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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方案

2016-09-10 11:34:0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方案(共6篇)2016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方案2016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市纪委《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现制定本县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查处职能作用,从严落实中...

篇一:2016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方案
2016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方案

2016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市纪委《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现制定本县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查处职能作用,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切实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民风促社风。

二、任务目标

1、整治机关和公务人员慵懒散拖、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严肃查处迟到早退、不务正业、挂名吃空饷、办关系案、人情案行为。

2、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从严查处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接受红包、礼金、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到私人会所、农家乐、“内部食堂”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等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3、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暗箱操作”问题,清查领导干部插手工程、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兼职取酬等问题。

4、着力解决惠民政策不落实和打折扣问题。

5、切实解决侵犯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查处党政单位和机关干部拖欠群众钱款、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6、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在治理税费违规征缴、公路“三乱”和教育、医疗乱收费上取得突破。

三、工作步骤

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两个专项行动自4月10日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4月10日—4月25日)

由县纪委党风室牵头,按照市县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对县纪委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建立工作台账。各责任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所负责工作的实施办法,于4月25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室113房间。

(二)监督检查阶段(4月26日——8月20日)

重点采取三项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1、开展专项检查。以暗访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在工作纪律、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整治“机关病”。查处挂名“吃空响”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适时抽查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对领导干部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清查领导干部插手工程、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兼职取酬问题。

2、开展专项审计。自4月份开始,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大宗购物、行政处罚(收费)等项目进行重点审计,发现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线索,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3、加大惩处力度。组织力量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的案件、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和插手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的案件、司法腐败的案件和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对顶风违纪者,从快从重查处。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网络举报、热线举报电话等平台,全面受理群众投诉,并做到有诉必查,【2016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方案】

有查必果。定期召开案件发布会,指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既定方案和责任分工,结合县纪委全年工作相关部署,选准工作时间节点,找准工作切入点,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并于每周末向县纪委党风室报送工作小结及相关报表。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各责任部门按要求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于8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县纪委党风室。同时,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上升为制度,长期坚持,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对那些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制度,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对群众有需求,但制度存在缺位的,抓紧建立完善新制度。结合我县实际,重点研究制定“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公务接待实施办法、机关内部食堂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指导和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

县纪委成立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党风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调查研究等具体事宜。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谋划工作,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

篇二:2016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方案
全县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全县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预期效果,促使全县党员干部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安排,决定在全县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中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县委十项规定,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针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专项治理为手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重点、突出实效,问题不解决不撒手,抓不出成效不罢休,切实解决作风不实、服务不优、用权不公、为政不廉等问题,推动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提高素质,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建设富强方城、和谐方城、美丽方城提供坚强保证。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整治文山会海、监察评比过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

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会议、活动、文件、简报及检查评比过多过滥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制定严格的控制性规定,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各级各单位)

(二)整治庸政懒政、消极腐败。切实整治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践不在岗、在岗不负责、慵懒散拖。推诿扯皮、“中梗阻”等消极现象。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办事不公行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县乡分类制定优质服务标准,规范公务行为,培育特色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直工委、县政府法制办、各级各单位)

(三)整治“三公”经费等开支过大。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继续纠正超标准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问题。对公务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察,对公务给用开支异常、社会影响恶劣的,约谈单位“一把手”,严肃追究责任。研究制定既保证工作正常运行又符合厉行节约规定的公务费用支出具体标准及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各级各单位)

(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肃查处党

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外出。学习培训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竭力、违规消费。严禁违反“公务灶”制度及公务接待规定公款大吃大喝。对发现、查处的违纪违法问题,责成当事人退赔相关费用,并追究党政纪责任。(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各级各单位)

(五)整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并谋取私利行为。纠正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解决与民争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各级各单位)

(六)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纠正政绩观不正确、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的行为。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和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把党员

篇三:2016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方案
2014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方案一: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整顿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经研究,特制定镇机关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文件精神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一线工作法”为载体,根据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开展正风肃纪督查。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提振广大党员干部的精气神。

二、督查对象

镇机关在编干部、派驻干部和临聘人员

三、督查内容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委正风肃纪十项规定、县委“六项规定”、“四条禁令”、周二下村制度等执行情况。

四、督查方式及要求

每星期至少开展一次督查,并建立督查记录档案。

五、督查结果运用

1.所有被省、市、县、镇查处人员每次扣奖金500元、400元、300元、200元,责任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2.机关在编人员(派驻人员参照执行)一年内被查到2次,扣除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奖的5%,同时进行问责处理。

3.临聘人员一年内被查到2次,解除劳动合同

方案二: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深化正风肃纪,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按照《雅安市雨城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雨委办发〔〕120号)和《雅安市雨城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监督检查,深化正风肃纪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正风肃纪,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作风建设,解决“四风”问题,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要求为切入点,针对我局不同领域的具体情况和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任务,严明作风纪律,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树立我局党员干部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时间安排: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将监督检查贯穿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严格按照活动时间安排、重点环节和目标任务,以不断强化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1.健全机构(完成时限:20xx年2月)。成立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监督检查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督查组),在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对我局和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定期向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监督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2.主动跟进(完成时限:活动全程)。监督检查组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按照时间安排,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环节、各阶段确定各项工作内容进行全面督查;要着重加强监督检查台账建设,做到“督查有计划,工作有报告,问题有整改”。

3.明确任务(完成时限:活动全程)。要围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强化对民主评议、谈话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工作台账、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相关资料的专项检查,使监督检查任务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

4.开门督查(完成时限:活动全程)。要按照开门搞作风建设的原则,探索建立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的机制和制度,大力发挥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等监督主体的社会监督作用,拓展监督渠道;要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平台,逐步建立适度面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的方式方法,将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成效切实交由群众评判。

(二)加强对“四风”问题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时间安排: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

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我局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查找问题、发现问题,不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

1.专项评估(完成时限:20xx年3月)。按照《关于对滥建楼堂馆所等“四风”突出问题前期清理自查情况开展评估和检查的工作方案》(已报区委办,未下发)要求,对我局落实“滥建楼堂馆所”、“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多占公务用房”等“四风”突出问题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随机核查(完成时限:20xx年6月)。根据我局对“四风”突出问题的清理自查情况以及组织掌握的情况,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社情舆情反映等线索,督查组将对我局落实“四风”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核查。

3.重点抽查(完成时限:20xx年6月)。对我局落实“四风”问题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特别要对资金、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其中对我局“一把手”的抽查比例不少于30%,对其他领导干部的抽查比例不少于20%。

4.明察暗访(完成时限:20xx年3月、20xx年6月)。督查组要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暗访巡查等措施,加强对我局落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抓住春节重要时段,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有效遏制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会所歪风”等突出问题。

(三)延伸“四风”问题督查范围(时间安排: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程)。

要在认真落实前期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断延伸“四风”问题整治范围,实现对问题的“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作风建设意识。

1.围绕解决形式主义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成时限:20xx年9月)。解决形式主义问题,要着重解决作风不实的问题。要重点检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在学风、文风、会风、工作作风上是否存在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表现;是否存在大搞劳民伤财、贪图虚名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的行为,促进我局上下形成努力追求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的实实在在业绩的工作理念。

2.围绕解决官僚主义问题,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完成时限:20xx年9月)。解决官僚主义问题,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检查党员干部是否严格按照作风和效能建设要求,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四难三病三作为”、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等问题;是否存在“慵懒散奢”等现象,着力治庸提能力,着力治懒增效益,着力治散凝合力,着力治奢聚财力,切实提升改进作风、增强效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能力。

3.围绕解决享乐主义问题,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完成时限:20xx年9月)。解决享乐主义问题,要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重点检查党员干部是否认真执行《雨城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细则(暂行)》,是否存在“八小时外”不廉洁行为;是否存在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等不良风气;是否有抵制低级庸俗和腐朽思想文化侵蚀的自觉,切实树立党员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4.围绕解决奢靡之风问题,深入执行中央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完成时限:20xx年9月)。解决奢靡之风问题,要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重点检查党员干部是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是否存在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讲排场比阔气等情形;是否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请客送礼等行为,有效杜绝因奢靡之风导致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三、工作步骤

(一)强化纪律阶段(完成时限:20xx年3月)。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深入开展“四风”问题整治工作的精神,继续加强对《章程》、《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纪法规的学习,增强其法纪观念,提高其参与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自觉性。

(二)专项评估阶段(完成时限:20xx年5月)。按照评估工作方案部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部署要求,对落实“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做到立说立行、边查边改,保证自查自纠质量。

(三)健全制度阶段(完成时限:20xx年8月)。在自查清理,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整改、建章立制环节工作部署要求,围绕整治“四风”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公务消费、公车管理、公务用房配备等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效能长效化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推动各监督主体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全面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形成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联系会议,成员由督查组成员组成,负责组织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上报、督促整改落实;要按照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统筹安排督促活动,避免重复检查,不给基层增添负担。按照全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切实担负起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责任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工作进度;要加强对我局党员干部职工落实“四风”问题整治情况的内部督查,确保各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办信办案。我局要充分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廉政提醒函等方式方法,对作风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要充分运用党纪、政纪处理手段,对顶风违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强对违反“四风”问题案件的通报,适当扩大通报范围,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区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电话2820000、“96960”行政效能投诉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

(三)考核评价。我局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在落实中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方案三: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有效贯彻落实《中共洞头县委关于“领导作表率、作风抓促带”活动工作方案》、《中共洞头县委、县政府“破难攻坚大行动”实施意见》和《中共洞头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服务保障转型发展作用,制定本督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公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实现服务群众更加高效、促进发展更加有力、党群关系更加密切、基层基础更加夯实的工作目标,为推进“三生融合同城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督查重点

(一)转作风正作风专项督查

1、开展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督查,确保令行禁止。根据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重点检查:各类会议活动的数量、审批程序、规模、效率是否符合规定,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改进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规范检查考评等各项规定是否落实到位。

2、开展主题活动落实情况督查,深化作风建设。根据“领导作表率、作风抓促带”主题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科局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联系群众、破解难题、勤政廉政上的带头表率作用;各街道(乡镇)干部住夜制度、干部驻联制度、每周固定服务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机关部门基层联系点制度、基层走亲活动、事权下放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社区有无建立联系村居、网格、农户的制度,社区干部入户走访规定是否落实到位,联动解决难题、为民排忧解难工作有无落到实处。

(二)廉洁从政专项督查

1、开展“三严四禁”督查,严格公务接待。根据《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洞委办〔〕49号)、《关于印发〈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洞委办〔〕70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公务卡消费制度、公示报告制度,是否存在同城接待、超规格接待、午餐饮酒、经费超支等现象。

2、开展“六个严禁”督查,促进廉政勤政。根据《关于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六个严禁”要求的紧急通知》(洞委办〔〕1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用公款进行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是否存在向上级部门赠送或收受下级单位的土特产,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是否存在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是否存在用公款大吃大喝等现象。

3、开展会议管理督查,制止奢侈浪费。根据《关于加强会议管理制止奢侈浪费的通知》(洞委办〔〕80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超预算使用会议经费,是否存在租借酒店、休闲场所会议设施,是否存在借开会之名赠送礼卡(券)、礼品、纪念品等现象。

4、开展因公外出督查,规范外出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和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洞委办〔〕48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各单位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和党团活动有无私自更改路线、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现象。

5、开展公车改革督查,提升廉洁自律。根据《关于洞头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洞委办〔〕107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各车改单位留用的执法执勤车辆是否存在上下班接送、其他公车私用或将执法执勤用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等现象。

(三)依法行政专项督查

1、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督查,保证质量进度。重点针对未按计划推进、相关单位及项目法人标后管理履责不到位的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监察和专项整治,对重点建设项目发生超工期超概算超规模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

2、开展招投标行为督查,规范建设程序。重点针对项目建设中规避招标的问题,特别是对肢解工程,化整为零,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以时间紧迫、情况特殊等原因,以会议的形式压缩有关程序,或是以邀代招、违规直接发包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

3、开展工程信息公开督查,强化网络监督。重点针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洞头县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在“洞头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栏”建设中不按要求及时准确公开信息,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开展重点监察。

4、开展“阳光”执法督查,规范行政行为。重点针对行政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的权利运作、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等问题开展监察,特别是对滥用职权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温州市行政责任败诉案件责任认定和追究办法》。

【2016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方案】

5、开展纠风治乱督查,维护群众利益。重点针对教育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等问题开展监察,以行风评议为抓手,以“阳光纠风行动”为载体,通过开展“纠风惠民行动”、“纠风助企行动”,严肃纠风问责,加大对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不正之风案件的查处。

(四)效能问政专项督查

1、开展效能立项督查,提升执行力。甄选若干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工作事项,作为效能立项监察项目,通过对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2、开展重点岗位督查,破除中梗阻。针对企业群众办事相对集中,问题相对突出,评议相对落后的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重点监督,通过走访办事企业群众调查取证,切实掌握有关单位及办事人员存在的违规问题。

3、开展审批专项督查,促提速提效。围绕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两提高”目标,实行“服务对象反映审批问题”必查、“投资项目迟迟不落地”排查、“投资业主撤回在洞投资”倒查、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服务情况定期抽查的“四查”倒逼问责制度,加强审批四级联网,事权下放承接,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督查。

4、开展四条禁令督查,治不良风气。围绕省市“四条禁令”要求,以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为抓手,采取明查暗访、模拟办事等形式,对服务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上下班工作纪律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综合整治“庸懒散慢”等机关不良风气,全面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三、督查方式

(一)实行四位一体“动态巡察”督查机制。综合运用作风督查、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等手段,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采取“联合督查、共同会商、即时通报、严肃追责”方式进行四位一体动态联合巡察,重点对作风建设、三公管理、执法纠风、审批改革、工程建设等专项工作开展动态督查,及时纠偏纠错,快速处理发现的问题。若责任单位有能力解决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解决;若涉及多个部门需协调解决的,由县纪委牵头帮助协调解决;若县纪委层面解决不了的,由县纪委领导出面并提出建议,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

(二)实行多方协同“联动督察”督查机制。加强督查力量整合,形成督查合力。由县纪委负责牵头组织,每季度至少一次,邀请县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监督团和媒体记者参加,开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民生问题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负责梳理汇总,并做好问题交办,督促落实。由新闻媒体对破难攻坚跟踪督办情况进行动态宣传报道,曝光反面典型、通报表彰先进,营造大督查大落实的浓厚氛围。

(三)实行纪委常委“分片联系”督查机制。由县纪委书记负总责,各纪委常委分片联系各乡镇纪委和部门纪委(纪检组),定期指导、督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落实;按照分片联系、分类指导的办法,由各纪委常委牵头,各联系室负责协办,结合各阶段的重要任务和中心工作,每季度深入街道乡镇和部门开展一次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实行纪委书记“廉效约谈”督查机制。由县纪委书记或副书记针对以下情况开展“廉效约谈”:凡县年度重大审批项目推进缓慢的;县重点工程项目未按时间进度推进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落后的;年度属实投诉件数量排在前三位的;一段时间内群众反映强烈或者存在严重效能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一律予以“廉效约谈”。约谈的内容由县纪委各相关科室负责梳理汇总,县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直接开展一次多层次、多角度的谈话,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责任追究

(一)依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洞委发〔〕2号)规定。对违反“八项规定”、“六个严禁”等有关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并视情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含)违规行为人的单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依据《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用车有关纪律的通知》(洞纪〔〕18号)规定。对违反公务用车有关纪律规定的,除责令改正、清退相关费用外,对当事人(直接责任人)作如下处理:违规1次,给予通报批评,扣发个人3个月公务用车补贴;违规2次,给予诫勉谈话或停职检查,扣发个人半年公务用车补贴,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违规3次,扣发个人全年公务用车补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处罚)。单位违规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对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篇四:2016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方案
2016乡镇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篇五:2016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方案
2015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一: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着力整治我县机关部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决定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市委“25条办法”和县委相关规定,以教育监督、问责问效为手段,着力解决当前干部中存在的“精神懈怠、不思进取,推卸责任、不敢担当,作风漂浮、工作不实,不讲大局、有令不行,漠视群众、办事拖拉,贪图享乐、自律不严”等“四风”突出问题,促进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端正党风、改进政风、净化民风,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落实。

二、活动内容

1.整饬工作纪律。对不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不遵守机关作息时间,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遵守请假制度;工作时间网上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看影视视频、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按规定时间用餐;乡镇干部不按制度规定值班住夜;不按要求参加会议,随意派人代会,不遵守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等。

2.规范公务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全面深化“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公开,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支出。严肃查处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收受下属、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品的行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

3.杜绝高消费和“两局”问题。根据《廉洁从政准则》、《正风提效促发展》等文件精神,严肃查处奢侈浪费、领导干部进会所、出入健身娱乐场所和用公款支付娱乐消费等问题。狠刹“酒局、牌局”问题,严查工作用餐饮酒行为,禁止在单位、下基层、工作期间打牌、打麻将,禁止在棋牌室、茶室、咖啡厅、酒店餐厅包房等公共场所打牌、打麻将;禁止党员干部参加一切带有赌博性质的打牌、打麻将等活动。

4.整治机关“三难”顽疾。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顽疾,重点在服务受理、审批过程、现场办公等环节,开展针对性强、震慑力大的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项目、优化流程。实施“365”便民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办结率评价考核制度,强化工作问责,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无障碍办事”。扩大督查深度和广度,加大投诉督查、明察暗访、服务对象回访等工作的力度。

5.深化“效能亮剑”行动。围绕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着力整治庸懒散等不良风气。严查四项内容:一查政令畅通情况,看是否“中梗阻”、“下搁浅”等问题;二查工作效率情况,看是否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问题;三查依法行政情况,看是否违法违规行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四查工作执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看是否不到位、不落实等问题。

【2016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方案】

6.开展“双重”工作专项监察。以“五水共治” 、“无违建县”创建为着力点,把正风肃纪与办实事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职;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工作推进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监察。选取部分县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全程跟踪督查,重点解决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7.深化三级创业承诺项目推进。通过开展“看指标比质量、看举措比实招、看进度比效率、看业绩比实效”创业竞赛活动,全力推进县乡村三级创业承诺项目落实。采用面上通报、例会推进、媒体报道等措施,定期公开公布主要经济指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生态文明建设等情况的完成情况,进一步形成比学赶超、竞相发展的局面。

8.开展群教活动推进情况督查。对各乡镇、部门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 “十项整治”和“七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履职。围绕三个阶段对思想认识、组织机构、实施方案、台帐资料、规定环节、时间进度及活动中的新举措、新亮点等开展检查。对各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督导职责落实、督导纪律情况等。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部署阶段(3月中旬前)。制定并下发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正风肃纪工作组,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目标。

2.检查实施阶段(3月底—8月中旬)。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对照此次行动的工作任务,制定措施,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正风肃纪工作组将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并对督查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3.建章立制阶段(8月下旬—9月底)。认真总结各部门单位在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把成熟的做法转化为制度和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是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努力解决“四风”问题的有力举措,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效形成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监督检查。按照“月有计划、周有行动、日有巡查”目标,根据不同的时间节点,突出重点热点问题开展明查暗访。通过明查暗访、媒体公示、重点监控、实地巡查、专项监督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正风肃纪活动进展情况的督导,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三)严肃通报问责。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对典型案件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曝光一起,以反面典型促警示教育;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受到触动,心灵受到震撼。

(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加大作风和效能问责力度的同时,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对正风肃纪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把纠正“四风”的成果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有效解决监督工作中的死角、漏洞和薄弱环节,确保干事者有章可循、监督者有法有规可依。

(五)狠抓工作落实。要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将开展正风肃纪工作与落实中央和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相结合,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开展“正风气、优服务、促发展”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方案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省委、市委、县委正风肃纪《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以局级领导班子和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并将执法执纪、行政审批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科室的工作人员纳入工作范围,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促进我县“双提双优、跨越赶超”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强势开局“再翻番、促倔起”提供坚强保证。

一、主要内容

重点开展“十对照、十整治”专项行动。

1. 对照改进学风文风会风要求,重点整治文山会海,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2.对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科学决策的要求,重点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各类评比、考核、培训、表彰、庆典等问题;

3.对照勤政为民的要求,重点整治机关和公务人员慵懒散拖、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

4.对照严控“三公”经费的规定,重点整治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车购置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执行备案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5.对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重点整治拉拉扯扯、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6.对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要求,重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接受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以及执法不公不廉、办人情案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7.对照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重点整治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多占住房,违反规定配车等问题;

8.对照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重点整治“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设立“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9.对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重点整治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婚丧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安排高消费娱乐,变相旅游,以及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等问题;

10.对照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重点整治干部脱离群众、对待群众简单粗暴、联系群众工作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7月25日-7月31日)【2016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方案】

1、对照自查。各级党员干部按照“十对照、十整治”的主要内容,逐一对照,逐项查摆,通过群众提、个人找、上级点、互相帮,切实找准问题,分别如实填报《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对照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

2、单位清查。各站室要对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自查情况进行集中清查,对不如实填报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重新填报,确保清查全覆盖、不遗不漏、客观真实。

3、 整改落实。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局领导班子和各站室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的要求,能马上改的马上就改,不能马上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解决途径、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切实抓好落实。

各站室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填写《自查表》,于7月27日前汇总至局办公室。

(二)公开公示(8月1日-8月10日)

各站室要通过公开栏等平台,对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并通过设立意见箱、网上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监督检查(8月11日-8月20日)

1、随机核查。根据各站室自查自纠情况以及组织掌握的情况,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社情舆情反映和公开公示、听取意见环节收集的线索,我局纪律监察室将对各站室进行随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改正,问题严重的予以问责。

2、重点抽查。对各站室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其中对各站室“一把手”的抽查比例不少于30%,对其它干部的抽查比例不少于20%。【2016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方案】

3、明察暗访。由纪律监察室联合办公室,对各站室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站室“一把手”落实正风肃纪规定和集中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四风”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完善机制(8月21日-9月20日)

1、健全完善制度规定。针对正风肃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该细化的细化,该制定的制定,重点建立完善公开承诺制度、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制度、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

2、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自我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多渠道、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形成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实效性。

3、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探索完善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作风状况评价机制,并将落实正风肃纪有关规定情况纳入到干部日常考核,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各站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将专项行动与“双提双优、跨越赶超”活动、改变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有机结合,切实让社会各界深刻感受到专项行动给交通运输行业带来的新变化。

(二)狠抓正反典型。要重视正面典型宣传,及时发现和大力宣传各站室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坚持以“亮剑”的精神抓整治,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既抓大的反面典型,也抓小的反面典型,及时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开展民主评议。专项行动结束后,我局将对各站室整改情况在本单位内进行通报。并做好接受县纪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群众代表对我局进行的民主评议工作,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满意。

【2016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方案】

各站室要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综合报告于9月20日前报纪律监察室。

方案三: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按照县纪委在全县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要求和市委、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文件精神,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扎实开展以狠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制止不良风气、严格监督制度执行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不断深化认识,自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机关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形成爱岗敬业、干事创业、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城乡统筹的全岛新型城市化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实施范围

机关各科室、中心、各直属司法所、县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协会。

三、主要内容

(一)狠刹顶风违纪行为,进一步改善机关形象。

在加强面上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下列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检查:

1、散布违背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短信等行为。

2、私设“小金库”,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等礼品,用公款相互吃请送礼,讲排场、摆阔气、超规格接待,搞“年夜饭”等活动,用公款制作发布礼节性、拜年性广告(贺卡),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休闲活动等行为。

3、擅自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发放误餐费、纪念品、土特产等行为。

4、组织无实质性内容、无明确考察目的的外出学习考察活动,把外出学习考察当作惯例性的福利待遇,擅自变更出行线路、组团随意扩大参加人员范围等行为。

5、领导干部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参与集资、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等行为。

6、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等行为。

7、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生冷硬拖、庸懒散慢,违反“四条禁令”等行为。

8、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等行为。

9、编外购车、超标配车、豪华装修、公车私用等行为。

10、参与赌博、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方便条件等行为。

(二)坚决制止不良风气,进一步提升个人品质。

在着力纠正各种不正之风的同时,重点制止和纠正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以下不良风气和违背社会公德行为:

1、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落实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

2、虚报工作业绩,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的行为。落实有关弄虚作假骗取利益等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3、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活动的行为。落实有关规定,通过制度规范对党员、干部的公职行为和道德品行形成双重约束。

(三)严格监督制度执行,进一步完善机制监管。

认真贯彻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抓好《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玉县委〔2015〕2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重点加强对以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基层蹲点调研、结对帮扶等联系基层制度。

2、接待费公示、财务公开等财务管理制度。

3、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4、会议审批、发文立项审批、外出学习考察审批、出国(境)审批、庆典活动报告审批等厉行节约制度。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学习教育阶段(4—5月份),重点抓好5个环节。

1、宣传造势。利用司法简报、玉环法治网、《玉环法制》报等宣传媒介,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为“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摸底调研。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本系统内作风建设的基本状况,明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3、制定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司法行政系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报送到县作风办。

4、组织发动。在精心筹备的基础上,召开动员会,对专项行动作出具体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5、“五个一”活动。围绕近年来下发的作风建设、科学发展和反腐倡廉等重要论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文件,以“发放一张提示卡、观看一组电教片、上一堂廉政党课、组织一次大讨论、撰写一篇体会文章”活动,抓好学习教育。

(1)发放一张提示卡。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内容、投诉电话等制作成“正风肃纪提示卡”发放。

(2)观看一组电教片。结合周一学习夜,集中组织观看5—10部《廉政中国》反腐倡廉教育电教片。

(3)上一堂廉政党课。依托廉政文化宣讲团,组织1次廉政党课。

(4)组织一次大讨论。围绕新时期党员、干部职工的素质能力、作用发挥、作风建设等方面专题开展讨论,并梳理出司法行政系统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的具体要求。

(5)撰写一篇体会文章。各科室、下属单位干部职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围绕自己在学习教育阶段的收获,结合思想认识,认真作好学习总结,写好心得体会

(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阶段(6—7月份),重点抓好3个环节。

1、“三查三看”。围绕司法行政系统在机关作风、制度落实,党员干部在个人风气、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摆,重点做好“三查三看”:一查狠刹顶风违纪情况,看是否存在公车私用、违规外出、公款挥霍等有损形象问题;二查制止不良风气情况,看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有悖厉行节约、公序良俗问题;三查制度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各行其是、另搞一套等政令不畅问题。

2、公开承诺。在“三查三看”活动的基础上,司法行政系统内干部职工要如实填写《“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自查表》和签订“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承诺书,并在单位内部公示7天,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6月24日前报县作风办。

3、落实整改。各科室、下属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剖析,制订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时间,坚持边查边改,把整改贯穿活动始终,坚持抓重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重点检查、严肃纪律阶段(8—11月份),重点抓好2个环节。

1、监督检查。局效能监察小组对系统内执行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基层蹲点、效能建设“四条禁令”等情况定时和不定时的监督检查。

2、警示教育。采取会议通报、廉政短信、报刊网络、公开承诺、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四)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阶段(12月份),重点抓好2个环节。

1、“回头看”。围绕薄弱环节,组织对“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

2、建章立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效能、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预防和杜绝作风问题的发生、不良风气的形成,建立起不愿违的自律机制、不敢违的惩戒机制、不能违的防范机制以及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正风肃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纪检组负责日常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落实。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密切配合,形成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工作合力。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参与,努力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二)坚持统筹兼顾。立足实际,科学安排,统筹兼顾,把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与创先争优结合起来,与“拔钉破难优服务”结合起来,与“三县三城”联创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有机结合,整体推进,努力达到互相促进、相互提高的目的。

(三)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利用玉环法治网、《玉环法制报》、玉环司法局微博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例、先进人物和先进工作成效,树立典型,鞭笞后进,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篇六:2016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方案
2016纪委监察局开展正风肃纪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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