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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帮教方案

2016-09-13 10:54:0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安置帮教方案(共6篇)安置帮教方案团市委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构建和谐松滋,结合团的职责与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全市各级团组织要依托基层党政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思...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安置帮教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安置帮教方案
安置帮教方案

团市委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构建和谐松滋,结合团的职责与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全市各级团组织要依托基层党政组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法治、道德和文化教育,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常教育、常警醒、常管理,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如观看爱国影片、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学习自主创业先进典型等,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努力减少和消除其消极对抗情绪,鼓励引导其遵纪守法、自食其力,顺利融入社会。

二、落实帮扶措施

1、帮助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子女就学。协助教育部门推动刑释解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保护他们在就学方面不受歧视,享受同等对待。团市委以“心手相牵,共筑未来”为主题,以同伴帮助和“手拉手”结对为主要形式,以生活资助、学习辅导、情感交流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关爱实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助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促进服刑在教人员安心改造。

2、扶持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创业。全市各级团组织根据排查摸底专项行动掌握的情况,动员组织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与所在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主动对接,通过共青团开展的“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就业创业青年技能培训”、“青年就业创业见习

基地”,帮助他们自食其力,重新融入社会。对于在刑满释放人员中,针对35岁以下有自主创业意向的青年,在申请小额贷款中,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均先由乡镇团委报至镇信用社进行审核,然后由市信用联社直接发放贷款,并且给予优先考虑。

3、落实帮扶对象。大力实施“温暖工程”,做好重点群体的管理、帮教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本着“不歧视、不偏见、不放弃”的原则,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的形式,对思想相对落后的刑满释放人员,逐步建立管理机制,做到生活上解困,行为上纠偏,就业上扶持。对有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做好有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中小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要对本地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对他们进行“1助1”或“多助1”的帮扶,建好帮扶档案,帮助他们树立信心,自立自强,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加强领导,成立专班

针对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的具体要求,团市委总体协调,各乡镇、社区和相关单位的团组织进一步明确职责,具体参与到本单位、本社区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共青团的工作特点,认真做好份内工作,协助本单位完成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并成立有一把手书记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落实责任制。建立团干部负责本镇、村(组)、社区和本单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将具体责任明确到村,由团干部负责,定帮教对象、定帮教措施。

篇二:安置帮教方案
社区安置帮教工作方案

安置帮教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稳定,为帮教他们重【安置帮教方案】

新走向社会,克服和防止再犯罪的行为,实现安置帮教基地“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回归目的,根据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围绕一条主线,把好两道关口、强化三项管理、落实四条措施、抓好五个环节”的方法,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

二、组织领导

(一)办事处成立帮教活动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副主任XXX同志任组长,司法所所长XXX任副组长,司法所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帮教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村(社区)、辖区单位成立帮教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治保主任为副组长,调解小组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充分认识帮教活动对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办事处帮教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积极参与帮教工作。

(二)抓好“五个环节”摸索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是抓早,激发他们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二是抓实。通过走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引导其走正道;三是抓重点,定期进行法制教育和帮教工作,促进其思想转化,防止重新犯罪;四是抓难点,抓住就业难度大的难点,借助社会各界力量来共同关心帮助这一特殊群体,使他们感觉到社会并没有遗弃他们,树立起生活勇气,做社会有用之才。

(三)落实各项措施,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能力。

一是更新观念,刑释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袱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老眼光”看问题,很难使他们树立起生活工作的决心和勇气,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重视对刑释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重视全社会人们对刑释人员的思想观念转变。二是政策扶持,针对两劳人员由于长期在监所改造、教育,对国家地区的有关政策、市场信息不了解状况,帮助他

们找对路、找准路。积极扶持他们发展生产经营自强自立。

我们相信,通过开展帮教活动,刑释人员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就会逐步得到解决,就会预防减少社会乱源,为社会治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而我们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整体形象也会有所提升。

街道安置帮教领导小组

2011年10月3日

篇三:安置帮教方案
2016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案

2016年,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稳定首位意识,规范基础管理工作,严格矫正执行,坚决遏制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略有增长态势,确保不发生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为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社区矫正工作

㈠加强制度建设

1、根据修改后的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时修订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衔接配合机制。

2、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文件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落实调查评估、入矫宣告、集中学习、心理矫正、考核奖惩、事项审批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明确县级和基层司法所管理权限,统一社区矫正基本流程、档案台帐和执法文书格式,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3、根据省厅和市局的规定和要求,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完善请销假和居住地变更制度。

㈡加强督促检查

1、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涉及社区矫正人员死亡、违法犯罪、脱管漏管、重大责任事故、违法出境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县局矫安股,切实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

2、建立执法督查制度。建立县级社区矫正执法督查队伍,从信息管理平台抽查和实地执法检查两方面加强执法活动督查,规范执法行为。县级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核查1遍以上,定位1遍以上;司法所每半个月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核查1遍以上,每日定位1遍以上。县级每周通报一次信息核查情况。开展执法督查活动,对辖区内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实地执法督查不少于30%。县局将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基层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交叉检查。

3、建立矫情分析制度。建立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制度,县局每月召开1次,司法所长参加。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要有基本情况、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逐步形成规范,不走过场,不务虚功,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㈢加强监管措施

1、加强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启用人像识别系统,完善手机定位、轨迹跟踪,规范运用好司法部和省厅信息管理平台。

2、落实排查责任。继续抓好社区矫正人员排查走访工作,形成常态化排查机制,做到日常排查、节假日必查、重要敏感时期严查。

3、落实和改善分类管理措施。加强对职务犯罪、保外就医、严管等级等三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对职务、涉毒、暴力、诈骗犯罪以及涉外、暂予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人员要重点监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4、严格执行报到、请销假、居住地变更等制度。

5、及时开展集中教育、个别谈话、上门走访,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同时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6、坚决落实惩戒措施。对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社区矫正人员从严实施行政和司法惩处。

7、年内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0.5%。

㈣加强部门协作

1、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县、乡两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2、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席会商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增强工作实效。

3、配合县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防止脱漏管现象的发生。

4、加强与县级人民法院、监狱等委托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完成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5、认真落实龙司〔2016〕7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警务协作机制,将经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等工作落实到位。

6积极协调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及工青团妇等群团组织,依照有关政策,予以社区矫正人员人性化帮扶。

㈤加强保障措施

完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设施和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提升司法所“三室”(即宣告室、咨询室、教育室)建设硬件水平。

㈥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各司法所要贯彻落实《县2016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责任状》精神,明确司法所长是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执法责任,预防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现象。加强警示教育,增强执法人员廉政意识。

2、建立健全司法协理员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按照不低于15:1的比例要求配备司法协理员,逐步建立司法协理员工资动态增长机制,稳定工作队伍。提高志愿者组织化程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招募、组织、培训、服务活动,建立志愿者基本档案,完善其队伍建设和管理,拓宽其参与的深度与广度。

3、提升业务素质。县级举办一期以上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应知、应会、应做”教育,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

4、开展课题调研活动,摸清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寻找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矫情分析会,召开工作研讨会。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借鉴外地社区矫正工作先进经验。

二、安置帮教工作

1、健全完善基本信息核查机制。做细做实服刑在教人员和预释放人员的信息比对和核查工作,基本信息核实率达到98%以上。

2、加强人员衔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动员安置帮教责任单位、家庭成员和村(社区)代表开展分类衔接,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一般帮教对象70%衔接到位。严格落实必接必送政策,完善衔接管理措施。

3、健全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省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刑释人员落实低保政策,对7类城镇户籍和4类农村户籍刑释人员优先推荐从事公益岗位。

4、加强基地建设。进一步规范提升依托企业建立的3个安置基地,规范安置基地管理。

5、年内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三、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县司法局力争在省、市级媒体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各3次以上的宣传报道,加强先进典型的培植力度。各司法所每月须向县局综合股报送一条以上有关社区矫正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

篇四:安置帮教方案
2015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第1篇: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如何加强和规范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促进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我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针对辖区内近期刑释解教人员数量相对集中(XX年以来,全街道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5名,其中刑释56名,解教9名)这一情况,为帮助他们重新走上社会,克服和防止再犯罪的行为。我们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围绕一条主线,把好两道关口,强化三项管理,落实四条措施,抓好五个环节”的办法,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安置帮教基地“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回归目的。目前,XX年来刑释解教的65名人员得到全部工作安置,安置率达100%,建立帮教对象档案65宗,列入帮教对象65名,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为零,为维护辖区乃至整个社会的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下面我就我镇今年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出如下总结:

一、围绕一条主线,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

近几年来,我们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保稳定,抓经济,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加强领导入手,通过抓“三个落实”,形成有序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一是落实机构。辖区31个行政村村村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镇长总牵头,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镇综治办、司法所有关人员落实日常工作。并在各村(居)委会、各企业也相应地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镇、村、组三级帮教网络。全镇现已建立帮教小组32个,帮教人员108名;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有关单位、村年度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实行“三包”(即包帮助安置、包考察教育、包思想转化),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三是落实经费。近年来,我镇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每年拿出2万元用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运行,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把好“两道关口”,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稳定

许多正反事实证明,“归正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最初环节是他们今后人生的决定性因素,家庭、社会的宽容心、接纳度直接影响他们的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决心。为此,我们把有机衔接好监所和社会开放教育作为基地运行的首要环节和刑释解教人员心理稳定的出发点、切入点,通过“把好接茬关、安置关”,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情绪稳定。

(一)把好接茬关。重点做到“五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监所寄发的通知书和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办通知后,我们即着手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接茬时,对刑释解教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基础;二是及时家访。归正人员回家后,村(居)帮教工作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同有关村居、企业和家庭签订四方协作帮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二)把好安置关。主要采取五种安置形式:一是回乡安置。对家住农村的“回归”人员,由村一级帮教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责任田,让他们有地可耕。二是工作安置。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离开监所后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我们深知,这一部分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如何,将直接影响整个工作的运行,如果放任不管,势必会重新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如归正人员孔大宝,今年65岁,缺乏文化,不宜从事重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便安排他到裴村面粉厂看大门;二是鼓励自谋职业。对一部分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尽量为他们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这类人员有3人。

三、强化“三项管理”,杜绝刑释解教人员的再犯罪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归正人员的心态很不平稳,存在过一天算一天的得过且过思想,为真正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复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重视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落实专项管理。我们每年均组织人员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以掌握了解基本情况为主的摸排管理工作。统一制作下发《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工作统计表》、《重点对象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对历年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全面掌握全镇归正人员的安置和帮教情况。

二是实施规范管理。明确有关工作机构的职责、制度和要求,并统一实行了“四表一卡”管理制度、(“四表”即《街道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登记表》、《村(居)、企业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人员登记表》、《归正人员情况统计分类表》、《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情况登记表》、《工作记录回访卡》),形成严格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是突出重点管理。对一部分长期在特种行业、娱乐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和工作的刑释解教人员,在责任区民警落实日常检查管理的同时,逐一将这一部分释解人员纳入重点管理对象,结合突出性、阶段性的综治工作特别是“严打”工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细,不使这部分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四、落实“四条措施”,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的能力

一是更新观念。刑释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袱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老眼光”看问题,很难使他们树立起生活工作的决心和勇气

。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重视对刑释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重视全社会人对刑释人员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宣传,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等一系列的措施,不但转变了社会各界对刑释人员的看法,还扬起了归正人员干事业的信心之帆。通过各级的关心指导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中,有的成了村居组织的骨干,有的在企业找到发挥自己才能的天地。二是政策扶持。针对两劳人员由于长期在监所改造、教育,对国家、地区的有关就业政策、市场信息等了解掌握仍停留在进监所前的状况,我们根据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改造、教育的时间长短、要求,镇各业务部门积极为归正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经商渠道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确保他们找对路、找准路。三是技术扶持。通过介绍刑释人员到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举办的实用技术培训班学习拆解知识、烹饪知识、优质瓜果种植、家畜家禽养殖等技术,使每位释解人员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四是资金扶持。针对部分释解人员回归后因家庭生活困难,发展生产缺乏资金的问题,许多村(居)、企业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通过村居扶持、个人垫借和出面担保小额贷款等形式,积极扶持他们发展生产经营,自强自立。

五、抓好“五个环节”,摸索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是抓早。为了做到把帮教工作向前延伸,我镇每年都组织人员深入监所开展以“故乡在呼唤”为主题的帮教活动,与在押的五龙口籍服刑人员进行座谈,组织他们观看专题录像片,激发他们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二是抓实。具体做到坚持“四必谈”,即在安置对象思想波动时、工作不满意时、身体有病时、家庭出现变故时,帮教小组或责任人及时找其谈心,给予精神鼓励;“五必访”,即当归正人员刚安置时、有段时间未到岗工作时、家里婚丧喜事时、遇到重大节日时、安置对象有劣迹被确定为重点对象时,帮教小组或责任人必须到其家庭走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引导其走正道。三是抓重点。针对归正人员外出务工增多造成管理难问题,我们一方面采取由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与驻村干部组成的帮教小组,实行定期回访及与其家属探望警示相结合的办法;另一方面采取发函形式与所在地公安、综治部门联系,将其纳入当地的管理范畴,定期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制教育和帮教工作,有效地促进了这部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和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四是抓难点。近些年,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势头,这些人刑释解教后就业难度加大,我们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搞好安置的同时,借助镇关工委的力量,组织离退体老干部来共同关心帮助这一特殊群体,他们跑劳务市场,找居委会、工商、税务部门,动员刑释解教人员到市场摆摊、踩三轮车以及到拆件公司、个体企业从事体力劳动。

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开展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要求,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走出高墙,处在十字路口的归正人员,只有用爱心去感化他们,用真情去打动他们,用道理去说服他们,用实际行动去取信他们,多扶他们一把,才会激发他们重新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我们的工作才能真正做出成效。回顾过去,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上级的要求、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同归正人员内心的迫切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真正用心去关怀刑释解教人员,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施,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我们一定能把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第2篇:安置帮教工作半年总结

半年来,我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衔接好、引导好、扶持好、服务好”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职能,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太和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现就我乡20nn年上半年度的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具体做法

(一)、加强衔接工作,严防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

1、扎实做好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应用工作

根据皖司明电20nn14号通知精神,我所的政法专网已开通,安置帮教管理系统将投入使用,届时包括预放、通知、信息报送等工作都可在网上进行,这将极大地促进我县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

2、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1)、我所在接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出监(所)鉴定表》(以下简称《通知书》)后,做到了:及时核实登记,并在3天内将通知书转发到各村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以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一人一档一卷,指导并协助村(居)委会针对帮教对象,成立一帮一、二帮一或三帮一的帮教小组,明确帮教责任人,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2)、坚持乡安置帮教工作站的登记台帐每月一对照、一督查,以杜绝漏登、漏帮、脱帮现象的发生,做到了“六清”,即住址清、犯罪性质清、释放时间清、思想动态清、社会关系清、家庭情况清;

(4)、各村(社区)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登记、有工作台帐资料;

(5)对去向不明人员的流动人员、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均通过以签订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的形式,通过走亲访友、通讯联系等方式进行查找,一旦确定,及时跟踪帮教;对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实行包村到人,重点安置,联合帮教。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乡20nn年上半年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登记建档,落实了帮教措施,并妥善进行了安置,基本做到了组织网络健全、人员衔接规范、帮教责任落实,切实做到了刑释解教人员不脱帮、不漏帮,不脱管、不漏管。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

1、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做到了:

(1)、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步骤,加强工作指导,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和全年有检查、有总结、年终有评比;

(2)、制订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考评目标,并监督执行;

2、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了:

(1)、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对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精神加以贯彻执行,并做好安置帮教日常工作;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单独或与综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全县安置帮教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列为综治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3)、坚持实行安置帮教工作小组负责人例会制度,及时通报各村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3、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降低重新犯罪率

(1)、在帮教工作中严格落实三级帮教制度,即:针对表现差,随时随地有可能重新犯罪的,实行一级帮教,并与派出所密切配合,严密控制,及时打击重新违法犯罪;针对表现一般,思想基本稳定但有继续犯罪倾向的,实行二级帮教,会同乡镇干部、家属和朋友进行帮教;针对表现好,思想稳定,工作落实,家庭和睦,重新犯罪可能性小的,实行三级帮教,会同村干部、调解组织、家属、朋友进行帮教。

(2)、明确帮教责任,实行以“三包”为主的帮教责任制

在日常帮教工作中,我乡安置帮教工作站与村帮教小组以签定帮教责任书的形式,严格贯彻落实以“包教育、包管理、包改好”为主要内容的帮教责任制,广泛开展一帮一、二帮一、三帮一活动,并把安置帮教工作与法制宣传、思想教育、解决实际问题等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安置帮教工作落到了实处。

(3)、继续完善定期谈话制度【安置帮教方案】

要求各村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在刑释解教人员在返乡一周内,必须及时找到其本人,根据其本人的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以后坚持每月或每季1至2次定期与其谈话,重点帮教对象要每月谈话1至2次。通过与帮教对象定期谈话和帮教,达到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遇到的具体困难等预期目的,以有利于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4)、坚持“五抓”、“五结合”

“五抓”即抓住重点问题进行针对性教育;抓住时机进行及时教育;抓住规律进行耐心教育;抓住责任人进行专门教育;抓住四归人员的亲友、邻居进行近距离教育。“五结合”即把帮教对象的思想教育与积极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安置帮教工作同落实责任制结合起来;把回归后与回归前的帮教工作结合起来;把个别帮教与集体帮教结合起来;把委托帮教与跟踪帮教相结合起来。

针对我乡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人户分离、外出务工普遍存在的现实情况,帮教工作人员一方面积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另一方面在得知其所在务工地情况后,及时与当地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取得联系,互通情况,委托帮教,并充分利用逢年过节或午秋季节收本人返乡时,及时进行面对面的帮教,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脱帮、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

为圆满完成中央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迎接党的xx大胜利召开和20nn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我县在3—5月份重点贯彻落实了20nn—20nn年度刑释解教人员专项调查摸底工作,分两批共摸排了刑释解教人员2388名。具体做法是: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在接到县局通知后,我所当天即向党委政府汇报会议精神,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组织,落实两级负责制,于4月20日召开了乡村干部会议,传达贯彻盛市、县会议精神,把第一批刑释解教人员的调查摸底表,分发到各村。还专门就调查摸底专项工作的注意事项、释解人员调查摸底专用表格的填写方法进行了专题培训,并要求各村要把这次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贯彻,实事求是,认真落实。

2、及时落实衔接与安置帮教措施

针对摸排出的已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我所切实做到了“三个及时”:一是及时进行建档;二是及时进行帮教;三是及时进行安置。全面了解和掌握这一部分人的底数和情况,对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了衔接、安置帮教措施,健全了基层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提高了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程度,在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上积累了成功经验,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更上新台阶。

(四)、加大安置工作力度,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关键,也是难点。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就业市场竞争激烈,对人才素质的要求也逐渐提高,这就使得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然而,刑释解教人员是特殊的社会群体,也是弱势群体,为维护社会的稳定,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对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更多的扶持。在20nn年上半年,我乡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公安、劳动、民政、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安置帮教工作氛围

20nn年上半年,我乡着力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宣传力度,深入各村广泛进行安置帮教工作宣传,正面引导社会关注、支持安置帮教工作:

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在全社会树立和谐公正、以人为本的理念,消除社会偏见和歧视,形成宽松的社会环境;

2、大力宣传新生创业、回报社会的典型,如昔日浪子,从事“人发”收购、拥有资产近五十万的郭庙乡张西村刑释人员高国华,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有效地帮助了其他的刑释解教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通过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安置帮教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主观能动性不高,缺乏创新意识

安置帮教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确实面临许多困难,如安置帮教工作的协调机制、衔接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等;也有不少同志在实际工作中有消极畏难情绪和坐等观望思想,没有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没有从基层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认识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因此,不少同志在工作中主观能动性不高,缺乏创新意识。

(二)、在衔接环节上抓落实不到位

我乡是一个农业大乡,农村大部分人员都外出务工,不少刑释人员在外地犯罪,在外地服刑,释放后不回原籍,继续在外地流动。人户脱离现象较为普遍,如何抓好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关键环节上的衔接工作,是解决我乡安置帮教工作瓶颈因素的大问题。

(三)、安置帮教工作水平不高

目前,我乡的安置帮教工作的整体水平还不高,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重点是要建立健全帮教制度,扎扎实实落实帮教措施,不断促进帮教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回顾过去,瞻望未来,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打算在以下几方面寻求突破:

(一)、继续抓好安置帮教工作的硬件、制度、台帐、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对帮教对象实行“包管理、包教育、包改好”的三包责任制。努力实现帮教工作向“大墙内”延伸、向家庭延伸、向社会延伸。

(二)、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采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专项培训等方式努力造就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的安置帮教工作队伍。

第3篇:司法所2015年安置帮教工作总结

XX年xx县司法局xx司法所从接收、落户、安置帮教、监控管理4个环节入手,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做到安置帮教对象家庭住址、家庭状况、释放时间、现实表现、思想动态、安帮情况六清楚。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的方式,开展帮教工作,结成帮教对子12对,安置帮教率达100%,xx镇17名安置帮教对象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脱管人员,也无重新犯罪迹象。按照《xx县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制定了《xx镇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对全镇的矫正对象,逐一进行了摸排登记,并规范了矫正对象个人档案,共登记接受矫正对象2名。通过实施分类管理、分级矫正、召开思想汇报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规范有序,使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实现零的记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司法局会议精神,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XX年12月25日-28日,我所利用4天时间对全镇17名刑释解教人员及2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回访。回访中,通过与解教人员谈心,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现实表现情况、家庭情况、经济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使他们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第4篇:洪蓝镇2015年安置帮教半年工作总结

我镇安置帮教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县局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要求还相差很远,目前,全镇五年共回归人员94名,重点对象4人,其中,当年回归人员5人。为了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现将半年来的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做好“回归”后手续衔接管理和排查工作,掌握实情。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衔接管理和跟踪排查工作和走法工作,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排查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安置工作的实质性。在衔接和排查的基础上,针对本镇的帮教对象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及时衔接,跟踪管理。

凡是当年回归的人员,一是做到对每个当月回归人员走访见面谈心。二是建立个人档案。三是签订“结对”帮教协议书,做到人头清、情况熟。四是做到“月有谈心、季有小结”。五是对重点人头进行月走访工作。六是做好每月帮教工作会议记录。六是对回归人员的走访工作,及时了解帮教对象和家庭人员的思想情况。

2、分类落实帮教。

我们把三月作为安置帮教排查月。排查中,坚持做到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工作相结合,对刑释解教人员在排查时,分成“一、二、三”类进行管理,确立重点对象,确定重点帮教计划,村、组落实帮教责任人。

3、针对不同的对象落实帮教。

根据我镇刑释解教人员的分布,采取分别管理,凡涉及到村、企业、部门的均有所在地单位负责登记,统计和管理,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人。

4、分对象落实帮教。【安置帮教方案】

通过排查,我们注意结合刑释解教人员的年龄、性别、思想、性格、文化程度、户口性质、有何特长等特点,采取相应的办法,确定责任单位,落实相关的帮教责任人。把各级组织作为责任帮教,群众自愿者作为自愿帮教,干部落实重点帮教相结合。

二、做好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规范化、信息化。

随着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的实施,我镇坚持把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列入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坚持引导、扶助、教育、管理相结合。

1、制度化管理。

抓好帮教工作制度化管理,是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基础上台阶、上水平的重要举措。为此,建立了八项制度,即:报到登记制、建档管理制、联系服务制、上门谈心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例会分析制、信息情况报告制、检查考评制。

2、社会化管理。

由于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安置就业、扶助、引导、教育和管理。一是对重点对象由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和所在单位共同管理,实行定人、定时帮教,与所在责任单位签订帮教责任书,与自愿帮教者签订帮教协议书,并落实专人负责,重点帮教、做到帮教、安置、责任、措施多管齐下。二是对在本地务工的刑释人员,每月由自愿帮教者开展谈一次心活动,并采取书面的谈心形式进行登记;由所在单位每季度分析本单位帮教对象的思想、生活等方面情况,并报镇安置帮教工作站。三是对在外地打工者,由家人或自愿帮教者,采取书信联系、电话沟通,了解情况。同时,还采取委托管理,节假日回访交流等方法。从而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立体式管理。四是做好帮教对象的每年的测评和当年回归人员的二次测评工作。

3、信息化管理

为了进一步抓好信息化管理工作,确实做到人头清、情况明,一是做好每天的平台监狱网的核实工作,及时反馈信息。二是做好每周三次接收预放人员。三是针对信息情况与村、派出所、家庭进行核对。四是与家庭进行联系,落实帮教措施。五是将所有帮教安置对象的情况逐人逐项输入电脑,实行电脑化管理。六是将所有的帮教对象形成网络化进行管理,与国家、省、市、县安置帮教网连接。七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一人一档制度,实行档案化信息化管理。

三、从人性化上感化、多渠道安置。

我镇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实际情况,因人而异广开服务门路,多渠道进行帮教安置,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94人,其中盗窃31人,抢劫7人,强奸5人,寻滋10人,绑架1人,斗殴8人,诈骗1人,故意伤害4人,扰乱社会秩序10人,贩毒2人,绑架1人,交通肇事2人,非法拘禁13人,其中男89人,女5人,衔接率100%,务农23人,在本县打工68人,在外县打工1人,自主创业4人;刑释人员97人,劳教17人,安置率98、9%,帮教率100%。2015年1-6月回归的5名刑释人员,其中劳教1人,在家务农有1人,企业打工的有4人。

1、在思想上感化引导刑释人员。凡在监狱服刑和监狱服刑回来的人员,我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和各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及时与在监狱服刑人员和回归人员及家庭沟通思想。首先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其次,由派出所帮助落好户口,村落实好责任田,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帮教对象,由镇村及所在单位为他们解决临时性生活上的问题,对残疾人给他们解决低保。从思想上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不给他们歧视和冷遇。

2、多渠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

目前针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安置工作有一定的难度,第一方面是帮助落实责任田和有单位的取得联系,帮助他们回到原单位。第二方面是动员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第三方面利用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农业、工业等各方面的技能培训,使帮教人员能掌握一门技能,能自食其力;第四方面是动员全社会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下半年工作打算:

在安置帮教工作上要不断的创新,在安置帮教创新上要围绕“摸清、教育、指导、主动”这八个字的主要工作措施。

1、摸清安置帮教人员思想动态、生活情况、生产情况、年龄结构、特长等情况、需不需要我们帮助等情况。

2、经常组织他们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开展谈心活动,组织他们开展公益劳动,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3、组织他们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种劳动力转移培训班和农业技术培训,使帮教人员能掌握一门技能,能自食其力,不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4、在安置帮教工作中主动了解他们的年龄、家庭、文化、特长、身体等情况,主动帮助他们联系工作,以社会的关心感化他们的心,使他们感到社会没有歧视他并感到社会大家庭的关心和温暖。

5、做好当年回归人员当月的走访工作,做好家庭接收和帮教思想工作。

6、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掌握每人的思想动态,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产情况,对每个片进行帮教对象座谈会,帮教对象进行交流,起到相互促进、相互帮助的效果。

第5篇:陈栅子乡关于刑释解教人员

陈栅子乡自2015年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以来,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6名,帮教26名,安置刑满释放人员重新就业26人,解除劳教人员10人,签订帮教协议26人,无重新违法犯罪人员,无脱管人员,为了加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乡、村成立了帮教小组26个,从事安置帮教工作的人员达到了52人。几年来陈栅子乡安置帮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和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衔接好、引导好、扶持好、服务好”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努力实现帮教安置“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的工作目标,推动了全乡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置帮教工作具体做法。

(一)加强衔接管理,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1)在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中切实抓好“五个及时”。一是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个人档案;二是及时进行家访,全面核实刑释解教人员本人及家庭实际情况;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严格落实各项帮教工作措施;四是及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预防重新犯罪;五是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勤劳致富。(2)、认真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工作,及时衔接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为了做好该项衔接工作,我乡曾经12次到滦平县法院、双滦区法院、围场县法院、承德市法院等调查摸底,多方面查找,最后在法院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实现了全部衔接到位,为切实掌握这些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思想动态,做到有的放失地开展帮教安置。(3)、结合帮教安置工作实际在全乡刑释解教人员中开展一次“面对面”谈心摸底活动。乡司法所帮教人员在谈心实践中切实做到了“三心”,即帮教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之间谈心有“诚心”,以诚相见,讲心里话,以心换心,在交流中及时发现问题;帮教人员与刑释解教人员谈心有“热心”,在“诚心”谈心找出问题的基层上,帮教人员能热心地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实际问题,一时解决不了能及时解释清楚,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帮教人员与刑释解教人员谈心有“耐心”,不怕麻烦,一次谈不好的就多次谈,直至找准问题,达成共识,促使刑释解教人员思想稳定。

(二)加大帮教工作力度,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

(1)严格执行各项帮教工作制度:一是严格执行乡、村、组三级帮教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包教育、包转化、包改好”的三包责任制。三是严格执行定期谈话工作制度。要求司法所和各村要在刑释解教人员在返乡一周内,及时找到其本人,根据其本人的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以后坚持每季度1至2次定期与其谈话,重点帮教对象每月谈话1至2次。通过与帮教对象定期谈话和帮教,达到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遇到的具体困难等预期目的,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2)针对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人户分离、外出务工普遍存在的现实情况,乡司法所一方面积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另一方面在得知其所在务工地情况后,及时与当地帮教安置工作机构取得联系,互通情况,委托帮教。并充分利用逢年过节或秋收季节本人返乡时,及时进行面对面的帮教,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三)加大安置工作力度,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率。

我乡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率:一是转变安置观念,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技能培训。一方面,我乡按照市场化就业安置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培训的通知》,通过培训教育,引导和扶持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另一方面,针对刑释解教人员文化水平偏低、缺少劳动技能、就业素质差等问题,积极协调劳动服务就业部门对农村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做到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劳务输出。二是分类进行安置。对农村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坚决落实承包地和宅基地,让他们有地种,有房住,有活干,自食其力,服务社会。同时对其提供必要的农业技术服务,帮助他们发展多种经营,如鼓励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对城镇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帮助、引导、扶持其搞第三产业。三是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规定,为提供便利条件,在技能培训、税收、工商管理等政策上申请这些主管部门给予优惠和指导;对于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最低生活标准的,按规定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对丧失劳动力又无亲属的给予社会救济。

(四)因地制宜,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

由于陈栅子乡是从滦平县划归双滦区的,是典型的农业乡,乡域内企业很少,无实体过渡性安置基地。在安置上考虑到我乡刑释解教人员大部分户口都在农村,只能从本乡实际出发,以全乡10个行政村为单位,充分发挥本地农业优势,建蔬菜大棚和种植林果、农家院基地,驻4个川区村人员动员他们从事蔬菜大棚产业,驻山区村的动员他们从事林果业生产和农家游服务业,合理开发本地资源安置刑释解教人员从事各业。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乡在帮教安置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衔接工作有脱节,主要表现在司法所和派出所之间相互协调不够,在安置帮教工作上不能很好地统一协调起来。部分村委会与派出所衔接不好,村委会的帮教工作较被动,不能及时主动地掌握新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二是安置工作存在较大的难度,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人力物力的限制,能够有效安置的人数有限,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基本上自谋职业;三是部分释解人员不回原籍,导致漏管失控。有部分释解人员释解后直接外出打工,不回原籍,造成户口空挂,导致漏管失控,安置帮教组织对其行踪无法掌握控制,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陈栅子乡在今后工作中以中办、国办转发《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5号)精神为指针,以《2015年双滦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为着力点,进一步落实各环节工作措施,推动安置帮教工作良性循环发展,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一是加强衔接工作。认真落实安置帮教机构与监所信息核查反馈机制,扎实开展服刑在教人员真实身份、详细户籍家庭住址的核查工作,实现“无缝对接”。乡司法所收到刑释解教人员的有关文书资料后,要及时转交至公安派出所,及时通知并动员其家属、亲友和相关基层组织与单位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对查实的人员登记建档,制定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以防脱管、防漏管为核心,以强化衔接工作为重点,建立健全与公安部门的协作机制,建立每月通报机制,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尤其要切实做好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对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未核实清楚姓名、身份、住址的人员和“三无人员”,要建立必送必接和有效安置机制。二是加强安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与劳动、农业、民政办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切实抓好新形势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帮扶和过渡性安置工作。对年老体弱、患病、残疾、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他们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困难救济,使他们真正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与社会的关爱。三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积极培育和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创业典型,适时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创业典型现身说法与交流活动,增强服刑在教人员接受教育改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强化分类帮教措施,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具体情况实施帮教,加强流动人员动态跟踪和高危人员重点帮教管理。加大对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落实安置帮教对象一人一档,帮教动态轨迹清晰,规范建档率达到100%。四是司法所及时将刑释解教人员名册提供给公安、劳动、民政、工商、税务、共青团、妇联等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对象的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健全年度考核考评机制,发挥安置帮教相关成员单位职能作用。五是取得上级支持,保障经费。

第6篇:帮教安置工作年度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帮教社会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思路,通过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分工协作、加强齐抓共管等有力措施,使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平安赛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我镇今年共有刑释解教人员45名,帮教率达到100%,无脱管现象。现将我镇安置帮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将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摆上议事日程,做到了与其他工作一样年初同步部署,半年开展检查,年底统一考核。

(二)加大基层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力度,各社区按帮教对象成立了安置帮教小组,在领导、组织、人员上抓落实,确保了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各社区都能结合自身实际,有特色地落实各种制度,实行了一帮一结对等管理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向规范化发展。

二、齐抓共管,做好衔接,夯实安置帮教基础

当前,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最大困难就是帮教对象的就业安置问题,但安置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环节,只有安其身,才能稳其心。为此我们以抓好衔接为开端,以抓好安置为基础,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夯实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

(一)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综治委等八家转发的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

(二)认真做好衔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我们能认真落实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释放解教时的衔接工作的意见》,能及时登记并下发给刑释解教人员原籍所在地的村(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村(居)接到通知后,动员家属尽可能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

(三)多种形式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各级帮教组织不断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将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来共同搞好安置帮教工作。每年中秋节前都去慰问服刑人员。通过工作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要求,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走出高墙,处在十字路口的归正人员,只有用爱心去感化他们,用真情去打动他们,用道理去说服他们,用实际行动去取信他们,多扶他们一把,才会激发他们重新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我们的工作才能真正做出成效。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真正用心去关怀刑释解教人员,用行动去落实安置帮教的每一项措施,动员起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我们一定能把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篇五:安置帮教方案
2015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安置帮教方案】

第1篇: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制度的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做好我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明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和具体职责,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职队伍和工作体系,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章制度,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运行,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保障,保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措施

全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月5日—2月28日)

1、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职责分工

镇政府是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责任主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指导专职人员和社工开展实际工作,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定点的戒毒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信息,制定社区戒毒(康复)各项措施。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监护小组由社区专职戒毒社工、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家庭成员等组成。

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医疗和护理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负责。

镇社会事务办将戒毒人员家庭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

镇司法所负责对刑满释放、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释放的吸毒人员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向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并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禁毒法制教育。

镇派出所要确定禁毒民警,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报批和定期检测,配合专职社区开展工作,对违反社区戒毒(康复)规定和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人员依法处理。

3、保障体系

一是人员保障。镇政府按照辖区每20名实有吸毒人员配备1名戒毒专职社工的标准统一招聘戒毒专职社工。戒毒专职社工年龄应在25—55岁之间,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热心禁毒事业,品行良好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胜任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二是经费保障。镇政府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启动经费,每年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费作出长远打算,设立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名吸毒人员每年工作经费按照不低于1500元标准核定,其中年工作经费按该标准计算达不到1万元的,按1万元核定;戒毒专职社区月工资按照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核定,其社保、医保等缴纳标准参照当地缴费标准确定。

三是基础设施保障。设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专门办公场所,配备计算机等必备的办公设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1日—3月31日)

1、基础工作

一是彻底掌握社区吸毒人员底数。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吸毒人员进行逐人逐户调查,彻底掌握吸毒人员底数,并根据吸毒人员实际情况签订社区戒毒或社区康复协议,确保在3月31日之前签订协议的吸毒人员数达实有吸毒人员数70%以上。

二是加强专业培训。镇政府负责、县禁毒办配合组织社区的支书、主任、专职社工和社区民警进行全面深入的社区戒毒(康复)业务培训,提高戒毒工作小组成员的专业知识水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人员应熟悉禁毒法律法规政策,熟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掌握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式方法。

三是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戒毒宣传活动,不仅要向吸毒者亲属、朋友、邻居、亲戚宣传,还要向社会各界宣传。尤其注意对新的戒毒理念、戒毒制度、吸毒人员享有的权益等内容进行深入宣传,使全社会包括吸毒人员及其亲属正确认识社区戒毒(康复)的意义,从而主动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2、运行机制

一是例会制度。镇政府定期召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社区监护小组成员召开工作会议,听取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汇报,协调处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社区)也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日常工作制度。镇政府建立和完善社区戒毒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机制,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规范》、《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考评方案》等规章制度。

三是建档统计制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工作档案,各类档案材料应当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材料齐全。

(三)全面运行(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尿样检测、帮教谈心、家访活动,督促社区戒毒人汇报戒毒情况,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戒毒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就学援助、法律援助、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社区救济等工作;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书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书面告诫;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有吸毒行为的及时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工作是当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禁毒法》贯彻实施必须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它的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我镇禁毒工作成效的巩固和长远发展。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组织开展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安置帮教方案】

(二)齐抓共管,形成机制。禁毒工作涉及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发挥主动,积极参与禁毒工作,发动群众积极配合、支持、帮助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员吸毒人员参加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努力降低毒品需求。

(三)严格考核,加强督导。镇政府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所对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等监护小组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年终考评,并将此项考评作为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依据之一。

(四)建立奖惩制度。镇政府年终对各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成效显著、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的单位和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精神、物质奖励;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推诿,措施不落实,弄虚作假,视情予以综治工作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第2篇: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禁毒委、省综治委制定的《广东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暂行办法》和市禁毒委、市综治委联合下发的《东莞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施意见》(东禁毒委〔20XX〕6号)有关要求,根据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镇禁毒委研究,决定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科学戒毒、综合监护、全程康复”为原则;协调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实现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进一步规范吸毒人员的戒毒和康复工作,积极推动全镇群众性禁毒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和维护我镇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二、工作对象和范围

(一)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不超过三年的社区戒毒:

1、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本人有戒除毒瘾愿望,能主动配合治疗,且有固定住所,具备帮教条件的(但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2、有稳定的工作、生活来源、固定住所,具备帮教条件的;

3、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或在校学生;

5、70周岁以上的;

6、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7、其他不适宜强制隔离戒毒的。

(二)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为期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三)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如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建议其到戒毒康复场所协议执行社区戒毒(康复):

1、无家可归或没有固定住所的;

2、无生活来源或者缺乏就业条件需要进行再就业培训的;

3、不具备社区戒毒或者社区康复工作条件的;

4、其他需要安置在戒毒康复场所的;

(四)对符合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条件的社区戒毒人员,由本人申请并经决定社区戒毒的公安机关同意,可以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已经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应当接受社区康复。

(五)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可以申请并经决定社区戒毒(康复)的公安机关同意,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工作机构

为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委副书记黄启光任组长,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邹应溪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组成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政法办(电话:81332063),负责统一制定社会戒毒(康复)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指导村(社区)成立工作小组协助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措施。办公室主任由公安分局邹应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政法办吴志权、公安分局陈旭勋同志兼任。

各村(社区)相应设立由村委会主任任组长,治保主任、警长任副组长,村(社区)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社区戒毒(康复)专兼职人员等为成员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负责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各项工作措施。

(二)建立工作队伍

按照省市社区戒毒(康复)的工作要求,各村(社区)要成立社区戒毒(康复)专(兼)职队伍,以本村户籍的吸毒人员为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对象,按照每20名吸毒人员配备一名工作人员的比例,配齐社区专职禁毒工作人员;吸毒人员不足20名的应配备1名禁毒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社区戒毒(康复)跟踪、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对戒毒(康复)对象的全覆盖。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镇禁毒工作实际,制定《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职责》、《村(居)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职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守则》、《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参加药物维持治疗制度》、《社区戒毒(康复)日常工作流程图》规章制度以及《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尿检委托协议书》、《社区戒毒(康复)告诫书》等台帐资料,形成我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南,指导各村(社区)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履行工作职责,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XX年4月-5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落实各相关部门、单位责任;召开动员会,明确工作意义、工作对象、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对现有吸毒人员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完成专兼职人员工作配备、禁毒志愿者招募等工作;建立健全人员经费保障机制、社区戒毒(康复)各项规章制度。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月-8月)。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增添措施,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全面铺开14个村(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摸索出符合实际、规范有效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模式。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9月)。全面总结我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规范化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体系。

五、工作职责

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镇委、镇政府和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指导下,履行法定职责,共同做好戒毒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落实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情况;依法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必要的尿样毒品检测;负责社区戒毒(康复)过程中的相关审批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下达;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的管控衔接工作;定期开展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尿样检测;组织民警参与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日常管理;对不执行社区戒毒规定或在社区戒毒(康复)期间又吸食毒品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严肃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道滘医院负责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必要的生理、心理治疗;组织医护人员掌握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身体状况,并对传染性疾病等特殊情况采取应对措施;会同公安、药监部门共同推进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司法所负责做好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出所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向社区戒毒(康复)的衔接工作,确保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管控范畴;加强对戒毒出所人员的宣传教育,为社区康复工作做好铺垫;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促进和指导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

财政分局负责保障我镇各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必要经费。

人力资源分局负责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技能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帮助其回归社会。

教育办负责将禁毒预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内容,有效提高在校学生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子女就学积极提供便利;出现在校生吸毒情况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其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各村(社区)要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社区戒毒(康复)经费保障,将本村(社区)的吸毒人员层层分解落实到本村(社区)委会领导干部,落实“多帮一”的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定期组织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尿样毒品检测和戒毒(康复)情况评估,要对戒毒(康复)人员的法律援助、心理矫治、就医、就学、就业等方面要大力给予援助。

六、经费保障

社区戒毒(康复)治疗费用原则上由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属承担。对无力承担社区戒毒治疗费用的,经社区戒毒的决定机关同意,可以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或指定医疗机构免费接受生理脱毒治疗。禁毒宣传、禁毒社工、尿样检测和禁毒办开展社区戒毒(康复)以及委托禁毒社会工作组织开展工作的经费由本级财政承担。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社区戒毒(康复)是贯彻《禁毒法》的重要工作,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推动禁毒工作社会化、法制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影响。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序的开展。

(二)广泛动员,精心部署。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是《禁毒法》的一个新举措,要结合《禁毒法》,广泛宣传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开展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的辅导培训,规范各项制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

(三)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必须按照镇社区戒毒(康复)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台账、档案,强化对吸毒人员的监管;要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纳入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3篇: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社区戒毒模式工作,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法》在我街道的顺利施行并取得实效,现结合东城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戒毒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

XX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立法精神,坚持实施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扎实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建设;探索建立并完善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戒毒工作模式和工作制度,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社区戒毒工作的领导,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永林

副组长:汪日新

成 员:郑炳正 潘 浩 翁则瑞 柳 音 王巧琴

周福妙 陈新宇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1、建立街道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会议,对社区戒毒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由街道综治办具体负责本辖区社区戒毒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各村居指定一人负责村、社区戒毒工作。

2、把正在接受美沙酮治疗人员、帮教人员、新发现的吸毒人员、新型毒品成瘾人员作为社区戒毒的主要对象,同时开展一次吸毒人员大排查活动,及时发现一批隐性的吸毒人员,尽可能把更多的吸毒人员纳入社区戒毒中来。

3、完善禁毒服务中心工作,并按照戒毒人员的特点,继续聘请一批禁毒大使,进一步扩大禁毒志愿者队伍。

4、街道筹措落实设立禁毒专项基金,并接受社会的捐赠有条件的聘请一批禁毒服务大使,招募一批禁毒社会工作者,扩大禁毒志愿者队伍,同时解决社工的绩效考核奖励费用、戒毒费用、救助有困难戒毒人员维持基本治疗的费用。

5、加快设置社区美沙酮维持疗法医疗点,推进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对美沙酮维持疗法医疗点选址要抓紧落实修缮工作,尽可能的提升各种软硬件的标准,方便参加美沙酮维持疗法的社区戒毒人员,进一步扩大参加美沙酮维持疗法人员数量。在美沙酮治疗点设立戒毒门诊课目,解决社区戒毒人员的生理脱毒问题。

6、制定戒毒工作规范、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工作制度、社工工作职责、公安、卫生、司法、民政、劳动保障等政府部门在社区戒毒工作的职责。

7、探索建立外来吸毒人员的社区戒毒工作机制。

8、建立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等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工作是当前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贯彻实施中必须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各村(社)居要充分认识社区戒毒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禁毒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下决心做好这项工作。各村(社)居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的深入落实,确保社区戒毒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社区戒毒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村(社)居要大力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宣传,大力加强对社区禁毒工作的宣传,重点要加强对涉毒人员及家属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涉毒人员及其家属的禁毒、戒毒意识,扩大社会影响面。要广泛进行动员,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戒毒工作。

3、加强协调,全力保障。各只能部门要相互联系,紧密协调配合,街道禁毒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只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全力投入社区戒毒工作之中。各村(社)居要积极发动基层单位和组织,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全力开展社区戒毒工作。

4、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各村(社)居必须周密部署,科学安排,要结合各地的实际制定出详细社区戒毒工作实施计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5、勇于创新,及时交流。社区戒毒工作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借鉴,各本(社)居和各职能部门在具体工作中不要局限条条框框,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实战中探索出多种形式的社区戒毒工作经验,确保我街道戒毒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第4篇:社区戒毒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的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我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禁毒委《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20XX]26号)和国家、省禁毒委、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北园街道办事处清河社区建立试点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社区戒毒试点工作的依据和目的

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等有关法律为依据,在区禁毒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齐抓共管,街镇具体实施,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工青妇和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戒毒工作体制,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吸毒人员,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二、开展社区戒毒工作的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组织结构。

1、区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落实社区戒毒工作措施。

2、此次社区戒毒试点工作设在北园街道办事处清河社区,由北园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北园街道办事处设立“清河社区戒毒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社区戒毒办),由区卫生、司法、民政、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教育、妇联、共青团、社区戒毒专门组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组成,承担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戒毒方面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社区戒毒办主任。

3、社区戒毒办根据吸毒人员数量情况,组织一个或多个由居委会主任、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及所在单位代表等组成的“社区戒毒帮教小组”(以下简称帮教小组),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帮教工作。帮教小组可以吸纳禁毒志愿者参加,由居委会主任担任帮教小组的组长。

(二)工作职责。

1、社区戒毒办职责。

(1)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

(2)审批戒毒人员提出的变更社区戒毒地点请求。

(3)提出社区戒毒解除意见。

(4)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5)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指导成立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6)对拒绝进行社区戒毒或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上报区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

2、区戒毒办各成员单位职责。

(1)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戒毒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织开展戒毒科研工作和吸毒监测工作。

(2)司法部门负责对社区戒毒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司法援助。

(3)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将社区戒毒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

(4)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

(5)公安机关负责对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和登记,实行动态管理;责令吸毒成瘾人员接受社区戒毒和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参与社区戒毒人员的日常管理;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

(6)教育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人员以及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文化教育给予支持。

(7)工会、共青团、妇联应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戒毒工作,其中,共青团负责禁毒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

(8)社区戒毒专门组织在社区戒毒办的领导下,做好社区戒毒的日常工作。

3、帮教小组职责。

(1)对戒毒人员进行戒毒知识辅导和法律援助。

(2)戒毒人员的就学、就业援助。

(3)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告诫。

(4)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社区戒毒办报告

(5)对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6)发现社区戒毒人员出现急性戒断症状危及生命的,可以协助其本人或者亲属将其送往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救治。

(7)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

三、社区戒毒的适用对象、期限

对下列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

(一)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初次查获,在我区有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具备家庭监护条件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三)不满十六周岁的。

(四)七十周岁以上的。

篇六:安置帮教方案
2015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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