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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016-11-04 12:13:1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共7篇)自来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自来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厂工作,提高效率,保证供水安全,根据公司制度建设规划,结合水厂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水厂是自来水生产部门,履行以下职能: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项供水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完成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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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一篇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水厂工作,提高效率,保证供水安全,根据公司制度建设规划,结合水厂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水厂是自来水生产部门,履行以下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项供水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完成各项生产技术和经济指标,不断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2、负责公司供水生产计划的落实,根据市区用水需要与供水设备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调度水生产。

3、负责管理使用水厂供水生产设备,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提交每年的设备小修、大修、技术改造计划,定期对各类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各类设备安全运行。

4、定期和不定期对供水生产环节和供水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证供水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5、负责水厂净化工艺等工作,与化验部门加强配合,严格抓好出厂水的水质,保证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6、负责水源潜水泵提水、输水管道输水、一级曝气、铁锰过滤、加氯、蓄水池蓄水、二级加压配水等生产全过程的协调运行,保证供水生产安全,努力提高生产效益。

7、负责用电、水厂绿化、锅炉供热、水源管理工作。

8、负责水源地和水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条 水厂各个岗位职工要保持高度责任心,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术,熟练掌握各种生产工艺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四条 水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履行全面管理职责。车间班组长负责组织当班期间的各项生产工作,水厂相关岗位要服从值班班长的统一调度。

第五条 水厂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不得容留闲杂人员进入水厂。

第六条 水厂实行轮班岗位的,接班人要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值班的准备工作;交接班时,双方共同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清查交接班室内财物;记录交接班情况,并双方签名;如果接班人员未能准时到岗,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接班人醉酒或身体明显有病不适,交班人应拒绝交班;凡领导指令事项、其它工序要求事项以及供电部门要求事项,需要接班人员知道的,交班人应口头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在交班记录中写明。

第七条 水厂水处理车间、二泵站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水处理操作规程》、《泵站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第八条 净水工应穿工作服,佩戴健康证上岗。身体状况必须符合要求,无传染病,定期检查身体,如发现身体状况不合格的一律严禁上岗;水厂值班班长、净水工、水源值班员、二泵值班员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与职业道德,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换工作服。禁止披发、穿裙子、拖鞋、短裤、背心上岗。

第九条 水厂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依据公司的考勤制度及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水厂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部门主管责令改正:

1、上班期间聊天串岗的;

2、上班玩电脑游戏的;

3、上班期间打扑克的。

第十一条 水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处直接损失等额罚款(直接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金额三分之二,值班班长承担损失赔偿金额三分之一)、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待岗:

1、带无关人员进入水厂的;

2、水源地水源井、配电柜等运行异常,输电线路、电杆损坏,有建筑、施工侵占管线等现象值班员未发现或不及时汇报的;

3、带酒上岗的;

4、上班期间睡觉的;

5、脱岗或擅离职守的;

6、违反操作规程的;

第十二条 水厂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对其作出停薪待岗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偷盗水厂财物的;

2、故意损坏水厂设施的。

第十三条 水厂厂长不严格履行职责致使本部门员工常有第十条所列行为,或者本部门员工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确认其为不称职,分公司报经公司决定调整其岗位;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其职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土库振祥自来水厂

水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篇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二〇一二年十月

目录:

一、安全员责任操作规程............................................................................................ 2 二、泵站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2 三、水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4 四、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5 五、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 六、化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7 七、砂轮机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8 十、电葫芦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8 十一、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9 十二、旋转格栅安全操作规程.................................................................................. 10 十三、初沉池安全操作规程...................................................................................... 11 十二、二沉池安全操作规程...................................................................................... 11 十三、污泥浓缩池安全操作规程.............................................................................. 12 十四、污泥消化池安全操作规程.............................................................................. 12 十五、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3 十六、仪表安全操作规程.......................................................................................... 14 十七、氧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15 十八、乙炔气瓶安全操作规程.................................................................................. 16 十九、交流弧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7 二十、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18 二十一、电焊安全操作规程...................................................................................... 19 二十二、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9

一、安全员责任操作规程

1、

负责水厂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好安全生产标准、制度和有

关法规、承担安全风险责任,协助厂长对站、班组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 2、

参与水厂生产、设备、大中修改造方案及施工中涉及的安全管

理工作,并提出安全工作要求,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3、

建立安全管理资料档案,负责水厂安全装置、防护器具的管理

工作,确保好使。 4、

掌握本水厂范围内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

用要求,包括各类安全管理要求,并做好监督。 5、

每天必须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至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组织各段班组做好安全检查。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并上报有关人员给予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要有防范措施,同时做好监督。 6、 7、

负责组织新员工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考试通过后才能上岗。 设备检修时,运行水厂安全员要监督协助检修安全工作,发现

危险性行为、立即给予制止。 8、

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及上报工作,督促做好事故

防范措施。

二、泵站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操作前安全规定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 2、 3、 4、

工作前不应饮酒,应保持有足够的睡眠和休息。 未受过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及格者不能上岗操作。 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同志长发必须塞在帽子里。 凡一切有危险的设备,尤其是电气设备和机械转动部分在为做

好防护装置前不得进行操作。 5、

开始操作前应检查工作位置及周围环境、设备是否存在隐患,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经指示同意后方能开始操作。 6、

小泵检修完必须经过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泵体内是否有纸垫

及小工具。 7、 8、

根据水泵的工作介质温度及时填加合适的机油。

填料安装不能过紧,盘根必须切成45度角填装,盘车时对轮

能转动,并没有金属摩擦声及机械死角。 9、

立式电动机旋转方向与泵要一致。 水泵开动时应注意事项

【二】 1、 2、 3、 4、

运转前关闭出水管路上的阀门,旋开吸水阀及泵体上的放气阀。 吸水进入泵体,使泵体内所寄积存空气尽量排出。 启动水泵使泵转速达到正常,观察压力表读数是否稳定。 徐徐打开出水管路上的出水阀门,并注意压力表的读数,当压

力表的读数达到规定压力时,停止转动出水阀门,出水后再全部开到位。 【三】 1、 2、

操作中安全规定

工作中严谨打盹睡觉。

不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

作地点。 3、 4、 5、

一切带电设备及线路严禁触动,接地线必须按规定接好。 检查处理电气设备时,必须对准机号,精神要集中。 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对准牌号,戴好绝缘用具,刀闸开关要

侧身操作。 6、

使用低压电笔时,要注意规格,手与带电部位要保持一定距离,

不得同时两相,防止短路、接地。 7、 8、

在巡检设备时,必须注意自启动设备,严禁靠近转动部分和吸风口。 到井下、池边、地沟时要注意通风。要检查有无煤气和缺氧现

象,上下注意安全,危险地区要有两人以上进行工作。 9、

电机出风口不得晒晾衣物。

三、水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一】 1、 2、 3、 4、

操作前安全规定

工作前不应饮酒,应保持有足够的睡眠和休息。 未受过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及格者不能上岗操作。 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同志长发必须塞在帽子里。 凡一切有危险的设备,尤其是电气设备和机械转动部分在为做

好防护装置前不得进行操作。 5、

开始操作前应检查工作位置及周围环境、设备是否存在隐患,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经指示同意后方能开始操作。 【二】

工作中安全规定

供水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三篇

供水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各项法令规程和条例,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促使供水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是公司的头等大事,各项工作都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劳动保护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3、安全生产重在预防,各部门应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教育工作,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本公司的设计、科研、建设和生产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各项安全法令、规程、规定、条例和标准。

第一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干部职工都应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执行安全职责。

第二条 公司领导安全责任制

1、对公司安全工作人员全面负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规程和指标,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的决议。

2、关心爱护群众,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与生产措施。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长远规划。

4、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制定对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和组织,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6、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组织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对重大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整改。

8、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五落实”(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三同时”(新建、改造、扩建)。

第三条 各部门中层干部的安全责任制

1、认真传达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指示、决定等。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对所属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对新工人或代培人员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巡查考核。

3、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或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4、充分发动群众,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5、加强生产设备,特别是安全装置,防火设施的管理,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6、经常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并及时组织交流推广。

7、按时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8、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防护用品的发放规定。

10、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并负责检查原因,采取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第四条 办公室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

1、协助经理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的法令和制度。

2、组织制定和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的宣传教育,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考核。

5、组织参加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不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

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的安全工作。【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7、负责事故统计上报,参加各类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9、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有权制止,紧急情况下可先令其停止工作或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1、负责安全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对义务消防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五条 生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调度、安装)设备的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大修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2、编制或修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制定长远生产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技术研究,改善劳动条件与文明生产的项目。

4、负责生产、设备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负责机械、电气、仪表设备的安装和维护,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严格控制技术措施经费,不准挪作它用。

6、生产调度根据安全技术和生产技术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

7、妥善、果断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一切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理事故,立即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

第六条 经营管理人员(办公室、材料、财务、营业、保卫)的安全责任制

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各种防护器材和灭火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

2、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和危险品,气瓶的管理工作。

4、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做好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年度检审工作。

5、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费用的专款专用,不准挪作它用。

第七条 部门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公司领导搞好工作。

2、对新调入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好定期安全活动。

3、加强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遇有违章作业或险情应立即制止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4、对本班组发生的事故,要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向领导报告并参加调查分析,弄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5、检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负责本单位安全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八条 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技术知识,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基本要领。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3、严格工艺控制运行程序,精心操作,记录完整详细,准确可靠。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

5、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6、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工具。

第九条 安全生产教育

1、新职工(实习人员)进入公司必须进行三级(公司、部门、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公司调出工作人员六个月以上返岗者,都要履行部门、班组安全教育。

3、凡外来人员参观学习,都必须由接待人员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并指定专人带领。

4、从事电器、焊接、起重、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的工人,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取得作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5、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技术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

6、发生重大、恶性未遂事故时,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7、各级领导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使之自觉的遵守纪律、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8、大修和重点项目检修,都应在进行停车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9、职工违章作业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进行离岗安全教育,并将事故性质责任记入安全作业证。

10、新职工进入岗位,不经考试合格不准独立作业,违犯制度,造成事

水厂管理制度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四篇

[篇一:水厂工作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厂工作,提高效率,保证供水安全,根据公司制度建设规划,结合水厂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水厂是自来水生产部门,履行以下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供用水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各项供水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完成各项生产技术和经济指标,不断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

2、负责公司供水生产计划的落实,根据市区用水需要与供水设备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调度水生产。

3、负责管理使用水厂供水生产设备,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五篇

[篇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zhèng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一百零三条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一)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二)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

(三)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四)化工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五)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六)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第一百零四条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

一级动火,是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复查后,报厂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基层单位主管主任终审批准。

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第一百零五条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二)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三)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

第一百零六条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

(一)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以下同)。

(二)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其浓度应小于0、2%。

第一百零七条动火尚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一)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二)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三)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四)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五)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第三节消防组织与设施

第一百零八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第一百零九第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第一百一十条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第一百一十三条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第一百一十五条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上节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执行化学工业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

第一百一十七条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一百一十八条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第一百一十九条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第一百二十条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第一百二十一条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第一百二十二条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搭杆高的1、5倍。

第一百二十三条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第一百二十四条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第一百二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第一百二十六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第一百二十七条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第一百二十八条对生产或使用氯气、煤气、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城市煤气设计规范>、(TJ28-)、<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81]劳总锅字(10号)、<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等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条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八章危险物品

第一节通则

第一百三十二条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使用和运输放射性物品,尚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等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一百三十六条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物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第二节生产和使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第一百三十八条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加工后的起爆zhà药,必须单独存放,严禁个人自带、私存zhà药和雷管,不得将zhà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

第一百三十九条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二)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三)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本制度第十三章条二节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四十条压缩气体的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第一百四十一条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第一百四十四条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第一百四十五条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第一百四十六条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第一百四十七条凡用于生产水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应联通。

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三节装卸运输

第一百四十九条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第一百五十条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第一百五十一条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第一百五十二条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一)禁止电用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二)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三)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四)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五)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第一百五十三条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一百五十四条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第一百五十五条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第一百五十六条蒸汽机车在调车作业中,对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挂不少于二节的隔离车,并严禁溜放。

第一百五十七条运输散装固体危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第四节报废处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一)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二)包装容器必须在安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第一百五十九条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第一百六十条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一百六十一条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第九章物资储存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一百六十二条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和<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第一百六十四条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第一百六十五条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二节仓库管理

第一百六十六条企业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第一百六十七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八条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第一百六十九条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一)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二)zhà药不能与起爆器材同存一库。

(三)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四)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五)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六)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第一百七十条剧毒、zhà药、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

第一百七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一百七十二条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一百七十三条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第一百七十四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制定制度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六篇

[篇一:公司的管理制度如何制定]

职业道德守则

(试行)

第一条:全体员工要紧紧地团结在董事会的周围,坚决拥护和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处处为公司利益着想,要尽职尽责,要心向一处想,劲向一处使,团结互助,发扬团队精神,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第二条: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自我做起,处处起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

第三条:服从领导,或委托他人以其他方式通知主管,复工后当日须补办请假手续。

⑵事假:若员工因在工作时间内有重大事情须处理,可以书面向部门领导申请事假,领导签字批准后,转交考勤文员备档考勤,假满上班须及时到有关人员外销假。

⑶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批准,连续请假2天或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如未办理手续或没有得到批准擅自休假,而无理由解释者均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二天处罚,无故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厂部做无薪开除处理。

第六条:设立年度全勤奖,资金为800元

⑴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全勤奖。

⑵有下列情况者: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产假、婚假、不享受全勤奖。

第七条:上班时间每次迟到或早退5至15分钟者,计件工罚5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30%;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计件工罚20元,计时工罚当天工资80%。

第八条:请全体人员自觉遵守,办公室可根据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抽查。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本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生管负责完成。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生产部门的部门主管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生产部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管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情况;

8、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9、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10、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管理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4、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5、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6、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7、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7、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0、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动;

3、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6、参加本单位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

7、负责管理本部门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8、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9、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晋升、奖励与处罚规定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三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四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都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经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3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拘回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五条晋升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办公会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

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经理办公会审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各部门审核,各部门提名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晋升名单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

第七条晋升手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八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九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二条各部门主管发现本部门员工犯有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经理办公会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级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经理办公会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十四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五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十六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十七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十八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部门提议或本人要求经理办公会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篇二: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制度建设是学校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制度建设是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过程。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不制定制度,执行就没有依据;没有执行力,制定的制度就没有生命力,制度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制定出好的学校制度是制度建设的前提。要办出一所好学校来,首先需要校长在建章立制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学校制度制定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这主要体现在“五性”上。一是民主性。制度遵守靠全体师生,制定制度就要吸纳师生的意见,集中师生的智慧。一切学校制度的制定都要符合师生的意愿、适应学校的发展。否则,不符合师生意愿,制度出台之日,便是废弃之时。二是科学性。学校管理制度要遵循教育、教学、管理的基本规律及其发展趋势,制定的制度符合师生心理,切忌靠“拍脑袋”盲目制定一些漏洞百出、不符合教育法规的“土政策”。三是全面性。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力求覆盖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制度的漏洞,构筑全方位制度约束。四是针对性。从学校实际出发,从家长、学生最关注的师德、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教师素质等学校核心工作突破,围绕教师素质、教学质量这个核心,健全监控机制。五是可操作性。杜绝学校制度中的软话、活话,尽量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严防制度之间的相互掣肘;不仅健全各种具体的制度,而且健全程序性制度;不仅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而且明确规定违反了怎么处理;不仅做到学校各项制度相互配套,而且做到制度建设与课改、素质教育相适应,确保制度可行、管用。

执行制度是制度建设的根本着眼点。有了制度不去执行,还不如没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力度不大的制度,造成的负面影响相当大,很容易导致学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导致管理失控。同时,离开了执行,再好的制度也没有意义。要办好学校,重中之重在于提升学校制度的执行力。这需要夯实“三个基础”。首先,夯实思想基础。想办法让师生参与学校制度的制定,了解学校制度,使师生把学校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其次,夯实环境基础。切实解决师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在事关教职工、学生利益的问题上,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调动师生遵守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以遵守制度为荣、以违反制度为耻的氛围。再次,夯实作风基础。校长以公正、公平、求实的作风抓制度的执行,敢于碰硬、较真,克服对违反制度的行为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的好人主义;纠正把制度停留在“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贴在墙上”的形式主义;处处、时时、事事维护学校制度的权威性,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违反制度必追究。

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关键在校长。对校长来说,提升制度的执行力也有一个“两手抓”的问题:一手抓学校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强化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执行制度成效的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一手抓示范,校长要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以身示范,确保制度落实。

[篇三:关于制度的制定]

制度的制定一般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制定制度的目的和原因;二是有关要求;三是奖惩措施。下面有一个巡查制度供参考:

晋江市工商局节假日市场巡查监管制度

为加强节假日市场长效监管,强化食品安全巡查工作,依据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结合晋江工商执法实践,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巡查时段

节假日是指元旦、春节、五一节、六一节、中秋节、国庆节及其他法定的节日和假日。节假日期间指节前3天、节后2天,是市场巡查监管的重点时段。

二、明确巡查区域

节假日市场巡查范围以市区、镇街道所在地集贸市场、食品专业市场、超市、商场及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工业园区周边市场为重点。

三、突出巡查重点

1、查主体资格,看食品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亮照。

2、查经营台帐,看食品进货或销售记录台帐是否齐全、是否规范。

3、查食品质量,看食品是否假冒伪劣,必要时抽样检测。

4、查包装标识,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事项是否符合规定。

5、查自律责任,看食品经营者是否履行查验义务,是否作出质量承诺。

6、查业主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7、查违法违规,对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和性质不同,及时处置,依法查处。

四、完善巡查方式

1、节假日期间实行驻场和流动相结合的巡查方式。各工商所要对辖区重点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实行驻场巡查,并应组成巡查组,在辖区各主要街道开展流动巡查,其中检查大队12315标志车要在市区流动巡查,及时受理调处消费者咨询投诉。

2以市局相关科室牵头,抽调市区工商所人员,组成节假日流动巡查小分队,以泉安中路、迎宾路、阳光路、新华街、塘岸街等主要街区(乘车与徒步相结合)为重点开展流动巡查。

3、巡查人员应随季节变化着装整齐(戴帽系领带),仪表端庄,文明执法,体现“群众过节、公仆站岗”的工商执法形象。

五、落实巡查责任。把节假日市场巡查列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重要一环,成为制度化常态化长效机制。把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

1、各工商所负责本辖区市场巡查,要划分责任区域,明确巡查人员,落实监管任务和责任,如实记载巡查事项和处理结果,并经巡查人员和经营者签字确认。

2、检查大队以市区流动巡查为主,并作为机动力量,随时听从市局指挥应对突发事件。

3、办公室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并做好执法车辆调度和后勤保障。

4、市管科负责制定节日市场巡查专项整治方案,并做好专项行动情况统计汇总。

5、公消科、商广科负责配合专项行动,依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基层办案。

6、法制科负责法制把关,依工作职责督导基层依法行政。

7、监察室负责效能督察,依工作职责对基层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六、建立联动巡查机制。市局负责节假日联动巡查统一协调,将17个工商所划分为晋东、晋西、晋南、晋北、晋中五个联动巡查片区。根据工作需要,由各片区挂钩的局领导负责启动联动巡查机制,各片区工商所派出2名执法人员组成联动巡查组,在片区各主要街道开展流动巡查。

七、建立巡查专档。执法人员要把当日巡查情况同时拍照,图片内容耍真实直观具体体现地点、人物、场景和目的。当日巡查图片要当日上传,建立专档有据可查。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四:如何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1、根据业务目标,梳理业务主流程;

2、根据主流程,明确组织架构体系和编制分工:

3、根据主流程和组织体系分工,梳理二级流程,并且制定制度规划体系目录和主要范畴(就是制度分为哪些范畴的制度,例如业务制度、职能支持制度等,然后业务制度又分为采购制度、销售制度等,职能制度又分为行政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

4、根据制度目录和主要范畴,拟定制度制定规划(因为不可能同时完成所有制度的);

5、根据制度规划,分工逐步完成制度撰写,并且进行内部审阅、试行、执行;

注意,制度制定容易执行难,因此制度必须具有1、可操作性;2、严肃性;

[篇五:如何制定公司制度]

一、现在企业人事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及任用、员工培训、工资与福利、绩效考核与奖惩、考勤与休假、人事档案、员工守则(或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与卸职管理等。

二、在大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是企业发展、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小企业一般就统归在员工招聘的规定中了。

三、有的大企业人事制度就叫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小企业主要沿用那种以人事工作为主的管理制度。但是有的规定是必不可少的,如人事任免手续、劳动合同的签定与管理、保密制度在人事制度中的体现、人事档案管理等,如果企业的考勤制度和薪资制度独立成文,可以在人事制度中引用,如见××制度等,如果没有独立成文也应该制定在人事制度中。

四、制度章节的设定形式。简单明了的形式就是将每一项内容制订为一章,每个具体事项制订为一条。

下面是根据本人经验列出的小企业人事制度基本提纲:

第一章:总则

宗旨、原则、主要负责部门及其职责。

第二章:员工招聘

招聘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包括招聘方案的制定、审批、发布;

应聘的接待与审查,面试负责部门、内容及录用的决定、不予录用的情形;

录用手续、录用后的试用期,试用期转正的申请、考评与审批。

第三章:员工任用

根据领导批示签订劳动合同,必要的明确劳动合同中的岗位责任、保密条款;

岗位责任、任用期间的调(升)职。

第四章:员工培训

培训计划、形式、内容、要求、考核等。

第五章:绩效考核

考核的标准、形式、期限、结果(奖惩)等。

第六章:薪资及待遇

企业或岗位基本薪资构成、等级标准;福利待遇、薪资的调整。

第七章:考勤及休假(可引用)

第八章:卸职管理

辞职、辞退、合同终止的劳动关系解除、资遣退职等办理程序。

第九章:员工守则(可引用)

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文明礼仪等行为规范。

第十章:人事档案管理

员工个人人事档案的建立、人事信息管理、人事手续中的文件归档管理等。

管理制度汇编
自来水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七篇

[篇一:物业管理制度汇编]

一、中央智能调度中心管理制度

智能中心是掌握住宅区安全动态,指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位,是管理处工作指挥的中心,其管理十分重要,特订如下制度:

1、智能控制中心是住宅区最核心部位,闲人不得内进。

2、智能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管理人实行2人3班制,且有足够的机动人员待职。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3、保持室内卫生清洁,设备无尘,保养完好无损。管理制度汇编

4、控制中心值班管理人员应详细填写值班时的原始记录、存档备查。

5、随时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作记录。如有报警派员以最快速度核查报警真伪情况,并随时与智能控制中心联系,以便随时调度,合理处理。

6、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放在自动位置,每周作一次手动、自动实际操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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