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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2016-10-18 12:14:0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共7篇)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 1 目 的 1 2依 据 1 3适用范围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2 1工程总监 2 2工程中心 2 3项目经理 2 4项目副经理(分公司工程项目负责人) 2 5土建工程师 2 6水、电工程师 2 7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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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篇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1 目 的 1.2依 据 1.3适用范围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2.1工程总监 2.2工程中心 2.3项目经理 2.4项目副经理(分公司工程项目负责人) 2.5土建工程师 2.6水、电工程师 2.7项目档案员

第三章 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

3.1与监理单位的关系 3.2监理人员要求 3.3施工阶段管理 3.4监理例会、月报要求 3.5监理奖、惩措施

第四章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4.1工作关系 4.2质量管理 4.3材料质量管理 4.4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管理 4.5成品保护 4.6质量事故处理

第五章 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5.1工程进度计划组成编制 5.2工程进度的落实、检查、实施 5.3赶工措施 5.4工期延长的审批

第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6.1安全管理原则及规定 6.2管理措施及要求 6.3重点检查的事项

第七章 现场签证及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7.1现场签证原则 7.2现场签证管理 7.3可签证原则 7.4不可签证的内容 7.5签证时效性 7.6零星工程管理目的 7.7零星工程要求原则、实施程序

第八章 奖惩制度

8.1公司部门及人员处罚 8.2监理单位处罚 8.3施工单位处罚

8.4奖励

第九章 附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1.1目 的

为规范房产公司所属项目的建设管理,明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全面提高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建立建全质量、进度、安全、效益保证体系,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确保建设进度和企业的综合效益达成一致,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

1.2依据

1、依据公司《20个运营管理模块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编制;

2、公司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各类工程承包合同;

3、公司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建设监理合同;

4、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的技术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5、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有关的政策和规定;

1.3适用范围

1. 本制度适用于房产公司总部及所属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业务。

2.本制度与房产公司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3.公司在建项目在执行本制度的过程中,可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完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4.本制度的条款如与国家的规范、标准或地方法规有矛盾之处,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地方规定为准。

第 二 章

职责与权限

2.1工程总监:

 建立和完善以项目为基点的适应市场经济的责任管理机制,利用经济手段、法制手段对建筑项目出台规范化、科学化的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 负责检查监督项目的建设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 负责落实、完善政府对项目建设的各项批准手续,确保项目的建设符合政府相应的管理规定。

 负责审批下属上报的有关工程管理方面的报告及上报政府管理部门的重要文件。

 代表公司履行总包合同及各分包合同的责任,负责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的合同纠纷。

 公司重大事项的参与评定,项目技术问题的处理及重大施工计划、组织方案的审核。

 房产公司所承建项目款项的监督、审核、审批及下属职员的人事考核建议权。

2.2工程管理中心

 对公司确定的项目开发计划、质量目标以及成本目标的实施、监控及完成情况负责任,制定并出台相应的项目管理措施。

 负责审核分公司季、月生产计划,协助主管领导结合实际下达生产计划指标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 负责每月定期向工程总监申报<<建设项目生产计划报告>>,内容要求: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等现场实际情况。

 配合研发、行政、营销等部门进行项目前期的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 参加项目监理例会,并对在建项目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 参与在建项目零星工程量及现场签证工程量的核实及合同签署过程的洽商谈判。

 审定重要的施工方案,参与总包、分包、材料采购的招标工作。  负责政府部门、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公司及公司各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 主持项目内部会议,审定或签发对内对外的重要文件。

 按照监理合同及相关监理条例对监理公司的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落实有关责任制。

 负责审定工程款项的支付。

2.3项目部经理

 代表企业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在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权益。

 负责落实集团公司年度责任目标及项目部全面管理工作。

 负责各方单位综合协调,督促项目生产落实方案,确保工程按合同签署条款履约完成。

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工程,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

 负责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及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的合同纠纷。【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 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配合设计部门完善施工图设计。

 负责组织项目的专项验收及总体竣工验收工作,并签批有关验收文件。【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 负责建设项目零星工程及现场签证工程的合同谈判及合同签署。  负责项目款项的监督、审核、审批及重大事项的参与评定。

 负责贯彻各级技术责任制,明确本部门员工的职责分配与考核。  负责违规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处罚权限。

2.4项目部副经理 (分公司工程项目负责人)

 协助部门经理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 负责每月25日前向工程管理中心申报<<建设项目工程月报>>,内容要求: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等现场实际情况,并指出工程施工中存在、潜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制定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质量和施工技术问题。  负责各阶段验收工作:组织内部验收工作;组织设计、监理、施工、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等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的阶段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专项工程验收项目竣工备案验收事项等。

 负责组织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每月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蔑视安全、违规操作的施工单位进行严厉处罚。

 负责总包单位、独立分包单位以及材料设备供货厂商的协调管理工作。

 负责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配合集团公司完成各项部门的综合业务工作。

 负责分解部门的工作计划,保证工作流程顺畅。

 负责违规单位的监督处罚。

2.5土建工程师

 熟悉建设项目的实施程序,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严格掌握各项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执行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杜绝安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篇

***建设有限公司进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加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所有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力度,提高工程进度管理水平,使各项目建设进度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优质按期完成任务,尽快发挥投资效益,结合项目工程进度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1.2 项目公司进度管理目标:各项目在合同要求的施工工期内完成所要求的任务。

1.3 公司对应完成的年度计划进行分解,根据各项目合同工期要求,对各项目部下达进度计划任务并签订年度、月度进度目标责任书,对需完成的工程量、形象进度、产值做出明确规定,作为对各项目进度考核的依据。

1.4 各项目部应按施工合同以及与项目公司签订的进度目标责任书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充分调动人、机、料等各种资源,确保阶段目标任务的完成。

1.5 工程进度控制应坚持“安全至上,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进度建立在安全、质量的基础上,做到工程进度与安全、质量控制协调统一。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1.6 坚持合理工期、科学工期理念。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

先进的施工工艺、统筹的规划思想、可靠的控制措施,确保工程建设总工期要求。

1.7 各项目工程进度实行统一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项目公司负责监督,各项目承包人依据合同要求分部实施进度控制。

1.8 各项目工程进度管理的依据:工程施工合同、项目主管单位对本项目的工期要求、经批准的施工设计图和设计变更图、现行规范、规程和技术经济指标等有关技术规定、合同进度计划。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项目公司成立工程进度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日常进度归口管理工作。

2.2 项目公司所属项目进度管理实行二级管理,各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副经理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任组员的进度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一套完整的进度管理和保证体系。

2.3 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进度管理体系应充分发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进度监督和控制管理作用,努力调动施工单位进度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4 工程管理部是进度管理领导小组进度管理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2.4.1 在项目公司进度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进度管理的日常工作。

2.4.2 认真督促项目公司所属各项目部贯彻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对各项目部的进度计划要求。

2.4.3 形成和建立工程进度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程进度的检查和总结评比工作,促进工程进度管理水平的稳定和不断提高,使工程进度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4.4 对控制性工程的重点部位的进度进行跟踪和督促,确保阶段目标的顺利实现。

2.4.5 负责对各项目部相应部门工作的对口管理。

2.4.6 组织或参加控制性工程进度计划讨论会,制定合理工期。

2.5 项目公司实行月生产例会制度,会议在每月30号左右由项目公司组织举行,会上通报各项目本月进度情况,总结施工经验,研究处理相关问题,提高进度控制水平。

第三章 施工进度计划的主要内容

3.1 施工进度计划

3.1.1 由各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提交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计划编制说明。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总体形象进度安排;

(2) 完成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的时间,阶段性目标;

(3) 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需要完成的工程量;

(4) 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配备的人力和机械数量;

(5) 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等;

(6) 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要求附双代号网络计划图和形象进度图;

(7) 年度预计完成工作数量表;

(8) 雨季、冬季施工计划及措施;

(9) 主要材料源及进场计划;

(10)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施工方法;

(11) 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及主要职责部门负责人名单。

3.1.2 各项目部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年度、季度施工进度计划,年度、季度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要确保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能够实现。年度、季度施工进度计划应反映以下内容:

(1) 本年度、季度计划完成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及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及投资指标;

(2) 施工队伍及人力和主要施工设备数量及调用顺序;

(3) 不同季节及气温条件下各项工程的时间安排;

(4)在总体进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

3.1.3 各项目部根据季度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月度施工进度计划要根据季度施工进度计划与实际施工进度修正调整后编制,与实际进度保持一致,满足合同工期要求。月度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要确保季度施工进度计划能够实现。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应反映以下内容:

(1) 本月计划完成的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

(2) 本月计划完成的各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及产值;

(3) 完成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队伍及人力和主要设备的配臵;

(4) 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

3.1.4 关键控制性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各项目部要对整个工程工期起控制作用的关键工程单独编制关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关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反映出以下内容:

(1) 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2) 总体进度计划及各道工序的控制日期;

(3) 各施工阶段的人力和设备的配臵及运转安排;

(4) 施工准备及结束清场时间安排;

(5) 对总体进度计划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控制、依赖关系及说明等。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工程规范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区卫生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卫生基本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包括各类房屋新、改、扩建基本建设工程;

(二)房屋室内外装饰工程。包括一般修缮、内外饰装潢、安装电子监控等;

(三)环境整治工程。包括拆建围墙、大门、厕所、停车场、道路、院内绿化等。

(四)土地征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及镇(办)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四条 卫生基本建设项目按照资金来源实行分类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一)政府投资类项目。主要为财政性资金投资,由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和规模建设,严禁擅自超规模施工。项目管理应遵循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区卫生局监督项目实施。

(二)自筹资金建设项目。主要为各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建设的项目,区直卫生单位和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需报经区卫生局审核审批。

第五条 卫生基本建设项目按照投资规模实行审核审批。投资规模按照预算造价确定,工程决算造价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造价的130%。对于涉及重大隐蔽工程或变更项目对工程造价影响在5万元以上的,需事先报区卫生局批准实施。

(一)工程预算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项目(以下称一般项目),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体研究后批准建设,并报区卫生局备案。

(二)工程预算5-30万元(含30万元)的项目(以下称规模项目)。预算造价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项目建设单位向区卫生局申请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理由、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等,区卫生局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派人进行现场察看,对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提请研究。对于符合政府投资政策的,由区卫生局集中上报,申请政府投资建设;对于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的项目,区卫生局按照研究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复,申请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规模进行实施。

(三)工程预算3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下称重大项目)。卫生基本建设30万元以上的项目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除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外,原则上不批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3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确需建设的,按照第五条(二)项要求办理。

第六条 卫生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六制”管理。

(一)项目法人制。卫生基本建设项目均需实行项目法人制,落实法人主体和实施管理责任。

(二)合同管理制。卫生基本建设项目均实行合同管理,一般项目建设合同应载明建设规模、施工周期、双方权力和义务、违约责任、工程造价等要素,规模以上项目应采用建设部门监制的施工合同文本。合同中具体条款与招标文件实质性精神不得矛盾或冲突。

(三)预决算制度。卫生基本建设项目均实行预决算制度,预算内容应包括所有施工项目,严格控制范围外项目。工程决算必须经过审计鉴证,属于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必须经过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确认。

(四)招投标制度。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定,卫生基本建设必须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由区招标办统一招标。

(五)工程建设监理制。卫生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落实现场施工管理员,规模以上项目单位应成立项目建设领导组。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和规模以上房屋新、改、扩建工程必须聘请具有法定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监理。

(六)竣工验收制。卫生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首先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自行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申请区卫生局组织验收,属政府性资金投资的项目,应会同发改、财政部门共同验收,并提出书面验收意见。

第七条 卫生基建项目建设遵守许可制度。卫生基本建设规模以上新建或改扩建房屋项目应在发改、规划、建设、土地等部门办理相应建设施工手续,其程序是:

(一)项目立项。按照项目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向区发改局申请项目立项;

(二)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新征建设用地的,需向区土地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三)项目开工前。凭项目批准计划、立项批复和土地使用权证,向区住建局申请办理“一书两证”,即: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取得“一书两证”后再向区住建局申请施工许可证。

(四)项目开工。建设单位取得上述手续后方可开展项目施工。严禁未批先建。

第八条 项目的变更管理

(一)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得发生变更,如确需变更,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

(二)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的报审制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不得擅自随意进行工程变更,因擅自变更工程发生的费用及其他损失,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其费用及损失由相关单位承担;违反法律、法规的,将依法查处。

第九条 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一)项目资金支付手续。项目资金必须转账支付,禁止现金付款。建设单位支付项目资金应将款项汇入合同

约定的施工单位账户,不得向个人付款或以借款的方式支付工程款。具体是:

1、一般项目工程款原则上在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需提供施工合同、工程预决算清单、决算审计报告、工程款税务发票、工程验收报告等。

2、规模以上项目。预付工程款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款税务发票、工程形象进度证明材料;工程款结算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款税务发票、工程预决算清单、决算审计报告、工程验收报告等;支付质量保证金需提供施工合同、收款单位收款凭证等。

(二)工程款的支付进度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付款。

第十条 建立卫生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完工后建立健全项目档案,长期保管。项目档案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计划下达、立项批复、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预决算清单、审计报告、施工记录等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证明材料或文件。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 凡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卫生局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其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项目部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四篇

[篇一: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总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项目部管理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篇

[篇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六篇

[篇一: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第十条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五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________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________万元以上、________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________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六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七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八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条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五十四条允许分包的工程,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五十五条工程承包单位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完毕并向建设单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条安装工程除满足安装规范和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安装的准备工作,对各种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各种图纸齐全。

2、具有设备清册及出厂合格证。

3、熟悉安装指南。

4、仔细参阅国家和企业规定的设备安装质量和验收规范。

5、有厂家和厂家委托试验单位对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性能调试结果的报告。

6、使用说明书。

7、基础强度与尺寸要符合规定,环境要满足安装和运输起吊要求,要有能满足安装要求的中间验收。

8、编写具体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以上条件具备后,方可申请开工。

第五十八条安装的经济技术要求。

1、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专业安装调试规定,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计划组织施工。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设备,如主立井提升设备安装、矿井胶带运输设备安装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必须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与记录。

4、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安全、快速、经济的要求,重大安装项目必须进行工程网络技术优化。

5、必须严格按安装技术规范及设备质量标准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条设备调试管理程序。

1、根据具体设备确定调试要求。

2、找出该设备运行的基本环节和基本元件,确定调试项目。

3、按照被调试设备出厂说明及使用要求,确定调试参数,以确保误差允许值。

4、制定调试方法、程序和使用设施。

5、编制调试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6、检查各项调试准备工作准备完善后,方可实施计划。

7、整理数据、编写调试报告。报告应包括对设备性能的评价及使用后的意见。并向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第六十条试运转程序及要求。

1、对安装调试的设备初次验收合格,方可批准组织试运转。

2、为检查和鉴定安装质量和设备性能以及设备之间、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综合能力,在设备与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试运转和试生产。在运行前,应检查、核对电源、通讯、水源、风源、气源情况,然后进行空负荷运行。空负荷调试正常后,再带负荷调试。在设备和系统试运行时,首先制定具体的试运转细则,同时还要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明程序,密切配合,统一指挥。

3、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办理交接验收手序。

第六十一条交接验收程序。

1、验收组织。为评定设备安装质量,划分其责任,由公司生产管理部组织规划发展部、安全监察部及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其主要职责是:

1)检验单位工程技术档案、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及设备清册。

2)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行计划,检查试运转情况。

4)根据<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专业设备安装评定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验收终结后,对下列资料应归档:

1)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2)固定资产清单,包括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

3)装配图和随机配件图。

4)基础图。

5)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6)隐蔽工程记录及实测图。

7)系统图。

8)施工预算及决算。

第十一章井巷工程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井巷工程除满足其他制度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作业规程或施工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2、建立质量管理责任制。从施工单位到质量管理部门实行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材料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相关图纸及施工作业规程的审查。

第六十三条施工单位在布置施工任务时,必须始终抓好质量管理和提高工程质量的职工教育工作,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使其在思想认识及技术上达到要求,方可上岗。

第六十四条质量管理部门在提供相关图纸前必须认真审查图纸,以保证施工图纸的质量。

第六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好设备及材料质量关。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试验机构,认真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复查工作,凡是没有合格证明、材质不清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抽查。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准使用。

第六十六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中,制定相关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督促、检查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十七条开工前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完善程度,并重点做好测量放射线、计算复核,施工大样图的校审、复核等。施工过程中做好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把不合格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第六十八条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实行,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对于查出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令其整改,不整改的不予验收。

第六十九条如需变更原设计的材料品种规格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第七十条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每班的质量验收工作,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有关材料质量检验记录。

第七十一条改扩建井巷工程的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国家其它有关标准。

第十二章奖惩管理制度

第七十二条第对单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一、安全

1、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代表责令整改连续通知两次而拒不整改的,视情节处以_________-_________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2、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节处以_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_万元以下罚款。

二、进度

1、未按审定的开工报告规定的日期开工,延期_________日以内,处以_________元罚款;超过_________日,每延期_________天,增加罚款_________元;延期_________日以上者,处以_________元罚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处以_________元罚款。

3、未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造成影响的,除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外,另处以_________元罚款。

三、质量

1、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罚款。

2、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只影响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罚款。

3、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单位整改外,处以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罚款。

4、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外,处以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罚款。

5、工程技术资料和质保资料未能及时编写和完善,或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补上或整改外,并处以_________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三条罚款由公司工程管理科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在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罚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使用。

第七十四条获得省“飞天奖”和“省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进行奖励;获得国家“鲁班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进行奖励。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七十六条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现行施工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七十七条本制度由规划发展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篇五:汽车修理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五、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xiāo shēng qì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六、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承包商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七篇

[篇一:xx矿业公司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使其严格遵守我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因为承包商和供应商的责任而影响我公司的声誉和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我公司签署有关尾矿库经济合同的供应商和承包商及负有管理职责的相关职能科室。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供应商和承包商,是指为我公司完成某些工程或提供服务以及供应原材料、设备设施、配件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公司对供应商与承包商实施归口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等起草工作,负责供应商和承包商的选择审批及过程管理。承包商管理制度

第五条供应商与承包商参与公司的承包活动前,必须由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的主要内容有:承包商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经营范围和能力、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持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等。

第三章供应商和承包商的选择与调查

第六条供应商的选择与调查

1、选择程序

(1)供应商资料收集;

(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

(3)供应商接洽;

(4)供应商问卷调查;

(5)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2、调查程序

(1)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2)分别对供应商之质量、资质、信誉、服务管理作评核;

(3)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3、调查内容

(1)国家或行业办法的有关许可资格证件;

(2)各种管理规章制度;

(3)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能力;

(4)满足我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的能力;

(5)物资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

(6)过去的安全表现及取得的绩效等;

(7)供应商可能带来的重大风险及危险因素。

第七条承包商的选择与调查

1、选择程序

(1)承包商资料收集;

(2)承包商基本资料表填写;

(3)承包商接洽;

(4)承包商问卷调查;

(5)提出承包商调查申请。

2、调查程序

(1)组成承包商调查小组;

(2)分别对承包商之质量、资质、信誉、服务管理作评核;

(3)列入合格承包商名录。

3、调查内容

(1)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经营范围和能力;

(5)法人授权委托书、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质条件;

(6)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7)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

(8)公司所需的条件及要求;

(9)供应商和承包商预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能力;

(10)安全绩效情况:如过去的安全表现、遵守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能力、满足我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的能力等;

(11)承包商可能带来的重大风险及危险因素。承包商管理制度

第四章供应商与承包商的管理

第八条供应商和承包商由公司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建立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在供应商和承包商履行合同过程中,公司归口管理部门要派专人及时进行沟通联系,解决和处理与供应商和承包商的争端,做好批准过程和作业过程之中的各种相关记录并保存。

第九条在供应商和承包商的选择、调查、评价与作业现场等各项工作中,安全管理科全程参与。供应商和承包商在与我公司签订经济合同并涉及到安全生产管理时,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各个部门应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的形式对承包商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记录;d)对于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合同的行为或违章作业,管理部有权进行处罚、责令其停工。

五、相关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检维修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六、记录

1合格承包商名录。

2安全生产表现评价报告。

3承包商档案。

4安全检查记录。

5<外协安全合同>。

[篇三: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承包商的基本要求,承包商的确认、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民工的招收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在*****炼油化工区、油品储运装卸区和公用工程等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承担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维修、拆卸等工程项目及日常劳务工作的所有承包商。本公司有关单位使用的外来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石化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石化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3、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3、1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实行安全、环境和健康(hse)管理体系,编制完成hse管理体系文件及运行程序文件,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3、2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安全环保处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由安环处颁发<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双方签定<长岭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由乙方(施工单位,下同)向分公司财务处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后,甲方(工程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3、2、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3、2、2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3、2、3验证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3、2、4审核乙方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bàn zhèng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3、2、5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3、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主管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

3、3、1查验安全资格审查情况,有无安环处签发的<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

3、3、2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3、3、3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3、4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

3、3、5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3、3、6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3、4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3、4、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3、4、2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3、4、3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4、4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生产单位审核。

3、4、5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3、4、6存在分包的施工单位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4、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1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必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顺序是由安环处计帐填单,施工单位持单到财务处一次交清抵押金,然后返回一份给安环处,自己保存一份。

4、2第七条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的数额,由工程主管部门和安环处根据工程投资额、施工危险程度、施工时间来确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标准为:

项目投资费100万元以下为2、5%,100万元~200万元为2%,200万元~500万元为1、8%,500万元以上为1、5%。

4、3乙方违反甲方的禁烟、动火、用电、破土、用水、用风等安全管理规定,工程主管部门、施工所在生产单位和安环处等部门均可按我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事故的,由安全部门按规定加重处罚。甲方对乙方的罚款金额均从乙方交纳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中扣除。

4、4抵押金数额不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及时补交。

4、5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由安环处对乙方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进行结算,安全风险抵押金的90%归还乙方,10%作为双方施工安全管理费用,违章违纪及发生事故的罚款均从抵押金中扣除。退还抵押金的数额为:抵押金*90%-罚款金,施工单位凭安环处填单,到财务处将剩余抵押金一次性向乙方返回。

4、6安全风险抵押金额的10%安全管理费和罚款金额,统一由安环处掌握使用,用于安全施工的教育及奖励双方在施工中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4、7各单位所有收支项目必须建立财务明细帐目,专款专用,符合财务手续。

4、8安环处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其它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收取施工单位的费用。

5、人员安全教育

5、1凡进入分公司的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等)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5、2对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由公司安环处负责组织进行。在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区域施工由所在的生产单位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5、3安环处负责统一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负责组织考试,实行安全承诺后,双方签字,发给“安全教育合格证”,“安全教育合格证”一年内有效。在施工中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4安全教育内容为:

5、4、1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5、4、2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5、4、3针对我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5、4、4观看安全教育录像。

5、5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经过书面考试合格,受教育者

本人签字。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外来施工人员统计表,安环处负责签发考试成绩,由安环处出具“入厂证办理通知”,施工单位凭此通知到生产保卫科统一办理入厂证。

5、6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办理入厂证,施工单位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5、7生产保卫科根据安环处出具的通知,严格按人数和施工期限办理入厂证。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门卫制度,凭证进出现场施工。

5、8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联系,同安环处商定教育时间,到安全教育室统一接受教育。

6、甲乙双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6、1甲方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6、2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6、3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以队班建制,选配专(兼)职安全员,实行队(班)长负责制,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6、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

6、5乙方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6、6由于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致残、死亡,由乙方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安环处,由安环处报集团公司备案。乙方应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6、7由于甲方强令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人员失误(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8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混合作业时,由于甲方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无法预测的情况,又由乙方违规或行为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负责调查处理,甲乙双方按责负担经济损失。

6、9乙方单独承包的施工项目,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及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10以上各条中由甲乙双方负担的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发的法规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6、11遇双方协议时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诉诸法律裁决。

6、12甲民工与乙民工之间发生的事故,应由民工队自行解决。

6、13凡外来施工单位、劳务用工必须签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协议书,双方签字后生效。

7、施工前安全要求

7、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7、2乙方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7、3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及厂规厂法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条件。

7、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甲方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害部位,必须设有明显的警戒设施,且甲乙双方必须派专人监护。

7、5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到公司安环处备案。

7、6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8、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8、1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厂方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8、1、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区必须持有安环处颁发的进入该区作业的<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

8、1、2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8、1、3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做到“三不动火”,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重新办理手续。

8、1、4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

8、1、5严格执行<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

8、1、6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8、1、7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8、1、8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8、1、9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8、2严格车辆管理。

8、2、1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特别通行证,通行证必须具有时效性,标明行车路线并放在易检查处。进入生产装置及罐区还要到所属单位办理准入证。

8、2、2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8、3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8、3、1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

8、3、2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8、3、3施工临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

8、3、4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

8、3、5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4运行中的生产装置区域内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动火作业,均为一级动火,原则上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安排动火作业,有专项安全措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五一节、国庆 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由工程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安全、生产、机动部门检查确认,共同会签,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按一级用火管理程序办理,其它时间按正常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9、安全监督管理

9、1为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工程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与专项安全措施,负责与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交底。

9、2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所在生产单位要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并有安全否决权。

9、2、1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9、2、2严格按集团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和我公司有关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

9、2、3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9、3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和生产装置要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9、3、1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

9、3、2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有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9、3、3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有关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9、4生产单位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9、4、1制订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9、4、2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

9、4、3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要预先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及时报警,及时报告处理。

9、5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要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停工整顿,接受安全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

10、民工、临时工管理要求

10、1公司所属各单位因生产、建设需招收民工,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人教处审核同意,通过民工所在地乡级以上政府招收,民工队伍应具备法人资格,组织健全,能承担法律责任,不准对民工本人招收。

10、2所招收的民工,应符合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且招收的民工劳务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且保持相对稳定,招收民工年龄应为18至45岁,身强力壮、无疾病、无身体缺陷的男性。

10、3民工所在地政府必须按我公司的要求,提供民工身份证和体检情况,经双方确认合格后,厂方与所在地政府签署合同,签定合同的代表必须是双方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职责。

10、4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应经安环处考核考试合格后发放<安全教育合格证>,凭<安全教育合格证>才能办理入厂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由主管及使用单位负责,应组织民工、临时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由使用单位负责。

10、5使用民工、临时工的单位在作业前应交清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在施工(作业)中,使用单位要派专人(我公司职工)现场监督检查,关键部位、要害岗位作业时,必须派专人盯在现场,不得擅自离开,以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民工、临时工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10、6民工、临时工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由其使用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单位)组织调查处理,并报安环处备案。

10、7对民工、临时工的要求:

10、7、1民工、临时工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和厂方的各项安全规定。

10、7、2民工、临时工要备足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手套以及安全着装等),制定好安全措施,进行事故预想。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安全隐患以及安全险情时应及时上报厂方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或工作,确保安全施工。

10、7、3民工、临时工所持<安全教育合格证>、<入厂证>不得丢失或转借他人,违者将予以除名。

10、7、4乙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换民工、临时工,如确需调换时,应将原有<安全教育合格证>、<入厂证>上交甲方后,再按要求重新办理。

10、7、5从长丰公司调用民工不得超过<民工使用申请单>上批准的人数、时间以及内容使用,确需超过时,必须另行补办,否则不予结算。

10、7、6从长丰公司调用民工不得用于职工本职工作或单位应干的工作以及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的工作,更不得私用。

11、检查与考核

对违章违纪、发生事故及违反文明施工按有关规定处罚。

[篇四:承包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外协单位在公司工作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外协单位包括土建、安装、保温、防腐、装修、厂区维护、绿化、废物处理等。

3、管理部门

管理部设施技术课对承包商进行统一管理,负责资质的审核与建档工作。

管理部设施技术课指定项目负责人对档案资料进行保管,项目负责人还要对入厂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登记存档。

4、内容:

4、1、资质预审

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由项目负责人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与其签订合同。

4、2选择

根据项目风险评价和选择规定以及项目的大小,确定是否需要招标。如果需要招标,应发布招标通知书,承包商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投标书。安全管理课对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进行审核,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之一,选择信誉高、承担风险能力强、安全管理规范的施工单位。

4、3开工前的准备

4、3、1签订协议。中标后的承包商,应编制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外来施工单位及其他人员到企业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协议书的同时,安全与消防管理部门必须同时签订安全、防火责任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消防责任。

4、3、2职业体检。外来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进行施工前职业体检,

禁止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从事施工及高空作业。

4、3、3安全教育。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行施工作业。

5、0作业过程中的监督

5、1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项施工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经工场项目部门,工场施工监督部门和工场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发包公司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2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所使用的各种工器具,要齐全完好,安全可靠。

5、3落实安全措施。外来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安全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要设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

5、4确定安全责任人。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工场项目部门,工场施工监督部门和工场安全部门沟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5、5严格票证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施工要求,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未经许可不准乱动企业的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风、气等管线。

5、6加强监管,设施技术课必须指定专人具体协调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事项,安全管理课协助设施技术课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6、评价,工程项目完工后,设施技术课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将承包商安全生产表现评价并备案,汇入承包商档案。

7、续用

根据预审、选择、评价等环节和施工过程评价结果,作为承包商是否续用的依据。不断促使承包商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8、档案

将确定合格的承包商进行造册,形成承包商名录。

9、外协单位在本公司工作,要严格遵守我公司各项规定制度,按手续

办理各种工作票证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10、外协人员施工期间,必须按照所办票证项目要求、地点施工,不准任意挪用。

11、外协单位施工时,一定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严禁违章作业,做好文明施工。

12、外协单位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新来人员进公司要进行入厂安全教育,以不断丰富员工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安全意识,保证施工安全。

13、外协单位安全员要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施工工作,按规定办理各种票证,并严格监护施工人员执行票证中安全措施及要求,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异常要及时与监护人或动火单位负责人联系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4、凡违章作业而造成伤亡事故,要追究外协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的责任,并按公司规定作出处理。

15、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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