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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民族团结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016-12-05 12:33:3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将民族团结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共9篇)民族团结活动方案XX创建民族团结活动方案按照3月16日团党委召开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会议相关精神, 根据团民办发《XXXX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推进方案》、《XXXX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任务分解方案》、《XXXX团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XX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创建民族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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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活动方案
将民族团结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第一篇

XX创建民族团结活动方案

按照3月16日团党委召开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会议相关精神, 根据团民办发《XXXX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推进方案》、《XXXX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任务分解方案》、《XXXX团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XX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创建民族团结活动方案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将民族团结教育与“讲文明、铸诚信、树新风”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各类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进九连各民族同胞之间的团结与友谊,进一步打牢我连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基础。

二、领导小组

领导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XX XX XX XX XX

三、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连队”活动,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使连队辖区内居民了解民族风俗习惯,树立正确的民族观,

将民族团结工作与连队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将民族团结活动内容作为连队学习的计划和内容,成为连队宣传的重要内容。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1、结合九连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制作4期以宣传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等为主题的板报。

2、在连队电子屏幕定期制定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口号。

3、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族团结相关知识。每月召开一次关于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活动,通过活动加强连队干部职工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

4、办实事,为少数民族送去真情服务,建立各民族人员之间“结对子,交朋友,促团结”工作机制,干部党员入户少数民族家庭走访,拉家常,讲解国家有关民族优惠政策,了解实际情况,力所能及解决少数民族同胞的困难。

五、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民族团结活动

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将活动搞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取得成效。

3.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制订活动方案,把民族团结活动与创建和谐连队相结合,为连队各项工作的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4.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进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结合实际,开设宣传专栏。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XXXXX

2015年3月18日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知识测试题答案
将民族团结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第二篇

海北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知识测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

1.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 2.回族、满族

3.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5.宗教信仰自由 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7.群众性 民族性 8.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

9.5个 10.10个

11.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

12.并用藏汉两种文字

13.“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

14.民族工作坚持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

15.44个 16.占71% 。

17.1954年 18.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

19.共同心理素质。20.行使自治权。21.敏感性。

22.民族发展。2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4.民族分裂势力25.国家统一26.藏文27.8 37

28. 相互包容、相互欣赏29. 爱好和平、勤劳勇敢

30. 民族意愿31.内蒙古自治区

32. 1999 年 33.基诺族34.海晏县35. 1953年

36、蒙古族37、撒拉族38、朝鲜族39.满族40. 马本斋

41、藏族42、柴达木盆地43、回族44、6 45.藏族

46.体操47.617 48.土族49.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50.22 51.“创先争优、结对共建、联动联创、主题实践、友好乡邻、集中攻坚”。52.53

53.十二月十九日 54.民族团结、5 55.党政主导、群众主体,突出重点、解决问题,重在基层、贵在创新,典型引路、全面推进 56.门源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五大工程”、“四项行动”、“三个突破”:实施“五大工程”:一是实施经济跨越发展工程;二是实施宜居门源建设工程;三是实施民生质量改善工程;四是实施平安门源巩固工程;五是实施基层基础夯实工程。开展“四项行动”:一是先进文化建设行动;二是和顺宗教促进行动;三是依法治理促进行动;四是全民素质提升行动。力求“三个突破”:一是力求在城乡统筹发展上实现新突破;二是力求在宣传教育引导上实现新突破;三是力求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57.民主理事好、管理要优良,依法活动好、秩序要优良,和睦相处好,团结要优良,寺院建设好、环境要优良,自养济困好、服务要优良。 58、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 59、“三爱教育”是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 60.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

二、选择题

1.A 2.B 3.D 4.B 5.D 6.B 7.C 8.A 9.B 10.B 11.D 12. D 13. D 14.A 15. D 16. A 17. A 18. D 19. B 20. C 21. C 22. A 23. A 24. C 25. A 26. B 27. A 28. A 29. A

30. C 31、D 32、A33.C 34、D 35 D36、A37 .C 38、C39.C 40、

C 41、C 42、D43.B44、A 45、C46、B47、C 48、C49、B 50.B 51、

C 52、C53、C 54、B55、B 56、C57、C 58、C59、B 60.D61.C62.C63.A

64、B65、C66、B 67、C68、B69、A70、A71、C72、C73、D74.C75.B76.A77、A78、B79、B80、A81、C82、A83、B84、

A85.B86.D87、C88、C89、D 90、A 91、C92、C93、B 94、D95.C96.C97.B

98、B 99、B100、C 101、B 102、B 103、A 104、C 105、C

三、简答题

1. 民族团结进步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志之一,是我国统一、繁荣、昌盛的重要保证,没有民族团结就没有国家的安定。因此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

2.民族分裂活动是颠覆人民政权、破坏祖国统一、挑起民族纷争、损害安定团结的罪恶活动。因此,要维护好民族团结,必须坚定不移地反对民族分裂。

3、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

4. 在我国,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的本质是反对我们党领导的社会制度,分裂祖国,破坏各项族人民的大团结,因此,我们要始终与之展开坚决不懈的斗争。

5. 对祖国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高度认同。

6.民族团结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寺院、进市场活动。

7.《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经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5月29日批准。2014年6月12日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8.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由政府主导的、各民族群众广泛参与的、创造性地推进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进步的社会工程,是通过活动实践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

9.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始终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原则;始终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始终坚持夯实基础、整体推进的原则;始终坚持分类指导、综合治理的原则;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在先的原则;始终坚持公平正义、公开执法的原则。

10.(1)与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2)与提升文化品牌相结合;(3)与挖掘文化资源相结合。

11.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全州乃至全省前列,推动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与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包括:经济建设成效显著、民族团结更加稳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共同理想弘扬升华、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民生保障改善提升、基层基础不断强化。

12.民族乡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补充形式。行政法规《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1993年发布施行)规定,民族乡的名称,除特殊情况外,按照地方名称加民族名称确定,不能加“自治”二字。【将民族团结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13.民族团结是指不同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联系中的和睦、友好和互助、联合的关系。

14.第一,及早发现;第二,区分矛盾;第三,注意方法;第四,依法处理;第五,健全机制。

15.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16.加快实施五大战略,建设五个特色发展区:一是实施农牧稳县战略,促进农牧区生产经营方式变革,建设现代冷凉特色农牧业示范区。二是实施工业富县战略,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建设工业经济循环发展区。三是实施旅游活县战略,促进高原旅游名县建设进程,建设重要的高原生态旅游示范区。四是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促进生态保护与建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示范区。五是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全州乃至全省牧区教育体制改革示范区。着力推动五大工程,积极打造五个门源: 一是着力推动基础提升工程,积极打造宜居门源。二是着力推动民生工程,积极打造和谐门源。三是着力推动平安工程,积极打造法制门源。四是着力推动文化工程,积极打造文化门源。五是着力推动党建工程,积极打造活力门源。

17.(1)常态化。立足发展稳定的实际,着眼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大局,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努力实现工作的常态化。形成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公民道德准则,培育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风尚,使每一位公民都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维护者和建设者。(2)机制化。结合县情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规律和特点,使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民族团结活动方案
将民族团结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第三篇

XX社区民族团结活动方案

为加快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街道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社区开展民族团结促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社区居民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活动,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使辖区内居民了解民族风俗习惯,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将民族团结工作与社区市民学校、青少年暑假教育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将民族团结活动内容作为社区党总支和市民学校学习的计划和内容及党总支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成为社区宣传的重要内容。

三、活动计划

一是开展三项活动,狠抓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通过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等宣传教育,进一步坚定各族居民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决心和勇气。教育居民维护好社区的团结、发展和稳定的大好局

面。具体来说,由社区牵头,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开展好以下三项宣传教育活动。

1、制作一期以宣传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等为主的宣传栏。

2、在社区主要地段悬挂一批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口号和海报。

3、向社区居民发放一组民族团结宣传资料。

二是办三件实事,为少数民族群众送去真情服务。

1、建立少数民族咨询服务窗口,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如办理少数民族更改民族成份、学生优录政策与程序等。

2、建立各民族人员之间“结对子,交朋友,促团结”工作机制,在不同民族的热心居民中“结对子”,相互了解,增进友谊;社区党员干部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结对子”,帮助流动人员解决困难,适应新环境。

3、开通为少数民族扶贫济困绿色通道,凡是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家庭申报低保户,申报重症医疗、申请各类困难补助等要提供最快最优的服务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民族团结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将活动搞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取得成效。

3.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制订活动方案,把民族团结活动与创建和谐社区相结合,为社区各项工作的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4.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进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结合实际,开设宣传专栏,不断挖掘民族团结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XX社区

2011年9月

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
将民族团结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第四篇

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米东区卫生食药局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动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将民族团结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3.加大现代文化引领。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各民族文化,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方式,大力宣传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群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将民族团结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米东区零距离”及“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5.加强监督检查。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各科室民族团结进步年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并及时进行通报反馈。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年深入开展。

民族团结促建设
将民族团结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第五篇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

玛沁县大武镇团结路南社区

二0一六年四月

民族团结促建设 文化发展促和谐

大武镇团结路南社区民族团结工作汇报材料

近年来,社区始终以“民族无小事”的思想,坚持将民族团结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巩固和发展辖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凝聚各民族居民团结一心,共同打造和谐社区,争做民族团结的楷模社区,让民族团结之花竞相开放。

一、机制健全,组织建设全面到位

社区党支部明确了以社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社区民族团结工作,始终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人物亲自做工作。定期召开社区民族团结工作会议,分析当前辖区内民族工作情况,结合民政工作中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强抓落实;健全民族团结工作网络,制定管理制度、明确到人;把民族团结工作的网络延伸到辖区单位,非公企社区党支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形成人人关注、关心少数民族对象的良好氛围。

1.是构网络、抓队伍。为了做好社区少数民族工作,我社区成立了少数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由民族同志专门向少数民族居民解释各项便民政策,办理业务。我们还挑选人缘广、有责任心的少数民族居民作为楼栋长,向少数民族居民宣传国家政策,收集舆情信息;打造了一支民族团结志愿者队伍,完善了民族团结工作信息动态管理,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社区民族团结工作整体网络。

2.是明目标、抓调查。我辖区少数民族居民及门面民族人员流动性较大,社区将民族工作转守为攻,加大了对流动性少数民族人员的动态管理。为了壮大辖区民族团结队伍,社区党支部定期组织人员深入住户、辖区单位、门面挨家挨户进行摸底调查,将人员分类建立台账,将流动人员录入公安系统同步管理,详细掌握核实了社区少数民族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对社区服务的需求,并进行登记,随时更新管理信息。我社区加大对重点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的管理。于此同时,社区还建立了少数民族纠纷调解工作记录、信息册、少数民族走访慰问记录、文体活动工作记录、少数民族工作志愿者花名册等工作台账,为开展各项少数民族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基础。

3.是建制度、抓规范。社区党支部针对我辖区少数民族工作制定了走访慰问、档案管理、工作考核等制度,制定成册。社区还通过网格会定期对社区干部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通报重大情况,要求社区干部具有警觉性、自觉抵制非法宗教,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区民族团结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形成,最大程度上避免了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二、社区创建“十进”活动,夯实基层基础动力

社区全面推动创建“十进”活动,营造人人有责、全员参与全名共享的生动局面。创建活动进家庭,以评选“五星级文明户”为载体,推进民族团结进家庭,是爱党爱国、诚信守法团结和谐、勤劳奉献、环境整洁内化为每个家庭和谐稳定。由县级特评选出我社区两户“文明户家庭户”、“最美

家庭”。“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极大地提高了社区居民的道德素质、文化素养、创新能力,以家庭的和谐平安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平安,以社区的和谐平安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平安,创建活动进社区,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重要平台。随着我县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社区的少数民族人口不断增加,各民族居住在同一社区的现象日益普遍,社区民族工作日显重要。因此,创建活动进社区,是服务各族群众,促进民族团结,建设和谐社区的需要,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使创建活动切实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创建活动进机关,我们辖区有15个机关及事业单位,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加强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普及民族知识,提高各族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统一多民族国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普及民族知识,提高各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创建活动进学校,创建活动进学校(高校、中学),是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决策部署,推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是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三个离不开”思想、“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意识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优良传统代代相传的必然要

求。通过调查研究、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才智。创建活动进企业,企业与民族地区、与少数民族群众的关系日益紧密,一些企业的少数民族职工不断增多。维护民族团结,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国有企业应当履行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加强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民族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增强“五个认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营造各民族职工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良好氛围。创建活动进寺院,寺院是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的场所。在青海和四川藏区的藏传佛教寺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建设和谐寺庙的重要工作之一,有利于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有利于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进一步调动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守法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正常宗教秩序和寺院的和谐稳定,促进寺庙与社会和谐相处。一是爱国爱教,知法守法。二是团结稳定,教风端正。引导信教群众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五个维护”自觉性,反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坚决同达赖集团和“三股势力”作斗争,自觉抵御利用宗教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三是管理规范,服务社会。规范寺庙日常管理,促进宗教活动正常有序,积极配合公益慈善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生活,鼓励信教群众勤劳致富。创建活动进军营,我辖区部署有特警支队,突出军民互动、丰富创建载体、创新方式方法、注重工作实效,促进军警民融合发展。支持驻地的经济发展,把民族团

2016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书
将民族团结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第六篇

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书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做好稳定工作的责任感,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氛围,确保2016年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兵器工业集团党组、北方特种能源集团党委、西安庆华民爆公司党委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稳定工作的要求,结合公司稳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指 导 思 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要增强法治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源头化解矛盾机制,推进稳定风险评估,健全完善应急处舲机制。紧密围绕公司中心工作,仔细排查不稳定因素,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坚实保障。

目 标

(一)确保本单位稳定,全年无重大不稳定责任事件。 (二)确保本单位不发生上访事件。

(三)确保本单位员工不参与“法-轮-功”邪教等各种非法组织。

(四)确保本单位员工能正确执行国家政策,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杜绝破坏生产经营秩序和影响他人工作及社会安定等事件的发生。

(五)确保本单位不发生骨干人才流失问题。 (六)确保将信访维稳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排查信访维稳问题,做到及时发现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就地化解矛盾。

(七)对本单位员工的上访、稳定问题处理及时,处理率达到100%。 (八)上级交办信访维稳案件按期办结率达到100%。 责 任

(一)稳定是公司发展的需要,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维护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将稳定工作列入本单位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体系。

(二)进一步加大维护稳定工作的宣传力度,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对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耐心细致地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三)建立准确、快捷的稳定工作信息网络,切实掌握稳定工作的主动权,真正做到渠道畅通、反应灵敏、处理果断。

(四)加强隐患排查,严防事故发生。对防火、防盗、防暴、车辆等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有问题的要在第一时间予以解决。要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剧毒、放射性药品的管理、使用和存放,健全实验室和各类仓库的各项管理制度;要加强车辆的管理使用,明确司机和乘车人各自职责,防患于未然。

(五)建立健全稳定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措施得力,工作到位。进一步完善稳定工作

预案,确保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舲得好。若发生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第一责任人必须立即到达现场,果断采取措施,控制局面,并在1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

(六)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应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稳定,党支部书记是支部维护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承担本单位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对公司安排的维护稳定工作任务,积极采取适当的方式、方法,努力做好稳定工作。要正面宣传公司的决定,动员、引导员工反对一切破坏稳定局面的行为。

(七)在重要会议、重大节日、特殊敏感期,要实现“三防止一确保”。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防止发生集体进京上访和其他进京滋事事件,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

(八)抓好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各级党组织要勇于承担责任,对重点对象要密切掌握动态,做到重要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九)做好信访工作,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问题。要强化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

(十)各党支部要将稳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到月份重点工作中,每月26日前向公司党总支上报一次稳定工作情况,每季度末上报员工思想动态,年底上报本年度稳定工作情况。

奖 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责任人 元。 (一)不及时报告重大隐患,有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

(二)没有按照维护稳定工作职责制定工作预案并落实责任,或因本单位责任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三)发生不稳定事件后,涉事单位领导不能及时到达事发现场的。 (四)对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未及时妥善解决造成员工上访的。 (五)对公司稳定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能认真落实的。

(六)对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不力,引发上访或滋事闹-事,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党政领导责任不明确,重视程度不高,防范控制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影响稳定事件的。

(八)发生到省、市政府机关或进京上访事件的。

对稳定工作目标完成较好的单位,年终一次性奖励责任人 元。

附 则

本责任书执行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基层单位各执一份。

党总支书记(签名): 党组织负责人(签名):

行政领导(签名):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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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民族团结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校领导与各部门和教师职工签定本目标责任书:

1、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相关民族政策和国家涉及民族政策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藏区稳定的安排部署,努力促进的团结稳定大局。

2、认真落实省、州、县委政府、关于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部署和安排。

3、积极组织和参加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学习、参观、座谈会、讲座、宣传等活动,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氛围。

4、认清“三股势力”的本质,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刻意传播、不夸大渲染、不消极面对。对由于以前事件造成有心理阴影的干部进行积极的心理疏导和安抚。

5、强化安全稳定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并落实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现影响民族团结和稳定的苗头或情况,及时报告,迅速处置。

6、团结进取,纪律严明,坚守岗位,努力工作,巩固维稳成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7、积极开展各民族团结互助和爱心奉献活动,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密切民族团结手足情谊,让更多的人感受民族团结大家庭的温暖。

8、违反本责任书规定或出现问题的,取消部门和个人的评先选优的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有关规定逐级追究责任。

主管校长:

具体负责人:

河南县民族中学

年 月 日

【将民族团结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维护社会稳定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教育系统维稳工作,切实确保学校的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特制订教育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学校要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的校长为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维稳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维稳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学校的安定稳定。

1、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的工作机制。学校要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矛盾纠纷的排查,摸清情况,登记建档,梳理归类,动态管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认真加以解决,化解矛盾,要积极消除矛盾隐患。

2、要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学校要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尤其是发现越级或群体性上访的,应及时劝阻疏导并果断处置。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处理好越级上访问题。

3、要建立健全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学校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访信息,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

4、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学校要积极地做好教师的思想稳定工 1作,积极引导教师理性合理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5、标本兼治,努力解决当前学校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着力化解矛盾,认真对待教师反映的问题,要给予教师合情合理的答复,真诚为教师服务,特别是学校要处理好本次返回原单位的借用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这些人员的思想稳定。

三、追究工作责任。对因工作不力或不负责引发信访等问题的,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学校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石岭镇初级中学一份,学校一份。

(公章) 校长

学校(公章) 校长(签章):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2015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将民族团结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第七篇

第1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第2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5〕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5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将民族团结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第3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桂峰 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 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 镇工会主席

成 员:郑学文 镇党政办主任

周 洁 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 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 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 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 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 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第4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正如歌词里唱到的这样,我们祖国幅员辽阔,散步在各地的“小家”,共同组成了我们伟大的祖国这样这样一个“大家”。这些“小家”因为有了团结一起的奋斗,因为有了和睦一心的相处,所以才有了我们今天繁荣昌盛,和平民族化的国家。

每年国家创建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就是要全国人民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通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为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国人口自古以来就是大杂居,小聚居的的分布特点,这零零散散的分布不能让它们像一盘散沙一样,随风到处飘散。应该把他们的力量都凝聚起来,发挥最大的作用,这就是我们的民族团结精神。我国一直推行的是民族平等,民等团结,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们民族的大融合。具体怎么促进民族团结呢?

首先,明确指导思想。我们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对党忠诚教育活动的精神,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

2015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将民族团结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第八篇

第1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和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北省20XX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XX]7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及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构建和谐天门服务。

工作目标是:到20XX年底,建设项目环评率达95%以上,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合格率达90%以上,限期治理任务完成率达100%,市直重点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达90%以上,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基本得到纠正。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及部门规定;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

【将民族团结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整治因企业违法排污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问题。重点整治各乡镇“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的死灰复燃;群众两年内连续举报大气污染、噪声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问题;造纸、水泥、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工业企业超标排污问题;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泥、造纸等行业进行清理。

(三)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继续开展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的清理;检查工业企业是否按规定方式排放污染物;有无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行为。

(四)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环境保护的规划、生态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等。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环评率、污染防治及辖区内环境质量等环境保护责任状落实的情况。

(五)加强对环境违纪违法行为责任人的查处。重点是查处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负责人;查处部分乡镇擅自收取排污费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个人;查处拒不纠正已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及部门的负责人。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以前)。市政府召集各乡镇、有关部门及市直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7月25日)。环保和监察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精心组织、集中力量,认真清理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规定,对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确定第一批挂牌督办的企业和乡镇名单并上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整治阶段(7月26日至10月10日)。对辖区内清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件,确定第二批挂牌督办企业和乡镇名单并严格按全省的统一部署上报整改情况。同时认真做好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专项督查准备和迎检工作。

(四)总结阶段(10月11日-10月25日)。全面整治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年底市政府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以及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的情况综合打分评比、通报,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作为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的重要体现。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整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汪发良为组长,市政府办、监察、环保、发改委、工商、卫生、安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建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纲化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按照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执法人员“六不准”的要求,深入检查,严格监管。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新、改、扩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要立即责令停建停产;拒绝排污申报或申报时弄虚作假的,要责令限期改正;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要责令恢复使用或限期重新安装使用;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停业或关闭;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设置排污口的,要责令限期拆除,并处罚款;拒绝、阻碍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要确定一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问题,并实行地方行政首长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三)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运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定期联系会议,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协同作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展改革和经济主管部门要监督落实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机关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力度;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

(四)强化责任,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今年的专项行动,省政府明确规定,辖区内有5家以上企业存在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限期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产品等未按时淘汰、“十五小”和“新五小”出现严重反弹等环境违法行为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此,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公众监督。全面开通和大力宣传12369环保热线,加强举报受理工作,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对于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环保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处理工作,并向投诉举报人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2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20XX年省厅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紧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的环保工作主线,以维护环境安全为主题,着力解决涉气、涉水企业超标排放或恶意偷排等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我县生态县建设、人类宜居水城建设的顺利完成。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继续加大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一是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要重点加强海源水务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运行负荷率和出水达标率,确保已建成的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营。对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进水浓度明显变化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马上整改。要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严格管理污泥处置台账,规范污泥运输和接收手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对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重点监管。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威胁饮用水源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重点解决。对偷排偷放废水废渣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强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化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与园区企业同时生产运行。

二是继续加强燃煤、扬尘对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管。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空气治理的关键,控制燃煤污染、扬尘污染、汽车尾气排放是治理的三个重点。全面开展煤化工、水泥、砖瓦、玻璃制造行业等大气污染治理,以上行业向大气排放的气体,必须加装脱硫脱硝或高效除尘治理设施,并确保正常有效运行。经常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脱硝设施,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罚、追缴排污费。推行机动车环境保护标志管理。尽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严防大气污染工作格局。

三是继续加大对地表水、河流断面污染企业的监管。认真落实市政府下发的《济宁市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实施方案》,以南水北调工程为总抓手,确保我县出境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南水北调控制目标要求。对难治理的小型脱水、小型化工用水企业,坚决进行关停,严防我县已关停的小蒜干厂死灰复燃。工业向三大园区集中,污水集中处理,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力度。

(二)着力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各企业要紧紧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建立和完善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全防全控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充分发挥环境预警监测、断面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的作用,有效预防环境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

(三)认真查处环境信访和媒体报道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和媒体报道属实的环境污染问题列为环保专项行动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水企业和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要一律取缔。

三、主要工作措施

各镇街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围绕今年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定重点,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细化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整治任务,具体落实到部门和负责人。将整改完成情况作为镇街人民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未能按期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

(二)加强部门配合。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坚持联合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全面整治违法排污问题,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主动做好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要利用媒体曝光、绿色证券、绿色信贷、责任追究等综合措施,切实解决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发改、经信等部门要严把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关,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监察机关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部门要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财政部门要保障环保专项行动的经费支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和垃圾处理的监管。安全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或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避免由于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责令被依法关闭企业变更、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严肃查处相关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措施。

(三)严格执法监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专项执法检查和“四个办法”例行巡查相结合以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丰富执法形式,充分利用在线自动监控高新技术强化执法手段。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环保违法问题,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监督并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时解决;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企业坚决进行关停。

(四)加大督办力度。各镇街要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要求,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督促环境违法企业切实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命令,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镇街要根据专项行动阶段工作重点,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畅通“12369”投诉渠道,鼓励人民群众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2015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0日)。各镇街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确定本辖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至9月30日)。各镇街要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一些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企业,县和镇街两级要联合办公查处一批、处理一批企业主。

(三)督查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全县20XX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第3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中、X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XX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切实解决我县境内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省、市关于20XX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20XX年继续在全县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遏制重点污染行业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实现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一)集中整治重点排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在20XX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污染企业及历史遗留废物堆场。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包括无组织排放)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重点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每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加强督促指导,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限期淘汰落后产能。县环保、发改、经济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钒厂、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暂停新增重点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肃查处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认真梳理有关重污染行业排污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城市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二)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要结合本区域污染减排工作,在环保专项行动中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和行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巩固污染减排成效。重点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污水处理必须安装进出水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实时监控进出口水质水量等各项指标。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的监督性监测,排查超标污水来源,严格依法按上限处罚超标排污行为。加强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对于超标排放污水进入城镇下水管网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治,并予以处罚;对长期超标排污的,要责令其停产整治。

对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情况,防止污染反弹,对重污染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根治污染。

(三)大力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要结合去年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成果,加强对环河上游和全县重点水库的监管,宣传环境污染治理好的企业,严肃查处环保手续不全和超标排污企业,加强流域治理,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一级和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重点检查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

坚决遏制上“两高一资”企业,县环保局要大胆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治污,促进污染减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行动和环境风险重点行业检查行动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未批先建的要坚决停建、停产;对未落实“三同时”的企业要责令停止生产运行;对拖延试运行时间不申请验收的,要依法限期验收,并追缴排污费;对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手续存在问题的,要依法严格处罚。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大悟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并在县环保局设立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及日常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把环保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务必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各乡镇、各相关企业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制定方案时,要抓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恢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重点,并与县政府部署开展的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环保后督察、总量减排任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任务时限和责任人,尽快组织实施。各乡镇、各相关单位的环保专项行动方案于5月23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县人民政府并抄报县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形成整治合力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工作合力。县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经济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乡镇政府及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设部门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确保发挥减排效益;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监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要责令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督促被取缔关闭尾矿库企业落实闭库资金,限期履行闭库手续;供电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放大环境执法效果。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严肃追究责任

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环保部门要切实贯彻监察部、国家环保部《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报道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典型案件的曝光要列入宣传计划,深度报道,形成声势。

2015反恐维稳工作总结
将民族团结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第九篇

总结一:反恐维稳工作总结

我局2015年度的反恐维稳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反恐办的指导和帮助下,针对本系统工作实际,我们认真贯彻了“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主导思想,上下齐心,齐抓共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排查、防范、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了本系统的各项工作在稳定中有所发展和提高。现将我局开展反恐维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形成抓好反恐维稳工作的合力

在今年全县反恐维稳工作会议之后,我局迅速成立了由李绍良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商务局反恐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多次召开了由全局职工、商贸流通企业及部分外来投资企业参加的反恐维稳工作会议,在会上,传达了县反恐维稳会议有关精神,要求全体参会人员,特别是商贸流通企业要高度认识反恐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把此项工作纳入企业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细化责任,并确定各企业负责人为企业反恐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反恐维稳负主要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反恐维稳工作组织机构,配备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商务部门在反恐维稳工作中,做到了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转变作风,做好了矛盾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克服侥幸心理、盲目乐观、麻痹大意、警惕性不高心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对反恐维稳的组织领导,形成了抓好反恐维稳工作的合力。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反恐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在今年奥运期间,我县公共安全、社会稳定进入敏感期,反恐维稳工作压力加重,维护稳定形势严峻。为确保奥运期间的稳定,我局进一步提高了对奥运会召开期间反恐维稳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清醒地认识“反恐维稳保奥运”的重要性,同时也充分认识到反恐维稳工作面临的压力和挑战。我局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强化了“四种意识”。即强化了反恐维稳工作是政治责任的意识;强化了反恐维稳工作要经常化的意识;强化了发展是硬道理、反恐维稳是硬任务的意识;强化了反恐维稳就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真正把工作做到前面,防患于未然,确保了奥运会期间全系统社会治安的稳定。

三、周密部署,深入排查,确保反恐维稳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按照县反恐办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于2015年7月25日、8月15日组织了由办公室、内贸科、外事科等科室人员组成的反恐维稳检查组,由副局长带队,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检查。一是深入到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严防犯罪分子混迹其中。二是到餐饮住宿行业、美容美发店等公共场所进行治安隐患排查,确保了企业在各自经营服务区域范围内不发生任何事故。三是到各加油站对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了奥运期间我县供油秩序良好,未出现强买强卖、哄抬油价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现象。四是到外来投资企业进行调研,听取了企业的安保情况汇报及对我县安全工作的建议,并由检查组对企业进行了安全工作指导。

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一年来特别是奥运会间,相关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破坏社会稳定的因素。同时,商务局确保做到领导24小时带班,确保了各种紧急情况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同时要加强同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了奥运期间无恐怖事件发生,安全工作想到前,作到位,查到位,措施到位,为全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稳定、安全的商务环境。

总之,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确保安全、确保稳定”的宗旨,确保了全年商务系统的稳定和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将一如既往,严格按照县反恐办的要求,齐心协力,全力以赴,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师宗贡献力量。

总结二:反恐维稳工作总结

一、高度认识、迅速落实

4.12日下午五点,学院党委苏敬书记紧急召集安保、学工等部门负责人,传达市委、集团关于反恐维稳的会议精神,并要求各部门紧急行动。张院长立即部署带领学工系统连夜制定应急措施、活动方案,加强并落实了值班制度的安排与检查,及时迅速的贯彻、落实了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

二、措施得当、行之有效

为了保证学校学生的稳定工作,制定了如下措施:

1、对来自新疆地区的学生采取专人负责制,使每个同学的去向和行动完全掌握在各负责人手中,保证万无一失;

2、制订各主管部门负责人16小时工作制,要求各系部班主任、辅导员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保证在第一时间内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3、安排丰富多彩的各项活动,充实学生的业余生活;

4、安排“家乐福”轮流值班制度,以保证我院学生不参加任何违法活动。

5、制定学生书面请销假制度,对学生的去向做到心中有数。

三、迎奥活动、维稳爱国

1、2015年4月27日组织500余名志愿者参加“我为奥运做贡献”志愿者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志愿者活动,同学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表现了高度的爱国热情,为迎接奥运做出了贡献;

2、4月26日—5月1日召开了共青团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团市委学校部部长、市学联秘书长许瑞同志、集团公司团委翁玉波书记、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全体领导、各系部主任书记、学工办主任、学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全体班主任、辅导员和560名学代会代表、254名团代会代表近1000人参加了开幕式。天津医科高等专科学校、天津城市职业学院等兄弟院校也纷纷来信来电表示祝贺。

团市委学校部部长、市学联秘书长许瑞同志、集团公司团委翁玉波书记、学院党委苏敬书记、张泽玲副院长均做了重要讲话。

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共青团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第二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共青团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第三届委员会和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得到了团市委、集团公司团委及学院各位领导的一致好评。

3、5月1日—5月3日开展了“五一”三天乐活动,有:特困生爱心慰问活动;高雅艺术进校园系列讲座;五一经典影片赏析;阳光体育系列“迎奥运”趣味体育比赛;吾爱吾家寝室设计大赛;读书评比活动;系列爱国主义演讲比赛;校园情景剧汇报演出。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实了在校生的业余生活,对稳定校园秩序起到了保障作用。

4、2015年5月4日下午苏敬书记、张泽玲副院长带领我院获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9名同学参加了天津市“五四”表彰大会。

下午学工部、团委、各系部书记、学工办主任以及第三届团委会委员、学委会委员和9名获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的同学参加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五四”运动89周年纪念活动座谈会。

张泽玲副院长在总结中,希望同学们再接再厉,找出差距,不断进取,践行“五四”精神,做学院发展的先锋;牢记历史使命,做学院党政的助手;落实行动,做示范校建设的示范并牢记黄市长提出的“志存高远,树立远大理想抱负;正视自己,真正掌握报效祖国的才干;学以致用,在干事创业中实现人生价值”。

通过参加表彰会和座谈会,同学们表示:要认清历史背景,理性爱国,带领同学们勤于学习,要用实际行动“爱国、爱校 、爱专业、爱工作”,继承传统,不辜负领导老师的厚望,做“四个新一代”的典范。

四、坚持不懈、继续努力

自4月12日到现在,学工系统认真领会上级指示,迅速落实,措施得当,组织了一系列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保证了学院的稳定,今后,我们将坚持不懈,继续努力,为保证奥运会顺利进行,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总结三:反恐维稳工作总结

2015年7月2日至17日,为响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的号召,我们工作组一行4人赴喀什地区泽普县泽普镇,参加了为期15天的维稳反恐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们根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围绕“六个讲清”,积极主动宣传,传递党和国家温暖,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我们针对普通群众、学生、干部、宗教人士、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的职工等先后开展专题宣讲11场。向当地各族干部群众讲清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性质和严重危害,引导各族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为基层群众解疑释惑,正确理解反恐维稳的重要性,以及讲法制讲秩序的重大意义。其中,以“在党的民族政策照耀下走向富裕”为题目开展社区居民宣讲2场;以“宗教人士在反恐维稳中的作用”为题目向全县宗教界人士宣讲2场;以“反恐维稳、反渗透从我做起”为题目向教育系统职工宣讲2场;以“反恐维稳从我做起”为题向卫生系统人员宣讲1场,以“我的梦在我的祖国实现”为题向乡镇干部宣讲1场;以“感恩祖国,争做反恐维稳的勇士”为题为返乡大学生宣讲2场,以“我是中国人,我有责任、我有义务”为题与80、90后及家长专题宣讲1场。

在泽普工作期间,我们走访了泽普镇6个社区、村户108户、重点人员21人次、慰问民汉贫困户40户;走访宗教场所3个,与宗教人士谈话27次;参加研判会6场;参加专题宣讲会11场,参加人员10000余人,发放宣讲材料5500余份;慰问驻地军警10次,参与值班巡逻12次,检查重点村和重点部位5处;召开座谈会12次,提出合理化工作建议6条,化解矛盾纠纷6件。捐出香港患者诊疗费4万元,分别捐赠给了贫困家庭、因病返贫人员、泽普县教育爱心基金。

通过参加为期半个月的反恐维稳工作,我们的体会有:

一、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基层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群众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百姓的精神面貌和状态明显提升,通过半个月在田埂地头、农家院里的实地走访和交流,我们切身感受到在自治区“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理念的指引下,自治区惠及民生的一系列大手笔,已经让我们的基层发生了许许多多能够被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知得到的可喜变化,求发展、谋富裕、思稳定、盼和谐确确实实已经成为各族干部群众最基本的注意力、关注点和兴奋点。

二、基层的工作条件艰苦,基层的干部辛苦,承担的工作任务很多,担子很重,但是基层干部和人民的精神可嘉。基层干部那种“5+2、白加黑”式的工作状态,甘于清贫甘于奉献的工作品质,实干工作敢于担当的工作干劲值得我们学习。基层百姓的生活已经有较明显的改善,但是脱贫致富依然还有较大的努力空间。

三、反恐维稳工作的任务还很艰巨繁重。要充分认识反分裂反渗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和艰巨性,如何让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意识深深扎根群众百姓当中,如何恢复和提升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我们还面临着艰难重大的考验,还需要做大量艰巨复杂的工作。

四、切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反恐维稳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明确我们在反恐维稳、反暴力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方面的政治要求、纪律要求和工作要求。如果我们不敢管,那是我们的立场问题;如果我们不愿管,那是我们的态度问题,如果我们不会管,那是我们的能力问题。我们在大是大非问题目前一定要能说、会说、敢说,一定要立场坚定,一定要态度鲜明,一定要行动坚决,一定要执行有力。

五、稳定是治疆之要,兴疆之本。稳定是新疆的大局,是中央的要求,是新疆的关键,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与期盼。我们认为,稳定还是民生,是生命,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要高度认识稳定对于新疆的重大意义,全力以赴做好新疆的维稳工作,为“中国梦”的实现,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我们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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