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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清理

2016-11-21 09:15:2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林地清理(共9篇)含山林地清理整顿方案含山县林地清理整顿实施方案一、清理整顿的目的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占用林地清理整顿活动,准确摸清我县林地占用情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严厉打击侵占林地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林地法律意识,维护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林地保护执法力度,全面规范征占用林地管...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林地清理》,供大家学习参考。

含山林地清理整顿方案
林地清理 第一篇

含山县林地清理整顿实施方案

一、清理整顿的目的

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占用林地清理整顿活动,准确摸清我县林地占用情况,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严厉打击侵占林地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林地法律意识,维护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林地保护执法力度,全面规范征占用林地管理秩序,推进我县林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内容

对全县范围内所有征占用林地或临时占用林地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或虽办理了占用手续但超面积、超范围、超批复、超时限占用林地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并责令督促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

三、清理整顿的原则及政策界限

(一)依法整顿原则。在清理整顿中,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对破坏林地案件的司法解释》以及《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等法律法规,公平公正进行执法活动。

(二)分类整顿原则。在林地清理整顿中,区别不同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1、对临时占用林地到期未归还,也未重新申报林地占用手续而继续占用的,责令停止占地行为,归还林地。对超使用期限占用林地部分按非法占用林地处罚规定依法处理。如需继续占用的,督促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2、对办理了林地占用手续,但有超范围、超面积占地行为的,对超占部分按非法占用林地处罚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督促其尽快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3、对既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也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而非法占地的企业或单位(个人),责令停止非法占地行为,并视情节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同时责令其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

4、对经林业执法部门多次处理仍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企业或单位(个人),责令停止非法占地行为,并按最高限额予以处罚,同时责令其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

5、对非法占用林地、毁坏林地面积超过林业行政处罚标准的,按程序由森林公安局立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规范为主、处罚为辅原则。在清理整顿中,要突出重点,重在整改,重在规范占用行为,严禁以罚代批、以罚代管。对所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在依法处理的前提下,必须责令其限期

补办林地征占用手续。实行预受理制度,即在整顿工作队查实非法占地行为后,督促行为人向县林业局提交占用林地申请、提供相关申报资料,县林业局审查后开具《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预受理单》,县整顿工作队依据《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预受理单》,酌情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罚。否则,将按本方案第二款第5条进行处理。

四、清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清理整顿活动从2014年5月1日开始到7月31日结束。由县林业局牵头组织,各镇、各有关部门配合,组建四个清理整顿工作队,分赴全县8个镇及太湖山、苍山、长山等三个国有林(茶)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工作准备和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5月1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县、镇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5月11日-5月20日)。主要任务根据镇林业站提供本辖区内占用林地基本情况,工作队进镇驻村到占用林地企业、单位(个人),查看其占用林地的相关资料、证照,并深入占地现场逐山头、逐地块进行勘察丈量,认真做好《现场查验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镇政府签字审核并盖章。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7月15日)。主要任务是在调查、勘验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对企业、单位(个人)占用林地情况整理形成档案材料,对确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的,由工作队向其送达《停止非法占用林地通知书》、《林地征占用手续办理督办通知书》,在充分宣传林地占用相关法规政策的同时,按本次活动政策规定对其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7月16日-7月31日)。主要任务是对整顿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我县林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护措施,健全林地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清理整顿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搞好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县林业局成立全县林地清理整顿工作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林业、林政、森林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一协调林地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林政股,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四个清理整顿工作队,专门负责清理整顿工作。各镇也要成立工作机构,落实领导和责任人员,按照本次整顿活动的要求,有序开展工作,切实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严明纪律要求。在清理整顿过程中,各工作队要严格按照活动安排,对所包区域的所有占用林地行为逐一排查,不留死角,对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要依法处理到位。各工作队员要认真执行林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林地占用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文明执法、公平执法,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整顿活动有序开展。

(三)密切协作配合。严格按照这次整顿活动实施步骤,扎实有效地开展林地清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00林地清理
林地清理 第二篇

绿地现场清理质量验收记录

绿--1

占用林地清理方案
林地清理 第三篇

何店镇征占用林地

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

近年来,少数地方违法乱挖、乱占林地严重,一些地方未经批准随意毁林开矿、建厂(场),公路两侧乱占林地建房屡禁不止,给我镇的森林资源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为保护全镇林地资源,有效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规范林地管理秩序,守住林地保有量“红线”,根据省林业厅和市、区林业局的统一部署,2011年8月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工作。特制订此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 清理范围

(一)采石、采矿工程(开采重晶石、铁矿、建筑石矿、片石、免烧砖和在林地上开采其它矿产行为等)征占用林地情况。

(二)建民房、山庄、养殖场、小型企业征占用林地情况。

(三)房地产开发工程(村居民小区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征占用林地情况。

(四)国家、省、市、区重点建设工程(临时占地、取土、卸土等)征占用林地情况。

(五)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工程(修路、修水库、建电站、架高压线铁塔、各类通信基站等)征占用林地情况。

(六)建目的征占用林地情况。

(七)少批多占、临时占用林地超期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情况。

二、方法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2011年8月1日至8月15日,各村(居)委会自查摸底,对2009年1月1日以来本辖区内发生的每一起征占用林地情况认真进行清理、登记。具体登记项目见附件《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手续建设项目汇总表》和《违法占用林地建设项目汇总表》,此两表要于8月12日前上报到镇林业站。

(二)核查上报阶段。2011年8月15日至9月10日,由镇农办联合城建办、林业站等相关部门根据上报情况,组成专班对违法占用林地逐户、逐点进行清理,并进行丈量测算,查清事实。在9月10日前将结果汇总,上报区林业局。

(三)集中查处阶段。2011年9月10日至11月30日,区林业局、区森林公安分局、林业管理站将组织两个专班,集中力量查处违法林地案件。对违法占用林地依法处罚后,补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并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对违法占用林地构成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区森林公安分局将依法立案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保障

为了加强对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了由佘艳娥任组长,杨远国、钱开秀、蒋露任副组长,李玉福、李培秀、钱智勇、王华斌、孙乐勇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两个专班,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清理、核查。

各村(居)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

不能隐瞒不报,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既要明确本地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又要全面进行清理整顿,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狠抓落实,取得实效。

附件一: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手续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二:违法占用林地建设项目汇总表

何店镇农办 2011年8月9日

柳河县林地清理工作研究
林地清理 第四篇

龙源期刊网 .cn

柳河县林地清理工作研究

作者:孙继勇 邵强

来源:《绿色科技》2012年第11期

摘要:对柳河县林地清理工作经验进行了归纳总结,从责任机制、宣传工作、质检验收等方面提出了值得思考的建议。

关键词:林地;清理;经验;思考

1引言

2010年,柳河县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实施了以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全面实施停耕还林为主的林业生态建设。按照“停、封、造、管”的原则,2010~2011年累计完成停耕还林19.62万亩。其中:2010年当年全县结合林改清理收回林地19.2万亩,完成自主停耕还林18.82万亩,计划一年停耕、三年还林的任务,仅用一年时间全部还林。柳河县城水源地、公路、铁路沿线等重要生态区域得到了有效治理,林业生态得到了良好的恢复。

2林地清理工作分析

2.1认真调查,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从2009年开始,林业局历经一年多时间开展调查摸底,将全县林地流失情况形成报告后提交县委、县政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开展了广泛的调研活动,并多次专程到省林业厅进行专题汇报。根据清查摸底结果,结合柳河县十六届人大38位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县委、县政府站在为柳河生态负责,为全县人民负责,为子孙后代负责的高度,决心依法对这一问题进行根治。从2010年开始,用三年的时间,开展大规模的打击非法侵占林地、实施停耕还林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收回林地,把部门行为上升到了政府行为,使专项打击收复林地整治行动一开始就体现了高端开局,确保了整体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有序推进。

2.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全面推进林地清理工作

2.2.1加强领导,强势推动

【林地清理】

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柳河县委、县政府就把林地管理为主的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的大盘子重点谋划。成立了专项行动指挥部,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总指挥,下设了宣传报道、严打整治、信访接待、考核监督4个工作组,4名县委常委牵头负责,从领导体制上实行高位推动。召开了全县千人大会动员部署,国家林业局驻长春专员办、省林业厅、通化市林业局有关领导亲临大会,省林业厅副厅长栾胜宽作了讲话,在领导力度上实行高位推进。林业局成立了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实行局领导分片包保,结合县政府各组情况,抽调专人设立了

林地及造林承包合同清理
林地清理 第五篇

篇一:林地承包合同

林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位于 市 (县、区) 镇(乡)村委 组(屯、队),其位臵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三)面积约 亩适宜种植林木地发包给乙方经营。乙方依合同取得该林地承包经营权后,可自行投资开发造林,也可引进外商合资开发造林。

第二条 乙方依本合同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 年。即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保证发包的林地为商品林业用地,甲方不得将已被政府确定为生态林、水源林等社会公益性划用地的林地发包给乙方。在实地勾绘林地边界、面积时,由甲、乙双方和林业部门共同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鉴定该林地是否符合造林用地标准和应扣减出不宜利用的小地类面积(主要是石头地和坟地等)。林地边界、范围勾绘好后,甲、乙双方和林业部门要在图上签名盖章,同时计算出林地面积。甲、乙双方和林业部门最后签字确认。勾绘林地面积的地形图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制的1:10000的地形图。

第四条 (1)林地承包金以双方确认交地的实际面积计付。承包金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整(¥ .00),支付年限 年为一付。付款方式:由甲方本人或授权的领款人凭授权书及授权人居民身份证与乙方领取现金或通过转账方式付款,在收款收据上签字并加盖手摸。

(2)支付方式:从本合同盖好村委、林业站、乡(镇)政府公章之日起 天内,乙方按初步勾图面积支付给甲方 承包金;余下承包金在完成造林后付清(若个月未能完成造林的,按初步勾图面积 支付)。

(3)从乙方支付第一次承包金给甲方之日起60天内,甲方必须将林地上的附着物清理完毕,提供林地供乙方造林。如果甲方超出期限仍未清理林地上附着物的,则林地承包金从甲方清理完林地附着物后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计。

第五条 乙方造林后可将活立木抵押款再投入造林。

第六条 为了有效地经营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土地内原林道及从该土地至国(县)道的道路和体林业设施(包括防火林带)无条件保留供乙方无偿使用。同时,乙方根据林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该土地内开设林道、防火道、建设施工用房和其它有关设施。

第七条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修建的道路或签订后修建的新道路,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如乙方需要修建承包地至国(县)道的道路而使用本合同承包以外的甲方土地时,甲方应无偿提供。乙方所修道路允许甲方无偿使用。

第八条 甲方及甲方成员不得自行和准许他人在本合同承包土地内进行毁林开垦、放牧和野外用火活动;也不得自行和准许他人在本合同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打砖等任何影响乙方承包经营该土地的活动。否则,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甲方群众如确需在承包土地内葬坟,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按实际占用面积扣减相应的承包金。

第九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林地权,属无任何争议,若该林地权属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权属纠纷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生产经营活动被迫中断、林木及财产被毁等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承包的土地时,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土地上所有的固定设施补偿和林木及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属于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 乙方对承包土地上所营造之林木有权视林木状况及市场行情因素比原定采伐时间

【林地清理】

提前或延后1-2年采伐,承包金按实际年限支付。承包地上的林木采伐由乙方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及组织采伐。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自主将承包土地进行转包、互换或以其他方式流转及与他人合作经营,而不需要再征求甲方同意。【林地清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承包土地权属纠纷或甲方未妥善处理其它各种纵纷造成乙方造林受阻碍或不能收成林木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且乙方有权不支付承包金

2、乙方取得本合同项下上地承包经营权后,须在两年时间内完成所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种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所交的土地承包金也不退还。但乙方不可抗力因素或其它客观原因导致未能按约定期限开发的除外。

3、乙方违背本合同第四条款的约定,无正当理由并逾期六个月以上不交土地承包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己由乙方投资造林的,土地上的林木及资产由乙方处臵。

4、甲方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也不得将该合同项下的土地另行发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并赔偿乙方的全都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下列文件作为附件:

1、村民小组(屯、队)发包之林地地点、面积表(附件一),

2、关于林地承包经营权对外发包的的《村民集体决议》(附件二)。

3、林地原《山界林权证书》、附图的影印件或《林地权属证明》及附万分之一地形红线图——红线图上盖上县林业局、镇政府、村委会章(附件三)。

以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并由甲方主管部门和甲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区)林业局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范围内营造之活立木如未达经济轮伐期,双方同意该部分土地、林木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动延续到该轮伐期结束。甲方如有意继续对外发包土地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七分,乙方四份,甲方、甲方主管部门及林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林地所在地乡(镇)林业站:(盖章)

年 月 日

林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盖章)

年月 日篇二:承包荒山造林合同书

荒山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

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村自然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商议,同意将 林地亩(以林权证

为准),租赁给乙方从事林业、农业、畜牧业等综合性开发,经营。双方达

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包的林地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

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养殖、经济林开发等。

第二条林地山名为 ,东至,南

至 ,西至 ,北至 ,面积为亩,以林权证为准。

第三条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规划、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

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 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

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年每亩承包金为人民币(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如承包期内政策变动需改变林地使用性质的,属退耕还林的土地,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归乙方,划入公益林的,生态公益林补

偿金归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付承包款项的5%作

为订金,甲方协助乙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林权转让手续,从确定交地之日起

乙方应在3天内一次性支付承包款项的70%给甲方。剩余25%在交地2天

内付清。

第六条原林地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甲方

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60天,林地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

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承包用的林地内原有设施或该林地所共有的基础设施,如道

路、水电、通讯、排灌等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使用,不得收取

任何费用。乙方承包范围内林地的基础设施由乙方维护,乙方承包范围外

的基础设施乙方不承担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林木砍伐相关事宜归甲方负责。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权证书,可将林

地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在承包期内,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

期内继承承包。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范围内

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

种费用。在未承包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由双方协商另定,但不能违背国

家的有关政策。第十条林地发包后,乙方应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尽快实施植树造 林等相关项目。

第十一条

1、交给乙方的山林要保证产权清晰,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

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施工和林木管护工作,在承包期间,

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林地放养牲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或干扰甲方经营

的行为。甲方付全部责任。

3、林地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相关附着物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

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林地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林地内葬新坟或建房,如因葬新坟造

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协助乙方对违反

者进行损失赔偿处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坟保留(2-3米),不计入承

包林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

修整,不得损坏周边林木。新建坟墓统一安葬在乙方指定位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

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赔偿乙方全部损失。3、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

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过1个月没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

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林地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

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

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

承包的林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林地承包金。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林地上的林木。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

优先承包权。

3、合同到期后,乙方未续租,林地上林木归甲方所有。可拆装建筑物等设

施归乙方处理。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

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

法律效力。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级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交地确认书。

3、相关部门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4、以上手续在交地确认交地之日前由甲方提供或协助乙方办理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

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

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委会签章:镇政府签章:林业站签章:

日 期篇三:集体林地承包合同书

黄岭子镇 村林地承包字[] 号

集 体 林 地 承 包 经 营

合 同

伊通县集体林权改革办公室监制

书甲方(发包方): 村 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 址:【林地清理】

乙方(承包方): 村 组 户主:

身份证号: 住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家庭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方。 宗地号: 单位:公顷、立方米

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林地使用费标准及给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 元人民币(大写)。

四、承包林地的用途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在一年内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经营保护好森林、林木;

2、制止和举报乙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l、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本合同约定的林木所有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林地、林木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转,享有在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臵权;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3、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

4、依法保护、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及时造林。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要依法经营;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

2016林地清理检查工作方案
林地清理 第六篇

为科学合理利用林地,提高林地使用效益,服务振兴发展,进一步规范占用征收林地管理,切实保护林地资源,按照市林业局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地清理检查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经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资源保护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法治林业建设合作要点]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占用征收林地管理,严守林地保护红线,推进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构建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清理检查内容

全县辖区范围内所有占用林地项目均要纳入清理检查范围,包括取土烧砖、采石开矿占用林地情况,房地产开发占用征收林地情况,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占用林地情况,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占用林地情况,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和设施占用林地等情况和各类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情况等。特别要查清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批东占西等非法占用林地情况。

三、步骤安排

本次清理检查工作从2016年5月20日—6月20日为止,为期一个月,分为调查摸底,自查自纠,规范立制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5月20日—5月31日)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生态公益林场管理站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占用征收林地调查摸底,并勾绘到1:1万地形图上,计算好面积,认真填报《占用征收林地调查表》、《非法占用林地建设项目汇总表》,于5月30日下午5:30分前报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管理中心。乡镇林业管理中心进行汇总,于31日前上报市林业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6月1日—6月10日)

针对清理检查出的非法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依法处罚,限期整改。

(三)、规范立制阶段(2016年6月11日—6月20日)【林地清理】

针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建立起相应的林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林地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林地清理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林地清理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县局成立林地清理检查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副局长森林公安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森林公安分局分管领导、林政股、林政稽查管理大队、乡镇林业管理中心等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镇林业管理中心,县乡镇林业管理中心主任王富生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二)全面摸清家底,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生态公益林场管理站要对所有的占用征收林地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地毯式的清查,逐地逐块进行核实,对每一宗非法占用林地进行登记造册,切实做到清理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彻底查清非法占用林地情况。期间,市局、县局将在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清理检查基础上,组织专门核查组对各地清理检查的情况进行核查,核实是否存在漏报的情况,全面准确掌握非法占用林地情况。

(三)明确工作职责。

1、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生态公益林场管理站:负责辖区内林地清理检查调查摸底工作,承担辖区内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的查处和权限外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的移送、移交工作。

2、林政稽查管理大队:负责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授权委托权限外而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的查处。

3、森林公安局:负责非法占用林地刑事案件的侦查。

4、乡镇林业管理中心:负责林地清理检查资料、报表、总结等的报送工作。对符合占用征收条件的林地补(初)审、报批工作。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林业工作站、生态公益林场管理站站长是本次清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非法占用林地情况必须如实上报,如在市局、县局在核查发现隐满不报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将依法立案查处,对敷衍了事,行动迟缓,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问责追究,决不姑息。

2016林业局农业农村工作报告2篇
林地清理 第七篇

第1篇

一、2016年林业工作的主要成绩

1、造林绿化再创佳绩。“一大四小”工程造林任务全面完成。去年全区完成造林22761.1亩,占省厅下达任务8100亩的280.9%,其中山上造林17805亩,山下造林4956.1亩,顺利通过省级秋季检查验收。完成楠木造林2000亩,油茶造林1080亩,退耕还林补植补造6000亩。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推进大树进城,去年在滨江路网、大道栽植10cm以上大树5000株,其中30cm以上的400余株;建设了文山正气省级城市森林公园,面积480亩,栽植高大乔木1000余株;建设了滨江内湖公园220亩,东井冈公园65亩,火车站广场等绿地,栽植乔木4000余株,同时推进单位庭院绿化,栽植大树200余株,提升了城市品位

2、资源管护全面加强。大胆探索森林采伐管理新办法,规范了计划编报、指标分配、指标审批等程序,实行木材指标直接发放到林权单位和林农手中;严格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全年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4宗,面积10.874公顷;加强山林纠纷排查和调处,认真处理林权争议的来信来访;建立了公益林管护措施和责任制度,完善了公益林地理信息系统,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护;加大打击力度。全年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21起,行政处罚146人次,维护了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3、森林防火成绩显著。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大力开展防火宣传,加强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建设,去年全区未发生大的森林火灾。2016、2016年连续两年荣获全省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称号,荣获2016-2016年度全市森林防火目标考核三等奖。

4、林权配套改革成效明显。全年共组织拍卖35宗,面积9264亩,交易额达1709万元,比起拍价增加742万元;开展森林火灾保险面积20.36万亩,其中商品林保险面积14928亩,全部纳入中央森林保费补贴范围,保险金额1223万元;新增林权抵押贷款1100万元,此外,以会员形式加入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为林权交易搭建了更广阔的平台。

5、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国有非工口企业改革工作的部署,按照一场一策的原则,开展了分类经营、置换职工身份、转换内部机制等工作。至去年12月底,我区三个国有林场全部完成改革任务,滩头林场20名职工置换了国有职工身份,领取了补偿金;东固林场通过了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和林场签订了置换身份合同,林场召开职代会通过了改革方案。

二、2016年主要工作

1、大力实施“一大四小”工程。2016年,省绿化委下达我区“一大四小”造林任务1.06万亩,其中山上造林0.77万亩,山下造林0.29万亩。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任务0.4万亩,封山育林0.4万亩。重点要抓好105国道和青东公路两侧、沿线村镇及沿线可视范围山地的绿化,提升绿化水平;抓好森林城市创建,力争在2016年创建成功。当前是植树造林的黄金季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集中精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全面完成区下达的山上、山下造林任务,林业部门要搞好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并搞好数据统计;二是要抓紧时间完成通道绿化任务。必须按年前现场督查会上区领导提出的绿化标准组织实施,不能降低标准。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新租地栽植三排大树的任务,第一排栽植10公分的樟树,第二排栽植8公分的杜英,第三排栽植6公分的樟树,全部用全冠苗栽植。由区林业局组织验收后,区政府按照验收结果给予补助,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三是要抓好“一大四小”工程后续管护。重点搞好开沟排水、8-10㎝以上大树打支撑固定、树木刷白防冻和防病虫、防盗、防人畜危害等工作,以便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四是要扎实做好退耕还林工程的迎检准备工作。我区2016年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今年到期,要接受国家林业局验收。各乡镇街道、林业部门对少部分不合格的山头地块要督促林农补植,以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此外,要早作准备、早调运苗木,力争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2000亩楠木造林任务。

2、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春季森林防火这一关键时段,我们必须按照上级要求,抓住关键问题,按照“防火就是防人”的思路充分做好各项准备,确保夺取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全面胜利。一是要继续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林场要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做好防火工作的前提来抓,贯穿于整个防火期,切实增强全民防范意识。要发挥好手机短信、流动宣传车进村、图文并茂宣传单入户等综合的宣教手段,切实加大对林区、野外作业点及车站、学校等公共场所人员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反复宣传《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奖惩政策,强化警示教育,真正让群众入脑入心,起到震慑作用,增强教育效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坚决控制住盲目入山人员,对野外作业点实行备案和实名登记制度,确保做到人数清、责任明、把关严。林业、信访等部门要加大林农矛盾调处力度,理顺民心,消除人为火灾隐患。在“清明”、“五一”和防火戒严期等关键时段,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要实行封山戒严,重兵看守、重点管护,集中一切人力、物力,在各入山口增设巡查人员,加强防火检查,全面掌控防火动态。三是要提前做好防扑火各项准备。抓好森林防火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完善森林火险预测预报、林火信息指挥通讯系统;加强扑火物资和装备建设,及时检修扑火装备,保证灭火器具、通讯设备、交通机具数量和质量,提高控制扑救大火的能力;加大防火队伍和指挥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区专业消防队防扑火综合作战能力;制定好森林扑火预案,做到统筹指挥、快速出击、重兵扑救、科学扑救,确保集中优势兵力一次性扑灭,力争不出现隔夜火。四是要严格落实防火责任追究制度。进入防火期,各乡镇、各林场和有关部门要24小时有人值班,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须以火为令,无条件地服从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防火戒严期,一律进入待命状态,主要负责同志一律不得擅自离岗,外出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落实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责任制,严防群死群伤和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内。对于酿成重大森林火灾的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决不留情。

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业有害生物是“不冒烟的火灾”,造成的损失不亚于森林火灾。一是要认真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等一下,各乡镇(街道)要和区政府签订重大林业生物灾害预防目标责任状,各乡镇(街道)要按责任状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林业部门要做好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尤其要把园区、通信部门、电力部门等作为监管重点,防治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通过货物带入我区,确保全区生态安全。二是要做好病虫害的除治。2016年我区马尾松毛虫有可能大爆发,区林业局订购了4吨白僵菌。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林农储备好药剂、药械,最好储备市森防站联系的黑龙江产的手拉式“敌敌畏烟剂”,以备马尾松毛虫大爆发生时使用。

4、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要大力实施“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经济生态化”的惠民生态工程,建设一批花卉苗木、油茶、毛竹等别具特色和农民喜爱的林业产业基地。今年重点抓好两个基地。一是油茶基地。油茶造林是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特色产业考核内容之一。2016年市里下达我区油茶新造任务8000亩,省厅下达我区油茶低改任务1万亩。区委、区政府对发展油茶产业非常重视,出台了《关于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青府发[2016]6号),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扶持政策。对新造油茶林,经验收合格,区财政将给予适当的补助。到目前油茶低改进展还比较顺利,但新造油茶整地不足1000亩,只有值下、新圩等乡镇整了一部分地。各乡镇街道、场要强抢时机,采取有力措施,完成市下达我区油茶造林和低改任务,努力把我区油茶产业做大,使油茶产业真正成为广大林农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二是花木基地。要制定花木产业扶持政策,加大花木产业招商,力争引进1-2家花木公司落户天玉、河东,集中连片种植,把天玉、河东打造成花卉苗木之乡,今年计划新增花卉种植面积1000亩。

5、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一是要规范林木采伐指标分配程序。把好伐区申请资格审查和公示两道关口,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使林木采伐分配过程做到阳光操作,确保采伐计划真正落实到有可采资源的山头地块。二是要进一步严格林地审批管理。开展重点工程征占用林地自查清理。清理出的未批先占、批少占多林地的项目由政府行文督办。同时,对今后的林地征占用,严格按照规定,先要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这个前置条件后,才可以办理土地、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三是要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审核,强化对野生动植物的猎捕、采集、收购、运输、加工经营的管理和监督;四是要加大案件查处。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占滥用、乱捕滥猎、乱垦滥挖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森林案件查处率在99%以上,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和林区秩序的安定。

第2篇

前阶段,我局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发展提升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了学习动员阶段工作。通过学习动员,全体干职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端正了服务态度,改进了工作作风,为发展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1、迅速动员部署。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下达了《关于印发〈区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后,我局迅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机关各科室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学习发展提升年活动有关文件。全体干部明确了发展提升年活动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充分认识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强化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发展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提升年活动的日常工作,从组织上得到保障。

3、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区林业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开展提升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活动主体、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务求取得实效。

4、搞好宣传报道。对活动中好的经验、创新的方法等内容积极撰写专门的信息简报,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同时采取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利用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搞好动态报道,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5、搞好学习和工作的结合。

在开展提升年活动中,我局将发展提升年活动与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林业两大改革、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创先争优活动、机关作风建设等林业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对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确定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要求对分解的目标任务雷厉风行、狠抓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在开展活动中,我局圆满完成了学习动员阶段的目标任务。但是,工作中仍有不尽如意的地方,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紧紧围绕上级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每一个环节,夯实工作基础,积极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提升年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2015公路绿化方案
林地清理 第八篇

第1篇:公路绿化方案

按照郴政办电(20XX)6号文件精神,要求三月底前完成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京广铁路及S212公路两旁和城市节点大规模种植桉树的造林绿化任务,打造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亮点,切实提高我县人居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现结合我县实际,特拟订本绿化造林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提升我县城乡绿化水平,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永兴,树立郴州北大门良好形象。

二、实施原则

1.保护好原有绿化树种,因地制宜,适地适树。

2.不占用基本农田及其它耕地。

3.点线结合,突出重点,快速绿化。

4. 安全施工,维护社会稳定。

三. 目标任务

在我县辖区范围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干线公路铁路两旁以及城市节点以桉树种植为主(路两旁绿化带设计宽度为8米,武广高铁两旁为15至20米),全力推进城市绿化美化,增加城市绿量提升全县造林绿化水平。本次造林绿化共分6个项目,即武广高铁、S212线、京广铁路、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及城区山头。

四、实施步骤

1.元月底前搞好规划设计、资金筹备、工程招投标等相关工作。

2.2至3月下旬完成林地清理、整地,开展栽植月活动。

3.4月上旬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自查验收,4月下旬迎接市政府检查验收。

4.5月份迎接市政府对树木成活率复查验收。

5.5月下旬至6月份迎接市政府现场会在永兴召开。

五、技术要点

1.调查规划。采取实地丈量和1:1万地形图实地调绘,分段规划设计,按实地核查配置绿化桉树苗木及苗木规格数量;城市节点地段结合绿化美化重点设计,着力打造S212线样板绿化路段。

2. 树种选择。根据当地立地条件现状,本次规划造林绿化集防护观赏为一体。路两旁以桉树大苗造林为主,节点地块路边绿化带之外采用桉树小苗造林(武广两旁以油茶种植为主);重点路段和城市节点的造林绿化同时兼顾美化效果,除采取桉树大苗绿化外,再配置一些香樟、木芙蓉和花坛内其它观赏树种(包括杜鹃、红继木、铁树、扁柏等小苗)。

3.整地。路两旁绿化带采用人工大穴或机械整地;S212鲁永段及京珠高速公路两旁“三难地”以疏残林改造提质为主,只进行垦复、施肥,清理场内一切茅草杂灌,采用大穴整地桉树小苗造林或补植补造。整个项目整地规格统一为60×60×60(cm);株行距为2×1.5 (m)。花坛整地以设计书为准。

4.造林。选择阴雨天土壤湿透后,由林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和监督专业绿化施工队伍完成。

5.管护。造林后由造林中标方专职管护人员抚育管护,专门抚育管护期限为3年,各相关乡镇在绿化造林的当年应建立健全属地管护公约和当地村规民约,确保工程安全。

六、组织保障

1. 组织领导。成立永兴县道路两旁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谢春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蒋利民,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陈晓云,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一万,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曹玉春,县人大副主任郭传洲,县政府副县长李华军,县政协副主席曹世平,县政府副调研员何淼仁、陈国勇任副组长;耒宜高速公路管理处、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国土局、县城管办、县铁路维稳办、县“三创办”等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乡镇应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施工方与当地群众的纠纷。

2 .宣传发动。一是召开县、乡专题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二是采用广播电视、制作光碟等方式大力宣传工程实施的意义和工程建设要求,达成全民共识。三是在重要路段树立永久性宣传牌以及项目工程责任牌,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3.落实责任。林业部门负责做好初步规划设计、检查验收,桉树品种规格把关、树木种植技术指导、外来苗木植物检疫;县国土部门负责协调解决树木种植用地问题;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筹措、资金兑现、参与检查验收、工程招投标等工作。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其项目招投标、工程实施、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各相关乡镇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种植用地协调,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本次造林绿化共6个项目,县林业局负责武广高铁、京珠高速公路、城区山头绿化项目的实施,县公路局负责做好S212线永兴段、107国道永兴段两旁项目的实施,县交通局负责做好京广铁路项目的实施,耒宜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搞好永兴区域内所属范围的绿化。各相关单位按相应工作职责抓好有关工作。对乡镇、部门相关工作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技术责任和安全生产事故追究制。

4.检查督促。县政府督查室、县林业局按照工程建设要求,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依步骤分阶段进行督查,并通报相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杨,并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限期完成,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2篇:公路绿化方案

为推进我局通道绿化工作,提高公路社会形象和综合服务水平,根据《市养公路绿化管理办法》的要求及xx县委、县政府关于我县通道绿化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地理气候和公路绿化的实际情况,制定公路绿化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xx公路分局通道绿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以及各养护中心主任和各养护作业组长。

具体工作由养护科负责实施。

二、苗木选择

我分局管养的公路多为二、三级公路,弯多路窄,技术等级较低,路肩剩余空间较小,绿化难度较大,可绿化路段应以种植速生乔木小叶桉树、苦楝树、杞木为主(金分线K105+686~K154+050路段的第一排补种景观树樟树),并严格按下列原则进行实施:

1、贯彻“因地制宜、因路制宜、适地种植”的原则。

2、自然景观与人造景观相协调的原则。

3、绿化与边坡防护相结合的原则。

4、低成本和易于养护管理的原则。

5、生态林与经济林相结合的原则。

6、速生成材快的原则。

三、具体实施计划安排

1、对宜林空白路段进行调查,统计需要树苗数量,及时联系县林业局,确保树苗的供应。

2、对裸露的路肩和弃土点整修顺直,采取移植草皮进行覆绿美化。

3、金分线K105.686~K154.050路段(县城至新田)、坪大线、坪黎线,将督促承包商张福金对宜林空白路段进行挖穴、路树补植工作。

4、G105国道、信池线、金分线K164.4~K187.222路段(县城至南雄),春节后将安排沿线各养路队进行挖穴、路树补植工作。

5、补植树苗为高1~1.5米以上的桉树、苦楝树或杞木树。

6、开挖树穴尺寸0.5米×0.5米,间距1.5~2米,二坡较宽处可以种2~3排。

7、金分线K182~K187.222路段,5公里出省路段补植景观树。

四、组织实施与管理

1、与各养护中心、作业组签订绿化管护责任状,以确保绿化的保存率和成活率。

2、20XX年2月底前做好补植路段的打穴、施肥、苗木落实等工作。

3、20XX年3月底前完成树树的种植任务。

4、20XX年4月底前完成路肩、边坡草皮覆绿任务。

5、加强路树管护,及时清除枯枝死杈,对倾斜路树及时进行扶正和培土,修剪合理,确保不遮挡标志标牌和行车视距。

第3篇:公路绿化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的通知》(国发〔20XX〕31号)精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我市绿色通道西阎高速公路绿化工程建设任务,根据《西安市主干公路绿化林带工程总体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西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是实施“西部大开发,西安大发展”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市实施的9条主干公路绿色通道网络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古城西安、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满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实施这一工程,不但能够增加我市的绿地面积,降低各种废气和扬尘对大气的污染,而且能够促进沿线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二、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批示精神和朱总理提出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大搞植树种草,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为指针,以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中心,以建设高标准多效益的生态公益林为手段,以实现秀美山川,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为目的,充分发挥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促进西安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统一供苗、分区县组织实施的原则。

2.坚持土地权属不变,由区县、乡(镇)、村调整解决的原则。

3.坚持适地适树,质量优先,绿化与美化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谁绿化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或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的原则。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范围

西阎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42.6公里(正在施工的待绿化路段4.5公里),其中阎良9公里(待绿化4.5公里),高陵16.5公里,灞桥8.6公里,临潼8.5公里。林带宽度为铁丝网外10米,林带折合总面积1278亩。

(二)建设期限及树种配置栽植要求

1.工程任务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

2.根据项目建设原则,树种配置为:铁丝网外0.5米栽一行栾树,株距3米;栾树外2米栽4行杨树,株行距2m×2m。杨树品种为107杨和三倍体毛白杨,要求分品种成片(段)纯林栽植。

3.苗木规格:要求苗高3.5米以上,地径(栾树胸径)2.5厘米以上,生长健壮、端直,无病虫危害。

4.栽植要求:采用优质苗木,挖大坑、栽大苗,株行距呈“品”字型配置。栽植坑规格为60×60×60厘米。栽前浇底水,栽后踏实并浇足定根水,确保苗木发芽成活,树干1.2米处以下涂白。

(三)种苗需要量

该工程共需苗木19.9万株,其中杨树17.1万株,栾树2.8万株(详见附表1)。分区、县如下:

1.阎良区绿化里程9公里,需苗木4.2万株,其中杨树3.6万株,栾树0.6万株。

2016补领行驶证委托书
林地清理 第九篇

补领行驶证委托书

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大)队车辆管理所:

兹授权委托 办理 号机动车(号牌种类为 车辆识别代号为 ) 的 业务。受托人在委托事项内签署有关文件,保证提供的凭证真实有效,代表委托人的真实意愿,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时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补领行驶证委托书 [篇2]

广州 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大)队车辆管理所:

兹授权委托 林文铭 办理 粤a ec625 号机动车(号牌种类为 小型汽车 车辆识别代号为 填写车架号 )的 补领机动车行驶证 业务。受托人在委托事项内签署有关文件,保证提供的凭证真实有效,代表委托人的真实意愿,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时限:2016年11月20日至2016 年12月20日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2016年 11月20日 2016年 11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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