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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食堂财务制度

2016-10-26 09:33:0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员工食堂财务制度(共7篇)职工食堂财务管理制度13职工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职工食堂财务管理,规范经营体系,提高经营效果,更好的为广大职工服务,根据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职工食堂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内容与要求1、职工食堂所有收、付款及出、入库单据,必须书写工整,手续完备。食堂领用各种物品要做好出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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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财务管理制度13
员工食堂财务制度 第一篇

职工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食堂财务管理,规范经营体系,提高经营效果,更好的为广大职工服务,根据公司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职工食堂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内容与要求

1、职工食堂所有收、付款及出、入库单据,必须书写工整,手续完备。食堂领用各种物品要做好出库单,出库单据上要有领物人、保管员、食堂主管的签字许可,做到帐物相符,一一对应。每周一报销、每月一统计当月的总支出和总收入。

2、所有收、付款单据(税务机关监制的正规发票)要事先经制单人和食堂主管签字后,方可到主管单位签字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到公司财务部报销。

3、核算保管员应每周五下午,持本周所购物品的发票或者集市采购卖方开出的收据等原始凭证、出入库单据到财务部报销。发票必须具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和单位财务专用章;出、入库单须有采购员、核算保管员和食堂主管签字把关;集市采购三联单(或者原始凭证)必须有卖方签名及手印,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4、核算保管员定期到主管单位借食堂备用金,并办理完备的借款手续,每次的借款数额必须由食堂主管决定。

5、核算保管员应每月5日从财务部统计上月食堂的总收入,当

月核算当月的收支情况,并计算出每月的盈余额或者亏损额。

6、食堂每月25日对库存及剩余物品进行盘点,主管单位随时抽查,检查帐、物是否相符,有无积压浪费、腐烂变质现象。

7、所有借帐应当月结清,不存在白条,杜绝呆帐、坏帐的发生。

8、每月所有报批的收付款单据及月末盘点表,必须于下月1日前全部送主管单位审核。

二、检查与考核

1、不及时按规定报销、报送收付款单据极不按时盘点的每次考核核算保管员50元。

2、抽查时帐、物不符考核责任人100元。连带考核食堂主管50元。

3、发生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按公司有关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三、本办法自下发执日起执行。

职工食堂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
员工食堂财务制度 第二篇

【员工食堂财务制度】

职工食堂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

暂 行 办 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内部职工食堂的管理水平,规范内部食堂财务核算,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处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食堂以服务职工为主要职能,不以盈利为目的。内部食堂必须正确处理好施工生产与职工生活的关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经营形式,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职工食堂财务的管理与核算。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三条 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项目部要成立食堂管理小组,负责监督监督食堂的财务收支和伙食开支等有关事项。

第四条 规范食堂财务管理。职工食堂必须单独建帐,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食堂不能商业化、市场化,不允许通过职工食堂搞“创收”、谋福利。应按照“钱账分管、钱物分管”的原则,配备兼职食堂财务人员,分设会计和出纳,做到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第五条 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明确会计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把食堂财务管理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并把对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考核纳入到财务人员考核奖惩范畴。

第六条 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食堂财务机构内部分工要

明确、责任要清楚。出纳不得兼任会计账目检查、会计账目登记和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经营负责人和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会计的库存现金,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第七条 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八条 食堂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都必须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第三章 物资采购与管理

第九条 食堂物资采购应货比三家,保证采购物资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物资管理应坚持“先进先出,以销定进,以进促销”的原则。

第十条 食堂物资采购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一般采购必须实行双人采购。

第十一条 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所购物资由食堂保管员验收入库。“食堂物资入库验收单”须由采购人员、证明(复核)人员、验收人员和审批人员签字认可后才能登记入账。

第十二条 建立物资保管制度。完善会计核算中的各种自制原始凭证,物资保管员每日应根据货物进出情况登记物资库单。建立食堂仓库物资存储账簿,对进出库的物资进行汇总并登记“库存物资收、发、存汇总表”,库存物资要按物资名称登记“库存物资明细分类表”。

第十三条 建立物资采购公示制度。每天由采购人员将采购的

品种、数量、价格等填制“食堂采购日报表”,经证明(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签字后在学校公示栏予以张贴公示。

第四章 收入和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 食堂应本着卫生、实惠、节约的原则,加强伙食成本核算,避免出现大盈大亏;合理制定伙食标准,严格控制伙食收费。【员工食堂财务制度】

第十五条 收入是指食堂开展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资金。食堂收入主要包括:

伙食收入是指食堂为职工提供伙食活动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职工伙食费收入、食堂人员伙食费收入、内部招待餐费收入。

第十八条 职工伙食费收入的确认。使用IC卡消费的单位,按职工每月实际消费数确认收入;在出售IC卡时,必须按实际成本出售,不得盈利销售。各单位必须执行预收的核算办法。

第二十条 食堂支出应以服务职工为中心,根据“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规范各项成本支出,切实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支出的范围如下:【员工食堂财务制度】

食堂伙食支出主要是指职工食堂开展伙食活动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食堂加工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支出。

以下费用不在食堂伙食支出中核算:

①人员支出。食堂聘请临时工等所开支的人员工资、补助工资、福利费等支出。

②日常公用支出。食堂加工过程中耗用的水、电等支出。

③其他支出。包括食堂零星设备的购臵及维修支出、炊管人员的体检费、领取相关证照等支出。

第二十一条 职工食堂不得列支职工奖金、补贴和其他福利,不得列支行政公务费和公务招待费以及与食堂正常支出无关的费用。

【员工食堂财务制度】

第五章 会计核算要求及科目说明

第二十二条 职工食堂会计核算应该设臵以下会计科目,用以归集核算食堂的各项经济活动。

第二十三条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和会计报表生成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二级科目。不得更改一级科目及核算内容。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

第二十四条 要规范各种支出票据,保证支出票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各项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会计事项进行登

记。会计记录必须以合理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二十五条 常用会计科目说明及会计报表

㈠资产类

101 现金

1.本科目核算食堂的库存现金。采购员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

3.食堂应设臵“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102 其他应收款

1.本科目核算食堂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备用金等。

2.发生应收及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应收款的总额。

3.本科目按不同项目和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103 库存物资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员工食堂财务制度 第三篇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为了加强本食堂财务管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也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督促,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特根据有关会计法规制定如下制度: 一:总则

1、 公司各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从食堂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

2、 公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3、 须做到钱帐分管,帐物分管。

4、 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二:材料采购制度

1、 材料库存既保证生产需要,又无积压,采购费用小。

2、 采购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保鲜、保量、价优到位。

3、 材料采购后必须做到物单相符并清点入库,并保证一季度盘存一次。

4、 供应商提供的欠款单必须与公司的订单相符,经核对后可付款。 三:费用报销制度

本着既要保障公司的运营又要节约开支,做到报销费用有章可循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 各股东若有请客情况,谁的客人谁买单。若是共同客人,直接共同签字报销。

2、 每次外交费用金额由董事会商定,开出证明,董事会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

3、 公司外出办事人员费用实报实销,由董事会两人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 四:现金管理制度

【员工食堂财务制度】

1、 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帐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帐票,出纳管钱。

2、 出纳必须确保现金的安全,防止遗失、偷窃等。如出现上述情况,一切责任自负。

3、 出纳必须根据经董事会审批的凭据付款。

4、 出纳必须对现金日记账做到每日一校对,日清日结,以保证收入、支出、余额相符。

5、 出纳不得擅自借款或预支员工工资,借款必须有董事会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该员工当月工资的50%。

6、 出纳除保证食堂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7、 帐目必须做到收支分开;不准将公司存款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8、 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做到帐账相符。

五: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共同遵守,团结协作,为我们共同的事业而努力工作。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分局食堂管理,规范财务收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单独设置帐户,独立建帐,食堂费用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采购员实行备用金制,备用金暂定2000元;

三、领用现金必须写明用途、金额、姓名,经批准后才能支付,不能以领代报;

四、凭证、帐单分类按月装订保存,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定期盘存和结帐;

五、食堂物品采购应至少有二人参与,且有验收人签字,采购人实行定期轮换,二人一班制;

六、支出票据必须填写完整,有经办人、核准人、审批人签字,原则上要有税务发票,确因购买时无法取得税务发票,则必须每张要有购买人、验收人、核准人及审批人签字;

七、食堂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食堂用水、电及部分燃料由分局统一安排支付;

八、职工工作用餐伙食补贴,人数由办公室提供核定后,按每人每天10元拨入,接待费用按实际支出定期拨付。

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员工食堂财务制度 第四篇

[篇一: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促进集团职工食堂管理,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质量,提高职工生活水平,确保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章人员安排及岗位职责

第二条各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财务部协助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堂管理及工作人员包括后勤管理员、食堂出纳、食堂会计、厨师(含一名厨师长)、服务员。

第四条后勤管理员职责:(1)负责原料采购和管理、餐厅各种设备的管理、卫生监督、安全管理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2)负责对每天配送食物进行验收,把好原料的质量关,要保证食品的新鲜,以防食物中毒;(3)及时征集就餐员工的建议和意见,根据职工的饮食习惯、季节性等,组织厨师制定好每周配菜单,做到有营养、味道好,不断改善伙食品种,尽量减少员工剩饭剩菜现象。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五条食堂会计职责:(1)负责在菜品采购过程中对采购数量与采购价格进行记录以及与供应商的结算;(2)审核出纳编制的做账凭证;(3)负责食堂月末的财务结算工作,编制相关报表。

第六条食堂出纳职责:(1)负责食堂就餐卡的充值、挂失;(2)根据业务需要编制做账凭证;(3)负责后勤管理员采购小额、易耗物品的报销。

第七条厨师职责:(1)讲究营养,保证饭熟菜香;(2)爱护餐厨设备,

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员工食堂财务制度 第五篇

[篇一:员工餐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员工餐厅管理,给员工营造一个温馨、整洁、干净的用餐环境,提高员工餐厅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结合员工餐厅实际用餐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每位员工。

第二章餐厅岗位设立及岗位职责

第三条员工餐厅设立餐厅领班兼厨师1名、厨师5名、粗加工员6名。

第四条餐厅领班岗位职责

1、吃苦耐劳,端正服务态度,听从后勤部经理的安排。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2、搞好个人卫生,衣着整洁,勤理发、勤洗头、勤洗手、勤剪指甲,不得染指甲,不得留长指甲。工作前及便后必须洗手消毒。

3、每天参加原料的验收,严格把关,发现质量问题要坚决退回并上报后勤部经理,不得营私舞弊,谋取个人利益。

4、配合后勤部经理调剂员工餐伙食,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员工食堂财务制度 第六篇

[篇一: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fǔ 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人员的规定

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学生零星款项(如校服、红领巾款)由生活教师(走读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时交到财务部。

3、学生的市外交通 费由校车长代为收取,电话磁卡费由总务处代为收取,统一交到财务部。

4、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5、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金额的规定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择的就读方式收取。

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

四、收费流程

(一)学费及代收费

1、老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财务派发缴费通知——>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财务汇总学生就读方式统计表并报总务一份——>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2、新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二)市外交通费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校车管理员汇总——>校车长签字确认(电子表格发财务)——>财务审核汇总——>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

五、其他

1、财务部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财务部每学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提供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家长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

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况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情况作为当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将对直接责任人员(如生活老师、班主任、学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6条学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其内容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第17条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18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学年度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9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20条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条年度净收益是指学校年度收入扣除办学成本后的余额。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22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学校发展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学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及困难学生补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和学校终止的善后处理。

本条各项资金提取累计未使用总额达到本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70%时,不再进行提取。

各项基金的使用须在年度预算内做专项预算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剩余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由校董事会决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23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24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25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26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

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27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

第28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29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30条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31条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代管款项等。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种类款项,该类款项的管理原则为按实收取、按实支付、多退少补,不能有结余。

第32条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财务清算

第33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校董事会决议等,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34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35条学校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审核批准后,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36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校董事会及其他有关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37条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38条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及校董事会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学生人均支出增减率等。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及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会计档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条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是学校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财务会计资料、文件等。

一、会计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学校章程、合同、协议、权利证书、缴费名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与装订会计档案在归档之前应分类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封面的内容应填写齐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三、会计档案保管1、学校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好学校会计档案;2、对于会计档案的归档必须制作归档清册,相关保管人员、经手人员、借阅人员必须在清册上签字,以明确责任;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为15年;2、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15年;3、会计账簿为15年;4、会计报表及会计报告类为15年;5、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6、年度决算会计报表为永久保存;7、会计档案归档清册为25年;8、合同、章程、协议、验资报告、权利证照、许可证、缴费名册保管期为公司存续期。

第40条财务人员工作移交制度财务人员工作移交,是指财务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辞职、离职、调岗)时,为保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对某一财务岗位进行交接的一项工作。

一、须办理财务工作移交的事项1、经管人员岗位变动,如内部调动、换岗等;2、经管人员辞职、离岗等;3、经管人员临时离岗(3个月以上)。

二、移交人员的职责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完成填制;2、尚未登记会计账目的,应当完成登记,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关资料,并就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交与接交人;4、将自己所经管的现金、支票、发票、物资、材料、证件、印章等编制清单,逐项清点;5、对自己所经管的工作详细地向接交人员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员能够完全延续移交人的工作为止。

三、接交人的职责

1、对接手的物资、资料、证件清单逐项清点,如有疑问,应向移交人询问;

2、对自己所接手的工作,应详细向移交人询问清楚,直到能够将所接管的工作延续性地开展为止;3、涉及到债权债务的,应当逐项核实清楚,防止坏账、呆账的出现。

四、监交人的职责1、协调解决交接双方争议,不能解决的应上报处理;2、通过交接工作,检验财务工作,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责任1、监交人应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争议予以及时解决或上报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交人负责;2、移交人对移交前所经管的工作承担责任,接交人对接管后的工作承担责任;3、由移交人没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项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负责;4、对移交时急需处理的事项,接交人应当及时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负责;六、移交工作的监交人员1、会计、出纳人员的工作移交,由财务主任监交;2、财务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级领导指定授权人监交。

第十二章附则

第41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42条本制度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篇四: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第六条

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

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必须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考虑。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贫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通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篇五: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第二节财务监督制度

第一条:财务监督的依据:(1)国家的方针、政策。(2)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各类财政、财务制度和其他财经制度。(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4)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及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计划等。

第二条:财务监督的对象:本单位资金活动情况。财务监督的内容:(1)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预算执行的进度与计划是否适应、是否及时合理地调整。(2)各种收入的计划性、合规性是否有增加的潜力、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3)各种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计划与预算开支、是否履行审核和批报手续。(4)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的领用、购建盘点情况。(5)负债的规模,各种应缴款项有无及时、足额解缴,债务是否及时结清,债务是否在可控范围内。(6)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专用基金是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的分配情况。(7)有无乱发奖金福利、挥霍浪费、贪污盗窃等问题。(8)其他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第三条:财务监督工作由校长室、总务处及相关人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职。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教代会推选。对本单位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财务监督人员有权监管学校财经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监管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有权监管资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对于监管检查出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向单位领导人反映。

第三节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的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必须实行内部牵制。内部牵制的基本要求是:任何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或部门参与的各种会计处理程序规定和实物控制措施。每项经济业务处理,都要使下级受上级的监督,上级受下级的制约,促进上下级均忠于职守。

第二条: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种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账、审批和财务保管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物保管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审批出入库手续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和保管员的工作;资产核算与资产保管岗位分离;物资采购与物资保管、物资核算岗位分离;报账人员与内审人员岗位分离。

第三条: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人员要与执行岗位相分离,并对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办理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分工办理。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重大经济事项必须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节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分为审核和批报。审核由财务室负责人负责;批报由学校校长担任,实行“一支笔”批报。审核和批报两项工作不得兼任。

第二条:学校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首先要办理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等签名手续,然后把和经济业务相关的所有凭证如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工程决算书、购物清单等原始资料附在原始凭证后报审核人审核,最后由学校校长批报。

第三条:学校重大购置、维修和活动费用需报校长室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报请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审核和批报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收支审批手续,财会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和批报人员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收支承担责任,财会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条:原始记录的基本内容包括:1、原始记录名称;2、填制日期;3、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姓名;4、原始记录编号;5、经济业务内容;6、数量、单价和金额或其他计量单位;7、经bàn zhèng明、验收和审批人的签章等。

第二条:原始记录的格式按财政部门具体管理和核算的要求执行。各种原始记录要由业务部门和总务部门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是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填写的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反映的经济业务符合实际情况。2、各种内容要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审查,签字盖章,做到手续齐备。3、文字简明扼要,数字清楚,易于辨认,阿拉伯数字要逐个写清楚,不得连写,在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属于套写的凭证一定要写透。4、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检查。在发生错误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将作废单据全部保存备查,不得撕毁。5、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加盖经办人印章。6、原始记录要及时填写,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7、原始记录记载后按财务管理规定科学保存,不得遗失。

第六节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存现金的存放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当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调整库存现金限额需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二条:收取大额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三条:不得保留账外公款,不得用转账凭证、编造用途或利用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更不得将学校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第四条:从银行支取现金,出纳员应在支票上写明用途,现金收入必须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将当天收取的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即“坐支”现金;不得用不符合规定的“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五条:出纳人员每天必须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将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和日记账上的结存数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有差错,即时查明原因。

第四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收入管理的要求:1、必须按规定的渠道、标准取得收入,不得违反规定通过非正常渠道组织收入。2、各项收入应按规定管理,对拨入经费要按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行政性收费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接受财政监督。3、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财务处核算,不得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各项收入要统筹考虑,综合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4、根据收入类别,合理设置明细账,并及时、准确地记账,防止收入流失,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度。

第三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学校收取的资金,统一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再根据财政部门的核定,从财政专户拨回。2、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3、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凭<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严禁乱收费。

第四条:其他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作为财政拨款的补充。但取得其他收入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得违法取得。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其他收入如实填报,不得瞒报、不报或虚报。

第五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第二条:支出管理的任务是:维护本校的正常运转;保证学校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支出管理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适度从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完善和执行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金额较大或专项支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决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的规定执行。学校的重大支出应由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列入学校预算和财务计划予以实施,防止造成无计划开支和损失浪费。对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要履行报批手续。

第五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劳动、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福利待遇政策。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包括用于个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执行。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六条:支出管理要重点保证人员经费和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对批准的人员经费支出和维持学校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要予以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努力保证国家规定所必需的人员经费支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完成基本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七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绝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尤其是要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分别制定管理办法,从严控制这些支出的过快增长。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当运用经济手段来管理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支出。

第八条:专项资金要专项审批,对于其支出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报送使用情况,同时建立专项资金包干负责制,落实到人。专项工程完工后,要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损失浪费、资金积压等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各项经济活动。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学校上级财务单位监督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与上级新出台的政策和规定不相符的,则按新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视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更新和实际执行情况而定期修订。

餐饮管理制度
员工食堂财务制度 第七篇

[篇一:公司职工餐厅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xx职工餐厅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工餐厅岗位设置

(一)职工餐厅下设办公室,设餐厅管理员、会计(兼保管员)、出纳(兼采购员)各1名。

(二)餐厅灶间设厨师2名,服务员3名。

(三)职工代表5名。餐饮管理制度

二、餐厅管理规定

(一)就餐办法。

1、餐厅办公室制作餐卡,各单位根据用餐人员数量自行领购。

2、外出执行公务人员中午必须回职工餐厅就餐,特殊情况须提前说明原因,以便餐厅合理安排用餐数量。

3、就餐时统一使用餐厅托盘,自选饭菜。

4、就餐者持餐卡先划卡后领取饭菜。

5、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准在本餐厅就餐。

6、除集体加班外,公休日一般不安排就餐。餐饮管理制度

(二)就餐时间。

1、餐厅开饭时间为中午12:00-12:30,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得提前。

2、因公不能按时就餐者,应提前通知餐厅留饭。

(三)就餐人员十项守则

1、就餐人员应尊重餐厅工作人员的劳动,做到文明就餐。

2、就餐人员必须到餐厅就餐,不得将食品带到办公楼内用餐。

3、就餐人员应自觉服从餐厅人员的管理。

4、餐厅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

5、爱护餐厅的公共设施及公物,7、负责市场调查,对采购人员实施有效管理监督。

8、负责拟定炊事设备、设施的添置和更新改造计划。

9、协调餐厅各环节的工作,妥善解决和处理各种矛盾,维护餐厅人员的团结。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餐厅会计岗位职责

餐厅会计在餐厅管理员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餐厅的财务工作。

2、负责餐厅的资金管理,成本核算。

3、按期提供餐厅的各种统计数据和报表。

4、负责餐厅的固定资产管理,清查资产,每月盘库。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餐厅出纳岗位职责

1、在餐厅管理员的领导下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餐厅的现金及存款的管理。

2、负责将餐厅应收的款项收款入帐。

3、负责支付各项餐厅应支付的款项。

4、负责审核发票、入库单的正确与否。

5、负责餐厅的现金保管和安全工作。

6、负责餐厅的考勤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四)采购员岗位职责

1、根据采购计划或主管领导的安排,做好主、副食品、调味品、炊具、什品的采购工作,及时采购回所需物品、原材料。

2、熟悉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拒绝采购发霉、变质、腐烂及被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及原材料。

3、搞好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价格、货源渠道,保证所购物品及原材料质优价廉。

4、采购的物品及原材料必须当天填好入库单,交保管员验收入库。

5、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发票与实物相符,手续完善,结算及时准确。

6、积极参与餐厅管理,主动提供市场信息,根据市场变化提出合理化的采购建议。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保管员岗位职责

1、对采购的食品及各种原材料做好验收入库,需过秤的要过称,需计件的要核对清楚。

2、库内食品及原材料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标记明显,建立原材料进出帐簿,保证帐实相符。

3、同类材料凭领料单,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好发料工作。

4、库内常备食品、原材料储备有定额,及时做好申购计划。

5、要加强所存食品、原材料的管理,确保不生虫、不霉变,防止腐烂变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6、定期做好物资清点。

7、不得擅自存放个人物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服务员岗位职责

1、服务员必须具备正确的服务意识,具有良好的仪容仪表,熟练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接待能力。

2、每天餐前必须将餐厅的桌椅、地面等擦洗干净,无灰尘杂物,餐具要进行全面消毒洗刷。

3、就餐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卫生。

4、下班前检查是否关闭水龙、电源等,并整理好所有用具。

[篇二:餐饮管理制度]

第一节餐厅日常工作制度

一、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电视、打手机。

四、不准与顾客发生纠纷。

五、工作中做到“三轻”(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规定用餐,不准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请假,按服务区<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

八、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九、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第二节餐具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具经消毒后必须存放在保洁柜内。

二、员工不准私自使用餐厅各种餐具。

三、保洁柜内不得存放个人餐具和物品。

四、餐具要干净、卫生,无手印、水迹、菜渍、灰尘。

五、经常检查餐具的完好状况,对残损餐具要及时更换。

第三节餐厅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服务人员必须有本人健康证明,持证上岗。

二、按规定着装,工作服必须干净,无污渍。

三、工作时不许戴首饰和各种饰品。

四、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终保持手部清洁。

五、不准在食品区或客人面前打喷嚏、抠鼻子等。

六、上班前不准吃异味食品,不准喝含酒精饮料。

第四节餐厅设施设备保养制度

一、餐厅的设施、设备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保养。

二、保温台每班要及时加水,避免干烧情况发生。

三、定时清洗空调虑网。

四、调整保温台温度要轻扭开关,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损坏。

五、保温台换水要先关电源,后放水,再清除污垢。

六、对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餐厅主管。

第五节后厨日常工作制度

一、检查工具、用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三、爱护公物,不吃、拿后厨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间保管好后厨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后厨。

五、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后厨的设施、设备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纪律,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七、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第六节冷拼间管理制度

一、冷拼人员要按规定着装,不带个人物品入内。

二、室内温度不超25度。

三、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四、柜内储存食品摆放整齐,分类存放,每周至少清理一次。

五、进入冷拼间的食品必须清洗干净。

六、刀、夹、盆、墩工具消毒后使用,不可用抹布擦拭。

七、上班前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进入冷拼间,工作人员手部清洗消毒后方可操作。

八、加工冷拼食品做到随到随拼,并做到所有原料冷存。

九、冷拼间所用抹布、毛巾、棕刷等清洁用物品,按要求保持清洁。

十、冷拼间不得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下班前要把容器、工具刷洗干净,冷拼用的墩、板按要求摆放。

第七节后厨个人卫生制度

一、后厨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明上岗。

二、进入后厨必须更衣、洗手消毒后,进入自己的工作区域。

三、后厨工作人员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佩戴首饰,衣帽整洁,不留胡须。

四、后厨工作人员要勤洗澡、勤晒衣被、勤理发。

五、后厨工作人员上班前不使用气味浓烈的化妆品,保持面部清洁。

六、后厨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品尝食物,不对食物打喷嚏、随地吐痰、咳嗽、抓耳挠腮,不抽烟 、不剔牙、不打哈欠、不扣鼻子、不嚼口香糖。

第八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烹制菜品的原料符合卫生使用要求,外观新鲜无腐烂、无农药味。

二、按洗涤切配程序的原料方可烹制。

三、加工前检查肉类是否新鲜,有无异味、变色现象。

四、当天未加工完的原料要及时存入冰柜内,加工的成品要加盖防尘、防蝇罩。

五、炖煮肉类食品应烧熟煮透,中心温度大于70度。

六、调料缸内禁止混放调料,并保持外观整洁。

七、严格按照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加工顺序操作,避免交叉污染。

八、洗涤分设洗菜池、洗肉池、洗水产品池,做到专池专用,避免交叉污染。

九、切配墩生熟分开,专墩专用,操作结束后,将墩、刀清洗干净,按要求存放。

十、清真食具按要求专柜存放,操作时产生的废弃物及时放入垃圾桶内,并加盖。

十一、工作结束后将垃圾及时清倒,并将垃圾桶清洗干净。

十二、操作间原料不准落地存放,应摆放到货架上。

第九节后厨卫生管理制度

一、后厨卫生实行厨师长负责制,卫生区责任到人。

二、后厨地面干爽,无水渍、杂物、油渍。

三、操作台台面要整洁,无杂物、污物。

四、灶台要整洁无杂物、无积水、无污物,炒锅、手勺要洁净、规放整齐。

五、冰柜要生熟标识清楚,内外清洁,每周至少除霜一次。

六、主食库、调料库、蔬菜库货架及各种容器洁净卫生,摆放整齐。

七、面点间设施、设备外观洁净,蒸箱内及时换水,操作台每班清洗一次。

八、凉菜间设施设备要清洁,操作台内外干净,物品摆放有序。

九、垃圾桶、墩布等清洁工具,使用、存放符合要求。

十、无“六害”(老鼠、蟑螂、臭虫、苍蝇、蚂蚁、蚊子),墙角无蜘蛛网。

十一、后厨墙壁每月至少清洗一次,油烟机每周至少清洗一次,保持通风畅通。

第十节设施设备保养制度

一、室内要经常通风,避免设施、设备受潮。

二、面点间的烤箱内不能存放杂物或易燃原料工具。

三、和面机、压面机每日上班前检查润滑情况,定期进行保养。

四、每班操作前检查炉膛内有无杂物、积水,保持油路、风道畅通。

五、使用各种容器要轻拿轻放,有破损的要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一节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一、清洗餐具按照一洗、二消、三冲、四保的顺序操作。

二、洗涤后的餐具、用具必须无水迹、无油迹、无食物残渣。

三、按要求配比消毒液,对餐具消毒。

四、消毒后的餐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内,按规定摆放,防止二次污染。

五、每次消毒完毕,将消毒设施冲洗干净。

六、经常检查餐具、饮具的破损情况,对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第十二节食品采购、储存、索证管理制度

一、采购人员所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一)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性异常的食品、原料及调料。

(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定型包装食品及调料。

(三)已过保质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调料。

(四)不符合标签规定的食品及调料。

(五)无动检证明的冷鲜肉系列。

(六)无资质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

二、采购运输食品的工具(车辆)必须保持清洁。

三、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要保持清洁,无毒斑、鼠迹、苍蝇、蟑螂。

四、仓库通风要保持良好,与外界相通的门要设置防鼠版,地漏、地沟要设置防鼠网,孔径不大于6mm。

五、仓库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六、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由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主食库要建有防鼠台,各类散装原料要用密闭的容器存放。

七、采购食品时,应向供货商索取该批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

八、采购鲜(冻)畜、禽、肉及其制品,应索取畜类兽医部门出具的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九、采购进口食品,应索取由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十、采购员违反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事故,由其个人负责赔偿,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篇三:餐饮店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记录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交到财务部,负责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财务部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5—30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5—3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

准假权限:

(1)员工在8:00—17:0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回家等)。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3)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管理和控制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使用,特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办公用品的范围

1、按期发放类:稿纸本、笔类、记事本、胶水、曲别针、大头针、订书钉等。

2、按须计划类:打印机碳粉、墨盒、文件夹、档案袋、印台、印台油、订书器、电池、计算器、复写纸、软盘、支票夹等。

3、集中管理使用类:办公设备耗材。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采购

根据各部门的申请,库房结合办公用品的使用情况,由保管员提出申购单,交主管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办公用品的发放

1、员工入职时每人发放圆珠笔1支,笔芯以旧换新。

2、每个部门每月发放1本原稿纸。

3、部门负责人每人半年发放1本记事本,员工3个月发放1本记事本。

4、胶水和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按需领用,不得浪费。

5、办公用打印纸、墨盒、碳粉等需节约使用,按需领用。

员工配发个人物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根据员工不同岗位,发给不同岗位的制服

第二条:公司为因岗位所需的员工提供行李、餐具等生活用品。

第三条: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均发给员工号牌和<员工手册>。

第四条:员工每人须交纳服装、行李保证金500元,在工资中逐月扣除。

第五条:员工离职市时须填写离职单,将所有个人领用物品交齐后方可离职。

第六条: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服装、床上用品等清洗干净交回库房。

员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三条: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

第四条: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严禁在食堂内吸烟。

第五条: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如有倒饭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第七条: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九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违者处20-50元罚款。

第十条: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员工洗浴管理规定

第一条:员工淋浴时间为每周三,在康乐部淋浴室进行。

第二条:洗澡的具体时间根据营业的时间详细通知。

第三条:员工洗澡时自带浴品。

第四条:员工洗浴结束后共同将浴室卫生清理干净。

八、关于对讲机的使用规定

第一条:对讲机作为酒店办公用通信工具,只限在工作场所使用

第二条:对讲机只允许在接待服务过程中使用,不能做为个人联络使用

第三条:使用对讲机时必须用耳机,且音量要降到最低

第四条:对讲机必须妥善保管,保证使用通畅

第五条:在工作交接时,必须将对讲机、耳机上交库房。

第六条: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对讲机破损或丢失,由使用人按价赔偿。

[篇四:餐饮酒水内部管理制度]

一、宴会、婚宴宾客自带酒水

1、在婚宴宾客制定婚宴菜单及流程时,宴会销售需要求宾客提供一名婚宴当天指定酒水交接委托人,为婚宴当天与酒店酒水员共同办理酒水交接工作。

2、凡是婚宴、会议客人自带酒水,若为供应商直接送至酒店的,酒店餐饮部不直接接手,必须由宾客指定人员与酒店专职酒水负责人进行交接。

3、婚宴、会议宾客自带的香烟,酒店员工一律不负责接手和分发。

4、自带酒水达到酒店宴会厅时,由酒店酒水管理员与宾客酒水交接委托人一起对酒水进行登记,将酒水批号、编码、名称、酒精度及生产日期在酒水交接登记本上进行详细登记。

5、对酒水进行登记时,按照双方达成共识的最低数量进行开箱登记。宴会中如有需要,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对剩余未开箱酒水进行拆箱登记领取。

6、酒水全部登记完毕后,将所有登记完成和未开封的酒水存放到指定酒水存放地点进行存放。若有多场宴会酒水需要存放的,在存酒点应划分好区区域合理摆放。

7、开餐前,看台服务员统一到各区域相应酒水分发点进行酒水领取。

8、婚宴、宴会用餐结束后,服务员必须将所有酒瓶进行回收,统一上交制区域酒水员处。

9、酒水员与宾客酒水交接委托人一起对剩余酒水和空瓶进行核对,对宾客无用的酒水空瓶由负责主管和酒水员两人在场进行销毁。宾客有需要的空瓶酒水员负责整理并装好箱交接给宾客。

10、由空瓶交接数量及处理方法必须由婚宴负责人进行当场确定签字。

二、餐厅寄存酒水管理制度

1、宾客用餐完毕又剩余酒水需寄存在餐厅的,餐厅员工应为其提供酒水寄存服务。

2、寄存酒水必须填写存酒卡,一式两联,一联贴于存酒酒瓶上,另一联交与宾客保存。

3、酒店原则上为宾客存酒期为3个月,对于高档白酒或洋酒,最多为宾客保存6个月,超出存酒期,酒店将对该酒进行处理,存酒期间酒水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酒店概不负责。

4、寄存酒水被宾客饮用完毕后,需由当班服务员签字确认。

5、对于各餐厅经宾客确认不再需要的酒水,由各餐厅主管以正式手续交接给酒店酒水管理员进行处理。

6、对于各餐厅宾客自带的酒水,在用餐结束后,对空酒瓶进行统一回收、登记,有当班领班进行负责检查确认,在销毁空酒瓶时必须有餐厅主管在场进行销毁,若出现酒瓶缺少等情况,有酒水员负全责。

[篇五: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四、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篇六:餐饮库房财务管理制度]

餐饮企业为了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健全财务制度,更有效的为企业决策服务,都会制定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为了加强企业库房管理,规范库房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也需要制定相关库房财务管理制度。本餐饮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餐饮酒店连锁分店库房财务管理使用。

1、所有财产、低值易耗品应分别建立财产明细账,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原材料要建立原材料流水账。

2、财产明细账应认真填写固定资产明细账,各栏目(总数、分类、使用年限、折旧单、预计残值、单位、规格、名称、编号)。其中,编号规则如下:公司代号/分公司代号/部门代号/类别代号/,例如:p/m/d/k-01表示:普赖斯美食公司电器类空调第一台。其明细账编号应与实物的财产卡一致,注:折旧率与残值率可以不填凭证号栏扫,按如下方式填,凭证类别分四类:入、领、调、盘、。入——入库单,领——领料单,调拨单——调,盘——盘点表、盘点差异表。凭证号数为该入、领、调号码。

3、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应认真填写如下栏目:存放地点、名称、规格、类别、单位、编号,其凭证号填写方法同财产明细账。部门物资卡片与同一存入地地点的低值易耗品、明细账应一致。

4、原材料账务分为两部份:

(1)鲜活食品平时只登记购入数量,到月末根据盘点数量登记盘存数和领用数。

(2)其他原材料明细账平时既要登记入库数也要登记出库数和结存数。

5、所有账务登记均须依据合法有效的原始依据为准,不得擅自涂改和撕毁。

6、每年末库管应编制一次总盘点表,即财产分布汇总盘点表,如:空调50台,其中基地10台、门店10台等。

7、每月盘点完毕后,应主动与财务核对明细账与财务账等是否一致,明细账与卡片是否一致,即:帐帐相符、账证相付、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8、违返上述工作制度,落实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罚款,没收肇事物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或追究法律责任。

9、账务结转暂遵循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在进行库房财务管理前先对库房其他制度进行完善比如库房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验收管理制度、单据管理制度等。做好了这四项管理才能对其财务进行管理,所以大家在使用时应根据餐饮酒店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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