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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2016-10-21 10:38:3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四、主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共7篇)4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HBGZ AG-03-2013 )1 目的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实施,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包或公司总承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全部工程。3 职责3 1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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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四、主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第一篇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HBGZ/AG-03-2013 )

1. 目的

规范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实施,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包或公司总承包、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全部工程。

3. 职责

3.1 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3.2 工程管理科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3.3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各种安全技术措施。

3.4 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按分项、专项工程进行技术交底。

3.5 公司安全管理科和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与检查。

4. 管理内容

4.1 安全技术措施的一般要求

4.1.1 公司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要求编制施工现场专项施工方案,并附验算结果。

4.1.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

4.1.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4.2 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4.2.1 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2.2 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对下列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

a)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b) 土石方开挖工程;

c) 模板工程;

d) 脚手架工程;

e) 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f) 物料提升机安装与拆除;

g) 外用电梯安装与拆除;

h) 塔式起重机;【四、主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i) 起重吊装工程;

j) “三宝、四口”安全防护;

k) 拆除、爆破工程。

4.3 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项目部根据不同季节的施工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高温、严冬和阴雨天气中施工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4 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

4.4.1 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在工程施工前编制;

b) 由技术人员编制,符合审批程序要求;

c) 针对工程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结合劳力组织、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季节施工特点;

d) 应充分考虑到人、机、物、环境因素。

4.4.2 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经过审批的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

b) 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化需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修订时,由修改人提出修

改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适用时,重新论证审查。

4.5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

安全技术措施应反映以下有关内容:

a) 编制依据;

b) 工程或分项工程的基本情况;

c) 主要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

d) 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

e) 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

f) 应建立的各种记录(包括表格);

g) 适用时的计算书和施工详图;

4.6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与论证

4.6.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工程管理科编写,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批。

4.6.2 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季节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组织编制,报公司工程管理科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6.3 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30m以上的高空作业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爆破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公司应组织由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岩土工程师、2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组成的5人以上专家组进行专家论证、审查。

专家组应将论证审查的结果形成书面的论证审查报告。公司将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并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按照审批程序审批后,严格按方案实施。

注:⑴ 所称深基坑(槽)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

⑵ 高边坡:岩质边坡超过30m或土质边坡超过15m的边坡;

⑶ 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工程: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撑系统是指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7 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与实施

4.7.1 安全技术措施在实施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向作业班组或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认。

4.7.2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应包括以下内容:

a)作业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具体做法;

b) 本项目作业的特点和危险源;

c) 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

d) 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e) 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f)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险和急救措施。

4.7.3 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组织具体实施,工程管理科负责监督落实。在实施中,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制度》(HBGTZ/AG-02-2013)的具体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8 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的验收

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由项目部组织检查和验收。验收记录按国家、行业以及公司的相关要求填写。

4.9 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具体要求见公司《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制度》(HBGZ/AG-02-2013)。

5. 相关记录

5.1 《安全技术交底表》(HBGZ/AG-03-01)

4、技术管理制度
四、主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第二篇

为确保集团公司质量方针的实现,编此规定,以使集团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细致化。从而保证工程质量效果,推动企业发展。

第一章 总 则

1、各项目部应按集团公司《程序文件》、《管理手册》及相关企业标准,明确项目技术管理岗位与职责划分,制定相应的项目技术管理考核制度及管理细则,进行月份考核汇总。

2、集团公司每月至少一次检查在建项目部实际技术管理情况,并查阅相关记录,以此评价项目部当月技术管理水平。

3、对项目部技术管理情况的主要检查内容为:

1)项目施工技术的管理考核制度、运行及检查记录。

2)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及报审情况。

【四、主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3)试化验检测及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记录以及现场计量的控制情况。

4)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及分部工程技术资料验收自检情况。

5)高危分项验收情况。

6)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施工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四、主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7)混凝土强度回弹及主体混凝土强度预检验。

4、项目部对公司下达的整改通知要及时整改。

5、集团公司对以项目部工程师为主的技术人员(必要时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进行技术方面的业务培训和教育,并保留记录。

第二章 技术过程管理

一、 集团公司技术管理流程

二、技术管理规定

(一)技术管理

1、项目部接收到工程施工图纸(包括安装工程),应及时通知项目部资料员进行登记、受控、发放。项目经理组织工程师、经济师、施工员、技术人员及钢筋、木工、架工、砼工负责人及时熟悉审查图纸,提出图纸或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汇总整理。图纸会审一周内报公司备案。

2、工程的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策划,并及时计划和编制所需上报的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规定时间(施工合同正式签订或工程进行实质性施工后1个月内)及时报送审批。

3、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交底应报集团公司技术经营部备案。

4、项目部要按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国家规范、规程的规定进行实际施工。

5、项目部在开工审查施工图时,应就工程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及时确定工法编制计划并报公司总工审查。对一经确定拟编的工法,项目部日常要注意及时跟踪检查、总结。

(二)计量试化验管理材料报送

1、基本规定:

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需严格制定本工程的材料试化验及施工试验计划、材料试化验及施工试验管理制度并安排相应人员具体负责,不得出现脱节无具体人员管理的情况。

2)材料进场当日,由保管员对该批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外观检查合格的当日填写物资验收记录,汇同该批材料的合格证、厂家检测报告、环保资料、进济备案证等合格证明材料交给项目部兼职试化验员,项目部兼职试化验员于材料进场后2日内送检。

3)凡未提供物资验收记录、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材料或合格证明材料不全、与实物不符的以及物资验收记录日期与收料日期相差超过5天的,兼职试化验员有权拒绝送检,并及时通知集团公司计量管理人员。

4)任何材料在试化验结果返回前或试验结果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在

工程上。

5)材料试化验报告返回至项目部后,由保管员造册登记,然后按

照需要发放至相关人员处。

6)项目部应预留出试化验的专项资金,避免因资金不到位造成试

化验报告返回不及时的。

7)现场施工试验由施工员配合兼职试化验员完成,施工试验应与施工进度相一致,不得出现滞后,出现不合格的应及时对现场进行复核并编制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报公司,施工试验特别是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制作严禁掺假。

8)实行材料试化验及施工试验报告制度,每月20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将上月15日至本月15日之间发生的材料试验及施工试验情况以电子版的形式上报集团公司技术经营部以保证整个集团公司试化验处于控制状态。【四、主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9)主体工程结构检验提前5天通知集团公司进行预检验。

2、试化验管理

1)现场使用的材料应遵循先试验后使用的原则。项目部保管员、兼职试化验员工程施工中及时作好材料、试块等送检工作。

2)对原材料或施工试验出现的不合格,项目部试化验员及时通知集团公司和项目工程师。对原材料出现的不合格,按《程序文件》及有关材料管理规定,项目部办理相关手续,任何材料在试验结果返回前或试验结果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在工程上。对施工试验出现的不合格,项目部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编制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报集团公司,以保证工程质量。如出现砼试块不合格,应及时回弹,并将结果报集团公司,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

3)现场砂浆的控制。砂浆搅拌前,应根据设计配合比单、现场骨料的具体情况及含水率来确定施工配合比。外加剂的掺量要按配比,制作计量容器,加以控制。砂浆施工前,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安排提前做好配合比,尽量不使用临时配合比,项目部应将每份配合比(包括商品混凝土)复印件在施工前报集团公司技术部存档。

4)试块的制作必须按要求取样及振捣,取样时应选取有代表性的砼留置试块,不得掺假,制作完后,按要求进行养护。试块拆模后,必须及时送试验室进行标准养护,如无法养护,项目部应建立试块养护池,对其进行养护。

5)回弹记录。梁板拆模前,应根据每个施工段至少选一支跨度较大的且浇筑时间

较晚的一支梁,将侧模打开,在梁的两个侧面各选两个测区进行回弹。如拆模达不到要求,须进行二次回弹评定。每个施工段砼达到28天后,应在5天内进行砼强度回弹并及时评定,以及早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防止再发生。每个施工段,梁、墙、柱至少弹10个测区进行评定,在同一气温及养护条件下进行一次碳化深度测量。

3、计量管理

1)项目部计量台帐记录应齐全。各种计量器具的校准状态标识要完整、清晰、有效,发现计量器具超出有效期的或损坏、失准请及时与集团公司技术经营部联系修校及更换校准状态标识。对不再继续使用(竣工或其它原因)的仪器,项目部应及时返回集团公司技术经营部,并经计量员验收存放,项目部间不得私自调换,各项目部不能私自采购计量器具。

2)经纬仪、水准仪箱内应配有清扫灰尘的硬毛刷及清扫镜头的软毛刷,使用完后,应及时清擦干净后,方可装箱,当仪器不小心淋湿时,应及时清擦,放在通风的地方,除去水分后,方可装箱,以免仪器生雾、生霉。

3)试块制作完后,试模外表面沾的砼,用湿布及时擦净,不要等(砼都干硬)拆模时再清理,既费时,又容易造成试模损坏;试模拆模后,要及时清理上油及组装,拆开的试模组件要分开放置,不能将所有的试模组件放在一起,胡乱组装,轻者造成试模编号混乱,重者造成试模的几何尺寸超差影响试块强度。因为,所有的试模组件均经过选装、校

验合格后,方可编号发放,所以,在拆模组装时一定要注意。在试模的清理过程中发现有锈斑时,一定要用细砂纸打磨干净后,方可上油,否则,即使上了油,其锈斑仍在腐蚀着试模,起不到防锈的作用。储存要有防尘、防潮措施,最好是放入库中保存。

4)卡尺用完后,应用软布将测量面及尺身擦净,且将卡尺两测量面分开,以便通风,防止锈蚀;各种易损的表类,不要与其它工具放在一起,防止碰碎。

(三)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1、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应注意条理清晰,方便查询。

2、对所有项目部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如桩基、钢结构、给排水采暖、电气、通风与空调、铝合金门窗、装潢、玻璃幕墙等,均应有相应完善的施工技术资料。对建设单位单独分包的工程内容,应有分包范围说明(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认可),对于评奖(泰山杯及国优、鲁班奖)工程,项目部要积极督促建设单位收集相关资料,以避免影响工程验收。

3、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应与工程实际进度同步。

4、技术资料整理人员在收集资料时应注意资料的及时、真实、准确,如对合格证明的收集应注意清晰程度,及是否真实,各种施工记录、质量验收记录,应注意是否及时、准确等。

5、分部及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前,应按规定(至少提前7天)向集团公司报审施工技术资料。报审同时应附上项目部资料自检审查意见(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审查),自检审查意见应认真、全面,并经项目部整改合格方报审。对特殊原因不能整改的,应说明原因。工程技术资料经集团公司审查合格,对于集团公司提出的问题项目部整改后方可上报质监站进行工程质量验收,主体及竣工技术资料报审应一式两套,以避免竣工大量复印,敷衍整理资料现象发生。

6、竣工验收后,或项目部承包范围的工程内容施工完毕并经验收合格,项目部应在一个月内(时间以项目部质检员上报竣工预验申请单的日期为准)将全套施工技术资料转交集团公司技术经营部保存。项目部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技术资料时,应征求集团公司的意见,同意后将移交回执返给公司技术经营部保存。

7、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分卷及顺序应按《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释疑及样表》及《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等相关资料整理,工程施工技术的整理必须真实的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尤其施工日志内容记录必须真实、全面且与施工试化验等技术资料时间闭合。

8、对质量目标为省级“泰山杯”以上工程,项目部应安排人员积极整理申报、汇报资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四、主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第三篇

首建集二公司发[2006]65号

关于转发《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首建集发[2006]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二00六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 管理 制度 通知

首建集团二分公司办公室 2006年4月17日印发【四、主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共印25份

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管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特制定《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中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

第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条 安全技术措施是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在防护上、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的措施;是在施工中针对工程特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架设工具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制定的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安

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一)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地下室深度和地质资料,保证土石方边坡稳定的措施;

(二)脚手架、吊篮、工具式脚手架等选用及搭设方案和安全防 护;

(三)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措施;

(四)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

(五)外用电梯、井架以及塔吊等垂直运输机具的拉结要求及防倒塌的措施;

(六)施工洞口、临边的防护方法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隔离措施;

(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的技术措施;

(八)现场周围通行道路及居民防护隔离措施;

(九)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千瓦及50千瓦以上者,应编制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四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

(一)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并经过审批;

(二) 要有针对性:

1、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

2、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

3、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

4、针对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

5、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

(三)要考虑全面、具体。

第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技术组负责人审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报分公司备案。

第六条 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

(一)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安全技术措施也须随着变更,否则不得施工;

(二)施工过程中确实需要修改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原编制人同意,并办理修改审批手续。

第三章 专项施工方案

第七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单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索膜结构施工;

7、6米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八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监督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单项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要有设计依据、有安全验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经分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分公司主任工程师、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九条 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不仅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这些工程包括:

(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含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千牛顿/平方米,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千牛顿/平方米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第十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论证审查

(一)各有关单位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有关单位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分公司主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

技术管理制度
四、主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第四篇

[篇一: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要求,规定了技术标准的使用及文本的控制要求,规定了企业技术标准的起草、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印刷、复审及处理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技术标准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技术管理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3、1技术标准体系

一定范围的技术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3、2技术标准体系表

技术标准体系内的标准按规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表及文字说明。

3、3技术标准体系表明细目录

将现行技术标准按体系表确定的层次和门类划分而编制的目录。

3、4企业技术标准

由企业自行组织编写、审定,由企业自行批准发布的适用于本公司业务范围的技术标准。

4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

4、1技术中心应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建立并及时维护技术标准体系,主要通过组织编制技术标准体系表及其明细目录来实现技术标准体系的动态管理。

4、2技术中心应对公司收集到的有关信息确定其有效性,并及时通过明细目录更改通知对技术标准体系进行维护。技术管理制度

4、3建设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公司在技术标准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有关信息并向技术中心提供与本业务系统(公司)相关内容的动态信息。

4、4项目部在技术标准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收集与工程实际相关的信息并提供给技术中心。

5技术标准的使用及文本控制

5、1技术标准的使用以工程项目为对象,凡使用技术标准文本的单位(部门)以书面形式确定该工程项目使用的技术标准清单。技术标准清单主要依据合同的要求进行确定,公司技术标准体系表及其明细目录可作为主要参考依据。

5、2技术中心对公司各部门(单位)使用技术标准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和掌握。

5、3建设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公司应对本业务系统(公司)技术标准文本管理及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

5、4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进行策划,确定该工程项目采用的技术标准,并负责自用技术标准文本的管理。

5、5在用文本的控制

5、5、1在用文本不包括图书室、资料库的库存文本。

5、5、2在用文本均为受控文本,其受控标识为标准编号。常用标准文本的有效性按明细目录所列标准号予以判定。项目部技术标准在用文本的有效性以其技术标准清单中所列标准号予以判定。

5、6废止标准文本的控制

废止标准的文本为无效版本,);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其它应予说明的内容。

6、11、3<征询意见汇总处理表>

6、12审定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6、12、1<函审表决书>

6、12、2<企业技术标准审定纪要>

6、12、3<审定人员名单>

6、13企业技术标准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企业技术标准批准通知书>见附件6、

6、14企业技术标准由技术中心统一编号发布和组织印刷。企业技术标准编号的内容及格式见下图。幅面要求见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第8章。

年份

顺序号

专业类及企业代号

企业技术标准代号

7企业技术标准的复审及处理

7、1企业技术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营生产的需要,由技术中心组织有关单位适时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7、2企业技术标准的复审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会议审查或函审,一般要有参加过该标准审查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参加。复审结束后,审查小组应写出复审报告,内容包括:复审简况;处理意见;复审结论。经技术中心审查同意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企业技术标准复审报告表>见附件7、

7、3企业技术标准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a)不需要修改的标准确认继续有效,确认继续有效的标准,不改顺序号和年号。当该标准重版时,在该标准封面上标准编号下写明“××××年确认有效”字样。

b)需作修改的标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修订的标准顺序号不变,把年号改为修订的年号。

c)已无存在必要的标准,予以废止。

[篇二:现代教育技术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

1、信息技术设备应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

2、信息技术设备要建立总账和明细账,依照编号顺序分类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设备说明书和配套附件应妥善保管,保证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

3、信息技术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移作它用。年级和班级应严格实行领用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

4、严禁任何人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接收、散布、录放邪教谣言或淫秽信息。

5、学期结束时将所有信息技术设备归还集中保管。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承担责任。因不熟悉设备性能或操作不当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6、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自行随意拆卸,应及时报告,由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7、加强对信息技术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设备使用场所和库房要注意通风、防尘、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

8、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防火、防盗状况。

9、定期向校长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学校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校长室负责监控工作的领导、管理、检查和考核。

2、监控室由专人负责。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3、监控人员必须负责做好安全、卫生、秩序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值班的记录,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校长室汇报。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然后报告校长。

4、监控室制度、监控员岗位职责、值班表、报警电话要张贴上墙。

5、严格按规定步骤和程序操作,任何人不得中断监控,更不得删除监控资料,监控资料必须保存30天以上。刻录的监控录像光盘交档案室注明起讫日期编号封存。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公务查阅监控录像资料需经校长室批准。

6、安装ck的部位,在下班前应由该岗位负责人及时开通工作按钮,并经常检查其与公安派出所联网情况,确保紧急情况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7、确保监控探头范围内夜间照明灯完好,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应及时维修恢复照明,确保夜间监控录像的质量和效果。

校园网络中心管理制度

一、网络中心是校园网的中心控制室,承担全校网络系统的数据交换,提供全校的信息服务,管理监控全校的网络情况,所有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网络中心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维护计算机网络设备,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每台设备应有指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维护,并按照授权进行管理,不得擅自交由他人管理。

三、未经许可,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网络中心。

四、做好网络中心设备建帐,网络中心一切设备设施的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每学期至少核对一次。

五、网络中心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拓扑结构、布线结构图、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完备,并分类存档,以便待查。

六、管理人员应认真记<校园网中心机房运行日志>。

七、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洁和运行检查;定期对网络中心的供电电源、防火、防雷设备进行检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定期对相关软件进行升级;定期对有害信息进行查杀。

八、网络发生故障,管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维修,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转。

九、网络出现紧急事件时,管理人员应按照<网络事故紧急预案>处理(学校自己拟定)。

十、所有人员均应爱护网络中心的设备,非管理人员严禁打开机箱,严禁改动任何连接线和设备位置,未经主管部门讨论同意,不得随意自行更改网络拓扑结构。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络设施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学校师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校园网络要有完备的防火、防潮、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病毒和防黑客侵入等设备和措施。中心机房应安装空调,保持室温、温度稳定。

三、学校应制定<网络事故安全预案>,全校师生应掌握其相关内容。当发生紧急事件时按照<网络事故安全预案>进行处理。

四、校园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校园网络的运行状态,随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管理正常进行。

五、校园网络管理人员应随时查看网络日志,屏蔽含有有害数据的网页。

六、全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有害信息(包括计算机病毒、反动信息等)、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禁止访问不明网站。

七、学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

八、学校师生在发现有害信息或数据时,应及时向校园网络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现场及相关资料。

九、全校教职工应对所使用的数据做好定期备份,在紧急时刻应立即备份。

网络教室管理制度

一、网络教室设备设施系学校公共财产,计算机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各学科教师应通过主管部门协调使用网络教室,并注意填写好<网络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和<互联网上网日志登记表>。

三、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进出网络教室。进入网络教室时,应换鞋或采用其他方法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且不得携带无关物品进入。

四、计算机网络财产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设备设施的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每学期至少核对一次,并定期维护、清理。

五、网络教室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系统布线、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存档。

六、计算机软硬件维护维修应由专人负责,应定期做好除尘。

七、非本室管理人员或未经本室管理人员同意严禁打开机箱、拔插板卡及接插件、移动设备位置,不得随意安装各种软件。

八、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有害信息的程序或数据。凡读取软盘、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或经网络传送的程序或数据时,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

九、出现有意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根据情况责令照章赔偿。

十、计算机设备设施(包括硬件、软件)概不外借,确系工作需要,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及时归还。

网络教室安全用电制度

一、网络教室应设有专用配电箱,计算机供电应与照明、空调电路分开,单独供电。

二、网络教室应有专用接地线,确保接地效果,以避免机壳带电,伤害学生。网络教室应安装相符电源防雷系统。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在雷雨期间,应禁止使用网络教室。

三、电源总闸应设在管理人员或教师易操作、学生不易触及的地方,应有防护措施。

四、网络教室内的电源走线及网络连接线应分别外套pvc槽管,置于暗槽内,避免踩踏。

五、网络教室必须配备无腐蚀的安全灭火设施(如干粉灭火器),放于教室前后醒目位置。

六、教师、管理人员离开网络教室以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所有的计算机及其它电器设备,然后再切断总电源,待一切检查妥当,方可离去。

七、学生上机时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本机电源,并报告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按照<网络事故紧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八、网络教室供电异常时应停止使用设备。

九、计算机运行中发生停电、断电事故时,应先切断电源,再逐台关闭单机电源,待事故排除后再恢复运行。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非模式三学校用)

一、各学科教师应通过主管部门协调使用多媒体教室,并注意填写好<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二、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进出多媒体教室。进入多媒体教室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且不得携带无关物品进入。

三、多媒体教室财产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设备设施的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每学期至少核对一次,并定期维护、清理。

四、多媒体教室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系统布线、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存档。

五、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应熟悉多媒体教室的各项设备,能正确熟练的使用投影机、计算机等设备。投影机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同时要避免频繁关机,使用完毕,待投影机冷却后再关电源。教师上课前作好准备工作,调试好设备。

六、学校应安排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和保养设备,对投影机特别注意防尘,定期清理通风过滤器,保证机器正常工作。

七、非本室管理人员或未经本室管理人员同意严禁打开机箱、拔插板卡及接插件、移动设备位置,不得随意安装各种软件,不得改变设备的连接线路。

八、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有害信息的程序或数据。凡读取软盘、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或经网络传送的程序或数据时,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

九、出现有意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根据情况责令照章赔偿。

十、注意用电安全,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防盗、防火、防潮。

语言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语言实验室按教学计划和规定课时开放。

二、管理人员课前应对语言实验室的软、硬件设备做好检修,以保证正常的教学,对教师在使用中遇到的故障,要及时排除,协助教师上好课。

三、管理人员课后要做好语言实验室内各项设备的常规检查工作,做好室内的清洁卫生,并检查窗、灯、门是否关好。

四、使用语言实验室的教师必须经过培训,应熟练语言实验室的各项教学功能,能正确熟练地按操作规程操纵主控台及各种配套设施。

五、教师使用语言实验室应提前与管理员联系,以便协调安排。

六、教师应认真填写<语言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并督促学生认真检查自己座位上的各种设备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做好相关记录,以便维修和明确责任。

七、学生单元使用的耳机编号必须和单元编号一致,不得随意调换。耳机上的话筒也不得随意扳动,不用时应推向上方。

八、学生应对号入座,上课过程中注意保持室内清洁、安静,不得乱丢杂物、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带入与上课无关的物品。

九、学生要爱护室内一切设备,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故障,应主动向老师报告,严禁违章操作以免产生接触不良的现象。使用完毕后,耳机要放于规定的位置,话筒应朝外,摆好坐凳,方可离去。

十、保证语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有责任切实作好各项安全工作,防盗、防火、防潮、防触电。如发现电器设备运行不正常,或出现焦糊味等异常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断电),疏散学生,并报告有关人员。

电教设备、音像教材保管室管理制度

一、电教设备设施及各类信息资源软件必须分类建帐,作到帐物相符。

二、设备设施有专人管理,设备建档案,有使用说明书、故障及处理记录。电教常规小型设备应上架或专柜存放。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护。

三、音像教材软件应分类编目,专柜存放,规范管理。

四、建立电教器材、音像教材的借还登记册,并有与之相关的赔偿制度(赔偿制度由学校拟定)。

五、电教保管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用电安全,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雷击等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电子备课室管理制度

一、电子备课室是教育技术人员和教学人员(职工)制作电子教材的场所,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二、电子备课室设施为学校财产,上机人员必须予以爱护。

三、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等技术资料应存档。

四、上机人员应按要求填写<电子备课情况登记表>和<互联网上网日志登记表>。

五、室内设备设施位置不得随意变动,不得利用电子备课室设备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六、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将食品、饮料等与备课无关的物品带入电子备课室。

七、设备的使用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出现设备故障,上机人员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上机人员所携带的软件,须经过管理人员病毒检测,征得同意后,方可上机使用。

八、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有害信息的程序或数据。凡读取软盘、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或经网络传送的程序或数据时,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

九、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报学校领导处理。

十、注意用电安全,防盗、防雷、防尘、防潮。使用结束后,须经管理人员检查、登记,而后及时关闭电源。

十一、上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的法律、法规。

十二、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定期进行系统升级、查杀病毒等。

十三、管理人员须切实加强财产安全、信息安全、病毒防范等管理工作,热情为教师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做好使用情况登记。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凡需要进行电子阅览的教师或学生,应凭证上机阅览,可以进入电子图书馆网页,可以使用图书数据库和电子图书及其它网上信息。并认真填写<互联网上网日志登记表>。

二、教师组织的集体阅读,由教师课前进行登记,上课时按照教师要求有组织的进行阅读。

三、教师或学生临时上机阅读,应凭阅读证进入,并进行登记。

四、要爱护室内软硬件设备,严禁涂写、刻画及擅自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自觉维护室内卫生,室内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将食品、饮料等带入电子阅览室。

五、阅览室内要保持安静,读者在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乱扔纸屑。

六、设备的使用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出现设备故障,阅读人员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注意用电安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七、通过软盘、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存储数据前,应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

八、上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的法律、法规。

九、管理人员要及时开关门窗、电源,做好防火、防雷、防潮、防尘、防盗等有关工作。

十、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报学校领导处理。

校园广播系统管理制度

一、校园广播系统应有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广播室。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广播室交他人看守和使用。

二、管理人员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制定节目播放表,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播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对播放节目内容和质量做好实时监听,对播放节目内容和播放情况应有记载。

三、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播放内容出现意外,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中断播出,并立即按程序报告。

四、管理人员要热心为全校师生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维修。

六、保持环境整洁美观,保持播放控制台、设备和机柜的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雷、防火、防潮、防漏电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校园电视台(闭路电视系统)管理制度

一、校园电视台(闭路电视系统)应有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校园电视台交他人看守和使用。

二、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不得将食品、饮料等带入。保持环境整洁美观,保持播放控制台、设备和机柜的清洁卫生。

三、管理人员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严守岗位。应制定本校节目制作播出管理制度和节目播放表,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节目播放时进行审查,全程监视,对播放节目内容和播放情况进行记载,不得随意播放电视节目。

四、播放内容出现意外,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中断播出,并立即按程序报告。

五、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做好防火、防潮、防电、防雷、防盗工作,确保校园电视台正常运行。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维修。

六、有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布线图、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存档。

七、有卫星地面接收站,必须按照广播电视部门的规定办法执行。

八、校园电视台(闭路电视系统)的任何设备,均不得外借,确因需要,需经校长审批。

非编工作室管理制度

一、非编工作室应有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非编工作室交他人看守和使用。

二、现有的编辑设备应积极为教学科研服务,并做好校内外新闻和大中型活动的摄像、编辑和播放工作。

三、管理员应做好校内外录像资料的整理工作,并做好录像档案资料的维护工作。

四、使用设备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注意防火、防潮、防尘、防盗工作。

五、对编辑设备要定期维护,定期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

六、其他人员使用编辑室设备,需经主管领导审批,使用后要及时登记编辑设备的使用状况。如发现故障应请专业人员修复。

七、编辑设备属于贵重设备,未经校长同意不得外借。

八、个人不得擅自因私使用编辑室设备,违者应追查其责任。

中心机房病毒防范制度

一、网管人员应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上岗证。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随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病毒发展趋势、专业公告以及相应处理方案。

二、根据不同病毒的发作条件及发作时间、周期、特征,建立病毒预警机制,作好提前防范和日常监控工作。

三、使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杀病毒软件。并定期对防、杀毒软件进行病毒库或系统模块升级,保证处于最新功能状态。

四、网络管理、维护和开发人员要确保数据信息的安全,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病毒的存储介质。若确需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五、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六、定期对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和查杀。发现病毒,但不能彻底清除或仍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通过合法、规范途径进行上报。

“班班通”教室管理制度

一、班主任负责到班设备的管理,并指定班级学生协助管理。强化学生爱护到班设备的教育。每天放学前,班级管理员应检查本室设备,确保设备电源关闭,柜门锁好、门窗关闭。班级管理员若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告知现代教育技术管理员进行维护。

二、各任课教师在使用设备时认真填写<“班班通”演示系统使用情况登记表>。

三、现代教育技术管理员应对班级管理员和全体教师进行培训,使其能正确熟练操作各种配套设备,每次使用前要严格照程序开关设备,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以免造成下次使用时设备不能正常工作。

四、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和线路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按程序汇报、处理。在寒暑假期间要定期开机通电,以确保机器的正常使用。

五、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有害信息的程序或数据。凡读取软盘、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或经网络传送的程序或数据时,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

六、出现有意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根据情况责令照章赔偿。

七、确保用电安全,保持教室卫生,避免扬尘,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做好防盗、防火、防潮。

四川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教室为专用教学场所。室内所有设备严禁外借或用于娱乐、聚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

二、多媒体教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熟悉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并负责指导培训学科教师正确使用。

三、根据教学需要安排课程表,保证设备平均每周教学使用不少于20学时。做好教学应用记载。

四、定期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影视节目或专题教育节目,加强思想品德、卫生、法律、安全、环保等教育。

五、利用远程教育开展“三农”服务,为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

六、使用过程中要爱护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运行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七、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系统软件。严禁随意插拔、拆卸计算机配件(键盘、鼠标等),不得擅自更改设置或私设密码。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八、加强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尘、防磁、防雷、防潮、防触电、防腐蚀、防计算机病毒和黑客侵入。保持设备使用环境卫生。

四川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计算机网络教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侵犯社会、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

二、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转,提高设备的完好率。管理人员应做好使用记录,每天对教室内的项目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维修。所有设备严禁外借或个人占用。

三、充分利用“天网”、“地网”和光盘教学资源,开展灵活多样的教学活动,保证平均每周设备教学使用不少于20学时。

四、利用项目设备定期开展农民用技术培训、党员干部教育,构建信息交流平台,为当地社会经济服务。

五、上机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管理、指导,爱护设备,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运行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六、严禁私自安装、牌子载、修改计算机程序。严禁随意插拔、拆卸计算机配件(键盘、鼠标等),不得擅自更改设置或私设密码。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七、加强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尘、防磁、防雷、防潮、防触电、防腐蚀、防计算机病毒和黑客侵入。保持设备使用环境卫生。

四川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设备及光盘资源管理制度

一、项目设备、教学光盘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光盘目录和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项目设备必须按要求放置于指定的教学环境中,充分利用光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保证平均设备教学使用不少于20学时。

三、利用远程教育开展“三农”服务,为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

四、健全完善设备和光盘使用登记制度。按要求对教学应用和教师培训进行完整记录。

五、在使用过程中注意爱护设备和光盘,必须按操作程序正确使用。如属违章操作造成人为事故或设备损坏,使用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严格执行设备维修呈报制度。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将故障记录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售后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七、远程教育设备属专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设备借出、转让、调拨或变卖,严禁个人占用。

八、项目设备落实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认真做好对远程教育项目设备的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雷击、防腐蚀等安全工作。

四川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卫星资源接收使用制度

一、卫星教学资源必须直接用于课堂教学。完整接收卫星数字资源,平均每周设备教学使用不少于20学时。

二、建立资源登记、设备使用制度,完善数字资源接收、使用存贮和共享制度。

三、按要求配备远程教育资源管理教师。管理教师熟悉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负责按时接收、下载、刻录、加工学科课程教学资源,编制目录,指导培训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正确使用。

四、建立教师使用登记制度,将教师每学期应用远程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纳入考核指标。结合卫星数字资源开展校本培训活动,教研组定期组织教师理论学习和资源整合研究,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丰富教学活动。

五、每周组织学生收看一次电影或专题教育节目,加强思想品德、卫生、法律、安全、环保教育。

六、利用远程教育设备开展“三农”服务,为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

七、远程教育项目设备属专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借口将设备借出、转让、调拨或变卖,严禁个人占用。

八、项目设备落实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认真做好对远程教育项目设备的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雷击、防腐蚀等安全工作。保持设备环境卫生。

项目设备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项目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具备项目所要求的基础条件,保证稳定供电。

二、填写<项目设备设施登记卡>(<光盘播放点项目设备设施登记卡>或<卫星教学收视点项目设备设施登记卡>),并建立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档案。项目设备投入运行后,定期对电视机、dvd播放机、计算机、卫星地面接收站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查,并在<设备使用记录表>上对其运行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三、项目设备应为项目所规定的目标服务,保证用于播放教育节目、教学光盘,接收、浏览、下载教育资源。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赢利目的。

四、做好设备的防雷、防尘、防潮、防盗和维护保养工作。

五、落实管理责任制,实行专人管理。

六、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项目设备出借、转让、调拨或变卖给非项目单位,也不允许被个人占用。

七、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做法,省、市项目办有权将设备收回,并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远程教育项目教师培训制度

一、全体教师要积极学习各种现代化教学媒体的使用方法和教学手段。

二、培训教师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现代远程教育的基本内容,特别是计算机的使用为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的基本操作、课件的制作及上网查找教育资源等。

三、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经常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包括经常组织教师观看教学光盘。

四、学校要努力创造各种学习培训的条件。

五、各教师每学年都应该上一节汇报课。

六、各教师在学习了优秀教师上课后,要有计划地努力模仿上好几节课。

远程教育项目设备使用制度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管好用好远程教育设备,全天为学生提供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使用服务。

二、配备专(兼)职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远程教育资源接收、下载、处理、刻录、培训、使用登记等工作。

三、学校必须将管理人员的工作纳入教师工作量,并将管理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建立教师使用登记制度,要将教师每学期应用远程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纳入考核指标。

五、每学期必须制定使用计划和搞好使用总结,对教师开展培训和学生的学习活动要做好记录登记,建立档案。

六、建立设备登记和学校资源管理档案,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雷、防潮、防尘,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

七、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持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形成上报机制。

八、上机人员应爱护计算机,严禁击打,不得频繁开关主机及显示器。不得随意拨插、拆卸机房内的各种电源线,有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九、对设备的维修和添置,要严格执行呈报制度,要将故障记录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落实售后维修公司进行维修。

[篇三:企业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增强会信誉和经济效益,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检查等工作必须依据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确保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提高公司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

第二章公司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安全职责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的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3、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投入和有效实施;

4、组织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做好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领导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四条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安全职责为:

1、协助总经理做好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工作,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目标管理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参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督促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对外埠施工队的考核与审查工作;

5、组织公司定期、专项和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从制度、措施上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7、配合做好重大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按照处理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各类事故。

第五条总工程师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负技术领导责任,其安全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

2、参加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制定,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工作的开展,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制订相应的操作规程,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培训,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六条总会计师对安全生产资金费用投入负领导责任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第三章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七条工程计划部安全职责

1、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证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在下达生产任务指标时,要同时下达安全工作计划;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纠正项目工程中存在的“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发现重大隐患,要下达停工令;

3、在生产任务与安全生产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4、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项目,应做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第八条技术部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时,要将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纳入其中,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其内容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交底;

5、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施工中遇到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要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2、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本系统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的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制定安全措施。

4、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定期、专项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核,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9、对违反有关劳动技术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10、督促安全保护用品的到位于正确使用。

保卫消防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订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用火前办理用火申请,经检查批准,签发用火证,方准作业;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对固定区域和临时工作区域消防设施的配备及检查工作。

第十条财务部安全职责:

1、根据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有关规定,负责劳动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按计划及时提取;

3、落实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奖、处罚的规定。

第十一条机械设备部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机械、配电设施、起重设备的验收使用和安全运行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按计划落实;

2、对新购进的机械及经大修、维修、外租进场后的设备必须严格验收检查和把关,凡新购进的机械设备要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

3、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4、大型起重机械在维修、拆卸、装配、调运和吊装前,负责组织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责在专人负责安全技术交底,配备专人指挥安全作业;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核会签,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落实,保证实施;

6、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从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采购管理部安全职责

1、对购置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并做产品抽样试验,并组织验收。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并向相关人员作正确使用的指导;

3、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组织做好材料的堆放和物品的储存,对物品储存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4、按要求每年对材料供应单位进行评审,并发布评审结果,公布<合格供应单位名录>,对不符合供应单位条件的供应单位应及时清退。

第十三条办公室安全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毒尘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负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

3、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配备组建现场救护队,并组织救护队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本企业食堂(含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5、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按照武汉市文明安全管理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流行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劳务管理

1、在组织、引进分包施工单位之前,应认真审查其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性,并跟踪进行定期评审,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给与清退,按期发布<合格分包单位名录>,作为选用单位的依据。

2、对职工(含分包施工队伍)进行技能培训考核时,要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内容之一,对新招收的新工人要组织入场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工作,并与安全部门进行信息沟通;

4、认真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规定,并监督实施情况;

5、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教育培训

1、根据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换岗的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有权向上级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检查人员。

6、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三类人员”特殊工种和其它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存档备案。

7、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1-2%)。

工会组织

1、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2、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和资金投入等方案制定和实施,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4、组织式协同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和危害作业点督促整改。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抓“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的处理意见。

6、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的合法权益。

7、督促本单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督促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四章项目部各类人员安全职责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职责为: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组织编制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组织施工现场定期、专项和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定时、定人、定措施的要求予以解决;

4、执行公司用工管理的各种规定,严格用工制度符合性的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前的各种安全教育,要监督和明确外包施工队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项目工程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5、在制定工程各项费用计划时,要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制定落实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第十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其安全职责为: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2、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负责该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审批,积极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3、项目工程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主持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给与消除;

5、参加、配合因工伤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六条项目部分管副经理

1、项目副经理作为项目施工管理负责人,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制定本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落实本项目部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参与和审核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5、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本项目部的安全技术生产经费的使用计划;

6、组织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七条项目书记的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书记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监督保证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生产工作进行监督,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受控,对项目安全生产负由连带领导责任。

2、按照项目领导成员的分工抓好文明施工、后勤保卫等工作。

3、督促项目经理提足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所需金费。

4、开展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认识,确保党员身边无事故。

5、协调好与地方zhèng fǔ 部门各方面的关系。

第十八条项目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负责对现场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提供、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工会检查标准>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班组(含外施工队)的安全生产负检查教育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3、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指挥;

4、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直至得到解决;

5、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开展施救工作,并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第二十条项目部工长安全职责

1、对所管辖的施工区段和施工班组(包括外包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接受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所提出的隐患;

4、组织所管辖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确保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每个生产工人,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

5、对分管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亡人员并立即上报,如实向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情况。

第二十一条项目安全主管的安全职责

1、安全主管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能的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负有监督领导责任;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令、法规,上级、公司和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整个施工全过程的进行安全监督,对项目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重点控制;

4、指导安全员的业务工作,督促安全员按照监督检查的要求进行工作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重点监控;

5、协调好与项目经理部的关系,在监督管理的同时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6、主持调查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统计事故造成的损失,拟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建议上报公司;

7、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督的动态管理模式,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单位提交安全监理报告,做好安全信息的传递工作。

第二十二条安全员职责的安全职责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能的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贯彻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根据安全主管的分工,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安全监理检查记录,定期向安全主管提交监理报告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

4、严格进行监理旁站,按照不同的分部工程和不同的分项工程对安全生产的影响程度,采取不同的旁站监理方式(全过程旁站、施工前旁站、施工后验收旁站、定时旁站、巡回旁站、监督旁站等),对施工过程重点进行监控;

5、加强对受监项目的安全检查,监督项目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生产,确保安全生产达到预期目标;

6、根据施工进度,向施工人员提出当前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并提出预防措施;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项目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7、对于项目不按规定组织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有权直接向分公司、公司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下达停工令,但应在四小时内向项目总监及分公司(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站报告。

第二十三条各班组班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遵章守纪负责;

2、进场时要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积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位安全教育,未经三级教育的人员,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四、主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第五篇

[篇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zhèng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一百零三条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一)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二)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

(三)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四)化工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五)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六)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第一百零四条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

一级动火,是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复查后,报厂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基层单位主管主任终审批准。

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第一百零五条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二)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三)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

第一百零六条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

(一)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以下同)。

(二)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其浓度应小于0、2%。

第一百零七条动火尚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一)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二)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三)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四)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五)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第三节消防组织与设施

第一百零八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第一百零九第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第一百一十条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第一百一十三条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第一百一十五条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上节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执行化学工业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

第一百一十七条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一百一十八条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第一百一十九条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第一百二十条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第一百二十一条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第一百二十二条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搭杆高的1、5倍。

第一百二十三条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第一百二十四条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第一百二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第一百二十六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第一百二十七条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第一百二十八条对生产或使用氯气、煤气、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城市煤气设计规范>、(TJ28-)、<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81]劳总锅字(10号)、<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等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条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八章危险物品

第一节通则

第一百三十二条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使用和运输放射性物品,尚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等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一百三十六条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物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第二节生产和使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第一百三十八条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加工后的起爆zhà药,必须单独存放,严禁个人自带、私存zhà药和雷管,不得将zhà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

第一百三十九条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二)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三)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本制度第十三章条二节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四十条压缩气体的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第一百四十一条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第一百四十四条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第一百四十五条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第一百四十六条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第一百四十七条凡用于生产水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应联通。

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三节装卸运输

第一百四十九条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第一百五十条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第一百五十一条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第一百五十二条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一)禁止电用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二)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三)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四)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五)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第一百五十三条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一百五十四条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第一百五十五条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第一百五十六条蒸汽机车在调车作业中,对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挂不少于二节的隔离车,并严禁溜放。

第一百五十七条运输散装固体危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第四节报废处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一)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二)包装容器必须在安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第一百五十九条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第一百六十条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一百六十一条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第九章物资储存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一百六十二条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和<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第一百六十四条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第一百六十五条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二节仓库管理

第一百六十六条企业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第一百六十七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八条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第一百六十九条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一)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二)zhà药不能与起爆器材同存一库。

(三)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四)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五)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六)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第一百七十条剧毒、zhà药、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

第一百七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一百七十二条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一百七十三条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第一百七十四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四、主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第六篇

[篇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3、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

4、本办法适用于工地各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应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械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二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安全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a、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一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

5、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对本项目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主持召开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本项目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6、督促、检查副经理、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加强对本项目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8、推进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项目经理是项目范围内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对职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组织职工法制教育,把预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细,负责处理案件、事件调解纠纷。

b、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二责任。

2、协助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生产规章制度。

3、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4、协助经理组织本项目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等,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参加项目生产调度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6、加强对职工遵守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做好本项目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8、本项目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制定预防措施。

9、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督促、检查项目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在经理外出期间,承担和行驶经理的安全职责,努力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c、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监督并保证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技术职能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加强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专项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d、项目工会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综合治理责任。

2、督促并协助行政领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劳动保护列入工会重要议事日程,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组织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教育职工遵守劳动法令、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

4、参加本项目发生的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伤亡事故的措施,认真做好群众监督工作。

5、监督项目逐步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和女工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竞赛活动。

6、参加本项目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与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e、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从技术上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贯彻各种安全法规、制度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定项目单项工程安全措施。

3、向项目职工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协助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f、项目安全技术人员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

3、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上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协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搞好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特殊工种工人100%持证上岗。

4、负责施工现场重要危险部位的警示、安全标语牌的制作,宣传工作,参加本项目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会议。

5、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向经理等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

g、作业队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作业队、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认真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督促作业队、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2、组织好每天的安全生产班前讲话,作业中检查、班后小结及换班交接工作,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业队、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经常对作业队、班组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教育职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对新上岗的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对本作业队、班组发生的各类事故,要详细记录,立即上报,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并组织作业队、班组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隐瞒事故。

5、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制备、现场存在明显事故隐患,并随时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岗位,及时向领导报告。

6、组织好作业队、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认真做好各类安全活动记录,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找出教训,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使生产经常处于安全状态。

7、及时表扬作业队、班组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将安全生产情况填入原始记录,做为工人考核、评比、定级、升级、竞赛评奖的条件之一。

三、安全检查

(一)项目经理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或党小组负责人亲自牵头,组织项目工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共同进行。并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

(二)项目安全检查要有重点。特别要做好易发“商空坠落”、“机械伤害”、“淹弱”、“触电”、“火灾”等事故场所的检查,边查边改,同时各项目根据各自承担工程的实际情况,推行项目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标准化。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订整改计划,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

四、安全纪律

(一)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项目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上岗作业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酒后作业和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动火。

(二)严格执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三)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高处和交叉作业时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装上班作业。

(四)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攀登脚手架、龙门架、双导染、悬梯和吊唁钩、铲斗,不得私自操作电动开关和私接乱接电源线,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非机械操作工严禁拨弄或开动机械设备,不得在施工现场打闹玩耍,不得将家属、小孩或无关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五)非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爆破警戒区、钢筋(钢索)张拉区、吊装作业区、龙门架拼装或拆除区。对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装置,防护围栏、盖板、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随意挪动。

五、班组安全管理

(一)班组是项目一切生产活动的主体,项目经理必须重视班组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优秀班组和合格安全班组的建设。

(二)班组应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公司和项目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各班组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班组职工基本行为规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设备维修检查制度,并制订水上和高处作业须知,吊装拆除作业、安全用电、防火灭火须等班组安全制度。

(三)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搞好本班组安全工作,班组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例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知识和本工种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隐患,提出预防增强和提高本班组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群体保护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组长要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交底,要交清当天作业的内容、人员分工、危险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应的预防措施;作业前要对施工机具、防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班中要求进行安全巡检,班后要小结,轮班作业换班时应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对作业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隐患要随时指出、纠正。

(五)班组在作业过程中,组员要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做到“不伤害”;对班组内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工具要认真维修保养,确保安全有效。班组在一个分项工程任务完成后,应将剩余的钢筋、木料、水泥等运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分类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网内。作业场所积聚的油迹、水迹、粉尘要清扫干净,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六、事故调查及处理

(一)项目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经现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用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项目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公路主管部门,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同时立即报告地方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织,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详细作出记录,在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总公司具体规定处理。

七、安全奖罚

(一)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具备条件的确优秀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优秀安全班组和个人的条件如下:

1、圆满完成本项目下达的各种生产任务,符合第六点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的班组和作业队。

2、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内未发生过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实现了“安全年”的作业队或班组。

3、能模范的执行、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努力完成本职生产任务,连续两年未发生过个人责任事故的个人。

4、能积极参加上级和本项目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能对本项目、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治理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能坚持原则,敢于制止“三违”现象,在排除事故隐患,使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为单位的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各项目自定。

(三)在项目施工中,因“三违”而导致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对项目和责任者的处罚和行政处分按总公司<职工伤亡事故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项目发生机械事故后,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按总公司<机械设备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五)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件行为的职工,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干部违反加倍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装或赤脚、赤膊上班作业者;机床作业不戴手套,不戴防护镜者。

3、在油库、料库库房内,乙炔发生器室,木工棚内吸烟、动火者。

4、在高处、水上工作平台上作业,追拉推打开玩笑者。

5、施工机械、车辆超座载人以及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驾驶证>驾驶他人施工机械、车辆者。

6、有意损坏安全网、安全带、安全标志、交通标志、通航信号、消防器材者。

7、不听安全人员劝告或故意辱骂、动手阻挠安全人员正常工作者。

[篇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蓝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郑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10、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二、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三、机械设备部分: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四、基槽边防护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⑴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

⑵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

[篇三:施工用电管理责任制度]

1、由组长组织对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线路、保护系统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专职电工进行维修。

2、副组长每天进行巡检,对出现的用电隐患及时记载,限期让专职电工进行整改。

3、组员及其他管理人员配合组长和副组长的检查工作,并在节假日前后、大雨、大风后和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

1、非专业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得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现场管理人员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电工违章作业。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规定和规程,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

6、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专业电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作业者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所有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在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绝缘情况,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人使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3、电气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发现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沙灭火。

5、在安装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再作安装。

6、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8、外电杆架线,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9、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0、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1、施工用电应按安全要求作接地,如遇雷雨应停止工作。

12、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3、现场配电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14、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

15、严禁带电负荷拉合开关。

16、施工现场用电经安全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使用。

施工用电检查维修制度

一、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

二、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三、在检查维修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方可进行操作。

四、对施工用电设备、装置,经常进行保护、维修,处延长使用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五、检查时必修有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组成施工用电安全小组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六、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小组: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总负责:xxx

2、组长:xxx

3、副组长:xxx

4、组员:xxxxxx

七、检查制度:

1、每旬定期组织检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风,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进行检查;

3、及时检查、立即处理,不得带问题使用,以防护用电设备的安全。

模板工程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2、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3、安装和拆除箱涵侧墙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禁止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

4、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5、二人抬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吊点要选择可靠、绳索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钢模板装拆时,上下要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拆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处拆模时,要设专人指挥。

6、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固定牢靠;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8、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9、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施工时模板材料堆放要求

为了创建文明工地的需要,为了使大家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我项目部对模板工程施工中材料堆放作以下要求,望自觉遵守。

一、配料棚内成品、半成品分开堆放整齐。

二、需要安装的模板、材料按构件尺寸随运随用,不得将部相匹配的材料在施工层乱堆乱放。

三、模板堆放应顺墙码垛,不要堆放在跨度比较大的房间中间部位。

四、拆除后的模板、材料及架杆分类归堆,即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

五、模板上的钉子面朝下放,最好将钉子拔掉后堆放。

施工机械防护措施

一、施工现场机械的防护对象主要有电锯、电刨、搅拌机、砂轮机。

二、电锯应对皮带加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三、电刨的防护主要是对皮带进行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四、搅拌机的防护主要是搭建防护棚,防雨和落物伤人。防护棚有钢管搭设,上设双层防护。

五、砂轮机应对其皮带进行密闭性防护,并且安放在钢筋工棚内干燥地面上。

施工机械检查维修制度

一、工地所有的机械设备应由施工负责人与机械班长进行编制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与保养,专职维修人员作好每日的例行保养以及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机械正常使用。

二、机械维修工必须做到施工机械好坏心中有数,以便能及时、准确的找到原因进行维修。要勤检查、勤维修、勤保养。

三、对各种机械检查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决不能凑合勉强使用,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并做如实记录。

四、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玩忽职守,不按要求定期检修,造成机械带病运转和其它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

[篇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平安”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人民生命及国家财产的安全,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文明、舒适、有序的施工环境,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在建工程。

3、术语和定义

采用gb/t19001-2000;gb/t24001-1996;gb/t28001-2001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2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本规定的实施承担领导责任。

4、3分公司对本规定的实施进行全面的控制,负责对公司所有安全员进行协调调度。

4、4质检部负责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控制各检查。

4、5财务部负责有关安全经费的安排与落实。

4、6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再教育,在安全员的使用上与分公司进行有效接口。

4、7分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消防保卫的管理及检查。

4、8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

5、程序

5、1安全计划

5、1、1公司的年度安全计划

分公司在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奋斗目标和工作要点。在奋斗目标中应明确事故的控制率、单位工程安全达标的合格率与优良率。

5、1、2公司的月度计划

分公司在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时传达到国家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指示,布置当前的安全工作,指出各单位应重点注意和解决的问题。

5、1、3安全生产责任制

5、1、3、1公司制定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目部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总经理、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相关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从上至下覆盖全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同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身在其中,必负其责”。

5、1、3、2分公司及项目部要在每个季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衡量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依据。

5、1、3、3公司每年初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该项目部本年度安全生产的目标,项目部要把安全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5、2实施

5、2、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5、2、1、1项目部安全员要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订全面、可行、有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内容包括:

1)本工程的安全奋斗目标;

2)沟槽开挖及基坑施工支护方案及临边防护方案;

3)特殊的支护要绘制立面、剖面构造图。

4)不断交通作业的施工现场要有具体的防护方法,并要绘制交通导流图。

5)施工用电,包括:

a、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装设位置、线路走向和相序排列。

b、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电器类型、规格。

c、绘制主要电气系统的施工平面布置及接线图。

d、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要求。

6)吊装作业,包括各种预制构件的吊装。

7)沟槽排水及井点降水措施。

8)沥青摊铺安全防护措施。

9)平面管理,包括:

a、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道路、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机械、材料、水路、电路、及安全标志牌所处位置)

b、工程出入口、安全通道方位的布置。

c、社区防护。

5、2、1、2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要经质检部重点审核,随施工组织设计一起由各相关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审批。

5、2、2安全教育、培训

1)分公司要监督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对安全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上岗,分公司应保存公司所有安全员上岗证的复印件。

2)项目部安全员要组织新入场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名册>。

3)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本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保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一式二份,一份项目部存底,一份交分公司备案存档。

4)项目部安全员要督促各施工班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一定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督促每个班组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5、2、3安全交底、验收

1)在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前,安全员要向施工人员作书面交底,并填写<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2)安全员要向所有施工人员作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法律法规的交底,并填写<安全生产书面交底>。

3)项目部质检员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武汉市市政质量监督站指定用表)。

4)项目部安全员要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安全控制。

5、2、4安全检查

1)项目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2)项目部安全员履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项目部电工要作好施工现场日常的巡视与维修,并填写<用电安全检修记录>。

3)项目部要成立以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巡检小组,每月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4)质检部每月对在建工程作一次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每个季度要对每一个在建工程进行考核评分,作为公司百分比量化考核的依据。

5)在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6)项目部安全员配合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对模板及钢板桩拆除工作的控制。

7)项目部安全员要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动火工作。

5、2、5对劳务分包方的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部在每年年初与各劳务分包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其安全职责。

5、2、6工伤事故

项目部安全员于每月底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加盖项目部公章,并上报工程项目管理部。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则按<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处理。

5、3安全评价

5、3、1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等级核定,评价等级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作为工程最终安全评价。

5、3、2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本工程的安全评定等级,、质检部在日常工作中的巡检记录及行政办公室对与各分公司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的考核,公司对分公司(或项目部)进行安全奖惩,具体奖惩办法:

5、3、2、1奖励与处罚按照<汉阳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5、4改进

每年年底,工程项目管理部及分公司对本年度的安全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召开分公司所有安全员总结会议,提出来年的改进措施。

6、相关文件

6、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6、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6、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

6、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6、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

6、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国务院75号令)

6、8<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227号令)

6、9〈〈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计分考核实施工细则〉〉武建建管字[2003]136号

6、1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

6、12<汉阳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管理实施细则>

7、记录

7、1<安全生产责任书>

7、2<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名册>

7、3<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7、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7、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7、6<安全生产书面交底记录>

7、7<安全检查记录>

7、8<用电安全检修记录>

7、9<工伤事故月报表>

项目部管理制度
四、主要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 第七篇

[篇一: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总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项目部管理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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