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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乡镇食品和药品安检实施方案

2016-09-09 09:33:4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乡镇食品和药品安检实施方案(共4篇)尚市镇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尚市镇2016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保障食品安全,结合我镇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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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乡镇食品和药品安检实施方案
尚市镇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尚市镇2016年度食品药品安全

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保障食品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和“提高药品质量,确保用药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构建和谐尚市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重要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集体聚餐为重点对象;以开展重点监管和日常监管为主要手段,确保全镇全年不发生一起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使全镇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明显增强,消费信心明显上升,食品药品产业得到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措施

㈠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各村(居)委会及相关成员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逐级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建设,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记录纳入网格员的职责范围;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完善协作配合机制。

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把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口;加强畜禽屠宰的规范管理;搞好加工、流通环节“蜡棒”产品整治;加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整治力度,取缔“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

㈢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提升农村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做好农村集体聚餐信息的登记和报送工作,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切实保障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㈣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应急演练、培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2016年乡镇食品和药品安检实施方案】

㈤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创建“农产品安全示范基地”、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店”、小餐饮示范店等,扶持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引导小作坊、小企业、小餐饮等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化、标准化。

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宣传。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五进” 活动,各村(居)委会在重要场所设立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的落实。各村(居)委会及各成员单位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㈧严惩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将危害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整治较为迫切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作为打击重点,予以严惩;强化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

四、工作要求

㈠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的职责、职能,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纳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点,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自觉抵制有害食品药品。

㈡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对自身监管的环节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明确年内本单位监管环节的整治和打假重点,日常监管要分片清楚、责任到人,做到人员、措施、工作到位。

㈢各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对季节性食物中毒要提前作好预警,并及时报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

㈣镇、村两委班子及时调整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发生变动的,应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将组织机构

文件上报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

五、严格考核

镇政府将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2016年3月

篇二:2016年乡镇食品和药品安检实施方案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2016年乡镇食品和药品安检实施方案】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吸取我区以往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整治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局务会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情况。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以餐饮服务环节为主。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元月30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按照区域划分,以镇办为单位,分片包干。大型餐饮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共82家,名单附后),中小型餐饮由镇办食药所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自查报告及安全生产承诺书务于元月31日前上报。

(一)安全生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措施死否到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药品生产、存储、运输、包装、废弃以及报警设施落实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常态化;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药品安全环节:对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的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与药监部门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GSp组织生产和经营,是否有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医疗机构创建的规范化药库药房是否符合规定;特殊药品“五专”、“无双”管理是否到位等;药品不良反应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器械安全环节:重点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口腔材料、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行为;生产、购进、储存、销售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环节:重点对易发多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准确掌握其特征及规律,科学确定控制方法,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患病调离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是否及时规范;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

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条件是否适宜,标识标签是否合规,保质期限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烹饪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熟制食品存放条件是否参数适宜,凉菜制作是否达到“五专”,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工器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餐厨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学校食堂还要加强食品留样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的“六个严禁”,即“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超过保质期限和“三无”食品原料(散装油、醋、酱油);严禁学校食堂采购病死、毒死、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来历不明肉类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确保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要素、全过程安全,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和使用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3日至3月31日)

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营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积极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016年乡镇食品和药品安检实施方案】

(三)总结分析阶段(7月1日至12月25日)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的建议,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事事落实安全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2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

《“双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药械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局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及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综合监管责任。

四、工作重点

食品综合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食品加工环节

以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纯净水、奶和奶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食品流通环节

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蔬菜、畜禽产品、熟食制品、豆制品、酒类产品、奶和奶制品及可疑食品的监测,加大对节日期间集中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餐饮服务环节

以冷冻食品、食用油、凉菜、熟肉制品、酒类、含乳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餐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加强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加强对农家乐、农村家宴、群体聚餐的检查指导。

药械方面

继续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和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活动。

(一)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

(二)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

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五、主要措施【2016年乡镇食品和药品安检实施方案】

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节日聚餐等重点场所、大中型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械监管能力。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统筹兼顾、周密安排。要以“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双节”期间辖区内药械、食品各环节安全监管及信息报送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食品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药械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抓2个镇办进行督办,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办公室,工作总结请于2016年2月10日前上报。

第3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食品单位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

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2016年乡镇食品和药品安检实施方案】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9月25日—10月5日)。镇办食品监督所要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情况,在旅游旺季的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6日—16日)。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2016年乡镇食品和药品安检实施方案】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7日—25日)。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镇办食品监督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第4篇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净化药械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经研究决

篇三:2016年乡镇食品和药品安检实施方案
2016药品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县药品安全整治行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县食品药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县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统一部署,本着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百日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秩序,提升药械质量管理水平,增强药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风险管控意识,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目标任务

根据上级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发挥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的“拳头”和“尖刀”作用,在贴近民生查办大要案、重拳出击打出影响力上求得新的突破,努力实现我县药械安全形势稳定趋好。

(一)药品生产领域

工作目标:以GMp为标准,督促企业严格按处方和工艺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控。

工作措施:开展药品生产领域百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是否擅自接受药品境外委托加工,是否原料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等行为。在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严格按GMp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和重点监督品种抽验。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五个不放过”和“六个一律”要求依法作出处理。

(二)药品流通使用领域

工作目标:整治“走票”、“挂靠”、药师不在岗、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等突出问题,加强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终止妊娠药品等重点品种监管。

工作措施:重点检查近三年内涉及购销假药案件的企业、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及信用等级差、管理薄弱的零售药店。以进货渠道和质量管理规范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已查证属实的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对销售假药的,一律予以公开曝光。

(三)医疗器械领域

工作目标:重点规范乡镇卫生院体外诊断试剂、口腔科医疗器械、二手医疗仪器设备采购渠道;严肃查处急救常用医疗仪器设备违法案件,尤其是进口医疗仪器设备技术结构不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案件;查处“美瞳”违法案件,消除无证经营行为。

工作措施:开展乡镇卫生院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体外诊断试剂、口腔科医疗器械和转手再用医疗仪器设备存在的问题。开展远红外与磁疗相结合贴膏类产品经营的集中整治。采取医院自查、监督检查、摸底检测、总结评估等形式,对急救常用的医疗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质量抽查。开展“美瞳”经营秩序集中整治,在宣传引导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加快新申请角膜接触镜经营的许可审批。

(四)药械稽查打假

工作目标: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质量低下和非法渠道采购药械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严查狠打,确保药械违法案件查处率100%,涉刑案件移送率100%,假劣药械案件占立案数50%以上,争取查办1—2起在全市有影响力的案件。

工作措施:开展以性保健品非法添加药物为重点的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排摸重点品种,追根溯源,捣毁制假窝点。开展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以植入性医疗器械(包括美容产品)、诊断试剂和影像诊断系统为重点,开展异地核查和渠道追溯,会同公安机关追踪假冒产品源头。开展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加强质量抽验和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全面核查进货渠道,并尝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开展邮寄假药专项整治,开展某类特效用药(如糖尿病专科降糖药品)专项检查和非标检测,追踪溯问题产品源,铲除造假窝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深刻认识当前药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这次药品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药械稽查科要确定专人负责报表接收、统计、上报工作。

(二)加强沟通,落实责任。发现违法的企业,一律立案查处,深查深究,一查到底;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一律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一律报告当地政府,一律依法给予法定范围的最高处罚,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要按照《关于在查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部门合作,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信息互联互通,确保对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

(三)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对百日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已经查证属实生产销售假药(械)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一律撤销批准证明文件,对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参与生产假药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已查证属实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局纪检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对履职不到位、工作失责,造成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对已经发生了的药品安全事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分清责任主体,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强责任追究,加大处罚力度,以有效遏止类似事件的继续发生。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手册、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工作,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药品安全基本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对大整治情况进行跟踪报道。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信息交流,上下联动。要切实加强百日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定施庆丰为百日整治联络人,要加强信息报送,大整治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制度,每周五下午3时前,把本周的工作情况报县食安办。

篇四:2016年乡镇食品和药品安检实施方案
2016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县委十届五次全会《决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工作任务为统揽,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抓手,立足工商职能,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食品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梳理监管漏洞和盲区,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全面堵塞监管漏洞,着力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强力组织保障。成立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局长靠前指挥,各工商分局、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监管人员、监管任务和监管措施,重点监管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按照网格责任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三是建立问题食品后处理机制,有效提升对问题食品的规范处置能力。

(二)加强食品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物资保障。为一线监管执法人员配备现场快检设备、监管业务用车等必要的技术装备,为满足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从相关科室抽调熟悉业务的精干力量充实到执法部门,加强执法力量,同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对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学习,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实践演练,讨论交流,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三是完善工作制度。为适应工作转型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工商执法办案工作体制,对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和更新,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三)强化日常监管执法。一是加强日常巡查。重点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亮照经营,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自律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销售“三无”产品及过期产品的行为,将经营者经营记录作为日常监管巡查的重要内容,按照风险分类登记、诚信经营情况等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二是开展各类专项整治。针对“春节”、“元旦”“五一”“中秋”“国庆”等重点节日,城乡结合部、农村、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粮、油、生鲜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酒、饮料等重点品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加强食品质量定向监测。在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既定抽检计划,以可能危及消费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及消费者申诉举报比较集中的食品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检测力度。四是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研判。针对容易存在安全隐患的批发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经营户,纳入隐患登记台账,并采用行政约谈的方式,明确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限期整改。五是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为食品经营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将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并选择典型案例适时向社会公开“曝光”。

(四)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一是认真落实企业自律制度。检查、督促所有经营者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产品追溯、生产经营记录等自律制度。让食品经营者通过索证索票,向供货商或生产商索取“三证”、“三书”、“二照”、“一票”把好食品进货渠道关;通过索取食品检验报告单等把好食品质量关;通过加强其内部管理,把好食品销售关。二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定期组织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详细讲解《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流通领域乳制品、酒类经营、临保食品管理制度及销售假冒劣质食品和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经营者的守法、诚信、自律、责任意识。

(五)构建群防群治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受理咨询、开设食品知识专栏等形式,深入到各乡镇、较大行政村、食品经营集中场所进行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等法律法规知识巡回宣传,增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二是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机制。深入推进12315“五进”工程,不断强化全县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在各工商分局建立“维权调解站”,在大型商场、超市、市场、公共服务企业、旅游景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在条件成熟的社区和乡村建立“工商维权服务站”,健全投诉举报快速受理、高效处置机制,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群防群治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阶段(4月8日—4月13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细化任务,明确责任。

2、实施阶段(4月14日—7月31日)。根据实施方案的内容,逐项落实,全面开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完成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3、自查阶段(8月1日—8月20日)。根据任务分解表中的任务,进行自查自评,看任务是否完成、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并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县政府食安办。

4、整改阶段(8月21日—11月30日)。根据县政府联合初审考核组的初审结果,对在初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及设备。

5、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市政府食安办、是市食药监局联合省政府食安办、省食药监局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组织领导。成立县工商局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具体名单如下: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有关科室、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为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打好基础,为构建“五个”作出贡献。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需要各分局、科室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要广泛发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社会各界对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协调和参谋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创建工作协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监管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内容全面达标。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采用宣传栏、板报、横幅等各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要在食品经营企业的醒目位置以及集市、路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张贴宣传口号和警示标语,使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的意义和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动员全社会力量,努力营造人人重视、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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