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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制定职称评聘措施

2016-09-07 14:14:5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教育局制定职称评聘措施(共5篇)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峰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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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教育局制定职称评聘措施 第一篇

峰源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教发[2012]34号)和莲人社[2012]33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二、职称评审

1.评审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违反《莲都区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晋升和聘任相应的职务。

依据《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评审程序

⑴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本人所在学校的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⑵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并写出书面审核意见,由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职称聘任

1.聘任原则

坚持竞争、择优、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聘任对象及基本条件

按照丽水市有关规定经评审已被认定为高、中、初级职称的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聘任。其受聘基本条件为:

⑴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⑶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⑷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⑸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须符合:五、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八、

九、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十、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二年及以上,且连续二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同时要根据莲都区编办、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定的编制职数聘任。

3.聘任程序

⑴按结构比例计算出本校空缺岗位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局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后审定,确定空缺岗位。

⑵学校在聘任前,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聘任程序及聘任有关事项。

⑶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群众评认的基础上,结合综合打分的情况从高到低排出名次并张榜公示后择优提出推荐意见。

⑷学校将聘任推荐名单交区教育局职称聘任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正式发文聘任上岗。

4.聘任具体要求

⑴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学校要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⑵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学校均应高度重视搞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召开会议讲清政策,公布指标和对象。

⑶严肃工作纪律,反对不正之风。学校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此工作,必须做到能者上、庸者下,选优择能。对因工作失职或者不按要求操作而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人和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聘任评分细则

(一)评分办法

总得分=教师近二年个人年度考核成绩之和÷2+附加分,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聘用。

(二)附加分

⑴教龄加分:任现岗位以来,每年加1分。

⑵行政任职加分:任现岗位以来,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的每年加1分。

⑶年度考核加分:任现岗位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的每年加1分。【教育局制定职称评聘措施】

⑷任现岗位以来,获区级以上奖励加分:

(三)评分说明

⑴任现岗位以来,同项目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一次加分。

⑵学科竞赛奖有两名以上指导教师的,按相应等级得分的平均分加分;课题获奖只承认负责人和执笔人,按相应等级得分的平均分加分;论文附加分市级以下只承认第一作者,省级及以上第一作者加70%,第二作者加30%。

⑶行政职务中,有兼职者不重复加分,取最高职务加分。

四、评聘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1.学校成立教师职务评聘委员会(以下简称评聘委员会),负责本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评聘委员会由5--7人组成,校长任主任委员。评聘委员会应有党政工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2.学校成立教师职务评聘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3至5人组成,成员由监督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其他教师代表参加,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二分之一。

3.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本校教师职务评聘过程中评聘行为的规范性,发现评聘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有权要求评聘机构及时纠正并严格按照有关原则、程序执行。

4.申报人或其他人员发现评聘机构在评聘过程中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可向监督小组或教体局书面申诉或检举。

备注:本方案自峰源小学八届二次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xx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教育局制定职称评聘措施 第二篇

xx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发〔2012〕157号)要求,结合实际,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教师讨论并修正,特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师成长规律,促进教师全面发展;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3.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三、聘任范围

薛阁办事处在编在岗教师中,取得或达到一级职称资格的未聘或未评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聘任办法

1、组织方式:按照《关于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设置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核定各学校一级应聘空岗数,中心小学制定量化评分细则,组织开展竞聘工作。

2、确定拟聘人员:(1)应聘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数时,在审核各应聘人员的有关条件符合规定后,直接确定拟聘人员;(2)符合任职条件的应聘人数大于岗位数时,按照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评分,从高分往低分排列名次确定拟聘人员,分数相同者,已在农村聘过一级职称的教师凭一级聘任书优先聘用;如出现并列名次(同级别)的年幼让年长(以身份证年龄为准),年幼者第二年如有空岗直接聘任或报卷。(3)若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面临退休,在退休的前一次考评中优先照顾。

五、工作程序

1、成立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1、严格程序、规范实施工作程序,学校竞聘小组要对竞聘者申报材料、证书进行认真核实、认定、《考核评分表》等过程

性的材料必须存档备案,杜绝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2、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组织领导。教师职称聘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大宣传力度,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决不能因职称聘任工作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

七、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条件(15分)

(1)近四年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2013、2014)全部合格者记5分,一次不合格者扣5分,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得优秀者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该项10分封顶)

(2)出勤情况:近三年来出勤记10分,旷一节课扣2分,事假一天扣0.2分(法定假日除外),病假一天扣0.1分(含会议、校级活动)。重大病及住院的,经校长认定者不扣。(该项扣分10分封顶)

2、学历、资历条件

(1)学历(5分):本科5分,专科4分,中专3分;

(2)工龄:每年按0.5分计算。(该项不封顶)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农远新星或骨干教师、班主任:国家级5分,省4分,市3分,区级2分,只以

最高级别记分一次。(以颁发的原始证件为准)(该项5分封顶)

(2)取得二级职称者,每年加0.5分;已取得一级职称者,分段加分(二级到一级每年加0.5分,取得一级当年起,每年加1分),不封顶。

(3)来中心小学任教1年加1分,以此类推。

4、工作实绩(50分)

(1)近五年来,获得省级奖状加5分、市级加4分、区级加3分、办事处加2分,以上均指政府的表彰(人社、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可视为政府表彰)业务部门降一分记分。(该项封顶10分。)

(2)近五年来,在具有CN刊号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含增刊、论文集)或教育部门论文、课件等教学活动评奖的,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记5、4、3、2分。(该项封顶10分)

(3)近五年来,国家级课题立项4分、结题8分;省级课题立项3分、结题6分;市级课题立项2分、结题4分;区级课题立项1分、结题2分;课题成员减半。(该项封顶10分)

(4)在中心校举行的统考中,名次在整个中心校平均分前三分之一者加10分,名次在整个中心校中间三分之一者加8分,名次在整个中心校后三分之一者加6分,常识组使平均分,如果有带两科者就高不就低。如果参加几次统考的,取其中最高一次成绩。

【教育局制定职称评聘措施】

(5)教科研成果获奖省8、7、6;市6、5、4;区4、3、2;成员减半。(该项封顶10分)

5、业务考核(20分)

教学设计或典型课例教学。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和家长索取钱物的;

(2)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3)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5)近三年来,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

(6)近三年中,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7)不服从大局,工作无理取闹,造谣惹事,挑起事端,造成影响的。

八、评聘办法:

1、公布核定的一级职称应聘岗数。

2、书面申报:符合竞聘条件的教师向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

4、张榜公示:将初录结果在中心校予以公示七天,接受群

教师职称评聘实施方案
教育局制定职称评聘措施 第三篇

宝鸡市新福园中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根据市职改办、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化发展,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贯彻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开考核、注重实绩、择优聘任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金台区教育体育局对于中小幼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二、 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梁生荣(学校校长)

副组长:肖涛(副校长) 安开琴(副校长)

成 员:魏宝龙 杨宏伟 张君 牛炜 李敏 车娟

学校职称评审监督小组

组 长:李万堂(学校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李媛(学校团支部)

成 员:张春芝 李勤让 赵立群 (教师代表)

三、 职称评审条件

(一)师德师风

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人师表,道德高尚;互帮互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具有进取精神。

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二)任职资历

1、申报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具备相应的评职条件。

1、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应当具有中学二级职务且任职累计满四年的经历。

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需有中学一级职务任职累计满五年的经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申报人员应对任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熟悉教材内容、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教育、法制教育,教育效果好。

(四)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申报人员具有组织和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五)班主任年限

申报中级教师职务的人员应近三年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业务部门专业工作人员、图书室实验室管理人员等连续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工作业绩

在教育教学实绩考核量化近年来连续三个学期排列中等水平以上。

五、评聘程序

1、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教师向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2、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对申报人的师德修养、工作业绩、教育教学能力提出评价意见,决定是否推荐评聘,并在一周内将结果通知申请教师。

3、学校推荐评聘的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4、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审核意见,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将推评教师名单在校园内公示一周。

5、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在没有收到任何反映或举报,将申报教师材料报送上级职称评审机构。

六、评聘工作的监督

1、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评聘纪律监督小组(以下简称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3至5人组成,成员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学校工会委员及教师代表组成。

2、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教师职称评聘过程中评聘行为的规范性,保障评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发现违反评聘程序及原则的,有权要求纠正。

3、申报人或其他人员发现在评聘中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反评聘程序的,可向监督小组反映、举报,监督小组在接到反映或举报3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反馈监查处理结论。

宝鸡市新福园中学

2015年9月25日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教育局制定职称评聘措施 第四篇

XXXXXX

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胡锦涛总书记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理念为指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小学教师为社会主义教育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教育教学教研和履行职责的能力等专业水平,结合《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57号)和《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川人办发[2005]290号)相关规定,特制定《XXXXXX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方案》。

二、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具备任职条件,注重政治表现、师德修养,强调业务能力和履行工作职责,遵循教育规律、突出教学、教研和工作业绩,适当向教学第一线倾斜、向老龄教师倾斜、向工作环境艰苦的地方倾斜、向村校教师倾斜,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评审程序,做好岗位补额推荐工作。

三、任职条件

(一)师德要求:中小学教师晋升教师职务,必须达到《试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四川省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科学的育人观、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师德修养,遵纪守法,任现职以来或者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称职)及以上。

(二)教师资格:申请评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关于:“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的规定,因此,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但取得低一层次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不能在本级以上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申报评聘教师职务。(小学教师中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除外)。具体为:

(1)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专业

技术职务: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即可以是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和高中教师资格)。(2)初中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和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初中教师及以上资格(即可以是初中教师资格和高中教师资格)。

(三)学历:中小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即初中教师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应达到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为:(1)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和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即以可是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等学历,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2)晋升小学高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即可以是中师、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等学历)。【教育局制定职称评聘措施】

【教育局制定职称评聘措施】

(四)继续教育: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1999年教育部令第7号)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及原省教委、省人事厅有关继续教育的规定,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每年应完成继续教育80学时(其中规范性每年50学时,非规范性每年30学时)。即:晋升中高近五年应达400学时,晋升中一和小高近三年应达240学时。同时,还应坚持自学,并经学校考核合格,学时计算按照教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普通话: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办法》(省政府令177号)第十一条:“推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持证上岗制度,教师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以及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创建活动的意见》(教语用[2004]4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聘用、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的条件”的要求,凡评聘教师职务的人员(1954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人员除外),应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晋升中高、中一、小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应取得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证书。

(六)教学基本技能:晋升中高、中一、小高应达到三等级,晋升中二、小一应达四等级。

(七)年度考核:(1)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初中教师晋升中高近五学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小学教师晋升中高近五年

年度考核至少三年度优秀(或两年度优秀加一个市级行政系列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2)晋升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年度考核均要求为称职及以上。

(八)学生思想政治的教育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要有两年担任班主任工作(含学校团委、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经历,且考核应在“合格”及以上。中小学教师对学生进行的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等,都应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其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经历可计算为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年限,在申报材料中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明。(《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推荐条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川人办发[2005]290号)。

(九)任职年限。(1)晋升中学高级教师:工作在中学(中专)教育教学岗位上担任中一或讲师5周年以上;工作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上担任小高5周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者。(2)晋升中学一级教师或讲师:工作在中学教育教学岗位上,担任中二4周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者。(3)晋升小学高级教师:工作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上,担任小一5周年以上;本科毕业工作1年以上。(4)晋升中学二级教师:专科毕业工作3周年以上;本科毕业工作1年以上。(5)晋升小学一级教师:中师毕业工作4周年以上,专科毕业工作2周年以上。(6)同等年限低转高评人员,当年不能晋升高一级职务,应于次年即一周年后参加晋升。【教育局制定职称评聘措施】

(十)教学科研(详见附件(川人办发[2005]57号)和(川人办发

[2005]290号)所印条件)。职称评审工作中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成果)认定范围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成果)认定范围的试行意见》(川教[2007]81号)文件,“鉴于职称评审主要考察近三年的教育教学成果,从2007年开始,在我省教师及相应职称工作中参照实行,2009年起全面实行”。

1、晋升中级职务

(1)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乡、镇学校教师,教育效果好,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无严重违纪行为;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学生巩固率达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定的标准,并在乡、镇及以上小学教育教

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研究课、优质课或观摩课;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包括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教改研究报告,下同)在乡(镇)及以上小学教育教学研究会上交流,或者在内刊(即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有“内刊准印号”的刊物,下同)上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

(2)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乡、镇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行为;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学生巩固率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在本校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研究课、优质课或观摩课;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

2、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乡、镇中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乡、镇中学教师,教育效果好,在班主任工作或教学工作中,与其他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所教班的班风好,学风好,学生无严重违纪现象;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注重改进教学方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教学效果良好,教学业绩在本县同类学校同学科中处于前列,学生巩固率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并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二篇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县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乡、镇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根据《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极少数高于小学高级教师任职条件,在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有独到见解,成绩卓著的小学教师,可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因此,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除须达到中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条件外,近五年年度考核中至少要有三年考核优秀。对近五年年度考核中有二次考核优秀,且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州)及以上人事、教育部门表彰的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

作者、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称号也可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并在市(州)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也放宽到县级讲课);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有三篇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内刊上发表;或独立承担过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要是主研人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县一等奖)。

(十一)其它条件。

1、除具备以上条件的同时要符合《XXXXXX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和《XXXXXX职称评审量化细则》的相关规定。

2、根据《XXXXXX职称评审制度(讨论稿)》调入本单位工作满一周年后才能参与职务晋升。

3、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成绩显著、无违纪违法行为。上报职称时,局纪委和相应股室要核实才能推荐上报。

四、具体措施

1、学校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即职称评审委员会)

组 长:校 长

副组长:分管领导 工会主席

成 员:副校长 教导主任 工会副主席 支部委员 经办人 各村校主任 教师代表

具体办公:经办人

2、充分发挥教代会的职能作用

具备任职条件的教师通过本人申请,填报职称评审情况登记表,上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教代会和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评议推荐人员(其中教代会成员评议占40%,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评议占60%),计算方法:得票数÷参加测评人数×百分比。

3、确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对象

(1)晋升对象要符合任职条件、《XXXXXX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和《XXXXXX职称评审量化细则》的规定;

(2)符合条件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初审;

(3)学校初审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补额数时,学校不再召开教代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教育局制定职称评聘措施 第五篇

小学教师职务评聘量化方案

(2014年)

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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