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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物管理

2016-10-28 09:09:3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麻醉药物管理(共7篇)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与保管制度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存放要设立专库或专柜,专库和专柜要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二、专柜要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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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完整版
麻醉药物管理 第一篇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与保管制度

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存放要设立专库或专柜,专库和专柜要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

二、专柜要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三、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四、 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一、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上级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二、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三、患者无偿交回的不再使用的剩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医疗机构按照上述规定销毁处理。【麻醉药物管理】

一、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发现骗取、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进,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二、具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定期报送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麻醉药物管理】

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内容变更情况应当及时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变更备案。

四、医疗机构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一、医疗机构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向时应回收空安瓿、废贴,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二、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必须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核对批号和数量,详细记录。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和值班巡查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门窗有防盗设施。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二、门诊、急诊和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精神药品周转柜的,应配备保险柜并安装必要的防盗设施。

三、保卫人员值班期间要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处理,确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安全。

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追回。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处方保管、发放、回收、销毁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管理流程
麻醉药物管理 第二篇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流程

一、科室建立健全麻醉药品规范化使用的制度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科在麻醉药品使用过程中建立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以保证麻醉药品的规范化使用。

1.教育培训与备案制度

组织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学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进行有关麻醉药品使用及管理方面知识的教育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授予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持证上岗,规范化使用麻醉药品。同时医院将具有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报送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处方权医师签名留档制度【麻醉药物管理】

将麻醉药品处方权医师的全名签名字样在药剂科留底,以备麻醉药品调剂药师审核,防止无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或仿冒麻醉药品处方权医师的签名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3.麻醉药品专用处方使用制度【麻醉药物管理】

执业医师应当使用专用处方开具麻醉药品。麻醉专用处方笺的颜色是淡红色,处方头有“麻醉药品处方笺”字样,以示与普通处方区别。医师使用时就会立即意识到这是麻醉药品处方,会自动联想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会自觉想到开具处方时必须要有十分明确的适应症和与法律的相符性。

4.建立注射用麻醉药品基数存放管理制度

医院根据麻醉科的特殊工作需要,经市级药监部门、院医务部批准,在麻醉科存放着能够满足日常手术需要的麻醉药品(吗啡、哌替啶、(瑞、舒)芬太尼、氯胺酮等)基数,供临床日间手术时使用,夜间则保管在保险专柜中(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5.加强对注射用麻醉药品剩余量的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给患者用药后出现的剩余量,要及时销毁,并在相应麻醉药品专用处方上填写销毁记录,与另一名麻醉医师同时签字以示见证负责;科室质控组成员每月一次对麻醉药品使用情况进行调查。

6.科室建立注射用麻醉药品空安瓿回收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下班前将当天使用麻醉药品的空安瓿悉数交回科室专管护士。专管护士必须仔细核对空安瓿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确认无误后收回入麻醉科专柜(使用保险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管护士向药库领取注射用麻醉药品时,药房管理人员除填写领条外,还必须附上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相同的麻醉药品空安瓿。药库管理人员仔细核对回收空安瓿的规格、品名、批号、数量,无误后双方在药库麻醉药品空安瓿回收记录上签字,药库人员发药。

7.接受不定期检查制度

麻醉药品处方权医师积极配合市药监局对麻醉药品使用管理的不定期检查,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市药监局下发的具体管理规定规范我科麻醉药品管理。

二、我科规范化使用麻醉药品的操作流程介绍

1.处方权医师使用麻醉药品流程

麻醉医师每天上午于交班前从专管护士处领取定量的注射用麻醉药品,术中及术后根据需要使用,于下班前将药物安瓿、剩余药物、已使用过的麻醉药物处方一并交还专管护士处。领取和归还时在麻醉药品使用交接班登记簿(专用帐册)签全名(详情见表1);归还药品时麻医师应在麻醉药品使用消耗登记表填写相应的使用资料(详情见表2),每种麻醉药品单独一张消耗登记表。

2.专管护士管理麻醉药品流程

专管护士上午于交班前、下午于下班前分别向麻醉药品处方权医师发放、回收注射用麻醉药品,并核对医师在麻醉药品交接班登记簿(见表1)上的签名;核查麻醉医师在麻醉药品使用消耗登记表(见表2)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笺填写的相应资料是否完全吻合,此两种资料必须均与空安瓿外包装上的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完全一致,做到一对一准确无误。

专管护士除存留麻醉药品使用交接班登记簿(见表1)和麻醉药品使用消耗登记表(见表2)外,还备有专用麻醉药品领取、归还、清点登记簿(即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帐册)(见表3),每天上午上班前由专管护

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清点所领药盒麻醉药物数量及种类,下午下班前归还时所用药物安瓿、处方数应与发放时相一致。

专管护士凭麻醉药品处方权医师开具的麻醉药品专用处方和用药后保存的空安瓿到住院药房领取相应药品。住院药房调剂药师接专管护士处方后除认真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身份证号码、病情等及用药剂量(是否符合规定)外,还要认真核对处方医师签名,以及处方上是否标明麻醉药品用途等,对注射用麻醉药品,还要审核护士交回的上次用药后保存的空安瓿,无误后由专管护士、调剂药师在处方上签全名,药师发药。

三、我科规范化使用麻醉药品的难点分析

我科在使用麻醉药品操作路径的初期,也遇到不少难点,如手术病人没有或未带身份证、夜间手术时麻醉药品不够用、没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或新来麻醉科上班而暂未备案的主治医师如何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笺、麻醉药品专用处方书写错误怎么办等等。

在深入领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精神的基础上,经院医教部授权,报市药监局批准,我科成功地应对了上述难点,进一步规范了我科麻醉药品的使用管理,现将其中的做法介绍如下:

麻醉药品专用处方内容除病人一般资料外,需加病人(或代办人)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处方需经有使用权的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若无法取得病人相关资料(如“三无”人员等)无身份证时,处方需科主任签名才能归还给专管护士。

日间手术时少数麻醉医师的药品不够用,可向另一有使用权的主治医师凭写好的专用处方笺借用。为防范夜间手术时麻醉药品不够用,我科在值夜班的护士处备好固定数量的麻醉药品(同样需要加锁保管),此值夜班护士与麻醉药品专管护士是一对一交班。

科内只有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通过医院麻醉药品使用专项考核并已取得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方可使用以上麻醉药品。没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在麻醉过程中填写好专用处方笺并签名后,再请另一有处方权的麻醉医师核对麻醉用药后加签一个名以示负责和合法。

【麻醉药物管理】

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笺发放给医师时要对处方编号进行登记,若有书写错误或其他原因致处方笺作废时,应详细登记原因并交回中心药房留档备案。

通过以上实践,我科形成了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麻醉药品“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制度[2],在实际运作中,各个环节的医务人员对于麻醉药品的使用与管理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能接受相关制度,且全力配合管理人员加以实施。从而使麻醉药品以供给使用与监督管理形成规范化管理模式,管而不死,活而不乱,达到既保证用药解除患者手术疼痛,又防止麻醉药品流失造成危害之目的。该实践方案实施以来未出现明显差错事故及麻醉药品流失等不良事

件,同时也使麻醉科医师严谨细致、遵章守法的良好作风得到培养和强化。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物管理 第三篇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为了严格麻醉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的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品种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机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麻醉药品具体品种另列)

(三)使用麻醉药品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科主任填表审请,考核合格,院长批准,医务科将审批表副页及签名字样送药剂科备案,方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冲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方医生名章清楚可见;配方时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五)因工作需要,留存指定基数麻醉药品的科室,其管理均应按本制度执行。因治疗而使用麻醉药品后,须补充基数时,应持处方(如为注射剂应随带空安培)送交药剂科换药;注射剂处方和空安培二者缺一不得换药。

(六)对晚期癌症病人因剧痛而需麻醉药品止痛者,凭“麻醉品专用卡”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卡由医院保存,病人凭身份证道医院挂

号,开方取药;发药部门应详细记录发药的数量及发药时间。专用卡的使用期限为二个月,过后仍需使用者,须重新办理换卡手续。

(七)严格麻醉药品管理。禁止非法使用、转让或租借麻醉药品。麻醉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红色)、专册登记。麻醉药品要实行交接班制度。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医院领导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部门汇报。对利用工作方便,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滥用麻醉品的直接负责人,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物管理 第四篇

[篇一: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章条规定:麻醉药品属特殊管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殊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按照国务院文件,国发[1987]103号<麻醉药品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三日国务院颁发<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三)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主要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期制剂,我国规定的麻醉药品范围共八类,33个品种。

(四)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国发103号<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五)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医院制剂室制备含有麻醉药品的制剂,

药房管理制度
麻醉药物管理 第五篇

[篇一:药房管理制度]

一、药剂师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药房管理制度。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五、配方所用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和二类精神药品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六、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

七、处方调配需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八、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九、调剂台及储药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

药房工作制度
麻醉药物管理 第六篇

[篇一:药房工作制度]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二。在处方配方前对其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药房工作制度。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品代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麻醉药的处方调配,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麻醉药物管理 第七篇

[篇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三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管理职责

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第六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七条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养护等组织。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组织应隶属于质量管理机构。

第八条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本规范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确保规范的实施。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节人员与培训

第十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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