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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016-11-14 12:07:1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9篇)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XXXXXX人民政府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一、活动主题深入宣传统计法律知识,积极推动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二、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和统计“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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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一篇

XXXXXX人民政府

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宣传统计法律知识,积极推动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和统计“六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全面推进统计普法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三、活动时间

本次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全力做好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重点组织宣传《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五、活动内容

(一)认真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30周年纪念日活动。12月4日前后,结合

我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好各种面向社会,以传播统计法律知识和宣传经济普查工作为主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经济普查工作,自觉遵守统计法,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

(二)丰富普法宣传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采取座谈会、讲座、展览等方式,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图片等活动,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宣传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精心设置统计法制和经济普查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借助手机短信、微博等创新统计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手段,提高统计普法宣传的效果。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切实保证各项统计法宣传活动取得积极效果,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通过宣传提高统计法的社会认知度,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推进奠定基础。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与党政办、综治办等部门联系,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活动。

(三)在活动期间要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和材料。

XXXX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6日

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篇

集中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一年,为了做好2011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教育活动,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根据国家×××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1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保障“四大工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保障‘四大工程’”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统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时间安排

2011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从11月中询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

四、活动内容

(一)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各级统计局要围绕“四大工程”的推进,结合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资料发布、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统计咨询服务等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企业配合推进一套表制度、联网直报的自觉性、主动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搞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各级统计局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以传播统计法律知识和“四大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讲座,举办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张贴宣传材料等方式,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推进统计法“七进”,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统计法,自觉维护自身在统计工作中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统计法制征文活动。国家统计局将通过《中国信息报》开展征文活动。征文活动以“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保障‘四大工程’建设”为主题,反映统计法制工作在推进“四大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未来发展。各级统计局要组织广大统计人员积极参与,做好征文的组织推荐活动。投稿作品将择优在《中国信息报》上刊登,并在中国统计信息网转载。

(四)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三、活动要求

各级统计局要高度重视本次法制宣传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为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积极与本地区的宣传、法制、司法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将统计普法融入本地区的法制宣传活动中。

二0××年×月×日

法制教育宣传统计表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篇

附件:

阎良区法律进校园宣传周暨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情况统计表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性刍议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篇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性刍议

摘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要着眼于公民统计法律素质的提高。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现实境遇下,必须切实增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以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从教育者、教育对象与教育目的等方面,彰显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要素有效性;从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的意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等环节,强化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有效性;从法治文化、法治实践、依法治理等层面,实现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有效性。

关键词:公民统计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性;教育要素;教育过程;教育效果

当前,统计工作正处于改革发展的上升期,既面临着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前景和机遇,又存在着如何适应和面对问题的挑战。从整体上看,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客观反映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态势,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社会进步日新月异,统计工作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更加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统计工作,统计部门面临着一些较为突出的困难和挑战。一方面,统计对党和政府实现科学管理、科学决策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另一方面,统计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也越来越大,调查对象不配合的情况日益增多,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长期困扰,人为干扰统计数据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这都与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不佳有着直接关系。新修订的统计法,虽然进一步完善了各项统计法律制度,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但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则成为一个重大的理论与实践课题。

一、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性的现实境遇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基本途径,也是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组成部分,也主要采取全民普法的形式。从1985年起,党中央、国务院先后转发了中宣部和司法部联合制定的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了五个决议。普法规划的实施,推动了普法活动在全社会蓬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走向深入,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同时,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中央提出,“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研究,使这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2016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五篇

2016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016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推进法治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本市和省、市统计局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为加快我市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而奋斗。 二、目标任务

(一)普法学习宣传的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尤其是统计法制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学习宣传的主要任务是: 1.紧贴中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的xx大关于法治建设精神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传播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理念,引导他们有序表达诉求,做好有关诉讼、信访、申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加强宣传宪法和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围绕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以统计法为主的规范统计工作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以法治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制度落实是保证。各科室、各部门领导要充分重视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经常开展督查,确保普法学习各项任务得到落实。要建立领导和工作班子,本局仍以上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今年普法宣传学习教育的领导和工作班子,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落实普法学习宣传的日常工作。自觉接受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市委宣传部门、普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镇统计办公室普法宣传的指导,及时完成市普法办、市局交办的统计普法教育任务。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镇统计办公室、本局各科室要将今年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列入本单位主要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全体干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学习计划安排见附件),基层单位的宣传教育应结合统计工作进行。 3、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和本市普法宣传工作规划及省、市统计局统计工作要点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突出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统计法》这一重点,着力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千方百计提高基层单位和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法制意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4、形式多样,有机结合。普法学习与宣传应结合工作实际有序开展,充分利用集体学习日共同学习,工余时间自行学习,结合主题宣传周(月)、纪念日、专业工作、专业培训、职称培训、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及继续教育、统计监审、督查、自查自纠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公共性法规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牌等多种阵地和工具,广泛开展公共性、公益性和专业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法制学习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努力掀起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新高潮。

2015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篇

2015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和目标

(一)完成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2015年是国家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年。为检验“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国家统计局已将2015年确定为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并拟于下半年组织开展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为迎接国家统计局对我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同时为推出本市普法宣传工作的创新典型和经验,为下一步开展全市法制宣传总结评比工作奠定基础,考核验收工作拟分三步进行: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工作部署:4月上旬,由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并征集意见;4月中旬印发考核验收工作方案、考核验收办法以及相关文件;4月下旬,进行工作部署。

自查自评:5月上旬,各区县按照考核验收办法完成对本地区普法工作自查自评,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

全市验收:5月中旬至6月中旬,完成对各区县普法考核验收工作;6月底前,提出全市考核验收结果及工作报告。

全市普法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普法骨干、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和经济普查对象(规模以下报表单位为主)不同层面开展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其中,以组织开展规模以上报表单位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为考核验收重点。

考核验收采取填报自查自评表、上报报告材料、听取工作汇报、实物实据检查、审阅档案资料、组织评估和测评等方式。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15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修改进程、动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情况和观点,要自下而上组织各种类型座谈会、研讨会,积极发动、广泛参与立法、修法工作,结合实际,提出有价值的立法、修法建议,使统计立法、修法过程成为统计普法、学法的过程。

法制宣传工作要着力抓好宣传作品稿件的采编发和网上普法阵地栏目的定期维护,栏目内容做到保证数量、注重质量、讲求时效。

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全社会及系统全体人员学习、培训。

(三)结合“12.1”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自主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

一要充分利用现有普法宣传阵地和办公区场所,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用语、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宣传气氛。

二要紧紧抓住统计年定报布置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的有利时机,播放普法宣传片;开展会前讲法、学法活动,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企业、下乡村、上街头宣传活动,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

四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优势,通过组织座谈、演讲,举办讲座、论坛、展览等宣传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月初,下达开展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通知,11月下旬,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上报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总体工作要求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要结合本局队中心工作,对2015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4月底前,以局队文件形式上报本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二)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扩大宣传影响,提高普法效果

2015年,国家统计局拟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创新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届时,市局、总队将组织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积极参加。要求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扩大普法宣传影响为宗旨,积极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

(三)加强考评工作,定期通报全市法制宣传工作情况

全面落实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已明确纳入《北京市区县(开发区)政府统计工作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今年要加强对普法宣传工作的考评力度,按照考评内容、标准和要求,认真细致做好考评记录,定期通报市和区县及开发区宣传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为做好本年度及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比、表彰提供依据。

2015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七篇

第1篇: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为切实有效地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实施“X五”普法规划,使我局今年的“X五”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现根据我市普法办《关于20XX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和省、市统计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以推进“法治”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本市和省、市统计局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为加快我市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而奋斗。

二、目标任务

(一)普法学习宣传的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尤其是统计法制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学习宣传的主要任务是:

1.紧贴中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的XX大关于法治建设精神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传播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理念,引导他们有序表达诉求,做好有关诉讼、信访、申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加强宣传宪法和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围绕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以统计法为主的规范统计工作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以法治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制度落实是保证。各科室、各部门领导要充分重视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经常开展督查,确保普法学习各项任务得到落实。要建立领导和工作班子,本局仍以上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今年普法宣传学习教育的领导和工作班子,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落实普法学习宣传的日常工作。自觉接受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市委宣传部门、普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镇统计办公室普法宣传的指导,及时完成市普法办、市局交办的统计普法教育任务。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镇统计办公室、本局各科室要将今年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列入本单位主要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全体干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学习计划安排见附件),基层单位的宣传教育应结合统计工作进行。

3、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和本市普法宣传工作规划及省、市统计局统计工作要点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突出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统计法》这一重点,着力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千方百计提高基层单位和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法制意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4、形式多样,有机结合。普法学习与宣传应结合工作实际有序开展,充分利用集体学习日共同学习,工余时间自行学习,结合主题宣传周(月)、纪念日、专业工作、专业培训、职称培训、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及继续教育、统计监审、督查、自查自纠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公共性法规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牌等多种阵地和工具,广泛开展公共性、公益性和专业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法制学习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努力掀起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新高潮。

第2篇: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20XX年是我局“X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的关键一年。全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十二周年宣传为抓手,以开展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全国、省、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面实施“X五”普法规划,不断增强全民法治素质,全力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建湖”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围绕市委政府工作中心,积极发挥“X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保障作用

1、强化党的XX大精神及《宪法》的学习宣传。坚持把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的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手段,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作用。要继续开展宪法教育,大力宣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在全局进一步树立宪法的权威性。

2、强化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继续做好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保障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地实施,增强全局人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强化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主动参与宣传与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相关的法律和政策,着力抓好与工业经济、外向型经济、城市建设、服务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全民创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全局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为推进我市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4、强化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好党和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信访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引导全局人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积极引导公民依法上访和理性维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围绕深化平安建湖建设工作部署,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打黑除恶等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注重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分层次全面推开“五五”普法工作

1、开展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坚持以考促学,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

2、开展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行公务人员学法积分制,严格执行公务人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不少于15天的法律知识更新学习的规定,把公务人员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录用、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积极组织参加全县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

三、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切实提高全局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1、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观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法律六进”活动

2、认真组织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活动。在全局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局人员维护稳定的意识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进一步在价格系统形成学法用法、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风尚。同时要结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8”价格法宣传日、 “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宣传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宣传活动有声势、有效果。

四、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完善组织领导体制。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三个文明”建设总盘子,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检查考核。要进一步加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普法教育人员,理顺工作关系,强化协调指导。要按有关规定落实普法专项经费,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三个文明考核。

2、推进法制宣传形式的创新。培育法治文化,促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与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的联系,开设价格热线,协同媒体搞好价格法制专题报道,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效果。加强法制阵地建设,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资源,充分运用“18法制广场”、法制赶大集、法律一条街,举行各种类型的法律咨询活动。同时,发挥其他宣传载体作用。注意运用法制宣传资料、宣传栏、板报、横幅、《价格法》实施纪念日等形式,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全局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新风尚。

3、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要对各个层次专兼职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使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准确把握“X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方法。派员参加县里召开的普法骨干会议。

4、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及考核机制。按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体系,使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落实到位,使普法由“软任务”变为硬手段。要建立以考试考核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评估机制、指标考核机制、年度和阶段考核机制、表彰激励机制,要定期报告普法实施情况的工作机制。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对普法教育工作的督查,形成普法的长效机制。

第3篇: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20XX年我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法制宣传教育第X个五年规划》,按照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以师生教育为重点,以增强师生遵纪守法意识为主题,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法律素质,为构建和谐平安校园和创建“和谐平安瑞林”做出积极贡献。

工作目标

1、依法治校,实施教育阳光行政,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执法水平。

2、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与管理,努力提高教师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认识及依法施教的水平。

3、抓住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社会小公民。

具体工作设想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管理队伍,为学校法制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承担起组织实施“五五”普法宣教规划的职责,发挥好组织、协调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做到有一把手领导重视,由校级领导分管,明确职能部门和联系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努力为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1)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组长:曾德俊(校长);

(2)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副组长:谢德榜 陈英铨

(3)学校法制副校长:本镇法庭庭长

(4)组员:校行政及全体教师

2、切实保障普法经费。学校将从有限的教育经费中安排出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相应订购法律报刊、图书、音像资料,办好法律宣传栏,切实保障普法培训等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做好“五五普法”宣传工作

1、签订相关目标责任书。

2、贯彻会议精神,抓好落实工作。按照上级部门“X五”普法宣教规划和本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学校普法宣传教育计划,认真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3、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学校将精心组织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我校以往普法工作取得的成就,深入宣传开展“X五”普法的必要性、重要性,大力宣传“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扎实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中学生的法律修养和公民意识。

1、积极开展校内外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和公民意识。扎扎实实提高法制教育课的教学质量,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在期初、期末、重大节假日和“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组织学生开展好各类法制教育活动。

2、组织教师进一步学习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有关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治理、伤害事故的防范和处理力度。

3、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的制度。积极开展不良行为学生教育转化与管理方面的专题研究,不断探索有效的教育管理方式,研究法制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不断加强对学校领导的法律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

1、重点组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监督法》等有关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学校领导依法治校的能力和依法执政的水平。

2、组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通过上网学习、新闻媒体学习、读报学习和咨询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激发个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加强对教师的法律培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依法执教的自觉性。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刑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增强教师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合同法》、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教师在开展科学研究、发表论文等活动时的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合法权益。大力加强师德建设,提倡教师通过言传身教,带动学生自觉学法、守法,不断提高育人水平。

四、建设和谐平安学校,不断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制定相关的具体措施。

学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本学期我校主要通过课堂教育、晨会、班队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不断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社会小公民。主要措施为:

1、每周有一次晨会是关于法制教育的内容,具体内容由学校当天值日行政自定,学校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晨会教育情况。

2、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加强与当地派出所的联系,及时取得他们的支持,请他们选派相关人员到学校开展各项法制宣教育工作。

3、学期内每班在开展有关法制教育方面的专题班会不少于二次,且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要落实到每节班会上,主要如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教育、环境卫生教育、未成年人法教育、自我保护法教育等。

4、思想品德教学的教师要加强法制课的研究和指导,及时相应地在教学中贯穿法制教育内容,教育学生如何守法、用法、护法。

第4篇: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根据学校“六五”普法规划和县教育局《20XX年黟县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精神,20XX年我校将以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以深化教育改革,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的发展,为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20XX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国家、省市县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坚持以“构建法制校园、和谐校园”为目标,以增强师生的法律素养和意识为重点,以提高我校法制教育水平与质量为宗旨,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加大普法宣传、依法治校的力度,深入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适应改革和发展的大局,适应学校的培养目标的需要,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增强广大教师依法从教、依法执教和依法服务的意识和水平,努力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从小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积极围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目标,努力打造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校园环境。

三、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增强我校教师、学生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

2.认真完成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的学习任务;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教师法制意识和水平。

3.积极组织学法、用法活动,师生参学率努力达到100%。

4.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5.严格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构建“法治校园”,创建平安、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健全学校领导班子学法制度。以学习型学校建设为平台,首先加强领导班子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完善从中心组学习到全体教职工的学习制度。组织学习宪法等基本的法律知识,新出台与新修订的教育政策法规,建设法治政府的法律法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增强依法治校、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结合国家、省、市政府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编印学习资料等形式,加强普法学习与宣传。通过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专家辅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推动远程学习、终身学习,提倡和推广探究式、实践式、讨论式、参与式学习,营造学校法治氛围。

(二)进一步提升教师依法从教、依法执教意识。着力抓好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管理观念转变,大力提高依法治教的意识与水平。利用多种方式提高全体教师的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和依法执教水平,以身作则协调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进一步提高班主任民主管理班级的意识与能力,推进班集体民主文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思想政治类学科在学校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发掘各学科教学内容中蕴涵的法制教育因素,潜移默化地进行法律常识和法治理念渗透。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师教育之中,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对新修订、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做到全员培训和专项考核,将法治素养成为考核学校党员和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一个基本指标。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知法、守法,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方式。

(三)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使学生基本了解和掌握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积极探索和推进公民意识教育、人权教育,深入开展廉洁反腐教育、知识产权普及性教育、禁毒教育、环保教育、消防教育、国防教育、国家版图教育、语言文字规范教育、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地质灾害防治、气象灾害防御以及其它各类预防性安全教育等,并将其有机整合于学校法制教育范畴,使教学内容更为科学、系统。

(四)创新法制教育形式。丰富法制教育教学形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普法教育力量,充实、改善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形式,丰富教育教学资源。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宣传日、纪念日,积极开展各类专项和综合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建法律社团、参观校外法制教育基地、观摩村(社区)换届选举、举办法制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才艺表演、法治联欢、法治故事会、法制夏令营、“以案说法”专题教育、现场警示教育、模拟法庭等活动,创新学校普法教育形式,培育校园法制文化。充分发挥校园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的积极作用,开设法制教育的网页或专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借助网络、动漫、电影、电视、曲艺等媒介,发挥法制文艺作品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片、艺术作品、法制课教学课件等的创作、评比,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进一步丰富普法方式,突出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法制教育形式,让学生生动活泼地增长法律常识,树立法治理念,提高法律意识,培育校园法治文化。

(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活动。以国家、省、市县开展的法制教育主题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6·26”禁毒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日、“12·1”世界艾滋病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反邪教等宣传活动,增强师生法制观念,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01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八篇

方案一:街道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xx年是全面实施区委、区政府批转的《xx区xx-20xx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规划》和区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决议》的关键之年。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的要求,做好xx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区普法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街道的实际,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以来的历届中央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实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规划、决议,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深化平安xx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按照市、区“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五五”普法活动。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的法制宣传计划和方案,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深入基层调研等方法,全面收集关于“五五”普法规划实施后的有效经验,并定期在辖区内推广宣传;各社区要认真贯彻街道的普法规划,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社区普法计划并落到实处,真正在辖区内形成浓厚的学法氛围和轰轰烈烈的“五五”普法声势。

2、以“一学三讲”为主题,认真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在辖区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真正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有计划的在社区群众中宣传“四五”普法取得的成就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指导思想;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3、深入开展与平安xx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开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公民,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要联系辖区经济建设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实际,深入开展公司法、合同法、税收征管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使经济发展步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轨道,引导广大消费者和市场营业、市场监管人员树立依法消费、依法营业、依法管理的法律意识。

4、积极开展以宪法、物权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养公民的爱国意识、民主法制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物权法及其他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内容,确保法律法规顺利实施。

(二)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法律“五进”活动

1、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为有效的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公正司法水平的提高,必须加强公务员的法制教育,重点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街道及社区要建立普法学法制度,继续抓好每月一讲活动,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制讲座,促进机关学法用法的开展。

2、认真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进一步丰富“法律进社区”载体内容,不断提高社区学法氛围。积极开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房地产管理法、房屋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邀请法律专业人士,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等开展“法律大讲堂”;结合20xx年奥帆赛的举行,加强奥运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交通、法官、律师、消防等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以满足社区广大居民的法律需求。

3、扎实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推进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课的开办,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积极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以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依托,积极推进“情系未来——青少年法制教育”品牌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结合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保障校园良好的学习环境。

4、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驻辖区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勇于创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健全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特别是重点做好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借助“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5、积极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针对单位工作性质的不同,认真开展与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通过开展各种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有效手段,促进单位法治化水平的提高。

(三)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深入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宪法和基本法律制度,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公民的维宪意识,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规范公共管理、公共决策和公共服务行为,提高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和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年底对街道科以上干部进行普法考试。

2、公务员要加强宪法和公务员法及专业法学习

着力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3、青少年要重点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守法行为的养成

要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法制教育。中小学生要注重进行法律启蒙、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交通安全等法规教育,培养自护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充分利用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方法,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积极性、趣味性和有效性。

4、加强对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不断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的力度。要充分发挥法律学校、社区学校、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的作用,通过开展法律讲座、岗前培训、在岗学习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劳动技能,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年内,将继续组织普法讲师团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送法活动,计划将与外来务工人员生活密切相关的宪法、劳动法、合同法、计划生育法和社会治安处罚法的主要条款制作成展牌,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社区进行巡回展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社区及驻辖区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的议事日程,纳入重要工作考核目标。要及时调整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认真制定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抓好先进典型培养

各部门、单位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新途径。结合行业工作特点,认真抓好“亮点工程”建设,并及时发现、培养、推广先进工作典型经验,以点带面,不断推动整体工作上新台阶。

方案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又一个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为做好法制宣传,我校特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为指导。继续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把普法教育同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民主管理和法律意识,增强师生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依法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普法工作责任

为确保今年普法工作,学校落实普法责任制,校长亲自抓,完善“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吴继银为组长,吉凤梅为副组长,周秀凤、李来贵、胡明霞为组员,党政工负责人为教师学法的宣传员,大队辅导员、思品教师、班主任为学生的宣传员。坚持党政统一领导,按区、局的统一布置,抓好普法工作,切实做到普法工作为教学工作创造安定团结的育人环境。

三、普法学习的主要内容

以《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为重点,结合学习《中国公民手册》、《行政诉讼法》等。

四、普法学习的具体要求

1、普法学习坚持以集中辅导、讲座为主,结合小组学习个人学习,看录像、知识竞赛,布置作业,统一考试等形式进行,普法教育面达99%以上。

2、定期如开校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工作,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要求小组成员要带头学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办事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

3、组织教职工学习专业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亚格依法办事依法办学、依法执教,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继续开展“三让一树”活动,让学生成才,让人民放心,让家长满意,树文明校风。

4、按照“四五”普法的五年规划及20xx年计划安排好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人员三到位。

5、学生通过思想品德课、法制教育课、班会、少先队主题队会、升旗仪式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加强日常行为规范及防骗、防拐等意识的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

6通过广播、橱窗、展板等宣传手段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手抄报、绘画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获得法律知识。

7、用健康、文明的生活占领校园文化阵地,禁止“黄、赌、毒”现象在校内发生,优化育人环境。

8、依法等集教育经费,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同时,依法制止乱收费。

9、在普法学习中抓好六个结合:把普法学习与进一步加强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把学习普及专业知识与加强师德教育紧密结合;把普及专业法知识与提高教职工的两个素质结合;把学习普及专业法知识与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以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紧密结合。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与普法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扎实工作,确保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方案三: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方案

根据XX市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市法建办〔〕5号)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系统的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以现代文化为引领,通过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特别是农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市农业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逐步在全市农业系统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内容

此次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深入开展与现代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法治XX、平安XX建设和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工作措施

“法律六进”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深化“法律六进”是“法治六进”取得实效的重要前提。只有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强化法治意识,才能为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奠定坚实基础。只有认真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不断推进法治实践,才能做到学用结合、以用促学,不断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系统“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对“法治六进”工作的有力推动,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举措,要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一)深化“法律进乡村”。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法制信息进乡村、法律服务进农户,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以案说法”、案例评析、法制文艺等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深化“法律进学校”。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学校”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

(三)深化“法律进机关”。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认真开展对本单位有关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深化“法律进单位”。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者、职工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诚信服务和质量第一的观念,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引导服务单位诚信守法和依法维权,促进单位的健康发展。

(五)深化“法律进企业”。围绕农资生产经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构建长效机制。

(六)深化“法律进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基层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百姓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的权利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四、时间安排【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启动阶段。4月底前,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推进阶段。5-10月,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要在有关媒体开设主题活动专栏和专版,对各单位开展主题活动情况进行集中宣传。

(三)总结阶段。11-12月,各单位对“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报市农业局政策法规科,市农业局将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总结,对主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省厅法规处和市法建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主题活动顺利进行。要结合“法律六进”工作,认真制定方案,对主题活动的每个步骤、每项内容都要精心设计,既要组织开展好日常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

(二)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是要向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等组织延伸,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三)搞好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各单位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全面做好主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扩大活动影响,为主题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认真组织,整体推进。各单位按照计划深入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结合不同单位的特点,确定主题活动每一“进”的内容、途径和方法,做到每一“进”有安排、有落实、有小结,确保主题活动整体推进成效明显。

方案四: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尤其是边远村组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大量返乡之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委十五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党委、政府具体组织,坚持贴近边远乡村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以农民群众为主体,以法制教育为载体,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为目的,深入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学法、知法、守法意识,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工作任务

1、调查摸底,因村施教。要深入基层,走村串户,特别要注重到边远村组实地调查,掌握民情、民愿、民意,结合前期百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具体情况和村情人员结构状况,主要把握“三个重点”:一是重点村组(社区)。历年来的老信访村、大姓居众的宗姓村和社会治安乱点村以及有各类矿产资源开采,流动人口较多的村组;二是重点人群。着重掌握近三年的“两劳”释放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入的外地社会闲散人员;三是重点年龄层次。以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兼顾青少年,尤其是辍学在家的未成年人。通过具体研究分析,制订出结合各村实际具有操作性的法制教育方案,务求实效,确保农民群众普遍接受一次法律法规教育。

2、突出重点,因人施教。要针对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抓好分类、分层教育。分类教育就是要抓好基层乡镇工作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特别要重点突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提高其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自律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堵住普法教育在实施者层面上的漏洞,从根本上打牢农村法制建设主体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分层教育就是要抓住村组干部、农民群众和青少年三个层次的教育重点。一是村组干部的法制教育要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要将 “两委”班子、村治保、调解人员、村治安中心户长等基层干部培养成“法制教育辅导员”、“普法宣传员”,增强农村干部依法治村意识;二是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重点是法律知识的普及,使农民群众既能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能调动其依法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三是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通过宣讲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使他们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对辍学的未成年人,以家庭为主,通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他们的守法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3、选准内容,因法施教。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在内容上有选择、有取舍,抓住关联性、突出针对性。要把那些事关农民群众权利义务,事关基层社会稳定和农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主要突出八个方面:

一是宪法类基础知识:重点宣讲《宪法》和四次宪法修正案的内容,进一步增强农民的宪法意识,使农民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民主法治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保障。

二是农村民主政治有关法律知识:重点宣讲《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与农民群众权利义务相关的内容。

三是维护稳定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刑法》、两次刑法修正案和今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从明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法》等相关内容,重点宣讲《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彰显人性的六大变化,通过宣讲使广大农民群众懂得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等。

四是民商事方面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合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重点宣传处理有关民事关系的基本原则,如何处理家庭与邻里关系,有关经济交往中如何签协议和外出打工如何签合同,如何打官司寻求法律援助等以及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五是基本国策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传《土地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环境保护法》等,重点宣讲农民群众在这些基本国策的法律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反法律会受到何种处罚。

六是社会类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劳动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后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七是农业生产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传《农业法》、《森林法》、《水法》、《土地承包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及禽流感防治知识等,重点宣传禽流感防治知识。

八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镇安”创建有关内容:主要宣传《安全生产法》、《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以及省、市、县下发的创建“安全陕西”、“安全商洛”、“安全镇安”实施意见等有关内容。

三、时间安排

本次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从20xx年12月10日开始至20xx年3月20日结束,历时100天,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20xx年12月10日至31日)。各乡镇、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法律宣讲工作组,进村入户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制定出结合实际的实施办法,层层召开会议,广泛动员所有懂事人口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元月1日至2月底)。各乡镇要按照各村的实施办法,充分利用冬季农闲时机,按照不同层次的不同重点对象,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做扎实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农民群众普遍接受一次法制教育,法律素质有所提高。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1日至3月20日)。各乡镇认真搞好自查,县级部门将深入重点乡村对重点对象进行简单的法律知识测评和实地检查,总结经验,寻找差距,为加强“五五”普法在农村尤其是边远村组这一薄弱环节上提供经验。

四、活动要求

1、冷静分析,提高认识。一要认识到农村尤其是边远村组的法制宣传教育是“四五”普法的薄弱环节。我县大部分乡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农户居住分散、信息闭塞、经济较为落后,虽然在农村的普法教育已持续进行了20年,但由于农村人口素质普遍偏低,给普法教育带来了一定困难,同时普法投入严重不足,尤其是针对边远乡村的普法更是难以取得明显效果;二要认识到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人口结构现状给普法教育带来的障碍。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在边远乡村的大规模实施,税费改革后农民群众的负担日益减轻,现在很多村组都不同程度出现了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打工,只有老幼妇孺在家留守的现象,因此人员难以集中,普法时间难以安排。春节前后,大量农民工将陆续返乡,加之冬季农闲,正是集中进行法制教育的大好时机;三要认识到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新形势下农村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一方面,现在在家的部分农民群众不仅接受法制教育的能力低,而且很难做到学以致用,而外出打工的人员又急需得到法律帮助,另一方面,农民群众在宅基地、土地纠纷、民事赔偿、签定劳务用工合同等方面需要得到法律支持,这些既是农民群众最需求的,更是各级在涉农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应该加强的。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依法治理之中。普法宣传教育是通过理论的灌输,让农民群众知道什么是法,为什么要学法,怎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依法治理是在普法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学法用法的进一步深入。普法教育是手段,依法治理是目的。因此,普法关键在于落实,落实的责任在于各级人民政府,而乡镇政府处于农村工作的最基层,乡镇村组干部直接同农民群众打交道,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因此,乡镇政府每一项行政规划、措施,每个行政内容都要严格依法办事,用法律标准来衡量行政措施是否正确,合不合法,有没有损害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农民群众才会信服,也才能自觉学法、守法,达到普法的要求和目的;二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普法实践之中。要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标准,不同的手段,开展好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法制教育。特别是普法实践要重点突出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法律知识的普及和落实,让农民群众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学到方便实用的法律知识;三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结合第三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完善土地二轮承包、产业结构调整和禽流感防治等阶段性工作相结合,将法制教育融入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各项具体事务之中,在工作中普法,在普法中工作,实现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的有机协调统一,从而真正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性机制。

3、创新形式,增加投入。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想方设法增加普法投入,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学法无据的困境。活动期间,县政府要针对边远乡村的特点和需求,印制有针对性的普法书籍,县级各涉农单位和行政执法、司法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面向农村需求,发放专业法规单行本或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材料,保证每个单位向每村赠送10—20套(册),力争达到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套涉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各乡镇更要积极争取、主动投入,力争每户有一本普法书籍或资料。二是要充分发挥传统法制宣传手段的优势,各乡镇、村组要广泛利用各种会议、墙报、有线广播、法制图片、标语、专栏等传统法制宣传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努力使每个村委会达到“五个一”,即有一个法制宣传专栏、一所法制学校、一支普法骨干队伍、一套普法电教设备和一套普法依法治村规章制度。三是要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可以采取以案说法形式,组织旁听审判,将法庭的公开审判列为法制教育课堂,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将法律法规编成快板、相声、三字经、三句半等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法律条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易学易记,从而使全县农民学法“坐得住、听得懂、学得进、记得牢”,逐步提高其法律素质。

4、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董德康同志任加强农村法制教育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柳宪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彦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寒冰,县人大副主任任桂莲,县政协副主席张化文为副组长,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要求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负实责具体落实,切实将这次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为全县农村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2016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篇

范文一:区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根据市局《关于20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反映我区统计法制工作情况,现将20xx年度**区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20xx年区统计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以农业普查工作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的重点和方法:一是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为重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利用普法宣传月进行宣传,除在繁华地段设立宣传站宣传外,城区三个办事处和川道建制镇都设立了宣传点,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等形式进行《统计法》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发放《统计法》宣传单、画、册20xx份,上街宣传《统计法》2次,参与宣传人数达26000余人次;通过深入广泛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学法、知法、懂法氛围,为统计工作依法开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力地促进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统计执法制度,完善统计执法程序

为加强统计法制规范化,完善激励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更好地发挥统计法制的监督职能作用。一是建立健全了报表报送登记制度,由专业人员对其报送的时间、表种和差错及是否迟报、虚报、瞒报、拒报、伪造进行登记;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按照省、市新制作的法律文书格式,及时补充印刷了各类法律文书。做到填写整齐、使用规范、不出差借,严把程序关。三是建立统计工作检查、督查机制,对乡(镇)、办事处统计基础建设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并对驻**中、省、市、区的单位报表情况跟踪检查,对迟报、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统计资料的单位,做到发现一案,查处一案。

三、建立统计执法机构,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真正做到执法不违法,办理案件程序化,局党组调整充实了**区统计局执法领导小组,由王国玉副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统计执法做到发现一案、查处一案,使执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全年共发《催报单》68份、《催领单》10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今年6、7月份集中力量,抽调局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对辖区规模工业企业、商贸住宿餐饮业企业、劳动工资部分报表单位等70家工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了不少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工作不够规范,违法行为轻微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单位进行了进一步的立案调查,并依法做出了处理。截止目前,偿有4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未结案)。其余案件已结案,并已归档。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19件,结案8件,处罚3000元案件1件,处罚20xx元案件5件,处罚1500元案件1件,处罚1000元案件5件,通报、批评教育7件,通过统计执法达到了净化统计环境,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维护了统计信誉。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经费不足。由于统计经费紧缺,难以安排专门的统计法制宣传,只能借用有限的会议、培训等形式宣传,难以形成气候。

二是社会认同度差。尽管《统计法》颁布20多年,近几年的统计执法也有一定的力度,但有些企业、事业单位只认为违反《税法》要处罚,而认为不报或迟报统计报表违什么法,对统计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

三是统计执法人员不足,素质有待提高。

范文二:统计法制年终工作总结

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指导下,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级中心工作,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努力推进各项统计法制工作。

一、法制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1、年初,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及时制定印发了《xx年全市法制工作要点》,并印发了《统计法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指导全市统计法制工作顺利开展。

2、及时召开了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部署全年统计工作。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今年统计法制工作部署,筹备召开了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对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3、认真细致地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法制办部署和要求,认真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清理工作。

4、大力加强了对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3月份,在政府机关机构“三定”中,4月上旬,我局政策法规处与执法检查处分开,正式开始单独办公。为了切实抓好今年的各项统计法制工作,政策法规处研究确立了“服务高效、***务实”的工作目标,并明确了今年工作重点。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5、认真开展省统计管理条理征集意见工作。按照省局要求认真向相关人员征集对《辽宁省统计管理条理》修改意见,并及时将意见汇总上报省局。

二、轰轰烈烈地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

按照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我市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在市领导高度重视下,行动迅速,精心筹划,周密部署,统一调度,密切配合,认真工作,扎实推进。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1、快速行动。5月底,市统计局接到省统计局《关于组织收听收看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联合召开<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后,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对此次统计执法大检查给予了高度重视,责成法规处及时与省统计局和大连市电话局联系,及早确定会场地点,快速布置会场,按照上级要求,快速通知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和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共计80余人收看收听了国家和识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实况。

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党组书记高连同志,代表大连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和国家统计局大连调查队四部门,对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做好全市《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立即着手成立大连市大检查领导机构,着手制定下发全市大检查工作方案。二是与会的各市直部门和各区市县、先导区,回去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全国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立即成立专门的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统计执法大检查方案。三是各单位要按照市大检查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为使我市政府统计机构的全体人员,能及时收听收看到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结束的第二天,市统计局就将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实况视频放在局域网服务器上。并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市统计局和区市县统计局、先导区统计部门所有职工必须上网收听收看。

2、及时报告。国家和省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市统计局快速起草报告,及时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盛峰专门报送了《关于国家统计局、监察部、***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肖副市长见到报告后,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在报告上做了批示,要求“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抓紧研究,认真贯彻落实”。

每年的宣传日活动,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市局各部门领导和调查队的领导,分别深入到各区宣传现场指导宣传活动。分管统计工作的各区市县和先导区领导也亲临宣传日现场参加宣传活动。

“xx”普法期间,市县两级的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活动都进行了系列报道。市局每年12月均在《大连日报》上大篇幅刊登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高连就《统计法》发表答记者问。xx年还就新修订的《统计法》发表答记者问。大连电视台还就新修订的《统计法》有关问题,对主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尹忠科进行了专访。并且在宣传月期间,每天在大连电视台利用滚动字幕宣传新《统计法》。各区市县也充分利用当地的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xx”普法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市共设立宣传咨询站近1000个,悬挂宣传横幅近3500幅,张贴宣传标语1500余条,出动宣传车250多台次,制作宣传板1500多块,发放宣传单35万多张,组织群众宣传活动600多次,组织表演队近300个,设立拱门300多个,大型气球400多个,广播站播报800多次,制作宣传板1500多块、板报橱窗近xx个,利用大型电子屏幕近300个,发放宣传册5000册、宣传卡片8万张、宣传画4万张,宣传纪念品近5万个。播发近1200余篇次,报纸采用稿件600余篇次,网络发表稿件100多篇。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及时地办理统计登记。

四、明年主要工作

1、加大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新的《统计法实施规定》的普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力度,在局内和系统内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2、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检查和督导工作。

3、待《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颁布后,立即启动我市两个统计规章的修订工作。

4、严格按照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办法,认真做好局发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报备工作。

5、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日常统计登记工作。

6、按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统计案件的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范文三: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2016年,广东各级统计部门以全面深化统计改革为主线,以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统计法律制度,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全省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

一、不断完善法制制度,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规范性

(一)基本完成《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立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继续深入调研,广泛征集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条例》(修改草案稿),向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提交了立法建议书。根据省人大的立法计划,《条例(修订)》将被列入2016年立法项目,并有望在年内出台。

(二)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广东省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该《规范》从网报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机构和人员配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设置、统计数据质量等8个等方面明确了网报企业的统计工作建设标准,是企业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性文件。

(三)建立法治统计相关制度。根据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我们建立了《广东省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广东省统计行政执法督察制度》等多项法律制度。

(四)加强法规和文件审查。全年共完成了国家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及有关地方、部门的共52件法规、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的答复工作。

二、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不断提高依法统计的意识

(一)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法》颁布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一是组织开展《统计法》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全省共有34209人参加了竞赛活动,获得了国家局的优秀组织奖;二是组织开展全省统计法治征文和法制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全省共征集到法治征文117篇,法制宣传口号456条;三是开辟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宣传活动专题网站、在“广东统计”公众微信上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四是邀请国家局政法司郭国云副司长举办专题法制讲座,并通过网络视频系统传送到县级以上统计部门同步收看。

(二)积极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系列活动。2016年,我们组织开展了以“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主题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将全年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推向高潮。12月9日,省统计局联合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举办大型专题法制讲座;12月26日联合经普办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今年,我们已决定在12月8日邀请中山大学法学教授举办依法行政专题法律讲座。

(三)借助主流媒体,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5月5日,省统计局对2016年度全省各级统计部门依法查处的13宗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通报,对每宗案件的违法单位名称、具体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等进行了曝光,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平面媒体和新华网、人民网、凤凰网等网络媒体都公开进行了报道。7月4日,南方日报刊登了题为《省统计局:对统计弄虚作假零容忍》的采访文章,幸晓维在采访中明确表示,统计上弄虚作假是目前影响统计数据真实性的罪魁祸首,是统计工作中的毒瘤,我们一定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雷霆手段,予以铲除。

(四)结合统计执法大检查,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今年10月,结合国家局有关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整治的部署,省统计局联合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8月28日,省统计局召开执法大检查视频动员会,幸晓维在会上明确表示,省统计局始终旗帜鲜明反对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要求全省各级统计部门与省统计局保持一致,上下同心,坚决抵制、绝不支持和参与统计弄虚作假,坚决依法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五)借助“统计开放日”活动平台,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9月19日,省统计局隆重举办第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广东”现场展示会,大力宣传统计人,传播统计文化,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省统计局局长幸晓维在会上发表讲话,他指出,近年来省统计局大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查处、曝光了一批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逐步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氛围。会上,省统计局向与会人员派发了《开放日宣传手册》,该手册用大量的篇幅突出宣传了《统计法》的重要条文,形象展示了广东统计法制建设成果。

(六)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并认真实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全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等法规和文件,保障了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在省普法办的指导下,建立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每个在职干部在各自的办公电脑终端可以轻松实现在线学法、在线考试,全体在职干部都顺利完成了2016年度30个小时的在线学法,并顺利地通过考试。

(七)组织开展统计法制巡讲活动。抽调统计法制骨干力量组成宣读团,先后到佛山、汕头、中山和药监等多个地方和部门,对各级党政领导、统计机构或企业负责人、基层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省统计普法工作得到了国家局和省普法办的充分肯定,省统计局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三、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认真布置统计执法检查任务。在党的群众路线实施活动中,我们完善了统计执法检查相关工作制度,规定省统计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年初,我们制定了全年的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对全省统计执法检查任务作了具体的布置,要求重点围绕经济普查和一套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要求省统计局全年直接检查统计调查单位100家以上,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直接检查统计调查单位50家以上。

(二)积极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今年我们组织开展了3次规模较大的执法检查活动。一是组织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作为三经普执法检查的主要职能承担机构,我们联合省经普办在5、6月份组织开展了三经普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组建了10个检查组,按抽查工作方案对全省21个地市、38个县(区)经普数据质量进行了检查,每个县(区)选择2-3个街区或建筑物进行地毯式的全面实地核查。二是组织开展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专项行动。该项工作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统计部门主要负责对“政绩工程”的检查和整治。今年7月份,省里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对全部21个地市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在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指标数据上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政绩的“政绩工程”。三是联合省监察厅、省法制办在全省组织开展“一套表”联网直报中违法违规和不规范报送行为专项整治暨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省里组成7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对14个地市26个县(区)的172家网报企业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是否存在冒名报送、指令报送等统计弄虚作假行为。全省各地也根据省统计局的部署,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各专项统计执法检查。据统计,去年10月至今年9月底,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共计检查统计调查单位21956家,其中省统计局直接检查统计调查企业2612家。

(三)认真组织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今年,省统计局严格按照《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组织查办了国家局转办的汕头、广州、云浮云安、佛山三水、中山南头、广州花都狮岭等6起案件。我们依法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佛山市三水区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分,并在全省统计系统内进行了通报;对其他案件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也依法进行了处理,责令相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并对有关案情进行了通报。省统计局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有关统计违法行为也依法进行了严肃的处理,责成汕尾市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2个县(市)的有关负责人员进行约谈,省统计局派员督导。全省各级统计部门也依法认真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据统计,去年10月至今年9月底,全省在执法检查中共发现违法行为642宗,立案131宗,结案89宗,予以警告69宗,罚款26宗,共计罚款14、05万元,通报曝光64宗(内部通报41宗,公开曝光23宗),行政处分1宗,处分2人。

(四)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9月组织开展了全省2016—2016年度的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工作要求全省各地对纳入评查期(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结案的案件)案卷按评分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评查。评查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可以采取集中评查、抽调案卷等方式组织对所辖县(区)统计局查办的案卷进行评查,省统计局将组织对部分地区的执法案卷和案卷评查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五)积极推进统计诚信建设。我省统计诚信建设正式纳入《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中,根据规划,统计部门将要建立完善统计违法案件公开通报和统计失信惩戒等制度,依法惩处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开展诚信统计承诺活动,全面加强诚信统计宣传教育。同时,为积极稳妥推进全省统计诚信建设工作,我们将深圳作为全省统计诚信建设中先行试点地区,课题组研究的《深圳市统计诚信体系建设》课题已结题。

(六)切实强化统计执法能力建设。一是统计执法力量大大增强,深圳、珠海、中山、江门等地先后成立了执法监察大队等执法专门机构,并增加了相应的执法编制和人员。二是强化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省统计局举行了全省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对全省执法人才库的业务骨干人员进行了执法和财务等知识的业务培训,省统计局还先后联合汕头、南海等地举办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班。

四、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治统计水平

(一)圆满完成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从2016年起,省政府开始对各地市、省直各部门开展依法行政考评。省统计局作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也是被考评对象之一,圆满地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参与考评方案、考评指标的制订和对有关单位的实地考评工作;二是认真完成了本单位依法行政考评的有关准备工作,省统计局在考评中获得良好等次,居本类考评单位的第3名;三是根据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等,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按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清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涉外社会调查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二是跟踪、协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转移到社会实施的有关后续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强化对该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三是切实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我局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均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所有批准实施的项目均及时在网上公布。

(三)认真开展职权清单的清理和报送工作。根据省政府有关开展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的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审核了省统计局负责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服务等领域的职责,提出了相关的改革意向,及时向省政府报送权责清单的编制意见。

此外,我们还认真开展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全年共核发涉外调查机构许可证4个。按时完成了2016年度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均得到代表或委员们的满意答复。

五、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统计中心任务继续全面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法制制度建设。加快《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工作进程,力争年内出台新修订的《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同时,抓紧研究制订(修订)《广东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程》、《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广东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二)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大力组织开展《统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和“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事项和重点时节的普法宣传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重点抓好党政领导、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六五”普法验收工作。

(三)继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活动,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效能。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开展涉外调查专项检查活动。继续加大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加快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

范文四: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20XX年,在自治区统计局法规处和州人民政府法制办的正确指导下,博州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巩固提高拓展“四大工程”、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大力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立法、普法工作水平,全州统计法制工作得到有效开展,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健全统计法制工作长效机制

结合自治州统计工作实际,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服务统计改革和建设为主线,紧密围绕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及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及依法统计工作,统计法制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考核”。年初召开了全州统计工作会议,对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并结合自治州实际和年度统计工作重点制定并印发了《博州2016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对全年统计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强化责任,统计法制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统计工作会议上与各县(市)统计局签订了依法行政责任书和统计执法工作责任书。加强领导,自治州及各县(市)统计局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完善了统计“六五”普法、依法行政及统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统计法制日常工作;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州统计局定期组织督查组各县(市)统计法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州统计法制工作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督促落实到位,确保了保证了统计执法、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推升依法统计能力和水平

㈠坚持领导带头领学机制。领导干部学法是统计普法教育对象的重中之重,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全州统计工作的好坏。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制度,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以及局务会议等机关工作人员聚集情况,加强了对《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法规材料的宣传和学习,增强依法治统的能力。全年共组织党组中心学法活动4次,领导学法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学习有记录。

㈡深入开展统计执法人员学法活动。为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将全局各科室业务人员纳入行政执法学习范围,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列入全局每月学习计划,制订月度学法计划,以科室集体学法、个人学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习,全年学法时间在32学时以上,局领导定期对学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开展测试,统计执法人员学法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测试、有检查。认真安排,精心部署,邀请外单位专家和本局领导,对全州60余名基层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了《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行政处罚法》专题辅导,开展了统计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基本程序以及法律文书制作专题讲座,并进行了结业考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举办的两法衔接培训、依法行政培训等3次,并组织4名执法人员参加了自治区行政执法网上测试。

㈢扎实开展自治区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及时对自治州统计系统开展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和部署,多措并举确保全州统计系统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一是以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精神为主线,加强对宪法基本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开展学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权威、维护民族大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保密法》、《行政处罚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事诉讼法》、《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重点抓好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充分利用统计信息网、单位LED电子屏加强统计法制宣传。在活动期间,局机关LED全年滚动播放宣传标语30余条。各县(市)充分利用统计信息、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及统计法宣传。

㈣扎实开展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全力推进。以《统计法》颁布30周年宣传庆祝活动为契机,积极通过“中国统计开放日”、“12.4”、“12、8”等重要节点,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集中上街设点,悬挂横幅、制作展板等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咨询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9月12日,自治州统计局联合博尔塔拉调查队在州政府门口开展了“中国统计开放日”集中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各县(市)也充分利用统计开放日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各县(市)统计局积极争取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纳入县(市)党校教育课程和领导学法教育课程,加强领导统计法律法规意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统计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州统计系统共举办统计普法培训33次,共有2743人参加了培训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82次,参加人数806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8380份。

㈤加强统计法制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为及时全面反映全州统计法制工作现状,了解开展统计法制工作的好的方式方法,我局进一步加大了统计法制信息报送工作,2016年9月至2016年9月,共编发统计法制、教育简报30余篇。被州政府法制办采纳9期。

㈥积极配合做好人大立法及统计执法监督工作。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和自治州人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修改稿)征求意见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和汇总了基层关于统计法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了上报。积极配合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参与了州人大常委会对经济监督和财政预算“两办法”的修订并积极提出修改建议。

三、加强统计巡查,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

以服务四大工程建设、促进“三个提高”为核心,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严厉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编造统计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州统计系统开展了自查和自纠工作。印发了《博州统计执法工作要点》,对全州统计执法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开展了联网直报三查工作,州县两级统计局实地入户核查企业143家(6家企业统计人员不在本地暂时没有核查数据质量),其中,工业33家、建筑业25家、批零住餐21家、房地产38家、重点服务业26家。严格筛选核查对象开展,对筛选出得辖区内数据变动较大、匹配性出现异常的18家企业单位,事前不打招呼直接深入核查,取得了预期效果。统计巡查工作扎实开展,共检查单位241家,发现统计违法行为26起,立案14起,办结7起,预计10月结案。针对统计报表不能及时上报的问题,我们采取了网上通报,全年共通报企业、事业、机关单位43家,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统计依法行政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得到扎实开展,全面完成了两县一市统计依法行政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进行了总结通报。

四、创新统计法制工作模式

在统计法制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本着注重效果、提升层次的目的,不断探索创新普法治理新模式。

一是以制度为抓手,确保工作的可持续性。结合州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的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长效机制,使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各项措施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落实。

二是加大以公开为切入点,提高统计执法的公信力。谣言止于公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的公信力。

三是积极通过统计专报等方式,向州领导宣传统计法及统计制度改革内容,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谅解,确保统计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范文五: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2016年,在市统计局法规处的正确指导下,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各专业人员的全力配合下,北碚区统计法制工作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切实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保障了全区统计工作健康发展。

一、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基础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专门的统计执法机构,负责统计执法宣传教育和统计执法工作,并配备3名专职人员积极开展工作。二是加强统计执法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章立制,制定《北碚区统计法制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办法》,完善统计执法检查制度、统计执法责任制度、统计违法案件审核制度,积极建立统计诚信执法制度、法律关系函告制度,确保统计人员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报送统计资料。三是注重统计执法人员及骨干的教育和培养。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执法业务骨干班的培训和学习,坚持每季度在全局内部组织一次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及执法工作程序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四是强化统计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切实履行持证执法检查制度,做到文明执法。按规定对统计执法证件及统计调查证进行核发和管理,并在“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统计执法检查证备案登记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2、加强基础工作

一是年初认真制定并上报了《北碚区2016年法制工作要点》和《北碚区2016年法制工作计划》,就全年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二是及时对年度法制工作进行了书面总结并按时上报。三是加强各项法制工作开展情况简报、信息报送工作。全年撰写了20篇法制工作信息,其中5篇被市局内网法制建设采用。四是认真完成市局布置的有关统计法制工作临时性任务,及时上报有关资料。五是建立了失信企业网络链接。六是很好地完成了“六五”普法验收总结工作。

3、加强统计法制及政策研究

一是积极配合国家局和市局开展法律、法规、规章调研、论证及征求意见工作,按时上报有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依法研究、制定统计类的规范性文件,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发展。制定《北碚区统计法制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在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规范统计资料收集报送等方面的引导规范作用,从制度上对统计法制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三是制定《重庆市北碚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方案》,该制度由各专业人员和镇街统计人员每季度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统计资料及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单位进行登记造册,然后报区统计执法检查队进行批评教育和查处。四是参与区委法建办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将企业是否有统计违法行为上报该系统进行曝光。五是建立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和签到制度。为明确统计机构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规范统计调查行为,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保障全区“企业一套表”工作顺利实施,北碚区建立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同时制作了统一的资料领取和参训签到册,在年报会培训期间实行严格的签到制度,作为企业是否参训和领取报表资料的法律依据。

二、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年初制定《2016年北碚区法制工作要点》下发镇街,认真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工作。二是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当地普法教育宣传规划。在区政府门户网上开设了《统计法律法规》专栏,公布了统计法律和统计制度,宣传统计法律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三是利用“12.4”、“12·8”法制宣传日、宪法日走上街头,向广大市民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并及时上报宣传总结。四是通过年报会、座谈会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近20次。五是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内容并授课。六是定期组织全体职工每年进行2次法律知识的学习,执法队内部每季度组织1次统计法律知识学习。七是组织基层统计员专题统计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宣传统计法律。八是举办了北碚区2016年“统计杯”中老年人羽毛球比赛。

三、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建立统计执法监督及错案追究制度,制定《北碚区统计数据检查纪律规定》。二是严格执行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备案、报告制度。三是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照市统计局法规处案卷样本参考卷,查找问题,规范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卷归档水平。四是建立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五是全年未出现统计行政复议和统计行政应诉的案件。六是加强对统计执法证件发放的管理。七是认真参加市局组织的统计执法案卷评查自查工作。八是积极相应国家、市局的抽调,到外地进行执法检查工作。7月被国家政法司抽调,到河北进行执法检查;9月被市执法总队抽调,参加了全市的统计执法检查。

四、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创新工作

1、制定《重庆市北碚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方案》。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区统计局各专业科室、执法队、镇街统计管理办公室、各统计调查对象的职责。二是进一步统一了《统计数据质量查询书》、《统计数据质量答复书》、《统计工作整改通知书》、《统计工作整改报告书》一系列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法律文书。三是进一步扩大了印发范围,该《方案》不仅印发至局属各科室和镇街统计管理办公室,还印发至驻区相关调查对象,要求调查对象统计负责人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和签署,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数据质量监控的效果。

2、切实加强统计违法行为通报工作。一是建立统计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制度。我局在局外网建立了企业诚信系统链接,凡本辖区内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且影响较大,除以文件形式进行通报外,还将通过区政府电子监察网站、区统计局内外网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功能作用。二是建立统计违法行为信息抄送制度。凡本辖区内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单位且影响较大,将以通报的形式将信息抄送至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议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

3、参加区法建办“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积极参与,将企业是否有统计违法行为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有效地提高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扩大了统计法的社会影响。

4、加强行政审批工作。认真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部门统计项目审批工作,切实压缩审批时限、完善审批流程。通过行政审批电子政务系统提供便民服务,确保办理规范,全年无预警、红牌、黄牌情况发生。

5、举办了2016年“统计杯”中老年人羽毛球比赛。为深入贯彻执行《统计法》和《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北碚区统计局和体育局主办,北碚区羽毛球协会承办,北碚区缙云体育中心协办,于2016年9月23一27日在缙云文化体育中心羽毛球馆举办了“统计杯”北碚区中老年人羽毛球比赛。区内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社会单位、院校共152人次参加了此次比赛,起到了很好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效果。

一年来,虽然我局在法制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但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2016年,我局决心在市法规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市局法规处的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及时发现和查找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加强法制工作的建设,确保法制工作深入扎实推进,顺利开展,取得更大的成绩。

范文六:XX县统计局上半年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统计法制工作精神,紧紧围绕省、市统计局下达我局的统计法制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完善统计法制基础,发挥统计的职能作用,为创造良好的统计工作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进依法行政

1、成立将乐县统计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局长负责制,局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业负责人全力抓的责任制度。把依法统计作为当前的一项全局性中心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

2、制定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职责,在完成梳理统计行政执法依据,分解统计行政执法职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建立案件审议小组,推行案件处理的集体研究制度;加强统计行政许可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3、落实统计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省统计局、省调查总队联合制定的《福建省政府统计系统统计数据质量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开展统计检查,规范了统计活动,增强了统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推进了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保障了统计数据质量。

二、认真做好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按照统计“五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确定不同的普法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统计普法工作。

1、深入开展新《统计法》宣传教育及普法学习。采用多种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提纲等大力宣传新《统计法》、《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若干规定》、《关于对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2、建立领导班子和干部学法制度。认真贯彻《福建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统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能力的意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统计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学法制度,并将学法情况作为统计系统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上半年,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法律、法规1次。

3、举办新《统计法》知识讲座,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上半年,我局举办一期新《统计法》知识讲座培训班,参加人员38人,通过培训使基层统计人员能学法、懂法、守法。

4、印发新《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宣传单,宣传新《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上半年,印发了新《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10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宣传单1000份。

5、积极撰写统计法制信息,通政务窗口,政府网站,传送统计法制信息,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上半年,我局撰写统计法制信息8条,统计法制论文1篇。

三、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年初,我局对统计执法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不断完善统计执法基础工作,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依靠法制手段推进统计改革,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1、抓好专业法制基础工作。做好《统计登记证》的开户、变更、撤消登记与新式《统计登记证》的核换工作。根据《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在去年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全县尚未进行统计登记的单位,进行新式《统计登记证》的核换工作。做好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工作。上半年,已全面完成统计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参加培训考试人员38人,全部合格;同时,开展了统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目前已报名34人。为了加强对乡镇统计人员计算机的应用,我局举办了一期乡镇首席统计人员计算机培训班,为我县基层统计工作更加规范、科学、高效地开展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局法制检查室督促各专业统计人员对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统计制度的各项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统计报表签领、签收、催领、催报工作,局法制检查室按季汇总,实行统计报表催报制度定期化、制度化,实行全员执法。今年,我局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人员反映、对基层单位没有按时上报统计报表进行催报。通过催报,迟报统计报表的基层单位全部按照催报单规定的时间上报,确保了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统计执法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从检查、立案、调查、处理、结案全过程行为规范。

2、开展四分之一乡镇统计监督检查。抽查了古镛、漠源、高唐、水南等四个乡镇。抽查总体情况良好,四个乡镇均设立了统计机构,有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了首席统计员,并给乡村统计人员一定的补贴,建立了工作责任制;能对各村报表统一布置、统一收集整理、统一审核、统一对外提供资料;乡村两级报表齐全,乡村数据相符。但也存在个别乡镇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工作质量不高,基础不够扎实。通过统计监督检查督促了乡镇统计工作,加强了乡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自觉性,提高了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

3、开展统计执法。局法制检查室开展了基层统计工作专项检查,把检查的情况向局领导汇报,对有统计违法的单位列入案源,组织力量按法律程序进行查处。上半年,我局对“漠源乡政府”、“白莲镇政府”、“水南镇政府”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增强了基层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工作责任心。上半年,完成统计执法案件3起。

三、存在不足之处及下半年努力方向

统计执法工作难度大,年初制定统计执法13起案件的责任目标,上半年仅完成3起,缺口较大。下半年,我局要加强统计执法工作力度,加强新《统计法》的宣传,完善专业法制基础工作,对年初安排各专业法制工作任务进行督促,加强局法制工作人员与专业人员的联系,采用捆绑式协作执法,争取完成年初制定的13起统计案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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