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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服务承诺

2016-12-01 14:05:1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政务大厅服务承诺(共9篇)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现作出如下承诺:一、承诺内容1、热情服务,文明待客。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风气。2、对外承办业务,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必须完成,不得无故拖延。3、对手续齐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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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
政务大厅服务承诺 第一篇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1、热情服务,文明待客。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风气。

2、对外承办业务,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必须完成,不得无故拖延。

3、对手续齐全的,符合规定的业务坚持马上就办。

4、对手续不全或不能办理的应当立即向办理者说明情况,说清办事程序、申报材料。

5、严格办事程序,按照下情上报、坚持原则、提高效率的工作程序。

6、提高工作效率,优质高效服务,让办事者放心。

7、坚决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秉公办事,不利用职权、职务和工作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友谋取利益。不利用工作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8、工作和生活中,发现配偶、子女和亲友有违法违纪情况要主动报告,不包庇违法违纪当事人。

二、承诺保证

办事无故拖延,态度生硬、故意刁难、索要好处、未按承诺内容办理者,一经发现或举报,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向当事人赔礼道歉,经教育不改者调整工作岗位,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者将给于行政处分。

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
政务大厅服务承诺 第二篇

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

为认真贯彻市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兴工强市”战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按照《XX市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代表XX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向社会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畅通政令渠道,狠抓工作落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执行能力,讲政治、讲原则、讲纪律、讲大局,对市委、市政府决定和部署的工作,不推诿、不拖延、不变通,高质量、高效率的落实完成,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我市行政审批项目最少、时间最短、流程最优。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加快工作节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打造高效便民服务平台。

三、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积极推进电子政务服务、并联审批服务,拓展政务服务领域,建设市、县(区)、乡(镇)和村(社区)四级服务平

台,实现政务服务全履盖。

着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竞争。建好、建实惠民帮扶中心,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疾苦。

四、加强操守建设,建立诚信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企业和群众申请办理的审批事项,在第一时间内受理,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做到该办的事情不推诿、该承担的责任不推卸、该完成的任务不拖延,树立公正办事和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

五、依法守规审批,强化违纪惩处。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申报资料和审批流程,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和“阳光”下作业,坚决杜绝窗口工作人员暗箱操作。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言行,实行电子监督监控,强化纪律约束和廉政检查,对违法违规审批和吃、拿、卡、要的工作人员,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承担责任,接受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开承诺亮效能”承诺书
政务大厅服务承诺 第三篇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开承诺亮效能”承诺

为了积极响应市政务服务中心作风效能建设推进月活动的有关部署,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更进一步的全面提升窗口整体形象,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优质服务,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就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作出如下承诺:

一、根据《市政务服务中心作风效能建设推进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自觉提高业务技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

二、凡进入窗口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办理程序等,一律通过网站及一次性告知单公开,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凡是办事人员到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办人员都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地解答咨询,做到一次性告知;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也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齐的全部内容。窗口承办人所受理项目,只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的必须受理,并按审批流程在承诺时限内予以办结。

上述承诺,窗口工作人员将认真履行到位,自觉接受党员群众评议。

窗口承诺人:

年 月 日

为民服务中心服务承诺
政务大厅服务承诺 第四篇

为民服务中心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做好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结合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实际,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窗口服务工作实行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的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的指导办理制、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的运行机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政务公开

行政审批服务的事项公开透明,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五公开。在单位窗口前摆放相关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在***政府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取阅和查询。具体服务事项查询方式,请登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

三、坚持清政廉洁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坚决做到不吃、拿、卡、要,不提任何超出正常公务范围以外的要求和条件,严格执行服务承诺、首问首办、限时办结、行政问责四项制度。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文明服务

在窗口服务工作中,做到着装整洁,语言文明,行为规范,热情大方,微笑服务,一视同仁。尊重前来办事的群众,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对待办事群众。无论群众到任何一个窗口咨询和办理相关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都会真诚为其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属于职责范围

内的,必将办理的程序、方法、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一次性告知群众,并积极主动办理,对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解释清楚;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引荐到相关部门办理。做到上午能办的事决不拖到下午、今天能办的事决不拖到明天、一次性能办的事决不让群众跑两次。

五、坚持责任追究制

凡是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违规办理、乱收费、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坚持民主监督【政务大厅服务承诺】

社会各界对中心工作人员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行政不作为的可投诉。电话:*********。

窗口单位服务承诺参考
政务大厅服务承诺 第五篇

茅坪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

服务承诺制

第一条 全中心干部职工要规范服务行为,凡属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服务内容要作出服务承诺,并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

第二条 服务承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第三条 对外服务应履行八项工作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第四条 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要求办理的属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能及时给予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能办但一时无法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并向其承诺办理时限,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要在承诺时限内通知当事人;属单位职责,但因政策、资金、计划等限制不能办理的,应认真解释,充分说明理由。

第五条 未按承诺和规定时限办事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或取消当年考核的优秀等次;对相关负责人及其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茅坪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

首问责任制

第一条 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来电话)办事、咨询时,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在职能和岗位职责范围内必须解答、办理或者交经相关办公室(人)办理的制度。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是指首位接听电话或接待来访咨询、办事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在限定时限内办结,手续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结的,应主动说明原因;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四条 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本镇其他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负责联系。必要时,应请服务对象留下联系电话并告知有关经办人,同时将经办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告知服务对象。事权管辖不明确的,应及时报请领导批办。

第五条 对不属于本镇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予说明;属于保密范围的事项,按保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首问责任人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使用文明语言。

第七条 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首问责任人镇纪委将对其进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的将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镇纪委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落实情况好的,将进行通报表扬。

茅坪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

限时办结制

第一条 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要求事项的制度。【政务大厅服务承诺】

第二条 限时办结制度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答复时限以收件日作为计算工作日的起始时间,要以依法及时、方便群众为标准,让办事人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不得推委、拖延、扯皮。

第三条 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职责范围的事项,做到随到随办,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没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尽量缩短时间、及时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耐心解释,并尽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对领导交办事项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要及时办理。

第四条 对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等事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自受理之日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提出信访处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的理由。

第五条 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第六条 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不需要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充分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

第七条 镇便民服务中心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保证随时在岗,不因主办人员不在岗而影响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无人在岗时,要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告知,并明确办事时间,以方便群众。

茅坪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

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效能投诉中心职责,充分发挥其监督管理作用,确保便民服务大厅的规范运作和高效服务,制定以下制度。

一、受理部门

茅坪镇便民服务效能投诉中心(设在镇纪委)。

二、工作职能

负责检查监督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受理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各窗口行使职责、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廉政勤政情况的投诉。

三、投诉方法

办事者到窗口办理事项时,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服务行为或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均可投诉。投诉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等形式。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四、投诉受理

便民服务效能投诉中心负责投诉者的接待、受理。对投诉者的接待要礼貌、热情、诚恳,要认真做好口头投诉的记录或书面投诉的收件登记,认真分析投诉材料,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五、投诉处理

便民服务效能投诉中心对涉及到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应立即进行协调,尽可能当场作出答复。对较为复杂事项的投诉,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处理完毕的,便民投诉中心应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投诉事项的追踪处理,直到处理完结。

六、对违纪工作人员的处理

便民投诉中心对涉及到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如有借故刁难,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和其他不良行为者,情节轻微者予以教育惩戒;情节较重且造成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的,视其身份,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茅坪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

值班主任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厅的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大厅的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管理档次,为办事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主任

由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挂牌上岗。

二 、 工作职责

2016行政服务承诺书
政务大厅服务承诺 第六篇

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1、热情服务,文明待客。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风气。

2、对外承办业务,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必须完成,不得无故拖延。

3、对手续齐全的,符合规定的业务坚持马上就办。

4、对手续不全或不能办理的应当立即向办理者说明情况,说清办事程序、申报材料。

5、严格办事程序,按照下情上报、坚持原则、提高效率的工作程序。

6、提高工作效率,优质高效服务,让办事者放心。

7、坚决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秉公办事,不利用职权、职务和工作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和亲友谋取利益。不利用工作之便为配偶、子女、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8、工作和生活中,发现配偶、子女和亲友有违法违纪情况要主动报告,不包庇违法违纪当事人。

二、承诺保证

办事无故拖延,态度生硬、故意刁难、索要好处、未按承诺内容办理者,一经发现或举报,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向当事人赔礼道歉,经教育不改者调整工作岗位,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者将给于行政处分。

行政服务中心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提升县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服务县域经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中心及全体进驻中心部门,就行政审批服务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实行阳光办理制

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结果,一律通过行政服务指南、中心网站及中心触摸屏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

申请人到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只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将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办理。

三、实行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

中心窗口在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按审批流程在承诺时限内尽快办结,无正当理由超时未办结的视为默认同意,并给申请人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受理窗口单位负责。

四、实行联合审批制

凡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实行联合审批。通过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审会议等制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五、实行全程代理制

对重大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及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实施代理服务制度,提供全程代理代办服务,安排专人负责。

六、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坚持“审批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理念,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七、畅通投诉渠道

开通投诉电话和网上投诉专栏,投诉电话:8800012。设专人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坚持做到投诉事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政务大厅服务承诺】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一站式办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认、联合审批等制度以及审批不规范、服务不热情、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县行政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书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尤其是“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既是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推进的改革工作,也是顺应当前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形势的必然选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强化政务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作用的必然趋势,更是一个减轻办事成本、减少办事环节,提速、提质、高效、廉洁,树立政务形象和解决老百姓实际需要的重要平台。在此,我代表政务服务中心庄严承诺:

一、注重时效,提升政务公开效果。规范公开程序,及时发布重要的政府信息,确保通过报刊、网站等载体发布各类信息5000条以上,让群众更方便地获取政府信息。 二、规范运作,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优化好网上审批系统,制定好相关配套管理措施,确保审批的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提速50%以上,为公众提供网上咨询、查询、申办、审批及投诉于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 三、完善平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集中精力,凝聚更大力量,加快县、乡两级便民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力争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并正常运作,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 四、健全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窗口建设管理,完善窗口管理考核办法,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配强配优窗口人员,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彻底扭转把办事窗口只当成一个收发室,让群众两头跑的局面,优化窗口环境、创新接待服务、提高办事质量,确保规范、高效、优质服务,力争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前5名。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承诺人: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何胜舟

华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

华宁县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三项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华宁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特向社会作以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县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服务、监督、协调”四项职能,切实推动和促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措施的落实。

二、坚持文明接待。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实行“四有五个一样”,即对来访办事的群众,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三、实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中心”各窗口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督促各窗口单位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内容、程序、材料、时限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

四、实行首问责任制。凡遇到来办事的单位和个人,被询问(含接听电话)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属首问责任人职责或首问责任人能够答复的事项,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告知答复期限;对不属首问责任人所在股室、窗口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负责向询问人指明有关股室、窗口、单位或联系电话。

五、实行限时办结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常事快办,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凡属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事项,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六、坚持廉洁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不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请吃,不向服务对象拉广告、赞助、推销商品等。认真落实“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措施。

七、坚持履行八项服务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0877-5018333

0877-5018809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主要职责,市工商局向社会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对申请人办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相关事宜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工作人员接待申请人,做到态度和蔼,文明用语,举止得体,仪表端庄,要耐心解答各类工商行政管理有关问题。

二、依法办理各类市场主体准入手续,履行行政许可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市场主体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时,登记机关当场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决定,准予登记决定后5个工作日核发营业执照、有关通知书或证明。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三、认真执行各项收费管理制度,依法收取注册登记费、工商企业年检费。

四、依法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认真调解消费争议,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认真受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首都市民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五、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维护首都市场经济秩序,对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环境。

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类投诉举报形式。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2315,网上投诉举报网址:#url#;通讯地址:海淀区苏州街36号,邮编:100080。

七、市工商局向社会郑重承诺上述事项,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执行。如有违诺,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6月22日

发改委行政审批服务承诺书

根据文件精神,涉及到发改委审批事项为备案、核准、审批这三大类,均为承诺限时办结件,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使行政审批公开透明,特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依法行政,规范服务。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章政策,做好审核审批工作,为我县项目建设和改善民生尽职尽责。遵循“速度从快、程序从简、服务从优”的服务原则,为服务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

二、认真贯彻落实《县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四到位”工作实施方案》。

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审批制项目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到5个工作日,备案项目由5个工作日缩减到2个工作日,核准项目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减到2个工作日,坚决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事事快办,

三、严格执行岗位无缺制度。

实行ab岗制,确保工作日内随时有人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强廉政建设。【政务大厅服务承诺】

严守工作纪律,杜绝吃、拿、卡、要行为,根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中梗阻”现象,努力打造高效、清正、廉洁的服务平台。

行政机关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各机关在职能范围内,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落实,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的制度。

第二条 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简化办事程序。承诺办事程序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

(二)缩短办事时限。承诺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要限时办结。没有明确法定办理时限的,也要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尽量缩短办理时限。

(三)提供优质服务。承诺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提供让服务对象满意的服务。

(四)完善其他服务。联系本单位实际,对作风、监督、收费、廉政等方面做出服务承诺。

第三条 对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审批、报备、登记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科室、人员、程序、时限等要素,应采取编印办事指南、服务手册和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以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

第四条 建立和完善履行承诺行为的监督、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和投诉受理机构,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投诉涉及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

第五条 本乡各机关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本机关的服务承诺制度。

第六条 乡党政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各机关贯彻落实服务承诺制度的情况。

水利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xx市水利局特向社会作出承诺:

一、服务内容

本局行政许可项目包括:限额以内的取水许可审批、市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含市管河道堤防工程占用)审批、市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市管河道排污口设置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利工程开工审批。本局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包括:限额以上的取水许可审核(上报件)、取水许可证年审(法定年检项目,即办件)、长江采砂审核(上报件)、省管河道排污口设置和省管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核(上报件)、省级水土保持方案审核(上报件)、各辖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备案)。

二、服务承诺

1、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我局拟在水政水资源处增挂行政服务处牌子,归并审批职能,集中办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及履行相关服务职能;明确水政水资源处处长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授权《取水许可证》年审工作由水政水资源处(行政服务处)处长全部在窗口办理;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将市政府公布的项目调整进中心运作。

2、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我局坚持后台围着窗口转,简化审批流程,将原行政许可总审批时限由127天压缩为51天,减少76天,并确保按时办结。

3、加强对一审一核的年审、备案事项的服务。对我局受理的《取水许可证》年审和各辖市区城市防洪规划备案等一审一核事项做到即时办理,将《取水许可证》年审调整到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盖章。

4、加强对执法机构管理和监督。对我局所属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加强管理和监督,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吃拿卡要现象,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5、水行政规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6、实行阳光操作。我局将把服务内容的办理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等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并在局入口大厅公开服务承诺、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机构、办理期限、投诉方式,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三、监督和投诉

市水利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承诺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的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水利网上公开答复。

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服务承诺书

为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树立全局系统执法监察队伍的良好形象,郑重承诺:

1、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严格执行房地产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每一件执法案件。

3、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阳光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4、遵守职业道德,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偏袒保护、因私废公、惧强抑弱、拖延推诿等现象。

5、遵守着装规定,执法过程中亮明身份,行为正派,态度坚定,举止文明。

6、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深入调查了解,及时妥善处理。

7、虚心接受批评和监督,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2016-05-28

2016行政服务窗口承诺书
政务大厅服务承诺 第七篇

行政服务窗口承诺书

为全面提升县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服务县域经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行政服务中心及全体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就行政审批服务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实行阳光办理制

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结果,一律通过办事须知、led屏、公示牌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

申请人到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只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将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办理。

三、实行限时办结

中心窗口在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按审批流程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四、实行联合审批制

凡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单位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实行联合审批。通过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审会议等制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五、实行全程代理制

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代理服务制度,提供全程代理代办服务,安排专人负责。

六、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坚持“审批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理念,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七、畅通投诉渠道

开通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投诉电话:6936939;投诉邮箱:#url#。设专人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坚持做到投诉事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一站式办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认、联合审批等制度以及审批不规范、服务不热情、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上蔡县行政服务中心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让企业和群众满意,让投资者满意,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推简政放权,实现行政审批“瘦身”;不断整合优化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实现审批服务“提速”“提效”。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大幅减少政府对公共资源的直接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

二、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宗旨,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个窗口”办理;定期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活动,践行服务承诺制,以创建“微笑”服务为抓手,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审批业务实现100%按时办结,提前办结率达99%以上,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热情、优质、高效服务。

三、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公开审批事项办理状态。使政府的服务变得看得见,摸得着。推行审批要素“八公开”。全部审批事项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文本示范、办事指南等途径或形式向社会公开。(即公开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不断完善中心大厅33个进驻部门审批信息查询功能,为企业、办事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不断增强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度,扩大权力受监督的范围,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切实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坚持党务、政务“两手抓”、“两促进”。 抓党建,凝心聚力,促进加强思想组织建设;抓政务,改革创新,促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狠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落实领导工作接待日制度,主动听取企业、办事群众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审批工作和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及建议,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五、做到依法行政,强化违纪追责。着力规范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行政审批和招投标过程廉政风险点防控,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实现信息化技术最大限度覆盖审批和招投标全过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无情”的电脑管住“有情”的人脑。贯彻实施《海南省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推行规范化审批和标准化审批,限制审批自由裁量权。实行电子监督监控,强化违纪追责,有效防止发生“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打牢廉政基础,树立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行风监督员予以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898-65203333。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4月 日

信息报送:信息管-理-员

镇原县民政局行政审批机关和行政服务窗口公开承诺书

我代表县民政局,就“纠风提效”专项整治、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审批手续、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能等事项,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制作民政事项办理告知书和流程图,固定在醒目位置,方便群众办事程。

2.重新梳理行政审批事项,除国家明确规定的审批事项外,一律实行审核备案制,简化审批手续。如婚姻登记,采取服务窗口审核确认,直接登记的办法,当场办结。救灾款物管理使用,采取县局据实下达,乡镇直接审核发放。

3.制定城乡低保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举报投诉30日内办结,比法定60日缩短30个工作日。

4.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前来办事人员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做到热情接待,用语文明,耐心解答。

5.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强化责任追究,对举报反映的工作人员违纪问题,做到及时调查、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未能兑现承诺,我将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监督电话:0934-7121819

承诺人:赵宏毅(县民政局局长)

【政务大厅服务承诺】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林业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承诺书

承诺窗口

林业窗口

窗口负责人

陈明祥

承 诺 内 容

一、服务窗口展示和服务环境方面:

1、工作场所整洁明亮、干净卫生;物品资料摆放有序。

2、优质、高效服务;礼貌、热情接待。

3、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发生。

二、工作人员仪表和服务态度方面:

1、工作人员仪表端庄、着装得体;举止文明、办事公正。

2、在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对服务对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有问必答,语言文明。,

4、虚心听取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5、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不搪塞、推诿、敷衍了事。

三、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公开方面:

1、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窗口受理。

2、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指南、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在服务中心窗口和网站上公示。

3、免费提供相关申请表格。

4、除林权证外,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5、其它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财政和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办事流程和承诺办结时限方面:

1、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规范网上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2、对“即办件”实行即刻办理;对“承诺件”按公示的时限限时办结,逐步健全一周办结制。

3、根据服务对象需要,实行预约服务,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

五、作风纪律和规范服务行为方面:

1、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2、继续坚持“四减五制三集中”承诺。

3、完善“一站式”服务,优质高效服务。

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行政服务中心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首办责任制

服务对象到中心和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只要符合规定,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把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具体办事人员即成为首办责任人并负责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完毕。

二、推行政务公开制

中心将利用公开栏、网站和印发服务指南等形式,向服务对象公开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相关政策等,做到“七公开”。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

服务对象到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对一般审批项目,材料齐全且属中心窗口就可办理的,由窗口按规定程序限时办结;对列入招商项目服务机制范围、手续齐全的,由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限时办结;对重大审批事项或手续不全需变通办证的,由中心2日内向县招商项目服务联席会议领导组报告,提请召集联审会议,协调会办;联办事项需要组织集中到现场踏勘的,中心将在5日内组织集中踏勘,有关部门出具勘察意见。联审联办会议和现场踏勘结束、材料完备后,中心将协调各有关审批部门按时办结并将证照返回中心,中心在收到证照的同时,通知服务对象来领取。

四、实行全程帮办制

对需要到省、市才能办理的重大投资项目或县指定中心帮办的项目,中心将按照县里要求和服务对象请求,随时派员陪同服务对象到省、市进行办理。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全程帮办制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县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承诺人:

市广电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了加强我市投资服务环境建设,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广电局实际,向全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我局对4个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从40个工作日压缩至16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60%。分别是:

【政务大厅服务承诺】

(1)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2)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3)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4)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年检,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二、优化服务措施,规范行政执法

1、积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成立行政服务处,行政服务处处长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将广电全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授权行政服务处处长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完成。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已对4个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将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执法行为。利用日常监管、抽查、年检等具体工作过程,面向社会各阶层开展法律宣传,主动走近执法对象,开展调研、管理和服务。加强执法工作的考评,把工作要求列入年度、月度考评。建立执法档案,健全台帐薄册,做到执法资料心中有数,日常管理有据可查,规范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工作。

4、完善有线电视服务承诺制。申办者办理好安装迁移手续后,保证7天内完成;接到申办者报修电话,一般故障保证不超过8小时,重大故障不超过24小时;与申办者约定好的上门服务时间,保证准时到达不延误;实行一周7天工作制;爱护申办者财物,损坏照价赔偿,保证不损害申办者权益。对低保家庭的月收视维护费,凭《低保证》减半收取,特困家庭凭《特困职工证》按12元/月/终端交纳。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和投诉

我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朱邦治任组长、局领导班子为成员的落实行政服务承诺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局办公室。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2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5236045

投诉接待部门:广电局办公室(地址:中山西路94号4楼)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服务承诺

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暨执行力建设活动深入开展,以“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强化服务效能意识,努力提升户籍窗口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规范行为,优化工作。按照廉洁、务实、高效的基本要求,以“简化程序、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户籍民-警言行举止。在接待群众时,执行首问责任制,在服务群众上实行服务承诺制。

二、便民利民,优质服务。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优质服务和“户政送温暖”活动,定期不定期到社区进行户政法律宣传、接受群众咨询,现场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对老弱病残人员实行上门服务。继续开展岗村结对及扶贫帮困活动。

三、树立品牌,高效服务。重点加强户政人员接待群众的工作能力,在主动接待、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承诺等方面全面提升水平,努力打造“执政为民、服务百姓,立警为公、服务社会”的特色服务品牌。

气象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一、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建设

我局将根据“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逐步归并、集中其它处室承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职能,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全权负责办理;对窗口充分授权,将3 个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工作全部在中心气象窗口完成;杜绝两头受理,我局相关处室不再受理相关业务,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申办者两头跑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完善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

1、减少审批环节,扩大一审一核的范围。将媒体气象预报刊播和施放气球审批2个行政许可作为一审一核项目和即办项目。

2、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收费按低限收费,对于新区外商投资项目和市大项目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对施放气球审批一律按下限收取。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执法主体、执法文书、执法行为、执法语言“四规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集中力量打击破坏测场环境,扰乱气象信息发布与刊播、不服监管、在施放气球、防雷工程等工作中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等重大违法行为,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4、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本局已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将在市政府网站、镇江气象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和投诉

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市局纪检组:0511╠4428467

市局业务法规处:0511╠4435540

投诉接待部门:业务法规处,地址:市梦溪路40号4楼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市行政服务中心烟草窗口服务承诺

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暨执行力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实现转变作风、提速提效的目标,市行政服务中心烟草窗口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服务效率再提高。严格执行联审联批、“一审一核”、等制度,简化准入流程,把握准入门槛。实现提质提效提速,努力实现缩短服务周期的目标,使烟草窗口成为国家特许烟草专卖准入的“直通车”。

二、服务态度再优化。积极开展“红旗窗口”、“服务之星”评比活动,努力实现各种评比名列前茅。做到“咨询解答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将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减少办事群众往返的次数,尽一切可能使群众满意,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准。

三、服务方式再创新。结合创优争先活动,积极探索许可系统项目改造工作,真正实现高效、便民、减负的效能。

四、提升服务理念。全面树立烟草“春蚕服务”理念,主动解决零售户的实际困难,努力打造烟草系统“春蚕服务”的特色服务品牌。

2016行政服务中心承诺书
政务大厅服务承诺 第八篇

行政服务中心承诺书

建立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中心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克难,以“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为抓手,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强化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打造改善投资软环境的一流工作平台。

一、明确目标,力争实现行政效率质的飞跃

1.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市政府明确进中心运作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和服务项目100%进中心;

2.提高进中心项目即办件的比例,周边城市能做到即办的,一律实行即办,确保即办件达到中心日均办件量的50%;

3.压缩审批时限,承诺件审批时限在现有基础上整体压缩30-50%,原则上一般项目不超过7个工作日;

4.积极推行一审一核制,各部门在窗口办理的“一审一核”项目要达到50%;

5.加强中心窗口建设,推进审批工作前移,各部门行政服务处处长和审批工作人员要进窗口,确保中心窗口审批人员配备在70%以上,并对窗口充分授权,确保处长以下的审批工作都在窗口完成,使接待型窗口成为审批型窗口。

6.建立园区工业项目行政许可快速通道,力争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承诺时限从原来的18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园区工业项目基本建设审批阶段的行政许可时限从原来的124个工作日缩短到40个工作日。

7.简化审批方式,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梳理,取消重复的和不必要的材料,能用表格说清的决不用报告,能用一张表的决不用两张表,使申请人准备材料的时间在现有基础上压缩30%以上。

8.积极推进“六公开”工作,通过办事须知、服务指南、触摸屏、服务网站等公开所有进中心项目的内容、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9.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办公、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提供网上咨询、网上查询、表单下载等服务,为办事人员提供更加快捷的服务。

10.加强业务指导,促进各辖市和xx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形成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立覆盖全市的行政审批(服务)快速通道。

二、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1、加快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近期,重点抓好第二批部门(单位)“两集中、两到位”的落实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地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明年上半年,中心将和市纪委、监察局、编办和法制办等部门一道,对进市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的“两集中、两到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职能归并到位,项目进驻到位,窗口授权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违规收费行为。

2、进一步“六公开”工作。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审批事项,凡适合在中心办理的事项,要全部纳入中心,实行集中管理。在此基础上,对所有进中心项目的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逐一进行梳理,确保“六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3、做好园区工业项目行政许可快速通道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各园区的联系,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及时分析汇总园区工业项目的办理情况,定期向市领导汇报并通报各有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4、扎扎实实地推进联审会办工作。继续加大对联审会办的协调、督查力度,对基本建设项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工商企业证照、城市道路挖掘、户外广告设置等项目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

5、加快建设电子政务平台。依托市政府电子政务平台,积极组织实施网上办公、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优质、快捷的服务。继续完善网上评议、网上监督功能,建立电子监控系统,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6、抓紧做好中介机构进中心的准备工作。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对市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调研,尽快提出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同时根据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的决定,积极创造条件把与基本建设有关的中介机构纳入中心管理,确保进中心的中介机构统一在中心收件、出件,并公开服务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提高中介服务的透明度,以进一步改善我市的投资软环境。

三、强化监督和投诉工作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8983011、0511╠8983010、

投诉接待部门:xx市行政服务中心督查处、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1╠8983082

咨询接待部门:xx市行政服务中心咨询台、业务处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

为全面提升县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服务县域经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行政服务中心及全体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就行政审批服务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实行阳光办理制

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结果,一律通过办事须知、led屏、公示牌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

申请人到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只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将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办理。

三、实行限时办结

中心窗口在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按审批流程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四、实行联合审批制

凡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单位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实行联合审批。通过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审会议等制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五、实行全程代理制

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代理服务制度,提供全程代理代办服务,安排专人负责。

六、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坚持“审批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理念,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七、畅通投诉渠道

开通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投诉电话:6936939;投诉邮箱:#url#。设专人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坚持做到投诉事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一站式办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认、联合审批等制度以及审批不规范、服务不热情、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上蔡县行政服务中心

行政服务中心优质服务承诺制度

在办理各项国土资源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过程中,中心将致力为社会提供优质、热情、方便的服务,履行如下承诺: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国土资源管理的有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免费向申请人提供办事指南,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申请条件、办理依据、提交材料目录、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和办事结果面向社会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3、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提高效率的要求做出承诺,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4、对来中心办理的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5、全体工作人员待人接物举止文明,礼貌周到,对群众疑难问题耐心解答。

6、办公时间随时服务,重大的、紧急的事项实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特事特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服务承诺

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暨执行力建设活动深入开展,以“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强化服务效能意识,努力提升户籍窗口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规范行为,优化工作。按照廉洁、务实、高效的基本要求,以“简化程序、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户籍民-警言行举止。在接待群众时,执行首问责任制,在服务群众上实行服务承诺制。

二、便民利民,优质服务。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优质服务和“户政送温暖”活动,定期不定期到社区进行户政法律宣传、接受群众咨询,现场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对老弱病残人员实行上门服务。继续开展岗村结对及扶贫帮困活动。

三、树立品牌,高效服务。重点加强户政人员接待群众的工作能力,在主动接待、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承诺等方面全面提升水平,努力打造“执政为民、服务百姓,立警为公、服务社会”的特色服务品牌。

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行政服务中心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首办责任制

服务对象到中心和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只要符合规定,

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把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具体办事人员即成为首办责任人,并负责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完毕。

二、推行政务公开制

中心将利用公开栏、网站和印发服务指南等形式,向服务对象公开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相关政策等,做到“七公开”。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

服务对象到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对一般审批项目,材料齐全且属中心窗口就可办理的,由窗口按规定程序限时办结;对列入招商项目服务机制范围、手续齐全的,由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限时办结;对重大审批事项或手续不全需变通办证的,由中心2日内向县招商项目服务联席会议领导组报告,提请召集联审会议,协调会办;联办事项需要组织集中到现场踏勘的,中心将在5日内组织集中踏勘,有关部门出具勘察意见。联审联办会议和现场踏勘结束、材料完备后,中心将协调各有关审批部门按时办结并将证照返回中心,中心在收到证照的同时,通知服务对象来领取。

四、实行全程帮办制

对需要到省、市才能办理的重大投资项目或县指定中心帮办的项目,中心将按照县里要求和服务对象请求,随时派员陪同服务对象到省、市进行办理。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全程帮办制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县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承诺人:

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制定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为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提供服务;为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组织与协调;对办理服务事项的质量、效率及收费进行监督;管理服务大厅;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二、服务内容:

配合进驻部门开展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服务

三、服务对象:

企业、个人

四、服务承诺:

1、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并联审批,为投资者提供便利、快捷、高效、廉洁的服务。

2、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营造利企安商环境。完善一站式、保姆式综合服务体系,指定专门窗口跟踪服务,为外商投资者提供全程代理服务,提高服务效能。

3、强化窗口办事功能,优化创业服务环境。督促窗口单位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到位、办理流程规范到位、人员配备到位、窗口授权到位,行政服务到位。

4、规范招投标业务操作,做到公开透明。配合各相关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和业务操作,做到公开透明,维护招标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5、完善各项服务举措,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做好对窗口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不断完善“人性化”服务措施和设施。

6、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对违反行政许可(审批)规定的行为,经调查属实,报相关职能机关处理。对招标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五、主要负责人:

徐博文;联系电话:2566059(办)、

手机:13807937959

从政格言:正直坦荡,表里如一;换位思考,服务到位。

六、联络员姓名:

王云模联系电话:18907033648

2016年4月28日

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服务承诺

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暨执行力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围绕“学典型、找差距、优服务”主题,树立严谨、细致、务实的工作作风,以细节求具体,以具体求深入,以深入促落实,促进民政服务依法、高效、规范运行。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提升服务水平,展示民政形象。牢固树立“小窗口、大舞台”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规范行政审批工作。

二、组织先进评比,服务态度再优化。积极开展“红旗窗口”、“服务之星”评比活动,深化“五个一”活动,做到“咨询解答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都能在规定的承诺期内完成。

三、树立服务品牌,创新服务方式。以“金平湖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大力营造“态度决定一切,作风大于能力,实干创造业绩”的作风建设氛围,打造民政服务品牌。

2016局政务中心窗口承诺书
政务大厅服务承诺 第九篇

局政务中心窗口承诺书

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总的承诺是:依法行政,廉洁办事,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具体有以下服务承诺。

1、确保市本级直接办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对向我局反映我市这方面工作未到位的投诉,10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2、对在市本级办理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做到随到随办参保业务,凡参保资料齐全的,当天办结;凡要求提供其它政策业务咨询的,在30分钟内予以答复。

3、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督促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再就业培训;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和社会保险补贴。

4、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定、军转干部安置等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5、公开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

对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公开、公平、公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办结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6、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受理案情简单的,当场处理;符合立案处理的,7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告之举报者,单位的日常巡视监察一般每年不超过1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接到申诉书后5日内答复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当面陈述理由,受理案件在60日内作出处理。

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直属窗口单位,凡直接为用人单位和群众服务的各类事项,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行政性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都要采用各种形式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如实公开。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都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统一办理。对来我局办事人员,首次接待都必须一次性告知有关审批事项内容和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来访即时答复,需置办查询的36小时内回复,来文7日内函复,信访30日内办结。

8、局纪检监察(电话:3041370),受理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职责或行政不作为事项的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事项及时调查核实,我局在60日内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公开处理结果或反馈投诉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电话:12333 2

政务中心创先争优承诺书

为牢固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创建“文明和-谐政务大厅”,热情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在市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我郑重承诺:

一、带头加强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带头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内团结。

三、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理念,在计生窗口工作中创造新业绩,对待不是来办理《生育证》到大厅咨询的群众不分份内份外耐心接待、有问必答,诚恳解释、针对不同情况积极联系街道和计生委有关科室让来访群众得到满意答复。

四、树立文明意识,积极加入到“创造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来,提高办件速度,做到审批无误差,为争创文明和-谐政务大厅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严于律已,清正廉洁,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述职报告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决策部署,政务中心党组织在党员中开展了党员创先争优和创建“文明和-谐政务

大厅”的活动。在活动中本人进行了郑重承诺,现对照总结如下:

一、能带头加强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

实际,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能带头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内团结。

三、能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理念,在计生窗口工作

中创造新业绩,2016年共办理《生育证》审批44件,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9例,接待各类计划生育的咨询近千人次。对待不是来办理《生育证》到大厅咨询的群众不分份内份外耐心接待、有问必答,诚恳解释、针对不同情况积极联系街道和计生委有关科室让来访群众得到满意答复。

四、能树立文明意识,积极加入到“创造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来,提高办件速度,做到审批无误差,为争创文明和-谐政务大厅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严于律已,清正廉洁,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通过自查认为较好地践诺了承诺,但是还有一些不够

的地方要继续加强,如要提高创新能力,责任心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创先争优活动中,要认真学习创先争优的时代性、必要性,明确创先争优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必备品质,要从以下各方面进一步加强以后的工作:

第3 / 7页

(一)强化宗旨观念,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把创先

争优活动与创建“文明和-谐政务大厅”结合起来。 努力提高自己的宗旨意识,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克服得过且过和安于现状的思想。 (二)要践行自己的诺言,按照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中国共-产-党的身份,才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业务法规的学习,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使自己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使不是来窗口办理审批咨询其它事项的群众能在窗口得到与计生委科室同样

的回答,让群众少跑路,不重复跑路而得到的结果完全一致。 三是要做到:带头学习理论,学习意识上争优;带头争创佳绩,效率意识上争优;带头服务群众,服务意识上创优;带头遵纪守法,纪律意识上争优;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计生委:谢丽

2016-03-02

市卫生局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承诺

东港市卫生局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向社会郑重承诺:

卫生局窗口负责受理东港市餐饮服务业、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申请及年审更换卫生许可证。窗口将努力做到:

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凡是到窗口办理业务,手续齐全,即时即办,发放卫生许可证,营造公正和-谐的市场准入环境。

二、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做到“五清”,杜绝“四难”现象。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态度和蔼,服务热情,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供优质快捷高效服务,

四、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守岗位职责和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窗口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将严格责任追究,向社会公开道歉。

以上承诺,欢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7141868

通讯员:东港孙晓丽/丹东市东港市纪委

地税局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全面做好纠风工作,打造宽松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东港市地税局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行即时办结服务。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要在手续齐全、资料完整的情况下,当场予以发放登记证件,并适时开通网上办理税务登记。对纳税人办理变更法人登记、注销登记的,要按照“金税三期”操作流程实施检查,按时限要求及时办理。

二、实行窗口服务首问责任制,规范服务。做到“政策咨询一口清,服务告知一纸清,业务办理一事清”,用语文明,服务规范,端庄大方,使服务更具人性化、温情化;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严守岗位责任,遵守纪律,坚持按照上下班时间,坚持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不做与业务无关的事。

监督电话:7143313

通讯员:东港孙晓丽/丹东市东港市纪委

翁牛特旗国税局政务服务承诺书

一、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翁旗国税局共有行政职权事项6大类108项。所有事项现已制作权力清单并在翁旗政务信息中心网站进行了公开;7月30日前,我局将再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开。

我局承诺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每一项权力义务,对取消的权力一律不再列入行政权限范围,同时不因部门利益,违反规定任意增设新的权力,保证清单之外无权力。

二、简化服务流程,提速办税效率

目前翁旗国税局所有涉税服务项目108项已全部实现窗口受理,其中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临时经营设立登记、税务登记证内容的变更登记、普通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等87项已实现即时办理,目前还有21项业务未实现即时办理,主要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减免税等业务,原因是根据税收征管流程,窗口受理后,需要内部流转。我们已经就办理时限进行了压缩,流程进行了优化,21项非即时办理业务的工作时限由317天缩减为70天。

三、加快窗口建设,优化纳税服务

1、选派业务和素质“双优”人员进驻国税局服务窗口,对进驻窗口的工作人员,充分授权,明确岗位职责,切实提高窗口服务效率。

2、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办税服务厅值班领导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担任,现场解决纳税人面临的困难,倾听纳税人的建议和需求,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

3、大力推行“一窗通办”的全职能窗口建设,实行“一站式”“限时制”等服务承诺;落实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制、大力推行蒙汉“双语”纳税服务。优化征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为纳税人提供方便。

4、工作人员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工作中做到服务热情、行为规范、礼貌待人、耐心细致、高效快捷。

5、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等违纪现象。

6、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大力推行网上申报、设置自助办税终端,解决好纳税人办税排队、等待时间长等问题。让纳税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翁旗国税局监督举报电话: 0476-632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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