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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制度

2016-10-18 09:57:0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强化制度(共7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企业全面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企业全面管理本网2007年8月10日讯:随着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业务的扩张,公司的摊子不断加大,员工不断增多,这种情况给企业管理增加了不少复杂性。为强化管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企业实际,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收到了较好效果。最近公司建...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强化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企业全面管理
强化制度 第一篇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企业全面管理

本网2007年8月10日讯:随着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业务的扩张,公司的摊子不断加大,员工不断增多,这种情况给企业管理增加了不少复杂性。为强化管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企业实际,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收到了较好效果。

最近公司建立健全的企业规章制度有:《公司物资器材管理规定》、《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能》、《公司员工录用及调转规定》、《员工考勤制度》、《公司工作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公司保密制度》、《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制度》等。

有了规章制度还要严格执行才会产生好的效果。为此公司明确了规章制度落实的检查督促和监督责任,强化了分层负责,并要求管理人员带头执行。同时公司抓典型示范,促贯彻落实,公开对2名违章员工分别进行了开除和辞退处理,对另2名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通报嘉奖和物质奖励,从而使公司上下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自觉性有了明

显增强,工作责任心得到强化,工作效率得到提升。规范化的管理推动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2、搞好生产和安全的“三同时”工作,特别要做好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

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法规、制度及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工程实施严格的科学管理。

4、发生伤亡事故时,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采取预防措施,本着“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参加事故调查会,并用实例教育职工,采取可靠防护措施预 防事故重复发生。

【强化制度】

③项目部经理、分包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措施。建立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每月组织二次定期安全检查,

做到有记录、有隐患整改、有复查。

1、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周一活动,通过各种教育,采用多种形式传达贯

彻上级指示和要求,宣传安全生产方针、规程,做到有组织、有记录,对安全

【强化制度】

生产中表现好的给予表扬,差的给予批评。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防护设施(机械、垂直运输设【强化制度】

备、临时用电、脚手架

等)按规定验收后方可使用,定期检查、整改,保障安全。

3、对新进场的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搞好生产与安全和“三同时”工作,特别要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根据国家和上级的安全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

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对工程实施严格的科学管理。

6、签订承包合同书中要有安全生产指标条款。

7、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

报并负责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参加事故

处理并以实例教育职工,采取可靠防护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8、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④工长(总、分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措施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安全管理,强化安全

纪律,减少和杜绝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搞好本现场的安全生产,针对工长(总、分包)特制订以下措施:

2、在施工中不违章指挥,坚决制止违章冒险作业,对所领导的生产班组的

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做到完整、齐全、有效,符合要求。做到每日

有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防护设施及时整改。【强化制度】

4、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法令、法规、制度施工。

5、施工生产中,每道工序施工前做好各种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做到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遇生产与安全发生

矛盾时生产服从安全。

【强化制度】

6、搞好周一安全活动,组织班组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工艺安全规定,

教育工人遵章守纪,正确使用防护设施、防护用品,并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有关

人员检查执行情况。查出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组织及时抢救伤者,设专人保护现

场并立即上报,发生轻伤事故要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避免重复【强化制度】

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

8、施工生产中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程、规范、规定、标准等施工,拒绝上

强化制度管理
强化制度 第二篇

强化规章制度管理

以强化“五项工作”为重心,全面提升规章制度管理工作水平

1.强化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实施。针对规章制度计划完成率低的问题,以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为基础,推行滚动工作计划与补充工作计划相互补充完善机制。上一年度未完成的制度建设计划自动滚动到下一年度完成,临时发生的计划外制度下发补充制度建设计划,避免因制度审查周期长而漏审制度或制度反复列入计划的问题。年度制度建设计划下达后,按具体完成时间严格执行,对未按时上报制度草案的起草部门要责成说明具体迟报原因,并定出具体完成时间。

2.强化规章制度审查机制。狠抓制度建设工作重要环节,在对每项制度均严格按程序审查的基础上,落实业务主管部门的制度建设责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立项、起草、审核、审议、颁布、实施程序。组织做好规章制度审核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建立业务部门、所属单位、基层岗位人员等多方参与的制度审核机制。

3.强化规章制度宣贯培训。每项规章制度出台后,在一周时间内与起草部门沟通、协调并起草下发宣贯培训通知,确定组织部门、培训人员范围、培训方式等。制度培训完成后各专业部门和基层单位将制度培训资料和培训信息反馈到制度主管部门备案。公司制度在二级单位层面宣贯时,各单位要明确宣贯培训的组织部门和具体负责人,设专人负责

执行监督。对于重点制度,还要在领导层进行宣贯,增强制度宣贯培训的针对性。

4.强化规章制度执行监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监督考核评价方案,对各单位每季度报送的拟出台制度及制度执行监督情况进行实质性审查,深入各单位现场抽查,提高开展制度执行监督和报送制度执行监督结果的严肃性,加强制度执行监督考核和实施管理,努力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减少、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的发生。

5.强化规章制度执行评价。抽取部分颁布实施的公司重点制度,开展实施评价,从制度体例、管理职责、文字逻辑、与上级制度对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制度的科学性、先进性、操作性等方面,面向全公司征求意见,进行分析汇总,与相关专业部门研究探讨,形成解答处理意见,反馈给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对于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形成初步修订方案,待该项制度修订时一并予以修订完善。

完善制度建设 强化基础管理
强化制度 第三篇

完善制度建设 强化基础管理

商 镇 2011年08月12日

近年来,农业银行适应新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制度体系,制度管理工作也走在了同业前列。新时期,如何进一步优化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基础管理提升,是农行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制度建设既是银行完善治理的应有之意,更是加强风险管理,提升竞争力的客观要求。

制度建设是完善银行公司治理的应有之意。公司治理组织结构的搭建,仅仅是公司治理的起步,而不是全部。国际上先进的公司治理理念,均将制度建设作为公司治理的主要方面。如英国公司治理委员会的《Cadbury报告》明确指出,“公司治理是经营和控制公司的制度与过程”,将制度与公司治理几乎等同起来。企业在组织结构搭建后,必须立即跟进制度建设,否则,公司治理就成了空中楼阁。可以说,制度管理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就反映了公司治理的水平。如果说,农业银行“三会一层”治理结构的搭建属于公司治理中“形似”的范畴,那么,制度建设和完善则关乎从“形似”到“神似”的重要转变。

制度建设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客观要求。优秀的上市银行必须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从国内市场看,大型银行在产品与服务上的同质化现象突出,中小银行在地方和特色领域竞争中逐渐发力,抢占大银行市场;从国际市场看,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国内外银行间的竞争也逐步升温。银行在监管标准和治理结构上,由于法律规范的趋同而显现出较强的相似性,因此,在激烈的竞争中,上市银行必须转向内部挖潜,重视制度中的管理成本问题。制度变迁理论认为,一种制度下的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的关系决定了制度创新,同时,制度创新存在着一定的时滞性。由此推知,哪家银行的制度更能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更能尽快适应市场及时转变发展模式,更能引导盈利模式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更能为金融创新提供更大的空间和可能性,哪家银行就会赚取更多利润,更容易在竞争中抢到先机。从这个角度讲,银行间的竞争就是制度间的竞争,核心竞争力的保持和提高,必须通过制度予以实现。 制度建设是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必然需要。众所周知,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通过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深度参与经济活动,自有资本只占营运资金的很小比例。因此,银行的经营成败,不仅关乎股东回报,更关乎广大储户利益,甚至影响一国经济的稳定与安全。为此,各国政府对银行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关心和要求,超过了任何其他行业。体现在制度建设上,无一例外地要求银行建立机构、业务、流程、风险类别、人员等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体系,要求银行的领导者承担内部控制的首要责任。例如,《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成文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在全行范围内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并保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则明确要求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作为大型上市银行,必须重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这也是《商业银行法》将“安全”作为银行经营三原则之首的重要原因和必然结果。

新时期,农业银行的制度建设要以优秀大型上市银行的六大评价维度来衡量。

农业银行董事长项俊波提出,评价优秀大型上市银行标准的六个维度是治理规范、业绩突出、风控优先、特色鲜明、团队出色、形象良好。同样,制度建设也要以这六个维度来衡量。

“治理规范”就是要求制度建设适应新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在制度体系上按照分层、分类、分块的要求搭建完整的内部规范结构;在制度立改废等重要环节体现决策的科学、治理的高效;在制度价值取向上符合农行整体战略安排;在制度执行效果上,能作为公司治理载体和手段得到快速充分的传达与执行。

“业绩突出”和“风控优先”是对制度功能提出的明确要求。制度建设要为农行的核心价值创造和风险把控服务,寻求效率和安全之间的合理平衡。在发挥“规范功能”、严把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制度“激励功能”,尽量减少制度执行成本和机会成本,解放经营行的生产力,引导农行整体效益向好、经营效率提高,不断

拓展价值创造空间,实现市值稳定增长。

“特色鲜明”就是要求制度建设发挥引导作用,立足于农业银行自身特色,发展相对优势,促进核心竞争力的积蓄与增长。在制度起草和论证过程中,要兼顾传统领域的优势巩固与创新领域的优势形成,使农行在高度同质化的竞争环境中保持不败。

“团队出色”就是要求制度建设必须体现奖优罚劣,为农行从外部吸引优秀人才、在内部培养优秀人才创造便利的制度环境,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高管层和普通员工都要建立公平合理的考核激励机制,客观精细地反映价值创造中每个环节的贡献大小,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

“形象良好”是股改上市后对制度建设提出的更高层次要求,制度设计者在追求效益的同时,必须兼顾企业社会形象,处理好与各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使“诚信立业、稳健行远”的核心价值观体现在制度规范的细化过程中,提高声誉风险管理的意识,维护企业品牌形象。这就要求在制度制定过程中,加入“社会形象”的讨论与审查环节,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和工作标准。

制度建设要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强化自我约束,转变规范模式,促进竞争力的提升。

近年来,农行对规章制度进行了多次修订完善,初步建立了与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相适应的制度体系,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但是随着公司治理、业务流程、监管要求和技术手段的变化,一些制度已经不适应精细化管理和市场竞争的要求。新时期新形势下,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基础管理。

一是要在公司治理的层面安排好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公司治理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公司治理层面做好制度建设安排,就是为治理工作本身的高效顺畅铺路搭桥。制度建设要从高层做起。《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要求董事会负责保证商业银行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为此,董事会要制定好制度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计划,做好全行制度体系、重要基本制度的规划与审批,定期就全行制度建设与管理听取高管层汇报。高级管理层要积极落实董事会在制度建设方面的部署,在新的公司治理结构下,加强制度归口管理和质量控制,充分发挥制度主管部门的作用,解决好制度建设长期存在的规范冲突、职责交叉等问题。监事会要对董事会和高管层在制度建设方面实施履职尽职监督,监督基本制度和重要规章的执行,树立制度权威。分支行除了要做好上级行制度的细化与执行,还要变单纯被动执行为主动参与制定,积极向上级行提出制度建设建议,认真参与制度论证,负责任的反馈制度征询意见,与制度制定行共同提高制度质量。通过建立上下双向贯通的信息传递渠道,使制度制定行能够客观真实的掌握制度执行情况和基层意见,以便及时做出进一步完善制度的后续安排。

二是要合理解决授权的“度”的问题。农行网点遍布城乡,地区差异是经营管理中必须面对和重视的客观现实,制度建设不宜搞一刀切。对于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和西部欠发达地区,对于各产业部门均衡发展的地区和特色产业集中地区,要根据不同地方的特点,贴近当地金融生态,制定不同政策,体现大型商业银行经营的多样性。为此,总行在制定制度时要解决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合理解决授权的“度”的问题,使各家分行在总行制度框架下,还有余地根据当地特色灵活执行。既有制约,又有自由,达到“收”与“放”的平衡。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农行上市以后,价值创造、资本约束、成本控制的要求会越来越高。作为上市公司,要快速应对市场竞争,满足广大股东的业绩期望,将上述外部要求内化为自我约束,制度建设必须有所作为。在原先的国有银行体制下,银行管理的行政色彩浓郁,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具有层级众多、语体公文化、内容口号化等缺陷,很难适应上市银行的管理与竞争。目前,农行仍有一部分制度标准不清、言辞模糊,照抄照搬外部规定或领导讲话而缺少细化,给基层行的执行造成了一定困难。这种现象必须尽快改变。新时期,农行的制度建设必须贴近经营管理与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做到标准清晰、易于操作,最大限度减低制度传递和执行过程中的效力损耗。同时,作为上市公司,必须重视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合理

关切,在制度制定过程中要维护股东利益、尊重客户权益、关心员工发展、配合政府监管,实现农行与投资者、客户、员工真正的“共同成长”,实现银行与监管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四是要转变规范模式。制度建设要致力于提高银行竞争力,就必须在规范模式上有所突破。目前,国际主流商业银行的经营与监管都逐渐从“行为规范”模式向“目的规范”模式转变,不单纯以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作为制度的规范方式和主要内容,而是注重通过经营目标、风险控制水平的设定对制度执行者提出要求。其优点是使经营者免受僵化的条条框框限制,在有效实现经营绩效和风险控制目标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多种执行路径。执行者的主观能动性更易发挥,更有利于应对复杂的金融形势和竞争环境,充分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实践中,农行的一些分支机构经常反映管理行的制度管得过紧,束缚了手脚,这实际上就道出了“行为规范”模式的不足。新时期,农行要系统梳理并废除现有制度中不必要的行为约束,注重发挥“目的规范”的作用,降低分支行执行成本,解放经营行的生产力和竞争力。同时,应当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制定绩效管理和薪酬分配机制,真正通过“商业”手段经营商业银行。

五是要以质量控制和程序管理为抓手,不断提升制度核心竞争力。要保持农业银行制度的竞争力,质量控制和程序管理是关键抓手。目前,农行已经形成了立项、起草、论证、审查、审批、发布、评价的一整套制度管理机制,在同业制度管理领域保持了领先地位。上述机制中,既包括质量控制,又包括程序管理,质量控制需要程序管理为手段,程序管理要以提高质量为目的。论证、审查和评价环节,重在提高制度质量;立项、审查、审批则是重要的程序控制手段。下一步,农行要重点利用和不断完善现有机制,为提升制度竞争力提供制度支持。起草部门要做好制度论证工作,切实广泛深入地征求各方面意见,认真组织力量论证,对本部门所起草制度的合法合规性、风险控制有效性等承担第一责任。审查部门要总结过去好的做法,按照合法合规、形式规范、机制合理、协调统一等标准做好制度审查,提出实际可行的完善建议。对制度后评价工作要给予应有的重视,适时开展重点条线、板块的制度评估,改变重制定、轻维护的现状,及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始终保持制度竞争力。要纠正“程序管理影响效率”的偏见。合理的程序控制既是提高质量的有效方法,更是保证各部门限时办结、提高制度制定效率的有效机制。制度建设要在年初做好立项规划,减少制度重复,节约管理资源;制度审查要保证有充分必要的时间,抓好审查意见的落实;制度审议审批要坚决避免逆程序操作和越程序操作。“链条的强度决定于它的薄弱环节”。只有在制度立、改、废全部管理流程中都做到主动合规,才能更有效的保持农行制度的核心竞争力。

加强制度建设
强化制度 第四篇

[篇一:加强党的制度建设]

党的制度建设,关系到党的正确路线的制定、巩固和发展,关系到党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关系到全党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关系到依法治国战略的实现,一句话,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

党的制度建设是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深刻总结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深刻教训的基础上,作出了依靠改革和制度建设党的重大决策,逐步建立起一套与我国社会政治生活相配套、与国家制度相衔接的党的制度体系,推进了党的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和制度化。但是,从整体上看,党的制度建设在有些方面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加强制度建设。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等、自愿、协商的原则,充分挖掘并合理配置农村社区资源,广泛开展结对党组织共建活动。

二是加强社区运行管理机制建设,规范社区工作行为。进一步理顺社区运行管理工作关系,改进工作作风和方法,变街道各办公室分别部署工作、下发通知,为统一集中开会部署工作,减少了社区频繁应对各类会议的现象;建立健全了机关内部各办公室联动机制,完善了社区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社区建设工作研讨会,统筹社区各项工作,集中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

三是加强社区人才管理机制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以建立社区服务站为契机,不断完善社区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模式;积极吸纳关心群众、热心公益事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充实社区干部队伍;完善外来人口协管员、劳动协管员、司法助理员、城管协管员、残疾人专干、计生专干等各类协管员的综合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建好站,配好人,分好工”,实现社区工作社会化管理。

[篇三:加强校园制度文化建设]

一、通过加强学校物质文明建设,形成学校的物质文化

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物质文化是推进学校文化建设的必要前提,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的支撑。校园物质文化,属于校园文化的硬件,其每一个实体,以及各实体之间结构的关系,无不反映了某种教育价值观。完善的设施、合理的布局、各具特色的建筑和场所,能使人心旷神怡、赏心悦目,有助于陶冶校园人的情操,塑造校园人的美好心灵,激发校园人的开拓进取精神,约束校园人的不良风气和行为,促进校园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校园物质文化既是校园文化的物质载体,又是校园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要重视提高学校物质建设的文化品位,根据教育特点、区域特点、时代特点,吸纳中外文化的精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独特的文化风格。

二、通过全员参与,开展各种创建活动,形成学校的行为文化

校园行为文化是师生文明素质的表现,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最终体现,表现在学生的文明行为、教师的教育行为、学校的管理行为以及学校人际关系等方面。

校园行为文化既是学校文明程度的体现,也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体现。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开展“文明修身”工程,在学生中开展修道德之身、修心灵之身、修健康之身、修溢美之身、修创新之身,引导学生开展基础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体育美育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要重视师德建设,增强广大教师争做光荣的人民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广大教师严格自律,恪尽职守,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师表形象。学校要依法治校,通过民主管理,调动每一位教职工的积极性,及时地排除和避免教职工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形成一个团结、和谐、统一的集体。

三、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学校的制度文化

校园制度文化作为校园文化的内在机制,包括学校的传统、仪式和规章制度,是维系学校正常秩序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保障系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建立起完整的规章制度,才能规范师生行为,保证校园各方面工作和活动的开展与落实。

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既是广大师生的行为准则,又是校园文化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学校要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体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要按章办事、不徇私情,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促进广大师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提炼办学育人理念,形成学校独特的精神文化。

校园精神文化是校园文化的核心,是学校的灵魂,主要包括校园历史传统和被全体师生员工认同的共同文化观念、价值观念、生活观念等意识形态,是一个学校本质、个性、精神面貌的集中反映。

校园文化建设不是孤立的建设活动,而应把它定位为各类创建活动的集合,与各级规范化学校、各类示范学校、各级文明学校、花园式学校、绿色学校等的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把它作为提高学校管理层次,体现学校办学特色,推动学校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的有效载体;应重视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采取有力措施,调动广大师生全员、全程、全方位自主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的积极性,让师生在主动参与中得到锻炼,提升知识品位、文化修养及价值观念,实现师生和学校共同发展,共同提高,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篇四: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为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论述和部署了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这主要包括: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积极开展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试点,建立资源环境领域的市场化机制;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等。

社会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制度安排的结果,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制度建设的意义在于:人无完人,不仅要依靠觉悟、自律,而且要依靠完善的体制机制来激励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作出一系列部署,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单位gdp的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仍然较高。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生态文明制度还很不完善。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一是环境产权制度不明晰,环境经济政策体系不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刚刚起步,相关法律制度尚未确立,合法的排污量难以界定。由于环境产权界定不清,利益主体不明,再加上支持资金严重不足、补偿标准低且缺乏可持续性,生态补偿机制还很不完善。二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不健全,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尚未建立。三是环境执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监管机制不健全。四是在很多地方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生态环保指标所占比重低,经济发展指标所占比重过高,以gdp为主导的发展观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导致经济发展方式粗放,资源消耗高、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五是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较为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对环境保护和资源有效利用的重大意义。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首先,进一步调整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淡化gdp考核,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中,考核制度最引人瞩目,最应予以重视。考核制度是转变观念、改变行为的指挥棒,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牵引和保障作用。因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首要的是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促使领导干部将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其次,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和划分管理职责,优化行政资源及相应的财政资源配置,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和威胁资源、环境、生态安全的突出问题。第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充实完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应更多地通过司法途径追究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者的责任,索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维护公民环境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永续发展;需要对一些不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经济政策和法规进行修订,制定有利于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的经济政策法规。第四,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尽快建立操作性强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以体现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生态产品公平分配原则。通过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第五,完善生态环境教育与公众参与制度,促进民间环保组织健康发展。只有大幅提升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生态文明建设才会有广泛而坚实的基础。

[篇五:加强校园制度建设]

在制定学校规章制度中,我们特别做到科学、民主和稳定。

一、科学在制订学校规章制度时,要注意科学性。一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必须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二要符合教育规律和学校发展规律;三要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如我校的办学章程、管理章程、五年发展规划等都是在上述基础上,经过不断的修改完善的。科学地制订规章制度,实际上体现了教育教学规律,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具有法制性和可操作性。

二、民主学校的规章制度中,很大一块涉及到“人”的管理、涉及到学校利益的再分配。因此制订时必须以符合广大教职工的意愿、体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为前提,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教职工的意愿。我校的规章制度的制定都是经过全体教职工的讨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分别以党总支、行政会议、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凡涉及到教职工的分配、奖励方面的规章制度则交由教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民主地制订规章制度,体现了教育以人为本的思想。

三、稳定另外,教育的长期性决定了学校制订的规章制度还必须具有稳定性,俗话说:“政策稳,人心定”。有稳定的规章制度才有稳定的学校管理。因此,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不能朝令夕改,否则广大师生将无所适从。当然,学校规章制度的稳定又是相对的,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时间、条件的变化要不断进行更新完善,规章制度建设也要与时俱进。

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强化制度 第五篇

[篇一:浅谈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是我们应该遵守的,用来规范我们行为的规则、条文,它保证了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科学的积极的制度的建立,能降低“风险”、坚持“勤政”、促进“发展”。

按照制度的刚性程度和作用范围,我们可以将一个组织的制度简单分为5种,管理制度、管理规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及工作条例。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以我集团图书发行工作所涉及的制度为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廉洁从政制度>、<信访工作制度>等属于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新华发行集团财务管理办法>、<新华发行集团业务管理办法>等属于管理办法,<企政务公开实施细则>等属于实施细则,<请假制度>、<会议制度>等属于工作条例。目前来看,以上各项制度都在良好运行当中。从反腐廉政方面看,着力解决干部“不能”腐败、“不敢”腐败、“不想”腐败的问题,的喜气,对学生成长的潜能和对他们充满期待的内心世界给予更多的关注和赞赏,把阳光和爱心洒向你的每一位学生。

读后感:我前段时间看了一篇文章,大意是学校规章制度是对教师员工的一种束缚,教师和学校本身,都不可能从制度执行中获得发展,最后提出要通过执行制度把制度文化转为员工的习惯,真正实现由制度管理到人文管理的转变。对此我认为上面的这篇文章就是最好的解释,刚性制度和人文管理师相辅相成的并不矛盾,健全的制度是学校发展的基础,刚性的制度,采用柔性管理才是王道。

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一)

到处都是公司,到处都是厂家,到处都是商家,商家、厂家、单位和消费者之间既是服务者,又是被服务的对象,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角色转换十分频繁。

然而,我们会发现这样的怪现象,在有些单位,业务开展的时间久了,就会走向受制于人的死胡同。

我分析,受制于人,走进死胡同的原因,主要是单位往往把某项业务全权委托给某一个人,由某一个个人包揽或者垄断某一项业务,使这个人专业化、集权化。除了他,其他人根本就插不上手,不明白其中的流程原委,不明白其中的明规则或者潜规则。

如果执行和垄断这个业务的员工忠诚度不高,那么他借职务之便做小动作的机率和给企业制造隐患和危险的机率就很难预测。

在这个业务中,垄断者说什么就是什么,即便领导有疑问,也没有精力追究。别的同志有疑问,又会碍于同僚的面子,甚至会主观猜测这个人与某领导的关系不一般(这是我们中国民众的普遍心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损失的是集体而不是个人。

一旦有“不识眼色者”提出异议,或者提出更换服务商的建议,垄断者就会以种种理由,特别是“如果更换服务商就会影响到单位某某利益,人家就会在某方面制裁我们”为由百般阻挠,这就是个人已经从中牟利的主要征兆。

然而,没有人认真,没有人认为集体的损失其实就是个人的损失。人们维护自身权益和利益的意识不强,或者根本就没有,更谈不上维护集体的利益了。这种情况,即便是在股份制企业,甚至私营企业也会发生。

为此,我认为,任何单位的业务人员都不能长期专业化、集权化,更不能垄断化,业务人员之间,应该建立定期换岗的制度,这样,就不会出现由于某人请假或外出就会使某项业务停滞的被动局面,就不会使自制力不强的同志走上犯错误甚至犯罪的道路,就不会出现垄断者借助业务专业化、集权化的资本要挟上司、不服管理、形成类似封建割据挑战中央权威的现象,更不会使单位蒙受意料之外的损失。

制度建设,非常重要,个人集权,应当削弱。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强化制度 第六篇

[篇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造就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生动局面的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新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要求

<决定>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这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的方向、目标和思路的新概括,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要据此改革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完善考核办法,健全奖惩机制,形成促进科学发展导向,促进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实行对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改进德的考核办法,细化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检验干部理想信念坚定不坚定,主要看是否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有政治定力,是否能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是否对工作极端负责,是否能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否能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是否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要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健全到基层干部群众中、从履职过程中考察干部制度,完善通过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了解干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增强考核全面性和准确性。

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一是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这对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统筹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善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选人用人上,现在还存在着违背五湖四海原则的现象,有的用干部以部门、地域、单位划线,干部调不进、派不出,有的只注重安排身边的干部。客观上讲,单位、部门之间领导职数资源分配不够均衡,从制度上导致干部发展机会不平衡。因此,必须打破干部部门所有,大力推进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统筹用好各类干部资源,增强干部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二是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三是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对干部严格考核、选拔和监督上,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规范被问责党政领导干部重新任职的条件、程序。对于那些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责任,而且要终身追责。四是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制度。主要是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通过这些措施,着力改变公务员队伍千军万马挤领导职务这个独木桥问题,调动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积极性,使他们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事情成败的关键就是能不能发现人才,能不能用人才。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决定>提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这是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的体制保证,有利于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首先要深刻分析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决定>强调,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这是人才工作重要理念创新。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为人们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同时也出现了社会分层“凝固化”和社会流动“缓慢化”趋势。这不仅不利于把大批优秀人才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而且易激起社会“仇官心理”。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对一些年轻干部破格提拔习惯性质疑,从深层次上折射出社会公众对社会流动不畅的焦虑。因此,必须着力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大力营造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制度环境,让社会各阶层人员都有通过平等竞争向上发展的机会和通道。

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现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渠道不够通畅,许多社会优秀人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中的人才,海外留学人员和普通工人农民,由于受到体制和身份限制,难以进入党政干部队伍。要探索建立由多种干部选拔方法、多条干部选拔渠道构成的干部选拔体系,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对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可推行直接引进、公开选拔、聘任、挂职等办法,畅通进入党政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队伍渠道,给他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同时,对党政机关干部向企事业单位流动也要进行一些制度性探索,打通干部在不同体制之间的流转通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促进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当然,这种流动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期权交易、权力寻租等问题发生,防止干扰正常经济秩序,防止滋生腐败。

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当前推动基层各项事业改革发展,面对的迫切问题是人才缺乏,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学校、医疗卫生、农技推广等机构和艰苦岗位人才匮乏、留不住人、人员素质整体偏低问题比较突出。因此,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激励政策,在待遇、职称、选拔任用等方面真正向基层、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岗位人才倾斜,切实解决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人才向缺乏人才地区聚集。要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通过智力引进、人才创业、人才派遣等多种形式,实现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要大力倡导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精神,鼓励年轻人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

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李光耀曾说,中国和美国之间的竞争,关键在人才,中国从13亿多人中选人才,而美国是从全球70亿人中选人才。此说虽不完全准确,但也有一定道理。这与我国人才引进方式单一、引才审批手续繁琐等不无关系,特别是对外国人才来华留华工作缺乏有吸引力的制度。因此,必须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求,增强人才政策开放度,敞开大门,招四方之才。要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建立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标准体系,通过业绩和贡献评价人才,依靠实践和群众发现人才。要持之以恒抓好“千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完善人才签证、绿卡等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家技术移民、投资移民等法律,推动人才试验区建设等,大力吸引国(境)外优秀人才回国或来华创业发展。要按照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使广大留学人员回到祖国有用武之地,留在国外有报国之门,让他们把自己的梦想融入亿万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壮阔奋斗之中。

[篇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述评]

全面深化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直接关系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一年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把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锣密鼓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组织实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成效初步显现。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2014年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2014年12月2日上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这一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积极性的改革举措进入实施前的“倒计时”,标志着党的建设制度改革2014年4项重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

此前,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等重点改革任务的文件已经出台。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加强制度建设的效果最可靠、效力最持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加强谋划、精心组织,把改革紧紧抓在手上,着力破解党的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有效推进改革。

为落实三中全会提出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要举措,专项小组制定了任务分工方案等。专项小组制定并经中央审议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更明确了今后几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四个方面内容,基本目标主要体现为上述四个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创新”。

围绕这些目标任务,<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共提出26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在已经出台的改革文件中,包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集聚人才体制机制,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以及总体规划性文件等方面。

这些文件提出的改革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配套对接,针对党的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增强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目前,部分改革措施已产生阶段性效果。实施方案中计划2014年完成的任务已基本完成,计划2015、2016年完成的部分改革任务已提前启动。

狠抓落实、注重执行——已出台改革文件落地见效

2014年12月,中央组织部先后公布全国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和副处级以上“裸官”清理工作的成果。2015年初,又公布了全国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所取得的实效。一组组数字、一项项举措,正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从文件转化为行动,取得具体成效的写照。

制度出台一个就要执行好一个。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坚持一手抓制度制定,一手抓制度落实,对机制不健全的着力改进完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整治规范,确保改革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

——全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破解“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选人问题。中央组织部着力推动条例贯彻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培训,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使条例真正成为选人用人的严规铁律。2014年年初出台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也得到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2014年以来已经开展两轮,共查处各省区市和中央单位违规用人问题278起,近期即将启动第三轮专项检查工作。

——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通知印发后,中央组织部先后深入5个省区市调研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研究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同时,推动各地各部门抓紧确定和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指标。

——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改进后备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在新一轮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中体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推动实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年轻干部工作常态化。

——落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集中治理“裸官”。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惩戒瞒报漏报。截至目前,中央组织部已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已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

——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集中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2014年以来,采取具体到人、规定时限的办法,全国共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0736人次。

——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规定,全国共清理清退“吃空饷”16、3万人;查处6484名“走读干部”。按照<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3094名参加EMBA等“天价”培训的领导干部按要求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被整顿停办。

——落实加强基层基础有关制度规定,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国共排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8、6万个。经过整顿,基本配齐7195个村和556个社区长期缺职的党组织书记,93、5%的村和94、9%的社区得到不同程度的转化提升。

——加快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中央组织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完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相关制度,增加人才政策开放度。各地各部门以更大力度培养国内创新人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据统计,2014年“千人计划”申报人数比上年增长24%,“万人计划”进展顺利。

落实要求不变通,严格执行不走样。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不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更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制度意识,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

上下联动、逐级推进——各地对改革措施承接配套、细化落实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还需要上下联动,做好政策统筹、方案统筹,确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年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扎实推进各地对已出台改革方案、改革文件的细化落实工作,逐级压实责任、逐级推进落实。

执行改革方案要有配套措施。<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及时宣传部署,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确保任务无缝对接。各省区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研究制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或落实意见。据统计,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4个省已制定下发落实<实施方案>具体措施;15个省区市已完成制定,将于近期下发;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在研究制定。

在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中,各地也结合实际出台承接措施,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实施改革文件要有细化举措。围绕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北制定文件,对党组织在选拔任用干部中发挥好领导把关作用做出制度安排;山东出台工作流程,对省管干部调整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完善;云南出台工作规程、贯彻落实意见和一系列试行措施,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套精细化操作办法。围绕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安徽、湖北、福建等制定和出台实施意见,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总体规划。围绕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广西、宁夏、内蒙古等出台实施意见或细则,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

[篇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已经中央批准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并在通知中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党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全文如下:

我们即将跨入新世纪。国际形势已经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和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在今后10年中,为实现我们党和国家确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目标,抵御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战胜各种困难,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要按照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科学技术干部和其他战线干部在内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展开,并取得了重大进展:提出和实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公务员制度;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推进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有力地推进了新时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特制定2001-201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一、基本目标和方针原则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

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2010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基本目标是:

--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

--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

2001年至2005年“十五”期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重点,以初步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目标,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改革成败与得失的根本标准。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坚持和发扬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勇于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和方式方法。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改革相结合,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

--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实现领导班子成员新老交替制度化。

--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适应新的情况积极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加强立法和健全制度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引导和推动改革逐步深入。

二、党政干部制度改革

3、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通过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逐步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提高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4、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1)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适当扩大参与人员的范围,改进民主推荐的方法,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在干部考核中,普遍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探索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的做法。凡是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

(2)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在3至5年内,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特殊岗位除外)的选拔任用,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这项改革逐步进行规范。

(3)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中的比例。规范程序,改进方法,降低成本。加快全国统一题库建设,完善公开选拔工作的配套措施。实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举制度。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改进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积极探索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的方式方法。保护代表参加选举的权利和热情,提高代表参与的能力和水平。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扩大基层民主,做好选举工作的成功经验。(5)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抓紧制定任期制法规。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完善选任制干部的任期制。县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工作机构的委任制领导干部,也要逐步实行任期制。

(6)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任制干部,逐步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

(7)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退(离)休制度。完善对退(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的办法。

(8)进一步完善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和细化有关标准、程序,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的力度。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或相形见绌的干部,除按规定免职、降职外,可实行待岗制,或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下岗学习、离职分流等多种办法予以调整,妥善安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努力拓宽渠道,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9)根据各类干部不同特点,建立和完善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相关制度。

(10)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制订配套法规或实施细则,逐步形成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法规体系。

5、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普遍实行届中和届末考核。在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举报、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反馈等制度。改进实绩考核方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

研究制定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对策。拓宽考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不仅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要了解干部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关情况。重视核查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对在考察中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要深入进行专项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试行考察预告制。探索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标准及其考察方法。

6、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培养锻炼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任职期满交流,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一些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跨地区、跨部门交流。

逐步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把干部交流同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政策导向,引导干部向艰苦地区和艰苦岗位交流。妥善解决干部交流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完善配套政策。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

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逐步加大东西部干部交流的力度。制定和实施与西部大开发相配套的干部交流规划,有计划地选派西部地区的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7、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建立和完善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回复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廉政鉴定制度、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改进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监督。研究制定有关法规和制度,明确各有关监督主体的权利、责任,规范监督行为,实行依法监督。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并加强督促检查。试行巡视员制度,严肃查处用人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探索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

加强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抓紧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法>、<国家机构和编制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法规体系。

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制度,改进考试考核方法。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中层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提倡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对部分领导职位试行职务聘任制,对技术性、操作性、辅助性的职位试行聘用制。严格执行奖惩、降职、辞退等制度,实行优胜劣汰。

根据党政机关不同职位的特点,制定分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员额和职数合理设置职位,规范职位管理。改进年度考核工作,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并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升降。加大党政机关干部轮岗的力度。

9、改进和完善干部培训制度

完善干部脱产学习、在职自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办好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培训班和专题研究班,推进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改革,提高办班质量。有计划地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出国培训和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后备人才。

在重点抓好任职前培训和脱产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0、探索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福利制度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相应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保障退(离)休人员退(离)休费和有关待遇的落实,防止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工资分配差距过大。

探索和完善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分配方法。改善工资结构。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

结合机关后勤管理制度的改革和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改革,逐步将福利分配货币化、工资化。加快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养老、待业保险制度。

三、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11、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监督机制为重点,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完善体制,健全制度,改进方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12、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中央和地方党委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加强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包括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大企业、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公司,下同)的领导人员,原则上由哪一级政府授权,就由哪一级党委管理。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由投资机构管理。明确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职责,避免一个班子多头管理。

取消国有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的行政级别,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享受有关待遇的相关办法。

13、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

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公司经理聘任制。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及所属企业的产权代表,由政府和投资机构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任命,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产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人选,择优任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负责人选举制度。

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逐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等中介机构。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对人才评价推荐机构的指导,发挥人才评价推荐机构在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14、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办法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的特点,确定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重点考核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改进考核方法,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国有企业中逐步推广。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档案。

15、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的具体办法。对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领导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探索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企业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推行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改革的指导和监督。

16、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约束机制

加强党组织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和厂务公开等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实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凡是由于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或易地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17、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培养制度

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明确培训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避免多头培训。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形成科学的培训网络。

建立国有重要企业后备领导人才培养制度。对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18、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用人机制

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改革分配制度,按实绩和贡献多劳多得,易岗易薪。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素质。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国有企业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9、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建设高素质的科学技术干部队伍。

20、推行聘用制度

破除事业单位目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制定<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保障单位用人权和职工择业权的落实,保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未聘人员。

21、建立和推行岗位管理制度

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引进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任期限,竞聘上岗,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对教师、医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推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建立政府宏观指导和管理下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化评价机制。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建立适合不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和岗位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

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制定职员条例,规范职员的聘用和管理。

22、改革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将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积极进行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的试点,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23、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适应知识经济、新科技革命发展趋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大力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以培养优秀拔尖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年轻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加大人才培养投入,推动人才培养投入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全面推行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表彰制度。

大力发展并规范人才市场,建设全国性的人才信息网络,逐步实现人才资源配置的社会化。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在稳定西部地区现有人才队伍的同时,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向西部合理流动。

五、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

2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组织部门要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纲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分阶段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5、加强对改革的分类指导

对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加强监督检查;通过试验和实践已经成熟的经验,要及时加以规范,形成制度;尚无经验和需要探索的,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大胆试验和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研究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办法,推动改革不断深入发展。

26、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舆论宣传,为推进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统筹协调,搞好配套改革,妥善解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

[篇四:中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大在对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作出全面部署时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多年实践证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所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人才,把各方面的人才集聚到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这是推进党和人民事业的根本之举。

锻造合格执政骨干队伍——

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

11月30日,山东菏泽市开了一场县区交流推进会,主题是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与会者不仅观看了制度建设成果展,交流了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还对推进县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菏泽这一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务实举措,恰是各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对新形势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作出了新的部署,最重要的是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而要做到任人唯贤,就要形成一套相应的制度机制。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中央党校教授李民表示,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文件中使用“执政骨干队伍”这个词,表明党的执政意识有了新的深化,从执政高度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了进一步提升。

与十七大报告、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等相关干部队伍建设的论述相比,十八大报告首次集中提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明确了选任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视野、路线、标准、方法、途径。

在政策导向上,十八大重申了“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这一积极信号为长期扎根基层、具有真才实学的干部带来了好消息。特别是报告明确提出“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这对进一步打破体制内、体制外人才的流通壁垒,无疑是个重大利好。

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也是十八大提出的一个方向。多少年来,我们党一直重视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事实上,近些年来,各级各地在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用上持续升温。以2011年换届为例,在综合分析不同层级选拔配备年轻干部情况的基础上,中央提出了换届时配备年轻干部的目标任务,明确各省区市配备45岁以下市级党政正职、40岁以下市级党政副职、35岁以下县级党政正职的数量要比上次换届时有所增加。十八大报告的这一论述,显然为出台更多新政提供了最新的政策依据。

此外,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培养选拔,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可以想见,十八大报告中的这些具体要求在不远的将来,都将会找到实践的注脚。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使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十八大报告强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只有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才能风清气正,这是纯洁党员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标准和抓手。”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徐麟认为,关键是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只有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才能实现择优的目标。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着眼党长期执政大局、保持干部队伍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保证,是党的用人标准的重大创新和发展。然而,现在一些干部出问题,主要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一些干部群众说得好,“干部没才会误事,干部无德更坏事”,选人用人先“问德”是个好导向。因此,十八大报告增加“以德为先”的表述,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扩大民主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是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民主质量。李民认为,提高干部选任过程的民主质量,须注意3个方面:一是提名质量,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二是考评质量,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建立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职责规范,强化考察结果运用;三是监督质量,干部选任全过程须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等相关要求。

十八大指出,要“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这对下一步继续深化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竞争性选拔干部是广开进贤之路、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的重要举措。以2011年为例,全国各省区市竞争性选拔厅处级干部占到新提拔总数的30、7%,中央和国家机关达到46%。可以预计,未来无论在力度、方法、形式等方面,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都会有一个大的提升,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适”。

广开进贤路广纳天下才

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

就在几天前,中组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医疗保健工作。

人们注意到,十八大报告在部署党建重点工作时,专设一部分来阐述人才工作。这在党代会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人才工作的重视。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指出,党管人才原则的提出是党对执政规律和人才开发规律的深刻总结与自觉把握,集中反映了党对人才资源的重要价值的科学判断与战略选择。党管人才的目的是为了履行集聚人才的执政责任。十八大报告提出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是保证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之举。这就说明,人才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同时也就上升为与党员队伍、干部队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执政资源,成为执政党实现执政目标的最可依靠的优势资源。专家表示,当前要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部门对党管人才认识不到位、党管人才体制机制不健全、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不适应、党管人才保障不有力等问题。

人才大国与人才强国,一字之差,区别甚大。十八大提出,“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这一目标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下大力气解决我国人才开发的质量、结构和效能问题,尽快形成我国人才竞争的比较优势,这是未来十年迈向人才强国的奋斗目标。”吴江表示,十八大还提出,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是有重大现实意义的。

[篇五: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我们即将跨入新世纪。国际形势已经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和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在今后10年中,为实现我党和国家确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目标,抵御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战胜各种困难,把建设有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要按照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科学技术干部和其他战线在内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策。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基本路线的指引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展开,关取得了重大进展:提出和实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废险领导职务终身制;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公务员制度;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推进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有力地推进了新时期各给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特制定2001-201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一、基本目标和方针原则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

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2010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基本目标是:

――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

――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

2001年至2005年”十五”期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重点,以初步建立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目标,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提供保证和人才支持。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改革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继承与他新相统一,和发扬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勇于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和制度和方式方法。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改革相结合,积极鼓励和支待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

――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实现领导班子成员产新老交替制度化。

――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适应新的情况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加强立法和健全制度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引导和推动改革逐步深入。

二、党政干部制度改革

3、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求

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通过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肄而出;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逐步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灾风和腐败现象。

进一步完善国家化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提高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4、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1)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适当扩大参与人员的范围,改进民主推荐的方法,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在干部考核中,普遍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探索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的做法。凡是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

(2)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在3至5年内,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特殊岗位除外)的选拔任用,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这项改革进行规范。

(3)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的比例。规范程序,改进方法,降低成本。加快全国统一库建设,完善公开选拔工作的配套措施。实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举制度。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改进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积报探索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的方式方法。保护代表参加选举的权利和热情,提高代表参与的能力和水平。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扩大一些地方扩大基层民主,做好选举工作的成功经验。

(5)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抓紧制定任期制法规。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完善选任制干部的任期制。县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部门和其他工作机构的委任制领导干部,也要逐步实行任期制。

(6)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试用制度。对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任制干部,逐步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

(7)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退还(离)休制度。完善对退(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的办法。

(8)进一步完善高速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制

完善制度建设
强化制度 第七篇

[篇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度]

制度建设是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过程。制度的制定和制度的执行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不去制定制度,执行就没有依据;没有执行力,制定的制度就没有生命力,就失去了存在价值。可以说,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

制定出好的制度是制度建设的前提。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首先需要在建章立制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化水平。这主要体现在“三性”上:一是全面性。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项制度,力求覆盖反腐倡廉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构筑全方位的制度防线。二是针对性。从实际出发,从群众呼声最高、最为关切的地方抓起,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环节突破,围绕制约和监督权力这个核心,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累计面积达166、8502万平方米。全市新增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97个,增加缴存职工人数2789人。目前,全市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到1871个,缴存职工达到20、51万人,全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95、22%,缴存率达到97、08%。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6亿元,同比增长55、84%。累计提取金额7、43亿元。

三、接受监督,注重长效,提升亲和力

抓好制度建设,是一项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任务。为此,中心通过向各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在业务大厅的醒目位置设立意见簿、意见箱、大屏幕、公开受理投诉部门和受理投诉电话、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与监督。中心接到群众提出意见和投诉后,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问题棘手的在月例会中讨论解决,由于制度不健全导致出现矛盾的,将立即整改,由于中心职工个人出现问题的,将严肃处理,做到矛盾不推委、不怠慢,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待。

各项制度重在落实,只有将每一项规定落实到职工具体行动中,才能发挥具体的实际作用。为了使广大职工进一步熟悉了解和自觉遵守,我们多次组织学习,以不定期检查形式进行了必要的督查促进,并专门进行了全员参加的规章制度知识考试。现在,“一站式”、“一条龙”服务模式,“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已成为前台工作人员的基本服务理念。“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作风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工作环境整洁优美,服务设施便民利民,服务态度热情周到,各项公积金工作正在公开、文明、高效、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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