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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供销社社综合改革方案

2016-12-05 12:12:3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中央供销社社综合改革方案(共9篇)怀宁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怀宁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送 审 稿)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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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中央供销社社综合改革方案 第一篇

怀宁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送 审 稿)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5号)和《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安徽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供发办„2015‟13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必须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把我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力争实现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全覆盖、农业生产经营过程服务全覆盖、农民

生活服务功能全覆盖,使之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通过开放办社实现销售总额13亿元,较2015年年均增长10%以上;实现利润总额1500万元,较2015年年均增长10%以上;培育亿元龙头企业1-2家;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农村金融等六大经营服务网络健全;新建、改建基层社20家;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50家;新建、改造各类综合服务社40家;供销合作社各类经营服务网点乡镇覆盖面达100%、村和社区覆盖面达75%。

二、主要内容

(一)创新经营服务体系

1. 着力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推进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和社有企业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土地托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创新农资服务方式,优化销售服务网络,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科技服务含量,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利用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着力构建“配送中心+加盟店”、“配送中心+新型经营主体”的全县农资供应网络。探索“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服务模式,形成技物结合的农业生产综合服务新优势。在平山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独秀现代农业园区培育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2. 着力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支

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建设、运营、管护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连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效对接与合作,在城乡社区建设一批连锁店、平价店、直销店等农产品零售终端,构建布局合理、物流通畅的农产品流通配送体系。县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对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流通服务设施布局的规划和统筹协调。依托我县交通区位优势,在高河、石牌、黄墩和其它重点集镇谋划建设蔬菜、粮油、畜禽、水产、蓝莓、油茶和中药材等重要农产品批发市场,把怀宁打造成皖西南地区重要农产品流通服务中心。

3. 着力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批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乡村旅游、养老健身、家政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盘活存量资产,统筹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有序建设城镇经营服务综合体。县供销社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以“新网工程”经营网点为基础,通过业务代理和资源整合,不断提升全县系统整体综合服务功能。规范建设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切实发挥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优势,构建覆盖全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4. 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在金融监管部门和政府监督指导下,稳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等金融服务。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

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县供销社要引导现有专业合作社拓展资金互助服务规模,为专业社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资金互助服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要创办和领办一定数量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提高资金互助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农民提供资金互助服务。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的指导和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5. 积极发展“互联网+”业务。努力顺应“互联网+”快速发展新趋势,充分发挥供销社传统产业和经营网络优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一方面继续实施“新网工程”建设,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实体网络;另一方面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化,着力构建网络交易系统。做好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e家”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提升资源整合能力。通过“实体+互联网”方式,加快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和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

(二)创新基层组织体系

1. 创新基层社发展模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逐步提高基层社农民社员的比例。按照合作制原则,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引导农民社员参与基层社经营管理活动,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和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以资本为纽带,深入推进开放办社,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入,促进基层

社产权多元化。加强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等合作,拓宽经营领域,延伸服务网络,实现联合发展。

2. 加快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通过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服务合作,推进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向综合性合作社转变。采取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等方式,帮助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恢复提升服务功能。通过强化服务指导、资本投入、联合合作等途径,逐步将已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经营网点纳入供销社系统经营服务体系。在基层社空白乡镇,由县供销社牵头,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组建,确保到2020年全县所有乡镇实现基层社服务功能全覆盖。县供销社要按照省供销社、省工商局《关于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意见》(供合联„2014‟11号)要求,先行在洪铺镇和江镇镇试点新建2个新型基层供销社,帮助其建设有助于开拓市场、提升服务能力、具有带动作用的项目,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总结经验后在全县推广。

3.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探索创办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机作业以及资金互助、农家乐等产业型、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切实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和层次。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发展一批有实力、有品牌、有影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县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对全县供销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示范引导和典型培育,每年对照标准认定一

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中央供销社社综合改革方案 第二篇

田东县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送审稿)

田东县供销社2009年5月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在职在编12人,领导班子成员5名,其中主任1名,党组书记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综合业务股、人事教育股等4个股室。下属企业有I东合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土产日杂果品公司、贸易公司4个直属公司,平马、祥周、林逢、思林、作登、印茶、朔良、义圩8个基层供销社。下属企业建制完整,一直没有改制。现有企业职工553人,其中在岗职工119人,下岗职工135人,离退休职工299人。还有全县供销社系统资产总额50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388万元,流动资产2518万元。主要经营项目有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等。目前,全系统共有土地59宗,总面积202亩,其中下属公司15宗98亩,基层社44宗104亩。2014年,全系统综合经营总额42827万元,实现利润46万元。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线,以改革产权制度、改造传统营销网络、改变封闭体制为重点,立足三农、综合服务、创新体制、激发活力、整合业态、重组网络、开放办社、提高效益,着力解决供销社的生存和发 - 1 -

展,开创供销社事业的新局面。

(二)改革的目标

1.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通过对企业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使企业成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提高效益的目的。直属企业和基层社的改革面到2016年底达到100%,并实现社企职能分开。

2.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更大进展。继续加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建设。二年内发展10家规范的专业合作社,使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县总农户数的20%以上,同时发展5家专业协会。

3.改造传统经营方式,发展新型业态。继续抓好基层社营业设施的改造工作,力争用两年时间改造完毕。在改造营业设施的同时,在农产品、化肥、食品、日用消费品的经营中,积极推广现代营销方式,调整经营业态,大力发展连锁配送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构造新型的商品营销体系。

4.实施开放办社,改变封闭体制。要按照进出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组织体制、用人机制、业务经营项目建设资产结构五方面,加大开放办社力度。

二、主要内容【中央供销社社综合改革方案】

对社有企业的改革,要以转体制、活机制、减负担、强实力、增效益、求发展为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进行。继续着力抓好直属企业和基层社两条战线的改革。具体目标是2015年底以前完成2/3企业的改革工作,2016年底以前完成余下企业的改革工作使改革面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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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有企业的改革:继续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以搞活直属企业为目标,优化资产配置,在完善四种形式,七种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有资产的多种实现形式,在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和保持对重点骨干企业控制力的同时,进行多种形式的改革,搞好社属企业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

1.优化资产配制,集中财力,物力办好商品规模经营型龙头企业。商品规模经营型龙头企业,主要指从事、烟花爆竹、农资等经营的龙头企业。这主要包括土产日杂果品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以此2家企业为龙头,构建烟花爆竹、农资两大经营网络。这两家企业要通过深化内部经营机制改革、进一步减员增效,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专营质量,做好供应和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安全工作。今年,烟花爆竹经营发展18家长年经销店。农资经营网络建设要依托农资配送中心等尽快建立起上联厂家、中联系统、下联农户的农资连锁配送和经营网络。

2.对没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市场竞争型企业,要采取改租、兼并、租赁、承包等形式彻底放开搞活。凡资产量大、经济效益高、有竞争活力、市场前景好的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主要指贸易公司等。【中央供销社社综合改革方案】

3.对长期经营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实行关停、拍卖、破产等办法。【中央供销社社综合改革方案】

4.继续推行企业制度改革,经过调整保留下来的市场竞争型企业都要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为主要形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要通过改制实现一建立,即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真正把企业建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 - 3 -

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两置换”即通过资产置换实现企业资投主体多元化,通过职工身份置换实现职工身份社会化,“三衔接”即与职工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

(二)基层社的改革:基层社是供销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直接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和实现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2015年,县社将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抓住改革的时机,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对基层社进行调整重组、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开放办社,体制创新。具体是着力对基层社实施四项改造。

1.要大力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按照四统一(统一标识、统一建社标准、统一办理营业执照、统一基本服务内容)的要求,发展10家规范的专业合作社。

2.按照扭住一个中心(经济效益),把握三个环节(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实施整体运作统一开发、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审批制、坚持评估制、坚持公开处理、履行集体研究、职代会通过程序、坚持资金由县社统一管理,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继续抓好资产盘活开发工作,改造基层社的营业设施。

3.加快对传统经营业态的改造步伐,逐步在城镇基层社办起连锁超市和消费合作社。2015年各种类型超市要达到20家。

4.对基层社实行分类改造,通过发展壮大一批,兼并重组一批,破产淘汰一批实行战略重组,壮大基层社实力,提高整体素质。一要改革旧的。要对基层社进行多样化改造,对资产和人员实行“两个置换”。大胆探索产权制度改革的 - 4 -

多种形式,可以是合作制,也可以是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对长期亏损,丧失服务功能的,可借助有关改革政策安置人员,处置资产,清偿债务,出售、拍卖、破产、撤并,彻底转为民营。二要发展新的基层社,改革后的剩余资产,由县社集中用于发展为“三农”服务的各项事业。可按照合作制原则组建新的基层社,或用于兴办专业社、专业协会、农村综合服务站、农村流通现代化的网络终端等为农服务组织,改善为农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三要对调整保留下来的基层社继续实行社有资产法人代表有偿占用责任制的改革形式。

5.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社和协会建设。农产品行业协会是政府联系农民和企业的桥梁,是适应市场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办好协会,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组建协会也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2015年将本着重视、抓紧规范的原则,抓好农副产品流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组建,力争年内完成民政部门注册手续组织起来,并实现规范化运转。

6.改造农村经营网点,搭建现代营销网络。2015年底以前再完成5家基层社和分社的设施改造,到2016年底以前完成所有基层社和分社的营业设施改造。在改造设施的同时,全部引进新型业态,改造传统经营方式。在已改造的基层社通过发展以连锁配送为主的现代流通方式,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方便快捷,高效畅通的现代经营网络。

供销社的网络建设主要包括农资、日用消费品和农副产 - 5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
中央供销社社综合改革方案 第三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2015年3月23日)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现就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紧迫性重要性。当前,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迫切要求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迫切要求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新形势下加强农业、服务农民,迫切需要打造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要充分用好这支力量。同时必须看到,目前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比较松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必须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发挥独特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顺应市场经济规律,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逐步探索联合社社企分开的途径,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履行好社会责任。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允许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给基层更多的选择权,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二、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供销合作社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四)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供销合作社要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农资服务方式,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科研院所、庄稼医院、职业院校在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五)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将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全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在集散地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现代物流中心,在产地建设农产品收集市场和仓储设施,在城市社区建设生鲜超市等零售终端,形成布局合理、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有条件的地区,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管护。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六)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为城乡居民提供日用消费品、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等多样化服务。统筹整合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发展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提升城市供销合作社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能力。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七)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是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合作经济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实力的现实需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可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开展互助保险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增强为农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公司。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起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三、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

(八)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九)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要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对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要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服务能力,通过服务密切与农民的联系,不断强化与农民的联合与合作。根据农民需求和供销合作社实际,逐步将已经承包或租赁的基层

社网点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在没有基层社的地区加快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新建基层社要按照合作制原则规范创办。

(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服务。加强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等合作,形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合力。

(十一)加强对基层社发展的扶持。国家扶持供销合作社的政策要向基层社倾斜,各级联合社资源要更多投向基层社。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

四、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

联合社是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肩负着领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各级联合社要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十二)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要充分发挥领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事务。省级和市地级联合社要加强本区域内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县级联合社要组织实施好基层社改造,强化市场运营,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

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落实县级以上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职责,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各级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省、市地、县级联合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的一部分上缴上一级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抓紧制定合作发展基金运行和管理办法,确保出资成员权责明确,基金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十三)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深化社有企业改革,规范治理结构,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企业相互参股,建立共同出资的投资平台,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促进资源共享,实现共同发展。推进社有企业并购重组,在农资、棉花、粮油、鲜活农产品等重要涉农领域和再生资源行业,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社有企业改革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要有“防火墙”、“隔离带”,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支持社有企业承担化肥、农药等国家储备任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

(十四)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联合社机关要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社有企业要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理事会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强化监督职能。联合社机关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并接受审计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办法,探索联合社机关对社有企业的多种管理方式。探索组建社有资本投资公司,优化社有资本布局,重点投向为农服务领域。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

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机关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

(十五)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优化各级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更好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推进工作,切实履行加强行业指导、落实为农服务职责、承担宏观调控的任务。稳定县及县以上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联合社机关新进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经批准可探索实行聘任制。允许不同发展水平的联合社机关选择参公管理模式或企业化管理模式。对实行企业化运营的,应该进行不再纳入编制管理的试点。管理模式的选择和开展试点要积极稳妥,严密程序,经批准后实施。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实现协会与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

着力推进县级联合社民主办社、开放办社,逐步把县级联合社办成基层社共同出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实行民主管理的经济联合组织。创新县级联合社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市场化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用人制度,选择有条件的县级联合社进行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改革试点。统筹运营县域内供销合作社资源,打造县域范围内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着力培育规模化服务优势。

五、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

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事业,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传统和优势。要站在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

(十六)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领导责任。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供销合作社通过综合改革进一步得到加强。积极稳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各级财政要给予必要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改革试点方案要履行报批手续,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把关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选拔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各级联合社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县级联合社领导班子。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十七)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有关部门要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形成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合力。对已出台的扶持政策,要逐项梳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中央财政要继续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加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对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产销对接等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管理和审计监督。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落实处理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十八)确立供销合作社的特定法律地位。在长期的为农服务实践中,供销合作社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组织和服务体系,组织成分多元,资产构成多样,地位性质特殊,既体现党和政府政策导向,又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既有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特点,又履行管理社有企业的职责,既要办成以农民为基础的合作经济组织,又要开展市场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党和政府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更好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必须确立其特定法律地位,抓紧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适时启动供销合作社法立法工作。

(十九)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不断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着力在关键环

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吸引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着力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巩固供销合作社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大力弘扬“扁担精神”、“背篓精神”等优良传统,推进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汇聚起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中央供销社社综合改革方案 第四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2015年3月23日)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现就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紧迫性重要性。当前,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迫切要求发展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迫切要求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新形势下加强农业、服务农民,迫切需要打造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要充分用好这支力量。同时必须看到,目前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不强,层级联系比较松散,体制没有完全理顺,必须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发挥独特优势,担当起更大责任。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顺应市场经济规律,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逐步探索联合社社企分开的途径,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服务“三农”工作大局,体现党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履行好社会责任。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允许从实际出发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给基层更多的选择权,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二、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供销合作社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四)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供销合作社要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农资服务方式,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科研院所、庄稼医院、职业院校在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五)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将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全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在集散地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现代物流中心,在产地建设农产品收集市场和仓储设施,在城市社区建设生鲜超市等零售终端,形成布局合理、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有条件的地区,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交由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管护。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六)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城乡社区服务中心(站),为城乡居民提供日用消费品、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等多样化服务。统筹整合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发展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提升城市供销合作社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能力。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养生、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新兴服务业。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七)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是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合作经济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实力的现实需要。有条件的供销合

作社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可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开展互助保险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增强为农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公司。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起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三、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 (八)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按照合作制原则加快完善治理结构,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九)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要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对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要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服务能力,通过服务密切与农民的联系,不断强化与农民的联合与合作。根据农民需求和供销合作社实际,逐步将已经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网点纳入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在没有基层社的地区加快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新建基层社要按照合作制原则规范创办。

(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服务。加强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等合作,形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合力。

(十一)加强对基层社发展的扶持。国家扶持供销合作社的政策要向基层社倾斜,各级联合社资源要更多投向基层社。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

四、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

联合社是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肩负着领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各级联合社要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十二)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要充分发挥领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事务。省级和市地级联合社要加强本区域内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县级联合社要组织实施好基层社改造,强化市场运营,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 加强联合社层级间的联合合作,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落实县级以上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职责,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做实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各级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省、市地、县级联合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的一部分上缴上一级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抓紧制定合作发展基金运行和管理办法,确保出资成员权责明确,基金运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十三)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深化社有企业改革,规范治理结构,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企业相互参股,建立共同出资的投资平台,推动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促进资源共享,实现共同发展。推进社有企业并购重组,在农资、棉花、粮油、鲜活农产品等重要涉农领域和再生资源行业,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社有企业改革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要有“防火墙”、“隔离带”,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支持社有企业承担化肥、农药等国家储备任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 (十四)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联合社机关要切实把握好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加强社有资产监管,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社有企业要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级社属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理事会要落实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要强化监督职能。联合社机关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并接受审计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采取委派法人代表管理和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等办法,探索联合社机关对社有企业的多种管理方式。探索组建社有资本投资公司,优化社有资本布局,重点投向为农服务领域。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机关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

(十五)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按照建设合作经济联合组织的要求,优化各级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更好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推进工作,切实履行加强行业指导、落实为农服务职责、承担宏观调控的任务。稳定县及县以上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联合社机关新进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经批准可探索实行聘任制。允许不同发展水平的联合社机关选择参公管理模式或企业化管理模式。对实行企业化运营的,应该进行不再纳入编制管理的试点。管理模式的选择和开展试点要积极稳妥,严密程序,经批准后实施。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实现协会与联合社融合互补、协同发展。 着力推进县级联合社民主办社、开放办社,逐步把县级联合社办成基层社共同出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实行民主管理的经济联合组织。创新县级联合社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市场化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用人制度,选择有条件的县级联合社进行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改革试点。统筹运营县域内供销合作社资源,打造县域范围内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着力培育规模化服务优势。

五、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

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事业,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传统和优势。要站在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 (十六)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领导责任。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供销合作社通过综合改革进一步得到加强。积极稳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各级财政要给予必要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改革试点方案要履行报批手续,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把关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选拔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各级联合社领导班子,特别是选好配强县级联合社领导班子。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十七)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有关部门要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形成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合力。对已出台的扶持政策,要逐项梳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中央财政要继续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加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对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产销对接等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管理和审计监督。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落实处理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社有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历史遗留问题。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社有资产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

(十八)确立供销合作社的特定法律地位。在长期的为农服务实践中,供销合作社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组织和服务体系,组织成分多元,资产构成多样,地位性质特殊,既体现党和政府政策导向,又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既有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的特点,又履行管理社有企业的职责,既要办成以农民为基础的合作经济组织,又要开展市场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党和政府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内涵解读
中央供销社社综合改革方案 第五篇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内涵解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出台,是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解读这个文件,我社理解,突出在五个新上:

一是新的定位。《决定》开篇就提出:“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这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的新定位。这一定位,适应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供销合作社实际,从性质上,从地位上,从功能上,都符合新时期的新特点,符合新常态下的新要求。表明党中央从“三农”工作的全局出发,要求供销合作社切实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特别是从1995年的“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改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虽然是一字之差,却体现了时代的差别和组织特性的界定。

二是新的要求。《决定》紧紧围绕供销合作社新的定位,在改革的指导思想上,明确提出了“三个以”和“三个适应”,即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这种新的要求,突出了我们供销社的本质属性,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路径和方向。

三是新的目标。《决定》明确提出,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这个目标,既宏伟又具体,既体现出我们的服务职能和市场作用,又体现出我们的社会地位和价值。

四是新的任务。也就是在综合改革的主要举措上提出了“四大任务”。第一个就是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把为农服务作为贯彻始终的一条主线,把提高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改革工作的首要标准。推动供销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也就是说,我们要从传统的流通领域、流通模式中转型升级,向更宽的领域、更大的空间去拓展、去延伸。不仅在农村,而且要在城乡社区体现出我们供销社的价值。电子商务、合作金融、农产品购销等,都可以积极地探索和实践。第二就是推进基层社改造。文件用了较大篇幅阐述了推进基层社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方法和路径。重点是完善提升基层社组织,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积极搭建平台,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加强对基层社发展的扶持,国家扶持供销社的政策向基层社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第三就是加速提升社有企业经济实力。《决定》提出,要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突出了社有企业在整体改革发展中的基石作用。要求深化社有企业改革,规范治理结构,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推进社有企业并购重组,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第四就是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各级联合社要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对国家、省级和地级市、县级联合社的职责进行了阐述,突出强调了各级联合社工作的侧重点。创新县级联合社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市场化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用人制度,选择有条件的县级联合社进行实体性合作经

济组织改革试点。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的目标就是:纵向上,主要是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这两条线;横向上,主要是理顺社企关系,实行社企分开,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落脚点是达到双线高效协调运转。

五是新的政策。这次《决定》是一个全面部署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文件,重在落实各项改革举措,提出了一些含金量较高的政策。主要包括:

(一)国家已有明确政策,再次重申强化的。1、稳定县及县以上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但提出了“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联合社机关新进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经批准可探索实行聘任制。允许不同发展水平的联合社机关选择参公管理或企业化管理模式”。在改革过渡期内,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机关批准可到本级社有企业兼职,但不得在企业领取报酬。2、继续支持“新网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决定》提出,“中央财政继续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为“新网工程”继续保留和实施提供了有力依据。《决定》还提出,“加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对供销合作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产销对接等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这为供销合作社继续开展好该项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3、支持社有企业承担化肥、农药等国家储备任务。《决定》提出,“支持社有企业承担化肥、农药等国家储备任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这既明确了继续支持社有企业承担相关储备任务,又为社有企业开展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提供了空间。4、重申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的属性和有关权益。《决定》再次重申和明确要求保持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完整,保护供销合作社的财产权益,并针对供销合作社资产被挤占、平调的情况,明确提出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5、抓紧落实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国务院2009年40号文件对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都有明确要求,《决

定》没有对相关内容进行重复表述, 但要求各级地方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抓紧落实处理上述问题。

(二)国家已有相关规定,明确同样适用于供销合作社的政策。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这为基层社获得财政项目支持创造了条件。

(三)新增的政策。1、确立供销合作社特定法律地位问题。《决定》提出,为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必须确立其特定法律地位,抓紧制定供销合作社条例,适时启动供销合作社立法工作。2、建立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决定》明确,做实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各级联合社当年社有资产收益,按不低于20%的比例注入本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省、市地、县级联合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的一部分上缴上一级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3、允许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决定》提出,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可依法设立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开展互助保险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鼓励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公司。这条政策来之不易,值得倍加珍惜。这是对供销合作社开展金融业务的大力支持,为供销合作社创办银行提供了很好机遇。4、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这为供销合作社借助财政资金扩大投资、加快发展,紧密层级关系,实现上下贯通,开辟了新的路子。5、支持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是全国总社着眼提升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这个大背景首次提出的。《决定》明确支持该工程,将为其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环境,也为各级供销合作社争取地方政府配套支持提供了依据。

2016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中央供销社社综合改革方案 第六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求,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合作社服务体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和服务“三农”宗旨,以组织体系科学化、农业服务规模化、农村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强力推进我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管理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和金融体系创新,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农村工作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利于调整优化涉农资源配置,明确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工作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坚持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供销合作社成为我县农业服务体系的主体力量;坚持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催生供销合作社体制内生动力;坚持有利于实现供销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科学体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16年,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要求,把供销合作社建成集管理职能、经营职能、服务职能于一体的合作经济组织,构建上下贯通、规范运行的以合作经济服务管理体系和社属企业经营管理体系为支撑的基本构架。

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管理体制创新入手,以县政府批准已挂牌成立的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36家合作社会员为依托,以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企业公司“三位一体”为支撑,构建科学规范的新型供销合作社体制架构。

建设以县供销农资公司为龙头,以各乡镇(园区)供销社为服务载体,以村两委为服务终端的覆盖全县的农资配送中心;2016年,要建立起县、乡、村的配送体系,向农民群众供应各种优质化肥及其生产资料。

以超市为依托,以合作入股方式,以供销社销售网络优势,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

以修华蔬菜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打造修村“万亩千棚”设施蔬菜基地,做好高科技农业示范园的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以土产部为依托,以资本融合、业务联合的方式,结合省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建设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按照综合改革方案“顶层设计”总要求,规范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农村产权交易和农业合作保险等业务,构建农村金融服务新体系。

本着有利于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增强供销社发展动力,积极引进培育供销社急需人才。

四、主要内容

(一)创新组织体系

1.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壮大农民合作社体系。组织体系创新,就是以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建立和健全,使供销社的组织管理体系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在农村大力发展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科学方式,引领“三农”实现发展上的新突破。各乡镇(园区)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统领和引导当地主导产业的发展。县级以供销社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及具体单位为依托建立全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政策、信息、资金等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以此形成供销合作社+供销企业公司+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

(1)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大力支持、引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出台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规模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县社、县农业局要对专业合作社进行章程制定、生产经营、生产技术、市场销售等各方面培训,组织更多农民入社,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实力和凝聚力。

(2)组建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各乡镇政府(园区)和供销社牵头,以各乡镇(园区)实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广的合作社为依托,联合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农民合作社自愿参加,组建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使联合社起到统领和引导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的目的,2016年底,所有乡镇(园区)都要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组建和注册工作。

(3)以供销社为主导,健全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将全县不同类型、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乡镇的联合社,以业务链接、资本合作为纽带,全部纳入县联合社。供销社通过产权介入、项目支持、资金合作、业务带动等方式,引导和推动全县合作经济的发展,更好地实现综合全方位服务。

2.明确组织职能。新型供销合作社在承担原有供销合作社职能的基础上,承担以下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

(1)受政府委托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政策;

(2)负责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

(3)维护成员社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社的呼声和建议,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4)负责全县农民合作社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财政补助合作社形成资产的持有和管护,承办合作社申报政府支持项目的报审和组织实施等。

(5)组织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帮助农民合作社与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

(6)搭建生产、流通、金融、保险、产权交易、培训、交流和信息等综合服务平台,为成员社和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

(7)整合系统和社会资源,发展农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等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合作金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创新服务体系

1.构建农村综合服务网络。以供销社企业公司和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组建服务集团,建设基层综合服务网络。按照县有商贸综合服务体系,乡镇有综合服务中心,村有综合服务社的综合服务模式要求,加强服务平台和阵地建设,向农民提供生产资料、生活用品、农业知识和供销信息等服务。2016年完成我县9个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2016年,村级服务社建设覆盖全县80%乡村。

2.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牵头,部门联合、企业承办”的原则,积极探索构建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县社要积极与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联合,探索开展订单式、菜单式、流转式、组合式等土地托管模式,并推进各项为农综合服务。2016年培育示范试点,2016年在全县推广,2016年底,全县土地托管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逐步成为我县农业生产主要组织形式。

3.建立人才储备制度。根据供销社综合改革深入发展需要,积极引进高等院校技术知识人才,培养一批高素质供销社发展急需人才,建立供销社发展人才储备制度,提升供销社发展能力。

(三)创新经营体系

1.加快农资流通网络建设。2016年,投资200万元,完成以县供销农资公司为龙头,以各乡镇供销社为服务载体,以村两委和综合服务社为服务终端的覆盖全县的农资配送中心建设,开展农业技术、测土施肥等服务,解决好农资进村、农资安全问题;2016年下半年,在全县各乡镇中偏远村庄,再增建10个村级服务社,每个村级服务社不少于60平米,建立起我县县、乡、村农资配送体系,以满足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对农资的需求。到2016年,农资流通网络覆盖率达到90%的乡村,优质化肥供应量占到全县市场份额的85%以上。

2.加快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以超市为依托,以合作及入股等多种方式,以供销社销售网络优势,建立健全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在县城建立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加快推进省社提出的“百城购物·供销社超市”项目建设,实行统一连锁配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建筑风格、统一配套设施、统一品牌标识。2016年完成全县9个乡镇基层社超市建设,每个超市面积不少于150平米。

3.发展农业园区及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在现行政策的指导下,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与县农委合作,以修华蔬菜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打造修村“万亩千棚”设施蔬菜基地,做好高科技农业示范园的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同时,以土产部为依托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把触角延伸到乡镇、村庄各个角落,为我县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集团式发展,发挥供销社应有的作用。

(四)创新农村金融体系

1.积极与县有关部门协调,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所(中心)。开展土地流转、林地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的信用评估和产权交易,参与农作物生态、农业机械、农民宅基地等农村资产评估。

2.做强做大投资融资担保平台。依托现有的省新合作投资担保公司办事处和省社小额贷款公司,加大与金融部门合作,探索新型融资担保方式,为合作组织提供融资支持。

3.开展农业合作保险业务。借助省、市相关机构,依托县社安全统筹中心,积极探索农业保险合作业务、联合保险与再保险方式,有效分散农民农业风险。

4.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探索社内成员资金互助新模式,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主管副县长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政策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销合作社,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组织、服务、经营、金融和管理创新的任务,在人才、资金、政策等各方面给予供销社大力支持和帮助。

从2016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供销社建设流通网络和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并确保上级扶持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建立全县供销社系统农民合作社发展基金,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供销合作社组织领办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按照具备法人资格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依法给予工商注册登记。

支持供销社组建合作企业集团,对所属改制、破产企业的土地、资产过户等产权变更事项减免相关费用。供销合作社所属划拨土地出让金收益,优先用于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解决职工安置、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及其他公益性建设项目。对经核复的供销社系统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县政府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落实处理。

支持供销社多渠道消化经营性财务挂账,有关金融机构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采取减免本金、豁免利息、停收滞纳金等优惠措施,加快处置供销社拖欠的金融债务。供销社的县城商贸综合体及购物广场和乡村供销社超市建设、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内统筹安排。按照相关规定免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三)强化舆论宣传。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宣传报道,对改革中涌现出来的新做法、新经验和新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将供销合作社改革列入政府督查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县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改革一线,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016供销社廉政建设活动方案3篇
中央供销社社综合改革方案 第七篇

第1篇

一、活动主题

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实施意见”的精神,按照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围绕“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打造廉洁效能供销提供坚强保障。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中层干部廉政教育。组织中层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教育引导他们查找岗位风险,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廉洁从政,为优化发展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二)开展初任公务员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初任公务员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把好廉政“入口关”,帮助他们从踏入公务员岗位之日起深刻认识廉洁从政的重大意义,培养廉洁意识,引导他们在公务员道路上健康成长。

(三)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各级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参观监区、参观警示教育展、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意识,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四)开展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法规知识测试,通过知识测试,促进各级党员干部加强廉政法规知识学习,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形成各级党员干部知法守法的良好局面。

(五)组织一次专题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实施意见”的要求,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剖析,制定整改措施,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支部要把宣传教育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组织协调,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科室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二)突出特色,抓好创新。在抓好市社党委部署的主要活动的同时,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紧密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特点,创新内容、创新举措,努力提高活动实效,打造各具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品牌。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各党支部开展活动过程中既要注重营造浓厚氛围,同时又要力戒形式主义,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并要加强对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

第2篇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市供销社党委决定从2月份开始,在市直供销社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印发<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发〔2016〕13号)精神,结合市供销社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市供销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和要求,推进全市供销社事业新一轮大发展,加快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的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市供销社机关及所属企业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市供销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按照“四个一流”的标准和要求,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是强化为民宗旨意识。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下大力气解决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最盼最急最难的突出问题,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群众。

二是牢固树立务实作风。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艰苦奋斗之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将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上;发扬狠抓落实之风,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把各项工作干成办好。

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落实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纪律约束和监督,带头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始终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形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是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以“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载体,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党组织书记队伍,实现基层党组织服务体系、服务功能、骨干队伍、制度规范、激励保障和责任机制“六个优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五是提高统领发展能力。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全力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坚持开展活动与服务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促进各单位完成目标任务相结合,持续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和发展后劲。

(三)基本原则。坚持“认真、严格、深刻、实效”的总体要求,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注重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严格要求,注重衔接带动,注重分类指导。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在思想和灵魂深处“爆发革命”,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真正红红脸、出出汗,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洗礼、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不搞闭门修炼、体内循环,坚决防止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针对各单位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

五是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谈心交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作出表率。

二、着力破解突出问题

(一)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坚决反对享乐主义,重点解决精神懈怠的问题。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没有充分发挥供销社经济合作组织的经济属性,寄望于行政职能的回归和政策扶持,存在安于现状、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小富即安的思想,以致抢抓发展机遇的意识不够强,转变思维理念和工作方法不快。

二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重点解决作风不实的问题。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调查研究蜻蜓点水,学习及调研成果对工作指导性不够强;缺乏一抓到底的落实精神,工作安排多,检查监督不够,效率不高,执行力不强,检查督促流于形式、效果不够佳。

三是坚决反对官僚主义,重点解决脱离群众的问题。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够强,能力席位意识淡薄,工作缺乏主动性、建设性、创新性;深入基层、深入困难群众不够,对群众感情不够深,对困难职工关心不够。

四是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重点解决不思节俭的问题。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勤俭办社的意识不够强,公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节能环保工作还有待提高。

(二)解决发展不够不快的问题。一方面,为农服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供销社改革过程中,企业重组和业务重建的办法不多;在网络建设上,重视网络再造不够,供销社服务“三农”的实力不强;在组织体系上,存在画地为牢,影响企业做大做强。另一方面,为农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进度不快、成效不大,发展速度滞后,发展后劲不足。在服务主体上,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组织形式还不完善,带来整体推进力度的不够;在服务功能上,与农民的联结度还不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社等服务功能还不够强;在网络资源的整合上,农村现代化流通体系还不健全,特别是农产品的现代流通相对滞后,与“三农”的现实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供销社历史包袱沉重,职工待遇不高,要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注重改善民生,力所能及地提高职工待遇,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问题。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城乡社会管理创新为方向,以提高村级综合服务社电子信息化水平为抓手,坚持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着力解决群众观点淡薄,联系服务群众“一窝蜂”、“一时热”;以联系基层干部代替联系基层群众,重下基层的数量和频率、轻为民办事的质量和实效;服务方式单一,服务内容与群众需求脱节,服务效果群众不满意等问题,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三、方法步骤

市供销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6年2月份开始,活动时间不少于3个月。教育实践活动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引导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1、学习教育。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专家授课、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发〔2016〕4号和鄂发〔2016〕1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认真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践行群众观、争做好干部、共筑大城梦”主题活动、“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报告会等活动。

2、听取意见。以走访、座谈、测评、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特别要听取农村基层群众的意见。通过开展“三进五访”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征求各方关于转变作风、促进供销事业发展、帮扶基层单位和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党代表要深入开展“三亮四进五民”活动,广泛听取基层党员群众意见。要高度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注意用好纪检、组织、审计、信访工作渠道反映的有关情况。

3、边学边查边改。市供销社机关和所属企业要结合实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同步开展整改和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在职党员进社区”、“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等活动,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要加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着力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整合、提升、优化供销合作社现有网络资源和传统经营业务,构建机制健全、管理规范、功能完善、有序和谐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健全供销社服务“三农”的体制机制;以村级综合服务社和“网上便民服务中心”为载体,适时开展送肥下乡、农产品销售、农技推广、政策宣传等“供销品牌进村、优质服务到户”活动。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剖析透,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突出问题。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改进作风要求、群众期盼、先进典型,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深入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市供销社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的科室同志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相互找问题。市供销社机关和所属企业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2、深入分析问题。市供销社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问题分析形成专项材料向市委督导组反馈。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供销社和所属企业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上级党组织、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供销社和所属企业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会前准备,谈心交心要开诚布公,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透,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点要害、抓关键,不穿靴戴帽,不避重就轻,不绕弯子;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每名党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所联系企业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5、上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市供销社党委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市供销社所属企业将报告报送市供销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个人整改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考核问责制度及涉及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务管理、“三短一简”等方面的制度。

1、认真开展“回头看”。对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部署要求,逐项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找到差距。市供销社党委适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督促指导开展“回头看”。

2、制定整改方案。要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的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不能简单以对照检查材料中的整改打算代替整改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领导班子整改方案,要认真审阅领导班子成员整改措施。市供销社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上报市委督导组审阅;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上报市供销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阅。

3、开展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上下联动,深入推进机关作风问题、公务用车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等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

4、强化正风肃纪。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庸懒散软的领导班子坚决调整;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5、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制度建设方案,做好“立、改、废”工作,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要注重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规范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行使权力的监督管理、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科学民主决策、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等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提高机关和企业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市供销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市供销社党委领导下、市委督导组具体指导下开展。

(一)落实领导责任。市供销社党委和各党支部是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加强督导,不折不扣地落实活动有关要求。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成员要责任上肩、各负其责,做好对联系点的指导工作(见附件三)。

所属企业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报市供销社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阅和备案。

(二)加强分类指导。市供销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市供销社机关党支部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做好本职岗位工作和对联系村(社区、企业)的指导和帮扶工作。所属企业党支部要突出做好提高资产营运效益、增强企业发展实力、关心爱护企业职工、廉洁自律等方面工作。老干部党支部主要以学习政策精神为主开展活动,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参加学习教育。

(三)严格督促指导。市供销社领导干部要沉到基层,面对面指导所联系的企业开展活动,要遵循基本要求和方法步骤,把“规定动作”做到位、见成效,鼓励探索创新,把“自选动作”做扎实、出特色。要切实在解决问题、建章立制等方面加强领导,力争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一批有利于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先进经验。

(四)抓好舆论引导。在市供销社门户网站上开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和主题活动。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通过开展“践行群众路线大讨论”、“转作风、看变化”等活动,选树一批党员、干部看得见、学得到、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身边典型。注意引导和规范网络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与开展“三万”活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城乡社会管理创新等相结合,与完成本单位目标任务相结合,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以发展成果检验活动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第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以“加强农业基础、改善农村民生、服务三农发展”为主题的“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结合市供销社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进一步巩固前三轮“三万”活动成果,强化农业基础,改善农村民生,建设美丽乡村。进一步激发基层活力,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社会治理,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推进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变作风、增进感情。以密切联系群众、增进群众感情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群众观点,切实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群众满意。

(二)坚持全面覆盖、普遍受益。广泛动员各级干部积极参与,使活动覆盖到所有的组、户,让农民群众普遍受益。

(三)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提超乎群众承受能力的要求,不办脱离实际的事,切实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选择一、二个项目,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务求取得实效。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切以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排忧解难,化解矛盾。坚决防止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

三、主要任务

【中央供销社社综合改革方案】

紧紧围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进各级干部与人民群众感情这个中心,做到“五个结合”:即与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强化“三农”工作紧密结合,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宣传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一号文件精神,宣传党的重农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全市“全面深化改革、转变发展方式”座谈会精神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使工作组成为党在农村一系列方针政策的宣讲队、工作队,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改革创新意识,激发农村改革发展活力。组织、引导、教育农民发挥主体作用,广泛参与农村改革、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协助地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二)增进感情。充分利用春节和春耕时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大好时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分期分批深入走访群众,听取意见,聚焦“四风”,查摆问题,加强整改。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等,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卫生、送服务、送温暖”等活动,帮助农民解决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收到增进互信、增进感情、心心相印的效果。

(三)兴办实事。积极组织工作组深入宜都白家淌村为农民群众兴办实事。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

1.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兴建一个标准化村级综合服务社,安装一站式电子缴费平台,解决村民各种缴费难的问题,安装裕农电子商务平台,解决村民部分农产品卖难问题。

2.推进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宜都聂河白家淌村是2016年30个基础设施薄弱、主导产业缺乏,农民收入低下、基本公共服务缺失、群众生活普遍困难的全市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对象的行政村之一。工作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宜都的总体安排,精心指导编制村级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方案,重点解决交通、住房、饮水、产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五大难题。通过脱贫攻坚,使白家淌村的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民住房整体改观,农民生活有明显进步,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3.推进和巩固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长效机制。以改善城乡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巩固“洁万家”成果,重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建立和完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长效机制。广泛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推进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大力实施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

4.协助白家淌村积极开展十星文明户活动,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农民群众幸福指数。

5.推进现代农业政策技术普及行动。以保障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为主要任务,指导完善产业发展规划,争取涉农项目,组织农技专家技术人员下乡进村推广农业增产增效集成技术,指导建设一批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大力扶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供销优势,积极开展测土配方和农资农技下乡给农民增产增收。

6.推进农村党建强基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支部会议开到农户,协助地方加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建设,为2016年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打下坚实基础。

7.开展社领导班子成员结对帮扶和慰问困难群众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分期分批到村参加帮扶工作。

(四)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不断改进农村社会管理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把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内容尽可能纳入农村网格化服务的范围,及时反映和协调农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的利益诉求,尽力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贴身贴心服务。

四、活动步骤

从2016年12月18日开始,至2016年4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政策阶段(2016年12月18日至2016年2月10日)

1.2016年元月初,开展工作队培训,组织工作队队员学习领会和掌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市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掌握群众工作方法,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政策,掌握新一轮“三万”活动的工作任务及要求,熟悉各专项工作的内容和推进措施。

2.2016年元月中旬,工作队进村入户开展走访农户活动。深入村组和农户,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认真收集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活动。

3.2016年2月初,制定办实事方案。结合村情民意制定办实事的计划,确定实事项目,制定实施方案。

(二)兴办实事阶段(2016年2月11日至4月15日)

组织实施各自办实事的项目,有针对性解决各地实际问题。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6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左右)

1、接受市“三万”活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验收。

2、活动结束后,向市“三万”活动办公室推荐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经市社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市社“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领导小组。

(二)积极筹措资金。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共建的办法,广泛筹措资金。一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建设资金;二是协调从农村“一事一议”和财政“以奖代补”资金中筹措部分资金;三是工作队自筹资金补助;四是广泛动员社会其他方面力量捐资。

(三)搞好信息上报。及时反映“三万”活动工作动态,收集、整理相关信息资料,以文字材料并附上相关图片,通过电子邮件传递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工作队员在活动期间,要坚持每天撰写民情日志,活动结束后,要写一份有分量的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

(四)严肃工作纪律。工作组到村工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意见”。要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工作纪律,注意举止言行,体察民情,轻车从简,不得扰民。对村、组只能给予、不能索取;只帮忙,不添乱。切实做到“六不准”:不准向村组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接受村组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收受村组馈赠的钱物(包括土特产),不准抹牌赌博和参与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层层陪同和迎送。

2016供销社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共3篇)
中央供销社社综合改革方案 第八篇

第1篇

为规范社有资产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社有资产使用效益,县社决定对理事会所属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维护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合法权益,规范社有资产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社有资产使用效益。

二、清查目的

通过资产清查进一步核实供销社系统改制、尚未改制企业留存的供销社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为社有资产规范管理创造条件。

三、实施时间

2016年10月28日至12月15日。

四、清查基准日

资产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9月30日。

五、清查范围和内容

1、资产清查范围:县供销社理事会尚未改制企业全部资产、已改制留存企业的供销社资产、改制企业中的供销社资产。

2、清查内容:单位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资产使用情况,账内资产的安全完整情况,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性等。

六、实施步骤

资产清查的整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8日)。主要工作是:成立组织、制订工作方案、动员培训、开展自查。

2、重点清查阶段(2016年11月9日至11月30日)。按照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县社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单位自查结果进行重点抽查,形成资产清查结果和产权界定结果的初步意见,报县社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3、汇总分析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对资产清查各类经济报表进行归类、汇总,并将汇总结果输入微机,建立档案,总结分析结果。

七、工作要求

1、县社理事会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并要落实专门人员,严格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各项要求完成清查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清查时间,影响清查进度。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如果不符,找清原因,加以说明;重点清查现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并做到账、证、物相统一。

3、在重点清查阶段,各单位要将会计账本、凭证、报表、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承包协议等资料准备齐全,以利于重点清查工作的开展。

4、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违纪行为,恶意隐瞒、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根据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适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的需要,县供销社积极响应,研究决定全面开展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通过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水平。结合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致力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规范权力运行。要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晓、理解、参会、监督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公信力和行政效率,努力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供销社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为全面转型、加快崛起、兴社富民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行政决策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明确群众参与决策的具体事项,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项目,在决策中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途径,并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建立健全财政预算、预算执行和决算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完整、真实、细化的原则,规范县供销社财政预算决算和预算决算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要重点公开机关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主动公开企业改制资金、社有资产经营等预算决算。认真研究预算公开的方式方法和内容步骤,逐步扩大公开预算的范围,增加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三)着力强化“新网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经营投资的社会监督机制,主动公开招商引资大项目的规划、用地、立项、招投标、施工单位、工程进度、竣工验收和预算决算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每个项目都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和安全工程。抓紧出台“新网工程”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申报、资金使用等公示监督落实到位。

(四)着力加大财务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进一步做好预算决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开工作,大力推进承包企业、控参股企业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结果的公开。

(五)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职权,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界清职能职权,确保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要明确并公开行政职权的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力、投诉举报渠道等内容,统一工作标准,固化行政程序,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完善电子监察系统,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

(六)着力深化政务服务。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打造务实、高效、便捷、为民的新型机关,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全心全意为企业、三农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的综合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供销社政务公开“深化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抓,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职责。细化社政务公开“深化年”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明确具体负责人,使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公开方式。充分利用简报、会议等方式及时公布“深化年”活动的进展情况,积极采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信息公开、信息服务、沟通交流、公开办事、便民服务等网络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切实解决机关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体党员干部思想观念有新的变化,工作能力有新的提高,工作作风有新的转变,服务意识有新的增强,为全县供销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着力解决工作不实、服务不优、为政不廉的问题,确保县委、县政府关于干部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落实,实现思想作风明显端正、学习氛围明显浓厚、工作作风明显好转、领导作风明显改进、生活作风明显转变“五个明显变化”的目标。

通过此次活动,着力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着力解决工作不力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言行不一,弄虚作假、办事拖拉、做表面文章等问题,建立规范的工作考评体系,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有奖惩,任务明确职责分明,层层分解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着力解决服务不优的问题。切实消除办事拖沓推诿、工作效益低下的现象,着力解决脱离实际、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等问题;纠正和杜绝工作散漫、上自由班等现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记为民服务宗旨,牢记富民强社使命,进一步增强求真务实、为民服务意识,积极营造发展供销合作事业的浓厚氛围。

(三)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问题。纠正和克服贪图享受、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现象,着力解决公款吃喝、公车私驾、公费旅游、公款娱乐等问题;教育全体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三、方法步骤

县社“作风建设年”活动从2016年6月份开始,到2016年12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开展讨论阶段(2016年6月)

1、思想发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县委、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统一安排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

2、集中学习。制订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认真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省委书记王金山在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县委、县政府适时出台的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方面的相关规定等,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行动。每位参学人员至少要撰写一篇学习心得。

3、开展讨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和个人思想实际,认真开展讨论。对照“五个明显变化”的要求,重点讨论干部队伍作风是否过硬,讨论党员干部如何推进供销合作社事业改革与发展,讨论机关的管理和工作制度是否规范有序,讨论干部队伍的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强不强等问题。通过大讨论,帮助干部职工深刻认识转变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学习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征求意见、查摆问题阶段(2016年7—8月)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和职工等形式广泛征求对县社及机关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对照检查。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互相帮等形式,认真查摆自身在思想、学风、生活、工作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政绩观、利益观方面进行深入剖析,抓住问题实质,不能就事论事。围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个干部职工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三)建章立制、认真整改阶段(2016年9月—12月)

县社在认真查摆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发挥机制长效作用,确保县社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确保机关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高效务实。在机关开展争创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廉洁型、团结型、创新型“六型”机关和学习好、服务好、绩效好、形象好“四好”干部活动,以创建“六型”机关为动力,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切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继续争创全省先进县级供销社。通过建章立制,着力解决以下问题:

1、狠刹自由散漫风。通过完善考勤登记制度,杜绝全体干部职工上班自由散漫的现象。实行去向登记制,凡因公出差、开会、办事、下乡等原因不能签到的,要及时向办公室告知,由办公室记录并公示其具体去向。

2、狠刹吃喝玩乐风。规范接待费、车辆油修费、电话费、办公费及其他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大幅度削减公务接待费,凡接待上级和有关部门领导,严格实行对口接待,严控陪餐陪访人员,从根本上刹住吃喝玩乐的风气。

3、狠刹工作不实风。严格工作制度,凡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炒股、打牌赌博的,一经查实,按规定处理;因此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一律从严处理。

4、狠刹低级趣味风。对不注重品行和形象,不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追求低级趣味,特别是作风败坏的,坚决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四、组织领导

1、建立组织,强化领导。成立县社机关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2、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机关全体干部要按照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参与,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查找问题,带头整改提高,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承担责任,带头强化服务。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作风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将督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活动。

3、注重结合,务求实效。机关作风建设活动要紧贴中心、围绕大局,真正与全年目标任务相结合,与平时的思想教育相结合,与对全县供销社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相结合,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使作风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努力促进全县供销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2016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调研报告
中央供销社社综合改革方案 第九篇

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始终发挥着连接城乡、连接政府与农民、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与纽带作用。这种中间人的角色,使供销合作社处于政府、市场和农民之间,存在着“亦官、亦商、亦民”的状况,即通常所说的“四不像”。这是我国国情需要供销合作社扮演这样的角色,农民发家致富需要供销合作社这样的中间人。新一轮供销合作社改革,是要供销合作社继续扮演这样的角色,更好地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还是解决供销合作社“四不像”问题?这是一个顶层设计的问题。目前,国务院正式批准河北、浙江、山东、广东等四省作为供销合作社改革试点省,力争通过两年的试点,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闯出一条新路。笔者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安庆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浅谈几点认识。

一、在改革方向上必须“连天线、接地气”

所谓“连天线”,就是把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之中,也就是说要把顶层设计变为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把人民群众的新创造融入顶层设计。作为主要阵地在农村、服务对象是农民、发展基础是农业的供销合作社,如何按照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在传承供销合作经济既有版的基础上,全力打造调整结构、转型升级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各级政府主导的,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要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由此可见,党和国家要求供销合社在新一轮改革发展中,依据合作经济组织章程,从法律上明确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定位,界定权益与义务,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激发生机与活力,使供销合作社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否则,供销合作社将各自为阵、一盘散沙。

所谓“接地气”,就是要谋求与地域经济有效对接。即主动把供销合作社的改革融入当地“三农”发展之中,集中力量办好“三件事”(党和政府要求做的事、广大农民期待做的事、供销合作社发展应该做的事),切实在地域经济发展中种好供销合作社的“责任田”。对此,汪洋副总理明确表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要接地气,要把供销合作社改造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的国家队。总社王侠主任说:供销合作社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这么大一个系统,各地的发展状况和优势各有不同,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必须“接好地气”,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破,要把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为此,我们既要增强改革的担当意识,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又要防止犯方向性、全局性的错误。

就安庆市供销合作社而言,当前主要是抓好试点县的改革,争取更多更好的政策支持,为改革试点创造更加宽松和有利的条件。同时市社和其他县社要积极改革创新,能够在哪方面突破就从哪方面着手,为全系统改革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而通过提升城乡流通网络服务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这既是供销合作社的本质所然,更是供销合作社“接好地气”的根本所在。

二、在转型发展上推进混合经济

客观地说,目前安庆市供销社系统还没有充分体现合作制应有的属性。在日常工作中,重政务轻经营,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仍然突出,存在着“种了别家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现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作为血管里流淌着农民血液、具有混合制遗传基因的供销合作社,必须加快发展混合经济步伐。就目前安庆市供销合作社而言,主要应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要与农民建立产权联结。以土地流转承包权或土地托管经营的方式,吸纳农民投资入股,联合农民加入基层供销合作组织,改造重组基层供销合作社,结成利益共同体,与农民形成产权重组关系。

二要与民间资本结成共同体。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变单一的集体所有制为国有、集体、个人相融合的混合所有制,把有形资产变为无形资产,把死资产变为活资产,把活资产变成活资本,尽快完成从资产向资本这一质的飞跃。安徽新天地农资公司,短短几年,能够从名不经传的小企业,发展成为安徽省和总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靠的就是混合制改造激发了企业的生机与活力。

三要与农民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龙头企业与基层合作经济组织的产权联结,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覆盖全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破解农村“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难题,使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中打造上下贯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要与各级联社之间建立经济联系。以资本、股权为纽带,通过上下投资参股的形式,整合系统存量资源,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网络现代化水平。

三、在管理体制上实行团体社员制

一是建立企业“三会”制。积极推进企业改革改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促进企业科学管理,规范运营,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是建立新型合作经济联合会。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虽然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上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普遍存在规模不大、带动不强、功能不全的问题。为此,我们要围绕农资、棉花、烟花爆竹等主营业务,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联合会,把形式多样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起来,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如潜山县社筹资3000万元,联合11家专业合作社和1家企业,依法组建了潜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开展资金互助合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搭建新的平台。

三是建立联社“三会”制。社属企业实行“三会”制后,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来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目前,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合作社、以及一些市社先后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但一些县社和市社尚未组建理事会和监事会,不能有效按照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履行职能。为此,在新一轮供销合作社改革中,要把建立健全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作为重要内容,使供销合作社真正能够按照市场的法则行使职能,切实转变机关化、行政化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安庆市供销合作社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四、在服务创新上培育新业态

一要整合网络资源,发展连锁经营。供销合作社具有遍及城乡的流通网络,完全可以通过上下投资或联合并购的方式,对网络进行提升优化,增强网络服务功能,形成规模优势,打造农村市场中的“沃尔玛”。安庆市潜山县供销合作社皖城商厦,以构建乡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为己任,大力发展自营店、直销店、连锁点,日用消费品市场份额达70%,成为全省农村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示范点。

二要依托政策支持,创办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当前,农村经济中除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外,农民生产资金短板问题日益凸显。如果把供销合作社从上到下的网络体系组织起来,完全有条件搭建成农村互助金融服务架构,从而架起银行与农户之间的信用桥梁,进而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畅通农民投、融资渠道,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安庆市太湖县金桥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16年开展农村信用服务以来,先后为1000多户社员融资5000多万元,被誉为“农民通往康庄大道的金桥”。

三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牵头成立家庭农场联合会。家庭农场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农村主要经营主体,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供销合作社,要积极组建家庭农场联合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上谋求联合与合作。安徽新天地公司拟在土地流转的基础上,联合周边种粮大户,组建家庭农场联合会,促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全面提升家庭农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四是构建电子商务,提升网络信息工程。当前,电子商务异军突起,传统零售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但并非电子商务可以取代传统零售业,因为电子商务在满足人们随心所欲挑选商品的同时,却无法满足人们通过感观感受商品质地的心理体验。由此可见,电子商务与传统零售业相融合,将是未来我国流通业的发展大势。为此,我们要借用信息化之力,助推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现代化建设,依托信息技术提升行业竞争力。安庆市潜山、望江、宿松等县社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特别是潜山县社开办的“又见天柱”电子商务,在推广地方名优产品、扩大商品经营上,把实体店和电商有机结合,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升。

五、在优化环境上提供政策支撑。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在社会各阶层中,农民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这是不争的事实。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一定角度上讲就是“弱者”的联盟。要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农口的国家队,就必须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让农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

二是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就是要发挥供销合作社一头联结城市,一头联结农村的优势,联合各方力量,积极组织实施“新网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项目,通过项目带动,达到项目兴农、项目兴社。这些年,中央、省、市财政通过“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扶持,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但数量与规模远远不够,与农民的期盼尚有很大的距离。

三是加大人力支持力度。当前,供销合作社人才断层现象日趋严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人才至关重要。一方面各级政府要支持供销合作社通过社会公开招聘或系统内部遴选的方式,及时补充急需的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将企业优秀人才聘到市社实体任职,也可将机关有能力的业务骨干选派到企业兼职。对此中组部已明确供销社系统不属清理范围。同时,对受组织委派,自愿到实体工作的县以上联社机关干部,可保留其公务员身份,可选择执行企业薪金,以开明的政策营造宽松的干事创业环境,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编辑: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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