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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制度通知

2016-10-14 12:20:4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宿舍管理制度通知(共7篇)关于加强公司宿舍管理的通知管字【2015】第31号关于加强公司宿舍管理的通知公司各部:为进一步关爱员工生活,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减轻员工负担,提高员工满意度,增强员工归属感,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为员工创造机会”使命。加强宿舍管理职责、规范宿舍管理程序,建设宿舍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提升物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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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司宿舍管理的通知
宿舍管理制度通知 第一篇

管字【2015】第31号

关于加强公司宿舍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部:

为进一步关爱员工生活,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减轻员工负担,提高员工满意度,增强员工归属感,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为员工创造机会”使命。加强宿舍管理职责、规范宿舍管理程序,建设宿舍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提升物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决定加强公司宿舍管理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入住对象

1、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在合肥未有产权房屋者;

2、经公司批准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家属;

3、其他相关人才。

二、关于宿舍物资

1、宿舍内物资:公寓床、衣柜、书桌、椅子、窗帘、鞋柜、空调、花洒、面盆等。

2、宿舍楼公共物资、资产:电视机、洗衣机、热水器、休息椅等。

三、管理职责分工

1、人事行政部

(1)负责公司宿舍整体规划;

(2)负责员工入住申请审批和入住手续的办理、入住宿舍保证金代收代缴;

(3)负责员工宿舍的分配、调换、退宿管理;

(4)负责宿舍公共卫生与安全秩序的监督检查;

(5)负责员工宿舍水、电、网络等使用情况公示、通知,费用的代收代缴;

(6)负责员工宿舍内卫生环境和安全监督检查;

(7)负责联系协调宿舍、公共区域各类物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更换等;

(8)负责组织开展入住员工座谈会,收集入住员工意见,解决入住员工关切问题;

(9)负责定期在OA、微信群通报入住情况、卫生环境检查情况,设备维护维修保养情况、宿舍及公共区域资产情况等内容;

(10)负责宿舍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正和监督执行;

(11)其他有关宿舍管理的工作。

2、安全生产部

(1)负责生产系统住宿员工申请、调换、退宿等的初审;

(2)负责宿舍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

(3)负责员工宿舍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等;

(4)协同人事行政部宿舍财产管理、宿舍卫生环境管理、宿舍文明管理、宿舍检查监督等工作;

(5)其他有关宿舍管理的工作。

3、工程环保部

(1)负责宿舍、公共区域设备物资的维修保养、更换安装;

(2)负责公共区域暖通、供水、排水管网、供热管网、供电管网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联系等;

(3)负责公共区域消防(含烟感、喷淋、消防栓、灭火器、排烟系统、手报等)系统、消防给水、送水系统维护保养联系等;

(4)协同人事行政部宿舍财产管理、宿舍卫生环境管理、宿舍文明管理、宿舍检查监督等工作;

(5)其他有关宿舍管理的工作。

4、财务部

(1)负责员工入住宿舍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

(2)负责宿舍水、电、网络费用的收取、员工损坏宿舍物资费用的收取5

(3)协同人事行政部宿舍财产管理、宿舍卫生环境管理、宿舍文明管理、宿舍检查监督等工作;

(4)其他有关宿舍管理的工作。

四、管理程序

(一)宿舍的申请、退宿、搬离、调宿程序【宿舍管理制度通知】

1、宿舍申请审批流程:

(1)符合条件的员工至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XX公司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审批表》。

(2)员工所在部门领导审核。生产系统员工需经安全生产部联合会签。

(3)人事行政部审核批准.

(4)宿舍管理员办理入住登记手续、代收入住宿舍保证金200元、告知入住须知、发放宿舍钥匙,并进行宿舍水卡的发放。

(5)财务收缴、备案员工入住宿舍保证金明细。

2、退宿申请审批流程:

(1)员工退宿应至宿舍管理员处提出退宿申请、并填写《XX公司员工退宿申请审批表》。

(2)宿舍管理员审核退宿员工宿舍设备情况,出现设备损坏时确认并履行经济责任。责任不明时,由宿舍全员共同承担。

(3)人事行政部审批员工退宿申请。

(4)财务部退还经审批的退宿员工的入住宿舍保证金200元。

(5)员工无宿舍物资责任后,宿舍管理员办理退宿登记、收回宿舍钥匙、监督搬离。

(6)超过期限仍未办理退宿者,人事行政部出具《XX公司离职员工宿舍物资清退通知单(附表5)》、并及时清退其宿舍物资。

(7)保安员根据经人事行政部审批的退宿申请审批表,允许物资出厂。

3、调宿申请审批流程:

(1)符合调宿条件者至宿舍管理员处提出申请、并填写《XX公司调宿申请审批表》,注明调换原因。

(2)员工所在部门领导审核。生产系统员工调宿需经由安全生产部联合审核。

(3)人事行政部审核批准。

(4)宿舍管理员确认调宿员工是否存在损坏宿舍物资的经济责任并及时履行,登记后办理调宿手续。

(二)住宿相关费用管理程序

1、住宿相关费用

包括水费、电费、网络费、设备维修费。

【宿舍管理制度通知】

2、水、电费用缴纳程序

(1)各宿舍发放水卡,宿舍用电无实体卡。

(2)宿舍管理员每星期一公示、通知员工宿舍水费剩余情况。

(3)员工自行至宿舍管理员处办理充值,代收、备案充值费用。

【宿舍管理制度通知】

(4)宿舍管理员按月度向财务部缴纳员工水费。

3、员工宿舍网络费用缴纳程序

(1)人事行政部统一协调网络建设。

(2)信息中心负责网络维护。

(3)员工自行至人事行政部办理网络开通和费用缴纳事宜。

【宿舍管理制度通知】

(4)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公示、通知各宿舍网络费用剩余情况。

(5)宿舍管理员代收网络费用后,按月度缴纳至财务部。

4、宿舍设备维修及维修费用缴纳程序

(1)设备出现损坏时,员工自行至宿舍管理员处报修;

(2)宿舍管理员根据《XX公司宿舍装修及设备价格清单》出具宿舍物资维修缴费单。

(3)人事行政部审批。

(4)宿舍管理员代收宿舍物资维修费用后,人事行政部及时落实物资维修和更换安装。

(5)宿舍管理员按月度缴纳宿舍物资维修费用至财务部。

(三)宿舍物资管理程序

1、人事行政部统一配置宿舍内物资,包括床、衣柜、书桌、椅子、窗帘、鞋柜、洗衣机、热水器等,并依据购置成本制定《XX公司宿舍装修及设备价格清单》。

2、员工宿舍物资出现破损时,人事行政部判定是否正常损耗。非正常损耗时,人事行政部确定经济责任人,执行宿舍设备维修费用缴纳程序。正常损耗行为,人事行政部直接安排维修、更换。

3、工程环保部负责各类物资的维修保养、更换安装。

(四)宿舍卫生和安全管理程序

1、人事行政部依据公司实际制定《XX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定员工文明住宿要求、卫生清洁要求、安全管理规范。

2、人事行政部制作宿舍应急疏散图,并安排员工入住前消防安全培训。

3、各部门依据《XX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管理本部门住宿员工。安全生产部配合负责宿舍公共区域消防、治安及宿舍内电器等安全管理;

4、人事行政部负责宿舍日常卫生和安全监督,并不定期组织宿舍卫生与安全检查并进行评比、公示。

五、关于公开与监督

1、人事行政部每月15日前将员工住宿情况、协调联系事项在OA系统中公开公示,并及时发布于微信群、发送公司高管等;

2、人事行政部定期公开公示宿舍物资资产维修情况、费用情况、检查考核情况等,并在OA系统中通报。

六、要求

1、各部门、车间应严格按照本通知文件执行,违者处以通报批评、扣罚职务津贴和奖金;情节严重者,予以降级、撤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人事行政部未认真履行职责或未定期公示公布相关情况,予以干事长、副干事长处以200-5000元罚款;

3、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附表1:XX公司宿舍入住申请审批表

附表2:XX公司退宿申请审批表

附表3:XX公司调宿申请审批表

2015年2月2日

抄送:公司工会

发:各部门/车间

重申宿舍管理制度的通知
宿舍管理制度通知 第二篇

重申《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位员工、各位同仁大家好!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保障员工财产及人身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在重申《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望请大家做到如下几点:

一、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冰箱、电磁炉、电饭锅、电暖气等。

二、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三、严禁躺在床铺上是吸烟,在宿舍内吸烟后要将烟头及时熄灭,严禁乱扔烟头,将熄灭的烟头放在烟灰缸内。

四、保持宿舍内清洁、干净,严禁在宿舍内乱扔、乱堆杂物,做到物品码放整齐有序。

五、严禁将饮水机水桶带入到宿舍内。

六、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及时关掉宿舍内所有电源。

为保障落实以上几点,物业经营部将每周不定时的对员工宿舍内进行检查,如发现以上类似情况,第一次进行告知,第二次进行公示通报,第三次将对违禁物品进行没收。望见到此通知的员工相互转告,自行进行整改,物业经营部在此感谢各位员工的工作支持、配合与理解,谢谢大家!

物业经营部

2014年8月26日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通知
宿舍管理制度通知 第三篇

MEMORAND

管理备忘

To 致:酒店各部门

From 由:人力资源部 No 编号:(HR/201403008)

Date 日期:2014年3月22日/星期六 Style类型:紧急□ 函复□ 传阅□ Subject主题:关于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通知 Page 页数:一页

为了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维持员工宿舍的正常秩序,同时为全体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特制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1、不属于酒店在职员工者,行政部、宿舍管理员、酒店安防员有权利与义务进行监督,不合

作及态度恶劣者,视情节给予20元以上扣款或书面警告。

2、所有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不得蓄意破坏公司财物和私自携带公物

离开宿舍。一经发现,人力资源部有权将那些故意毁坏宿舍财物的员工追回赔偿并按照《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则上报公安机关处理。【宿舍管理制度通知】

3、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宿舍安排,按宿舍统一规定的房间和床位居住,严禁私自更换房间、移

动床位,违者书面警告并处罚50元/次,如有特殊情况可向人事部提交申请,经人事部审批认可方可生效;

4、员工带来访亲友进入宿舍,必须在宿舍值班室办理访客登记,严禁擅自留客过夜(含已离

职者),如违反有关规定且造成不良后果者,宿舍管理员有权将外来人员清除出宿舍并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对擅自留客过夜的员工,视情节给予50元扣款或书面警告;宿舍管理员、安防员的失职也将给予50元扣款或书面警告。

5、对离职或退宿员工,所有私人物品必须经安防检查,安防员依据人力资源部签发的物品放

行条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安防人员如因个人原因核对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

6、因过失而被开除的员工将禁止踏入宿舍,正常离职员工回宿舍探访旧同事,必须按访客手

续进行操作。

7、出入宿舍的员工携带的大件物品必须自觉交安防员登记检查,如发现携带公司财产及国家

规定的违禁物品,安防员将有权当场扣留,并上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8、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饭锅等)及其他存在消防安全

隐患的物品,一旦发现除没收器具外,还将给予当事人书面警告;若造成火灾,除赔偿损失外,还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9、公司员工的摩托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停放,否则罚款20元。

10、出入宿舍楼层严禁高谈阔论、唱歌、吹口哨、大声喧哗等,违反规定者视情节给予20元

扣款或口头警告。

11、在宿舍内严禁大声播放音乐、音响等电器,如有同事在宿舍内休息播放电视时音量应调

小以免影响其他员工休息,被投诉者将给予口头警告处理。

12、严禁员工在宿舍内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行为者一律开除,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3、严禁员工坐立在阳台或栏杆上,严禁翻越宿舍围墙及阳台间隔,违者将给予罚款或口头

警告处理;如发生意外,一切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

14、员工有责任将私物保管好,如有贵重物品在宿舍丢失,要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

源部将尽力调查,但公司方面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通知!

请各部门知悉!

2015年11月2日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管理制度通知 第四篇

[篇一: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⑴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

⑵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⑶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杂费(水电)。

⑷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⑸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⑹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⑺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4、2、2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换洗衣物应在指定位置晾晒及摆放;暂不用的衣物应收入柜内,鞋子应整齐摆放在床铺下面。

4、2、3房间清洁由宿舍长安排轮流打扫;废弃物、垃圾等应放置在指定场所;室内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违禁物品。

4、2、4节约用水用电,用完随手关闭水源电源开关;使用电视机、收音机应将音量控制在适当范围,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4、2、5员工外出应将宿舍水电、门窗关好,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避免携入宿舍,违反规定放入宿舍丢失者,责任自负。

4、2、6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4、2、7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得留宿亲友,特殊情况需要留宿亲友须经宿舍长批准。住宿员工夜间晚上不在宿舍就寝应提前告知宿舍长。

4、2、8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不服从宿舍长管理;在宿舍赌博、酗酒、斗殴;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经常破坏宿舍安宁、屡教不改等。

4、2、9中午到宿舍就餐的员工应按秩序就餐,维持就餐客厅的卫生清洁,就餐完毕清洗好个人碗筷并放在指定位置。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管理制度通知 第五篇

[篇一:学生宿舍住宿管理]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在住宿期间如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

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

工厂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管理制度通知 第六篇

[篇一:工厂宿舍管理制度]

一个工厂如何管理好员工内部宿舍,提高员工素质呢?下面请看工厂如何管理好员工宿舍。

1、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2、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外出请假并按时限返回,男女生宿舍不得互串。离开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齐。工厂宿舍管理制度

3、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4、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5、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6、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由经理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

学生管理制度
宿舍管理制度通知 第七篇

[篇一:大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基础文明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共同创造一个优美、安静、舒适、文明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大学生,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文明学习,文明生活,做文明的大学生。

第二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1、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堂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完成作业;上午上课时间不得开展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学生管理制度

2、自觉维护教学秩序,路上,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安全,骑自行车必须礼让三先,不得在路上逗留,不得进入“两室三厅”。

第十六条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不得打架、吵闹,且纠集社会青年寻衅闹事、影响教育秩序者,一律从严处置或移交派出所处理。

第十七条男女同学之间倡导正常同学友谊,但不准谈情说爱。

五、卫生制度

第十八条学生必须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爱整洁、讲卫生、不吸烟、不喝酒的好习惯。

第十九条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

第二十条注重个人卫生,要求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严禁购买小商小贩的东西;男同学头发不能过耳,不蓄胡须,女同学不烫发。

第二十一条积极参加周末大扫除,坚持教室、走廊、楼梯间每天一小扫。

六、爱护公物制度

第二十二条不得涂抹或损坏校内的一切刊物,不得乱写乱画乱张贴。

第二十三条教室内课桌、椅、门、窗、玻璃、黑板,必须指定管理的责任人,损坏照价赔偿,进行教育并酌情处罚。

第二十四条不得在教室内乱接电源,冬天严禁生火,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坚决杜绝偷盗事故,防止火灾等人为事故发生。

七、考试制度

第二十六条未经家长同意必须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类考试。

第二十七条考试不得交头接耳、夹带、传递纸条等舞弊。

第二十八条开考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前30分不得交卷,交卷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前走廊上逗留,不得大声喧哗,上下楼梯脚步要快,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篇五: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二、学生考勤制度

为营造学校良好学风,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要求,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如下:

1、学生每学期必须按时报到,自开学起开始考勤。

2、学生上课(包括自习课)、班会、规定参加的会议等全部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凡事先没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超过假期事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均以旷课论处。

3、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均以旷课论处。

4、迟到、早退以上课铃声为准,在上课铃声完后进入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响以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迟到、早退三次,作旷课一学时计算。

5、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班主任认真登记迟到、早退、旷课学生名单。班主任每月向学生科报送一次考勤表,学生科将采取不同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学生处出勤情况。

三、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请各班级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做到手续齐全,遵章执行。

1、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不到学校上课,要求其监护人(家长或教练)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写好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离开学校,须向班主任报告并写好请假条,班主任应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予以证实或证明。请假单由班主任保管、备案。

2、凡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同意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须由班主任向学校教务(学生)处申报。

3、对于无正当理由随意不到校或对于不按规定手续请假的学生按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出校

①必须填写离校请假条。

②班主任必须与监护人(家长或教练)电话联系,取得同意。

③离校请假条上必须由该班的班主任同意请假签字并由监护人(家长或教练)补签意见。

④遇到特殊情况,如学生生病,需要有老师、教练陪同,并及时通报家长。

5、凡上课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请假。

6、各班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请准假老师问清情况,对理由不确定、不充分的不予准假,严格把关。

7、对没有按时返校的学生由班主任及时弄清原因,并与家长、教练及领导联系处理。

四、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由学校发给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的有关证件(材料),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超过两周,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报到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网上注册。新生即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学生在学校期间思想品德、课程(含实践教学,下同)等方面的表现和成绩。学校统一编排学生学号,并核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证>。取得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奖励政策。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学生应按规定日期返校、缴费、注册,因故不能如期返校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并逾期两周不到校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成绩考核

第四条学生成绩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两个方面。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鉴定在毕业前进行。成绩考核结果应如实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五条思想品德评定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为主要依据,全面评定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和组织纪律。思想品德评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于每学期末进行。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写出综合评语的形式,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

第六条课程成绩考核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按教学计划的规定,采取考试、考查或其他考核方式进行。

第七条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采用五级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两次,首次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第二次在毕业前,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安排时间进行。补考的要求和期末考试要求相同,两次补考仍不及格的应重修。

第八条课程学期成绩按以下规定确定:

1、考试课程学期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期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确定。平时成绩包括作业、课堂提问、小测验等。

2、考查课学期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综合性测验成绩(一学期进行2次)占60%,平时成绩占40%。

3、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以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为主,取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第九条实践教学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实践能力、应用性知识及实习表现等。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和实际表现,做出综合评定意见,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在企业实习的,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共同对学生进行评定。

第十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成绩考核。学生因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凭有关证明向班主任提出缓考的书面申请,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无请假手续的按旷考处理。

第十一条旷考、考试作弊的学生,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按照考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毕业鉴定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进行综合评定。毕业鉴定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的形式,班主任写出毕业鉴定评语,并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合格)评定等级。

第三章升级与留级

第十三条学生每学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或补考后合格的门数大于该学年所学课程总门数三分之二者,准予升级。学生升级后,不及格课程由学校安排在毕业前补考。

第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留级:

1、一学年所学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不及格的门数达学期考核总数三分之一者。

2、连续两学期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累计门数不足两学期总门数的三分之一者,家长或本人要求留级者。

第四章转学

第十五条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因特殊原因,不便或无法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中等职业学校可接收普通高中转入的学生,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学生确有某一专业特长,转学更有利于发挥其潜能和专长者。

2、学生患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学校学习,但能在其他学校学习者。

3、学生家庭居住地迁移。

4、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六条学生申请转学,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在同一市内学校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无锡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报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前申请、办理。

第十七条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1、入学不满一学期。

2、毕业年级。

3、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学校之间不予相互转学。

4、应退学或责令退学的学生。

第五章休学与复学

第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或令其休学:

1、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学校正常学习,必须停课治疗,治疗(修养)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2、一学期病假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因特殊原因,本人提出休学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者。

4、学生因创业、就业、工学交替,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者。

第十九条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

第二十条学生休学期满,应于新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病休学生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校长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休学期间如有违法行为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复学资格。

第六章退学

第二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退学或责令退学:

1、因病休学期满,经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2、经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等严重疾病者。

3、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4、一学期累计旷课超过两周(60学时)者。

5、考试作弊屡教不改或多次旷考,情节严重者。

6、在同一学年内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仍有三分之一以上门数不及格,或学年所得学分低于规定学分三分之一者。

7、自愿要求退学且家长签字同意者。

8、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理由者。

9、其他原因,学校认定必须责令退学者。

第二十二条学生退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退学或责令退学须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2、患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包括意外伤残)者,须由学生家长负责领回。

3、学校发给学生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及成绩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者,不发给学习证明。

第二十三条退学学生,取消学籍,不能申请复学,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七章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劳动和各项集体活动等,均应进行考勤。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六条对违犯学校管理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时限为:警告、严重警告不少于三个月;记过不少于半年;留校察看为一年。处分的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十七条处分学生,应实事求是,重在教育,并按照慎重和适当的原则进行。处理结果要同本人见面(开除学籍要通知家长),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要认真复查。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宪法,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侵害他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情节严重者。

4、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赌博、品行恶劣、道德败坏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者。

5、违反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学校秩序及公共秩序情节极为严重者。

6、受留校察看处分,在察看期间仍无明显进步者。

第二十九条处分学生,须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研究决定,并按下列权限审批: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须报主管副校长备案;留校查看由主管副校长批准并向校长办公会报告;开除学籍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期满,能认真改正错误并有显著进步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班委会和班主任做出鉴定并提出意见,经学生管理部门研究,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可撤销处分。撤销留校察看处分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处分撤销后,有关处分材料和决定从本人档案中取出,由学校统一保存。受开除学籍处分的,不能撤销处分。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的,待处分期满有显著进步后,由学生本人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经所在单位鉴定同意,报学校按规定权限审批撤销其处分。

第八章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二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毕业鉴定合格,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毕业时仍有不及格课程或未达到规定学分总数,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学生在两年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或达到毕业总学分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书之日算起。

第三十四条毕业证书为一次性证件,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再补发,但经学校核实后出具证明,可发给毕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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