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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出库管理制度

2016-10-20 11:22:1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固定资产出库管理制度(共6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督,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三、固定资产管理范围1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出库管理制度 第一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督,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1.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 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2. 办公室固定资产主要指:桌椅、茶几、公文柜、保险柜、碎纸机、过塑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空调机、POS机、验钞机、吸尘器、消毒柜、冰箱、保鲜柜、货架、音响设备、无线/有线话筒、炉具、厨具、绞肉机等。

四、管理分工

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帐的管理,总经办负责物的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正常使用。

(一)财务部

1.财务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2.财务部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经总经理签字生效的各类表格,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3.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每年6月、12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例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确保帐、物一致。

(二)总经办

1.总经办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明细帐,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及登记账,负责审批并办理购置、验收、调拨转移、报废、封存启用、清查盘点等事项。

4.负责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 用率,并定期组织进行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5.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等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6.严肃管理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出售、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7.总经办经理

【固定资产出库管理制度】

 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物品抽台账管理,对申购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并定

期抽查行政专员的出入库表和台账表。

8.行政专员

 负责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与更新;

 负责公共区域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与维护保养工作;

 负责员工离职时固定资产的回收与清理工作;

 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出入库登记、调拨、盘点、清理、报废等工作;  负责维修计划与设备更新计划的拟定;

9.行政主管

 负责物品的采购与验收工作;

 负责供应商的筛选工作;

 协助行政专员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使用部门

1. 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固定资产出库管理制度】

2.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总经办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根据总经办的要求配合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物两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

(一)固定资产的申购及采购

1. 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部门内勤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

部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办及总经理/董事会签字批准后,由总经办按库存情况安排行政主管进行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以及至少三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见表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2.分公司需购置固定资产时,也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分公司部门经理、分公司分管板块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签字批准后交由总公司总经办经理安排行政主管进行采购。《申请表》应详细填写,以便采购。

(二)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

1.固定资产收到后,由总经办行政采购专员和行政专员进行验收。验收时仔细核对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等信息是否与预订相符,并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上填写实际采购金额后签字交行政专员;

2.行政专员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填写无碳三联《固定资产入库清单》,白联总经办留存,黄联由使用部门留存,红联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更新《固定资产明细表》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见附表2《固定资产明细表》)

(三)固定资产费用报销【固定资产出库管理制度】

1.每月25日-30日对所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的费用报销,报销时须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四)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及编码

1. 由总经办行政专员填写固定资产填写《出库单》,使用部门签字确认后,办理出库手续。

2.行政专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入库时编码),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在 实物上贴上《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编码是唯一的,不得重复使用和更改。(见附3《固定资产卡片》)

3. 各部门设置专人负责部门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卡片建立台账,遇部门人员异动时,其负责的固定资产与相应的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做相应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1. 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 公司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转移,应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按审批流程签字后,交财务部门存一份,作为财产转移依据,进行账务处理,总经办存一份。(见表4《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

3.由调入、调出、总经办三方核对实物、编码、《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等,并在将《固定资产卡片》的内容、台账办理变更手续,做到卡随物移。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私自办理固定资产转移及处理的,一经发现,将追究使用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

1.各部门一旦发生固定资产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进行维修的协调与安排,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总经办报销。

2.在用固定资产需升级或增加功能时,由总经办负责办理。

(七)固定资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标准有五点:

 使用年限已到,虽经检修可达使用要求,但经济上不如更换新的设备;  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 国家和主管理部门规定要淘汰的设备;

 技术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设备;

 场地搬迁无法拆迁的设备。

2. 凡符合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向总经办申请,经总经办仔细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按流程报财务部门、总经理或董事会同意后,办理报废。(见表5《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3.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务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和注销手续,更新台账;使用部门更新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台账。

4.凡停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将固定资产转入总经办,总经办行政专员填写《固定资产入库清单》将资产入库。

5.闲置设备和封存的固定资产启用,由主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按表格要求逐级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将固定资产调拨给使用部门使用。

(八)固定资产的赔偿

1.凡遗失、损坏固定资产,根据情况,经领导批准按固定资产净值的10%-100%由当事人赔偿。

2.固定资产领用人员辞职或调动,应退回所领用的工具、仪器,对损坏、丢失的视其情况按原价的10%-100%赔偿。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每季度清查一次,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的盘点每半年进行一次,由总经办和财务部门统一发出盘点通知,各部门配合进行。

3.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 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 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 公司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4.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总经办、财务部、使用部门参加的清查盘点小组,组长由总经办经理担任。

5.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主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6.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在清查以前,应当将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在清查盘点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建议。(见表6《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

8.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由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报告,并交财务备份。

9.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以后,根据清查盘点的结果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经清查盘点小组审核无误签字以后,按流程报总经理审阅。《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应当由主管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出库管理制度 第二篇

【固定资产出库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督,实行固定 资产统一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疆佰盛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各部门。

三、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1.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2. 办公室固定资产主要指:桌椅、茶几、公文柜、保险柜、碎纸机、过塑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空调机、POS机、验钞机、吸尘器、消毒柜、冰箱、保鲜柜、货架、音响设备、无线/有线话筒、炉具、厨具、绞肉机等。

四、管理分工【固定资产出库管理制度】

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帐的管理,综合办负责物的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正常使用。

(一)财务部

1.财务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2.财务部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经总经理签字生效的各类表格,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3.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每年X月、X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例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确保帐、物一致。

(二)综合办

1.综合办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明细帐,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及登记账,负责审批并办理购置、验收、调拨转移、报废、封存启用、清查盘点等事项。

4.负责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进行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5.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等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6.严肃管理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出售、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7.综合办经理: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物品抽台账管理,对申购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并定 期抽查行政专员的出入库表和台账表。

8.行政专员:负责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与更新;负责公共区域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与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员工离职时固定资产的回收与清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出入库登记、调拨、盘点、清理、报废等工作;负责维修计划与设备更新计划的拟定;

9.行政主管:负责物品的采购与验收工作;负责供应商的筛选工作;协助行政专员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使用部门

1. 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2.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综合办办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根据综合办的要求配合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物两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

(一)固定资产的申购及采购

1. 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部门内勤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综合办及总经理/董事会签字批准后,由综合办按库存情况安排行政主管进行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以及至少三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见表1《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2.分公司需购置固定资产时,也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分公司部门经理、分公司分管板块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签字批准后交由总公司综合办经理安排行政主管进行采购。《申请表》应详细填写,以便采购。

(二)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

1.固定资产收到后,由综合办行政采购专员和行政专员进行验收。验收时仔细核对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等信息是

否与预订相符,并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上填写实际采购金额后签字交行政专员;

2.行政专员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填写无碳三联《固定资产入库清单》,白联综合办留存,黄联由使用部门留存,红联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更新《固定资产明细表》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见附表2《固定资产明细表》)

(三)固定资产费用报销

1.每月25日-30日对所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的费用报销,报销时须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四)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及编码

1. 由综合办行政专员填写固定资产填写《出库单》,使用部门签字确认后,办理出库手续。

2.行政专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入库时编码),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在 实物上贴上《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编码是唯一的,不得重复使用和更改。(见附3《固定资产卡片》)

3. 各部门设置专人负责部门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卡片建立台账,遇部门人员异动时,其负责的固定资产与相应的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做相应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1. 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 公司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转移,应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

按审批流程签字后,交财务部门存一份,作为财产转移依据,进行账务处理,综合办存一份。(见表4《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

3.由调入、调出、综合办三方核对实物、编码、《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等,并在将《固定资产卡片》的内容、台账办理变更手续,做到卡随物移。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私自办理固定资产转移及处理的,一经发现,将追究使用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

1.各部门一旦发生固定资产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报综合办,由综合办进行维修的协调与安排,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综合办报销。

2.在用固定资产需升级或增加功能时,由综合办负责办理。

(七)固定资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标准有五点:使用年限已到,虽经检修可达使用要求,但经济上不如更换新的设备;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 国家和主管理部门规定要淘汰的设备;技术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设备;场地搬迁无法拆迁的设备。

2. 凡符合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向综合办申请,经综合办仔细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按流程报财务部门、总经理或董事会同意后,办理报废。(见表5《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3.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务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和注销手续,更新台账;使用部门更新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台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出库管理制度 第三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l、医院固定资产是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的重要物质条件,其种类繁多,规格不一。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障医院财产的安全,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损失、浪费。根据《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

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3、医院的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及其它固定资产,凡本院所有的房屋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其管理办法均按本制度执行。

4、本院固定资产的管理,采取资产主管科室集中掌握,统一调配、采购、维修,与使用部门对领用的固定资产负责保管相结合的管理办法。使用部门对资产主管科室负责,资产主管科室对医院负责,财务科对全院的固定资产实行金额控制,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5、资产主管科室的划分原则为:谁购置、谁管理。具体为:专业设备由设备科主管;一般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由总务科主管;车辆由车队主管;图书由信息科主管。

登记与计价

6、固定资产登记,应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

(1)固定资产总账:由财务科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总账,统一登记医院所有的固定资产金额,不记数量。对全院的固定资产实行金额控制

(2)固定资产一级明细分类账:由财务科安排兼职人员做好固定资产的一级明细分类账登记管理工作。根据固定资产分类及资产主管科室设置一级明细分类账户,只记金额,不记数量。

(3)固定资产二级明细分类账:由资产主管科室按使用部门(科室)设置明细账,登记各科室领用的固定资产的类别、名称、规格等,记录资产的数量及金额。

(4)资产使用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薄或登记卡,登记本科室领用的固定资产及其增减变动情况,主要记录资产的数量。

7、固定资产作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I)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其购入价及安装调试费计算。

(2)接收或拨入的固定资产,按接收单或拨入单所列价值计算。

(3)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按《基本建设工程决算清单》上所列的“审计科审定金额”作价入账。

(4)、无法按上述方法计价者,可采用“重置完全价值”进行评估计价。

(5)固定资产的拨出、报废、盘亏、销账、转账,按原账面价值计算。

8、固定资产经计价入账后,不得随意增减其价值

房屋及主要设备如因大修或改变其面貌或功能的,由资产主管科室提出意见,经院领导批准,可增减其价值,并由资产主管科室和财务科同时调整账务金额。

固定资产增减变化的处理

9、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购入(拨入)固定资产时,由资产主管科室验收合格后填制“固定资产入库

单”,发票(调拨单)及入库单签章齐全后,交财务科办理报销或付款手续,财务科凭入库单作“库存物资”增加记录。

(2)领用、拨出或报废的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办理:

①各科室领用固定资产时,由资产主管科室填制“固定资产出库单”,一式五联,财务科凭出库单作“库存物资”减少、“固定资产”增加的记录。同时,由财务科负责一级明细分类账管理的人员填制“固定资产入账通知书”一式三联。由财务科、资产主管科室和使用科室同时登记固定资产管理辅助账,保证三账一卡的记录相符。

各使用科室之间不得长期借用固定资产,如不需使用可交回资产主管科室,并带登记簿(卡)到资产主管科室办理退回注销手续。

②凡上级有关部门或院领导批准.拨出(调出)固定资产时,由资产主管科室填制《固定资产调拨申请表》一式四份,交财务科办理国有资产管理手续后,方可发出物品(有偿调拨,需验看收据)。同时由财务科填制“固定资产下账通知书”交资产主管部门、使用科室作下账依据。

③凡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由资产使用科室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本科室领导签注意见,报资产主管科室审核同意后.由资产主管科室分别按下述两种情况处理:

a、原始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正常报废,由分管副院长审批同意后,交财务科办理国有资产管理手续。

b、原始价值在10万元以上以及所有非正常报废(未达规定使用年限和非常因素导致报废)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外,应附详细文字说明及相关批文,经分管副院长签署意见,由院长批准后,交财务科办理国有资产管理手续。经国资局批准后,由财务科通知资产主管科室和资产使用科室同时下账。

④凡报废的固定资产及房屋建筑物的残值,经院领导批准变价处理的。其变价处理收入由资产主管科室负责收交财务科入账。

固定资产交接

10、资产主管科室的负责人或具体经办人调动工作时,应根据本科室所主管的固定资产账册进行移交,如接任者认为必要时,应由保管理人员逐项清点(可抽查核对)。移交时,由资产主管科室通知财务科监交。移交清楚后书面报告院办和财务科。

11、科室的固定资产保管人员因工作调动办理移交时,应根据其经管的固定资产登记簿(卡)向接收人点交,由固定资产主管科室派人监交。移交清楚后,由交接双方在登记簿(卡)上签字确认。

管理及年终清理

12、固定资产主管科室、使用科室的资产管理人员对所经管的固定资产,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加强管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对固定资产应经常注意维护和检查,作好维修、保养工作,以保障固定资产的完好和使用寿命。

(2)在库、在用的固定资产,平时要注意防潮、防锈、防水、防盗、防止虫害等措施。

(3)经常核对固定资产账目,做到账物相符。了解在用固定资产情况,以便及时维护和合理安排大修。

(4)每半年与财务科核对固定资产账一次。核对无误后,签章确认,保证账账相符。

(5)凡对账不及时、或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将停止办理该科室的财务报销或付款业务。

13、每年度终了时,由资产主管科室牵头.财务科、审计科参加,对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每两年一次,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由资产主管科室负责组织清产小组,对医院在库在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账目。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列出清单,查明原因,并填制固定资产清查表,经院领导审批后.由财务科、资产主管科室和使用科室分别调整账目。

附 则

14、毁损、丢失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当事人或责任人应严肃处理,视其具体情况,处以必要的赔偿。

15、本制度规定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相符的,按上级规定办理。

16、本制度从二000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出库管理制度 第四篇

[篇一: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出库管理制度 第五篇

[篇一: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为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控制,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家具,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容器等。

第三条、本公司规定,单位价值在50元—1000元之间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处理的用具物品列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性使用的餐巾纸、香皂等在物料用品科目核算,不作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条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办法:

(一)科目设置:公司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和“在用低值易耗品”,各实体资产会计设置“在用低值易耗品”一级科目和“低值易耗品二级明细科目”。

(二)账簿设置:公司财务和各实体财务主管会计分别设置一级明细账,各实体财产会计设置二级明细账和台账,对低值易耗品按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三)分期摊销的低值易品,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分期摊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时,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报废时,用资产(饮水机、空调、员工食堂的设备设施等)、家俱类资产及非生产用建筑物。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落实资产的验收、编号、保管及使用工作;生活用固定资产及家俱由办公室负责落实资产的验收、编号、保管及使用工作。各部门建立固定资产的卡片帐,登记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业务上由财务部指导建账,并将固定资产管理员名单报财务部及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联合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抽查,保证帐、物、卡相符。对各部门由个人使用的实物固定资产必须登记造册,人员流动时,必须办理相关交接手续,防止实物流失。

六、固定资产内部转移

置业公司所属各部门之间因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某项固定资产需从一个部门调整到另一个部门,必须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转移手续。转移单一式三联,一联调入部门,一联调出部门,一联交办公室固定资产负责人。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各部门必须定期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保证固定资产帐物相符。

在固定资产的清理和改造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由置业公司固定资产负责人对拆除下来的物资进行登记,能继续使用的转有关部门使用,不能继续使用的,填写废旧物资申请单,由总经理签字后及时处理。

八、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物。所有低值易耗品由财务部设置总帐,供应仓库设置备查账,各使用部门设置保管帐。各部门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经公司领导审批购入后,统一由办公室验收,材料会计登记低值易耗品备查账,并给领用部门开具“低值易耗品出库单”。各领用部门分别建立保管帐,并落实实物保管人。财务部门凭仓库验收单和低值易耗品出库单进行帐务处理。低值易耗品发生内部转移时,必须事先经单位材料会计及部门实物管理人签字后办理业务转移手续。低值易耗品发生报废时,由实物管理人和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列明报废低值易耗品名称、数量及报废原因,经有关领导鉴定批准后,通知实物管理人及会计办理出账手续。

九、库存材料的管理

材料和发票同时到达的采购业务,由办公室负责验收,合格后填写一式三联的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对于货到发票未到或分批供货的业务,办公室建立“来料登记备查账”,月底结帐时对货到发票未到的业务由会计办理暂估入库手续。单位领料时,统一由领料人填写领料单,详细注明领料用途,经领料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领料业务。月末办公室将当月发生的入库单及出库单整理后,报财务部门进帐。办公室每月必须将本月入库单和领料单底单联整理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备查。

财务会计制度
固定资产出库管理制度 第六篇

[篇一: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等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规范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依照执行。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独立核算的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的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企业的会计制度。国家对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高等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高等学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五、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

六、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以“元”为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核算。

七、高等学校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可减少或合并会计科目。财务会计制度。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分设一级科目,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经营收益=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

投资收益是指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

(三十一)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准确地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真实完整地登记成员个人账户。

[篇三: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保证和维护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财富最大化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下设的各分公司。

第三条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制为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财务会计工作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业务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依法行使公司的理财自主权,对公司的财产完整和盈亏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公司财务决策、指挥、控制、监督,审批财务预算和投资预算方案;接受主管部门、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和审计。总经理负责公司投入的各项资产的管理和经营管理,财务部门负责本公司成本计划、费用和投资预算的申报,并按照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及有关批准的计划、预算执行。

二、财务会计机构与财务会计人员

第五条财务部由公司总经理直接负责,财务部负责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组织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日常工作,参加本公司经济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等会议,参与本公司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参与本公司其他经营活动决策。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根据财务会计业务需要设置财务会计工作岗位和资金管理岗位。

(一)财务会计岗位分为:预算计划、总账、往来款核算、材料核算、工资核算、固定资产核算、收入、成本费用核算、报销、税务、稽核、档案管理等。

(二)资金管理岗位负责公司资金的计划、融资工作的具体实施。资金管理人员应具备财务会计工作人员应具有的素质和技能。

(三)会计工作岗位实行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会计人员的岗位根据需要进行轮换。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敬业爱岗,忠于职守;熟悉法规,精通专业知识;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守秘密;树立热情服务的意识;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大专以上学历;

(三)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公司与会计有关的相关知识;

(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九条

财务会计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忠诚于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财务会计工作,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十条

公司财务会计人员由公司总经办和行政人事部共同考核,提出意见,根据公司规定程序批准聘任或解聘。

三、会计事务管理

第十一条

各项会计事务的处理,都必须符合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的要求。

第十二条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科目组织会计核算。一级科目按照统一的科目编码、名称设置;二级科目按照公司规范的部门名称、产品品种、内部核算单位、开户银行、固定资产分类办法、二级科目编码办法设置;三级科目按照经办人员、成本费用项目等设置;四级以下科目,财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第十三条公司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手续完备,并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第十四条会计凭证的管理,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具体要求如下:

(一)原始凭证的要求: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等,不得以白条或者假发票充抵,发票的填开要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缴纳增zhí shuì的所属公司外购货物应取得增zhí shuì发票,货物购回后办理入库手续,随同入库单一同报账;自制的原始凭证由公司统一制定并印刷,必须有经办单位的负责人、经办人签名或签章。

(二)公司对外填开的发票必须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由专人填开、保管和归档。

(三)日常报销、结算的单据,出纳人员应当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转账”等印章;涉及冲账及补付或收回余款的,出纳人员应开收据。

(四)公司统一采用通用记账凭证格式。

(五)记账凭证必须根据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填制。

(六)记账凭证填制要求: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及时填制记账凭证,日期清楚,摘要简明并能准确地表达业务的具体情况,会计科目使用正确,金额准确,经办人员、会计、出纳、审核人员签章清楚,编号连续。

(七)每一记账凭证只能反映一笔业务,先借后贷。

(八)每张记账凭证后必须附带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可以外来、也可以自制。

(九)记账凭证错误的更正:对于已记账、结账的记账凭证,如果发现错误,应按照规定采用红字冲销法或补充更正法,不得随意调账。

(十)记账凭证的审核传递、保管的要求:

1、审核传递:出纳人员根据公司规定的审批后的单据编排序号并登记出纳账→会计人员进行微机初录→财务负责人审核后入账。

2、保管:月终对账结账后,及时整理凭证,装订成册,加具封面并按照封面要求填写内容后归档保管。

第十五条会计账簿的管理

(一)公司按照统一的会计科目设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

(二)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是出纳人员管理的账簿,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登记、结账,并核对库存现金,每月末同会计核对账目。

(三)计算机打印的账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的副总签字。(四)会计账务每月结转一次,按规定结出“本月合计”、“本年累计”和余额;出纳人员应每日结账并同库存现金核对一致。

第十六条为了保证会计数据真实完整,会计、出纳人员应经常对账,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差异,及时报告。

(一)账证核对应在编制记账凭证记录账簿时进行。

(二)账账核对应在每月月末结账前进行。

(三)现金账实核对应在每天下班前进行,银行存款同开户银行对账单核对每月进行一次。

(四)各种往来账同债权、债务单位账目核对至少每季度核对一次。

第十七条会计报表管理

(一)会计报表必须在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基础上编制,保证会计报表的准确性。

(二)会计报表的编制必须客观、公允、真实。

(三)会计报表封面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有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制表人签章。

(四)会计报表必须符合<企业会计报告条例>的要求。

(五)会计、出纳人员应经常对账,盘点实物,保证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发现差异,及时调整处理。

第十八条凡是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均须归档并妥善保管。除法律和有关规定明确的人员可以调阅、查阅会计资料、档案外,其他人员无权调阅、查阅。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要对所经管、处理的会计事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财务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和公司纪律,不得将公司的会计信息等经济情报对外泄露。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公司出纳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监交。

四、电算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现代化管理,公司财务实行电算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电算化工作由公司主管财务的副总负责统一管理。

第二十三条根据电算化工作的需要,结合会计基础工作,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对电算化后会计工作岗位划分为: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审核记账、电算维护、电算审查和数据分析。

第二十四条电算主管岗位负责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的运行工作,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职责为:

(一)负责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并保证本系统的正常运行,达到合法、安全、可审性要求。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到场,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二)协调系统各类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三)负责计算机输出的账表、凭证的数据正确性和及时性的检查工作。

(四)负责本系统各有关资源(硬件资源和软件资源)的调用、修改和更新的审批手续。

(五)负责对本系统各类人员的工作质量考评,以及提出任免意见。

第二十五条软件操作岗位负责输入(记账平整和原始凭证)和输出会计数据(包括打印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及部分会计数据的处理工作,要求具有会计软件操作知识,达到会计电算化初级水平。职责为:

(一)负责有关子系统的数据输入、数据备份和输出会计数据工作。

(二)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操作。

(三)数据输入操作完毕,应进行自检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交数据审核员复核。

(三)对审核过的记账凭证及时记账,并打印出有关的账表。

(五)每天数据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六)注意安全保密,各自的操作口令不得随意泄露,并定期更换密码。备份数据应妥善保管。

(七)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应记录故障情况并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第二十六条审核记账岗位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审核,操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对打印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通过计算机查询有关会计指标,定期向领导汇报本公司财务状况;要求具备会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经过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其职责为:

(一)负责凭证的审核工作,包括审核各类代码的合法性、摘要的规范性和数据的正确性。

(二)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退还给各有关人员修改后确认。

(三)对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和输出的账表不予签字确认。

第二十七条电算维护岗位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根据领导要求,采用会计软件报表模块或通用报表处理软件制作单位内部管理分析报表;本岗位要求具备计算机知识和会计知识,经过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其职责为:

(一)定期检查软件、硬件的运行情况。

(二)负责系统运行中软件、硬件故障的消除工作。

(三)负责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四)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软件的完整性、适应性和正确性维护。

第二十八条电算审查岗位负责监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要求具备会计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经过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

第二十九条数据分析岗位负责对计算机内的数据进行分析,要求具备计算机和会计知识,达到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水平。

第三十条对错误凭证只能用红字冲回,严禁任何人员修改会计软件的数据库。

第三十一条严禁用财务记账的计算机上互联网和在网上聊天;财务部统一购买光盘、软盘,并统一管理,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和盗版光盘在计算机中安装其他软件;严禁在计算机中安装游戏软件和玩游戏。任何人不得将光盘、软盘带回家中或无关人员处,财务人员出差,需要随身携带财务电子数据的,需报公司主管财务领导批准。

第三十二条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将数据压缩加密后,利用互联网进行数据传递。在不进行网络传输时,将网络连线从调制解调器中拔出。

第三十三条公司系统管理员定期检查文件的完整性,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登记在工作本上,定期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汇报;定期查杀计算机病毒,定期备份硬盘数据。

第三十四条公司系统遇到计算机硬件故障,不得自行拆卸主机或找不可靠人士修理,必须报告财务负责人,由财务负责人安排人员处理。第三十五条财务软件的升级,由公司财务部报请主管财务领导统一安排。

第三十六条会计电算化系统开发的全部文档资料,视同会计档案保管,参照公司有关的管理制度执行。

(一)电子档案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存放地点应当考虑不可抗力的影响。

(二)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财务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于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提供、泄露。机密文件应当设置密码或进行写保护。

(三)操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应退出会计软件,防止被非法操作。

第三十七条定期对硬盘数据进行双备份,并妥善存放、保管备份软盘,远离磁场和潮湿、高温的地方。

第三十八条账簿可半年打印。发生业务量少的账簿,可满页打印;现金、银行存款账可采用打印输出的活页账页装订。

第三十九条财务部根据公司有关制度,定期对各电算岗位进行考核,所有财务人员应接受电算化知识培训。

五、费用开支审批权限与程序

第四十条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所有的收入、成本、费用预算;资金使用计划;职工福利计划;投资规划;年度利润分配执行方案等。

第四十一条公司日常费用开支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二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增加预算外支出的,应在每月月初由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一道,编制预算外支出计划,按规定程序申请,经审批后,视同预算内支出进行日常管理审批。

第四十三条公司物资采购审批程序如下:

经办人(填报)→部门负责人(确认)→质量管理部门(检验)→物资管理部门(验收)→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查)→

第四十四条公司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如下:

经办人(填报)→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查)→公司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五条金额————元以下的借款,除以下特殊情况外,财务部门不予办理:

(一)职工因工负伤救治支出;

(二)自然灾害救灾支出;

(三)因公偶然突发性事件处理。

第四十六条费用审批权限

预算内费用,按照规定权限和上述审批程序所涉及到的人员签字方可报销。

第四十七条出差人员回公司后2天内必须到财务部门报账,交回剩余借款,否则,公司按日收取20%资金占用费。

第四十八条公司形象宣传费用根据总经理审批计划,据实报销。

第四十九条公司印刷品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统一印刷并发放,印刷费用由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预算共同控制,并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条其他日常费用的报销,由财务部门根据总经理的安排和公司资金状况执进行控制和报销。

六、筹资管理

第五十八条公司可利用从金融机构贷款、向其他债权人借款等方式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第五十九条从金融机构贷款,按照审批权限经董事局审批后,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办理。

第六十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须从金融机构贷款的,应向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申报,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并报经董事局或董事局主席批准后,下达贷款指令,公司方能向当地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配合办理。

第六十一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制定短期和中、长期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筹资方案的比较分析,提出优化筹资组合的筹资决策意见。

第六十二条赊购商品和以其他商业信用等筹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涉及发生筹资成本和改变筹资计划的,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七、资产管理

第六十四条资产是指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六十五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账款、待摊费用、存货等。

第六十六条公司及各所属分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三)购买农副产品、原料等必需的现金支出;

(五)结算起点(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六)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他现金支出。

超过以上范围的各项支出,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六十七条银行预留印鉴的财务专用章与名章实行出纳与财务管理中心分管主任分别保管;出纳保管预留印鉴中的会计名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由分管主任保管;不得办理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各项货币资金支出。

第六十八条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收支,出纳必须逐日、逐笔记账。货币资金必须逐日盘点,日清月结。

第六十九条货币资金实行收支周报制度,各所属公司出纳在周六下班前,将本周货币资金收支情况分类统计表报财务管理中心分管主任。

第七十条应收款项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必须按照具体欠款单位、个人等明细核算;按发生时间逐笔登记,收回欠款时,要逐笔对应核销。

第七十一条发生赊销商品时,须建立健全赊销产品档案,包括调查欠款单位资信状况,明确销售、经办人员的责任,明确回款期限及相应的价格政策、违约处罚等,经有关领导批准,附有发货票或收款收据,以及欠款单位的银行账户、联系电话等,以上资料不全不得发货和开具发票。预付购货款,须是公司急需且是不预先付款不能取得对方货物的情况,须事先签订订货合同,明确供货时间、数量、质量、价格及违约处罚等,在确有把握的前提下,方能预付货款。各项支出的预借款,应在成本计划、费用预算范围内或确有经费开支来源及复核有关规定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支。

第七十二条应收款项必须及时清理。财务部门一个季度要与销售、经办人员核对一次账目;每半年要与具体欠款单位核对一次账目,并取得对账凭据,做出还款计划。具体与销售有关的财务规定见销售制度。

第七十三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按照账龄分析计算提取坏账准备。

第七十四条存货包括库存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等。各项存货须实行限额管理,严格出入库手续,坚持定期盘点制度。第七十五条存货库存量须核定一定的限额。库存限额由各所属公司根据生产计划测算原材料及其他材料的需用量、库存量,制定各所属公司的计划需用量和库存限额,报经公司经营班子审批后下达各所属公司执行。各所属公司购买各种存货必须在公司核定的计划用量之内,库存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第七十六条严格出入库管理。外购商品、原材料、半成品等各种实物,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发出和领用必须办理出库手续。

外购的商品、材料等物资不得直接进入各使用部门使用;赊购商品、材料物资也必须办理入库手续,价格不明确的,要估价入库。

销售发出库存的材料、商品,必须办理出库手续。暂不开具发票的赊销商品,转入“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并按照销售价格建立应收账款备查账;发生退货的商品,须经销售人员、保管人员核实产品的规格、编号等,确认是否属于本公司原发出的商品,经质检部门检验,分清责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退货。退货时重新办理入库,冲减原出库记录,同时,由经办人员写出详细退货原因报告,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按照规定办理。

第七十七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范围

2、低值易耗品的确认,应以公司对低值易耗品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凡是盘存日法定所有权属于公司的一切低值易耗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均应作为公司财产进行管理。

第七十八条低值易耗品采购须由使用部门填制请购单,报低值易耗品管理部门审核:

(一)办公家具用具由物业管理公司审核;

(二)机器设备维修保养使用的工具用具由各所属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核;

(三)图书由公司图书阅览室审核;

(四)生产工具用具、周转容器等由各所属公司生产管理部门审核;

(五)工作服等劳保服装、用品由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审核。

以上各部门对请购单位请购的低值易耗品的库存情况、替代产品情况及采购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对于库房中有满足需要的产品或可替代产品者,或请购产品不符合公司规范管理要求的,不予批准。

第七十九条各所属公司负责人对经过审核后的请购单进行审批。

第八十条低值易耗品采购应按照比质、比价原则进行。对于批量采购的低值易耗品,应当签订购销合同;对于批量、金额较大的集中采购,应当由公司有关部门组成比价小组,采用多渠道招标的办法进行采购。

第八十一条验收部门核对商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单价、金额、供货单位名称等是否相符,填制验收单验收,对于数量、规格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有权不予验收。

(一)低值易耗品验收部门:

(二)办公家具用具由物业管理公司和采购公司的使用部门共同验收,物业公司按照公司管理规定进行编号;

(三)机器设备维修保养使用的工具用具由设备管理部门验收;

(四)图书报公司图书阅览室验收并编号;

(五)生产工具用具、周转容器等报生产管理部门验收;

(六)工作服等劳保服装、用品由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负责验收。

第八十二条对于验收过程中产生的盘盈、盘亏,验收人员应当及时会同采购经办人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第八十三条验收部门应按实验收入库,及时登记实物帐卡。对于先供货后收款开具发票的,应按照合同价入库,价格不明确的要估价入库。

第八十四条仓库管理部门必须严格领用审批和领用签字手续,详细填写领料单,及时根据领料单,填写低值易耗品管理卡片。

第八十五条办公家具、用具的卡片管理

(一)办公家具、用具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登记、编号、建立卡片。

(二)物业公司应按照公司统一的资产编号办法进行编号;办公家具管理卡片应反映办公家具名称、规格、使用单位、使用部门、使用人、保管责任人等详细信息。

(三)对于各单位购置的价值超过50元、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办公用具,如:计算器、扫描仪、对讲机、bp机、家庭电话机等应按使用人建立卡片,卡片编号应和员工胸卡编号保持一致。

(四)办公用具、家具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对配备的办公家具用具在报废后,保管责任人交回已经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填制“资产报废以旧换新申请表”,物业管理部门方予领用或购置新的办公用具、家具,否则,视同丢失,由保管责任人赔偿。

第八十六条随机工具、生产工具用具和劳保服装应由其管理部门按照使用人建立卡片并实行以旧换新制度。

第八十七条图书的日常管理按照公司<图书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十八条低值易耗品管理卡片禁止挖、刮、补、擦及使用涂改液等方式进行涂改,记录错误时,应当使用红线划销。

第八十九条

领用人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按照卡片记录交回保管或使用的资产,仓库重新办理入库手续,相关卡片由卡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仓库管理人员共同签字销毁,并形成卡片销毁记录共同保留存档2年。

第九十条

公司审计监察中心和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低值易耗品卡片管理情况。财务部门应定期同实物管理部门核对账存情况,做到帐卡相符。对随意涂改、销毁卡片的,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第九十一条低值易耗品的摊销管理

(一)对于一次性消耗、价值较低、极易损坏的、不记入管理卡片的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在领用时一次性转销。

(二)对于金额较大、记入管理卡片的、可较长时间使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在资产领用时财务部门摊销账面价值50%,在资产报废时,凭“资产报废以旧换新申请表”,摊销另外50%账面价值。

(三)定额管理比较健全的公司,对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非玻璃周转容器可采用“分次摊销法”,按照容器定额周转次数进行价值摊销。

第九十二条存货的仓库保管

(一)仓库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二)仓库物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存放,做到整洁有序、便于查找。

(三)库房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因业务需要进入库房的,仓库保管员必须亲自陪同。(四)仓库保管员应定期核对帐、卡、实物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第九十三条坚持月盘点制度。每月末必须对各项存货进行盘点。由仓库保管人员、统计人员填写存货盘点表,内容包括上月结存、当月出入库情况等。盘点表经过保管部门领导签章,财务部门据此抽查,并与账面核对,不一致的,须查明原因,报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账务调整。

审计监察中心负责盘点的监盘工作,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记录盘点数据。

第九十四条建立存货跌价准备金制度。存货账面价值低于市场价值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大的存货,按照单位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较小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九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资产。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

第九十六条各项固定资产须建立单台固定资产台账或卡片,载明编号、生产厂家、型号、使用年限、购买时间、维修及使用情况。固定资产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须有严格的手续,确保在位和运转。

第九十七条各所属公司的固定资产,公司机关可以调配使用。物业公司为公司固定资产主管部门,要对公司机关及各所属公司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清理。各所属公司需要增配和报废、处置固定资产的,由各所属公司提出申请,经物业公司审查,提出调配或报废、处置意见,报总裁审批后,由物业公司和财务部门开具固定资产购置(调配)、处置通知书,各所属公司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和规定执行,并据此进行账务处理。

第九十八条固定资产折旧范围,按照<公司会计制度>所规定的范围执行。折旧的计算方法:各项固定资产均采用年限平均法提取折旧;使用年限按照公司统一规定的折旧年限执行。各所属公司不得随意改变折旧范围和折旧方法。

第九十九条物业公司应会同财务管理中心每半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查清固定资产的使用、运转情况,是否需要更换、报废、维修,查清盘盈盘亏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报总裁审批后,按照规定处理。

第一百条各所属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单个项目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孰低原则计量,对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百零一条物业公司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报废、出售的审查,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固定资产的监督和各实体固定资产的购进成本审核、账务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各所属公司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zhí shuì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一百零三条各所属公司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公司,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第一百零四条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在建工程的管理,审计监察中心负责在建工程投入的监督、付款审批和账务处理。

第一百零五条各所属公司的在建工程,在期末时按照单个项目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孰低的原则计量,对于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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