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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的规定

2016-11-08 13:56:2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现金的规定(共6篇)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真实地反映现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防止发生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工业园。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现金系库存现金,包括备用金、数...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的规定 第一篇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真实地反映现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防止发生挪用公款等不法行为,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工业园。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现金系库存现金,包括备用金、数额固定、用于零星支出的小额现金。

第二章 现金使用范围

第四条 公司同各单位的经济往来,除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结算。

第五条 公司在下列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

1、 职工工资、奖金、加班费、补贴、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借款;

5、向个人采购物资的价款;

6、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报销费用支出;

7、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 现金收支规定

第六条 除本制度第五条第4、5项外,公司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网银转账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领导批准,银行审查后,以现金支票支付。

第七条 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因业务变化需要增加的,由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报开户银行审查核定。

第八条 公司的现金收支业务按下列规定办理:

1、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如银行已下班),最迟不得超过次日十点钟,如遇节假日银行会计柜休息,应将现金封包(盖章)

交开户银行的储蓄专柜代管,待会计柜上班后启封存入公司账户;

2、需要支付现金时,可以从现金库存(备用金)中支付,也可以开具现金支票从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从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并在现金账上如实反映坐支金额,接受银行的监督。

【现金的规定】

3、按规定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出纳开具现金支票,如实填明用途,收款人(经办人)在支票存根联签字,由财务主管审核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章,经开户银行审核支付。

4、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时,由支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公司领导同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四章 现金日常管理

第九条 公司付出的现金,应由专人对现金支出的内容进行认真的审核,其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符合现金开支的范围和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经手人员是否签字,凭证有无涂改、伪造或者虚报冒领的情况等。

第十条 只有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付款凭证的依据,由出纳办理付款并加盖“付讫”戳记后才能据以入账。

第十一条 为了全面的、连续的、序时的、逐笔地反映和监督现金的收入和支出、结存情况,防止现金收支差错及舞弊行为的发生,集团所有独立核算的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有库存外币现金的企业,各种外币分别设置“现金日记账”。

第十二条 “现金日记账”由会计部门的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现金收、付款凭证和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填制的银行存款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的登记。

第十三条 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与库存盘点现金的实际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月份终了,还应将“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库存现金”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的“六不准”: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现金的规定】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所(即公款私存);

【现金的规定】

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第十六条 公司借出款项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借款管理制度》,不得违反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现金。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七条 集团企管部、财务部不定期抽查审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按《审计工作制度》予以追究相关责任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如与银行规定有抵触的,以银行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集团财务部。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关于预支现金的管理规定
现金的规定 第二篇

现金预支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现金预支管理,保障各部门现金使用需求,有效管理现金,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 现金预支的类型

现金预支包含个人预支、事务性预支及固定备用金。

1. 个人预支,与公司的经营业务无关,由使用人提起申请;

2. 事务性预支,指因执行某项事务而产生的预支,包括:出差预支,招待预支,采购预支,其他事务性预支等等,由经办人提起申请;

3. 固定备用金,指公司为执行某一系列常规性事务,需要经常性提前支付而准备的现金,如出纳备用金,综合事务备用金(快件,运费,机票等)。

三、 预支流程说明

预支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1. 个人预支

1) 申请额度及审批权限

累计申请金额不超过月应发工资的50%,由部门经理审批,经财务审核后则可直接支付。部门经理承担担保还款的责任。

累计申请金额超过月应发工资50%的,属财务审核不认真造成的,财务承担超出部份的担保还款责任;总经理特批产生的,则由总经理承担担保还款的责任。

2) 还款要求

员工当月预支应于预支日后的首个薪资发放日与工资冲抵结算;

会计按月分部门分人员结出实预支余额明细,与出纳核对,按月分部门向各主管对账跟进。

2. 事务性预支

1) 事务性预支依据

申请事务性预支,需附相关的经审批的申请表,如:出差预支,需附出差申请单;招待预支,需附招待报批单;采购预支,需附采购申请单等,各相关申请表均需符合相关的管理规定。

2) 事务性预支审批流程

出差预支、招待预支,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部门负责人具审批权;超过2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采购预支,由采购人员提起申请,须参照采购计划单执行,经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3) 冲抵要求

专款专用,报销按借支情况对应申请;

报销冲抵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

借支余额财务随时核对数据,按月分部门向各主管核对跟进。

3. 固定备用金

1) 固定备用金类型

固定备用金分为公司出纳备用金、工厂出纳备用金、综合事务备用金(快件、运费、机票等),须有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授权人签批。

2) 固定备用金申请

固定备用金由部门根据工作性质及资金用途提出审批申请,申请为一次性行为,直到固定性质取消或保管人员变更。

3) 保管人员职责

保管人承担固定备用金的保管、合理使用与报账的责任,固定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必须属于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

4) 冲抵要求

日常不作冲抵,常态结存,使用后及时补足;

必须符合先批再报的原则;

未及时核报或不合规的费用,不得冲抵固定备用金;

按期或不定期纳入盘点抽查。

四、 其他说明

预支人必须按规定填写申请单,按流程进行审批,自觉对金额进行确认,保证在制度的规定范围内。

财务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所有预支均需严格在确认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后进行,并做到及时入账;

出纳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坐支,财务审核人员须严格把关,否则追究财务审核人员及出纳的经济责任及行政处罚。

本规定从2014年2月16日开始实施,并纳入财务管理制度。

现金使用管理制度
现金的规定 第三篇

一、现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二条: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5000元),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三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总监要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四条:现金的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资金、个人劳务报酬;

2.出差人员须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暂定为1000元,相关规定调整,由财务总监确定);

4.财务总监或公司相关领导授权批准的其他开支;

5.财务人员支付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1000元)的部分,应当以支票形式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五条:资金预算管理

1. 项目部成立后,编制资金计划,根据成本计划,编制现金预算。

2. 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收取工程款。【现金的规定】

3. 根据回款,项目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相关责任人审批后实施。

4. 项目部资金,原则上由公司统一安排使用。 第六条:资金使用审批权限

1. 3000元以下的零星材料,由项目部生产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审批,由公司生产副经理批准后支付。

2. 3000元以上的材料,逐级上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支付。

第七条:现金收支规定:

1.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应于次日送存银行;

2.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不得从公司的现金收入中坐支;

3.严禁财务人员公款私存。

第八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签。

第九条:银行支票的使用管理:

1.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均使用转账支票结算,严禁使用现金及现金支票结算。

2.支票领用、保管:

1)支票管理由出纳专管,应于下班前把支票、单位印签和支票密码送存保险柜,支票本应与支票密码、单位印签分开保管,不能存放一处;支票使用时须提前向财务部申请并填写使用说明;

2)支票专管员应及时控制银行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3)支票的使用申请:当公司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支票使用说明,并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4)使用支票时必须由本公司业务人员亲自领取,不许代领,否则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5)领用支票时,领用人必须在“支票登记簿”上将领用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金额、

支票号码、密码等填写清楚;

6)作废的支票,及时交还支票专管员,加盖“作废”章后,一并到银行注销,不能自行销毁。

第十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账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上报财务总监。

支付临时聘用人员(连续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劳务报酬(含课酬、专家评审费、稿费、咨询费等);支付本单位职工的差旅费补助;支付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公务用车过路费、停车费、燃油费以及差旅费等公务支出;根据国家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救济费、抚恤金、慰问金、遗属补助等;其他事前报经省财政厅核准使用现金的项目。

办法规定,预算单位单日提取现金一般不应超过3万元,年度提取现金一般不应超过当年基本支出预算的3%。省财政厅对预算单位公务卡消费支出及现金提取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并将对预算单位《公务卡报销结算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公务卡结算金额、提取现金金额等按季度通报,并与年度部门预决算评比挂钩;省监察厅、省审计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也将对公务卡制度实施情况强化监管。

二、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费用管理原则

1.贯彻“勤俭办企业,厉行节约”的方针,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精打细算,节约挖潜,以最少的开支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2.从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出发,对能促进公司效益的直接开支要予以支持,对其他的间接开支要严格控制。

第二条:管理费用内容:

管理费用是指公司各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公司的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它具体包括以下明细项目: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税金、差旅费、办公费、修理费、咨询费、审计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其他费用等。

第三条:费用申请及审批:

1.费用发生均应提前2天以上申请,由费用发生部门负责人对所管辖范围先进行申请复核。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授权签字后办理费用支出。

2.差旅费:员工出差,经部门或分管领导进行授权审批后办理预借现金;【现金的规定】

3.业务招待费:各部门人员因公接待外单位人员,需要到外面宴请的,须事先取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4.车辆费用;车辆修理费、油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税金、验车费等车辆费用需要行政部门审批;

5.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方可报销付款。

第四条:费用报销流程

1.日常费用报销流程:

1)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广告宣传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2)日常费用报销的审批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报销金额在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由财务总监复核,总经理审批;报销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财务总监与总经理共同审核后上报董事长审批;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支出由财务总监与总经理共同审核后,由董事长报董事会共同决议;

3)差旅费报销流程:

(1)出差申请: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流程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购票:出差人员持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行政部订票;

【现金的规定】

(4)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金额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审批流程”。

4)手机费、固定电话费、网络费用报销流程:

(1)手机费: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待定。

(2)报销流程:

A公司行政部每月月初将本月员工手机费报销标准交到财务部;

B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中旬(20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C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每月25日前);

D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

2.专项费用支出报销流程:

1)专项支出主要包括对外担保、投资、融资、购置固定资产及其他专项费用等,专项费用申请,必须召开董事会,由董事会集体决议;

2)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1)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送总经理处报批;

(2)报销标准:要附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3)结账报销:资产验收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到行政相关负责人处办理相关

登记手续;

(4)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

3.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1)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三为财务报销日,当月报销截止到每月月底28日,目的是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

2)借支及其他业务的办理不受以上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五条:借款流程:

1.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2.审批权限流程:

借款额度在10000元以内的(含10000元),由财务总监复核,总经理审批;10000元以上由财务总监与总经理共同审核后上报董事长审批;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由财务总监与总经理共同审核后,由董事长报董事会共同决议。

3.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4.报销还款管理:

借款人报销时应提供借款单,财务人员用于核对报销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和借款用途一致,财务人员有权对不一致项目拒绝办理;公出借款人员应在返回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购置材料物品借款人员应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时间以发票开出日计算);其他借款人员应在事项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时间以发票开出日计算)。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报销手续。借款应在包销后一次结清,否则财务部门有权在此后计发工资时全额扣款,直至还清欠款为止;上次前款未结清者不允许继续借款。

5.责任追究:借款人为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督促借款人还款,对于恶意拖欠人员,财务部有权向借款人提出处理要求。

三、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提交给总经理、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和稽查办。

第二条:业务部门应严格对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们报来的〈帐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主管副总经理。

第三条: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定合同或的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客户的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于月后5日前向业务部门、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明细表》,该表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后报经业务主管市场的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安排进行账款回收工作。

第五条:业务员在外出收帐前要仔细核对客户欠款的正确性,不可到客户处才发现数据差错,有损公司形象。外出前需预先安排好路线经业务主管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项收回时业务员需整理已收的帐款,并填写应收帐款回款明细表,

第六条:清收帐款由业务部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业务员在外清收帐款,每到一客户,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业务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

第七条:业务员收帐时应收取现金或票据,若收取银行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及其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如不符时应及时联系退票并重新办理。若收汇票时需客户背面签名,并查询银行确认汇票的真伪性;如为汇票背书时要注意背书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书时背书印章是否与汇票抬头一致,背书印章是否为发票印章。

第八条: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帐款时非经业务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帐款;

第九条:收款时客户现场反映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同意,若在权限外时需立即汇报主管,并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给客户以答复。如属价格调整,回公司应立即填写价格调整表告知相关部门并在相关资料中做好记录;

第十条:业务人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帐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分别给于罚款或者予以开除,并限期补正或赔偿,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4、代销其他厂家产品的;

5、截留,挪用,坐支货款不及时上缴的;

6、收取现金改换承兑汇票的;

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的规定 第四篇

[篇一: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学校经费开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履行社会集团控购物资审批制度。

二、学校经费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一切经费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现金管理制度

三、学校公款不准私人借用,退教职工确有困难由工会互助“一日捐”活动来解决……

四、各项费用支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内部借款必须办理手续,经校长批准方可支付。财务人员不得发放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超过规定限额可用现金转帐支票形式代替。学校购买物质,1000元以上的只能用支票或托付转账方式支付。

五、学校现金一律存入财政专户(财务室保险柜存留现金不得超过500元),专款专用,杜绝挪用、转借公款或公款私存等现象。不以任何名义套取、挪用和坐支现金,对违纪者,除退赔资金外,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六、凡领取现金或缴纳现金必须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现金管理制度

七、现金帐登记要及时,做到日清月结,帐钱相符。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二: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现金的使用、保管进行控制,确保现金资产的安全,

资金管理制度
现金的规定 第五篇

[篇一: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结算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公司应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

(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

第二条各单位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以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第三条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条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

第五条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字样。

第六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及总裁批准后提取。

第七条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现金的规定 第六篇

[篇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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