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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追究制度

2016-11-07 10:32:0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材料管理追究制度(共7篇)xxxx公司责任追究制度xxxx有限公司责任追究制度则第一条 为完善和加强公司内部工作监督机制,使员工明确自身职责,提高责任感,促进员工正确履行职权,预防和减少工作过错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过错责任,是指公司员工基于公司在岗位、职务所设定的义务因过...

xxxx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材料管理追究制度 第一篇

xxxx有限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和加强公司内部工作监督机制,使员工明确自身职责,提高责任感,促进员工正确履行职权,预防和减少工作过错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过错责任,是指公司员工基于公司在岗位、职务所设定的义务因过错不能完全履行时,应承担的不利后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过错责任行为,是指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由于故意或过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公司的工作制度和规章,致使公司或员工个人利益受到损害,但尚未触犯刑律的行为。

第五条 过错责任由过错行为人承担。两人以上共同过错的,依其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过错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的,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条 过错责任根据责任人职责在过错中的作用不同分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1、主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责任的人员;

2、次要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责任的人员。

第七条 追究过错责任,应当按照既定程序,公正、公开,实事求是,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责任与处罚相适应,区别对待故意与过失,保障被追究人的陈述权、申辩权,责任自负的原则。

第八条 追究过错责任,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九条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造成不能履行职责或产生职能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追究过错责任:

1、违反公司制度或工作流程,造成不良后果的;

2、放纵、包庇违规、违纪行为的;

3、工作中徇私舞弊,泄露机密,造成不良后果的;

4、故意拖延或拒不执行上级领导的决定,造成不良后果的;

5、工作中推诿、拖拉造成不良后果的;

6、因工作中玩忽职守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7、在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8、有其它过错责任,应当受到追究的。

第十一条 责任人在管理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追究过错责任:

1、工作违反决策程序,造成经济损失、政治或社会影响,负有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的;

2、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较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负有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的;

3、在事关重大的紧急时刻或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4、抗拒执行公司决议,煽动下属聚众滋事,扰乱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负有主要或次要责任的。

第十二条 责任人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追究过错责任:

1、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命令和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

2、在灾害面前,未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使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未能避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3、对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作业不加制止,导致事故发生的;

4、已发现隐患或有重大事故预兆,不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贻误时机,导致事故发生的;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脱离值班岗位,未能及时报警,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第十三条 过错责任追究的形式: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行政处分;

4、辞退。

其中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

追究时应根据责任人的过错程度及造成的后果,确定某一责任形式,可单项适用,也可多项合并适用。

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称不良后果是指:经济损失、不良社会影响、不良政治影响。

1、经济损失认定标准:

(1)一般损失标准是指: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不含);

(2)较大损失标准是指: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不含),轻伤1人以上(含2人);【材料管理追究制度】

(3)重大损失标准是指:直接经济损失5─10万元(不含),重伤1人;

(4)特别重大损失标准是指: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1人以上。

2、不良社会、政治影响的认定标准:

(1)所在地区客户反映强烈,公司声誉下降;

(2)国家司法机关介入,造成公司声誉严重下降;

(3)导致生产经营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适用标准:

1、同时符合下列四项条件的过错行为适用“通报批评、经济处罚(1000元以下,含1000元)”责任追究:

(1)过错行为情节轻微;

(2)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较小;

(3)事后主动承认并采取有效方式防止不良结果继续发展的;

(4)因过失造成的。

2、“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辞退”等责任追究的适用按下列标准执行:

(1)造成一般损失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300元以上,500元以下,含500元)、警告、记过处分;对次要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100元以上,300元以下,含300元)、警告处分。

(2)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社会、政治影响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含2000元)、警告、记过处分;对次要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含2000元)、警告处分。

(3)造成重大损失或较大不良社会、政治影响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含3000元)、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辞退处分;对次要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含3000元)、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处分。

(4)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及严重不良社会、政治影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3000元以上)外,对所有责任者给予辞退。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从轻、减轻或免除追究:

1、主动承认并及时纠正的;

2、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弥补损失的;

3、对过错能够正确认识,态度较好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从重、加重追究:

1、拒不承认、不及时纠正过错的;

【材料管理追究制度】

2、过错责任的发生是因故意、徇私舞弊、索受贿赂而造成的;

3、多次发生拒不履行职责的(不作为的)。

第十八条 过错责任的受理:

1、综合部在接到举报时的受理;

2、综合部自行调查发现的受理;

3、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转送材料受理;【材料管理追究制度】

4、总裁、副总裁交办的案件由综合部受理。

5、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发生涉及责任追究过错行为的,应主动、及时上报综合部,如隐瞒不报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受理和调查:

【材料管理追究制度】

综合部在进行责任追究受理登记后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展开调查。调查处理结果报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1、各职能部门的调查范围:

(1)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过程管理涉及的问题由项目所在单位牵头进行初步调查,调查完毕后向综合部出具调查报告及初步处理意见。

(2)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主管副总裁牵头进行初步调查,调查完毕后向综合部出具调查报告及初步处理意见。

(3)车辆安全事故由综合部牵头进行初步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及初步处理意见。

(4)涉及公司员工的内、外部治安事件,由综合部牵头进行初步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及初步处理意见。

(5)行政类及客户投诉事件由综合部根据问题涉及部门责令当事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当事部门调查完毕后向综合部出具调查报告及初步处理意见。

(6)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由综合部提请总裁决定,必要时成立专案调查组,对案件展开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及初步处理意见。

(7)公司各部门、人员必须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各职能部门的调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调查事项:

(1)调阅有关材料;

(2)询问被追究责任人;

(3)向有关证人、举报人调查取证;

(4)收集有关证据。

3、调查收集证据时不得少于两人。

第二十条 追究程序

1、调查应在受理后的十日内完成,特殊情况除外。在调查核实后 3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制作《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书》,《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列明过错责任主体及其过错行为;

(2)过错行为依据本制度需要追究;

(3)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4)后果具体,责任明确;

(5)处理意见及决定。

2、处理决定的执行程序为:综合部制作《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书》,一个工作日内送达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当日按程序下达具体执行部门,并监督执行。

3、具体执行部门在接到 《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执行结果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责任追究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书》3日内,向工会提请复审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工会应在接到复审申请10日内向总裁办公会提交责任追究复审意见书,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最终责任追究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答复当事人。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过错责任人所作出的各类决定,人力资源部应向相关部门下达并督促执行,相关部门应将执行情况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汇报,人力资源部接到汇报后应即时向总经办通报。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对尚未发现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行为具有溯及力。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材料管理追究制度 第二篇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工作责任,防止和减少公司在经营管理、生产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失误,明确全体员工在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责任追究是指××公司领导班子、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前线各区经理和全体员工,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不执行或拖延办理公司决定决议的事项,拖延领导交办的工作,影响工作进程和工作效率,给公司的利益和形象造成损害,实行的内部监督制度。

第三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之以恒、从严考核、处罚兑现的原则。要把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员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从最终环节查起,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纳入领导成员和部门目标管理范畴,纳入员工年度综合考评和晋级、加薪、评先的范畴。

第二章 责任追究种类

第四条 责任追究种类分为:通报批评、书面警告、经济处罚(100元至20000元)、记过、记大过、降职(级)、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 工作责任划分

第五条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负责人、基层各区负责人对本单位工作负总责;机关部门副职、基层各区副职对分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基层各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所属管辖范围内出现的各种问题都负有管理责任。机关一般管理人员及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 由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和工作,牵头单位承担

主要责任,协作单位承担次要责任。因牵头单位或协作单位单方面原因影响到项目和工作完成的,责任全部由牵头单位或协作单位承担。

第四章 责任追究的内容及处罚

第七条 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基层各区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负领导和管理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一)在制定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企业发展规划中,总经理不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或不听取、采纳班子成员的意见,擅自作主,造成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总经理应负全部责任,并给予1000—20000元的罚款。总经办其他成员、机关部室经理、基层各区经理在安排生产和经营管理过程中,擅自作主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1000—10000元罚款。由公司班子集体讨论形成决策造成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由领导班子集体承担责任,并报上级领导部门追究责任。

(二)对工作范围内的工作不按制度、不按程序、不按标准及时完成,对总经理办公会交办的工作无故拖延、拒不办理或随意更改指令、决定,对本职工作敷衍了事,借故不办的,给予责任人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薪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留用察看处罚。

(三)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质量和责任事故不报告,发现一次给予记过处分,并处100—500元罚款;发现两次以上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500—2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四)不履行岗位职责,造成职责范围内发生质量、安全和责任事故,损失在6000元以内的,给予100—500元罚款;损失在6000—50000元的,给予记过处分,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致使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记大过或降职处分,并处1000——5000

元罚款。

(五)违反财经制度,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利用职务之便侵占资金,挪作私用资金在1000元以内或侵占资金在5000元以内的,给予当事人降职或免职处分,勒令限期退回资金,并处500—1000元的罚款;挪用资金10000元以上或侵占资金5000元以上的,给予当事人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勒令限期退回资金,并处1000—2000元罚款。

(六)各级管理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本单位员工监督管理不到位,或内控制度不健全、监督检查落实不严格,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或重大工作差错的,包括合同签订、工程施工、物资设备采购维修、土地管理等经济活动过程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经济纠纷的,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0-1000元,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特别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七)对下属单位提出的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应给予解决而未及时解决或明确答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100-5000元罚款。

(八)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处分,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给予降职或免职处分。

(九)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损害企业利益的,情节较轻的给予500—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5000-20000元罚款。

(十)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或不良影响的,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2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全部损失,并处2000—5000元的罚款。

(十一)对下属单位或员工个人绩效考核不公正、不公平,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其它原因造成集体上访、投诉的,给予100-500元罚款。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违反多项条款的,一并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基层岗位操作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一)不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又不说明情况和原因,出现一次给予当事人记过和降薪处分,两次以上予以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给予警告处分和降薪处罚,屡教不改的,予以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三)不执行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又不说明情况和原因的,出现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和每次100—200元的罚款,两次以上予以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四)利用职务之便损公肥私,损害企业利益的,给予记过处分,并给予所获利益双倍的罚款,并降薪和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五)不履行岗位职责,出现重大安全、质量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处分,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处1000—2000元罚款。

(六)不遵守劳动纪律,酒后上岗,聚众赌赙,打架斗殴的,根据情节给予500-1000元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七)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对所管设备、物资丢失或损坏,原油被盗,按损失价格给予相应罚款。参与或直接盗窃公司设备、材料、原油、汽油、柴油等按所盗窃价格双倍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损害公司利益,与公司不保持一致,帮助当地农民通风报信,阻碍正常施工作业,阻碍正常运输,防碍公司领导检查工作的,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和不良影响的,给予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违反多项条款的,一并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责任追究的程序

第九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员工在出现失职、违纪、违规等行为后,由员工所在单位对失职、违纪、违规等行为形成情况说明和处理意见,报综合办公室;

(二)由综合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依据相关制度提出处罚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处罚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实施。关于安全事故的处理按照安全环保处罚规定执行。

第十条 各类责任追究的处罚决定,应上报亿阳石油总部。

第十一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免除或减轻处罚:

(一)因存在无法克服的客观因素,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工作目标,经公司领导或总经理办公会确认的;

(二)责任人在查处或追究其责任前,主动检查纠正错误,并积极采取

材料管理奖惩制度
材料管理追究制度 第三篇

施工现场的材料、

机具设备管理(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工作,促进材料管理工作规范化,有利于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调动全员节约使用材料的积极性,发挥施工管理人员的职能作用。杜绝材料浪费现象,减少材料消耗,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施工的经济效益。针对施工现场浪费材料的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法》的奖惩范围:

1.凡是参与公司直属管辖的建设工程活动过程中,能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对杜绝材料机械损失浪费工作成绩显著的;

2.因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不力、技术操作失误、使用的材料、机械不当等,造成公司的材料、机械设备设施、产品等的损失、损坏、遗弃、遗失、返工等损失浪费的现象和行为。【材料管理追究制度】

第三条《办法》的奖惩对象:

1.凡在公司直属管辖的建设工程内,参与建设工程活动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材料员、机电管理人员、劳务单位或施工班组和工人。

第四条 材料管理工作,是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所有的产品、半成品以及材料、机械设备、设施等的检测、验收、维护、堆放、保管、使用、余料挑选再用、退场等,进行检查监督协调,是日常施工管理成本控制中的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章 奖励

第一条 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管理工作中,对减少或杜绝材料、机械损失浪费现象,工作较为突出,在月终人事考核评议时,应调增绩效工资的鼓励。 能提出书面改进施工管理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对减少或杜绝材料、机械设备损失浪费现象,工作成绩显著,予以通报表扬,还结合年度工作成绩,公司发给一次性的奖金或适当晋级。

第二条 施工班组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能提出书面合理化建议,对减少或杜绝材料、机械设备损失浪费的现象有明显改进,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下一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优先安排或发给一次性奖金,以资鼓励。

第三章 处罚赔偿的责任

第一条 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日常施工管理过程中,每月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材料机械损失浪费重置价值10%的处罚,最高处罚限额不超过当月工资总额的50%。

1.未能严格贯彻执行公司管理体系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对使用的材料没有严格的控制措施,至使材料损失浪费的;

2.未落实施工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材料、机械管理

不善、控制措施不力的,致使经常发生材料、机械设备损失浪费现象和行为的;

3.施工管理人员的施工技术操作失误,未能及时发现整改,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返工,造成材料损失浪费的;

4.未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未实施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至使分部分项工程返工,造成公司材料损失浪费的;

5.施工现场使用的材料计划不实、监督协调不力,而造成公司材料超量积压,至使材料过期、损坏或报废损失的;

6.对施工现场使用材料、机械设备,有损失、浪费的现象和行为不及时制止和整改的。

第二条 材料员、机电工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每月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材料机械损失浪费重置价值10%的处罚,最高处罚限额不超过当月工资总额的50%。

1.日常工作未能严格执行《建设集团物资管理手册》和《岗位职责》,致使材料管理工作混乱、检查控制等管理不力,造成材料、机械设备损失浪费的;

2.验收材料不认真、数量不实、质量不符合施工技术和质量标准要求而签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3.对未使用的材料、机械,未按规定做好日常工作,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4.对施工班组和工人领用的周转性材料及其附件配件、机具以及易损用品,无发放领用签收记录,造成公司材料损失,无法追究责任的;

5.对施工现场的材料、机械没有检查维护,或有损失浪费的现象和行为不及时整改和上报的;

6.擅自处理有价废旧料具及包装物的。(暂定)

第三条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在日常施工管理工作过程中,每月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材料机械损失浪费重置价值10%的处罚,最高处罚限额不超过当月工资总额的50%。

1.对主管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施工班组和工人,所使用公司材料、机械设备的控制监督和调整等管理不力,造成公司材料、机械设备损失浪费的;

2.在施工管理工作过程中,主管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未能认真按照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专项方案》、相关技术标准、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和对分部分项检验制度等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导致影响工程质量而返工,造成公司材料损失浪费的;

3.未有按照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造成施工建筑物的水平度、垂直度、几何尺寸等超过规范要求,造成公司材料损失浪费的;

4.工作不负责任、施工技术失误,而导致材料、机械设备损失浪费的;

5.负责主管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班组和工人对建筑产品、材料、机械设备的维护、

使用有损失浪费的现象和行为未能及时制止,又未能向工程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或上报的。

第四条 其他工作岗位的施工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因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任、操作技术失误而导致公司物资损失浪费的,按材料机械损失浪费重置价值10%的处罚,最高处罚限额不超过当月工资总额的50%。

第五条 施工班组和工人,因违反相关技术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失误、使用材料、机械不当等,造成公司材料、机械设备设施损失浪费的行为,按照《施工班组材料、机械使用奖惩细则》的规定处理。相关部门在签定班组的施工合同时,应附上《奖惩细则》,以便执行。

第六条 其它奖惩条例

1、在材料管理过程中对采用先进的管理办法或控制手段、明显降低材料成本的,由项目部根据情况进行鼓励。

2、在采购过程中有超价或质次行为,且无正当理由的超价或质次数额的2倍责罚当事人,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在材料消耗过程中,对材料消耗超支严重且管理严重不善者,由项目部提出处理意见,直至辞退该岗位人员。

4、对不按材料管理制度办事,严重干扰材料管理办事程序,项目部可以直接辞退该岗位人员。

5、对进场材料、租赁机械计时、公司机械油料及维修费用等,有弄虚作假、隐私舞弊现象者,取消奖金、扣罚工资。

6、保管员及相关人员对各种材料的进场数量须认真点验,如果验收人员工作疏漏导致材料数量不足、不合格品流入现场使用而造成质量问题给项目部造成损失时,由项目经理决定按损失金额的10%的处罚与教育,严重者调离工作岗位。

7、保管员(看场员)负责本责任区现场材料管理,清理现场剩余材料,并妥善堆放看管,严防丢失、被盗和私自将材料出卖,一经发现丢失、被盗将由看场人员(或相关责任人)赔偿。收料员(看场员)私自出卖材料按偷盗论处,赔偿损失并辞退。

8、向关系单位索要回扣及礼品礼金或其他好处的,以及故意泄露公司机密,或蓄意损害公司形象利益的,扣除个人当月全部工资并辞退。

施工现场材料、机械使用管理奖惩决定书

工程名称:

填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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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制度
材料管理追究制度 第四篇

[篇一:施工工地材料管理制度]

1、周转材料管理

(1)外租周转材料如钢管、支架等均应由承租双方安排专人收发,验收时要把好关,不合格的要及时退回,及时做好进出库记录,内容包括型号、数量、质量状态是否有弯曲以及进出场日期等。

(2)周转材料租赁以后,在使用期间,不能随意被切割、开洞、焊接或改造,一经发现有切割现象,按该件的原值赔偿。

(3)对支架、钢管、钢模板、工字钢、槽钢、道轨等周转材料,坚持按生产计划办理租赁、调拨和拆除,不用时应及时办理退租。

(4)龙门架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保养和检查运行状况,龙门架操作人员上下前后要相互配合,电缆和龙门架行走要同步,如果发生龙门压断电缆的情况,按违章操作和安全责任事故合并严肃处理当事人。材料管理制度

(5)劳务队伍借用周转材料或电缆时须办理使用手续,bàng(管)、手电筒、水笼头、接头、三通等水暖配件、仪器仪表、油漆、各类胶管、白铁皮、6分以下钢管、50*50mm以下角铁、铁丝、各种工具等。对这些材料除按照以上规定管理外,补充规定如下:

1、大型材料实行动态台帐管理,每月月底前材料分管部门把井下、平地大型材料分布、使用、存放记录台帐报经营管理科,到期不报罚部门负责人50元。数据不准确罚部门负责人20元。

2、每月由经营管理科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对井下使用、分布、存放的大型材料普查一次,达不到附表2规定的应回收率,按原值罚分管部门。

3、大型材料报废、损坏及由于地质因素不能回收必须由分管部门牵头,经营管理科、审计、财务等现场核定,报经营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批准,否则,按丢失论处。

4、非本单位业务范围内使用大型材料,必须先写申请,经分管该材料的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对使用单位按原值的50%处罚。

5、对专控物资的管理,每月由经营管理科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对专控物资使用情况跟踪抽查,发现有料单没实物的,由领用科(队)照价赔偿。若属材料员监守自盗,对材料员开除矿籍,并移送武装保卫或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修理复用

1、各单位回收的材料能够复用的由材料主管部门负责安排集中存放,维修复用,以减少重新投入,不能复用的按规定交旧。

2、材料主管部门负责分区域和地点建立分管材料的领用、回收复用台帐,及时核查、兑帐,确保材料不丢失、不埋压、不浪费。经营管理科负责对全矿材料的领用、回收、复用及建帐情况进行督察,对管理职能缺失的部门每次罚款300元,负责人罚款100元。

3、对于能维修复用的材料,不安排维修复用,而投入新材料,每种材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按浪费材料核减分管材料费指标。

4、由于技术等方面的原因无法自行安排修理复用的交经营管理科统一安排,但产生的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5、对积极收集回收不属于本单位回收范围内材料的,按规定奖励。

第七章交旧领新及废料处理

1、所有废旧材料必须统一交矿废料库。私自存放废料不交者,每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2、领用新材料时必须按规定交旧率(见后附表3)办理交旧领新手续。不交旧或交不够,按欠交材料原值对领用单位处罚。

3、交旧领新程序为:领料单打印后,使用单位到废料库按规定上交旧料,达到规定交旧数量后加盖旧料已交章,经营管理科审批员核查,加盖矿物资审批专用章,凭料单到仓库领料。

4、确因生产急需,不能先交旧领新的物资,由领料单位负责人写出欠条,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经营管理科负责人签字同意,废料库保管员建立台帐

[篇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一、仓库保管制度(1)仓库内应保持整齐、整洁,各类材料物品应按化学成分、规格尺寸和存放条件分类放置保管,并做好标识。(2)仓库保管员必须认真学习仓储知识,熟悉和掌握建筑材料的名称、规格、用途和使用方法。(3)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入库材料的保管保养工作,同时应做好仓库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盗方面的工作。(4)坚决把好材料验收入库关,做到规格不符不收、数量不足不收、质量不好不收。(5)保管员应及时通知试验员做好材料的检测复试工作。(6)仓库材料必须按品种存放,设标志卡,做到整齐清洁,妥善保管,确保不短少,不损坏、不私借私吞、不腐朽变质。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7)坚持定额发料的原则,定额外的用料必须严格控制,不怕麻烦,不做老好人。(8)坚持按月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及时统计和汇总材料的库存和消耗情况,做好月报工作,做到既不积压、不饱滞,又不影响工程施工。(9)周转材料调拨时应派专人丈量、点数、登记,做到准确无误。(10)材料进场资料必须齐全,保管员需将质保资料送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有权拒收。(11)现场周转材料要分类型、分规格堆放整齐,不得私拉乱损,必须专材专用。(12)项目之间调拨材料必须公平、公心,做到既不刷小心眼,又不让集体财产无故流失,以确保工程周转材料统计账目的准确性。

二、库存材料管理制度(1)分类、分型、分规格码放整齐,做到易查、易找易取。(2)库存材料账目程序应与库存材料存放顺序尽可能保持一致,便于清库。(3)出入库手续应详尽齐全,便于清仓盘库。(4)库房应分大料库、小料库、危险品库、油料库等。(5)凡能以旧换新,决不可按消耗材料处理。(6)库存材料必须做到限额领料,避免材料无故丢失或浪费。(7)消耗材料应做到周清、周结,随时掌握库存情况。(8)保管员应随时观察工程进度,用料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提供各种材料信息。(9)易燃易爆品、有毒品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特殊保管,并且远离施工区、生活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10)材料库房未经保管员允许,不得进入。(11)加强库房内材料保护,保持材料干净。(12)仓库保管员不应随意请假,仓库应保证全天为工程服务,保管人员离岗之前,必须派临时人员对仓库进行管理。(13)易挥发、易锈蚀的材料,必须隔离存放。(14)领料人员必须服从保管员的安排,在库房不得随意拿放材料。三、水泥库管理制度(1)水泥库应做到防雨、防潮、堆放整齐。(2)水泥到场时应先检查批号、出厂日期、数量和货单是否符合,同时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并收迄妥善保管。(3)水泥进库时,必须堆放整齐,同时分类堆放并挂牌。(4)在发放水泥时,必须做到没有领料单不发,用途不明不发。发放水泥数量应与料单相符,并由领料人签名 。(5)每次发放完水泥后,要进行盘点,做到日清月结,并根据用量及时补充水泥,保证水泥的正常供应。(6)要保持水泥库内干净无杂物,并及时清理落地水泥。(7)每次进货或发货后,要及时锁门,以免造成损失。四、易燃易爆品库房管理制度(1)易燃易爆品库房严禁烟火,严禁闲人进入,并通风良好。(2)易燃易爆品库房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管理和使用,定期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状态。(3)易燃易爆品进库前,要认真检查,做到所进材料要要与货单相符,并且做到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收。(4)在收材料时,严禁带火种进入库房。要认真对材料的质、品种、数量进行核对,无疑问时方可入库。(5)易燃易爆品要分类堆放整齐,并挂牌标志。(6)在发料时要做到没有料单不发,没有安全员签字不发,用途不明不发,没有防火措施不发。(7)发完料后,要及时对库房材料进行清点,并及时锁好门窗。(8)要定期检查库房备用的防火器具是否完好有效,并定期更换。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料具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材料管理规定(1)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政策、规定、办法,制定物资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材料的供应计划,保证施工需要与生产正常运行。(3)减少周转层次,简化供需手续,随时调整库存,提高流动资金的周转次数。(4)负责填报材料、设备统计报表,贯彻执行材料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5)根据施工预算,材料部门要编制单位工程材料计划,报材料主管负责人审批后,作为物料器材加工、采购、供应的依据。(6)月度材料计划,根据工程进度,现场条件要求,由各工长参加,材料员汇总出用料计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二、材料入库验收制度(1)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2)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3)核对证件:入库物在进行验收前,首先要将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装箱单、发货明细表等进行核对,看是否同合同相符。(4)数量验收:数量验收要在物资入库时一次进行,应当采取与供货单位统一后的计量方法进行验收,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实收数。(5)质量检验:一般只做外观形状和外观质量检验的物资,可由保管员或验收员自行检查,验收后做好记录。(6)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如证件不齐全,数量、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包装不符合要求等,应及时报有关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处理,保管员不得自作主张。(7)物资经过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进行登账、建档工作,以便准确的反应库存物资动态。在保管账上要列出金额,保管员要随时掌握储存金额状况。(8)物资经过复核后,如果是用自提,即将物资和证件全部向提货人当面点交,物资点交手续办完后,该项物资的保管阶段基本完成,保管员即应做好清理善后工作。

三、施工现场材料发放制度(1)领取或借用材料器具必须经过出料登记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领取。(2)仓管员负责及时发放劳保防护用品,领取数量需经安全员签字核实后,方可发放。(3)器材收回后必须经过验收,若发现有损坏现象,根据损坏程度的轻重和器材单价,给予适当的赔偿。(4)仓管员必须坚守岗位,设置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在仓库内吸烟、聚会娱乐,同时搞好仓库卫生,勤清扫,保持货架及材料的清洁。

四、施工现场领料制度(1)各施工队领料时必须有计划领取,按计划分期、分批领取。(2)各施工队队长亲自到办公室经主管同意签字后领取。(3)施工队长可委派一名材料保管员负责领取本队计划内料具,并报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执行。(4)领料具时必须填写领料单据、签字,多余材料填写退料单,经保管员签字后退回。

五、施工现场材料使用制度(1)施工材料的发放应严格按照材料消耗定额管理,采取分步、分项包干等管理手段降低材料消耗。(a)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以技术部门根据工程计划和工程质量要求,提出的工程需用物资计划为基础,编制工程材料需用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遇有设计变更或特殊要求情况下,要以技术部门和经营管理部门书面通知为准,作为调整用量的依据。(b)物资部对用料单位提供的用量不得超过申报的计划数。(c)物资部根据工程量用量分项、分部把材料供应到作业队。(d)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部生产、质量、材料部门共同验收并在材料承包协议书上签字。(e)材料定额员根据对施工队材料使用情况和分项、分部工程完成情况,对节超进行核算。(2)水泥库内外散落灰及时清理。搅拌机四周、拌料处及施工现场内无废弃砂浆、混凝土,运输道路和操作面落地灰及时清运。做到活完脚下清。砂浆、混凝土倒运时要采取放洒落措施。(3)砖、砂、石和其他材料应随用随清,不留底料。(4)施工现场要有用料计划,按计划用料,使现场材料不积压,对剩余材料及时书面报告公司物资部予以调剂,以减少积压浪费,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钢材、木材等原材料下料要合理,做到优材优用。(5)施工现场施工垃圾分拣站标识明显,及时分拣、回收、利用、清运。垃圾清运手续齐全,按指定地点消纳。(6)施工现场必须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和长流水。

六、施工现场材料节约制度(1)水泥库内外,散落地灰要及时清理。搅拌机四周、搅拌处和现场内外无废弃砂浆和混凝土,运输道路和工作面等落地材料及时及时清理。砂浆、混泥土倒运时应用容器或铺垫木板,浇筑混凝土时应采取放散落措施。(2)砖、砂石和其他散料应随时清理,不留底料。(3)要按计划用料、进料,使材料不积压,减少退料现象,钢材、木材等料具要合理使用,长料不能短用,优料不能劣用。(4)施工现场要有固定的垃圾站,对散落垃圾及时分拣回收利用。(5)现场的剩余料及包装材料要及时回收,堆放整齐,及时清退。(6)各班组要认证负责,做到计划用料,活完脚下清。

七、施工现场周转材料管理制度(1)周转材料进场后,现场材料保管员要与工程劳务分包单位共同按进料单进行点验。(2)周转材料的使用一律实行指标承包管理,项目经理部应与使用单位签订指标承包合同,明确责任,实行节约奖励,丢失按原价赔偿,损失按损失价值赔偿,并负责使用后的清理和现场保养,赔偿费用从劳务费中扣除。(3)项目经理部设专人负责现场周转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对使用过程进行监督。(4)严禁在模板上任意打孔;严禁任意切割架子管;严禁在周转材料上焊接其他材料;严禁从高处向下抛物;严禁将周转材料垫路和挪作他用。(5)周转材料停止使用时,立即组织退场,清点数量;对损坏、丢失的周转材料应与租赁公司共同核对确认。(6)负责现场管理的材料人员应监督施工人员对施工垃圾的分拣,对外运的施工垃圾应进行检查。避免材料丢失。(7)存放堆放要规范,各种周转材料都要分类按规范堆码整齐,符合现场管理要求。(8)维护保养要得当,应随拆、随整、随保养,大模板、支撑料具、组合模板及配件要及时清理、整修、刷油。组合钢模板现场只负责板面水泥清理和整平,不得随意焊接。

八、施工现场危险品保管制度(1)对于贵州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如油漆、稀料、杀菌药品、氧气瓶等,应根据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爆措施,采取及时入库,专人管理,加设明显标志,严格执行领退料手续。(2)危险品的领取应由工长亲自签字领取,用多少领多少,用不完的及时归还库房。(3)使用危险物品必须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防护安全措施。(4)使用者必须具有一定的使用操作知识,安全生产知识。九、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1)进场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严加保护,不得损坏。(2)楼板、过梁、混凝土构件必须按规定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3)过梁、阳台板、等小型构件要分规格码放整齐,严禁乱堆乱放。(4)钢筋要分型号、分规格隔潮、防雨码放。(5)木材分类、分规格码放整齐,加工好的成品应有专人保管。(6)各种电器器件继续数好,保护存放,不得损坏。(7)水泥必须入库保存,要有防潮、防雨措施。(8)钢门窗各种成品铁件,应做好防雨、防撞、防挤压保护。(9)铝合金成品应进行特殊保护处理。

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材料管理追究制度 第五篇

[篇一: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仓库管理制度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

物资管理制度
材料管理追究制度 第六篇

[篇一:企业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常备材料: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及保养计划定期编制“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附表13、1、2),拟订用料预算。

第二条

预备材料: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及保养计划的材料耗用基准,按科别(产品表)定期编制“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拟订用料预算,其杂务用品直接依过去实际领用数量,并考虑库存情况,拟订次月用料预算。

第三条非常备材料:订货生产的用料,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用料基准,逐批拟订产品用料预算,其他材料直接由使用单位定期拟订用料预算。

存量管理

第四条常备材料:物料管理单位依材料预算用量,交货所需时间、需用资金、仓储容量、变质速率及危险性等因素,选用适当管理方法以“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附表13、1、2)列示各项材料的管理点,连同设定资料呈主管核准后,作为存量管理的基准,并拟“常备材料控制表”(附表13、1、3)进行存量管理作业,但材料存量基准设定因素变动足以影响管理点时,与生产计划设定,若产销计划有重大变化(如开发或取消某一产品的生产,扩建增产计划等)应修订月用量。

(二)季节性与特殊性材料由生产管理人员于每年3、6、9、12月的25日以前,依前三个月及去年同期各月份的耗用数量,并参考市场状况,拟订次季各月份的预计销售量,再乘以各产品的单位用量,而设定预估月用量。

第二条请购点设定

(一)请购点——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加上安全存量。

(二)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采购作业期限乘以预估月用量。

(三)安全存量——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乘以25%(差异管理率)加上装船延误日数用量(欧、美地区15天用量,日本与东南亚地区7天用量)

第三条采购作业期限

由采购人员依采购作业的各阶段所需日数设定,其作业流程及作业日数(公自订)经主管核准,送相关部门作为请购需求日及采购数量的参考。

第四条设定请购量

(一)考虑要项:采购作业期间的长短,最小包装量及最小交通量及仓储容量。

(二)设定数量:外购材料的欧美地区每次请购三个月用量,亚洲地区为二个月用量,内购材料则每次请购25天用量。

第五条存量基准呈准建立

生产管理人员将以上存量管理基准分别填入“存量基准设定表”(附表13、1、5)呈总经理核准,送物料管理建档。

请购作业

第六条请购单提出时由物料管理单位,利用电脑(人工作业)查询在途量、库存量及安全存量填入以利审核,其无误后送采购单位办理采购。

用料差异管理作业

第七条用料差异管理基准

(一)上旬(1-10日)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二)中旬(1-20日)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三)下旬(即全月)实际用量超出全月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第八条用料差异反应及处理

生产管理人员于每月5日前针对前月开立“用料差异反应表”(附表13、1、6),查明差异原因及拟订处理措施,研判是否修正“预估月量”,如需修订,应于反应表“拟修订月用量”栏内修订,并经总经理核准后,送物料管理单位以便修改存量基准。库存查询及采取措施

第九条库存查询

物料管理人员接获核准修订月用量的“用料差异反应表”(附表13、1、6)后应立即查询“库存管理表”(附表13、1、7),查询该等材料的在途量反进度,研判是否需要修改交货期。

第十条采取措施

物控人员研判需修改交货期时,应填具“交货期变更联络单”(附表13、1、8)送请采购单位采取措施,采购单位应将处理结果于“采购单位答复”栏内填妥,送回物控人员列入管理。

存量管理作业部门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物控人员

为材料存量管理作业中心,负责月使用量基准设(修)订,用料差异分析及采取措施。第十二条采购单位

负责各项材料内、外购别的设(修)订,采购作业期限设(修)订及采购进度管理与异常处理。

五、物资计划管理制度

(一)各部、分公司每年必须在12月底之前做好物资供应部下发的第二年度材料计划申请表填报工作。

(二)在填报第二年度材料计划申请表时,各单位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认真准确地制定出全年生产所需的材料用量计划,确保本单位材料计划符合工程和维护生产需要。

(三)对已审定的各单位年度材料计划,一式二份由材料计划申请单位负责人、物资供应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双方单位各执一份。

(四)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所签订的年度材料计划,设立帐本进行材料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做好材料计划在领用过程中帐务方面的记录。

(五)计划外材料的申请,可按材料计划外采购办法处理。

(六)为了加强物资计划管理,物资供应部对于计划外材料的领用应严格控制,有少发或不发的权利。□材料计划若干办法

根据公司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有关决定,物资部已将年度材料计划汇总完毕,并与工程部和其他分公司审签了全年的工程材料计划和维护材料计划。为了做好和加强材料计划执行的管理,做到保障供应,力求节约,避免积压浪费现象,现对材料计划的执行办法作以下通知:

(一)工程材料计划

1、自办工程材料

凡属自办工程计划使用的材料,领取时必须同时具有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和货仓取货申请单方可办理领料手续。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上要填写工程部确定的工程名称,工程编号以及施工单位。工程编号以工程部编制的号码为准,自办工程编号的号码尾数是“1”字表示。在审批领取材料时,材料名称、数量应以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上确定的为准,仓库取货申请单的数量必须要与表内相符,才能审批发货。对已领出的材料,如有因设计修改造成材料更换或取消工程施工等情况的,要及时到物资部办理材料计划更正手续,否则由相应部门负责。

2、凡属代办工程计划内使用材料,在办理材料领取时,领料手续与自办工程相同。代办工程编号的号码尾数是“9”字表示。代办工程材料除工程设计指定领料施工外,承担代办工程的施工单位一律要在公司物资部购买材料,以确保工程材料质量。

(二)维护材料

1、各分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已签定的材料计划领取维护所需要的材料。领取材料时,在货仓取货申请单上的工程编号格内必须填上维护工程编号或维护工程说明,才给审批办理领料手续。分公司设立的材料小仓库,除储备日常少量够用的维修材料外,不允许过量地存放材料,为确保材料在工程中的合理流通使用,并保证材料的质量,做到物尽其用。绝对不允许将计划内的维护材料作其它用途使用。

2、公司下达给各分公司的年度放号任务,各单位须按照已签定的材料计划合理地分配领取。如电话机、电话线、电话机出线盒以及零星配套材料,必须按照放号的实际数量领取,日常仓库只允许储备极少数量作维护备料。对已领出去的电话机,在放号时出现质量问题,可分批送回公司物资部仓库更换。但绝对不允许将已用过的或残缺的以及与放号机不相符的电话机送回仓库更换。

(三)劳保用品计划

劳保用品计划内物资的发放,统一由公司人事部门处理,其中包括三个分公司的劳保用品计划。对独立核算单位的劳保用品,由本单位自行解决。各单位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必须到公司人事部审批申请取货单后,仓库才给予发放。

(四)业务单式计划

业务单式计划由公司业务部统一计划安排,包括三个分公司所需要的业务单式用量。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业务量的实际情况进行领用,不允许自行到外面印刷各种业务单式,对用量不够或增加印刷其它品种的业务单式,应向物资部申请办理,以便保证业务单式格式和内容的完整性,并逐步使业务单式有一个完整的管理制度。

(五)计划外材料的申请

在执行材料计划的过程中,对一些突发性的工程和维护工程中出现的应急抢修材料,或者计划内数量已用完,以及制定计划时无法考虑到的一些工程材料及其它物资,使用部门可以填报需求单向物资部申请计划外采购,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后才给予办理。工程使用的材料,国内物资采购到货时间需要一个月左右,进口物资采购到货时间需要3—4个月才能完成。因此希望 各单位在制定材料计划时必须做到周密考虑,力求准确,使材料计划在各项工程中起到计划合理、保障供应的作用。

(六)执行材料计划的实施办法

1、凡属计划内使用的工程、维护材料,需经计划人员在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货仓申请取货单审核盖章后,才能领取材料。

2、为了掌握好各单位计划内材料使用的情况,将主要工程材料建立帐本,以便累计全年的材料使用情况。

3、各单位领取材料经审核盖章后,计划室将留下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货仓取货申请单作为统计资料凭证。

□下发物资管理若干规定

为加强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标准可依,切实贯彻以通信为中心,保质,保量,及时成套,主动服务,科学管理”的工作方针,更好地为特区邮电通信现代化服务,充分发挥物资管理部门在通信生产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和支撑作用,特下发此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重要物资的归口管理

物资供应部在公司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物资的统一管理工作以及国内通信设备和器材的采购工作,同时组织做好本公司的物资筹供。物资供应部是物资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重要物资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凡属归口管理的物资,统一由物资供应部负责,同时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申请,统一进货,统一供应,统一管理。归口的品种,按物资部和邮电部的规定执行。(归口管理物资目录见附录)

(二)加强物资的计划管理

凡属公司的通信、基建生产等所需的物资(引进设备和器材除外),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物资供应部申报计划。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全公司计划物资的申请、汇总、平衡、供应和调度工作,同时加强与专业部门和财务部门的联系,认真审核,综合平衡,确定计划申报量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编制上报。

各单位在编制计划时要有依据,有核算,并根据物资需求量和自有储备量进行编制,力求准确。在编制计划时应按规定和要求填写物资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技术要求、供应时间和地点等。根据供应计划的要求,各单位需按下列时间向物资供应部申报计划,年度计划必须在上一年的12月1日前申报;追加计划必须提前一个月申报。物资供应部在每年的10月上旬将年度计划申请表发到各生产部门填写(填报时必须将工程料和维护料分开填报)。如不按时送报计划,影响供应,责任由各单位负责。

(三)加强物资的采购管理

各单位所需属于归口管理的各类物资,必须由物资供应部统一组织订货采购,未经物资供应部门同意不得自行采购。部分归口管理的物资,经物资供应部门认可或委托,可由需求单位或相关专业部门协调进行采购。物资供应中,应树立全心全意为生产部门服务的思想,做到及时、主动、优质。同时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及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物资供应部门参加通信设备和器材引进的技术谈判和商务工作,负责合同的编制和制订,做好合同的执行和管理工作以及设备到库后的核查,并汇同工程技术部门做好引进设备的验收工作。

(四)加强工余料、拆旧料、废旧料的管理

各项工程和生产所发生的工余料、拆旧料、筛选料、边角余料及废料,应由施工单位、生产部门负责整理、鉴定后分类列单移交物资供应部,施工单位、生产部门不得自行处理或截留。违者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固定资产报废由相关单位提出报告经财务部和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通知物资供应部门回收处理。

(五)加强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的管理

邮电通信物资是保证邮电通信建设顺利完成的前提,各种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一律须经物资供应部批准,售往特区外的物资材料,由总经理批准。

(六)加强物资仓储的管理

仓储工作为抓好物资的入库验收、保管保养和出库发放等三方面的管理。要积极创造与物资吞吐量相适应,与高科技产品相适应的仓储条件。仓管员在认真做好物资进仓验收工作的同时,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品种等情况要如实反映,做到准确无误。严格执行放料须有领料凭证,检查审核凭证手续是否齐全准确,发现凭证有不妥之处,仓管员应拒发材料。切实做好物资的管理工作,对各类物资要求做到合理堆放、牢固堆放、定量堆放、整齐堆放、方便堆放。坚持先进先出,切实做到快收快发。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仓库物资的清仓盘点工作,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七)加强物资供应人员队伍的建设

为了适应通信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物资管理的水平,必须加强物资供应人员队伍的建设。物资供应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热爱本职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物资供应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联系公司以外的业务及从事经济活动。同时,要经常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以确立全心全意为通信建设、为用户服务的思想。

要充分发挥公司各单位物资供应人员的积极作用,要求各生产部门和维护部门配备一名业务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的专职材料员或保管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以负责本单位的物资供应工作。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物资工作的领导,努力为特区邮电事业作出贡献。

六、企业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总则

(一)物资消耗定额是国民经济计划中的一个重要技术经济指标,是正确确定物资需要量,编制物资供应计划的重要依据。是产品成本核算和经济核算的基础。实行限额供料是有计划地合理利用和节约原材料的有效手段。

(二)物资消耗定额应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本厂生产的具体条件,结合产品结构和工艺要求,以理论计算和技术测定为主,以经验估计和统计分析为辅来制定最经济最合理的消耗定额。

物资消耗定额的内容

(三)物资消耗定额分工艺消耗定额和非工艺消耗定额两部分:

工艺消耗定额:

1、主要原材料消耗定额——指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消耗,如六角钢、氧化铝等。

2、工艺性辅助材料消耗——工艺需要耗用而又未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如石蜡,苏州土等。

非工艺消耗定额:

指废品消耗、材料代用损耗,设备调整中的损耗等。但不包括途耗、磅差、库耗等(此部分作仓库盘盈盘亏处理)。

物资消耗定额的制定和修改

(四)材料工艺消耗定额由工艺科负责制订,经供应科、车间会签,总工程师批准,由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非工艺消耗定额根据质量指标,由供应科参照实际情况制定供应定额。

(五)工艺消耗定额必须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的原则制订。

(六)物资消耗定额一般一年改修一次。由供应科提供实际消耗资料,工艺部门修订工艺消耗定额。由于管理不善而超耗者,不得提高定额。

(七)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修改定额。

1、产品结构设计的变更;

2、加工工艺方式的变更,影响到消耗定额;

3、定额计算或编写中的错误和遗漏。

限额供料

(八)限额供料是执行消耗定额,验证定额和测定非工艺消耗量的重要手段,是分析定额差异和提出改进措施的依据。

(九)限额供料范围:

1、产品用料,包括本厂自制件和外协加工件;

2、大宗的辅料和能源。

(十)限额供料的依据:

1、工艺科提供的产品单件材料工艺消耗定额;

2、生产调度科和车间提供的月度生产作业计划。

[篇二:物品管理制度]

一、物品购置

1、学校日常办公、教学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入库;固定资产购置需由用物部门填写购物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及校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安排购买;材料及低值易耗品购置由用物部门向主管领导口头申请审批后,办公室安排购买,用物部门负责人验货签收。

2、凡购入物品一律严格履行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不办理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不能发放领用,相关费用及票据不予报销。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各类物品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如下:

(1)购买固定资产的由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手续,用物部门负责人进行签领,购物发票需由经办人签名、办公室主任及主管领导证明、校长审批再送财务室计账付款。

(2)日常办公、教学用品由供货单位按采购物品的品牌及数量送仓管员验货入库,仓管员清点无误做好入库记录后在购物清单(一式二份)上签名,确认验货和物品入库,购物清单双方各执一份,定期结算。结算时需经仓管员验核、办公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证明、校长审批,再到财务室计账付款。

(3)试卷纸、矿泉水等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由用物部门负责人验货签收,试卷纸由教务处印刷负责人验货并做好物品入库登记手续,木工、水电工等日常用品由技术负责人验货签收及入库登记。

二、仓库管理

1、仓库管理

(1)仓管员应把好质量关,对数量不符、质量低劣物品,应拒绝验收入库。要建立入库、出库明细账,入出库明细定期结算。

(2)物品仓储明晰有条理,为学校提供购物与公用经费开支参考依据。

(3)按处室及教研组建立物品签领档案。

(4)教务处印刷室按备课组建立资料印刷登记档案,印刷人员定期按备课组统计资料印刷情况,为学校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5)木工、水电工等技术负责人也应做好物品出库使用情况登记。

2、物品领用与发放

(1)教职工按规定向仓管员领取物品必须在指定物品签领表上完整登记签名。

(2)教职工印刷资料需按所在备课组在相应的印刷登记表上完整登记签名。

(3)除按常规发放物品及低值易耗品外,未经办公室及学校领导批准,仓库管理员不准随意发放物品。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1、使用与管理

(1)固定资产由办公室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后,用物部门方可签领使用。

(2)使用人要落实保护措施,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不得损坏、流失,要严格执行“谁损坏谁丢失,谁赔偿”制度。

(3)使用人要妥善保管校产,不准私自外借、转移和调整。部门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所管校产,建立正常的维修制度,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使用人在调出单位前,应将使用和借用学校的一切物品原数交还学校,到部门管理员处办理交接手续。不履行交接注销手续的,不予办理调动及工资转移手续。

(5)财产管理员调动工作、退休时需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三方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2、赔偿制度

(1)公物使用或保管人员要增强责任心,确保学校固定资产不损坏、不丢失。

(2)除正常报废、报损物品外,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由责任人按当前市价赔偿(图书按有关规定执行)。

(3)由于故意破坏而造成的公物损坏的,视情节加倍赔偿;数额较大、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4)班级公共财物,一经集体配置交付班级使用后,各班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教育学生以校为家,爱护公物,保管和使用好班级公共财物,对因管理失职或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除扣班级量化评比分外,照价赔偿。

3、内宿管理人员有对宿舍内外公共设施及学生纪律、安全管理检查评比责任。教育学生要遵守寝室管理规定,爱护公物。学生宿舍公物因管理不善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人为破坏造成损失的,除扣班级量化评比分外,照价赔偿。

4、学期末,学校对各班级、宿舍公物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使用与管理好的班级进行表彰奖励。

四、学校公物检查与维护

1、学校定期组织校舍、校产设备的检查,日常保管、维护由部门管理员及使用人负责。

2、坚持使用报修制度,由部门管理员或使用人报办公室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安排维修。

3、校产相关管理人员要经常对所辖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定期向学校上报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4、学校及各处室应建立物品正常使用破损报废登记制度,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变更登记。

五、设备借用制度

1、校外借用设备,凭单位介绍信,经校长签署意见,办公室负责人签名,财产负责人可借出,借用人必须注明归还日期。

2、教学设备(或软件)、电教设备是学校的教学器材,为教学服务,一般不得外借。校内教职工因教学需要借出教学设备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出。

3、学校兴趣小组所需设备,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

4、贵重设备、电教器材和数码设备等,原则上私人不得借用,如确需借用必须经校长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方可借出,并及时做好回收和验收工作。

5、借出的设备必须妥善保管,归还设备如有损坏,应依损坏赔偿制度给予赔偿。

6、设备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将设备借出,否则后果自负。

[篇三:材料物资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增收节支,杜绝损失浪费现象发生,合理购置和认真保管好各类物资,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非营业性物料用品的购进:各部门、班组和个人无购入物资的权力,一切需要购入的物品由各班组长、部门报办公室,办公室综合汇总后报所部统一审批,统一购进,统一保管。

1、凡需购置总价在100元以内的用品由班组长报办公室,办公室经验证后给予答复或办理。

2、凡需申报总价在2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主要指汽车修理和外请他人设备维修)由班组长报办公室,办公室经验证后给予答复或办理。

3、凡总价在100-—500元内的物品购置、200—500元的维修项目,由办公室报所部同意后方能办理。

4、凡总价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购置和修理项目,由办公室提出书面计划,报所部研究同意后方能办理。

5、凡购置物品必须进库验收后方可领用。

二、凭单采购物品人员应注意经济、实用、美观、新颖等要求。不得采购失效、变质、假冒商品,并注意市场同类物品的价格,力求购到价廉物美的商品,不得损害单位利益,更不得收取回扣,如商家给予回扣一律交公,如发现收受商家回扣未交公者以贪污论处。

三、外出采购1000元以上一律使用转帐支票或汇票的形式,金额在1000元以下可以使用现金结算,其它特殊需要现金支付的应经领导批准,其安全由当事人负责。

四、所采购物品要做到钱、物、凭证三及时:及时办理物品入库手续,凭发票和入库验收单及时向财务结清帐款,及时做妥有关方面的凭证。

五、营业性丧葬用品的购进和管理:

一切丧葬用品的购入单位、产品的价格、结算方式等均由所部领导认定,分管中层按其所部精神具体操作。严格履行一切产品、器材、物资的出入库手续,做到账物相符,仓库凭认可进货的入库通知单核收入库,凭销售部门领条发货。

六、仓库管理:做到物资分类保管,库容整洁卫生,堆放整齐,防止损坏浪费。同时仓库保管人员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沟通库存物资情况,以防脱销影响生产。

七、领用低值易耗品凭已审批的领料单发放,固定资产领用除有领用审批单以外还必须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责任人签字等,并报财务部门,仓库库存必须做到账物相符,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要结算出库存金额并与财务对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

[篇四:物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材料、物资管理,保证生产、工程材料、物资的供应。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公司的材料、物资管理与核算,制订本制度:

1、材料物资采购申请计划

l)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公司批准的生产维修、大修、技改、业扩、基建等计划任务,编制材料、物资采购计划。

2)生产维修计划所需用的材料物资计划,一般由生产单位按照公司下达生产计划和公司制定主要物资消耗定额、生产维修材料费用、综合消耗定额以及事故备品定额等进行编制。

3)大修、技改、业扩和基建工程所需用的材料、物资的计划,应根据经公司审批的初步设计材料、设备清册,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分工程项目编制材料物资总需要量计划,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4)备品备件需用量计划,由公司生产技术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实际的设备类型和数量,核定合理的储备定额数量后编制。消耗后的补充备品备件计划,由公司使用部门提出,报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审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5)劳保用品计划,由公司工会负责组织编制。

6)材料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和主要需用量计算依据,经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才能下达计划给实业公司。

2、材料、物资采购

材料、物资采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贸委、安全监察室、审计署关于贯彻执行<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1)除急需的零星材料和因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外,生产、工程等所需的材料物资原则上都应由实业公司统一采购。

2)实业公司根据各单位报来经公司审批的材料物资采购申请计划,进行汇总、平衡,确定采购计划,组织材料物资供应,满足公司的需要。

3)实业公司按月份编制材料供应计划,临时重大采购项目编制临时供应计划,供应计划及有关情况,应及时报送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以便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材料物资的准备情况和组织资金供应。

4)在订货、采购和加工过程中,有关人员应认真核对材料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

5)贯彻择优采购、讲求经济效益和兼顾扶持三产的原则。物资采购要做到在同等条件下,先批发后零售,先近后远,定点采购。公司基层单位仓库所需的材料、物资应从实业公司调拨,一般不直接对外采购。

6)公司向实业公司购买材料物资的订价原则:生产、维修和检修所需的一般材料、工具仪器仪表,由供需双方协商订价,最高不得超过同质同类产品的当地市场销售价;大修、技改、业扩、基建工程所需的材料物资(包括设备),由供需双方协商订价,最高不得超过按规定经审批的工程项目的预算价格。

7)经公司批准向外单位采购材料物资,必须选择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并比质比价择优选厂,对当年采购同类型材料物资,应作比质比价分析。不得采购不定型产品。对重大的设备,应按照公司研究决定的厂家订货。

8)委托加工材料应核实图纸、技术要求和材料。提回成品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验收。

9)对外采购的材料物资,应努力争取先用后付款或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或先用后分期付款,严格控制未收货先预付款和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以防范资金风险和节约资金。

10)按公司有关规定须签订对外物资采购订货合同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和厂家进行签订;重大的物资采购,还应有生产技术、计划、审计、财务、纪检等部门和使用单位参加商谈;公司向实业公司订货的合同,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与实业公司签订。所有的物资采购订货合同,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的合同,必须依据经审批的材料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加工定制计划和公司有关会议决定的厂家等事项。

(3)填写后的合同须核对产品名称、技术要求、数量、单价、要求交货期都要与工程项目计划相符。并要求填明售后服务的具体条件。

(4)按公司财务收支审批权限,物资采购合同金额壹万元及以上需经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计、财务等部门及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会签审批,才能加盖公章。

(5)对合同组成部分有关签订合同的记录、文书和图表,应与合同一起管理。

(6)货款结算应坚持用货付款或验货付款的原则,严格控制签合同就预付款和托收承付的结算方式。

3、材料、物资的验收和付款

1)仓库可按照材料物资的性质和用途分为若干类,如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材料、仪器仪表、电气材料、工具器具、管理用具等。

责任追究制度
材料管理追究制度 第七篇

[篇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追究是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当事人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

第四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二章追究范围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责任:

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

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4、擅自更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

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

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

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

8、一般文件送达后1、5个工作日、急件0、5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

9、对下属的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3次以上的;

10、以权谋私、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责任追究制度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责任

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接受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

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

3、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

4、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中拒不执行领导签批或工作安排两次(含)以上的;

6、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失误或重大损失的;

7、工作中不能顾全大局、谋取小团体利益的;

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失误的;

9、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

10、对到其部门办事的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为其服务;

11、一季度内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3次(含)以上未能按时完成,或重大工作任务(一次)未能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

12、越级请示、汇报且不符合事实的;

13、对各类文件不及时传达、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14、不能搞好本部门内部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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