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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会议制度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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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新版党组工作条例全文解读
党组会议制度2016 第一篇

2016年最新版党组工作条例全文解读

《条例》有利于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条例》第二条首先明确了党组的重要地位。

“现实中,党组与机关党委这两个概念很容易被混淆。”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分析指出,二者在性质、地位作用、产生方式、职权职责上均有不同。党组是由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设立,在单位发挥的是领导核心作用,比如财政部党组,党组的职责为讨论和决定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问题;而机关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是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本单位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比如财政部机关党委,机关党委的职责为领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党组制度从1945年党的七大就正式建立,该制度是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途径。“但长期以来,党组制度除了党章中用3个条文作原则规定外,一直未出台专门的党内法规来进行规范。”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指出。

目前,全国共有党组8.6万多个,涵盖了从中央到县4个层级,其中中央批准设立的139个,省(区、市)党委批准设立的2013个,市(地、州、盟)党委批准设立的1.7万多个,县(市、区、旗)党委批准设立的5.7万多个,还有一些党组由上级单位(企业)党组直接批准设立。

“由于缺乏具体制度遵循,实践中,党组设立不统一、成员配备不一致、职责不明确、议事决策不规范,这些都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的要求,不利于保证党组作用的充分发挥。”北京大学教授强世功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组建设,强调党组要真正在所在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等中央文件明确要求抓紧制定党组工作条例。

“目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因此,完善党组制度显得尤为重要。”甄小英说。

在谢春涛看来,《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强世功则认为,《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大决策部署。

聚焦党组运行突出问题,四大内容创新引人关注

《条例》共8章39条,包括总则、分则、附则三大板块。三大板块对党组的性质地位,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党组制度运行各环节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条例》聚焦党组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纵观整个《条例》,四大内容创新引人关注:

——强化党组的政治领导责任,强调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

《条例》突出党组在坚定政治立场、维护政治原则、保证政治方向方面的责任。为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条例》设定了以下制度:(1)领导制度。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2)请示报告制度。党组每年至少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作1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3)备案制度。党组制定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应当报送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备案。(4)党组书记述职制度。上级党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党组书记报告履职情况。(5)考核制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对党组及其成员进行考核。(6)列席会议制度。上级党组织可以派员列席党组会议,加强对党组决策的监督。

“这些制度有利于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大决策部署,使党组能聚精会神把党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中。”谢春涛认为。

——凸显了党组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更好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

《条例》强调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对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党组要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甄小英表示,“这是《条例》根据新形势作出的规定,对于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实践中一些党组抓业务和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有重要作用。”

——规范了党组设立,完善了党组职责。

针对实践中党组设立条件不够明确、范围不够统一、程序不够规范等情况,《条例》对党组设立作了规范,明确设立条件、设立范围、设立审批主体、设立程序。由于党章对党组的职责规定比较原则,实践中党组职责与本单位领导班子的职责经常出现交叉,《条例》对党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对哪些重大问题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等作了列举和细化,以便实践中操作。

——强调贯彻民主集中制,明确和细化了党组决策程序。

《条例》对党组落实集体领导原则、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凡属党【党组会议制度2016】

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党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在议事决策程序方面,《条例》规定“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条例》对党组会议召开次数、召集与组织、讨论与表决、决策执行等程序性内容也作出了全面规范。

《条例》对党组运行机制全面系统“设计”

8章39条的《条例》,对党组运行规范全面而系统。《条例》对党组的设立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条例》详细规定了“应当”和“可以”设立党组的对象。此外,党组的设立程序也有严格规定,《条例》规定党组设立分为主动设立和申请设立,并且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相较于《党章》中对党组成员配备的原则性规定,《条例》进行了细化,明确规定了党组成员的配备结构和数量、党组书记的配备、党组成员任免等。比如“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甄小英表示,对党组成员配备进行细致规定,有利于解决实践中党组成员配备不统一的问题。

就党组如何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条例》对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7类重大问题进行了列举,比如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第十五条特别明确了国有企业中党组和董事会或经理层的职权划分,“比如规定经营管理方面事项一般按照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决定等,这有利于解决党组在企业中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与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协调统一的问题。”甄小英说。

强世功认为,《条例》中规定,在国有企业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相一致,并与公司章程相衔接,这体现了党规与国法的相互衔接。

关于党组议事决策范围、程序、形式,《条例》作出了详细规定。特别是对党组会议党组成员的到会人数、表决人数,《条例》规定严格,比如“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2/3以上党组成员到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在谢春涛看来,这些约束有利于防止“一把手”一言堂、权力过分集中,体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国家工作部门,设立的是党组性质的党委,此类党委不同于由选举产生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它的设立依据为《党章》第四十八条,“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目前,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行政学院等9个中央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设立了党委,这些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均由党中央直接批准设立。

“由于缺乏相应具体规定,国家工作部门党委设立、职权职责、议事程序等不够规范、不够统一。”谢春涛说。考虑到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不同于由选

举产生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条例》第七章专门对国家工作部门党委工作制度作出规定,明确了国家工作部门党委的性质、地位、设立、职责等,从而实现对党组(党委)规范的全覆盖。

党组会议制度
党组会议制度2016 第二篇

党组会

为进一步规范房产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程序,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更好地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履行《党章》赋予党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人事系统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的教育管理,团结非党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任务等职责任务,推动我局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原则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对重大问题经充分讨论后,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议,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会议各项决议。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机密。

二、会议的召开

1、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

2、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3、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扩大会议,经党组书记同意确定,列席人员可参与问题的讨论,但无表决权。

4、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参加会议,经到会的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同意,会议决议有效。

5、因故不能参加和列席会议的局领导,需向会议主持

人请假;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列席而因故不能列席会议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安排其他同志参加。

三、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和领导的决定、决议、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听取并讨论局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党务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

3、听取并审定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阶段性工作小结、安排,通报重要工作情况。

4、研究分析房产管理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内部机构设置以及工作人员的选拔、调动、晋级、晋职、奖惩等重大人事问题。

5、研究决定行政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和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6、研究讨论各部门之间需要协调的重要事项。

7、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加强党组自身建设。

8、其它需要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四、会议议题的提出与确定

1、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提出,经局党组书记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

2、局办公室负责将会议议题通知到参加和列席会议的党组成员和列席人员。

3、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承担,会议机要由党组书记签发。

五、会议纪要和决定事项的通知

1、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会后局办公室主根据需要起草会议纪要,并分送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阅。

2、根据需要,经党组书记签发后,方可印发会议纪要。

3、由局办公室负责下发有关会议纪要,相关科室贯彻执行。

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和落实

1、党组成员和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

2、局办公室应及时对党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党委会议制度
党组会议制度2016 第三篇

党委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公司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规范党委议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证公司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上级党组织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党委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三条 党委议事的主要形式是党委会议。公司党委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有关问题。

第二章 议事原则

第四条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原则。党委会议事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党委会讨论问题遇有分歧,多数人意见比较一致,只有少数不同意见,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

【党组会议制度2016】

原则作出决定;讨论中如对问题争论较大,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表决。

(三)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党委委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决议一旦形成,党委会所有成员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不得有与决定相违背的言行;不允许任何人实行个人专断或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四)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的原则。凡属于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借个人分工负责而擅作主张,自行其事;党委会已经决定的事项,党委委员应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独立负责地处理好个人职权范围内的工作。

(五)注重效率的原则。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会前通报会议议题,提高会议效率。议题形成决议时,要明确落实的部门和责任人,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发生。

(六)保密的原则。除会议要求向党员、群众传达或征求意见外,与会人员在会议讨论期间或决定未正式公布前,对决定的不宜公开的内容或不同意见的讨论情况要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如果发生泄密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 会议召开

第五条 党委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原则安排在月末最后一个星期四上午9点。临时会议可根据需要,由党委书记决定召开。

第六条 人员要求:【党组会议制度2016】

(一)参加会议人员:公司全体党委委员。

(二)列席会议人员: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固定列席人员(会议记录);党支部书记,管理处、部门负责人根据会议议题和内容,可邀请列席。列席人员有发言、建议权,无表决权。

第七条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会议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四章 讨论、决定事项

第八条 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和范围:

(一)学习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讨论和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和办法。

(二)检查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三)讨论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工作安排;向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报告、请示;讨论决定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对重要问题请示的批复。

(四)研究制定公司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员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方法和措施。

(五)讨论、研究班子成员分工的建议和意见;讨论、研究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考核、任免、晋职晋级和奖惩等问题;向上级推荐后备干部。

(六)检查、分析、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团组织、工会组织的建设;讨论党风以及党的纪律监察方面的重要工作。

(七)研究决定公司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讨

论研究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内评先,申报或决定并实施对党员的表彰奖励或处分。

(八)研究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审议党委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等。

(九)需经公司党委会讨论研究的涉及公司建设和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十)其它需要党委会议定的事项。

第五章 议事的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会前准备

(一)确定议题。召开党委会之前,党委职能部门向党委委员征集会议议题。需由党委会研究的议题,议题提议人为公司党委委员(或分管领导),议题的具体内容可由相关部门、管理处在会上作说明。会前,需书面填写《党委会议议题征集表》,并将提出议题的原由及有关情况形成书面说明材料附征集表后。党群工作部(监察部)负责收集、汇总议题,并填写《党委会议议题统计表》,提交党委书记确定。

(二)调查论证。对列入会议的议题,会前应通知有关委员进行必要的准备或责成有关部门提供可靠的资料和情况。

(三)发出通知。召开会议的时间和议题确定后,由党委职能部门通知各委员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对届时不能到会的委员,要通过适当方式征求其意见。需扩大或邀请列席人员参加的,由党政主要领导共同商定。

(四)交换意见。对要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和复杂而易产

生分歧意见的事项,党委书记应在会前与其他委员协商通气,力求在主要方面取得一致意见。

第十条 会中讨论

(一)会议开始时,由主持人通报本次会议的议题和顺序。

(二)按议题顺序由分管委员就有关议题先发表意见,然后其他委员充分发表意见,把问题议深议透,进行民主讨论。列席人员如有意见、建议也可发言。

(三)在充分讨论完一个议题后,参会委员进行表决,形成决议。表决完一议题后,再进行下一议题。

(四)对重要问题因意见分歧较大而难以统一认识时,除紧急情况下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外,一般不急于表决,待会后深入调查,反复讨论,基本统一认识后再定。

第十一条 会后贯彻落实

(一)党委决议一经形成,全体委员要坚决执行,任何人无权改变。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行动上不得打任何折扣。

(二)会议形成的决议,相关责任部门要及时拿出贯彻落实的措施和行动方案,组织实施,由分管领导督办。

(三)党委书记除带头贯彻党委决议外,还应适时检查督促,及时纠正偏差,以保证集体决议落到实处。

第六章 会议记录

第十二条 建立党委会议记录簿,由专人负责对会议进行原始记录,重大问题记录时要尽可能记原话,记录不得随意涂抹和修改。会后需整理并行成会议纪要。

党组工作规则
党组会议制度2016 第四篇

党组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规范党组活动,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

(二)坚持在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的范围内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聚财为国,维护稳定”的责任。

(三)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四)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在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归纳总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决议。

(五)坚持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和艰苦奋斗精神,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坚持团结、正派、廉洁、干事。

二、主要职责

(一)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二)研究制定博湖县国家税务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请巴州国家税务局党组和博湖县党委、人民政府决定或需要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研究本局阶段性工作任务,以及其它重要工作安排和部署。

(四)研究部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

(五)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六)研究决定博湖县国税局党组管理范围内的干部任免、后备干部推荐等重要事项。

(七)研究决定干部教育、培训重要规划及人才管理等重要事项。

(八)研究决定博湖县国税局党组管理范围内的表彰奖励事项;研究决定对干部的政纪处分;向有关部门建议给予干部的党纪处分。

(九)研究确定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

(十)研究维护稳定、加强民族团结、综合治理等工作。

(十一)研究决定其他需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三、党组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

1.党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日期和会议议程由党组书记确定。

2.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列席会议的同志只参加相关问题的讨论和汇报。党组书记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一名党组成员主持会议。

3.党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或奖惩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

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党组会议,要向党组书记请假,对讨论议题的意见或建议可用书面形式表达,事后要将讨论决定的内容向其通报。

4.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或党组成员达不到规定人数无法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及表决的,经党组书记同意并安排后可做出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党组会议汇报。

(二)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

党组会议讨论议题可由党组书记或党组成员酝酿提出。各科室需提交党组会议研究的议题,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送交党组秘书,由党组秘书汇总后提交党组书记确定会议议题和议程。

2.准备材料

凡提请党组会讨论议题的相关材料均须事先提交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的会议主持人。各相关科室负责将准备好的议题相关材料及电子材料在会议前分发至各党组成员阅知。涉及保密的会议材料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印送,有密级或需收回的议题讨论材料,会后由办公室或人事监察科负责收回。

3.会议通知

党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日期和会议议程由党组书记确定。

4.会议讨论

党组会议按照议程对议题逐个进行研究讨论,由议题提出部门介绍相关材料及有关情况,安排足够的时间,由党组成员发表个人意见,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党组会议在决策前应广泛听取多方意见,对议题进行综合论证和充分讨论。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即主要负责人应待其他班子成员广泛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后,再发表个人意见。

5.会议决议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由主持人视议题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表决可采用口头表决、举手表决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党组成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和理由。表决时,实行党组成员一人一票制。表决方式由党组书记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会议主持人决定。对重要问题的决定,如与会党组成员难以形成统一意见,一般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定。

(三)会议落实

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后,局党组成员、有关领导及相关科室要认真落实,并按职责加强会议决议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党组决议督办检查报告制度。对党组会议定事项,须形成会议纪要的,由办公室整理后,经党组书记签发后印发各相关科室。如遇特殊情况需改变原决议时,须提交党组会议进行复议后方可改变。

党组会议的原始记录、会议纪要、会议重要议题的附件等材料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材料,由党组秘书统一整理、装卷,交由档案室专柜保存。借阅党组会议记录须经党组书记许可。

四、工作纪律

(一)坚决维护党组集体领导权威。党组成员在会议讨论问题时,应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党组会议一经形成决定, 党组成员允许个人保留不同意见,但必须自觉遵守,认真落实,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党组会议做出的决定。

(二)党组成员要秉公办事,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党组会议讨论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或与会人员亲属的,与会人员应予回避。

(三)党组会议的内容,除经会议决定可传达或公开的以外,参会和列席会议人员必须严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会议内容。

(四)党组成员要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履行有关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五)认真履行维稳、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按照巴州国家税务局和博湖县党委、人民政府的要求,党组成员要带头落实领导带班制度。

五、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制度

(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人事监察科负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在巴州国家税务局党组或博湖县党委规定的时间内召开。召开民主生活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因故缺席的党组成员必须提交书面材料,由党组主要负责人或受委托的其他党组成员在会上宣读并记录,会后由党组主要负责人或受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成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人事监察科主要负责人列席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党组成员之间要开展谈心活动。人事监察科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征求的意见进行汇总分类梳理,反馈给党组及其成员。党组要在认真分析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组成员要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要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收集到的干部群众意见。党组成员要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以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出说明或检查,提出整改措施。

(五)人事监察科在会后15日内,要将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整改措施和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上报巴州国家税务局并通过一定方式向干部群众通报。

(六)党组成员还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履行党员义务。

六、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建立健全党组学习制度、制定明确的学习计划。党组成员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时可以吸收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二)中心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本局党委的局领导担任。党组秘书负责中心组学习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学习计划、学习内容、研讨题目,提出学习要求,并检查学习效果,撰写学习总结,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三)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学习方式分为自学和集中学习两种,具体时间由组长决定。

(四)党组成员要带头学习,学习情况以讲党课、做报告、写书面文章等方式每年交流一次。

七、党组文件、印章等管理

(一)需以局党组名义形成上报下发的各类文稿,按工作分工,由党组成员组织并审核,由党组书记或委托的党组成员审定、签发。巴州国家税务局以党组名义下发的文件,统一由办公室机要室负责登记、分发、保管、归档。

(二)需要使用党组印章,应由党组书记或由党组书记授权的党组成员批准。按要求填表登记用印。用印应当端正、清晰,骑年盖月。党组印章由党组秘书负责保管。

会议管理制度(2016最新实用版,拿来即用)
党组会议制度2016 第五篇

2015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组会议制度2016 第六篇

第1篇: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7、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7、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6、做好会议记录。【党组会议制度2016】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第2篇: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组会议

1、党组会议参加的成员是本局党组成员。

2、党组会议应在其成员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召开,由党组书记主持,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3、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并指定专人作好记录。

4、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重大工作事项,由党组会议研究决策,交本局(办)下属机构执行。党组会议还负责权力范围内的人事任免、申报、调配等。

二、支部会议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如遇紧急事,随时召开。支委会议内容包括:组织支委学习文件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具体意见;研究和制定本支部党建工作规划;支委过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前段工作,布置下段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综合考察情况。支部委员会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三、党员大会

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会议内容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订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和讨论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评选优秀党员。

四、党课

党课应结合本局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在一般情况下,一两个月要上一次党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第3篇:什么是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指学院各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本支部的计划、措施;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三、支委会的主要任务

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四、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

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五、党课的主要任务

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

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六、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一、党支部大会制度

党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大会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

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根据局党委的要求和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进行党课教育。

上好党课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突出党员教育的特点。党课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及党的中心任务,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授党的基本知识。二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忌空谈,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解决党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根据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党课教育计划。四是定期检查和讲评党员接受教育的情况,作为党支部党建考核的一项内容。

第4篇: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内生活的主要形式。三会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方式,是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保证。为使“三会一课”更具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贯彻实施计划。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6)对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讨论制定完成任务的办法和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本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党委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做出决议和决定。

(5)研究协调团支部工作。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计划,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人员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村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第5篇: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畜牧兽医学院党支部在新的历史条件要求下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季度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由支部负责同志主持。

(三)会议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

2、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3、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因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会议内容

1、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讨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问题,对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

3、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

4、支部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委人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开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做决定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才能有效。

三、党小组会

(一)会议时间:每月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

(二)会议内容

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2、讨论贯彻支部决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讨论发展党员的问题等。

4、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将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会议要求:会前要有充分准备,会议主题要明确,会议内容要充实、新颖,会后要有会议记录或纪要,会议具体内容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四、党课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季度一次。可以支部为单位上课,也可以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组织,集中上课。

(二)会议内容

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委安排,从实际出发,针对党员当时的思想状况确定,每次集中解决党员思想方面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党课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做到集中听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与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相结合。每次党课,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党支部应提前确定教育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认真进行,保证党课教育质量。

五、“三会一课”制度的纪律要求

(一)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学院安排的会议,各部门必须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并准时到会。需要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未经会议主持人或主办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二)建立会议情况通报制度。各主办会议的部门要做好会议考勤,将与会人员到会情况及时报到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两办将会议到会情况及时通报给其单位、部门和与会本人,并以“会议简报”的形式将一定时期的会议出席情况进行全院通报。

(三)建立会议考核制度。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及时将各成员参加会议的情况定期报送到党委组织部,组织部要把干部参加会议的情况列入干部考核之中,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干部个人考核档案,作为干部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加强会议纪律。与会人员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会议期间要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不得中途无故出入会场。

(五)与会人员要作好会议纪录,会后要切实贯彻落实会议内容。会议主办部门要做好会议内容落实的督办工作。

2016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规范年活动方案
党组会议制度2016 第七篇

为加强新形势下各级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工作,切实提高党组中心组成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规范年”活动。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区委四届三次党代会精神,紧密联系全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实际,联系领导干部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重点、创新学习形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实效,为奋力推进“四个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撑。

二、活动内容

(一)规范学习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党组成员各司其责的学习机制。党组书记每月主持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作一次形势报告,每年作一次党课报告。进一步健全中心组学习考勤、中心组成员学习调研、中心组学习档案管理、对下级党组织学习情况的检查考核等制度,确保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参学率不低于96%。进一步规范党组中心组和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学习记录和工作记录分开。落实旁听制度,党组加强对下级党支部学习工作的指导,不定期旁听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季报制度,按季度向区委宣传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

(二)规范学习内容。中心组学习内容既要注重系统、全面,又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内容的学习:一是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备的看家本领,系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并创造性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二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读精读讲话原文,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做到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要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会议,全国、全省、全市、全区“两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和区委四届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四是要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方针原则。五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治区部署等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反腐倡廉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拒腐防变和推进依法治区的能力。

(三)规范学习形式。要注重把集体研讨作为主要形式,把个人自学作为重要基础,不断完善和规范学习形式。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有针对性地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理论工作者进行理论辅导,采取培训、进修和外出学习参观等方式,不断增强中心组学习的生动性和吸引力。坚持学习辅导与交流讨论相结合,每次学习要确保人员、时间、经费、资料、辅导“五落实”。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中心组网络学习平台”的优势,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中心组成员全年在线学习时间应不少于180小时。坚持会议室学习和实地调研相结合,除在会议室学习之外,要积极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

(四)规范学习流程。进一步规范学习过程,党组年初制定全年学习计划,按照学习计划提出学习方案,经中心学习组组长(党组书记)审签后形成学习议程(学习规范流程详见附件)。及时收集整理学习的相关文件、图片等资料,以“次”为单位统一归档保存。

(五)规范学习调研。加强专题调研,把理论学习的任务体现在专题调研的题目设计、调研过程和成果形式中。围绕调研取得的第一手材料,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行深入分析和理论思考。要通过调研成果交流会等形式,把实践中形成的认识成果反映到中心组学习中去,达到相互启发、共同提高的目的。要注重成果转化,把理论研究成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党组中心组成员全年学习调研累计时间应不少于60天,每季度至少作1篇调研笔记,全年累计4篇以上;全年撰写高质量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11月30日前报送局政办室。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理论学习是领导干部适应新形势承担新任务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基础。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务的党组成员是第二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心组学习重要性的认识,把中心组学习作为深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学习作为领导干部的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和健康生活方式,做自觉学习、带头学习的表率,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领导干部。

(二)严格督查,务求实效。局党组将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和抽查力度。从检查形式上,主要抽查学习记录、学习资料、学习图片、自学记录和影像资料等,并辅以听取汇报和询问等方式;从检查时间上,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进行,集中检查每半年一次,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严谨求实,真学真用。党组中心组学习要有专门的记录本和点名册,党组中心组记录中要有学习讨论内容;中心组成员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中心组记录和个人记录必须吻合。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提升领导班子成员思想觉悟和知识水平,每次中心组学习都要达到“学习一个理论、统一一个思想、解决一个问题、促进一项工作”的目的。

2016科技局党组制度建设工作计划
党组会议制度2016 第八篇

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有关要求,为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现就县科技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同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为主要任务,认真做好县科技局制度建设工作,确保改进工作作风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提高为民服务能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和规范机关运行管理,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以制度机制建设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建设重点(共16项)

根据调研摸底,废除制度0项,健全制度6项,新建制度10项。

(一)密切联系服务群众方面(共4项)

1、制定《县科学技术局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解决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所: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2、健全《县科学技术局帮扶联系村3年规划(2016-2016)》,解决联系村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所: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3、制定《县科学技术局科普工作2年规划(2016-2016)》,解决科普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所:信息所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4、制定《县科学技术局科技扶贫2年规划(2016-2016))》,解决科技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所:农业社发股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二)厉行节约、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共5项)

5、健全《县科学技术局会议制度》,解决会议召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所: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6、制定《县科学技术局公文处理制度》,解决公文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所: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7、制定《县科学技术局学习调研制度》,解决学习调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所: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8、健全《县科学技术局群众(信访)工作制度》,解决群众(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所: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9、健全《县科学技术局经费管理制度》,解决经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所: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三)规范权力运行方面(共3项)

10、制定《县科学技术局组织决策机制》,解决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所: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11、制定《县科学技术局信息宣传工作制度》,解决信息宣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所: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12、制定《县科学技术局科技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解决科技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所:计划工业股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四)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共4项)

13、健全《县科学技术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所: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14、制定《县科学技术局行政效能建设三项制度》,解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所: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15、健全《县科学技术局机关管理制度》,解决机关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所: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16、制定《县科学技术局督查落实制度》,解决督查落实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

责任股室所:办公室

完成时间:2016年9月30日

三、方法步骤

制度建设工作,由局办公室统筹,各股室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调研摸底。局办公室牵头对县科技局涉及局机关、行业性或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彻底梳理。与上位法相抵触、与群众利益相冲突的制度,要予以废止;与实际情况不符合,与群众利益不相适应的制度,要予以修订;对存在监管真空的,要及时启动制度调研论证工作,着力形成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符合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

(二)制定方案。办公室牵头,其他股室所配合,制定制度起草工作方案,明确制度建设的方向、目标、任务、举措等主要内容。

(三)专项推进。落实牵头领导和责任股室所负责制度建设工作,区分“废、改、立”,制定工作规划,限期完成。

(四)建章立制。办公室统一将形成制度初稿提交局机关干部职工会议讨论,并经局党组会议审定后通过。

四、推进措施

1、成立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党组班子其他同志及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责任,规定时限,使每项制度建设落到实处。

2016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组会议制度2016 第九篇

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关于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

(一)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的意义(为什么要将流动党员教育和管理作为专题培训内容?)

就全国来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党员开始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使得党员队伍中出现了一个日益庞大的流动党员群体。有资料显示,2016年全国共有农民工2.7亿人,其中有流动党员近400万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党员流动呈现出四种趋势:一是流动党员的数量将会越来越多;二是党员流动的范围将会越来越广;三是党员流动的时间将会越来越长;四是流动党员主体突出但结构日益复杂。除此之外,流动党员中文化素质较高、有技术专长的人将会逐步增多,党员流向的行业也会日益广泛。在这种情况下,流动党员的管理就成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既是新形势下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人才合理配置的必然要求,更是新形势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

就我们商洛来说,今年市委提出了“五大党建”,即农村党建、社区党建、机关党建、非公党建和流动党建,将流动党建与其它4个党建并列在了同等重要的位置,以前我们也经常抓流动党建,但并没有将其与农村、社区和机关党建相提并论、并驾齐驱,由此可以看出,流动党建已经成为当前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流动党员的概念及界定

200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流动党员的概念做出了明确的界定:“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我们一般理解为:离开原组织关系所在地连续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出务工、经商、居住,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流动党员的概念包含四个条件:其一,流动党员的前提条件是党员的流动基于就业或居住地的变化等原因而形成;其二,流动党员的时间条件是党员必须流动时间较长;其三,流动党员的核心要件是党员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所在党组织活动并履行党员义务;其四,流动党员的必要条件是党员必须未同新单位或新居住地的党组织建立新的组织关系。这四个条件需要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三)流动党员的类型划分

根据对流动党员的概念界定,我们一般以地域分布、身份特征和流动党员的实际状态对流动党员进行分类。

1.以“地域”分布将流动党员分为三类。一是从本地流出的党员;二是在本地流动的党员;三是从外地流入本地的党员。

2.以“身份”特征将流动党员划为四类。一是农村流动党员;二是城市社区流动党员;三是部分转业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流动党员;四是外出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连续时间超过3个月,或转移正式组织关系而人事行政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党员。

3.以流动党员的实际状态将流动党员分为五类。一是“地下党员”,即进城务工并已在居住地工作或生活半年以上,而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且不过组织生活的农村党员;二是“口袋党员”,即随着原单位被改制、破产、重组而下岗在家或务工,或者退休,且组织关系虽已转出却没有转入社区而揣在口袋中的党员;三是“挂靠党员”,即组织关系从原单位转出后,暂时存放在民政部门和人才服务中心的部分复转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四是“户口党员”,即一些派驻外地,但是管辖关系仍在原单位,且在外地工作或生活半年以上而组织关系未转出的党员;五是“隐名党员”,即从原单位流入新单位后而不愿亮明身份的党员。

(四)流动党员的特点及流动趋势

1.流动党员的特点

【党组会议制度2016】

流动党员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出现的一个特殊党员群体,具有不同于传统体制中党员的特点。

一是流动党员群体内部的个体差异性较大。具体表现在个人素质上,既有文化水平较低的流动民工党员,也有高水平的流动人才党员;在从事行业上,既有文教卫部门,也有厂矿业、商业等;在对党的感情上,既有游离组织管理的,也有有心纳入新的党组织管理却又苦于无路的。

二是流动党员群体的稳定性较差。有的是因为他们所从事的一般是一些流动性十分强的工作,有的是因为他们所在的企业不愿稳定地雇用人。所以一地的流动党员群体在数目上、分布上常常不断地在发生变化,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变动十分频繁。

三是流动党员群体参与党内组织生活的动力不足。他们中有些人是因为面临生活焦虑,没心思参与组织生活,有些人是觉得已离开体制内单位组织,再参加组织活动已没有实际意义,不愿再参与党组织的相关活动,还有一些则是感觉自己与暂居地、现工作单位各方面都很隔膜,无法融合,故有“做客意识”,既是做客,自然认为也无必要在组织上密切联系了。

四是流动党员群体对党组织管理的认同感不强。这一方面是因为流动党员走南闯北,接受新鲜事物多,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转变较快,务实、效率观念的提高使他们不愿在党组织活动上花费时间。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目前传统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所呈现出来的单一性和机械性,确实也已不能适应流动党员群体的需要。

2.流动党员的流动趋势

(1)农民工流动党员: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从经济落后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二是有序流动与无序流动并存;三是工作逐步稳定与流动频率加快并存。农民工流动党员的从业特点表现为从业层次差异较大,从业领域以非公有制企业为主。

(2)城市社区流动党员: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居住分散,分布广泛;二是构成多样,素质参差不齐;三是流动性大,各种信息难以收集。

(3)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主要特点是他们具有较高的文化和综合素质,党龄一般都比较短,并且可塑性较强。

(五)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存在问题

以传统党建的设计来教育管理流动党员已经不适用,但新的适合流动党员自身特点的教育管理尚处在探索之中,全国各地党建工作者普遍感到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难度较大。目前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主要存在“五难”问题:

(1)底数难摸清。组织找党员难和党员找组织难这“两难”导致“两不找”或“两不管”,以致出现了许多“挂名党员”和“空挂党员”。

(2)管理难落实。流动党员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不能按规定接转党组织关系,不能按时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不能按期转正。

(3)教育难适应。教育理念落后,教育内容单一,教育方式呆板。

(4)活动难开展。党员组织生活参加难,党员活动组织难,党员教育培训难,党员权利义务监督难,党组织活动协调难。

(5)作用难发挥。部分流动党员未能充分发挥“领头雁”、“信息员”和“联络员”等先锋模范作用,甚至极个别流动党员产生副作用。

此外,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组织架构难也是目前面临的一大难题。

2.主要原因

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出现这些问题和难题,既有客观原因,又有主观原因,还有制度机制、方式方法的原因。

(1)流动党员群体的特点是客观原因。流动党员外出方式多,活动区域大,从业范围广,流动性极大,导致客观上不易管理。

(2)党组织和流动党员自身认识存在偏差是主观原因。一些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认识不足,思想上存在误区。而部分流动党员也存在组织观念淡薄、党员意识不强等问题。

(3)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制度方法不完善是制度机制原因。目前,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体制基本上沿用传统“条归条、块归块”的办法,且条块之间的管理责任分工不明,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管理方法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不够,没有形成“全国一盘棋”的管理格局。此外,各级党组织还没有建立流动党员的专门管理机构,加之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的薄弱及其发挥作用时的客观受限,都使得流动党员的管理力量薄弱。

(六)创新流动党员管理的思路与对策

针对流动党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我们将从管理的理念、制度体制和方式方法等方面来创新流动党员管理的思路与对策。创新流动党员管理首先要创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理念需要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重思想约束、轻制度建设向思想约束与制度建设并重转变,由重义务、轻权利向义务与权利并重转变,由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

1.针对流动党员组织管理体系不完善、组织设置不健全等问题,要“打造网格一体化的组织平台”。打造网格一体化的组织平台是为了构建网格一体化的动态组织管理模式。“所谓网格化的党组织是指在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部门分别建立各种类型的党组织,构成一个组织系统,形成网格化的组织架构。”网格化组织管理模式以一体化的网络建构为基础,通过网格的形式,来实现全国党员的信息资料和组织生活的一体化管理和流动党员治理。以上所解决的是流动党员难找组织和简化组织关系转接程序的问题。

2.针对流动党员不找组织,形成“挂名党员”、“口袋党员”的问题,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以解决党员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第一,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关怀服务机制,以激发流动党员的活力。健全关怀服务网络、困难救助机制、权利保障机制、素质提升机制、健全互助服务机制。第二,通过实行党员党籍年度注册管理的方式,建立健全约束机制,以解决继续出现“挂名党员”和“口袋党员”的问题。

3.针对流动党员管理不规范和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沟通。定期举行由流入地的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综治、计生等单位以及流出地组织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实现两地信息的互通有无。建立“党员身份证”制度。可以借鉴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和管理方法,并由组织部门借助电子信息平台进行管理。

4.针对流动党员教育学习内容和方式单一呆板的情况,流动党员教育学习要“突出规范性”、“增强针对性”和“讲求灵活性”。一是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在坚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学习教育的同时,根据流动党员在不同岗位、不同时期会产生不同思想问题的实际,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教育。二是传统教育与网络教育相结合。在坚持经常性邮寄文件、学习材料的同时,通过完善远程教育网络,把开展远程教育作为流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补充。三是基地教育与脱产教育相结合。以流出地党组织设立的党员活动室为教育基地,对流动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5.针对流动党员活动开展难等问题,通过“建立动态管理的物质保障机制”来进行解决。一是要实现各类党组织在人力和物力方面的党建资源共享;二是通过把管理经费纳入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财政转移支付范围、鼓励“两新”组织对本企业的党组织活动提供经费支持、鼓励党员个人对组织活动给予经费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活动经费。

6.针对流动党员作用发挥难的问题,要为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一是以组织流动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为载体,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平台;二是通过对流动党员设岗定责和年终进行综合评议,促进流动党员作用的发挥;三是通过研究制定对一些做出突出贡献的流动党员给以物质和精神奖励的政策措施,激发流动党员多做贡献的积极性。

二、“三会一课”

(一)概念

“三会一课”,即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不忘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程序和有关规定

1.支部大会

(1)基本程序

①选定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

②会议主持人报告党员出、缺席情况,宣布会议议题,开始开会。

③党员围绕进行民-主讨论和表决。

④宣布表决结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2)有关规定

①支部党员大会一般为三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

②支部大会必须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党员到会才可举行。

③大会决议必须经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有效。

2.支委会议

(1)基本程序

①会前准备。确定议题、开会时间、地点,向全体支部委员通报情况,每一位支部委员作好参加会议的准备。②召开会议。主持人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议题和议程,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对落实决定事项作出明确分工。③整理支委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及会议记录,及时存档备查。

(2)有关规定

①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②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要有超过半数的支委参加。列席会议的同志在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3.党小组会

(1)基本程序

①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②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③根据讨论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④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记录,记录本由党小组长负责保存,党小组长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支部汇报。

(2)有关规定

①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②党小组会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③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主持。

4.党课

(1)基本程序

①课前准备。确定课题和讲课时间;精选讲课教员,认真备课。②集中组织党员听课。③课后消化,组织讨论或测试。

(2)有关规定

①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情况下,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不过,至少每个季度一次。②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

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篇2]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

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的决议,报告支部工作情况,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发展党员、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等。

二、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

分析党员思想情况,讨论发展党员和支部中其他重大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研究发展党员,听取党员思想汇报等。

四、定期组织党课学习,按照党课计划确定内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

五、定期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建制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讨论和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和决定表彰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犯有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撤换不称职的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大问题.

3.要求: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应高度重视,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要发扬民-主,让党员有充分的发表意见和对支部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的机会;党员对党内讨论和决定的需要保密的问题,没有正式公布之前,不得向外传播;支部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地执行,要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单位的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的内容参照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不包括讨论,决定接收新党员和讨论,决定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月一次.

2.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生产经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3.要求:会前作好准备,确定议题,并由有关委员准备意见,提交讨论.会间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进行,并认真做好记录.

4.党委,总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要求,按上述规定执行.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2.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在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分析党风状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时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报告和预备党员转正报告,提出意见,供支部参考.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员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

3.要求: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准备,组织并开好会议;党员要自觉参加党小组会,积极发表意见;要认真做好记录.

四、党课

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各支部负责实施.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生产经营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

五、"##三会一课"定期检查措施

1.各基层党组织每半年检查一次"##三会一课"情况.

2.党委每年对各级党组织的"##三会一课"情况检查一次.年终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篇3]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一、党支部大会制度

党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大会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在一般情况下,三个月要上一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

党课教员一般由在局党员领导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聘请党校教师兼任。

上好党课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突出党员教育的特点。党课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及党的中心任务,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授党的基本知识。二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忌空谈,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解决党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根据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党课教育计划。四是定期检查和讲评党员接受教育的情况,适时对党员进行测验,作为支部党建百分考核的内容。

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篇4] 一、充分认识“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意义

“三会一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在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自觉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是整改落实、改进作风的有力抓手,对增强在党意识、接受组织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发挥模范作用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各项任务

“三会一课”制度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参会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半数。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3.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3.会议内容:(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3)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总结部署工作;(4)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如何加强自身建设问题;(5)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6)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7)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8)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问题等。

(三)党小组会

1.会议时间: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党小组长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党小组要在会前与党支部进行沟通。

3.会议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路线、方针、政策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党课

1.时间要求:每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主要任务:(1)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基本知识;(2)学习法律知识、科技文化知识;(3)学习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必读书目及材料;(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4.相关要求:党课教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支委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聘请党校的教授授课。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5.其他事项:各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每年“七一”前后,要深入联系村(社区)党组织上一次党课,党课内容要报乡镇党委书记审阅。

三、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党委(党组)书记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和指导基层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要依照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认真履职,灵活安排,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领导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带动。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三会一课”,是严格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关键所在。党员领导干部要妥善处理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联系,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参加“三会一课”各项活动。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参加 “三会一课”。

(三)健全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三会一课”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记录制度、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奖惩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指导所属每个党支部制定工作计划,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保证“三会一课”规范运行。各党支部要分类建立“三会一课”工作台账,对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同时每半年要将“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由上级党组织在所属基层党组织中进行公示。每名党员要坚持填写“三会一课”记录簿,认真记录每次参加“三会一课”的具体情况,及时记写心得体会。

(四)强化宣传引导,创新活动形式。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三会一课”的重要意义和各项任务,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寻开展“三会一课”的切入点,把开展“三会一课”的主题与传承革命精神、践行群众路线,党员活动日制度,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三会一课”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三会一课”必须突出政治性,严禁党组织活动低俗化、娱乐化。县委组织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督导组将联合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分季度进行通报,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会一课制度及党员活动日制度 [篇5]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各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各党支部必须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党的指导思想、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财政工作重点,根据本支部的特点,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党员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党建工作、财政业务工作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一季度至少一次,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其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进行选举或作决议,到会党员必须达到或超过本支部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二,并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2.召开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至少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参加。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等。

3.召开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是党小组活动主要形式和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讨论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4.上好党课。党课一年不少于两次,由支部负责实施。每次党课以集中学习为宜。一般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一起听课。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员状况和工作实际,生动地、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等。党课教育要抓好三个环节:认真编写教材;落实好教员;组织好课后讨论。领导干部要亲自讲课。

5.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也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和党组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情况;上级指定内容或其他重要问题。

三、有关要求

1.“三会一课”在内容上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紧紧围绕当前财政工作,突出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把开展“三会一课”的主题与传承老精神、践行群众路线、党员活动日制度、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等有机结合起来,使“三会一课”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2.各党支部要按照规定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认真履职,灵活安排,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3.“三会一课”活动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分类建立“三会一课”工作台账,对每名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每名党员要坚持填写“三会一课”记录簿,认真记录每次参加“三会一课”的具体情况。

4.党员干部妥善处理好业务工作与参加“三会一课”的关系,自觉加强与所在党支部的联系,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地参加“三会一课”各项活动。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会议等重要活动,一般不得缺席。

四、督促检查

“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党支部和党员围绕中心工作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和“三会一课”相关材料,局党组将组织检查。

关于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

镇属各基层党支部(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和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县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共进贤县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进字〔2016〕1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就落实该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总结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经过长期实践证明建立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能够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不断总结经验,纠正工作中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任务,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好“三会一课”的自觉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切实负起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要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基本制度,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成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在“打造南昌核心增长极特色展示区”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对象范围

镇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村(社区)党支部(总支)。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x.3.1-201x.3.15)。指派专人对镇党委所属各基层党组织班子配备和活动场所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摸底,组织召开支部书记(总支书记)和组织委员参加的动员会议,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动员部署工作,并通报专项调查摸底情况。

2、自查自纠阶段(201x.3.16-201x.3.20)。各基层党组织要对本单位的情况认真进行梳理。一是看本单位党组织的班子是否健全,不健全的要及时按有关程序配齐配强,并上报镇党委;二是看是否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没有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保证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必要阵地;三是看组织生活是否正常的开展,要实现常态化。

3、组织实施阶段(201x.3.21-201x.6.30)。根据自查的情况,及时进行完善。一是在确定的活动场所将“三会一课”有关制度上墙,“三会一课”,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具体内容见附件。二是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要把加强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支部组织生活,摆到重要的工作议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项要求。三是各项活动记录要规范齐全。

4、巩固提高阶段(201x.7.1-201x.12.31)。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规范有序地开展好各项活动。

四、有关要求

1. 坚持党性原则,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要坚持党性立场。坚持真理,不回避矛盾,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不苟同,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围绕党的自身建设,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来安排和组织好“三会一课”内容。要着重解决党员思想问题,重点解决党员的理想、信念,对党的信任,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等问题。

2. 做好充分准备,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组织“三会一课”之前,要做一定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小组)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要事先将会议内容通告给党员或与会委员,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组织学习前,可要求党员先行自学,打好基础。

3.围绕主要问题,突出集中度和侧重点。组织生活安排的内容要适当集中,每次活动集中解决一至两个主要问题。组织学习或听党课后,要及时组织党员进行广泛深入的讨论,加深体会,提高认识。

4.改进活动形式,突出吸引力和民-主性。“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形式要服从内容,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要总结过去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适应新形势,改进“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形式,增强吸引力和教育性。“三会”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决定要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组织党员开展讨论,注意发扬党内民-主。支委会要处理好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要发扬民-主,又不能搞事务主义。

5、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基础性和规范性。基层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一要加强活动阵地建设,按照“有标志牌、有党旗党徽、有电教设备、有工作制度、有活动台账和有一定数量的党报、党刊”六有标准,建好规范化的党员活动室,为开展“三会一课”打下坚实基础。二要自觉组织党员认真参加“三会一课”。党员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三会一课”的,视其错误性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作劝退、除名处理,或建议纪检部门给予党纪处分。三要组织完善资料归档,“三会一课”的有关资料指定由组织委员负责收集整理,每年年终装订成卷,归入档案,由组织委员负责保管。组织委员如有调整,档案资料在支部书记监督下交接,新、老组织委员和支部书记在档案资料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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