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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保养制度

2016-11-07 12:26:0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维护保养制度(共6篇)设备维护管理制度设备维护管理制度1 熟悉掌握各设备的操作规程,保证设备正常运转。2 做好各设备运转时的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严禁各设备超负荷运转,严格按照各设备技术要求进行操作。4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制度,设备调试运转,确认正常以后,方能投入使用。5 建立健全各种设备台...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维护保养制度》,供大家学习参考。

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维护保养制度 第一篇

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 熟悉掌握各设备的操作规程,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 做好各设备运转时的日常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严禁各设备超负荷运转,严格按照各设备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4.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制度,设备调试运转,确认正常以后,方能投入使用。

5. 建立健全各种设备台帐、设备卡片,并将设备的维护保养落实到人。

6. 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对易产生热量和安装在潮湿处的设备,运转时要及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

7. 停用设备及闲置设备要做到归库管理,保持整洁。

8. 对于特殊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做好专业理论教育及培训考核工作,严禁违章操作。

9. 做好设备维护保养检修记录,责任落实到个人,检修过的设备在下次使用期间发现问题影响生产由检修人承担责任。

10. 由于操作失误发生设备事故及损坏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设备维修费用的80%进行赔偿,并责令下岗。

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设备,使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达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公司设备动力科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协助和配合各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使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2.2 各设备使用部门主管人员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3.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3.1 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 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提供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3.2 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

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3 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 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现在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做到合理规划,实现生产修理两不误,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达到效率的最大化。

4.设备维护的要点

【维护保养制度】

4.1 操作工作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4.1.1 单机、独立、通用设备实行操作工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2 连续生产线上集体操作的设备,实行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区域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3 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部门设备主任指定专人维护保养负责制。

4.1.4 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责任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4.2 维护保养责任者有下列职责:

4.2.1 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开车前15分钟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车间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然后空负荷试车,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自己能处理的马上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检修责任者,立即

处理。

4.2.3 正确地按车间制订的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保持油路畅通。

4.2.4 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脏物,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

4.2.5 认真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主要设备每台都应有“交接班记录本”,每班人员应认真写清楚,交接双方要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设备在接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3 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维护保养制度】

4.3.1 班组包区域,个人包机组。

4.3.2 每个设备区域和每一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检修责任牌。区域内要悬挂班组长责任牌,单机悬挂个人责任牌,填写检查维修责任者职责。

4.4 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4.4.1 区域包修的责任班组,应按车间制定的区域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4.4,2 包机的个人应根据车间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情况详细填写记录,交车间设备组存档备查。

4.4.3 车间设备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设备科备案,及时排除设备事故或设备故障。

5.设备的分类分级维护保养

5.1 金属切削机床、起重行车等通用设备,按一、二、三级维护保养责任制。

5.1.1 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配合,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每季度做一次一级保养。

5.1.2 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二班或三班工作制的设备一年做一次二级保养。

5.1.3 连续生产线上的专用设备,推行点检、预修和厂休及节假日的维修责任制,根据点检的预修计划,进行定量维修。

5.3 设备的预防维护保养周期的确定,可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生产班次划分类别。

5.3.1 A类设备周期最短。

5.3.2 B类设备周期较长。

5.3.3 C类设备,不作定期规定。

5.4 车间设备主任组织分管的设备员,按类别确定好每一台设备的必检部位,定岗、定员,责任到人,并报公司备案。

5.5 车间设备员将分管的每一台设备,编写生产工人日常维护检查表和专业维修工人巡回检查表(包括机组名称、必检部位名称、每点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时间、检查总的编号)及检查记录或图表。

6.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1 设备维护规程是设备维护工作惟一遵循的准则,是企业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企业所有生产员人、维修员人、生产、维护管

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维护保养制度 第二篇

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

1 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的管理,规范公司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保养管理。

3 职责

3.1各部门负责组织员工对公司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养。

3.2XX负责组织验收设备设施的检修结果,确保设备设施在检修完好后才可投入生产。

3.3XX负责审批设备设施的检修计划并督促各有关部门予以配合设备设施的检修工作。

4 工作程序及管理内容

4.1设备维护保养原则

4.1.1生产设备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生产能力的基础,设备修理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检修的工作,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证产品的产量、质量不断提高和增长,为生产的发展提供必需的物质基础。

4.1.2生产部门在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下达设备的检修计划;检查生产计划的同时,检查检修计划。

4.2设备的检修

4.2.1日常检修

1)日常检修由当班设备操作工在生产间隙或尽量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如因设备日检不到位,造成后果者,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各种设备按规定的日检、周检项目进行,由包机责任者逐一检查修复,

并做好检修记录。日、周检中发现无法处理的故障、隐患要及时汇报,由上级部门安排停产检修处理。

3)检修完毕后,由设备操作员及检修员对设备全面检查,拆除检修辅助设施并试车运转良好后,并做“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方可投入使用。

4.2.2主要设备定期检修

1)设备操作员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周期,认真编制年、季、月主要设备检修计划报上级批准,并纳入公司生产计划,验收工作由公司主管组织进行。

2)大型机械设备、供配电变压器等设备,除按检修周期进行检修外,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解体检修、检查和测定试验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解决。

3)主要设备的检修必须按计划时间,保质保量。检修后,进行严格验收并试运转,对检修情况及更换零部件作详细记录,各种技术参数、绘制的图纸及各种技术资料要完整存档。

4.2.3设备大修理

1)设备大修计划由使用部门负责编制,要合理制定工时定额、停工定额和材料消耗定额等,设备大修由综合保障部组织实施,生产总监组织验收工作。

2)计划外需要检修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生产总监批准后执行。

3)在下达月度生产计划的同时,下达设备大修及保养计划,在生产与设备维修工作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合理安排。

4)设备大修计划需要调整时,必须上报生产总监及公司主管批准后执行。

5)设备大修费用按计划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4.2.4检修计划的制定

大型及主要固定设备的检修要按计划进行。计划的制定由设备使用部门共同编制,《检修计划》中必须有:检修项目、检修期限、责任人、所需材料、工具、零部件以及预计资金。计划编制后报生产总监审批。计划获批后提前3~7

天下达到责任单位,确保设备修理工作顺利完成。

4.3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4.3.1操作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良好、安全运行。

4.3.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全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已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维护保养制度 第三篇

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设备经常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潜力,满足经营需求,确保生产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搞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是公司设备管理相关领导、相关部门、相关

人员的共同责任,必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狠抓落实,以良好的设备技术状态为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提供适宜的基础设施。

第三条 设备维护保养必须贯彻“计划修理、质量第一” 、“养修并重、预

防为主” 的原则,不许只用不修、以修代养或降低修理标准。

第四条 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从购入到报废的管、用、修、养等过程进行归

口管理,指导督促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学习、掌握相关设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组织制定设备修理、保养计划、操作规程,并予实施。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设备,是指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

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机械设备,包括起重设备,企业内运输车辆等。

第二章 设备使用

第六条 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设备、定岗位责任” 的三定制度,确保职

责、权限和责任的统一。

第七条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上岗资格,取得上岗资格证

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 操作人员使用设备时不准超越规定性能,不准任意超负荷运行,不

得违反操作规程,禁止—切违反安全的操作。

第九条 设备使用的燃油、水须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使用电压

等级应与设备铭牌所注电压相一致。磨合期内机械一律不准拆除限速器,负荷应减少20~30%,汽车行使速度不得超过最高时速的50%。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汇展国际花园1号楼9层

第十条 设备使用前后及交接班时,操作人员均须按规定途径(路线)对设

备的各个部位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巡回检查,作业中须加强监视,并利用停机休息间隙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排除或报告,并记录于运行记录中。

第三章 设备修理 第十一条 设备修理指对各类机械设备正常磨损或事故损坏的修理,包括大

修、零修和特修。

第十二条 设备保障部必须针对设备的实际情况编制修理计划,安排修理力

量,进行修理前技术鉴定,明确工艺质量、验收要求,充分考虑修理成本、修理费用,及时组织零配件供应。

第十三条 零修:设备—般零星修理,通常无预定计划,依据机况监测的结

果及临时发生的故障,确定某一部分更换或修理,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由操作者或保管者提出要求,经车间负责人会同设备管理人员审核后,经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十四条 大修:指设备运转到大修间隔后,为全面恢复机况进行的修理。

设备大修由设备管理人员编制计划,批准、实施与验收。委外大修时,必须与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的承修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受委托单位必须对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并出具自检报告,设备管理部门据以向有关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企业内部自行修理时,必须建立主修责任制,主修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并对其主修设备的质量及安全技术性能负责。无论内部或委外大修,车间机修人员必须随机进行监修。设备大修后的性能参数、技术指标、使用功能应与原设备规定要求相符。

第十五条 特修:正常大修范围以外的事故修理,修理内容根据实际机况确

定,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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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设备保养 第十六条 所有设备不论机况如何,都必须按保养规程和间隔周期的规定进

行保养。设备保养计划由车间机修人员提出,经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做好《修理保养记录》。

第十七条 设备保养具体内容【维护保养制度】

设备保养包括一保、二保、三保,其中:一保指以设备操作员为主进行的设

备保养。二保指以机修人员为主、设备操作者为辅进行的设备保养、检修。三保指设备的大修。

一、设备的一保

(一)PVC、PP生产线的一保

1、保持设备及其环境的整洁。

2、设备各部位松动螺丝的紧固。

3、检查、调整水路,保持水路畅通、无漏水(含油路、气路)。

4、对螺杆、分配箱、变速箱、三辊等到部位进行适时的加油(所有设备需

要加黄油的部位,主机、辅机、混料机、提升机等)。

5、更换辅机锯片、真空泵、水泵、链条、道轨。

6、运输车辆的充气及维护。

7、车间内油水分离器放水。

8、局部设备清洗。

(二)回收车间的一保【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各部位松动螺丝的紧固。

2、破碎机的磨刀工作。

3、调整跑道。

4、箩底小面积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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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定刀间隙调整。

6、给设备加油。

7、保持引风设备畅通。

8、运输工具的润滑。

二、设备的二保

(一)设备二保的时间间隔视设备性能、使用时间等情况而定,原则上设备

二保的时间间隔如下:

1、混合机组、PP生产线、PVC生产线、磨粉机:1个月。

2、粉碎机:2个月。

3、焊条机:3个月。

(二)机修车间以季度为单位编制设备检修计划,由部门主管批准,机修车

间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

(三)设备二保的内容

1、根据设备情况,进行设备部件的拆卸、检查和清洗。

2、检查并调整螺杆、分配箱、变速箱、三辊等各部位的润滑及油路,保持

油路畅通,无漏油。

3、给气泵加油及维护。

4、检查电器开关箱,检查电路。

5、对设备部分配合间隙进行适当调整。

6、检查、调整保养设备的安装水平及精度。

7、修复部分设备报废零部件与磨损件。

三、设备的三保

(一)设备的三保即为设备的大修,设备大修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操作员

为辅,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可由外单位负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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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修车间第年12月份制定出下年度的设备大修计划,由总经理或副

总经理批准,由机修车间负责组织实施。

四、设备完好标准

(一)挤出机完好标准

1、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能达到设计要求。

2、主要零部件的腐蚀、磨损不超过有关技术规定。

3、各传动系统装置齐全,运转正常。

4、润滑系统装备齐全,管道完整畅通,油质合格,油量适当,油标醒目。

5、滑动部位运动正常,各滑动工作面及零件配合适当,无严得拉、碰、研、

磨等现象。

6、加热冷却系统装置齐全、工作可靠。

7、电器及控制系统装置齐全,清洁,管线完整,不漏电,性能灵敏,安全

可靠。

8、设备操作系统及检测仪表,仪器动作灵敏可靠,指标准确。

9、 安全防护装置完整、齐备、灵敏、可靠。

10 、设备基本无漏油、漏水、漏料等现象。

11、漏油擦干后,渗油处3分钟内不准有新的油渍出现,渗油处不得超过2

处。

12、 不准漏水。

13、5分钟以内不准有新的料漏出。

14、设备外观清洁,无黄袍、无油垢、无锈蚀、铭牌清除。

(二)高速搅拌机完好标准

1、设备运转平稳,无异常噪音,无异味,搅拌桨不磨锅体。

2、锅体及管道系统阀门不漏水,不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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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维护保养制度 第四篇

[篇一:污水处理站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设备维修保养的必要性

本污水站系24小时连续运行设施。为保证各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和保持良好的处理效果,应定期对各种设备进行检修。

2、设备维修保养原则

设备维修保养原则上应遵照产品说明书进行。应包括清洁、调整紧固、润滑和防腐等内容。设备维修保养制度。保养工作同样应作记录。

3、保养工作内容

3、1例行保养——指运转中的巡视检查保养。

3、2定检保养——定期停机检查保养。

3、3停放保养——指备用机组或闲置设备的保养。

3、4换季保养——指设定入夏、入冬、梅雨期等季节性需要保养的工作。

4、设备检修制度

4、1设备使用一段时期间,必须进行小修、中修或大修。设备制造厂有明确规定的,应按制造厂规定进行维修。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若无规定,原则上应按以下周期进行定检保养及大修。

4、1、1罗茨鼓风机:大修15000小时,定检保养500小时

4、1、2潜水污水机:大修10000小时,定检保养500小时

4、1、3耐腐蚀离心泵:大修8000小时,定检保养500小时

4、1、4机械格栅:大修8000小时,定检保养500小时

4、1、5污泥泵:大修10000小时,定检保养500小时

4、1、6单向阀:大修6年,定检保养500小时

4、1、7手动阀:大修2年,定检保养500小时

5、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1做好泵房,机组表面清洁工作。

5、2应定期检查水箱、叶轮、清除泵内垃圾。

5、3注意轴承的油位、油质和温度,轴承的润滑要定期更换。水泵润滑油工作500h换一次,轴承润滑脂工作2000小时换一次。

5、4检查各部件紧固件有否松动。

5、5定期检查并更换填料。

5、6水泵运转中要注意填料处滴水是否正常,的缺陷和故障,进行必要的调整。

4)大修验收后要填写“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和“机械设备试运转记录”。

d、大修后设备要达到要求(指设备在7天内保证期内使用应达到的要求)。

1)发动机走热后应运转正常,无敲缸及其它不正常响声,不发生拉缸烧瓦等现象,机油压力水温等符合规定,排气烟色正常,出力正常。

2)离合器接合平稳,不偏摆。

3)各齿轮箱包括变速器、分动器、减速器、差速器以及各种传动轴等,运转时无异响,各部轴承无过热现象,各种油封不漏油,变速箱无自动跳档,掉档现象,换档无困难。

4)行走机构行驶平稳,不偏摆。

5)制动系统磨损正常,不过热,性能稳定可靠。

6)操作机构与安全装置操作灵活,安全可靠。

7)工作装置无严重磨损和不正常响声。

8)机架无变形、破裂。

9)电动机及电器设备的空载电流和温升要符合要求。

10)各种仪表指示正常、灵敏可靠。

e、保证责任(七天保证期)

1)在保证期内,如因修理过失而造成严重的设备故障或损坏,由物资设备部维修车间无偿返修。

2)其它要求参照大修要求。

2、中修:

1)中修的技术条件:符合机械设备大修的技术条件之一,即为中修。

2)其它要求参照大修要求。

3、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消除机械设备在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性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正常运转。

4、保养:

1)一级保养:指经常性设备需要润滑保养的部位加注润滑油(如钙基润滑脂、齿轮油、机油等)润滑单位、润滑点数、润滑周期、润滑油种类、注油方法按设备说明书实施。

2)二级保养:调整、坚固、防腐败机械设备,由设备员及机修班负责(简单的由跟机操作工负责)。

3)三级保养:把总成拆开清洗,消除故障,由设备员机修班负责。

[篇三: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和保养的原则和要求]

1、1为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可以投入运行,减少故障停机日,提高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降低机械运行和维修成本确保安全

生产,必须强化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1、2机械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定期保养、强制进行,正确处理使用、保养和修理的关系,不允许只用不养,只修不养;

1、3各班组必须按机械保养规程、保养类别做好各类机械的保养工作,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需经分管专工批准后方可延期保养,但一般不得超过规定保养间隔期的一半;

1、4保养机械要保证质量,按规定项目和要求逐项进行,不得漏保或不保。保养项目、保养质量和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应作好记录,报本部门专工;

1、5保养人员和保养部门应做到“三检一交(自检、互检、专职检查和一次交接合格)”,不断总结保养经验,提高保养质量;

1、6资产管理部定期监督、检查各单位机械保养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保养质量,并进行奖优罚劣。

2保养作业的实施和监督

2、1机械保养坚持推广以“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为主要内容的“十字”作业法,实行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周期及检查保养项目进行。

2、2例行保养是在机械运行的前后及过程中进行的清洁和检查,主要检查要害、易损零部件(如机械安全装置)的情况,冷却液、润滑剂、燃油量、仪表指示等。例行保养由操作人员自行完成,并认真填写<机械例行保养记录>。

2、3一级保养:普遍进行清洁、紧固和润滑作业,并部分地进行调整作业,维护机械完好技术状况。使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根据保养计划开具<机械设备保养、润滑通知单>下达到操作班组,由操作者本人完成,操作班班长检查监督。

2、4二级保养:包括一级保养的所有内容,以检查、调整为中心,保持机械各总成、机构、零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由使用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开具<机械设备保养、润滑通知单>下达到操作班组,主要由操作者本人完成,操作者本人完成有困难时,可委托修理部门进行,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操作班班长检查监督。

2、5其他保养

2、5、1换季保养:主要内容是更换适用季节的润滑油、燃油,采取防冻措施,增加防冻设施等。由使用部门组织安排,操作班长检查、监督。

2、5、2走合期保养:新机及大修竣工机械走合期结束后必须进行走合期保养,主要内容是清洗、紧固、调整及更换润滑油,由使用部门完成,资产管理员检查,资产管理部监督。

2、5、3转移保养:机械转移工地前,应进行转移保养,作业内容可根据机械的技术状况进行保养,必要时可进行防腐。转移保养由机械移出单位组织安排实施,项目部、资产管理员检查,资产管理部监督。

2、5、4停放保养:停用及封存机械应进行保养,主要是清洁、防腐、防潮等。库存机械由资产管理部委托保养,其余机械由使用部门保养。

2、6保养计划完成后要经过认真检查和验收,并编写有关资料,做到记录齐全、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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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给排水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第一条运行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每天二次按照巡回路线检查所属的设备一次,并按巡检表做好记录,检查内容包括:

(1)上下水池水位是否正常,各水池自动注水装置是否正常;

(2)各阀门开关位置是否正常,各消防阀门是否处于正常位置;

(3)各阀门管道有无漏水现象,压力表读数是否正常。

2、值班人员每班于水泵运行时实地检查,了解其工作状况:

(1)压力表读数是否正常;

(2)轴承温度是否正常;

(3)电机接线盒有无发热现象;

(4)水泵机组有无振动及异常响声;

(5)联轴节填料松紧情况,排除不正常的漏水现象。

第二条月度保养:

1、备用系统应急试验:

(1)水泵房备用供水泵及各消防水泵试运转;

(2)地下室各潜水排污泵试运转;

(3)排放死水管的水。

2、全面检查供排水及消防水管道各主要阀门是否在正常位置,转动一下平时不动的阀门。

3、清洁泵房,清除水泵及电机表面灰尘。

第三条季度保养:

1、各主要阀门丝杆清理加油。

2、清除地下污水、井内杂物,使排水泵工作畅通。

3、各水泵电机接线端子坚固、检测电机。

4、测试各水泵控制箱工作状态,更换坏指示灯及不正常配件。

第四条年度保养:

1、各生活及消防水泵:

(1)检查密封环磨损情况,测量记录运动间隙,必要时更换或修理;

(2)更换密封填料;

(3)检查所有轴承的腐蚀情况,更换轴承油;

(4)校对曲线,做好记录;

(5)检查联轴节铰与轴的磨损情况;

(6)检查泵叶泵壳的腐蚀情况,泵壳及机座除锈油漆;

(7)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

(8)对电机做年度检修保养;

(9)检查泵的工作性能。

2、排污潜水泵:

(1)拆泵盖测检端面间隙并做好记录,必要时修理;

(2)检查轴向密封装置的完好情况及密封性能;

(3)检查泵叶泵壳的腐蚀情况,泵壳除锈油漆;

(4)检查胶管的完好情况;

(5)对电机做年度检修保养;

(6)检查泵的工作性能。

3、管系:

(1)对整个管系做一次全面的检查,判断管系继续运行的可靠性;

(2)检查所有管道阀门的防锈保护是否完好,必要时做油漆大保养;

(3)更换已腐蚀及老化的密封件和不能继续使用的管道。

[篇五:物业区域给排水设备维护保养规程]

1、目的

及时处理给排水设备(设施)故障,保养好设备,确保设备性能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或备用状态。

2、适用范围

物业区域内的生活水泵,消防泵,喷淋泵,增压泵,排污泵,空调水泵,相关阀门、管道等给排水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

3、职责

3、1工程管理员负责维修保养工作计划的制定,维修保养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外委修理的联络工作。

3、2管理处主任负责批准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3、2水工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

4工作程序

4、1给排水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程序

4、1、1维保组负责给排水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

4、1、2工程管理员每年12月制订下年度的<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并按运行情况制订中修、大修计划。

4、1、3维保组按<设备年度维修维护计划>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将维修保养情况记录于<设施维护单>并汇总于<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4、1、4给排水设备故障一般不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重要部位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方案、解决时间书面上报管理处。

4、1、5凡是夜间发生的,不影响用户生活、工作的,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给排水设备(设施)故障,可以由早班水工进行维修。

4、1、6工程管理员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4、1、7需停水进行维修保养时,做好事先通知解释工作。

4、2给排水设备(设施)故障一般处理工作程序

4、2、1供水泵出现故障时,当班水工应马上启用备用泵,然后立即通知管理处组织有关人员及时维修。

4、2、2排污泵出现故障时,首先检查故障原因,如是控制回路出现故障,检查排除;如是水泵故障,则维修水泵。

4、2、3供水管网出现故障,发生泄漏影响正常供水,当班水工应立即关闭上端阀门,及时通知管理处组织有关人员抢修,并做好受影响用户的解释工作。

4、2、4排污井、雨水井等因堵塞造成下水不畅、浸水等,立即电话通知维修人员疏通。

4、3给排水设备(设施)检查保养表

序号检查保养项目保养内容(含使用材料)周期

01水泵机组及附件外观清洁擦洗、除污月

压力表指示显示不正常,检查更换不定期

电机主回路、控制回路测试、检查、紧固半年

水泵轴端密封如渗漏超标,更换机械密封不定期

电机轴承,水泵轴承加注2#二硫化钼锂基脂半年

02管道外观如渗漏,补漏;如锈蚀,除锈、刷防锈漆和面漆不定期

阀门外观阀杆漏水,压紧螺栓;如锈蚀,除锈、刷防锈漆和面漆不定期

5工作内容

5、1生活水泵、空调冷却泵、空调冷冻水泵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5、2消防泵和喷淋泵、提升泵每三月进行一次试运行,运行时间1分钟,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5、3排污泵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保养。

5、4各水泵保养时应把与泵体相连的5米范围内的阀门、压力表、管道等随泵同时保养。

5、5泵体的保养

5、5、1被检查泵体应无破损,铭牌齐全,水流方向指示明确清晰,外观整洁,油漆完好。

5、5、2检查、补充润滑油脂,若油质变色或有杂质,应予更换。

5、5、3检查水泵轴端密封情况,若有漏水超出10滴/分,应拆开检查机械密封,发现严重磨损或出现开裂情况应准备更换机械密封。

5、5、4联轴器的联接螺栓和橡胶垫圈若有损坏应予更换。

5、5、5紧固机座螺丝并做防锈处理。

5、5、6生活水泵和空调水泵因运转频繁,每年应拆开联轴器两端轴承进行清洗或更换。

5、6水泵电机的保养

5、6、1外观检查应整洁,铭牌齐全,接地线连接良好。

5、6、2拆开电机接线盒内的导线连接片,用500Ⅴ兆欧表摇测电机绕组相与相、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低于0、5兆欧。

5、6、3电机接线盒内三相导线及连接片应牢固紧密,无老化现象。

5、7相关阀门、管道及附件的保养:

5、7、1各个阀门的开关应灵活可靠,内外无渗漏。

5、7、2单向阀动作应灵活,阀体内外无漏水。

5、7、3压力表指示准确,表盘清晰。

5、7、4管道及各附件外表整洁美观,无裂纹,油漆应完整无脱落。

5、8控制柜的保养

5、8、1断开控制柜总电源,检查各转换开关,启动、停止按钮动作应灵活可靠。

5、8、2检查柜内空气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等电器是否完好,紧固各电器接触线头和接线端子的接线螺丝。

5、8、3清洁控制柜内外灰尘。

5、8、4合上总电源,检查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5、8、5保养完毕按规定要求起动水泵,观察电流表、指示灯指示是否正常。

5、8、6观察水泵运转是否平稳,无明显振动和异响,压力表指示正常,控制柜各电器无不良噪音。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维护保养制度 第五篇

[篇一: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车辆维修管理,节约车辆费用,根据<萍乡市工商局财务体制改革方案>和<萍乡市工商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维修按照确保运行安全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

二、为确保车辆维修质量,指定2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并由市局办公室每年年初与其签定当年维修合同,按合同规定维修车辆。

三、凡有车辆的科(室、局、事业单位),驾驶员要经常加强对车辆的保养与维护,确保车辆完好。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四、各单位的车辆维修费用根据品牌、购买年限及往年修理费情况实行年度包干(不含车辆保险、养路费),超额经费不补,节余部分5%予以奖励,5%即留转下年度使用。包干维修费每年核定一次。

食品检验车的维修费单列,修理费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报批,:

(一)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

(二)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

(三)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

(四)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查验申请资料齐全有效后,应当场或在5日内予以许可,并发给相应许可证件。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经营许可项目应当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许可项目的范围内。

第十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务和一类摩托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从事三类汽车维修业务、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3年。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第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的,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维修经营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维修服务。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见附件1)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由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统一式样和要求自行制作。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托修方要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查看相关手续后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其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一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资料和工时定额。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格式和内容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的,托修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资料。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当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价格的要求,建立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加强对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管和约束,杜绝不规范的商业行为。

第四章质量管理

第三十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托修方自行处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

第三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承担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或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有关标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设备,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如实提供检测结果证明,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见附件2);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和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禁止伪造、倒卖、转借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第三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

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二年。

第三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和管理制度。

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及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可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机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第三十七条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示承诺的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第四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受理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积极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纠纷。

第四十一条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拆检情况。

第四十二条对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经营者基本情况、经营业绩(含奖励情况)、不良记录等。

第四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档案。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机动车维修诚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乱收费、乱罚款。

第四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科学、高效地开展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在机动车维修经营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

(二)查询、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台帐、票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

(三)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取证;

(四)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设备及相关机具的有关情况。

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记录,并按照规定归档。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四十八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相关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二)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第五十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转让、出租的有关证件,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接受非法转让、出租的受让方,应当按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

(二)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

(三)伪造、转借、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

(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

(五)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的;

(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的;

(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超出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

(八)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和报送统计资料的;

(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篇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运输服务中心成立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运输服务中心员工民主选举产生,工作小组对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实施全面管理、监督。

2、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具备专业资质、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具有一定规模的正规修理厂。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3、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清洁,勤紧定,勤润滑。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并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4、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根据申报项目检验车辆,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维修单,驾驶员凭车辆维修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5、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维修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及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须带回方可报销。

7、平时车辆日常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等应由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统一采购,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8、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驾驶员签字认可的修理结算单由维修保养工作小组确认后统一与修理厂结算。

9、车辆例行保养由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确认后实施;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

10、本规定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维护保养制度 第六篇

[篇一: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七、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八、定期报检制度

九、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十一、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zhèng fǔ 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fǔ 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zhèng fǔ 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

调查分析,及时向zhèng fǔ 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篇二: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篇三:酒店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台电梯应建立单独的安全技术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不得与其他设备资料混装。

二、档案应由酒店经理或经理制定人员,必要时交公司统一归档管理。

三、档案应有目录,对文件的名称、数量及保存年限详细记录。

四、需要调取档案查阅时,应办理借阅手续,用完湖马上归还,管理人员应清点文件数量,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五、档案应至少宝货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六、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七、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电梯维保制度

一、应对机房的电器和机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清理轿厢、机房卫生,检查司机交接班记录。

二、应至少每15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三、每季度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并做好记录。

四、每半年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

六、根据电梯性能和使用频率,可在三至五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洁曳引机、更换摩擦片、检修控制柜、更换钢丝绳、做平衡系数实验等)七、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八、当火灾、地震、水淹等灾害发生后,应对电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应做好记录,报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几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十、建立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

定期报检

一、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二、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检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申请检验前,应责成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二)准备好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以备查阅。

(三)与检测机构约定具体检验时间。

三、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前,应将停梯原因及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并将公告贴在电梯首层门口和人员密集层站。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到场配合检测部门现场检验。

四、检验后,按照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要项目或存在安全隐患,继续使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应停用整改:一般项目由于各种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项目,应制定监护使用措施,并在本单位内部发布实施。整改结束后,认真填写整改回执单,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检或确认。

五、检验结束后,及时将电梯检验报告书取回存档,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

[篇四: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2范围

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况,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3、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3、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3、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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