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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方案

2016-12-01 13:21:1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方案(共9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住建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主导,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展观,...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方案 第一篇

住建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主导,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依法行政培训。通过依法行政培训,使动迁办行政执法人员深刻领会行政法制理论,全面地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精神,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掌握宪法、国家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和职位需要的专门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建设队伍,推进建设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实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目标。

二、培训人员

动迁办全体行政司法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行政法基本知识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法律知识及相关

司法解释。

(三)《建设管理条例 》、《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

四、培训形式

(一)坚持自学。以个人能够熟悉及熟练运用为目标,抓紧抓好对建设政策、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各科室组织。以科室自行组织、自学为主的形式,了解并掌握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意见,全面加强我单位法制建设。

(三)集中授课。定期邀请部分法律专家专题授课,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座谈交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科室负责人及科员针对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工作经验、执法案例以及队伍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讨论,加强沟通、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六)定期考试。针对学习及培训情况,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定期组织集中闭卷考试或开卷考试,以此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五、具体要求

1、加强日常学习和法律法规培训是提高执法效能、推进执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张旗鼓的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在单位上下营造

讲学习、爱学习、都学习的浓厚氛围,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风气。

2、各科室要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学习质量,要建立个人学习笔记和学习档案,法制科将定期对各科室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或检查,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和学习记录不全的科室,将根据考核酌情扣分。

3、强化落实。各执法人员参加学习,应做到“四有”:既有学习安排,有学习资料,有学习记录,有学习心得体会。要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习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

2014年11月28日

行政执法年方案
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方案 第二篇

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市运管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运管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模式网络化、执法手段智能化、执法考核绩效化建设,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不公、行政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问题。助推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促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明显上升,逐步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执法素质教育,开展执法规范培训。一是落实教育培训。市局开展执法规范性培训,加大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力度,广泛开展执法岗位练兵活动。二是强化人才培养。促进和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历教育、法律、会计等资质资格考试,提升专业人才比例。各单位要加强人才库及执法标兵管理,通过建立运管学堂、成立业务兴趣班、开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等活动,充分发挥人才的传帮带和示范表率作用。三是组织业务考试。建立业务部门学习考试联动工作机制,以各业务科室为主定期报送考题,对执法人员定期组织法律及运管业务知识考试。四是丰富练兵平台。开展“以案释法”、情景模拟、岗位练兵、岗位比武等活动。

(二)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和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规范。加大行政执法队伍清理整顿力度,对没有执法资格人员,严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调离执法岗位,对经清理确认了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通过报纸等方式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先进示范带动作用。市局设立执法能力示范单位,充分调动地方人民政府的积极性,通过文件明确示范的具体工作,有效推动“行政执法年”活动的顺利实施。市局今年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与执法能力建设示范工作紧密结合,强化措施,深入实践,积极总结成功经验。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要坚持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处罚救济等行政处罚原则,落实罚缴分离制度,严格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二、着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流程最短、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要求,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并按照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实施许可行为。三、规范行政强制行为。要做到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合法,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实施行政强制要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原则,在采取强制行为时,要选择实施伤害最小的措施,严禁暴力执法。 四、严格督促执法人员遵守各项程序制度,特别是要切实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做到取

证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枉不纵。

(五)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一、市局统一意见后,指派专人专职做行政执法文书工作,严格按照《新疆道路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及说明》要求制作,做到格式相对统一、内容严谨,说理清楚、用语规范,论述完整。二、市局应使用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并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材料归档和案卷管理。三、 由局领导组织,成立案卷评查小组,一个季度对行政执法文书与各种材料档案进行一次清查,对不足之处进行指正。

(六)重视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一、市局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继续完善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每月由市局领导定期组织对重大错误案件与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分析和讲解,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技能,降低运管机关执法风险,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出现。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对重大稽查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进行分析指导,积极建立决策反馈制度,决策机关要跟踪重大案件的处理情况,重大决策实施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整。

(七)建立规范执法形象与考勤制度。由市局领导统一意见后,指派专人兼职单位执法形象与上下班考勤的管理,此制度当于当月工资挂钩,对不能遵守的工作人员进行适当处罚。

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时间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上岗,按照规定统一时间更换季节服装,力求做到单位成员统一工作服样式。二、单位应考虑增加稽查人员的硬件设备,对专业设备进行定期补充维修,降低运管机关执法风险,确保证据的准确保存记录。三、组织单位员工进行清晨做操活动,每天清晨在单位门口做操(第八套广播体操),保证队伍精神状貌,维护国家机关执法形象。

(八)建立执法监督制度。一、加大对基层执法队伍监督力度。由市局领导成立安全生产监督小组,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定期对执法队伍的处理案件进行检查,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二、深入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结合行政权力清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需要当事人周知、遵守和执行的事项和信息。积极推行重点站场、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运输管理公开透明,强化阳光执法。建立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经营业户、站场企业代表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对运管执法和服务的意见与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市局根据我市实际道路情况,构建绩效考核模式,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奖勤罚懒,充分调动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工作实施步骤

“行政执法年活动”自2015年1月1日开始,12月20日结束,包括准备、实施、督查、总结表彰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月1日至2月15日)。【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方案】

辖区各单位应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明确人员分工,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各

单位制订的实施方案要在2月16日前报送自治区运管局。

(二)实施阶段(6月17日至9月30日)。

【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着力做好活动组织发动、指导落实、检查验收和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要监督指导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规范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

(三)督导阶段(9月1日至12月20日)

自治区运管局组织督导检查组对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进行督导检查。重在发现问题,指出不足,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四)总结表彰阶段(11月15日至12月20日)

自治区运管局将对“行政执法年”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并将“行政执法年”活动情况纳入2015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严肃认真考核,同时,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提高行政效能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年度总体工作要求,加强工作配合协作,切实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要起好统筹协调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到人。

(三)严格考评。市局将“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情况纳入2015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严格考核各项工作,同时,对工作开展较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方案 第三篇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培训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总体要求,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全力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职业化建设。

培训目标:通过培训,加强团队的思想作风建设,增强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自觉践行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显著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建设政治坚定、素质合格、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交遇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二、培训范围

坚持统筹兼顾,分级培训的原则,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系统轮训。培训人员包括:

(一)2014年以后新进执法人员;

(二)“十二五”前三年未参加任何培训的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方案】

(三)“十二五”前三年已参加培训但未完成培训学时要求的执法人员;

(四)“十二五”前三年已参加培训且完成培训学时要求的执法人员. 已经完成的培训学时可计入总学时,但是应当参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大纲要求的新增内容培训和我市新出台的涉及交通运输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培训,新增内容的培训时间不少于10个学时。

三、职责分工和时间要求

市局负责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迸、检査监督。每年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重点培训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局属各单位内设法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一线执法骨干人员。

各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所属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到2014年底,各单位累计完成轮训人数的比例达30%以上或人均学时20学时以上;到2015年底,眾计完成轮训人数的比例达80%以上或人均学时40学时以上:到2016年底.全

面完成轮训工作。

四、具体任务和要求

(一)培训内容。各单位要按照部颁培训大纲的要求,结合我市新出台的涉及交通运输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合理设置培训课程,科学安排培训内容,综合涵盖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廉政教育及职业道德等。

(二)培训方式。要丰富培训形式,综合采用课堂讲授、案例教学、情景模拟、警示教育及军亊化训练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培训学时。执法人员三年的面授总学时不少于60学时,可—次性完成也可分年度完成。参加不同层级组织的培训可以累积计算学时。各单位要建立学时登记制度,如实记录执法人员轮训情况和考试结果。

(四)培训师资。重点选择取得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师资证书的人员,也可选择经省厅及厅直行业管理机构执法骨干培训班培训的人员,适当迭择纪检、法院、检察、法制、高校等单位人员。

(五)信息报送。实行轮训工作信息年度上报制度。各单位要认真核对所属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执法岗位信息、培训学时按年度统计,及时上报市局备案(统计表见附件)。执法人员系统轮训任务完成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轮训工作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市局。

(六)考试。各单位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前,要组织执法人员考试. 考试试题从部题库中抽取。在部题库下发之前,各单位按照部考试大纲的内容,自主命题、制卷、阅卷。考试不合格的,各单位不得将其本期培训计入总学时。省厅将在全省轮训工作完成后进行新一轮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集中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注销其执法证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領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要制定执法人员系统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执法人员轮训工作任务。

(二) 强化指导监督。各单位要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正确

处理好工学矛盾,按期完成每一年度的轮训任务。同时,不能为盲目地赶进度、赶时间而忽视培训质量,时间服从质最,速度体现实效.确保轮训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三) 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把培训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預算,强化资金保障。确保轮训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基础上,注里节约培训资源,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 严格奖惩措施。重视培训结果的有效运用,将培训情况作为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和执法证件年度审验的里要依据.将各单位开展培训工作的总体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和执法评议的里要内容。

行政执法 办案工作 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方案 第四篇

灵武市工商局2011年度行政执法办案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工商工作会议精神和马云海局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执法办案水平,增强执法办案效能,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全局执法办案人员的整体素质。按照银川市工商局创新工作亮点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就创新和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更加有效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建设法治工商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区、市工商工作会议精神和马云海局长讲话精神,促进依法履行职能到位、服务灵武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不断更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办案,进一步树立监管与服务、监管与发展、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统一”监管执法理念,提高工商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树立新时期工商行政执法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新执法办案模式,进一步促使执法方式由传统的被动型、粗放型、简单型的执法模式向主动型、精细型、发展型的执法模式的转变,积极建立起科学指导、刚柔并济的行政执法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同时,以规范执法行为和调动全局人员执法办案的工作热情为着力点,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使全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案件数量和罚没款数额大幅提升,执法办案领域不断拓宽,查办案件质量显著提高,办案人员整体素质明显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方案】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新执法办案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灵武市工商局创新执法办案领导小组。

组 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金琳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树荣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学理

成 员:王金斌 邓卫东 吴金花 马银福 何文俊 张志刚 李永方 马建军 方向 保国栋 马洪涛 杜学忠 李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检查队,主任由柳树荣副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全局创新执法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四、工作措施

(一)优化执法办案机制,整合执法资源。积极推进执法办案体制改革,加强对各类执法资源的整合,以提高执法效能为导向,积极探索相对集中办案的模式,建立“精简、统一、高效”的执法队伍,逐步形成统一指挥、反应快捷、高效协调、有机互动的执法办案机制。

1、加强办案装备保障。为每个办案组配备1台手提电脑、1部照相机和1支录音笔。同时,保障执法车辆、人员、经费的落实到位。

2、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在每个基层工商所至少设立一个由2名专职执法办案人员组成的办案组,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赋予的职权以及市局授权,依法查办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将经济检查队、基层工商所建设成为我局主要的执

法办案机构,并指导各业务科室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开展执法办案工作。初步建立起一支由经济队和各科(室)、所专职办案人员组成的执法办案队伍,在查处大要案件、群发性案件时由市局统一指挥调动,强化执法合力,形成强大震慑力。

3、加强办案人员管理。明确经济检查队、基层工商所专职执法办案人员在同一分管局长的领导下开展执法办案工作。经济检查队为全局行政执法案件的归口管理单位,各工商所及各业务职能科室查办案件均由经济检查队统一管理。

4、加强办案指导督查。经济检查队要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其它业务职能科室要支持办案工作,热心为办案部门提供相关指导和咨询服务。

5、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之间、以及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联合执法、互动执法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商定联动协议、开展联合整治等方式,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有效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二)规范执法办案制度,提高执法办案效能。要树立“制度治本”的理念,增强执法统一、执法权威和执法效果,建立健全各种执法办案制度,使之规范化、科学化,直接为提高执法效能提供保障。

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关于执法办案的程序规定,自觉执行我局执法办案的有关规章制度,逐步健全案件办理时限制度,加强对案件查办的时限规范,杜绝无正当理由对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

2、健全执法办案文书规范使用制度、案件保密制度和案件回避制度等制度。制定《灵武市工商局办案工作若干规定》、《灵武市工商局经济检查队工作职责》、《灵武市工商局办案人员工作职责》、《灵武市工商局执法办案纪律》、《灵武市工商局案源申报制度》等执法办案制度。并对现行的制度进行梳理,提出修改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办案制度。同时,统一执法办案文书格式,严格规范各类文书的使用,确保文书使用正确、格式规范、内容完备。

3、统一处罚裁量标准,减少执法的随意性。要严格执行区局下发的《宁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则》,切实做到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三)加强执法办案培训,打造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在每月一法、每季举办一次培训班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法律学习月”活动。今年,要举办执法办案以案代培、疑难案件跟班培训、聘请专家授课等培训班,定期组织执法办案人员进行典型案件和新型案件讨论和学习,每半年举办一次办案经验交流会,年终开展一次执法办案技能竞赛和执法办案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着力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以打造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执法办案队伍,提升全系统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争取今年在我局召开一次全银川工商系统执法办案现场观摩学习讨论会。

(四)加强基层执法,强化工商所办案能力。按照抓基层、强基础的工作思路,不断实现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工商所的执法职能,有效发挥其执法办案力量。建立健全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工作管理体系,强化对全局基层工商所办案工作的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指导。通过学习培训、上挂或交流任职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工商所的执法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循序渐进,在未来几年实现基层执法办案工作在查处对象、查处领域、案件类型、案件规模等方面的新突破。

(五)加强案源申报管理,建立案件线索排查制度。构建基层工商所、市局二层级递进的案件线索排查制度。基层工商所作为执法一线,定期对巡查情况

进行排查,将梳理出的案件线索上报市局,由市局综合各所报告情况掌握全市执法办案动态,及时确定阶段性、区域性案件查办的重点目标和方向,适时组织对大要案件、群发性案件的集中查处,实行集中办案,强化对全市工商系统执法办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

(六)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建立重大案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完善应对因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以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消费权益和经营秩序稳定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机制,制定应对各类重大、突发案件的应急预案,明确案件应急处理的主要领导、工作机构及其相应职责,预案等级确定和启动条件以及应急措施、保障措施等。加强对执法办案队伍应急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及时制止并有效查处各类重大、突发案件。应急预案由局党组研究后方可启动,一旦应急预案启动,必须在完全消除隐患后,由局党组研究决定方可终止。

(七)加强网上办案,提高执法办案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推进案件网络管理系统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的全面应用,全面实现案件查办的网上流程处理,通过与经济户口等数据资源的链接以及与12315行政执法综合网络平台的功能整合,提升执法办案工作效能和水平。通过系统中受理、立案、查案、决定、核审、处置等流程设计,实现案件查办各环节的规范化办理和相互制约,以及对案件查办全程的随时监控,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强化对执法办案工作的制约。

(八)突出执法重点,促进监管执法职能到位。充分运用工商职能,加强市场巡查监管,推动执法到位。在执法办案中,科学合理使用执法力量,集中精力突出抓好大要案件的查办。确定每个阶段的执法重点,着重抓出几个典型案件,达到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领域的执法目标。同时,进行执法评估,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经检队、办公室,会同工商所,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就专项执法行动的成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予以通报,以增强执法办案工作的针对性。

今年,我局的执法办案工作的重点是,突出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和政府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的经济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办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厉查处流通领域经销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建材、装饰材料等重要商品;查处供电、供水、供气、电信、邮政、交通等垄断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力度,重点在商业零售、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中介服务行业、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存贷款业务等领域加强案件线索的排查和证据的收集,力争年底在治理商业贿赂新领域方面有所突破;严厉查处“两虚一逃”违法行为;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恶意抢注商标和“傍名牌”案件等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大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虚假有奖销售等误导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各类商业欺诈行为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九)实现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奖惩激励机制。在今年的执法办案中,制定并实施《案件查办奖惩制度》,本着奖罚分明,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精神与物质相结合的奖励措施,对查办案件有功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办案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在年终评优评先时优先选拔。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执法办案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的需要。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加大执法工作

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执法人员积极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办案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明确职责,依法行政。各办案机构要明确职责,实行案件级别管辖,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纪律和规章制度,在办案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为目标。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办案机构要上下沟通,加强协作,对跨辖区的案件要请示局领导指定管辖。协助单位要支持主办单位,提供各种方便,必要时要联合办案。各办案单位如发现大案、系列案时,可以申请经检队抽调相关办案人员共同参与办案。

(四)加强指导,提升水平。市局成立执法办案巡回指导组,对执法活动中的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和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指导。加强对各办案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协调,尤其是加强基层工商所的办案指导。年底,市局将组织对全局执法办案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促使全局执法办案水平得到整体性提高。

(五)严格程序,规范行为。深入推进执法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自由裁量权制度、案件备案制度和办案纪律,全面推行说理式办案文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秉公办案。同时,认真完成上级督办、转办案件的查处和其他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处理,按时上报,市局将在全系统通报有关情况。

(六)调查研究,推动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要善于发现案源,挖掘典型案例,总结和提炼执法办案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提升执法工作层面,真正做到以行政执法办案为抓手实现监管方式的转变。【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方案】

各办案单位要及时上报相关执法办案工作信息,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市局经检队,并做好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方案 第五篇

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医疗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促进医疗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根据县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工作要求和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县委和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执法为民,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建设法制形象单位,全面强化医疗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政权。

(二)基本原则:依据宪法和法律,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坚持合法行政,高效便民原则,把依法行政和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坚持以人为本,诚实守信原则,推动我所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主要任务

以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强化建设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以合法、高效地履行法定职责为原则,以保证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进程,建设法制形象单位。通过清理建设行政执法主体,分解执法任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完

善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等行政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建立并实施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奖罚分明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执法,严肃执法,保障行政执法活动在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健康运行。

(二)主要目标

总目标: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执法队伍,实现依法行政。

具体目标:

1.组织领导得力。成立以所长为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小组,将法制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将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工作方式,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2.执法权责明确。熟练掌握与本单位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明确具体执法权限与相应的法律责任。

3.监督机制完善。法制监督的各项制度健全,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4.执法队伍合格。行政执法人员按计划安排参加法制培训,经统一考试合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遵纪守法,熟悉执法业务,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文明、廉洁执法。

5.执法行为合法。实施各项行政执法行为主体资格合法,合乎法定权限,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合法、适用正确,决定合法适当,程序合法,文书规范齐备,经得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检验。

三、实施步骤及措施

1.明确执法依据。全面查阅、检索涉及乡镇政府及其所属机构行政管理职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详列目录。

2.界定执法权责。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纵向上界定具体行政执法权、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监督管理权,以及违法行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杜绝越权执法现象。

3.分解执法权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工作分工,将执法职权分解到各科室主管领导,进而分解到执法人员,并层层明确执法过错责任,严格做到执法责任“三落实”(落实到领导,落实到执法科室、落实到执法人员)。

4.明确执法任务。按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行政法责任制的要求和实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详细拟定出本部门的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标准,并贯彻实施。

5.落实执法责任。在明确执法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对每一个行政执法项目要在部门分解细化明确每个执法部门,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任务、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和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进一步完善我所行政执法程序方面的制度,完善相应的监督制度,为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

6.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法。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工作时应当合法、适当,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得当。

7.完备执法文书。各项行政执法行为都要有与履行程序相配套的执法文书,凡是上级主管机关统一制发执法文书的,要按规定正确使用;上级未制发的,可根据各项行政执法程序的需要自行制备使用。

8.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健全与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的配套制度。主要有:①执法公示制度,要将本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的执法依据、执法内容、主管领导、实施机构、执法程序、法律责任、各项执法制度等用公示版加以公示;②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制度;③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④立、结案领导审批制度;⑤重要案件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制度;⑥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制度;⑦文明廉洁执法制度;⑧行政处罚统计报告制度;⑨规范性文件审核和上报备案

制度。

四、主要职责

(一)本单位主要领导工作职责

1、负责本单位执法责任范围的全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

2、定期研究并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及时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

3、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依法行政;

4、定期组织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与执法责任范围相关的法律知识;

5、依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具体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6、负责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表扬先进,批评错误,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7、依法组织对违法事件的调查,组织对行政案件中的复议和诉讼,作出行政处罚和复议决定,查处违法行为;

8、按本方案将行政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和行政执法岗位;并及时组织对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的检查;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执法责任。

(二)本单位分管领导工作职责

1、负责分管工作执法责任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实施;

2016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方案 第六篇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市地税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府办函〔2016〕83号)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有效解决行政执法不公、行政执法不严、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问题,助推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促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明显上升,逐步实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执法素质教育。一是落实教育培训。市、县组织法制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公务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的要求。市局将有针对性地举办1期法制业务培训。二是强化人才培养。促进和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历教育、法律、会计等资质资格考试,提升专业人才比例。各单位要加强人才库及执法标兵管理,通过建立税务学堂、成立业务兴趣班、开展“依法治税宣讲”等活动,充分发挥人才的传帮带和示范表率作用。三是逗硬业务考试。建立业务部门学习考试联动工作机制,以各业务科(股)室为主定期报送考题,对执法人员定期组织法律及税收业务知识考试。市局今年将组织对2个基层单位进行税收执法能力考试。四是丰富练兵平台。开展“以案释法”、情景模拟、岗位练兵、岗位比武等活动不少于2次。

(二)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各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和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清理规范。加大行政执法队伍清理整顿力度,对没有执法资格人员,严禁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调离执法岗位,对经清理确认了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通过报纸、网站等方式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先进示范带动作用。华蓥、岳池和邻水县局为市局执法能力建设示范单位,市局已通过文件明确示范的具体工作。省局今年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与执法能力建设示范工作紧密结合,强化措施,深入实践,积极总结成功经验。市局将在省局的指导下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综合评审和实地考评,择优向省局推荐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四)健全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制度。各单位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继续完善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对重大涉税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完善依法行政专家咨询制度,对重大税收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税收政策制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等进行专家咨询指导,提高地税机关依法行政水平,降低地税机关执法风险。积极建立决策反馈制度,决策机关要跟踪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重大决策实施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整。

(五)深入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结合行政权力清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需要纳税人周知、遵守和执行的事项和信息。积极推行重点税源、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的税收管理公开透明,强化阳光办税。建立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纳税人代表建立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对地税执法和服务的意见与建议,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完善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各单位要完善关于表明身份、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送达、执行、时效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各项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并设立公示栏,向社会公示相关制度。严格督促执法人员遵守各项程序制度,特别是要切实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做到取证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枉不纵。

(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要坚持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处罚救济等行政处罚原则,落实罚缴分离制度,严格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二是着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行政审批项目最少、流程最短、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要求,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并按照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实施许可行为。三是规范行政强制行为。要做到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合法,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实施行政强制要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原则,在采取强制行为时,要选择实施伤害最小的措施,严禁暴力执法。

(八)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文书要求格式相对统一、内容严谨,说理清楚、用语规范,论述完整。各单位应使用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并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材料归档和案卷管理。

(九)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公告、评估、清理和修改、废止工作,从源头上为依法行政提供基础保障。始终坚持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告形式。重视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说明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加强对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必要性、可行性的研究论证。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化并全面推进税收规范性文件办公自动化管理程序。严格按照省局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

(十)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坚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修订完善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管理办法和税务案卷评查办法。积极做好全市地税系统2016年度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两法衔接”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认真开展2016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监督,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

(十一)加强税务风险防控。按照“全面清理、把握重点、注重实际、突出实效”的思路,以“查找、分类、监控”为重点,在华蓥市局试点的基础上,分阶段落实风险防控工作部署。5月底前将《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手册》初稿下发各单位;各单位通过组织学习《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手册》初稿,进一步清理查找风险点,思考、总结和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并将清理完善的情况于8月底前分类汇总上报市局;华蓥市局着重于防控手册的实践操作,要针对梳理出的高级别风险,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研究具体防控操作措施;市局于12月底前完成全市《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手册》的编写。

(十二)建立执法评价体系。积极探索税收执法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稳步推进岳池县局的执法评价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一是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二是选择适当评价方法;三是明确评价结果运用。今年年底,市局将结合岳池县局执法评价体系的建立情况,对全市各执法单位组织一次执法现状评估,并进行通报,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实施步骤

“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自2016年5月23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包括准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5月23日至6月14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研究部署,明确工作机构,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时限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各单位制订的实施方案要在6月10日前报送市局。

(二)实施阶段(6月17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着力做好活动组织发动、指导落实、检查验收和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要监督指导本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规范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8日至10月30日)。

市局组织检查组对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提高行政效能和优化税收的必然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年度总体工作要求,加强工作配合协作,切实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部门要起好统筹协调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到人。(三)严格考评。市局将“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情况纳入2016年度考核主要内容,严格逗硬考核,同时,对工作开展较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编辑:月影)

2016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计划
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方案 第七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习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县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和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采取专题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组织领导干部有计划的学习法律知识。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制度,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由政府法制机构联合组织部门每年组织1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每年12月20日前要向县政府法制机构报告本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由法制机构汇总后报县政府。

(二)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对拟任各级各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要把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任职前考察的重要内容,其中对拟任执法部门领导职务的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凡有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或者法律知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县政府每年组织一次通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具体工作由政府法制机构承办。培训考试成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及格的,取消其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对新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未经培训或者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须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全面推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签发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发布实施。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审查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由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向社会发布。各乡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要坚持立“新”与改“旧”并重,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制定机关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规定。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当重新经过审查、决定和发布程序。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通过修订工作规则或者出台专门文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将方案交本级政府、本部门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县乡政府要落实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同时,还要建立法制专家咨询机构。

(三)完善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组织听证。要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保证听证参加人的广泛代表性。听证活动要依法按程序公开进行,确保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在听取公众意见和听证中,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

(四)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明确风险评估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公用事业价格调整、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要对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决策制定机关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决策实施情况的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要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权力正确行使

(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要加大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职能较多的部门原则上只建立一个综合执法机构,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存在的执法争议,要积极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及时提出解决意见,报县政府决定。县政府要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执法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要完善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将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必要经费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决定等制度。二要进一步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程序正当与行政效率兼顾、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同时,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落实上级部门已经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三要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充分发挥市级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窗口创建、优秀行政执法案件评比、行政执法单项能手评选活动,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创建活动。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要坚持文明执法,尊重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切实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公允,用语规范。四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理与疏导结合,积极推行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五要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和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六要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县政府法制机构每年要组织1-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规范和整改意见,对案卷质量差的,要通报批评。

(三)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职责,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切实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位。行政执法部门每年要对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没有依照《河北省罚没财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取得《罚没许可证》的部门和单位,不得实施行政处罚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必须持有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人员持有国务院垂直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要向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参加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接受县政府法制机构的监督检查。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监督和保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范围。所有面向社会的政府部门都要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凡涉及社保、医保、低保、就业再就业、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农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管理和服务事项,都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流程和结果。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逐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网上公开运行。同时,推动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三)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在继续采用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明白卡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将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和网上审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便利的服务。

六、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除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外,还要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要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对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采纳。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检举。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人民群众检举的问题,接受举报的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发生问题的行政机关要及时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发生问题的行政机关不处理的,上级行政机关要责令其作出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制度。要通过请示报告、执法检查、审查批准、重大行政行为备案、评议考核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日常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当前,审计部门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公共资金的审计工作。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

(三)坚决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并严格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决策和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等行为,导致本辖区、本系统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解决在行政程序之中。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要健全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促进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要探索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纠纷。各级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都必须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途径。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依法确实不属于复议范围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要认真解释,告知当事人法定解决渠道,决不允许简单地一推了之。要创新行政复议申请方式,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要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对信访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纠纷,要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要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质证等手段办案,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正作出裁决,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责令履行职责的责令履行职责,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二)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起诉后,要按规定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并指派法制机构或参与被诉行政行为调查、决定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鼓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

(三)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建立由县政府负总责、县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要依法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八、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领导机制。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要将依法行政摆上重要位置,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部署、一起推动。要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推进依法行政的协调和领导。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要听取2次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本意见的要求,对本地、本部门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认真分析,找准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科学制定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每年还要明确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扎实地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要加强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要继续深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考核考评。认真贯彻《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县政府自2016年开始每年对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并向社会通报考核结果。要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纳入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授予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五)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规格、编制、内部机构设置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以满足法治政府建设日益繁重工作任务的需要。各乡镇政府要尽快明确专人负责政府法制工作。要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责任和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六)建立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根据《行政复议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县财政要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具体包括:复议应诉办案经费、行政执法投诉及行政调解办案经费、执法证和罚没证工本费、依法行政指导考核经费、制度建设经费、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经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经费、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经费等。

(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普法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同时,要广泛宣传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主要成效和经验,营造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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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年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方案 第八篇

根据赣市公路路政字〔2016〕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分局路政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素质,树立公路执法新形象,分局决定,在2016年11月-2016年12月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年”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打造一支“业务精通、技能娴熟、素质过硬”的路政执法队伍为目标,突出解决当前路政队伍中存在的理论业务水平不高、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方法方式不多等问题,全面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分局路政执法上新水平、新台阶。

二、具体目标

通过开展提升执法素质主题年活动,要实现四个具体目标:

(一)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即熟悉公路法律法规和本职工作业务,掌握工作规律和特点,善于用理论指导和驾驭各项工作。

(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即敢于突破传统束缚,不断创新工作思维和工作方法,善于从不同角度和应用多种方法,解决路政治超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

(三)工作效率明显加快。内部运行机制流畅,工作程序简明,各类案件查处、审批快速办结。

(四)执法行为明显规范。即应用法律准确,遵照程序规范,采用标准符合依据,执法行为无过错。

三、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提升执法素质主题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加强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局路政科举办的业务培训和部省组织的业务培训;分局举办集中培训两次,并按照创建“样板路政大队”要求,采取公费与自费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地输送35岁以下未达到大专文化程度的执法人员(尤其是新进人员)到对口大专院校进行函授教育。

(二)组织学习考试。采取组织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学习《公路法》《路政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路政治超相关文件、相关业务理论和公文写作等方面的知识。按照每周一学习,每季一考试的模式组织好学习与考试,做好学习记录和试卷评分。

(三)举办理论研究。认真组织督促本单位执法人员撰写理论研讨、案例分析、心得笔记、经验交流介绍等业务理论文章,积极向《中国交通报》、《公路信息》、《公路信息》等媒体发表,或在公路系统电子邮箱交流共享。要求每个执法人员至少要撰写一篇理论研讨或案例分析文章,两篇工作心得体会或读书笔记。

(四)开展案卷评比。按照上级规范的案卷模本,完善2016-2016年每个案卷的填写、打印、装订。组织路政大队进行讨论补充。积极参加市局在10月左右组织的全局性的案卷评比,力争取得好名次。

(五)推进科学执法。充分利用已配备到位的各种设备,推进科学执法。当前,特别要熟悉和掌握电脑操作知识,充分利用路政管理系统信息软件处理各项工作,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手写环节。

五、活动要求

提升执法素质主题年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分局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一是要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负责;二是要科学安排活动计划,按照活动内容与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三是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促活动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公路网络、公路信息等媒体报送发布活动相关进程和信息,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广泛宣传报道行政执法先进典型事迹,汇聚行政执法的正能量,树立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五是要建立活动专项档案,做到内容丰富,图文并茂。

2016交通行政执法考核方案
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方案 第九篇

一、组织机构

成立2016年度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县公路管理站、航道管理站、运输管理所、地方海事处及局办公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对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机构和人员负责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二、评议考核方式

执法评议考核主要采取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评由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对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以及本方案确定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组织开展。互评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相互进行考核打分。

互评工作主要内容为综合评查、执法案卷评查、组织执法人员考试三部分。

1.综合评查:互查组在听取被查单位行政执法综合汇报的基础上,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的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分别进行打分。县公路管理站和运输管理所还将参加市局组织的综合评查。

2.执法案卷评查:互查组对被查单位2016-2016年执法案卷进行抽查,按照《通知》明确的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评查标准进行打分。县公路管理站和运输管理所要提供2016-2016年办理的查处擅自超限运输和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卷,参加市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

3.执法人员考试:县局将在6月中旬、市局将在6月底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考试,省厅将在7-8月份组织抽考,考试内容为《行政处罚法》和专业法,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复习备考。此外,公路路政和道路运输执法人员还要认真应对部、省的执法考试抽考工作。公路路政执法考试的主要内容为《行政处罚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执法考试的主要内容为《行政处罚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三、时间安排

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应于6月18日前完成执法评议考核自评及自评报告报送工作。自评报告包括以下内容:执法评议自评情况,评查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执法工作的建议。

6月30前,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进行互评。

7月中旬,迎接省交通运输厅执法评议考核互评工作。

四、表彰奖惩

根据评议考情况,县局向市局推荐表彰1个考评优秀单位。对参加全省抽考成绩突出的执法人员在全系统给予通报表彰。

对执法评议考核最终得分达不到达标等次的,或者出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第十五条中明确的不达标情形的执法单位,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评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检验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和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机制。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为抓手,进一步健全执法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并认真查找自身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整改,形成规范执法和强化监督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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