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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

2016-09-09 12:04:1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共4篇)2015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15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方案一:漳州市科技局直属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
2015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5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漳州市科技局直属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15〕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方案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

×0.3&divide;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明溪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分配表

方案三:东街街道关于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

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

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xx年1月1日)

方案四:蒙城县物价局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分配原则,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办法。【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物价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70%,奖励绩效工资占30%。基础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为县人社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勤奖、绩效奖、优秀绩效奖三部分组成。

(一)考勤奖

月考勤奖,100元/月.人,半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当月无故缺席一次或病、事假超过3天的扣除当月考勤奖。

(二)年度绩效奖,3000元/年.人,每半年发放1500(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县委、县政府、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等交办的各项工作,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如未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一次扣20%,未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30%,未完成省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40%。

(三)优秀绩效奖

考核办法:根据评优指标,全年出满勤且成绩突出的被评为优秀的,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年底一次性奖励800元。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县级(含县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统筹安排用于职工福利。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参考依据。

(三)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文未涉及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篇二: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
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操作流程

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操作流程

1、根据单位财力和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水平确定年人平绩效工资水平,最高不超过基准线(18110元)1.5倍。

2、弄清在职人员情况。特别新招、调出、调入、退休等人员异动月份确定享受绩效工资月数。

3、计算本年度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总量。计算公式:年人平绩效工资水平/12×享受总月数。

4、确定主要领导(法人)年绩效工资水平。计算公式:年人平绩效工资水平×确定比例(1.1、1.15、1.25、1.35),并按7:3将绩效工资分为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月标准:主要领导(法人)年绩效工资×70%/1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领导(法人)年绩效工资×30%。

5、除主要负责人(法人)外其他人员绩效工资(以下简称其他人员绩效工资)总量。计算公式:其他人员绩效工资总量=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总量—主要负责人(法人)年绩效工资水平。

6、根据单位财政拨款类型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

7、按确定标准填造其他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并计算出其他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

8、计算其它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其他人员绩效工资总量—其他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

9、按分配方案将其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到其他人员

人头上。

10、填表上报,人事和财政审批。

相关文件精神:【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2、全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相同职务层次人员一般执行同一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具体标准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财政部门参考本级政府所属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相应工资系数关系和标准统一制定。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由单位自行确定。

3、单位主要领导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要保持合理的关系。可按单位的规模、职责任务确定比例,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10人(含10人)以下单位按单位平均水平的1.1倍核定, 50人(含50人)以下单位按单位平均水平的1.15倍核定,50人以上单位按单位平均水平的1.25倍核定, 100人以上单位按单位平均水平的1.35倍核定。

4、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财政部门按照当地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水平与当地机关退休人员补贴水平保持合理平衡的原则,并参考本级政府所属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相应系数关系统一制定,原发放的各项津贴补贴归并纳入退休人员补贴。

具体发放的标准和办法是:退休人员原津贴补贴标准低于全县退休人员统一补贴标准的,如本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水平达到了县定基准线的,则按全县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执行;如本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水平低于县定基准线的,允许分步达到全县退休人员统一标准,但退休人员补贴与全县统一标准的差距比例,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水平与县定基准线的差距比例。

篇三: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
2016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工作总结

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工作总结

我校教师2016年度绩效工资按照《**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已顺利发放完毕,学校全体教师对绩效工资的核算和发放均无异议。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实施办法是:

1、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政策和精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全校教师对绩效工资的疑虑。

2、充分发挥教师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的作用,让他们全程参与方案的制订、讨论、修改、定案过程。修订后的《**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面向全校教师公布。

3、坚持阳光作业,广泛争取全体教师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每一位教师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4、充分发扬民主,让各办公室室长做好各办公室成员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的反馈、解释等工作,使全体教师理解并认可《**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5、学校对教师2016年每学期工作情况,都严格按照学校制订的教师量化考核方案对教师进行了认真考核,并且及时公布结果,人人皆知。教师依据量化评分和《**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自己就可算出本人的绩效工资,计算过程公开透明。

6、全校教师绩效工资核算出来后,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一周,全体教师无异议并签字认可后,(

总之,坚持民主是前提,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阳光作业是保障,做好过程性管理,落实学校各项制度和考核是基础,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成员,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原则弘扬正气是做好教师绩效工资发放的关键。

**市实验小学

篇四:市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
2016区人社局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区人社局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人社局关心、支持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为契机,坚持民生为本、就业优先工作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保障民生、服务人才,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上半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我区1-6月份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9%,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603人,完成年任务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完成年任务的**%,转移农业劳动力**人,完成年任务的111%;技能培训**人,完成年任务的68%,城镇居民养老**人,完成任务的90%;新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100户,完成年任务的50%;带动就业**人,完成年任务的52%;新增孵化成功企业**户,完成年任务的68%;孵化成功企业带动就业1614人,完成年任务的70%;创业意识培训500人,完成年任务的50%;创办企业培训**人,完成年任务的105%;新增创业实训基地8个,完成年任务的85%;实训学员**人,完成年任务的55%;区级小额担保贷款**万元,完成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万元。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按序时进度全面完成。

二、主要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推动就业创业**模式新发展

坚持以创建创业型城区活动为统领,大力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立足就业创业“**模式”,以拟建设使用的**区人力资源市场,打造“一校三用”(即建设**区人力资源市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区技师学院)为硬件,通过就业保障社会管理创新,以就业保障管理科学化、服务规范化、指导专业化(简称“三化”)建设为软体,推动就业创业“庐阳模式”的新发展。力促就业创业“庐阳模式”继续示范全省,影响全国。

一是积极探索就业新途径,努力健全服务新机制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应对“用工难”和“就业难”,通过举办招聘会、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形式,为就业困难重点群体提供援助,先后组织专场招聘会10多场,提供岗位**万个。上半年共帮助3***名失业人员再就业,完成全年目标的78%,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人,占全年目标的**%。探索出以特色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援助服务的新途径。有为北二环附近失地农民举办的“大杨镇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有为老城区下岗失业职工举办的“庐阳区城区街道大型人才联合招聘会”;有配合学雷锋日的“*学雷锋送岗位专场招聘会”;有专为女性求职者服务的“迎‘三八’关爱女性公益专场招聘会”;还有为帮助工业区内的企业解决招工困境的“**区工业企业大型人才专场招聘会”等,通过招聘会,架起了求职者和用工者的桥梁,“特色专场”招聘会针对性强,根据有工需求和求职需要所设,做到有的放矢,实现科学管理、规范服务、指导专业,取得良好效果。

以“三化”建设为目标,积极宣传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职介补贴等各项政策,统一办理口径,简化办事程序,使其更具操作性,防止政策执行出现偏差。继续开展全区《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就业援助对象的认定。截至目前,全区公益性岗位106家,岗位补贴**人次,金额为677.5247万元;社保补贴452人,169.8156万元;街道劳务型公司岗位补贴11家,岗位补贴25416人次,金额为**万元;用工信息导入、录用备案3990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次,补贴金额达**万元。已完成审批和认定就业援助对象共计1875人。

二是挖掘创业服务新内容,丰富精细管理新模式

通过“创业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送政策、送培训、送服务、送场地、送贷款”等“五送”活动,我区走访了18000余家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设置宣传点196个,开辟宣传专栏318块,悬挂宣传条幅392条,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25000余份。收到各类创业需求和建议2000余条,当场处理500余条,集中为100多位有创业意愿的创业者办理了创业培训报名手续,为20多位符合小额贷款申请条件的创业者办理了小额担保贷款手续,收到良好的效果,我区将“五送”活动建成长效机制,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扩大影响,丰富创业带动就业内涵。

创业园区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增设了创业园副主任,现场解决问题,缩短园区企业事务办理周期,提升应急事件处置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完成了创业园管理招标工作,更新了物管团队,提升了园区物业管理水平,解决了园区内存在的物管细节问题。三是在年初出台了《关于调整创业园三年以上企业厂房、办公室临时使用费用的通知》,明确了园内孵化成功企业厂房使用时限和资费标准,强化了创业园小企业孵化器的作用,凸显了创业园的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功能。

(二)全面构建社会安全网。

一是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惠民利民,为做到辖区内参保对象应保尽保,完成全区今年48000人的目标任务,首先落实目标责任制管理,责任到人;其次扩大宣传做到人人知晓;三是不等不靠提前启动,加强培训,明确采集范围,准确录入参保人员信息;四是认真做好参保人员信息的系统录入、上报、审核工作。确保到龄退休参保人员在今年5月底前领取基本养老金。截至到目前,已参保审核**人,完成全年参保任务的近90%。其中**名60周岁的老年人已于今年5月底前领到了不低于70元/月的养老金。

二是积极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工作。根据省市相关就业技能培训政策文件的精神,我们先后转发了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就业技能培训的有关文件政策,制定了《*区**年度就业技能培训工程实施办法》庐财社〔*〕1号和《*区**年度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印发了就业技能培训政策明白纸、与各定点培训机构签订了就业技能培训承诺书等,通过社区就业平台广泛加大就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的力度,明确了区就业服务中心承担的具体工作,建立了长效的培训监督机制。目前正在培训的有**个班,培训有育婴员、计算机维修、美容美发、保健按摩、汽车维修、数控车床、焊工等13个专业,实际培训人数1789人,完成序时进度的71%。

三是认真部署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工作。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于7月1日正式启动,我局根据历次参保工作经验,提前做好各项准备,积极部署下一步工作。辖区学校学生的全员参保是完成我区任务的重要保障,我局主动与区教委协调,明确区属学校应参保人数,赶在学校放假之前,将任务提前布置到各参保点,避免假期参保人员的区域流失(因居住地不在本区而产生参保人员的流失)。同时督促各街道对辖区内的市属学校做好政策宣传和各项服务,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四是大力创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模式。在“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大幅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今年3月我区农村低保标准再次调整,由3840元/人年提高到4320元/人年,保障标准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三),我区率先在全省实行城乡低保并轨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城乡统筹。同时,我区城乡低保保障金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按月发放,由财政部门通过涉农“一卡通”按月发放保障金,为居民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1-6月份,全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共有5766人次,累计发放保障金**万元,月人均补差为*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9%;全区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共有**户次,**人次,累计发放保障金**万元,月人均补差为**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五是稳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从维护农民权益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双重角度出发,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快速有序开展摸底调查,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并前往各乡镇、街道、工业区开展现场指导工作。同时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转变就业观念,及时了解企业的用工方向,提供企业招工信息,帮助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问题。截至目前,全区新增被征地农民890人。被征地农民中,*年前的为*人,*年后的为*人。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中有**人到龄人员申报养老保障,截止目前,已发放保障资金共*万元。

六是扎实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清缴与发放工作。继续狠抓基本养老金历年欠费清缴工作,不断加大清缴力度,对于欠费单位,做好督促工作之余,及时通知其主管部门,并对拒不缴纳的参保单位加收滞纳金。截止目前,截止到6月底,全区参保单位共计109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68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2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9家。参保人员共计*人,其中在职*人,离退休退职1976人。另外,享受遗属补助10人。累计应缴保险费2620万元。应拔养老金支出**万元,其中离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总额3903万元,丧葬费抚恤金支出52万元。

七是不断提升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为切实提高我区企退人员晚年生活幸福指数,中心深入到各乡镇街道进行走访,上下交流,明确提出我区今年退管工作目标任务是围绕“三个年”开展活动。

严格对照“四项管理、六项服务”的要求,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的工作职责,重点抓好“两项认证”工作。本着“一个不漏、一个不重、一个不错”的原则,认真做好企退人员养老金认证和遗属生活费认证工作,我区应需认证人数为4.4万人。目前,我区网上认证率己超75%,居全市之首,受到了市局好评。同时积极开展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管理统筹认证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共接受辖区内已接收退休人员申报老工伤申请388人次,通过市工伤处审核、纳入384人次,保证了老工伤人员后续报销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全区己接收进社区的**名人企业退休人员,成立自管组织784个,社会化管理覆盖率达98%。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监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各类执法活动,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中,检查用人单位272户,涉及劳动者**人,清欠工资860万元,补签劳动合同**人。在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检查职业介绍机构**户次,用人单位8户次,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43户,现场退还求职者费用5600元。此项工作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好评,省、市人社部门拟推荐大队为“全国清理劳动力市场先进集体”。在开展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监督检查活动,对680户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街镇、社区张贴宣传资料1000份,向企业赠送《劳动合同法》文本及宣传资料3000份、劳动合同文本1800份,向劳动者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上半年,工伤案件共受理236件,认定工伤174件,依法公正受理、调查、认定每一起工伤案件。较好的完成了这项工作。

1-6月份,共接待群众举报投诉192起,12345政民直通车服务热线案件**起,参与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5起,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余份,补办社会保险1600余人,清欠农民工工资**余万元,处理处罚企业4家。

二是加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力度。坚持“理顺关系、化解矛盾、促进稳定”的工作方针,遵循“快立、快审、快调、快结”的办案原则,突出以“调”为主,以“快”为先,并在全市创造了“仲裁庭设立最标准、受理案件量最多、案件调解率最高、期限结案数最优”的多项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之“最”,充分发挥了社会稳定工作的“减震器”和“稳压器”作用。我院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件,涉及劳动者*人,调解裁决赔付金额高达**万元;案件调解处理**件,仲裁裁决**件,调解率72%,结案率96%。

在今年春季全市发起的“集体劳动合同”签订活动中,仲裁院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全力投入,做好集体合同的受理审核及网上录入等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核通过单独集体合同及区域性集体合同总计**份,覆盖职工数为4919人,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181%。

(四)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和街居体制改革

一是积极参与街居体制改革。为全面提升街居管理与服务水平,我局在杏林街道改革成功的基础上,推行街居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参与街居体质改革人员优化配置实施办法的制定,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多次征求各方意见,经过领导小组集中修改后,最终圆满完成此办法的制定。

二是招聘工作开启“三个首次”。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今年首次招聘40名幼儿教师。首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教师。采取符合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的方法,将以往的“绿色通道”公考化,放眼全国揽人才,共选聘省、市教坛新星和教育类硕士等中小学教师14名。首次大规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遵循凡进必考原则,共招聘99名工作人员。

三是人事管理核心业务实施“三个延伸”。绩效工资向其他事业单位延伸。6月底完成全区66个其他事业单位,共计*人的*年和*年的绩效工资核补工作,7月份正式实施绩效工资岗位变动向*年后退休人员延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年9月后退休的同志按照岗位设置要求重新设岗,调整岗位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向精细化方向延伸。历时3个多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查缺补漏,完成约2000余份档案的完善归档、补档工作,使我局档案工作向规范化、正规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丰富就业创业庐阳模式内涵

严格规范执行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和规定,加强督促检查,尽快启动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和困难群体的长效援助机制,继续健全创业服务体系,积极发挥三级创业服务平台功能和作用,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和在岗外来务工人员等培训网络体系,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管理科学化、服务规范化、指导专业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就业、创业庐阳模式内涵。

(二)统筹城乡低保工作

进一步抓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收尾工作,继续梳理辖区内符合参保条件人员,通过再宣传、再动员,确保应保尽保。对已登记参保的数据录入人员及时收费,并进行分类,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定向补助。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充分利用社区(村)和学校两个平台,努力消除参保盲点,不断加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扩面力度;坚持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不断提高我区贫困对象保障水平。积极举办城乡低保政策培训及信息化培训工作,努力加强城乡低保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档案管理,保持我区农村低保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格落实“两网化”管理制度和职责,建立完善区、街(镇)、居(村)三级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系统,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做好劳动用工隐患排查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充分发挥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实现仲裁队伍标专业化、职业化,不断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四)进一步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首先,我局将会同区国资办、财政、教育部门,妥善解决我区*名企业退休教师的待遇的工作,进行身份审核认定、生活补贴标准确定、人员统计、经费测算及生活补贴发放等工作。确保阳光操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其次,继续做好小学及幼教教师的招聘、选聘工作,审慎做好152名教师的政审工作,克服暑热和人员不足的困难,完成其他工作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再次,做好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总量核批和基础性绩效逐人审批工作;认真做好日常调资和退休审批工作;完成去年新录用人员的转正定级工作和公务员登记等工作。

(编辑: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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