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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016-10-26 10:04:4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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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制度汇编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篇

医院内感染管理制度汇编

花园镇卫生院

目 录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1

三、医院感染发病率监测制度------------------------------------------------------------------------------2

四、医院感染病例监测登记报告制度---------------------------------------------------------------------3

五、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3

六、医院感染管理培训教育制度---------------------------------------------------------------------------5

七、医院感染暴发报告、控制制度------------------------------------------------------------------------5

八、消毒药械的管理制度------------------------------------------------------------------------------------6

九、抗感染药物管理制度------------------------------------------------------------------------------------7

十、消毒隔离制度---------------------------------------------------------------------------------------------7 十一、医疗废物管理制度------------------------------------------------------------------------------------8 十二、医疗废物处置流程------------------------------------------------------------------------------------9 十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10 十四、医护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11 重点科室、部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门诊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3

二、急诊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4

三、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处置室感染管理制度-----------------------------------------------15

四、普通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6

五、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8

六、特殊感染手术间的管理制度---------------------------------------------------------------------------19

七、供应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9

八、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21

九、放射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21

十、医疗废物暂储地医院感染管理制度-----------------------------------------------------------------22 各级人员医院感染管理职责

一、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23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职责------------------------------------------------------------------------------------23

三、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24

四、临床兼职监控医师职责---------------------------------------------------------------------------------24

五、临床兼职监控护士职责--------------------------------------------------------------------------------24六、临床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管理职责---------------------------------------------------------------------25七、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职责-----------------------------------------------------------------------------25

八、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职责------------------------------------------------------------------------------26

九、感染性疾病科医师职责--------------------------------------------------------------------------------26

十、医疗废物回收人员职责---------------------------------------------------------------------------------26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9 肠道门诊工作规程------------------------------------------------------30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卫计委《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技术规范》等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在业务副院长领导下,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管理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科室(部门)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落实。

3、医院职工应自觉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对医院感染的认识,有效地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杜绝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流行。

4、各科室(部门)应认真执地《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中的各项管理措施,按要求进行监测,资料保存完整。

5、医务人员在进行诊断、治疗、护理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无菌技术、隔离技术,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随意简化和变更操作程序。

6、医院对各科室(部门)医院感染管理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测、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面评估,进行奖惩。

7、医院医疗范围的建筑设施应符合卫生学标准,新建或改建工程应经医院感染管理委员公审定后方可施工。

8、对违反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教育或严肃处理,情节恶劣并构成犯罪者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

1、加强政治和业务、现代管理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2、负责拟定医院感染管理计划,提供主管院长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组织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3、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各科室感染管理制度,各级人员感染管理职责。

4、深入科室、监督、检查全院有关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5、做好全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医院感染危险因素及高危人群、医院感染漏报率等监测,调查、收集、整理、分析各监督测资料,并按要求

上报。

6、定期对医院消毒灭菌效果及医院环境卫生学情况进行监测,提出考评意见,并及时向全院反馈。【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7、定期汇总医院各项临床标本的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并向临床科室反馈,供临床选用抗生素参考。

8、对进入医院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卫生用品、消毒药械的购置、使用及用后的处理进行监督、监测及管理。

9、对可能导致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因素或医院感染暴发流行事件,应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提出有效的控制措施,并监督各项控制措施的落实。遇有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10、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

11、定期将医院感染管理信息反馈给各科室、并负责协调各科室间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三、医院感染发病率监测制度

1、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病例上报的有关规定,降低医院感染发病率、漏报率,杜绝医院感染的暴发流行。

2、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对医院感染可疑病例,可能存在感染的环节进行监督,并采取有效地防治措施。

3、各临床科室医师应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院感染的分类及诊断标准》,对所经治的病人实施主动而连续的监测。

4、对疑似和确诊的医院感染病例,留取临床标本,进行实验室检查,包括病原体的直接检查、分离、培养及抗原抗体的检测和药敏试验。

5、对已确诊的医院感染病例,经管医师必须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要求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由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统一回收;病人出院后应在出院病历首页“医院感染”栏内,如实填写。

6、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应定期和不定期的深入高危科室,对高危人群实施前瞻性监测。

7、一旦有医院感染暴发流行的趋势,科室应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调查、采样,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

8、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根据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和前瞻性监测资

料,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各科室发病率、感染部位发病率进行统计,每季定期对上述各项监督资料及感染高危科室、高危人群、危险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和反馈。

四、医院感染病例监测登记报告制度

1、科室发生医院感染散发病例,监控医师应在24小时内登记,并报告感染管理办公室。

2、临床医务人员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趋势时,立即向科主任报告,科内应在12小时内向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并积极协助调查发病原因,寻找感染源和感染途径,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控制蔓延。

3、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每月对散发病例进行汇总,对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或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人员应深入临床调查分析,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少或杜绝感染病例的蔓延,3小时内向医院领导报告。

5、确定有医院感染暴发、流行趋势时医院应在6小时内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告。

五、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要求,按照《消毒技术规范》方法,对医院消毒灭菌效果及环境卫生学进行经常地定期监测。

(一)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监测

1、每锅应进行工艺监测,并详细记录锅号、压力、温度、时间、灭菌物品等项目,以及灭菌操作者、检查者签名。

2、每个灭菌包外应用化学指示胶带作暴露控制监测,胶带上应标明灭菌日期,责任人;包内应用化学指示卡作包裹控制监测;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晨进行一次B—D试验,作为设备控制监测。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流程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二篇

医院感染管理应知应会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标准预防原则

(一) 概念:针对医院所有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选用手套、隔离衣、口罩、护目镜和防护面罩,以及安全注射。也包括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患者环境中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标准预防基于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不包含汗液)、非完整皮肤和黏膜均可能含有感染因子的原则。

(二) 基本特点:

1、 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 强调双向保护。

3、 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如接触隔离、空气隔离、飞沫隔离。

(三) 不同传播途径疾病的隔离与预防

1、 接触隔离:接触经接触传播疾病如肠道感染、多重耐药菌感染、皮肤感染等的患者,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取接触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2、 空气隔离:接触经空气传播的疾病,如肺结核、水痘等,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取空气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3、 飞沫隔离:接触经飞沫传播的疾病,如百日咳、白喉、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还应采取飞沫传播的隔离与预防。 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1、 医护人员工作期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离开岗位时应脱掉,每周更换清洗一次,污染严重或接触传染病后应及时更换。禁止穿工作服、鞋、帽上街、去食堂、卫生间、会议室等。

2、 工作人员在技术操作中要严格执行各项无菌操作规程。

3、 医护人员应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制度”。

4、卫生员使用的清洁工具与其他场所的工具,应严格分开。

5、各科室工作人员每天工作结束后,对室内环境及桌椅、门把手、诊查桌、工作台等用清洁抹布擦拭或消毒剂擦拭。地面每天拖擦1-2次,遇污染要随时消毒。

6、病房内要保持卫生整洁,空气新鲜,医院各科不得有蟑螂、苍蝇、蚊子、老鼠等有害动物。

7、严格执行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的规定,化验室污水、传染病患者排泄物,必须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医院要有污水净化措施,进行污水无害化处理。

8、非洁净区域(如治疗室、抢救室、换药室等)每天2次空气消毒,时间为30-60分钟,有记录,根据环境卫生学监测制度要求做细菌培养。

9、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凡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完整的皮肤和黏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消毒。

10、传染病患者污染的环境、家具、用品、被服、餐具、便器等必须先消毒、再清洗、再消毒,其排泄物、呕吐物、引流物必须经消毒处理后倒入下水道。

11、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医疗废物装黄色袋,分类存放,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12、凡手术、分娩、内镜等诊疗前应进行抗-HIV、抗-HCV、HBsAg、ALT、抗TP等筛查,结果阳性者严格执行消毒隔离。

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 各临床科室必须对住院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病例监测,以掌握我院医院感染发病特点,为

我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 医院感染病例由临床主管医生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初步诊断,及时进行病原

微生物检测。

3、 各临床科室24小时内对感染病例进行上报。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4、 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同时上报防保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

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5、 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与本科“临床感染管理小组”一同讨论,

并做进一步的分析及辅助检查,确定的院内感染病例及时上报。

6、 医院感染管理科必须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总结,上报主管院长及相关职能部门,每季度

写出分析报告,并进行效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监测资料应妥善归档保存。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器械和器具管理制度

1、 各科室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和器具,由设备科统一集中采购,并保证证件齐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医院感染管理科需对购入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和器具的相关证件进行定期审核。

2、 医院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设备科负责临床常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

用品的的发放工作,并负责对其质量进行检查监督,严禁在临床使用不合格产品。

3、 凡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与器具,各科室使用后均由供应室统一回收、清洗、消毒、灭

菌,规范化处理。

4、 各科室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均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进行处置。

5、 建立质量验收制度,按国家标准抽检每一批号产品的批次检验报告、灭菌日期、出厂日

期(必须超过10天以上方可应用)、无菌有效期、灭菌标识、包装、灭菌方法等符合要求。

6、 严格保管,不得将包装破损、超过“灭菌有效期”以及包装上未注明灭菌日期的产品进

入临床,确保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7、 在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前,应认真做好查对工作,凡包装破损或过期产品一律不得使用,

对产品质量怀疑时,应停止使用并报设备科监测处理。

8、 一次性无菌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天花板50cm、

距墙5cm。

9、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拆除外包装后,转入无菌物品存放区,拆除小包装后转入无

菌物品存放柜。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 各科室使用医疗废物包装袋、利器盒的标准规格技术性能等要求,均按法律、法规执行。

2、 各科室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废物均按照医院医疗废物产生及处理程序进行处

置。

3、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

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4、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

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 各科室生活垃圾桶与医疗废物桶放置合理、规范,分类收集、装满3/4时密封,应防止

污染袋、污物桶泄露,如发生泄露立即加套加袋,并以文字标明科室。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6、 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及生活废物应用双层医疗废物袋,并及时

密封。

7、 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放置在医疗废物包装袋、桶、利器盒内,由专人按照本院规定

的时间、污染物行走路线,将各科室收集的医疗废弃物密闭运送到医院暂存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8、 为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转运、贮存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在接触和处置医疗废物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鞋、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按规定对污染防护用品进行清洗和消毒。防护用品有破损时,应当及时更换。

9、 运送前应检查医疗废物标识、标签、封口,防止运送途中流失、泄露、扩散。禁止在运

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10、医疗废物暂存点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做到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11、在医疗废物暂存点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贮存设备配备齐全,并应定期消毒和清洗。

12、设置两种以上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

13、病理性废物应低温贮存,手术切除的残肢器官、感染性病人的胎盘作为病理性废物收集。

手术取出的内固定装置按感染性废物处置。

14、我院将医疗废物转移给集中处置单位,统一进行处置,并建立签收制度,做好医疗废物交接联单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记录。

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

(一)、严格按照卫生部《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执行。

(二)、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应遵循的原则:

①当手部有血液或其它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②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

(三)、在下列情况下,医务人员应根据洗手与手卫生消毒的原则选择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①直接接触每个病人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

②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

③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④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

⑤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

⑥处理药物或配餐前。

(四)、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a)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b)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

(五)、外科手消毒应遵循以下原则:

a) 先洗手,后消毒。

b) 不同患者手术之间、手套破损或手被污染时,应重新进行外科手消毒。

c) 洗手之前应先摘除手部饰物,并修剪指甲,长度应不超过指尖。

d) 取适量的清洁剂清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并认真揉搓。清洁双手时,应注意清洁指甲下的污垢和手部皮肤的皱褶处。

e) 流动水冲洗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f) 使用干手物品擦干双手、前臂和上臂下1/3。

(六)、医生查房时可使用快速手消毒剂;医生护士操作时治疗车、换药车、扫床车均配置快速手消毒剂。

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1、病人的安置应实施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对已确诊的传染病人应立即转科或转院隔离治疗,在未转之前,必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

2、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乱串病室及外出。

3、凡遇有厌氧菌、铜绿假单胞菌等感染的病人,应严密隔离,用过的房间要消毒,用过的敷料要烧毁,对其被褥、衣服必须消毒;医护人员入病室必须穿隔离衣、帽、鞋,并每出入一次必须换衣、帽、鞋并及时消毒处理。

4、病人的被套、床单、枕套和诊查床铺单不准带有血、尿、便痕迹,做到随脏随换。禁止在病房、走道上清点被服。并在规定地点清点更换的衣物及床单元用品。

5、病室内要保持环境整洁,空气新鲜无异味,经常通风换气。遇特殊感染病人每日用循环风进行空气消毒1次,每次1小时;地面应湿式清扫,遇小量污染时即刻用消毒液拖地消毒,大量污染,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消毒。

6. 病房每天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天擦拭一次,一桌一巾,用后清洁消毒,干燥保存备用。

⒎治疗室、病房、卫生间等拖把应标识清楚,用后分开清洗,每日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处理后,悬挂晾干备用。

8. 血压计袖带保持清洁,遇污染时在清洁的基础上浸泡消毒;听诊器保持清洁,接触病人后用75%酒精擦拭消毒。

9. 体温计使用后用75%酒精浸泡消毒30分钟,干燥保存。

10. 患者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应进行床单元的终末消毒。

治疗室、注射室、换药室(检查室)消毒隔离制度

1、 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设流动水洗手设备,配备洗手液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和速干手消毒剂;室内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以减少污染机会。

2、 坚持每日清洁消毒2次,每次30-60分钟;地面湿式清扫,每日1-2次,保持物体表面

清洁,每日开窗通风2-3次;重点部门每季做环境卫生学监测一次,细菌菌落数应达到标准要求。

3、 无菌物品、清洁物品分类存放,标识明确,先期先用,定期检查有效期,灭菌物品在有

效期内使用。

4、 医务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齐,戴口罩,各种操作前后要洗手,必要时手消毒,严格

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5、 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6、 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

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皮试液现配现用。

7、 开启的皮肤消毒液标注日期、时间,有效期7天。置于无菌包中的无菌物品(棉球、纱

布)一经打开,应注明开启时间,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8、 镊子、持物钳实行干缸保存,使用时注明时间并每4小时更换一次。碘伏、酒精棉球缸

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注明开始使用时间。铺好的无菌盘有效期为4小时,严禁过期使用。

9、 治疗车上物品应摆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进入病室的治疗车、换药车

应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10、 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特殊感染

伤口如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等应就地(诊室或病室)严格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

末消毒,不得进入换药室;特殊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医院感染暴发及突发事件报告监测制度

1、 全院医务人员应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各科室要认真执行本院制定的《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重大传染病流行暴发、

医院感染暴发流行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及时登记报告感染病例。

3、 当科室发生3例以上感染病例(短时间内出现3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

染源或感染途径的感染病例),应在2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或主管院长。

4、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院感染病例进行汇总、分析上报主管领导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

会成员,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查找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做到分工明确、快速反应、管理规范。

5、 当发生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

致患者死亡;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坏后果时,科室应在2小时内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科室感染暴发事件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及相关职能部门(医务科、护理部等),12小时内报告县卫生局。

6、 当确认发生10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医院医务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防保科等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调查、控制等。

7、 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本院制定的《医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规章制度,总值班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险情后(工作日8小时内由行政办公室按程序报告及通知相关部门),立即报告院领导,同时通知相应医疗组负责人,后勤保障科室,并调度好车辆做好应急准备。

8、 当科室或个人发现存在医院感染暴发时出现瞒报、缓报或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

和谎报情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多重耐药菌预防与控制措施

1、入住隔离间,没有条件可床边隔离,或同种病原感染者,如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泛耐药铜绿假单胞菌( PDR-PA)、泛耐药鲍曼不动杆菌(PDR-AB)感染或携带患者共居一室。禁止与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动、静脉置管患者住同一房间。

2、在实施诊疗、护理操作时,应当安排在最后进行。

3、使用敏感药物控制感染,抗感染治疗后再次进行耐药菌监测。

4、限制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活动范围;严格限制探视人数,如必须探视者严格执行洗手或手消毒制度。

5、一般医疗器械如听诊器、体温计或血压计等应专用,用后及时清洁消毒,一次性物品必须一次性使用,杜绝重复使用现象。

6、该病人如去其它部门检查,应有工作人员陪同,并向接收方说明须使用接触传播预防措施,用后的物品需清洁消毒或灭菌。

7、切口感染患者换药应在病房进行。

8、在患者病历夹及床头卡上贴接触隔离标识。

9、工作人员进入隔离间或接触该病人时须衣帽整齐、戴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或防护用品;离开病人床旁或房间时,须脱隔离衣或防护用品。【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0、医务人员加强手卫生。工作人员脱手套、隔离衣后,须按七步洗手法认真洗手,或用快

新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制定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与措施。

2、 医院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医院感染的诊断、预防、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程序。

3、 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督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并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重要内容 。

4、 医院要加强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5、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协同有关科室监督、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

6、 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的分类》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7、 医院建立全员医院感染控制培训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在职职工和新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医院在医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问题,正确给予指导,增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针对各部门反馈的信息,协调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会议由(医院)感染委员会主任主持,全体委员至少2/3人员参加。

3.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主要议定的事项:

(1)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订全院控制医院感染的规划和管理制度;

(2) 参与医院消毒药、械的购入,并对其购入、使用、保管进行监督管

理;

(3) 对照医院感染控制的标准,对医院的扩建、改建和新建提出建设性

意见;

(4) 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其工

作进行考评;

(5) 遇到紧急问题和突发事件随时召开会议,讨论处理措施及应急预案。

4. 每次会议均有记录,保存3年。

1. 在院长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

2. 负责拟定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提交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拟定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制度,并督促执行。

3. 定期开展现患率及前瞻性调查,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高危人群、高危因素及多重耐药菌的目标性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对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4. 每季度对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每半年对全院紫外线灯强度进行一次监测。

5. 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管理进行一次综合质量考核,其结果与科室绩效考核挂钩。

6. 经常深入科室了解情况,协调科室间医院感染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 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及时向院长、业务副院长以及相关卫生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采样和流调,分析原因,迅速采取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

8. 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严把准入关,不合格产品严禁进入医院。对其储存、使用及使用后的处理进行监督。

9. 对重点科室、重点部位及多重耐药菌定期进行监测,并将医院感染监测信息反馈到科室,对临床抗菌药物的应用、消毒隔离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10. 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的教育培训计划,不断强化医务人员的无菌观念,提高无菌技术操作水平;加强医院感染诊断的培训,提高感染病例的鉴别和上报率。

11. 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定期对全院各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12. 加强传染病管理,预防和控制其在医院内的传播。

四、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

1、 按国家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本医院内发生3例同种同源或5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或怀疑有相同感染源感染的,个临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必须立即报告院感科。

2、 医院感染管理科接到报告应于2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协调医务处、护理部、检验科等相关部门参与调查及救治工作。

3、 经调查证实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时,医院应于12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及疾控部门。

4、 临床科室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协助调查,对感染病人进行隔离并采取相应消毒措施,切断感染途径。

5、 确诊为传染病的病例,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报告。

6、 医院感染管理科必须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证实流行或暴发计算罹患率,查找感染源,查找引起感染的原因,确定传播途径,制定、组织、落实控制措施,分析调查资料,写出调查报告。

7、 调查报告及时报主管院长,以便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医院感染造成的危害。

8、 其他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应对本院同类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科必须对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监测,以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医院感染管理科应采取前瞻性监测方法进行全面综合性监测。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和反馈。

3、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的漏报调查,调查样本量不少于每年应监测人数的10%,漏报率低于10%。

4、 对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其抗感染药物的敏感性进行监测,定期向全院反馈。 5、 有条件的医院可开展目标性监测。监测目标应根据本院的特点、医院感染的重点和难点决定。

6、 医院感染现患率调查实查率≧96%,医院感染现患率≦10%;清洁手术切口感染率≦1.5%。

7、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效果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监测方法执行《消毒技术规范》;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应达到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应达到高水平消毒,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1)压力蒸汽灭菌

a、工艺监测:每锅登记温度、压力、时间、锅次、物品、消毒员等。

b、化学监测:常规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臵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c、B-D试验:每日一次。

d、生物监测:每周一次,有植入物时每锅进行生物监测;低温等离子灭菌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

(2)紫外线

a、日常监测:登记照射时间、累计使用时间、使用人签名,每周一次擦拭记录。 b、强度监测:每半年一次。

c、监测仪器每年校正一次。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四篇

[篇一: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第三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第六条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第七条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本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三)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四)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

(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一)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二)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三)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时,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感染因素,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的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

第二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应当根据情况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医院感染的调查和控制工作,并可以组织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第四章人员培训

第二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医院感染管理的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充分发挥医院感染专业技术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岗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对本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知识,并能够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

第二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工勤人员应当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

(三)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

(四)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监测工作情况;

(五)现场检查。

第三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时关闭相关科室或者暂停相关诊疗科目。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和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二)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

(四)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

(五)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六)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或者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传染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未按本办法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二)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三)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四)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五)灭菌: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

第三十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部门归口管理。

第三十八条采供血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参照本办法。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1月30日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2医院感染预防方法

关注易感人群防止交叉感染

密切监测血像,若白细胞<3×109/l或发现血像聚降,须暂停治疗,密切监测体温及一般情况的变化,发现感染征象及时处理。治疗前常规检查病原微生物,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艾滋病感染指标检测,根据检查结果,分室治疗。

减少侵入性操作

如治疗前列腺增生时,尽量不留置尿管,指导患者采用自然憋尿法合理充盈膀胱,治疗胰腺肿瘤时,不插胃管。对必要的侵入性操作及插管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并缩短置管时间。

保持医院环境清洁

治疗室内空气消毒,以开窗通风换气为主。每天紫外线照射1次,病室温度以18-20℃为宜,相对湿度45%-65%。治疗室地面消毒,用医院常用的消毒剂进行擦拭或喷雾消毒。

设备表面的清洁与消毒

对于上发生器胶囊的消毒,每完成一次治疗后,先用蘸有含0、05%次氯酸钠的消毒溶液的毛巾擦净表面的耦合剂,再用清水润湿的布擦拭干净;对于下发射器的消毒,由于水腔为开放式,直接接触人体,故每做一次治疗应当换一次治疗用水。

[篇二: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全面领导我院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我院感染工作,以住院病人和院内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医院感染发病率;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监控实施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三、分析评价医院感染病例报告资料,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控制在≤10%以内。

四、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五、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加强医院感染的业务培训,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六、加强医务人员的医疗护理实践管理,预防医务人员的感染,加强职业防护教育,提高防护意识,做好自我防护。

七、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积极控制。

2、医院感染培训制度

一、感染管理科每年年初必须制定出该年度的培训计划。

二、全院医务人员、行管人员及工勤人员都必须积极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相关知识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学术交流活动;

三、不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行管人员以及工勤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活动。

四、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必须加强医院感染的业务学习。

五、临床科室不定期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1学时,根据各科室的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的措施,降低本科室的医院感染发病率。

六、感染管理小组每月对全院医院感染知识的掌握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3、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必须对住院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病例感染监测。

二、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于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并且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

四、感染管理小组于每月30日后到各临床科室收集情况并签收。

五、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4、洗手制度

一、全院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认真按照“六步洗手法”清洁洗手:

(一)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二)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三)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四)当医护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二、医护人员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等,洗干净的手不得配戴饰物。

三、医护人员使用肥皂洗手时,必须保证肥皂干燥。禁止将肥皂直接浸泡在不漏水的肥皂盒中。

5、门诊、急诊消毒隔离制度

1、所有诊室必须设置流动水洗手设备。

2、各诊室应定时通风,诊疗桌、诊疗椅、诊疗床等每天清洁,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进行擦拭消毒处理。

3、与病人皮肤直接接触的诊疗床单、诊疗巾要一人一用一消毒。听诊器每天由医生用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血压计袖带每周由护士用消毒液进行擦拭消毒处理。

4、所有急救器材必须在读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并且清洁保存。

5、病人使用的吸氧装置、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后立即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并干燥保存。湿化瓶应每日更换湿化液。

6、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专人负责定期灭菌或更换。碘酒、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每周更换二次,容器每周灭菌二次;2%的戊二醛使用效期不得超过二周;无菌包有效期不得超过7天;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持物钳或持物镊,持物钳或持物镊应与容器配套,手持部分应在罐外,浸泡液的高度为无菌钳轴节以上2-3cm处,浸泡液每日添加,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

7、所有工作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并做好自我防护。每次诊疗操作前后必须认真洗手、戴口罩。

8、传染病门诊(肝炎、肠道门诊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做到诊室、人员、时间、器械固定;肠道门诊应设立专用坐便器。

9、急诊留观病人发生医院感染时,应按要求于24小时内报医院感染管理小组。

10、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处理按<岳西县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收集、转运和最终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

6、注射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志清楚,设置流动水洗手设备或手消毒液,每次注射前后应洗手或消毒手一次。

二、注射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无菌操作前先洗手,衣帽整齐并且必须戴口罩。

三、注射时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用(包括皮试),用后必须按相关规定将注射针头放入锐器盒内,同时注意搞好个人职业防护,防止被针头刺伤。

四、室内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机消毒室内空气每日三次,每次30分钟以上;自然通风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每月定期做空气细菌培养,细菌总数不得超过500cfu/m3、

五、碘酒、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每周更换二次,容器每周灭菌二次。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

六、治疗室使用的持物钳或持物镊应与容器配套。无菌罐、无菌镊、盛碘酒、酒精瓶每周压力蒸气灭菌2次。对特殊感染病人应与一般病人分开注射,所用物品器械单独处理。

七、抽出的药液、启开的静脉输用无菌液必须注明启用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7、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一、病人的安置应实施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疾病的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对已确诊的传染病人应立即转科或转院隔离治疗,在未转之前,必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

二、传染病人应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准乱串病室及外出。

三、凡遇有厌氧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密隔离,用过的房间要消毒,用过的敷料要烧毁,对其被褥、衣服必须消毒;医护人员出入病室必须穿隔离衣、帽、鞋,并每出入一次必须换衣、帽、鞋并及时消毒处理。

四、病人的被套、床单、枕套和诊查单不准带有血、尿、便痕迹,做到随脏随换。禁止在病房、走道上清点衣被。

五、病室内要保持环境整洁,空气新鲜无异味,经常通风换气,消除污染。每日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1次,每次1小时;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用消毒液拖地消毒。

六、病床每天湿式清扫一次,一床一套;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天擦拭一次,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有污染的物体表面随时消毒。

七、治疗室、病房、厕所等的拖帕,应标识清楚,分开清洗,悬挂晾干,每周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处理。

八、血压计袖带应每周清洗,特殊污染后随时消毒。听诊器保持清洁,接触病人后及时消毒。

九、弯盘、治疗碗用后及放入消毒液进行预处理浸泡消毒后,送消毒供应室灭菌后再用;体温计用后放入消毒液内浸泡消毒,清水冲洗后晾干备用。

十、患者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必须进行床单元的终末消毒,其它物品按病室消毒隔离措施执行。

8、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治疗室布局合理进入治疗室人员必须衣帽整齐,操作前应洗手、戴口罩。

二、治疗室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严格分开放置。使用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

三、室内每日用紫外线空气消毒机消毒室内空气每日1次,每次30分钟以上;自然通风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四、抽出的药液、启开的静脉输用无菌液必须注明启用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五、各种治疗注射应一人一针一管一用(含皮试);用后针头立即放入锐器盒内,针管及一次性输液器应专用容器内,其它医疗垃圾严格按<岳西县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收集,凡不能回收的垃圾由后勤部统一进行处理。

六、体温表应在消毒液中浸泡后冲洗甩干备用。

七、取用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持物钳或持物镊,持物钳或持物镊应与容器配套。碘酒、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每周更换二次;无菌罐、无菌镊、盛碘酒、酒精的容器每周压力蒸气灭菌2次。

9、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严格划分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二者之间需设置缓冲区。

二、凡进入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穿手术专用衣、帽、鞋、口罩;外出时必须更衣,并换鞋或穿鞋套。

三、无菌手术应放在污染手术前做。

四、感染手术一律谢绝参观。

五、手术室洗手、护士铺台、刷手、戴手套和手术配合均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巡回护士进行各种治疗注射、拿放无菌物品。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六、接送病人的手术平车必须注意及时换轮或消毒,并保持清洁,平车上的铺单应一人一换。

七、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专人负责定期灭菌或更换。碘酒、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每周更换二次,容器每周灭菌二次;2%的戊二醛使用效期不得超过二周;无菌包有效期不得超过7天;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

八、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消毒液的浓度、配制及使用方法,并可根据其效能定期检测。

九、无菌物品的存放应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十、手术室清洁用具必须严格分区使用,不得混用。

十一、用紫外线杀菌灯消毒时,应有消毒时间、操作人员签名等项目登记和紫外线强度监测登记。

十二、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广泛预防措施作好个人防护。

十三、所有手术后的垃圾,必须按照<岳西县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收集、转运和最终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避免回流社会。

12、消毒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供应室周围环境应整洁,无污染源。严格区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

二、供应室工人必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消毒员应持有上岗证。

三、供应室内保持清洁、整齐,墙上无灰尘、霉点、裂缝、蜘蛛网。每天用消毒液擦拭各个工作室内物体表面一次,地面用消毒液拖地,每周一次大扫除。

四、无菌物品收发、污染物品的接收,均应有单独窗口和专职人员。

五、压力蒸汽灭菌操作程序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六、已灭菌物品应立即存放于无菌间。无菌室应干燥,室内、柜内清洁,无积灰。

七、进入无菌室前要洗手、戴口罩。

八、无菌物品接收时,应检查无菌包标记是否完整、包布是否清洁干燥。

九、灭菌合格物品必须有明确的灭菌标识和有效期,专室专柜存放,并且有效期不得超过七天。过期或有污染可疑的必须重新灭菌。

十、无菌室每天空气消毒1次,每次60分钟,并有记录。

10换药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换药前必须按要求认真洗手、戴口罩和帽子。

二、碘酒、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槽内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三、保持室内清洁,室内物品及无菌容器面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消毒;地面湿式清扫,有专用拖把及抹布,用后消毒。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

四、室内禁止放其它无关物品。

五、无菌伤口与污染伤口必须分区换药。

六、感染性敷料等污物应放入黄色垃圾袋内,每日作为医疗垃圾及时清运。

[篇三:院内感染控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二、适用范围

各临床、医技科室。

三、职责

1、医院感染控制科(专职人员,下同)的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和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法规、标准,拟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医院及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经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

(2)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

(3)负责进行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定期对医院环境卫生学、消毒、灭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及时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制定控制措施,并督导实施。

(4)对医院发生的医院感染流行、暴发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5)参与药事管理委员会关于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协助拟定合理用药的规章制度,并参与监督实施。

(6)对购入消毒药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卫生用品进行审核,对其储存、使用及用后处理进行监督。

(7)及时向主管领导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上报医院感染控制的动态,并向全院通报。

2、临床科室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职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在科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本科室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

(3)监督检查本科室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

(4)组织本科室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5)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消毒隔离制度。

(6)做好对卫生员、配膳员、陪住、探视者的卫生学管理。

3、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管理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等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掌握抗感染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原则,做到合理使用。

(3)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4)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送病原学检验及药敏试验,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控制蔓延,积极治疗患者,如实填表报告;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感染管理科,并协助调查。发现法定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报告。

(5)参加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6)掌握自我防护知识,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预防锐器刺伤。

四、工作程序

1、医院感染散发的报告与控制

(1)当出现医院感染散发病例时,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24小时内填表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2)科室监控小组负责人应在医院感染控制科的指导下,及时组织经治医师、护士查找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确诊为传梁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报告和控制。

2、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报告与控制

(1)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报告

①出现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医院感染控制科应于24小时内报告主管院长和医务科,并通报相关部门。

②经调查证实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时,医院应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为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应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卫生行政部门;省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的报告后,应于24小时内上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④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2)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应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①临床科室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协助调查和执行控制措施。②医院感染控制科必须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基本步骤为:

a、证实流行或暴发。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诊,计算其罹患率,若罹患率显著高于该科室或病房历年医院感染一般发病率水平,则证实有流行或暴发。

b、查找感染源。对感染患者、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医务人员及陪护人员等进行病源学检查。

c、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对感染患者及周围人群进行详细流行病学调查。

d、制定和组织落实有效的控制措施。包括对患者作适当治疗,进行正确的消毒处理,必要时隔离患者甚至暂停接收新患者。

e、分析调查资料,对病例的科室分布、人群分布和时间分布进行描述;分析流行或暴发的原因,推测可能的感染源、感染途径或感染因素,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和采取控制措施的效果综合做出判断。

f、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③主管院长接到报告,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控制工作,并从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予以保证。

④当其它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时,应对本地区或本院同类潜在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⑤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3、消毒灭菌与隔离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器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特别是感染患者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

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要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选化学方法。

(3)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4)甲醛气体灭菌参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进行。自然挥发薰蒸法的甲醛薰箱不能用于消毒和灭菌,也不可用于无菌物品的保存。甲醛不宜用于空气的消毒。

(5)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的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

(6)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洗手设备:

a、病房及各诊疗科室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有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

b、肥皂应保持清洁、干燥。

c、可选用纸巾、擦手毛巾等擦干双手。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消毒。

d、不便于洗手时,可用快速手消毒剂。

②洗手指征:

a、接触患者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和侵入性操作前后。

b、进行无菌技术操作前后,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icu、母婴室、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点部门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

c、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d、脱手套后。

③洗手方法:

用清洁剂认真揉搓掌心、指缝、手背、手指关节、指腹、指尖、拇指、腕部,10-15秒钟,然后用流动水洗净。

④手消毒指征:

a、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穿脱隔离衣前后。

b、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

c、接触特殊感染病原体后。

⑤手消毒方法:

a、用快速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b、用消毒剂浸泡双手。

⑥外科刷手应用刷子蘸洗涤剂将指甲内污物刷净,并洗净双手臂,擦干,再用手消毒剂刷手或泡手。刷手或泡手时间必须符合要求。具体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7)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1000ppm)拖洗。

②拖洗工具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4、消毒药械的管理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

(2)感染控制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对全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3)药剂科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灭菌药械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必要证件,监督进货产品的质量,并按有关要求进行登记。

(4)使用科室应准确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剂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控制科予以解决。

5、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

(1)抗感染药物的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①医院有健全的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

②医院对抗感染药物应用率进行统计,力争控制在50%以下。

③检验科和药剂科每半年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试验结果,并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感染药物信息,为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提供依据。

④临床医师应提高用药前相关标本的送检率,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药物;护士应根据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制禁忌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配合医师做好各种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

⑤医院应开展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包括血药浓度监测和耐药菌(如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万古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vrsa]及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等)的监测,以控制抗感染药物不合理应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

(2)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原则:

①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感染药物。

②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③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④密切观察患者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感染药物的应用。

⑤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患者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3)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建议:

①已明确的病毒感染一般不使用抗菌药物。

②以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迹象者,不宜使用抗感染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感染不能排除者,可酌情选用抗感染药物。

③正确掌握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感染药物的适应症和疗程。

④应用抗感染药物前及时正确留取临床标本。

⑤严格控制抗感染药物的皮肤、粘膜局部用药。

⑥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分依赖抗感染药物。

6、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参见<一次性用品、物品贮存监控管理制度>)

7、医院感染的监测

(1)医院感染病例监测

①医院必须对患者开展医院感染监测,以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②医院应采取前瞻性监测方法进行全面综合性监测。

③医院感染控制科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向全院医务人员反馈,监测资料妥善保存。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和反馈。

④医院应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的漏报调查,调查样本量应不少于年监测患者数的10%,漏报率应低于20%。

⑤100-500张病床的医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应低于8%;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应低于0、5%。

(2)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①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监测方法见<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②使用中的消毒剂、灭菌剂,应进行生物和化学监测。

生物监测:消毒剂每季度一次,其细菌含量必须<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化学监测:应根据消毒、灭菌剂的性能定期监测,如含氯消毒剂应每日监测,对戊二醛的监测应每周不少于一次。应同时对消毒、灭菌物品进行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③压力蒸汽灭菌:必须进行工艺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工艺监测每锅进行,并详细记录;化学监测每包进行,手术包尚需进行中心部位的化学监测;生物监测每月进行,新灭菌器使用前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对拟采用的新包装容器、摆放方式、排气方式及特殊灭菌工艺,也必须先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才能采用。

④紫外线消毒:应进行日常监测、紫外灯管照射强度监测和生物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的和使用中的紫外灯管应进行照射强度监测,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100μw/cm2,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μw/cm2,照射强度监测应每半年一次;

生物监测必要时进行,经消毒后的物品或空气中的自然菌应减少90、00%以上,人工染菌杀灭率应达到99、90%。

⑤各种消毒后的内窥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它消毒物品,每季度进行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⑥各种灭菌后的内窥镜(如腹腔镜)、活检钳和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⑦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用品,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中规定。监测方法见<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

(3)环境卫生学监测

①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

②医院应每月对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产房、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因素有关时,及时进行监测。

[篇四: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制定目的及意义

一、制定全院感染控制规划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配合好上级业务部门对本院临床科室和各村卫生室使用中的消毒液进行采样监测,对不达标的科室和卫生室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措施。

三、组织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会议,对有关医院感染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对策。

四、负责医院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监督检查有关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六、对全院使用中紫外线灯管每半年进行一次监测,凡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七、监督进入医院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药械每季度查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对进口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无菌日期、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八、每季度检查卫生室一次,包括一次性卫生用品监测情况,毁形记录,各种无菌包内有无指示卡。

九、每月对全院出院病历进行回顾性调查。

十、定期检查全院污水处理及污物的焚烧情况。

各科室人员职责

一、负责发现和报告感染病例。

二、熟练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

三、积极配合感染管理小组人员工作,反馈和上报有关信息。

四、宣传、学习医院感染和监控知识,有关感染管理规章制度。

五、协助值班人员对感染患者进行治疗,掌握抗生素使用情况,实施合理使用抗生素规则。

六、相互学习,相互督促,积极配合,动员全科人员认真做好医院感染预防和监控工作。

七、积极协助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人员开展工作,协调与病区医、护、患者之间关系。

八、督促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定,制度、计划、措施的贯彻与落实,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九、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做好医院感染微生物监测标本的收集,把好质量关,不弄虚作假。

十、实施消毒隔离工作制度,指导乡村医生工作。文秘114版权所有

十一、共同做好医院感染病例的发现报告,降低漏报率,预防和控制感染。

十二、保管和整理好医院感染有关资料,并负责保密。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本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本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医院感染病例及感染环节进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院感染发病率;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调查。

三、监督检查本院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

四、组织本院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五、督促本院人员执行无菌操作技术、消毒隔离制度。

六、做好对乡村医生卫生员、陪住、探视者的卫生学管理。

附:成员名单

小组组长:院长郑国友

组员:防保人员吴家志王会

综合科医生扈文黎施雁

注射室张海琨普学兰

药房人员王敏郑桂萍

普通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普通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医护人员工作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和必要的防护措施,并保持清洁。

二、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四、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

五、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衣物。

六、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七、弯盘、治疗碗、药杯、体温计等用后应立即消毒处理。

八、加强各类设备、卫生材料等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九、便器应固定使用,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

十、对特殊感染病人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十一、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十二、治疗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十三、垃圾置塑料袋内,封闭运送。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开装运;感染性垃圾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四、严格执行陪护及探视制度,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

抗生素应用的管理制度

一、成立合理用药领导小组,原则上由全院人员参加。

二、随机抽查病历、处方,查有无滥用抗生素的现象,力争控制使用率在80以下。

三、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抗生素的使用原则及配伍禁忌。

四、药剂科建立抗生素管理制度,定期为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生素的信息。

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报告与控制制度

一、出现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经治医师必须及时报告本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协助调查,执行控制措施,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二、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按照消毒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

二、发现感染病例,24小时内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有暴发流行趋势时应随时报告。

三、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垃圾应当及时分类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合理应用抗生素。力争控制在80%以下。

五、出现输液反应,应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小组。

六、执行标准化预防,做好双向保护,有被锐器刺伤后要立即处理,并报防保科备案。

七、被hiv、sars污染后,严格执行卫生厅<医疗机构利采供血机构预防和控制hⅳ医源性感染消毒标准>。

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五篇

[篇一:医院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认真宣传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委的各项规定。

二、大力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廉医教育。坚持每年两次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纪检人员每季一次业务学习,半年一次检查考核,搞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医院管理制度

三、积极接待纪检的来信来访,处理好群众的举报信件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做好登记和保密工作。

四、坚持原则,按照党的政策搞好案件的审理调查和处理工作,对上级转来的有关案件的处理不超过一到三个月,并将结果准时报告上级。在办案中,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工作,依靠支部领导,依靠群众支持,迅速、准确办案,

传染病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六篇

[篇一: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管理制度。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传染病管理制度

[篇二:学校传染病管理制度]

1、学校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税收优惠。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组织、领导、保障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或者未采取艾滋病防治和救助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职责的;

(二)对有证据证明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物品,未采取控制措施的;

(三)其他有关失职、渎职行为。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本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宣传教育、预防控制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艾滋病监测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的;

(三)对临时应急采集的血液未进行艾滋病检测,对临床用血艾滋病检测结果未进行核查,或者将艾滋病检测阳性的血液用于临床的;

(四)未遵守标准防护原则,或者未执行操作规程和消毒管理制度,发生艾滋病医院感染或者医源性感染的;

(五)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的;

(六)推诿、拒绝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其他疾病,或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未提供咨询、诊断和治疗服务的;

(七)未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进行医学随访的;

(八)未按照规定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及其婴儿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技术指导的。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前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或者其家属的信息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有关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执业许可证件。

第五十七条血站、单采血浆站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献血法和<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艾滋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血站、单采血浆站的执业许可证:

(一)对采集的人体血液、血浆未进行艾滋病检测,或者发现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仍然采集的;

(二)将未经艾滋病检测的人体血液、血浆,或者艾滋病检测阳性的人体血液、血浆供应给医疗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采集或者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有执业许可证件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第五十九条未经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进口的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进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禁止入境或者监督销毁。提供、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疫的进口人体血液、血浆、组织、器官、细胞、骨髓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没收违法物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物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进口血液制品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条血站、单采血浆站、医疗卫生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造成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

第六十二条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艾滋病,是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艾滋病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对吸毒成瘾者的药物维持治疗,是指在批准开办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中,选用合适的药物,对吸毒成瘾者进行维持治疗,以减轻对毒品的依赖,减少注射吸毒引起艾滋病病毒的感染和扩散,减少毒品成瘾引起的疾病、死亡和引发的犯罪。

标准防护原则,是指医务人员将所有病人的血液、其他体液以及被血液、其他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原物质,医务人员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是指有卖淫、嫖娼、多性伴、男性同性性行为、注射吸毒等危险行为的人群。

艾滋病监测,是指连续、系统地收集各类人群中艾滋病(或者艾滋病病毒感染)及其相关因素的分布资料,对这些资料综合分析,为有关部门制定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和依据,并对预防控制措施进行效果评价。

艾滋病检测,是指采用实验室方法对人体血液、其他体液、组织器官、血液衍生物等进行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病毒抗体及相关免疫指标检测,包括监测、检验检疫、自愿咨询检测、临床诊断、血液及血液制品筛查工作中的艾滋病检测。

行为干预措施,是指能够有效减少艾滋病传播的各种措施,包括:针对经注射吸毒传播艾滋病的美沙酮维持治疗等措施;针对经性传播艾滋病的安全套推广使用措施,以及规范、方便的性病诊疗措施;针对母婴传播艾滋病的抗病毒药物预防和人工代乳品喂养等措施;早期发现感染者和有助于危险行为改变的自愿咨询检测措施;健康教育措施;提高个人规范意识以及减少危险行为的针对性同伴教育措施。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87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1988年1月14日由卫生部、外交部、公安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旅游局、原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外国专家局发布的<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七篇

[篇一: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瞄行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并用红笔注明“报卡”。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化验室、放射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篇四: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医务人员在诊疗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疫情或者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时,应遵循<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2、传染病报告病种(37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2小时;乙、丙类传染病24小时。

4、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及医教部,医教部应于2小时内向医院领导及上级卫生部门报告,首诊医生于2小时内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5、出现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时,应按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和方式报告疫情。

6、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7、地方传染病病员向灞桥区疾病控制中心网络直报,部队传染病病员应向本院预防保健科报告,由预防保健科向学校卫生处报告。

8、发生食物中毒、大批不明原因病员、当地未有过或者国家已宣布消灭的传染病时,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教部,同时向院首长报告,医院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9、严格登记制度。门诊、急诊各接诊医师、放射科、检验科必须建立疫情登记本,做好接诊病例登记,对接诊及检出的传染病病员必须详细登记,及时报告。

1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11、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通报、公布和引用发表未经公布的传染病疫情。

六、医院感染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遵循医院感染标准预防原则,认真执行隔离防护措施,注意医务人员和病员的双向保护。

2、医务人员上班时必须按要求着工作服,接触病员前后要洗手,操作中接触血液或体液,必须戴手套,并根据情况穿隔离衣、戴护目镜。

3、医务人员应按要求使用流动水洗手,保持手部皮肤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或快速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

4、医务人员在接触病员前后,特别是在接触有破损的皮肤、粘膜及侵入性操作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传染病房等重点病房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后,脱去手套后等情况下必须洗手。

5、住院病员的安置应感染病员与非感染病员分开,同类感染病员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员单独安置。

6、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7、病床应一床一巾湿式清扫,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清洗晾干。

8、地面湿式清扫,当有污染时先用消毒剂处理后再清洁。拖把应分区设置,标记明确,悬挂晾干备用。

9、病房应严格执行消毒常规,病员出院、转科或死亡后,所有物品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0、治疗室、换药室、监护室、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急救室等重点诊疗场所,必须有严格的人员进出规定,定期消毒。

11、进行无菌操作前必须洗手、戴口罩、戴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12、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13、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消毒或灭菌方法。凡耐热、耐湿的物品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其他低温方式灭菌。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时选择化学消毒方法。

14、医务人员要了解化学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以及使用方法,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及灭菌剂。

15、配制化学消毒剂时必须检测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

16、更换消毒、灭菌剂时,用于浸泡消毒、灭菌物品的容器必须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17、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传染病病员和特殊细菌感染病员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处理。

18、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理。

19、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棉签、针头、刀片等医疗废物在科室按规定使用专用收集袋或利器盒分类放置,对医疗废物种类、数量等详细登记,由护保中心统一收集、运输、暂存,转交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厂家,交接登记项目齐全。

七、艾滋病消毒隔离防护制度

1、对可疑或确诊的艾滋病病员采取“血液/体液隔离”措施,单人隔离,同种病原感染者可同室隔离。

2、接触病员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戴手套,脸部可能被血液或体液溢出及溅落污染时应戴眼罩,脱手套后洗手。

3、在血液、体液可能污染工作服时应穿隔离衣。

4、接触病员及污染性物品后立即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洗手。

5、处理所有尖锐利器物品时,小心操作,防止锐器损伤。

6、被病员血液及体液污染的器械、用品、被服,应按“消-洗-消”的原则进行处理。

7、医疗废物分类放置,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收集袋或利器盒,采用双袋包装处理,标识明显。

8、病人出院后病房、床单位、所有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处理,用含氯1000mg/l消毒液擦洗、浸泡消毒。

9、建立医务人员锐器损伤报告和登记制度。发生针刺后应立即用除菌皂及清水冲洗皮肤伤口,粘膜则以清水冲洗。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进行相应的处理及追踪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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