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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金属废水管理制度

2016-12-05 13:41:4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国家重金属废水管理制度(共9篇)含重金属废弃物管理制度(定)1 目的加强含重金属废物的管理,防止重金属污染环境。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厂、生活区的含重金属废物的收集、分类、处置过程管理。已确定为危险废物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废旧物资按照公司《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不适用于本制度。3 职责3 1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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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重金属废弃物管理制度(定)
国家重金属废水管理制度 第一篇

1 目的

加强含重金属废物的管理,防止重金属污染环境。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厂、生活区的含重金属废物的收集、

分类、处置过程管理。已确定为危险废物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废

旧物资按照公司《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不适用于本

制度。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含重金属废物处理的监督管理。

3.2 各分厂设备科负责各自厂区内含重金属废物的收集、分类。

3.3 公司办公室负责含重金属的废弃办公用品、设施的收集、分类及

处置。

3.4 物业公司负责生活区含重金属废物的收集、分类。

3.5工会负责可回收利用的含重金属废物的销售、处置。

4 控制要求

4.1含重金属废物包括废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电池、硒鼓、墨盒、电气仪表线路板,含重金属的汽车零配件、设备零配件等。

4.2各单位在申报物资计划时,应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尽量减

少含重金属的零配件、电子产品的使用,从源头控制重金属污染产生。

4.3对含重金属的废旧物资处理的原则是减少其产生、充分合理利用

和无害化处置。

4.4物业公司、各生产厂、公司办公室应分别在所辖区域内设置含重

金属废物专用垃圾箱,要求在垃圾箱张贴由公司统一制作的标识。

4.5 各分厂设备科指定专人负责对各分厂废旧物资进行分类,将含有

重金属的各种设备、仪表、电池、电子元件、汽车零配件等废旧物资

按照其理化性质进行单独收存,收存工作应在更换或报废当天及时进

行,不得露天存放。

4.5 公司办公室在各办公区域设置分类垃圾桶,收集办公区域内的废

旧电池、废油漆、过期化妆品等含重金属的有害物质,并安排专人每

月进行集中收存。

4.6 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的采购、发放、统

计工作。

4.6.1 优先采购绿色环保、可以回收或重复利用的产品。

4.6.2 对油墨盒、墨粉盒、晒鼓等含重金属的物资进行领用登记,可

以重复利用的部分应坚持再利用,对报废的施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

单位必须将更换的废品交公司办公室集中处置。

4.6.3 各分厂办公用品及设施统一到公司办公室申请领用,不得自行

采购。

4.7 物业公司在生活区域设置分类垃圾桶,收集生活区内的废旧电

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等含重金属的有害物质,并安排专人每

月进行集中收集、分类。

4.8各责任单位应定期对含重金属废物的垃圾箱进行清理、分类,并

定期将收集的废物转移至危废暂存库。车间负责做好进出库记录。

4.9车间应加强危废暂存库的管理,防止遗失、被盗。

4.10 对于可回收利用的含重金属废物,按照工会《废旧物资处理制

度》相关流程进行申报处理。工会应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禁

止将含重金属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资质许可的单位收集、利用、处

置等。

4.10 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安全环保部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置。

5 考核

含重金属废物管理工作的监管、检查和考核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考核条款参照《安全环保奖惩制度》执行。

6 相关文件

6.1《中华人名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6.2《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6.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6.4《安全环保奖惩制度》

6.5《废旧物资处理制度》

7 记录

7.1《办公用品领用、更换台账》

7.2《含重金属废物进出库台帐》

重金属废水处理方法
国家重金属废水管理制度 第二篇

在环境与人类健康领域,重金属主要指汞(Hg)、镉(Cd)、铅(Pb)、铬(cr)、砷(As)、铜(Cu)、锌(Zn)、钴(Co)、镍(Ni)等重金属。他们以不同的形态存在于环境之中,并

在环境中迁移、积累。采矿、冶金、化工等行业是水体中主要的人为污染源。重金属在食物链中的过量富集会对自然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

1.1 沉淀法

1.1.1 氢氧化物沉淀法

往重金属废水中加入碱性溶液,利用OH一与重金属离子反应生成难溶的金属氢氧化物沉淀,通过过滤予以分离。氢氧化物沉淀法包括分步沉淀法和一次沉淀法两种。分步沉淀法是分段加入石灰乳,利用不同的金属氢氧化物在不同的pH值下沉淀析出的特性,依次回收各金属氢氧化物。一次沉淀法则是一次性投加石灰乳,使溶液达到额定的pH值,从而使废

水中的各种重金属离子同时以氢氧化物沉淀的形式析出。

1.1.2 硫化物沉淀法

将重金属废水pH值凋节为一定碱性后,再通过向重金属废水中投加硫化钠或硫化钾等硫化物,或者直接通人硫化氢气体,使重金属离子同硫离子反应生成难溶的金属硫化物沉淀,然后被过滤分。由于金属硫化物的溶度积比相应的金属氢氧化物的溶度积小得多,因此。硫化物沉淀法比氢氧化物沉淀法具有更多的优点,比如沉渣量少,容易脱水,沉渣金属品位高,有利于金属的回收。可是硫化物沉淀法也有不足之处, 比方说硫化物结晶比较细小,难以沉降,因而应用也不是很广。

1.1.3 还原一沉淀法

这种方法的原理是,用还原剂将重金属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还原为金属单质或者价态较低的金属离子,先将金属过滤收集,然后再往处理液中加入石灰乳,使得还原态的重金属离子以氢氧化物的形式沉淀收集。铜和汞等的回收可以利用这种方法。该法也常用于含铬废水的处理。较常使用的还原剂有硫酸亚铁、亚硫酸氢钠、铁粉等。

1.1.4 絮凝浮选沉淀法

通过添加絮凝剂使得重金属废水中的小胶体颗粒稳定性变差,聚集形成大颗粒胶体物质,最终通过重力作用沉淀下来。为增大胶体颗粒的尺寸,采用浮选的办法,用于将不稳定的胶体粒子变为固相絮凝物。这一浮选过程一般包括两个重要的步骤,一是调节pH值,二是加入含铁或铝盐的絮凝剂,以克服离子间静电排斥导致的稳定作用。

1.2 物理化学法

1.2.1 吸附法

(1)物理吸附法。活性炭是最早使用的吸附剂,也是目前使用最广泛的吸附剂。之所以能够进行物理吸附,是因为活性炭具有高的比表面积以及高度发达的孔隙结构。后来在此基础上又出现了活性炭纤维等衍生物,去除效率高,但价格比较昂贵。能够用于物理吸附的材料还有各种矿物质以及分子筛等。

(2)树脂吸附。环保是树脂吸附法的一个重要的特点t41,这种方法能够分离、纯化、回收重金属,效果显着。主要是由于树脂中含有各种活性基团,比较典型的有羟基、羧基、氨基等,能够与重金属离子进行螯合,因而这些功能性树脂材料能有效的吸附重金属离子。根据活性基团的种类不同,分为阳离子交换树脂和阴离子交换树脂。

(3)生物吸附。近些年来,很多研究者将各种生物(如植物、细菌、真菌、藻类以及酵母)经处理加工成生物吸附剂,用于处理含重金属废水。生物体具有特定的化学结构以及成分特征, 而生物吸附法的主要原理,就是利用生物体的这些特性来吸附溶于水中的重金属离子。生物吸附法具有几个特点:①生物吸附剂可以降解,一般不会发生二次污染;② 来源广泛,容易获取并且价格便宜;③生物吸附剂容易解析,能够有效地回收重金属。

1.2.2 浮选法

往重金属废水中通人气体产生气泡,废水中的胶体颗粒会附着在气泡表面,这些胶体粒子可随气泡的上浮从而实现将依附在粒子上的重金属离子加以分离。该方法具有如下优点:对粒子的去除效果好,操作省时,费用低廉,在一定条件下,既可消除重金属污染,又可回收金属,并且还能避开某些重金属氢氧化物或碳酸盐过滤困难的问题。

1.2.3 离子交换法

用离子交换树脂把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交换出来,从而除去重金属离子。不过,离子交换树脂价格昂贵,其再生费用也比较高,所以,在废水处理中使用很少。但对于少量有回收价值的有毒金属来说是个不错的方法。

1.3 电化学处理技术

1.3.1 电解法 电解法H的主要原理,是对重金属废水进行电解时,重金属离子在阴极得到电子被还原,这些重金属要么沉淀在电极表面,要么沉淀到反应槽底部,从而起到降低废水中重金属含量的效果。

1.3.2 电沉积 这种方法的原理是,在传统的化学沉淀方法中,加入电压,通过改变溶液的电势,促进重金属离子更好地沉淀。电沉积在酸性和碱性废液中都适用。

1.3. 3 膜分离技术

膜分离技术是利用特殊的半透膜,在外界压力的作用下,不改变溶液中化学形态的基础上,将溶剂和溶质进行分离或浓缩的方法,包括电渗析和隔膜电解。电渗析是在直流电场作用下,利用阴阳离子交换膜,对溶液阴阳离子的选择透过性,使水溶液中重金属离子与水分离的物理化学过程。隔膜电解是以膜隔开电解装置的阳极和阴极而进行电解的方法,实际上是把电渗析与电解组合起来的1种方法。上述方法在运行中都遇到了电极极化、结垢和腐蚀等问题。

1.4 生物化学法

1.4.1 生物塘净化法 该方法的原理,是利用复合的水生生态系统的协同作用,完成对重金属污染物的吸收、积累、分解以及净化作用。

1.4.2 动物处理

动物法处理重金属废水现今尚处于起步阶段。尤其是无脊椎动物对zn和Cd具有很大的富集能力。可见,利用水生动物处理重金属废水存在一定的可行l生。研究发现,利用双壳(河蚌)处理重金属废水,在重金属浓度为3.125 mg/L时,双壳生物对重金属C ,Pb2 ,z ,Ag 的脱除系数达到72.0%~89.9%,对双壳法处理重金属废水的可行性作了肯定

1.4.3 微生物及藻类处理

通过生物絮凝,生物吸附,生物沉淀等作用实现废水中重金属的转化,沉积和固定。研究表明,废水中金属污染浓度为10 ~l 000 时,传统的处理工艺成本很高,而廉价、易得的微生物可从稀溶液中富集、分离,通常能将浓缩几千倍或更多。目前,微生物处理工艺得到工业应用较多的是生物硫化法,其他的,如,生物吸附,生物絮凝等尚未得到大规模的工业应用。

1.4.4 植物修复法 重金属污染植物修复,是指利用植物的生命活动,提取,吸收并固定被污染水体中的重金属离子,从而达到减轻重金属废水危害的目的。

重金属废水处理设计方案
国家重金属废水管理制度 第三篇

永兴县太和工业园区

废水集中处理提质改造工程

编制单位:长沙华时捷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国家重金属废水管理制度】

永兴县太和工业园区废水

集中处理提质改造工程技术方案

编 制 人 员

目 录

第一章 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 1

1.1 基本情况 ................................................................................................................................ 1

1.2项目建设的背景 ..................................................................................................................... 1

1.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 4

1.4 与规划的相容性 .................................................................................................................... 6

第二章 项目建设内容 ................................................................................................. 8

2.1 废水处理站工程规模的确定 ................................................................................................ 8

2.2 污水收集管网工程规模的确定 .......................................................................................... 14

2.3处理工艺技术方案 ............................................................................................................... 18

第三章 运营管理 .................................................................................................. - 42 -

3.1 污水处理的运营管理 ...................................................................................................... - 42 -

3.2 管理制度 .......................................................................................................................... - 43 -

4.1 投资概算 .......................................................................................................................... - 49 -

4.2 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 ...................................................................................................... - 50 -

4.3 运行成本分析 .................................................................................................................. - 54 -

第五章 项目效益分析 .......................................................................................... - 56 -

5.1环境效益分析 ................................................................................................................... - 56 -

5.2 工程的可行性 .................................................................................................................. - 56 -

第六章 项目的组织实施 ...................................................................................... - 58 -

6.1 进度安排 .......................................................................................................................... - 58 -

6.2 保障措施 .......................................................................................................................... - 58 -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 60 -

7.1结论................................................................................................................................... - 60 -

7.2建议................................................................................................................................... - 60 -

第八章 附件 .......................................................................................................... - 61 - 1 专家会审意见表 ................................................................................................................. - 61 - 2 专家组签到表 ..................................................................................................................... - 62 - 3 水质监测报告 ................................................................................................................... - 63 - 4 受纳水体—太和河水质监测报告 ................................................................................... - 68 - 5 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 ............................................................................................... - 71 -

重金属污染防治政策:环保部
国家重金属废水管理制度 第四篇

重金属污染防治政策:环境保护部

1. 2009年09月: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09年8月以来,相继发生了陕西凤翔铅污染、湖南浏阳镉污染及山东临沂砷污染事件,人民群众健康受到影响,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连续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电监会(以下简称“国务院九部门”)决定于2009年10月至12月在全国集中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国家重金属废水管理制度】

全面排查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摸清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严肃查处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的势头,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努力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检查范围

此次检查的企业是指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水、废气中含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物质,在生产、贮存和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

(一)涉铅:铅锌矿(含伴生矿)采选、铅冶炼及加工和蓄电池企业;

(二)涉镉:铅锌矿(含伴生矿)采选及冶炼、电镀和以镉化合物为原料企业;

(三)涉汞: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化工企业;

(四)涉铬:铬盐、电镀及制革企业;

(五)类金属砷: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硫磷化工、砷化物生产企业;

(六)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类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三)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其中高费项目实施情况;

(四)企业废渣场、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情况;

(五)企业含重金属固体废弃物的贮存及运输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六)城镇、企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垃圾填埋场渗沥液重金属排放及无害化处置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将重金属企业检查作为当前环保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要对地方开展检查情况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检查工作不留死角,全面完成各项检查工作任务。

(二)结合污染源普查情况、环保专项行动“两高一资”及涉铅、砷行业整治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情况,进一步加大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的检查、巡查、督查、后督察工作。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淘汰类的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关闭;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建设项目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并投入生产环保“三同时”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没有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予以关闭;对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对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一律挂牌督办,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三)加大重金属企业内部环境监管,督促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日监测报告制度,对车间或者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重金属等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控,及时向环保部门和社会公布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境管理。

(四)加强对城镇污水厂出水、污泥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沥液的重金属污染物监测,发现重金属超标排放的,要清查源头,对重金属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治理,做到达标排放,杜绝偷排漏排。严格禁止重金属超标的工业废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危险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五)认真梳理重金属污染环境问题的信访案件,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公布查办结果,及时化解污染纠纷。要积极正确引导群众来访、复议或诉讼,给予司法帮助。

(六)对已经投产运行的重金属污染企业限期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对已关停的限期开展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必要时应对重金属污染企业及周边的环境空气、饮用水水源、地表水体、土壤中的相应重金属含量进行监测,为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提供依据。

五、其他事项

各地应在2009年12月25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总结和《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一)、《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企业情况明细表》(附件二),通过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全国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国务院九部门将根据各地检查情况适时开展督查。

联系人:环境监察局张辉钊

联系电话:(010)66556445

传真:(010)66556444

电子邮箱:jcjc@12369.gov.cn

附件:1.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2.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企业情况明细表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2. 2009年08月: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讨论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等

2009年08月28日 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

周生贤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

《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审议通过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意见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28日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审议通过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环保核查意见。

会议指出,近日,陕西凤翔、湖南武冈发生的铅超标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好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必要采取部门联动的形式,对重金属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会议听取了《方案》内容的汇报,认为《方案》提出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会议决定,请有关部门根据各方面的意见,抓紧对《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进行修改,报请国务院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会议认为,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督和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央有关部署,编制《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十分必要。《规划》在全面调查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的基础上,认真梳理了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我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和建议,以及保障《规划》实施的各项具体措施,对指导2008~2020年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经进一步修改,于近期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下发。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原则通过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金大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回天胶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保核查意见;原则通过新建铁路哈罗线哈密南至罗中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意见。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周建、李干杰,纪检组长傅雯娟,党组成员胡保林,总工程师万本太,核安全总工程师陆新元出席了会议。

机关有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记者 周文颖)

3. 2009年09月:环境保护部召开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

2009年09月02日 来源:环境保护部网站

环境保护部2日在陕西召开全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强调,要以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把重金属污染防治摆在更加紧迫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大力防控和应对重金属污染,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身体健康做出贡献。

周生贤说,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环保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我国的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长期积累的环境矛盾尚未解决,新的环境问题不断出现,特别是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等污染日益凸显,严重危害当地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广大环保工作者要增强防控和应对重金属污染的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上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切实抓紧抓好重金属污染的防控和整治,着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当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妥善处置突发涉重金属环境污染事件。有关地方和环保部门要坚持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从速彻查已发现的几起涉铅污染事故的原因,及时公布调查结果,依法对负有责任的企业、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追究,有力震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第二,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环境保护部正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部等部门,抓紧制定《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方案》将对重金属污染防治执法大检查活动,编制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加强重金属危害及卫生防护科普宣传等作出具体部署。《方案》批准后,各地区要迅速部署,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第三,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集中检查重点区域、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和环境安全隐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于污染严重和造成重、特大环境事件的企业,予以关停;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坚决把住有色金属冶炼业的环境准入关,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涉重金属企业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开工生产。第四,加强科普教育和新闻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重金属危害、预防、控制、治疗和愈后防护等方面的知识,让广大群众既认识到重金属的污染危害,又认识到其可防可控可治,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第五,有效防范其他影响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广城镇清洁能源使用,鼓励洁净煤技术改造,减少燃煤污染。实行区域联防联控,逐步解决大城市灰霾

天气问题。积极开展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对污染超标土地进行综合治理。

会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对重金属污染防治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陕西、山西、内蒙古、河南、甘肃、青海、宁夏七省(区)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的负责同志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全国各省区市环保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记者 周文颖)

4. 2009年11月:张力军副部长到湘检查指导污染减排和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

2009年11月18日至20日环保部张力军副部长带领总量司、污防司和环境应急中心的有关同志来湘检查指导湖南省污染减排和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张部长一行在刘力伟副省长的陪同下到衡阳进行了现场调研,听取了刘力伟副省长关于我省污染减排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汇报,并与省政府交换了意见。

张部长指出,从今年上半年的核查情况看,我省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较重。要认真核算化学需氧量排放增量,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各项措施落实的力度,同时加强污染减排能力建设。针对我重金属污染治理问题,张部长建议,一是做好规划。二是抓好产业结构调整,关掉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减排技术攻关工作。四是加强对现有企业的监管,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五是对所有排放重金属企业制定治理计划,分年度进行清洁生产的强制性审核。

周强省长表示,下一步,湖南省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大投入,加强国际合作,大力提升环保科技水平,加大对地方的监督力度,着力推进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

5. 2010年06月: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技术名录与目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加快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引导环保产业发展,我部自2006年起每年组织编制并发布《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

为配合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2010年我部先行开展了重金属领域污染防治技术的筛选工作,形成了2010年度《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以下简称《示范名录》)和《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以下简称《鼓励目录》)。《示范名录》所列的新技术、新工艺在技术方法上具有创新性,技术指标具有先进性,已基本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鼓励目录》所列的技术是已经工程实践证明的成熟技术。中央财政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优先支持符合上述两个目录的技术路线。现予以发布,请参照执行。

附件:1.2010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

2.2010年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领域)

废弃物管理制度
国家重金属废水管理制度 第五篇

【国家重金属废水管理制度】

文 件 名 称

Document Name

废弃物管理制度

Waste management system

1.

 为了保持生态平衡,减少废弃物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对公司所排放、废弃的各

种废弃物进行有效控制, 从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环保要求,制定本制度

2. 3.

用适用于本公司在办公、生产、运输、库存等运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理 职责

 生产部负责车间、工艺过程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对低温液体或气体采取

集中安全的排放措施。  维修部门负责负责本部门产生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及日常清理,监督在公司施工的

单位和个人产生废弃物的规范处理,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废弃物及少量电池、灯管、墨盒、硒鼓、色带等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存放及日常清理,负责所有废弃物最终的委外处理,对危险污染废的弃物处理单位的资质审核,并与其签定相关处理协议。  各部门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并依据本制度进行处理。

4.

5. 6.

安全环保责任人负责对废弃物管理的监督,并对废物处理跟踪记录在案。 定义

 废弃物: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

弃物质,也包括液态废物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

 危险废弃物:生产、实验,测试等产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废弃物。包括:废

药品、废有机溶剂废物、涂料废物、易燃废气废液、废酸碱、含有害重金属废物及上述物质的包装物等。 7.

5.1废弃物的分类说明:

 危险废弃物:废包装物、防毒面具废配件(滤棉、滤盒)、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

废清洗溶剂、报废涂料、油漆和其他沾有油漆的废弃物、废试样试剂罐、酸碱废液、废电池、废硒鼓油墨、色带、废灯管、沥青渣、石棉制品、废机油柴油、废胶卷、有污染的制冷剂,废水处理污泥,高含量氧氮氩等有爆炸或窒息危险的废气和废液等。

 可回收废弃物:废弃金属、塑料零部件、废纸张、无害废包装物,电子器件,玻璃

等。 8. 一般废弃物:某些办公消耗品、布面制品,其他生活垃圾等。 5.2废弃物的分类收集

 对废弃物处置前,不能随便乱放,必须放置安全地方进行妥善保管。  剧毒废弃物的处置,必须先与当地公安或环保部门协商,确定解决办法。  各部门根据分类在本部门现场放置废弃物收集点,并作好明确标识;并根据废弃物

的种类、数量,配置三种颜色的收集桶(绿色标识:可回收废弃物;黄色标识:一般废弃物;红色标识:危险废弃物)。  公司全体员工应按分类,将废弃物集中存放。

 备品配件的存放和领用应填写出入库申请单,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单独存放并注

明详细标示,做好安全管理。  施工现场危险废品的分类、回收和存放的管理措施、方法及要求。

9. 对产生危险废弃物的施工或生产,应对相关人员培训,并具有危险废品作业项目的

必要作业指导书,佩戴相应的防护工具。  对施工生产及管理过程中危险废品泄漏等可能的意外情况具有应急措施。 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本专业范围内油漆、漆桶、含油棉纱、废弃油和其它危险废品的

存放与管理。  对有毒易燃易爆窒息危险的液体气体严禁私自排放,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安全主管,

采取安全措施处理。 5.3危险废品的管理

 在施工前,工程师针对本专业施工过程中将要产生的危险废品及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所列内容,制定本专业具体管理方案和措施,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负责组织实施及管理。  仓储负责人和专业工程师按项目策划要求,合理设置危险废品存放设施,并予以标

识。  产生危险废品作业项目的必要作业指导书及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  制度对施工及管理过程中危险废品可能的意外情况的应急措施。

 各危险废品产生单位按规定对危险废品进行分类,可回收的交维修部门回收。回收

其储存和包装应按Q/AEPC-T AQ04-2002《主要化学危险品的特性及要求》执行。

 安全主管应对酸洗、碱洗、设备油循环、单机调试、全厂油漆、保温等涉及重要环

境因素的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和重点审核,确认其防治污染措施的可行性与可靠性  维修工程师负责施工现场危险废品管理的监督与检查。负责与当地环保单位或处理

单位进行联系,确定施工现场危险废品的处置方法。组织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危险废品进行清运及处置,填写附录A“废弃物处置统计表”,并保存该记录。  对外承包的危险废品的处置,由安全部门对承包单位的能力及环保资质进行审查,

并签订危险废品处置承包合同。 5.4主要危险废品的控制

5.4.1废液

5.4.1.1酸洗废液排放

 酸洗废液的处理设施中和池及其相关设备应在酸洗前具备投用条件,  排放过程中应派专人进行监视。

10. 操作人员在酸洗废液排入中和池后,应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中和和稀释处

理, PH值等指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  主管与操作人员应做好酸洗过程中发生意外泄漏的应急措施。

 维修部门负责对分包商的酸洗项目进行管理,并确保分包方符合规定的要求。 5.4.1.2油料、油漆及其它危险废品

 现场存放油料及油漆,要设置专用的油料及油漆库,库内严禁放置其它物质,库房

地面和墙面要做好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和污染水体。  机械工程师和仓储人员负责本专业范围内油漆、漆桶、含油布、废弃油和其它危险

废品的统一存放与管理或回收。  维修部门联系具有处理资质和能力的单位,签订协议,委托其对现场产生的危险废

品统一进行处置。  现场存放油料及油漆,要设置专用的油料及油漆库,库内严禁放置其它物质,库房

地面和墙面要做好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的跑、冒、滴、漏和污染水体。  低温液体的排放采取安全的设备和措施安全排放,液体管道做好日常巡检,以防泄

漏所造成的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

5.4.1.3废水排放

 生活污水,生产污水排放,须取得环保或相关部门的排污许可证,并进行定期水

质监测,并保证其符合环保要求。 11. 各种清理工作应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作业,较强的酸性或碱性废水进行稀释处

理后导入排污池, PH值等指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  操作人员应做好污水排放工作记录,对大量有毒有害不符合标准的污水应先通知安

全环保部门对排污进行监控和测量。  因系统冲洗、水压试验等需大量施工用水的作业,应制定相应的措施,对操作人员

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确保废水的合理排放。  工程师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供、排水管道、设施的安装和维护。施工期应加强施工

用水管理。合理使用水资源,集中排放施工废水。 5.4.1.4建筑施工废水

 建筑施工中对搅拌站、水磨石等作业废水排放应制定相应的措施,设置必要的处理

设施,如沉淀池等,以保证施工废水达标排放。  建筑施工中在产生废水作业项目施工前,应检查其排放、沉淀处理设施的完善情

况。  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现制水磨石的污水,必须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合格后优先用于

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或统一集中排放。  施工中应做好污水排放的日常PH值监测及工作记录,并于大量施工废水排放前通

知安全部门联系进行水质测试。 5.4.1.5生活污水排放控制

 生活洗手水槽应有滤网防止异物进入水管而堵塞管道。  现场厕所一律采用水冲式厕所

 在冲洗完物品后关紧水龙头防止水外溢。  室内室外自来水管道实行定期检查以防止泄漏

 视需要向当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许可证,对监测的结果应保存;负责对监测发现的

不符合,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予以实施。 5.5粉尘及废气【国家重金属废水管理制度】

 工程师负责制定合理的氧乙气瓶的布置方案,并通过审核,焊接人员按照方案要求

予以实施。

2016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
国家重金属废水管理制度 第六篇

按照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6〕121号)、《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要求,为进一步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消除重金属污染隐患,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切实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2016年度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

(一)加大淘汰力度,优化产业结构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大落后产能和工艺设备的淘汰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对现有涉重企业进行整合、搬迁、合并,走集中治理之路。加大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推广力度,对含重金属废水、废气进行有效治理,废水处理后部分回用,实现重金属污染物持续削减的目的。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管理

组织开展全市涉重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掌握全市重金属污染情况。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立案查处;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提请市政府予以限期治理,督促其迅速落实治理方案,筹措治理资金,按期通过验收。逾期不通过验收,依法予以关闭。加强含涉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定期排查重金属企业环境隐患,对发现的环境隐患,要求企业及时整改。

(三)推进技术进步,推行清洁生产

依据有关规定,对涉重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不断降低企业能耗、物耗,减少污染排放。所有审核企业应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技术要求的二级要求,对达不到要求或超标排放的企业逐步淘汰。组织对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情况开展评估验收,将通过评估验收作为企业申请污染治理补助资金的前提条件,未通过评估验收的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四)加强环境监测,保障群众健康

建立和完善定期监测和公告制度,环境监测站要按规定频次对涉重企业污染源、排污口水质、厂界无组织排放及敏感区域进行监督性监测。重金属排放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还要定期对地表水及地下水和土壤进行跟踪监测,掌握当地环境质量。重金属排放企业要将年度重金属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向社会发布,建立对重金属污染物例行监测制度。逐步推进重金属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建立重金属监测长效监管体系,防范环境风险。

(五)强化组织领导,提高防治效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涉重企业的检查和督查力度,督促企业积极实施污染整治。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深入宣传重金属污染防治的意义,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结合“12369”公开举报电话,欢迎群众通过各种形式举报非法电镀企业。制定分阶段新闻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要加强指导,做好服务,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执法,也要热情周到、做好服务,要积极为涉重企业治理、电镀污泥处置等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帮助。

2016企业环保安全承诺书
国家重金属废水管理制度 第七篇

企业环保安全承诺书

为保障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得到认真贯彻和落实,确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按照《###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承诺书》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与公司总经理签订此承诺书,并郑重承诺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一、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和管理人,部门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教育引导本部门人员在生产生活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教育员工遵章、遵纪、守法,纠正违法、违章违纪和各类不安全行为,加强防范措施的落实,适时开展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技能的培训学习,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工作细化,责任明确,警钟长鸣。

二、加强本部门人员在机器设备操作、用火、用电中的安全规范化操作管理;严禁在所管辖区内燃烧垃圾,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使用、储备、运输、销毁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强本部门区域内环保设施、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清洁,确保其完好有效,并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严禁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避免疲劳驾车;加强本部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杜绝人为事故,定期对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进行检查,确保畅通。

四、应指定一人为安全生产联络员,配合专职安全员搞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建立火灾隐患登记整改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明确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关键控制点和重要部位,并着重加以控制。积极配合和支持公司安全检查、督促、指导、整改等工作。

五、发生安全案件、事故时,应立即实施应急预案和应急疏散,务必做到及时报案,在积极组织抢救人员、财产、灭火、防止损失扩大的同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并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

六、认真执行保密规定,确保本部门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越权,杜绝危害公司经济利益和有损公司信誉行为的发生。

七、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承诺书,明确每个岗位在安全方面的职责。专职安全员依据签订的承诺书,对此项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部门应及时整改。

八、各部门每月3日前向综合办上报上月安全事故月报表,每年7月1日前上报半年安全工作总结,次年1月3日前上报上年度全年安全工作总结。

九、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综合办保管,一份由承诺人自行保管。此责任书将持续到下一次签订责任书之日止。

单位负责人:

生产车间负责人:

员工安全环保承诺书

我是江苏柏川化工有限公司员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履行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为了安全、环保生产,我郑重承诺:

1、遵守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安全、环保教育,服从安全、环保管理。

2、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不使用故障设备,不酒后上班,做到“三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3、自觉执行“6s”(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现场管理规定,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4、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保护从我做起。

5、严格执行动火管理规定,决不在厂区内吸烟和违章使用明火。

6、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爱护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7、严格执行特种岗位管理制度,决不冒险违章作业。

8、及时报告和排除事故隐患问题,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救援,主动配合事件调查处理。

9、节约能源,杜绝浪费,提高有限资源的利用率。

10、积极参与废气管理,努力提高废气处理水平,杜绝人为原因造成的跑冒现象。

11、决不乱排乱放废水,严格遵守公司清污分流管理制度。

12、遵守危险废物(固废)管理规定,做到定点、分类存放,依法进行处置。决不乱堆、乱倒造成二次污染。

13、遵守交通法规,倡导文明风尚。

以上承诺,如不履行或造成安全、环保责任事件,本人愿意接受公司考核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16年3月 日

化工企业环保承诺书

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努力加快生态市建设步 伐,我企业在 201x年度特向全市人民作出如下承诺:

一、牢固树立环保意识。 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倡导科学发展理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保护环 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意识,坚持在企业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 企业发展。强化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群众健康的社会责任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严格遵守环保法规。 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 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等制度, 自觉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规定,主动接受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和监 督管理,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改善。

三、切实加强污染防治。 坚持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加强企业节能减排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确保节能减排目标全面实现。加强污染治 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达标排放。主动淘汰落后的生产 设备和工艺,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污 染物的排放。制订科学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环境 安全。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强化诚信意识,恪守环保信用,将诚信理念贯穿于企业生 产经营全过程,全力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品牌。扎实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处理好厂群关系,自觉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自觉接受社会 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这是我们向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我们将进一步加强 自律意识,视环保为企业生命,做诚信守法企业。如果我企业违背了上述承诺,并 发生下列环境违法行为,致使公众环境权益受到损害,除依法接受处罚外,自愿在 报纸、电视台及网络等泰州主流媒体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1、排放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超标,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对社会造成影响,群 众反映强烈,甚至造成越级上访。

2、采用不正当手段偷排、漏排、直排超标污水,或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污染项 目、改变生产工艺,造成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发生较大变化且对环 境造成严重影响。

3、擅自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或委托无资质单位和个人非法处置固废和危险废 物,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或存在严重隐患。

4、环境应急处置不力,环境安全防范不到位,引发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坏事件,造成严重后果。

201x年 6 月

企业环保承诺书

为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努力加快生态市建设步伐,我企业特向全市人民作出如下承诺:

一、牢固树立环保意识。

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倡导科学发展理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意识,坚持在企业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企业发展。强化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群众健康的社会责任感,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严格遵守环保法规。

坚决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等制度,自觉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规定,主动接受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改善。

三、切实加强污染防治。

坚持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强企业节能减排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确保节能减排目标全面实现。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达标排放。主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积极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制订科学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强化诚信意识,恪守环保信用,将诚信理念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全力打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品牌。扎实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处理好厂群关系,自觉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这是我们向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自律意识,视环保为企业生命,做诚信守法企业。

承诺单位:xx汽车装潢经营部

重金属排放环保安全承诺书

为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环境安全,根据国家《201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 高度重视企业环境管理工作,充分认识重金属污染的公共危害,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工作。

二、 全面开展企业环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完善治污设施,及时将污染物治理设施系统进行维护、维修,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不超标和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措施,无跑冒滴漏现象,车间地面做防渗处理。

三、 每月申报登记污染物排放情况,按时缴纳排污费。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重金属污染物产排台账(包括原辅材料使用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规范设施运行及交接记录,公示操作规程和排放标准,标识各污水处理单元连接管线用途走向,开展日常监测.

四、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置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按规定报送转移联单,绝对不将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

五、 制定突发性环境应急预案,加强防范突发性环境应急事故演练,配套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设备和物资,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

承诺企业名称(盖章):

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15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国家重金属废水管理制度 第八篇

第1篇: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在化学实验中,经常使用各种化学药品和仪器设备,以及水、电、煤气,还会经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压、真空、高电压、高频和带有辐射源的实验条件和仪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一、重要规定:

(一)穿著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二)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

(三)药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或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

2、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

3、领取药品时,请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请必定要在特殊排烟柜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

6、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学药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7、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考虑,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

9、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10、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11、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12、请将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例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

4、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5、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

6、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技术安全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

7、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后,才能使用。

8、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9、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10、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罩。

11、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

12、如电器设备无接地设施,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

(五)压力容器安全规定

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5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3、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

4、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

5、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6、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7、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

8、搬运应确知护盖锁紧后才进行。

9、容器吊起搬运不得用电磁铁、吊链、绳子等直接吊运。

10、厂内移动尽量使用手推车,务求安稳直立。

11、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

12、用时应加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显明容易辨认。

13、确认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

14、每月检查管路是否漏气。

15、查压力表是否正常。

(六)环境卫生

1、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

2、为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

3、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环境清洁。

4、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

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

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

7、保持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

8、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

9、养成使用人员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习场所清洁。

10、垃圾或废物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

11、工业消防用水,应与饮用水分别由不同放于一定处所。

12、盥洗室、厕所、水沟等应经常保持清洁。

二、安全防护

(一)防火

1、防止煤气管、煤气灯漏气,使用煤气后一定要把阀门关好;

2、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

3、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与水直接接触;

4、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水、沙、泡沫、CO2或CCl4灭火器灭火。

(二)防爆(化学药品的爆炸分为支链爆炸和热爆炸)

1、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一热源诱发,极易发生支链爆炸;

2、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三硝基甲苯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

(三)防爆措施

1、对于防止支链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散失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

2、对于预防热爆炸,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

(四)防灼伤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五)防辐射

1化学实验室的辐射,主要是指X-ray,长期反复接受X-ray照射,会导致疲倦,记忆力减退,头痛,白血球降低等。

2、防护的方法就是避免身体各部位(尤其是头部)直接受到X-ray照射,操作时需要屏蔽和缩时,屏蔽物常用铅、铅玻璃等。

3、“三废”处理

1、废气。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

2、废渣少量有毒的废渣应埋于地下固定地点。

3、废液。对于废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然后加碱中和,调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废渣埋于地下;对于剧毒废液,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实验室内大量使用冷凝用水,无污染可直接排放;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酸、碱、盐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碱盐污水桶、经中和后排入下水道;有机溶剂回收于有机污桶内,采用蒸馏、精馏等分离办法回收;重金属离子(包括)沉淀法等集中处理;

(六)实验室伤害的预处理

1、普通伤口:以生理食盐水清洗伤口,以胶布固定。

2、烧烫(灼)伤:以冷水冲洗15至30分钟至散热止痛→以生理食盐水擦拭(勿以药膏、牙膏、酱油涂抹或以纱布盖住)→紧急送至医院。(注意事项:水泡不可自行刺破)

3、化学药物灼伤: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消毒纱布或消毒过布块覆盖伤口→紧急送至医院处理。

第2篇: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化学实验室规则

二、学生实验守则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

五、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化学实验室规则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室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到文明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鼓掌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3、保证账、物相符;对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检验,保持仪器设备完好和实验数据的准确、可靠;提倡分工协作、专管专用,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

4、一起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和档案材料的填写、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专人负责。

5、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存放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住宿,更不得将仪器设备、场地私自租借给他人使用。

6、未经负责人同意,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做实验;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占用实验室。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8、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主观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学生实验守则

1、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教师知道,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安静,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仍杂物。

2、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掌握所用仪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按要求做好一切。经教师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实验。

3、实验课不得迟到,衣冠不整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准将与实验课无关的物品带进实验室。

4、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认真如实地记录各种实验数据,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5、实验完毕后,经教师检查仪器、工具、器皿及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6、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注意安全,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向教师如实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8、要爱护实验室内一切设施,不得乱写乱画,禁止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器材和设施。

9、要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材料。

10、对不遵守纪律和实验不认真者,教师有权令其停止或重做。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1、实验室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各实验室具体情况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规定、防盗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到人。

2、每个实验室、库房都要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和上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等待处理。

3、凡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监护,否则不得进行。

4、易燃、易爆、高压、高温、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病有专人妥善保管,要严格领用手续。

5、安全用水、电、气,不得乱拉电线;水、电、气一经使用完毕立即关闭开关;对杂物要及时清扫。

6、不得擅自安装和使用煤气炉、电炉、电暖气和大功率加热器,因教学、科研需要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7、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放在明显的位置,经常检查,发现鼓掌及时排除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8、各实验室的钥匙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守则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优化育人制度。

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3、认真做好实验室前的准备工作,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4、严格要求学生按实验程序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5、要做好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的账、物管理工作、做到日清月结,保持账、物一致。

6、爱护仪器设备和饿实验设施,不得随意借用,更不允许私人占用。

7、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和技巧,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维修技术,保证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实验项目的开出率。

8、认真学习实验教育理论,刻苦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五、危险品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贮藏室内禁止闲人入内,严禁在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2、剧毒物品专柜存放,锁匙专人保管,且双人双锁,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作详细纪录,剩余量及时退还实验室,任何人不准带出实验室。

3、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向外出借。

4、白磷、金属纳、钾、液溴、乙醚等,极易燃、易挥发的物品专室存放,并定期检查。

5、浓硫酸、苛性碱等强腐蚀性的药品,要从严控制,加强管理,教师实验所需用量,应事先说明,用后要及时交回实验室。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实验室常年备好沙箱、灭火器、急救箱。

7、对有毒的废液、废渣要集中处理,严禁向下水道倾倒。

第3篇:物理、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帐、编号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四、账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务帐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实行;

七、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实验步骤和操作方法。

2、学生应排队进入实验室,并按编号就座。进入实验室后,应先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对仪器的使用方法或试剂性质不明确,不得实验,以免发生危险和损坏仪器。

3、实验时认真操作,听从实验老师和实验员的指导。仔细观察发生的现象,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记录。

4、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安全守则。如发生意外事故(着火、伤害等)不要慌张,立即报告教师,冷静地予以处理

5、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喧哗、打闹。

6、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仪器和实验室设备,注意节约试剂和水电。

7、保持实验室内清洁,实验用品摆放整齐。废纸和火柴梗等应放入废物箱内。不要随地乱丢。废液要倒入废液缸内,实验完毕就洗净器皿,整理好实验用品,擦净桌面,做到整齐、清洁。

8、根据实验原始记录,认真做好实验报告,按时交给教师批阅。

9、实验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带出实验室。

10、实验时如有仪器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待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按规定作出处理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1、实验教学中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物品均属危险品。

2、危险品必须贮放在危险品柜内,要分类隔离存放,要认真密封(蜡封、油封、水封等)。

3、危险品柜要规范、安全,并备有通风、黄沙、灭火器等设施。

4、要专人保管。须建立严格的监控制度。危险品的购、领、用、存,都要有批准、经手文字记载,有品种、数量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品柜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5、危险品的清理必须先上报学校,由学校会同公安等部门负责清理。

教学仪器赔偿制度

一、凡属质量问题或自然老化而引起的仪器损坏,可免于赔偿,但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按相关手续办理报损、报废手续。

二、实验教师(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慎损坏易损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要如实填写仪器损坏单。对无法修复的仪器可作报损处理,凡属违章操作或其它失责事故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

三、学生进行实验时,如有仪器人为损坏,应登记造册,照价赔偿,情节恶劣者应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理。赔偿款应上缴学校入账。

四、经鉴定确已丧失使用价值的仪器,除低值易耗物品实验人员可直接注销外,其它均需办理报废手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由实验教师(员)提出申请,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计财、装备部门审批、处理。

仪器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一、仪器室、实验室门窗应及时关锁。贵重仪器与剧毒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二、每日下班前应对室内所有水电设施进行检查,使之处于关闭状态,确保安全。

三、仪器室、实验室均应放置灭火器材,灭火机应保持完好,以防事故发生。

四、实验室、仪器室必须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做到窗明几净。

五、仪器橱窗、实验桌凳放置整齐,表面光洁,橱内仪器分类存放,登记卡片定位,一切井然有序。

仪器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必备物质条件。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

一、教学仪器设备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账。做到账目、卡片、实物相符,每学期普查一次。

二、各种仪器、标本、模型、药品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和要求分科分类存放、定位入橱,做到存放整齐,取用方便,用后复原;同时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对贵重仪器和易燃、易爆、剧毒药品须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四、实验室仪器药品等未经领导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办理手续,定期归还,归还时由经手人负责对所借物品清点检查。

五、平时应加强仪器保管、保养及维修工作,做到保管与保养相结合,使仪器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六、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由移交双方交接,教导主任监交,三方签字后生效。

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按规定位置就座。未经老师同意,不要擅动仪器。

二、实验前,学生应认真预习实验手册及课本有关内容,充分了解实验目的、内容和方法,并事先检查实验器材、药品是否齐全、完好。在准备工作就绪后再开始实验。

三、实验时,必须听从实验老师的指导,做到操作正确、步骤科学、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切忌草率从事。

四、实验过程中,如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请示老师协助解决。

五、爱护仪器、设备、材料,一切仪器、材料未经实验老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组内的仪器、材料。

六、认真、独立地分析实验结果,据实填写实验报告。

七、实验结束后,必须认真清理实验器材并摆放整齐,搞好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放好桌椅,经实验老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八、如遇意外事故,应沉着、镇静,及时报告老师,妥善处理。

实验教师(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师(员)要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对工作认真负责,注意为人师表,做到服务育人。

二、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厉行节约。

三、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大纲和教材,了解各类仪器的规格、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并掌握一般的维修和保养技术。

四、编制教学仪器的购置计划,负责做好新购仪器、实验材料的验收、登记、保管工作,并向有关教师介绍新购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建立和健全实验室管理的各项台帐。经常核查教学仪器总帐和实物明细分类帐,确保帐、物、卡相符。

五、坚守岗位,及时为任课教师和实验室提供实验仪器、器材和药品,确保教学实验顺利进行。

六、积极参加本学科的教研活动和自制教具活动,主动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良好条件,协助任课教师开展课外活动。

七、做好仪器室、实验室的安全保卫工作,熟知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保持实验室、仪器室的整洁。

八、定期向教导处和教研组汇报仪器管理、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室和仪器室的管理水平。

九、实验教师(员)工作变动时,应负责及时办理手续。

第4篇: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

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单价在500元(不含500元)以下,使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其他装置均属低值耐用品范围。

2、单价在500元至100元之间的低值耐用品,应首先在实验室进行低值耐用品建帐登记,方可到计财处报销。化学实验室与各实验分室必须建帐、建卡、张贴标签进行分级管理。

3、单价在100元以下的低值耐用品,均应在使用单位(实验分室,研究室)进行建帐建卡分级管理。

4、低值耐用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各实验分室、研究室要配备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此项工作,管理人员要力求稳定,调动时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5、低值耐用品要建立一级分类帐(卡),定期进行帐(卡)物核对,保持帐(卡)物一致。

6、凡供给个人使用保管的低值耐用物品,尤其是两用物品要有严格的借用、配备办法;损坏或丢失的赔偿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7、仪器设备的零配件,一律不单独建帐(卡),只随主机作附件处理。

8、多余积压的低值耐用品,化学实验室内调济由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办理帐(卡)变更手续;需报废的低值耐用品,要及时上报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并报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并收回统一报废处理。

大型仪器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学生进行教学实验,教师科研的物质基础,为管好、用好实验仪器设备,充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化学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管理、报废均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完善的大型仪器档案,做到帐、物、卡相符。

2、所有大型仪器设备及其档案资料均采用专人负责制,负责人应熟悉该仪器的基本情况,掌握仪器正确操作方法和一般故障处理,并有责任指导和监督他人正确使用该仪器。负责人应做好使用和维修登记、日常维护、调试、保管工作,发生故障及时送修,以保障仪器的完好状态。

3、仪器使用人在使用前应先会同负责人检视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并听取指导,至确认为熟悉了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操作,使用后应填好记录并会同仪器负责人再次检视仪器是否完好,然后由负责人签字认可。

4、仪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有无异常情况,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排除。遇有特殊情况,须立即报告,按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5、仪器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6、大型仪器一般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报批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等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7、为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承担校外的实验、测试等任务,所得经济效益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8、大型仪器设备一般不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需拆改和分解时,应经学校主管部门和专家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拆改和分解。

9、若因玩忽职守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若属正常的损坏或职责范围外的丢失,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10、每年定期对仪器进行一次核查,做到帐、物、卡符合率为100%。对有物无卡而还能使用的仪器,由化学实验室统一到学校管理部门补办设备卡;对有卡无物的仪器,要追究领用人的责任。

11、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由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统一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申请,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自行报废、处理固定资产。

实验器材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1、实验室的一切设施都是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和权力爱惜与保护。

2、实验室的各种器材和环境设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的基本保障,概不外借。要加强管理,精心维护,严格按工作程序使用,防止损坏或遗失。

3、对任何损坏遗失行为,室主任有权和责任执行学校制订的赔偿制度。

4、损坏或遗失赔偿基准:

器材损坏可以修复的,修复费<200元,全额赔偿;修复费≥200元(~10000元)按90~50%计算赔偿。

5、损坏不能修复或遗失的赔偿基准:【国家重金属废水管理制度】

按使用期折旧后的现值计算,年折旧率为5%或10%,现值<1000元,赔偿80%;

现值≥1001元(~50000元)按70~30%计算赔偿。

属“两用”或贵金属物品按原值赔偿。

6、损坏或遗失,赔偿额≥20元,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及注帐依据。

7、属违规操作、擅自使用或拆卸、嘻戏打闹、玩忽职守等损坏或遗失器材者,照上述基准赔偿;属偶尔疏忽并努力减少损失而态度又好者,按上述基准的30%计算赔偿;属器材本身质量、使用期限或突然停电水等直接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但仍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依据。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学校的一切仪器设备都是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生产、生活等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

1、仪器设备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实验室必须选派一名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的人员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必须相对稳定,确因工作调动或离、退休应办理相应接交、衔接手续。

3、由教学经费、专门基建费、科研经费及其他非私人经费渠道购置、研制、组装的各种仪器设备,必须进入学校固定资产账,纳入学校管理,建帐、建卡。

4、200元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的各种仪器;单价不足200元,可独立使用的民用性强的仪器设备,单价价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大型、精密、贵重、希缺资产必须派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5、报废设备,须填报湖南人文科技

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书,经相应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并向职能部门交回原物,职能部门依据原物交回情况再注销原使用单位固定资产账

维修管理办法

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设施,应经常予以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应及时维修,以确保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应按有关标准达到仪器的完好率。

1、仪器维修应提出申请填写仪器维修单,经实验室主任签字,经化学实验室和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同意后进行维修。

2、对修好的仪器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在维修单上签收合格。并保存维修单建立仪器维修档案。

3、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修复后又能达到相应的技术指标的仪器应全力修复。

4、对不能修复的或修复后达不到指标的,经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和化学实验室同意后,填写报废单交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报废销帐手续。

实验教学材料的申报办法

为确保化学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本着“按需购置,奉行节约”的原则,请各实验分室和研究室尽快做好实验教学所需材料计划的填报工作,特制定本申报办法。

1、各实验分室和研究室应在清查原有实验材料数量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达的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课表进行预算,力求准确,并按附表要求详细填写;

2、实验室主任应本着“合理分配,资源共享”的指导思想,对实验分室和研究室上报的实验教学材料计划进行分类统计,认真审核,并请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签署意见后,形成汇总表统一上报学院和国资处;

3、报表填写具体要求:

(1)只限申报实验消耗材料(不包括仪器、设备以及软盘、优盘、硬盘、硒鼓、墨盒、打印纸(学生实验用打印纸除外)、打印机等办公用品),正常实验必需的实验材料应尽量一次报全,原则上不再追加;

(2)实验消耗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或要求必须填写准确(有特殊要求药品,注明生产厂家、使用日期),因为规格型号等填写不全导致无法购买者,影响实验教学由任课教师自行负责。

(3)报表一律采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物质请购计划表格式

第5篇:化学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第一章总则

化学实验室主要有易燃易爆的高压气体、强酸碱及有毒药品、精密及大型仪器等。在事发时现场教师、实验员及事故责任人应迅速组织、指挥,及时有序地疏散学生,对现场已伤人员作好自助自救、保护现场、切断事故源,尽量阻止事态蔓延,保护人身及财产。及时准确根据情况判断向学院、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和消防部门报告。

实验室应有必要的技术防范手段,预防为主、责任到人。对实验室里可能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及善后工作。

第二章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

为了更好的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化学与材料科学系成立了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国家重金属废水管理制度】

组长:余为

副组长:胡传跃、申湘忠

组员:

易涛(负责物理化学实验分室)

谢善梅(负责有机化学实验分室)

陈艳(负责无机化学实验分室)

申湘忠(负责分析化学实验分室和精密仪器实验分室)

第三章突发事件防范应急的实施

一、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实行常务副组长负责制。常务副组长每学期应至少召开一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各实验员应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每次在实验室开放使用前要检查电路、电器、水管、多媒体设备等各类硬件设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每天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水、电、通风系统等;大型仪器管理人员严格按规范操作管理,确保安全。

3、实验室主任督促各实验员进行日常检查工作,并做好经常性的随检工作。对各实验员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和解决。

4、实验室中各类实验器材、化学药品等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实施。任何人不准私自借用任何物品。实验员应经常检查实验器材、化学药品的安全情况,及时清理过期的药品。危险、有毒药品从严管理,巨毒药品采用保险箱存放。平时要经常检查有危险、有毒药品保管室(柜)的安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

5、学院通过教师学习、教研活动等途径,提醒教师必须在理论教学中教会学生如何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并教会学生在突发事故发生时如何自我保护、相互救援、安全撤离。

6、实验室中常备有效灭火器、沙桶和简单医药箱,楼顶水箱能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水。

二、事故应急预案:

1、化学强腐蚀烫、烧伤(如浓硫酸)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解脱伤者被污染衣服,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皮肤,保持创伤面的洁净以待医务人员治疗,或用适合于消除这类化学药品的特种溶剂、溶液仔细洗涤烫、烧伤面。对眼部烫、烧伤后,立即用纯净水洗涤(不得用水直冲眼部)眼睛,并及时送医院诊治。

2、化学药品(气、液、固体)引发的中毒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用湿毛巾捂住嘴、鼻,将中毒者从中毒现场转移至通风清洁处,采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帮助中毒者清除体内毒物,送医务人员治疗。也可通过排风、用水稀释等手段减轻或消除环境中有毒物质的浓度,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保护好现场。

3、化学危险气体爆炸事故发生时,应马上切断现场电源、关闭气源阀门,立即将人员疏散和将其他易爆物品迅速转移,用室内配备的灭火器扑火,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

4、有机物或能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药品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灭,不得随意用水灭火,以免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

5、用电仪器设备或线路发生故障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现场电源,将人员疏散,并组织人员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6、发生被盗、失窃等事故后,立即向学院和保卫处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7、突发性不可抗拒的雷电、水灾、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马上组织疏散、抢救现场工作人员或进行人员自助自救,以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8、事故现场的每一个人都有保护好现场的责任,有媒体介入采访的,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接待采访及安排发言。

紧急电话:匪警:110火警:119急救:120

校保卫处:校医院办公室:

学院办:实验室:

三、三废处理制度

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

为防止环境污染,保障教学、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院教字[2015]63号、院教字[2015]6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三废”处理办法办法。

一、三废的处理

废气的处理:本实验室主要为基础化学类实验,几乎没有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产生少量有机、无机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被空气稀释。

废液的处理:

1、各实验室应配备储存废固、废液的有盖容器,实验所产生的对环境有污染的废固和废液应分类倒入指定容器储存;

2、酸性、碱性废液按其化学性质,分别进行中和后处理,使pH达到在6~9之间后排放;

3、有机物废液,集中后进行回收、转化、燃烧等处理。

4、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含有重金属的化学试剂进行实验。

废固的处理:

1、能够自然降解的有毒废物,集中深埋处理;

2、不溶于水的废弃化学药品禁止丢进废水管道中,集中焚烧或用化学方法处理成无害物;

3、不便于实验室处理的废固、不能丢进废纸篓内,收集送专门处理单位处理。

二、改革与环保教育

实验室管理人员定期对废渣、废液容器和通风、排风设备进行检查、清理以保证三废处理的实施;加强实验研究,实行教学改革,在保证学生实验操作训练,在有利于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的前提下改革实验内容和方法,尽可能地减少三废的排放。实验教学中注意培养教师、学生的环保意识。

201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国家重金属废水管理制度 第九篇

第1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八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2篇: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经营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

1、我单位申请许可经营范围为食品流通许可范围为;

2、我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及第一条所列的食品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若本单位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时,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将依法办理;

4、如若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食品生产或餐饮服务的,本单位保证在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及增加经营范围后,方始经营。

二、本单位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8、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9、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安全、无害;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单位不得经营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六、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公司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成品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1)冷藏贮存:0℃-10℃条件下贮存2)冷冻贮存:0℃-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20CM-30CM,离墙30CM,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第3篇:食品流通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柜前,由负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七、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不具备条件的(

八、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第4篇: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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