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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代会制度

2016-11-15 13:00:4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小学教代会制度(共9篇)小学教代会制度富源四小教代会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和《工会法》、《教师法》、《教育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加强学校的民主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依法维护教职工权益,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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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代会制度
小学教代会制度 第一篇

富源四小教代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和《工会法》、《教师法》、《教育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加强学校的民主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依法维护教职工权益,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在实行校长负责的同时,建立健全教职工大会制度,特制定本试行细则。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民主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教代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照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促进学校民主建设,加强教代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

第三条 成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教代会的换届和召开,批准教代会会议方案、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等。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教代会会议经费、教职工代表培训经费等列入学校财务预算。

第四条 教代会支持校长行使管理学校的职权,校长保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

第五条 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六条 教代会每届三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科研项目规划、财务预决算、校务管理制度、经济管理制度、教学设备添置、基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2、通过学校的改革方案、教师培训进修计划、教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3、通过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提出奖励和任免建议:对工作卓有成效的干部,教代会可以建议予以奖励,包括晋级、提职;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干部,建议上级给予处分,直至加以撤换。

5、建议主管部门任免学校行政领导时,应考虑教代会意见。教代会根据主管部门的部署,推荐学校领导人的人选。

第八条 校长要负责处理教代会的有关提案,并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校长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教代会复议或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应报告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

教代会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建议校长加以修改;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仍按校长的决定执行,同时可以报告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十条 凡是本单位享有政治权利的正式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根据总名额按教职工人数比例由教师、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应有领导、教师、职工各种成员参加。代表要体现代表性、群众性,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数的75%,领导干部不得超过25%(同等条件下女性教职工优先)。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责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对选举教师、职工负责,学校教师、职工有权按程序监督或撤换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调离本单位后,其代表资格自行消失,应予补选代表。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以行政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审议学校工作和评议行政人员,有权对学校行政人员进行咨询。

3、因参加教代会活动而占用业务和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教职工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的要求,认真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模范遵守并带动教职工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 教代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召开教代会的方案,提出教代会的议题、议程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

2、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培训代表。

3、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教育动员教职工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

4、主持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5、听取、处理代表和教职工意见、建议、申诉,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6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7、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8、完成教代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 教代会召开之前应召开预备会议,由筹备领导小组主持,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案审查小组、会务组等工作组,同时由筹备领导小组提出候选人,在预备会表决产生大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应包括领导、教师、职工,其主要职责为:主持会议,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组对各项方案审议的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研究需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在大会决议和决定;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问题。

第十八条 教代会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为重,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确定议题。

第十九条 教代会每年召开1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遇到重大事项,经校长、校工会委员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教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时,必须有出席会议的代表过半数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 教代会召开的议程:大会委员核实出席人数并宣布大会议程;大会委员致开幕词;校长作工作报告;学校中层领导作专题报告;提案征集报告;代表分组讨论审议校长工作报告,提案提交校长及有关部门;民主评议学校行政干部;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会议期间有关事项;通过决议,大会委员致闭幕词。

第二十一条 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任何人无权修改。

桥头小学教代会制度
小学教代会制度 第二篇

桥头小学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学校以教师为主体,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教代会的基本工作任务

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教职工个人的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保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教代会的具体工作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主人翁地位;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教代会行使的重要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他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和通过由校长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3)讨论和通过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4)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根据其任职期间的业绩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任免的建议。

四、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闭会期对学校有关工作检查。

2、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参加好教代会活动,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联系群众,协助做好群众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五、召开教代会基本程序【小学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次数。开好教代会,是搞好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遵循以下五个基本程序。

1、选代表

①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基本条件:凡是享有公民基本权利的教职员工均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不得有附加条件、如文凭、年龄等。

相对条件:因为名额限制,因此要从三方面考虑:第一、责任心;第二、政策水平;第

三、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②教职工代表的比例结构

代表的构成应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代表人数是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学校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

③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办法

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产生。【小学教代会制度】

④教职工代表的资格

A、严格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参加选举人数需超过单位教职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B、教工代表需获本单位教职工一半以上的同意票才能当选。

⑤教工代表的补选和撤换。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单位或者离、退休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应由原选单位按照规定

补选。办法与选举相同。

⑥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邀请一些未当选为代表的校领导和有关中层主要负责人作为列席代表参加会议,还可以邀请一些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等参加。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人数一般不要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20%,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定议题

教代会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就是教代会的议题。大会议题主要应围绕两方面的内容:①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②教职工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议题的决定,必须通过教代会常委表决通过,防止个人随意行为。

3、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教代会常委或全体代表参加,汇报本届教代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提请教代会常委或全体代表审议通过。

4、开大会

开好教代会是教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重要保证。因此,要严格按照预备会议通过的议程,依照规定的民主程序,认真主持开好大会。

会议召开前,大会主持人核实出席大会的教工代表人数。到会代表超过2/3,即可宣布开会。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①大会报告:

由校长作工作报告或有关行政负责人作专题议案报告;由工会主席或教代会常委汇报上届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情况,提案处理情况以及本届大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②分组讨论:

分组对大会报告、议案等进行审议,对大会的各项决定草案或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各组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

【小学教代会制度】

③大会发言:

由组长或推选出来的代表在大会上作大会发言,陈述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教职工代表自由发言。

④大会表决:

对各项方案、大会决议、表决草案或候选人进行表决。可采取举手或投票两种表决形式。宣布表决结果,表决结果需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5、贯彻实施决议

大会决议是教代会对其各项议题做出的决定,是教代会职权的表现形式。决议落实得好不好,是检验教代会能否发挥作用的重要标志,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为了维护教代会的权威和大会决议的严肃性,教代会的决议任何人不能随便修改。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确需修改时,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进行讨论,并就修改内容表决。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
小学教代会制度 第三篇

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

教代会是学校的常设机构,履行教师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责。为进一步落实《教育法》、《教师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加强学校民主建设,完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使我校的民主管理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教代会工作制度。

1、明确各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2、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小组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3、经常开展活动,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及时同行政有关部门沟通,并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平常向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教代会工作汇报和研究制度

(1)学校教代会主任,定期向学校党组织汇报教代会工作的情况,重大问题和学校行政领导共同研究,协同配合;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要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必要时提请由党组织出面,召集党政工的民主管理联席会议。

(2)学校党政工民主管理联席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学校教代会和民主管理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时,由党组织临时召集联席会,研究情况,采取对策,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

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制度

1、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群众按照每次大会的议题,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生活等重要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发展,提交大会讨论处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提案可以由个人提出,也可以由几个人或单位集体的名义提出。

2、作为教代会的提案,它与平常的一般工作意见和建议不同。

(1)、它关系到学校建设、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解决,不是个别人的一般的具体问题的解决,也不是对学校领导人员个人的一般批评和意见;

(2)、它的提出应有一定的规范性,包括提案人、提案的主题、理由、整改措施和办法等;

3、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半个月左右开始进行。要对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接着酝酿和提交提案;

4、要印制统一的提案表,然后交提案人认真填写。一事一案,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它要经提案工作小组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

教代会提案处理落实制度

1、提案的处理要按一定的民主程序进行,一般都要经过教代会进行审核、立案讨论。

2、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声名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在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说明: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方面,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落实: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小组要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提案工作小组要经常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努力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4)、再审: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小组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人严格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有关部门说明情

况,经过同意暂缓或停止执行。但同时要给提案人做合理解释。

(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教代会大会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预备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工会委员会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汇报;

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通过;

3、听取有关行政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就提交大会发言的文件说明;

4、审议通过本次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5、讨论决定本次教代会大会的有关其他事项。、预备会议由学校工会主席主持。

(二)代表大会工作和活动的领导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由大会领导小组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主持大会的工作和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根据需要由执行主席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

(三)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形成和修改的制度。

1、凡要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必须经过代表的充分讨论,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2、凡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非经过代表大会同意,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修改;

3、学校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校长可保留自己的意见,报告上级教育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进行协调;

4、如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在闭会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变通,应由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召集教代会代表组和专门工作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小学教代会制度 第四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1、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

2、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教代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财务决算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教职工聘任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奖酬金分配办法、教职工职称评定和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

3、着力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

4、建立教代会报告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年级组或教研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侯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各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打击报复时,有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代表义务:

(1)学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联系教职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的培训

学校工会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

9、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但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要告示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5、提案处理和落实。

(1)提案审议。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对提案进行认真的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2)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交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及时处理。

(3)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做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

(4)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落实的情况。

(5)提案处理完毕后,有关资料要交工会存档备查。

(6)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7)对未立案的提案(称建议),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8)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学校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召开教代会要做好四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起草文件。

1、大会召开前,学校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学校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

3、起草召开教代会的文件,须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由学校党组织发文(批转)实施。

4、建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可设立若干个具体工作小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等文件。

6、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7、各学校工会要向区教育工会报告教代会情况。

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
小学教代会制度 第五篇

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每三年为一届,每学期至少一次例会。

二、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

三、教代会的职权:

⒈每学期一次听取校长的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经费开支、预决算,提出意见、建议,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⒉讨论通过学校的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工资调整实施方案、教职工业务进修计划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⒊讨论决定集体福利费,勤工俭学的管理使用及其他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⒋每学期终对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提级或处分、撤换。

⒌工会委员会每一月一次活动,各委员要及时把教职工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建议和要求进行口报并商定,是提案要转给支部或行政。

⒍每个工会小组每月活动两次,小组长可参与各校每月工作学习及有关重大事情的讨论,及进听取和搜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⒎如遇重大事件,可随时召开教代会或职工大会,使工会真正成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2015教代会制度
小学教代会制度 第六篇

第1篇:幼儿园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责任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建立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有利于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有利于保障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教代会制度既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又是完善学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

教代会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流沟通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教代会各小组组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学校的改革发展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直接进行交流沟通,以达成共识。

二、教代表培训制度。

对换届当选的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三、立卷归档制度。

教代会会议文件、会议资料等,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规范立卷归档,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四、教代会评价制度。

教代会的评价指标主要有下列内容:

1、学校党政对教代会工作的重视程度。即党政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制度建设上及物质条件上是否重视并支持教代会工作。

2、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程度。这是教代会工作评价的重点内容。四项职权是指:对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工作的审议建议权;对学校内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例如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原则和方法)以及规章制度的审议通过权;对教职工的福利、物质利益等具体工作的审议决定权;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

3、教代会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实施程度。这是指教代会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教代会各项工作是否符合要求,会议期间是否充分民主,教代会在开会及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情况如何。

4、教代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这是指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各项任务的开展情况。

五、教代会的职权。

①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学年计划、重大教改方案及财务预决算方案等。

②审议通过校长提出的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方案及教育基金颁发事项。

③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向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第2篇:依法健全和规范教代会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依法健全和规范教代会制度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化中小学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是学校组织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一、依法保障中小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制度参与管理的权利

(一)有关法律对教代会参与管理权利的规定

《宪法》规定了教职工参与管理权利的基本依据。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三款:“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教育法》规定了教职工参与管理权利的基本内容。第三章第三十条第三款:“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

《教师法》从保障教职工基本权利角度对教职工参与管理权利作出规定。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第五款: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工会法》从教职工参与管理权利的实施途径作出规定。第一章第五条:“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七条:“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一款:“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提出意见,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二)《北京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关于教代会职权的规定

1、审议建议权:主要是听取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三重一大”的相关事项等。

2、审议通过权:主要是审议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聘任制方案、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干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晋级奖惩办法、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等与教职工工作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规章制度。这些方案、办法和细则等必须经教代会审议和表决通过,审议和表决通过的方案由校长颁布实施,未经审议和表决或经审议和表决未能通过的则不得实施。

3、讨论决定权:主要是讨论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和其他事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讨论通过权的程序和规则要求与审议通过权相同。

4、评议监督权:主要是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民主评议和测评学校领导干部,对被评议者年度考核等次、奖惩和任免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项职权相辅相成,构成教代会依法参与学校管理和对学校管理实施监督两个方面的民主管理权利。

(三)校长负责制条件下中小学党组织、校长、教代会三者的关系

《北京市中小学党支部(总支)工作意见》、《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北京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是规范校长负责制,实现科学治校、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法规性文件。校长负责制条件下中小学党组织、校长、教代会三者的关系应体现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校长依法治校、教职工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依法健全和规范教代会制度,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是学校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学校党组织、校长、教代会的共同责任。其一,教代会要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党组织要加强和改善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健全和规范教代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教代会依法行使职权。其二,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动员和教育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校长要尊重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并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其三,教代会制度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和载体,其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和不可或缺性。学校党组织、校长、教代会三者依法运行,和谐

发展,才能构成现代学校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才能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民主化。

二、当前中小学教代会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偏颇,教代会法定地位尚未确立。依据“三个意见”,现在中小学管理体制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校长对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全面负责,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然而实际工作中,三者权利结构并不均衡,运行的仍是传统行政管理体制。一些学校领导并没有把教代会制度看作是学校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内在动力,没有把教代会工作作为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工作日程。有的校领导甚至认为教代会工作仅仅是工会的事情。由于认识偏差,一些学校教代会的法定地位不明确,作用难发挥。

2、教代会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代表主体意识缺失。教代会由校长主持、讲话,书记强调、总结,工会主席考勤的情况不在少数,经常开成学习文件会、统一思想会、布置任务会。教代会工作的行政化倾向为学校领导违规操作、回避监督提供了“温床”。结果是,什么问题教代会审议通过、怎样审议通过,哪些问题在教代会公开、怎样公开,完全取决于校领导。一些敏感问题、教职工关心的热点、应公开的重大问题“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有的领导以行政手段“吃”政策、“玩”程序,使教代会代表只能向领导意图倾斜。这样地被“民主”,真实意愿得不到表达,因此对教代会工作不热心、不用心,主体意识缺失,有时放弃权利。

3、教代会制度规则不明确、权力运行不通畅。一是程序规则不明确。如对议题性质的界定、表决通过的方式、产生分歧怎么办、行政违规操作怎么办,都缺乏明确规定。二是缺乏应有的协调职能。教代会工作难布置、决议难落实、难监控。三是参与不足,权力行使困难。仅就教代会的四项职权而言,第一项职权,即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和审议学校发展与改革方案等,普遍行使得较好。第二、第三项职权,即审议通过或讨论决定以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基本规章制度和同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福利事项等,行使起来则会大打折扣。这些方面的制度和方案未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即由行政领导颁布实施的情况时有发生。第四项职权,即对领导干部的评议和测评,因为“仅供参考”不公开,教代会代表只有草草打勾了事。

4、教代会工作质量不高,负面影响明显。由于一些学校领导忽视教代会制度建设,对教代会工作思想认识上不够端正,因而学校教代会工作质量不高,对学校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其一是教代会职权泛化。一些校领导为了推脱责任,转移矛盾,把不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的一些棘手事项交给教代会表决,比如人事安排、劳资争议、违纪处理问题等。这是行政对教代会的一种“御用”。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做“好人”还是做“恶人”,结果往往是会下许愿拉票,会上剑拔弩张,会后“硝烟”四起。群众之间、群众与代表之间、代表之间关系紧张。其二是教代会与校长关系紧张。教代会与校长争行政领导权,要求一切事项都要通过教代会,一切权力都要归属教代会。教代会成了代表与校长分庭抗礼的“战场”,会议经常开成批判会、顶牛会、扯皮会、牢骚会。

(二)原因分析

1、法律法规方面。校长是学校法人,其权利法律法规上有明确规定,居于强势地位。但至今为止尚无具体法律法规或条例对中小学教代会职权和职责作明确规定。即使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责任界定上也都存在明显缺陷,缺少对违法行为惩罚的规定。校长与教代会权利上的不均衡、不对等,导致教代会参与不够,监督不力。

2、制度方面。一是中小学教代会民主管理制度先天不足。在我国中小学管理体制中,一直都把教代会作为审议机构看待,其在学校管理中的权利和作用都缺少刚性规定。二是教代会民主管理没有真正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所发挥的作用往往依赖于校长个人的思想认识和工作作风。校长的民主观念和民主作风较强,教代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就大,反之,作用就小,甚至名存实亡。教代会的作用不是取决于“法治”,而是取决于“人治”。

3、学校领导方面。校长对自己定位不准,把校长定位为“我”,即校长等于“我”,不能从公权的角度去理解“我”是谁、代表谁、为了谁的问题。对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党的“依靠”方针缺乏正确认识,认为教代会是累赘、多余、“添堵”,影响自己对学校工作的全面负责。还有的校长私心作怪,在个人和小团体利益上习惯于暗箱操作。由于思想认识上存在问题以及利益驱动,一些校长在学校一些重大问题上总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教代会,或想方设法绕开教代会,回避监督。

4、教职工群众方面。教职工群众缺乏主人翁责任感,对自己的主体地位缺乏应有的理解和认识,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由于在教代会代表产生程序和方法上不严谨、不严肃,运作上不认真、不规范,因而不能保证代表的质量。一些教代会代表政治素养、民主意识、政策水平偏低,缺乏参政议政能力和当家作主的激情。有的代表参会时,患得患失,“不想说”、“不敢说”、“说不好”,表决随大流,这些都给教代会工作质量造成消极影响。

三、发展创新,推进教代会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树立民主治校理念,强化教代会在现代学校管理体制中的功能

校长负责制是一种现代学校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中,党支部、校长、教代会三个要件应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充分发挥各自功能。发挥教代会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功能,就是以教代会为平台和载体,将其它民主管理形式纳入教代会制度的活动框架和活动范围内,使教代会民主管理形式和学校其它管理形式相互补充,形成民主科学的管理机制。

一要使教代会成为筹划学校发展的智囊、民主管理的主体、和谐校园建设的载体。坚持学校重大问题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和通过,鼓励教职工建言献策,依法行使职权。二要拓展教代会的参与渠道和参与范围,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教职工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三要通过教代会对学校工作的有序参与,开阔教职工的工作视野,增强教职工的大局意识和创新精神,调动和保护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

一致去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四要通过教代会的审议通过权力,保证出台的各项制度合法、合情、合理。五要发挥教代会协调与沟通的作用,调整利益关系,化解人际矛盾,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形成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人际关系与劳动关系。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大校务公开的力度,充分尊重和保证教职工的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阳光、透明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二)健全完善教代会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运行程序,保证教代会工作渠道畅通,运行到位

1、健全完善教代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是教代会依法产生和运行的依据,是确立教代会地位,发挥教代会作用的组织制度保障,要依法健全和完善,如代表选举产生制度、议题提出和审议制度、议案表决和落实制度、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会前会后报告制度等。教代会闭会期间也需要相应的制度支撑,以保证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常态化、制度化,因而可以建立教代会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教代会代表恳谈和合理化建议制度、教代会代表听证质询制度、教代会代表定期巡视调研制度等。

2、加强教代会程序化、规范化建设。第一,对程序性规则和关键性环节要作明确规定。如明确教代会代表对提交审议事项要有充分的讨论时间,有疑问的问题校长有义务解释;明确表决通过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明确教代会表决未通过的事项,校长不得组织实施等。第二,保证教代会代表在程序性规则制定过程中的知情权和主体作用。第三,强调程序的唯一性和不可变通性。民主管理要靠程序保证,民主监督主要是对程序的监督,程序上没有保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就会沦为“空中楼阁”。第四,教代会工作要严格按照既定的程序性规则进行,对于规则内容的任何变动,都要经过教代会代表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否则无效。

3、弘扬民主精神,营造民主管理氛围。坚持教代会代表地位平等、权利平等。书记、校长的身份是“代表”,与所担任党政职务无关,只有“一票”的权力。教代会上讨论应是说理、探究、交流、和风细雨式的,要鼓励代表发表不同意见甚至是反对意见,书记校长不能混淆角色,滥用权力,动辄训人或强加于人。如果在教代会上有些问题分歧较大,或出现明显对立情绪,应暂停表决,考虑调整决策或决策执行力度,留有交流沟通、统筹协调余地。凡是教代会通过的议案和事项,不管书记校长意愿如何,都必须积极组织实施。此外,营造民主管理氛围还应体现在具体事务上,如召开教代会程序规则应当完备,监督机制应当健全,提案材料、审议材料应当规范,工作人员应当严肃认真。教代会会场要精心布置,庄严肃穆,让代表有一种当家作主的神圣感、责任感和自豪感。

4、“自律”与“他律”结合,形成推进教代会制度建设的合力。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部门要把教代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学校目标管理和依法治校工作的考核之中。在考核学校发展规划、常规管理、创先争优、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的内容时,要把教代会工作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依据。坚持定期对学校教代会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应由上级党组织、行政主管部门、教育工会、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共同参与。坚持“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并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奖惩学校书记和校长的重要参照,从而促进学校党政领导关心、支持教代会工作,全面落实教代会职权,使学校教代会制度建设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三)创新教代会工作制度、工作模式,保证教代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1、创新工作制度,落实各项职权。(1)规范票决制度。凡是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制度、方案、办法等都必须实行票决。票决制的本质要求是保证教职工真实意愿的表达,所以要为教职工创设安全的投票环境,要“背靠背”,不能“肩并肩”。(2)规范教代会评议和测评干部制度。发挥教代会在干部选择上的“决定性”作用。选择是最好的制约,教职工有权选择自己的领导,包括校长。打破“权力垄断”,是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根本体现,也是教职工对学校领导最根本或最终的制约。(3)规范校务公开制度。现在校务公开一般停留在结果公开上,这是不够的。要建立校务公开管理机制,对公开内容、程序、途径明确规定,规范管理,保证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全过程的知情权和监督权。(4)规范教代会工作评估制度。在会议代表资格、筹备情况、提案质量、程序履行、实施效果、材料归档及闭会期间相关工作等方面,制定出切合实际的评估标准,形成科学的评估体系。

2、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质量。(1)对话形式。议案得到教职工的理解和信任才容易通过,才具有执行力。学校党政领导要善于通过对话和听证会与教代会代表沟通交流。这样可以将议案的政策背景、学校的实际情况、考虑问题的出发点等议清、议明、议深、议透。(2)问卷调查、预投票、逐条投票的形式。这些形式可以使学校领导对教职工代表的意见了解得更全面、更细致、更深入,修改议案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决策更合民情顺民意。(3)优秀提案评奖形式。教代会的工作质量决定于代表提案的质量,因此必须重视提案征集、立案、落实与反馈工作。优秀提案评比奖励可促进提案质量的提高,激发教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创新工会工作机制,做好教代会日常工作。做好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解决工会工作重心问题是一个“关节点”。工会要去行政化,不能成为行政的附属,也不能仅仅成为“福利”“文体”工会。作为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工会要把工作重心放在督促检查教代会决议的落实与实施,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上。通过工作机制的创新,保证教代会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如可以通过落实教代会代表调研制度、咨询与沟通制度、代表检查与视察制度等,保证代表参政议政权利的持续性。要认真落实教代会宣传咨询委员会、提案征集委员会、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校务公开管理委员会等专门工作委员会或专门工作小组的职责,使教代会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真正成为“教职工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四)提高教代会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水平

如果说教代会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是“硬件”,那么教代会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履职水平就是“软件”,只有软硬件和谐统一,才能提高民主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现在教代会代表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及履职水平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不能依法参政议政。一些代表会上讨论热闹,但对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却一问三不知,“于法无据”当然无效。二是不能有序参与。教代会在什么问题上行使怎样的职权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有些代表不管哪类问题都一味要求表决通过,好像不表决通过就是不民主。三是缺乏大局意识。个别代表不能着眼于学校发展,不能代表群众意见。四是不能出以公心。个别代表凡是不符合“我”的要求都排斥和反对,为“哥们”、“姐们”争利益。因此,要加强教代会代表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教代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教代会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水平。

党的十八大对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密切联系学校民主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研究和解决一些教代会制度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第3篇: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提高参政意识,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了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校务公开。依据《贵州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民主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教代会会议经费列入学校财务预算。

第四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教代会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第二章职权

【小学教代会制度】

第七条教代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讨论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权,讨论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及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四)审议监督权,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对被评议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八条校长要积极支持教代会的工作,认真对待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执行和处理教代会作出的决议,认真处理代表的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四项职权。

第九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各项职权,协助校长开展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支持和投身学校的各项改革,自觉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小学教代会制度】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一)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二)教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技术。

2、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能力,不谋私利,勇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同志,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教代会代表名额为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25%。校工会根据各组的教职工人数、工作性质、工作需要,按比例协商分配名额。

(二)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

(三)校工会确定各组代表名额和任职条件,由各分工会或小组负责主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经过半数的教职工同意方能当选为代表。

(四)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有关各组,以普通教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原则上不占各组代表的分配名额。

(五)由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代表经审查确定以后,予以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六)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是学校的在职干部和教职工,也可以是学校退(离)休干部和教职工,列席和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经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与学校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二)对学校的工作有审议、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各级领导干部有评议、监督的权利。

(三)有权参加检查学校有关部门执行教代会大会决议的提案处理情况,必要时有权对有关部门提出质询。

(四)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的建议。

(五)凡参加教代会活动而占用的时间正常出勤待遇。

(六)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控告。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带头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不断增强民主意识,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积极参加教代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的管理

(一)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代表应按时参加教代会会议,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的,要向大会请假。

(三)代表在校内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的活动;代表办理了退(离)休手续或调离学校,其代表资格自行消失。

(四)代表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义务,经劝告无效者,可由选举单位二分之一以上教职工通过,予以撤换。

(五)代表受到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处罚、自动离职、被开除公职的取消其代表资格。

(六)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工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五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先进教师代表,教师应占多数。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定期开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有二分之一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

第十七条校工会在教代会大会闭幕期间行使教代会职权。

第十八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机构的日常工作。在校党总支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经党总支批准后,召开大会。

(二)大会闭幕期间,组织代表组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活动,组织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三)大会闭幕期间,遇有重要问题,可召集代表组长会议或组织代表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四)向代表和教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接受他们的申诉。

(五)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章代表大会的召开

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即会议筹备阶段、正式会议阶段和会后督促贯彻落实阶段,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阶段基本程序。

(一)制定会议方案。会议方案由校工会负责起草,内容包括:会议的指导思想、主要议题、会议议程、会期、提案征集、主要文件、组织机构、活动安排、会议经费预算等。

(二)成立会议筹备组。筹备组应由党政工团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党总支主要领导人担任,下设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三)教代会换届时。拟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起草代表条件,选举办法等方案。组织选举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四)确定大会议题。议题应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

(五)征集提案。征集提案是筹备阶段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1、提案内容,一是需要解决什么问题;二是为什么要解决这个问题;三是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与效益;四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五是有关建议;六是提案人(包括附议人)。

2、提案征集的过程。提案征集工作由工会或提案审查小组负责,其程序:一是在会议召开前半个月,通过召开代表组长会议及各种渠道发布信息,公布本次大会征集提案的主要内容,并将提案表印发给各代表组;二是以代表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代表认真征集提案。会议期间仍可继续征集提案。平时也可以征集提案。教职工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填写提案表,直接交校工会;三是由教职工代表填写提案征集表,提案必须一案一事一表。提案可由职工代表个人提出,也可由职工一人提出二人附议,填表后交职工代表大会立案。

3、提案审查立案。各代表组征集的提案送工会整理归类,并分别提出意见,由提案审查专门小组初审,对提案进行可行性研究,也可就部分提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再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后,正式确立为本届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4、提案转办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立案后,由学校行政领导负责落实处理,其程序:一是由行政领导主持召开提案交办会议;二是具体落实提案,制定落实提案的具体措施;三是填写提案落实传递表;四是检查督促;五是在下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落实情况,对优秀提案予以表彰。

(六)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会议材料分会务材料和各专项材料。会务材料一般包括:大会主持词、大会议程、。大会日程表、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主席团执行主席名单、各代表组组成人员及代表组长名单、开幕词、闭幕词、会议决议等;各专项材料一般有: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职工提案审查报告、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集体合同、其它专门议题材料等。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阶段基本程序。

在举行正式会议前,必须单行预备会议,由筹备组主持,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议程、各代表小组组成及组长名单、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二十一条会后督促贯彻落实阶段。

(1)行政和工会制定传达,落实大会精神的计划和要求。

(2)各代表组负责向其所属部门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领全体教职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3)校长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提案。

(4)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按照教代会通过的方案组成并开始工作。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设立提案审理委员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和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其成员一般应在教代会代表中产生,因工作需要,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有关人员参加。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校工会组织、督促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5)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讨论制定有关条例、办法并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以及大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6)专门工作委员会不应取代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工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有责任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不能办理的提案,要向提案人说明情况。

(8)建立教代会联席会议制度,遇急需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可由校工会主持召开教代会各代表组组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需要邀请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

(9)遇到重大事项,经校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报请党总支批准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10)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做好资料建档、存档工作。内容包括:历届教代会代表、主席团成员、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教代会有关文件、记录、讲话、报告、决议、决定和总结;教代会代表的提案表决处理结果记录;教代会联席会议及专门工作委员会重要活动的记录;民主管理的各种调查报告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校党支部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校工会负责解释。

第4篇: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大会工作制度

1、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制度

这是教代会经常性活动与教代会大会期间活动转换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作为一项必要的工作制度。教代会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听取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通过;

(3)选举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

(4)听取有关行政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就提交大会发言的文件的说明;

(5)审议通过本次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6)讨论决定本次教代会大会的有关其他事项。

预备会议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负责人主持。

2、代表大会工作和活动的领导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主席团主持大会的工作和活动,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根据需要,由执行主席召开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

3、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形成和修改的制度

教代会的决议和决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集中体现。因此,凡要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必须经过代表的充分讨论,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凡经过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非经过代表大会同意,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修改;学校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代表大会进行复议;如代表大会复议仍坚持原来的意见,校长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报告上级教育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进行协调;如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在闭会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变通,应由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召集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审议和确认。必要时也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专门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围绕教代会相关职权的行使和落实开展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接受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指导。其工作制度是:

1、明确各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2、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委员会(或小组)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经常开展活动,深人群众听取意见,及时同行政有关部门沟通,并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平常向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代表大会召开时向大会做出口头的或书面的工作报告。

三、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

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研究和确定重大问题时,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和确定以下事项:教代会职权的落实;教代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和修改;教代会大会召开的日期、议题、换届选举内容等。它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并可以视会议内容的需要,邀请学校党政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会议决议(决定),少数服从多数;建立必要的会议记录和档案;凡讨论确定的问题,必须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确认。

四、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制度

所谓提案,就是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群众按照每次大会的议题,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重要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发展,提交大会讨论处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提案可以由个人提出,也可以由几个人或以单位集体的名义提出。作为教代会的提案,它与平常的一般工作意见和建议不同。1、它关系到学校建设、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不是个别人的一般的具体问题的解决,也不是对学校领导人员个人的一般批评和意见;2、它的提出应有一定的规范性,包括提案人、提案的主题(即案由)、理由

、整改的措施和办法等;3、它的处理要按一定的民主程序进行,一般都要经过教代会进行审核、立案讨论。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加强和广大教职工的密切联系,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1、提案征集制度

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要对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酝酿和提交提案;要向代表介绍学校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方便;要印制统一的提案表(见下表),然后交提案人认真填写。一事一案,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它要经过所在代表团的初步审查和筛选,报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

2、提案处理落实制度

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方面,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落实: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并将提案表送交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三定”,即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经常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努力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4)再审: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经过同意,暂缓或停止执行。但同时要给提案人作出合理解释。

(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五、教代会工作汇报和研究制度

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的负责人,经常向学校党组织汇报教代会工作的情况,重大问题的处理要和学校行政领导共同研究,协同配合。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要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必要时提请由党组织出面,召集党、政、工的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学校党、政、工民主管理联席会议要形成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学校教代会和民主管理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时,由党组织临时召集联席会,研究情况,采取对策,使问题得到时、妥善的解决。

六、教代会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一项制度,行使一定的权力,因此必须对其组织和运行作出必要的规定,使其符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达到一定的标准。这个过程就是教代会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特别强调了制度的重要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要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教代会的组织和运行主要不应先靠人来保证,而应靠相应的制度来保证。要使教代会在职权上得到落实,在质量上得到提高,在效用上得到充分发挥。真正成为一项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的制度。

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的基本要求是:

1、必须依法建立教代会;

2、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定期召开教代会;

3、必须认真落实教代会的职权;

4、在教代会大会闭会期间,按规定方式发挥作用;

5、教代会具有健全得力的工作机构。

第5篇:张家港外国语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规定》精神,为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集中群众智慧办好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下同)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基本制度,是教职工参与依法治校和学校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

第三条:教代会接受学校党支部的领导,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教代会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指挥系统的权威;校长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的权力,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六条:教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定期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全员聘任制实施方案,教改方案、财务决算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校长的任期目标、岗位职责,学校办公纪律等规章制度。教职工的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学校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和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第七条:教代会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校长提出质疑和建议。校长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提请教代会复议,复议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时,由学校党组织会同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工会协调。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八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以教研组(年级组)、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选举产生。教职工代表任期为四年,可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对全体职工负责,选举单位有权监督和撤换本单位的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代表的构成要以教师为主体,同时也要照顾到学校各类工作人员,教师代表不应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七十。

教职工代表分小学部、中学语文组、中学数学组、中学英语组、中学物理组、中学生化组、中学政史地组、体育艺术组、行政后勤组等九个小组,并推选出组长一名。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在教代会上,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有权参加学校决策的讨论。

三、有权参加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学校行政领导人的询问。

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扰和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三个代表”思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如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积极参加教代会各项活动,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地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起表率作用。

第十二条: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及其他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三条:教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教职工代表和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其中教师应超过半数。

第十四条:教代会每四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情况。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组织、校长、学校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教代会应当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学质量,培育人才,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十六条: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形成决议的事项,未经教代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七条: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精干的临时性专门小组,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大会讨论的有关议案;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大会的授权,审定属于本专门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和提案;办理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门小组的人选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提名,也可以聘请非教职工代表,但必须经教代会通过。

各专门小组对教代会负责。

第十九条: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学校工会召开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报告下一次教代会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章教代会和工会

第二十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它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教职工选举教职工代表;

二、提出教代会议题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组织工作;

三、主持教代会各组组长、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

四、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教代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提案处理情况,发动教职工落实大会决议;

五、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教职工代表素质;

六、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维护教职工代表的正常权益;

七、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上级教育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由张家港外国语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2015小学法制教育计划
小学教代会制度 第七篇

第1篇: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学年普法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以法治教,保障和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目标

1、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让每名学生不断提高和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2、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保护自己。

3、普及和宣传法律常识,彻底铲除学生中违法乱纪行为。

三、具体措施

1、通过广播、板报等宣传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

(1)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条款,在学生中进行普法宣传,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

(2)并每学年至少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进行一次法制专题讲座。

(3)每月利用报刊、橱窗进行一次法制宣传。

(4)根据临时发生的事情随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通过以上方式、方法,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大地增强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在校园内的发生。

2.利用班会进行每月一次法律、案件的品评与讨论。在学生中开展"知法、懂法光荣,违法犯罪可耻"的活动。

(1)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

(2)开展"有人向你借钱不还怎么办?","有人威胁你怎么办?"等主题班会。

通过学习和讨论使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能够运用法律去解决实际问题,做到知法、懂法、用法。

3.组织小分队到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和检查,起到宣传法律、打击犯罪的目的。

4.及时做好待进生的帮教转化工作,建立后进生档案,结成帮教对子,做好记录,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杜绝违法犯罪的发生。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学生中进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学生遵纪守法自觉性,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

第2篇:实验小学法制教育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小康和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精神为指针,结合“四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与守法意识,加强学校管理,把我校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工作要点

1、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树立法制教育意识。

在教师中继续深入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新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材料的学习活动,提高广大师生正确认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树立牢固的法制教育意识,并使教师们在日常教学中能够自觉地渗透法制教育,为我校形成强大的法制教育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学习过程中,学校还将安排教师重点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任丘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等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教师写一些心得体会,进一步加深对法制教育的认识。

2、完善法制教育阵地建设。

坚强的法制教育阵地是抓好法制教育的前提。为此,今年我校将花大力气重点加强和完善青少年法律教育的建设,切实做好“三个”阵地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阵地建设,做到“六有”,即有领导小组,有工作计划,有辅导教师,有活动场地,有规章制度,有检查评比,切实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二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为把法制教育深入人心,少先队大队部将充分利用学校的广播站、黑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等等内容,号召全校师生统一思想,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及争做守法公民的进程,力求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教育阵地的建设。学校组织能力强、知识实的教师担任法制辅导教师,并将有组织地对其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还将邀请法制法制副校长卢小东同志为学生上课,让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3、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以学生的法制教育为主体,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学生从中受到思想熏陶,来激励号召青少年学生,激起他们的时代责任感和遵纪守法的强烈意识。我校将紧紧围绕“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精神,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具体活动安排附后。

4、继续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

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这一工程中,学校教育是轴心,家庭教育是基础,社会教育是依托。因此,学校将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与家庭的联系,通过家长会、家校联系册、电话、“百名教师访千家”等形式,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随时反映和了解他们的情况,并有意识地渗透法制教育知识,使家长们意识到很有必要教育孩子知法、懂法、守法,配合学校进行法制教育。二是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学校将继续加强警校联系,并会同工商、文化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治理整顿,努力创造一个健康、文明、安定的周边环境,使学校真正形成“内稳外联”管理模式,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3篇: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三个面向”为指针,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规定》,广泛开展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创新式教育研究和以法津法规为中心的法制教育,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以争创平安校园为契机,加快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目标任务

(一)依法建章立制,大力推进学校民主制度的建设

依法治校就是对学校各项工作实现依法管理,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广大师生员工的言行,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其关键是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在学校形成有法必依、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违章必究的约束机制,使学校逐渐步入法治轨道。

(二)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教育,弘扬“团结、求真、奋进、创新”的师风精神,开展师风师德大检查,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使命感,加强教师爱护学生的责任意识,使教师都能以师德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尺度,规范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

(三)强化法制观念,依法规范学校的各项工作

坚持“领导带头,普遍参与、自学为主、适当集中”的原则,与教育教学实际、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通过普法讲座、教育法律法规考核等形式,多渠道加强教师的法制教育工作。使广大教师在普法学习过程中,增强法制观念,逐步形成自觉学法、讲法、用法、守法的习惯,同时也使学校在德育工作实效性上取得新的突破,扩大学校各个领域的办学成果。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管理,为依法治校提供坚强保障

学校成立了校法制领导小组,形成由年级组、教研组、少先队组成的法制教育组织管理网络。学校选派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老师担任法制教育辅导员,聘请法制教育校外辅导员。同时,结合学校管理,制订了“依法治校规划”,将《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十几项法律法规列为教育内容,在具体教育实践中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二)加强法制教育,为依法治校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1、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积极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帮助学生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一方面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开展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同时,开设安全教育课,利用晨会、班队活动、升旗仪式及开学典礼等形式进行法纪教育,制订学生德育考核制度和日常行为规范,积极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自觉守法的意识。另一方面,寓法纪教育于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努力创造法制教育的校园环境、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定期邀请专家及政法部门领导举办法制教育讲座,并利用橱窗、板报、广播、演讲、讲故事等形式广泛进行法制宣传,培养学生学习法津知识的兴趣和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定期走访学生家庭,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学生在校内外的表现,开展针对性的配合教育。这些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加深学生对法律法规的认识,为他们提供法制教育的实践机会。在控制学生犯罪和促进后进生转化方面,建立一套科学完整规范的制度。

2、制订“兴隆中心小学校内申诉办法”,同时少先队成立了“红领巾监督岗”,以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学校坚持依法治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坚持把校园违纪违规事件与评优评先挂钩,凡涉及到评优评先或教职工评职晋级,均增加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方面的考核条款,对教职工的个人行为予以必要的约束。

(三)强化内部管理,把依法治校落到实处

依法治校是一项综合性、全方位、多层次人系统工程,是实现办学目标,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跨世纪人才的保证。

1、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课程计划。各年级所有学科只使用一种经省教厅审批的教材,均取消教辅资料和练习册。各科学生的作业都能够按要求严格控制。没有利用节假日、暑寒假为学生补课,全学期没有发生乱收费情况。

2、为素质教育创设宽松和谐的环境。学校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多渠道开辟素质教育。根据上级要求和各地经验。学期初,制定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各类标准和要求,供教师讨论并试行,并明确期末对学生各学科成绩的评定均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从而摆脱“应试教育”的束缚,营造宽松和谐的素质教育环境。

3、加强师德建设。实施素质教育,建设教育强校,关键在于教师。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是我校开拓奋进过程中的重要任务。要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针,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积极配合党政继续搞好“三育人”活动,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尤其要把青年教师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认真抓好;要在青年教师中开展“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教育,造就一批思想过硬、业务技能过硬,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的优秀青年教师队伍。要更新教育观念,引导教职工走在教育改革的前沿。

学校认真抓好课堂教学,在落实教师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加大力气狠抓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真正做到减负增效。

(四)坚持依法治校,全面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依法建章立制,进行民主治校。学校的规章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学校的具体化,是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根据小学生特点,我校从党支部管理制度、学校行政管理制度、德育管理制度、教师工作制度、体卫工作制度和后勤工作制度等方面制定了系列具体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师生员工有规可守,变随意为规范,提高了办学效益。

1、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和教代会职能,使广大教师自觉参与学校管理工作。要落实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就必须健全以教师为主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是推进依法治校,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的重要措施。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有利于加强教职工的民主监督,推进学校党风廉正建设,有利于密切学校的党群、干群、校群关系,调动教职工“三育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各界支持办学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教育事业的更好发展,我校历来都比较重视这项工作;已形成了党支部领导,党政工齐抓管理,工会监督;各处室各负其职,教代会主动配合,,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我们以教代会作为实行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采取各种形式配合,进行校务公开,还建立工作责任制;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努力提高校务公开的质量,做到真正公开、保证真实、加强监督、务求实效。进一步落实领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根本指导方针,推进教职工队伍建设、学校民主建设,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使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向市示范性名校的新目标努力冲刺!

第4篇:新华路小学法制教育教学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真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的精神,全面实施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推进法制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若干意见》依法治校精神,特制定本计划。

一、教学思路

青少年学生是21世纪的建设者,法律素质是青少年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坚持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相结合,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普法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增强法制意识,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教学内容

(一)要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

(二)小学法制教育要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方式,向学生普及有关法律的基本常识,培养他们的爱国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环境保护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分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德。

(三)着重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教育,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守法用法意识,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使学生明辨是非,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三、基本要求

(一)下半年开始实行法制教育进课堂。法制教育进课堂以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团中央组织编写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为教材,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保证每个学生在小学学习期间都能接受一次系统的法制教育,真正做到教学有计划、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四落实”。

(二)在课时安排上,要与有关学科相结合,要组织学生进行测试。同时,要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

(三)在法制课师资配备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班主任教师以外的教师担任法制课教师。有针对性地对法制课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方面都能为人师表。

(四)要不断完善和规范法制教育的内容,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新课程改革之中,与德育工作相结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要注重法制内容向其它学科的渗透教育,增强学习效果。学校要定期组织法制宣传月(宣传周)活动、法制夏令营、法律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组织“法律兴趣小组”、“模拟法庭”,以及参观和旁听法院公开审判活动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通过内容丰富、形式生动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增强中小学生依法进行自我保护和抵御不良影响的能力。要继续推广和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积极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要参加研究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和法制教育活动,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两次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法制观,使校园法制教育真正收到实效。要积极开展电化法制教育,不断拓宽法制教育渠道。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法制教育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落实各项计划、要求和任务,真正做到“四落实”。

(二)要建立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增强学校教师和学生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法制教育进课程要纳入学校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县教育行政部门、县司法行政部门等要把“四落实”的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核。

第5篇:小学学年度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xx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使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进展。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具体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法制教育管理。坚持“四个落实”。一是机构落实:学校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安全卫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和法制副校长(聘请区综治办的汤学辉)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法制辅导员(鳌峰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俞士才)为成员的“法制教育领导组”,组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组”,由“法制教育领导组”的成员和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形成了一个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管理体系。

二是人员落实:配齐了在“法制教育领导组”领导下的三支工作人员队伍,即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心理咨询顾问、家长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的校外辅导人员队伍;以教导处、德育处、少先队大队部和班主任组成的队伍和以班主任及相关学科教师组成的施教人员队伍,各类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健全。三是责任落实。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目标责任制实施范围,和学校其他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执行、一些检查、一起总结,形成了既有齐抓共管,又有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四是制度落实:学校制定《师德承诺书》并与全体老师签订,使学校化法为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做到“三个到位”。首先是认识到位:将法制教育与教师政治学习有机结合,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范围。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聘请领导和专家作辅导讲座、组织课题研讨、布置自学任务、开展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教师依法治校的认识和依法执教的水平。其次是工作到位:严格实施计划管理,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阶段工作计划,相关部门专门制定工作计划,保证了法制教育工作的有序运行;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的真正落实;定期总结表彰,强化工作激励。第三是资料管理到位:建立了学校法制教育专项资料,收集了包括上级文件、校内各项工作材料在内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和计算机教学软件资料,实施规范化管理,对问题学生专门建立了个人档案,实行追踪管理,做到了分类科学、记载翔实、装订规范。

3、严格措施,活化法制教育形式按照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要求,分层次,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了“教”、“听”、“看”、“读”、“写”、“赛”、“察”等灵活多样的系列教育活动,使学生喜闻乐见,强化教育效果。

2015小学工会工作总结
小学教代会制度 第八篇

第1篇:小学工会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在上级工会和学校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半年来,学校工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以法治会,紧紧围绕学校的核心理念“德润人心,文化天下”来统领各项工作。积极推行博雅教育的七大行动,着力打造“书香校园,锦绣花园,和谐家园,幸福乐园”。不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在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培植校园文化、积极丰富教职工文体活动、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帮扶困难教职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坚持学习、践行师德

2015年1月以来,在学校党支部的统一安排,我们共组织各项学习十余次,内容涉及职代会制度、民主管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共产党简史等等。本学期以来,我们组织全校教职工隔周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党员每月学习《中国共产党简史》的活动。在学习活动中,要求大家在学习后都要在政治学习本上写出每一次的学习笔记,学校党支部和工会随后进行了四次定期的抽查、评价。

学校党支部和工会于2015年5月30日在全体党员、教研组长、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开展了“一二十”调研意见建议征集活动。活动要求全体调研人员,要在广泛走访、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从以下七方面(高效课堂的引深;特色学校的创建;政治理论和师德学习;校园文化的培育方面;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及活动开展方面;博雅教育七大行动整体或某一方面的推进;其它学校管理、发展、绩效考核等方面现存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出调研意见,并针对调研意见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建议措施。本次征集活动共发出意见建议征集表44份,实际收回35份,征集意见建议47项。内容涉及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学生行为习惯养成等方面,为今后学校发展、决策提供了许多好的思路。

二、民主管理、德润人心

半年来,学校工会在学校党政的大力支持及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做了一定的工作,特别是在学校民主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的成绩:

2015年10月获阳泉市总工会“五星级职工(代表)大会”称号;

2015年12月获“阳泉市职工代表大会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2015年1月被山西省总工会命名为“山西省四星级职工(代表)大会”;

以上成绩的取得,只能说明我们在学校民主管理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工作,但我们也非常清楚地认识到自身还有许多急需完善的方面等着我们去不断前行。正如,省教科文卫工会领导在我校验收“山西省民主管理先进学校”时给我们指出那样,尽管我校的民主管理在阳泉同类学校中已经走在了前列,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成绩,可是在职代会各工作委员会的建设和职代会八项制度的执行上,仍有许多需要继续改进的地方,这些也是我们今后一段时间民主管理工作的主要方面,更是我们向更高目标前进的必由之路。

三、关心职工,活动悦人

为了进一步活跃校园的文化氛围,打造书香校园,丰富教职工的课余生活,在学校党政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主要开展了以下活动:

2015年元旦前夕我们组织了教职会餐和有趣的抽奖活动,在祥和欢乐的气氛中喜迎新年的到来。3月5日举办了迎“三八”读书的女人最美读书推介活动;4月28日举办了教工跳长绳比赛;通过开展活动,既融洽了教职工的关系,增进了同事之间的情感,又增强了学校的凝聚力,为创建和谐校园起到的良好的作用。

为了让广大教职工感到学校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校以工会牵头,党政领导参与的形式,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千方百计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半年时间,我们就上门慰问教职工8人。送去慰问品价值近1000元。此外,工会还积极向上级工会反映,为困难职工杨冬娟申报困难职工补助,争取上级组织的帮助。为生病住院符合大病互助申报的李大华老师及时办理互助金815元。

第2篇:小学上半年工会工作总结范文

一学期来,学校工会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基本路线为指导,遵循党在新世纪工会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立足全局,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围绕各个时期党在教育战线的中心任务,建立建全教务公开制度,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利益,为广大教职工说话,办实事。坚持以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以青年教师为重点,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思想,。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端正教育方向,明确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育方法,不断提高教职工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学校工会坚持“贴近现实,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主动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和生活。注意用感情凝聚人心。经常走访教职工家庭,了解教职工思想生活情况。积极开展互助活动,组织退休老师茶话会活动,让他们感到集体的温暖。关心教职工,对病伤教职工及时进行慰问和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工会和学校行政一道先后走访教职工家庭10余户,及时看望生病教职工和参加教职工红白喜事。

在学校经济不太好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创造性,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特色的工会活动,把老师们分成五个工会小组,并选出小组长,分组开展团体比赛等活动。

在学校领导和党支部的领导下,工会委员团结一心,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为群众办实事。全体工会成员群策群力,把我校的工会活动开展得生动活泼。

在新的形势下,工会一定发挥好自身的功能作用,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围绕学校工作及时开展宣传,及时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学校和教职工之间的信息渠道畅通,积极耐心地做好各项工作。

第3篇:小学XX年年度工会工作总结

XX年年度,我校工会在市教育工会及学校党政领导下,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讲话的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结合“八荣八耻”活动,坚持以法治会,加强自身管理体系的建设,全面提高教代会质量,组织全校教职工团结进取、奋力开拓,加强学校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把学校工会工作做得有声有色。现将XX年年工会工作总结如下:

一.努力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

学校的首要工作是教育教学,培养跨世纪教师队伍建设是主要职责。要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就必须有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素质强的教师队伍,今年工会配合学校教导处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切实提高了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1)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教工师德水平。

不断学习是提高教师师德水平,促进教师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的保证。学校党支部、学校结合“一学两创”活动,注重教职工的理论学习,规定每隔周三下午为党员干部学习时间、每周五下午为教师学习时间,雷打不动。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学校在暑假期间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赞助去上海对十名教师进行了新课程教育培训。

首先,我们加强了政治理论的学习,让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职业观。良好的品德、正确的价值观不是靠空泛的说教形成的,它缘于人对人生、对理想、对社会的正确认识,只有在提高教师政治理论水平的基础上,才能将师德工作落在实处。我们工会积极配合党支部坚持组织教工学习党的基础知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文件,将党的政策、路线教育与教育教学实践结合起来,在提高教师政治觉悟的基础上,开展行之有效的师德教育。

其次,加强了法制学习。在师德教育中,我们坚持以法治教,以法治校。今年工会组织教师学习了《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品德教育的若干意见》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考试等各种形式检测、巩固这些知识,提醒教师时刻记住要遵纪守法。在学法的基础上,工会参与制订了学校章程和学校制度修改工作,协助考核组制订《教师考核细则》、《班主任管理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对师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成为教师约束自己行为,提高师德水平的保障。今年我校教师没有一人违章现象。

(2)坚持关心青年教师,促进青年教师迅速成长。

学校工会不仅加强了教师师德师表教育,提高了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同时更注重培养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工会创造一切条件,通过组织各种活动来提高教职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文化建设水平。在年初的教师大会上,工会主席就要求全体教职工要立足岗位成才,通过自学、函授等方法提高文化素质,通过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提高能力水平。

首先,工会配合学校行政继续实施“青蓝工程”。采用“老帮青”的方法,让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与羽翼未丰的新教师结成对子。针对我校青年教师占80%的情况,工会让已经过关、表现突出的教师与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教师结成对子,签订师徒合同,规定二年为一周期,每年确定一个目标,要求师徒共同进步。

由于长年坚持“青蓝工程”,我校年轻教师成长很快。金红花、严红梅、高亚男、李金玉、金红梅等近二十位年轻教师迅速成长为业务骨干。他们有的担任重担,教学成绩突出,今年,金红梅等在省、州、市各级教学中独占鳌头,为学校争得荣誉;有的专业成绩突出,成为省级学校学科带头人。

其次,工会配合教科室,开展科研活动,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学校青年教师多,经验不足,工会主动为教师解忧,开设了教工阅览室为教师科研提供了方便,组织教师去兄弟学校参观取经,拓宽教师视野。,我校立项、申报的“十五”科研课题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二.坚持校务公开,加强行风建设,发挥工会的监督功能。

教职工是学校的主人,是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和建设者。学校工会长期以来,一直关心职工生活,坚持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教师的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1.实施民主管理。

每学期开学前,学校都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会前由学校党支部及工会委员会列出教代会讨论的提案主题及要点,积极让教师参与学校管理。我们列出学校发展的目标改革;管理体制的改革与设想。

2.坚持校务公开。

学校工会全面贯彻、执行市政府、教育局、教育工会关于“校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积极组织实施学校校务公开。今年,学校党支部和工会联合召开三次行政办公会,三次全校教职工大会及教职工代表大会,列出21大项内容,向全校教职工全面公布学校党建、财务、基建、职评、评先、考核、福利、教学、实训、培训、后勤等整个工作情况,公布资料40份。同时分别召开三次座谈会,倾听全校师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设。设立学校校长意见箱,布置学校“校务公开”公布栏。今年,我校“校务公开”已办到第六期,受到老师的好评。校务公开使教职工对学校发展前途、改革的目标、管理的方法、工作的程序进行了全面的、深入的了解,全面调动了广大教职员的积极性,增强了广大教职工参与管理学校的意识,加强了学校的民主建设和廉政建设。

第4篇:小学基层工会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工会工作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代会”精神,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年来,工会主要做了:

一、建立教代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推行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指导方针的落实;XX年3月份,工会配合学校召开了第二届教代会,通过了一系列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学校教代会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审议通过《曾营小学教代会暂行条例》、《曾营小学教代会实施细则》、《曾营小学教代会提案工作审查小组工作制度》及《曾营小学教代会提案工作办法》。并在会中审议、讨论《曾营小学校长工作报告》2、审议、讨论《曾营小学后勤工作管理补充制度》(修订稿)、《曾营小学月份教师岗位考评实施细则》和《曾营小学教工生活福利条例及送温暖工程的决定》,并形成会议决议。

二、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积极参与“校务公开”活动;学校及工会充分发挥教代会的管理和监督作用,成立财务监督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公布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增强财务管理透明度。学校设立行风举报电话,意见箱并向社会公布,认真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学校收费、招生、财务、工程招标、大宗物品采购、职评、奖惩任免等重大事项都能及时公布,增强透明度。

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工会法》,为依法治会,全面推动工会工作创造良好氛围;及时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新《工会法》,通过学习、写心得体会,召开经验交流会,提高了教职工对新工会法的了解。工会活动的开展,增强依法治会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积极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创精品教育工程就必须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教师队伍,学校十分重视教师队伍的思想建设。本学期,校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江总书记讲话《大力推进教育创新》、人民日

2015小学教代会学校工作报告
小学教代会制度 第九篇

文章标题:小学教代会学校工作报告金秋大地,丹桂飘香。在这美好的丰收季节里,我们又欣喜迎来了**县实验小学2015年教代会的胜利召开,我谨代表校委会与大会主席团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对莅临大会指导工作的领导及老教师们表示衷心感谢,对光荣当选本届教代会的代表们表示崇高敬意!

本届教代会距上届教代会近两年了。在这两年的时间里,我校各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关心与扶植下,在县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教育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新思路”、“新举措”开展工作,在许多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开创了“新局面”,创造了“新辉煌”。同时我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启动新课程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优化师资整体结构,重视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改善硬件设施和后勤服务,为我校在新一轮办学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天我代表校委会向大会作学校工作报告,提请各位代表审议。

一、两年来学校工作的回顾

(一)强化德育工作,营造优良育人环境

1、以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我校高度重视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长期有效地发挥德育主阵地作用,把思想教育渗透于课堂,溶解于平时,充分利用晨会、思品课、班会、国旗下讲话等渠道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我校德育工作十分注重广泛开展有益活动,塑造新一代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每学年,学校少先队大队部积极组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助人为乐的好事层出不穷;组织学生参观、祭扫烈士墓,使学生们接受生动而深刻的革命传统教育与爱国爱家乡的教育;“爱祖国、爱家乡”的读书绘画竞赛活动让学生在对祖国的赞颂与描绘中明白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庆“六一”文艺汇演给孩子们提供了一个多姿多彩的舞台,歌声笑声不断,让孩子们在健康快乐环境中成长;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活动,让学生懂得举止得体,讲究文明,遵守公德,谦让他人等礼仪道德;学校还通过一系列法制与安全知识讲座,使学生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思想情操得到进一步的熏陶。学校还针对班主任工作,召开“学生发展性评价研讨会”“班级管理经验谈”系列主题会,及时总结好的管理经验和存在的不足。通过这些活动,学校德育工作出现喜人景象。两年来学校获国家级集体奖有2项,市级集体奖2项,县级集体获10项,有20名学生被评为县级“三好学生”,12名学生评为县级优秀班干。

2、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和谐统一,营造大德育环境。

我校一贯重视通过家长会、家长函授学校等形式搭起学校与家庭教育桥梁。这两年我们又通过“家校联系卡”与家长加强沟通联系,对每个学生进行跟踪教育,起到很好效果,学校还举行了家长开放日、“家庭教育经验谈”等活动,让家长与教师零距离交流,共同探讨教育孩子方法,收到良好效果。今年3月原省政府副省长、现省关工委第一副主任周慹平等省市领导在视察学校工作时,对家长学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我校2015年被评为“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二)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1、以创名师为突破口,努力提高教师素质。

教师是学校的主体,师资素质是办好一所学校的关键因素。学校十分重视教师教育理论的学习,多次选派教师到外校进行参观学习。同时,坚持用学校的“名师”效应来激励全校教师努力进取,鼓励争当“名师”、“经师”。通过“以老带新”、“一帮一”的活动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本学期政工部门、教学部门分别举行“迎国庆、教师颂”即席朗读比赛、“美文诵读”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教师素质。学校积极鼓励教师进修,现职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82,今年又有10多名教师进修本科学历。到当前为此,我校有国家级骨干教师1名,省级骨干教师3名,市级学科带头人4人,县级学科带头人12人,校级学科带头人9人,中学高级职称2人,小学特高教师2人,继黄仍华、赵韫玉两位特级教师之后,李国英副校长又获第四批省特级教师,师资力量在全县、乃至全市小学均属一流。近两年来,学校涌现了大批优秀青年教师,他(她)们在教育教学中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获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其中刘秀华获市优秀教师;江兰仙等8人获县优秀教师,刘敏等15人获校优秀教师,黄丽琴等10人获县优秀党员。在参加各级竞赛活动中,获国家级奖有17人次;获省级奖有38人次;获市级奖有23人次;获县级奖有100余人次。

2、严格教学常规管理,全面开设部颁课程。

学校坚持全面执行教学计划,开齐、开足课程。并配备专业老师专门从事音、体、美、信息技术等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部门制订教学月查制度,及时监控教学过程。每学期进行期中期末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重视教学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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