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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制度

2016-10-11 11:50:1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制度(共7篇)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第一条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重大节假日、重要政治活动时间和日常定期集中进行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方法。第二条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第三条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重点排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矛盾纠纷;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治安问题;涉及人数较...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制度 第一篇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第一条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重大节假日、重要政治活动时间和日常定期集中进行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方法。

第二条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

第三条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重点排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矛盾纠纷;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治安问题;涉及人数较多、易引起群体性上访的治安问题;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治安问题;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问题;以及其他有影响的治安问题。

第四条 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将本辖区排查处置情况在每月的15日、25日前向办事处综治办书面汇报一次,办事处每月16日、26日前将本辖区的排查调处情况报区综治办。

第五条 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社区和责任部门均应在发现之日报办事处,并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第六条 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按照“统一受理,集中疏理,归口管理,依法办事,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者直接进行调处。

第七条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中的重点事、重点人、重点户和重点区域,要密切注意动态,加大督办处理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归档保管。

矛盾纠纷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条 矛盾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矛盾纠纷; (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3)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 (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的矛盾纠纷; (5)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 (6)其他应予及时报告的矛盾纠纷

第二条 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档案、完善调解记录和处理结果记录,设立信息报送员。

第三条 办事处辖区内发现的矛盾纠纷,无论最终是否调处成功,均应在受理当日报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第四条 办事处综治办每个月应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汇总分析,提出预防对策。

矛盾纠纷归口调处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 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第一条 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部门会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二条 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三条 城市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等矛盾纠纷,由城管所会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制度】

第四条 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社区负责调处。

第五条 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协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第六条 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警务室)、司法所、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七条 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三次以上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协调调处。

第八条 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直接调处。

矛盾纠纷下访、回访制度

第一条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已解决的矛盾纠纷,特别是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可能出现反弹的矛盾纠纷要定期进行下访、回访。

第二条 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要及时了解矛盾纠纷解决后情况以及解决后存在的有关隐患;了解相关人员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反常情况,对问题解决后的态度,有无新的治安问题苗头,对解决后的意见等。

第三条 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矛盾纠纷进行回访后,对可能产生其他矛盾纠纷的各种隐患、苗头、当事人的思想状况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对有发生新的矛盾纠纷苗头的,要果断采取措施,对发生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工委和上级主管部门。

矛盾纠纷督查督办制度

第一条 严格执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决定、批示和指令。

第二条 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梳理各社区反映上

来的情况,并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提出分流处理的意见,告知相关责任部门解决,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应及时检查督促;同时将督办的情况告知办事处主要领导。

第三条对督办的矛盾纠纷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掌握处理进度。

第四条对检查督办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案件进行纠正和处理;对违法、违纪的调处人员及时进行处理;严重失职的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制度 第二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

1、定期会议。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二、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

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4、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5、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汇报,由主任或副主任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

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四、矛盾纠纷预警制度

1、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治安中心户长、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2、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3、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街道主管领导,并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4、各社区、村调委会应于每月底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

五、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1、在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报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协调指挥中心。 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2、涉及两个或多个村(社区)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中心负责组织涉及到的村(社区)调委会成员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3、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力量进行调处。

六、矛盾纠纷交办、督办制度

1、各村、社区调委会对中心交办的有关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任务要高度重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可提交中心进行调处。

2、进一步明确督察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协调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

3、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当,调处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下发督办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处,并向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写出专门报告

七、矛盾纠纷报告制度

1、要建立健全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上下畅通。

2、各村、社区调委会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统计表》、《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统计表》等于每月28日前上报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无矛盾纠纷的,实行“零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虚报、错报。【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制度】

3、健全和逐步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报告机制。

八、矛盾纠纷档案管理制度

1、实行档案专管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调处中心的调解文书案卷实行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必要的调阅、保密管理办法。

2、实行一事一卷制度。调解文书包括原始记录、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以及调解中心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处理意见及各种材料等。归档时,做好调解文书的审查,调处文书、资料要求一事一卷,装订成册,并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3、规范封面管理制度。归档后的调解文书要使用统一的卷宗封面,注明立卷时间、立卷人姓名,并根据纠纷具体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4、注重随时归档制度。对简易、随调随结的矛盾纠纷,应在来访的矛盾纠纷登记簿内,注明矛盾纠纷基本情况、请求事项、调解结果等,并附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予以存档。

5、分类管理制度。各类档案要放置有序,对于民事、行政等纠纷调解应分别入档。对重要案卷和一般案卷应实行分别管理。

6、确保及时调阅制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所存档的资料要做到心中有数,调阅档案时能及时、准确。【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制度】

7、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鼠咬,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九、矛盾纠纷责任查究制度

1、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责任人的政绩、晋职晋级、奖惩 紧密挂钩,实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查究制。

2、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在接访受理、分流、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因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矛盾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或处理结果显失公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实行政治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制度 第三篇

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归口管理、预防为主、依法调处、综合治理。

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总体目标: 尽最大努力预防、减少矛盾纠纷; 尽最大努力化解、缓解矛盾纠纷; 尽最大努力防止激化矛盾纠纷。 ㈢排查方式:

⑴日常排查。结合日常工作,随时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制度】

⑵定期排查。按照规定每半月开展一次排查。

⑶专项排查。针对本公司带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

⑷重点排查。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重点排查。 ㈣矛盾纠纷调处:

⑴实行部门责任制和经理包干负责制;

⑵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的要求限期调处;

⑶落实防范矛盾纠纷激化的工作措施,协调有关单位依法妥善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㈤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受理、交办、承办、督办、销帐制度:

⑴受理。公司有关科室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受理。

⑵交办。公司除直接进行调处工作外,可向公司有关科室下发交办通知书,将矛盾纠纷交公司有关科室调处。

⑶承办、督办。各责任主体对公司交办调处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调处、合法、合理解决,并向公司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和结果,公司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⑷销帐。矛盾纠纷解决后,受理科室应及时销帐并向公司书面报告情况。

㈥责任主体:

⑴各科室负责人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首要负责人,分管综治工作的的公司经理为具体负责人。

⑵公司综治办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驻地综治委的要求,具体组织、指导、督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实施检查考核。 ⑶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制度 第四篇

[篇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矛盾的排查,掌握不安定因素发展趋向,预防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予以梳理调处,必要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

三、根据纠纷发生时令性、季节性、地域性等特点,制定排查重点和排查计划、方法。

四、下发排查纠纷统计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内容包括:纠纷总数、分类、重点户、重点纠纷、发现的犯罪线索及分属部门等基本内容。

五、落实排查计划。要充分利用地点熟、人情熟、情况熟的优势,在辖区内进行摸底排查;各成员单位及职能部门也应通过日常工作、重点工作中反映或了解到纠纷线索,进行登记,填写排查登记表。

六、对排查纠纷统计表进行分析,按纠纷性质、类别、轻重缓急等进行分类排队,排出重点的人、事、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抓早、抓小、抓苗头,钝化矛盾,及时调处,防止激化。

七、各单位、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排查活动中,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制度 第五篇

[篇一:社区治安治理年终工作总结]

根据xx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做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我社区综治领导班子在党支部的带领下研究制定了**年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完善了各项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责任分工明确,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对照今年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状,将**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齐抓共管把社区治安作为社区建设的保证:

1、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社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年终工作总结。

2、进一步加大创建平安社会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意识,的信息30多条。四是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模环乡由于各种原因,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乡党委政府根据这一实际情况,成立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突发性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五是建立对不稳定因素实行实时联系制度,启动责任到人、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的工作机制。我乡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民办教师、退伍武警、红塘信访等不稳定因素,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我乡的和谐稳定。根据这一情况,乡党委政府专门确定了具体的联系人,做到责任到人,并具体规定了相关处理办法。今年来,这些不稳定因素因及时疏导、及时掌握、及时处置,没有给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三)建立考核制度,启动奖勤罚惰的工作机制。通过具体的考核制度鼓励工作人员从纠纷找上门解决,转化为上门解决纠纷,做到奖勤罚惰。对村级调外成功的纠纷在县级奖励的基础上,乡政府再奖励一倍,年初又落实了信访工作先进村、先进治保调解主任奖励制度,很好的调动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我乡综治工作将紧紧围绕“平安模环”建设这一中心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全面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强化政治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1、完善领导责任制。2013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实行一把手工程,落实领导责任制,各村党政一把手要对本村的稳定工作负总责,并列入村两委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责任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对本村不稳定因素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村内突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要亲自抓,要有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措施。

2、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按照治保、调解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调好各种工作关系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3、完善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村治保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治保会的职责任务,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运行机制。继续强化基层,夯实基础,特别要加强群防群治队伍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整体素质,落实保障措施。

二、全力打造“平安模环”,全面巩固平安创建成果。

1、巩固平安乡镇创建成果,以社会“细胞”为基础,以源头防范为重点,以人防、物防、技防为手段,深化平安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延伸创建领域,拓宽创建范围,提高创建层次。

2、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基层安全创建和其他群众性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注重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治保联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1、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分工协作,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强大的综治合力,共同构建科学合理的防控体系。乡综治中心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主力军,各工作站、各村要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将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与落实社会保障措施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拓展群众参与综治的广度和深度,发动群众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2、完善以村为单位的基础防控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治保巡逻队建设,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依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防范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各项措施。各单位要根据职能和工作需要,建立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紧急处置预案,提高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能力。

3、完善特殊群体的服务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公安部中央综治办等6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各村要与综治中心、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把服务、教育、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各部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责任,全方位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防止漏管、失控,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做好对“xx”等xx组织和人员的防范控制和教育转化工作,严防“xx”等xx组织的渗透活动。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1、完善预防机制。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多做从源头上缓解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

2、完善排查机制。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各种不稳定因素,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单位要随时排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零报告制度。

3、完善调处机制。对排查出的的矛盾纠纷,实行部门分工、领导负责、归口调处,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多方面、多层次化解矛盾纠纷,重点化解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调处工作效果。

五、加大综治宣传调研力度,创造性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板报、宣传标语等传播媒介在综治工作中的作用,特别要利用板报、宣传标语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系列宣传。要进一步加大对平安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巩固“平安模环”创建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继续深入开展以村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的村民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和解决各种利益关系,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篇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13年是奥运之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根据镇党委、政府年初分工,我作为分管政法第一责任人,一直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这一宗旨,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区综治的领导下,紧紧围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部署,以建设平安双溪、和谐双溪为目标,以平安创建为载体,强化齐抓共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加强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社会持续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为实现咸安经济社会新一轮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一主要工作任务,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并形成自己特色,取得一定成绩。现将本人履行2013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汇报如下:

当今社会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不相融,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上访案件增加,保平安工作是各级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保平安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中,作为主要任务抓,做到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其它成员具体抓的格局,达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为了确保我镇综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

一、精心部署,健全机制,强化责任。

1、建立领导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键在领导,责任也在领导。

镇、村(居)分别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专班,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由我本人任组长,党委委员陈志同志任副组长,正科级干部孙天水,副科级干部黄树林、派出所所长黄顺安、司法所所长廖俊、法庭庭长李建宁任副组长,卢伟、饶辉回、万爱莲为成员的十人工作专班。

2、创建工作例会制。每月召开一次镇综治委成员、村(居)治调主任工作例会,传达精神,了解情况,商讨工作,交流经验。

3、建立矛盾排查化解机制。镇干部包线,包村,村干部包组,坚持半月一次排查,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跨村、跨区域的矛盾由镇综治办牵头解决。

4、完善经费预算机制。我镇地域广、地形复杂、人口多,为确保综治工作落到实处,年初镇综治委研究,全年所需正常经费16。72万元报镇政府已批准。有力地保证了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6、创新督办追究机制。任何矛盾纠纷化解和信访案件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跟踪督办,如不处理,不落实,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把综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直接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具体抓,其他领导齐心协力配合抓的领导机制。把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领导、单位和个人,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

7、坚持一票否决制。年初,我镇对村,村对组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坚持每季度进行抽查,半年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造成民转刑或恶性群众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年终评比最后一名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加强认识,深入宣传,开创平安创建新局面。

1、加强领导。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快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镇,维护和促进社会安定、稳定的现实需要。切实把综治工作摆上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成立镇、村(居)相应组织,签订责任状,加强对普法和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

2、制订工作规划。按照市区两级有关精神,统一镇、村(居)干部认识,强化“保一方平安”重大政治责任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订好详细的工作规划,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3、广泛宣传。通过利用广播、电视、标语、专栏进行宣传(广播电视节目8次,标语360条,专栏18期,印发宣传资料3。2万份);通过教育企业阵地进行讲座(教育4次,企业2次),主要内容<预少年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通过村组群众会,宣传普法,平安创建意义,作用及相关法律,达到全体农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并积极投入这一活动中。

4、培训骨干。一年来,镇政府通过召开镇干部、全体村干部、部门负责人会议,宣讲法律和有关工作秩序与措施,增强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

5、加强平安创建工作巩固提高,争取“平安家庭”户达90%以上。

三、加强民防民调,确保一方平安。

1、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重点抓预防,定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全镇共发生矛盾纠纷101起,已调处97起,其中镇级调处55起,村级调处42起。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镇干部包村包线,村干部包组,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3、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以人为本”原则,结合乡情、民情,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

4、搞好边界联防联调,睦邻周边关系,全年共计调处纠纷5起。

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1、严厉打击“地下六全彩”和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半年共发生刑事案件36起,破22起,行政刑事拘留22人,逮捕2人,取保3人,待处2人;治安案件18起,查处18起;参与化解矛盾纠纷34起。

2、严厉打击“flg”等反动xx组织,加强对“flg”人员的跟踪管理。销毁镇外流入之“flg”人员张贴反动传单30余份。

3、突出治安防控重点,构建治安防控体系。一是加强治安巡逻队伍建设,提高治安防范能力。二是深化村、企共建治安联防活动,确保村、企周边治安稳定。

4、重视安全生产,加强监督管理。我镇把确保安全生产作为综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公安干警实行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管理中突出了工、场企业、建筑业、学校、公共场所、饮食卫生、农药、火工材料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止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帮助及管理。

6、加大治安巡逻检查力度,开展了对企业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活动。

一年来,本人作为全镇维护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恪尽职守,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离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离上级和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社会体制转型进一步加剧,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入,各种不稳定因素还将不同程度存在,维护稳定及综合治理的任务还很艰巨繁重。今后,我将一如既往,时刻不忘维护稳定的意识,时刻不放松维护稳定的弦,时刻不懈怠维护稳定的责任,为建设好“创业双溪、和谐双溪、魅力双溪”提供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而努力、奋斗!

[篇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二零零四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坚持以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二00四年民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为全县社会稳定和创建“平安民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一)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狠抓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县委中心组学法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影响深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举办了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5期;将法制培训列入党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党委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校干部培训等形式,加强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一批新修订和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宪法意识,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了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提高了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依托新闻媒体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法律咨询、图片展览、悬挂横幅、散发资料、送法下乡等形式,围绕法制宣传日、严打整治月以及部门法颁布纪念日等大型活动,开展声势浩大的法制宣传教育。2月18日,借县政府统一输送赴新疆钢铁厂务工的1300多名劳务人员欢送会之际,举办了外出务工人员法律培训班。同时印发了<外出务工人员常见法律知识问答>2000份。通过培训,务工人员懂得了自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为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3月份综治宣传月,政法各部门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开展了大型的宣传活动;工商管理部门结合3。15宣传日以“诚实守信,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主题,组织知识竞赛并上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6月,会同县法制办牵头并组织国土、城建等29家单位在县城城区和乡镇集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7月,组织普法宣讲团在全县开展了<宪法修正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法制巡回讲座。围绕“抵制毒品、参与禁毒”这一主题,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6·26”禁毒宣传教育系列活动。10月,顺利组织了第三次“四五”普法年度考试,全县干部职工参考率达到98。5%,考试合格率达到100%,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专业法的学习,开展了丰富多彩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共出动宣传车144辆(次),设法律咨询点66场(次),接受法律咨询2240人(次),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36场(次),悬挂横幅367幅,展出法制图片展板2400块,散发宣传资料46万份,组织大型法制宣传活动27场(次),全县城乡群众受教育面达95%以上。

(三)层层培训了法制宣传骨干。采取上下结合,分层次、分类别、以会代训、专门培训等方式,把骨干培训贯穿于普法依法治理的全过程。依托县党校、县行政干部学校,根据不同对象,选择不同内容,举办各种法制培训班12期851人,扩大了普法骨干的覆盖面,确保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顺利实施。各乡镇、各部门也根据工作和各自业务的实际,采取乡镇党校培训、选送到省市学习、集中辅导等形式培训普法骨干3100多人次。

(四)加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始终坚持法制教育与素质教育并举,思想灌输与自我教育结合,对学生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一是结合治理整顿校园周边环境,在全县206所中小学校先后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法律咨询宣传活动,主要宣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与广大师生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共散发宣传材料12000多份,接受咨询近500人,受教育的师生近4万人。二是举办法制讲座。聘请的法制副校长共开展法制教育专题讲座38场次,引导学生自觉学法、守法,教育效果明显,jú长杨兴农被评为“优秀法制副校长”受到省综治委的表彰。三是普法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组织学生参观法制教育展览,从活生生的事例中接受教育和启示。四是普法教育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在学生中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针对青少年的思想特点,突出抓好“五个倡导”的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普法路上一起走”活动,组织法制演讲、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五)狠抓了行业依法治理。结合<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行业依法治理以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为重点,在政务公开方面,增强透明度,实行预公开、反馈制,印发公开手册,开辟政务公开栏,健全“一站式”管理,运作“一条龙”服务等,严格执行对外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在去年行业依法治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县各行业全面铺开,行业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六)广泛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坚持把社区依法治理与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统一起来,定期组织居民开展普法学习,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形式的多样化和群众化。结合“送法进万家”活动,开展了一书、一卷、一栏、一讲的“四个一”活动。通过这些通俗易懂且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社区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获得了总体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明显的增强。

(七)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依照<民乐县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标准>,在全县各乡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并从宣传教育、建章立制、村务公开等方面入手,抓了创建工作的落实。今年,全县各乡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村112个,占全县总村数的52%。有83个村通过县政府组织的考核验收,占全县村数的37。8%,县政府将对达标村进行命名表彰。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民主决策机制逐步健全,民主管理程度不断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局面初步形成,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推动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

二、加强基层建设,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奠定基层基础

(一)、切实加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

1、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力度。今年以来,深入基层,对乡镇村调委会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教育。共办培训班2期28场(次),参加人员650人(次);各乡镇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对调解员进行了培训,参训率达95%以上,通过培训,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为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衔接,专门印制下发了司法部统一的格式文书,规范了调解文书的制作和使用,确保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2、不断加强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了县规范化调委会示范点创建活动,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在全县范围内确定了4个乡镇调委会和14个村(居)调委会为示范点创建单位,对这些调委会在队伍建设、组织网络、阵地建设、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业务工作等方面都加强了指导,使其符合规范要求,在全县起到了标杆示范作用。同时,加强了调解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基层实际情况,对调解业务档案从书写、装订、内容、归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促使调委会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3、着力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今年来,以“防激化、创四无”为目标,扎实履行管理、指导职能,与基层调解组织一道,上下齐心、协同作战,全力排查、调处民间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摸排调处民间纠纷578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557件,成功率为96。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事件5起6人,防止民转刑9件1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6件185人,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创建“平安民乐”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矗

(二)加快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伐。为推动基层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以干警队伍规范化、基础设施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和业务工作规范化,继续推进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全县十四个乡镇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情况全部进行了2次检查指导,确定了南古、三堡、洪水、新天等4个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并对乡镇司法所长进行了以“提高素质,规范业务”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同时,在基层司法所硬件建设上狠下功夫,积极向上争取,今年南丰、民联等三个司法所建设项目得到省司法厅立项,争取项目资金247500元;为3个司法所配备两轮摩托车。并以此为契机,多次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协调,为14名司法所长配备了通讯工具,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矗

(三)以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努力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今年年,全县共回归刑释解教人员21人,妥善安置21人,落实帮教小组21个,帮教人员63人,安置率和帮教率均达到100%。

三、发挥服务功能,加强法律援助,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服务保障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发展良好。结合“公正执法树形象”和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加强了全县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机制,并督促各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力求业务有新的进展,服务范围有新的扩大。今年6月,对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着重检查各所在统一收案、收费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执行情况。止目前,全县1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6家,代理诉讼115件、办理非诉讼事务124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6。2万元。

(二)律师工作在教育整顿和改革探索中稳步发展。从四月份开始,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开展了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通过教育整顿,促进了律师及其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提高律师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促进了律师工作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律师事务所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家,代写法律文书81份,解答法律咨询136人次,办结各类案件44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民事(包括经济)案件35件,非诉讼案件4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8。6万元。

(三)公证业务稳步增长。今年来,公证工作充分发挥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的职能作用,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为提高公证工作人员的素质,年初,三名公证员参加了全省公证员注册考试;在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的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现场监督类公证的自查活动,提高了严格按程序办事的自觉性。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7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1%,其中国内民事公证58件,国内经济公证18件,无一起伪、错、假证,充分发挥了公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能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新的突破和提高。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30件,其中刑事案件8件,民事援助案件16件,劳动争议6件。在工作思路和方法上,采劝能调不诉,能下不上”的方法,大胆调处,深入群众当中,不仅化解了矛盾,又为群众节省了时间精力,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三个代表”,实现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被省残联、省司法厅命名为“爱心助残法律援助单位”。

四、以“震后重建”为重点,全力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是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帮助地震灾区重建家园。将帮助地震灾区重建家园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针对本局帮扶联系的民联乡翟寨村的实际,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了帮扶重建工作,确定一名干部长驻帮扶村,帮助灾区群众开展重建工作。局主要领导多次进村入户,了解掌握重建情况;其他领导也数次进驻该村,与驻村干部一道,协助群众积极开展重建行动。同时,全局干部职工也积极为灾区重建想办法、献爱心,克服自身困难,每人捐资600元,为灾区购买水泥30吨,捐款1200元,尽最大努力,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是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为“三农”服务,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农村,围绕农业结构调整、春耕生产、秋后销售以及农村税费改革等各个环节,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采劝送法下乡进村入户”等活动,解答农民群众涉法疑难问题。同时,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推进依法治村工作。

三是积极争取项目与资金,加快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今年以来,局领导积极向省司法厅争取项目与资金,取得了明显的成成效:争取到中央政法专项资金维修专款3万元、装备专款9万元。超额完成了目标责任书的任务。

四是以创建“平安民乐”为先导,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严打整治、禁毒斗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做好创建“平安民乐”活动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

五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半年来,在“百万头(只)牛羊生产基地”建设中,为帮扶村解决水泥10吨,干部职工担保为农户贷款4万元,发展草畜产业;在城镇化建设、造林绿化、计划生育等其他各项工作中,服从县委、政府的统一调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要求出人、出车、出钱、出力,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五、坚持“以人为本”,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以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人才保障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求实创新,以建设一支大局观念鲜明、执法公正、工作高效、清正廉洁、服务到位的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将全心全意依靠人民,全心全意服务人民,全心全意造福人民,做到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这一根本点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始终,加强了队伍建设。

(一)深入开展了“公正执法树形象”、律师集中教育整顿和以“执法为民,服务发展”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采劝五个结合”,即:学习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实践相结合,学习与查摆问题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公正执法树形象”、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和“执法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活动相结合,教育整顿与学习胡光明、曹发贵、任长霞先进事迹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专题学习、交流讨论、知识答题等方式,开展了比学习、比应用、比成绩活动。同时,结合政治业务学习,进一步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两个条例”、<宪法>、<律师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刻认识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和本质,加强了对“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认识,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解决了“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和“依靠谁、相信谁、为了谁”的思想感情问题,杜绝了“冷、硬、横、推”的工作作风和“吃、拿、卡、要”的生活作风,实现了从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的转变。

(二)开展“三看三查三想”活动,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在组织好学习的同时,认真开展了“三看三查三想”活动,即:看一看重灾区乡村道路不平,缺水缺电状况,查一查自己的公仆意识,想一想作为党的干部应尽什么责任和义务,如何为重建家园作贡献;看一看看守所的高墙电网和失去自由的犯人的痛苦,查一查自己的廉洁行为,想一想自己的成长历程,要倍加珍惜自己手中的权力和地位,告诫自己不要有非分之想,严格自律,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不以权谋私;看一看城乡低保和贫困户,查一查自已的各项收入,想一想自己所拿工资和安乐生活,知足常乐,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当好人民的公仆。通过活动的开展,加深了对“两个务必”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改变了干部作风,提高了干部素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此基础上,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从执法观念、执法方式、执法作风、执法水平、执法纪律等方面,采取自查剖析、组织教育、同事提醒、社会反馈等方法,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认真查找和揭摆存在的问题。并紧密联系实际,制订整改措施,认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继续推行政务公开,落实服务承诺制度。以推行政务公开和实行服务承诺制作为作风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制作了政务公开栏,明确了职责范围、服务承诺,服务程序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援助中心、公证处、各法律服务所也开展了相应的政务公开措施,落实服务承诺。以健全的制度,规范了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增强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了办事效率,促进了机关作风、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的改善。

(四)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年进行督促检查,逐项落实,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及时查漏补缺。同时,对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也进行了考核检查,完成了预期的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我局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经济建设,认真履行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职能,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着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服务市场亟需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服务机构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督促和指导。

五、明年的工作思路

在下一年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继续全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为载体,继续推进农村和社区以依法治理工作;以<行政许可法>的全面实施为契机,推动行业依法治理,使我县的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做好“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明年是“四五”普法工作的收尾年,将对“四五”普法五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检验。从现在开始,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做好整理归档,查漏补缺工作,明年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全县“四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寻找差距,总结经验,为“五五”普法的启动打好基矗

(三)继续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项目为契机,加强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培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进一步推动干警队伍规范化、基础设施规范化、内部管理规范化和业务工作规范化的司法所规范化发展。

(四)以“防激化、创四无”为目标,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人员素质,促进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正规化发展。

(五)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一是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规范、整合,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素质。二是认真落实国家九部局<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把握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机遇,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进一步提升律师、公证的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全面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努力使法律服务成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

(六)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学习,将“学习型机关”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意识,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学习教育,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到各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位公务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办理的每一件事情的具体实践中。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服务发展”这一工作主题,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领导技能,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塑造一支“求实高效,廉洁清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力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信访工作计划
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制度 第六篇

[篇一:信访工作计划]

20xx年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确保社会稳定为重点,坚持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不断探索工作新机制,突出抓五个重点:即抓基础着力提升工作效能、抓排查着力预防矛盾、抓源头着力减少矛盾、抓疏导着力缓解矛盾、抓结果着力解决矛盾,努力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街道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主要措施

1、进一步夯实基础,着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按照区信访联席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各种活动,除每周党政领导接访外,增加每周二党工委书记及办事处主任两位主要领导接访日,建立党政领导接访台帐,加强信息沟通,

综合治理总结
办事处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制度 第七篇

[篇一:2013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13年,我镇政法综治工作在市政法委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平安建设总体部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突破,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充分履行职能,提升打击犯罪、治安防范和服务管理水平,各项工作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在全体政法综治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实现我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我镇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有力推动全镇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向前发展。回顾一年来的工作,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抓督查,强考核,全面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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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共6篇)XX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XX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平安XX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县综治委《关于开展“平安先行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的组织领导,健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体系,确保矛盾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201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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