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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奖罚制度

2016-11-04 10:45:4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生产安全奖罚制度(共7篇)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一、 常规奖惩管理第一条:奖惩原则: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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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生产安全奖罚制度 第一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 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 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 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 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 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 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

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 功过可以相抵。

6. 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 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

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 嘉奖

(1) 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

会效益的。

(3)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 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 记功

(1)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

失有功的。

(2) 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3. 大功

(1) 工作有重大突破,突出表现,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产

生重大影响的

(2) 完成公司重要工作,成绩非常突出者。

三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行为的员工予以通报批评,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1. 警告

(1) 违反公司制度,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损失的。

(2) 工作时间嬉戏、打闹,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情的。

(3)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的。

(4) 工作不认真,遗失重要文件,物品、工具的。

(5) 上班迟到、早退,不按时参加公司会议及其他活动的。

(6) 工作期间、午餐期间,不是工作需要,擅自饮酒的。

(7) 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2. 记过

(1) 凡工作有较大失误,产生较恶劣影响,造成较大损失的。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影响工作进程的。

(3) 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有意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4) 工作不负责,毁坏设备、工具、浪费你原材料,造成经济损失

的。

(5)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6) 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3. 记大过

(1) 工作有重大失误,造成重大财产及经济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2) 拒不执行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3)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公司资财,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的。

(4) 破坏团结,损害公司声誉,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

劣的。

(5)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6) 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可以列入此类的行为。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生产安全奖罚制度 第二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之)

二OO六年七月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总则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文明意识,充分发挥其工作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遵章守纪。进一步规范人行为安全,减少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综合保障能力,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施工环境。为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和企业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奖励

凡隶属于公司的集体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管理工作扎实,成绩显著。可参照下列条件给予奖励500—5000元。

1、 分公司、项目部被省、市、局级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或被授

予文明工地的。

2、 分公司、项目部(车间)在局、公司组织的定期检查考评中被

评定为优良等级的。

3、 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科研、革新、改造方面有突出贡献或

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成效的。

4、 在预防事故、消除险情或积极控制事故、及时组织抢险的有功

人员。

5、 制止违章行为,及时反映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有功人员。

处罚

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管理松懈、措施不力、隐患严惩的,对有关集体或责任人给予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项目部处罚500—5000元。

(一)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方面:

1、 凡在上级检查的安全考评中,被定为不合格工地或不文明工地

及受到通报批评的。

2、 施工现场未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无安全、文明责任人、未按规

定配备现场安全员。

3、 作业人员入场未进行上岗安全教育,提供不出有效记录资料。

4、 特殊工种人员及机操人员未经培训,擅自安排从事作业。

5、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

6、 危险作业区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7、 对上级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不落实,逾期不整改。

8、 发生工伤及重大事故苗子,隐瞒不报,无“四不放过”记录。

9、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无记录资料。

(二) 现场安全设施方面

1、 现场施工用电未按规定实行三级供电、二级保护,未采用标准

电箱。

2、 外输架空线路安全间距不能满足施工时,未制定有效的防护方

案和措施。【生产安全奖罚制度】

3、 施工临街、巷、居民区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 洞口、临边未采取防护措施、脚手架低于作业面。

5、 拆除作业区不设警戒、无人监护。

6、 电器、井架、脚手、机具未经验收通过而使用。

7、 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

(三) 个人行为安全方面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罚20—200元。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2、 高处作业或清理过程中乱抛物品。

3、 架子工、电工、焊接工、机械操作工未经培训无证操作。

4、 赤膊、穿高跟鞋、拖鞋、酒后上班。

5、 翻爬脚手、井架,井架吊篮乘人上下。

6、 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挪动安全防护设施。

7、 材料堆放严重超载、垂直运输严重超载。

8、 现场线路架设不规范、电器装置不齐全、不完好。

9、 违章使用电炉、利用碘钨灯烤火取暖。

10、 禁火区域违章动用明火或吸烟。

11、 操作时木工园锯、平刨、车床、刨床、钻床带手套。

12、 施工现场发现小孩(处罚监护人)。【生产安全奖罚制度】

13、 工地随地大小便、随倒垃圾。

14、 明火作业未办理动火手续,未配置消防器材。

15、 不服从现场指挥,阻挠管理人员正常工作。

附则

1、 奖惩程序以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三级为执行主体,凡受

奖惩的集体或个人原则上由其上一级负责实施控制,按规定进行下达或收缴,签发奖惩单时经办人须签字确认。

2、 公司、分公司应建立安全奖惩专项基金帐户,具体收缴、兑付

统一由财务部门提供有诳凭证,不得挪作他用。

3、 严格规范执罚的时效性、严肃性,凡发出处罚通知后,七日内

必须如期到帐,逾期不缴则按每天5%加收滞纳金。超过十五日则处罚,在工程款中扣除,并给予内部通报,

4、 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5、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文件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6、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京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OO五年七月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生产安全奖罚制度 第三篇

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创造长周期的安全生产局面,为创一流社会主义火力发电厂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奖罚对象包括事故单位、单位领导、事故责任者及公司有关部室和公司领导,奖励范围为风险抵押金交纳者。

风险抵押金奖罚按公司《风险抵押金方案》执行。

第三条 严格执行《发电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力建设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及统计办法》、省局《安全奖罚规定》,对发生的设备、人身、交通、火灾等事故必须如实向公司报告。如发现隐瞒虚报者,除追回奖金并处以罚款外,视情节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 全公司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各种安全罚款必须纳入安全奖励基金,由安监部管理,用于安全生产奖励。安全奖金分配应按责任和贡献大小拉开挡次,不搞平均主义。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各单位,多经总公司参照规定制定相应的奖罚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自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二章 奖 励

第一节 长周期安全记录累进奖

第七条 长周期安全记录累进奖以百日为周期进行累进。

第八条 第一个100天运行分场、检修公司、燃料分场、化学会场、生产部、安监部、车管科、防火组人员奖励100元,其他人员奖励50元。

第九条 每多连续实现一个安全生产100天,生产人员累进多奖励100元,其他人员累计多奖励50元。

第十条 与生产紧密相联的公司和单位(如检修公司、燃料公司、物贸公司)按公司的奖励额度,自筹资金进行奖励;和生产无关的厂管剥离单位,如学校、医院、宝星公司等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第十一条 长周期安全记录累进奖的封顶标准由公司根据资金情况进行操作。

第二节 安全特殊贡献奖

第十二条 安全特殊贡献奖主要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 第十三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获得此奖励:

(一)积极主动地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从而避免了重大设备事故和设备损坏。

(二)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防止人身作伤亡事故。

(三)抢险救灾,使职工生命免受伤害、国家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

第十四条 避免群伤、群亡事故,奖励5000-20000元。

第十五条 避免人身死亡事故,奖励5000-10000元。

第十六条 避免人身重伤事故,奖励2000-5000元。

第十七条 避免主设备损坏(发电机、变压器烧损,汽轮机弯轴、烧瓦、动静部分磨损,锅炉打炮。),奖励3000元。

第十八条 避免重大生产火灾事故(电缆、输煤皮带、油系统着火、油区着火及爆炸,氢、乙炔、制氧站爆炸等),奖励3000元。

第十九条 基层单位申请,安监部调查核实,报省电力公司批准后发奖。

第三节 一般奖励

第二十条 及时发现主设备和重要辅机的潜在隐患及暴露的隐患,避免一般事故的发生奖励50-500元。

第二十一条 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并能积极及时组织排除而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奖励100-1000元。 第二十二条 正常工作中在本岗位范围内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较重要隐患奖励20-200元。

第二十三条 发现非本岗位的较大设备缺陷,及时报告、避免缺陷的扩大奖励50-300元。

第二十四条 发生非本岗位意外事故,能正确判断迅速处理,避免事故扩大的主要工作人员,每人给予奖励50-100元。

第二十五条 出现设备故障,能积极抢修,做到保质量提前完成,奖励50-500元。

【生产安全奖罚制度】

第二十六条 承担险情较大的工作,由于安全措施得力,组织监督工作好,做到了安全、保质、保量、提前完成生产任务,奖励500-3000元。【生产安全奖罚制度】

第二十七条 及时发现对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的缺陷并及时排除,奖励20-50元。

第二十八条 在安全生产中有创举,解决了危及安全的重大疑难隐患等等,均可临时向安监部申请奖励,安监部根据情况进行奖励。

第二十九条 为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由基层单位填申请报表,单位领导批准,安监部审核,公 司主管领导批准即可按规定予以奖励。

【生产安全奖罚制度】

第三章 处罚

第三十条 特大事故处罚

(一)全公司停发3个月奖金,事故单位扣罚半年奖金。

(二)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公司籍处分。

(三)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

(四)直接领导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撤职、免职或降职处分。

(五)对公司党、政、工领导及负责生产、施工的领导视情节申报电力公司给予处分。

(六)安监部长、生产部长及有关专业人员,停发六个月奖金。

(七)若触犯国家刑律,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重大生产人身死亡事故的处罚

(一)全公司停发奖金二个月,事故单位扣罚奖金四个月。

(二)主要责任者开除公司籍。

(三)次要责任者开除留用察看。

(四)直接领导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撤职或降职处分,扣奖金半年,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

分,扣奖金半年。

(五)生产部长、安监部长及有关专业人员停发四个月奖金。

(六)公司主要领导申报省电力公司给予处分。

(七)若触犯刑律,由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生产死亡事故的处罚

(一)全公司停发奖金一个月。

(二)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公司籍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

(三)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扣奖金半年。

(四)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扣奖金半年,若是安全管理不到位,则予以免职。

(五)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六)公司党、政、工领导及负责生产、施工的领导视情节申报省报省电力公司给予行政处分。

(七)安监部长及有关专业人员停发奖金三个月。

(八)若触犯国家刑律,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负有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的处罚

(一)全公司停发奖金一个月。

(二)对主要责任者视情节给予开除公司籍留用察看一年。

(三)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扣奖金半年。

(四)对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降职处分,扣奖金半年。

(五)对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扣 奖金半年。

(六)生产部部长及有关专业人员,停发三个月奖金(设备事故时);派出所所长及有关人员、防火组、车管科停发三个月奖金(火灾事故时)。

(七)若触犯国家刑律,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非生产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罚

(一)死亡事故视情节轻重比照生产死亡处罚。

(二)交通事故按公司发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五条 发生一般设备事故及生产人身重伤事故

(一)责任单位停发二个月奖金,其它单位停发一个月奖金。

(二)主要责任者停发三个月奖金。

(三)次要责任者停发二个月奖金。

(四)直接领导责任者停发三个月奖金。

(五)因违章造成重伤的主要责任者及负直接领导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并加扣二个月奖金。 第三十六条 一类障碍及人身轻伤事故的处罚

(一)非人为责任扣罚单位月奖金10%,人为责任扣罚单位月奖金30%。

(二)责任者停发两个月奖金。

(三)次要责任者停发当月奖金。

第三十七条 设备异常运行但未构成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的扣罚责任单位月奖金的2%-20%,责任者扣罚当月奖 金的一半或全部。

第三十八条 违章及事故责任者与先进评选资格

(一)发生人身重伤和设备一般事故及以上事故的公司、工区、分场、专业及班组的主要领导,取消年内选先进资格,所在的公司、分场、工区、专业、班组取消先进资格。

(二)年内累计发生违章二人次的班组,三人次的分场、工区、专业,均取消评选先进资格,主要负责人取消评先进资格。

第三十九条 对违章的处罚

(一)对违章作业不予抵制者,对违章指挥盲目执行者,一律按违章论处。

(二)发生下列违章行为,根据情节不同给以下岗三个月至一年时间的处罚: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2、进入生产现场不戴好安全帽。

3、停电作业未按规程停电、验电和挂地线。

4、专职监护人擅自离岗。

5、酒后作业、酒后驾驶。

6、无票操作、无证驾驶。

7、不按工作票要求布置安措漏洞较大的。

8、不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随意作业的。

9、已执行的工作票,操作票漏项、错项的。

10、施工项目无施工方案,检修项目没有安全措施的。

(三)职工工作中出现其它违章、未造成后果者,每次罚款100-300元,本年度内出现第二次违章,下岗一年。

(四)出现造成人身或设备损失的违章者给予下岗一年的处罚,构成事故时另按事故责任者处理。

(五)领导者违章加倍处罚,直至撤职。

(六)职工因违章作业造成设备损坏,由责任者赔偿

0.5%-10%的经济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一万元。

(七)职工因违反规章制度造成自己或他人受伤,由责任者负担10%-20%的医疗费用。

(八)职工因违章作业死亡时,企业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及《黑龙江省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改革办法》执行。企业不再承担死者家属提出的超规定的其它要求。

第四十条 发现安全教育、安全考试未进行或不及格自行上岗人员,未发生事故,扣罚单位责任人员每人次50元,如发生事故,单位领导负直接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发生事故后,如不认真分析原因,不制定有效防范措施,扣安全第一责任者和安全员各100元,直到完成“三不放过”任务为止。对隐瞒事故不报者,一经查出,给予隐瞒者及相关领导100-500元的处罚,并通报批评,严重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第四十二条 未经办理安全措施审批手续,就安排外来人员到现场工作,未造成事故,分别扣罚发包人和施工负责人100元,并责令补办手续。造成事故发包人与施工负责人均按事故主要领导责任者处理。施工现场管辖单位如对本单位管辖区内的施工安全管理不善,监护不利,造成事故其单位相关领导按事故主要责任者处理。

第四十三条 凡使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器具、仪表,未造成事故的扣责任人100元,造成事故,按主要责任者处理。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一条 安全长周期奖

一、实施范围

公司所属各部、所、站、班

二、奖励办法

1、各生产单位按公司“电力生产事故、障碍调查及考核细则”规定,完成一个长周期,人均奖励100元,连续两个长周期,人均奖励200元,连续完成三个长周期,人均奖励300元。

2、完成第三个长周期后,安全记录连续累计,奖金按完成第二个周期开始奖励,再连续三个长周期,按上述规定循环。

3、长周期累计奖只使用于长周期记录有关的生产人员、管理人员。

第二条 公司职能安全生产奖

一、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各分管副总经理、安监部长、生产技术部长、工会主席,在对实现安全生产长周期的生产所、站实行嘉奖时,按基层人均奖励的40%进行奖励。

二、全年不发生生产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本企业人员责任的重大设备事故以及重大火灾和交通事故,不发生本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农村触电死亡事故,配电事故率不大于0.5次/百台·年,变电事故率不大于0台·年,每年实现安全生产300天长周期。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生产副总经理各奖励500元,其他公司领导各奖励400元,安监部、生产部(有关人员)、调度中心、输电所人员各奖励300元,其他部室人员年终一次性奖励200元。

第三条 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一、对制止人身事故做出重大贡献者,经单位领导报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审定、批准,可奖励2000—3000元。

二、对制止电气误操作事故者,经单位领导确认后,经主管部门核准,主管领导批准后,奖励1000—2000元。

三、对发现设备重大隐患避免事故者,奖励500—1000元。

四、对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难题做出贡献者,奖励500—1000元。

五、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显著,降低事故者,奖励500—1000元。

六、对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者,奖励100—200元。

七、在日常工作中,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成绩者,由基层单位上报,安监部审核批准后,每人奖励100—150元,并在公司月度安全简报中给予通报表扬。

八、每年评出2—3名优秀安技员给予奖励,奖金总数不超过500元,此奖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安监部掌握执行。

第四条 百张工作票无差错奖

一、凡经公司领导批准担任变电线路工作票的签发人、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均属考核范围,工作票执行标准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两票执行细则》及公司“两票”管理制度。

二、工作票的统计考核以所为单位进行。

三、各生产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统计工作,要认真负责,尤其对执行中的工作票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当工作票累计到百张时,可由安技员进行考核,核实无误后,填表上报安监部,经安监部审核认定,给予奖励,百张工作票的统计可跨年度累计。

五、奖励办法

变电、线路一、二种工作票、低压工作票百张无差错,奖励1000元。奖金发到各所、站,各所、站根据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六、安监人员要定期与不定期抽查各生产单位的工作票,尤其要经常深入现场对执行中的工作票进行检查,严格按《电气线路“两票”制度执行程序细则》要求进行。如发现差错或不落实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及工作票丢失,立即中止该所、站工作票无差错记录,重新累计。线路工作(包括一、二种)差错一张扣责任部门1分,变电一种工作票差错一张扣责任部门1分,变电二种工作票差错一张扣责任部门1分。两票合格率10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部门200元,并扣该部门1分。

七、本考核不代替处罚习惯性违章的有关规定。

八、如由于工作票的差错而发生事故时,除按本考核规定处罚外,不代替对责任者的处罚。

第五条 千项操作无差错奖

一、凡经公司领导批准担任调度运行的值班员、调度所长、输电所均属考核单位。

二、操作票执行方面的标准,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气、线路“两票”制度执行程序细则》及公司“两票”管理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生产安全奖罚制度 第四篇

[篇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生产安全奖罚制度 第五篇

[篇一: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4、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机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员工按职责范围开展安全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

4、在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承包安全生产。

5、在安排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时,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负责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

7、积极改善企业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保证本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五同时”的原则。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客房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奖罚制度 第六篇

[篇一:酒店客房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纪律。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

二、要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要仪表端妆,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

三、客房服务员,。

b、坐时不要把椅子坐满(服务员应坐椅子的三分之二),但不可坐在边沿。

c、不可前俯后仰,摇腿跷脚,不可将腿跨在扶手或茶几上。

d、在上司或客人面前不可双手抱在胸前,不可跷二郎腿,不可抖腿,也不要半躺半坐。

2、立姿

a、挺胸、收腹、抬头,目光平视,面带微笑。

b、双臂自然下垂或在体前交叉,左手上右手下,保持服务的最佳状态。

c、女子站立时,双脚成“v”字型,双膝紧靠,脚后跟靠紧。男子站立双脚与肩同宽。

d、站立时不可叉腰,弯腿或手扶柱子、服务台、墙等。

e、站立时不可手叉在衣服口袋内,不能伸懒腰、弄头发等小动作。

f、站立时脚不能打拍子,不能三两聚在一起闲聊。

3、走姿

a、昂首、挺胸、两臂自然下垂摆动,腿要直。女子走一字步,男子行走双脚跟平行。

b、行走时不准摇头晃脑、吹口哨、吃零食,不得手叉口袋。

c、行走时不得奔跑,跳跃,不得在宾客中间穿行。

d、客过站定,主动让路并点头示意问好。

e、在走廊内行走,应靠右边,不得用手扶墙。

f、三人以上要分散行走,不能三五成群同行。行走时不得勾肩搭背、边说边笑或打闹。

四、客房部奖惩条例

(惩处条例)

口头警告

1、例会或上班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看书、阅报、吃零食、喝饮料、打瞌睡。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

4、不按指定员工通道出入,穿行大堂、正门、暖廊,着便装进入工作岗位。

5、违反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者。

6、在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

7、当班时听音乐、看电视,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8、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不经请示擅带中心外人员进入中心。

9、对上级分派工作迟缓、拖延,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情节轻微者。

10、在公共场所或当班时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如歪带工牌、头发不整、依靠墙壁等。

11、在客用场所有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12、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13、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14、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部门规定,情节轻微的。

15、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

轻度过失

1、一个月之内受到两次口头警告者。

2、不服从上级合理命令,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工作上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响。

4、当班时间打瞌睡、干私活。

5、违反各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6、对下属不管理,发现违纪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设施,擅自翻动宾客物品。

8、语言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客人房间或领导办公室。

小过失

1、两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轻度过失处理。

2、工作不认真、不热情受到客人或领导投诉。

3、私自接受客人小费、物品,或有遗留物品未及时上交

4、工作时间高声喧哗以至影响客人休息。

5、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影响对客服务工作。

6、违反各岗位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隐患。

7、用不适当的手段干扰他人的工作。

8、擅自动用宾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经批准私自使用中心设备。

9、明知财物受到损失或丢失,而不管不问不汇报。

10、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报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中心机密,遗失中心钥匙、单据等重要物品。

大过失

1、三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记小过失处理。

2、二个月之内连续两次受到宾客或领导的投诉。

3、工作时擅离岗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一定恶劣影响。

4、管理不善,造成中心严重损失。

5、上班时饮酒或带有醉态。

6、拒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合理工作,态度恶劣。

7、工作失职造成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

8、其他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不足辞退的。

辞退、除名或开除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2、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盗窃或私拿中心物品,私开客房。

5、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领导或打架斗殴。

6、酗酒、赌博造成恶劣影响。

7、不服从领导指挥,拒绝领导指派的合理工作,经教育无效。

8、故意损坏公物。

9、利用公职谋私,贪污、挪用公款。

10、对外界发表有关中心的污蔑性言论,发表有损中心声誉的言论,严重损坏中心形象。

11、记一次大过失或两次小过失或警告后仍无明显悔改表现。

12、其他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奖励条例)

1、在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

2、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服务质量或节能降耗做出贡献。

3、优质服务,受到中心领导或客人好评。

4、责任心强,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5、拾金不昧,为中心赢得声誉。

6、扎实工作、吃苦耐劳、团结同事,受到一致肯定。

7、见义勇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宾客财产生命安全。

8、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

五、客房部服务准则及纪律规定

1、服从上级管理,团结同事,工作情绪饱满,不以

个人原因影响工作

2、工作前、工作中注意保持自身仪容仪表,保持中心整洁和幽静,保持正常私生活。

3、上班时间严禁接打私人电话,严禁接见亲友或闲谈。

4、在服务区域内要做到“三轻”既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5、对客服务不宜过分亲热,不可搭拍客人肩膀。

6、宾客的询问不能以“不知道”回答,应尽量查询,如遇客人不当言行,不可针锋相对,应婉转解释。坚持客人永远是对的。

7、面对客人不得吸烟、吃东西、看报纸,不得粗言粗语;不表示私人意见,不谈论国家大事。

8、客人有所吩咐或要求应立即记录以免忘记,超出职权无法处理应立即向领导请示,不得擅做主张。

9、未经客人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以免引起客人不悦;当客人外出或应酬时,对其小孩不能疏于照顾,但不得乱给食物。

10、在客人面前不说不必要的话不做傲慢的动作。

11、如发现客人生病不适或有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以免发生意外。

12、养成良好敲门习惯,不得随意进入客人房间,不得任意移动客人房内行李物品,在客人房间内应大开房门不得关门。

13、未经确认是否为房客或未经房客同意,不得随意为他人开门。

14、客人进出应主动提拿行李,发现遗留物品及时上交并在第一时间内归还客人。

15、上下班走员工通道,不得穿越大堂,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客用电梯。

[篇二:客房钥匙管理制度]

第1条目的。

为妥善保管客房钥匙,按规定正确领取、使用、收回客房的钥匙,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客房钥匙管理工作。

第3条酒店钥匙的种类共有以下五种。

1、万能钥匙。

使用万能钥匙,可打开酒店内所有客房的门锁,并且能够实施客房双重锁和能够打开客房双重锁。此钥匙由总经理(驻店经理)和值班经理(大堂经理)保管,财务总监保管一把钥匙封存备用,便于总经理检查任何客房或值班经理于紧急情况下使用此万能钥匙。

2、客房总匙。

使用客房总匙,可打开酒店内所有客房的门锁,但不能打开双重锁及实施双重锁。此钥匙由行政管家(客房经理)保管使用,便于客房部经理人员检查房间的工作。

3、楼层主匙。

使用楼层主匙,只能打开一层楼所有客房的门锁。此钥匙由楼层领班保管使用,便于楼层领班检查房间状况和清洁卫生,以及楼层各班服务员整理客房、开床或客人丢失、忘带钥匙时为客人开门。

4、客房钥匙。

客房钥匙是住店客人于住宿期间使用的钥匙,由接待处(问询处)保管。

5、公共钥匙。

公共钥匙是各营业场所每日使用的工作钥匙,也便于公共清洁及领班安排非营业时间清洁营业场所时开门之用。此钥匙应统一保管于前台收银处的专门匙箱内,通常只有指定人员可领用,并留存可领用人的签名名单于前台,便于签领时登记核查之用。

第4条客房钥匙的分发须严格控制,客房部的所有钥匙,平时必须锁在保险箱中。

第5条客房服务员每天6:00领取楼层客房的万能钥匙和楼层工作间的钥匙,22:00送回,并在客房钥匙交接表上签字。

第6条客房钥匙领用人领用钥匙时,必须详细填写领用时间、钥匙号码、领用数量和自己的姓名,并负责钥匙的使用与保管工作。

第7条非住店客人若要取用客房钥匙一定要出示住客的书面授权或书面证明方可,非住店客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进入客人房间时,一定要有大堂副理和保安人员在场陪伴。

第8条注意与前台收银、大堂副理、团体领队及陪同保持联系,提醒离店客人归还钥匙。

第9条从客人手中收回钥匙时,应将钥匙放入相应的钥匙格内,以免到处放而丢失。放入钥匙时一定要看清楚房号,不要放错,避免引起工作不便。

第10条22:00以后,不准随意领用楼层客房的万能钥匙和楼层服务间的钥匙。特殊情况需使用时,须经夜班楼层主管签字批准。

第11条服务员工作期间须做到钥匙不离身,不得乱丢、乱放客房及服务间的钥匙。

第12条钥匙不可带离酒店范围或交与他人,如钥匙领用人因公离店,领用人须先将钥匙交还客房服务中心,返回酒店时再重新领取。

第13条如发现钥匙损毁,应立即向客房服务中心报告,并将损毁钥匙交回,同时领取备用钥匙,随后再申请重新配制一把备用钥匙。

第14条客房钥匙丢失,须马上报告主管和领班,并要在第一时间内寻找;无法找到时,部门须立即对门锁做相应的处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并对丢失钥匙的责任人予以处分。

第15条本制度由客房部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第16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篇三:宾馆客房管理制度]

宾馆客房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宾馆管理制度,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纪律。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

二、要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要仪表端妆,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

三、客房服务员,每天要按程序,按规定和要求清理房间卫生,填写客房清洁日报表,要认真细致;要管理好房间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外来住宿人员,要有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入住。

五、不得随意领外人到房间逗留或留宿,未经宾馆经理同意不准私开房间,为他人(含职工)提供住宿、休息及娱乐等。

六、检查清理客房时,不得乱动和私拿客人的东西,不准向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礼品;拾到遗失的物品,要逐一登记交公。

七、不准他人随意进入前台;前台电脑要专人管理与操作,不准无关人员私自操作;打字、复印、收发传真,要按规定收费。

八、工作时间不准离岗,有事向领导请假,不准私自换班和替班,不准打扑克,织毛衣,看电视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妨火防盗工作,要勤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宾馆卫生制度

一、宾馆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二、必须设有消毒间或消毒设施,并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三、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

四、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五、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应每日清洗消毒,并粘贴已消毒封签。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六、宾馆的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七、宾馆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九、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客房部考勤制度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按时参加各岗位例会(客房每周一至周五早八点)、(前台每周一和周四下午三点)例会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三、每人每周倒休一天,遇重要接待任务暂停排休,会后补休。年假按中心规定。

四、员工请病假须提前将医院诊断证明和请假单上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及时通知领班,由领班请示经理。

五、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三天至一周上报领班,如遇人员紧缺或有重要任务,可以不予批准。事后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严格按照规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换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提前一天向领班提出申请,未经同意擅自换班按旷工处理。

七、对骗取事病假的,一经查出,视情节给予旷工或除名处理。

客房部仪容仪表规定

仪表:

1、工作时间应穿着规定的工作服。

2、工作服要整洁、挺直、按规定扣好上衣扣、裤扣。

3、工作服上衣兜、裤兜内禁止装杂物,以保持工作服的挺括。工作服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

4、服务员上班时一律穿着黑色工作鞋,工作鞋保持干净。穿着袜子,要求男深女浅,袜子要完好无破损,不准赤脚穿鞋。

5、服务员上岗期间不准佩带各种饰物,如项链、手链、耳环、戒指等。

6、工作期间应按规定将工号牌佩带在左胸位置。

7、服务员着装后,应自我检查,并接受领班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篇四:酒店客房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纪律。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

二、要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要仪表端妆,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

三、客房服务员,每天要按程序,按规定和要求清理房间卫生,要认真细致;要管理好房间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安排住宿,必须有部门领导和服务中心主任签单;外来住宿人员,要有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入住。

五、不得随意领外人到房间逗留或留宿,未经中心主任同意不准私开房间,为他人(含本校职工)提供住宿、休息及娱乐等。

六、检查清理客房时,不得乱动和私拿客人的东西,不准向学员和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礼品;拾到遗失的物品要交公。

七、不准他人随意进入前台;前台电脑要专人管理与操作,不准无关人员私自操作;打字、复印、收发传真,要按规定收费。

[篇五:酒店客房安全管理制度]

(1)客房服务员、清洁员同时也是保安人员,要掌握旅客情况,在作好服务和清洁的同时要保障安全。

(2)客房内必须标有安全疏散指示图,并在房内摆设公安部门颁布的<宾馆、旅馆旅客须知>。

(3)严格执行进房清洁时将房门敞开,并用工作车挡住房门,严禁翻动客人的物品,做完清洁离房时必须关闭房门,进出客房分别填写进出时间。

(4)旅客退房离店时,及时进房检查,发现遗留物品及时归还旅客,客人已离店应将遗留物品上交,并登记备查。

(5)掌握旅客情况,发现长时间挂有“请勿打扰”牌的客房和旅客住宿不登记及时查明情况,并及时上报酒店的领导。

(6)客房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岗位环境,明确安全出口的方位和消防灭火器材的设置,以及正确地使用方法,并保持安全信息畅通,发现安全疏散指示灯故障及时保修。不得擅自挪用消防灭火器材。

(7)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要保持镇静,迅速报告,讲明地点,燃烧物及火势情况,并及时疏散周围旅客,就近取用灭火器进行扑救,有人被困采取先救人再救火。

(8)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门关于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烟花爆竹等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带入酒店。

(9)客房内严禁私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和电加热器具。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奖罚制度 第七篇

[篇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3、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

4、本办法适用于工地各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应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械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二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安全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a、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一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

5、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对本项目生产进行一次大检查,主持召开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本项目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6、督促、检查副经理、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加强对本项目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8、推进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项目经理是项目范围内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对职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组织职工法制教育,把预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细,负责处理案件、事件调解纠纷。

b、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二责任。

2、协助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生产规章制度。

3、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4、协助经理组织本项目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等,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参加项目生产调度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6、加强对职工遵守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做好本项目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8、本项目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制定预防措施。

9、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督促、检查项目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在经理外出期间,承担和行驶经理的安全职责,努力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c、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监督并保证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技术职能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加强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专项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d、项目工会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综合治理责任。

2、督促并协助行政领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劳动保护列入工会重要议事日程,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组织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教育职工遵守劳动法令、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

4、参加本项目发生的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伤亡事故的措施,认真做好群众监督工作。

5、监督项目逐步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和女工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竞赛活动。

6、参加本项目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与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e、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从技术上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贯彻各种安全法规、制度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定项目单项工程安全措施。

3、向项目职工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协助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f、项目安全技术人员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

3、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上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协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搞好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特殊工种工人100%持证上岗。

4、负责施工现场重要危险部位的警示、安全标语牌的制作,宣传工作,参加本项目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会议。

5、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向经理等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

g、作业队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作业队、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认真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督促作业队、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2、组织好每天的安全生产班前讲话,作业中检查、班后小结及换班交接工作,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业队、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经常对作业队、班组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教育职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对新上岗的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对本作业队、班组发生的各类事故,要详细记录,立即上报,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并组织作业队、班组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隐瞒事故。

5、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制备、现场存在明显事故隐患,并随时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岗位,及时向领导报告。

6、组织好作业队、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认真做好各类安全活动记录,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找出教训,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使生产经常处于安全状态。

7、及时表扬作业队、班组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将安全生产情况填入原始记录,做为工人考核、评比、定级、升级、竞赛评奖的条件之一。

三、安全检查

(一)项目经理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或党小组负责人亲自牵头,组织项目工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共同进行。并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

(二)项目安全检查要有重点。特别要做好易发“商空坠落”、“机械伤害”、“淹弱”、“触电”、“火灾”等事故场所的检查,边查边改,同时各项目根据各自承担工程的实际情况,推行项目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标准化。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订整改计划,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

四、安全纪律

(一)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项目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上岗作业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酒后作业和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动火。

(二)严格执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三)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高处和交叉作业时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装上班作业。

(四)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攀登脚手架、龙门架、双导染、悬梯和吊唁钩、铲斗,不得私自操作电动开关和私接乱接电源线,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非机械操作工严禁拨弄或开动机械设备,不得在施工现场打闹玩耍,不得将家属、小孩或无关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五)非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爆破警戒区、钢筋(钢索)张拉区、吊装作业区、龙门架拼装或拆除区。对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装置,防护围栏、盖板、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随意挪动。

五、班组安全管理

(一)班组是项目一切生产活动的主体,项目经理必须重视班组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优秀班组和合格安全班组的建设。

(二)班组应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公司和项目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各班组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班组职工基本行为规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设备维修检查制度,并制订水上和高处作业须知,吊装拆除作业、安全用电、防火灭火须等班组安全制度。

(三)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搞好本班组安全工作,班组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例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知识和本工种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隐患,提出预防增强和提高本班组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群体保护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组长要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交底,要交清当天作业的内容、人员分工、危险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应的预防措施;作业前要对施工机具、防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班中要求进行安全巡检,班后要小结,轮班作业换班时应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对作业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隐患要随时指出、纠正。

(五)班组在作业过程中,组员要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做到“不伤害”;对班组内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工具要认真维修保养,确保安全有效。班组在一个分项工程任务完成后,应将剩余的钢筋、木料、水泥等运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分类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网内。作业场所积聚的油迹、水迹、粉尘要清扫干净,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六、事故调查及处理

(一)项目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经现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用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项目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公路主管部门,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应同时立即报告地方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织,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详细作出记录,在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总公司具体规定处理。

七、安全奖罚

(一)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具备条件的确优秀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优秀安全班组和个人的条件如下:

1、圆满完成本项目下达的各种生产任务,符合第六点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的班组和作业队。

2、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内未发生过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实现了“安全年”的作业队或班组。

3、能模范的执行、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努力完成本职生产任务,连续两年未发生过个人责任事故的个人。

4、能积极参加上级和本项目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能对本项目、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治理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能坚持原则,敢于制止“三违”现象,在排除事故隐患,使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为单位的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各项目自定。

(三)在项目施工中,因“三违”而导致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对项目和责任者的处罚和行政处分按总公司<职工伤亡事故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项目发生机械事故后,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按总公司<机械设备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五)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件行为的职工,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干部违反加倍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装或赤脚、赤膊上班作业者;机床作业不戴手套,不戴防护镜者。

3、在油库、料库库房内,乙炔发生器室,木工棚内吸烟、动火者。

4、在高处、水上工作平台上作业,追拉推打开玩笑者。

5、施工机械、车辆超座载人以及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驾驶证>驾驶他人施工机械、车辆者。

6、有意损坏安全网、安全带、安全标志、交通标志、通航信号、消防器材者。

7、不听安全人员劝告或故意辱骂、动手阻挠安全人员正常工作者。

[篇二: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因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把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根据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开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所处地理环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有关技术、安全部门批准。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2、工程开工时,由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向组织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

3、每个单项工程开工前,工地项目经理要组织施工员向实际操作的班组成员将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作详细讲解,并以书面形式下达班组。

4、施工员根据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设施、设备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实施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责任人落实到班组、个人、履行签字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的生产组织者,不得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私自变更,如由合理的建议,应书面报总工程师批准,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贯彻执行。

6、安全职能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的对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项目部必须同各作业班组长和职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并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3、每天上班前,各作业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全面而又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主要强调当天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检查职工的安全防护用品佩带情况,观察和了解职工当天的情绪和心理状态。

4、对施工机械、机具,在投入正常运行前,必须进行二查:一查其安装是否正确,是否有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二查其性能是否正常,按先检修后运行的操作程序操作,特别是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机械,必须在班前进行检修、检查其安全状态,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机维修,修好试机正常后在使用。

5、凡班前酗酒者,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凡是不具备上岗作业条件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6、项目部班前安全活动必须有书面记录,由项目安全员签字确认,企业安全管理科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蓝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郑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10、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二、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三、机械设备部分: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四、基槽边防护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⑴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

⑵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

[篇三:施工用电管理责任制度]

1、由组长组织对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线路、保护系统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专职电工进行维修。

2、副组长每天进行巡检,对出现的用电隐患及时记载,限期让专职电工进行整改。

3、组员及其他管理人员配合组长和副组长的检查工作,并在节假日前后、大雨、大风后和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

1、非专业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得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现场管理人员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电工违章作业。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规定和规程,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

6、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专业电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作业者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所有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在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绝缘情况,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人使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3、电气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发现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沙灭火。

5、在安装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再作安装。

6、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8、外电杆架线,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9、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0、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1、施工用电应按安全要求作接地,如遇雷雨应停止工作。

12、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3、现场配电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14、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

15、严禁带电负荷拉合开关。

16、施工现场用电经安全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使用。

施工用电检查维修制度

一、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

二、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三、在检查维修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方可进行操作。

四、对施工用电设备、装置,经常进行保护、维修,处延长使用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五、检查时必修有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组成施工用电安全小组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六、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小组: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总负责:xxx

2、组长:xxx

3、副组长:xxx

4、组员:xxxxxx

七、检查制度:

1、每旬定期组织检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风,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进行检查;

3、及时检查、立即处理,不得带问题使用,以防护用电设备的安全。

模板工程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2、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3、安装和拆除箱涵侧墙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禁止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

4、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5、二人抬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吊点要选择可靠、绳索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钢模板装拆时,上下要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拆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处拆模时,要设专人指挥。

6、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固定牢靠;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8、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9、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施工时模板材料堆放要求

为了创建文明工地的需要,为了使大家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我项目部对模板工程施工中材料堆放作以下要求,望自觉遵守。

一、配料棚内成品、半成品分开堆放整齐。

二、需要安装的模板、材料按构件尺寸随运随用,不得将部相匹配的材料在施工层乱堆乱放。

三、模板堆放应顺墙码垛,不要堆放在跨度比较大的房间中间部位。

四、拆除后的模板、材料及架杆分类归堆,即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

五、模板上的钉子面朝下放,最好将钉子拔掉后堆放。

施工机械防护措施

一、施工现场机械的防护对象主要有电锯、电刨、搅拌机、砂轮机。

二、电锯应对皮带加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三、电刨的防护主要是对皮带进行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四、搅拌机的防护主要是搭建防护棚,防雨和落物伤人。防护棚有钢管搭设,上设双层防护。

五、砂轮机应对其皮带进行密闭性防护,并且安放在钢筋工棚内干燥地面上。

施工机械检查维修制度

一、工地所有的机械设备应由施工负责人与机械班长进行编制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与保养,专职维修人员作好每日的例行保养以及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机械正常使用。

二、机械维修工必须做到施工机械好坏心中有数,以便能及时、准确的找到原因进行维修。要勤检查、勤维修、勤保养。

三、对各种机械检查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决不能凑合勉强使用,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并做如实记录。

四、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玩忽职守,不按要求定期检修,造成机械带病运转和其它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

[篇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保平安”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人民生命及国家财产的安全,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文明、舒适、有序的施工环境,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在建工程。

3、术语和定义

采用gb/t19001-2000;gb/t24001-1996;gb/t28001-2001标准,国家经贸委<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2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本规定的实施承担领导责任。

4、3分公司对本规定的实施进行全面的控制,负责对公司所有安全员进行协调调度。

4、4质检部负责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控制各检查。

4、5财务部负责有关安全经费的安排与落实。

4、6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再教育,在安全员的使用上与分公司进行有效接口。

4、7分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消防保卫的管理及检查。

4、8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

5、程序

5、1安全计划

5、1、1公司的年度安全计划

分公司在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指导思想、指导方针、奋斗目标和工作要点。在奋斗目标中应明确事故的控制率、单位工程安全达标的合格率与优良率。

5、1、2公司的月度计划

分公司在每月月底制定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时传达到国家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指示,布置当前的安全工作,指出各单位应重点注意和解决的问题。

5、1、3安全生产责任制

5、1、3、1公司制定总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目部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明确总经理、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项目经理、安全员等相关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安全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从上至下覆盖全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同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身在其中,必负其责”。

5、1、3、2分公司及项目部要在每个季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的结果作为衡量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依据。

5、1、3、3公司每年初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该项目部本年度安全生产的目标,项目部要把安全目标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5、2实施

5、2、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5、2、1、1项目部安全员要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订全面、可行、有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内容包括:

1)本工程的安全奋斗目标;

2)沟槽开挖及基坑施工支护方案及临边防护方案;

3)特殊的支护要绘制立面、剖面构造图。

4)不断交通作业的施工现场要有具体的防护方法,并要绘制交通导流图。

5)施工用电,包括:

a、确定电源进线、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装设位置、线路走向和相序排列。

b、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电器类型、规格。

c、绘制主要电气系统的施工平面布置及接线图。

d、制定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要求。

6)吊装作业,包括各种预制构件的吊装。

7)沟槽排水及井点降水措施。

8)沥青摊铺安全防护措施。

9)平面管理,包括:

a、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道路、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机械、材料、水路、电路、及安全标志牌所处位置)

b、工程出入口、安全通道方位的布置。

c、社区防护。

5、2、1、2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要经质检部重点审核,随施工组织设计一起由各相关部门审核,并经总工程师审批。

5、2、2安全教育、培训

1)分公司要监督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对安全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上岗,分公司应保存公司所有安全员上岗证的复印件。

2)项目部安全员要组织新入场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名册>。

3)项目部安全员监督本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保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一式二份,一份项目部存底,一份交分公司备案存档。

4)项目部安全员要督促各施工班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一定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督促每个班组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5、2、3安全交底、验收

1)在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前,安全员要向施工人员作书面交底,并填写<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2)安全员要向所有施工人员作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法律法规的交底,并填写<安全生产书面交底>。

3)项目部质检员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武汉市市政质量监督站指定用表)。

4)项目部安全员要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的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安全控制。

5、2、4安全检查

1)项目部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2)项目部安全员履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项目部电工要作好施工现场日常的巡视与维修,并填写<用电安全检修记录>。

3)项目部要成立以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的安全巡检小组,每月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4)质检部每月对在建工程作一次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检查记录>,每个季度要对每一个在建工程进行考核评分,作为公司百分比量化考核的依据。

5)在安全检查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6)项目部安全员配合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对模板及钢板桩拆除工作的控制。

7)项目部安全员要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动火工作。

5、2、5对劳务分包方的安全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部在每年年初与各劳务分包方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其安全职责。

5、2、6工伤事故

项目部安全员于每月底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加盖项目部公章,并上报工程项目管理部。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则按<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处理。

5、3安全评价

5、3、1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等级核定,评价等级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作为工程最终安全评价。

5、3、2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市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本工程的安全评定等级,、质检部在日常工作中的巡检记录及行政办公室对与各分公司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的考核,公司对分公司(或项目部)进行安全奖惩,具体奖惩办法:

5、3、2、1奖励与处罚按照<汉阳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5、4改进

每年年底,工程项目管理部及分公司对本年度的安全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召开分公司所有安全员总结会议,提出来年的改进措施。

6、相关文件

6、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6、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6、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397号令)

6、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6、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

6、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国务院75号令)

6、8<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政府227号令)

6、9〈〈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计分考核实施工细则〉〉武建建管字[2003]136号

6、11<事故(事件)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

6、12<汉阳区市政建设工程总公司管理实施细则>

7、记录

7、1<安全生产责任书>

7、2<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名册>

7、3<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7、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7、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7、6<安全生产书面交底记录>

7、7<安全检查记录>

7、8<用电安全检修记录>

7、9<工伤事故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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