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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级护理制度,护理级别制度

2016-11-08 13:28:2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方级护理制度,护理级别制度(共6篇)分级护理制度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一、特级护理:(一)指征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1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2 重症监护患者3 各种复杂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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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
方级护理制度,护理级别制度 第一篇

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一、特级护理:

(一)指征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将患者安置在监护室,抢救患者安置于抢救室,备好急救药品和物品。

2.做好护理评估,按护理常规落实护理措施,做好护理记录。

3.定时监测生命体征,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准确记录。

4.正确执行医嘱,认真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方级护理制度,护理级别制度】

5.按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做好各种管道的护理,详细记录各种导管的出入液量。

6.认真做好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

(1)卧位合理,舒适安全,符合治疗需要。

(2)保持床单位整洁,有污染及时更换。

(3)保持口腔清洁,做好口腔护理,每日给予口腔护理2次,预防感染;保持胡须、头发整齐,洗脸。

(4)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做好皮肤护理,预防压疮发生。每天床上擦浴,包括洗脚及会阴护理;协助病人翻身,至少2小时一次,病情危重限制翻动者例外,仔细观察、评估皮肤情况,并记录,做好床旁交接班。

(5)做好患者气道管理,气管切开患者按照专科护理常规执行,及时有效吸痰,保持呼吸道通畅。

(6)按医嘱给予饮食,保证进食安全,防止误吸、呛咳等。

(7)做好大小便护理。留置尿管的病人保持尿道口清洁,每日会阴护理1~2次。

7.对患者的重点治疗、护理内容实施班班床头交接。

二、一级护理:

(一)指征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按病情需要,配备急救用物以备必要时应用。

4.按照护理常规落实护理措施,加强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防止并发症:

(1)保持床单位整洁,有污染及时更换。

(2)保持口腔清洁,需要时做好口腔护理,每日2次。

(3)保持皮肤清洁、干燥,做好皮肤护理,协助患者翻身,2小时一次,观察、评估皮肤情况,并记录,做好交接班,预防发生压疮。

(4)做好大小便护理,留置尿管的病人保持尿道口清洁,每日会阴护理1~2次。

(5)做好生活护理,协助自理缺陷患者喂水、喂饭,送药到口。

6.认真做好心理护理,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一)指征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方级护理制度,护理级别制度】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一)指征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记录要求参照护理文件书写规范。

分级护理制度
方级护理制度,护理级别制度 第二篇

分级护理制度(核心制度)兼督查标准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别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 特级护理

一、 病情依据

1、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 重症监护患者;

3、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 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二、 护理要点

1、 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 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起到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 保持患者舒适和功能体位; 6、 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

一、 病情依据 1、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 护理要点 1、 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

一、 病情依据 1、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二、 护理要点 1、 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 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

一、 病情依据 1、 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 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 护理要点 1、 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 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 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 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查对制度(核心制度)

1、 医嘱查对制度 ① 处理医嘱后均须经第二者核对。 ② 处理医嘱者和核对者(非处理医嘱者)均须签全名。 ③ 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医嘱后及时记录。 ④ 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⑤ 每周总核对医嘱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总核对医嘱有登记,参与者均须签名。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①服药、注射、输液时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②备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身有无裂缝,注意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③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方级护理制度,护理级别制度】

④易致过敏的药物,使用前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⑤ 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⑥ 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与医嘱核对,核实正确向病人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师联系。 2、 输血查对制度 ① 配血采血时,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血型、诊断,由专人将配血标本送血库。 ② 领血时,使用专用容器,与血库工作人员共同核对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室、血型、血量、血袋号、有效期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检查血液有无凝块或溶血、血袋封口及配血条是否完整。 ③ 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共同核对血型、交叉配血单、血袋号及血液质量,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④ 输血时,两名护士带病例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血型,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方可用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⑤ 输血过程中发生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保留血袋及输血器,以备送检,汇报医师进行必要的处理。 ⑥ 输血完毕,血袋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查。 3、 饮食查对制度 ① 每日核对医嘱单、饮食执行单、病人床前饮食卡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② 发治疗饮食时,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③ 开饭时在病人床边再次核对饮食种类。

护理交接班制度(核心制度)

1、 根据医院和科室的情况实行轮流值班,每班人员运用护理程序针对病人个性化情况实施整体护理。

2、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实施。

3、 值班人员必须在交接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常规工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整理好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准备。需下一班执行的医嘱或其他护理措施应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后方可离开。

4、 值班、交接班中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时,应立即查实、确认。 5、 各班交接时均要相互进行书面、口头、床前交接。 六个不交接: ① 病情不清不交接; ② 危重病人护理未做不交接; ③ 记录不全不交接; ④ 药品器械不对不交接; ⑤ 引流输液不通畅不交接; ⑥ 办公室、治疗室不整洁不交接

危重患者抢救工作制度(核心制度)

1、 发现病人病情变化时,护理人员应立即实施必要的救治,同时通知医师,并配合抢救。 2、 参加抢救的护理人员分工协作,迅速、正确执行抢救医嘱和操作规程。

3、 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反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执行后及时记录执行时间、药品剂量、给药方法;抢救结束后由医师及时补写医嘱于医嘱单机病历上;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药瓶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4、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师并准确记录。

5、 全面评估病人,根据病人存在的护理问题,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并及时做好记录。 6、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之间详细交接病情、抢救经过、各种用药及护理问题与措施。 7、 各种抢救物品、药品、器械用后及时清理、补充、消毒、物归原位,处于备用状态。

给药制度(核心制度)兼督查内容

1、 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2、 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作用、剂量、用法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3、 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 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 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做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方级护理制度,护理级别制度】

6、 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7、 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的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8、 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

9、 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想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护理会诊制度(核心制度)

1、 凡遇重大手术,新技术项目,危重、疑难、抢救病人护理中存在问题,可申请会诊。 2、 申请会诊科室须填写会诊申请单,按程序送交相关部门,并将会诊所需资料准备齐全。 3、 护理部可成立相应的护理业务指导组,如伤口造口、失禁护理组,导管护理组,糖尿病护理组等。接到会诊通知应及时组织会诊,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会诊。

4、 参加会诊人员包括科护士长、相关科室护士长、护理业务指导组人员及申请科室护理人员。

5、 会诊者应详细了解病情,分析讨论护理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诊科室护士记录、实施相应措施,并及时评价反馈效果。

护理等级制度
方级护理制度,护理级别制度 第三篇

等级护理制度

养老机构根据入住老人的身体情况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并根据入住老人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介护护理、介助护理和自立护理。

护理等级分类表及相关工作内容

分级护理制度
方级护理制度,护理级别制度 第四篇

[篇一:分级护理制度]

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标记: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绿色、三级护理可不设标记)

(1)特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①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②重症监护患者;

③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④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⑤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⑥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⑦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②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③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⑥实施床旁交接班。分级护理制度

(2)一级护理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①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②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④生活部分自理,,需要严密观察和加强照顾。特护的都是重危病人,但重危病人不一定都要特护。特护派专门护士昼夜守护,有时需把病人搬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按照特护计划,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密切观察病情,记录饮食和排出物的量,进行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翻身按摩等。特护的收费比较高,上级有收费标准,自费病人应考虑自己的负担能力。

2、一级护理用粉红色标记,表示重点护理,但不派专人守护。对绝大多数重危病人来说,这就算是高等级的护理。按规定,对一级护理的病人,护士每隔15-30分钟巡视1次,既了解病情和治疗情况,又帮助饮食起居。根据病情需要帮助病人更换体位、擦澡、洗头、剪指(趾)甲等。

3、二级护理用蓝色标记,表示病情无危险性,适于病情稳定的重症恢复期病人,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不宜多活动的病人。对二级护理病人,规定每1-2小时巡视1次。在这之间,如病情有变化或有特殊需要,病人可用呼唤电铃呼叫医生护士。

4、三级护理是普通护理,不作标记。对这个护理级别的轻病人,护士每3-4小时巡视1次。

[篇四:内分泌科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

1、适应对象: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重症监护患者,重症糖尿病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昏迷,严重低钾血症,垂体危象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专人护理,将患者安置到抢救室。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做好交接班及危重患者护理记录。

(3)准备抢救仪器和抢救药物。

(4)及时执行医嘱,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5)满足患者基本生活需要,使患者清洁舒适。

1、每日落实晨晚间护理,保持床单位,衣裤清洁,干燥,及时清洁面部,口腔,头发,皮肤,会阴,足部等,使病人舒适,酌情修剪指甲。

2、协助患者翻身,床上移动,落实压仓预防及护理。

3、做好失禁护理,协助患者床上使用便器,留置尿管患者每日尿道口消毒2次。

4、协助患者进食,饮水(进食者除外)。

(二)一级护理

1、适应对象:病情趋向稳定的钟正南患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低钾血症,甲减粘液性水肿,甲亢危象前期。

2、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病人一次,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2)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如有异常及时通知医生。

(3)根据医嘱实施治疗给药措施,指导专科用药,观察用药的滴速及药物反应,病人的主诉

(4)加强基础护理,临证施护及专科护理。

1、保持病室安静,温度适宜

2、保持床单位清洁

3、做好口腔护理,会阴护理,皮肤护理及足部护理

4、保证病人安全,加用床挡

5、根据病情准确记录出入量

6、加强与病人的思想交流,减轻心理负担

(5)提供疾病的健康指导:

1、休息与卧位应根据不同疾病进行具体护理,轻者休息或卧床休息,危重或做特殊检查者绝对卧床休息。

2、根据不同疾病给予各种治疗饮食并嘱病人遵守膳食原则

3、要求向病人作必要的解释取得合作,以保证试验过程和标本采集准确无误。

4、危象病人应绝对卧床休息,设专人护理,保持环境安静,避免声光等不良刺激

5、根据病种及病情向病人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三)二级护理

1、适应对象:病情稳定,仍需要卧床的患者,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如,单纯糖尿病血糖下降不稳定,甲亢低钾周期性麻痹患者。通风急性期。

2、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一次,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观察自觉症状,如有异常及时通知医师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指导专科用药,观察用药后的反应

(4)加强基础和专科护理

1、保持床单位整洁,做好各项宜教

2、做好会阴护理,足部护理,皮肤护理

3、根据病情给予适当的运动指导

(5)对患者提供与疾病相关的健康指导

1、根据病种及病情向病人及家属进行饮食指导

2、根据病种及病情为患者制定简单的运动计划

3、为患者提供相关的保健知识

(三)三级护理

1、适应对象:生活完全自理并且病情稳定的患者,生活完全自理并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如,糖尿病控制稳定的患者,亚甲炎,甲亢,糖耐量异常,血脂异常。

2、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及给药措施

(4)指导患者采取措施预防跌倒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及功能锻炼

(6)定时通风,保持病室空气清新及环境清洁

三好一满意工作总结
方级护理制度,护理级别制度 第五篇

[篇一:三好一满意工作总结]

我区卫生系统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将近阶段情况总结如下: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1、优化医院门诊环境和流程。为贯彻落实<2011年全区卫生工作要点>,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三好一满意工作总结。加强门诊服务窗口和诊室弹性排班;实行窗口、出院、电话、入户等多种预约方式,方便患者检查,力争做到随到随查;全面推行检验检查报告及时发放制度,在确保患者隐私的前提下,“5。xx”国际护士节系列活动的通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主题为“爱心圆您健康梦想”科普宣传活动,通过举办科普视频、科普讲座、科普展览、发放科普宣传资料、实际操作演示等形式,全院团员护士利用“5。xx国际护士节”,开展了“我的一天”优质护理服务活动,护理部组织以护士长为组长带领护理骨干利用业余时间走进社区,将健康知识送到社区、家庭,指导居民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可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做到了优质护理的延伸服务。本次活动有86人参与,受益人数达2500人。

(7)、提供优质便民服务措施

增设纸杯、针线盒、老花镜、指甲刀、剃须刀、洗头车、开水车等,方便病人使用。增设优质服务信息反馈箱,每个病房增设健康教育手册,

为病人代购生活用品,提供爱心拐、轮椅等,在病房醒目位置提供每日天气预报。

4、全面落实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检查互认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临床检验中结果相对稳定、费用较高的项目和医学影像检查中结果相对稳定、根据客观检查结果出具报告的项目,只要检验检查结果可靠、临床确认不需再次检验检查,实行二级以上医院间互认。

5、深入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由院团支部牵头,认真落实<“志愿者医院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志愿者服务活动。上半年志愿者通过下社区、与社区群众联谊等服务形式开展了8次服务活动。

6、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贯彻执行<20xx年江苏省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要点>、<20xx年徐州市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上半年医患纠纷为零,病人投诉处理满意率100%。

(二)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1、强化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以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交接班、会诊制度等核心制度为重点,加强制度的落实和考核,进一步落实院科两级负责制,通过每月进行“三基”和核心制度的考试,运行病历的检查等方式,确保核心制度的有效落实。三基本考试合格率100%。

2、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管理。认真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医疗质量各项指标纳入科室考核中,深化质量控制内涵,提升质量控制水平。继续落实执行医院感染管理标准操作规程;落实卫生部颁发的“六个规范”。加强环节管理、提高院感监控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进行了<感染相关知识>、<环境卫生学采样方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江苏省医院常用物品消毒灭菌方法>讲座等4余次。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规范,深化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上半年住院病人抗生素使用率33。2%,门诊抗生素使用率<20%;开展14个单病种临床路径质量控制工作,开展病例数34例。推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4、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认真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江苏省手术分级管理规范(2010版)>及医疗技术管理规范。上半年开展三级以上手术4例,申请一项二类医疗技术,对全院医师进行了摸底调查,执业变更2人,新注册执业医师2人,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三)大力弘扬高尚医德

上半年我院在市卫生局行风办和医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及卫生局<20xx年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意见>的要求,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和深入开展百姓办事“零障碍”、“双争”活动、“三好一满意”为动力,在全院大力营造文明行医、优质服务、净化、优化、美化环境的浓厚氛围。院领导班子面对日趋艰巨而繁重的卫生改革形式和工作任务,狠抓班子自身建设,促进班子成员思想上与时俱进,感情上融入职工,作风上求真务实,生活上严格自律,形成了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院内以思想教育为核心,行风建设为主线,加强医院内涵建设,致力打造医院品牌。通过开展形式任务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卫生法规教育、医务人员服务礼仪教育、先进典型事迹教育等,注意挖掘、培养、推广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在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活动中,通过设立值班领导、协办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把方便让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召开“三好一满意”、“双争”活动动员会、通过挂条幅、宣传册,激励职工昂扬上讲,努力形成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催人奋进的工作氛围,唱响正气歌。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服务理念、创新意识、理想追求得到了进一步升华,职工的综合素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参与热情得到了提升。

(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开展。上半年定期召开院行风领导小组会议,逐步完善21项行风制度的落实和管理;与政工科共同制定反腐倡廉职业道德学习计划,组织全院职工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全员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规范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倡导廉洁行医,建设一支思想端正,业务过硬、无私奉献的医疗卫生队伍。上半年病房综合满意度:98。7%,门诊:98。9%。

(五)、坚持实行并不断完善网上采购药品、试剂、耗材,医用设备,基建工程进行招投标。各项采购进行严格按照徐卫[2009]49号文精神,杜绝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工作中不正之风。按时记录病人来信来访。认真做好出院病人电话回访工作,随访率100%。建立医德档案,做好“一人一档”的统一管理,为年终医德考评积累素材

我院在三好一满意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具体工作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段差距,望各科室对照标准,继续努力,使20xx年各项工作取得圆满的成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方级护理制度,护理级别制度 第六篇

[篇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

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

每年度参保缴费时间为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下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期截止后将不再办理当年农牧民参保缴费。

二、参保对象:凡户籍在本市的农民,均可参加西宁市新农合。农牧民参加新农合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所有成员同时参加,不能选择性参加。参加新农合农牧民家庭成员因去世或中途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不退还。新增家庭成员除出生6个月以内已报户口的新生儿可随时参保,其余人员只能参加下一年度新农合。

三、参保流程、地点: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民,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登记参保信息、交纳参保金,并由村委会出具参合缴费发票后,领取合作医疗证。

新生儿参保的由家长持户口簿、合作医疗证到户籍所在地区社保局登记参保信息、交纳参保金,由区社保局出具参合缴费发票后办理参保、享受自出生之日起的当年新农合待遇。

四、参保缴费标准: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400元,其中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纳40元,其余360元由各级财政补助。

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的参保金由民政部门代缴;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的个人参保金由区财政代缴。

新农合普通门诊、住院报销办法

参保农牧民必须自觉遵守新农合各项规定,就医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才能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在省内就医的医药费用,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报销。

一、新农合普通门诊报销办法

参保农民普通门诊就医只能在定点的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

门诊医药费在家庭账户内报销,不设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按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进行报销,年报销封顶线为家庭账户余额。家庭账户每人每年40元,家庭成员可以共同使用,用完为止。如有剩余,可以在下年度继续使用,也可继承给子女,但不能抵交下年度个人缴费。

二、新农合住院报销办法

起付线分别为:省级500元、市级350元、区(县)级100元、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50元。产妇住院分娩不设起付线。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分别为:乡级90%、市(区县)级80%、省级70%。

年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医药费用年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农村产妇正常产住院分娩费用新农合不报销,属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在扣除500元(由其他部门报销)后按普通住院病人报销。

参保农牧民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达到5000元的,可纳入大病医疗保险,由保险公司给予二次大病补助。

新农合住院就诊、转诊相关规定

一、省内就医:

(一)市级及市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农民可自主选择就诊,不需办理审批手续。

(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因病情需要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病人,必须凭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证明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急诊证明,出院前到参保所属区社保局审核办理转(急)诊审批手续。

(三)报销办法:在省内就医的医药费用,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报销。

二、省外就医:

(一)转外就医:必须凭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到参保所属区社保局审核办理转诊审批手续,方可转外治疗。

(二)外出务工、探亲、异地居住期间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在当地乡级以上(含乡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报销时需出具外出务工证明或异地居住的社区(村)委会证明。

(三)报销办法:参保农民持医疗机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案首页、出院证明、合作医疗证、转院和转诊手续、外出务工证明或异地居住的社区(村)委会证明等相关住院资料到参保地区社保局报销。转外就医按省级比例报销、外出务工、探亲、异地居住期间的住院费用按住院医院同级比例报销。

三、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市级以上的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治的,医药费用按30%的比例报销。未办逐级转诊手续到省外就医的医药费用及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新农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审批、报销办法

一、新农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22种):慢性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慢性乙型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宫颈炎、耐药性结核病、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盆腔炎、慢性肾炎、慢性胰腺炎、中风后遗症、慢性胆囊炎、痛风、癫痫、重性精神疾病和终末期肾病透析。

二、审批办理时间、地点:

凡患有以上相关慢性病病种的参保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到有就诊记录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领取<西宁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审批表>(一式两份),并附所申请疾病相关资料(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参保农民携带相关申报材料于每周一、三到市社保局新农合管理科审批,审批后即可享受新农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

三、审批申报材料:

<西宁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审批表>(一式两份)、合作医疗证、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户口本、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

四、报销办法:只有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与审批病种相关的费用才能予以报销。报销不设起付线,比例为:1000元以内部分报销60%,1001元以上部分报销50%。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2000元,终末期肾病透析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10000元。合并多种慢病的,按最高定额的病种报销。报销费用先从家庭账户余额中支出、剩余费用从门诊统筹基金中支出。

五、报销时限、地点:参保农民持医药费用发票、处方每季度末到参保地区社保局进行报销。

[篇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改革发展]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的医疗保健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惠及全国9亿农民的利好政策,是探索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途径。从2003年在全国部分县(市)开展试点以来,较大地促进了农村医疗水平的提高,已有不少农民从中获益,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有所缓解。新农合作为一种涉及人口最多的制度,它的改革发展和完善问题尤为引人关注。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国家、地方和农民个人三方筹资、卫生行政机构统一管理的新农合,在资金的筹集、管理、支出以及完善补偿方案、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等环节,尚存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何让更多的农民参合、如何又快又好地帮助农民拿到报销金额,是值得卫生管理部门深思的问题。

一、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形成和演变

(一)“旧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形成与演变

在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曾发挥过不可低估的作用,世界卫生组织称其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范例”。然而,由于种种历史原因,这一制度历经曲折,几起几落。

1、概念

这里的“旧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相对于新农合而言的,是在合作化运动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按照互济互助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集资医疗制度,就其实质来说是一项低补偿的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在过去的数十年间,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社、队集体核算制度相对应,其经费主要来源于集体公益金的补助,社员看病只需要交纳少量的费用,从而实现健康人群和病患之间医药费用再分配。

2、形成与演变

在我国农村正式出现具有互助性质的合作医疗保健制度是1955年农村合作化高潮时期,农村出现了一批由农村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站,采取由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互济。1960年2月2日,中共中央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的报告及其附件,并要求各地参照执行。从此,合作医疗便成为政府在我国农村实施医疗卫生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

60年代以后,该项建立在集体经济基础之上、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政策在全国逐步推行。合作医疗大面积普及是在1966年以后的“文化大革命”期间,这期间有两项措施促进了农村医疗保健的可及性和可得性,一是恢复振兴中医,强调使用中医的草药和技术;二是赤脚医生的培养。到1976年,全国已有90%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从而基本解决了农村人口在医疗保健方面缺医少药问题。在此基础上,1979年有关部门发布了<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建立各种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积极开展合作医疗,被世界银行认为促进了“中国卫生状况的显著改善和居民期望寿命的显著增加”,被誉为成功的“卫生革命”。

但是,80年代后期出现了严重滑坡,农村合作医疗逐步退出历史舞台。90年代以后,我国政府着手恢复重建农村合作医疗。经过1992年和1997年两次推广,我国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只回升到10%以上,国家两次尝试“恢复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均告失败。

(二)新农合的形成与发展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我国农村普遍实行新农合,城市推广社区卫生服务。

1、概念与做法

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帮助农民抵御大病风险。其基本做法是,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按每人每年10元(部分东、中部地区稍高)缴纳合作医疗资金,同各级政府每年每人补助的20元一起形成合作医疗基金,储存在县(市)国有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财政基金专户内;参合农民每次到县(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凭合作医疗证可直接按比例报销部分医药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将为农民报销所支付的资金数额以及相关凭据,定期报到县(市)或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经县级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审核并开具申请支付凭证,由代理银行或信用社直接将资金转入有关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

2、形成与发展

在我国能否解决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关系到中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了加大建设力度,改变长期以来一些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民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住不起院,以至于“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的状况,2002年10月我国政府首次做出了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策。明确要求各地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本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公开透明、真正让群众受益的原则,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2010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2003年1月<关于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中明确了具体办法,从2003年开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部分县开展了农民自愿参加,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共同筹资,以大病补助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试点之初,中央财政对中西部除市区以外的参合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地方财政亦以人均年补助不低于10元为标准,农民个人再缴10元,共30元。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20元,农民个人10元的标准不变,这样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0元,同时将东部地区中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的县市也纳入中央补助的范围。2003年至2006年,各级财政累计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入资金189亿元。其中2006年为150亿元,包括中央财政补助42、7亿元,地方财政补助107、8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占合作医疗筹资总额的70%。

在此基础上,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2008年基本覆盖全国县市区的目标,比原来规划的时间2010年提早两年。进入2007年,中央决定将“新农合”从试点转入全面推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搞得更快一些。2007年是新农合从试点转入全面推进阶段的关键一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01亿元,比去年增加了58亿元。为了加强对新农合资金的监督管理,省及省以下的zhèng fǔ 部门都设立了管理机构或经办机构,而县市和乡镇也成立了专门的督办机构。

截至2007年3月31日,全国已有2319个县(市)开展了新农合试点,占全国县(市)总数的81、03%,覆盖农业人口7、99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91、93%,实际参合农民6、85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78、78%,参合率为85、7%。从受益情况看,2007年第一季度全国累计受益7418、19万人次,其中住院补偿553、40万人次,门诊补偿5822、80万人次,其他补偿122、28万人次,体检919、71万人次。截至2006年6月底,已有4194万人次的医药费用得到报销,报销金额13、94亿元,占筹资总额的46、14%,其中,住院医药费用平均有27、25%得到报销。试点三年多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筹资、支付和管理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全国各地相继试点成功。试点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开始形成,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二是试点地区农民就医状况有所改善、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有所缓解。三是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有所改善、医护人员队伍建设有所加强,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和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二、新农合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据7月16日<新京报>报道,陕西省洋县妇幼保健院医护人员采取伪造住院病历及住院收费单据等手段,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增加个人和单位收入。经查,该院多个科室的33名职工参与了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共伪造了86份假病历和住院患者收费单据,总金额为38万元,报销了175266、68元。目前,该院院长刘兴彬已被撤销院长和支部书记职务;违规收入全部被没收上缴财政后重新划归合作医疗基金账户。事实上,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恶劣做法并非个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被当作“唐僧肉”,挤占、挪用、贪污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定点医疗机构过度用药,造成基金的浪费;有的不合理检查,导致基金的有效使用率降低;甚至有的“引导”农民在不必要的情况下住院治疗,结果“医院挣了钱,农民不受益”……凸显了新农合在运作过程中尚存漏洞。

(一)管理环节

1、法律法规缺失

目前,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及新农合基金的安全使用等方面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和支持。例如在山西,由于对医疗机构应如何进行处罚,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可以参照执行,对于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行为,监管人员即使有发现,也不能对其依法进行处置,采取的办法只是对医疗机构应补偿部分不给予补偿。此外,对一些违规做法,处罚时掺杂人为因素,处罚力度也较小,达不到应有的惩戒目的。如这次洋县妇保院伪造住院病历和收费单据,套取本来就不敷使用的农民医疗基金,已涉嫌伪造证据、合谋诈骗罪,但见诸媒体的“处分”仅是对相关责任人撤职了事,没有将他们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杀一儆百”的警示作用不大,不足以令当事人和观望者产生敬畏。

2、管理和监督不规范

监督管理的好坏是新农合能否取信于民,保障基金公平、安全的关键。

(1)政策宣传不到位。不少地方存在着为追求参合率而夸大宣传的现象,导致一些农民对医疗合作制度的保障功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假如农民知道合作医疗基金是他们的救命钱,知道医院的这种行为将严重地伤害那些真正需要住院看病的农民患者的利益,并有可能危及自身利益时,他们就不会那么“配合”,让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规做法无法进入操作阶段。

(2)信息系统成摆设。不少地方利用全国联网的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医疗就诊证、家庭医疗账户减免、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等都进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能有效避免“病后参保”及借用他人医疗证报销的漏洞;各定点医疗机构把每天本单位医疗兑付情况及新增住院病人登记情况,通过网络上传给当地的合管办,合管办对每天的兑付费用情况也就一目了然。但由于新农合管理软件的开发者往往不从事业务流程的管理,具体经办人员又没有能力进行软件开发,致使研发与使用信息不对称;参合人口的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印刷证件和修正信息的工作量大,出错率高,且发现错误后不能方便修改;软件的开放性和安全性不强;兼容性差,缺少资源共享的机制;致使网络投入大,利用率低;管理中报销后的数据监督多于在院数据监督。另外,政府各部门未能将信息共享。

(3)监督管理有盲区。按理说,合作医疗是为农民服务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和药价全部公开,接受患者监督,每月减免补偿情况还应张榜公示到村,接受群众监督和审计部门审计。在运作流程上一般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离,用拨分离,也就是说收钱的人不管钱,管钱的人不审钱,审钱的人不碰钱,让资金在封闭状态下运行。可在洋县,医院和医疗基金管理部门在既不见农民本人,也没有本人亲笔签名的情况下,只凭“借来”的合作医疗证和户口本就完成了大笔资金的报销。

(4)经办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目前新农合经办人员的来源很杂,多数地方依靠临时借调或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有人无编或无人无编的问题普遍存在。随着合作医疗的推进,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日渐突出,一些新农合管理人员政策把握随意性大,存在损公肥私,优亲厚友现象。管理人员数量不足,流动性大;管理经费和日常经费不足,没有明确标准,随意性大,解决渠道不多;管理技术力量薄弱将是新农合政策运行中需要解决的关键环节。

(5)管理力度不够。目前的合作医疗管理模式多为管理机构挂靠在当地卫生局,各乡镇管理机构多设立在卫生院,管理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黑哨”现象难以避免;参合家庭身份核定难度大,如何有效杜绝冒名住院仍待探索;医疗机构过度医疗、过度检查以及保护性医疗的问题突出,监督不完善,致使一些参合患者的医疗费用比不参合者的费用高,影响到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同级别的医院使用一个药品目录,不便于急危重病人的治疗;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转诊手续麻烦,参合患者自主选择高一级医院的随意性较大,未形成良好的双向转诊鼓励和制约机制;一些定点医疗机构没有实行先行垫付制度,农民须首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统一申请报销;医疗服务监督不完善,如何利用起付点、共付比等技术方法来引导病人合理“消费”不到位;新农合缺乏投诉及仲裁机制,医疗纠纷解决渠道有待加强。

(二)筹集环节

1、全国性难题:筹集资金难管理成本大

新农合虽然强调“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种种原因,筹资难度相当大,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农民实际支付能力不高,筹资能力明显不足。由于参合资金的收取未形成规范化运作,全国多数试点县(市)采用的都是“运动式”收费办法,每年筹资时突击宣传集中入户,即县、乡层层开动员会,干部走家入户宣传并收缴参合费。这样的筹资模式使得筹资工作成本高难度大,既消耗人力财力也消耗乡村两级干部大量的精力。据不完全统计,将筹资过程中的宣传资料、人员培训、车辆、入户宣传、登记资料等合并计算,平原地区筹资成本人均1元,山区就更高了。此外,为了实现参合农民家庭账户实时报销,要开通门诊补偿网络,配备相关人员,加上门诊处方、收据、农合补偿单的成本,管理成本就相当个人账户资金的2%。一些地方在推行新农合过程中,筹资成本由地方卫生部门承担,乡(镇)财税所只负责收费工作,工作缺乏主动性,使得筹资工作不仅成本高而且难度大;同时,地方政府投入不足,资金收取额度也因时因地而异,集体经济投入部分也难以及时足额供应,加之农民缴纳的积极性不高,共同导致财政支出困难,补助经费难以按时发放,造成贫困地区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定期交费,由社会团体、乡镇企业、其它经济实体和各级政府多方参与的资金筹集机制亟待建立。

2、欠发达地区筹资渠道单一,水平偏低

筹资被称为新农合的基础。而一些贫困地区仍然缺乏有效的多元化筹资手段,筹资效率不高。这些因素又会刺激地方套取中央财政补助的冲动,既不利于新农合的管理,也使得新农合基金不堪重负。据了解,我国中西部一些省份,自2003年启动新农合工作以来,目前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筹资渠道单一的困境。以山西为例,筹资渠道仅限于个人参合费和各级财政补助,其他渠道资金微乎其微。筹资水平偏低造成当地农民大病受益受限,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就医需求。目前我国东部一些经济发达省份的筹资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省份。如江苏全省平均筹资水平超过64元,其中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筹资水平也明显高于苏北贫困地区,最高达200元。上海市2006年筹资水平达每人360元。筹资水平的高低差决定着参合者的受益程度,其中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例如,江苏明确要求各地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和留用福利彩票公益金的10%用于新农合救助。上海市除个人和政府财政资金外,村民委员会对本村农业人口也要以一定标准出资;非城镇企业由税务部门按职工年计税工资2%的集体基金缴费标准,征集资金扶持合作医疗,共同组成新农合基金。而在大多数中西部省区,目前无法达到这样的筹资水平。

3、农民参合积极性还需提高

新农合采取的是“大数法则”,即参加的人越多,保障水平越高;参合率越高,基金的“蛋糕”就越大,农民受益面也就越广。但在目前的条件下,如果让农民自觉自愿地缴费,困难也比较大。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观上,农民健康投资观念、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淡薄;同时存在对管理者和对政策稳定性的不信任;客观上,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及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农民增长的卫生需求;保障程度低,补偿过程中手续烦琐。另外,农民的文化素质、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结构等各方面都对参与意愿有一定影响。在农村经济条件还不富裕的地区,农民希望有新农合,但对医疗消费又存在着侥幸心理,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看病花钱是次要的、随机的,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识。

(三)支出环节

补偿方案有待完善,避免资金过多结余与透支。一些试点县(市)由于补偿方案设计尚不完善,医疗基金没有封闭运行,合管办既管钱又管账,而某些定点医院的住院补偿区段和比例设置不够合理,致使无法科学测算补偿比例和封顶线,最终使得住院医疗补偿资金沉淀或者超支。在山西南部运城市,截至2006年10月底,全市6个试点县(市)合作医疗基金结余总额占到了总预算资金的近60%。要防止补助比例过高而透支,又不能因支付比例太低而使基金沉淀太多,影响农民受益,这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新农合方案。建议逐步形成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补助为主、兼顾小额费用补助的模式,在做好测算的基础上,逐步降低补偿的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把资金最大限度用在农民身上。

(四)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环节

基层卫生机构是新农合的载体,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如果不尽快得到改善,农民享受合作医疗只能是一句空话。

1、缺医生,尤其缺乏好医生。乡镇(村)卫生院基础设施落后、设备短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无法适应农民的就医需求,是目前我国经济欠发达省份的普遍现状。相对县级和市级医疗机构而言,乡镇卫生院对参合农民的报销比例是最高的,县级和市级医疗机构则递减。即便如此,农民生病后还是愿意去县或市里的大医院看病,原因还在于农民到乡镇卫生院看病不放心。缺医生尤其缺好医生,是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当前面临的最大难题。基层新农合工作者认为,缺人才最主要原因在于待遇低。

2、收治住院病人不讲原则。没有科学把握住院病人准入关,把不该住院的轻病、医院不具备技术、设备治疗的重病均收住院,该出院的不出,该转院的不转,轻病重治、重病乱治的行为时有发生。同时,把反复多次门诊治疗的病人纳入住院补偿。

3、违法违规提供医疗服务。如外科医生做妇产科手术,中医超范围用西药,下级医院私自联系上级医院医生超执业地点行医,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疗业务活动,擅自开展医院不具基本条件的诊疗项目和扩大治疗范围,这些都是<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不允许的。

4、检查、用药不合理。检查项目不依病情所需,只要医院可以开展的项目,不管是否对诊断有帮助,一概全面检查。处方用药严重违反对症、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不分病情,均使用价格昂贵的新特药,不分病名,抗生素治疗包罗万象,不分参合农民能否享受补偿,价差大利润多的就用。

5、计价、收费不合理。擅自抬高收费标准,肢解收费项目,同一名称不同产地不同价格的药品及检查,计价均按最高产地品种就高不就低,对国家物价明文规定不准计费的项目进行收费,另立名目、巧立名目收费,按照医院等级收费标准该下浮的不下浮。

6、医疗文件、软件资料质量差。住院病历不完整乃至无病历,病历记录与病情、处方用药不吻合,伪造、篡改医疗法律文件,上报资料与单位存档资料不合。

在新农合中,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合理治疗是关键,上述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超科非法行医,一旦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就可能导致一个医院倒闭;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参合农民得到的补偿小于多收的费用,不但没有减轻农民的负担,反而损害了参合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资料失真则有违制度的公正与公平。

(五)参合农民有五大困惑

参合农民对新农合有欢喜,更有困惑。一是限制太多,一些常用药没列入补偿目录。二是报销比例太低。三是基层卫生机构条件差,缺少医生和设备。四是补偿手续繁杂,五是“只保大病不保小病”。目前新农合的普遍做法是只管大病住院,致使参合农民收益面低。而对广大农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来说,更需要的是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治疗。

三、完善新农合的对策建议

1、尽快出台新农合方面的法规

国家应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医疗法,以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和建设。这部法规应规定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办法;规定合作医疗保险组织、村级合作医疗保险站的组建方法及其职能;规定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保健站医生的选拔方法及职责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农村合作医疗法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适合本地特点的实施办法。

2、建立稳定的新农合筹资机制

为使新农合基金筹集科学化、规范化,应根据当地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量,同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集体经济的承受能力,通过确定适宜的补偿比例,测算人均基金筹集标准;新农合基金的筹集,要坚持“民办公助”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支持、集体扶持、个人投入为主”的筹资机制,以体现政府的责任意识,集体的参与意识和个人的费用意识。因此,各级政府要重视加大对新农合的投入比例,把以往重视对医疗服务供方的扶持逐步转变到加大对农民群众医疗服务利用需方的支持上,提高卫生服务的利用率,逐步使各级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新农合专项资金制度。在集体扶持方面,要在村提留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用于新农合,必须保证连续的投入;在乡镇集体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鼓励增加对新农合经费的支持水平,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将乡村医生的报酬纳入集体经济分配范围,使乡村医生的收入与业务工作脱钩,以避免不规范医疗行为的发生。

3、加强对新农合的管理和监督

要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组织、参保者和医疗单位三方制约机制,规范新农合保险的运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也要进行规范,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要制定保证资金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探索医疗费用支付结算的新路子。要积极探索建立家庭医疗账户与大病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方法,把以往基本医疗服务以村、乡为单位改为以户为单位结算,家庭账户年终结余的费用在账户内储存,并转下年使用,超支部分由本户自理。

4、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

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是推行新农合的基础性工作。农民参与新农合的意愿要靠社会方方面面去引导,要大力宣传新农合的重大意义,使其了解发生在周围的因病致贫后参加新农合优越性的典型事例,使新农合制度深入人心,不断为农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形成自觉参加新农合的行动;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又要辅以必要的行政动员,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加健康投入,但决不能以行政命令强制推行或搞简单化的“一刀切”。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参加新农合应以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为重,暂时的“不受益”意味着长远的最大受益,要使新农合参加者消除思想疑虑,不断强化风险共担意识。

5、引入契约共济的保险机制,建立起社会化程度较高的医疗保障制度

由于传统合作医疗目标定位低,举办形式以村、乡办为主,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不具备抗御大病重病的能力。因此,必须引入保险机制,通过多种合作形式,民办公助,互助共济,建立起满足农民群众基本医疗保健需求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并逐步向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过渡。国家应把新农合明确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去,建立面向农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使之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监督,从而保障和促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定运行和持续地发展。

6、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

政府要把对贫困地区、贫困人群的卫生扶贫作为促进农村卫生保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这是完成“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需要,更是发展生产、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需要。中国实施的扶贫计划应当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结合起来,通过中央政府及发达地区的支持,首先解决贫困地区的卫生设施建设与“缺医少药”问题,并且在国家扶贫专款及有关扶持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专门解决贫困地区的医疗扶贫问题。对于区域内、地区内的农村贫困人口,要实施医疗救助计划。应当把卫生扶贫纳入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会救助体系,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

7、管好医疗服务是建立新农合长效机制的根本

定点医疗机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者,又是直接服务于参合农民的前沿窗口,据统计,60%以上的农民住院,都在当地的乡镇卫生院,这一级卫生院大多从管理到临床业务,与农民对健康的须求尚有差距,这将会直接关系到这项工作的成败。因此,医疗机构要准确定位,摆正医疗市场供方与需方的位置关系,在管理与服务上主动适应合作医疗这个大市场。如果医院把这项工作视为挣钱的契机,就会挫伤参合农民的积极性和该制度长效机制的建立。

第一,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针对这项工作制订一套完整的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与处罚力度,一经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行业管理,从新认识医疗市场供需关系,主动去适应、争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个大市场,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创建良好的就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准确及时为参合农民办理补偿等方面赢得参合农民的信认与支持,才能在合作医疗工作中取得双赢,医院也会逐渐步入良性循环。

第三,县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单位合管人员业务工作指导,在审核工作中要做到对象准确、事实清楚、数据科学、资料齐全、范围合理、质量保证、审核及时。

第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领导,把对业务单位的宏观管理模式,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体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医疗机构在当地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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