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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镇隐患方案

2016-12-03 09:40:2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镇隐患方案(共8篇)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扬州市江都区江城标准件有限公司司发[2016]第10号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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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2016年镇隐患方案 第一篇

扬州市江都区江城标准件有限公司

司发[2016]第10号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确保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职工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公司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司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

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完善、执行情况;

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3.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和启用)执行情况;

4.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5.财务室防火防盗设施的完好情况;

7.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8.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厂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厂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阶段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司实际,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前)

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

(二)排查治理阶段(4月—5月)

1.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排查治理小组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查看更多与本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相关的文章。 各责任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于5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生产科)。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

1.公司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单位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排查隐患台账,尚未整改完毕的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整改措施。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

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同时,要及时上报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4.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互联网、校内公告栏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扬州市江都区江城标准件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2016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2016年镇隐患方案 第二篇

2016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2016年镇隐患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为基本要求,以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建设长效机制为保障,通过开展安全进社区、平安送万家活动,进一步宣传、教育和普及安全知识,全面提升社区的安全工作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平安生活人人共享。

二、目标任务

把“安全社区”和“平安家庭”建设活动相结合,以家庭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建立健全社区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社区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和创新社区管理模式,社区安全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延伸,统筹协调基层群众平安生活需求,切实推进社区安全稳定健康和谐发展,真正做到平安生活人人共享,群众安全生活、家庭平安健康。年内力争建成市级安全社区1个,区级安全社区2个。

三、方法步骤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本着“重点突破、全面推进、扎实有效”的思想,整体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6月25日-7月20日)

主要任务是制定创建安全社区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创建工作组织网络;建章立制,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掌握辖区危险源、高风险环境和人群、弱势群体分布情况,建立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1.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社区创建方案和工作措施。

2.认真搞好宣传动员。组织召开社区干部会议,对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行广泛动员,讲清目的、意义,宣传安全社区创建理念和标准,动员社区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3.开展调查摸底。在宣传动员基础上,对本辖区内所有社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及人群分布等软硬件情况,建立社区安全基本情况档案,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10月)

1.积极搭建“安全进社区”活动平台。一是在社区道路、楼道等居民日常活动的适当场所建立固定的社区安全知识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内容;二是充分利用现有社区资源,设立相对固定的社区安全宣传教育场所,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安全健康救助、家庭安全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知识宣传培训;三是明确1名以上安全生产宣传员,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理念,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宣传安全知识,参与社区安全管理,确保社区居民参与安全宣传活动在80%以上,共同打造安全社区。

2.定期开展社区安全隐患排查。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在社区开展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主要排查社区在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房屋居住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场所安全、防灾减灾、环境安全与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事故隐患。社区每月应开展不少于2次的隐患排查,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台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隐患整治及事故应急预防措施。

3.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自救演练。各社区(村)制定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同时要根据季节变化及社区的特点,开展防火、防洪、防雷、防触电、防地震等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社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防灾、减灾自救能力。(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2月)

对2016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积极申请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安全社区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简称“双基”)工作有效平台。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包抓领导为组长,包抓部门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创建规划和计划,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安全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二)严格信息报送。各社区(村)要认真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对辖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及时了解、及时记录、及时报送,每半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排查活动,将排查情况盖章签字后于每月15日、30日前报办事处安监办。

官地坪镇2016年1月安全隐患排查
2016年镇隐患方案 第三篇

官地坪镇中心小学2016年1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登记表

2016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2016年镇隐患方案 第四篇

2016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下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两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为高危行业和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农机、水利等单位;宾馆、饭店、商场、专业市场、医院、学校、娱乐场所;“三合一”建筑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同时,检查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三、排查整治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新都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县级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及所属企业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县安委办负责组织全县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交通局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公路、水上交通、公路施工及养护等行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公安局负责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国土局负责对私开滥挖、越层、越界开采矿点的打击与取缔;

质监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游乐设施等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宾馆等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民宗局负责寺庙等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幼儿园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文广新局负责文化市场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工商局负责市场营业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农业局负责农机机械及车辆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规划建设局负责公交客运、燃气、供水、建筑施工单位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方面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气象局负责防雷电方面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水利局负责发电企业、水库、水利施工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供电局负责电网方面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

市场办负责所属专业市场和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和省、市政府办公厅(室)的具体要求,我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乡镇政府(新都办事处)及县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教育、旅游、卫生、农业、水利、电力、质监、环保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项行动的内容,结合各乡镇、各部门(行业)、企业特点,抓紧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将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贯彻到企业,督促其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所属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时掌握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下旬,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要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检查组,对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监管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7月底前完成对本区域、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迎接督查阶段:8月上旬,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进行督查;8月中旬,迎接省、市政府组织的由省、市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8月下旬至9月中旬,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组织的联合督查,各乡镇政府和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相关工作。

(五)复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将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隐患排查监管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进行再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落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安委办转发的国务院安委办有关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及其他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机制。按照《指导意见》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将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及时传达贯彻到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搞好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区域和行业领域隐患自查自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帮助、指导企业解决在隐患

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动员,群防群治。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组织作用和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与隐患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方案,明确人员和责任,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对重点岗位和部位要严防死守,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加强舆论督导,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及时予以曝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行动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和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制订科学的整改措施,督促检查本区域、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并根据要求,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期间,结合专项行动的进展和隐患治理情况,及时报道、报送专项行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

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2016年镇隐患方案 第五篇

2013年昌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北城根、手表厂、东关二条小区)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

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

【2016年镇隐患方案】

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2014年度安全隐患排查

工作方案。

二. 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三. 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

四. 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2016年3月1日开始至2016年12月31日结

束。

五. 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日常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 长:谢运虎

副组长:赵仪军

成 员:柳红雷 龚树立 刘国育 刘云峰 韩鹏 周杰

六. 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

患、查安全设施、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协施工管理、查事故

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 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

日程,是否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2. 查管理、查制度、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

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

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

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

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民工进场、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施工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

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

况。

4. 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

避雷设备、防漏电性能; 人工挖孔桩内通风照明情况。

3)电气室、易燃易爆物质及毒性腐蚀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防火、

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

5. 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睡岗现象。

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拖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库房、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

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2016年镇隐患方案】

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

靠。

5)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6. 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是否齐全。

7. 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

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主管安全部门签署

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8. 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

析。

9.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发包单位是否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

人公司。

2)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其安全生

产工作统一协调、监督、指导、查处事故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3)发包单位是否对分包单位及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分包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是否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1. 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七. 排查方法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

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8.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要

亲自挂帅,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

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

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

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2016年镇隐患方案】

(四)对发现的隐患各部门要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要跟踪

督导,及时总结、考核、通报。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目标、方法和措施、经费和

物资、机构及人员、时限和要求。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

取临时措施。

附: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计划表

2016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7篇
2016年镇隐患方案 第六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2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火灾形势稳定,严防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平安”为主题的防火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火灾特点,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掀起整改火灾隐患的新高潮,为保证党的十八大顺利期间权限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等的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再次对2016年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坚决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和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

三、活动开展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7月1日起,至十八大召开。

四、活动范围

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特别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等。

五、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业要广泛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消防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治计划、措施,积极抓好落实。【2016年镇隐患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由分管领导带领消防小组全体人员对人口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员工及常住人员是否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是否熟练,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时间、经费、预案”五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村(社区居)村委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送镇综治办。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在自查自纠的工作中要细之又细。活动期间,各村(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网洛化"排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存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自查自纠。

(二)要严格治理,在排查整治的过程中要严之又严。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居)委员会要组织在该村最醒目位置粉刷消防宣传标语。各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重点防火部位的责任人全面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状况,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要掌握引导群众疏散、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技能。学校要结合"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在春防期间对学生开展一次普遍的消防常识教育。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身边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了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进。

二、重点内容及范围

本次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尾矿库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擅自开工建设和无证非法运营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非法盗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进入合法矿山进行非法盗采的;

3、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的;

5、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6、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2016年镇隐患方案】

7、非法买卖民爆物品,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非法提供民爆物品的;

8、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人员无资质、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

9、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10、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11、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12、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施工的;

13、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及机械通风系统检测不合格的,危险性较大的提升设施设备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14、尾矿违规排放、超库容、超坝高堆存,三等以上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排洪排渗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未治理到位的;

15、尾矿库坝体加高扩容未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的;

1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7、外省(区、市)登记注册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从事作业,未在省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1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20、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2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4、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2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2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行为

(2)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安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违规从事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坚持村、社区属地为主、企业自查自纠与分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镇政府配合县上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7月上旬)。各村、社区、非煤矿山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本辖区、本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问题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各村、社区居委会和矿山企业要根据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结果,对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整改,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将按照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迎接县上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月)。各村、社区以及矿山企业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8月3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公室。镇安委办将分别于8月10日和9月10日向县安委会上报我镇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和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总结。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来抓,要按照本次打非治违行动的工作重点,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情况总结,进一加强安全监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领导,深刻吸取以往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整,绝不能麻痹大意,轻一掉心,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四、工作步骤

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督查三个阶段进行,至10月中旬结束。

(一)排查摸底阶段(本文件下发之日—6月28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委会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矿山企业要按照《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摸清辖区内非煤矿山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务必把任务落实到岗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9日—9月16日)。

镇安委办将组建专项整治小组,配合县上安监、国土等有关执法部门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17日—10月10日)。

镇上对各村委会及矿山企业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问题依然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责任,配合县上集中进行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安排部署当前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抓住影响和制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本辖区本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深入一线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预案、时限“五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整治,确保实效。各村委会、矿山企业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加大资源开采秩序整治和资源整合工作力度,深化小矿山、小采石场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对停产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跟踪监督。对取缔关闭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关死关实,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研究建立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严查事故,追究责任。小矿山和小采石场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高限查处。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五)广泛宣传,全员监督。各村委会要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镇司法所,土地管理所、镇社保办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联合执法,该关闭的要配合县上坚决关闭,建立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举报制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打击一处,形成打击非法违法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和稳定。

(六)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第5篇

为了认真开展好我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取得成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全力推进全镇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全体村民、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为构建和谐,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

三、活动时间安排

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我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四、组建活动工作机构

组建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村组、矿区、社区以标语、板报、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五、活动内容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突出“以人为本,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条主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区、村组、企业开展《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

六、工作方法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由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择日在矿区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向矿区、村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利用社区文艺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由新民街、新建路社区主任负责落实各举办一期“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并利用激情广场等文艺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安全氛围。

(三)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开展活动。各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规模和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富教于乐的形式,在企业员工中认真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杯竞赛活动,宣传月活动以相互交流、总结经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目的。

七、要求

1、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的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认真的开展好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使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并切实取得成效。

2、活动结束后,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安委办。

第6篇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我镇自然地质环境比较复杂,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其发布特点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强烈的突发性,广泛和区域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构成的威胁和危害非常严重,且呈现隐患增多,威胁增大的发展趋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日趋严峻。灾害种类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陷塌、水利工程老化渗漏引发地质灾害及地裂缝等。

我镇共发生各种地质灾害3起,毁坏房屋12间,倒房3间,紧急转移群众230余人,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一)软弱层顺层滑坡。这一类滑坡规模大,危害性大,成灾范围广,以、安沟、东山、何家坪村较为突出。

(二)地面陷塌、地裂。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是因为地质灾害层变化,以及地下水和洪水暴雨冲洗造成地表下陷、山体移动而诱发,主要存在在十里店村、村的有关组。

(三)水利工程老化,致使渗漏、渠道崩塌。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张家尧等村。

(四)泥石流。由于山体高陡,采石、采矿、滑坡、崩塌、等泥土砂石和废碎石块堆积,一遇暴雨和持续降雨,极易造成泥石流。

二、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人为等因素有关以外,还与降水关系相当密切。因此,主汛期即为重点防范期。我镇2016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重点防范因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它时段做好地面塌陷和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和隐患点(段)的预防。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镇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见附表)。部分隐患点险情严重,处于不稳定状态,在暴雨、连续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易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以及乡属各有关部门应各负其责,重点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监测

(一)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形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二)监测方式、方法。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群测群防等方式进行监测。可利用埋桩法、埋钉法、上漆法、贴片法、报警器等简易的监测工具,对滑坡、崩塌体和建筑物的裂缝进行简易测量,记录分析监测结果,预测预报灾害发展趋势,是避免人员伤亡的最有效的方法。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职责。各村委会、社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对因失职、渎职而在地质灾害发生时造成重大伤亡和损失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1、镇政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责任措施的制定,督促,以及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对全镇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传达、普及、宣传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向责任单位和受威胁对象搞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填制和发放,协助指导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明确地质灾害信息员、联系电话以及联系方式。各村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为组长,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行政首长责任制”,并安排一名干部为信息联络员,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居民聚居点,均应挑选1-2名地质灾害监测员,进行动态监测。汛期加大巡查监测频率,一旦发灾或险情加重能及早发现,及时报警并主动避让,严防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4、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通报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减少灾害损失,尽量避免人员伤亡。乡政府和国土资源所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每年汛期对重大隐患点和高危点,监测员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及时掌握险情和灾情变化情况,通报信息,并建立巡查台帐。地质灾害发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以规定形式向上级报告。做到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镇政府联系电话为。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为:。

5、制订应急防范措施。对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明确安全通道。对居住在危险区域的居民,村里要组织搬迁,动员他们迁至安全地带、搭建避灾棚或临灾迅速就近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危险区域内所有非农业建设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庄和集镇规划,都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在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及从事其它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宣传、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大家增强查灾、报灾、防灾、避灾、减灾意识,自觉防御灾害,发生险情时能自觉服从管理。

6、根据地质灾害种类与性质,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的治理。如组织开挖排水沟、维修水圳、修建挡土墙、打抗滑桩、生态退耕等。治理经费实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同时积极争取立项治理经费。

7、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处理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与合作,确保在面临突发性地质灾害危险及发生灾情时应急处理工作能快速启动,高效运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分工

(一)主要由自然因素作用引发的,威胁公共安全的地质灾害预防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监测责任为有关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和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

(二)威胁特定范围公共安全和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的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为引发人及该设施的主管部门。

(三)矿山地质灾害和建设工地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责任为引发灾害的矿山、企业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及其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7篇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企业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企业要继续完善工队、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继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镇政府继续与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社区居委会与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及所辖重点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工矿企业与车间、班组、工队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

全镇要继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各村、社区要配合镇安委会突出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停业整顿,严密监控,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着力解决重点行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的问题。

四、抓好非煤矿山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作业人员的劳动行为,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禁使用无资质的施工队、严禁无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昌险作业,在巷道施工中,严格执行厂(矿)长带班制度,严格出入登记制度,每个掌子面的施工人员严格控制在3人以下。

五、做好其它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整治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辖区内车主的安全教育管理,按照道路交通的有关规定,狠抓村民、居民生产生活用车的管理,加强超员、超速、超载车辆的安全整治,严禁农用车辆载人,同时要认真抓好农机安全。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利用会议、版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加大对企业职工、村民、居民,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落实低智能人员的监管责任,提高广大企业职工、村民、居民以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3、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卫生、建筑业、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安全整治。

六、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各重点企业、各村、社区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演练,形成上下衔接,反应快速,处置得当的应急救援体系。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以镇、村、社区、企业、相应人员为成员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在险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1、加大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要把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技能知宣传教育活动。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程、规章不断规范作业人员劳动行为,加强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化特种工的安全教育,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2、不断推进安全生产从源头抓起。要加大各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工作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组织实施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环保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劳动者的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八、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各企业要对以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特别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检查、教育培训和施工等记录制度,该上墙的必须上墙,对以往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语要进行刷新,并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人人知安全管理制度,个个懂安全操作规程,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九、坚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各村、社区及工矿企业要及时按程序向镇政府、县安监局、环保局和中小企业服务局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对隐瞒事故不报、迟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为了加强矿产资原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的监督职能,严禁一切非法开采矿产资原的行为,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非法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矿产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禁一切己被关闭取缔的小煤窑和铅锌矿洞死恢复燃,切实维护好我镇的矿产资源。

2016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2016年镇隐患方案 第七篇

为进下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两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为高危行业和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农机、水利等单位;宾馆、饭店、商场、专业市场、医院、学校、娱乐场所;“三合一”建筑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同时,检查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三、排查整治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新都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县级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及所属企业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县安委办负责组织全县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交通局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公路、水上交通、公路施工及养护等行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公安局负责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国土局负责对私开滥挖、越层、越界开采矿点的打击与取缔;

质监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游乐设施等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宾馆等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民宗局负责寺庙等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幼儿园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文广新局负责文化市场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工商局负责市场营业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农业局负责农机机械及车辆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规划建设局负责公交客运、燃气、供水、建筑施工单位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方面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气象局负责防雷电方面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水利局负责发电企业、水库、水利施工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供电局负责电网方面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

市场办负责所属专业市场和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和省、市政府办公厅(室)的具体要求,我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乡镇政府(新都办事处)及县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教育、旅游、卫生、农业、水利、电力、质监、环保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项行动的内容,结合各乡镇、各部门(行业)、企业特点,抓紧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将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贯彻到企业,督促其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所属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时掌握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下旬,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要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检查组,对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监管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7月底前完成对本区域、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迎接督查阶段:8月上旬,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进行督查;8月中旬,迎接省、市政府组织的由省、市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8月下旬至9月中旬,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组织的联合督查,各乡镇政府和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相关工作。

(五)复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将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隐患排查监管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进行再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落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安委办转发的国务院安委办有关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及其他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机制。按照《指导意见》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将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及时传达贯彻到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搞好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区域和行业领域隐患自查自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帮助、指导企业解决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动员,群防群治。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组织作用和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与隐患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方案,明确人员和责任,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对重点岗位和部位要严防死守,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加强舆论督导,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及时予以曝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行动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和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制订科学的整改措施,督促检查本区域、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并根据要求,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期间,结合专项行动的进展和隐患治理情况,及时报道、报送专项行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

2016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方案
2016年镇隐患方案 第八篇

为进一步消除和减少我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改善公路通行条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根据省安委会赣安[2016]20号文《加强农村地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及政府领导批示结合我县公路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我县各乡、镇、村农村公路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落实整治措施,消除隐患,使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减少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损失,促进和谐社会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时间安排

(一)隐患排查(10月8日—10月15日)对各乡、镇、村农村公路进行摸底排查,并对有安全隐患的公路进行登记、照相记录。

(二)核实上报(10月16—10月24日)组织相关单位及技术人员对排查的隐患进一步核实并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报政府报批。

(三)综合整治(10月27日—11月)采取“先治理重大隐患后治理一般隐患”、“先增设简易防护设施后建设规范防护设施”的方式。在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措施尚未到位的情况下,采取性管理措施,设置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如:砌石头、填土方、打木桩设置警示标志等土方法进行简单避险。

四、排查范围

全县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和桥梁

(一)公路路基、路面、涵洞、安保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重点在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

(二)桥梁桥台、桥栏的安全状况及安全警示标志等级。

五、工作要求

要把这次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放在政治的高度来来完成。确定带队领导,精心部署实施,要充分认识到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对待、不走过场不下形式,踏踏实实地做好这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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