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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行风热线”,上线电台直播节目实施方案

2016-12-05 12:58:5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行风热线”,上线电台直播节目实施方案(共4篇)...

2016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方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行风热线”,上线电台直播节目实施方案 第一篇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2016年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单位时间安排的通知》要求,我局将于今年7月份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直播。为确保热线上线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重点,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达到促进勤政廉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优化发展环境的目的,促进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上线时间和播出方式

根据宁政办〔2016〕300号文件统一安排,我局将在7月15日上午上线,届时人民广播电台将现场直播,通过电台频率(调频101.7兆赫)向社会各界介绍我局主要职能、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以及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有关政策,听取群众通过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群众的咨询、求助、举报和建议进行现场解答。

三、直播主题:法律服务和社区矫正工作

四、参加直播节目人员

五、工作步骤

为确保政风行风热线栏目播出内容导向正确,群众批评真实准确,反映问题能够落实到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播前认真策划准备。

参加直播的科室同志要预先研判群众关心的问题,重点对应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社会服务承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较为全面的梳理,探讨在直播中要讲些什么、群众可能提出什么问题、这些问题应该怎样解答。局办公室负责提供本局职能职责和近年工作基本情况材料,上线科室准备相关材料,于7月5日前交局监察室汇总后,在7月10日前形成上线材料,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上报栏目组。局监察室具体负责与市纠风办、效能办及市电台、电视台节目组联系协商研讨和制订有关工作细则和直播方案,商讨直播的有关问题,确保节目按计划播出。

(二)播中把关掌握方向

参加热线直播人员要满腔热情地对待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带着感情同群众对话,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栏目播出处理热线电话时应坚持“解难不发难”的舆论监督策略和“三个有利于”播出原则(即有利于解决问题,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切实做到有询必答、有诉必理,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办公室要通知本单位干部职工,在电台节目播出期间注意收听收看,以便他们及时了解解决各自职能范围内群众咨询和投诉的问题。

(三)播后及时落实反馈

各相关科室对热线投诉要在规定时间办结,及时向市纠风办反馈处理情况,确保行风热线节目中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1、对热线投诉的具体问题,能当场答复即现场答复。

2、对群众的咨询、投诉,当场未能答复或解决的问题,要做好电话记录,按照承诺答复的时间和解决方式形成书面材料,尽快答复。

3、对节目播出后节目组返回的转办件,由办公室按职能分工转相关科(室)和单位办理,承办科(室)、单位要按要求办理并答复群众。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把“政风行风热线”纳入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组成内容,作为倾听群众意见,广纳谏言,改善工作作风的重要渠道,作为转变行业作风、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措施来抓,各有关科室要强化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协调运作,确保“政风行风热线”工作顺利开展。要突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办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办法,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提高诉求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市纠风办把“政风行风热线”纳入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评内容,占工作考评分的20%。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按时上线的情况,“一把手”上线率,诉求办结率,诉求件办理群众满意率,重要诉求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热线工作机制、领导机制、内部运行机制,现场答复问题群众满意率等。各上线科室应按照工作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联络,跟踪报道。加强与市政府纠风办、栏目组配合与联系,及时反馈、报送群众咨询与投诉的答复、办理情况,并做好栏目播出期间电话记录。对群众打进的热线电话要按咨询、投诉、建议分类登记,详细记录反映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问题,及上线领导的在线答复或承诺内容。栏目播出后,对群众诉求的问题要在受理之日15日内办结反馈,情况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办结反馈。投诉件由相关科室按照职能分工具体办理,提出处理意见,法规科、监察室审核把关,确实帮助解决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要积极配合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组对有关问题跟踪报道。

(四)完善制度,规范运作。要通过“政风行风热线”,不断总结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诉求渠道建设,方便群众诉求,完善和落实群众投诉与咨询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群众投诉的转办、督办和反馈运行机制,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按时向市纠风办和栏目组上报我局上线方案,及时反馈、报送群众咨询和投诉的答复、办理情况,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和立卷归档。

2016工商局集中整治工作方案5篇
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行风热线”,上线电台直播节目实施方案 第二篇

第1篇: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区、市两级工商局的的统一部署,用3年时间分行业、分领域持续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县市场竞争的实际情况,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根本,在全面强化竞争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对不同行业和领域内易发高发、影响面广、危害较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通过集中整治,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实现全县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工作有所突破,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

1.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销售仿冒商品。

2.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

3.网络虚假宣传行为: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或在网页宣传中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互联网企业之间进行的虚假宣传。

4.商业诋毁行为:网络商品经营者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互联网企业间的商业诋毁。

5.网络商品经营者与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之间给予和收受商业贿赂及回扣的行为。

6.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网上开展有奖销售活动,以附奖附赠的方式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额大于5000元;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关于汽车销售维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销售或使用侵权仿冒产品进行汽车维修、保养。

2.对汽车配置与功能进行夸大,对产品价值进行夸大,虚假允诺“零利率零手续费”等,进行虚假宣传。

3.汽车4S经销商向整车厂相关人员进行贿赂取得畅销车配额;采购汽车配件、养护用品或配饰过程中,个人或公司暗中收取相关供应商好处费(正常商业返点、返利除外)。

注:4S店对消费者自愿选择车贷、车险,帮助代办相关手续,向贷款公司和保险公司收取一定手续费行为并向消费者明示的,不属商业贿赂,但超出一般行业管理或违背消费者意愿的除外。

(三)关于家具、建材、装修装饰行业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以未经科学检测、没有鉴定结论、没有统计数据等真实、科学的依据所进行的“评比、推荐、评奖”的结果,进行宣传的。

2.销售仿冒家具、建材、装饰材料。

3.在“包工包料”等工程承包中,使用仿冒商品,利用虚假报价进行商业贿赂。

(四)关于限制竞争行为

1.供水、供电、供气部门: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水电气入户设备;强行向用户收取预付款或押金;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搭售不必要的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用电底度费;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施工单位的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滥用农网改造中的独占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购买其指定的产品和滥收费用;强制用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

2.电信企业(包括移动、联通、网通等):在销售过程中隐瞒或作虚假宣传,向消费者强制收取增值服务费;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消费者强制收取上网费、流量费等;实行资费差别待遇、滥收费用和强制用户使用其他电信商品;在铺设住宅小区电信管道或进行入户安装时,限制其他经营者的竞争等。

3.有线电视台: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不必要的服务或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利用电视信号载波及发送的独占地位,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强制收取用户未使用有线电视前的不合理费用等。

4.教育行业:利用教材采购、校信通、校服定制、学生餐定制等工作中,指定经营、滥收费用以及商业贿赂行为等。

5.气象管理部门:利用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设计图审核、防雷装置检测等行为迫使他人接受其指定经营者的服务或借机滥收费用等。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工商局成立由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执法股、消保股、市合股、企个股、经检大队等有关股室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股,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对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线索认真进行排查。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12315”行政执法网络体系的作用,畅通发现案件线索渠道,进一步扩大案件来源。对举报投诉的不正当竞争案件线索,市场监管和行业自查中发现的涉嫌不正当竞争问题,已掌握的不正当竞争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抓紧排查,并确定查处重点,做到件件有落实。对掌握的重大线索和正在处理的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重点检查,严肃查办大要案件。各工商所、大队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对顶风作案以及其他性质恶劣、影响面大、严惩损害群众利益的大要案件,要严格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理。严格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大案联办协作机制。

【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行风热线”,上线电台直播节目实施方案】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经济户口”管理制度,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的经营动向。继续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包括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深化企业分类监管。充分运用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惩戒机制、淘汰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加大对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执法环境。把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法律知识作为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广泛宣传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适时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件,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六)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县局将统一组织力量,对各所、大队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四、专项行动时间:2016年5月—11月15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们要把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举措,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的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重点出击,有计划有目标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促进行业规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各工商所、大队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排除各种干扰,坚决纠正和防止对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准确适用法律,严格办案程序,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坚持宽严相济、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既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切实维护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工作汇报和信息沟通。对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县局汇报请示。各工商所、大队要加强信息沟通与执法协作,及时通报执法情况和有关案情。从6月份开始,每月22日前报送本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及存在的问题。并于11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请各工商所、大队按上述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局执法股电话:。在实施方案中遇到重大问题,请随时上报县局。

第2篇:消费维权整治工作方案

为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切实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县工商局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

从发文日起到2016年底之前,在全县范围内突出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一)突出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以家用电器、通讯器材、电脑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售后服务无保障、维修服务质量差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质量和消费环境。

(二)突出服装鞋帽类商品,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要以服装鞋帽、儿童服装、儿童用品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依法保护儿童消费安全。

【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行风热线”,上线电台直播节目实施方案】

(三)突出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集中解决消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以人造板及其制品、木器涂料、内墙涂料、胶粘剂、陶瓷地砖等装饰装修材料和家具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违反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的质量安全性问题,依法保障装饰装修材料的消费安全。

(四)突出交通工具类商品,集中解决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要以汽车灯具、刹车片、制动软管、车内装饰材料等汽车配件和电动自行车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不符合安全标准、没有产品合格证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已明令淘汰的燃油助力车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五)突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集中解决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以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为重点,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集中解决虚假宣传、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义务等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积极促进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在总结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一)强化12315中心解决消费纠纷的效能,充分发挥12315在市场监管和服务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提高诉求解决质量;要对12315中心的电话接通率、诉求办结率、消费者满意率、举报查实率、申诉转案率等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加强对申诉和举报违法线索的筛查和依法处理,进一步提高解决消费诉求的效能。要不断强化12315数据综合分析能力。

(二)强化商品质量跟踪监测,集中力量查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要针对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集中消费的大型市场以及专卖店、总代理为重点场所,集中监测经费,增加监测批次,突出安全指标,认真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定向性、连续性的跟踪监测。要强化监测结果的利用,对不合格商品,依法监督经营者及时退市;对问题较多的重点商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行为线索要进行梳理和排查,依法严厉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假冒商标等违法行为。要加强案件督查协办和区域执法协作,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强化分类监管和信息化监管,切实提升市场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工作的效能和水平。要依托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强化对流通领域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者的信用分类监管,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经营者,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查,有效提高监管效能。要探索重点商品分类监管,科学划分商品监管等级,逐步实现由被动监管到主动监管、由普遍监管到重点监管的转变。要强化信息化手段在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工作中的运用,建立健全基层工商所消费维权信息化网络,建立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侵害消费者权益大要案件库,积极推进商品质量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推动监管执法电子化管理,全面提高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的现代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强化消费维权社会监督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消费维权的良好环境。要继续扩大12315“五进”工作覆盖面和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切实把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引导经营者依法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要不断强化与行业组织的协作机制,突出重点领域,指导行业组织建立和完善处理消费者投诉、解决消费纠纷的机制,推动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优势互补。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会同消委会(消协)组织继续推动“一会两站”全覆盖,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投诉、解决消费纠纷,切实推动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均等化,将“一会两站”建设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

(一)制定实施方案。

各工商所、大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工作。

(二)大力开展社会宣传工作。

1、向当地媒体通报工商系统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具体内容、措施。

2、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20年来,我县工商部门在消费维权工作的主要成果、消费维权工作的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向社会传播正能量。

3、继续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围绕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关注的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

4、在五大类商品和服务领域的经营企业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经营者强化自律意识,诚信经营,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行风热线”,上线电台直播节目实施方案】

5、强化行业自律。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学习法律法规,指导和帮助他们制定规章制度,把消费维权工作纳入行业规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开展市场专项检查。

组织开展五大类商品和服务市场检查活动,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2016.2.1—2016.11.1)。

1、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制定重点商品监测计划,在全县统一组织1-2次专项执法检查,提升专项整治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2、各单位根据当地实际,针对五大类商品和服务的存在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针对性、有考核目标、分步骤、分阶段组织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各工商所、大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应上报县工商局消保股备案,并列入年度考核目标。

3、县工商局成立督查组,把五大类商品和服务监管执法作为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督查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到相关市、县开展督促检查、指导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2016.2.1—2016.10.30)。

1、各工商所、大队在开展重点商品专项执法检查中针对存在问题,继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2、各工商所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针对存问题完善整改措施,强化对五大类商品和服务的日常监管,防止反弹回潮,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为了及时掌握和总结各地工作,2016年10月30日前,各工商所、大队将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县局消保股;2016年、2016年的5月10和10月30日前,分别上报半年、全年情况和统计表。

四、工作要求

(一)树立群众观点,主动服务大局。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树立群众观点,主动服务大局,努力实现在为民上做好服务,在务实上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确保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消委会、行业组织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

(三)加强社会宣传,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与主流媒体和总局“两报一刊”的合作,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宣传报道。要注重正面宣传监管执法工作的新措施、新成果,宣传消费维权的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大12315宣传推广力度,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要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集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全面展示工商部门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

第3篇:农村消费教育基地建立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消协“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年主题要求以及市工商局关于把消费教育纳入“美丽,清洁乡村”活动要求,引导农民合理消费、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营造和谐生态的环境,增强农村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夯实消费教育进农村工作的基础。县工商局决定在镇双潭村委建立“农村消费教育基地”,有效推进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消费年主题为主线,突出重点、加强宣传,将消费维权的法律意识灌输到农村基层,全心全意为广大农村消费者服务。

二、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教育基地工作的正常开展,县工商局特成立关于建立农村消费教育基地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工作目标

通过向农民消费者宣传科学、理性、文明的消费观念,普及消费维权常识,在基层一线就近从快调解涉农消费纠纷,共同营造农村放心消费环境。

四、主要内容

(一)在境内设立一农村行政村建立农村消费教育基地,聘请农村基层干部为消费教育基地联络员。经协调研究,农村消费教育基地设在镇双潭村委。

(二)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开班讲座、制作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以消费教育为切入点,为广大农民消费者普及《消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其消费维权意识。

(三)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推进经营户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经营户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农村消费群体的切身利益,为农村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温馨和谐的消费环境。

(四)在村委设立维权接待处,担负日常涉农消费纠纷的调解处理和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同时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

(五)结合人们对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知识的需求,定期或不定期请专家在圩日开展商品真假识别活动,并结合日常受理投诉的案例加以解释。

(六)认真记录农民消费者的举报投诉,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使其消费投诉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人人讲信用、人人守信用、讲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沟通信息,以便于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督,认真总结和推广经验,探索建立长效维权机制。

第4篇:消费维权进万家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党组关于印发自治区工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工商党组发〔2016〕3号)及《市工商局办公室转发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工商系统进一步推进12315消费维权进万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工商办发〔2016〕7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现制定县工商局进一步推进12315消费维权进万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切实服务广大消费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通过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畅通维权渠道,提升维权水平,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改善消费环境,扩大消费需求,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消费维权进万家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范围。要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12315“五进”范围,要在相对大的商场超市、所有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主要的公共服务企业、国有通信企业,三A级以上景区的同时,在广大农村、大、中、小学校和商业服务活动较为集中的街道社区村镇等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

(二)“消费维权服务站”条件、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要求。新建“消费维权服务站”条件、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均按《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工商办发〔2016〕156号)文件执行。

(三)消费维权进万家目标任务。

三、创建消费教育基地

要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把消费教育内容纳入“美丽•清洁乡村”活动的通知书》要求,结合实际,迅速在农村创建农民消费教育基地,在大、中、小学校创建青少年消费教育基地,在县城社区创建老年人消费教育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四、开展打侵权保民生活动

结合知识产权保护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水平,强化消费维权效能。

五、开展诚信兴商教育引导活动

以9月份“诚信兴商”宣传月为切入点,依托行业协会,开展“诚信•责任”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法行为,严格规范和整治格式合同霸王条款,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时间安排

(一)各工商所完成县局任务分配,并指导、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二)各所汇总本辖区的建站名单,按《自治区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将电子版上报县局消保股,符合桂工商办发〔2016〕156号文件精神新建的站点,在建站的同时,应将资料录入总局“一会两站”、12315“五进”名录系统。

(三)县局将适时组织检查考核组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绩效考核内容。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围绕服务群众,把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结合起来,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人民群众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分解任务,切实履行职责,把建立消费维权进万家工作落到实处。

(三)反馈信息,加强沟通。建立万家消费维权服务站是工商系统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一个重要的实践环节,是“消费维权进万家”基础工作,各所在建站工作中一是要注意抓好信息反馈,及时通过有效渠道反应工作情况、工作进度,通过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更好地促进工作开展;二是要加强沟通。在开展工作中有什么好的经验、遇到什么具体问题以及工作进度、统计报表,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第5篇:工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纠风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工商系统作风建设,改善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根据《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实施意见》(市纠办字〔2016〕7号)要求,经县局党组研究同意,组织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保障民生为重点,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为打造“清廉漓江、高效政府、务实”提供保障。

二、领导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领导,确保民主评议活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职责:按照《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日常工作;负责上传下达,组织督促本系统各基层所、大队开展公布通信地址、投诉电话、工作职责,在窗口单位设立信息公开、承诺服务、服务质量评价等机制工作;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以及整改和反馈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材料的收集、整理;督促指导所属部门开展此项工作;加强与上级机关和县纠风办的联系与沟通协调。

(二)材料及宣传组:

职责:督促各基层工商所、大队上报开展此项工作的材料;编写本系统行风政风评议工作简报,撰写相关材料,并及时上报市局纠风办及县纠风办;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以及内网、内刊等平台,对本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宣传本系统在民主评议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宣传整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为搞好本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评议督察组:

职责:联合县纠风办组织、选聘评议代表,通过采取明察暗访、发放问卷调查表和在窗口单位开展服务质量评价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并及时上报县纠风办;协助综合协调组组织召开评议大会,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协助上级纠风办组织对我局的民主测评工作,并依据《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分标准》进行考评打分。

三、评议范围

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范围:

(一)县局机关;

(二)基层工商所及经检大队。

四、评议内容

(一)健全政风行风工作责任体系情况

建立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责任人具体抓的工作责任体系;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责任,细化检查考核办法;按要求设置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把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情况

主动查找和解决本单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优化环境和便企利民等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总体工作方案》中关于优化软环境建设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争创最佳投资创业环境”活动;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六条禁令”;将评议工作向基层延伸,提高窗口单位的执法和服务水平,认真解决“推诿扯皮”、“生冷硬顶”、“吃拿卡要报”、不履行服务承诺、降低服务标准、刁难欺诈服务对象等问题。

(三)依法履职情况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要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制定规范行政行为、办事行为的各项规定和奖惩措施;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严禁擅自设立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认真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及以权、以职、以业谋私,执法不公,野蛮执法等问题,做到依法行政、高效行政、文明服务。

(四)查处案件情况

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手段,主动查找解决本单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聘请政风行监督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案件办理制度,对企业、群众投诉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切实起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

(五)建立民意诉求反馈系统情况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电台、电视台、报纸和网络等“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平台为载体,建立受理快捷、办理迅速、覆盖面广的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和互动反馈体系,各部门“一把手”要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民生面对面”专题栏目,认真回答解决群众的咨询诉求;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投诉件,做到及时认领、认真调查、按时反馈;明确交办件和信息报送的主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制定出台办件审核制、回访制、评价制等民意诉求办理制度,提高信息报送工作质量,要从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中聘请行风监督员,参加监督工作。

五、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评议方法。

根据上级纠风办要求,评议实行“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网络评议与面对面评议相结合,民意调查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工作要求,我局制订评议实施方案,印发全系统;各部门可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由县纠风办、本部门组织协调对本辖区工商部门进行民主评议。

(二)评议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下旬)。建立民主评议工作机构,制定印发实施方案,选聘评议代表,公开评议内容和评议方法、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2.自查整改阶段(7月)。工商部门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点实时评价设施,召开座谈会,参与政风行风热线,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向社会作出提升服务质量,整改突出问题的公开承诺。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工作明查暗访问、问卷调查活动,接受群众监督。

3.落实整改(8月—9月)。各部门对网络、评议员等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

4.总结统计阶段(10月)。由县纠风办组织政风行风评议员,根据网络评议、问卷评议、评议员评议、服务对象评议等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工商部门群众满意度情况。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为加强对全县工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领导,县局成立县工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民主评议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为组织实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部门要把民主评议与争先创优相结合,通过民主评议,打造一批优质服务示范工商所(窗口);与机关作风建设相结合,以民主评议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与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相结合,把道德评议监督纳入评议内容,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服务、公共秩序为重点,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明察暗访,评估道德状况,促进解决突出问题;与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相结合,以热线为平台,倾听群众呼声,畅通诉求渠道,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

(三)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要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评议员机制,全面发挥评议员的作用,定期组织评议员参加现场评议活动。由各评议员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跟踪评议,在促进问题解决上取得实效。要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邀请媒体参加与跟踪报道,督查暗访结束后,对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督查报告,督促各单位整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主动邀请评议员参与听证对话、座谈会、实地参观等活动,征求评议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评议员的监督检查活动,对提出的问题要迅速作出回应。

(四)评改结合,纠建并举。要坚持“纠、评、建”并重,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各部门对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和建议,要进行认真梳理,落实专人负责处理并及时反馈;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创新和完善,做到边评边改,评建结合,通过评议达到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服务群众的目的。

(五)严肃评议纪律。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严格执纪,确保评议工作的客观公正。对因违反评议纪律被直接列为不合格单位,要追究所在单位有关领导责任。

(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一是要充分运用红盾信息网络平台,公开本单位工作职责、服务承诺、监督方式、评议方法,设置调查问卷、意见建议、举报投诉、办理反馈等,接受群众评议,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二是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以及内网、内刊等平台,对本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宣传本系统在民主评议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来的新人新事,宣传整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为搞好本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6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工作方案4篇
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行风热线”,上线电台直播节目实施方案 第三篇

第1篇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不够,社会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利用新闻媒体、中心网络等不间断宣传。通过与《日报》、《楚天声屏.版》、电视台等市内新闻媒体沟通与合作,采取专题、专版、专栏等形式,宣传政策、经验和动态,增加住房公积金在新闻媒体上的频度。二是参与电台《行风热线》活动,及时解答政风行风热线举报和政策咨询等问题。三是结合办理人大意见和政协提案,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四是组织集中宣传。利用《条例》颁布日、普法宣传日、房展会等,组织大型宣传活动,走上街头、深入单位,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难问题,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社会知晓率。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繁琐、审批时间过长的问题。

这个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担保方式单一,主要实行公积金联保,导致贷款门槛过高。另一方面办理网点少,只在农业银行一家办理。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一是已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汇报,在公积金联保的基础上,增加按揭贷款业务。二是增加服务网点,已与市建行进行联系,在市建行增加一个委托贷款服务网点,目前委托事项和系统链接正在进行中。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难,受限条件太多的问题。

一是放宽提取条件。凡购房(含归还按揭贷款)的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只要资料齐全,手续完善,都可以提取。二是按照“分散受理、集中审批、限时放款”的工作流程,随时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每月集中审批拨款,拨款时间由原来的2天延长为4天,让每个提取职工都能一天内办结。

四、关于窗口服务质量不高,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是窗口建设方面,市政府市民服务中心已拨付三楼一层,作为中心办公用房,含办公室17间,办事服务大厅1个104平方米,总面积300多平方米,目前正在装修。二是服务方面,将进一步梳理归集、提取、个贷、查询等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全面推行综合柜员、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服务制度。三是试点银行网点或聘请代办员办理公积金业务,解决公积金中心人员少、业务多、办理不及时的现实矛盾。

五、关于网上业务平台有待建立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公积金门户网站的作用,在网上建立健全政策咨询、服务承诺、办事程序、投诉受理、业务申请审批等平台,方便职工和单位办理业务。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创新服务方式。试点和完善银行专柜代办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代理公积金缴存、贷款和提取等业务。

六、关于12329服务热线投诉渠道不畅通,处理问题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在《日报》上向市民公示12329服务热线;二是实行党组成员带班接听制度;三是安排专室、专人具体负责,确保热线畅通,提高客服疑难问题的解决能力和效率。

七、关于非公企业建制推进缓慢、制度覆盖较低的问题。

一是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二是代拟《关于在全市非公企业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目前文件正在按办文程序办理。三是建立党组成员挂点联系制度,组织骨干力量上门跟踪服务。四是充分发挥银行、工商联、工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优势协同推进。五是探索自由职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办法。通过政策宣传、劳资培训、部门协同、挂点联系等方式方法,力争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有一个较大的推进。

八、关于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业务培训不够的问题。

一是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二是开展学习交流,分批派送业务人员向先进县市学习交流业务心得,提高业务人员能力;三是坚持每周四学习制度,在学习政治理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时,广泛开展业务学习,并建立讨论、考试制度,保证学习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第2篇【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行风热线”,上线电台直播节目实施方案】

根据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局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经归类、梳理形成五条意见或建议。为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物价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物价部门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着力解决我局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建设一支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物价队伍,为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有错就改、雷厉风行的原则。牢固树立控物价、安民生的思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虚心接受,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以鲜明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及时进行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物价部门的整改工作力度和效果。

(二)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既全面整改,又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办好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三)坚持领导负责、整改销号的原则。对各类问题和意见,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制,责任到人。问题整改实行验收销号制,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凡未整改到位一律不过关。对所有问题的整改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对发现的问题不查清原因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群众对整改效果不满意不放过。

(四)坚持促进工作、群众满意原则。要统筹兼顾,坚持一手抓行风评议,一手抓市场价格监管。通过民主评议,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市场价格监管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新的跨越。对各类问题和意见的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反馈,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

三、整改目标

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梳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问题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坚持把整改贯穿于整个政风行风评议全过程,边查边改,未评先改,边评边改,闻过即改。通过整改,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市场监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整改内容

(一)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

1、认真落实《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通知》,将撰写价格信息的任务分解到局属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每月进行通报,年底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

2、通过物价信息网、价格快讯、价格信息短信服务等多种形式,把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政策、工作动态等及时向社会宣传和发布;

3、通过日报“阳光物价·服务民生”栏目,及时解读价格热点,分析价格走势,追踪价格动态,发布“价比三家”,扩大社会影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通过人民广播电台“价格直通车”节目,及时播报最新的重要商品价格、解答百姓最关心的各类价格问题、传递最权威的价格监管政策、披露各类价格违法案件;

5、以“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平台,将关系到民生的价格和收费政策,以公示牌(栏)、收费明白卡形式走进社区、农户、学校、医院、商场、企业,为人民群众提供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服务。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其他科室和局属二级单位协办

责任人:

整改时限:常年

(二)进一步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1、认真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工作;

2、继续会同纠风、财政部门实施涉企价格(收费)手册、建设项目收费手册、重点企业缴费明白卡“两册一卡”制度;

3、精心组织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工业品与服务价格科、局收费管理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三)进一步做好重要民生价格监管工作

1、合理制定城市公交空调车价格;

2、科学合理制定一、二、三级医疗服务价格;

3、完善养老康复机构收费管理;

4、稳妥推进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探索推行居民阶梯式气价和联动机制;

5、强化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等教育收费监管,切实规范学校服务性和代收费行为;

6、加强对水电气等垄断行业和教育、医疗等行业的成本监审;

7、科学合理制定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

8、认真开展涉农价格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万传忠梁传斌李一新

责任单位:局收费管理科、局农产品与环境资源价格科、局工业品和服务价格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四)进一步做好“菜篮子”价格调控工作

1、继续做好以“价比三家”为主要内容的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引导生产、消费和流通,促进价格稳定;

2、按照市政府办仙政办发[2016]57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做好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推动我市城区“平价商店”建设工作;

3、认真做好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设施蔬菜基地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价格监测中心、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继续践行《市物价局领导班子勤政廉政集体承诺》,严格“一岗双责”的具体责任和追究办法;

2、强力推进《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十不准”(修订)》、《市物价局政风行风监督回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内部监察,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零容忍”;

3、积极推进首问负责制和“五个不让”(不让事情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工作在我这里中断、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物价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四心服务”(细心听取反映、耐心解答咨询、诚心提供帮助、真心解决问题)、“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相敬、一颗诚心办事、一声再见相送)等文明行为规范,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促进物价干部端正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有效保证物价部门职能的履行和发挥;

4、切实落实《市物价局定(调)价(费)事项审批时限规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5、着力加大“12358”价格举报平台建设,健全快速反应处置机制,真正打造成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

6、积极倡导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一滴油为内容的勤俭节约活动,进一步优化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严格财务“一支笔”管理,坚决杜绝乱开支行为;

7、认真落实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8、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市纪委“十五个不准”等一系列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规定的贯彻落实力度,对出现的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纪检监察室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整改。整改工作是政风行风建设的关键环节,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评议整改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整改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内容、责任和时限要求,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门户网站、快讯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整改工作情况,尤其是对通过整改取得立竿见影效果的,要大力进行宣传和报道,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对涉及价格改革的重大政策问题和群众比较敏感的价格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相关价格法规和政策,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三)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建立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要结合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约束人的机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规范价格行政权力运行。

(四)跟踪督办,严明纪律。局将通过明查暗访、群众回访等多渠道,及时了解整改效果,防止在整改工作中出现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现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遵守行评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落实、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将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巩固成果、兑现承诺、转变作风、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为主线,以优化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法制环境为重点,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着力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制环境,宽松透明、政令畅通的政策环境,认真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价格问题,提高价格主管部门的公众形象和价格执法水平,建设“廉洁、高效、务实、便民”的服务型机关。

二、工作内容

1、理顺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效能。按照三定方案和职责认真履职,围绕今年物价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在加强价格调控、深化价格改革、规范价格程序、强化价格监管、转变工作作风等五个方面履职尽责,切实解决工作效率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行政不作为、滥作为、慢作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提高行政效能。

2、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做到依法行政。重点清理有没有违反政策规定制发的各类收费文件;有没有中央和省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的收费标准按原标准继续收费的;有没有无证或利用过期的收费许可证(或监审证)收费的等乱收费,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3、加强企业对接,切实为企业服务。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工作职责,为企业排忧解难,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与重点企业实行无缝对接,主动上门征求重点企业对物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在征求重点企业意见上保持零距离,积极协调企业价费矛盾,在解决企业问题上实行面对面,继续编印《重点企业缴费明白卡》,确保“一家收费、多家分流”模式有效实施。

4、加强涉企收费检查,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市“百日整治”的重点内容,开展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涉企收费过程中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标准、利用行政审批权力违规将中介服务收费作行政审批重置条件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的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召开全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百日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发动,大力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讨论”,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百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投入到整治活动中去。

2、查找问题阶段(5月1日—5月31日)。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工作和服务上的问题,制度和管理上的不足。并对自查出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1日前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建制阶段(6月1日—7月10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结合“四最”、“五制”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服务承诺,并将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媒体上公布。同时,局纪检监察要严查不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典型,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和市物价局政务公开网等途径,及时宣传、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对规章制度、服务承诺、长效机制进行修改和完善,使之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市物价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百日整治”活动的领导工作,其他人员由局办公室和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抽调,具体负责百日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

2.明确责任。各科室及二级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全面及时地完成局工作专班布置的各项任务。要把“百日整治”活动与日常工作密切协调,统筹安排,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整体推进。

3.检查督办。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对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或不认真查找、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并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科室及二级单位年底不得评为先进单位,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第4篇

为加强职业道德精神,端正行业风气,认真做好2016年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和加强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升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安全监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省安监局党组《关于印发省安监系统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目标,结合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百日整治活动,以纠正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紧密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推动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勤廉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评议对象

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

三、评议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与要求,今年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为:

1.依法履职、服务企业发展方面。是否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是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否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是否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

2.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市纪委“十五个不准”精神;是否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是否加强部门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本部门损害市场主体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队伍形象、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具有安监特色的政风行风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4.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的问题;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健全完善政风行风长效机制;全市安监系统政风行风整改效果是否让社会各界、服务对象满意等。

四、评议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研究制定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成立局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一指导全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行风热线”,上线电台直播节目实施方案】

2.查找问题和公开承诺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

充分依靠群众,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在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自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具体承诺,并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配合市纪委和上级行评监督员对行评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整改。

3.行风建设和问题整改阶段(6月上旬至11月下旬)。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针对自查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通过网站、电视、报刊、政务公开栏、工作简报等方式,作出说明,得到群众的理解。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公开通报办理结果,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监系统行风标准化指标体系,培育先进典型,树立行业新风,让政风行风效果赢得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好评。

4.行风测评总结阶段(9月下旬至12月中旬)

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组织服务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对我局行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步测评打分,为下一步市纪委测评做好准备。对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5.总结及结果运用阶段(12月下旬)

评议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将评议结果与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科室评选挂钩,并作为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干部职工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民主评议日常工作。各科室、监察支队要明确任务,在局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局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实施,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真正把各项任务及相应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岗位和人员,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司之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扎实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发动作为搞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的基础性工作抓出成效,通过电视、报刊、工作简报、网站专栏、政务公开屏等方式,及时报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广泛宣传和介绍规范执法、优质服务的典型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公开曝光处理违法违纪案件,为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严格要求,严明纪律。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要严格遵守民主评议的有关规定,真心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评议监督,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科室(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情况,对在评议期间违纪违规的个人一律从严查处。

4.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机关各科室(队)要紧紧抓住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统筹兼顾,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提高安监队伍素质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与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关系,把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作为促进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手段,用安全监管工作来检验民主评议工作的效果,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通过抓难点、重整改、见实效,做好民主评议各项工作。

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8篇
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行风热线”,上线电台直播节目实施方案 第四篇

第1篇:旅游局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深化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成果,2016年我局继续开展“正风”行动。为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促进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全局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努力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彻底纠正一些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错误倾向,切实解决“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狠刹“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不正之风,锲而不舍抓好我局干部工作作风。

二、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经局班子研究决定调整县旅游局“正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人员名单如下: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1.持续正风肃纪。狠抓节点紧盯重点,坚决刹住“四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规模,加大对厉行节约、公车改革、公务接待和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

2.着力整治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提醒警示,积极营造自觉拒收拒送的良好社会氛围。严格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借机收送“红包”礼金的行为。

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走读现象、住勤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严明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参加不符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影响清廉形象的宴请、文体娱乐、旅游度假、兼职取酬、社会交往等活动的相关纪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外出和工作时间以外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二)围绕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

1.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关工作。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行为。落实县委县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十大民生实事”、市县重大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2.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督促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重点治理旅游市场等方面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督促纠正履职不力、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严肃问责涉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领导和责任人,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

(三)围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多种方式推进监督广覆盖。

1.开展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行动。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克服消极懈怠、敷衍了事的心态,杜绝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以及干部职工“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心”等问题。通过查处、问责、曝光狠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想事干事、敢于担当,履职尽责。

2.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畅通信访、投诉电话、党政领导信箱、“行风热线”、官方微博、微信等民意诉求渠道。充分利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完善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相关制度,定期公布群众投诉受理情况,确保群众咨询有答复,投诉有受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围绕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坚持不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进一步规范权力行使。要尽快公开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探索制定对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的具体方案。

四、有关要求

各股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建立详细的工作台帐,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时间要求和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2篇:镇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正风”行动的开展,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建设幸福美丽营造良好的环境,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不懈地抓好我镇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干部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提高群众满意度,改善发展环境,确保我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为推动我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保障

根据镇委关于在全镇开展以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的部署要求,经镇委同意,调整镇“正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负责全镇的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深入推进“正风”行动的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1、持续正风肃纪。狠抓节点紧盯重点,坚决刹住“四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规模,加大对厉行节约、公车改革、公务接待和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治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对非专业出身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各类书画、艺术等协会兼任的领导职务进行清理。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不仅追究顶风违纪者的责任,还追究所在单位的主体责任。

2、着力整治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提醒警示,积极营造自觉拒收拒送的良好社会氛围。严格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强化纪律约束,严明检查、考核、招考、招录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借机收送“红包”礼金的行为。巩固整治“小金库”专项成果,加强监督,切断公款送“红包”礼金经费来源。健全廉政账户功能,完善无法拒收“红包”礼金处理机制。

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重申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关规定和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走读现象、住勤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严明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参加不符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影响清廉形象的宴请、文体娱乐、旅游度假、兼职取酬、社会交往等活动的相关纪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外出和工作时间以外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二)围绕落实上级和本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

1、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行为。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县委县政府以及镇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十大民生实事”、市县重大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2、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督促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重点治理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等方面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督促纠正履职不力、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严肃问责涉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领导和责任人,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

3、加大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政府专项资金监管系统,其他政府专项资金拨付使用部门健全无缝对接的业务监管子系统,实现政府专项资金一张网审批、一张网分配、一张网公开和一张网监管。开发与业务监管系统相对接的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业务信息同步公开、廉政风险同步预警、群众投诉同步监看、公开事项同步曝光,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督,严查违纪违规问题。

(三)围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多种方式推进监督广覆盖。

1、开展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行动。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克服消极懈怠、敷衍了事的心态、,杜绝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以及干部职工“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心”等问题。通过查处、问责、曝光狠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教育和引导全镇广大干部职工想事干事、敢于担当,履职尽责。

2、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畅通信访、投诉电话、网络问政、党政领导信箱、“行风热线”、官方微博、微信等民意诉求渠道。充分利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完善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相关制度,定期公布各地各单位群众投诉受理情况,对存在超时答复、不处理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年度考核分值。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清府办〔2016〕18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效能监察实施细则>的通知》(清府办〔2016〕10号)精神,确保群众咨询有答复,投诉有受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继续办好“行风热线”栏目。以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服务民众为宗旨,发挥“回音壁”作用,通过“行风热线”栏目,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内容,及时进行查处和反馈,促进有关地方和部门落实行业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倒逼责任部门改进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季度公布1次上线单位受理群众问题的处理情况,认真征询群众对问题答复的满意度,利用“行风热线”等载体多途径解决群众的诉求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4、注重监测提效能。针对目前新形势下,一些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服务意识不强,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但事依然难办等现象,继续开展“效能监测点”和“效能监督员”工作,切实发挥现有各监测点“隐形”监督的作用,继续扩大监测点的覆盖面和壮大监督员队伍。切实解决中介机构与部门工作人员串通,出现“二政府”和“红顶中介”的问题,推动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围绕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坚持不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进一步规范权力行使。参照县直的做法尽快公开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探索制定对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的具体方案。

2、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进一步规范镇村二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坚持阳光操作,凡进驻中心办理的事项,必须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确保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尽快建成与县级平台对接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规范统一,努力打造我镇“统一、阳光、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大平台。将平台延伸到村,并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依托,探索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子板块,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

3、继续抓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建设。通过电子化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保障平台、监督支撑平台框架,进一步推进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及全县电子监察系统相关工作。

4、推广项目“直接落地”试点工作。推广项目建设审批流程优化再造,试行项目“直接落地”,大幅压缩从立项到施工的平均时间。强化重点项目专人跟踪服务制度,及时解决项目落地涉及到的问题。

5、充分发挥电子监察作用。进一步完善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将行政综合执法、财政资金运行、社保基金运行、住房公积金、工程交易、产权交易、国土资源交易、政府采购以及重点项目的交易及运行情况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做到“应进必进,实时监控”。

(五)围绕提高正风肃纪的震慑力,锲而不舍推进暗访追责曝光。

1、保持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以及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持续深入曝光。坚持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曝光相并行,内部通报和外部曝光相结合,依托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新闻媒体的宣传资源,不断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正之风典型问题和案件的力度,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并制作机关作风暗访片进行播放,为党员干部打“预防针”,努力营造“不敢”违法违纪的工作氛围。

(六)围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结合实际完善制度机制。

1、强化考核检查。建立考核检查通报制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推广,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对工作进度较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责成其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通报批评。

2、强化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专项工作不落实,导致“正风”行动流于形式,普遍出现纪律松弛、作风散漫,“四风”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责任。

第3篇:食药监局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深化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成果,2016年局继续开展“正风”行动。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全县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努力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彻底纠正一些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错误倾向,切实解决“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狠刹“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不正之风,锲而不舍抓好我局干部工作作风,为新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保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以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的部署要求,调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人员名单如下: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1.持续正风肃纪。狠抓节点紧盯重点,坚决刹住“四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规模,加大对厉行节约、公车改革、公务接待和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治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

(二)围绕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

2.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督促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重点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督促纠正履职不力、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严肃问责涉嫌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领导和责任人,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

(三)围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多种方式推进监督广覆盖。

3.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畅通信访、投诉电话、网络问政、党政领导信箱、“行风热线”、官方微博、微信等民意诉求渠道。充分利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完善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效能监察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确保群众咨询有答复,投诉有受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围绕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坚持不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4.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运行,坚持阳光操作,凡进驻中心办理的事项,必须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确保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

5.推进行政审批“三个百分百”,即:行政审批事项的进驻服务中心率达到100%,全部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服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率达到100%,对进驻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到位率达到100%。

(五)围绕提高正风肃纪的震慑力,锲而不舍推进暗访追责曝光。

6.保持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以及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围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结合实际完善制度机制。

7.完善作风评议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公述民评”活动,坚持动态管理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大对执法监管股室和窗口评议的力度,局列为今年重点评议单位,将部分具有行政执法或行政监督职能的业务科室人员的职务、岗位职责等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述民评”板块进行公开,接受群众评议

8.强化考核检查。“公述民评”活动作为科学发展观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考核检查通报制度,督促相关股室切实履行职责。各股室注意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推广,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对工作进度较慢、成效不明显的股室责成其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4篇:经信局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深化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成果,2016年全局继续开展“正风”行动。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全局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努力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切实解决“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狠刹“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不正之风,锲而不舍抓好我局干部工作作风,为新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根据人员变动,决定调整我局“正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1.持续正风肃纪。狠抓节点紧盯重点,坚决刹住“四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规模,加大对厉行节约、公车改革、公务接待和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治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

2.着力整治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提醒警示,积极营造自觉拒收拒送的良好社会氛围。严格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查处借机收送“红包”礼金的行为。

3.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严明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参加不符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影响清廉形象的宴请、文体娱乐、旅游度假、兼职取酬、社会交往等活动的相关纪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外出和工作时间以外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二)围绕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

4.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围绕县委县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三)围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进监督广覆盖。

5.开展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行动。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克服消极懈怠、敷衍了事的心态,杜绝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以及干部职工“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心”等问题,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想事干事、敢于担当,履职尽责。

6.注重监测提效能。根据上级要求,继续开展“效能监测点”和“效能监督员”工作,推动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围绕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坚持不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7.进一步规范权力行使。加快公开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探索制定对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的具体方案。

8.全力配合、推进网上办事大厅等工作。

(五)围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结合实际完善制度机制。

9.完善作风评议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公述民评”活动,坚持动态管理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修订完善2016年“公述民评”活动方案和考核办法,优化评议指标,完善“公述民评”评议的方式、方法,使评议结果更具科学性、针对性和指导性,保证参与的广泛性和评议的公开、公平、公正。将部分具有行政执法或行政监督职能的业务科室人员的职务、岗位职责等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述民评”板块进行公开,接受群众评议;改进抽检评议方式,将原来的发卡评议改成短信评议,在业务科室人员进行执法或监督后,由执法或监督对象通过回复短信进行评价,以增强科室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严肃查处以各种方式拉票、恶意投票等弄虚作假的评议行为。

10.强化考核检查。“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采取年中督查、年度考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开展活动的情况,注意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四、有关要求

全局各部门要同心同德,凝心聚力,扎实推进专项工作,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第5篇:档案局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深化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成果,2016年档案局继续开展“正风”行动。为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促进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全局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努力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彻底纠正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错误倾向,切实解决“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狠刹“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不正之风,锲而不舍抓好我局干部工作作风。

二、组织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行风热线”,上线电台直播节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档案局成立“正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三、主要任务

1.持续正风肃纪。狠抓节点紧盯重点,坚决刹住“四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规模,加大对厉行节约、公车改革、公务接待和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治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

2.着力整治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提醒警示,积极营造自觉拒收拒送的良好社会氛围。

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引导本局党员领导干部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严明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参加不符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影响清廉形象的宴请、文体娱乐、旅游度假、兼职取酬、社会交往等活动的相关纪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外出和工作时间以外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4.开展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行动。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克服消极懈怠、敷衍了事的心态,杜绝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以及干部职工“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心”等问题。教育和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想事干事、敢于担当,履职尽责。

5.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畅通信访、投诉电话、意见箱、等民意诉求渠道。

6.加大暗访力度。坚持定期暗访与不定期暗访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暗访活动,坚决打击顶风违纪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第6篇:广播电视台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深化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成果,2016年全台继续开展“正风”行动。结合我台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全台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努力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彻底纠正一些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错误倾向,切实解决“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狠刹“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不正之风,锲而不舍抓好我台干部工作作风,让作风建设成为我县党的建设的亮丽名片,为新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由于人员变动,现调整县广播电视台“正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1.持续正风肃纪。狠抓节点紧盯重点,坚决刹住“四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规模,加大对厉行节约、公车改革、公务接待和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治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

2.着力整治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提醒警示,积极营造自觉拒收拒送的良好社会氛围,严格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

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严明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参加不符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影响清廉形象的宴请、文体娱乐、旅游度假、兼职取酬、社会交往等活动的相关纪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外出和工作时间以外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4、开展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行动。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克服消极懈怠、敷衍了事的心态,杜绝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以及干部职工“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心”等问题。通过查处、问责、曝光狠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教育和引导全台广大干部职工想事干事、敢于担当,履职尽责。

(二)加强监督,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5、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畅通信访、网络问政、“行风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等民意诉求渠道。完善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相关制度,确保群众咨询有答复,投诉有受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6、继续办好“行风热线”栏目。以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服务民众为宗旨,发挥“回音壁”作用,通过“行风热线”栏目,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内容,及时进行查处和反馈,促进有关地方和部门落实行业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倒逼责任部门改进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季度公布1次上线单位受理群众问题的处理情况,认真征询群众对问题答复的满意度,利用“行风热线”等载体多途径解决群众的诉求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三)围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结合实际完善制度机制。

7、提高制度执行力。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历年来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认真的清理和完善,对一些不适用的制度坚决废止。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队伍建设以及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实现用规章制度管事、管人的目标。切实解决工作推诿、办事拖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

8、强化考核检查。“公述民评”活动作为科学发展观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考核检查通报制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

(四)围绕提高正风肃纪的震慑力,锲而不舍推进暗访追责曝光。

9、与县纪委联合,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不断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正之风典型问题和案件的力度,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并制作机关作风暗访片进行播放,为党员干部打“预防针”,努力营造“不敢”违法违纪的工作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正风专项行动是落实全县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切实纠正“四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重要行动,各站、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统筹兼顾,切实抓好正风专项行动。

(二)营造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广泛宣传正风专项行动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细化落实。

各站、各部门按照正风专项行动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细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照各领域认真查找并解决好各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今年正风专项行动的要求,作具体安排部署,与本部门及本岗位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台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第7篇:人保局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深化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成果,进一步深入推进“正风”行动的开展,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建设幸福美丽营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县2016年“正风”行动实施方案》(阳党办[2016]24号)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全局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努力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彻底纠正中层以上干部“为官不为”的错误倾向,切实解决“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狠刹“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不正之风,锲而不舍抓好我局干部工作作风,为推动我局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效能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局班子决定调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人员名单如下:

三、主要任务

(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1.持续正风肃纪。狠抓节点紧盯重点,坚决刹住“四风”。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规模,加大对厉行节约、公车改革、公务接待和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治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对非专业出身的各级领导干部在各类书画、艺术等切会兼任的领导职务进行清理。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不仅追究顶风违纪者的责任,还追究所在乡镇或单位的主体责任。(由局“正风”办负责落实)

2.着力整治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提醒警示,积极营造自觉拒收拒送的良好社会氛围。严格落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强化纪律约束,严明检查、考核、招考、招录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借机收送“红包”礼金的行为。巩固整治“小金库”专项成果,加强审计监督,切断公款送“红包”礼金经费来源。健全廉政账户功能,完善无法拒收“红包”礼金处理机制。(由局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负责落实)

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重申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关规定和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走读现象、住勤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养成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精神追求。严明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参加不符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影响清廉形象的宴请、文体娱乐、旅游度假、兼职取酬、社会交往等活动的相关纪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外出和工作时间以外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监督机制。(由局“正风”办负责)

(二)围绕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

4.强化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行为。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县委县政府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十大民生实事”、市、县重大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由局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配合落实)

5.加大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力度。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政府专项资金监管系统,其他政府专项资金拨付使用部门健全无缝对接的业务监管子系统,实现政府专项资金一张网审批、一张网分配、一张网公开和一张网监管。开发与业务监管系统相对接的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业务信息同步公开、廉政风险同步预警、群众投诉同步监看、公开事项同步曝光,对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实时监督,严查违纪违规问题。(由局办公室负责落实)

(三)围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多种方式推进监督广覆盖。

6.开展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专项行动。通过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深入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克服消极懈怠、敷衍了事的心态、杜绝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以及干部职工“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心”等问题。通过查处、问责、曝光狠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教育和引导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想事干事、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由局“正风”办负责落实)

(四)围绕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坚持不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7.进一步规范权力行使。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商事登记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加快公开县财政局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探索制定对权力集中股室和岗位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的具体方案。(由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股室配合落实)

8.规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进一步规范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坚持阳光操作,凡进驻中心办理的事项,必须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确保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由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股室配合落实)

9.加强对“三资”管理平台的督促检查,健全对“三资”情况的通报制度。继续完善县、镇两级“三资”交易平台的建设,主动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到各乡镇督促检查“三资”管理平台的运行情况。每月对农村“三资”情况进行通报。(由局办公室负责落实)

(五)围绕提高正风肃纪的震慑力,锲而不舍推进暗访追责曝光。

10.加大暗访力度。健全专题曝光的工作机制,拓宽作风问题的暗访线索来源,持续发力开展暗访。坚持定期暗访与不定期暗访相结合,采取跟踪办事、模拟办事、走访调查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暗访活动,坚决打击顶风违纪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由局“正风”办负责落实)

(六)围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结合实际完善制度机制。

11.强化考核检查。“公述民评”活动作为科学发展观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考核检查通报制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采取年中督查、年度考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注意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推广,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对工作进度较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责成其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通报批评。“公述民评”活动全年结果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由局“正风”办负责落实)

12.强化责任追究。局“正风”办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专项工作不落实,导致“正风”行动流于形式,普遍出现纪律松弛、作风散漫,“四风”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由局“正风”办负责落实)

四、有关要求

各股室、直属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建立详细的工作台帐,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时间要求和责任分工;各牵头股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协调有关股室抓好各项工作的开展,各有关股室要主动配合。全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要同心同德,凝心聚力,扎实推进专项工作,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为及时掌握各股室、直属单位开展“正风”行动的情况,2016年“正风”行动相关情况实行季度报送制度,各股室、直属单位务必在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本季度的工作情况报送至局“正风”办。

第八篇:民政局正风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正风”行动的开展,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建设幸福美丽营造良好的环境。结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不懈地抓好我县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干部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提高群众满意度、改善发展环境,确保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组织保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以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的部署要求,成立了县民政局“正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于工作需要和部分人员变动,经局党组同意,决定调整县民政局“正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人员名单如下: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查找问题抓整改。针对此前开展的“六查六看”活动,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进行“回头查回头看”,深入查找“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方面,特别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自身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作出整改承诺,明确整改任务、目标、措施和时限要求,并通过网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由办公室牵头落实,各股室配合)

2.深入基层解民忧。围绕“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解民怨、解民困、解民忧”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关于印发<县民政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意见,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排查并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新的便民利民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措施,努力破除“四风”。(由办公室牵头落实,各股室配合)

(二)加强监督,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3.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畅通信访、电子邮箱、意见箱、电话热线等民意诉求渠道。完善群众信访的相关制度,充分利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确保群众咨询有解答,投诉有答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4.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基础上,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积极导向,积极引导群众对“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尤其是“四风”现象和行为进行监督,并予以公开曝光。设置举报专栏,受理群众举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并面向群众和社会谈认识、做整改承诺。(由办公室负责)

(三)深化改革,推进政府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打造阳光政务。

5.编制权责清单。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决定、规章和“三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对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全面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对已清理核定的行政权力,按照权力类型、权力编码、权力名称、实施主体等项目进行编制权力目录,形成权力清单。(由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协助落实)

6.建立权力风险防控机制。在进行权力清理的同时,对照“三定”方案,重点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指导、行政确认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人财物等行政事物管理和“三重一大”、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进行梳理,排查、列出行政权力运行每个环节廉政风险点,确认外权和内权,编制外权、内权流程图。围绕规范权力运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内外结合,分岗位、部门和单位三个层面,全面深入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所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以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逐一评估、确定其风险等级。风险防控按照个人自查风险点,股室负责人初审,领导班子会核定,在对外渠道公示单位各人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等步骤进行。(由办公室牵头,各股室负责落实)

7.公开权力运行。在清理行政权力事项的同时,要按照程序规范、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对每一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再造,逐一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按照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拓宽公开领域,通过上墙公布、网站公开、印制办事指南小册子等形式全面公开,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各项权力依流程运行、各环节按权限操作,进一步解决“潜规则”的问题。(由办公室牵头,各股室负责落实)

(四)完善机制,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

8.深化专项治理。组织开展“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四风”突出问题,深化治理在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中违反相关规定,奢侈浪费;超标准使用、兴建或豪华装修办公场所;以调研、考察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会议过多过长、规模过大、标准过高、滥发纪念品等问题。(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9.完善作风评议机制。继续深化“公述民评”活动,坚持动态管理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不断完善作风评议的方式、方法。从今年开始,将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公述民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推动重点工作情况”不再作为“公述民评”的考核评议的内容。“公述民评”将更加突出对工作作风、行政效能方面的考核。加大对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评议的力度,(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10.提高制度执行力。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历年来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认真的清理和完善,对一些不适用的制度坚决废止。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队伍建设、机关管理以及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抓好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的落实,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实现用规章制度管事、管人的目标。切实解决工作推诿、办事拖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由办公室牵头,各股室负责落实)

(五)强化问责,提高“正风”行动震慑性。

11.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通报制度,督促相关职能股室切实履行职责。通过组织专项检查、召开情况汇报会等方式,通报单位开展“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的情况。注意发现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或责成有关股室对存在问题严肃处理,督促整改落实。对工作进度较慢、成效不明显的股室要进行重点督查,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12.强化责任追究。局“正风”办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严格对照“八项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纠正“四风”行为。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责令整改;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四、步骤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加强宣传教育,利用电子屏幕、网络、宣传栏等载体对深入推进“正风”行动要实现的目标、达到的效果以及群众参与“正风”行动的方式方法进行广泛宣传。各股室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部署工作,把推进“正风”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正风”行动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宣传教育。

(二)督查整改阶段

各股室要结合实际,将推进“正风”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发现问题、责任追究和整改情况每季度报送局“正风”办(每季度结束前两日)。局“正风”办根据各股室的任务分解和每季度信息报送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督查,每季度进行通报一次。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和分工。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详细的工作台帐,明确任务、责任、完成时限;各股室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协调办公室抓好各项工作的开展,以作风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二)加强工作落实和情况汇报。为配合县“正风”办2016年“正风”行动相关情况实行季度报送制度的要求,在每个季度结束前两日将工作情况报县“正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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