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晋升后相应的福利提升(共7篇)员工晋升制度及薪资福利销售员工晋升制度及薪资福利一、目的为了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三、权责1、行政部负责制定公司的员工晋升制度。2、相关部门经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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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晋升制度及薪资福利
晋升后相应的福利提升 第一篇
销售员工晋升制度及薪资福利
一、目的
为了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权责
1、行政部负责制定公司的员工晋升制度。
2、相关部门经理负责对晋升员工的考核。
3、总经理、总监负责对员工晋升的最终审核。
四、内容及程序
(一)员工晋升原则
1、公司员工晋升,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2、公司内部出现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
3、公司内部员工晋升,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做到量才适用,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减少员工流动率。
4、管理层的晋升必须建立在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
(二)内容
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的岗位或职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公司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申请公司部门
企业晋升福利制度
晋升后相应的福利提升 第二篇
福利晋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围绕对外体现客户价值,对内实现员工价值企业核心理念,广泛吸收和利用各类高素质的专业科技人才效力于公司。结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的劳动、人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宗旨,为员工提供优良的福利条件。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结合公司运营、管理、发展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福利制度体系。
二、公司福利根据工作岗位不同、绩效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三、为配合公司“人和”的管理思想,福利尽量不以货币形式发放。
第三章 福利对象
一、转正且在职员工(下称“正式员工” );
二、试用期/实习期员工。
三、不同员工群体在享受福利项目上有所差异。
第四章 福利项目
一、社会保障类福利
1. 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合同期满一年员工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金、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社会统
筹保险保障 。
2. 法定休班节假日
假日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范围内,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员工调休假期。原则上周六周日不准休假。
休假员工的假期当月按规定休完,原则上不存假。特殊原因诸如异地员工2个月以上未返回的,经批准的,可以将未休假期累计延后。
病假员工申请病假,应持相关病历证明由部门主管批准。病假超过10 天的应员报公司人资行政部备案。不再发放薪资。
事假员工申请事假,应持书面申请向部门主管提交。除特殊原因外,同一年度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经理级别主管有权批准半天以内的事假申请。总监有权批准两天以内的事假申请,总经理级别主管有权批准两天以上的事假申请特殊休假申请。员工申请提前或延长的事假时间,公司不予支付工资。
超假当月假期(含探亲假和婚假)休完后,再申请休假并获批准的为超假。未经批准的超假(含事假和病假)视为旷工,公司予以开除。
婚假员工结婚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可享受新婚3天婚假,晚婚7天(以结婚证书为请假依据)婚假期间只发放岗位等级工资和工龄工资。婚假及过去累计余假结束后仍未上班的,视为超假,不再发放薪资。
丧假:所有正式在职员工,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孙子女及外孙子女去世,可享有3个工作日的丧假假期。特殊原因延伸假期须经公司总经理特批。
产假符合国家生育指标的女员工产假时间为90 天,其中含产前休息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给予15 天的产假。如需提前或延长休息时间,员工必须提前申请特殊原因的事假休息,经所在总经理及以上级别批准方可。产假期间,按员工所在岗位职务的岗位基本等级工资支付工资,生育费用由生育险支付,待员工产假销假回岗位正式工作后发放。
二、 补充福利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为人身意外及医疗险作为社会保障辅助部分。
员工体检:每年春季对在职员工进行身体健康常规查体一次。
婚假福利连续在公司工作6个月以上的员工,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新婚之日: 公司将向基层岗位及主管发放222元以内纪念品或现金;经理级别的人员发放666 元以内的纪念品或现金;高管级别的人员,发放888 元以内的纪念品或现金。夫妻双方都在本公司工作,以较高级别计算。以上婚假福利均指初婚。
生育慰问:对在职员员工头胎子女满月给予500元营养费作为慰问。
丧假慰问:连续在公司工作6个月以上的员工,直系亲属慰问金200元花圈1个;中层400元花圈1个;高管600元花圈1个。
探望慰问:连续在公司工作6个月以上的员工,经理级别人员代表向基层岗位及主管发放150元以内慰问品或现金;高管级别向经理级别的人员发放300 元以内的慰问品或现金;董事会或派出代表向高管级别的人员,发放500元以内的慰问品或现金。公司以外人员需探望的,可参考此标准执行。
带薪年假:入职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3天年假,以后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年假增加1天,8天为年假上限;年假每年只能申请一次,且不得间断休假。
1) 年休假至少提前15日提出申请,递交人资行政,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批示后方可休假。
2) 员工休年假期间公司只发基本等级工资加工龄工资。
3) 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假者,公司将给予适当补助。
4) 下列情形之一不可享受年假。
每年病假累计超过15日者
每年事假累计超过15日者
全年有旷工记录者
探亲假:外地员工每年有7天探亲假。不可连续使用仅作为返程时间的假期补充。已婚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且夫妻在不同地区工作,员工因路途原因致使当月假期不足的,可以累积推后用于休假期补充使用,但不允许顺延2天以上。超出范围视为事假。特殊原因探亲须经公司总经理特批。
各类津贴:
交通津贴:
为正式员工(公司为其车补的除外)每月提供交通津贴,标准为:基本工资的 %
值班误餐津贴:
所有员工在工作日内享受中餐津贴标准为:基本工资的 %
住房福利:
所有正式员工按照公司规定提供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每月为正式员工提供住房补贴,标标准为:基本工资的 % 通讯津贴:
正式员工根据职位享受相应的通讯补贴,标准为:基本工资的 %;统一配发储值手机后不再发放。但重要岗位可以适当增加相应通讯补助。
慈善津贴:
为鼓励员工奉献安心回报社会,特为服务于公司爱心基金会的员工进行工资补助。基本工资的 %
三、 尊享福利
培训、进修
公司提供进修、培训的教育机会:每年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拨出一定的培训费用,员工遵照公司规定必须申请并得到部门经理、人力行政部以及总经理批准可凭正式发票享受公费培训/进修。
工作制服
公司给所有正式员工提供工作服套装系列,工作满两年以上工作服归个人所有。两年以下离职折旧按每月4%折旧扣除服装款项。
无息购车借款
根据员工的购车档次及职位不同,公司可以提供不同额度的无息1年期购车借款,由总经办审核批准。 民主生活会
公司每年会拨出一定金额的福利款项,归为工会管理,作为员工文化娱乐民主生活会活动之用,以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促进团队凝集力,增强归宿感。专款专用,主要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每月一次,不得兑换现金或礼品。
防暑降温费:
所有员工每年享受防暑降温津贴,高温35°连续7天以上依据员工因公外出次数和情况,特区别对待:工程人员:200元 设计师、客服:150元 人资行政人员:100元试用期及实习生酌减发放;
节日礼品
端午节、中秋节、圣诞节、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公司统一购买节日礼品,奉上节日祝福。“三八”妇女节女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集体活动或聚餐;
生日贺礼
所有正式在职员工适逢生日(以人资行政部登记日期为准),4人以下向家庭寄送贺卡,4人以上组织生日会,集体庆贺,感受组织温暖。
健康福利:
为强健员工体魄,提倡健身,营造锻炼场所,定期举行春秋两季员工运动会。
报刊书籍:
鼓励利用业余时间丰富学识充实自己,可以根据岗位需要和个人成长需求,定期采购和提供设计、工程、运营、人资类专业书籍和画报。
集体旅游:【晋升后相应的福利提升】
公司将在每年组织旅游一次。每人标准暂定为300元;
寒暑费:
根据员工因公外出次数,特制定不同标准:
工程人员:200元 设计师、客服:150元 助理、实习设计师:100元,人资行政人员:100元
目标达成阶段奖:
每月完成经人资行政部审定的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年度阶段目标,相关人员每人奖励100元。
用车车补:
详见《公司用车补贴管理办法》
生活民主会:
每月进行一次生活民主会,以健康、积极向上的活动为主。每季度不定期进行员工聚餐,以促进员工之间的感情。 家庭日:每年的5月20日为公司的家庭日,邀请在职员工的直系父母和子女来公司参观和交流,享受公司提供的工作餐或是西点。
新人入职礼包:为增加新人的荣誉感、集体感、归属感特在正式宣布转正之日,进行集体仪式走红地毯拍照留念,并发放新人入职礼包(作训装、列装、高管享受正装,授衔肩章、胸牌、肩识、司徽、宣誓水晶纪念杯、员工系统内消费VIP卡、下午茶会员、区域门禁、饭卡、手机、iPAD等)
第五章 晋升体系
1、晋升方向:1) 通过双向考核发展管理人员、后勤岗位晋升之道。2) 通过辛勤努力劳动走个人发展的功勋、劳
模之路。
3)支持个人发展在相对应平台上走向管理晋升之道。
2、晋升原则:对外体现客户价值,对内实现员工价值。
管理成长
晋升之道总经理 总 监 经 理
新员工
3、晋升路径:
1)管理岗位晋升通过双向考核,按照岗位制度完成晋升。
2)个人成长提升评定标准如下:
一级标兵(一道制服授衔金属条享受所属岗位C级别待遇;)
1 、积极性,但主动性不强,动作迟缓
2 、基本掌握业务知识,偶尔出现小错误,工作有时分不清主次,顾客满意率一般
3 、情绪有波动,工作时好时坏
4 、责任心一般,出现问题时推诿理由多,节约意识不强
5 、偶尔违反规章制度
二级标兵(二道制服授衔金属条享受所属岗位B级待遇)
1 、积极性强工作主动,能熟练掌握本职工作的各项技能
2 、业务熟练,顾客满意率高
3 、情绪稳定,不偷奸耍滑
![【晋升后相应的福利提升】](http://img.gmw.cn/imgpolitics/attachement/jpg/site2/20130620/4437e612ee94132cea6a07.jpg)
4 、能起到带头作用,能搞好团结
5 、责任心强,节约意识强,能及时反应员工当中的不良现象
6 、能准确迅速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7 、不违反规章制度
先进标兵(三道制服授衔金属条享受所属岗位A级别待遇)
1 、熟练掌握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技能
![【晋升后相应的福利提升】](http://upload.ct.youth.cn/2016/0308/1457398778907.gif)
2 、任劳任怨、不怕苦、不怕累
劳模员工(授予水晶五角星勋章享受所属岗位经理级别初级待遇)
1 、熟练掌握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技能
2 、任劳任怨、不怕苦、不怕累
3 、与上级及同级员工关系融洽
4 、忠于企业,企业利益至上
功勋员工(授予银质五角星勋章享受所属岗位总监级初级待遇)
1 、熟练掌握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技能 一级 二级 先进 劳模 功勋 总工 个人成长 功勋之路
2 、任劳任怨、不怕苦、不怕累
3 、与上级及同级员工关系融合
4 、忠于企业,不说不利于企业的话,不做不利于企业的事
5 、能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尽力弥补制止,或能做到及时反映
6、心胸宽广、识大局、顾大体
7 、领导不在现场时,能积极处理突发事件
总工程师荣誉员工(授予金质五角星勋章享受所属岗位总经理级初级待遇)
1 、全掌握完成岗位所涉及部门所需的技能
2 、勇于担当,尽职尽责,可带动周围员工积极进取
3 、与上级及同级员工关系融合,配合默契,成为好帮手
4 、与企业共荣辱,风雨同舟十年以上
5 、能发现企业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及反馈,提出方案性系统建议
6、 思想上开阔具有远见卓识,行为上光明磊落
7 、如遇突发事件,能积极发挥稳定作用,具有化解危机能力
4、晋升资格:
1 、新员工三个月后或是经总经办特别批准,由人资行政部进入一级 标兵级别考核评定。
2 、作为一级标兵一年后或是经总经办特别批准,报人资行政部进入二级标兵考核评定。
3 、作为二级标兵一年后或是经总经办特别批准,报人资行政部进入先进考核评定。
4、作为二级标兵一年后或是经总经办特别批准,报人资行政部进入先进标兵考核评定。
5、作为先进标兵二年后或是经总经办特别批准,报人资行政部进入劳模员工考核评定。
6、作为劳模员工二年后或是经总经办特别批准,报人资行政部进入功勋员工考核评定。
7、作为劳模员工三年后或是经总经办特别批准,报人资行政部进入总工程师荣誉员工考核评定。
三、标兵、劳模、功勋员工、荣誉总工降级、除名条件
1 、标兵、劳模、功勋员工、荣誉总工如果达不到相应的岗位标准,部门主管进行口头警告,并限期三周内改正。
2 、一周内依然不能改正的,部门主管再次警告,并限期十天内改正。
3 、十天内依然无法改正的,取消其称号,降为普通员工,重新定级。
4 、降为普通员工后,无法达到普通员工标准的,除名处理。
第六章 相关说明
一 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二 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人资行政部。
晋升管理办法
晋升后相应的福利提升 第三篇
《晋升管理办法》
一. 目的:
为达成公司组织目标,肯定员工绩效与激励员工,并使员工晋升管理规范化,特制
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一) 公司所属全体员工。
(二) 员工在晋升时适用。
三. 管理单位:管理课
四. 内容说明:
(一) 晋升之依据:
1. 单位组织编制上之需求。
2. 具备较高职位之技能。
3. 具备相关工作之学历、经验并符合公司基本要求。
4. 在职之工作绩效及操行优异。
5. 完成相关之教育训练课程。
6. 具备晋升潜力者,组级(含)以上主管于每年十二月份针对下一级所属同
仁进行《晋升潜力分析表》(附件一)。
![【晋升后相应的福利提升】](http://pic1.ooopic.com/uploadfilepic/yuanwenjian/2009-05-18/OOOPIC_lenwumin_2009051826d8eea6ebf701aa.jpg)
(二) 晋升之原则:
1. 职务之晋升,先考虑由内部晋升,如无合适之人选时,再考虑从外部招
聘。
2. 各部门办理晋升应受编制之限制。
3. 员工于年度内曾受记小过(含)以上处分,自惩处公告之日起一年内不得
办理晋升;当年度停薪留职时间超过(含)1个计薪月,不得办理晋升。
(三) 晋升之种类:
1. 职等/薪级晋升:
(1) 晋升条件:
必须有组织上的职缺;表现优异有突出贡献者(须具体描述)。经单
位主管以《签呈》(附件二)形式提报,依核决权限核准者。
(2) 职等晋升办理时间:职等晋升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办理,职等
晋升每年以一次为原则与职务晋升一办理。
(3) 薪级调整规范:每次调整以同等级内三薪级以内为原则,如有特
殊情形,个人每年最多亦不得超过二次。薪级晋升人员年度内考
绩必须在优等(含)以上,晋级人数不得超过部门人数的10%。
(4) 薪级调整办理时间: 薪级调整于每年季末办理,逾期须专案处理。
2. 职务晋升(包括主管和幕僚职务两种):
(1) 职务晋升必备之条件:
A. 晋升候选人过去半年的月考绩分必须每月达80
分(含)以上,年度考绩达甲等(含)以上。
B. 必须是参加过相应职务管理性及专业性教育训
练课程,累积达到一定有效时数者。职务与累积
有效时数对照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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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代理职务:
(1) 代理职务仅限于主管职。
(2) 代理班长、代理副组长、代理组长代理考核期为三个月﹔代理课
级主管代理考核期最长为6个月,如在考核内表现优异且完成主
管职需要之条件,可给予转为正式主管。
(3) 如代理职务不适任,取消代理职务时,相应福利待遇、职权回归
于原职等职级。
(4) 代理职并在此代理期间享受代理职务主管津贴,并以其所代理主
管职务之系数核发考评奖金。不适任者即解除其“代主管”职务,
同时停发其“代主管”之职务津贴及所代理职务之考评奖金。
(五)晋升规范:
1. 如因职级晋升而需晋升候选人职务时,亦须考虑其职务晋升之必备条【晋升后相应的福利提升】
件。
2. 因组织运作特殊需要,欲任用未达到职等下限者担任主管职务或所接
受之管理性及专业性教育训练课程未达到时数标准者时应以“代主管”之方式办理。
3. 非主管职务晋升至主管职务或主管职务异动至非主管职务时,须依据
其相应之职等,以同职等异动为原则。非主管职晋升至主管职者应先“代主管”的方式办理晋升,不得跳等代理。
4. 晋升每次以一个职等为限,不得跳等晋升,薪等薪级必须以晋升后初【晋升后相应的福利提升】
始职等4级(含)内核薪。
5. 晋升人员必须符合《职务晋升基准表》(附件三)规定的必备条件及附属
条件要求。
6. 年度内个人晋升不可超过两次,如有特殊情形,附《签呈》至总经理核
准。
(六) 晋升之流程:
1. 申请单位于提拔晋升主管人选时,须填写好:
(1) 《签呈》。
(2) 《员工异动申请表》(附件四)。
(3) 《晋升评核表》(附件五,主管(组级以上)人员晋升使用)。
(4) 最近一次之《晋升潜力分析表》。
2. 申请单位填写相关数据后,送交人事单位审核。
3. 申请部门依核决权限送人事单位会签,人事单位审核其教育训练时数
及相关资格,并呈报权责主管签核。
4. 人事单位办理调薪、数据变更和公告事宜。
(七) 晋升之核决权限:
1. 四职等(含)以下人员,由课级提名,送部门主管审核。经核决权限核
准后,转送人事会办。
2. 课级人员之晋升由部门主管提名,转送人事单位会签并依核决权限核
准后,送人事会办。
3. 晋升理(副)级/一级专员由副总经理提名,转送人事单位会签并呈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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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总经理核决后,送人事会办。
(八) 晋升时间:
1. 每年课级以下人员晋升时间两次,分别为1月1日和7月1日。
2. 课级(含)以上人员每年一次,为7月1日。
3. 遇有特殊贡献晋升者,可附《签呈》,经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4. 如因员工离职或其它状况产生空缺时,依核决权限,必须先按代主管
职晋升,可不受时间限制。
(九) 福利待遇:
1. 晋升之干部自晋升生效日起按级别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2. 代主管不享受相应福利,待遇工资按规定给付,代转为正式职后,再
按正式主管福利待遇享受。
五. 参考文件:《年度考绩管理办法》
六.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告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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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福利制度
晋升后相应的福利提升 第四篇
[篇一: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的福利体系,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提升企业凝聚力,表达公司对员工的一种关心和爱护,满足员工在不同方面的需求,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氛围,提高员工的归属感,使员工能够愉快地工作和生活,保障员工利益,减少员工的后顾之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原则
本管理制度执行岗位匹配、绩效挂钩与灵活变更原则。
第二章福利体系构成
第三条福利类别
公司福利分为经济性福利和非经济性福利两部分。
第四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经济性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福利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互助、安康险及企业年金等。公司福利制度。
二、住房福利
公司每月按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带薪休假福利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职工可享受以下带薪休假福利:国家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与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工伤假、工龄休假等。
四、其他经济性福利
公司在工作期间为员工发放节日慰问费、冬季取暖费、保健津贴、交通补贴、医疗卫生费、回族补贴、独子费、妇女卫生费和节日慰问物品,并提供生日福利、体检福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福利等。
第五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非经济性福利
1、为员工提供教育培训的机会;
2、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场所;
3、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4、授予员工各种荣誉称号等。
第三章福利待遇及发放形式
第六条社会保险及企业年金福利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职工的基本福利和保障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逐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待遇。根据劳动法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云锡集团的有关规定,票,员工可以选择观看电影院上映的流行大片。
[篇二: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吸引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以促进企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3条权责单位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核准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等。
第2章福利的种类及标准
第4条社会保险
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5条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员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其资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
(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
①参保员工缴纳的部分费用。
②公益金。
③福利金或奖励基金。
(2)企业与参保员工缴费比例
企业每月缴费比例为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员工工资总额的%,员工每月缴费为其月工资总额的%。
第6条各种补助或补贴
(1)工作餐补助
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日元,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
(2)节假日补助
每逢“五一”、“十一”和春节,企业为员工发放节假日补助,正式员工每人元。
(3)其他补助
①生日补助:正式员工生日时(以员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企业为员工发放生日贺礼元,并赠送由总经理亲笔签名的生日贺卡。
②结婚补助:企业正式员工满一年及以上者,给付结婚贺礼元,正式聘用未满半年者贺礼减半,男女双方都在企业服务的正式员工贺礼加倍。
第7条教育培训
为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员工自身发展,企业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相关培训,其采取的方式主要有在职培训、短脱产培训、公费进修和出国考察等。
第8条设施福利
旨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包括组织旅游、文体活动等。
第9条劳动保护
(1)因工作原因需要劳动保护的岗位,企业必须发放在岗人员劳动保护用品。
(2)员工在岗时,必须穿戴劳动用品,并不得私自挪做他用。员工辞职或退休离开企业时,须到人力资源部交还劳保用品。
第10条各种休假
(1)国家法定假日
包括元旦(1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
(2)带薪年假
员工为企业服务每满1年可享受天的带薪年假;每增1年相应增1天,但最多为天。
(3)其他假日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如下表所示。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
假日相关说明薪资支付标准
婚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全额发放员工的基本工资
产假女职工的产假有90天,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事假必须员工本人亲自处理时,方可请事假并填写<请假单>扣除请假日的全额工资病假
1、员工请病假,需填写<请假单>
2、规定医疗机构开具的病休证明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标准工资的%确定
第3章员工福利管理
第11条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年底必须将福利资金支出情况编制成相关报表,交付相关部门审核。
第12条福利金的收支账务程序比照一般会计制度办理,支出金额超过元以上者需提交总经理审核。
[篇三:员工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四条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3、津贴:机车津贴、伙食津贴、加班(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员工薪金管理
第七条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第五章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根据近期市场的物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第十九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篇四:薪资福利管理规定]
一、目的规范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总监及以下人员
三、定义
四、权责
1、管理小组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制定及解释。
2、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薪资福利管理规定的执行。
3、信息中心负责薪资的核算。
五、内容
5、1薪资管理原则
5、1、1业绩优先
在公司薪资福利管理规定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
(1)对于结构工资,应加强绩效工资的比重,并加强绩效工资的调节力度。业务部门绩效工资反映为提成工资,详见各业务部门<业务提成管理规定>;
后台部门的绩效工资反映为后部门的人力资源部、信息中心、财务部各部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对于计件工资或类似的销售工资,应认真核定计件单价,计件工资可考虑在工程维护和施工岗位推行。执行细则参照业务单位的<>
(3)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如技术创新、科技进步、业绩异常优秀,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等。
5、1、2分享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业发展的部分利益。最主要体现为年终奖励,每年1月10日前,董事会制定出上年年终奖励计划,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计划具体的执行、实施。
5、1、3合法性
合乎劳动法规,保险法规,计划生育等法规。
[篇五: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薪酬
一、薪酬
1、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3、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
(1)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确定,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
(2)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确定。
(3)学历工资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来确定。
(4)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员工考评结果确定。
4、工资制度
(1)年薪制。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经总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年终奖金。
(2)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从事营销的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年终奖金。
(3)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职能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4)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5)计时工资制。适用于工作量波动幅度大的生产操作工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计时工资。
(6)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5、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15日,
支付上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
二、调整机制
1、集团薪酬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实行“市场化动态薪酬管理”。管理委员会于每年底进行"议薪",人事部门根据公司效益及社会同行业工资变化情况,提出薪资水平合理化调整建议后报管理委员会审议。
2、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1)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5)根据员工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3、岗位薪金晋级,新岗位薪金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一日起执行;岗位薪金降级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第二节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体员工在法定工时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带薪(视为上班)假日:
a、元旦(公历1月1日)
b、春节(农历新年初一、初二、初三)
c、劳动节(公历5月1日、2日、3日)
d、国庆节(公历10月1日、2日、3日)
e、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5)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6)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7)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
(8)公假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益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所在部门及人事部门批准的,可按上班时间计发薪资。
公务员工资制度
晋升后相应的福利提升 第五篇
[篇一:公务员的工资制度]
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正常增资原则
所谓“正常增资”,就是国家定期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即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按法律规定保证必要的经费用于增加公务员工资。由于公务员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所提供劳动的数量的质量难以精确计量,而随着国发经济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应不断提高;同时,随着公务员年功的增加,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也应有所增加。一方面要定期、全面地调整公务员工资标准;一方面要通过对公务员的考核,定期给公务员增加工次。实行正常增资原则,一方面能够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相应提高,另一方面,能够使职务相同而任职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同的公务员之间,在工资报酬上拉开差距,激励他们更好地尽职尽力。公务员工资制度。
(二)平衡比较原则
国家机关与企业的工作性质不同,fǔ 部门相对拥有更高素质的从业人员,按照人力资本的同工同酬以及以能力、学历确定的计算方法下,公务员工资无疑应该处在更高水平。
1、国际比较:我国公务员工资低于国际标准从国际比较看,工业化国家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当于人均gdp的1、7倍,发展中国家平均为4、4倍。其中,发达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一般都处在社会平均工资的中等偏上位置,普遍高于本国的社会平均水平。“美国(2004年)公务员人均工资接近7万美元,大致相当于全国人均收入的1、5倍;巴西公务员的平均月收入几乎是巴西居民平均收入的4倍”。在发展中国家阵营中,印度居民公务员的年平均收入约为国民人均年收入的15倍。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公务员工资相当于人均gdp的1、4-1、6倍,远远低于4、4倍的“国际标准”。
2、行业比较:我国公务员工资处于中间水平我国最近的国民经济分类标准将国民经济划分为20个行业,我们将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业作为公务员的代表行业进行研究。同时,为了保证研究数据的连贯性和准确性,我们选取了农林牧副渔、采掘业、制造业等8个行业作为研究标杆。虽然我国公务员经历了四次工资制度改革及连续五次加薪,但公务员年平均工资在行业间仍处于中等水平,始终落后于金融保险业、电力煤炭水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以2006年数据为例,公务员平均工资与金融保险业相比,相差35495-22546=13949元;与同年度最高行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相比,相差更达21880元,相差比率达95、6%。
3、机构比较,我国公务员工资优势不明显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即公务员工资应与同等素质的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趋势相一致,其中包括事业单位和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对国民经济调查时的分类标准,具体将国民经济组织机构分为机关法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等,为方便研究,在这里我们将机关法人等同于公务员组织进行分析。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高于企事业单位,但事实并非如此。以2006年为例,企业单位就业人口7768、1万人,事业单位就业人口2833、3万人,比机关就业人口(1111、8万人)分别高出6、89倍、1、55倍。不同的基数使得平均数的代表性不同;同时,我国公务员的工资与企事业单位的比率低于国际标准,国际上公务员工资水平“一般参照企业从事相似工作、具有相同资历人员的工资标准制定。公务员与企业平均工资之比大体处在1、5:1—2:1的水平”,而我国公务员的工资与企业、事业单位的工资比率分别保持在1、1和1、05左右。从此意义上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比企事业单位的工资仍是相对偏低的。综观国际比较、行业比较、横平比较三个比较维度,我们可以看出“公务员工资缺乏外部竞争性”,这会导致三种结果:影响政府工作绩效,形成政府冗员。具体表现为在本职岗位上消极工作,缺乏工作热情、办事效率低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求得年终考核过关以保住职位;离开公务员队伍,给政府的人事管理工作带来困扰。
根据人事部一份名为<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流失问题不容忽视>的调研报告统计,“自从机构改革、人员定岗以来,从1998年到2002年,在人事部抽查的21个中央部委共流失本科学历以上公务员1039人,占同等学历公务员总数的8、8%。其中外语、国际经济、国际法、国际金融、国际贸易、涉外审计等涉外专业的公务员相对严重,与这些专业相关的部委如原外经贸部、外交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等分别流失158、157、107和88人”。
从发展趋势上看,处级公务员和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公务员流失的比例越来越大,流失的主要是高素质的专业人员。通过研究分析,“公务员流向主要有各类公司及企业、国外、事业单位”。这和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低于市场价值不无关联;异化公共权力行使,影响政府清正廉洁形象。这样的工资水平“不可能作为追求一种新生活价值的资源基础。在这样的条件下,有些人思想上动摇,个人主义膨胀,就可能通过公共权力来寻求资源和财富,因为这是唯一可能的途径”。党的十七大以来(2007年11月至2010年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3万件,结案14、4万件,处分15、1万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960人(移送司法机关80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9亿元。我们党和国家损失了最宝贵的人力财富资源:党员(人员)378万,县处级以上干部竟达76849人”。这严重损害了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为公众普遍意义上认为公务员工资偏高种下了诱因。
我们很难说公务员工资缺乏外部竞争性导致的后果孰轻孰重,但在此之中反映出的公务员工资制度管理的注意性事项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公务员工资待遇外部优先性不一定引起公务员公平感,但缺乏外部竞争性一定导致公务员不满足感上升。在一项全国性的调查中,有三成以上的公务员认为当公务员的最大好处是“收入和福利”,该比率并不因为地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同时,工资的吸引力与公务员层级成反比,越接近基层政府对于公务员的工资问题越看重,这不仅表现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相对发达的华东地区亦如此。就此意义而言,公务员工资管理工作中的任何问题都是大问题,这是由其“执行公权力”的职能属性决定的。公务员工资管理系统中的每一个小问题,都会因为其“社会效应”而被放大。
(二)内部不公平性
1、公务员工资的地域不公平
经济增长与公务员工资趋向相同并保持一定比率(见下图),经济增长水平的差异是公务员工资地域差别的最主要原因。在我国现有的公务员工资“二元分割”体制下,我国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则直接导致了公务员地域性工资差别。安雯认为,“经济落后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前者有可能因为缺乏收入来源而在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上大打折扣,该调资的不调,该兑现的不兑现,国家调资的政策记入档案,什么时候有钱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而后者却因为有来源,不但能够百分之百兑现国家政策,而且自己还另外出台一些土政策,额外增加补贴、津贴。这样算账,差别就十分大了”。在这里我们以2010年为例,选取了我们选取了gdp总量分别位居第2、3、4、7、10、14、24的山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黑龙江、重庆作为标杆进行研究。
(1)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公务员工资水平。我们以人均gdp来衡量经济发展水平,上图中人均gdp排名依次为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山东、黑龙江、重庆。京沪地区(2006年)人均gdp已超过6000美元,而重庆市(2010年)人均gdp尚不足1500美元,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但各地公务员工资一般与经济发展水平呈同方向变化。从总体看,除上海、浙江外,其他五个省份略高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这是由于上海、浙江两地外资经济、私营经济比较发达,拉高整体居民收入水平,而公务员收入水平则相对于全省人均gdp水平偏低了。因而,对于公务员工资不能仅仅以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作为衡量指标,其是能做为基本参照系数进行考量。我们以上海地区为例,上海地区公务员工资低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但我们不能简单的说上海地区公务员工资处于较低水平,这与上海公务员总体收入水平不符。
(2)一般来说,公务员实际工资的高低与公务员的实际生活水平呈同方向变化。恩格尔定律认为,随人们收入的增加,或者伴随人们富裕程度的上升,其家庭用之于购买生活必需品的开支占其总收入的比重,会随收入的增加而下降,而在非必需品方面的开支比重,则可能随富裕程度的增加而上升。即恩格尔系数与家庭收入成负相关。由上图我们可知,以上七个省份公务员工资水平从高到低依次为北京、上海、江苏、重庆、山东、黑龙江、浙江,而生活消费支出占工资比例从高到低(富裕程度从低到高)依次为浙江、重庆、黑龙江、山东、江苏、上海、北京,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北京、上海、江苏三地公务员双向指标最高(工资水平、负向恩格尔系数)水平最高,而浙江公务员水平最差。
据此,我们可以判断公务员存在较为明显的地区性差异。有学者对此持质疑态度,认为“既然公务员工资各个地方不均衡,各个地方那么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挤入公务员队伍”,这样的疑问是有道理的。公务员作为理性经济人具有趋利性,也更倾向于选择高工资水平的地域。但由于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竞争较为激烈,许多人做了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往往会出现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公务员队伍的贡献服务意识较高的现象。一项对重庆市公务员的调查验证了此观点,公务员对于为国家服务、为人民服务和人生 价值的关注明显高于对于工资的关注。我们不能单纯的说,重庆市的公务员素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应该看到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重庆市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公务员工资行业工资竞争力不足,而作为公务员一种特殊身份,对于行政精神的追求成为了职业前景的主导性因素。
具体来说,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引致了公务员工资不公平,同时后者又反向影响区域发展水平。各地方政府向中央政府争取人、财、物的“公关能力”是不同的,最终形成了“区域性利益集团”,如何协调二者关系也成为公务员工资改革的关键之一。
2、公务员工资的府级不公平
府级差别主要是指从中央到地方不同层级政府的公务员工资差别,最为突出的是城乡差别。我国公务员的府级差别主要是由于“分灶吃饭”的“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财政体制造成的。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中规定,“工资制度改革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对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对于本次改革中地区附加津贴、边远地区津贴也基本列入本级政府财政支出事项。这意味着各级财政可以灵活控制津贴、奖金等事项的发放事宜,同一地区不同政府层级财政情况不同,发放额度便有所差异。很容易造成这样一种情况,“边远地区的公务员最应该得到边远地区津贴,却因为本级财政吃紧,而迟迟拿不到应得的那部分津贴”89、例如,某省某县有一处海岛,“海岛补贴从70年起保持20元/月。该地县长一个月收入只有一千多元,由于太低、条件太差,海岛的干部留不住,岛上的公务员基本是靠自觉性在做事”。刚刚结束的2009年的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的报名情况也印证了这一点,此次公务员招考报名人数突破3万大关,但仍有50个职位无人问津目前,相对于城八区职位受宠情况,远郊区县的职位则显得门庭冷落。空缺职位大多为远郊区县的职位,怀柔、大兴、延庆等远郊区县占了31个。公务员府级差别问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地方的经济条件的落后或者地理条件的恶劣,无形之中扩大了府级差别。
3、公务员工资的部门不公平
公务员在不同的zhèng fǔ 部门从事着本质相同的工作,但“强势部门”与“弱势部门”之间工资差距很大。据一项全国性的调查显示,zhèng fǔ 部门影响力降序排列依次为财政部门、公安部门、人事部门、税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教育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并且资源的控制度、部门作用的重要程度以及部门领导的个人影响力成为部门影响力的前三位因素。在这里我们选取了新疆阿勒泰地区2008年的县处级领导工资状况作为研究对象,分别选取条管部门、行政综合部门、党群部门、教科文卫部门、经济管理部门、政法部门、农林水牧部门六个部门类别中的国税局、人事局、妇联、教育局、司法局、农业局作为研究标杆。为研究方便,在这里我们对职级和职数设置引起的差别忽略不计。
(1)一般来说,基本工资与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变动趋向一致,且前者高于后者。如图所示,除教育局与总体趋向相异外,其他部门趋同。基本工资高的部门,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也越高。论文格式各个部门的工资差别不仅包括基本工资的差别,也包括其他工资项目的差别。这启示我们在公务员工资待遇改革时,必然要对公务员工资结构和比重进行调整。
(2)一般来说,基本工资与总体水平呈正相关。如图所示,基本工资与总体水平(总体水平=基本工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趋向一致,从高到低依次为国税局、司法局、教育局、农业局、妇联、人事局。我们可以知道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水平(如税务局、司法局)远远高于具有一般事权的基本部门(如人事局、妇联),且垂直管理部门高于非垂直管理部门;同时,按照上文中部门影响力的划分,其对应部门影响力分别位于第四位、第二位、第六位、第十位、第八位、第三位。据此我们可知,公务员基本工资水平直接反映公务员总体水平。公务员工资部门差别是全国性的普遍问题。69、1%的地方公务员对此反应强烈,省级政府即使了实行“阳光工资”工程感知度仍达到60%。据财政部2002年对质检总局、税务总局等八个执法部门津贴统计,最高部门人均23448元/年,最低部门8100元/年,相差高达15348元。而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年度差别高达3万余元。例如2000年广东省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收入最高的月工资达到四五千元以上,而其他几个部门最低的仅为1000多元。地区的经济性差异无疑加剧了横向部门间的差距,越富裕的地区部门工资差别越悬殊。
4、公务员工资的职级不公平
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各序列在职务设置、工资状况、职务消费、公费医疗等方面均存在着差异。事实证明,各序列公务员在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存在着不公平现象。不同职级公务员晋升机会不同,我国的职位晋升序列的设置呈现“倒金字塔型结构”,客观上加剧了工资提高机会的不均等。1995年以后,各职位序列公务员按照<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进行了工资调整,之后历经1997年、1999年、2001年、2003年的五次大的工资调整,到<公务员法>施行后,形成了职务和级别对应的工资结构。其中,2001年之前低职位公务员工资增长幅度略高于高职位公务员;2001年以后,出现相反趋势,级差带宽逐渐缩小。公务员不同职级的最高工资和最低工资差距逐渐拉大。截至2006年7月,我国公务员从国务院总理到办事员(共有15个级别),正厅级和办事员的职务工资比例为4、1:1,同一级别高低工资比例达到4、8:1、而国外公务员最高工资和最低工资比例在10倍以上,远远高于我国目前的标准。在今后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中,应该逐步扩大两者之间的差距。
二、我国公务员工资不公平的制度成因
(一)工资制度改革不彻底
由于公务员的工资分配涉及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习惯等因素,同时因为既得利益集团在政府决策中的影响,我国历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都缺乏彻底性和整体协调性,只是对出现问题的环节的小修小补,未从根本上撼动我国的工资分配体制。自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之后,公务员工资分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但建国以来长期积累的历史遗留问题使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面临长期的改革难题,计划经济的传统分配模式并未实际改变,历史潜规则的制定者难以突破旧有规则解决问题。如何做到工资分配公平公正并对公务员形成有效激励,是我国公务员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政府公务员工资管理理念滞后
我国公务员工资管理“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力求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但实际运行中公务员工资往往由公务员系统自身状况决定,而较少受市场的影响,工资调查制度基本形同虚设。政府工资管理理念的偏狭直接导致公务员工资与社会其他行业的互动性较差,难与市场人力资本价格同步;近来备受关注的公务员加薪往往成为政府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手段,而忽视了公务员的个人需求,这导致的直接结果是部分公务员向系统外流动。
这和我国的公务员工资管理对于西方经验的参照度和借鉴度不够有关,较为典型的例子是我国还在为“公务员高薪是否养廉”问题争论不休时,西方国家已经通过实践完成了廉洁政府的薪酬管理体系的构建。在管理理念上,西方国家普遍将公务员与政府的关系定义为“特别权力关系”,认为这种关系本质上属于劳动雇佣关系,与私营部门、社会团体相比较只是劳动产品的不同;政府不能任意的通过法律对公务员的工资随意调整,必须通过严格的程序来限制政府对公务员实际利益的影响。同时,公务员可以通过一定渠道向政府反映工资利益诉求;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的公务员与政府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公务员是政府执政的工具载体,除了<公务员法>中规定的申诉控告途径外,公务员只是被动的管理客体,阻碍了信息的组织内流通,甚至导致公务员工资管理决策与实际不符、缺乏实效。
同时,政府工资管理缺乏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有观点认为“认为公务员的发放是政府的内部事务,与社会公众无关”。公务员工资是税收的二次分配,相关政策本质属于公共政策,社会公众对于该政策过程的参与度不够。政府在考虑工资政策的社会反应时往往更容易听到不同的声音,而不管这种对于政策的质疑是否合理和代表性程度如何。
(三)缺乏对公务员工资制度构建的法律支撑
目前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指导、以<公务员法>为实施架构、以其他相关规范文件为补充的法律体系,但并未建立起适应我国国情的公务员制度。截止到2007年4月22日,据法律出版社<最新人力资源与人事管理法规全书>的整理显示(正在运行实施中的法律),目前国家公务员管理总类规范性文件14个、公务员录用与辞退规范性文件11个、公务员职位任免规范性文件6个、公务员考核晋升规范性文件5个、公务员奖惩规范性文件10个、公务员薪酬和福利规范性文件20个,累计规范性文件66个。从总量上说,已经具有了相当数量规模。但在内容规定上较为宽泛,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公务员管理法规仅有6个。其中,<公务员法>制定了关于公务员管理的相对完整的管理体系,是公务员管理的核心法律。但对于工资管理的可执行性不足,缺乏具体的执行章程。以<公务员法>中关于工资的规定为例,仅仅从第七十三条、七十四条、七十五条规定的公务员规定的工资制度、工资包括的项目、工资调查制度规定了工资确定的相应标准和原则,并在简略提及了工资的经费保障问题。这样的规定在实际中很难执行,我们很难知道国务院总理作为最高级别的公务员和作为科员的最低级别的公务员工资具体的差距是多少,或者有什么样的一个原则和测算体系可以使我们得出两者的差别。此类问题不仅出现在工资规定方面,公务员的福利、保险、培训、晋升等都缺乏相应法律规制。
四、解决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存在问题的对策
创新公务员工资体制,建立多元化的工资分配机制是目前上至党中央,下至平民百姓都在关注的问题。要破旧创新,建立多元化的分配机制,那么只能是国家只出台指导性的工资政策,允许地方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工资水平和增资办法,逐渐形成在工资分配上国家、地方和单位多层次、多形式并存的多元化工资分配机制。公务员的收入分配是否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将对全社会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为此,我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应确立的基本观念
1、确立公务员主体地位的观念。公务员是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是使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的主导力量,起着保障政府稳定和高效运作的重要作用。但公务员作为自然人,在服务于政府的过程中,又有着与普通公民相同的权利,如生存的权利、发展的权利、享受生活的权利等。这就要求既有与其社会价值相一致的经济收入,又有直接支配这些收入的权力。要满足公务员的这些基本权利,首要的是确立公务员的主体地位。
2、确立公务员职业社会化的观念。公务员职业的核心是社会化,是社会职业之一。只有确立公务员职业社会化的观念,才有利于这种职业标准的确立、职业行为的规范、职业人员的选拔,才有利于确立社会化的权益标准,才能对其权益进行有效的保障,同时才能对公务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监管。
3、确立薪酬是公务员惟一收入的观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务员在服务于政府、服务于社会的同时,有自身的经济权益要求,但这种要求不是无限度的。这种权益应在法定的、独立的薪酬体系中得到。现在,社会上,甚至在公务员中,个别人对公务员这一概念的理解偏颇,简单地认为“公务员”即“干部”,“干部”即“官”,“官”就是吃“皇粮”,国家应当高标准供养终身,甚至子孙也要国家全包。这种观念显然是不正确的。但事实上这种观念还在不断强化。如,个别单位一再建设超标住房;配备超标轿车;追求全而又全、更高级的福利等。因此,迫切需要树立公务员薪酬是其惟一收入来源的观念。除此之外,其他非法所得应被视为违纪、违规或违法。
4、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系统性原则。作为国家主体行为的直接执行者——公务员群体,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群体,其薪酬模式也应是科学的、完整的、独立的,具有稳定增减机制、规范化的体系。新模式与外部的关系要体现平衡比较的要求;在内部要体现按劳取酬的要求,又要考虑地区差异,具有激励作用。
(2)经济性原则。新模式要体现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与我国经济发展相匹配,与人均国民收入相称,与人均国民收入增减相一致。在平衡比较的基础上,以较少的财力,通过公务员实现对国家社会事务的稳定、廉洁、高效的管理。
(3)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原则。这是我国加入wto后实现政府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新模式与国际惯例接轨,可以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直观地反映我国公务员收入总水平与发达国家公务员收入总水平的差异,间接衡量我国公务员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过程中的整体效能。四是法治性原则。即依法支薪,公务员的薪酬要经过立法和司法程序,保证它的确立、完善和长期有效施行。以完备的法律,保证公务员制度的有效运行。
(二)建立工资比较体制,完善增资机制
根据工资的公平性原则,建立公务员系统与系统外行业的工资比较体制,同时也使工资增长速度与物价水平以及经济、财政增长速度相协调。
1、工资设计的基本原则特别强调公平原则。从外部比较来看,公务员的工资应比较其他行业同类人员的工资水平。根据香港公务员薪酬政策及制度发展概览显示,香港在1968年政府就接纳了薪俸调查委员会提出的“可与私营机构作合理比较”的建议,确定“公务员薪酬与工作大致相若的私营机构雇员所得薪酬可作合理比较”的原则,同时公务员有合理权利要求继续获得以生活费用指数为依据的实际收入水平,但须证明其它机构雇员也有同样,并成立了薪俸调查组,负责搜集及分析有关私营机构薪酬及服务条件的资料。同样,首长级的薪酬水平也根据调查的结果进行调整。我们应当留意到发达国家及地区所提到的工资比较更强调的是同类人员的比较,因此,不能笼统地对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进行比较,而更精确地是应比较同地区、同工作性质、同教育背景人员的工资收入。对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而言,许多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偏低是事实,但在下层的工作人员却未必收入低。许多国家也面临着这样的问题,美国政府“由于面临it人才的短缺,于2003年单独为政府工作的信息技术人员制定了新工资表支付较高的工资,以保证it技术人员的稳定”。对于我国而言,这一些做法是值得借鉴的。当然,主要还是得有一套完善可靠的薪酬调查体制。目前一些有条件的省份及地区已开始有公务员薪酬比照企业同类人员薪酬的动向,“广东省统计局2001年1月对广州、汕头、深圳、湛江、梅州等9个城市进行了国有企业和公务员各1、5万处级以下人员的工资收入进行调查比较,企业管理人员比公务员平均高出约1000元”,这才有了2003年1月省直属公务员系统提高岗位津贴的行动。
2、公务员的工资必须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相联系。
建立工资动态增长机制。这包括定期晋升工资和适应物价水平两方面。定期增资和适应物价原则是各国公务员工资制度遵循的重要原则,不少国家都作了相关的规定。“美国规定,美国规定,从第一到第三级,每52周自己晋升1级;从第4级到第6级,每104周晋升1级;工资为7至9等的,每156周自动晋升一级”。同样,美国、阿根廷等国家均在法律上有对工资适应物价作出了相关规定。“法国、比利时、丹麦、冰岛、意大利、卢森堡和荷兰等国则采取工资指数化的办法,把工资与物价指数直接挂钩”。
(三)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目前工资制度的出台均由党政共同讨论决定。工资制度的执行均以文件的形式进行。如1993年10月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中写道“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1993年10月1日起,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制度进行改革”。而国家对于公务员的工资保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法律出现。“美国1962年<联邦工资改革法>规定:联邦政府中的各级工资应能与私人部门的同等工作的工资相对比”。美国的宪法对联邦公务员的工资制度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而专门的工资法规和实施细则则对公务员的工资作了具体的规定。<日本国家公务员法>、<法国公务员总法>等法律都对本国的公务员工资制度起了重要的保障作用。2003年2月,香港特区政府决定全体公务员于2004年与2005年分别减薪3%,许多高官也纷纷自愿减薪。由于2002年10月已减薪,再次的减薪也引起了部分公务员的担忧,但由于有基本法关于特区公务员的薪酬水平不低于1997年的底线的保证,躁动很快就平息了。部分地区已在公务员提薪的合法性程序方面有所行动,“2004年6月,广东省人大采纳了人大代表的建议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在给公务员加薪时,首先应该进行听证并报人大常委会审批”。这一规定体现了政府不能随心所欲地给自己涨工资的原则。在我国,工资晋升的合理化、制度化等都迫切需要法律的保障。
(四)加强激励机制建设。
根据赫茨伯格的双因理论,影响员工行为和工作态度的因素可分为“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保健因素包括组织的管理措施、人际关系、物质工作条件、工资、福利等。这些因素只能消除了不满意,并不会导致积极的态度。只有“激励因素”,包括:成就、赏识、挑战性的工作、增加的工作责任,以及成长和发展的机会才能带来积极态度和激励作用。现我国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包含更多的为保健因素,激励因素较少。因此,对于公务员工作的认可、表彰是必不可少的激励手段。对于货币形态的表彰,虽然政府机关的财政具有刚性特点,但在地区部门或行业部门里却可设立奖励工资对成绩优异者进行表彰,若奖金在正常经费内无法开支,可在工会等部门经费设立单项奖励。美国的公务员工资体系里也包括奖励工资,即“政府各部门或独立机构对于作出优异工作成绩或提出合理建议而对改进政府工作作出贡献的公职人员,给予现金或荣誉奖励。奖金的种类有:特殊成绩奖、质量优异奖、节约奖、建议奖等。奖金多少,按所提建议和工作成绩为政府带来的能用美元计算的价值来确定。如节约奖的发放标准是,节约一万美元以下者以10%发奖金;超过一万美元者,以少于10%的金额发奖金”。香港的公务员的激励形式则更多表现为福利形式,如住房提供,旅游奖励,带薪假期等。我国在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建立方面可借鉴以上的激励措施。
(五)提高工资收入的透明度,规范工资发放。
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收入具有低工资高补贴高福利的特点。高福利的现象随着住房货币补贴与医疗改革的实现而得到弱化,但高补贴却是在一部分权利部门中继续存在。现实中往往是不同部门工作的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很大、而同一部门不同岗位上的公务员的收入差距却很小,前者扭曲了不同zhèng fǔ 部门公务员收入分配的公平性,后者忽视了不同岗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中的效率原则,部门与地区造成了公务员的收入的差距。为了防止政府利益部门化,防止权利寻租,规范政府行为,工资制度改革应该是向规范化、透明化、货币化的方向发展,要明确界定工资收入与福利,建立短期与长期兼顾的福利预期制度,使公务员能有预期的利益追求。目前,几个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如北京、广东、上海已逐步地整顿机关津贴、补贴、奖金,规范公务员收入。如北京市近期进行的“阳光工资”改革使各机关单位的收入纳入统一的财政渠道并规定了统一的津贴发放标准,致使北京的一些实权部门公务员的有所下降,而另一些清水衙门公务员的收入却得到提高。上海“将完善机关工资外收入统一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长效激励的公务员年金制度和福利制度”。
结语
通过本文的初步研究,阐明了公务员工资制度的组成部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四部分的内容。同时,在制定公务员的工资制度的时候必须遵循按劳分配原则、正常增资原则、平衡比较原则和法律保障四个方面的原则。在今后的公务员工资制度的研究中,可以对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的具体的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和探讨。
[篇三:建立公务员薪酬制度]
“我离开公务员队伍了,现在可以为公务员呼吁了。”3日晚,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伟才说,现在一提公务员加薪,就被骂,公务员薪酬应该建立制度规范,“正部级干部年薪20多万,还不如一些大企业部门经理,这种薪酬分配很不合理。”
部长工作不如部门经理?
陈伟才原是广州市公安局人事处处长,去年9月辞去公职后,出任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如果我作为来自公务员系统的代表为公务员呼吁加薪,估计会被人指责。现在没了公务员身份,谈这问题会更客观。”
陈伟才说,基层公务员收入低是事实,但每次政府要给公务员加薪,总会引起社会非议。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公务员工资的调整水平、调整程序上缺乏客观依据和法律规范,导致公众对公务员加薪的科学性、合理性产生质疑。现在,广大网民随意抨击公务员“收入高还不满足”,另一边又是广大公务员“很受伤但有苦说不出”。
陈伟才认为,应该通过立法,规范公务员薪酬,这样既可以克服人为的随意性行为,又可以接受公众的监督,达到防腐倡廉的效果。
陈伟才说,他前不久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一次座谈会,与会的一位最高人民法院正部级副院长说,他年薪20多万。这让陈伟才很惊讶,“现在一些大企业部门经理年薪都不止20万元,难道部长承担的职责和作出的贡献还不如企业的部门经理?!”
设专门机构“动态调薪”
陈伟才调查发现,虽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但事实上并没有做到定期调查比较和调整。如国家于2006年工资改革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后,至今未再调整。此外,我国公务员工资调整依据和程序等方面,也存在操作性不强和不合理之处。
目前发达国家在公务员薪酬水平的确定上,均建立完善的平衡比较机制,由薪酬调查部门定期跟踪企业中相同或类似岗位的工资水平,以此为依据,对公务员的薪酬水平进行动态调整。
陈伟才认为,应该设立公务员薪酬专门调查机构,成员可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公务员代表等组成,每年进行公务员工资水平及企业同类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的变动、政府的财政状况、企业员工的薪酬变化和公务员士气,研究该年度的薪酬调整幅度。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报政府或人大批准。
这样,公务员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总体上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也会改变目前公众对公务员工资调整“不透明”、“只升不降”等错误看法。
解决薪酬的平均主义
“公务员薪酬分配中,平均主义倾向突出!”陈伟才说,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担任同一职务的公务员,所承担的责任、面对工作的复杂性以及付出 的努力会有很大区别。如警察职业远超出其他部门的工作时长,无规则轮班倒班、随时待命、工作压力大,工作危险和辛劳程度都是其他部门不可比拟的,这都应当体现在工资待遇中。但现行薪酬制度简单以职务级别作为标准来衡量,导致了薪酬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是明显的“同酬不同工”,难以体现公平原则,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强化了“官本位”意识。陈伟才认为,应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难度、工作要求等来确定其薪酬系数。
[篇四:2014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办法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表一)。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2006年6月30日。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按套改办法重新确定级别后,自2007年1月1日到2010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其中职务未发生变动的,须按现任职务达到上一级别规定年限或按原任低一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规定年限;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须按原任职务达到晋升后级别的规定年限。按有关规定高定级别的人员,先按高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办法,在此基础上给予以高定,但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按上述办法确定级别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的级别工资达到所任职务最高级别后,年度考核累计5年称职及以上,不再晋升级别,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2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4、其他
公务员晋升级别相应增加级别工资时,如增资额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晋升两个以上级别时,逐级计算增资额是否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
公务员晋升级别和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在同一时间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三)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分别为:
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845元。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
新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公务员,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
2、试用期满后工资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分别执行下列职务对应的标准:初中、高中和中专毕业生按办事员;大学专科、大学本科、获得双学士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6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员;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副主任科员;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员。级别和级别工资分别定为:初中毕业生27级1档;高中、中专毕业生27级2档;大学专科毕业生26级2档;大学本科毕业生25级2档;获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级3档;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四级3档;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二级1档。
其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试用期满合格后级别工资可高定一至两档。
三、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级别与工资等待遇挂钩问题的具体实施意见另行下发。
四、机关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
(一)机关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1技术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技术等级工资。技术工人按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表二)。
现任技术等级(职务)是指技术工人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职务)考评规定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是指技术工人从考评(聘任)技术等级(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学徒期、熟练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技术工人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
可先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现任技术等级(职务)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时,现任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与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
2普通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套改年限确定(附表二)。套改年限的计算办法与技术工人相同。
(二)正常晋升工资办法。
1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从2006年7月1日起,机关工人年度考核累计两年为合格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一档岗位工资。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岗位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的技术等级(职务)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如增资额超过按原技术等级(职务)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晋升技术等级(职务)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
工资管理制度
晋升后相应的福利提升 第六篇
[篇一: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员工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工资管理制度。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员工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员工的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
1、2薪等xx
高级职称博士xx
中级职称硕士1800
初级职称本科1500
技术员大专1300
技工中专1100
高中(含以下)1000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员工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与工作绩效有紧密联系的岗位实行计件工资制。人力资源部拟在工程岗位设定计件工资,具体方案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拟定。
(7)提成工资。对市场开发岗位员工实行与其销售业绩相联系的工资形式。具体方案由业务部门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3、2基准外工资。
基准外工资是公司等级表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奖金。其他奖励、各种补贴和其他一些福利,具体见<福利项目>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3、3工资开支渠道
基准内工资和基准外工资中的部分项目如福利费、补贴等项目是属于经常性开支的生产费用,因此作为生产成本开支项目。而年终奖金等项目因与企业的整个盈利情况相关联,应从税前利润中开支,具体操作由财务部门把握。
2、3、4几个具体问题
(1)为激励员工士气,调动其积极性,并结合物价上涨等因素,员工的基本工资部分可在一定时期后按级次晋级。
(2)公司对业绩优秀、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管理人员为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对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可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与需要和个人意愿,安排其休假、商务考察、培训、参加研讨会、旅游等。
(4)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和技术创新奖,对于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工程施工等到方面提出改进意见的员工给予一定奖励。
3、实施内容
3、1本公司员工工资的基本类别,分为结构工资制、计件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
[篇三: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中心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资原则
员工薪金是以社会经济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龄、学历等作为依据发放。凡本中心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情况之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薪资构成(建议分类: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住房、工龄>/奖金<全勤奖、年终双薪、年终奖金>/加班<非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
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月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
1、基本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再依“个人职能”核给固定工资。
2、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再依个人工作绩效核给变动工资。
第四条薪资形态
员工工资以月薪制度为标准。
第五条薪资结算日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月底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第六条薪资支付日
1、薪资之给付原则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应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
第七条薪资之扣除
除依据法令之扣除额外,其住宿方面之相关费用也由薪资中扣除。
第二章工资等级标准
管理、技术、行政部分(建议分管理、技术两类,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条初任工资
1、新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来定级,其薪资等级按下列标准执行:
2、非应届毕业生,则需综合考虑其所担任的职务,来公司以前的工作经历、能力、工龄(相关岗位工龄)等因素后确定。
第二条职务工资
中心工资按职务分四个层次九个等,每等有五个级,等级标准如下:
第三条上表工资不包括补贴及奖金
第四条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支给工资额
销售部分
第一条中心根据各销售员的销售能力、工作业绩、出勤状况、工作态度等要素,将销售人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等级划分首先由销售经理考核,再呈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一级:能够协助上级工作,对其他员工能起指导、监督作用的,具备优秀品格的模范员工。一级销售人员要有三年以上从事销售工作的经验,并且在近半年的销售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级:有一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工作努力,经验丰富,勇于承担责任的业务骨干。
三级:经过短期培训的其他员工。
第二条销售人员薪资由基本工资(具体多少要列出来)+绩效工资+提成三部分构成
第三条薪资的支付时间和方法(见)
第三章岗位工资定级、转岗与调薪
第一条公司视员工的工作表现于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提薪,原则上若无特别需要时,则不会监时提薪。以下三种情况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1)因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的工资定级;
2)因工作变动试用期后工资调整的;
3)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经总经理批准的。
第二条提薪可分为二类:晋升提薪、年终提薪
第三条新进员工试用期按该岗位工资的最低工资起薪,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则执行该岗位工资的上一档或二档工资,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新进员工试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需要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由主管部门上交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定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岗位异动动人员,由现部门提交有调动原因及原部门签署意见的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核汇总。调动核准程序按()文件灰顶执行。
第六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丧失提薪资格:
1、录用不满一年;
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计数达45天以上者;
3、该年度受惩戒处分者;
4、正在提退职(含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申请者;
5、其他经人事行政科评定认为不具备提薪资格者。
第四条提薪标准
第四章薪资保密管理
第一条本中心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中心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贡献、工作能力论酬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以及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级领导应要求所属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
第三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人事行政科主办核薪人员、发薪人员和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1/3绩效工资;
3、吐露本身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2/3绩效工资,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视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或予以停职处分。
第四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人事行政科负责解释。
[篇四: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晋升后相应的福利提升 第七篇
[篇一:中小型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部门需从薪酬的基础、薪酬的设计和薪酬提升三个层面着手来安排薪酬体系,使薪酬体系设计体现公平的原则,从而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需要。
薪酬基础和标准设定:
员工获得薪酬的原因不外乎两点:第一,达到岗位任职要求;第二,按照岗位要求完成了各项工作的具体表现。但究竟什么是岗位的具体要求,怎样评价完成具体工作的成绩,需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完成编订职位说明书、任职说明及绩效考评指标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
人力资源部门首先需要分解公司经营活动,确定相应的工作岗位,并以职位说明书的形式将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明确下来。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工作职责的界定、公司对岗位任职资格的要求合在一起,是确定岗位固定薪酬的基础。
同时,为了评价完成具体工作的状况,人力资源部门需要建立员工绩效考评体系,包括绩效考评指标、能力考评指标与态度考评指标等。公司通过考评员工在岗位上的工作业绩表现,确定其为公司业绩作出的贡献,进而确定员工奖金的发放比率。员工可能超出岗位对业绩的基本要求,更为重要的问题。
[篇三:中小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以“薪”导“心”,留人才之“才”
“薪”随“心”微调是一门艺术,想单凭时髦的薪酬理论来解决企业的薪酬难题是极其天真的,而幻想用“薪金”来治疗“心病”更是下策,这样不仅会无止境地抬高企业的人工成本,而且我们留住的往往只是人才之“人”而非我们真正想要的人才之“才”。
从拍脑袋的经验主义牢笼里挣脱出来,我们迷上了背诵管理大师的管理教条,然而却不解管理的真谛,更不懂得如何借力发力。我们所定义的“薪愁”,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心理障碍,是在我们翻烂了管理大师的讲义后却找不到现成答案时所患上的恐慌症。这种恐慌导致了我们的有病乱投医,不切实际地照搬照抄国外的薪酬管理范式,其结果是将一副看上去很美的枷锁套在了员工的脖子上。
在本质上,薪酬管理无所谓先进与落后之分,只有适用与不适用的区别,同时,薪酬发放的灵活性、及时性也是制约其效果的重要因素。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的强化理论指出,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采取一定的行为作用于环境。当这种行为的后果对他有利时,这种行为就会在以后重复出现;不利时,这种行为就会减弱或消失。尽管报酬是最重要的正强化手段之一,但若运用不当,也难以对员工的行为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所以,要发挥“薪情”对“心情”的导向作用,就必须静下心来好好地揣摩一下薪酬发放的策略。
首先,研究员工心情“晴雨表”的变化规律,挑选最佳的薪酬发放时机,达到烈日送风、雨中送伞之效。其次,适时变换薪酬结构,化解员工的审“金”疲劳。我们知道,熟视无睹是人的通病,要使员工舒畅的心情得以延续,在薪酬设计上就必须不断推陈出新。丰富化的工作若不配上多样化的薪酬作为强化手段,那么相信将不会在员工疲软的大脑皮层上激活多少创意细胞。最后,确保本企业的薪酬具有足够的弹性空间,使不同的员工都能在自己的潜质挖掘线与企业的薪酬增长线之间找到一个交汇点,如此方能真正留住人才之“才”。
[篇四:网络公司该如何制定薪酬制度]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检查评估员工绩效完成情况;
(三)、检查或审核<员工转正定岗审批表>;
(四)、核算并发放公司员工工资;
(五)、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三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
第四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为月薪制工资。按岗位不同提供无责任底薪岗位和有责任底薪岗位,公司技术类岗位都有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贴补助等激励薪酬部分。
第五条: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岗位设置的薪级,不包括提成、加班和津贴部分。
第六条:提成工资:
提成工资是指员工在完成岗位任务基础上,超额完成的部分按公司规定的提成比例执行。
第七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其他岗位补贴等。
第八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满勤奖、年终奖、和突出贡献奖。
第九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月薪制
第十条:月薪制
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一条:月薪制人员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分为无责任底薪工资和有责任底薪工资。
第十二条:无责任底薪工资
无责任底薪岗位包括:办公室、后勤、行政等岗位。
无责任底薪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基本工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二、按当月表现发放绩效工资,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三十。
第十三条:有责任底薪工资构成
有责任底薪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提成工资、津贴等。
有责任底薪基本工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员工第一个月未完成指定任务的按月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放。
二、员工连续连个月未完成指定任务的按完成月任务量的百分比发放。
第十四条:试用期员工的月薪
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岗位薪级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放,试用期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十五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四章奖金
第十六条:奖金的种类
公司设置年终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
第十七条:年终奖
奖励范围:工作满十二个月的公司员工。
第十八条:奖金分配
一、根据各部门的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一次分配,把总额分配至各部门。
二、各部门根据员工个人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门奖金分配给员工。
第十九条:突出贡献奖
一、奖励对象:在公司的某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等。
二、奖金额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评奖方案,作出规定,总经理、股东会批准执行。
第五章福利
第十九条:法定福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人身保险等社会保险。
公司为员工设置提供带薪假、节日礼品、交通和通讯补贴、健康体检、新婚贺礼、重疾与亡故慰问等福利,具体实施细则参考公司<考勤制度>规定。
第六章岗位和薪酬标准
第二十条、岗位等级和薪酬等级的设置
公司员工的职位分为:经营岗、管理岗、专业岗、技术岗、市场岗、服务岗。公司依据岗位价值评估将职位分成十个薪酬等级。
第二十一条、岗位等级及薪酬等级标准
一、本制度所称岗位等级是指公司通过职位价值评估,依据公司、各部门设置的职位,把职务层次、薪资水平相近的集合起来列为一个等级,按薪资水平由高到低,序号从一开始,由小到大设置的等别。本制度现行薪等设置为十个。
二、岗位等级与薪酬等级的设置及基准工资标准:
岗位等级职务名称薪酬标准
一总经理、首席设计师8000元/月
二副总、总监、总工程师6500元/月
三部门经理、办事处主任5500元/月
四部门副经理、资深设计师4500元/月
五项目经理、区域经理3500元/月
六优秀客户经理、优秀设计师3000元/月
七客户经理、设计师2500元/月
八优秀客户代表、职业设计师2000元/月
九客户代表、活动执行1500元/月
十行政助理、客服助理1000元/月
第七章薪资调整
第二十二条:薪资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依据总体效益和经营发展、社会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和员工个人绩效等情况,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调整员工薪资:
一、调整基本月薪标准。
二、调整超额工作工资提成计算方法。
三、调整超额提成奖的提成比例。
四、调整年终奖的计提方法。
五、调整员工的岗位薪酬标准。
第二十三条: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
一、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结果、本地区同行业工资水平、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预算等因素,每年为每个岗位等级设定或调整基准工资标准。
二、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每年三月份拟订,经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报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三、薪酬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
①当地同行业同职位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年度目标利润的多少;
③工作环境。
第二十四条:岗位等级的晋升与下降
(一)、岗位等级晋升与下降的员工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
(二)、岗位等级晋升的基本条件:符合该岗位基本条件,员工的能力、任职资格应达到该职等职位的任职资格要求;个人连续三个年度绩效被评为优秀的,或有重大贡献的。
(三)、员工任职资格的认定方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报总经理审核通过后执行。
(四)、岗位薪酬的下降
个人季度绩效被评为不合格的,从下一季度起下降一级薪酬,或转为试用或调整职位或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以后等级晋升遇升职等,仍需按等级晋升规定办理。
(五)、岗位等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由各部门填制<员工变动审批表>,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晋级、降级条件,同意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章薪酬支付
第二十五条:薪酬支付方式
一、工资、奖金用现金支付,由公司统一在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在支付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
二、福利礼金、礼品的付给可以用现金或实物。
第二十六条:工资核算
一、日基础工资:月基础工资除以二十三个工作日
二、加班工资:参考公司<考勤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三、考勤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四、按<工资发放表>说明填制表格。
第二十七条:离职员工薪酬支付
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因公司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的,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一)、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后一月内付清。
(二)、年度终奖和超额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递交了书面通知,或经公司同意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不满三十日可以离职的,离职员工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一)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二)、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如在约定的未发薪酬支付日之前发现离职员工有直接损害公司经济利益行为或在职期间遗留的业务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离职员工应当赔偿的,只支付在扣除赔偿金后的余额。
三、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无过失员工离职,公司提前三十天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员工应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未发薪酬。
四、员工离职不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五、因员工过失,公司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二十八条: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七个工作日的不支付工资。
第二十九条:员工转正定岗
公司员工因转正定岗,必须填写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转正审批表>(见附件)。
第三十条: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各部门员工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各部门按公司规定将本部门员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提成工资,送总经理批准签字,再送公司办公室核算。
(二)办公室工资核算员工的考勤扣款;依据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其他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出<工资发放表>,报送总经理批准。
(三)由财务部按经总经理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数额,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的工资帐户。
(四)办公室将<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及电子版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审核。如有差错改正之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沟通后,发出整改通知,各部门务必在下月进行调整。
第三十一条: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一、工资核算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二、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三、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四、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三十二条:薪酬支付日
公司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至放假的前一天。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篇五:小公司的人力资源薪酬管理制定]
人力资源部门需从薪酬的基础、薪酬的设计和薪酬提升三个层面着手来安排薪酬体系,使薪酬体系设计体现公平的原则,从而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需要。
薪酬基础和标准设定
员工获得薪酬的原因不外乎两点:第一,达到岗位任职要求;第二,按照岗位要求完成了各项工作的具体表现。但究竟什么是岗位的具体要求,怎样评价完成具体工作的成绩,需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完成编订职位说明书、任职说明及绩效考评指标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
人力资源部门首先需要分解公司经营活动,确定相应的工作岗位,并以职位说明书的形式将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明确下来。工作职责的界定、公司对岗位任职资格的要求合在一起,是确定岗位固定薪酬的基础。
同时,为了评价完成具体工作的状况,人力资源部门需要建立员工绩效考评体系,包括绩效考评指标、能力考评指标与态度考评指标等。公司通过考评员工在岗位上的工作业绩表现,确定其为公司业绩作出的贡献,进而确定员工奖金的发放比率。员工可能超出岗位对业绩的基本要求,也可能达不到这个要求,这些都直接影响他们领取奖金的额度。员工业绩考评结果是确定岗位业绩奖金的基础。
薪酬结构和薪酬设计
基于职务说明书和绩效考评体系建立起来的薪酬制度,一般而言包括固定薪酬+业绩薪酬+福利等形式。
固定薪酬设计必须使员工薪酬水平保证相对的内部公平与外部公平。
内部公平指薪酬能够反映出各岗位对公司整体业绩的价值贡献,一般来说,人力资源部需要从三个方面对岗位进行评估:1、岗位对知识技能的要求2、岗位对解决问题能力的要求3、岗位承担责任的大小。人力资源部门利用分析的结果确定薪酬差异范围,并设立岗位薪酬级别阶梯。内部公平隐含的意义之一,就是岗位之间的薪酬差距要体现出来。
外部公平即薪酬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一方面,公司各岗位薪酬级别需要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进行调整,确保此薪酬水平下公司能招到合适的人才;另一方面,人力资源部门还需定时了解竞争对手薪酬变化情况,以确保公司薪酬水平保持动态竞争力。
但是,由于岗位价值评估不可能完全准确,企业往往引人业绩薪酬制度,目的是使薪酬结构更公平、更加具有竞争力和灵活性,从而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业绩薪酬主要指由员工业绩考评成绩确定的业绩奖金——从事相同工作的员工由于业绩表现不同最终导致收入可能有较大差异。
除此之外,公司也可能视年度效益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金。
福利是薪酬体系的必要补充,能有效缓冲员工对固定薪酬和业绩薪酬的相对不满。举例来说,大多数外资企业就是通过提供优惠的福利政策来降低员工流动率,人力资源部门也应参考其他企业的福利水平制定公司福利制度。
员工发展和薪酬提升
合理的薪酬体系要能推动员工薪酬水平不断上升。人力资源部门必须明确不同岗位的职业发展路线,完善培训制度,为员工提供竞争上岗或进一步提升的机会。
一方面,人力资源部门需要主动实施培训计划,给员工提高技能的机会。员工技能的提高往往伴随着工资级别的提高和工作业绩考评的上升,这在以考核奖惩体系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显得尤其重要。培训能大大提高员工素质,激发员工积极性,是一条重要的辅助性管理措施。
另一方面,公司应提供公平上岗的机会,使员工职业发展之路切实可行。公司可通过竞争上岗,推行轮岗、定期交流等制度赋予职工尽可能多的争取高薪岗位的机会。如竞争上岗,员工有能力上哪个岗位就竞聘哪个岗位,当竞聘不上的时候,薪酬比别人拿得少,也就无话可说。这竞聘不应是一次性的,而应是定期的例如每年一次,这样就给了每个员工均等的机会,也鼓每个员工奋发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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