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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完成各级文明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2016-12-05 11:46:5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民政局完成各级文明委安排的工作任务(共9篇)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制度***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制的说明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文明委”)是***县委、县政府主管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担负着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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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制度
民政局完成各级文明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一篇

***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制

的说明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文明委”)是***县委、县政府主管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担负着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任务。为了更好地发挥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的“龙头”作用,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精神文明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一、 成员单位责任及其责任分工

(一)按照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督促检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情况,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会志愿服务等有关问题;

(二)针对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为党委政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三)切实加强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

社区、文明单位等创建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社会志愿服务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共同研究和探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新途径、新形式,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做法、新经验;

(五)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职工素质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经常开展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

(六)积极参加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委员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 县委办

1、负责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与非成员单位之间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事项的协调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督查,协同做好文明县城检查评比的接待工作;

3、组织、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重要会议、重大活动。

(二)县人大办

1、组织人大代表审议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四个文明”协调发展;

2、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视察、

检查,并提出意见、建议,加强督办落实。

(三)县政府办

1、负责政府成员单位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事项的协调工作;

2、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推行科学民主决策;

3、加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

(四)县政协办

1、积极组织与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的提案,加强督办落实;

2、及时反映政协委员提出的,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组织政协委员视察、督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县纪委

1、参与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2、组织开展好行风评议工作,促进全县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提高;

3、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行风进行查处,促进各部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4、对执法部门、窗口单位等进行明察暗访,促进行风建设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六)县人武部

1、大力发扬双拥工作优良传统,积极协调组织当地驻军参加双拥活动和军民共建活动,努力使部队的精神文明建设走在全社会前列;

2、充分发挥基层人武部的作用,积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七)县委组织部

1、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系列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和理论素质,增强党性;

2、加强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

3、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把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绩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与干部的使用和奖惩挂钩;

4、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础,注重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八)县直机关工委

1、牵头抓好文明机关创建工作,参与指导县直机关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组织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党员义工、读书节等活动,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3、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 塑造县直机关勤政高效、求真务实、廉洁从政、文明服务的新形象,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

【民政局完成各级文明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九)县委宣传部

1、健全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落实工作;

2、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做好精神文明建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和各行各业精神文明创建成果、重要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及时发现并大力宣传具有时代性的先进典型;

3、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4、通过多种形式,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对市民进行文明言行的宣传教育,切实履行好舆论监督的职能。

(十)县文明办

1、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和活动计划;

2、负责全县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等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评选表彰。落实以中共德安县委、德安县人民政府名义对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表彰命名的有关工作;

3、指导、组织各部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经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民政局完成各级文明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二篇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委办:1、负责落实县领导交办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负责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与非成员单位之间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事项的协调工作;2、负责落实以中共万载县委、万载县人民政府名义对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表彰命名的有关工作;3、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督查,协同做好文明县城检查评比的接待工作;4、负责县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文件的起草、审核、把关工作。

二、县人大办:1、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县三个文明建设;2、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做好服务工作;3、收集、规纳各级人大代表对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及创省级文明县城的意见和建议。

三、县政府办:1、负责落实县领导交办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中政府成员单位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事项的协调工作;2、负责落实以中共万载县委、万载县人民政府名义出台有关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文件,做好对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表彰命名的有关工作。

四、县政协办:1、组织县政协委员协商讨论全县精神文明

建设规划;2、组织县政协委员对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调研、视察,提出意见和建议;3、及时反映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县纪委:1、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2、牵头组织行风评议工作,以执法监督部门、垄断性行业、公用事业单位为重点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促进全县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提高;3、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纪政纪的人和事进行查处,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3、积极参与、配合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发挥好职能作用;

4、与县政法委、文明办、计生委共同做好各级文明单位、示范“窗口行业”的审核工作。

六、县委组织部:1、抓好党员教育系列活动,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质,增强党性;2、加强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把精神文明建设实绩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3、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础,注重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七、县委宣传部:1、认真做好理论武装工作,健全各级党委中心组和领导干部星期天学院的学习制度,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落实工作;2、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

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加强对新闻媒体和出版领域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先进典型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等;3、深入学习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及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逐步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革命史教育基地的作用;4、精心组织各项文化活动,认真指导文艺创作,鼓励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努力创作出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文艺精品,协调农村宣传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

八、县文明办:1、负责代文明委拟定文明委成员单位的职责和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代县文明委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向县文明委报告工作,负责处理文明委的日常工作;2、负责全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3、负责协调、联系各部门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齐抓共管;4、指导、组织各部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5、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县委统战部:1、组织、协调县各级统战部门、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发挥优势,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2、以开展适合统一战线特点的活动为载体,

动员和引导县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积极参与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为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上新水平作出自己的贡献。

十、县委政法委(综治办):1、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对综治领导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实行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制;2、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定期分析研究社会治安形势,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制度,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4、深入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建立和完善社会的打防控体制,减少社会治安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5、完成县文明委规定的其它相关任务。

十一、县农工部:1、为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农业、农村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2、负责全县小康示范村建设的指导、协调、督查,做好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参与抓好村容镇貌的综合整治和乡(镇)村服务场所建设、农技服务机制建立等工作;3、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场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考核考评。

十二、县人事局(县编办):1、牢固树立人事、人才工作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的思想,锐意改革、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业绩,努力为万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2、在机构改革中稳定精神文明建设的机构、队伍,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效运作。

十三、县人武部:1、大力发扬双拥工作优良传统,积极协调组织当地驻军参加双拥活动和军民共建活动,努力使部队的精神文明建设走在全社会前列;2、充分发挥各级人武部的作用,积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四、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1、积极开展严打专项斗争,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活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丑恶现象;2、取缔查处利用封建迷信骗取钱财的违法活动,在县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法轮功”顽固分子的教育、转化、查控工作,加强治安动态管理,做好“110”社会联动的协调工作;3、加强交通管理,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归位;道路交通设施配套,标志标线清楚,人车各行其道;纠正交通违章行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交通警察文明执勤,引导群从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

十五、县计委:1、全面组织实施《万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促进万载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负责把创建文明村镇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审批权限做好社会事业项目的审批立项和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省、市社会事业专项建设资金,引导、扶持社会事业项目建设。

十六、县计生委:1、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国策宣传教育工作,

民政局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方案
民政局完成各级文明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三篇

民政局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市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这个中心,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城市环境和民主法制建设,提高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一年的努力,使民政系统基本达到以下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1、比较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

2、比较丰富、高雅的文化生活;

3、比较稳定、安全的关口秩序;

4、基本完善、配套的福利设施;

三、工作任务

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抓紧落实为民解困的各项工作,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各项救灾工作措施,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积极推行“分类施保”,对重病、重残和无经济收入等低保家庭给予了重点救助;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二)严格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发挥救助职能,保障受助人员合法权益。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拱北口岸地区整治行动,维护**口岸地区的繁荣和稳定。

(三)整治辖区内环境卫生。认真落实门前“三包”,特别是单位周边临街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严格实行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整治渣土运输抛撒和污染,逐步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和分类收集处理。

(四)抓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教育。通过抓好三项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一是思想道德教育。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培育“四有”公民为目标,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全民政系统掀起开展创建文明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的精神教育。广泛宣传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建立家庭、学校、单位、社会全方位的道德教育

网络,着力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二是文明城市意识教育。开展“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的主题活动,开展经常化的各类群众性的公益活动,增强大家现代文明、卫生、交通、环境、环保、法律等六种意识。三是法律规范教育。加强普法教育,在全体干部职工中进一步普及各种法律知识。做好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贯彻与落实。坚持教育与惩诫结合,通过严格执法,将不文明行为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切实纠正各种不文明行为,强化大家法规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五)开展创“文明市民”活动。大力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塑造廉洁勤政的人民公仆形象,务必使广大机关干部既做好文明创建的组织者和倡导者,更做好文明创建的实践者和示范者。开展创“五好文明家庭”活动。以弘扬家庭美德为主题,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提倡努力工作积极生产、活跃家庭文化生活、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和落后习俗、和睦家庭邻里关系、热心社区公益事业。

四、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文明城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市人民的一项重要任务,民政系统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创建形势,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单位一把手负责、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创建格局。

2、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动员、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真抓实干。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要搞好社会宣传,配合市文明办在本单位张布宣传标语、画廊,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3.求真务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按照《**市民政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确定责任分工,以求真务实的精神逐项抓好落实,扎扎实实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

二00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庆祝六一红领巾爱心义卖活动方案

庆祝“六一”暨第二届“蓝天下的挚爱”红领巾爱心义卖活动方案一.活动主题:献出一份“爱心”托起一份“希望”二.活动目的:1.通过此次“蓝天下的挚爱”义卖活动,让全体队员从小树立关爱他人的意识,养成乐于助人、乐于奉献的良好品质。2.丰富队员的校园生活,提高队员的组织能力,自主管理能力

图书馆开馆庆典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为更好地使xx图书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满足广大读者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提升城市品位,加快xx文化大县的建设步伐,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投入数千万元,将xx图书馆整体搬迁到县城标志性建筑群——县文化中心,县图书馆占地1200平方米,馆舍面积达3万平方米,整体规模扩大 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投资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关于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职业礼仪’专题活动方案”的安排,打造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热情好客的良好服务形象,进一步提升我局投资促进服务质量,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一、活动主题本次活动主题:树立行业文明形象,为创建全国文明区、建设新城区做贡献。即: 移动通信公司揭牌仪式活动方案

各县(市)、区分公司,市公司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定于2004年10月18日举行揭牌仪式,为使此次活动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一、揭牌时间:10月18日上午10:58分揭牌仪式正式开始。二、揭牌地点:公司院门口(主席台设在营业厅门前)。三、参加人员:各县(市)、区分公司经理

典型连接你我他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典型连接你我他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在国税事业蓬勃发展的历程中,国税干部是发展的主体,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归根结底,国税事业就是国税干部自己的事业。“典型连接你我他”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过程,既是全体国税干部自我学习,自我驾驭,自我提高,自我实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过程,也是推动国税事业

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制的说明
民政局完成各级文明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四篇

庆云县文明委

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制的说明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社会系统工程。庆云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文明委”)是庆云县委、县政府主管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担负着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任务。为了更好地发挥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的“龙头”作用,把创建全市文明城市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精神文明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一、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一)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

组织开展党性党风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大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坚决遏止腐败现象;纠正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牵头组织行风评议工作,以“窗口”行业、行政执法部门为重点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促进全县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提高;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进行查处,促进各级各部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完成县文明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委办公室

负责督查落实县委领导交办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事项;协同做好县文明委成员单位与非成员单位之间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事项的协调工作;负责县委每年召开的专题会议和有关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的记录和提供有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材料;协调以县【民政局完成各级文明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委、县政府名义对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表彰命名的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协同做好文明城市检查评比的接待工作;完成县文明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办、县信访局)

负责落实县领导交办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事项;负责落实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文件,协同做好对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个人表彰命名的有关工作;负责县政府每年召开的专题会议和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会议的记录和提供有关文明城市考评的材料;负责县政府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配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督查,协同做好文明城市检查评比及接待工作;牵头负责诚信政府建设工作,使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设立政府部门集中办公的“一站式”服务大厅,政府部门办事程序公开、规范、高效;建立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有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等联系方式;加强辖区出租屋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四)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委)

协同抓好全县局以上单位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健全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学习检查考核制度;围绕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深入开展学理论、学党章和党员教育系列活动,提高党员队伍的思想政治和理论素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制;遵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的要

求,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党内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并与干部提拔任用、奖惩挂钩;加强干部队伍教育,抓好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并形成制度,做到有计划、有主题、有典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的综合培训;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干部整体素质,促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直属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党政机关组织开展政务诚信教育实践活动,牵头抓好县直党政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实现廉政、勤政、高效,市民群众对党政机关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完成县文明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宣传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真做好理论武装工作,健全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和党员队伍理论学习工作,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中培育形成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支柱;把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纳入社科规划重点研究课题;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拍摄、报道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报道精神文明建设重大活动;深入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

纲要》,开展以理想信念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建立形势教育报告会制度;加强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逐步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革命史迹教育基地的作用;以“五个一工程”为龙头抓好精品生产,精心组织各项宣传文化活动;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宣传文化重点建设项目,改善基础设施;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管好用好各项资金;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制止文化垃圾传播;抓好宣传思想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知识培训;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起草、论证和督促落实;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窗口”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以及军警民共建、共建文明口岸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协调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县文明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组织调研、分析和反映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总结、交流和推广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负责组织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研究,探索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路子;组织推荐评选全国、全省、全市及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市民的思想道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督促、指导、协调全县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不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文明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维稳办)

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政法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组织和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大力推进“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群众对行业风气满意度达到85%以上,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覆盖百达到100%;指导和推动全县政法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认真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加强检查考核,积极稳妥地行使综治一票否决权;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全县性的重大治安事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严防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事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平安社区活动,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利益,及时向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申报奖励见义勇为有功人员,每年向市推荐评选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完成县文明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县武装部

负责组织协调驻县部队之间的关系,配合驻县部队搞好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努力使部队的精神文明建设走在全社会前列;协调驻县部队积极参与地方的“三个文明”建设,广泛组织开展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向县文明委推荐评选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和先

2016年度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局完成各级文明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五篇

2016年度民政工作计划

1、2016年度社区民政工作计划

20XX年,我社区民政工作一直以遵守上级的领导思想为己任,在全体居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XX年社区民政工作计划的总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发展福利服务,构建社区救助体系,推进社区助残服务,深化社区优抚工作,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动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建设,为构建特色社区,绿色社区,文体品牌社区,创一流社区而努力奋斗。

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对维护社区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意义重大,根据文化街道民政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社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加快社区民政工作进程

基本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民政局完成各级文明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1、社区工作计划的重点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坚持以民为本的民体思想,把解决基本民生问题这条主线贯穿在民政工作始终,进一步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规范社区低保范围,适当扩大低保救助面,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加快低保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社区救助工作的规范化

2、实现一个创新,坚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加快实施社区居民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帮助困难群众缓解“医疗难”问题,操作规范化的社区医疗救助制度

3、加强优抚安置保障对象制度,进一步落实抚恤补助标准,在抓好常规性优抚工作的同时,要面向优抚对象中的弱势人群优先提供社区社会救助,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特殊照顾,要面向优抚对象提供社区就业服务,要面向社区军烈家属继续开展拥军活动

4、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促进社区爱心协会和福利事业发展

积极培育和发展爱心协会,使其成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载体,组织开发爱心协会,帮助,救助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特困弱势群体和特困残疾人,依法规范爱心协会组织行为,提高社会形象和公心力【民政局完成各级文明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5、发动全社区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引进外资,动员全社区干部群众上下一心,建设管理好社区老年活动站和福利院,通过老年活动站和爱心福利院的建设,大力开展社区为老服务,要围绕“六个老有”既;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扩大老年工作内容,积极解决特困孤寡老人养老问题

6、立足本职,强化措施,确保社区民政工作的落实。

要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重在落实,贵在实施,社区民政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职业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思路,转变作用,用一流的精神状态做一流的工作,用一流的工作标准,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促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

7、要强化工作手段,为民政工作提供制度和措施保障

要健全和完善目标责任制,把各项工作量化,细化,做到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确保社区民政重点工作整体推进,为建立“六位一体”即;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做出新的贡献。

2、2016年度民政工作计划

20XX年全区民政工作要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更好发挥民政在保障民生、促进公平、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重要作用。突出抓好以下七项重点: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要求,编织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网”。落实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调整低保、低保边缘等救助标准。做好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逐步完善合理进出机制,避免“骗保”、“应退不退”、“一吃到底”的现象,同时要认真做好核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耐心、谨慎地解决好可能出现的信访问题。开展困难家庭的危房改造工程,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条件。

(二)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打造养老服务“四项工程”:一是居家福养老服务镇(街道)推广工程。扩大服务范围,明年计划在木渎、甪直、郭巷、城南及条件成熟的村(社区)推广“居家福”养老服务管理中心(站),提高“居家福”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二是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程。在全区2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万人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老人提供午休照料、娱乐休闲、社交活动等综合性日间服务。三是助餐点建设工程。建成14个助餐点,解决居家老人就餐问题,拓展助餐服务受益面,重点满足独居、高龄、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年群体助餐需求。四是村(社区)老年人活动室完善工程。努力实现村(社区)老年人活动室全覆盖,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活动内容,并在特色和细节上下功夫,努力打造一批硬件齐全、服务到位、管理有序、制度健全的标准化社区老年活动室。

(三)积极打造“幸福社区”。制定“幸福社区”建设指标与评比细则,争取设立引导资金,实施“属地建设管理、区级以奖代补”政策,先行在城市社区、拆迁安置小区打造10~20个创建点。优化社区服务大厅、文化活动场所、老年活动室、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公共便民服务、文体娱乐活动、老人日间照料、学前儿童看护和助残助困等社区服务功能,重点在深化基层民主建设、加强社区管理创新、扩大社区服务能力、优化社区居住环境、繁荣社区文化建设、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等6个方面下功夫,切实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努力把社区建设成居民的幸福生活圈。

(四)贯彻落实公墓管理意见。以贯彻落实全区公墓管理意见为重点,规范管理好公益性、经营性公墓,加大对关停公墓和违规墓地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私埋乱葬,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启动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结合全区以及各板块的实际情况,编制公益性骨灰堂布局专项规划,明年计划对城区建设一个区级公益性骨灰堂,在甪直、临湖、光福等地建设镇级公益性骨灰堂。通过加快骨灰堂建设,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满足殡葬需求,推行绿色、惠民殡葬,促进殡葬事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

(五)培育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服务功能与运行机制,重点针对服务性、引领性、示范性的社会组织进行孵化培育,着重加强对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普遍培育一些事关民生、能够直接服务群众的社区社会组织和“草根”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快出台全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指导性意见,帮助社会组织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提升服务能力,实现4A级社会组织“零突破”,推动社会组织提质增量。实施吴中区首届公益创投活动,鼓励有诚信、有实力、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公平公正参加公益招标,承接政府转移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有效参与社区建设和居民服务。

(六)做大做优慈善救助品牌。金区长在区慈善总会第二届理事会上强调,要围绕项目开展慈善救助,充分利用全方位、多形式的慈善项目,在助贫、助老、助残、助学等方面作出积极的努力。明年要推出一些全方位、多形式的慈善活动和项目。启动“三个不让”系列慈善救助活动,即:不让一名贫困学生上不起学;不让一个因病致贫对象看不起病;不让一户生活困难家庭住在危房。开展“周行一善”活动,即每周救助一名困难群众,并通过电视台、网络媒体等平台,号召爱心企业和人士关心关注弱势群体,宣传感人事迹,弘扬慈善理念,扩大慈善事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七)巩固深化双拥创建成果。以争创省双拥模范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双拥工作力度,提升双拥工作质量,努力使双拥模范区“七连冠”基础更加扎实,成效更加明显。适时召开双拥模范区创建表彰大会,通过举办全区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放大双拥创建效应。要重点做好涉军维稳工作,主动排查矛盾隐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社区民政2016年年度工作计划

为确保社区民政工作有效地实施,我社区按上级要求,根据社区开展这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低保工作

1、我们在低保工作中,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部门。

2、认真按照上级民政要求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间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了解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正有效,要对他们的资料了如指掌,从而对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不属实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社区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民政工作的扶贫扶困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让每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4、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把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要及时上报民政办,使社区的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对低保户超标我们要及时取消,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我们经研究申请增加保障金额,认真做好动态管理。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事实、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双拥工作

1、做好军属的优抚和慰问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的关怀和帮助。

2、在“八一”和“春节”前夕召开军民座谈会,拉近军民关系,军民同乐共建社区。

3、组织社区干部,中小学生对社区的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讲文明”活动。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最大限度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上级领导放心,居民满意。

残疾人工作

1、做好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做好全国助残日、助残宣传活动。

3、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广大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工作。

4、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民政工作做到实处、落实到实处,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4、2016年度民政工作计划

做好民政工作对维护社区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20XX年,社区民政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切实加快社区民政工作进程。现将20XX年江苏东路社区民政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发展福利服务,推进社区救助服务,深化社区建设工作,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二、具体措施

【民政局完成各级文明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1.以民为本,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在“民生年”里,进一步把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困难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认真贯彻落实民政政策,增强为居民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感。脚踏实地地为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服务,做好低保、社会救助、残协等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努力实现社区救助工作的规范化。

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做好社会性服务工作

加大对社区老年人、优抚对象、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在抓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努力创新,例如:老龄工作在居家养老服务上力求有新的突破;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在社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上力求取得经验和成效。

2016民政局上半年民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
民政局完成各级文明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六篇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县的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关怀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民政工作目标,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保民生、促稳定、助发展的职能作用,求真务实,依法行政,大胆创新,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上半年民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齐头并进。

1、救灾工作有序开展。今年1~6月,我县遭受到了一次风雹灾和两次洪涝灾害,共造成我县直接经济损失8720万元,其中农业损失6012.68万元。倒塌房屋160户、307间,损毁房屋675户、178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2.08万亩,成灾面积8.08万亩,绝收面积0.16万亩,全县受灾人口10.7万人,紧急转移灾民7336人。灾情发生后,局党组及时组织应急分队人员,分组下到各乡镇了解灾情和指导工作。同时,紧急调度干粮600件、矿泉水600件、方便面600件、救灾大米2万斤、棉被340床、帐篷50顶,县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挤出10万元,全部投入到灾民救济和重建家园中,受到了灾民的一致好评。

2、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有序。一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至6月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920.1万元、人月平286.82元;1-6月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917.3万元、人月平115元,城乡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达到了省市为民办实事要求。二是进一步巩固“阳光行动”成果。按照省、市统一按排,出台了《蓝山县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了城乡低保大排查工作。经认真核查,我县现有城市低保户2776户5195人,通过动态管理新增54户89人,取消184户284人;现有农村低保户11739户15459人,通过动态管理新增342户502人,取消185户261人;确保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3、做好了示范点创建工作。根据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对创建示范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布署。由于去年的示范点创建工作没达到预计目标,造成亮点不亮的效果。今年我局本着集中人力物力,打造示范点的理念,预计投入30万元对两个乡镇、两个社区、八个村的社会救助平台进行标准化创建。对三个示范敬老院也投入30万元从硬件上进行修缮,从软件上进行补充完善。现示范点的制度牌等已制作完毕,其它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顺利。一是及时发放五保供养金。截止6月底,全县在册五保户1025户1128人,共发放五保供养金151.8万元,人年平2400元;二是做好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相关工作。与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签订了《五保集中供养协议》,根据五保对象的个人具体情况,对自愿入住敬老院且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及时办理入院供养,对不愿入住但需要有人照顾的,由村委会协调人员给予生活照料。采取入院进院自由,由五保对象自行选择供养方式,灵活解决五保户的生活照料问题。三是认真做好五保户医疗救助工作。对五保老人因病住院产生的医药费,新农合报销后未报销的部分,予以全额解决。

5、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上起到了积极作用。1至6月份为358户385人因患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精神病、心脏病及其他大病患者发放了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大病医疗救助金,累计发放救助金182.8万元,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6、孤儿的调查摸底和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54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6]161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细致的做好了我县孤儿的调查摸底工作。1-6月新增15名孤儿,共发放纯孤儿基本生活费共计41.2万元,使我县孤儿的生活和学习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7、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初见成效。县政府制定的《蓝山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蓝山县贫困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定点医疗机构及新农合、城镇医保“一站式”结算平台已全面实施。1-6月发放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141人 56.6万元。

(二)以加强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工作为着力点,扎实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着重抓好了毛俊镇毛俊村、新圩镇上清涵村两个样板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同时,结合全县新农村建设要求,把推进村务公开作为强化基层民主,促进和谐发展的纲要性工作来抓。

(三)以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待遇为着力点,切实提高了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1、全面落实了优抚政策。

(1)、根据省厅的要求,扎实做好了优抚对象的数据采集、更新工作。针对我县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伍军人、伤残退伍军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各类优抚对象较多且居住分散的实际,通过采取书面通知、办宣传栏、公布热线电话、上门服务、结合大多数在外地务工人员回来扫墓的时机等方式,对优抚对象的数据进行了采集和更新。

(2)、及时足额发放优抚资金。通过加强优抚资金的管理,及时、足额、准确地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共发放资金443余万元。

(3)、积极开展优抚对象奔康活动。经反复考察,认真筛选,筹集资金30余万元准备对10户优抚对象进行扶助。

2、做好了退役士兵的培训及安置工作。

(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我县退役士兵就业渠道,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拟定筹资40余万元从九月份开始对90余名退伍军人进行免费技能培训。

(2)、根据蓝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蓝发[2016]40号)文件精神,今年共安置2016年转业士官和2016年度城镇退役士兵46人。

3、积极开展了双拥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双拥办《二○一三年湖南双拥工作要点》(湘拥办〔2016〕1号)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了“三湘激荡双拥潮”为主题的征文及书画摄影比赛等纪念双拥运动70周年活动。

4、落实了军休人员的生活待遇。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原建设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购房面积未达标货币补差有关问题的通知》(政联[2016]6号)和《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购买现有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我县军休老干部发放住房补贴17.6万元。

(四)以构建“民生民政”服务体系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

1、进一步规范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管。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重点,对38家社团及17家民非进行了年检。上半年,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无超出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现象。

2、扎实推进地名和界线联检公共服务工程。一是继续开展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完善了路牌、门牌、地名设标工作,充实了地名数据库的录入。二是对蓝山-连州、蓝山-江华的行政区域界线进行了联检。

3、积极实行人性化的社会救助。创新社会救助模式,改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坚持“先救治,后手续”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2人次,发放救助1.5万余元,送到定点医院救治精神病人35人,投入救治金38万余元。

4、殡改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深入宣传和加大殡葬执法力度,今年1-6月共火化遗体126具,其中包括12具无名遗体,完成全年火葬任务的54%。

5、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1-6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963对,离婚登记339对,补领结婚证232对,出具有关婚姻情况证明228份,接待前来咨询人员216多人次,为相关组织和个人提供、利用档案63份。坚决杜绝婚姻登记工作中的违法现象,全县婚姻登记合法率100%。

6、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一是积极为老年人服务,抓好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1-6月为老年人办理优待证2431本;二是认真抓好百岁老人的动态管理,对我县原已报和新增的百岁老人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审查。三是认真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5月份组织参加全市老年人乒乓球比赛。

7、改善福彩销售环境,逐步提高发行量。今年1-6月,我县的福彩销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共销售福利彩票980万元,其中电脑型彩票870万元、刮刮乐彩票110万,同比增长40%,完成全年任务的60%。同时组织全县投注站业主举办营销培训。

8、慈善救助稳步推进。半年来,共救助重灾户、特困户、重病户、贫困学生等183户、750余人次,发放救助款103562元。同时,积极开展为“四川雅安地震灾区募捐”活动,共募集资金186975元,并及时汇集到省慈善总会,再捐献给灾区人民群众。

9、计财工作责任到位。今年1-6共收到上级下拔各项资金总计5127.83万元,为我县的民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10、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开展行风建设,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监督、推进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和廉政文化进机关、开展民政资金专项检查和治散漫治懒惰治奢侈等活动,转变了干部职工作风,民政干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勤政廉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五)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1、敬老院建设。新建的塔峰敬老院位于塔峰镇牛承村境内,占地面积20亩,需要投入建设资金300万元,现已完成设计、评审、正准备进入招投标阶段。

2、救助站建设。为完善我县救助站的硬件设施建设,创造更好的条件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我局在老民政办公区的一空坪处新建一栋集办公、救助的办公大楼。该项目已经完成设计、预算、评审,已进入招投标工作。

3、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在祥龙陵园旁征地20余亩,对建设用地锄草、设计、规划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在招标中,力争年底前峻工。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部署,根据年初安排和当前我局各项工作进展,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巩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1、进一步加强汛期各项救灾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性灾害的一切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查灾、准确报灾。

2、巩固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城乡低保操作程序,完善收入核定办法。就申报程序、申报时限和受理人员职责做进一步明确,做到群众有困难及时受理,件件有落实、有答复。二是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为基层对低保家庭收入的核定提供参考依据,力争做到公平、公正。

(二)继续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福利体系。

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弃婴、孤儿的收养工作,依法开展家庭收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不断规范社会捐助行为,提升慈善事业管理水平。

(三)继续做好优抚双拥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双拥活动。按政策兑现义务兵优待金,组织“八一”走访慰问活动,支持部队搞好现代化建设;二是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积极为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三是继续开展为老复员军人送医送药下乡活动。

(四)努力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认知程度,为我县营造良好的婚姻法律法规执法环境。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优势,配合计生、卫生部门做好免费婚检的宣传工作,提高新人优生优育意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二是抓好各项社会服务工作。1、加大殡葬宣传及执法力度,规范县城的治丧秩序;2、加大对城市街巷街牌路标的管理和维护,不断规范全县道路门牌设置;3、切实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我县社会稳定。4、加大福彩管理站规范化管理力度和专营化检查力度,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完成我县福利彩票全年任务。5、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和自治能力。

(六)加快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工。

三、存在的问题

(一)烈士陵园和敬老院建设受规划、征地等因素影响,阻力较大、进度较慢,无法按时完成进度。

(二)社会救助局增岗不增编且工作量逐年增大,不利于工作很好的开展。

以上这篇民政局上半年民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报告,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2015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民政局完成各级文明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七篇

第一篇: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一九九九年,我局创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以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重点,使全局党员、群众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而促进和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从讲政治高度加强支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为了把支部建成全局的领导核心,我们按照江泽民总书记的要求,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支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一)抓政治学习。支部成员坚持按区工委安排的学习日,认真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讲”教育教材等内容。为使学习不走过场,落到实处,支部学习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讲评,有学习体会。通过学习,提高了支部成员理论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抓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搞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支部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完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主要有:民主生活制度、民主集中制制度、党员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二是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首先把打印的制度发给每人,做到人手一份,定期组织学习,上级要求上墙的制度都上墙,如党组织活动各项制度等,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制度办事,纠正一些不规范行为;(三)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我们根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一是抓了思想教育,先后组织学习《纪律条例》,《廉政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政规定;二是坚持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别人意见,主动自查自纠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快建设文明单位步伐,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我局自去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文明单位”以来,就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夯实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基础,注重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讲文明,树形象、抓管理,促发展的要求,大力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

主要措施及做法:一 是加强领导。局成立了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局领导挂帅,领导成员分工负责,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文明单位创建问题。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1、组织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关于精神文明建设论述和省、市、区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文件精神;2、在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上把创建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强调和安排,这些措施,使全局人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参与意识,使创建活动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三是抓好政治、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提高民政干部整体素质,我们除利用周一党日活动、周四政治学习时间外,结合工作安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各种业务知识等。通过学习,明确职责,懂得行依法办事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民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四是狠抓硬件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创造优美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为来访办事民政对象,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今年局办公室装备了电脑、复印机、打字机,更换了办公桌椅和衣架等物品,室内干净整洁,局对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五是实行“政务公开、规范服务”的社会承诺制度。对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即办事依据、程序、时限、结果等作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推出优待抚恤、婚姻登记、殡葬、社团、有奖募捐、基层政权建设、福利企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把开展政务公开与发扬民政优良传统“孺子牛”精神紧密结合,转变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促使民政干部增强公仆意识,变手中权力为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中,要求民政干部面对社会敞开文明窗口,面对群众塑造自身形象,视服务对象如亲人,从端一杯热茶,说一句热心话,办一件该办能办的事做起,想方设法为民政对象排忧解难,尽职尽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三、抓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各项任务完成

(一)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为了发挥居委会在基层政权建设中的作用,一 是调整充实了居委会领导班子,把年富力强,有一定组织经验和管理才能的同志充实到居委会中;二是以提高居委会干部素质为目的,从法律法规教育入手,使他们成为基层组织的带头人;三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懂得依法办事的工作程序,加强居委会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二)社区建设与社区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全区11个办事处均建成了200m2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174个居(家)委会建立了20m2以上的社区服务站,全区建有服务网点947个,从事社区服务人数7011名,安排下岗人员672名。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解决优抚对象后顾之忧 取得可喜成绩。今年以来,国家对因战,因公致残的有功之臣分期分批提高抚恤标准,在区财力不足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按期发放,截止11月20日共发放优抚金103000元;在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中,为爱心对象13户特困军烈属联系解决了帮扶对子;为扶贫对口县特困军烈属新建40m2住房2套。

(四)完成了社会救济和扶贫任务

1、社会救济工作我们把重点放在落实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上,在去年基础上,今年对原有保障对象进行了调查调整,经申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84户140名发放了保障金。2、扶贫工作力度大,效果明显。今年为扶贫点捐衣被12148件、大米1900斤、送课桌40张、椅子40把、凳子80个、录音带4 盒、书包9个、图书、作业本3380本,并救助9名特困生,对十户特困户发放了扶贫金1000元,并组织医疗和科技人员到扶贫村治病,治疗人数233人次,送药价值1730元及传授科普知识,受到县、乡村的好评。

(五)婚姻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管理登记办法》。截止12月底,共办结婚3024对,离婚347对,补办结婚证75份,补办离婚证18份,合格率达到100%。新办婚介所3处。

(六)殡葬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行火化制度。截止10月底,共火化尸体576具,火化率100%。

(七)完成了其它工作任务

1、计划生育工作。我们把此项工作做为文明建设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坚持常抓不懈,无论是宣传教育还是防范措施,都以国策来对待,有分工负责、有制度、有检查,我局的计划生育率、综合节育率,统计符合率,流动人口有效持证率均达到上级的要求和规定。

2、积极参加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交给的综合治理任务。全局人员能自觉学法、守法、护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无重大案件。

3、完成了区、办事处分配的党报党刊征订任务。

《[推荐]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第二篇: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一九九九年,我局创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以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重点,使全局党员、群众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而促进和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so100

一、从讲政治高度加强支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为了把支部建成全局的领导核心,我们按照江泽民总书记的要求,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支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一)抓政治学习。支部成员坚持按区工委安排的学习日,认真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讲”教育教材等内容。为使学习不走过场,落到实处,支部学习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讲评,有学习体会。通过学习,提高了支部成员理论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抓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搞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支部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完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主要有:民主生活制度、民主集中制制度、党员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二是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首先把打印的制度发给每人,做到人手一份,定期组织学习,上级要求上墙的制度都上墙,如党组织活动各项制度等,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制度办事,纠正一些不规范行为;(三)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我们根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一是抓了思想教育,先后组织学习《纪律条例》,《廉政准则》以及中央、盛市、区有关廉政规定;二是坚持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别人意见,主动自查自纠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快建设文明单位步伐,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我局自去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文明单位”以来,就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夯实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基础,注重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讲文明,树形象、抓管理,促发展的要求,大力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

主要措施及做法:一是加强领导。局成立了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局领导挂帅,领导成员分工负责,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文明单位创建问题。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1、组织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关于精神文明建设论述和盛市、区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文件精神;2、在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上把创建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强调和安排,这些措施,使全局人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参与意识,使创建活动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三是抓好政治、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提高民政干部整体素质,我们除利用周一党日活动、周四政治学习时间外,结合工作安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各种业务知识等。通过学习,明确职责,懂得行依法办事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民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四是狠抓硬件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创造优美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为来访办事民政对象,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今年局办公室装备了电脑、复印机、打字机,更换了办公桌椅和衣架等物品,室内干净整洁,局对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五是实行“政务公开、规范服务”的社会承诺制度。对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即办事依据、程序、时限、结果等作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推出优待抚恤、婚姻登记、殡葬、社团、有奖募捐、基层政权建设、福利企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把开展政务公开与发扬民政优良传统“孺子牛”精神紧密结合,转变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促使民政干部增强公仆意识,变手中权力为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中,要求民政干部面对社会敞开文明窗口,面对群众塑造自身形象,视服务对象如亲人,从端一杯热茶,说一句热心话,办一件该办能办的事做起,想方设法为民政对象排忧解难,尽职尽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三、抓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各项任务完成

(一)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为了发挥居委会在基层政权建设中的作用,一是调整充实了居委会领导班子,把年富力强,有一定组织经验和管理才能的同志充实到居委会中;二是以提高居委会干部素质为目的,从法律法规教育入手,使他们成为基层组织的带头人;三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懂得依法办事的工作程序,加强居委会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二)社区建设与社区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全区11个办事处均建成了200m2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174个居(家)委会建立了20m2以上的社区服务站,全区建有服务网点947个,从事社区服务人数7011名,安排下岗人员672名。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解决优抚对象后顾之忧取得

第三篇: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半年工作总结

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半年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

我局现有干部职工212名,内设股室(含局属事业单位)23个。上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努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两文明建设都取得了显着成绩。

一、加强领导,发挥党组织在创建活动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局党组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建立和完善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和工作制度,两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创建形势,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年初,制定创建规划和措施,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发挥工、青、妇组织的重要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调动了全局上下共创文明单位的积极性。

上半年,我们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大事来抓,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一是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局党组织始终把握正确方向,提高了领导班子整体素质,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定了基础。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决策,实行民主讨论,集体研究。

三是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自觉做到思想上相互理解信任,工作中相互支持配合,生活上相互体贴关心,平时严于律已,讲党性,讲原则,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

在创建活动中,我们坚持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从民政工作的实际出发,抓好"四个学习":一是抓好政治学习。利用星期二、五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时事政治,使干部职工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抓好业务知识学习。局里挤出资金,购买了民政工作丛书,订阅了民政业务报刊,经常组织学习。三是搞好民政法律法规专业培训。对所有涉及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班子成员与中层领导根据分管业务,每人讲一课,每节课不少于100分钟。对学过的知识进行了考试,并将成绩张榜公布。此举有力地调动了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抓好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我们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干部职工自学成才。在开展"四个学习"的同时,进行了"四个教育":一是开展"四德"、"四有"、"五热爱"的教育。二是开展法制教育。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采取上法制课,举办法制培训班,书写法制宣传标语等形式,坚持不懈地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三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激发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四是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在完善勤政廉政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利用各反腐败斗争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大家,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了干部职工在新形势下明辨是非,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选准载体,广泛发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广泛发动群众,选准载体,扎扎实实,富有成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第一、以"政务公开,规范服务"活动为载体,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我们出台了政务公开,规范服务的有关文件,把救灾救济、优待抚恤、退伍安置、政权建设、婚姻登记等十项与群众密切相关业务公开,以版面的形式将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时限,举报电话等书写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以"学先"活动为载体,发挥模范人物的"示范"作用。局党组把开展向英模人物学习活动贯穿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始终,在"5、14"前夕,组织干部职工参观了焦裕禄纪念馆,开展了"弘扬焦裕禄精神,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演讲活动。

第三、以"争创"活动载体,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创建热情。为使创建活动常抓常新,我们分阶段、定主题、抓重点,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结合本局实际,开展了"树美好形象、为**争光",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双拥模范县"、"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勤政廉政先进集体",争创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全局上下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第四、以"捐赠"活动为载体,鼓励干部职工向贫困群众献爱心。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开展了"两包一促"、"捐资助贫"活动。6月份,为帮助四川地震灾区人民,局长杨佩民亲自开会动员,班子成员带头捐款,全局干部职工纷纷踊跃献爱心。组织全体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支持灾区重建。

第五、以"文体宣传活动"为载体,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生活。每逢重要节日局里都组织文体活动。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购买了彩电、影碟机、音响等设备。"五一"和"七一"前夕,分别组织了体育和歌咏比赛。局领导精心组织,带头参加,使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第六、以"卫生治理"活动为载体,为干部职工提供优美的工作环境。上半年,我们加大了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投资10多万元,加高、硬化、美化院落,进一步完善了卫生管理制度,机关大院划分了卫生区,坚持天天清扫,全天保洁,每星期进行一次检查。

四、增加投放,搞好硬件建设

为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在创建活动中,我们逐步加大了硬件建设的投入,上半年共投入资金10多万元,全部硬化院落和走道,绿化面积达40%以上,重修了大门,修建国旗台,整修了下水道,搞好绿化美化;购买了微机、空调;更换了沙发、办公桌椅等,改善了办公条件。全局基本实现了院容院貌整洁化,机关管理规范化,工作秩序制度化,办公手段现代化。同时,还购买了花卉盆景,进一步美化办公环境。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民政工作全面发展

民政工作的很多项目,直接反映和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半年来,我们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整体推进了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健康发展。

一是抓好城镇低保政策的落实。半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抓好了低保扩面工作。并对低保户进行了动态管理。目前纳入低保范围的城镇贫困户和下岗失业职工共6353人,上半年发保障金419.4万元。低保政策的落实,有效地维护了我县的社会稳定。

二是抓好生产救灾。上半年,局领导带领干部职工深入灾区,对农村特困户进行调查摸底,及时下拨救灾粮食,实施开仓借粮,上半年,下拨救灾款96.5万元,下拨面粉30万公斤。同时,下拨109万元专项资金,帮助167户塌房贫困户,建房426间。

三是抓好乡镇敬老院建设。乡镇敬老院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上半年,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了服务和管理水平。目前,已有13所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命名为文明单位或文明敬老院。

四是加大双拥共建的力度。驻兰部队积极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参加植树造林、抗洪救灾、兴修水利、小康村建设和严打斗争。地方党委、政府千方百计帮助驻军解决战备、训练、住房以及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我们认真落实优抚政策,逐年提高优待标准,受到省、市民政部门的好评。我县连续3年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分区命名为"拥军优属模范县"或"双拥模范县"。

五是抓好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上半年,我们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了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巩固平坟扩耕成果,并严厉查处了违反殡改法规事件。

上半年,我局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的工作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上级文明委的指导下,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努力把我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四篇:巩留县民政局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巩留县民政局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我局在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弘扬中华民族扶弱济困、尊老爱幼、团结互助精神,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提升了服务水平。2015年至2015年被评为州直民政工作先进单位, 2015年度婚姻登记处被评为自治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2015年度被评为州级双拥模范县、州级文明单位、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015年被评为自治区级双拥模范县称号、2015年荣自治区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5年荣获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2015年度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2015年荣获自治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2015—2015年荣获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合格单位。2015年至2015年获伊犁州直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现将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情况总结如下:

一、 领导重视,达到三有

该局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年初有计划,平时有落实,年终有检查评比,保证了文明建设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

二、加强自身建设有七抓

1、抓制度建设,实行科学管理,各种领导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并制版上墙,达到了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2、抓思想道德建设,使道德规范进各家,提高了大家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能力。

3、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了我是民政人,我为人民办实事的宗旨观念。

4、抓文明建设创建意识,争做文明使者,树立民政工作良好形象。

5、抓依法行政,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和民政业务的学习培训,提高了行政执法和民政业务工作水平。

6、抓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把民政方面的10多项政务工作,制作公开栏上墙,并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7、抓共产党员党性教育,确保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等方面时刻保持党先进性。

三、加强机关环境建设

我局注重机关环境建设,创造了良好工作条件,通过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社团管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通过基层政权建设,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工作的认真开展,为发展全县经济,构造和谐社会,促进全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关心弱势群体,强化文明服务

我局积极为孤寡老人营造安心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把党和政府的爱心撒向弱势群体。全县2个敬老院都能认真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争取上级资金70余万元,对原有东买里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敬老院院容院貌整洁卫生,服务设施一流,为全县的孤寡老人创造了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2015年又争取上级资金50万元,对东买里中心敬老院扩建。目前,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中.进一步做好查灾、核灾工作,积极筹措救灾资金,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开展对口支援。多渠道解决灾民急需的粮食、取暖等问题。进一步健全社会捐赠、救灾款物管理、发放制度,千方百计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落实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进一步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紧急救助能

力。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工作进一步巩固了应保尽保的成果,确保了低保金的落实和发放;加强了调查研究,解决好低保家庭“实际收入”的计算方法问题,实现低保对象按月审核、动态管理;加强了审计和监督,确保低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抓好专项整治,倡导文明新风

我局大力规范和整顿殡葬服务市场,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净化了社会风气。目前全县墓地已统一换发土地使用证。同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宣传婚育新风,统一办理结婚登记,严格依法办事,受到了上级高度评价。

六、加强机关建设,树立文明形象

我局在机关建设上树立了“五种意识”,实行了“四项制度”,达到了“三个满意”。“五种意识”即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自律意识。实行“四项制度”,即公示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服务考评制。达到“三个满意”,即机关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通过开展“满意在民政”活动,构建和谐社会,切实加强了党风、行风建设,提高了干部素质,做到了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和蔼可亲;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事有回声;事事公开、公正、透明。为了营造安静整洁的办公环境。

我局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抓好民政干部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在加强对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教育的同时,抓好单位以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树立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甘于

奉献的职业道德和深入实际、真抓实干、干就干好的工作作风。开展以创建 “文明窗口”建设为载体的机关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民政干部队伍,以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发展要求。

巩留县民政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

第五篇:民政局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民政局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宝鸡市民政局

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宝鸡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局机关设有12个科室,局属15单位,局系统干部职工586名。

创建文明城市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途径,也是

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我局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面对压力不气馁,调整思路挖潜力,迎着困难抓落实”的思路,积极开展工作。树优良作风,抓优质服务,创优美环境,树文明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现将我局今年以来创建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形成良好的文明城市创建氛围。

局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紧密结合起来,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把创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督查、一起考核,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具体措施上全面进行落实。局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并确定局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和各项措施的具体制订、实施、督查、考核、总结等经常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制定了相关文明创建规划,明确创建工作重点,并通过岗位责任制考核和相关制度,对创建目标及具体措施内容进行细化量化、逐项落实。各科室、各单位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管人与管事、抓业务工作与抓文明创建有机结合,从而形成了创建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为了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由分管领导带领局监察室、办公室相关同志,对各科室、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查漏补缺,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局进行通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及时给予表彰,同时认真整理创建资料,接待了市创建办来我局进行创建检查指导。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氛围。

二、按照测评体系,紧密结合民政业务,全方位树立民政部门的文明形象。

市创建办共下达我局目标任务9项,我局依据科室职能,又分解细化为12项。共涉及6个业务科室,从目前进展情况来看各项任务完成比较顺利:

(一)人文环境一处(六项)

1、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基本任务,面向社会,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逐步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覆盖所有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中介组织承办、福利机构实体化运作的管理体系;建立符合社会化要求的社会福利政策、法规体系的社会福利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方向,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老年公寓(敬老院)和社区服务设施等,进一步促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市区现有社会福利床位数共1918张,具体包括:市绛帐社会福利院788张,市社会福利院403张,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渭滨区南苑老年人公寓46张,市扶老携幼康乐102中心张,渭滨区颐和老年人公寓220张,三区敬老院359张。

2、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开展德育教育、国防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市宝天铁路烈士纪念碑管理处及扶眉烈士陵园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以满意为标准,挂牌上岗,文明接待,诚信服务,主动热情积极的对观瞻群众服务,展馆每天开放,对所有参观人员免费,到目前为止接待参观单位85个,接待人次3.5万人。

3、我市及12县区都设立了救灾募捐办公室,归市县民政局社救科(股)管理,救灾募捐款物都能做到专款专用。

4、我市坚持利用重大节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并做好捐赠款物的使用。去年10月份至今全市已累计收到捐赠款20.6万元,衣物17.3万件,其它物资折合人民币11.2万元,做到了专款专用。

5、全市五保供养经费均已纳入财政转移支付,山区县五保供养经费年人均800元,川原县都在1000元以上,金渭两已达到1700元以上,有效地保障了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

6、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在扩大城市低保覆盖面的同时,提高了保障水平,今年4月1日,我市再次全面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我市三区低保标准达到160元,各县达到140元,高于全省同地市水平。现有城市低保对象3.17万户,8.11万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8.9,年发

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300万元,月均437万元,月人均补差54元。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提标扩面工作,并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于分类施保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30元保障金,六月底前有望完成全部工作,到时,全市保障对象将达到9万人左右,预计月人均补差将提高到65元,略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二)法制环境建设处(四项)

1、积

极做好孤残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按政策规定做好孤残儿童收养工作,及时办理公安机关送来的育婴收养手续;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认真登记,严格工作程序;做好收养儿童资料归档整理、收集工作。由于这项工作我们一直都很重视,工作开展有序,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依法加强了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完成社区规模调整,依法民主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社区居委会。3月底配备的社区事务助理已全部到岗;督促指导各区县建立健全了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各社区普遍产生了居民代表、中心户长(小组长),实行了居民代表联系居民户制度;各区县普遍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考勤、目标任务考核,奖罚等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基本做到了依法自治、照章管理。

3、在社区居委会选举产生之前,所有社区普遍都选举产生了社区居民代表,组成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负责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居委会产生之后,成立了社区居民代表议事会,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闭会期间,由其履行社区居民会议职责,决定社区重大事项,负责对社区居委会工作进行监督。

4、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级有关规定,从我市实际出发,去年底,全市所有板块型社区都是按照由社区居民户代表或社区居民代表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办法进行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的。

(三)城市设施建设处(二项)

1、对市区路牌标示与有关部门密切协商,结合市区实际进行了合理的规划。

2、与有关部门紧密联系,定于6月底在市区17条主干道设置100块地名标志。做到设置科学,清晰明确。

三、存在问题

一是路牌设置数量多、任务重、时间紧、经费缺,尚需与有关部门抓紧协商落实;二是三区共有38个社区无办公活动用房,绝大部分社区目前已定址开工建设,尚有个别社区正在选址;三是市区仍有部分流浪乞讨人员,部分送葬车辆仍有抛洒冥币现象。这些现象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建工作的正常进展。

总之,今年以来,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力度大,措施硬,成效显著,受到各级有关部门的好评。但是,和兄弟部门市相比,也还有不少差距,我们真诚地希望各位领导给我们留下宝贵的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我们坚信,有创建办和市文明办的有力支持和指导,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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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局完成各级文明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八篇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一:

为确保社区民政工作有效地实施,我社区按上级要求,根据社区开展这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低保工作

1、我们在低保工作中,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部门。

2、认真按照上级民政要求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间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了解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正有效,要对他们的资料了如指掌,从而对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不属实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社区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民政工作的扶贫扶困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让每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4、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把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要及时上报民政办,使社区的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对低保户超标我们要及时取消,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我们经研究申请增加保障金额,认真做好动态管理。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事实、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双拥工作

1、做好军属的优抚和慰问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的关怀和帮助。

2、在“八一”和“春节”前夕召开军民座谈会,拉近军民关系,军民同乐共建社区。

3、 组织社区干部,中小学生对社区的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讲文明”活动。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最大限度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上级领导放心,居民满意。

残疾人工作

1、做好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做好全国助残日、助残宣传活动。

3、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广大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工作。

4、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民政工作做到实处、落实到实处,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二:

做好民政工作对维护社区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2015年,社区民政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切实加快社区民政工作进程。现将2015年江苏东路社区民政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发展福利服务,推进社区救助服务,深化社区建设工作,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二、具体措施

1.以民为本,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在“民生年”里,进一步把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困难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认真贯彻落实民政政策,增强为居民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感。脚踏实地地为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服务,做好低保、社会救助、残协等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努力实现社区救助工作的规范化。

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做好社会性服务工作

加大对社区老年人、优抚对象、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在抓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努力创新,例如:老龄工作在居家养老服务上力求有新的突破;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在社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上力求取得经验和成效。

3.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在社区建设、区划等工作中,严格按政策办事,规范门牌号管理、社团管理等各项工作,使其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4.立足本职,强化措施,确保社区民政工作的落实

做好民政工作,重在落实,贵在实施。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职业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思路,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促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二是要凝聚力量,努力把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凝聚起来,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和交流。

5.强化工作手段,为民政工作提供制度和措施保障健全和完善责任制,把各项工作量化,细化,做到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确保社区民政重点工作整体推进。

6. 按时参加街道民政工作例会,及时上报信息、报表等工作材料,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和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常规和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7.规范民政各项工作档案,加强日常档案管理。做到规范、科学、完整。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三: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紧扣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线,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深化“亲民、利民、为民”实践,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深化双拥创建,加强社会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困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我市在全省率先进入全国先进县市行列、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新贡献。按照上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争创全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救助政策。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七)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切实的民主权利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三)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四:

20xx年我县民政工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落实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要求,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我县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一)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

2016民政局年工作计划
民政局完成各级文明委安排的工作任务 第九篇

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420元,自2016年7月1日实施。

(二)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一个取暖季为农村低保家庭补助400元,进一步缩小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差距。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青岛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出台《**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制订科学准确、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低保审核程序和办法,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基层能力建设,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四)贯彻落实《**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特殊救助”实施办法》。健全医疗救助、大病医疗“特殊救助”、慈善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探讨新市民的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启动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城乡困难居民在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得到“一站式”即时结算。

(五)强化救灾减灾工作。修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水平,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

(六)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程序,为救助人员提供亲情化服务;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救助工作力度,保障救助人员合法权益。

二、养老和社会福利工作

(一)加强养老设施建设。配合市人大做好《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出台配套实施细则,落实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等级管理办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等政策,新增床位5200张。

(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统筹推进城乡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政府购买服务,从市内四区向三区五市扩展,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送时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购买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家政维修等服务或给予服务补贴。

(三)规范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管理。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互助点的规范化运营管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养老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做好孤残儿童养育工作。落实孤儿养育、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政策,维护孤儿合法权益。扩大孤残儿童保障范围,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办法》。

(四)加强慈善捐赠和福彩公益金规范化管理。加快《**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完善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一)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市开展争创全国、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区(市)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体制创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推广“52”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在全市社区布点“12349”便民服务站,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步伐。

(三)抓好城乡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山东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与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好“第二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评选工作。

四、双拥和优抚安置复稳工作

(一)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保障工作及部队重大作战演习和活动任务的协调保障工作;做好新一轮创建双拥模范城迎检准备工作;积极协调军地双方互办实事;协调驻青部队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环境治理等工作。

(二)加强优抚保障工作。完善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修订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维修改造烈士纪念设施;建立重点优抚对象轮流休养制度。

(三)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认真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自主就业扶持力度,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率达86%以上。认真落实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和无军籍职工安置工作。完善星级军休服务管理等级评定机制,加强军休机构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督导各区市落实第五批无军籍职工安置计划。

(五)做好复稳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强化信访值班、信息收集和应急处置,做好敏感时期的复稳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好参战参试人员的有关待遇。

五、社会组织发展

(一)优化内设机构,强化工作职能。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继续稳妥推进部分领域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异地商会登记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

(二)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示范项目资金。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利用福彩公益金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培育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制定《**市社会组织创新园建设标准》和《青岛市社会组织创新园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建设不同层次的“社会组织创新园(孵化基地)”。细化评估标准,在市直社会组织中开展分类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三)强化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健全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流程,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开展年度集中执法检查活动,对5%的市直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检查。

(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社工人才建设。出台《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做好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开展“青岛和谐使者计划”评选活动。探索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开展领导干部社工专业知识培训。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一)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力争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45%的婚姻登记机关达到民政部3A级等级评定标准;完成1990年后全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全部开展网上预约登记服务。

(二)推进殡葬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市殡葬管理所深入开展“强素质、提水平、树形象、争一流”创建活动;开展面向普通市民公墓建设调研;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对经营性公墓管理费进行核算定价;继续贯彻落实全民基本殡葬费免除政策;持续推进文明节地葬式,稳妥实施骨灰免费撒海活动。

(三)完善区划地名常态化建设。完成行政区划调整的后续工作;做好新区划的勘界工作;做好城区道路命名工作;制作新的青岛市行政区划图、城区行政区划图及地名图;完成2016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四)推进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方便服务对象。

七、民政法制建设

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和实施。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六五”普法规划。

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福彩养老院南九水路老年公寓重建工作,继续落实原五市三区敬老院建设和“千万平米”养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实施社会福利院、优抚医院、儿童福利院整体改造工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16年全面推进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优抚医院改扩建工作。

(三)抓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开工建设社区服务设施125处15.3万平方米,其中,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45处10.5万平方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80处4.8万平方米。竣工65处8.2万平方米,其中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25处5.8万平方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40处2.4万平方米。

(四)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开发建设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包括民政网站群、12349便民服务呼叫中心、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在内的民政对外服务体系,建成外网快速通道;建设包括民政全业务平台、社区政务平台、救灾应急卫星指挥平台在内的内部办公体系,建成内网快速通道;建设包括数据中心、交换共享平台在内的支撑体系,建成保障内外网安全运行的保障通道。

(五)完成救灾捐赠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加强军休服务管理设施建设;指导各殡仪馆升级改造殡葬设施设备。

九、加强自身建设

(一)转变思想观念。巩固“解放思想、勇争一流”大讨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更新观念,在更高的起点上,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标准思考和筹划民政工作;全面开展寻标、对标、夺标、达标、创标活动,对照国内先进城市找差距,提升各项民政工作水平。

(二)加大政策创制力度。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在养老、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发展意见,加快制定配套文件及实施细则。加强制度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理顺民政系统资金和财务管理体制,完善人员管理、车辆管理、文件流转和规范办公秩序、优化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制度。加强绩效化管理,修改完善对区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做到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底数,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要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认真解决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民政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勤政廉政。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民生保障资金、慈善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监督检查。

(五)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着手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切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民政业务培训创新,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局属事业单位人事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断增强民政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

(编辑: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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