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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居委会安全生产月方案

2016-12-07 11:31:3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居委会安全生产月方案(共9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各车间、班组:为了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增强各级人员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保持公司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好转,按照市局安全月活动要求,公司将深入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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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6年居委会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一篇

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车间、班组:

为了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增强各级人员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保持公司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好转,按照市局安全月活动要求,公司将深入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提升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为重点。通过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活动主题及目标

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目标:杜绝人身伤害事故和火灾、爆炸生产安全事故。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1、6月1日至7日为安全宣传周 2、6月8日至14日为事故警示教育周 3、6月15日至21日为事故隐患排查周

4、6月22日至28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5、6月29日至30日为安全总结 四、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厂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部,负责对各车间、化工班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检查及考核。

五、主要活动内容

1、安环部门制定若干安全横幅或挂图,张贴于厂区醒目位置,营造现场氛围。

2、各化工班组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及时上交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卡(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卡见附件一),安技部组织维修人员、车间班长以及大班长为期两天的安全技术和隐患识别专项培训。

3、各车间组织开展事故隐患自查活动,积极排查身边的安全隐患,填报事故自查治理表(具体见附件二)并组织整改。

4、安环部组织各车间各专业开展为期两天的安全环保综合大检查,对安技部检查出的问题将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要求车间迅速整改。

5、厂部领导谈安全活动。每位厂部领导对接参加一组化工班安全宣教活动,畅谈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事故案例。

6、厂部将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各车间需调动员工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具体方案见附件三)

7、车间需组织员工每人写一篇安全月活动心得,进一步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六、活动要求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 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1、各车间要高度重视安全月活动的开展,围绕本车间实际情况结合厂部安全月活动计划积极开展活动,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2、各车间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通过活动的开展,排查安全隐患,提高全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3、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安环部应加大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4、在“安全生产月”结束后,各车间应在7月5日前向安环部上交以下活动资料:车间安全隐患自查卡、事故隐患整改单及车间员工每人一篇活动心得体会,生产部调度应上交化工班组安全教育活动卡。

附件一:化工班组安全教育活动卡

附件二:车间安全隐患自查卡 附件三:事故应急演练方案

神木银泉化肥厂安环部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一:

【2016年居委会安全生产月方案】

化工班组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卡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三、记录人: 四、培训内容:

五、培训人员签到: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6年居委会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二篇

XXXXXX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公司各部门:

为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公司营造“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创建“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和谐企业,突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活动主题,特制定本活动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公司2016年工作会议“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指导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反违章管理,树立全员参与意识,把保障安全放到至高无上地位,通过多样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促进公司安全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活动时间:2016年5月31日—6月30日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加强;事故隐患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组织领导:

成立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XXX(总经理)

副组长:XXX(副经理)

成 员:XXX XXX 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月活动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部,主任由XXX兼任,副主任由XXX担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月”的相关活动,办公室成员由公司各部门主管组成。

五、活动计划和内容(计划详见附件一)

1.举办九头风能源物流“安全月”活动动员会议(5月31日)。5月28日提前发布会议通知,召集公司全体驾驶员、押运员召开“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由公司总经理XXX做动员讲话,并请员工代表发言,要求安全部做好活动宣传工作,让“安全月”活动启动在六月,持续在心中。由办公室负责制作、悬挂安全宣传横幅,营造现场氛围;

2、开展 “排除隐患大行动”活动,公司全体员工参与,要求排查固定的和非固定的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以图片和文字整改方案为内容,在6月25日前上报公司安全部(相关要求见附件二)

3、组织全员开展安全基础知识考试,提高全员安全理论知识,规范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见附件三)

4、组织观看《逾越红线的代价》、《生命的红线》等安全生产电影;(相关要求见附件四)

5、组织“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

题的演讲比赛;(具体方案见附件五)

六、活动要求: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1、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月活动的开展,围绕本

部门实际情况召开部门动员会,结合公司安全月活动计划制定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报安全部。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2、各部门主管要亲自组织各种活动开展,动员广大员

工积极参与。通过活动的开展,排查安全隐患,提高全员安全技能和意识,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3、活动结束后组织召开总结会,对开展较好的部门给

予奖励,对开展不重视效果较差的部门给与通报批评;

4、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公司办公室加大宣传报道

力度,宣传先进,暴露违章行为。

安全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报:公司领导

送:公司各部门

附件一:

XXXXXX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安全月活动内容及计划安排

附件二

“排除隐患大行动”活动组织方案

活动时间和地点:6月14日至6月20日,公司所属工作场所【2016年居委会安全生产月方案】

组织方法:各部门自行组织

活动要求:1、各部门主管要认真组织和动员员工开展“排除隐患大行动”,要求每位员工结合日常巡检、检修、检查和生产操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大胆提出自己的整改设想方案,每人发现问题不能小于1项;

2、员工申报的安全隐患问题要以安全管理缺陷、现场安全设施、保护装置和现场作业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

3、员工申报的安全隐患要注明(1)存在隐患部位和缺陷(2)可能会造成的不安全因素(3)整改方案和说明(4)整改前的安全隐患图片;

4、各部门组织“排除隐患大行动”时,要以车辆技术检查、人员管理、行车途中、装卸过程和安全管理盲点为重点,排查要覆盖要全面,确保横向到边,枞向到底。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6年居委会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三篇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总公司《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各项活动安排,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结合公司物业工作实际,经公司领导班子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全发展理念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并结合公司安全现状和各项工作任务,以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以“安全生产月”各项措施落实为内容,争取完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领导小组

为组织开展好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五、活动形式

(一)活动策划及做好宣传准备(6月1日—6月4日)

“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片区、项目部积极配合。

要求各级主任、主管认真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并在5月31日前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议,制定“安全生产月”知识、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二)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6月5日至11日)

1、“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要深入各项目部宣讲新《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标准(试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规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定》,并对相关条款进行严格落实。

2、“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要利用公司例会、宣传栏、黑板报、布标、传单、标语等进行宣教。并集中组织员工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全员安全培训、安全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培训。

(三)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2日至18日)

1、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公司将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教育,开展贴近员工、业主、商家工作、生活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服务。

2、开展年度“安全生产流动红旗”评选活动。以项目部为单位,开展评选活动,评选出日常安全工作积极性较高、安全意识较高、执行力较强的项目部和员工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6月19日至25日)

1、结合实际,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并以“知识、技能竞赛”活动宣讲安全法律知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烘托出“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2、各项目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活动中组织项目部员工做好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由公司“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进行现场验收。并根据演练效果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验收(6月26日-6月30日)

1、各项目部安全员要收集整理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月”活动资料,总结活动成果,总结本次活动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管理经验。查找出活动过程中存在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6年居委会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四篇

北京市政集团2016年“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2016年居委会安全生产月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贯彻《关于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促进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和《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为主线,以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的宣传为内容,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预防安全事故为目标,面向一线、面向基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活动开展,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根据北京市、市住建委及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活动主题

2016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筑牢安全基础,促进协同发展。

三、活动时间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自2016年6月1日至30日,其中,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治理和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等工作将贯穿全年。

四、参加活动对象

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其所属施工项目部(分公司和各厂、站)。

五、组织机构

为开展好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集团公司成立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刘其铎

副组长:冯毅、李志强、孔恒

成 员:各部室负责人;各单位主管安全、消防保卫副经理及部门负责人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联系电话:68778088转1123。党群工作部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六、活动内容

1、“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

1)集团公司5月底召开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2) 6月1日上午集团公司参加“2016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2、大力营造安全生产和谐氛围,做好环境布置工作 各单位总部和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安全标语,张贴宣传挂图、设置安全专栏、开展图片展览,各项目部充分利用农民工夜校,组织讲座、培训、播放教育影像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在普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同时,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3、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所有项目部都要设立宣传咨询站,每个施工单位要设立两个主宣传咨询站或主会场(填写附表1,与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一起上报集团)。宣传咨询站通过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品、宣讲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常识、播放宣传教育片、安全签名活动、展览展示等多种形式,围绕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

6月16日,集团公司领导将带队参加部分单位的宣传咨询日活动。

4、开展“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活动

为响应北京市住建委的号召,进一步发掘集团青年安全生产管理人才,学习集团各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经验,集团将组织“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复赛活动,根据复赛成绩评出一、二、三等奖,在集团进行通报表扬,并推荐复赛前两名代表集团参加北京市住建委举办的“青年安全生产大讲堂”竞赛活动。

5、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为全面提高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根据市住建委76号文件相关要求,集团将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各参赛单位要自定形式组织预赛,选拔出1名参赛选手。集团公司推荐5-8名选手参加市住建委决赛。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以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掀起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热潮,进一步提升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6、组织开展“临电技能”培训活动

为提高各施工单位专业技能水平,减少事故发生,集团将针对项目临时用电专业管理人员,组织开展“临电技能”培训活动。通过临电实操或知识竞赛等方式,形成集团各施工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热情学习专业技能知识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

7、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市住建委《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各级单位要认真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以消除特种作业违法、违章行为以及施工用电、消防、防汛安全隐患问题为重点的专项行动。

积极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危大工程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各单位外埠工程项目同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各单位要督促和指导项目部自查到位,整改彻底。各单

位对辖区内工程项目要进行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要建立台账,按照“三定”原则认真做好隐患治理整改、复查、销号工作。

集团公司将对各单位和项目部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抽查,对于没有认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未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现场安全隐患比较严重的项目部和单位给以处罚和处理,确保专项行动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学习、培训和宣贯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市住建委组织的公益讲座,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新《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法律法规,参加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培训;

2)为切实提高安全培训的实际效果,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并存档备查;

3)集团公司总部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知识》答卷;

4)集团公司聘请专家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5)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

9、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1)各单位和项目部(分公司)要结合实际,完善安全

2016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2016年居委会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五篇

2016年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我校根据克教发【2016】123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观念,提高安全意识,努力创建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在今年六月份全国第八个“安全生产宣传月”来临之际,特制定 “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突出综合治理这条主线,以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广泛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全体师生安全意识和学校主体责任意识,弘扬安全文化,规范安全行为,形成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 “克州三小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学校活动的具体开展。

组 长:米娜瓦尔(校长)

副组长:热依木江(副校长)

杨花 明(副校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四、具体活动方案

(一)在校园内悬挂“综合治理,保障平安”布标;

(二)认真制订、完善本校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三)学校根据实际,在校园内张贴宣传画,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等方式,宣传“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常识”;

(四)各班举办以安全为主题的班会、队会,发放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材料,开展体育安全竞赛、校园安全书画大赛等形式对小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五)学校利用教职工大会和政治学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树立安全发展观,提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强化安全责任,为学校的安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六)制订、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消防演习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和逃生、自救演练。

(七)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校园安全(包括体育运动场所、实验室、建筑设施、防雷设施、周边环境(围墙)、尤其是我校在建的教学楼施工现场等安全方面)再次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安全隐患。

(八)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结合学校日常管理和安全活动月的集中教育,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将短期的有效的应急措施和做法转化为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致力于培养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行为和文明习惯,实现校园平安、稳定、和谐。

2016工商局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5篇
2016年居委会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六篇

第1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安办发【2016】20号关于印发《县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并指导各工商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工商所、机关各股室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参加单位。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全县“生产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为6月16日。

四、活动重点内容。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6月24日至6月26日,县工商局将聘请专家对各工商所所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和群众应急体验训练活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突出防风、矿山、油气管网、危险化学品、消防、校园安全等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组织各重点行业、企业参加“2016年中国(西安)安全生产暨应急抢险救援技术与装备博览会”。

3、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工商所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采取悬挂“安全生产月”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公告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活动氛围。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定于6月16日,届时各工商所将上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宣传活动。利用公益宣传、现场咨询等方式传达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群众关心的安全知识和常识进行宣传讲解,进一步传播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巩固安全发展的群众基础。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认真部署。各工商所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创新安全宣传形式。各工商所要立足安全生产和各自实际,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有特色、有规模的安全宣传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势、有效果,为全县安全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请各工商所于2016年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县局市场股。

第2篇: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商系统实际,现制定在全县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根据《全市工商系统“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解决我县工商系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投资发展工作环境。

二、整治内容

1、利用行政权力强行摊派、强制收费或变相强制收费,并将收费情况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行为;

2、强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入会收取会费的行为;

3、利用行政权力违规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强制性收费培训的行为;

4、非执法主体或无执法资格形使执法权的行为;

5、无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罚款的行为;

6、无法定授权或超越法定权限罚款的行为;

7、滥用自由裁量权,不按照法定行为、种类和幅度实施罚款的行为;

8、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的行为;

9、未严格执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的行为;

10、不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罚款、没收财物、扣押物品的行为;

11、将罚款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的行为;

12、巧立名目向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摊派,侵害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

13、其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三、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安排,专项整治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7月上旬)。县局制定“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7月底)。对照本方案所列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能纠正的立即纠正,一时无法纠正的,要限期整改。对以前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彻底解决屡查屡犯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18日前报县局“三乱”问题整治组(县局财统股)。

3、重点检查阶段(8月初—8月底)。在自查自纠基础上,专项整治组将深入各部门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掌握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随时指出问题,促进改进纠正。【2016年居委会安全生产月方案】

4、整改提高阶段(9月初—9月底)。各部门在彻底整改自查自纠及检查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的基础上,对易发、屡发问题分类梳理、剖析原因,修订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9月15日前,各部门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报县局“三乱”问题整治组(县局财统股),整治组全面总结全县工商系统“三乱”问题整治工作并如期上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在全系统开展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整治工作,是坚持执政为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既“治标”又“治本”,彻底根治“三乱问题”。

2、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樊晓锋任组长、副局长潘宏民、吴涛、杨戈任副组长、各工商所、队,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乱”问题整治组,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明察暗访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财统股,负责督促协调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明察暗访小组设在监察室,在监察室、政工股、办公室、法规股、财统股、注册分局抽调部分同志参加。各部门“一把手”特别是工商所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贯彻落实好这次“三乱”整治工作。

3、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按期完成本次整治各个阶段目标任务。要全面整治问题,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以本方案所列整治内容为基本,举一反三,深挖问题,立查立改、彻底整改。要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发现问题,既避免处理过轻出现“走过场”现象,又避免处理过重引发矛盾的问题。要加强学习教育,把宗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贯彻于整治始终,使执法人员对规范执法入脑入心,并在工作中长期坚持。要主动接受监督,建立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执法对象对话平台,接受举报监督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把整治过程变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并贯穿今后工作当中。

第3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遏制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多发的势头,保持我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从2016年7月2日至7月25日,利用近1个月的时间,有全县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政府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近期政府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工作责任,督促易燃易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保持我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燃气等易燃易爆单位及全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解决一批消防违法顽疾,提高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防控水平;深入开展大型石油和煤化工企业灭火救援演练工作,提升公安消防部队、石化企业专职队协同作战和攻坚能力,提高后勤综合保障能力。

三、组织领导

1、县局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职责

1、各工商所、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石油和煤化工企业、大型石油库和其他易燃易爆单位及个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2、全系统消防安全各成员单位负责各辖区内易燃易爆单位及个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3、全县境内所有易燃易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单位扑救火灾所需灭火药剂的储备工作。

4、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和协调工作;组织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燃气等方面的专家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对各工商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

五、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整治重点为在用、在建的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等单位;在此基础上,全面排查加油站、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燃气生产、供应、储存、销售企业和具有丙类以上(含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厂房的化学危险品企业等单位。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全县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各类、危险性、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储罐区、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灭火剂储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要按照各行业分级建立台帐。

2、开展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消防安全管理和易燃易爆重点部位、重点工艺流程、重要储罐区和重点场所;要分片包干,网格化排查,做到单位不漏一家,火灾隐患不漏一处,排查全面,整治到位。

3、建立全县大型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燃气企业火灾灭火救援协同作战机制,整合各地公安消防和企业灭火救援队,形成合力,发挥灭火救援最大效能;开展大型石油、煤化工和燃气火灾灭火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的储备检查工作,推动建立联储、联用机制,提高灭火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日至7月12日)

各工商所根据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精神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所实施方案于7月12日前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3日至7月20日)

各工商所按照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内容,结合辖区特点,突出重点、明确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依法下达法律文书,依法予以处罚,督促有关单位逐一整改。

(三)总结阶段(7月21日至7月25日)

行动期间,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抽调有关部门和石油、煤化工、燃气等方面的专家成立督导组,对各所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工商所要认真总结,7月28日前将总结书面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工商所要按照《消防法》和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培训要求,成立各辖区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本单位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抓落实;要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行业落实消防监管责任。

(二)加强对各自所属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监管工作,督促易燃易爆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工商所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执法高压态势,整治火灾隐患。

(三)严格执法震慑违法行为。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于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必须明确责任人员,跟踪督办,直至火灾隐患根除;对于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用足用好法律措施,该查封的坚决查封,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处罚的坚决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要广泛宣传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危害和预防措施,公布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提醒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要在易燃易爆单位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全面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第4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保障农产品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力促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内容

以农资生产、流通领域为重点,对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

(一)无证照生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农资行为;

(二)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残缺不清、含量不足的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及国家禁用、限用的农资产品,加大已经公告停止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禁用药物清缴力度;

(三)制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

(四)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的行为;

(五)各种哄抬农资物价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此次农资市场整治行动从2016年4月11日起至2016年7月1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4月11日-4月16日)

召开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工商、农牧等部门要深入各镇开展农资现场免费检测抽样、展示真假农资产品实物和图片、设立农资咨询点等活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向群众宣传此次行动。畅通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确保消费者和执法单位之间的沟通顺畅,以便及时有力查处各种坑农、害农的农资案件。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4月17日—4月20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对全县所有农资经销商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以及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农资经营点。对证照齐全的合法农资经营点进行登记造册,对有问题的经营点进行分类、汇总,确定整治对象。各镇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供违法违规线索,为下阶段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21日—7月6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与分头治理相结合方式,对违规违法情节轻微的案件,由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进行查处。对案情复杂、重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应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联合执法,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整治期间,曝光一批农资重大违法案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提高监管效率和执法权威。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7月7日—7月11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水平,提高放心农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活动结束后,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质、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资市场整治成果,评选一批“农资消费放心店”向社会公布,并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对失信经营户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农资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也向社会公布。县工商、农牧、质监、物价等部门单位在7月8日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再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加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农牧局负责农药、种子质量监管工作;县工商局负责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流通环节化肥质量监管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生产领域化肥监管工作;县财政局保证整治行动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配合,发挥共同监管的作用,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三)强化责任,确保成效。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增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第5篇: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彻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县局决定今年上半年,全系统要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及重点

专项整治的范围:凡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办未办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专项整治的重点:城市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校园周边、社区周围等区域以及食品加工销售、餐饮、危险化学品等无照经营行为。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2月开始,4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8日至2月28日)

以工商所为单位,结合春节过后市场整治,对本辖区无照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登记造册,特别是对涉及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药品、食品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等直接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行业及校园周边、各类市场、车站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摸底,不留隐患。

在调查摸底阶段,对涉危涉爆、有严重安全隐患或危害人身生命健康的无照经营行为,应依法及时予以取缔。

(二)集中办照阶段(3月1日至3月30日)

通过教育和引导,督促具备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各工商所要按照省、市局关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预约办照、上门服务等措施,方便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通过集中整治和跟进服务,提高持照经营意识,使全县无照经营的数量明显减少,持照经营率不断提高。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各工商所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望,做好对第二阶段未办理执照的无照经营者的查处工作,建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长效机制,认真进行总结,如实填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按照省、市局要求,县局将对各工商所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落实、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安排整治。县局将对专项行动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是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督,维护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各级政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评的内容之一。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增强经营者法制意识。采取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投诉举报,发现线索。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营造整治工作氛围。

(三)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要认真落实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四)严格把握政策,注重整治效果。专项整治中,对从事一般经营项目,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残疾人等无照经营者,积极帮助其办理营业执照,可不予处罚;对从事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破坏环境资源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无照经营者,要坚决取缔;对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者,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要严格办案程序,坚持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切实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执法不严,或以权谋私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6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实施方案
2016年居委会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七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降事故、控指标、保安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镇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镇办活动,今年我市要创建1-2个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先进镇办,以点带面,点片结合,推动镇办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

2016年,力争40%的镇办达到安全生产规范化要求;到2016年底,力争所有的镇办达到安全生产规范化要求。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⑴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

⑵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政府与各村居、村居与各企业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2、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⑴政府要安排与本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经费。

⑵政府要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设施和装备。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

⑴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确保装备、人员到位。

⑵村、居委会(社区)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建立镇办、村居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⑶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相应的档案资料。

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

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⑵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

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参加安全培训。

5、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⑴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按照委托的范围和内容,全面开展执法监察活动,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力度,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⑵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6、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审批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发改、经信、建设等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建设项目设立重要条件,没有经过安全条件审查的,不得立项建设。

7、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

8、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和事故报告工作。

⑴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⑵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受理制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9、建立健全镇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台帐及登记簿册。建立本镇办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簿、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簿(一企一档)、监督检查记录簿、安全宣传培训簿、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登记簿、事故处理情况登记簿,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所辖村、居委会(社区)专(兼)职安全员情况登记簿,并建立完善相对应的档案资料。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主要内容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⑴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⑵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企业领导年薪和员工工资与安全挂钩制度。

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⑴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足、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办公场所、仪器装备和设施应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3、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⑴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有效方法和途径,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⑵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4、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⑴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

⑵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合格证。

⑶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⑷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记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中。

5、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应当纳入本单位全年的经费预算并确保落实到位。

⑵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道路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⑶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6、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⑴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

⑵对安全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安全设施、设备质量。

⑶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材料,对危险工艺、设备要采用自动控制技术,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程度和水平。

⑷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⑴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

⑵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行生产现场精细化管理,促进企业工作规范、管理规范、操作规范、技术规范,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⑶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控。

⑷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制定监控治理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和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⑹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并及时上报隐患整改情况。

8、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⑴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活动。

⑵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

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负责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⑵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或根据政府委托要求认真进行事故调查,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依法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人员支付赔偿金。

(三)安全监管执法基础工作主要内容

1、要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及工作程序,认真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要加大执法力度,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停产整顿的责令停产整顿,应关闭取缔的要提请政府坚决关闭,并在当地媒体予以通告,提高执法权威和执法效率。

3、市安监局要全面启动委托各镇办执法工作,加强对各镇办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的指导、检查与监督,进一步规范镇办、开发区、新区、埠口港委托执法行为。

4、抓好执法队伍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安监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和镇办、村、居委会(社区)安全监管人员的资格培训及专题业务培训。要认真组织各镇办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措施和部署阶段(4月中下旬)。

各镇办、开发区、新区、埠口港管委会要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将活动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和检查指导阶段(5月-2016年3月)。

根据“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实施方案,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应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镇办及有关部门应制定年度工作意见,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落实到位。年底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对镇办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达标验收。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4月份)。

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创建活动先进镇办、部门及企业进行通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办、开发区、新区、埠口港管委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这条主线,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分解、职责到岗、落实到人,确保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细化措施,全面推进。要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载体,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分析,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攻克难点、突破重点、带动全局,通过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落实,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抓落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落实,一个企业一个企业抓落实,一件事情一件事情抓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三)加大督查,务求实效。市政府安委会要及时掌握镇办、开发区、新区、埠口港管委“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各种形式,督促其改进工作、加快进度,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落实。各镇办应当按活动要求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同时将组织督查组对各镇办活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016安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5篇
2016年居委会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八篇

第1篇

今年6月是全国第13个、全省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教活动。

区安委办召开动员协调会,组织宣讲队伍,深入乡镇、园区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乡镇、园区、部门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从今年开始,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6月16日至22日为我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16日上午,区安委会在千鸟园广场联合相关部门举办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活动启动仪式,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周期间,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和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联合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负责;“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场所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宣传咨询,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锅容管特安全”宣传咨询,由区质监局牵头负责;“渔业林业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农委牵头负责;“农机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农机局牵头负责;“校园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文化场所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文广新局牵头负责;“农贸市场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工商局牵头负责;“医院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水利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水务局牵头负责;“商贸领域安全”宣传咨询,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经信领域安全(含电力安全)”由区经信局牵头负责;“旅游安全”宣传咨询,由区旅游局牵头负责;其他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区安委办将组织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区有关部门、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和警示教育展。组织对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等活动,保证持证上岗率达100%。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贯彻化工企业“十条规定”,巩固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理念。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区安委办将以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为重点,开展政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基础工作落实月活动。各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区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基础工作落实力度。按照全覆盖实现自查自报要求,大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部门抽查,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工作落实,加强监管;按照年度标准化创建要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力争所有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企业全部导入标准化工作机制,为全面实现整体达标打好基础。区安委会办公室及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分别组织专家参加的暗访督查组,深入乡镇、园区、来龙新城和企业,对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为基层基础工作提供咨询服务,掀起落实基础工作的热潮。

(六)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联合区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平安校园”和“安全合格班组”等活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力度,适时进行督导,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

(二)统筹谋划,注重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大力营造活动声势。

(三)加强沟通联络。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沟通联络,做好与区安委办的联系对接,并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及联系方式、结合各自特点制订的活动方案于5月27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总结6月30日前报送。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按照公开、公正、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结合区本级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和装备现状,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各类事故隐患,保障全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确保区本级直接监管的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年内执法检查力争达到2次以上。

(二)确保对本局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市、区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级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落实。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乡镇安监站、园区安监分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执法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查隐患,部门抓督查、政府抓督办”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对企业能立即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查不罚”的监管方式。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针对辖区企业安全状况,统筹安排,着力解决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特别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地区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

四、任务分工

1、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监察监督工作,市、区二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的执法工作。

2、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安监分局,负责监管园区内各化工企业的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3、高新区安监安分局,负责监管园区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4、张家港工业园区安监机构,负责监管园区内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5、各乡镇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授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工作。

6、区安监局在完成本职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切实加强对乡镇、园区安监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选择一批重点企业开展督查。各乡镇、园区对区安监局督查的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区局要求做好跟踪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企业落实整改情况。

7、区安监局监管执法分重点监管、综合监管、定期监管和专项监管。重点监管对象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木制家具、铅酸蓄电池、制鞋箱包、电子产品生产、冶金、建材、石材加工、水泥生产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点企业;综合监管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工地、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监管等领域为重点;定期监管主要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时段组织检查督查;专项监管主要由各科室结合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安排,以及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全区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执法检查。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装备情况。区安监局编制数为16人(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6人),在册人员19人,在岗执法人员共计16人,占在册人数的84.21%。现有行政执法用车辆4辆,照相机2台,电脑16台。

(二)总工作日的确定,共400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250×16=4000个工作日

说明:全年365天,共52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清明共11天,2016年双休日104天,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确定,共1518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共250个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值班外,计划每工作日安排1人信息调度值班,共25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为752个工作日。

其中:(1)政治、业务学习,每周安排0.5个工作日,共安排52×16×0.5=416个工作日;(2)计划参加国家、省、市有关培训,全年每人按6天安排,共安排16×6=96个工作日;(3)组织或参加各类考核,每人按3天安排,共安排16×3=48个工作日;(4)参加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普法宣传等活动,每人按4天安排,共安排16×4=64个工作日;(5)参加各类会议,每人按8天安排,共安排16×8=128个工作日。

3、病、事假,预计为48个工作日。

每人按3天安排,需16×3=48个工作日。

4、检查指导各乡镇、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预计168工作日。

全区共有11个乡镇3个园区,每年对其进行4次检查指导,每次每乡镇或园区需1个工作日,每次3人参加,需14×4×3=168个工作日。

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预计总法定年休假为204个工作日。

根据不同的工作年限,依法应享受法定年休假20天的2人、15天的6人,10天的6人,7天的2人,需20×2+15×6+10×6+7×2=204个工作日。

6、参加党群活动,预计为96个工作日。

每人按6天安排,需16×6=96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确定,共609个工作日。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创建验收管理,共需244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化工生产企业备案、审查、竣工验收及现场核查论证共需198个工作日。

其中:预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5家,每家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评价评审及现场检查需5个工作日,3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5×3×5=75个工作日;每家企业安全预评价、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评价评审及现场检查需5个工作日,3人参加,共需5×5×3=75个工作日;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40家,每年需进行安全评价和现场核查8家,每家需2个工作日,3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8×3×2=48个工作日

(2)预计对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验收的8家,每家1个工作日,2人参加(不含专家组),共需8×1×2=16个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评审5家,每家1个工作日,2人参加,共需5×1×2=10个工作日;

(3)预计2016年职业卫生基础创建验收企业10家,按每家需1个工作日,2人参加计算,共计需10×1×2=20个工作日。

形式审查责任科室:法规科、职业健康科、危化科、监管科配合。

现场核查及组织专家评审责任科室:监管危化科(负责人:),职业健康科(负责人:)。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需140个工作日。

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预计本局参加5起,平均每次4人参加,平均每起调查7天,需5×7×4=14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

3、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查处,共90个工作日。

预计2016年接到安全生产举报15件,每件按3人2天(包括撰写汇报材料)计算,需15×3×2=9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

4、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共36个工作日。

预计参与政府及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安全生产组织的联合执法6次,每次3天,每次2人参加,需6×3×2=3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各有关科室负责人。【2016年居委会安全生产月方案】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现场核查、论证、监督整改等,共60工作日。

其中:预计受理隐患排查报告10起,每起现场核查2天,每次3人参加,需10×2×3=60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配合。

6、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共12个工作日。

预计听证、复议、应诉1件,平均每件按3天,每次4人参加计算,需1×3×4=12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朱军),局各有关科室配合。

7、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督查、调研等工作任务,15个工作日。

全年参加上级安全监管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督查、调研等工作任务5次,每次1天,每次3人,需5×1×3=15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8、开展机动执法和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需12个工作日。

其中,开展机动执法4次,每次2人,需8个工作日;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需4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局各有关科室负责人。

(五)执法检查工作日确定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它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4000-1518-609=1873个工作日

六、执法检查计划任务分解

1、监管重点企业,576个工作日。

监管高新区部分重点企业、生态化工科技园区、各乡镇部分重点企业共计48家。年度检查4次,每企业1个工作日,每次3人,需48×4×1×3=576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

2、定期监管,105个工作日。

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十一”各节前对全区各组织一次检查。每次7天,分3组实施,每组5人参加,需3×7×5=105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3、综合监管,120个工作日。

年度参与建设、公安、交通、质监、消防等部门综合执法各4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3人,需4×3×2×5=120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4、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84个工作日。

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年内5个科室每科室对11乡镇3园区各组织2次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每个辖区每次1天,每次3人参加,需14×2×3×5=84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法规科、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法规科、监管科、危化科、职业健康科、监察大队负责人。

5、专项监管,878个工作日。

其中:(1)区委、区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预计为30个工作日。按前三年平均数据估计,全年参加安全保障活动5个,每次2天,每次3人参加,需5×2×3=30个工作日。(2)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各自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对本执法计划所列监管及督查重点企业以外的企业进行抽查,各科室累计安排约848个工作日。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

七、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职业健康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执法督查重点领域

区属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石材加工、水泥生产、木制家具企业、涉铅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及职业健康监管工作。

八、行政许可

1、危化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许可审查

责任科室:危化科(负责人:)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非煤矿山生产企业许可审查

责任科室:监管科(负责人:)

3、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前期审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认定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行政许可审查责任科室:法规科(负责人:)

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

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负责人:)

九、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推动安全文化发展繁荣

(一)组织开展系列活动。一是精心组织2016年第十三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相关法规、规章等知识的宣传。三是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四是积极开展安全社区、安全诚信企业、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创建活动。

(二)加强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工地、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安全防范和自救技能,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大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继续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培训合格上岗制度。

十、综合监管工作

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方面,将围绕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严格落实行业安全准入制度,积极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坚持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求。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活动,及时发现并消除本行业、领域和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存在问题和不足。完善定期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约谈制度等,加强部门联动,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一)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协调住建、交通、水利、供电等部门严格施工资质行政审批,以防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各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

(二)强化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质关,进一步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强化对汽车客运站和校车等的安全监管。

(三)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为重点,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理。

(四)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指导推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强化行业安全准入,严格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指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管理部门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把符合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作为企业准入的条件。

(六)完善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指导和推动各行业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备案制度。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和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各部门、企业及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生产救援工作机制,提高应急救援协调能力。

十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局机关各科室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二)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按月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若因上级工作部署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执法计划需作出重大调整时,在核定相应工作量的同时,由局本级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对计划进行部分调整与变更。

第3篇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马凯副总理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持久地宣传贯彻国发23号、40文件、省政府112号文件精神,形成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化氛围。通过集中宣传和专题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新要求、新举措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法治理念宣传。坚持与“六五”普法和“12.4”法制宣传日相结合,面向社会公众和广大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大力宣传普及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法制观念。总结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例,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

(三)开展各类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明确宣传重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效果明显、形式多样的活动,掀起安全文化宣传的热潮。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举办安全文艺进基层、安全歌曲大家唱、安全演讲比赛、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组织参加国家、省、市范围内开展的各类安全竞赛。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区各类企业逐步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之中,引导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群众确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引导广大公众注重安全行为文化的养成,共建全社会共同信守的安全价值标准和信念。

(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创作更多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倡导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的优秀剧目、图书、影视片、宣传画、音乐作品及公益广告等,丰富群众性安全文化,增强安全文化产品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五)强化舆论引导与监督。通过在电台、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专题节目,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安全文化专题栏目,切实加大安全文化宣传力度。健全完善与媒体的沟通机制,做到善用媒体、善待媒体、善引媒体,坚持正面宣传,充分发挥其对安全宣传工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事故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做好舆情分析,坚持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的原则,及时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人才培养,提高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活动策划的能力。加快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现象、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进行监督、举报,提高举报、受理、处置效率,落实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二、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创建活动

(六)大力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创建命名一批“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从中择优推荐2—3家申报“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作为安全文化建设评定的重要量化指标。开展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班组、班组长和职工等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七)扎实推进社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乡镇、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增强基层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各类事故伤害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

(八)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鼓励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设有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宣传教育展厅。积极推进安全文化阵地建设,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

(九)加强以乡镇、园区、部门领导为重点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轮训。定期组织乡镇、园区、部门领导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不断增强基层领导的安全发展意识,提高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能力。

(十)加强乡镇、园区、部门安监人员执法培训。认真组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和复训工作,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

(十一)加强以“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职工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以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农民工、外包施工企业人员为重点,开展新聘人员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鼓励大型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为组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具体负责指导全区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工作。各乡镇、园区和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各自工作范围,制定本单位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具体方案。要充分发挥宣传、工会、团委及教育、公安、住建、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广电、质监等部门的工作优势,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全区安全文化建设。

(十三)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保障制度。区财政要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并逐年增加,各乡镇、园区、部门也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切实保证宣传文化建设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十四)严格考核奖惩。区安委办要将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和方法途径,总结实践经验,指导推动工作,激发全社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水平。对工作开展情况、经费保障、建设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切实保障安全文化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4篇

2016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为“率先建成更加殷实的小康社会、争当中心城市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筑牢安全防线。

工作目标: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机制健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更加深入,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不断提升,社会关注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应对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竭力压降一般事故,全区安全生产状况保持持续稳定好转。

2016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和完善党政同责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述职制度和分片包保联系制度。

二是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网络,要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的基础上,将目标管理的重点转向日常考核、专项考核、阶段性考核,建立完善过程、进度跟踪控制机制。按照“一岗双责制”的要求,分级分类制定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细化岗位工作目标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通过责任的层层分解和落实,真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

三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干部要优先予以评优评先;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突破年度控制指标的地区、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党政领导,将对其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的领导责任。

二、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覆盖运行。各单位要在全面落实自查自报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网上报送制度、挂牌督办制度、执法督查制度、奖惩制度,真正形成企业自觉自查自报、有责部门主动督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企业自查自报工作的抽查和督查,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实行“零容忍、销号制”,确保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发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作用,做好隐患自查自报情况的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对不进行隐患自查自报或隐患零上报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安全监管监察的频次和力度。

二是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在2016年度冶金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达标创建的基础上,推动小微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年内实现小微企业70%完成达标创建任务。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造修船、旅游服务、商贸等行业领域要全面开展,努力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全覆盖。建立标准化创建工作奖惩制度,鼓励和推动企业严格按标准化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使已达标企业长期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状态,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1+3”监控体系建设、危险有害因素监控管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扩展标准化创建内涵,提升标准化创建质量。

三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全面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卫生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检测和现状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年内重点行业企业70%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充分利用职业病危害信息普查系统,普查上报职业病危害信息,确保所有用人单位全面覆盖、全部录入、准确报送、不留死角。

四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各乡镇要按照《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宿编办发〔2016〕101号)文件要求,在乡镇安监机构的人员配备、装备配置、工作职责界定、教育培训等方面抓好落实,真正使乡镇安监机构充分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区级安监机构建设列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根据新形势要求,单独设立或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具体监管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要加快成立来龙新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队,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

五是突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继续推进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风险抵押金制度、工伤保险制度。推进安全监管部门装备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充分利用科技装备推动安全监管水平提升。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动移动执法平台建设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建立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关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协会、中介机构等社会第三方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第三方专业化监督管理。

三、强化专项整治,提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效能。

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深入进行整治,确保各项整治取得新的进展和实效。

一是坚持突出重点抓整治。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规范的工作思路,认真研究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专项整治工作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完善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体系。要抓住影响安全生产的核心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整治效果。2016年,在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冶金、教育、电力、卫生、气象、农业机械、渔业、旅游、消防、烟花爆竹、成品油经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基础上,将城市燃气、石油天然气管道、涉氨企业、旅游企业纳入专项整治重点范围,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坚持部门联动抓整治。坚持和完善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和特点,引导专项整治牵头部门真正形成合力,发挥部门联动的优势,共同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敢试敢闯,敢于突破,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面积极开展创新创优活动,在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整治成效方面进行探索,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是坚持打非治违抓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建立和完善“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地区、行业和企业实施重点打击,依法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保证安全生产领域秩序稳定。

四、严格执法监管,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持续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落实明查暗访检查制度,综合运用全面督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出抽查、回头复查等多种检查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督查。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单位的安全监管,建立有案必查、一查到底、处理从严的工作机制,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检查做到“三不一到位”(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立案查处制度、案审制度、评查制度、跟踪监督制度和复查制度,确保执法监管的行政效力和震慑力。

二是提高执法监察能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队伍内部制度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岗位练兵、细化岗位职责、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思想水平和履职能力。坚持计划监察制度,制订行政执法计划,提高执法监察效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装备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科技含量;开展行政执法竞赛活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完善执法监督制度,组织开展执法案例分析和执法文书评比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将一般亡人事故纳入挂牌督办范围,并实行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完善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约谈制度、现场警示和通报制度,及时将事故教训转化为警示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沟通协调,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厉打击事故瞒报、谎报,依法查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安全监管工作严肃性。

五、深化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安全意识提升。

一是全面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示范创建的宣传,提升示范创建的意识,充分发挥示范创建的带动作用。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安全意识的提升。以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创建为内容,开展基层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开展以乡镇为单位的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各地建立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主题展厅,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尤其是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修订案》的宣贯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法治意识。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效果明显、形式多样的活动,掀起安全文化宣传的热潮。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举办安全文艺进基层、安全歌曲大家唱、安全演讲比赛、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成果和突出成绩、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发挥安全文化的激励作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区各级各类企业逐步将安全文化纳入企业文化之中,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

三是强化安全技能培训与考核。加强以乡镇领导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为重点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轮训,不断增强基层领导的安全发展意识。加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培训,提高依法监管监察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依法监管、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完善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评估体系,提升安全培训水平。严格落实企业三级教育制度,组织开展职工安全操作技能竞赛,对在岗职工进行普遍的安全教育。加强以“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坚决做到持证上岗。以高危行业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农民工、外包施工企业人员为重点,开展新聘人员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

六、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一要健全和落实应急预案。督促企业根据新的预案导则对原有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着重解决应急预案存在的上下不贯通、基层不落实、企地衔接不紧密、演练综合性不强等问题,增强预案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桌面推演、实地演练等多种方式,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发现并弥补漏洞,充分发挥预案所具有的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双重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演练、水上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演练、学校防雷击防火灾防地震演练,在预防和救灾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二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库。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应急救援资源普查工作,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应急救援资源要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保证随时拉得出、打得响。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急救援技能。进一步加强区安委会专家组建设,调整专家结构,细化行业分类,加强经费保障,为应急管理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服务。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提高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完善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三是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机制,制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和隐患。依托和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多层次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大中型企业组建各类工业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利用社会力量用市场化方式组建各类不同层次的救援队伍。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动员机制,将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同时,完善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应急联动,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做到快速反应,立即救援。

第5篇

一、全面推进职业病危害信息普查工作

各乡镇、园区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普查信息填报。一季度,召开普查工作推进会,推广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4月15日前各乡镇、园区要实现职业病危害普查企业数量与安全隐患排查企业录入数量同步。

二、强化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1.继续落实总局第48号令的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申报工作推进的力度,努力突破申报数量的“瓶颈”。2016年,全区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企业新增目标180家,各乡镇、园区要继续督促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力争全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申报企业累计达700家以上。

2.区安监局将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数据进行核查。主要核查信息是否真实、危害因素种类是否申报全面。

三、持续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工作

持续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工作。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专题部署宣传活动,重点向基层、企业和劳动者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不断提高从业者的防治意识和防护能力。继续实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和承诺,利用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向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发放职业病防治告知书,存在高毒物品和高危粉尘作业的企业必须全部向所在地的安监部门签订职业病防治承诺书

四、切实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

1.按照拟发布的《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三同时”审查相关工作,完善公正、科学的审查和验收机制。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专项督查,侧重对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技术审查工作程序、相关规范执行情况和检测评价质量的抽查督查。

2.加强与立项部门(发改、经信)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商讨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职业卫生监管合力。

3.通过函告、行政指导、行政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督促新、改、扩建设项目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提高“三同时”的覆盖率。

五、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指导和督促各重点企业对照省局和市局关于基础建设活动的基本要求,按照《市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逐条进行自查整改,力争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创建达标实现“全覆盖”。

六、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1.对前期开展专项治理的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和制鞋、铅酸蓄电池等企业,组织“回头看”。

2.重点开展水泥制造、石材加工两个行业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活动。

七、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审批试点工作

继续按照《省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试行)》(苏安监规〔2016〕1号)实施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严格发证条件,规范发证程序,力争全区所有存在高毒物品的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达到审批条件。

八、强化用人单位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乡镇、园区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尤其是从事高毒物品、高危粉尘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管理水平。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企业和所有存在高毒物品和高危粉尘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要实现“全覆盖”。

九、督促企业开展检测评价、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工作

1.各乡镇、园区要指导和督促辖区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2.要督促企业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好健康监护工作。

3.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完整、准确、规范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与利用,加快推进落实进度,切实提高我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十、大力推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

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区安监局将突出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职业病防治“告知”与“承诺”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各乡镇、园区在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时,要把职业卫生执法纳入到安全生产年度执法中,进行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要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易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企业,把工作场所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及监护档案的建立等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内容,通过执法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2016公路局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5篇
2016年居委会安全生产月方案 第九篇

今年6月份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通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系列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安排:5月份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开展活动。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举办主题宣传咨询、专题教育培训活动。一是开展主题宣传咨询日活动。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我局安全生产重点活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等内容,普及职业卫生、事故伤害预防、应急避险等安全常识。拟定于6月16日(星期一,全国统一的宣传咨询日)上午,在县城黄山二路、黛溪三路指定位置,设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站(点),设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图片展板,发放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宣传材料。(咨询台设置具体位置按照县安委会统一安排)。开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安全咨询日”活动。二是参加县安委会组织的高危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集中培训班和部分重点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工段长)专门培训班(具体日期另行确定)。三是在工程施工现场、重要路段、相关站队门口等显著位置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营造安全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参加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利用县内主流媒体,制作刊播的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引进播出安全生产宣教片《生命的红线》及安全生产微电影《生命刻度》,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二是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观后感、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活动、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落实岗位责任、查找身边隐患”活动、争创安全优秀班组活动等,防范同类事故发生。三是按照安全培训计划的安排,开展安全教育,具体教育内容和时间地点安排等另行通知。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逃生实战演练(或演习),增强社会公众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演练活动要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邀请县政府及安委会领导、市局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现场观摩指导。

(四)积极参加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XX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各科室站队部要积极报名参加,据计划安全设备科根据报名情况派出一支由基层(企业)一线职工组成的代表队参加比赛。比赛拟定6月下旬组织举办,竞赛内容涉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意见》及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应急管理、道路交通、消防知识、校园安全知识等。

(五)积极参加县安委会组织开展的“第一责任人谈安全”进重点企业采访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电视台、《今日》报记者深入重点行业企业进行采访,宣传报道企业第一责任人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六)积极参加安全文化书法绘画摄影有奖征集活动。由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县文联牵头,面向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社会书画摄影爱好者,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和“我安全,我健康,我幸福”为主题,开展作品征集活动。根据滨路安字〔2016〕3号《关于印发〈全市公路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邹安办发〔2016〕19号《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各科室站队部要在6月5日前,将本科室参赛作品报送至计划安全设备科,计划安全设备科将组织评选,从中筛选报送部分优秀作品分别参加市局和县安委会组织的有奖征集活动。

(七)开展以“全员参与、不留死角”为形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各科室站队部要结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平安工地建设、夏季汛期安全工作,在前一阶段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广泛动员,全员参与,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要以危险路段、公路工程建设、重要桥梁等重点区域(部位)为重点,采取联合整治、专项检查等形式,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消除安全隐患。

(八)开展百日攻坚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集中检查活动。对照《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206号令)和《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滨路安字〔2016]2号)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监管、重实效”的总要求,市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查,请各科室站队部务必抓好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抓好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要求精心筹划,细化分工,确保每项活动责任到人、投入到位、措施得力,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谋划,注重实效。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百日攻坚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同时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发动企业职工和基层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务求活动实效。

(三)认真总结,强化考核。要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将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送到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第2篇:公路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动员局各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责任事故发生,确保第二季度我局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市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基础。

二、攻坚领域

全局各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国省道路网改建及养护工程、公路、桥梁等事故易发路段的安全措施及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重点工作任务

请各单位本着“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工程建设

在建的重点公路工程,特别是公路工程,养护大(中)修工程,国、省道路网新、改建工程范围内,集中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施工安全。

1.整顿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队伍。禁止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行为;项目法人必须具备“施工许可”批准文件,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和行业安全生产准入,凡未经安全审查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建设。“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件和特殊工种从业资格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2.整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设程序、勘察设计、项目管理、工程实体质量、工程原材料、施工工艺等均符合相关要求,加强对露天作业、边坡坑基作业、高空作业、高大模板、爆破作业等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加强施工用炸药的管理,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二)路桥管养

1.整顿公路危险路段。及时处理路面病害,配齐、规范标志、标线;加强养护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标准设置施工标志,摆放隔离墩、张贴警示反光膜、悬挂夜间警示灯,加强巡查,及时消除隐患,降低因施工对车辆通行的影响。

2.整顿危窄桥梁。严格落实桥梁“四个一”监管和危桥加固改造“绿色通道”制度,对跨河特大桥梁,大跨径污工砌体桥梁,地质地形条件复杂的桥梁,交通流量繁忙的桥梁,高路堤、深路堑、地质复杂路段的桥梁,根据类别分别实行专人监管、视频监控、动态监测、限行等措施,确保桥梁安全。

3.整顿公路安全设施。按标准完善指路标志,加强隔离栅、护栏、防眩、机电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日常保养及维护。

(三)路政管理

1.整顿公路安全畅通薄弱环节。建立“路警联动”机制,提高巡查效率,及时处置路政事案。协助交警等相关部门,整顿公路安全通行秩序,整治大型货车长期占压超车道、车辆占用应急车道(紧急停车带)行驶和客车随意上下乘客等行为;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各类公路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备足应急物资、机械,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加强车辆疏导,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2.整顿危害公路安全行为。全面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公路安全保护法规体系,深入推进公路依法行政和路产路权保护。整治偷采河砂、占道经营等危害公路安全行为,及时处置路政案件,拆除违章建筑、标牌、广告牌。针对超限超载车辆行驶较为集中的路段和桥梁,加强源头监管,加大路面执法力度。按照即将施行的《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做好路面检查和综合执法工作,从严查处超限车辆,坚决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

(四)收费管理

1.整顿ETC窗口管理。落实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加强局内安保措施、票款管理措施。设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专线,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2.制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联合地方警力,加强治安保卫,确保资金安全、设备安全、人员安全。

(五)内部安保

对机关办公区、宿舍区、三产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认真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和安保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加强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报警、灭火系统设置,抓好高层建筑物防雷电设施配备和消防工作,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以及消防设施缺失或过期的要立即整改。同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抓好用电安全,确保职工人身、财产安全。

(六)应急管理

1.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在2016年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路系统防范恐怖、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对我局的应急预案进行全面的修订和完善,做到与政府、上级主管部门、重点目标相衔接,确保预案启用后,起作用、见实效。

开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要结合今年标准化达标工作,制定好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开展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急演练,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至少演练一次。

2.强化应对灾害天气。一是防汛抗台物资、资金、设备。各科室站队部要对防汛抗台物资、资金、设备到位情况进行逐一检查,确保物资充足、资金到位、设备良好,并结合实际完善预案。二是实行防汛抗洪责任制,落实雨前排查和雨中巡查制度,重点对易发生水毁、塌陷的路段,进行全面整修,排险加固。及时清除桥涵上、下游行洪障碍,排除立交下积水。

3.加强公路安全巡查力度。路工科、路政综合科、各路政中队要加强对所管养路段的巡查,一旦发生灾情,要立即组织抢修,及时联合相关部门,提前采取限行或绕行措施。

4.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各带班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发挥好应急值班室、96660公路服务电话、监控室等信息平台功能,加大对重要路段、区域监控指挥力度,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反应,及时处置,保障我局管养路段正常有序运转,为社会公众出行提供良好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惠华恩同志为组长,梁英秀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站队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计划安全设备科,负责协调我局百日攻坚行动开展。各科室站队部要全力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好此次百日攻坚战。

(二)狠抓“四个落实”。各科室站队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一岗双责”以及奖惩制度,落实“双基建设”,落实百日攻坚活动的工作目标。

(三)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各科室站队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各自具体的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5日前报计划安全设备科。

(四)加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力度。根据市局要求:市局将组织专项行动督查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抽查暗访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因此,各科室站队部要根据各自工作的特点和责任,不折不扣的落实百日攻坚行动,给上级和自己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五)认真做好宣传和信息报送。积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百日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梳理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对存在的问题要加大曝光力度。各科室站队部要切实做好百日攻坚行动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相关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反映行动进展情况,加强学习交流,推进百日攻坚行动顺利进行。各科室站队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请于7月17日前报送至局计划安全设备科。

第3篇:四德工程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关于争创全市“四德工程示范县”建设“礼仪”的实施方案》及《关于做好“四德”工程示范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局四德工程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打造“四德工程示范点”,经研究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宣传部建设“礼仪”、“四德示范点”的要求,以“互爱互助、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责任担当”为着力点,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开展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以点带面,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引向深入、落到实处,在全局营造“人人有修养、处处讲礼仪”的良好氛围,为公路“路通政通心通”品牌建设提供道德支撑和思想保证。

二、组织实施

按照建设“四德工程示范点”工作要求和标准,结合我局实际,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组织重要节庆主题活动。结合“五一”、“七一”、“十一”、重阳节等重大节庆日,组织开展以“敬业”、“爱党拥军”、“爱国”、“孝老”等各类道德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从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各层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用好道德讲堂。道德讲堂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平台、重要载体和重要抓手。在去年活动开展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利用道德讲堂弘扬传统美德,汇聚正能量。本着“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活动原则,我局面向全局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及身边家属亲人征集道德事迹。不需要事迹多么轰轰烈烈,平凡孕育伟大,善良彰显于细节,只要是正面的现实教材,能够传递正能量,就是优秀的“道德教材”。

3、建设善行义举榜。在局机关宣传栏建立“善行义举榜”,对涌现出的道德典型、先进事迹进行张榜公示和宣传表彰,抑恶扬善,激浊扬清,传递正能量。“善行义举榜”分“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四个板块。典型人物事迹材料与“道德讲堂”活动事迹材料一并征集,请全局在职、离退休干部职工积极举荐。各科、室、站、队、处于4月9日前上报不少于2个典型事迹材料,发到邮箱。

4、签订“四德”责任状。“四德”责任状同样是践行四德工程的有效载体,经过细化量化“四德”建设标准,全局干部职工签订“四德”责任状,把“四德”建设落实到每个角落。全局干部职工可按照“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道德范畴,结合岗位工作和实际需要,对“四德责任状”具体内容建言,4月8日前将建议发到邮箱。

三、实施步骤

深入实施“四德”工程,建设“四德工程示范点”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上旬)。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创建任务。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强化舆论引导,营造氛围,提高干部群众的参与率。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采取得力措施,抓好档案材料整理、“善行义举榜”以及签订“四德责任状”等各项任务的落实。搞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迎查验收阶段(4月下旬)。做好档案资料、外观展示等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市、县四德工程验收组的检查考核。

(四)深化提升阶段(5月上旬至12月底)。四德工程与建设“礼仪”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乡村文明行动”相结合,与典型宣传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相结合,创新载体活动,坚持常抓不懈,确保活动主题进一步深化,活动效果进一步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强我局道德教育活动宣传;利用宣传橱窗、张贴画、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强化创建氛围;利用手机、互联网等新媒体,发送公益广告语、四德小故事等,形成道德建设的舆论强势。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创建合力。要把建设“四德工程示范点”纳入科学发展考核,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创建工作步伐,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协调发展,真正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全局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合力。

(三)强化目标管理,实行责任追究。要根据任务分工要求,层层分解目标,切实落实到人。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实施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四德”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第4篇:公路局行政程序深化年实施方案

根据《县“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的意见》和《县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为主线,以贯彻实施《省行政程序规定》为总抓手,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切实抓好“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各项工作,着力推进公路路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我县加快建设环境优美、产业高端、社会和谐、群众安康的现代化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和宣传培训工作方案,推动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深入宣传,为《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深入学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局务会、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形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行政程序规定》及与本单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时,加大对路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扎实做好专题学习培训工作,使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深刻领会《省行政程序规定》及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二)加强行政程序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研究、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行政决策行为合法有效。细化并公开路政行政执法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塑造阳光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加强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处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三)认真抓好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要求,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程序,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把行政强制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当事人对行政强制进行陈述申辩的制度,尊重并保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三、方法步骤

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召开“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动员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行政程序深化年”重点工作。

(二)全面开展阶段(5月-11月)。按照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各项活动。活动期间,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交流学习。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及时总结经验。

四、工作要求

开展“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是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推进路政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科室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站、队、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路政大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贯彻落实。

(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分阶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为“行政程序深化年”的落实、执行及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情况。

第5篇:公路路政日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公路路政日”活动,展现公路路政执法良好形象,提升社会各界爱路护路意识,围绕今年“认真宣传贯彻路政条例依法保护路产路权”的主题,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公路路政日”活动,使《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公路路政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民心,使路政执法工作得到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广泛支持;充分展示“反应迅速、装备精良、规范执法、文明服务”的公路路政品牌形象,塑造公路路政规范执法、文明服务良好形象;与路政管理重点工作相结合,有效推动路政管理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组织好“公路路政日”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县公路局成立“公路路政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路政大队综合科,高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落实。

三、活动时间

3月28日至3月30日

四、活动主题

“认真宣传贯彻路政条例依法保护路产路权”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1、宣传重点:在进一步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基础上,重点对《公路路政条例》加强宣贯工作;突出对路政执法形象、文明服务的展示;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使各级党委政府成为路政管理工作的坚强后盾;积极宣传公路保护的职责和内容,把服务与管理结合起来,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2、活动安排: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和优势,丰富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丰富宣传载体。一是要利用公路和公路两侧的桥体、院墙、服务区、非公路标志等公路沿线设施喷刷宣传标语,在路政服务大厅、收费站、公路站、ETC客服网点等场所悬挂横幅,充分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宣传。二是要印制路政管理法规政策、案例宣传单(卡)、图片等,在车流量大、人员集中的收费站窗口、ETC客服网点发放,并安排宣传车到公路沿线乡镇、街道、社区和厂矿企业流动宣传。三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等播放路政管理宣传片及宣传口号,对路政管理主要工作、先模人物及先进事迹等进行宣传报道,使路政管理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格局。

(2)现场办公讲解。一是在银座门口的中心广场、穿村路段、收费站广场等人口流动性较大的地方设立宣传点,对路政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进行现场解答。二是结合热点工作。紧密结合:“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保畅通、保安全、树品牌、树形象”活动,坚持宣传与重点工作相结合、相促进的思路,针对辖区内乱搭乱建、排摊设点、乱堆乱放等难点问题,确定重点路段、重点村镇、重点内容进行整治,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确保成效。

(二)开展其他活动

1、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以3月30日“公路路政日”为契机,针对集市贸易、占路经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对寿济路礼叁集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

3月30日“公路路政日”当日上午8:30,统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组织精干力量,在行动地点开展。执法人员在行动中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清理、整治的同时,可采取发放印刷品、现场讲解等方式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做好“路政日”活动与路政管理各项工作的结合。

要通过开展“路政日”活动,有效促进公路行政执法专项治理、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超限车辆治理、信息化建设和执法形象“四统一”等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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