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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2016-11-14 12:48:1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共9篇)2016年度安全工作方案2016年度安全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和乘客、幼儿、学生、驾驶员、售票员、安护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平安出行、畅通有序、和谐的交通运营环境,根据国家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司出租车、公交车、校车的营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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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安全工作方案
2016年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第一篇

2016年度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和乘客、幼儿、学生、驾驶员、售票员、安护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平安出行、畅通有序、和谐的交通运营环境,根据国家和上级相关部门的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司出租车、公交车、校车的营运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防止事故、保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热忱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学生、幼儿的理念,公司安全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各营运车辆的法律法规,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宣传,每月开展3-4次的安全例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组织出租车、公交车、校车从业三大块人员开展专业服务理论学习会,提高会议质量,直至每个人领悟娴熟,要有针对性对各营运情况作出分析和纠正,把安全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确保营运交通安全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各种营运车辆的安全工作,公司成立三大块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安全部经理任副组长,安全部其他人员为成员的营运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安全部成员****负责日常事务及现场查勘、协调和会议记录,******负责日常营运管控与上传下达及信息记录工作。

三、工作措施

按类型分别对口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并注重抓安全生产源头中存在的无形隐患,发现苗头及时查找,把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不定期上路核查驾驶员的综合技能,服务素养,安全意识,不放低标准,不放松监管,从严把关。利用每次的安全生产例会,强化全体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把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思维中的首要意识。对驾驶技能差、服务素质低、安全责任感不强的人员及时上报公司进行处置,不放过营运中任何对安全生产存在威胁的问题发生。

1、抓好源头准入关。不论是出租车、公交车、校车的招聘工作,必须要在公司主管负责人员的试驾考核过关后,再通过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否则不予聘用。

2、严格按照各行业的规范要求,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宣传、灌输引导工作,重视文化素养、感召力,并根据行业操守在行业全体从业人员中举办适宜的活动。例如:“争先创优服务月”、“学雷锋当先锋”、“安全百日赛”、“年度表彰会”等。通过举办活动,对优秀者、先进者,给予表彰等奖励。其目的带动和促进全体人员的积极性,更促进安全认识和服务热情,同时也提高公司的公众形象。

3、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各个学校、幼儿园的校车运行线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摸底,规划营运线路图并保存。严禁出租车、公交车、校车全体驾驶员酒后驾车,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运输安全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要上报政府校车办公室,并与当地学校或幼儿园做好沟通说明工作。

4、根据我市地理地貌和季节气候变化,熟练掌握各线路的自然

情况,采取断然措施或现场查看,同时利用监控平台对三大块全体驾驶员的动态监管。明确调度室人员安全责任,提高安全意识,对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作好信息记录;对山区临谷、临崖、临水、易结冰、易起雾等恶劣天气应提前通知,对路段、桥梁或交通安全设施不全和交通安全防护缺乏路线要经常管控,并及时用信息或电话提醒和督促驾驶员,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意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安全员接到信息电话后,须立即与驾驶员联系并问明情况,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帮助和协调事故事宜,把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四、工作要求

1、积极组织部署,要充分认识做好2016年安全营运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认真研判交通安全形势,提前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组织工作,就重避轻、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2、工作责任明确,领导要高度重视,实行成员责任到人、责任到岗。

3、加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备勤和指挥调度、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做至快速报警、快速处理、快速上报。

4、加强信息报送,安全部所有人员手机须24小时保持畅通,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工作。

2016年1月7日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6年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第二篇

市住建局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市安委会:

为了做好我市建筑安全生产领域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建筑工程标准化管理两年行动”活动的开展,梳理了制定了市住建局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请审核。

一、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达到市级标化工地标准,社会投资建设项目鼓励积极创建标准化工地,达标率不低于70%。在施工现场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及每日危险作业公示牌。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工程施工期间,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应严格贯彻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遇有紧急情况及时上报。结合工程实际及季节特点进行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以防汛防暑、防冻防滑、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二、加快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按照工程质量安全八项治理行动要求,制定《市住建系统关于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月实施方案》,对培训月的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组织各施工企业互相评比交流,采用现场宣传、事故展板、播放宣传片、工地夜校和技能实操等方式,加大对技能人才和劳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一是对参建的监理、施工管理人员实行“高督严考、挂牌上岗”管理机制。对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理、施工等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挂牌上岗,考试不合格的清出管理现场。二是积极联系建筑业联合会和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来吴忠举办技术工人培训班,督促施工企业要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落实对自有劳务人员的施工现场用工管理,并联系人事部门颁发相关证件。三是建立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强化岗前培训,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门禁系统管理、持证上岗、“农民工工资一卡通”支付等制度。

三、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力度

为提高日常监管执法效率,避免局属相关站办重复下统一施工现场的局面,采取联合执法、联合检查、联合整改的“三联”工作模式,把市场准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稽查执法等环节的监管力量整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建立“一把手”带队制,每月固定在13日、27日进行月度督查;通过严格执法,有效遏制了建

【2016年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和先期处置主体责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增强所有岗位、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扎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完善建筑安全标准化保障体系

按照《建设工程标准化管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施工企业管理标准化、建筑工地施工标准化考评工作机制,提高标准化工地达标率。开展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等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专家论证”制度,杜绝参建各方安全管理意识麻痹,确保编制、审核、审批、论证、验收五到位,方可安全施工。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服务与管理并重。转变安全监督方式,将以查实体防护为主转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研究制订对企业及人员的量化考核机制,将项目的合同承诺和信用等级挂钩,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为载体,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建立规范有序建筑市场秩序

加大对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出借资质、挂靠等违反法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开展全市建筑市场动态核查,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管理,以施工许可和安全许可证为抓手,严格项目和企业的安全条件准入。建立企业构筑诚信、招投标、

市场准入和资质审批联动机制,实施责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违法违规约谈警示教育制度。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监督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现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及现场履职尽责。严禁对不合格的安全网、不符合消防规定的临设、超过使用年限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各类设备设施在建筑工地的使用。

六、强化建筑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要以保障性安居工程、校安工程等为重点,督促施工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治理深基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部位和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易发事故防范措施,切实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继续深入开展以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坍塌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大事故通报和查处力度。

七、提升公用事业管理水平

强化各类天然气地埋管道安全管理措施,建立拉网式巡查机制,加强对加气站电、气、水等管沟用可燃气体报警器和压力测试的检测力度,杜绝出现严重气体泄漏事故。监督石油液化气企业加强特种设备、气瓶充装、危货运输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大供热锅炉、压力

容器及附属设施的年检工作,确保锅炉健康安全运行。加强水厂、水源地安全管理,及时配备、更新更换监控设施和红外线报警装置,提高投诉接待人员素质。

八、加强市政巡查管理,优化道路交通安全

坚持一周七天无缝巡查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乱挖乱掘城市道路、私接乱接城市排水管网的事件,查处路灯被撞事故。督促广电、网通、电信、移动、自来水、供热、天然气等窨井产权单位及时更换维修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消除市政道路各类窨井的安全隐患。

(一)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在城市公共区域开展疲道路及排水维修作业时,要求工作人员必须配带安全防护用具,工作现场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正确引导过往车辆及行人安全通过工作现场。在进行维修作业时,加强工作现场机械作业的安全管理,落实人性化文明施工措施,合理圈占作业区域,最大限度的减轻维修作业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二)加强城市亮化工作,确保照明设施安全运行。 实施消盲工程,加大对老城区路灯照明设施的升级改造,开展市区路灯节能改造。结合新建城市道路工程的实施,做到路通灯亮,确保街巷照亮无盲点、死点。加大路灯亮化照明设施的维修力度,及时排查故障隐患。做好路灯维修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强与城管、公安交管部门的协调联动,

2016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工作方案
2016年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第三篇

2016安全生产重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6.3”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县安委会的部署,采取更加坚决、有力、有效的措施,从6月初至9月底,遵循本局职责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深入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督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为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作出贡献。

二、整治范围及主要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根据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遵循本局职能,重点整治民爆器材、冶金、有色等行业,突出做好除汽油外的加油站和规模以上冷冻食品加工、冷冻保鲜储藏、火力发电、冶金等液氨从业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并配合有关县直职能部门做好建筑施工、燃气与消防、道路交通“三个专项整治”。

(二)主要整治内容

1、民爆器材、冶金、有色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主要检查民爆器材、冶金、有色等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等。

2、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以液氨使用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辖区内规模以上食品冷冻保鲜、冷链冷藏车辆、火力发电、冶金等涉及液氨使用单位的底数,明确液氨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台帐;督促涉氨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涉氨岗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动火、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等“八项危险作业”制度;完善自动化控制、报警连锁系统,完善各项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严防氨气泄露事故发生。对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以除汽油外的加油站为重点,督促各加油站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应急管理,规范标准化运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成品油经营行为,对农村边远乡镇无证经营加油站点进行严肃查处。对存在严重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部署安排、推进落实、收集汇总全局“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并跟踪、协调有关督导检查事宜。

(二)职责分工

1、规模以上冷冻食品加工、冷冻保鲜储藏、火力发电、冶金等液氨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局投资与运行保障科、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科、企业管理与改革科共同

开展整治行动,其中能源与资源综合利用科主要负责火力发电液氨从业单位的整治行动;【2016年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2、除汽油外的加油站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局商贸服务业科负责开展整治行动;

3、民爆器材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局投资与运行保障科负责开展整治行动。 以上整治行动,将由县外经、环保、质监、海洋渔业、消防、工商和所在乡镇、开发区管委会予以配合,可视情况通知。

四、组织实施

“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6月初至6月25日):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总体部署,在局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自身职能,立即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相关民爆器材、冶金、有色等行业企业、除汽油外的加油站和规模以上冷冻食品加工、冷冻保鲜储藏、火力发电、冶金等液氨从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细化整治内容,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层层动员落实,确保“百日行动”扎实深入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6日至9月20日):局属各单位、科室,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对相关领域所有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到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的全面彻底隐患排查,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检查。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老、大、难”问题要主动加强联合执法。对除汽油外的加油站和规模以上冷冻食品加工、冷冻保鲜储藏、火力发电、冶金等液氨从业单位要做到检查率、整治率达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底前):要及时分析总结“百日行动”取得的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2016年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科室,要在局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百日行动”,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隐患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

(三)强化督查检查。要把“百日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行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四)做好信息报送。局属各单位、科室要切实加强“百日行动”的统筹协调,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总结、梳理“百日行动”的做法和成效。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第四篇

【2016年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流小教[2016]22号

流口中心小学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根据休安办《关于印发休宁2016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县教育局《休宁县教育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休教基(〔2016〕16号) 精神,特制定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排除安全隐患为重点,面向广大师生,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全面构筑安全稳定的教育发展环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化安全管理为重点,以查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建立安全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为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环境,为教育稳定和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30日

四、领导小组

组 长:张剑江(校长)

副组长:潘裕家(副校长) 谢九斤(安全办公室主任)

成 员:黄海宁(副教导主任) 黄亮发(总务主任) 王娇(少先队辅导员) 张建华(工会主席)和各班班主任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谢九斤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指导各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主要措施【2016年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活动。一是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学习培训,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公安部、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安全法律法规,宣讲典型的安全事故案例,学习培训安全防范标准和防范技能。

2.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各班要结合实际,切实落实好安全教育课,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教育活动。要通过看专题教育片、开班会、出黑板报等方式,让学生进一步掌握防溺水、防汛、防踩踏、防交通事故、防雷电、防火、防震、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常识。

(二)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6月份,各班要重点做到每日至少一次安全提醒。围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汛、防食物中毒、防踩踏等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2.坚持利用每周一次国旗下讲话和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并继续利用校园广播开展好每日放学前一次安全提醒教育。

3.暑假前召开家长会,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发放一封致家长信等活动,让安全警钟时刻长鸣,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4.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大整改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部门要按照《休宁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整治年”活动方案》和《流口中心小学安全“隐患整治年”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6月中旬将组织一次由校长室牵头,各部门参加的安全隐患朋排查活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学校顶岗门卫值班教师和值周领导及值日教师务必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做到每日三巡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对不能立即解决的明确解决时限,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合力处理。要对学生的安全乘车问题,要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开展一次再排查、再整治行动,确保学生上放学安全。

5、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防汛、防溺水、防火、防踩踏、

防暴恐、防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积极开展防汛、防溺水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学校应急处置能力。要注意收集和保留演练过程中的相关影像资料,做好工作总结。

6、开展“6•16” 全国安全生产宣传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在校门口悬挂醒目的以“安全生产月”为主题的宣传横幅标语,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教育专栏,以班级为单位出一期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营造浓厚的氛围。

7、组织参加2016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要按照4月27日转发的《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学生、教师和家长参加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通过现代信息技术,以网络学习、练习和竞赛形式,向师生及家长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地震安全、防溺水、防踩踏、防暴恐、防性侵害、防诈骗等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师生及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应急处置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其政治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县、教育局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加强组织协调,正确处理其与教育教学的关系,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要求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在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针对教育行业和学校自身人员密集,绝大部分学生自我防范能力较弱等特点,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有针对性的增强防范措施的力度,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借助社会媒体,利用学校宣传阵地,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增强他们对安全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流口中心小学

2016年6月2日

开展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2016年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第五篇

开展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公司安全监管力度,夯实安全发展基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改工作“三大行动”的通知》(衡安办

[2013]27号)文件精神,公司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改“三大行动”,确保景区道路交通安全,使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活动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吸取当前国内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通过此次“三大行动”,进一步排查隐患,重点整治,夯实安全基础;进一步加强宣传,完善制度,提高安全认识;进一步明确责任,严肃追究,落实安全责任。切实维护公司安全形象,为确保景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2、活动时间:6月14日日至9月30日,与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步推进,同步结束。

3、参与人员:公司全体员工

4、组织领导及部门分工

成立公司安全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改“三大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部门正副职及基层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全机务部,具体负责本次“三大行动”的宣传发动、综合协调、行动安排和情况归总。

(1)安全机务部牵头组织,督促实施,分块进行督查;

(2)环保车队负责道路环境、营运车辆运行及各场站安全隐患自查整改;

(3)安全机务部维修中心与环保车队各安全分队共同负责车辆安全设施及设备安全隐患自查整改;

(4)后勤保障部负责食堂等后勤保障设施安全隐患自查整改;

(5)资金财务部负责资金票证安全隐患自查整改;

(6)人事行政部负责机关办公区域安全隐患自查整改。

5、实施步骤

此次安全大检查大督查大整治“三大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门自查(2013年6月17日—6月21日)

各部门按照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三季度”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对照检查重点,严格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

第二阶段:督查检查(6月22日—6月30日)

公司安委会质检督查组通过联合检查的方式,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大督查,对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严格查处自查不认真、整改走过场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部门,将严肃批评,甚至追究责任。

第三阶段:整改总结(7月1日—9月底)

各部门要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公司安委会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及时到位。

6、工作重点

(1)道路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2)营运车辆运行安全隐患排查

(3)各场站安全隐患排查

(4)车辆安全设施及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5)安全记录文件不符规范排查

(6)后勤保障安全隐患排查

(7)资金票证安全隐患排查

(8)行政办公安全隐患排查

7、工作要求

(1)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要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2)大督查与整改工作同步进行,实行分级督查。一是公司高管对下属部门“三大行动”的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各部门对下属班组进行督查。三是各部门班组对岗位领域进行全面督查,督查工作要做到横行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

(3)始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要严格落实“一处隐患、一名责任人、一套整改方案”的措施。

(4)结果考核:各部门要及时跟踪、掌握情况,把大检查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总结,把握规律,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各部门每月22日将大检查情况及相关信息及时报公司安委会,重大问题要一事一报。

2016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6年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第六篇

邢台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O09]32号)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打好安全生产“煤矿兼并重组、尾矿库治理、危化行业整治和打击非法”四个攻坚战,坚持“公正执法、严肃执法、廉洁执法、服务执法”,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突出重要时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主要任务

突出抓好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煤化工)、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处置率达到100%;对检查企业的复查率达到1OO%;法律适用的正确率和执法程序的正确率达到1OO%;案件归档率达到100%。重点打击和查处以下行为: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四)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五)瞒报事故的;

(六)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八)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九)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全市各县市区、各行业和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重点专项执法、日常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在全市形成以执法检查为核心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一)细化方案,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5月25日以前)

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结合2016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督促本地区、本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自身存在的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制订整改方案,迅速整改到位。县市区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于5月2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609028)。

(二)加强检查,全面推进(5月26目至9月30日)

l.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检查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企业自查情况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明确责任,落实资金,保质保量按期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姑息迁就,做到督查不走过场,切实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开展督查活动。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际情况,对各基层政府和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行动的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在检查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工作情况的同时,深入企业查看实情,要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每一阶段每个步骤,特别是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市安委办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进展慢,效果差的要在全市通报。

3.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对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填写的正确性。对企业提出的听证、行政复议,要依法受理,依法组织办理。

(三)深化措施,巩固行动成果(1O月1日至12月15日)

1.针对全年第四季度事故高发的特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特别要通过行政执法提高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火工品、道路交通、建筑行业等重点高危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2.做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汇总整理,提出改进意见。总结推广执法行动中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要于2016年12月l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具体措施

(一)开展集中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2O09年6月和9月,在“安全生产月”和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分别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谋划集中执法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行政区域内和本行业(领域)内组织有力度、有声势的执法行动,确保重要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专项执法,重点打击高危行业非法违法行为

1.煤矿专项执法行动。各产煤县(市、区)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矿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矿井的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情况;矿井是否存在“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问题;煤矿建设项目和资源整合矿井“三同时”情况。

2.非煤矿山(尾矿库)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企业行政许可办理情况;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情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控情况;是否存在危害尾矿库安全的违规设计、违规排放、超量储存等情况。

【2016年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企业责任制、规章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情况;“三违”和“三超一改情况;安全评价报告中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等内容。

4.冶金建材专项执法行动。要在兼顾全面基础上,突出对钢铁、玻璃和水泥企业的执法监察,重点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落实情况。

5.建筑施工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安全监督手续的;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或无证上岗的;其他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6.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严查非法制造、非法安装和非法使用行为;严查特种设备的生产操作使用中违规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严查特种设备超压力、超温度、超能力运转现象;将人员密集、设备集中,容易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以及管理相对薄弱、易造成盲区死角的偏僻场所,作为特种设备专项执法重点区域;把承压类设备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作为重点目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把对生产单位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立以及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监察执法的重点。

7.道路交通专项执法行动。公安道路交通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时段、路段的管控力度,充分利用科技装备,合理设置流动和固定测速点,严查超速违法行为;查处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对过往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严把客车出站关,确保不放一辆超员车上路;对客运车辆临时落客点进行整顿,杜绝途中群众搭乘超员车;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针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特点,整合警力资源,集中开展行动,采取机关调警、异地用警的方式,开展突击整治;查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掌握长途客运车辆通行行政区域的班次、时间,针对疲劳驾驶多发路段、时段,增加巡逻班次。对巡逻中发现的疲劳驾驶行为,责令驾驶人休息并消除疲劳状态,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查处假牌假证、无牌无证违法行为。通过设置假牌假证查缉点的方式,充分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严管严查。在办理机动车业务和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严格核对机动车及其牌证等信息,从中发现和查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等违法行为。

水上交通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加强对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核力度,严禁无资质企业进入水运施工市场;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查处力度,严禁“三无”船舶进入水运市场;加强司乘人员监管,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船舶,严禁携带违禁物品登船:认真检查船舶救生消防器材,对不按要求配备的,不准投入运营;加大对水面巡查力度,严禁船舶超载超速航行。

8.消防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排查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层、地下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全市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年底全部消除。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9.民爆器材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是打击民爆生产经营企业的“三非”(即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现象。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实施民爆生产改、扩建项目或超许可品种、能力非法进行生产经营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其进行停产整顿,直至吊销或申请吊销其生产销售许可。坚决控制“四超”(超员、超量、超产、超时)现象的发生。

10.打击非法盗采国家资源专项执法行动。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力量集中打击非法盗采国有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煤矿、非煤矿山等领域无证采矿、以采代探、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对非法开采的无证矿井、越界开采的矿井、采矿许可证过期的矿山及时提请地方政府予以毁闭。

11.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领域)特点,相应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

(三)加强日常执法,使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在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日常执法,逐步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常态化。通过日常执法活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全面启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察执法工作。以宣传贯彻《河北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做好职业危害监察执法工作。从今年开始,各级安全监管、卫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要将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日常执法。以非煤矿山开采、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化工、五金电镀、装饰材料加工、医药加工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职业卫生执法,加大职业卫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督促未申报的企业加快申报,对不申报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组织协调安全监管监察、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行政监察、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落实责任,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限期整改,依法给予处罚。要层层落实政府和部门的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真正通过执法检查,消除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三个结合”原则,即执法与服务企业相结合,检查与复查整改相结合,处罚与安全教育相结合。

(二)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检举揭发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级政府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三)加强廉政建设,努力培养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各级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念,切实做到“公正执法,严肃执法,廉洁执法,服务执法”。要以“干部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充分履行执法监察职能的重要保证,大力弘扬“恪尽职守、严肃认真、执法为民、勤政廉洁”的优良作风,落实“十个严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安监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执法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执法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并于每月24日前将执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建芳,联系电话:3609028(传真)。

邢台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努力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三违”现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督促企业兑现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l.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特别是2016年隐患排查治理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

5.尚未完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工作,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和基础设施不健全,应急预案未制订或制订的不符合要求,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三违”、“三超”和“三非"现象严重的;

9.各级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近三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11.有关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及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电力、铁路、民航、水利、学校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专项内容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另行下发。

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结合与市政府签订的《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调整和确定具体治理内容和工作目标。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阶段(5月25日以前)。

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总体要求,参考本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发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按照有关要求,制订本企业、本单位的治理方案,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治理和督促检查阶段(5月26日至9月30日)

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将国家、省市的总体要求和本地区、本部门制定的具体方案层层落实到企业。要突出治理重点,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的专项整治;结合气候和季节特点,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市政府将在9月份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深化治理和巩固成果(1O月1日至l2月5日)。

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行动方案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在完成治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总结于2016年12月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彻底摸清底数,为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奠定基础;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估,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协调联动,统筹兼顾。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安全生产攻坚年”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予以曝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六)汇总信息、及时上报。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安全生产治理情况(包括打击非法企业数,开展隐患排查企业数、查出隐患数、隐患整改数、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数,各项数据要分出“工矿商贸”和“其他”分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并于每月25日前将治理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少军、张涛,联系电话:36090273609015(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邢台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国家“安全生产年”和省市“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的有效开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办公厅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为主线,紧密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任务,整合宣传教育和培训资源,扎扎实实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面、持续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企业从业人员遵章守纪自觉性明显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三违”行为明显减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一)把握宣传方向,突出宣传重点

1.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选准宣传教育重点。要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突出安全生产主题,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攻坚年”活动的意义,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2.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揭露、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团结、稳定、鼓劲”的宣传方针,推出一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一线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先进典型。鼓励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现象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曝光和监督;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企业从业人员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重特大事故查处结果、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3.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坚持贴近社会、服务群众的方针。从“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的角度出发,面向企业和社会,在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上下功夫。通过不断创新,将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防灾避灾知识等,制作成通俗易懂、易于掌握,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资料、读本等,或运用文艺表演、公益广告等形式,并通过继续开展安全知识“五进’’(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广泛向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继续开展好“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各县市区要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开设安全生产专题节目,制作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利用报刊、网络资源,办好专栏、专刊,开设安全生产论坛、讲坛,推进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2.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结合“五五”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活动,做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坚持法律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煤矿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采用有效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普及,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维护生命安全健康权益的能力。

3.组织开展好第8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要集中开展富有成效的活动,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燕赵行”邢台集中采访报道等活动,在活动中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采访报道活动要注意发挥主要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记者采访和新闻报道,形成全社会坚持安全发展、关注安全生产的热潮。

4.大力宣传安全监管监察一线的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者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全社会树立良好形象。各级安委会要组织表彰一批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三)推进“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

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督促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切实落实公开承诺,保障安全生产,履行社会责任;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从业人员落实制度、遵守操作规程的自觉性。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和典型示范等方法途径,在全社会特别是在企业经营管理者中,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在媒体上公布。

2.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总结推广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继续大力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活动,组织引导职工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文化专栏,编印安全文化理论与实践读本。

3.大力开展安全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文艺活动。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积极参加“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演”、“安全伴我行”全国演讲比赛以及省市组织的一系列宣传活动,鼓励支持职工、群众自编自演安全文艺节目,有条件的企业要举办安全专题文艺演出。用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战线的模范人物,传播安全知识。

4.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6]11号),大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社区建设,深化企业主导型安全社区建设,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社区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重点抓好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巩固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的管理,提高培训效果。积极研究有效的培训方式和途径;全面提升安监系统队伍整体素质。重点抓好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强制开展新上岗、转岗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将高危企业安全培训情况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未依法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企业,不予审核颁证。

2.加强培训基础建设。要加强培训工作制度建设,把培训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做到依法依规培训。要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取消其培训资质,确保培训质量。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培训机构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聘请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热爱安全培训工作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建立教师库,实现培训教师资源共享。要加强培训教材建设,加大新教材的开发、使用力度,提高教材质量和针对性。

3.强化培训管理。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采取随机抽查、暗访、与学员座谈等形式,督促培训机构规范培训教学管理。抓紧建立监考人员队伍,确保培训考试工作不走过场。加大追究问责力度,落实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违规违法培训、考核、发证行为,严肃处理违规违法单位、机构及人员。

4.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实施专项检查,加强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档案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对无证上岗、持过期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五)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

1.创新形式,注重效果。各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确定宣传报道重点,围绕安全生产重点、热点问题为新闻媒体提供更多的宣传报道素材。

2.规范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规范新闻发布程序。开好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和重要安全生产信息。关注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音像资料库,组织制作电视宣传教育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

3.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营造主流舆论强势。要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采取集体采访、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网站做客等方式,加强正面宣传,营造主流舆论。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曝光,营造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新闻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的新闻报道。

4.建立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准确把握舆论态势,加强正面引导。要建立舆情监测系统,对重大舆情动向早发现、早引导,对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要争取第一时间在网上作出反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做好安全生产宣教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界齐抓共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新闻、文化及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安委会负责协调解决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督导各地深入开展宣教行动,监督宣教方案的实施。各市、各有关部门也要完善组织,切实做好本地、本部门宣教行动的各项工作。每月20日前,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向市安委办反馈宣教行动进展情况。联系人:周仕臣王文,联系电话:3609169,3609010,电子信箱:hbxtajxx@163.com。

(二)周密部署,确保每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增强实际效果。新闻单位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宣教行动,选派得力人员参与宣教行动,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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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食品安全三大工程实施方案
2016年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第七篇

食品安全三大工程实施方案,常言道民以食为天,所以说食品安全问题是所有老百姓都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而政府各个部门都非常重视保证食品安全,而卫生部门市场采取食品安全三大工程实施方案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第一公文网网为您带来一篇食品安全三大工程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本着先城镇后农村的原则,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三大行动”。通过开展“三大行动”,对非法添加、以次充好、非法宣传、未落实肉类索证索票制度等违法行为,严密防范、持续严厉打击,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任县餐饮服务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三大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县餐饮服务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统一领导,研究解决三大行动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王忠

副组长:徐兰波

成员:焦计英李宁张靖辉刘同李建其孙峰超

张茂雨王彦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监管股,负责全县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1、开展“违禁超限”深化专项治理

继续加强对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添加罂粟壳、罂粟粉、苏丹红、抗生素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以及宣传材料张贴等要求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张贴、未及时备案公示、未公开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督促落实“五专”和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登记制度;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2、开展“制假售假”专项治理行动

以城乡和农村相结合,大中型餐馆、火锅店、中小学校园食堂及周边小餐饮等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标识标注不规范以及来源不明的食醋、酱油、食用油、食盐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名牌、以次充好、虚假标识、非法宣传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使用不合格的非自制食品,依法予以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治理行动

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对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肉及肉制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肉及肉制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是否存在涉及肉制品的食品添加剂滥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原因不明的禽、兽、畜、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肉及肉制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采购的肉品来源合法。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2月10日—2月15日)。我局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三大行动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2、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2月16日—4月15日)。按照行动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有效解决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4月16日—4月20日)。对三大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和巩固,建立以责任落实为核心的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三大行动”对确保群众饮食安全、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把开展食品安全“三大行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抓出实效。

(二)加大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及时报道三大行动的措施、进展和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加大宣传和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群众监督,形成强大社会合力。

(三)及时梳理总结,规范信息报送。要及时掌握开展三大行动的情况,建设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整治统计月报制度,及时报送整治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及查处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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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6篇
2016年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第八篇

第1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4月11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意义

“四大三基”行动是省安委会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和作出的一系列新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后,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全省实际提出的新的重大举措。我县要通过扎实推进“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做到在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既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切实解决其它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基本原则:一是标本兼治,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加强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总量得到大幅度减少。二是整合要素,综合治理。整合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政策、资源、技术、人文要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推动“四大三基”行动全面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责任心,形成安全管理的强大合力。四是重点突破,务实推进。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安监作风,坚决反对安全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要盯住重点问题,抓铁有痕攻坚克难求突破,又要稳打稳扎,踏石留印务实推进见成效。

三、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尾矿库治理、信息化建设、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采取财政保障、按规定从工伤保险统筹资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中提取事故预防费用等办法,完善“四大三基”投入保障机制。县政府将全面落实人平3元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重点用于“四大三基”行动的落实。督促企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障企业层面“四大三基”行动实施。

(三)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工作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县安委会将把“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县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机械、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非煤矿山企业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组织生产,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不技改生产的;

7、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未经批准的渡口码头非法经营的;

8、非法违法用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8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10、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3、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4、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的;

15、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6、未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九大票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制订并严格落实检维修方案的;

17、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18、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本地区和行业实际严肃查处。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上旬—3月底)

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和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要于3月底前上报县安委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摸底表见附件3),对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县安委会梳理筛选后进行挂牌督办。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各单位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县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部门各单位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县安委办对驻点督导单位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县直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县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驻点督导。各级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下级政府认真开展整顿治理。对全县高危企业集中或隐患比较严重的重点地区,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组成工作组,重点就“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驻点综合督导,其中4-6月份为集中驻点督导期。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抽调执法人员,成立“打非治违”执法行动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严格开展巡查执法,进行重点打击。要把“打非治违”和扫黑除恶、治爆缉枪、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打掉非法违法行为的“黑后台”和“保护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部门各单

位要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安全发展的意识,切实养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寓监管于服务,积极帮助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各驻点督导工作组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自带工作经费,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准索、拿、卡、要,切实保障合法企业权益,通过治理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县安委办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从3月份起,凡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给予200元以上奖励,各牵头部门也要设立相应的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把“打非治违”列入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一般事故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依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第3篇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1、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县、镇、村三级集中开展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主动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2、精心组织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实践经验,创新方式方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个第一课”和“三个一”活动,动员组织安全监管专业人员深入企业讲安全生产课。深入开展各种安全文化活动,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3、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县安委办组织开展乡镇、安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重点企业法人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全县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安全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等方式,重点培训生产安全、交通和消防安全、电力安全等基本法规、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知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

二、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4、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两个规定”,按照我县《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意见》,强化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

三、继续严厉“打非治违”,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5、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广泛深入发展群众,有效组织开展驻点督导和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突出强化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坚决查处和取缔一切非法违法活动,不留死角,不留余地。

6、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水上交通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严厉打击农用船、自用船和渔船非法载客行为。危险化学品要加强燃气管线特别是城市天燃气管网的年度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严防泄漏、爆炸、污染等事故发生。烟花爆竹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加强对烟花爆竹的源头管控,保证产品质量。非煤矿山要继续开展整顿关闭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整合、假技改、假关闭。道路交通要严查超速、超员、超载、酒驾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防安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五小”场所、生产仓储经营合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实施县级挂牌督办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建筑施工要突出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工程部位,严查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和不按规程施工行为。特种设备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特种设备设计、充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行为。电力安全要严厉打击私接乱接、违法使用挂钩线、地爬线等非法行为。

7、深入推进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健全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城镇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监控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城镇安全隐患。

8、强化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以及日常监管。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

10、扎实推进计划执法。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安全准入关。协调推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及时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扎实抓好全员安全培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11、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度,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来抓,确保工矿商贸企业三年重点达标、五年全面达标。今年重点推进加油站和重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把开展达标活动与建立隐患排查体系结合起来,督促企业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应急救援,落实经济政策,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2、加大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在各重点企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险情和事故的处置能力和企业自救能力。

1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和演练制度,完成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工作。加强应急教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社会应急意识和能力。

14、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继续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中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6年县内高危企业参保率要力争达到100%以上,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风险。

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5、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务实推进省、市级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拓展示范创建领域,把创建活动向示范村场、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延伸,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创造性的开展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校园、平安交通村场和安全小区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16、加强安监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安监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安监队伍结构,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在办公条件、装备配备、工作经费和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关心支持。

17、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安监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大力弘扬“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艰苦朴素”的安监作风,不断提升安监干部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的能力,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安监队伍。

18、充分发挥安委会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县安委季度例会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切实加强安监与其他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和情况通报,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和安委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19、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切实重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和事故查处,县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事故举报中心,严格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组织事故调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特别要加大对瞒报、漏报、迟报和不报事故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从重处罚。

20、严格年度考核和行政问责。推动各级党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修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推动加大安全生产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完善“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具体实施办法。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点评制度,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建立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第4篇

1、切实制定全年目标任务的落实。针对去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综合监督和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工作。同时,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以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县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顺利摘取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的桂冠。

2、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天天讲,时时讲,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3、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一是持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要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加强“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要按照时间进度安排,强化检查督导,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要认真抓好“打非”专项行动的检查验收,抓好问题的整改,迎接上级的检查督查。二是突出加强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重点工程和旅游景点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综合监督,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在整治进程中,突出重点、紧密配合,综合整治,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有效推进,力争在短期内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4、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2016年计划执法安排,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当前,重点抓好汛期和夏季高温季节矿山、危化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高温环境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确保职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

5、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第5篇

一、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对象

(一)重点行业领域:城市燃气、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水利建设施工)、道路和水上安全、民爆物品、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和学校等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以及近几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

二、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视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政策,假整合、假关闭且违法组织生产的。

2、无证非法开采、超深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严重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的。

3、非法和违规生产、销售、购买、储存、使用火工产品的。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超量储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建筑企业非法生产、违章施工,特别是起重机械未进行备案登记和使用登记以及使用“三无产品”、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措施不到位,违法借用资质、自搭项目管理班子,集开发、施工、管理于一体的。

6、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客运、危货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的;“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不合格渡口渡船营运的;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运营的。

7、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辆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自动报警灭火排烟系统不符合要求的,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经依法设计审核验收的。

8、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的。

(二)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定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研究部署,制订详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切实搞好各类隐患的集中整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专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县安监局负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消防部门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工信局负责电力、通讯、成品油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文广新局负责娱乐场所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和校车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路部门负责省、县干线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农机部门负责农业机械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产部门负责渔业船舶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利部门负责水利、供水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通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和城市客运车辆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粮食部门负责中央、省、市直属储备库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城市燃气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安监、消防等部门联合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活动部署阶段。12月10日前,县政府下发文件进行部署安排,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检查阶段。12月10日-15月,各乡镇、各部门对各自辖区、行业、单位和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12月16日-18日,县政府按照分工分线由县政府全体副县长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安排表附后)。

(三)督促督查阶段。12月19-20日,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报全县。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30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巩固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期间,县安委办将统一组织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的除进行限期整改外,在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

五、工作要求

一是大检查大整治要全覆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地毯式大排查,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水利、教育、卫生、文化、商务、住建和油气供应等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的行业和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面上不留盲区,线上不留空当,点上不留死角,排查不走过场。

二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零容忍。各级各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要“从零开始”,目标要“向零奋进”,重点要突出“打”和“治”。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该查封的一律查封,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停产的一律停产,绝不能有半点含糊和侥幸心理,对那些“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按上限实行顶格处理。

三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重实效。在检查整治过程中,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安全监管一线。在集中检查阶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班组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特别是县政府检查组成员单位的一把手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大检查,决不能搞“形式部署”和“遥控指挥”,坐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落在实处。

第6篇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着力解决少数干部群众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提升科学决策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构建团结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着力发动广大群众投身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争做文明人,推动安监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全局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活动内容

8-10月,全局人员集中三个月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开展“大走访”活动,查找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查找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查找党员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查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问题;帮助基层解决一批发展难题,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扶持一批困难群众。

三、活动步骤

1、动员部署。8月12日-13日,局党组对“大走访”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大走访”活动方案,并召开机关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2、走访调研。8月13日开始,全局人员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全面开展工作。要按照入户全覆盖的要求对所有走访对象全部造册排表,达到“三个100%”的要求:入户走访率100%,意见收集率100%,意见整改和反馈率100%。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合理诉求渠道,采取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征求意见表、召开民情恳谈会、走访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对干部作风、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做好民情日记。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全面走访,9—10月份再重点走访。(附:《县安监局进村入户民意诉求及不稳定隐患排查汇总表》、《县干部“大走访”活动登记表》)。

3、整改并回访。对于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归纳,建立民情台账,将问题分类,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反应。10月下旬,将已解决和交办的有关问题向宋家嘴镇宋市村和受访群众及时回访答复。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干部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要一一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

四、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队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深入基层,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突破解难题。

2、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大走访”活动与“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紧密结合;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紧密结合;与加强综治维稳和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与安全生产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用服务质量和文明创建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3、坚持正面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向广大群众宣讲县委、县政府发展目标、发展成果,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共建共享,勤劳致富,守法诚信,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4、严肃工作纪律。全局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注意自身一言一行,不准增加基层麻烦,不准增添群众负担。

2016安全生产强化年重点行动方案
2016年安全生产三大行动方案 第九篇

为贯彻落实9月1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在第三次重点行动的基础上,行业管理办公室决定从10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四次重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消除事故隐患,全面分析第四季度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发生规律,结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网的消防和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国庆节、中秋节和党的十八大等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内容

(一)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安全整治。文隆化建、物资仓储公司,要严格烟花爆竹民爆器材、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杜绝超核定能力储存现象的发生。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不出现问题。

(二)消防安全整治。进一步强化对市场、营业场所、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对人员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特别是节日期间,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巡查,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组织人员,开展针对性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

(三)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要加强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电气焊作业等安全管理,把好施工队伍资质关,强化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管,严禁违反客观规律压缩工期,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强化企业基层基础,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各单位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相关工作规划,实施分类指导,强化典型引路,加快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要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作为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抓手,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企业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车间、班组和岗位,把安全管理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细节,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警、预防、管理、监控能力建设。

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仍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各单位务必要高度警觉,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要结合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超前谋划、及早动手,采取有力措施,实施重点监管和跟踪检查。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基础工作,不断提升事故预防能力。健全完善“企业自查自纠、专家现场诊断、科技手段检测、执法督促整改、政府挂牌督办”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排查出来的隐患,要跟踪落实,限期整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对于确保十八大召开期间我系统安全形势稳定,确保中秋、“十一”节假日期间安全,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坚决防范、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筹划好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级负责,分兵把守,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岗。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巩固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以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企业简报,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四次重点行动的重要意义,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全面推进各项安全措施落实,确保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第四次重点行动方案及活动开展情况,分别于10月12日和12月28日前书面报送市行办安监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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