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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乡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

2016-09-07 13:01:5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乡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共5篇)尚市镇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尚市镇2016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保障食品安全,结合我镇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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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市镇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2016年乡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 第一篇

尚市镇2016年度食品药品安全

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保障食品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和“提高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尚市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重要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集体聚餐为重点对象;以开展重点监管和日常监管为主要手段,确保全镇全年不发生一起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使全镇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措施

㈠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各村(居)委会及相关成员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逐级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建设,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记录纳入网格员的职责范围;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完善协作配合机制。

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把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口;加强畜禽屠宰的规范管理;搞好加工、流通环节“蜡棒”产品整治;加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取缔“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

㈢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提升农村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做好农村集体聚餐信息的登记和报送工作,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切实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㈣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应急演练、培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㈤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创建“农产品安全示范基地”、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店”、小餐饮示范店等,扶持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引导小作坊、小企业、小餐饮等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化、标准化。

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宣传。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五进” 活动,各村(居)委会在重要场所设立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的落实。各村(居)委会及各成员单位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㈧严惩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将危害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整治较为迫切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打击重点,予以严惩;强化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

四、工作要求

㈠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的职责、职能,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纳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点,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自觉抵制有害食品药品。

㈡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对自身监管的环节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明确年内本单位监管环节的整治和打假重点,日常监管要分片清楚、责任到人,做到人员、措施、工作到位。

㈢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对季节性食物中毒要提前作好预警,并及时报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

㈣镇、村两委班子及时调整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发生变动的,应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将组织机构

文件上报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

五、严格考核

镇政府将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2016年3月

农村药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年乡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 第二篇

为顺利推进我乡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结合《洞溪乡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总体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整治,进一步落实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药品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和安全监管,使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显著提高,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显著增强,药品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二、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乡药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药品食品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用药环境、食品消费环境,经研究,成立洞溪乡药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全高林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孟伯强 副乡长

成 员:周 波 卫生院院长

【2016年乡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

谷小雄 动检站站长

张新生 九年制学校校长

朱法银 安监站站长

各村支部书记

【2016年乡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由朱法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三、整治重点及措施【2016年乡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强化药品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格实施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追溯,确保上市药品食品的质量安全。净化医药市场、食品市场秩序。加快我乡第三产业结构调整,整治违规违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食品消费环境。

(一)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卫生院要会同工商所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相关产品的上市许可。严厉打击仿冒药品,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二)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卫生院要及时和上级部门联系,加强对

基本药物的监管,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确保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三)加强临床用药管理。卫生院要加大对村级卫生所用药的管理力度,加强合理用药宣传教育,规范医疗行为,防止不合理用药造成的伤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说明书使用药品,防止超适应症、超剂量用药,规范村级卫生所、私人诊所的药品购进使用行为。

(四)加强对食品的安全监管。动检站要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畜产品安全检查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各种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大对肉品交易市场的检疫监督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能吃上放心肉;安监站要加大对超市、菜市场、餐馆的食品进行检查,防止有毒食品、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群众的食物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学校药品食品的检查力度,制定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保证学生用药安全、食品安全。各村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本辖区的药品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做好动物的防疫工作,杜绝有病的牲畜流入市场。

(五)加强药品食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卫生院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完善信息上报制度,加强沟通与信息共享,提高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动检站要建立各种应急处理机制,对于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并迅速采取控制措施,组织事故调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乡政府;卫生院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检测,对于食品事故要及时上报乡政府,组织事故调查,并迅速采取控制措施,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四、实施步骤

这次全乡范围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对药品食品整治工作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公众合理用药知识、食品安全知识,为药品食品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4月)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明确的整治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3年5月)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抽查和督察,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整改。

(四)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5月)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切实解决好药品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2016年乡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8月)

整治工作完成以后,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并对整治效果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药品食品安全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药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药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药品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发生药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督促企业召回产品,坚决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吊销企业证照。【2016年乡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

(三)广泛宣传,加强信息上报,营造氛围。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药品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要将整治行动各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安监站,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发布,创造良好的科学监管环境。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药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及时监督检查,确保实效。领导小组将根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和整治要求,制定督查方案,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对整治效果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药品食品安全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因领导不力、工作失职失查、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的,将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2016年乡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 第三篇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吸取我区以往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整治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局务会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情况。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以餐饮服务环节为主。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元月30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按照区域划分,以镇办为单位,分片包干。大型餐饮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共82家,名单附后),中小型餐饮由镇办食药所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自查报告及安全生产承诺书务于元月31日前上报。

(一)安全生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措施死否到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药品生产、存储、运输、包装、废弃以及报警设施落实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常态化;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药品安全环节:对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的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与药监部门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GSp组织生产和经营,是否有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医疗机构创建的规范化药库药房是否符合规定;特殊药品“五专”、“无双”管理是否到位等;药品不良反应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器械安全环节:重点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口腔材料、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行为;生产、购进、储存、销售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环节:重点对易发多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准确掌握其特征及规律,科学确定控制方法,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患病调离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是否及时规范;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

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条件是否适宜,标识标签是否合规,保质期限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烹饪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熟制食品存放条件是否参数适宜,凉菜制作是否达到“五专”,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工器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餐厨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学校食堂还要加强食品留样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的“六个严禁”,即“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超过保质期限和“三无”食品原料(散装油、醋、酱油);严禁学校食堂采购病死、毒死、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来历不明肉类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确保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要素、全过程安全,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和使用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3日至3月31日)

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营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积极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分析阶段(7月1日至12月25日)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的建议,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事事落实安全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2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

《“双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药械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局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及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综合监管责任。

四、工作重点

食品综合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食品加工环节

以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纯净水、奶和奶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食品流通环节

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蔬菜、畜禽产品、熟食制品、豆制品、酒类产品、奶和奶制品及可疑食品的监测,加大对节日期间集中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餐饮服务环节

以冷冻食品、食用油、凉菜、熟肉制品、酒类、含乳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餐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加强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加强对农家乐、农村家宴、群体聚餐的检查指导。

药械方面

继续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和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活动。

(一)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

(二)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

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五、主要措施

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节日聚餐等重点场所、大中型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械监管能力。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统筹兼顾、周密安排。要以“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双节”期间辖区内药械、食品各环节安全监管及信息报送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食品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药械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抓2个镇办进行督办,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办公室,工作总结请于2016年2月10日前上报。

第3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食品单位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

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9月25日—10月5日)。镇办食品监督所要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情况,在旅游旺季的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6日—16日)。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7日—25日)。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镇办食品监督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第4篇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净化药械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经研究决

2015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16年乡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 第四篇

新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会议精神,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深化“两法衔接”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坚决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有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5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药品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并曝光违法犯罪案件,惩处违法经营主体,端掉侵权假冒窝点,处理违法人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全面推进实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全面有效衔接和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健全打击食品药品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药械市场秩序,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整治任务和措施

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整治工作重点,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在深入”的工作原则,强化依法监管,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

(一)集中开展重点商品的专项整治。根据职责范围,重点开展学校、医院食堂、饭店、药店等公共场所为重点区域,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的面、油、肉、调味品以及药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的各项专项整治,针对各类食品、药品集中制造地区、集散地、批发市场以及周边地区、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集中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强生产源头治理整顿。开展生产企业资质清理审查,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坚决打击无证生产,严肃查处无

证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对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黑窝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督促生产企业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严把质量关,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出厂,严厉查处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流通领域监督检查。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以企事业单位食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采购、零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原料行为,严厉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产品的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将打击城乡结合部药店及乡村药店、医疗卫生机构销售假劣药品行为作为药品稽查的重点工作,组织力量集中查处城乡结合部药店及乡村药店、医疗卫生机构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举报线索,对发现的假冒伪劣商品线索,要追根溯源,深挖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依法追究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四) 继续加快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加快完成电子信息平台接入、信息加载、案件数据录入、确定专人负责等工作。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公开行政案件信息。

(五)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配合。在执法检查时发现侵权假冒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按规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主动支持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做好犯罪案件办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3月上旬):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3月中旬至11月底):组织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认真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总结阶段(2015年12月上旬):对在集中检查阶段办理的案件进行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报告,总结报告应内容详实,有具体数据和案例。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二)突出重点,严格开展执法。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凡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严肃处理。

(三)严查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在开展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大案要案和疑难问题,要及时报告;对涉嫌犯罪并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或接受公安机关委托检验且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案件线索,及时报告。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药械违法案件,向公众表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的态度和决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舆论宣传与整治行动互动的良好局面。

2015年3月10日

2016年镇乡场食品安全考核细则
2016年乡镇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方案 第五篇

青县镇(乡、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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