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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2016-10-11 11:58:3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共7篇)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新)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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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新)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篇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11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 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 ,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② 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 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④ 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⑤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3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8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 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 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20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21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3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5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7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8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9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附件1:《车辆使用申请单》 附件2:《车辆调派单》 附件3:《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件4:《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5:《车辆加油记录表》 附件6:《车辆情况一览表》

附件1 车辆使用申请单

年 月 日

附件2:

车辆调派单

年 月 日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篇

深圳市和合珠宝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车队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档。【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六条 车队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 每辆车须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行政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罚当事驾驶人耗油款。

第十条 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经董事长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

第十三条 凡公司员工及其直系家属需借用公司车辆私人使用时,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派车申请单》上注明“***私用”,车队负责人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车,并在车辆使用完毕后根据实际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费的燃油费用。

第十四条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车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损失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经手借出车辆责任人及无证驾驶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

第三章 车辆的停放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和行驶证交至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和行驶证。

第十七条 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十八条 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董事长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 费用管理【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批,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由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额承担,并按相应车辆油耗比例及行驶公里数承担燃油费及车辆磨损费。

第二十条 燃油费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

(二)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行政部登记领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长途行车需现金加油的,应上报车队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报销。

(三)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一)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二)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车队负责人统筹安排。

(三)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车队负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须在指定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以保证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

(五)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车队负责人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六)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七)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第二十二条 其他费用管理:

(一)车辆行驶每年所需缴纳的通行税费、年检费、维修费同车队负责人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

(二)车辆出省外出公干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必须先经车队负责人连同《用车申请单》、《车辆行驶记录表》进行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做出合理有效说明的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三)在出车中由于驾驶人员管理不当所造成停车卡、行驶证丢失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行政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第二十五条 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一)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60%的费用;

(二)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40%的费用;

(三)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

(四)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小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三篇

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使用车辆,节约公司费用开支,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登记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公司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

对无法安排的用车,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三、车辆管理

公司车辆的相关证件统一由财务部管理,及稽核等事务。

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四、用车纪律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

(4)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

总经理签字再由车队主管签字,确定驾驶员。签字不全不得放行。【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回库停放整齐。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罚。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得借故拖延还车或拒不出车。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2)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营运。

(4)擅离工作岗位。

(5)弄虚作假,虚假报销油费,过路费,维修费;

(6)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7)私自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对客户态度恶劣,影响企业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

第11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根据用车登记表确定相关责任人)。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人员办理。

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公司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应向公司报告后,方可进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维修费结算时维修责任人必须逐一核实所结算的项目是否真实,维修费用是否合理。费用报销

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必须根据真实凭证实报实销;

不得虚开发票报销,虚假报销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笔报销并处以同等金额三倍以上的罚款;

不得有公车私用的凭证报销;

凭证遗失自行负责,无发票费用不予报销;

还车时即时报销本次用车的费用,过期不予报销。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四篇

[篇一: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shuì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zhí shuì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zhí shuì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篇二: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深圳市路况、路名。

2、3、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3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zhí shuì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zhí shuì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zhí shuì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篇三:小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参照其他单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四、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六、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五篇

[篇一: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中小企业管理制度。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fǔ 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各分公司经理、各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四、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bp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五、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务部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六、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法务部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证据、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法务部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法务部、公司领导,法务部、供销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七、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法务部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法务部。

八、附则

1、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2、法务部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务主管确认后交行政部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3、本制度自年月日起生效实施。

[篇三: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篇四:中小型企业内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

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

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

行政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篇五: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七条:工作期间,公司内严禁个人电话的使用。

第八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九条:生产场所严禁吸烟。

第十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一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第十二条: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四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第十五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十九条:实施绩效管理,制定出考核标准,与个人利益捆绑,与个人收入挂钩,使员工的成绩与回报成正比,这是最简单而有效的办法。

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六篇

[篇一: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范文]

1、汽车修理厂员工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2、汽车修理厂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

3、汽车修理厂新员工进厂必须厂部批准要由介绍人和担保人填写员工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4、汽车修理厂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厂内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接待室闲谈不准在厂内会客。

5、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不准乱动车内开关不准上班时间作私活。

6、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出厂要登记报告未经批准不准带进带出。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属个人责任的零件、设备损坏要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加强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由班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责任到人定期维修保养。由厂部保管的设备要设专人保管定期检验维护。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车钥匙要专人保管下班要锁好车门防止丢失。属个人责任的丢失要视情况予以赔偿。

10、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责任个人承担。

11、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内容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3-5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情况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1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配件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1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返修不计工时而且要视情况予以处罚。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质量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出厂车要有保用制度出厂后要做好跟踪服务。

[篇二: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入职指引

第一节入职与试用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入职

第二节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

12:00-13:30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8:30-12:00为工作时间

实行轮班制的部门作息时间经人事部门审查后实施。

二、考勤

1、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2、迟到、早退、旷工(1)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

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

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3、请假(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

(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

(3)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4)公司内临时工、兼职人员、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不计算加班费。(5)公司实行轮班制的员工及驾驶员加班费计算办法将另行规定。7、考勤记录及检查(1)考勤负责人需对公司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人事部门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2)人事部门对公司考勤行使检查权,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节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4、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5、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1、见本手册第一章第二节六、1及六2、

2、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3、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4、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5、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6、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一节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3、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4、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

[篇三:汽车修理厂管理规章制度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篇四: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

技术部设专职技术员,负责全厂的设备管理工作。设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为保证设备完好的技术状况,充分发挥设备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制定设备制度。

a)责全厂设备维修及重点设备的定期保养和制定设备的采购计划。

b)部门应指定一名(或两名)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本部设备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本部员工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保养设备,同时负责向厂部提出设备维修计划。

c)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培训上岗,建立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维修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职技术员负责。

d)职技术员按计划对各部属设备进行检查鉴定,及时上报厂部。

二、设备维修与保养

1、本厂设备维修保养实行日常维护,例行保养,季度保养、年度保养的制度。

2、例行保养:

1)设备启用前应先检查设备润滑状况是否良好,各操作手柄,是否灵活可靠,设备各部有无异常情况,确认技术状况正常方可开机。

2)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应清除设备存留的切屑、污物,对设备进行一次清洁维护,并将设备放置原位切断电源。

1、季度保养:

1)全设备清洁,润滑。

2)拆洗各润滑油毡,清除污物,加换新润滑油,检查举升器油量,必要时加注。

3)全面检查各传动部位,如发现松动、失调,应及时进行处理。严格检查液压、气压部件是否泄漏并处理,清洗油水分离器。

4)严格检查自动控制开关、电源插头、座、线路接头、操作手柄等是否灵活、正常,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2、年度保养:

1)执行季保养的全部内容。

2)按设备使用规定更换或过滤液压油,并清洗容器和过滤系统。

3)清洗密封传动件,更换油封或紧固部件,调整各部位。

4)测试电机及电器安全性能并检查设备精确度及各项性能。

日常维护由各班组指定专人负责,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

5、备保养计划由专职技术员根据设备使用率、技术状况编制下达各部门。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应按计划组织实施。

[篇五:解析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汇编]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相关文章: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七篇

[篇一: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浦东新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物业公司对车辆的管理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费。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进行停车费管理,公开账目,并定期结算与公示收支情况。根据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停车费收入在扣除车辆管理成本和业主大会授权使用的费用后的结余部分纳入小区维修基金账户,每年一次分摊到业主账户。欠缴或侵占停车费是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供车辆使用人停车的行为关系,不含有对车辆保管的义务与责任。提供良好的停车条件,营造有序的活动场所是小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小区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持清水苑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明朗,坚持原则。同时,也应注意工作方法,劝导车主自觉遵守车辆管理制度要人性化。对违反规定的做法,要坚决制止,不能姑息。

第二,加强对业主这方面的宣传教育。让每一个拥有车辆和准备购置车辆的业主清楚地认识到,自觉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相关制度的实施,对小区车辆的有序管理,实际上是有益于大家的事情。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管理,要有这个共识。

宣传教育的方式,我们认为主要还是以小区内的宣传窗,提示牌,小册子或其它印刷品为主,有条件的可以利用小区内的视频,小广播,小喇叭进行定时段的宣传教育。在组织小区里的文娱活动中,也可以穿插于寓教于乐的活动中去,让大家在愉悦的氛围中受到关于小区车辆管理方面的知识教育,知悉本小区内在这方面所做的相关规定,从而能够在生活实践中认真自觉地去执行,去维护。

同时,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员工,在和业主的平常接触中,也应有意识地向业主灌输我们对小区内车辆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使得广大业主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一起做好小区车辆管理和交通管理维护,减轻我们自身的工作压力。

还应强调的是,教育业主加强对孩子的管束。不在小区停放车辆的区域玩火,不在车辆四周打闹,更不要爬上汽车玩耍、划伤车辆。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发现这样的情况应立即予以制止。据车险专业人士表示,由于他人恶意行为导致车辆受损,应该不属于保险范围。而这类问题很难找到行为人,处理起来会有很多的麻烦,要尽可能地避免之。

第三,必要的硬件设施要跟上去。为了防止个别业主在停车时图方便而将车辆违章停放在绿地或居民活动场所的情况,管理处除应积极劝导外,更重要的是,在这些地方设置固定的警示牌和必要的障碍物,以阻止车辆对绿地和活动场所的破坏。

规范小区内的交通秩序,在醒目处设立固定交通导向牌,限速牌。提示司机在小区内倍加小心,防止区内人车事故的发生。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处应安装凹凸镜。地下停车场应完善排水设施,杜绝乱堆乱放物资,保证出入顺畅。

小区收费设施应逐步完善。对车辆的停放场地及出入口进行视频监控,这样可以更好地做好服务,防止意外,规避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深圳等地的经验做法,在车辆停放场地,一定要有诸如“本场地只负责提供车辆停放位置,并不负责车辆财物的保管,请各车主注意保管好您的车内财物。”之类的固定警示牌。否则,一旦出了问题,难咎其责。

第四,物业管理者要加强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以便能正确对待和解决在车辆管理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目前车满为患的现状考验着每个小区物管部门的管理水平。结合小区自身的交通环境,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为业主营造秩序井然的生活环境,是每个小区物管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我们必须学习小区交通管理方面所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合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密切注视在同行业内已经出现的相关案列,学习人家的可行的处理方法,借它山之石,为我所用。平时有了经验的积累,届时处理起来不慌张。有理有据地答复业主,帮助其解决具体问题。这是一条捷径。

我们物业管理本身不具备执法资格,不能直接处罚在小区内违反法规的行为,但我们可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在我们物业管辖的小区内如果万一出现了交通安全事故,我们应做的事就是维持小区内通行的正常,虽然不能行使交警的权限,但可以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合法取证,提供证据供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相对于私家汽车数目的疯涨来说,车位的增长几乎是“杯水车薪”。由此而引出的问题是,每到晚上,许多小区里车满为患,部分迟到的车不得不停在大马路上过夜。小区停车难已是许多生活小区共同面临的难题。如何处理车位紧张的问题。我们不妨做一个探讨。

1,在有限的小区区域内合理再规划。这在老的生活小区里尤显重要。重新划定区域,重新规范停车位置,适当开辟新的停车场所,会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2,确实在车位紧张的小区内,限制外来车辆的进入或者限定其停车时间。

3,与周边的写字楼、机关企事业单位联系,利用这些单位夜间车位相对较空的特点,租用他们的车位,小区停车难问题随之迎刃而解。而这些企事业单位也利用小区白天停车少的特点,解决了白天单位停车难的问题,互利互惠。

4,就目前的现状来说,还没那个地方能完全解决车位不足的问题。所以,对回来晚了而无固定车位的车辆,可以动员他们在小区外面的公共道路上停放。秩序维护员要做到心中有数,对已预交了期内停车费的车辆,尽量做出安排。

在这里需要着重指出的是,物业公司不能通过乱收费解决停车难问题,这样容易激化另一方面的矛盾。

小区车辆管理问题是个人人头疼的问题,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针对具体情况予以对待。强调人性化管理的同时,要严格按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办事,合情合理地逐步解决,这样才能赢得小区业主对我们工作上的理解与支持。

[篇三: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房)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经理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车管安防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bàn zhèng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篇四:敖平镇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四、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五、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六、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七、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八、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九、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篇五:小区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文明和谐示范小

区”的服务宗旨和有关小区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是进入本小区的机动车辆,都必须遵守“规范停车,有偿占地使用”原则。即车辆规范停放仅收取车辆停放的场地占用费,不是车辆保管费用、不作为车辆遗失及车辆损坏的任何赔偿依据。车辆的损坏及遗失均由车辆停放人负责。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广西石油基地服务中心和南宁市桂弘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辆都是违规的行为。轻者损坏设施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除赔偿损失外,还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车辆进入本大院按指定的车位停放,没有固定车位的,到临时的车位停放。不得乱停放或占用他人的停车位。

第九条车辆停好,拉上手刹。有坡度的停车位停好车后最好给车轮垫上一障碍物,以免车辆下滑。

第十条车辆停稳后,关好车门窗,保管好车上的贵重物品,若有丢失由车主本人负责,与广西石油基地服务中心和南宁市桂弘物业管理公司无关。

第十一条车辆进出按标示的方向行驶,若有进出车辆不小心损坏到其他车辆或公共实施的,由肇事者本人负责,与广西石油基地服务中心和南宁市桂弘物业管理公司无关。

第三章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大院办公的中石化单位的车辆出入本大院免费,但必须到南宁公共服务处办理本大院的出入牌(卡)。工本费20元/年/辆。

第十三条车辆停放占地收费标准:内部人员(指中石化居住在本大院的职工、离退休职工、协解人员及家属认租有地锁的车位价格60元/月;普通车位40元/月。外来(租售)住户一律按120元/月,一次性交清一年车辆占用费可以享受免一个月停车占用费的待遇。车主认租车辆占用位置是专用固定的,并写上车辆的车牌号码。其它车辆不得占用,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四条在本小区租房或购房的住户必须到南宁公共服务处秀厢路小区管理站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认租车位。没有认租固定车位的车辆不得进入本小区过夜停放。白天出入本大院按临时车辆出入规定时间收费。

第十五条车辆临时出入的管理规定

一、临时车辆出入按规定时间收费:1个小时内免费;1个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收取3元/车次,3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收取5元/车次;6小时以上,24小时之内的收取8元/车次。

二、超过3吨以上或车长7米以上的车辆不得入内停放,单位的特种车辆或施工单位的车辆必须有主管单位同意方可进入。

三、临时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向门卫报告,经许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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