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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2016-10-20 10:02:0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共7篇)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劳保方针政策,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购 1 各部门员工的冬夏季工作服的订购,各部门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前一个月将人数、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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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一篇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劳保方针政策,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购 1.各部门员工的冬夏季工作服的订购,各部门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前一个月将人数、服装型号报到人力资源部,如有临时增加人员,需审批后方可从公司临时领取。 2.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由各部门负责人在每季度前一个月根据公司统一规定将需购置的劳保用品详单列出申报,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核后购置。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领用: 1. 劳动保护用品由公司统一制定发放标准(后附表),各部门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上报增加劳保用品发放明细,,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核后方可增加发放。 2 j- X+ j8 V8 s0 I( B2. 公司每季度统一按各部门人数标准发放劳保用品,由项目部有关负责人统一从总公司领取后发放到个人。 3. 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 4. 同时兼做几种工作的,以主要从事的工种为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各部门有关负责人按季度统一从公司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后按本部门的实际需要分发劳动保护用品。 6.凡领取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因病事假、离职学习等超过三个月以上者,部门有关负责人应在其劳动保护用品个人明细账上将使用时间扣除,使用期限相应延长。 7.对于低值易耗品如:线手套、橡胶手套等由项目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负责人按实际操作需要发放。 8. 如在规定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内丢失或损坏劳动保护用品,按成本价统一在总公司有偿购买。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1.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相关人员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章作业处理进行处罚。 2.发给个人的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由使用人妥为保管,在工作中穿着使用,调离或改变工作性质时,对工作服等耐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等要及时收回,丢失者应折价赔偿。 3.各部门有关负责人每月在28日前将员工领取劳动保护用品明细报到人力资源部,如有误报或晚报影响劳动保护用品费用扣除,将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考核。 4.各部门有关负责人每月月低前必须将劳动保护用品出库、存库明细汇总后与财务部对账。 5. 如有借调劳动保护用品情况,借用方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负责人必须与被借用方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人员双方签字生效,否则出现纠纷问题公司不予负责。 6. 各部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人员须配合财务人员在每季度底对各部门劳动保护用品库存进行盘点,并将报表上报到总经理处。

四、赔偿办法 1. 公司统一发放的被褥毛毯等押金由公司在员工第一个月的工资内扣除,员工在离职前完整交回库房后押金予以退还; 2. 员工主动离职且劳动保护用品未达到使用期限者,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按成本价从工资里

面扣除; 3. 赔偿价格按公式计价:提前领用月数/规定使用月数×成本价格= 赔偿费 4. 需补领的防护用品经本人申请,本项目部领导审批,交赔偿费后,向劳资企管部领买补发;

五、其它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其规定:! 1 每季度发放的肥皂、洗衣粉、牙膏、洗发精、卫生纸等劳保用品缺勤一个月者不发。 2每半年统一发毛巾一条,缺勤三个月者不发。 3 公司员工内部调动,除专用岗位防护用品外,一律不补发一般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二篇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合理发放与使用员工劳保用品,以保护员工的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安全、适用、节约为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原则。

1、公司依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发放劳保用品。 2、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范围。

1、由公司生产准备部负责制订《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2、凡是本公司员工均可依据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而定。

3、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根据岗位定编定员及时调整,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4、对于季节工,在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后,需至财务部交100元劳保用品押金,方可办理领用手续,在离开本单位前,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将劳保用品全部归还后,可退还押金。

5、凡是调离本部门的员工,负责人必须责成其将所使用的劳保用品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手续和管理办法。

1、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初(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月3日前),由各分厂工具室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包括人数、用品使用情况),将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品名、数量报经理办进行核对签字,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生产准备统一编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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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准备部对公司劳动保护用品采用集中招标采购,根据生产需要分批供应。对于特种防护用品应“三证”齐全,供应商必须是合格供应商。

3、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年3月15日(月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月6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由各分厂工具室负责,保管员必须严格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4、各分厂对本单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明细及人员进行记录和登记,每人一本。详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本》【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5、对年度发放劳动保护用品,须以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由各分厂负责销毁,不得传外。

6、对于损坏或丢失的劳保用品,各分厂结合自身情况对领用人给予相应罚款(使用一年内,扣款100%,使用期限一年以上者,扣款80%),方可重新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同时收回已损坏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在《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本》中进行登记。

7、员工休假(病、产、事、工伤及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者,停发月度劳保用品。

8、对于新入职员工和临时工,工作未满6个月内离职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报各分厂负责收回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劳保鞋、防护眼镜等)。

9、备用防护用品,除小件、消耗品发至个人使用保管,大件和特殊防护用品一律由各单位工具材料室负责保管和发放,不得私人占有。

10、因工伤事故,如火灾、爆炸、机器绞缠等特殊原因造成护品损坏者,经单位领导查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方可领取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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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发给职工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是预防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的一种辅助性措施,非生产时间严禁使用。并不得自行改变式样和涂改标记。对于涂改标记和改变式样的护品,一律不办理报废和领新手续。

12、对生产、技术岗位特殊工种的劳动保保用品需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各分厂上报采购计划,由生产准备部进行一次性采购。

13、由财务部对各分厂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情况进行季度统计结算,结算情况纳入各分厂经营目标考核内容。

14、公司经理办负责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与防护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15、各单位的领取、发放记录应齐全、详细。 16、本规定由生产准备部负责解释。 17、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明细》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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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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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总则:

为了加强本公司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作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特制定本规定。 二、劳保护具用品发放的原则

第一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发放的劳保护具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第二条.劳动用品的发放,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不是生活福利待遇,应按规定标准以及实物形式发给职工,不得以币代物发放,更不得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代发放其它物品。 三、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岗位上的在岗人员。

第五条 职工按其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领取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岗位(工种)变动后劳动保护用品按新岗位(工种)标准发放。

第六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提高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时,由职工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行政部和总经办核实批准后可按提高的标准发放。【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七条 特殊部门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可参照本规定由行政部确定发放标准。

第八条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凡未列入和新出现的工种,由行政部组织相关使用部门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标准后准许发放。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

第九条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行政部和采购部共同负责,行政部负责每个月对各岗位(工种)人员名单进行核实,采购部负责核对车间领用劳保规定数量的准确性。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十条 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不得违反规定,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新入职员工,入职前需缴纳劳保用品押金,方可按工种的正常规定发放所需劳保用品,第二个月份可以正常发放。劳保押金收据由行政部负责开出,财务部负责签字收款。收款后行政用OA申请,仓库付货。月末仓库与行政对账后开总票。入职后满三个月(按人事档案为标准),正常情况下拿押金票可以退回押金。

第十二条 新入厂的福利人员不需缴纳押金,劳保用品的发放按新职工的所在部门(工 种)的劳保用品发放规定来办理。

第十三条 公司各部门外来客户等人员需要领用劳保时,根据实际情况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示所需物件,申请走流程仓库负责开票发放,月末仓库将总账报给财务部,行政部根据财务报表核对申请单。

第十四条 凡领取劳保用品的职工,因病、事假等原因考勤达不到15天的扣除一半劳保费用。 第十五条 在劳保用品规定数量以外领取的各种劳保用品,须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价格以市面进购价格出售。

第十六条 部门当月没有考勤的员工,劳保护具停发,待重新入厂时再按其相关规定进行领取。 第十七条 临时领用劳保用品的职工必须正确使用、保管并按时退回,如存在无故损坏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十八条 特殊劳保用品(安全帽)使用规定期满后,需所在的班组长或主管领导核实签字后报行政部审核后,方可领取换发。

第十九条 劳保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6日,按照班组为单位,1号下班之前将《劳保护具领用申请明细表》通过OA上传至行政部,行政部2号核实完出勤后,转给采购部,采购部核实完数量后,打印出来,车间4号到采购部领取《劳保护具领用申请明细表》,并根据表上的数量开具出库票到仓库领取,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各负责部门将不予办理。

第二十条 公司内员工的工种发生改变时,由人事负责通知其车间走流程,仓库负责开票办理新旧岗位劳保用品的领退,月末核对。对如未办理退还手续负责人有权扣除未退回劳保用品的款额。

第二十一条 员工如参加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培训技术文化时,可按其工作时间的长短分别实行减发、延发或停发,酌情处理。

第二十二条 劳保用品的质量问题,由行政部及设备部按国家安全部要求进行监督检查,采购部要根据设备部对护具质量的要求意见来购进。采购部门要对购回的劳保用具是否符合要求负责。 五、员工离厂劳保护具的清算

第二十三条 离厂结算:没有使用过的可以办理退回,使用过的按市场进价全部扣除。安全帽入职月以内扣除全部,三个月以外的扣除50%,九个月以上的不予扣除。

第二十四条 其他劳保护具,入职三个月以内的,扣除当月全部劳保护具,非月消耗品按50%进行扣款。

第二十五条 满三个月以上的员工结算时,工作时间超过15天的,不扣除当月月消耗劳保护具;

非月消耗品,根据使用期限进行扣款;工作不满15天者,扣除当月全部劳保护具费用,非月消耗品,根据使用期限进行扣款。

第二十六条 离、辞退人员退劳保时,由仓库开具入库单,后勤根据此单进行扣款,一并转入财务。 六、员工劳保护具的购买

第二十七条 公司正常工作的员工,对于劳保护具另有需求时,可以到行政部预支签条购买,费用在当月薪资中扣除。【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新入职的员工,在没有薪资的情况下,不交纳现金情况下不可以预支任何劳保护具。 第二十九条 购买的护具不可以算到公司正常的护具发放量中。 第三十条 每次的购买量为正常个人的使用量,不可以大批量的购买。 第三十一条 购买的护具质量与公司正常发放的护具材质、质量一致。 第三十二条 购买护具的价格为统一市面价格。

第三十三条 每月购买总数,必须由仓库确认后方可转交工资核算。

第三十四条 每月额外购买劳保,每月汇总后报财务,行政部根据财务报表进行核对。 第三十五条 部门月正常领用劳保明细应备案于《月劳保护具发放详表》。 七、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废止权归行政部。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开始生效。 附表:

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SF—0010--01 2、劳保护具领取具体流程

3、《劳保护具领用申请明细表》 SF—0010--02

拟定/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备案:

[当月出勤按公司规定标准天数发放,出勤不满20天减半发放(有请假单不超过2天或者放假记录不超过2天除外)出勤不满10天(含10天)不予发放,自行购买]

新入厂职工按此规定发放劳保用具,试用期离开者结算工资时扣除劳保用具费。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四篇

[篇一: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二、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2、本制度适用于某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

三、职责

1、综合管理部

1)负责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采购劳防用品必须到有资质的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进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采购特种劳防用品必须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4)根据国家、市及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防用品的发放标准。

2、仓库

1)认真按劳防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保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对库内劳防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防用品损坏。

3)建立每位员工劳防用品电子档或纸档个人档案。按劳防用品发放标准进行统一发放。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4)做好发放管理记录,并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提交发放管理记录及库存、需购买等情况。

3、财务部

1)按综合管理部提出的劳防用品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防用品经费。

2)建立劳防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4、其他部门

1)生产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更换工种的人员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

2)每位员工严格遵守防护用品相关规定,自觉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3)发现劳防用品质量问题时,要报部门经理及时进行处理。

四、内容

1、发放范围

1)工作服: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使用。

2)劳保鞋: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保护足部防止压伤和烧灼的工人使用。

3)防护手套(包括电工绝缘手套、塑胶手套、帆布手套):按照需要发给操作工使用。其中:电工绝缘手套发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人使用;塑胶手套发给接触腐蚀性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工人使用;帆布手套发给有烧伤危险的工人使用。

4)安全帽:车间全体员工及部分办公室员工使用(管理人员、财务部、发货员、过磅员)。

5)防护面具和防护眼镜:发给面部或眼部易被烧伤或被灰尘、金属屑和腐蚀性、毒害性液体容易伤害眼睛的人员使用。

6)安全带:发给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使用。

2、劳防用品发放的原则

1)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职工不得将发放的劳防用品转让、出售,不准随意改制式样。

3、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标准

1)生产部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提出岗位劳防用品需求,,也不得长期暴晒。

2)防护眼镜(面具):工作现场有强光、飞溅火花、碎片的现场人员;

3)其他防护用品:进入工作现场穿戴与本操作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五、考核及其他

1、对于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员工,由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所以劳保防护用品均为免费发放,在规定使用期内离职、转职等,应在离开原职位前交还所有劳保用品,出现废、损坏严重等情况者,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赔偿(例如工作服、工作鞋在员工任职七个工作日后发放,其界限为6个月,即如在六个月内出现离职等状况,应照原价赔偿。);

3、劳保防护用品在规定使用期内,凡出现丢失、损坏等意外情况,到综合管理部报备,并视情节轻重接受处罚,同时按进价赔偿;易耗劳保防护品,不允许随处乱扔乱放,违反者按照<现场作业人员管理奖惩条例细则>进行处罚。

4、凡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员工,由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篇二:企业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为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使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部发)、<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以及集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保用品的定义、范围;

本规定所指劳动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二、劳保用品的管理原则

1、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的原则,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4、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三、劳保用品的管理部门

1、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年限和技术标准由集团运营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2、年度计划的编制:各事业部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运营部提报下一年度所需配备、购买的计划。运营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向总裁办公会提报年度劳保用品配备、采购计划。财务部依据批准后计划进行预算编制。

3、采购:劳保用品的采购以集团公司集体采购为主,以各事业单位采购为辅的方式进行采购。大宗物品(三万元以上)应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进行采购,由运营部根据购买劳保用品的计划,编制标书,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企业管理部根据招标情况对大宗物品进行采购。只是在事业部内部而非跨事业部、直属子公司员工均可以使用的劳保用品,经事业部报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后可以自行采购。

4、库存管理: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库存管理,使用部门根据计划以事业部为单位进行领取。原则上事业部每年4月份、9月份两次领取劳保用品,出库单要一式三份,领用事业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各存一份。领取后的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对未发放的劳保用品进行管理。

四、劳保用品的费用列支

由财务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列支和税前扣除。

五、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管理

1、使用范围:集团一线生产人员及集团直接从事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2、各事业部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劳保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劳保用品的发放除一次性用品外,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员工领取劳保用品时,事业部必须注明具体使用人和发放数量、工作岗位、劳保用品品种和使用时间。

3、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4、劳保用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相关规定。

六、劳保用品使用的日常检查与监督

各部门要开好班前、班后会,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检查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集团公司运营部、人力资源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七、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及随意拆改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要追究本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承担相应造成的损失。

八、本制度由运营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与本规定不符的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篇三: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品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着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有利于公司的生产安;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最终解释权归;第二章实施细则;第一条适用范围;第二条发放与登记;第三条监督与管理;第三章发放标准;一、工作服;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工发放工作服1套;护坝工、水;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有关规;二、工作鞋;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

-劳保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着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有利于公司的生产安全,有利于劳保品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最终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章实施细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在配发标准内,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均享受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

第二条发放与登记。劳保用品由公司根据各部门员工所从事的工种需求,统一配发。每月10—15日为劳保品发放日。领用时,各部门员工需持由公司统一发放的劳保手册,到库房登记领取。并由保管员计入劳保卡和台帐。领料单有部门主管签字。

第三条监督与管理。库房劳保用品管理员,接受主管部门领导的监督,不得发放人情劳保。

第三章发放标准

一、工作服

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工发放工作服1套;护坝工、水泵工、钳工、焊工、碎矿工以及野外作业的一线员工公司免费发放棉工服1套或棉大衣1件。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作服款从工资扣除。

二、工作鞋

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工发放工作鞋1双。护坝工、水泵工、钳工、焊工、电工、碎矿工以及野外作业的一线员工可申领公司免费发放棉或皮工作鞋一双。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作服款从工资中扣除。

三、工矿靴

1、公司每年根据不同工种需求,向员工免费发放工矿靴。电工用绝缘短靴每一年半1双,浮选工、脱水工每两年1双长筒工矿靴。

2、工作不满一年自行离职,或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矿靴从工资中扣除。

四、安全帽

1、公司根据不同部门的需求每年向员工发放安全帽,其颜色为:管理人员红色,一线生产员工为橙或黄色。

2、安全帽因管理不善,到库领取,款项由保管员报财务,从工资中扣除。不能继续使用的,实行以旧换新制。

3、自行辞职的人员须将安全帽退回库房,不退的由保管员报财务从工资中扣除。

五、线手套

公司管理人员,库工,每人每两个月1付;化验室、实验室、车辆驾驶员,每人每月1付

六、乳胶手套

化验室、实验室、公司食堂每人每月1付。

七、线胶手套

浮选工、碎矿工、过滤工每人每月1付

八、帆布手套或半皮手套

钳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付

九、绝缘手套

电工每年每人1付。

十、电焊手套

焊工每人每三个月1付

十一、防尘口罩

碎矿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个。

十二、纱口罩

公司机关、库工每人每两个月1个;其他除碎矿、药剂、球磨以外的全体员工,每人每月1个。

十三、防护镜

焊工每半年1付墨镜;药剂工每人每半年1付防护镜。十四、洗衣粉

全体员工每人每月一袋。

十五、若因工作特殊需要,经部门主管申领总经理签字,方可到库房签字领取。

第四章监督执行

第一条本制度下发到各相关部门,望认真贯策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从发放之日起生效,若有变更临时通知。

[篇四:某电力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加强公司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分公司、项目部、运营单位、基层单位。

3、劳动保护用品的选用

3、1为职工个人所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gb116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的规定。

3、2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的职工,都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安全、健康,而配发给个人在劳动和工作时间内随身穿(佩)戴的用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重要措施,应与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生产福利待遇严格区别。

3、4从事特种作业和在特殊生产作业环境中工作的职工,根据生产作业环境、性质特点及需要,选用不同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3、4、1从事有强烈辐射热或烧灼危险作业的职工;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或对皮肤有感染作业及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职工,根据需要,发放或配备阻燃服、耐酸(碱)服、防辐射服以及相应的防毒面具、围裙、胶皮手套等防护用品。

3、4、2从事有触电危害作业的职工,发给电绝缘的防护用品。

3、4、3防护鞋应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和需要,分别选用防砸鞋、防热鞋、耐酸(碱)鞋、耐油鞋、防水胶鞋、布面胶鞋、软底布鞋等。

3、4、4护目镜根据需要可发给或配备防冲击眼镜、防热镜、防红(紫)外光镜、风镜、太阳镜等。

3、4、5从事两米以上高空作业人员分别发给安全帽、安全带等。

3、5为职工配发的防护服款式,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兼顾穿戴方便、整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职工上岗操作。

3、6棉防护上衣为三紧口、活面、翻领;下衣为马裤式样,加筒裤处罩。

3、7防护鞋主要为深腰皮鞋。但根据工作性质及工作环境,如确属无砸伤、扎伤、挤伤、压伤、烧伤、烫伤可能的工种可发平跟短腰皮鞋。

3、8凡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且为国家指定的劳动保护产品生产部门(或厂家)的产品,并印有“产品合格”字样。

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4、1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安全健康而配发给个人在劳动和工作时间内随身穿(佩)戴的用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重要措施,应与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严格区别。

4、2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含小劳保)标准

4、2、1特殊工种按550元/年执行

4、2、2其它工种按400元/年执行

4、3职工小劳保发放的范围及标准

4、3、1范围

职工小劳保包括:手套、毛巾、洗衣粉、肥皂、口罩、护目镜等,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施工特点及人员所从事的工种情况,发放相应的小劳保用品。

4、3、2标准:

a、公司机关、生产服务、多元开发、通信运营单位小劳保发放标准执行每人5元/月。

b、各施工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区域分公司小劳保发放标准执行每人10元/月。

c、职工小劳保要按季度提前进行发放,以确保职工职业健康的要求。

4、3、3小劳保的采购及发放

a、公司机关、生产服务、多元开发、通信运营单位由各单位将人数上报公司采办中心,由物资采办分公司统一采购发放。

b、各施工分公司、区域分公司、项目部、沈阳通信分公司的小劳保采购发放,原则上也由物资采办分公司负责,但考虑到各单位地域和劳保需求不同等具体情况,先报小劳保购买申请(见附表三)到质量安全部备案、审批后,可由物资采办分公司委托各单位按以上标准,自行采购发放,并将采购计划数量及各种单据报物资采办分公司。

4、4职工大劳保发放的范围及标准

4、4、1范围及样式

a、施工分公司、区域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职工大劳保包括单工服、单工鞋、单工帽、棉工服、棉工鞋、棉工帽、防护帽、雨衣、雨鞋、绝缘鞋、棉大衣、皮背心等。防护服的样式及服装上的标志要严格按照公司企业文化要求执行,联系相应的厂家进行定做。

b、通信运营、多元开发、生产服务单位:职工大劳保包括单工服、单工鞋、单工帽、棉工服、棉工鞋、棉工帽、雨衣、雨鞋、绝缘鞋等。防护服的样式及服装上的标志要严格按照公司企业文化要求执行,联系相应的厂家进行定做。

c、机关工作服分为夏装、春秋装

夏装:

男装为浅色短袖衬衫(短袖衬衫2件)配藏蓝色西裤一件,单皮鞋一双。

女装为浅色短袖衬衫(短袖衬衫2件)配藏蓝色西式短裙一件,单皮鞋一双。

春、秋装:

男装和女装均为藏蓝色西服一套,皮鞋各一双。

为了配合机关人员深入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做好他们的劳动保护,配备一套与施工单位相同的工作防护服(发放周期暂定为四年)。

4、4、2标准:

a、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1),按规定劳保用品的发放周期进行发放。

b、凡特殊情况,在本规定以外范围需增发的其它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报公司质量安全部批准后实施。

4、4、3大劳保的采购及发放

a、大劳保由各单位将人数及计划上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批后,由物资采办分公司统一采购发放。

b、职工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学习期间一律停发劳动防护用品,学习期满返回单位后,延续原使用期(扣除学习时间)按标准发放。

c、长期(满半年以上)借调、休息、住院的病员、退养、离退休人员应停发劳动防护用品。

d、赴新疆、青海、黑龙江等高寒地区从事野外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可按当地野外同工种标准执行。

e、在多蚊地区、多蚊季节,住工地板房、露营房、帐篷等简易设施从事流动性施工的职工,应发给相应的灭蚊、蝇物品。

[篇五:接待与会议中心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劳保用品的规范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西装、短袖衫和夹克衫等)、雨鞋、绝缘鞋等。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统一穿工作服,佩戴工号牌。

三、工作服要保持干净整洁,工号牌不得涂改。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1年),工号牌损坏或丢失,须到办公室交费补办。

四、发放劳保用品时,由员工本人签字领取;员工离职时,所有劳保用品须洗净退还中心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工作服为中心财产,员工应妥善保管。在使用期限内(以下次更换时间为准)非正常损坏,由使用人赔偿;使用期满后由中心收回。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五篇

[篇一: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为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控制,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家具,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容器等。

第三条、本公司规定,单位价值在50元—1000元之间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处理的用具物品列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性使用的餐巾纸、香皂等在物料用品科目核算,不作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条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办法:

(一)科目设置:公司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和“在用低值易耗品”,各实体资产会计设置“在用低值易耗品”一级科目和“低值易耗品二级明细科目”。

(二)账簿设置:公司财务和各实体财务主管会计分别设置一级明细账,各实体财产会计设置二级明细账和台账,对低值易耗品按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三)分期摊销的低值易品,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分期摊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时,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报废时,用资产(饮水机、空调、员工食堂的设备设施等)、家俱类资产及非生产用建筑物。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落实资产的验收、编号、保管及使用工作;生活用固定资产及家俱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资产的验收、编号、保管及使用工作。各部门建立固定资产的卡片帐,登记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业务上由财务部指导建账,并将固定资产管理员名单报财务部及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联合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抽查,保证帐、物、卡相符。对各部门由个人使用的实物固定资产必须登记造册,人员流动时,必须办理相关交接手续,防止实物流失。

六、固定资产内部转移

置业公司所属各部门之间因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某项固定资产需从一个部门调整到另一个部门,必须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转移手续。转移单一式三联,一联调入部门,一联调出部门,一联交办公室固定资产负责人。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各部门必须定期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保证固定资产帐物相符。

在固定资产的清理和改造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由置业公司固定资产负责人对拆除下来的物资进行登记,能继续使用的转有关部门使用,不能继续使用的,填写废旧物资申请单,由总经理签字后及时处理。

八、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物。所有低值易耗品由财务部设置总帐,供应仓库设置备查账,各使用部门设置保管帐。各部门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经公司领导审批购入后,统一由办公室验收,材料会计登记低值易耗品备查账,并给领用部门开具“低值易耗品出库单”。各领用部门分别建立保管帐,并落实实物保管人。财务部门凭仓库验收单和低值易耗品出库单进行帐务处理。低值易耗品发生内部转移时,必须事先经单位材料会计及部门实物管理人签字后办理业务转移手续。低值易耗品发生报废时,由实物管理人和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列明报废低值易耗品名称、数量及报废原因,经有关领导鉴定批准后,通知实物管理人及会计办理出账手续。

九、库存材料的管理

材料和发票同时到达的采购业务,由办公室负责验收,合格后填写一式三联的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对于货到发票未到或分批供货的业务,办公室建立“来料登记备查账”,月底结帐时对货到发票未到的业务由会计办理暂估入库手续。单位领料时,统一由领料人填写领料单,详细注明领料用途,经领料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领料业务。月末办公室将当月发生的入库单及出库单整理后,报财务部门进帐。办公室每月必须将本月入库单和领料单底单联整理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备查。

技术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六篇

[篇一: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要求,规定了技术标准的使用及文本的控制要求,规定了企业技术标准的起草、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印刷、复审及处理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技术标准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技术管理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3、1技术标准体系

一定范围的技术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3、2技术标准体系表

技术标准体系内的标准按规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表及文字说明。

3、3技术标准体系表明细目录

将现行技术标准按体系表确定的层次和门类划分而编制的目录。

3、4企业技术标准

由企业自行组织编写、审定,由企业自行批准发布的适用于本公司业务范围的技术标准。

4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

4、1技术中心应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建立并及时维护技术标准体系,主要通过组织编制技术标准体系表及其明细目录来实现技术标准体系的动态管理。

4、2技术中心应对公司收集到的有关信息确定其有效性,并及时通过明细目录更改通知对技术标准体系进行维护。技术管理制度

4、3建设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公司在技术标准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有关信息并向技术中心提供与本业务系统(公司)相关内容的动态信息。

4、4项目部在技术标准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收集与工程实际相关的信息并提供给技术中心。

5技术标准的使用及文本控制

5、1技术标准的使用以工程项目为对象,凡使用技术标准文本的单位(部门)以书面形式确定该工程项目使用的技术标准清单。技术标准清单主要依据合同的要求进行确定,公司技术标准体系表及其明细目录可作为主要参考依据。

5、2技术中心对公司各部门(单位)使用技术标准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和掌握。

5、3建设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公司应对本业务系统(公司)技术标准文本管理及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

5、4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进行策划,确定该工程项目采用的技术标准,并负责自用技术标准文本的管理。

5、5在用文本的控制

5、5、1在用文本不包括图书室、资料库的库存文本。

5、5、2在用文本均为受控文本,其受控标识为标准编号。常用标准文本的有效性按明细目录所列标准号予以判定。项目部技术标准在用文本的有效性以其技术标准清单中所列标准号予以判定。

5、6废止标准文本的控制

废止标准的文本为无效版本,);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其它应予说明的内容。

6、11、3<征询意见汇总处理表>

6、12审定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6、12、1<函审表决书>

6、12、2<企业技术标准审定纪要>

6、12、3<审定人员名单>

6、13企业技术标准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企业技术标准批准通知书>见附件6、

6、14企业技术标准由技术中心统一编号发布和组织印刷。企业技术标准编号的内容及格式见下图。幅面要求见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第8章。

年份

顺序号

专业类及企业代号

企业技术标准代号

7企业技术标准的复审及处理

7、1企业技术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营生产的需要,由技术中心组织有关单位适时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7、2企业技术标准的复审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会议审查或函审,一般要有参加过该标准审查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参加。复审结束后,审查小组应写出复审报告,内容包括:复审简况;处理意见;复审结论。经技术中心审查同意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企业技术标准复审报告表>见附件7、

7、3企业技术标准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a)不需要修改的标准确认继续有效,确认继续有效的标准,不改顺序号和年号。当该标准重版时,在该标准封面上标准编号下写明“××××年确认有效”字样。

b)需作修改的标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修订的标准顺序号不变,把年号改为修订的年号。

c)已无存在必要的标准,予以废止。

[篇二:现代教育技术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

1、信息技术设备应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

2、信息技术设备要建立总账和明细账,依照编号顺序分类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设备说明书和配套附件应妥善保管,保证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

3、信息技术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移作它用。年级和班级应严格实行领用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

4、严禁任何人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接收、散布、录放邪教谣言或淫秽信息。

5、学期结束时将所有信息技术设备归还集中保管。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承担责任。因不熟悉设备性能或操作不当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6、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自行随意拆卸,应及时报告,由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7、加强对信息技术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设备使用场所和库房要注意通风、防尘、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

8、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防火、防盗状况。

9、定期向校长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学校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校长室负责监控工作的领导、管理、检查和考核。

2、监控室由专人负责。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3、监控人员必须负责做好安全、卫生、秩序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值班的记录,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校长室汇报。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然后报告校长。

4、监控室制度、监控员岗位职责、值班表、报警电话要张贴上墙。

5、严格按规定步骤和程序操作,任何人不得中断监控,更不得删除监控资料,监控资料必须保存30天以上。刻录的监控录像光盘交档案室注明起讫日期编号封存。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公务查阅监控录像资料需经校长室批准。

6、安装ck的部位,在下班前应由该岗位负责人及时开通工作按钮,并经常检查其与公安派出所联网情况,确保紧急情况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7、确保监控探头范围内夜间照明灯完好,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应及时维修恢复照明,确保夜间监控录像的质量和效果。

校园网络中心管理制度

一、网络中心是校园网的中心控制室,承担全校网络系统的数据交换,提供全校的信息服务,管理监控全校的网络情况,所有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网络中心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维护计算机网络设备,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每台设备应有指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维护,并按照授权进行管理,不得擅自交由他人管理。

三、未经许可,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网络中心。

四、做好网络中心设备建帐,网络中心一切设备设施的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每学期至少核对一次。

五、网络中心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拓扑结构、布线结构图、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完备,并分类存档,以便待查。

六、管理人员应认真记<校园网中心机房运行日志>。

七、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洁和运行检查;定期对网络中心的供电电源、防火、防雷设备进行检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定期对相关软件进行升级;定期对有害信息进行查杀。

八、网络发生故障,管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维修,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转。

九、网络出现紧急事件时,管理人员应按照<网络事故紧急预案>处理(学校自己拟定)。

十、所有人员均应爱护网络中心的设备,非管理人员严禁打开机箱,严禁改动任何连接线和设备位置,未经主管部门讨论同意,不得随意自行更改网络拓扑结构。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络设施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学校师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校园网络要有完备的防火、防潮、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病毒和防黑客侵入等设备和措施。中心机房应安装空调,保持室温、温度稳定。

三、学校应制定<网络事故安全预案>,全校师生应掌握其相关内容。当发生紧急事件时按照<网络事故安全预案>进行处理。

四、校园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校园网络的运行状态,随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管理正常进行。

五、校园网络管理人员应随时查看网络日志,屏蔽含有有害数据的网页。

六、全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有害信息(包括计算机病毒、反动信息等)、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禁止访问不明网站。

七、学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

八、学校师生在发现有害信息或数据时,应及时向校园网络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现场及相关资料。

九、全校教职工应对所使用的数据做好定期备份,在紧急时刻应立即备份。

网络教室管理制度

一、网络教室设备设施系学校公共财产,计算机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各学科教师应通过主管部门协调使用网络教室,并注意填写好<网络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和<互联网上网日志登记表>。

三、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进出网络教室。进入网络教室时,应换鞋或采用其他方法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且不得携带无关物品进入。

四、计算机网络财产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设备设施的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每学期至少核对一次,并定期维护、清理。

五、网络教室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系统布线、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存档。

六、计算机软硬件维护维修应由专人负责,应定期做好除尘。

七、非本室管理人员或未经本室管理人员同意严禁打开机箱、拔插板卡及接插件、移动设备位置,不得随意安装各种软件。

八、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有害信息的程序或数据。凡读取软盘、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或经网络传送的程序或数据时,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

九、出现有意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根据情况责令照章赔偿。

十、计算机设备设施(包括硬件、软件)概不外借,确系工作需要,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及时归还。

网络教室安全用电制度

一、网络教室应设有专用配电箱,计算机供电应与照明、空调电路分开,单独供电。

二、网络教室应有专用接地线,确保接地效果,以避免机壳带电,伤害学生。网络教室应安装相符电源防雷系统。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在雷雨期间,应禁止使用网络教室。

三、电源总闸应设在管理人员或教师易操作、学生不易触及的地方,应有防护措施。

四、网络教室内的电源走线及网络连接线应分别外套pvc槽管,置于暗槽内,避免踩踏。

五、网络教室必须配备无腐蚀的安全灭火设施(如干粉灭火器),放于教室前后醒目位置。

六、教师、管理人员离开网络教室以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所有的计算机及其它电器设备,然后再切断总电源,待一切检查妥当,方可离去。

七、学生上机时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本机电源,并报告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按照<网络事故紧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八、网络教室供电异常时应停止使用设备。

九、计算机运行中发生停电、断电事故时,应先切断电源,再逐台关闭单机电源,待事故排除后再恢复运行。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非模式三学校用)

一、各学科教师应通过主管部门协调使用多媒体教室,并注意填写好<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二、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进出多媒体教室。进入多媒体教室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且不得携带无关物品进入。

三、多媒体教室财产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设备设施的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每学期至少核对一次,并定期维护、清理。

四、多媒体教室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系统布线、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存档。

五、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应熟悉多媒体教室的各项设备,能正确熟练的使用投影机、计算机等设备。投影机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同时要避免频繁关机,使用完毕,待投影机冷却后再关电源。教师上课前作好准备工作,调试好设备。

六、学校应安排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和保养设备,对投影机特别注意防尘,定期清理通风过滤器,保证机器正常工作。

七、非本室管理人员或未经本室管理人员同意严禁打开机箱、拔插板卡及接插件、移动设备位置,不得随意安装各种软件,不得改变设备的连接线路。

八、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有害信息的程序或数据。凡读取软盘、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或经网络传送的程序或数据时,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

九、出现有意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根据情况责令照章赔偿。

十、注意用电安全,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防盗、防火、防潮。

语言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语言实验室按教学计划和规定课时开放。

二、管理人员课前应对语言实验室的软、硬件设备做好检修,以保证正常的教学,对教师在使用中遇到的故障,要及时排除,协助教师上好课。

三、管理人员课后要做好语言实验室内各项设备的常规检查工作,做好室内的清洁卫生,并检查窗、灯、门是否关好。

四、使用语言实验室的教师必须经过培训,应熟练语言实验室的各项教学功能,能正确熟练地按操作规程操纵主控台及各种配套设施。

五、教师使用语言实验室应提前与管理员联系,以便协调安排。

六、教师应认真填写<语言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并督促学生认真检查自己座位上的各种设备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做好相关记录,以便维修和明确责任。

七、学生单元使用的耳机编号必须和单元编号一致,不得随意调换。耳机上的话筒也不得随意扳动,不用时应推向上方。

八、学生应对号入座,上课过程中注意保持室内清洁、安静,不得乱丢杂物、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带入与上课无关的物品。

九、学生要爱护室内一切设备,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故障,应主动向老师报告,严禁违章操作以免产生接触不良的现象。使用完毕后,耳机要放于规定的位置,话筒应朝外,摆好坐凳,方可离去。

十、保证语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有责任切实作好各项安全工作,防盗、防火、防潮、防触电。如发现电器设备运行不正常,或出现焦糊味等异常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断电),疏散学生,并报告有关人员。

电教设备、音像教材保管室管理制度

一、电教设备设施及各类信息资源软件必须分类建帐,作到帐物相符。

二、设备设施有专人管理,设备建档案,有使用说明书、故障及处理记录。电教常规小型设备应上架或专柜存放。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护。

三、音像教材软件应分类编目,专柜存放,规范管理。

四、建立电教器材、音像教材的借还登记册,并有与之相关的赔偿制度(赔偿制度由学校拟定)。

五、电教保管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用电安全,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雷击等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电子备课室管理制度

一、电子备课室是教育技术人员和教学人员(职工)制作电子教材的场所,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二、电子备课室设施为学校财产,上机人员必须予以爱护。

三、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等技术资料应存档。

四、上机人员应按要求填写<电子备课情况登记表>和<互联网上网日志登记表>。

五、室内设备设施位置不得随意变动,不得利用电子备课室设备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六、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将食品、饮料等与备课无关的物品带入电子备课室。

七、设备的使用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出现设备故障,上机人员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上机人员所携带的软件,须经过管理人员病毒检测,征得同意后,方可上机使用。

八、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有害信息的程序或数据。凡读取软盘、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或经网络传送的程序或数据时,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

九、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报学校领导处理。

十、注意用电安全,防盗、防雷、防尘、防潮。使用结束后,须经管理人员检查、登记,而后及时关闭电源。

十一、上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的法律、法规。

十二、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定期进行系统升级、查杀病毒等。

十三、管理人员须切实加强财产安全、信息安全、病毒防范等管理工作,热情为教师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做好使用情况登记。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凡需要进行电子阅览的教师或学生,应凭证上机阅览,可以进入电子图书馆网页,可以使用图书数据库和电子图书及其它网上信息。并认真填写<互联网上网日志登记表>。

二、教师组织的集体阅读,由教师课前进行登记,上课时按照教师要求有组织的进行阅读。

三、教师或学生临时上机阅读,应凭阅读证进入,并进行登记。

四、要爱护室内软硬件设备,严禁涂写、刻画及擅自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自觉维护室内卫生,室内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将食品、饮料等带入电子阅览室。

五、阅览室内要保持安静,读者在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乱扔纸屑。

六、设备的使用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出现设备故障,阅读人员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注意用电安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七、通过软盘、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存储数据前,应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

八、上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的法律、法规。

九、管理人员要及时开关门窗、电源,做好防火、防雷、防潮、防尘、防盗等有关工作。

十、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报学校领导处理。

校园广播系统管理制度

一、校园广播系统应有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广播室。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广播室交他人看守和使用。

二、管理人员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制定节目播放表,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播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对播放节目内容和质量做好实时监听,对播放节目内容和播放情况应有记载。

三、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播放内容出现意外,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中断播出,并立即按程序报告。

四、管理人员要热心为全校师生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维修。

六、保持环境整洁美观,保持播放控制台、设备和机柜的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雷、防火、防潮、防漏电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校园电视台(闭路电视系统)管理制度

一、校园电视台(闭路电视系统)应有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校园电视台交他人看守和使用。

二、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不得将食品、饮料等带入。保持环境整洁美观,保持播放控制台、设备和机柜的清洁卫生。

三、管理人员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严守岗位。应制定本校节目制作播出管理制度和节目播放表,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节目播放时进行审查,全程监视,对播放节目内容和播放情况进行记载,不得随意播放电视节目。

四、播放内容出现意外,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中断播出,并立即按程序报告。

五、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做好防火、防潮、防电、防雷、防盗工作,确保校园电视台正常运行。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维修。

六、有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布线图、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存档。

七、有卫星地面接收站,必须按照广播电视部门的规定办法执行。

八、校园电视台(闭路电视系统)的任何设备,均不得外借,确因需要,需经校长审批。

非编工作室管理制度

一、非编工作室应有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非编工作室交他人看守和使用。

二、现有的编辑设备应积极为教学科研服务,并做好校内外新闻和大中型活动的摄像、编辑和播放工作。

三、管理员应做好校内外录像资料的整理工作,并做好录像档案资料的维护工作。

四、使用设备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注意防火、防潮、防尘、防盗工作。

五、对编辑设备要定期维护,定期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

六、其他人员使用编辑室设备,需经主管领导审批,使用后要及时登记编辑设备的使用状况。如发现故障应请专业人员修复。

七、编辑设备属于贵重设备,未经校长同意不得外借。

八、个人不得擅自因私使用编辑室设备,违者应追查其责任。

中心机房病毒防范制度

一、网管人员应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上岗证。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随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病毒发展趋势、专业公告以及相应处理方案。

二、根据不同病毒的发作条件及发作时间、周期、特征,建立病毒预警机制,作好提前防范和日常监控工作。

三、使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杀病毒软件。并定期对防、杀毒软件进行病毒库或系统模块升级,保证处于最新功能状态。

四、网络管理、维护和开发人员要确保数据信息的安全,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病毒的存储介质。若确需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五、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六、定期对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和查杀。发现病毒,但不能彻底清除或仍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通过合法、规范途径进行上报。

“班班通”教室管理制度

一、班主任负责到班设备的管理,并指定班级学生协助管理。强化学生爱护到班设备的教育。每天放学前,班级管理员应检查本室设备,确保设备电源关闭,柜门锁好、门窗关闭。班级管理员若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告知现代教育技术管理员进行维护。

二、各任课教师在使用设备时认真填写<“班班通”演示系统使用情况登记表>。

三、现代教育技术管理员应对班级管理员和全体教师进行培训,使其能正确熟练操作各种配套设备,每次使用前要严格照程序开关设备,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以免造成下次使用时设备不能正常工作。

四、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和线路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按程序汇报、处理。在寒暑假期间要定期开机通电,以确保机器的正常使用。

五、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有害信息的程序或数据。凡读取软盘、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或经网络传送的程序或数据时,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

六、出现有意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根据情况责令照章赔偿。

七、确保用电安全,保持教室卫生,避免扬尘,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做好防盗、防火、防潮。

四川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教室为专用教学场所。室内所有设备严禁外借或用于娱乐、聚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

二、多媒体教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熟悉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并负责指导培训学科教师正确使用。

三、根据教学需要安排课程表,保证设备平均每周教学使用不少于20学时。做好教学应用记载。

四、定期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影视节目或专题教育节目,加强思想品德、卫生、法律、安全、环保等教育。

五、利用远程教育开展“三农”服务,为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

六、使用过程中要爱护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运行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七、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系统软件。严禁随意插拔、拆卸计算机配件(键盘、鼠标等),不得擅自更改设置或私设密码。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八、加强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尘、防磁、防雷、防潮、防触电、防腐蚀、防计算机病毒和黑客侵入。保持设备使用环境卫生。

四川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计算机网络教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侵犯社会、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

二、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转,提高设备的完好率。管理人员应做好使用记录,每天对教室内的项目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维修。所有设备严禁外借或个人占用。

三、充分利用“天网”、“地网”和光盘教学资源,开展灵活多样的教学活动,保证平均每周设备教学使用不少于20学时。

四、利用项目设备定期开展农民用技术培训、党员干部教育,构建信息交流平台,为当地社会经济服务。

五、上机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管理、指导,爱护设备,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运行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六、严禁私自安装、牌子载、修改计算机程序。严禁随意插拔、拆卸计算机配件(键盘、鼠标等),不得擅自更改设置或私设密码。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七、加强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尘、防磁、防雷、防潮、防触电、防腐蚀、防计算机病毒和黑客侵入。保持设备使用环境卫生。

四川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设备及光盘资源管理制度

一、项目设备、教学光盘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光盘目录和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项目设备必须按要求放置于指定的教学环境中,充分利用光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保证平均设备教学使用不少于20学时。

三、利用远程教育开展“三农”服务,为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

四、健全完善设备和光盘使用登记制度。按要求对教学应用和教师培训进行完整记录。

五、在使用过程中注意爱护设备和光盘,必须按操作程序正确使用。如属违章操作造成人为事故或设备损坏,使用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严格执行设备维修呈报制度。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将故障记录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售后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七、远程教育设备属专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设备借出、转让、调拨或变卖,严禁个人占用。

八、项目设备落实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认真做好对远程教育项目设备的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雷击、防腐蚀等安全工作。

四川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卫星资源接收使用制度

一、卫星教学资源必须直接用于课堂教学。完整接收卫星数字资源,平均每周设备教学使用不少于20学时。

二、建立资源登记、设备使用制度,完善数字资源接收、使用存贮和共享制度。

三、按要求配备远程教育资源管理教师。管理教师熟悉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负责按时接收、下载、刻录、加工学科课程教学资源,编制目录,指导培训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正确使用。

四、建立教师使用登记制度,将教师每学期应用远程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纳入考核指标。结合卫星数字资源开展校本培训活动,教研组定期组织教师理论学习和资源整合研究,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丰富教学活动。

五、每周组织学生收看一次电影或专题教育节目,加强思想品德、卫生、法律、安全、环保教育。

六、利用远程教育设备开展“三农”服务,为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

七、远程教育项目设备属专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借口将设备借出、转让、调拨或变卖,严禁个人占用。

八、项目设备落实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认真做好对远程教育项目设备的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雷击、防腐蚀等安全工作。保持设备环境卫生。

项目设备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项目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具备项目所要求的基础条件,保证稳定供电。

二、填写<项目设备设施登记卡>(<光盘播放点项目设备设施登记卡>或<卫星教学收视点项目设备设施登记卡>),并建立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档案。项目设备投入运行后,定期对电视机、dvd播放机、计算机、卫星地面接收站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查,并在<设备使用记录表>上对其运行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三、项目设备应为项目所规定的目标服务,保证用于播放教育节目、教学光盘,接收、浏览、下载教育资源。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赢利目的。

四、做好设备的防雷、防尘、防潮、防盗和维护保养工作。

五、落实管理责任制,实行专人管理。

六、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项目设备出借、转让、调拨或变卖给非项目单位,也不允许被个人占用。

七、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做法,省、市项目办有权将设备收回,并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远程教育项目教师培训制度

一、全体教师要积极学习各种现代化教学媒体的使用方法和教学手段。

二、培训教师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现代远程教育的基本内容,特别是计算机的使用为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的基本操作、课件的制作及上网查找教育资源等。

三、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经常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包括经常组织教师观看教学光盘。

四、学校要努力创造各种学习培训的条件。

五、各教师每学年都应该上一节汇报课。

六、各教师在学习了优秀教师上课后,要有计划地努力模仿上好几节课。

远程教育项目设备使用制度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管好用好远程教育设备,全天为学生提供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使用服务。

二、配备专(兼)职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远程教育资源接收、下载、处理、刻录、培训、使用登记等工作。

三、学校必须将管理人员的工作纳入教师工作量,并将管理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建立教师使用登记制度,要将教师每学期应用远程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纳入考核指标。

五、每学期必须制定使用计划和搞好使用总结,对教师开展培训和学生的学习活动要做好记录登记,建立档案。

六、建立设备登记和学校资源管理档案,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雷、防潮、防尘,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

七、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持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形成上报机制。

八、上机人员应爱护计算机,严禁击打,不得频繁开关主机及显示器。不得随意拨插、拆卸机房内的各种电源线,有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九、对设备的维修和添置,要严格执行呈报制度,要将故障记录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落实售后维修公司进行维修。

[篇三:企业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增强会信誉和经济效益,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检查等工作必须依据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确保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提高公司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

第二章公司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安全职责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的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3、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投入和有效实施;

4、组织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做好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领导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四条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安全职责为:

1、协助总经理做好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工作,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目标管理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参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督促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对外埠施工队的考核与审查工作;

5、组织公司定期、专项和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从制度、措施上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7、配合做好重大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按照处理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各类事故。

第五条总工程师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负技术领导责任,其安全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

2、参加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制定,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工作的开展,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制订相应的操作规程,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培训,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六条总会计师对安全生产资金费用投入负领导责任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第三章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七条工程计划部安全职责

1、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证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在下达生产任务指标时,要同时下达安全工作计划;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纠正项目工程中存在的“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发现重大隐患,要下达停工令;

3、在生产任务与安全生产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4、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项目,应做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第八条技术部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时,要将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纳入其中,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其内容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交底;

5、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施工中遇到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要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2、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本系统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的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制定安全措施。

4、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定期、专项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核,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9、对违反有关劳动技术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10、督促安全保护用品的到位于正确使用。

保卫消防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订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用火前办理用火申请,经检查批准,签发用火证,方准作业;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对固定区域和临时工作区域消防设施的配备及检查工作。

第十条财务部安全职责:

1、根据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有关规定,负责劳动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按计划及时提取;

3、落实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奖、处罚的规定。

第十一条机械设备部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机械、配电设施、起重设备的验收使用和安全运行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按计划落实;

2、对新购进的机械及经大修、维修、外租进场后的设备必须严格验收检查和把关,凡新购进的机械设备要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

3、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4、大型起重机械在维修、拆卸、装配、调运和吊装前,负责组织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责在专人负责安全技术交底,配备专人指挥安全作业;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核会签,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落实,保证实施;

6、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从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采购管理部安全职责

1、对购置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并做产品抽样试验,并组织验收。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并向相关人员作正确使用的指导;

3、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组织做好材料的堆放和物品的储存,对物品储存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4、按要求每年对材料供应单位进行评审,并发布评审结果,公布<合格供应单位名录>,对不符合供应单位条件的供应单位应及时清退。

第十三条办公室安全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毒尘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负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

3、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配备组建现场救护队,并组织救护队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本企业食堂(含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5、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按照武汉市文明安全管理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流行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劳务管理

1、在组织、引进分包施工单位之前,应认真审查其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性,并跟踪进行定期评审,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给与清退,按期发布<合格分包单位名录>,作为选用单位的依据。

2、对职工(含分包施工队伍)进行技能培训考核时,要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内容之一,对新招收的新工人要组织入场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工作,并与安全部门进行信息沟通;

4、认真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规定,并监督实施情况;

5、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教育培训

1、根据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换岗的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有权向上级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检查人员。

6、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三类人员”特殊工种和其它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存档备案。

7、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1-2%)。

工会组织

1、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2、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和资金投入等方案制定和实施,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4、组织式协同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和危害作业点督促整改。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抓“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的处理意见。

6、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的合法权益。

7、督促本单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督促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四章项目部各类人员安全职责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职责为: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组织编制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组织施工现场定期、专项和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定时、定人、定措施的要求予以解决;

4、执行公司用工管理的各种规定,严格用工制度符合性的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前的各种安全教育,要监督和明确外包施工队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项目工程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5、在制定工程各项费用计划时,要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制定落实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第十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其安全职责为: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2、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负责该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审批,积极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3、项目工程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主持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给与消除;

5、参加、配合因工伤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六条项目部分管副经理

1、项目副经理作为项目施工管理负责人,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制定本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落实本项目部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参与和审核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5、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本项目部的安全技术生产经费的使用计划;

6、组织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七条项目书记的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书记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监督保证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生产工作进行监督,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受控,对项目安全生产负由连带领导责任。

2、按照项目领导成员的分工抓好文明施工、后勤保卫等工作。

3、督促项目经理提足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所需金费。

4、开展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认识,确保党员身边无事故。

5、协调好与地方zhèng fǔ 部门各方面的关系。

第十八条项目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负责对现场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提供、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工会检查标准>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班组(含外施工队)的安全生产负检查教育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3、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指挥;

4、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直至得到解决;

5、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开展施救工作,并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第二十条项目部工长安全职责

1、对所管辖的施工区段和施工班组(包括外包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接受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所提出的隐患;

4、组织所管辖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确保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每个生产工人,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

5、对分管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亡人员并立即上报,如实向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情况。

第二十一条项目安全主管的安全职责

1、安全主管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能的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负有监督领导责任;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令、法规,上级、公司和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整个施工全过程的进行安全监督,对项目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重点控制;

4、指导安全员的业务工作,督促安全员按照监督检查的要求进行工作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重点监控;

5、协调好与项目经理部的关系,在监督管理的同时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6、主持调查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统计事故造成的损失,拟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建议上报公司;

7、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督的动态管理模式,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单位提交安全监理报告,做好安全信息的传递工作。

第二十二条安全员职责的安全职责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能的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贯彻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根据安全主管的分工,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安全监理检查记录,定期向安全主管提交监理报告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

4、严格进行监理旁站,按照不同的分部工程和不同的分项工程对安全生产的影响程度,采取不同的旁站监理方式(全过程旁站、施工前旁站、施工后验收旁站、定时旁站、巡回旁站、监督旁站等),对施工过程重点进行监控;

5、加强对受监项目的安全检查,监督项目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生产,确保安全生产达到预期目标;

6、根据施工进度,向施工人员提出当前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并提出预防措施;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项目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7、对于项目不按规定组织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有权直接向分公司、公司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下达停工令,但应在四小时内向项目总监及分公司(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站报告。

第二十三条各班组班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遵章守纪负责;

2、进场时要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积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位安全教育,未经三级教育的人员,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七篇

[篇一: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工作场所,是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中所列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的用人单位。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分类目录作出补充规定。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未规定的其他有关职业病防治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煤矿的职业病防治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实施监察,依照本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2009年7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篇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用人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技、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2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

1、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

2、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

3、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休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

4、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教材、图书、资料,职业安全健康展览和训练班等。

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1)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规和标准;(2)在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3)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4)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5)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编制计划时,用人单位领导应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分别向车间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布置。车间领导要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出本车间的具体措施计划,经群众讨论,送安技部门审查汇总,技术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合后,由用人单位领导召开各管理、生产部门等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确定措施项目,明确设计、施工负责人,规定完成日期,经领导批准后,报请上级部门核定。根据上级核定的结果,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各车间贯彻执行。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3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用人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用人单位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用人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职业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1995年11月8日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405号)对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组织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安全教育的形式一般包括: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主要应进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

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文件;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一百二十学时。

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技术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

班组长和安全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3号令)的规定,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由于缺乏安全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而引起伤亡事故。因此,国家经贸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推行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统—考核教材、统一证件的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 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国家统一印制,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f1负责签发,全国通用。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四新”教育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

1995年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提出了“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v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车间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车间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内容包括本车间的概况,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职业安全健康事项,典型事故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企业新职工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因此,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投产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使其了解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术,以适应新的岗位作业的安全要求;当用人单位内部职工从一个岗位调到另一个岗位、或从某工种改变为另一工种、或因放长假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现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

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无论何种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同样如此,必须坚持不懈、经常不断地进行,这就是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在经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最重要。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要通过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和安全活动,激发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热情,促使员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斑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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