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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2016-12-07 10:48:4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煤炭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共9篇)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晋煤集安函〔2014〕291号晋煤集团关于印发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集团公司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为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全国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安委办〔2014〕2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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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煤炭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一篇

晋煤集安函〔2014〕291号

晋煤集团关于印发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集团公司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全国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安委办〔2014〕20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和试点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4〕96号)文件精神,结合晋煤集团所属煤矿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机构

成立晋煤集团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工作。

组 长:董事长、总经理

副组长:集团公司各副总经理

成 员:生产处、机电处、通风处、资源环境局、调度室、基本建设局、安监局、装备物资分公司、洗选加工处、资源整合办公室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

领导组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资料上报、联络事宜,督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好统计上报、信息收集等工作。

二、排查范围

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排查范围包括:集团公司所属停建及停产整顿矿井、煤矿建设项目、生产矿井三大类。

三、排查重点

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针对不同煤矿排查重点内容如下:

(一)停建及停产整顿煤矿

1.停产矿井是否存在违法组织生产问题;

2.停产整顿矿井是否存在边整顿边生产、只生产不整顿等问题;

3.待关闭矿井停产措施是否到位。

(二)煤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

2.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3.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未经验收组织生产、在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等问题。

(三)生产矿井

1.证照是否齐全或失效,重点检查无证或证照到期未及时申请延续等;

2.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或巷道式采煤、以掘代采等问题;

3.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重点检查通风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采区专用回风巷是否符合- 2 -

要求等;

4.瓦斯治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是否查明原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抽采是否达标,瓦斯监控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等;

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效果检验等;

6.是否落实探放水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重点检查是否开采防隔水煤柱、是否查明老窑水、采空区积水及承压水导水通道、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

7.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是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8.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采空区和封闭火区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9.煤矿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或与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配备应急救援装备,预案管理、演练、应急培训是否符合要求;

10.其他应该排查重点的内容,如安全投入、“三超”问题、图实不符、顶板管理等。

四、工作步骤

晋煤集团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准备阶段(11月20日前完成)

1.矿井要统一筹划,周密部署,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3 -

要按照集团公司方案制定排查细则,建立工作组和排查组,并于11月20日前将方案及联络人报集团公司领导组办公室。

2.全面动员部署。矿井要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安排部署。

3.开展人员培训。矿井要采取统一组织分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调度、安全管理、洗选等专业培训方式,对参加排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参加排查人员明确任务、把握要求、掌握方法,为做好工作奠定基础。

(二)全面排查和整改阶段(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

1.矿井自查自改环节(2014年11月)。矿井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认真搞好自查自改,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对查处的隐患要登记造册,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煤矿主要负责人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对隐患整改验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自查自改结果、整改方案及进展情况,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2.集团公司督查整改环节(2014年12月2015年6月)。集团公司业务处室按照专业分工,不定期对矿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下发“三定表”,要求矿井按期整改,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3.接受上级检查环节(2014年12月2015年1月)。矿井- 4 -

在做好自查自改工作的基础上,要随时准备迎接上级的检查。省级排查组原则对120万吨/年(含)以上矿井,每矿配备一个排查组,排查时间10天左右;对120万吨/年以下的矿井,每两矿配备一个排查组,每矿排查时间5天左右;对于长期停产停工和缓建矿井,按照就近就便原则进行编组。

4.强化整改复查环节(2015年3月)。矿井要在第一轮全面排查完后,对排查组所查隐患按照“五落实”原则全面整改,以便于省级排查组第二轮整改复查的检查。

(三)巩固成果和深化阶段(2015年5月至2015年6月) 按照省延长两个月进行成果巩固和深化要求,矿井要继续深入开展好回头再查工作,主要检查前两轮查出隐患的整改情况,并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再排查,进一步巩固取得的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矿井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把此次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及“四不两直”各专业业务检查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协调、科学实施。同时要搞好工作衔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建立工作制度。矿井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工作简报、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台账备案、整改监督、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同时抓好宣传引导,确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创新工作方式。矿井要坚持井上和井下、资料和现 - 5 -

2015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煤炭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二篇

2015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方案一: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鄂尔多斯市煤炭局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总体实施方案》、《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旗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特制定伊东集团***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发展。

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

(一)"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

(二)顶板管理情况。采空区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鄂煤局发〔2015〕68号文件要求,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遇到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

(三)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本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大型矿井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计划100人规定的情况。

(四)机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井下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及工艺,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

(五)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探放水、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情况。

(六)建设项目情况。施工队伍、监理资质情况,是否存在施工队伍资质挂靠转借和监理人员不在现场等现象。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一是煤矿每月自查,煤矿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和责任人五落实,矿长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煤矿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矿上有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技术员每旬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逐级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旗煤炭局、市煤炭局。

二是煤矿每月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报集团公司;每年申请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一次隐患排

查,对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制定治理措施。

(二)安全生产隐患的登记和报送。

煤矿安检科应当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本月20日前向旗煤炭局报送书面统计表,事故隐患的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报,对于重大事故的隐患,煤矿应当及时向旗煤炭局报告。

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督办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煤矿负主要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煤矿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煤矿必须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凡旗或市煤炭局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煤矿应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事故的隐患进行评估,按评估的结果制定整改方案。煤矿应在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由煤矿组织进行验收。

煤矿安检科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要"一患一档",对于重大隐患,必要时逐级报告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五、***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六、工作安排

每月10号、20号、30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由***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成。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矿长任组长、分管副矿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区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当作当前的首要任务之一,抓紧抓实。要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煤矿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矿长总负责,分管副矿长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抓,对本矿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查清楚、整改到位。同时要注意协调解决隐患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情况的汇报和信息反馈。

(二)狠抓落实,注意实效

煤矿要把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从规章制度、现场管理和安全设施三个方面,全面排查各种隐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所有的隐患都要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标准"三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要逐项检查,逐项整改,及时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切实做到排查认真,整治坚决,成果巩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收到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

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发现安全和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四)畅通信息渠道

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期间,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根据有关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时报旗煤炭局,同时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尊重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

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参与隐患治理。

(五)健全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两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有效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方案二: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能够真正提高广大职工及管理人员对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的认识,完善管理制度和落实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实施的范围

在全采区各生产班组及相关管理班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区负责人对采区的隐患负有排查、登记、治理、上报的责任。

三、领导组织

采区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四、实施步骤

隐患排查的范围

1、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出入井人员摘挂牌执行情况,采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2、是否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相符合,工程设计的规格,生产布局是否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3、火工产品的支领、运输、储存使用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距离及警戒工作是否合理,火工产品的支领、使用、退库是否有记录,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凿岩工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高层作业时各种保护设施是否使用、齐全,劳保用品的佩带情况。

5、出矿、平场、攉渣作业人员操作规程、作业标准的执行情况,出矿口悬拱卡漏的处理采取哪些防范措施,有无冒险作业现象。

6、顶板安全管理,加强顶板检查力度,明确作业场所顶板检查整改人,制定不稳固顶板处理、控制手段和措施、检查顶板的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高层天井工作板、支撑木、行人梯子的架设是否符合规程要求,上下行人是否畅通,工作板、支撑木质量是否合格。

8、建立通风管理制度,调整通风设施,保证井下风质,规范通风工自救器,CO检测仪器的使用,做好自保、互保。

9、竖井提升系统的制动、防坠器、防过卷等安全保护装备是否齐全、可靠、竖井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梯子间是否有杂物,斜井提升防跑车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矿井是否设置了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

10、潜孔钻作业场所是否安全,检查设备架设的牢固状况、风水管路的安装,架设的是否安全可靠。

11、设备的使用、设备制动是否齐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线路有无漏电或私接乱接现象,是否按规定一机一闸。

12、电器、电器的架设是否合理,各种开关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电器维修,操作人员是否按规程进行操作。

13、检查作业场所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连锁和自动保护装置。

14、检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佩带的使用情况。

15、检查岗位操作人员,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工艺流程,危险有害因素辩识、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

16、砂轮机的安装位置是否要求,砂轮的转动是否平稳,砂轮与盘的匹配是否正确,砂轮机等有无裂隙,防护罩是否符合要求,砂轮片磨损是否超标,是否按规定进行使用。

17、氧气的运送,摆放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仪器及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是否按规程进行操作。

18、电焊机电源线、焊接线与焊接机连接处是否可靠,保护接地是否连接可靠。

19、井上倒车工是否按规定架设探头,推车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20、作业场所的器具、物料是否提放整齐,铁道架设是否符合规定,人行道一侧是否符合安全距离,照明是否齐全。

21、其他应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

二、隐患的治理工作

1、采区一把手是采区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2、明确每个班组、岗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责任。

3、建立单位各岗位、班组、安全组、隐患登记台帐,详细记录隐患的基本情况。

4、结合采区生产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对每日排查整理的隐患进行上报。

5、对查处的重大隐患,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并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要求各班组,岗位作业人员对隐患排查工作要高度重视,对隐患排查工作要积极配合,不准应付走过场,要认识到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对待,应付走过场的班组、个人予以暴光、考核。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更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使其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操作人员,真正调动广大职工隐患排查的积极性。

一、各班组要根据本班组的实际工作情况,并结合采区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要求,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

二、各班组要建立隐患登记台帐,详细记录隐患的基本情况,发现人、发现时间、等级治理措施,应急防范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验证人等。

三、根据各班组的生产实际情况和作业环境的状况,安排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监督人,明确其责任及检查范围。

四、每个班组岗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都要认真对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自己肩负的责任,不能搪塞、应付。

五、对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分级,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并积极配合治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验证确认工作。

方案三: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矿井各类隐患排查与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决定开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巩固和发展当前安全生产成果,进一步推进矿压防治、瓦斯治理和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积极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夯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狠抓"两个薄弱环节":狠抓顶板、机电运输管理,遏制零星事故;突出"三个重点":突出抓好矿压防治工作、"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强化"四个保障":一是强化基础保障、二是强化技术保障、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四是强化素质保障;抓好"五个落实":做到隐患治理责任到人、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严厉处罚"三违"行为,加大隐患查处力度,建立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期间,狠反"三违"、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实现无"三违"、无人身事故和二级非伤亡事故,科室制定反违章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落实华能公司和集团公司关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抓好我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

五、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矿各生产单位。

(二)排查治理重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管理情况,矿压预测预报和防治,"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及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隐患。地面机房、地面工程、外包工程及煤场的安全管理。

六、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一)矿压防治:矿压防治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矿压监测和预报是否完善和有效;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制定矿压防治计划和长远规划,各类台帐记录是否按时填写。【煤炭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二)矿井通风: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关于矿井通风方面的要求,各类通风管理制度的完善,通风系统的合理性;通风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采区通风情况,矿井总风量和作业地点的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要求;有无无风和微风作业现象;局部通风和掘进工作面是否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反风演习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要按规定进行。

(三)瓦斯治理:主要对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完善和合理性进行检查;瓦斯抽采指标是否达到有关要求;是否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与生产作业计划相匹配,实现抽、采、掘平衡,以及瓦斯抽放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情况,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的完善。

(四)采掘工程质量:采煤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是否按规定每月进行会审、补充和完善;生产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采掘工艺施工;采煤工作面的超前支护和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采掘工作面的定员编制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实施方案
煤炭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三篇

普安县嘉龙煤矿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普安县嘉龙煤矿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煤炭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30日省委常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全州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嘉龙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第23次集体学习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5月30日省委常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始终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绝不能有丝毫懈怠,绝不能掉以轻心,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监管,强化防范措施,坚持严字当头、防字为先、经常“钉钉子”,织牢“安全网”,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帅哥发生,确保人民财产安全,逐个领域、逐个部位,逐个环节梳理检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排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抓得准、抓得紧、抓得狠”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展。

二、组织机构

煤矿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维祥(矿长)

副组长:吴国庆(总工程师) 王德成(安全副矿长)

肖道信(生产副矿长) 纪核威(机电副矿长)

刘 奎(通防副矿长)

成 员:陈丙会(生技科科长) 房传卫(调度室主任)

李团结(办公室主任) 王贤兵(掘一队队长)

王金兵(掘二队队长) 刘国君(综采队队长)

胡俊伟(通防科科长) 唐华平(综掘队队长)

保谷良(巷修队队长) 李胜勇(钻探队队长)

谭宏昌(机电队队长) 鹿玉莲(机运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安全科,由邓兴兼任主任,负责本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专项活动的资料收集、上报及日常工作。

三、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大督查的重点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臵及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是否制订和执行;隐患排查整改、监测监控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是否到位;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订和落实到个人。

(二)从业人员培训情况。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三)《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措施方案编制、贯彻、执行情况。

(四)“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臵、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爆破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

(五)顶板管理情况。采空区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遇到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

(六)机电设备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井下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保护装臵和安全防护设施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出现失爆情况;斜井提升“一坡三档”、提升保护装臵是否可靠。

(七)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探放水、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情况。

(八)防灾工作情况。是否制订防洪、防透水、防雷电等措施。废弃井巷是否填堵封实。矿井周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是否制订落实了暴风、暴雨、雷电、地震等可能造成煤矿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

(九)采掘布臵情况。生产系统是否完善可靠、布局科学合理、采掘接替正常。是否存在非正规采煤方法,是否规范、真实、及时填制采掘工程平面图纸。

(十)现场管理情况。矿领导带班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跟班制度执行情况。井下作业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入井人员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执行情况。

(十一)“六大系统”建设情况。已安装的五大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安全避险系统设计、建设是否启动。

(十二)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兼职救援机构和队伍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配臵了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是否制订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井下作业人员是否熟悉避灾路线。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一是每月自查,煤矿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和责任人五落实,矿长对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煤矿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矿上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技术员每旬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逐级上报集团公司、县安监局、工科局。

二是每月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报集团公司;每年申请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对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制定治理措施。

(二)安全生产隐患的登记和报送。

安全科应当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于重大隐患,应当及时向县安监局报告。

露天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煤炭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四篇

露天煤矿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扎实做好“隐患治理”的各项工作。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领导与工作分工:

为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年度重点日常工作来抓,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有关科室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台帐,登记、整改管理工作,总结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扎实做好“隐患治理”的各项工作。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办公室下设6个隐患排查治理组:【煤炭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地测技术组:负责全矿技术、措施、图纸、资料等排查整改工作 组 长:

成 员:生产技术科及相关技术人员

采剥组:负责采煤系统排查整改工作

组 长:

成 员:调度、安监相关技术人员

机运组:负责全矿机电、机械系统排查整改工作

组 长:

成 员:机运科及相关技术人员

雨季三防组:负责全矿防洪、排水排查整改工作

组 长:

成 员:调度、安监、机运及相关技术人员

边坡、排土组:负责全矿边坡、排土场治理整改工作

组长:

成员:调度、安监、机运及相关技术人员

综合组:负责地面“三防”、物资供应、后勤保障等排查整改工作。 组 长:

成 员:调度、财务、供应等相关领导人员。

二、工作目标

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系统的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及专项治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方式:

(一)、全矿( 采、运、排、供电各系统)。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细节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内容:

1、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

1)开采技术;露天开采是否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

2)边坡稳定;对边坡坡体表面和内部位移、地下水位动态、爆破震动等定点定期进行观测。对采场工作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高陡边帮应每月检查一次,不稳定区段在暴雨过后应及时检查。

3)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应由专职爆破员进行,并设置爆破警戒范围,实行定时爆破制度。

4)机械装运;定期对挖掘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维护、检修,保证正常运行。矿区运输道路按设计参数施工,设置合格的路挡,转弯处必须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5)防洪设施;露天采场的总出入沟口、作业场地,均应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按设计要求建立排水系统。设截水沟;有滑坡可能的,应加强防排水措施; 防止地表、地下水渗漏到采场。

6)塌陷控制;开采境界内和最终边坡邻近地段的废弃巷道、采空区 ,应及时标在矿山平面图上,并随着采掘作业的进行,及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开采境界内的废弃巷道、采空区 ,应至少超前一个台阶进行处理。处理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报主管矿长审批

2、运输治理情况:运输道路等级、道路参数应符合要求,道路的急

弯、陡坡、危险地段应设有警示标志。排土场应设置牢固可靠的反坡和安全挡墙设施,并设专人指挥。挡车设施的高度应不小于该卸矿点各种运输车辆最大轮胎直径的2/5。

3、排土场治理情况: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距离、反坡及车挡等.是否有排土场截洪、排水设施和滑坡现象。

4、采剥布置情况。 生产布局科学合理,采剥接替正常,工艺系统、采、运、排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现场管理等方面安全可靠,无乱剥乱采等问题,有规范真实的实施制度,及时的采剥工程平面图等图纸。

5、 机电管理情况。实现双回路供电,机电设备完好、无淘汰设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安全可靠,

6、防排水防治情况:落实矿井水文地质、采空区、相邻矿井、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 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重点排查: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地面防洪和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善。

7、应急救援落实情况: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置救援物资、设备,制定综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做到安全管理人员及调度值班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

8、自然灾害防治情况:制定自然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停电、停风、洪水事故的防范措施,废弃井口填堵封实,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要制定严密措施。

9、火工品管理情况。火工品发放及存放量要符合有关规定,建立并

严格执行火工品储存、运输、发放、领用、退还、报废制度。

10、制度落实情况。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建立隐患排查各项制度。编制规程、措施要与本矿实际相符,审批符合规定,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上岗。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边坡治理,采剥、机运管理,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检查相结合起来,加大打击“三违”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夯实安全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单位领导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研究布置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神心布置落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实出重点、落实责任:

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对存在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煤炭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五篇

额尔古纳市新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新兴煤矿

2013年1月10日

新兴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集团公司及呼伦贝尔管理公司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现就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13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新兴煤矿成立以张建彬为组长、祁美俊为副组长,其他矿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新兴煤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

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 对新兴煤矿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月-3月)。新兴煤矿立即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召开专门会议,按照集团公司和呼伦贝尔管理公司实施意见,制订新兴煤矿实施方案。针对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细化任务,分清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全面动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煤炭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4月至10月份)。安检部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把自查整改贯穿于整治全过程,结合安检部工作要求和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自查整改阶段分三个重要时点,一是4月到5月,新兴煤矿以建立事故排查基础台帐为该项工作主要任务,自查自纠,重点整改安全通病。二是6月到9月,以“安全生产月”和“百日安全竞赛”为契机,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不留死角,确保生产、安全工作双达标。三是10月,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扫尾工作,确保项安全生产作业过程无事故。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11-12月)。新兴煤矿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工作情况及新兴煤矿自身工作情况,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

六、实施方式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统筹领导、明确职责,自查自纠为主、上级督促为辅,全员发动,奖优罚劣”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统筹领导、明确职责。安检部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筹领导,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组织发动,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为主、上级督促为辅。安检部要明确“自查

自纠为主、检查督促为辅”的指导思想,针对本方案确定的各时点的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从检查、发现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措施、复查验收等各方面完善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按照明确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三)全员发动,奖优罚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仅是隐患排查小组的工作,更要发动全体参与人员,发挥全体参与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事半功倍地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安检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工作情况及新兴煤矿自身工作情况,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对在此项工作中敷衍塞责的人员予以处罚。

七、工作要求

新兴煤矿要认真贯彻“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工作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新兴煤矿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全面落实项目经理负责制。要成立新兴煤矿隐患排查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二)切实强化事故隐患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2016煤炭工业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和计划
煤炭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六篇

煤炭工业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和计划

**年,在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关心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全州煤炭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委十届四次全委会议及区、州煤炭工业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煤矿机械化、信息化改造升级为手段,以安全培训教育为基础,全面强化监管职能,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州党委、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四项工作走在了全疆前列,在全疆进行推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一、全州煤炭工业安全生产情况

(一)煤炭产销保持平衡。截止**年9月30日,全州共生产原煤2932.64万吨,原煤销售3124.59万吨,煤炭库存581.6万吨,预计全年生产原煤4500万吨。虽然我州煤炭产能不断提高,但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原煤产量有所下降,总体上产供需保持平稳,有力保障了**及周边地区的生产生活用煤,基础性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截止目前,全州共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占自治区及州人民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17人的11.76%,煤矿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三)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按照“整合重组,控制总量;升级改造,扩大产能;提升水平,保障安全”的思路,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办法,进一步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等工作,煤炭开发利用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截止目前,已完成5处煤矿的整合工作,11处煤矿正在进行整合,关闭了3处淘汰落后产能的小煤矿。

(四)科技推广应用稳步推进。坚持标本兼治、科技兴煤、科技保安,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着力提高矿井标准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全州已实现采掘机械化的煤矿15处,15处生产矿井完成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全州5县市(除木垒县、奇台县)46处矿井实现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三级联网,全州煤矿的安全基础和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确定的100个重点项目,由州煤炭局负责的3个重点项目都已完成年度建设计划。目前呼图壁县石梯子西沟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成进入试生产阶段;呼图壁县石梯子东沟煤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优派能源石庄沟煤矿、优派能源泉水沟煤矿、优派能源小黄山煤矿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优派能源洗煤厂项目、优派能源焦化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预计年底前投产。

(六)矿区环境整治初见成效。按照州党委、政府确定的**年重点工作安排,今年我们重点对准东矿区和昌吉市硫磺沟矿区大规模的组织开展了矿区环境整治,各县市、各煤矿企业结合实际编制了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从矿区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硬化五个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内容。在一季度安全生产调度会上,对准东地区4处环境治理不达标的煤矿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各煤矿按要求制定了整治方案,筹备了资金,开展了绿化工作。昌吉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硫磺沟矿区环境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头屯河以西500米范围内煤炭经营企业进行了清理,硫磺沟矿区所有生产煤矿已经建立了防尘网和喷淋设施,同时对矿区公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矿区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年初,我局就及时制定和下发了《**年自治州煤炭工业工作安排意见》、《**煤炭局**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针对2016年煤矿事故多发,全局上下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出台一系列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办法。先后出台了《**年**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等12项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并与州财政局联合出台《**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群众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将州政府下达的**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逐级进行分解落实,层层签定了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守规尽责意识

州煤炭局将“七条规定”作为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的主要抓手,作为治理重大隐患、防范重大事故的主要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初,我们组织全州各煤矿企业法人、矿长、总工程师参加了自治区举办的《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宣传贯彻活动。煤矿企业88名矿长签订了“七条规定”承诺书,并参加了“七条规定”培训情况现场测试。在**煤炭工业(协会)工作会议上,组织参会的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播放了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了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活动,为促进矿长更好的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州煤炭局还制作了《煤矿安全生产要求》桌牌200个、《煤矿工人应知应会安全生产手册》10000册、《致全国煤矿矿长的一封信》挂牌100幅,免费发放到各煤矿企业。在日常检查督查中,我们每到一矿都对企业法人、矿长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并采取现场发测试卷和随机询问的方式对煤矿企业中层(含中层)以上领导学习掌握《七条规定》情况进行抽查,现场发放测试卷200余份,随机抽查人员500余人次,参加考试和随机抽查询问的管理人员都能够将《七条规定》熟记于心。同时我们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诚信自律意识,加强诚信制度建设。

(三)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州政府要求,州煤炭局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县市煤炭局用二分之一的时间到煤矿检查指导工作。今年,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加大了安全检查的力度和随机抽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1、全面深入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区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履盖、零容忍、严执法、见实效”的总体要求,6月至9月,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州煤炭局共检查矿井117矿次,查出各类隐患783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检查矿井覆盖率达到100%。

2、严格执行“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十不准”规定》为抓手,按照**煤炭管理部门煤矿现场(检查)验收标准,严格执行“446”、“450”煤矿安全检查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州性的检查督查活动,并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每月对各煤矿抽查数量不低于6处。截至目前,我州共开展全州范围内安全检查4次,组织全州各县市煤炭管理人员交叉督查、观摩学习1次,根据不同时期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了密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等专项检查督查活动,共检查矿井144矿次,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499条,目前已整改1472条,整改率为98%。通过全面细致不间断的督查、检查,加大安全监管的强度,极大地减少了煤矿事故的发生。

3、召开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3月份,州煤炭局与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北疆分局分别在吉木萨尔县、阜康市、昌吉市、呼图壁县组织辖区内29处重点煤矿企业召开了**年煤矿安全生产安技措工作分析会,针对各矿井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95条,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结束。

4、开展安全生产夜查暗访活动。采取“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打招呼”的方式,直接检查煤矿重点、要害和关键场所;对矿领导带班、值班值守、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等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加大夜查暗访工作力度,杜绝了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出现,确保了我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5、加大煤矿安全执法力度。通过严格排查,明确打击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依法坚决进行予以打击。截至目前,共对5处违法违规矿井进行了行政处罚,罚金70万元。

6、建立事故现场分析会制度。及时对煤矿发生的每一起事故进行全州通报,并召集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在事故现场召开现场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进行了剖析。7月18日,我局在事故矿井吉木萨尔县顺通煤矿召开了现场警示教育;9月26日,在发生“8·5”运输事故的呼图壁县东沟煤矿现场召开事故分析会。通过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还原事故现场,以事故教育人,以事故警示人,汲取事故教训,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深入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工作。

今年,我们聘请了区内外50名长期从事煤炭行业的专家,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煤炭工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为了摸清全州井工矿井的安全生产现状,拨出150万元专项资金,决定将辖区内所有井工矿井均纳入“一矿一策”专家会诊范围。以查隐患为主,充分发挥专家专业特长,及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截止目前,**共开展“一矿一策”专家会诊矿井27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595条,已整改581条,提出专家意见及建议1300余条,为确保专家组提出的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州煤炭局根据《**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四定方案,采用煤矿企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及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州煤炭局监督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强基固本,筑牢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1、加快煤矿机械化改造步伐。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自治州井工煤矿规模小、工艺落后、技术装备条件差、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低的状况,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快**年煤矿机械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鼓励和引导煤矿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大力推进以采掘机械化为核心的技术改造。对**年6月30日后未能实现综采、综掘的煤矿一律停产,进行机械化升级改造;目前我州已有34处矿井实施机械化改造,其中已改造完毕的矿井13处,正在进行改造的矿井14处,待开工建设矿井7处。对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的企业积极帮扶,全力以赴协调处理。同时,我局在全州树立3处综采综掘机械化改造样板企业,组织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负责人观摩学习,介绍成功经验,努力推动机械化改造升级工作。

2、持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进自治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年初,州煤炭局根据自治区煤炭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年自治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坚持从安全意识、投入、科技、装备、教育、管理等方面着手,持续开展标准化矿井建设活动,努力实现煤矿采、掘、机、运、通、防治水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标准化,推动煤矿专业达标、岗位达标和企业达标。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督促煤矿企业每月开展自评工作,县市煤炭局每季度对矿井达标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目前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正在进行。

3、全面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年初我们制定了《关于**年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安排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及达标验收时限。同时建立了州、县(市)局总工程师为首的全州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并委托重庆煤科院**瓦斯防治服务中心对全州所有生产矿井编制瓦斯治理防治方案。目前已对全州出现瓦斯异常的6处矿井进行了前期调研工作,其中完成了3处矿井瓦斯治理报告的编制工作,2处矿井进行了瓦斯综合治理前期基本参数测定工作。同时结合自治区的相关要求,邀请相关专家对我州5处高瓦斯矿井现场进行瓦斯能力评估工作,为煤矿企业在瓦斯防治和治理方面提供了技术支撑。

(六)强化措施,不断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1、加快煤炭产业优化升级方案的跑办力度。先后四次与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和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进行对接,并按照州政府要求重新进行了修改上报自治区。州政府分管领导和部分县市主要领导多次与自治区政府、发改委进行协调《方案》审批事宜,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与自治区相关部门进行对接跑办。

2、强力推进煤矿关小建大工作。积极引进区内外有实力的煤炭企业(集团)对我州的小煤矿进行兼并重组,督促县市人民政府尽快确定整合煤矿项目建设业主,目前已完成5处煤矿的整合工作,11处煤矿正在进行整合,对已确定的16处小煤矿实施关闭工作,目前已彻底关闭3处淘汰落后产能的小煤矿。

3、推行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跟踪落实制度,我局制定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双闭环管理办法》,我们规定煤矿企业每天由带班下井领导对井下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现场排查,每天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由带班领导具体负责落实;每周由矿长组织相关人员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一次,排查中查出的隐患,由矿长负责落实;每月由法人组织各相关管理人员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次,隐患排查中查出的隐患,由企业法人负责落实。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隐患治理工作。同时对州、县(市)煤炭管理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在隐患整改的各个环节上,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及时监督、规范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七)坚定不移,加速推进煤矿项目建设

以建设一批高产高效、本质安全型的现代化矿井为目标,抓好33处续建项目的建设工作,年初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年煤矿建设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督促县(市)煤炭局制定煤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督促企业将项目建设工作层层细化分解,对今年计划投资和完成工程进行了明确,截止目前,31处矿井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3.07亿元。我们督促企业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煤矿项目推进机制和跟踪机制,一个项目由一名领导负责,一个工作小组具体落实。从设计、施工、监理等源头上把关,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监管,确保矿井在建设完成后就是本质安全型现代化矿井。

(八)以人为本,加强矿区环境治理力度

州煤炭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年煤矿矿区环境整治工作的安排意见》,对全州的矿区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都结合实际编制了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大力开展了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硬化等工作。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在上半年工作中,昌吉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硫磺沟矿区环境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对头屯河以西500米范围内煤炭经营企业进行了清理,神华硫磺沟煤矿、兖矿集团昌吉市煤矿、昌吉市宝平煤矿已经建立了防尘网和喷淋设施,同时对矿区公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昌吉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九)规范管理,确保煤炭市场供应

1、开展煤炭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年检工作。从3月1日开始,州煤炭局对全州42处从事煤炭经营活动的企业和62处持有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开展煤炭经营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清理无证经营的企业。

2、加快各县市煤炭交易市场建设。目前,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煤炭市场已初具规模,木垒县在建,阜康市在做规划,昌吉市正在选址筹备中。已建成的煤炭交易市场,按照诚信、安全、规范经营的要求,修建了地磅,设置了喷淋、防尘网,开展了绿化工作。

3、积极督促企业完成本地注册。按照州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在**从事煤炭开发经营的企业,必须在我州注册独立法人,我们积极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完成本地注册。今年我们协助昌吉市1家企业、呼图壁县2家企业将注册地分别由乌市和五家渠市变更到**境内。目前全州只有神华1家企业虽然在我州成立了独立的法人企业,但未按照独立法人企业运作,我们正进一步督促按照独立法人企业进行运作。

4、为了保证准东地区电厂对南部山区用煤的需求。10月初我们及时到准东地区调研,了解用煤企业对南部山区配煤的需求,合理调配南部山区煤炭生产和销售。

(十)提升素质,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我们把安全培训作为春节后复产复工的一项指标,要求煤矿必须按规定对新工人进行全员培训,配齐配足特种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否则一律不得复产复工。围绕自治州将全面实施煤矿采掘机械化改造,进一步强化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今年,州煤炭局筹集资金45万元,大幅度的增加州煤矿安全培训中心的教学实操设备。同时,聘请**煤炭工业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和重庆煤科院昌吉瓦斯防治中心的专家为我们培训中心的兼职教师,做到每期班都有专家为学员授课,今年1-9月,全州煤炭行业全员培训8273人,其中:自治州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共培训安全管理人员3期147人,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2期159人,特殊工种8期393人。州矿山救护队培训煤矿兼职救护队员2期82人。积极与专业院校合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大力培养煤矿实用人才。今年在山西举办了2期90人的管理干部培训班,邀请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等3所院校的专家教授来我州,举办了2期165人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通过我们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一批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了全州煤炭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十一)注重防范,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转变观念,注重防范。为了防止煤矿私拆密闭或用假栅栏等方式阻止监管部门检查,隐瞒其超层越界或违法违规行为,我局按照《**煤矿密闭管理办法》,委托州矿山救护队对全州煤矿井下密闭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全州煤矿密闭动态监控网。州矿山救护队在加强战备值班和抢险救灾的同时,将事后救灾转为事前防范,大力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安全技术服务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111次,对9处矿井所发生的事故进行了应急处置,对9处矿井成功进行了启封排放,为矿井技术服务2次,密闭专项检查63次,检查永久密闭275处,临时密闭65处,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73条,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为全州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起了重要的作用。

2、修订完善了《自治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在今年5月份在阜康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了一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3、多渠道采取措施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科技装备水平。督促各县市成立矿山救护中队,各煤矿完善辅助救护队。今年,州党委、政府安排3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州矿山救护队装备更新,通过政府采购,目前新装备已经到位,极大的提升了应急救援队伍的整体装备水平。

(十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科学管理的能力

1、在完成州、县(市)及煤矿企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三级联网的基础上,督促煤矿企业逐步建立完善矿山顶板压力监测、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煤炭运输系统监控、井下温度监控以及其他有害气体监控;州瓦斯监测监控中心在为企业做好技术服务的同时,大力开展以安全监测监控检查为主的预防性安全检查,在去年27处生产矿井实现三级联网的基础上,今年州瓦斯监测监控中心对阜康市16处、吉木萨尔县1处、呼图壁县2处矿井成功实施了联网。**瓦斯监测监控中心自2016年10月开始试运行以来,已多次监测到各类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及时向煤矿和各县市煤炭局做出预警,成功避免了伤亡事故的发生,对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煤矿企业加大了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提升了功能,为建设现代化数字矿山打下了基础。

2、按照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州煤炭局坚持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安排专人每天在17:00之前向州应急办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使各级领导对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掌握,有效指挥和决策处置。及时将各类预警信息传达到各县市及煤矿企业,严防灾害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大了煤炭工作信息的宣传报道工作,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各县市在煤炭行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截止目前,州煤炭局共出煤炭工业信息简报65期,刊发各类信息152条。

三、党建、精神文明及纠风等工作

在抓好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州煤炭局不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创建文明机关、和谐机关。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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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工作报告
煤炭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七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工作报告,现在又到了一年安全事故产生的多发季节,第一公文网网为您带来一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工作报告,全文如下:

从2月份开始,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月报工作实行考核,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主管部门和市局机关各科室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四大高危企业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月报信息及时报送各辖区安监局、煤炭主管部门和市局相关业务科室。现将2月份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月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高危行业和工贸20家目标管理考核单位总体情况

据统计,2月份全市核定上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企业共1023家,企业按规定时间全部汇总上报。自查隐患总数831项,整改完成814项,整改完成率97.95%;正在整改17项,占自查隐患总数2.05%。五大行业自查隐患整改完成率排名情况是:第一名是煤矿企业,自查隐患总数194项,整改完成194项,整改完成率为100%;非煤矿山企业,自查隐患总数92项,整改完成92项,整改完成率为100%。第三名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隐患总数237项,整改完成233项,整改完成率为98.31%;第四名是烟花爆竹企业,自查隐患总数196项,完成整改189条,整改完成率为96.43%;第五名是工贸企业,自查隐患总数112条,完成整改106条,整改完成率为94.64%。

(二)五大行业信息月报情况

市局业务科核定上报煤炭企业全市10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29家、非煤矿山企业207家、烟花爆竹企业458家和工贸企业20家,全部按时汇总上报。

(三)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办)抽查企业记分情况

全市四大高危行业和工贸企业共抽检109家,记分13家。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抽检30家,记分4家,各记1分2家,各记6分2家;非煤矿山企业抽检32家,记1分1家;煤炭企业抽检21家,无记分情况;烟花爆竹抽检19家,各记1分4家;各记2分4家;工贸企业抽查7家,无记分情况。具体记分情况见附件1。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上个月攸县安监局、芦淞区安监局和市局危险化学品监管科从严按市安委会要求反馈问题企业整改情况。攸县安监局对安盛出口花炮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排查整改问题,对负责报表的责任人进行了批评和罚款,并及时补报了月报资料。同时,对该企业负责人约谈通报一次,并将该企业列入三个月内重点抽查企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有力度,有要求,有措施,有目标。特对攸县安监局提出表扬。

三、要求

1.根据企业事故隐患月报情况,各级组织了认真抽查,对抽查出来的隐患能及时整改的,已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均已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请市局相关科室和县市区局按时认真组织复查,经复查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从严处罚,凡因查处整治不落实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从严追究责任。

2.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月报工作考核的通知》(株安发〔2016〕7号)文件要求,2月份已对各单位进行了考核记分排名。请各单位认真抓好此项工作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以上这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工作报告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报告,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2015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煤炭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八篇

方案一: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鄂尔多斯市煤炭局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总体实施方案》、《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旗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特制定伊东集团***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发展。

二、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

(一)“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所有采掘地点风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瓦斯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质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

(二)顶板管理情况。采空区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鄂煤局发〔2015〕68号文件要求,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是否遇到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

(三)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本企业或地方政府的规定;大型矿井每个采区内每班作业人员不超过计划100人规定的情况。

(四)机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井下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材料及工艺,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

(五)水害防治情况。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探放水、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工作的安排情况。

(六)建设项目情况。施工队伍、监理资质情况,是否存在施工队伍资质挂靠转借和监理人员不在现场等现象。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一是煤矿每月自查,煤矿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和责任人五落实,矿长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煤矿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矿上有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技术员每旬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逐级上报集团公司安质部、旗煤炭局、市煤炭局。

二是煤矿每月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报集团公司;每年申请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对一时难以排除的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制定治理措施。

(二)安全生产隐患的登记和报送。

煤矿安检科应当每月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本月20日前向旗煤炭局报送书面统计表,事故隐患的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报,对于重大事故的隐患,煤矿应当及时向旗煤炭局报告。

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督办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煤矿负主要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煤矿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煤矿必须立即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凡旗或市煤炭局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煤矿应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事故的隐患进行评估,按评估的结果制定整改方案。煤矿应在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由煤矿组织进行验收。

煤矿安检科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要“一患一档”,对于重大隐患,必要时逐级报告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五、***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六、工作安排

每月10号、20号、30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由***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成。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矿长任组长、分管副矿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区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当作当前的首要任务之一,抓紧抓实。要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煤矿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矿长总负责,分管副矿长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抓,对本矿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查清楚、整改到位。同时要注意协调解决隐患整治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情况的汇报和信息反馈。

(二)狠抓落实,注意实效

煤矿要把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从规章制度、现场管理和安全设施三个方面,全面排查各种隐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所有的隐患都要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标准“三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要逐项检查,逐项整改,及时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切实做到排查认真,整治坚决,成果巩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收到实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

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发现安全和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四)畅通信息渠道

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期间,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根据有关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时报旗煤炭局,同时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尊重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参与隐患治理。

(五)健全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两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有效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方案二: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能够真正提高广大职工及管理人员对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的认识,完善管理制度和落实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实施的范围

在全采区各生产班组及相关管理班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区负责人对采区的隐患负有排查、登记、治理、上报的责任。

三、领导组织

采区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四、实施步骤

隐患排查的范围

1、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出入井人员摘挂牌执行情况,采区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2、是否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相符合,工程设计的规格,生产布局是否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3、火工产品的支领、运输、储存使用是否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距离及警戒工作是否合理,火工产品的支领、使用、退库是否有记录,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凿岩工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高层作业时各种保护设施是否使用、齐全,劳保用品的佩带情况。

5、出矿、平场、攉渣作业人员操作规程、作业标准的执行情况,出矿口悬拱卡漏的处理采取哪些防范措施,有无冒险作业现象。

6、顶板安全管理,加强顶板检查力度,明确作业场所顶板检查整改人,制定不稳固顶板处理、控制手段和措施、检查顶板的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高层天井工作板、支撑木、行人梯子的架设是否符合规程要求,上下行人是否畅通,工作板、支撑木质量是否合格。

8、建立通风管理制度,调整通风设施,保证井下风质,规范通风工自救器,CO检测仪器的使用,做好自保、互保。

9、竖井提升系统的制动、防坠器、防过卷等安全保护装备是否齐全、可靠、竖井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梯子间是否有杂物,斜井提升防跑车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矿井是否设置了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

10、潜孔钻作业场所是否安全,检查设备架设的牢固状况、风水管路的安装,架设的是否安全可靠。

11、设备的使用、设备制动是否齐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线路有无漏电或私接乱接现象,是否按规定一机一闸。

12、电器、电器的架设是否合理,各种开关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电器维修,操作人员是否按规程进行操作。

13、检查作业场所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连锁和自动保护装置。

14、检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佩带的使用情况。

15、检查岗位操作人员,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工艺流程,危险有害因素辩识、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

16、砂轮机的安装位置是否要求,砂轮的转动是否平稳,砂轮与盘的匹配是否正确,砂轮机等有无裂隙,防护罩是否符合要求,砂轮片磨损是否超标,是否按规定进行使用。

17、氧气的运送,摆放距离是否符合要求,仪器及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是否按规程进行操作。

18、电焊机电源线、焊接线与焊接机连接处是否可靠,保护接地是否连接可靠。

19、井上倒车工是否按规定架设探头,推车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20、作业场所的器具、物料是否提放整齐,铁道架设是否符合规定,人行道一侧是否符合安全距离,照明是否齐全。

21、其他应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

二、隐患的治理工作

1、采区一把手是采区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2、明确每个班组、岗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责任。

3、建立单位各岗位、班组、安全组、隐患登记台帐,详细记录隐患的基本情况。

4、结合采区生产情况,制定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对每日排查整理的隐患进行上报。

5、对查处的重大隐患,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并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要求各班组,岗位作业人员对隐患排查工作要高度重视,对隐患排查工作要积极配合,不准应付走过场,要认识到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对待,应付走过场的班组、个人予以暴光、考核。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更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使其落实到每个班组,岗位操作人员,真正调动广大职工隐患排查的积极性。

一、各班组要根据本班组的实际工作情况,并结合采区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要求,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

二、各班组要建立隐患登记台帐,详细记录隐患的基本情况,发现人、发现时间、等级治理措施,应急防范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验证人等。

三、根据各班组的生产实际情况和作业环境的状况,安排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监督人,明确其责任及检查范围。

四、每个班组岗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都要认真对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自己肩负的责任,不能搪塞、应付。

五、对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分级,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并积极配合治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验证确认工作。

方案三: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矿井各类隐患排查与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决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巩固和发展当前安全生产成果,进一步推进矿压防治、瓦斯治理和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积极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夯实基础。

二、总体思路

狠抓“两个薄弱环节”:狠抓顶板、机电运输管理,遏制零星事故;突出“三个重点”:突出抓好矿压防治工作、“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强化“四个保障”:一是强化基础保障、二是强化技术保障、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四是强化素质保障;抓好“五个落实”:做到隐患治理责任到人、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严厉处罚“三违”行为,加大隐患查处力度,建立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

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期间,狠反“三违”、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实现无“三违”、无人身事故和二级非伤亡事故,科室制定反违章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落实华能公司和集团公司关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抓好我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

五、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矿各生产单位。

(二)排查治理重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管理情况,矿压预测预报和防治,“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及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隐患。地面机房、地面工程、外包工程及煤场的安全管理。

六、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一)矿压防治:矿压防治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矿压监测和预报是否完善和有效;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制定矿压防治计划和长远规划,各类台帐记录是否按时填写。

(二)矿井通风: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关于矿井通风方面的要求,各类通风管理制度的完善,通风系统的合理性;通风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采区通风情况,矿井总风量和作业地点的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要求;有无无风和微风作业现象;局部通风和掘进工作面是否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反风演习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要按规定进行。

(三)瓦斯治理:主要对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完善和合理性进行检查;瓦斯抽采指标是否达到有关要求;是否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与生产作业计划相匹配,实现抽、采、掘平衡,以及瓦斯抽放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情况,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的完善。

(四)采掘工程质量:采煤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是否按规定每月进行会审、补充和完善;生产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采掘工艺施工;采煤工作面的超前支护和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采掘工作面的定员编制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五)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的超前支护长度、支护质量必须符合规定,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及掘进工作面后巷管理是否措施到位。

(六)机电管理:主要检查机电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完善;井下机电设备以及保护设施必须完好可靠;是否存在机电设备失爆现象;主副立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臵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井下使用的开关和高低压柜保护装臵是否齐全、动作灵活可靠;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方面是否到位;机电设备及配件安全标志管理是否登记、验收、台账齐全。

(七)运输管理:材料运送和人员运送管理情况;斜巷提升信号及警示装臵是否齐全完善,是否执行警戒制度,有无“人车混行”现象,斜巷一坡三挡和防跑车装臵是否合理有效;轨道敷设要符合要求,连接装臵,插销、连环和保险绳是否符合要求;绞车钢丝绳及制动装臵是否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八)火工品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定期检查井下火工品库。火工品库存放量要符合有关规定,认真作好存放和领退记录;使用单位严格执行火工品领、用、退制度;爆破作业地点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禁装药和打眼平行作业等违章作业行为,禁止明火放炮;严格按规定处理瞎炮;是否执行作业地点火工品专人专管和使用专用木箱存放。

(九)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以及落实方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按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十)标准化实施方面: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执行;对照标准查隐患,按照要求定措施,责任到人抓落实,质量标准化评级一级。

(十一)安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方面:安措费用的提取符合规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十二)自然灾害的防治方面:矿井周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泥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是否落实防治及治理措施;必须作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停电、停风等紧急事件的预防措施,恢复供电、通风前是否措施到位,并严格落实;必须抓好“雨季三防”工作,安排、部署要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十三)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方面: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演练;矿长和调度值班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

(十四)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方面:是否成立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是否制定系统建设方案,进度是否严格按照方案进行,目前建设情况是否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各项建设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十五)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及火工产品管理方面:矿井年度制定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是否落实,各单位对职工是否定期组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三违”帮教,师徒帮带和职工自保互保联保责任的落实情况,火工品领、用、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十六)外包单位及地面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地面基建工程外包单位资质是否齐全有效,矿井要将外包单位的管理纳入正常安全管理范畴,主管单位是否定期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上岗。

七、排查治理办法及灾害预防

1、隐患排查:认真做好例行检查,组织好每旬安全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四个会战检查。一是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主管矿长要根据安全管理重点,每月组织职能科室人员至少对管辖范围内的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三是专业科室每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至少对矿井进行三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及四个会战检查。四是安全主管科室每月组织其他科室及工程技术人员对矿井进行三次安全隐患排查。

2、隐患整改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五定”的原则进行整改验收,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在短期内能完成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加以防范。并在每周的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3、自然灾害预防:进入秋季,暴雨频繁,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提前做好“雨季三防”所需物资,清理排洪沟渠,防止灾害事故。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在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零星事故的发生,也是华能及集团公司长期以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战略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尤其是各单位一把手要提高认识,振奋精神,亲自安排,切切实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全年全面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打好基础。

2、作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充分利用周例会时间,专门进行学习和培训,认真传达集团公司和矿上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向职工大力宣传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目的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让职工充分认识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氛围,人人参与。

3、切中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突出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力度狠反“三违”,消除隐患滋生根源,防范事故,确保安全。

4、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期间排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在8月2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指派专人负责,制定措施,加以防范。各科室对排查出的问题在8月26进行汇总,并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到各单位。

5、对在隐患排查行动期间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的,严格按照《煤矿2015年安全责任书》中事故处罚规定加倍处罚;对查出的隐患不能按期整改,且未采取措施的,对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及安全副队长严肃处理;查出的“三违”人员加倍处罚。

2015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煤炭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九篇

方案一: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的“攻坚年”部署,推进我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制定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临淄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整治重点

20xx年煤矿整治的重点是: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和提升运输。

(二)工作目标

20xx年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化安全整治,全区煤矿杜绝死亡事故、2人以上重伤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

二、煤矿安全整治的主要措施

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把解决眼前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研究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一)着力抓好瓦斯治理、防治水及雨季“三防”工作。所有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要使用“双风机、双电源”;要把落实“以风定产”与合理集中生产、加强现场管理结合起来,严禁多头多面过度集中生产,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串联和扩散通风,严禁随意停开局扇;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空班漏检。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制度,探放水工作要有设计、有施工、验收记录。各煤矿要加强对落实探放水措施、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探水的煤矿依据国务院446号令严厉处罚。雨季“三防”工作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在雨季来临前及早清捞水仓、清挖水沟,疏通地面泄洪道,填平古井。对供电电源和排水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二)深化“双基”建设内涵,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继续大力开展“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着力提高矿井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加强矿井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明确总工程师的职责,把技术管理作为安全管理中的关键工作来抓。二是加强现场管理。要把安全基础管理的重点放在区队、班组和现场,建立以安全考核为主的区队及班组业绩考核标准,加大安全工资在工资构成中所占的比例。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现场,落实到每位作业人员。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排查治理的重点是“一通三防”、防治水两个方面,包括国务院《特别规定》及《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所列的60多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违法生产行为。加强对薄弱地点、薄弱时间、薄弱环节、薄弱人物的排查和监控,加大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力度,确保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不能有效治理或不能实施有效监控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止作业,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上档次。各煤矿必须不等不靠,加大投入,从地面绞车房、矿灯房、职工宿舍、澡堂、调度室、办公室等到井下各生产系统都要高起点、高标准进行整改。地面广场、办公区做到干净、整齐、有序,矿区绿化达到园林化;井下各系统要向质量标准化更高级别迈进。

(三)着力加强区队班组建设,强化自主管理。要明确区队长、班组长安全管理和生产管理的职责,赋予他们安全管理权、生产组织权和考核分配权。充分发挥区队长、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的作用。切实把区队班组建设作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加强区队长、班组长培训管理,强化区队长、班组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知识的培训。根据区队长、班组长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建立健全区队长、班组长工作考核标准,严格进行业绩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要及时撤换。健全区队长、班组长、安监员“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科学、安全的组织生产和施工。

(四)加大安全投入,提高矿井技术装备水平。各煤矿要积极推进采掘工艺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炮采、炮掘,加快淘汰木支护。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及时足额提取维简费并按规定全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系统安全保障能力,从根本上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认真搞好受自然灾害威胁严重矿井安全开采的技术论证工作,完善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加快发展煤矿生产机械化。要积极推进采煤工艺改革,尽快实现采掘机械化。开采薄煤层矿井要结合煤层赋存条件,制定适宜的机械化发展规划。通过加大安全投入,着力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五)加强教育培训,改善办矿条件,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煤矿要制定职工教育培训规划,落实培训经费、保证培训时间。煤矿矿长、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工要进行梯次教育培训。要采取委托培养、专项技术培训等措施,培养一批煤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加强应知应会教育和强制性安全轮训,增强干部工人的安全业务素质和自助保安能力。要抬高新工人入矿“门槛”,逐步推行变招工为招生的用工机制和全员从业资格准入制度。凡是招用的新工人必须具备相应学历,并接受为期六个月的系统培训,经培训合格取得“煤矿工作资格证”方可上岗。要改进和完善劳动分配管理,增加煤矿井下工人特别是一线生产工人的劳动报酬,用较高的劳动报酬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吸引高素质的人才。

(六)持续不断的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矿井“一通三防”、防治水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采掘工程部署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区煤炭办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跟踪督察,督促矿井及时进行整改。

(七)认真开展劳动定员工作,严格按矿井核定能力和劳动定员组织生产。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要求,煤矿要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劳动定员工作,结合矿井生产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做好劳动定员原始记录、入井人员考勤和统计分析等工作。要采取定采区、定头面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井下作业人员。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逐步推行一个采区一个回采工作面、二个掘进工作面的生产作业方式。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煤矿必须严格按核定的生产能力合理安排全年生产计划和劳动定员,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做到均衡生产。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以外,其他人员不得在采、掘工作面交接班。严禁两班交叉作业。实行“限员挂牌”制。煤矿要在井口公示牌上真实标明每个采区及采、掘工作面核定的每班作业人数和实际每班作业人数。

三、加强对全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是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安全工作部署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煤矿要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为加强对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区煤炭办成立煤矿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效东主任任组长,煤炭办其他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部署煤矿安全整治活动,搞好组织协调和检查调度,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煤炭办,具体负责活动的检查调度和日常工作。

方案二: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政发〔2015〕11号),扎实做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订《全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晋政发电[2015]第5号),紧紧围绕“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扎实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按照深化、巩固、提高的要求,抓反复,反复抓,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规范全省煤矿的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加快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继续深入开展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成立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xxx

成员:xxx

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继续深入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各级、各部门、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将依据省煤炭厅、山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各自业务职责,组织有关监管人员,并抽调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省级督查工作组,对全省11个市及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公司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其中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太原、大同、朔州、忻州、阳泉五个市的督查工作,省煤炭工业厅负责长治、晋城、晋中、吕梁、临汾、运城六个市的督查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对涉及私挖滥采、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及移交后的关闭矿井组织专项督查。

领导组下设综合信息组,分别设在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监局、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跟踪掌握各市、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组 长:xxx

成 员:xxx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此次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一是逐级对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各级、各部门、各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分类整治;二是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规定》(晋政发电[2015]第5号)情况;三是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一)对省属煤炭企业集团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本集团所属煤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是否对所有煤矿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该关闭的矿井是否组织实施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是否停产整顿,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对证照齐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强了日常监管。

2.是否建立了“集团统一领导、部门加强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实行了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3.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对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进行了层层分解,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实行严格考核;是否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是否落实了每个重点企业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确定的事项是否得到全面落实;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并落实到位。

4.是否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建立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效果专家评价制度和公告制度等,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5.是否建立健全了能够适应本集团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否配足配强了监督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编制了应急预案,配置了相应的人员和装备,并进行了演练;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制度,并按规定提取、使用和管理。

6.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问责。

7.是否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是否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规定,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禁不经验收、不经签字擅自作业。

(二)对地方政府及部门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煤矿企业进行了分类整治。一类企业是否关闭到位,关死关实;二类企业是否真停真整,整改无望的是否列为关闭对象实施关闭,整改达标的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复产复工验收;三类企业是否切实加强了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保证安全生产。

2.《通知》中明确的对地方政府及部门检查的主要内容以及2015年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3、是否制定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政府班子成员、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领导、市县长安全助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到位情况和安全监管“三落实”情况。

5.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问责。

6、是否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是否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规定,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禁不经验收、不经签字擅自作业。

7、是否加快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度,做到早关、快关、关实、关到位;是否严格规范煤矿整合技改行为,严格执行煤矿整合技改期限,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整合技改矿井实现管理强矿;是否切实做好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整合技改矿井的监管。

(三)对煤矿企业检查内容

1.对列入关闭名单的矿井要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六条标准”彻底关闭,尚未执行关闭的矿井,是否拆除主提升系统的动力设备、加封上锁、停止供电,任何单位不准向其提供生产条件,当地政府和主体企业要派人24小时盯牢看守。

2、对生产矿井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瓦斯方面:煤矿瓦斯综合治理情况,“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建设情况;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抽放情况,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2)防治水方面:是否严格执行煤矿水害防治规定;是否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是否摸清本矿井周边老空积水情况,完善水文地质资料。

(3)采掘方面:是否加强工作面探放水、支护、通风等重点环节的管理。

(4)机电方面:是否加强机电、大型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严禁违章作业和机电设备带病运转,杜绝机电失爆。

(5)火灾、煤尘防治:是否严格落实火灾预防和管理的各项规定,是否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6)是否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主的煤矿安全技术责任体系,严禁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未经审查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生产。

(7)现场管理情况,矿领导是否跟班指挥,与职工同上同下,区队长是否带班作业,是否落实“六大员”安全管理责任, “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

(8)是否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全过程、全方位动态达标。

3、对全省煤矿在建项目还要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煤矿建设管理机构和安全监管体系。

(2)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存在转包行为,建设、施工作业人员是否达标。

(3)建设、施工企业是否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多头多面建设。

(4)是否严格“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

(5)是否设置专门防治水机构、措施到位。

(6)矿井防灭火方案措施是否落实。

(四)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5]5号)和《山西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晋安发[2015]6号)要求,8-10月在在全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一)对全省兼并重组整合已关闭矿井、正在实施关闭

和列入关闭名单且未批准过渡期生产的矿井(不含已经移交国土部门的关闭矿井)重点检查和打击:

1、已经关闭的矿井是否按照《关闭矿井六条标准》关实关死,重点打击死灰复燃现象。

2、正在实施关闭和列入关闭名单且未批准过渡期生产的矿井是否拆除主、副井提升系统动力设备,从业人员是否遣散,公安部门是否停供并清缴火工品,供电部门是否停止供电,监管部门是否逐矿派驻专人24小时盯守,是否不再具备生产条件,重点打击擅自非法组织生产行为。

(二)对其他煤矿企业重点打击: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建设的;

2、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不认真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未依法进行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规定的15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未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

8、其他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建设行为。

四、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此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按照“企业全面自查,市县政府组织检查,省专项整治领导组垂直督导”的方式进行,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统一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8月)

各级、各部门、各省属煤炭集团公司要成立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本地、本部门、本企业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做好专项整治部署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使各级各部门和所有煤矿企业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方式步骤和具体要求,为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整

企业自查贯穿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各煤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对照本次专项行动内容,组织全面自查自整,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治理,一般隐患和问题,要按照“五落实”(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规定限期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停建,并及时上报煤炭行政主管部门。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前不得组织生产建设,隐患整改情况要在本单位以板报、企业内部报纸等形式进行公示。各煤矿企业8月10日、2015年1月10日前将本企业上半年和全年自查自整情况报上级煤炭主管部门、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

第三阶段:实施整治阶段(9、10、11月)

市、县(区)人民政府、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所属)煤矿企业进行巡回检查。监督检查新建、整合改造矿井,相关手续是否完善齐备,是否严格按照批准设计组织施工建设,是否以基建名义组织生产;监督检查纳入关闭范围的矿井是否存在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彻底现象;监督检查整顿矿井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资金,明确时限,明确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整改;监督检查生产矿井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处理落实,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处罚到位,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煤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的治本之策。

县级检查比例:一类企业100%,二类企业100%,三类企业100%以上;市级检查比例:一类企业100%,二类企业70%,三类企业50%以上,同时要对各县人民政府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检查比例:一类企业100%,二类企业100%,三类企业100%以上。

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各市、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公司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对煤矿企业进行重点抽查,抽查一半以上的县(市、区),每县一类企业30%,二类企业20%,三类企业10%以上,对国有重点煤炭企业集团所属企业抽查比例为:一类企业30%,二类企业20%,三类企业10%以上(督查分组名单附后)。

第四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12月)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要组织回头看检查,跟踪抽查一类企业关闭情况,二类企业整改情况以及第三阶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将适时组织省级督查“回头看”。

各市人民政府、各省属煤炭企业集团每月5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情况上报省领导组,20xx年1月10日前将全年专项整治总结报省煤炭工业厅,省领导组将对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打分评比,并在全省通报。

方案三: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仙政文〔2015〕233号文),推进我镇矿山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镇非煁矿山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仙游县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切实把集中专项整改的过程变成依法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的行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树立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职责,细化整治措施,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用一个月时间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整顿和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矿山安全生产投入,提高矿山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完善矿山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我镇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稳步好转,完成第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各项指标。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整治我镇非煤矿山违规开采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贯彻执行“采剥并举、剥高先行、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的露天矿采矿原则。

1、实行自上而下,按顺序分层开采,分层凿岩平台宽度不得小于4米,采用浅眼爆破分层高度不超过6米。采用中深孔爆破分层高度不超过20米;

2、剥高表层土的宽度始终符合设计规定;

3、禁止采用扩壶爆破和中底部掏采;

4、终了边坡角度符合设计要求,但最大不得超过60度;

5、爆破安全距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

6、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矿区;

7、作业人员遵守岗位操作规程,杜绝冒险作业;

8、生产期间矿长、安全员在岗在位;

9、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二)整治未按设计建设和开采行为。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计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要责令补办后方可投入生产;露天矿的开采设计与原生产系统变动较大的,应履行“三同时”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

2、要严格按开采设计方案建设和开采,未按设计完成开拓系统的,应停止开采,在按设计完成开拓系统后,方可按设计方案组织开采;

3、在建设和开采过程中,须对原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须报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并经原审查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4、对已持证的矿山企业没有做到一个独立生产系统办理一张安全产生许可证的。

(三)整治不定时爆破和爆破安全警戒制度;

1、严格执行规定时爆破和爆破安全警戒制度;

2、爆破安全距离内的工棚、宿舍、民房住宅,高压供电线路及其他重要构筑物应限期搬迁或迁移到爆破安全距离之外或签定安全管理协议书或租用协议合同,在搬迁、迁移或未签定安全协议书或租用合同前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3、对整改无望的矿山,依法撤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仙游县人民政府予与关闭。相关部门应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吊销相关证照。

(四)整治非煤矿山机械设备安全和安全运输。

对桅杆吊等危险性较大的超重、提升等机械设备,配合质监部门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加强运输车辆和运输道路的安全监管,人货混装和运输超载,危险路段和部位须设置安全警示栏和防护栏。依法取缔矿区内无牌无证车辆。各矿山企业不得私自储藏易燃易爆机械用油。

(五)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期间自查自纠。矿山企业要在每日生产期间对本矿山安全生产进行自查自纠,并登入《矿山企业安全自查、隐患整改记录表》。

(六)建立健全矿山企业档案制度。

矿山企业在十一月底前按县安监局《关于印发仙游县非煤 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仙安监〔2015〕18号)文的要在现场办公地点设立档案柜。

(七)关闭和取缔无证开采的矿山(含各种证照过期的),关闭率达100%。

(八)依法查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对持证矿山要按划定矿区范围内开采,发现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

(九)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用电

对矿山企业用电管理制度不落实,电工人员没有取得特种许可证的,用电设备、线路老化的,供电企业可以采取停止供电措施,直至矿山企业整改到位,保证矿山企业的安全可靠用电。

(十)集中整治砖瓦窑安全生产

对砖瓦窑不按安全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要求开采及不按安全用电要求的,应停止生产。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含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水土保持合格证、环境影响就评价表有效期已过,被暂扣、吊扣)的矿山企业,不得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关职能部门应暂停提供爆破物品、电力使用等生产资料,促进企业规范化开采。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31日—11月1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详细整治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矿山安全整治各项工作,确保矿山安全整治取得阶段性实效。

2、排查整治阶段(11月2日—11月15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的矿山进行全面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矿山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力量跟踪督促矿山企业整治到位;要按照巡查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的巡查,发现无证采矿(含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水土保持合格证、环境影响就评价表有效期已过,被暂扣、吊扣),要予以关闭、取缔。

3、整改复查阶段(11月16日-11月25日)

对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拒不整改的矿山企业要上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整改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有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镇矿山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原则,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国土资源所要于每周五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表填报国土资源局地矿股。

2、抓好源头安全监管,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要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对不按安全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要求开采及不按安全用电要求的,都必须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要坚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私自组织采矿生产作业,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按程序提请吊销其有关证照,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3、继续深化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工秩序工作专项整治,规范非煤矿山无采秩序。

各村、有关各单位要按照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突出重点抓好砖瓦窑、采石场,尤其是个体私营小矿山的整治工作,深化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每周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至少检查一次,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资源的合力,着力整治采矿秩序,打击非法采矿行为。通过联合执法,使采矿秩序、安全状况逐步好转。

4、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村、有关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标语、广播、有线电视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加大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要设立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职工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对整治走过场的村、单位要予以曝光,对整治不力的,在整治期间发生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要坚决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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