200元。

5、综合考核奖励总额:80000元×10﹪=8000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细则:

1、班主任津贴:

(1)班主任的津贴总额为80000元×20﹪=16000元。

(2)班主任的津贴总额中的13.5%(即80000元×13.5﹪=10800元)为班级工作绩效奖励,根据《班级管理考核制度》,视班级管理情况,由政教处量化评比核定。

(3)班主任的津贴总额中的6.5%(即80000元×6.5﹪=5200元)为班主任工作量津贴,纳入学校总工作量一起核定发放。班主任工作量纳入学校总工作量一起核算。

2.工作量(课时、超课时津贴)的津贴:

(1)工作量(课时、超课时津贴)的津贴总额为80000元×28﹪=22400元+80000元×6.5﹪=5200元=27600元。

(2)按照鄂政办发(2001)112号文件中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周课时数的规定,初中非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课时14—16课时,我校为寄宿制学校,核定标准工作量为16课时。

(3)工作量津贴以标准工作量为基数,担任标准工作量工作的教师奖励工作量基本津贴20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1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4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2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5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3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60元,超出标准工作量40%的部分每个工作量津贴奖励80元;低于标准工作量10%的每个工作量扣50元,低于标准工作量20%的每个工作量扣80元低于标准工作量30%及以上的每个工作量扣100元。

如有结余,结余部分纳入综合考核奖励。

(4)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按照《工作量管理制度》执行。

【说明】标准工作量的核定因每学年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师不同而不同,超出标准工作量和低于标准工作量津贴会随之变化。

3、教学绩效奖励:

(1)教学绩效奖励总额为=80000元×28﹪=22400元

(2)根据《教学绩效管理制度》计算出教师教学绩效得分,得分超过12分的教师教学绩效奖励=(得分--12)×30元。

(3)教学绩效奖励总额中剩余部分的平均数设定为教学基数奖励,教学绩效得分为12分及以上分数的教师可获得基数奖励,得分为10分的教师不享受基数奖励。

4、研训效果奖励:

(1)研训成果奖励总额:80000元×14﹪=11200元。

(2)研训成果奖励根据《教科研管理考核制度》,视教师获奖情况,由教科室量化核定。如实际奖励未超过总额,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结余部分作为机动资金,纳入综合考核奖励;如超过总额,则折算后发放。

5. 综合考核奖励:

(1)参加综合考核的教师为80人。奖励总额为80000元×10﹪=8000元。

(2)师德考核为前30的教师每人奖励40元,31至50名的教师每人奖励10元,51名及以后的教师不享受奖励。

(3)教学质量年度考核为前30的教师每人奖励80元,31至50名的教师每人奖励20元,51名及以后的教师不享受奖励。

(4)结余部分作为值日教师津贴,值日教师工作符合政教处考核要求,每学期津贴为100元。

6、临时性工作、代课等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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