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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2016-12-07 11:38:5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民政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共9篇)2014年度“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4年度“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文件精神,严厉打击教育系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维护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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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民政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第一篇

2014年度“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文件精神,严厉打击教育系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维护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关于印发<大鹏新区教育系统2014年度安全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鹏公共教【2014】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相关精神,进一步强化校舍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有效的监督管理,坚决整治校舍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着力构建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不断加强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整顿治理学校交通安全事故、学生打架斗殴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卫生事故、校舍领域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重大安全隐

患专项整治和监控,有效控制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学校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四、工作范围和重点内容

“打非治违”重点内容:学校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教育教学设施和附属设施、学校安全保卫、校园周边环境、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消防器材设施和安全避险通道设施及场所等。

五、主要任务

1、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学校将通过课堂教学、安全课、发放资料、专题讲座等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及家长坚决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要立即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坚决不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提醒步行入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不断增强师生乘车、校舍安全知识,同时学校要根据不同的季节和环境,对学生开展相应的安全预警教育,特别

是交通安全教育、防火防水防电教育、病症预防教育、防伤害教育等,力求使学校的安全工作扎实到位,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积极开展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不断健全完善现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学校将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全面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急救知识与技能教育,提高师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3、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定期发布安全预警。要结合安全信息工作通报,校舍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和安全工作形势,梳理可能出现问题的重点部位、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提出防范措施,定期发布安全预警。要针对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伤亡事故较多的教训,提前发布安全预警,指导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防火。重点排查校内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标识等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并安装到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校内各库房所属物品是否规范存放等。

5、校舍。重点做好教室、厕所、围墙等建筑物的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危房现象要及时修复,从而确保师生安全

6、校园周边治安与交通存在的事故隐患情况。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校园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学校门卫盘查制度,周边行业场所治理。落实和完善各类禁停、禁鸣及减速等交通标志。

7、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对

学生卫生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落实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传染病监测,确定传染病疫情专(兼)职报告人,明确责任。

8、强化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学校治安岗亭实行保安值班守门制度,上课时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严格学生请假制度,禁止学生擅自外出。

六、工作步骤

从2014年5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10日—6月30日)

1、广泛宣传发动。学校将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认真开展宣传动员,重点把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层层动员,为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2、深入排查摸底。学校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校舍安全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打非治违”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进一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认真安排部署。学校将认真研究制定本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文件通知精神,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二)集中整治、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9月30日)。

1、学校将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配合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组

织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和不遵守有关规定建设及违规使用校舍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采取普遍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学校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等,要及时制定切合实际的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并限期彻底整改。

2、学校将坚持远近结合、治标与治本结合、集中打击与长效治理结合,一手抓“打非治违”集中行动,一手抓综治安全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使“打非治违”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要针对学校实际情况,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落实 “一岗双责”制度,加强督促指导,推动 “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2月31日)。学校将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分别于9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半年和全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报公共事业局教育科。

2014.5.9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民政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第二篇

XX项目部“六打六治”

【民政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批准:

审核:

编制:

XX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XX项目部

二O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XX项目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公司《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项目部计划9月-12月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项目部结合公司通知要求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目前已按方案内容陆续开展活动,现将项目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活动实施方案

【民政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9月)

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在督促施工单位安全标准化对标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摸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提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

(二)集中打击整治、重点监督检查阶段(10~11月)

在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

1、施工单位是否存在建筑工程领域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问题,是否存在借用资质、出借资质、违法转包分包、现场配备人员不到位等问题。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情况以及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消防保卫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特种设备及“三宝四口”防护等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6、施工现场安全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及闭环情况。

7、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巩固深化、总结提高阶段(12月)

对专项活动检查及整改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坚决杜绝非法违法项目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民政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二、实施情况

目前活动已完成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一)项目部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及张贴悬挂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此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使全员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起到了鼓舞干劲、激发热情、提高意识的作用。

(二)按照文件要求,项目部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制订了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专项行动责任制,8月份以来项目部组织了劳动防护用品、临电、特种设备等专项检查,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发现管理缺陷及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三)审核参建施工单位资质条件,确保符合国家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和行业有关工程分包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进行核准备案。

(四)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确保安全费用足额应用在与其相关的施工安全工作中,不得将安全生产费用挪用于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的其他方面。

三、下一步工作

(一)围绕“六打六治“重点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对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力度达不到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消除作业风险和存在的问题。通过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

(二)加强与施工单位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加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对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生的典型安全隐患及时分析,制定针对性措施认真整改,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民政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第三篇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省政府、华润新能源华东分公司有关部署安全生产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全面深化重点岗位领域的安全整治,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按照华润新能源华东分公司关于沂水风电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关于印发全省电力行业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监能安全〔2014〕174号)和华润沂水风电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依据政策,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各类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各单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程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在涉及基础坑开挖作业、钢筋绑扎作业等方面的制度落实和责任划分情况,规范施工班组在施工现场作业的行为,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内容

(一)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三违”行为

加大现场安全检查和考核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作业过程中存在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禁止超能力、超强度组织施工,确保在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组织施工。各班组要会同项目部加强联合检查,加大检查频率,及时处理、纠正违章违规行为。

(二)强化安全管理,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1、加强材料加工场的安全管理。根据《电力建设安全规程》等要求,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切实加强对材料加工场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安全等各环节的日常安全管理;对关键设施、关键部位,要严格检查,确保安全作业;发现存在危及安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彻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2、严格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各班组要全面负责所施工区域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好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外协项目必须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并制定严谨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对涉及的各项工作内容、各相关方的任务、安全技术交底、职责等要明确规定,并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3、项目部安全管理职责。 项目部要加强对各施工点的安全巡查工作,切实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劳保用品穿戴齐全,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杜绝违规违章现象发生。要定期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意外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09月15日至09月30日)

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制订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本工程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自查自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

各单位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和自查自纠工作,大力宣传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三)督促检查,严格治理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

通过各种方式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并对关键部位、重点区域、重要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公司“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打击重点,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四到位”。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实、做细。对因打击不力、责任不到位、整改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施工人员全面参与和推进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员工安全自律意识。

(四)统筹兼顾,确保实效。要将集中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强化规章制度落实,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疾痼疾,要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09月14日

2015“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民政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第四篇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正安县安场镇铁丁岩煤矿

二○一五年三月

正安县安场镇铁丁岩煤矿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4月17日,国务院和省政府相继召开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 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

[2012] 1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2] 8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电[2012] 93 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正府办发[2012] 75号)、《正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正县安办发(2012) 47号)等要求,根据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 23号)和《国务 院关

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的意见» (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2J 2号)等文件 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 针,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实现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民政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铁丁岩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 闫红庆

副组长: 刘恒雄

成 员: 罗华明 刘磊磊 靳其军 谢兰平 赵华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安监科,由李洪金同志为办公室主任,何华炎、朱金华、张宗喜为成员负责全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工作。

三、组织措施

1、重大隐患必须由矿长亲自挂牌督办。

2、隐患整改必须严格按照“五落实”表要求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由安全矿长统一组织验收。

3、参与整改的人员必须严格坚持“不安全不作业,防范措施

未落实不作业,隐患未消除不作业”的原则。

4、管理干部严禁违章指挥,作业人员严禁违章作业。

5、整改现场必须严格坚持矿级管理人员和安全员跟班作业的管理制度,对现场必须严格监督到位,确保整改工程合格。

四、整治重点

1、对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排查本矿是否存在其明确的15类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如有必须进行彻底的治理;

2、严格对照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监管指令,认真接受安全监管执法;

3、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建立健全防治水台账;

4、查漏补缺,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坚决杜绝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6、检查完善井下通风系统,杜绝工作面微风、无风作业;

7、保证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杜绝瓦斯超限,如有瓦斯超限,必须先停产,并按事故调查处理;

8、完善人员定位系统;

9、坚持持证上岗,合法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工伤保险的员工不得入井;

10、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制度,坚决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责任明确到人,措施落实到位,督查核销有记录;

11、严格按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煤矿安全状况量化评级

分类管理要求组织生产。

五、职责分工

1、矿长何建军负责落实全矿隐患整改所需资金、材料、设备,对全矿井隐患整改统一组织、安排、落实人员,组织管理人员现场督促落实并验收。

2、总工程师张承锡负责组织整改所需规程措施的编制、会审、贯彻、学习,图纸、技术资料的清理、补充、完善。

3、生产副矿长骆礼虎负责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现场隐患整改统一指挥、安排、协调,并督促检查现场隐患整改工作。

4、安全副矿长李洪金负责组织职工贯彻学习安全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化的相关标准,负责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现场隐患整改和“三违”行为查处,并督促检查全矿井现场隐患整改工作。【民政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5、机电副矿长胡开华负责检查落实矿井机电运输现场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6、办公室主任莫春林负责宣传接待及地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7、其他成员按照自身职责,落实好隐患整改的现场监管和质量验收工作,确保各条隐患按期整改完善。

六、工作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是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民政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第五篇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大庆油田电力集团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庆油电力安委发〔2014〕6号)要求,在上级的领导下,电缆运行检修一队立即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 “打非治违”)的专项行动。

一、活动目的

查找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及时解决当前安全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与落实全年安全环保重点工作安排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相结合,与隐患整改工作相结合,与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二、组织机构

组长:晏龙海

副组长:李 祝 关可鑫

成员:孙 鹏 姜 华 董洁琛 宗建辉 李太生 李文念

丁庆文 高立星 于雪松 侯 巨

三、重点内容

按照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队实际,确定 22项自查重点内容。根据本队的生产实际情况,以及全年安全环保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确定本队的自查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二)违规用工、无证上岗的,危险物品的储存以及建筑施工队

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未经正规设计的,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建设队将新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队承担的,施工队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和转包、违法分包的;

(四)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试生产环境保护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运行的;

(五)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规定的工程内容、建设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

(六)擅自停用或长期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环境监测设备,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排放标准的;

(七)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开展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的;

(八)瞒报谎报事故的,未按规定及时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和评估未通过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九)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十)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压

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未经检定许可,以及劳动防护设施不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十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隐患治理底数不清,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十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环保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十三)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民用爆炸物品的;

(十四)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十五)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十六) HSE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未按标准建立健全 HSE体系文件,不按规定要求组织开展 HSE审核和管理评审的;

(十七)基层未及时组织编制和修订HSE “两书一表一卡”,未发放到相关岗位,不及时组织HSE培训,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写风

险”活动,重大风险未组织制定管理方案的;

(十八)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成员未践行 HSE管理九项原则,基层队领导工作状态不好、作风不硬、安全掌控能力不强,关键岗位员工责任心不强、操作不规范,不具备及时发现隐患能力的;

(十九)工程建设施工作业超能力承揽任务,生产组织达不到科学合理要求,施工作业现场风险识别不全面,高风险作业不严格履行作业票证制度的;

(二十)治理油气管线占压工作不及时,管线占压情况掌握不清,出现新占压现象的;

(二十一)粉尘产生的作业区域未采取有效的通风除尘和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的;

(二十二)其他违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时间安排

本次“打非治违”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 9月上旬至 9月下旬):

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根据检查重点制定全面详细的检查计划,要带着问题查、带着标准查,要从管理流程、制度标准、执行落实等各方面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民政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二)整改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下旬):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档挂牌、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定期督办。要对重复出现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考核,确保隐患问题及时解

决。严查作业许可规范、制度执行情况,严肃查处不履行许可手续或作业许可证内容不清、安全措施不完善等进行高危、非常规作业的违章行为。

(三)巩固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中旬):

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落实整改及防范措施,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建立合规性评价制度,定期开展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的合规性评价工作,推动建立“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总结阶段(11月18日前):

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落实整改及防范措施,进行认真总结,讲好的做法和不足之处写出来,为以后的“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提高奠定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 “五落实 ”,同时要制定落实好防控应急措施。对在 “打非治违 ”自查整改期间由于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加重处理。

及时沟通,做好信息反馈。各队在开展 “打非治违 ”行动期间要时刻保持信息畅通,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反馈本队工作进展情况。“打非治违 ”行动工作各阶段性总结和《 “打非治违”行动问题清单》要分阶段于 9月1 6日、 9月 26日、 1 0月 5日、 1 0月 1 4日、 1 0月 25日、 1 1月6日、 1 1月 1 5日以电子邮件

2016工业园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民政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园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我市《关于持续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抓好"打非治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部门、各企业、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反复性、顽固性和"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持"打非治违"长期抓、反复抓,持续深入推进,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切实增强"打非治违"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餐饮燃气、石油天然气、校车、农机、渔船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13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术改造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深入开展打击6大类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占道霸道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营运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2、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3、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检测,消防安全标志缺损的;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三合一"建筑等重点单位未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4、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5、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6、特种设备。未经许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非法使用无资质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未经法定监督检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使用未经注册登记特种设备的。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打非治违"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园区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园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6年6月初开始,到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6月上旬)。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现状,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上报当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从严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中旬-8月底)。

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检查督查、巩固提高阶段(9月-11月)。

园区安委会将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四不二直"督查检查机制,组织暗查暗访,严防活动流于形式,防止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死灰复燃。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措施,确保"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园区成立以党委副书记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相关工作责任人为成员的园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园区专项行动具体工作。

(二)从严执法。全面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严肃问责的"四个一律"要求,加强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监督举报,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厉的手段加强联合执法、协同作战,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要予以警示通报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

(三)注重宣传。要充分运用报纸、互联网、电视、广播等大众媒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要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要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报道和曝光正反典型,确保"打非治违"行动有声势、有力度、有实效。

(四)标本兼治。各部门要把"打非治违"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互相促进;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疏堵结合,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要针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程,在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与构建本质安全体系结合起来,强化治本之策,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016民爆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民政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第七篇

为进一步加强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为主线,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为重点,促进我县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民爆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运行股,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民爆企业超出许可品种,能力的生产行为;民爆企业未经许可私自生产或许可证到期仍组织生产的行为;民爆企业停产整顿、技改等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行为;民爆企业超员、超定量行为;未按要求如实上报有关生产经营数据的行为。

(二)民爆企业未按规定要求及时进行销售合同备案或报表的行为;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给非法用户的行为;对用户手续审查不严或保存资料不完整的行为。

(三)民爆企业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的建设行为;民爆企业未按民爆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行为;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行为。

(四)民爆物品仓储超核定能力存放的行为;储存地方收缴的民爆物品或存放其他物品的行为;未能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出入库登记、审批制度的行为;未按民爆规范、规程要求存放、码放的行为。

(五)民爆企业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质证或无证上岗的行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不完善的行为;企业瞒报、迟报重大事故或重要情况的行为;不能及时对隐患进行治理的行为;“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六)企业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消防排水设施、运输工具、作业环境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各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开展“打非治违”活动,要将该项活动贯穿于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之中,并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时要做好预警预测分析,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组织开展好该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4月15-5月30日)。各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对执照、相关手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违规作业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乡镇政府及我局经济运行股。

(二)第二阶段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阶段(6月1日-7月30日)。

在一阶段的基础上,到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听取企业自查汇报,按照民爆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并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拿出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三)第三阶段全面检查整改落实阶段(8月1日-8月30日)。

加强对自查和检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监控。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四)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于9月10日前报县工信局经济运行股。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

各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的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认清当前形势,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守职责,强化监管,常抓不懈,以这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为契机,努力构建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报送

加强对民爆生产和销售企业跟踪监控,建立安全信息按月上报制度,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的畅通。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发传单、悬挂横幅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打非治违”活动,推进“打非治违”的积极性、主动性。并鼓励民爆企业人员举报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普及安全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营造民爆行业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2016镇委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民政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第八篇

为贯彻落实4月2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全国“打非治违”推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龙安〔2016〕5号文件及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继续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工作深下去、执法严起来、措施落实好,有效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民爆器材、冶金、特种设备、燃气、农机等行业领域为重点。

三、重点内容及任务分工

(一)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生产许可证照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重点行业领域内容及分工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施工的;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按规定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备案的;基建矿山“未批先建”或未经竣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违规排放尾矿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北马所、镇安监办牵头负责)

2.道路和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派出所协助市局负责)

3.建筑施工。建设单位分解发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不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不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的。(由村镇建设办公室协助市建设局牵头负责)

4.危险化学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以下统称许可证),许可证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超出许可证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倒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许可证等行为;建设项目未经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变更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擅自投入试生产运行,超过试生产期限不及时申报竣工验收继续生产,以及无相应资质从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或在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事检维修作业等行为;企业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存在严重违规违章指挥、作业,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由镇安监办、派出所协助市安监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5.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分包、转包经营和出租、转让经营许可证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烟花爆竹仓库或擅自改变储存条件的;非法经营A级礼花弹的;违规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的;超许可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由镇安监办、派出所协助市安监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6.消防。重点整治建筑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占用;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或者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规设置员工宿舍;未按规定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消防违法行为。(由派出所牵头负责)

7.民爆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

8.冶金。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违法违规在有限空间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由镇安监办牵头负责)

9.特种设备。非法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的;使用非法生产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办理使用登记擅自投入使用的;使用未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由镇安监办协助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10.燃气。违法违规充装液化气的;使用超期未检和报废钢瓶的;非法运输气瓶的;违章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由镇安监办、派出所协助市建设局、质监局、交通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11.农机。农机不挂牌、不年审、不参加培训的。(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市农机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部门执法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从2016年5月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镇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将本方案于5月25日前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各工作片、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份至11月份)。各工作片和有关部门要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强化执法检查,通过联合执法、跟踪执法、重点执法等方式形成打击合力,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打非工作期间,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在6月和9月组织督查组对活动进行重点督查,其他时间将不定期组织暗访抽查,对各工作片、各部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加强督导。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份)。各工作片和有关部门及时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12月5日前将总结情况报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镇政府安委会将结合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对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对“打非治违”工作重视不够、行动迟缓,隐患排查治理覆盖率、整改率低的工作片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当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仍然是制约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主要问题。各工作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反复性、顽固性,进一步提高做好“打非治违”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各工作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从严治理,确保打非工作实效。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重点辖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严肃问责的“四个一律”要求,以更严格的要求、更严厉的手段加强联合执法、协同作战,确保取得实效。各工作片和有关部门要对辖区企业及直接监管企业展开拉网式检查,每月至少开展2次专项执法行动,重大案件随时发现随时查处。

(三)严格执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工作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进度,层层明确和落实责任,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情况。对于“打非治违”工作开展不力、未及时查处整治非法违规行为而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治本,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针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上下功夫。要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执法相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把“打非治违”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及时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016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民政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第九篇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8月至12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以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坚决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遏制“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亡人火灾多发势头,保持火灾形势总体稳定。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治理范围

“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和学生集体宿舍。

(二)重点内容

1建筑场所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审核验收备案。

2已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审核验收备案的,是否改变使用性质和消防安全条件。

3建筑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是否违规住人。

5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

6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三整治措施

(一)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用足用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罚款拘留等执法手段,从严从重处罚。

(二)对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

(三)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造成重特大火灾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应当依法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四)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连片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应当确定为区域性火灾隐患,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纳入本地新型城镇化建设产业升级计划统筹改造。

(五)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督促单位加快整改进程。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组织“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排查整治的消防违法行为的,立即整改,并向县消防大队报告;组织对建筑场所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未取得消防行政许可的要向社会公告。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底至11月底)。由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进行整治,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入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单位场所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消防违法行为严重的单位场所进行重点督查,对责令“三停”的企业场所进行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乡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指挥调度统筹协调等工作。有关单位可参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强化工作落实。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国务院部署的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行动的机遇,认真部署,用好政策,借势发力,集中整治一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统筹推进,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机结合,整体推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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