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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方案

2016-09-10 09:37:2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方案(共4篇)中层干部调配工作方案绍灵小教字〔2016〕17号灵芝镇中心小学关于下发 《中层干部调配工作方案》的通知镇属各小学:因学校体制调整,北海小学整体接管原镜湖小学,灵芝镇中心小学地址变更到现灵芝小学,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中心小学中层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越城区教体局关于区属学校中层干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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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方案
中层干部调配工作方案

绍灵小教字〔2016〕17号

灵芝镇中心小学关于下发 《中层干部调配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小学:

因学校体制调整,北海小学整体接管原镜湖小学,灵芝镇中心小学地址变更到现灵芝小学,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中心小学中层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越城区教体局关于区属学校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设置方案

2、撤销现灵芝小学中层岗位;

二、选拔原则与条件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任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观念,师德表现好。【2016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方案】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过镇属各校中层干部或列入灵芝镇中心小学中层干部后备库的相关对象。

【2016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方案】

3.初任中层干部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选拔任用程序

镇中心小学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由学校党政班子负责实施。

选拔任用程序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公布方案、后备干部选拔、现职干部任职申报、组织考察、民主测评、组织座谈、任前公示、发文公布等环节。

1、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马金伟 俞学志

副组长:蒋建荣 傅国娣 俞建栋 许学成

2、制定方案:根据岗位调整及设置方案,制定《关于灵芝镇中心小学中层干部完善工作方案》。

3、公布方案:向全体干部教师公布《方案》。

4、学校中层后备干部选拔(详见绍灵小教字 号《关于做好2016年民主选拔学校中层后备干部的通知》)。

5、个人申报:镇属各校现任中层干部任职申报,并将纸质申报表直接报镇小校长室(6月27日截止)。

6、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到有关学校开展组织考察工作。 7、任前公示:7月6日—8日,向全镇各校任前公示。 8、发文公布:7月中旬发文公布。 附件:灵芝镇中心小学中层干部任职申报表

2016年6月23日

抄送:区教体局 灵芝镇党委 印发:灵芝镇中心小学 2016年6月23日

附件:

灵芝镇中心小学中层干部任职申报表

篇二:2016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方案
2016民主推荐后备干部指导方案

2016民主推荐后备干部指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设和保持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分局中层后备干部队伍,结合分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

6、结构优化、动态管理、备用结合原则。

二、名额分配办法

本次主要推荐分局中层副职(非副科级副所长、副中队长,以下同)后备干部人选,具体分配名额为:财源、岱庙、泰前执法所各分配2个名额,上高、徐家楼、省庄执法所和户外广告执法中队、分局机关各分配1个名额。

三、中层副职后备干部的资格和条件

中层副职后备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政治坚定,品德高尚,身体健康。

2、参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四、推荐程序和办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安排部署、资格审查、民主推荐、讨论呈报、组织考察、研究确定、公示反馈等程序进行。

(一)安排部署。召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印发《区分局民主推荐中层后备干部实施方案》,对分局中层副职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资格审查。由各推荐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要与上级人事部门沟通,进一步核查干部的年龄、学历和近三年考核结果等信息。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民主推荐。各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按要求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工作。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为本单位全体干部队员。实际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推荐得票率达到60%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讨论呈报。各单位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充分酝酿讨论,集体研究,按分配名额提出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名单,以正式文件报分局党总支。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报告中要写明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得票及排名情况,并附《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人选情况登记表》、《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名单》及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的现实表现材料。

(五)研究确定。对各单位呈报的建议人选分局党总支进一步核实其个人信息,并综合民主推荐、现实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列入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库。【2016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方案】【2016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方案】

(六)公示反馈。对分局党总支研究确定的分局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但经查证无影响的,列入分局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名单,并由分局党总支以书面形式向推荐单位反馈。

五、纪律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审查资格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对不按规定程序、资格条件和要求推荐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2、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大会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相关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分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发现并核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已列为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两年内不得提拔。

3、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确保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工作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顺利进行。

篇三:2016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方案
2016城管局中层干部竞聘工作方案

为规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交流,推进中层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建立适合我区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特点和要求的人事管理体制,经局党组研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中队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中队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指导竞聘工作,制定相关文件政策,确定竞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人教科负责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报名、对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工作,解答竞聘工作的有关咨询等。

二、竞聘范围

(一)本次竞聘岗位共有12个:

(二)实行内部竞聘,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大队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都可以参加竞争。

三、资格条件

报名对象应具备下述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勇于开拓进取,工作勤奋,乐于奉献。

3.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4.思想作风正。坚持原则,工作扎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

5.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工龄条件:入职满两年以上(2016年1月1日前入职);

2.年龄条件:队员25周岁至3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至1988年1月1日之间出生),现任中队长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竞聘副大队长的,必须是现任中队长以上人员。

四、方法程序

(一)公布方案

下发文件对公开竞聘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加竞聘。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月5日。请报名者携带学历证明及荣誉证书原件,到人教科填写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表样附后)。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争,总报名人数与竞聘岗位数不得低于1.5︰1。本次竞聘报名不限定具体岗位,待竞聘后实行双向选择。

(三)资格审核(时间:1月7日)

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报名人员名单。

(四)演讲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组织竞聘人员进行演讲答辩。演讲的主要内容: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任职后的工作设想(时间5分钟以内);演讲结束后,竞聘者应现场回答评委的提问(5分钟左右)。评委由市局、区纪委、区人社局有关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大队及群团组织负责人组成。计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计算出平均分即为竞聘者得分。

演讲答辩得分占总成绩的50%。

(五)民主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测评对象:参加竞聘人员。

2.参加人员: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大队及群团组织负责人,队员代表(除参加竞聘人员外)。

3.测评方法: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竞聘者能否胜任作出评价。按照百分制计分,计算平均分值,根据不同的计分权重汇总。

4.分值权重:局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分占40%,科室大队及群团组织负责人测评分占30%,队员代表测评分占30%。

民主测评得分占总成绩的50%。

(六)平时考核

竞聘者系现任中队长,所在中队荣获局年度“先进集体”称号的,一次性加2分;荣获局年度“先进个人”称号的,一次性加1分。不重复加分。

(七)确定考察对象

竞聘人员总成绩为演讲成绩(50%)和民主测评成绩(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出竞聘人员名次,取前12名作为考察对象,并予以公示。

(八)组织考察

领导小组与不同层次的人员谈话,重点分析考察对象的工作能力与工作实绩,并了解考察对象的生活圈、社交圈情况,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

(九)讨论决定

局党组根据竞聘者演讲答辩、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的综合情况,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采用票决制方式,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十)公示人选

将局党组会议决定拟任人选名单在全局范围内公布,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

(十一)办理手续

公示通过,即办理任职手续,并颁发聘书。

五、管理与待遇

(一)新任职人员聘任期为两年。

(二)新任职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

(三)对德才素质较好,发展潜能较大,但在竞争中未能上岗的人员,列入中队长级后备干部库。

六、纪律要求

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择任用工作条例》,并遵守以下纪律:

(一)竞争上岗实施过程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察情况和局党组讨论情况;

(三)竞职演讲评分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

(四)考察应当客观公正,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竞聘人员应当正确对待,不准弄虚作假或搞拉票等不当行为活动。

篇四:2016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方案
2016中层干部及单位法人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因干部人事调整,我局部分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出现职位空缺。为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进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机关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空缺职位进行公开竞争上岗。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落实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和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民政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坚持人尽其才的原则。

四、竞聘职位

(一)局机关中层干部3名:局办公室主任1名,局老龄工作股股长1名,局民间组织管理股股长1名。

(二)下属事业单位法人3名:区婚姻登记处主任1名,区慈善会办公室主任1名,宝轮八卦山公墓管理所所长1名。

五、竞聘范围

区民政局机关及下属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均可参与竞争上岗。

六、竞聘资格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具有相应的政治理论水平、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务实、实绩明显、身体健康;

(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五)竞争局内设机构空缺职位的,必须是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的在职公务员;竞争事业单位法人空缺职位的,必须是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在编事业人员。

七、竞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动员(3月23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公布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竞选。

(二)报名审查(3月24日-25日)。根据空缺职位和任职条件,实行个人自愿报名,并填写《区民政局机关中层干部及下属事业单位法人竞争上岗报名表》。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三)竞职演讲(3月31日)。竞聘人员围绕对竞聘岗位的认识、本人的优势和特长以及对未来工作的设想和打算等方面发表竞职演讲,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分。

(四)民主测评(4月1日)。召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会,对竞争人员进行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进入考察人员的民主测评得票必须超过参会人员的半数。

(五)确定拟任人选(4月1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集体决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报批(4月2日-12日)。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审批。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局机关中层干部及下属事业单位法人竞争上岗工作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要通过本轮竞争上岗,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推进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顾全大局,实事求是。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全局观念和团结意识,实事求、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竞争上岗各项工作。

(三)严格纪律,加强监督。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组织、人事纪律,增强党性和组织观念,不许拉“小圈子”、搞“小动作”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统筹兼顾,推动工作。全体干部职工既要积极参与本轮竞争上岗,又要坚守各自岗位,认真履职,确保各项民政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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