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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思路

2016-12-07 12:49:0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思路(共9篇)浅析住房保障专项规划的工作思路浅析住房保障专项规划的工作思路【摘要】住房保障规划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是保障房建设的重要依据,本文结合具体项目,从政策性、技术性和可操作性三个方面探讨了规划编制的思路。【关键词】住房保障;规划思路Abstract: Housing security 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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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住房保障专项规划的工作思路
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思路 第一篇

浅析住房保障专项规划的工作思路

【摘要】住房保障规划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专项规划之一,是保障房建设的重要依据,本文结合具体项目,从政策性、技术性和可操作性三个方面探讨了规划编制的思路。

【关键词】住房保障;规划思路

Abstract: Housing security planning is one of the special plans in “12th Five-Year” period, it is an important basis for the protection of housing construction, this paper specific projects, policy, technical and operability of three of planning ideas.Key words: housing security; planning ideas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住房保障专项规划是在我国政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要工作的大背景下,为解决保障性住房配置问题而编制的一项政策性很强的规划,是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城乡规划工作者,如何将住房保障规划做到切合当地实际的指导保障房统筹安排和建设,在规划过程中,须从政策性、技术性、可操作性三方面具体把握。本文仅以《行唐县“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例浅议住房保障规划编制方法。

一、与时俱进,把握住房保障规划的政策性

政策性是此类型规划的重要特点,应通过学习国家及地方政策掌握最新精神。“规划”通过回顾90年代以来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发展历程,比较我国各建设阶段的特点来把握当前的政策趋向。

我国在1995年开始实施”安居工程”,是保障性住房的雏形,安居工程住房直接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正式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2006年出台“90/70”政策,市场结构开始向中小户型住宅转变;2007年提出住房保障制度的目标和框架,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2009年制定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十二五”末,全国保障房覆盖面要达到20%,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近年来河北省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成效明显。2003年启

房管局工作思路
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思路 第二篇

2012年房管工作思路

2012年市房管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继续围绕全市“打造蓝色经济区先行区和统筹城乡一体化”的战略目标,以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主旋律,进一步抓好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屋登记和行业监管等工作,努力开创全市房管工作的新局面。

一、全力抓好住房保障工作,努力推进社会民生建设

1、积极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继续抓好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政策的实施,2012年计划通过实施廉租住房货币补贴保障100户,按照《荣成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规定,补贴标准由去年的每户补贴280元提高到每户补贴400元。

2、推行以“货币直补”为主要形式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制度,让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主购房,2012年计划通过实施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保障130户(其中崖头100户,石岛30户),每户补贴6万元;同时做好76户已获得2011-2012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家庭的资金发放工作,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3、为更好的解决企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2012年计划启动实施石岛集团、獐子岛渔业公司、北方水产公司等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新建公共租赁住房500套。

二、全力抓好拆迁工作,保证大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1、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程项目,提前做好青烟威荣城际铁路及站点周边等重点工程项目的拆迁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房屋征收评估任务。

2、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拆迁市场行为,加强对评估机构、拆除企业的有效监管。一方面,加强对拆迁评估机构的管理,严格核查评估质量,落实初评结果公示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对拆除施工企业的管理,严格企业资质审查以及拆除项目登记备案制度。

3、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城中村、旧村改造工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认真做好房屋征收以及相关工作。

4、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针对社会认知度不高的问题,我们将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全方位、覆盖性地宣传报道,方便群众咨询征收政策和征收计划动态,并通过公布征收信息,及时解答百姓的疑点、难点问题。在进行政策宣传的同时,帮助被征收人算好经济帐、比较帐和利益帐,消除认识误区。

三、全力抓好物业管理工作,不断优化人居环境

1、有计划的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12年我局将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对黎明小区实施整体改造,重点包括路

面、院面、路灯、绿化和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力争为居民打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

2、积极培育物业服务品牌。鼓励一批服务佳、口碑好、配套全的物业小区参加优秀住宅小区的争创活动,着力培育一批物业企业品牌,以此推动我市物业服务整体水平的提升。2012年,力争省级优秀住宅小区达标1个、市级优秀住宅小区达标2个。

3、完善物业管理行业的制度措施。制定出台《荣成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征收物业质量保证金等相关制度,确保我市物业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4、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督导新建成规模的生活小区实施规范化物业管理,物业覆盖率达到100%。联合有关部门完成对全市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工作,并督导相关街道,对具备条件的物业区域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和准物业管理。

5、组织我市物业企业开展各项考评考核、业务交流、优化组合等工作,提高我市物业服务质量。督促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制定完善行规,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优化物业管理服务水平,2012年计划举办2-3期岗位技能培训班。

四、全力抓好房产交易工作,实现交易服务水平再提升

一是深化便民服务活动。继续对群众开展“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充分发挥企业“绿色通道”

的作用,本着“手续从简、把关从严、时效从快”的原则,把涉及全市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房屋登记全部纳入绿色通道跟踪督导、快速办结。

二是提高窗口办事效率。进一步明确各办事窗口工作程序、岗位责任、办理时限,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业务流程,全面提高工作效能,为基层单位和广大市民群众提供零距离、无障碍服务。

三是继续开展“万件业务无差错”活动。通过开展“房屋登记万件业务无差错”活动,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房屋登记工作的服务质量,真正把房管局变成市政府的优质服务窗口。

五、全力抓好行业管理工作,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荣成市实际情况,制定《荣成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是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无证预售、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对问题严重的销售企业依法撤销预售许可证,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要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并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改进和完善房地产销售企业资质管理制度。

三是加大对房地产销售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力度,2012年将举办2期300余人的岗位培训班,逐步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和房屋销售信息统计报表制度。

永兴县房产管理局2014年工作思路
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思路 第三篇

永房字〔2014〕1号

永兴县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4年度工作思路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队、站、所):

2014年度工作思路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兴县房产管理局

2014年2月11日

【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思路】 【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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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房产管理局2014年度工作思路

2014年我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

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为目标,着眼于加快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坚持“促改革、抓重点、活机制、转作风”的要求,突出“三抓三重”(房地产市场着力抓提质、重规范,住房保障着力抓项目、重分配,服务执法工作着力抓作风、重管理),促进各项工作有新的突破。

按照这一工作思路,2014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引导,精心培育,加快发展房地产业

一是加大房地产招商力度。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引资引企力

度,争取更多的知名企业、上市公司投资。力争碧桂园城市综合体项目年内全面动工开发,引导已经进入我县的亿达置业公司等投资开发新项目。

二是转变开发理念,提高房地产开发水平。坚持房地产片区化开发,坚持引导房地产项目走大楼盘开发、综合体开发的路子,打造宜居楼盘,大力促进西水路、五里亭、南站路、环城西路和城南新区等重点地段和片区的房地产项目开发,着力推进龙山豪庭、丰尚国际广场、银都一品、翠竹山庄、建材大市场等一批在建大楼盘加快开发进度。力争全年计划完成房地产开发面积45万㎡,开发投资额突破8亿元。

三是积极做好房地产项目的服务工作。积极做好全县新建、 —2—

续建房地产项目的测绘、白蚁预防、预售管理、产权交易和办证等工作。

四是大力规范房地产开发秩序。对全县房地产市场的进行全面清查,着力从源头控制非法开发行为,配合相关部门铲除滋生小产权房的土壤。

(二)加快建设,完善制度,积极扩大住房保障面

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争资立项力度。继续加大向上级主管部门的衔接协调力度,确保2014年全县713套公租房和198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中央、省补助计划笼子;积极争取省住建厅将城南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列为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示范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000万元。

二是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加大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调度力度,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坚持多措并举,确保各项目工程顺利实施。对我局作为责任单位或者负责牵头协调的城南新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环城西路廉租房小区、国税局公租房小区、沿江西路23号棚户区改造等新建、续建项目,要进一步集中力量,加快进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对不需要县财政直接配套的乡镇、学校、园区企业等投资兴建的公租房或棚户区改造项目,要及时掌握情况,提请县领导和相关指挥部加强调度,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既为了达到上级考核特事特办,又尽可能地坚持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完善项目手续。要特别注重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问题,从设计、施工、监理、现场管理等方面从严把关,从根本上确保项目安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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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制度。按照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管理的要求,力争年初出台《永兴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县公租房管理制度;按照政策要求,把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企业困难职工以及城市低收入无房户等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2014年上半年要对全县廉租房住户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行动,及时清退和妥善处理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入住对象。坚持公平、公正分配的原则,严格按照“三审两公示”的审核程序和阳光操作的办法,分配管理好廉租房、公租房。

(三)适应要求,强化服务,提高房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一是要着力提高房产管理信息化水平。要尽快完善房产信息化管理系统,覆盖预售、合同备案、产权交易、产权抵押、测绘、白蚁防治、产权办证、物业管理、档案管理等房产管理工作全过程,争取系统在上半年实现上线运行,做到房产业务全程网络办理。通过该系统的建设,全面提高房产信息化管理水平,也为全县今后统一产权登记和房地产税的征收提供基础。

二是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按照市里的做法,理顺房屋征收补偿的工作机构、模式和机制。切实做好重点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的组织实施工作,为推进重点项目做好相关基础工作。

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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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管理中心2015年工作总结
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思路 第四篇

房产管理中心2015年工作总结【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思路】

XXX年,在XX委、XX政府的领导下,按照XXX市局年初工作会议的要求,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服务社会为出发点,以改革发展为动力,以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部门、满意型单位”为目标,紧紧围绕“以人为本,规范管理,强化服务”这一主题,突出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强化管理职能,创新服务机制,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圆满完成年度计划夯实了基础。

年初以来,全XXX干部职工上下一致,齐心协力,实现了经常性工作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行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XX至XX月份,我XX商品房开发建设投资共XXX亿元,在建工程XXX万平方米,竣工面积XXX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XXX,从业人员同比增长XX,从业人员报酬同比增长XX;共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XX个,总建筑面积XXX万平方米,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XXX份;办理房产登记发证XXX件,登记房屋建筑面积XXX余万平方米;完成产权档案整理归档XXX件,档案利用XXX件次,出具证明XXX份,实现助征契税XXX万元;办理抵押登记XXX户,登记面积XXX万平方米,办理按揭XXX户,面积XX万平方米,共计权利价值XX元;

完成评估XXX宗,评估面积XX万平方米,评估金额XXX亿元;房地产测绘XXX起,面积XXX万平方米。

现将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思路】

一、以“住有所居”为已任,进一步加强住房保

障工作

(一)昌运花苑廉租住房项目一期、二期主体竣工

我XXXX廉租住房XXX期XXXX项目开工建设以来,我XX严格质量管理、细化进度计划、强抓安全施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截止当前,主体验收工作正在进行,小区配套、附属工程图纸设计工作也已经完成。

(二)顺利完成三期廉租住房项目立项工作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提升我市低收入群众居住水平,我局积极向上申报了XXX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春华苑廉租住房项目,并得以顺利立项。我市XXX年廉租住房项目选址于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南,项目占地XXX亩,建设XXX平方米,总投资XXX万元,建设XXX套。项目环评、选址意见书、土地批准书,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均以办结。项目建筑详规、文物勘探、地质勘探等工作已经完成。

(三)完成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户核查工作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我市《廉租住房申请、核

准及退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XXX于今年XX月份开展了为期XX个月的租赁补贴家庭核查工作,核查主要采取定户调查和随机走访方式。在核查中,我局与街道、居委会形成联合工作组,共调查走访XXX余户,占到保障户的XXX,第一时间掌握了我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基本情况,为下半年租赁补贴发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规范、完善了廉租住房档案

按照廉租住房管理相关法规,我局对我XXXX年住房保障家庭档案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实行分户建档、专柜保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为下一步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充实的数据保障。

二、房产产籍管理实现新突破

(一)加强业务学习 严格登记程序

我局承担着全市房地产办证职能,所从事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执法是否规范,服务是否到位,都倍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年初以来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从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入手,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参加了省建设厅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特别是《物权法》实施后,就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进行了多次学习、研讨。使我局的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做到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并遵循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办事透明、登记规范、确保发证准确无误。针对权属登记工作

面向社会,服务群众的特点,我局为了更方便群众办理减少了群众办事过程中的不便环节,增强了登记业务的透明度。在办证时限上只要证件齐全,权属无争议,尽量满足客户要求5-7日办结,部分业务甚至即时办理完毕,办理过程简捷高效,阳光透明。

(二)提高服务质量,实施现场办公

针对我市办证率低等诸多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查摆问题,利用工作之余对辖区内十几个开发企业进行了调研和政策宣传。通过我XXX全体同仁的不懈努力,XXXXX小区办理了权属登记。在工作上积极主动,能够开拓性开展工作,对XXXX等企业进行登记过程中,由于天气比较炎热,人员在我局交易大厅又展不开,经过我局与开发商进行协调、把工作地点搬到了现场进行办公,这种做法得到了开发商和各业主的一致好评。又节约了各业主的时间,真正的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了现实工作中,离“服务型机关”的总要求又上了一个台阶。

(二)强化产籍档案管理

房产产籍管理是我们房产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依据,是城市建设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我XXX在对产籍管理上,投入很大,除购买了档案密集架,还对档案室进行了装修、布臵,在除湿、除尘、防光、防腐等方面上投资,在硬件上达到了国家有关规定,我局已在去年达到了

省级档案管理二级单位。

三、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完成了我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

根据XXXX转发的《XXXX省建设厅关于开展XXXX年度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以及《河南省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XX月份至XXX月中旬,我XXX对全市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资质考核工作。考核中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对相关资质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登记,同时今年上半年还对每个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了物业服务企业档案。最终我市申报的XXX个物业服务企业XXXX年度资质考核全部合格通过。

(二)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岗位培训

为了提高各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根据XXXX房产管理局《关于举办物业服务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和管理员岗位培训的通知》要求。我们积极组织了我市物业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并得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还对我市今年新申请办理资质的物业企业经理及管理员进行了岗位培训并全部考试合格,取得了物业行业从业证书。

(三)对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情况进行调查

2016住房保障制度落实工作计划
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思路 第五篇

2016住房保障制度落实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落实住房保障制度,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抓好贡江花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2016年已开工的400套廉租住房、150套公共租赁住房(含教师周转房)470套林业危改住房竣工;确保2016年200套廉租住房、296套公共租赁住房开工率100%,且完成实物工程量的60%。实物完善好657户月亮湾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制度的落实,做好增坑廉租住房、大禾田公共租赁住房和贡江花苑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以及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二、抓好争资争项工作。

计划上报争资争项任务1500万元,并全力完成。

三、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切实加强住房建设的质量管理和监督,严把住房质量关,提高住房质量。

四、抓好房地产交易和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房地产法律、法规,做好房产交易监证管理,完善房地产交易市场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二是按照《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做好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大沟通协调,处理好历史遗留产权办证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房屋产权档案的管理、应用和服务工作,为我县重点工程建设及社会各界群众的需求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四是积极提升开展预约、延时、上门等优质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系统和内部管理机制,增强服务意识,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五、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一是加强市场监管,严把物业管理市场准入关,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加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二是大力推进“和谐物管”建设,稳妥推进新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三是强化物业企业服务意识,规范小区公建配套用房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解决困扰物业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物业企业合法经营;四是推进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依靠业主自治搞好小区物业管理;五是加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与使用;六是抓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建立和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

六、贯彻科学发展观,创新管理方式,推动我局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积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更加规范的服务模式,提升行业管理效益和服务水平,并在改革创新中保障我局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一是进一步规范“窗口”和业务部门的服务行为,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不断在实践工作中创新服务方式;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三是大力倡导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开发应用软件,充分利用微机管理系统,推进档案管理、产权产籍、房地产交易、房地产开发、住房保障等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自动化;四是抓好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直管公房修缮,强化监督检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房屋的住(用)安全,房屋修缮率和房租收缴率均达95%以上。

七、继续抓好“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和新农村建设工作。

八、抓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业执法力度,不断提高依法治业、依法行政水平。

九、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创建文明单位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大职业道德建设力度,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创特色、铸品牌、成“一极”,建设“风景独好”新扎实工作,多作贡献。

2016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计划
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思路 第六篇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履行政府职能、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全面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6年,我局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出发点,以全方位目标责任制为抓手,以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为保障,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和服务机制,努力推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各项职能。

切实履行好住房保障、房产交易登记、公房管理和物业管理四项工作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法规政策,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深化社会服务承诺,大力推行限时服务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之制等制度,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切实方便群众。

二、发挥优势,抢抓机遇,促进全局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我局在房产经营和管理方面的优势,紧紧抓住全区西客站片区建设和城市建设的重大机遇,切实做好房产评估、房屋测绘、房屋维修和物业管理服务等经营业务,努力拓展业务范围,强化业务能力,注重经营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争取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全局的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三、精心组织,克服困难,全力服务全区重点项目建设。

组织专业人员组成专门队伍,继续做好西客站片区的拆迁安置工作;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博览园拆迁项目;对北大槐树、二环西路、纬十二路等拆迁项目,安排专人参与,实行跟踪服务,及时解决涉及房管业务的问题,促进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广泛宣传,扎实服务,不断加强“品牌”建设。

我局“**热线”已与辖区60个居委会建立联系网络,努力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有效的服务。我局将进一步把维修热线与住房保障形象工程建设紧密结合,有效地树立“为民解忧”的良好形象,不断扩大了热线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全面提高队伍整体战斗力。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困难单位制度、服务基层制度、重大事项审批报告制度,保障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物的良性机制。

二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强化“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和政治学习制度,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

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提高全员素质、提升文明形象为目标,结合全市房管系统文明行业建设的要求,开展文明行业诚信建设活动,倡导文明管理、文明服务、文明执法,使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有较大的改观,服务水平有明显提高。

六、落实责任,强化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

2016年,我局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把以为民服务、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向深入,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学习、思考、实践、创造。牢牢抓住宣传教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三个关键点,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责任目标,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责任考核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发展。

(编辑:新新)

2016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
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思路 第七篇

房管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

上半年,在县委、县纪委的领导下,房管局总支严格落实3月底召开的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规定,健全廉政机制,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和谐方面的发展,推进了房管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1、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局总支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确保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业务部门共同抓的齐抓共管机制。在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各项业务工作当中,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年初,印发了《灵璧县房管局关于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的通知》,明确了“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总支成员对所分管股(室)、下属单位的廉政建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将20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明确分解,细化年度责任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局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到基层检查指导业务工作,都及时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过领导带队查、纪检组强化监督,定期不定期分析干部在廉洁自律、遵章守纪、依法行政上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加大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力度。同时,实行“四个挂钩”,即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局领导干部年终考核的政绩挂钩,与中层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与单位和个人评选先进挂钩,与个人的年终奖励挂钩,极大地调动了股(室)及下属单位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

2、提高认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局领导班子十分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干部职工一视同仁,不搞特殊。凡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局主要领导多次在房管系统干部职工会上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警示,要求系统干部职工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为官之道清似茶”;要求从拒绝第一次开始,从源头抓起,远离腐败。近几年来,通过局主要领导的身体力行和对干部职工的廉政要求,局班子成员均未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促进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廉洁从政良好风气的形成。

3、坚持党内民主,发挥集体智慧。我局领导班子确立了“团结务实、廉洁勤政、开拓创新、群众信任”的建设目标,建立健全了各种监督考核机制。班子领导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严守党纪国法。坚持对重大事情、重大经额的开支、重大设备的购置、重大人事安排等事宜,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集体研究决定。局领导班子提倡“群言堂”,不搞“一言堂”,主要领导思想开拓,作风务实,严于律己;副职领导分工合作,和衷共济,建立了一支勤政廉洁、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的领导班子队伍。

4、全面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厉行节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完善了《房管局小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定》、《住房公积金支取及住房贷款审批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将其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纳入惩防体系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制定了具体的控制和压缩指标,建立长效机制。

二、扎实推进,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实际工作之中

1、落实宏观政策,促进房市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执行预售许可,预售方案、预售商品房按期交付制度,切实将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二是主动与国土、建设部门协调,加快土地挂牌出让速度,加快商品房开发力度缓解房源紧张矛盾;三是督促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管理制度和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库,增加有效供给,防范因供求结构失衡而造成市场被动;三是进一步完善商品房合同报备制度,充实报备内容,为市场提供准确信息;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中介市场和租赁市场管理和引导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五是引导居民树立科学合理的住房消费理念,推进住房梯级消费,促进新建商品住房与二手房、购买住房与租赁住房协调发展。

2、严格技术规程,规范登记管理。根据《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制定了《灵璧县房产权属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规程》要求,我局加强了登记岗位技术力量,将去年取得《房屋登记官》资格的4名技术人员全部充实到房屋登记中的各个重要岗位。斥资近20万元增添房屋登记所需的电脑、打印机和身份证识别器等设备。全面实现了房管登记、交易等业务微机化操作和电子登记簿的随时备份,减少人为失误,增强了房屋登记管理的可靠性、安全性。同时,认真做好房产档案的整理、立卷、入库管理工作,确保档案不丢、不少、不漏;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和完善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服务作用;强化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改善档案管理设施,提升档案检索查询的速度,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加强对现有档案的微机录入工作,确保产权档案的完整性和操作管理的规范性,以便高效服务社会。

3、加快住房建设,推进住房保障。积极推进住房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住房保障工作实现了由主抓建设向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局面转变。汴水苑小区二期工程即将竣工;惠众苑小区开工建设;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揭牌运营。房屋租金赁补贴发放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老户已打卡发放982户,2585人,发放金额是298.0224万元;新申报户正在填表报批,计约186户,7月底前打卡发放住房公积金管理房公积金管理部按照年初制定的“归集抓扩面、管理抓规范、放贷抓安全”的工作思路,积极争取,主动作为,公积金业务又取得新发展。一是缴交标准再次提高。财拨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由原来职工工资总额15%提高到20%。二是管理更加规范。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力度,严把贷款发放关,进一部规范贷款发放程序,明确岗位责任。三是实现了全市公积金信息联网,建立了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并发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信息卡。1-6月份共归集住房公积金6630万,比去年同期增加1370万元;支取公积金3014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5万元。

4、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物管水平。我局按照“直管物业抓规范、行业物业抓监管”的工作思路和全面实现“五化”(即:净化、绿化、亮化、硬化、美化)的工作要求,以争创文明小区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物业市场监管。一是对行业物业严把三关(资格审核关、资质审查关、资本检验关),实行三制(市场准入制、竞标进驻制、合同备案制),严把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审验备案关,并对三和物业、天下舍物业和中鑫物业三家公司进行了严格资质审验。二是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制定了“定岗位职责,定服务质量,定经济效益”三定服务标准和广泛开展三项服务(即:做好公共服务,开展专项服务,拓展特约服务),强化了职工的责任心,提高了服务技能。三是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岗位培训,促进人员交流服务技能,提高服务技能。四是积极开展物业小区和沿街主要街道楼盘的亮化、净化、美化、绿化、硬化创建工作,对汴水苑小区进行了灯饰亮化工程。五是召开物业管理企业会议,积极做好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交办工作。六是进一步规范专项维修基金管理,严格按照收缴标准归集维修基金,建立了维修基金专用账户。上半年,归集专项维修基金近162.63万元。依照《灵璧县物业项维修资金使用拨付程序》,规范使用专项维修基金7例,计13.32万元。

目前,我县物业管理登记注册企业已达16家,物业管理从业人员438人;实行物业等级管理的住宅区32个,建筑面积达175.52万平方米,惠及人口近6.2万人。

5、建设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今年以来,我局以“加快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房管”为目标,以建设“五大信息系统”(房政信息、房屋登记信息、住房保障信息、住房公积金信息、物业管理信息)为抓手,利用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专项资金29万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添置了计算机、程控交换设备、数字投影仪等信息化设施设备,突出技术应用,整合系统数据,规范业务流程,强化服务功能,初步房屋登记簿电子化、权属档案材料影像化、交易数据采集自动化、市场信息发布定期化。(

三、存在的不足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半年来,我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体来看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调研不多,创新工作方式不活,制度存在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二是对房产管理重点工作的监督监察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房产管理系统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教育活动有待于更加多样化。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贯彻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加大在住房公积金监管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力度,强化原有制度的落实,加强部门配合,在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把重点工程项目建为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2、充分发挥纪检组作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廉政制度,搞好廉政教育,加强廉政监察,把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到各项行政业务工作当中。

3、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信访件处理制度和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做到制度明确、程序公开、决策民主、结果公正。

2015天网工程实施方案
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思路 第八篇

第1篇:天网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整合应用社会监控资源,进一步织密城市视频监控网络,提升城市治安防控能力和公共安全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XX年至20XX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天网”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平安哈尔滨、服务新战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按照“政府领导、公安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的原则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思路,全力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切实发挥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在预防、发现、制止、打击刑事犯罪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全市视频监控系统平台扩容、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及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补点,将视频监控设施覆盖全市每个重点角落;进一步完善“一个系统、三道防线、三张防控网”城市视频监控体系,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立体化的视频监控覆盖。通过开展全市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程建设,有重点、分层次地整合社会监控资源,使视频监控点联成片、形成面、织成网,把“天眼”联结成“天网”,进而实现信息高度共享和视频监控资源的网络化管理与应用,有效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社会管理能力,进一步夯实城市社会治安防控基础体系。

三、建设任务

(一)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开展以视频研判应用、电子防控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搭建一个全方位、一体化的视频应用作业平台,为开展视频智能管控提供多维度的分析工具,充分发挥视频监控资源效能,全面实现视频监控系统的深度应用。此项工作于20XX年底全部完成。

(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平台扩容建设。对现有全市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平台进行联网扩容,即对已建成的“天眼”工程三级监控平台部署联网及高清系统扩容设备,使其具备20万个视频图像联网和3000个以上高清监控摄像机的接入能力。此项工作于20XX年底完成。

(三)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及高清监控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各区、县(市)在街道、路口、繁华地段、广场等公共部位由于拆迁、道路改造、施工困难等原因尚未实现视频监控覆盖问题,在未覆盖部位安装1076个标清监控摄像机;以党政机关、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为重点,逐步开展前端高清监控设施建设;在各区、县(市)公共部位安装1593个高清监控摄像机。20XX年底,至少完成359个标清监控设施补点建设和531个高清监控设施建设,20XX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四)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继续加大全市居民区安全技术防范投入,在未封闭或半封闭式居民区和易发案居民区完成安装智能电子抓拍设施600套,在各区、县(市)公安局和派出所建设接入平台,并联网运行,实现对出入居民区车辆轨迹信息的实时掌握,进一步强化全市居民区的治安防控能力,构建“平安社区”。20XX年底,至少完成200套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20XX年末完成全部建设。

(五)社会部位视频监控建设。主要在各区、县(市)社会面公共复杂场所、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居民区、危险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内部继续开展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安装42352个监控摄像机,进一步加大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覆盖密度。20XX年底,至少完成14117个社会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20XX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六)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全面开展公共部位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逐步将现有20万个公共部位和社会部位视频监控资源全部联入全市视频监控网络,实现实时调控和联网应用。2015年底,至少完成8万个社会视频图像联网建设,20XX年底完成全部建设。

四、资金保障

(一)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及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统一由市财政出资建设。

(二)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和接入、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含前端抓拍设备、区县市公安局和派出所抓拍系统接入平台及链路)建设由各区、县(市)财政出资建设。

(三)社会部位视频监控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经营单位或个人出资建设。对于居民区监控设施的建设,新建居民区住宅监控设施由开发商出资建设;已入住的居民社区住宅由物业公司筹资建设;机关、企事业单位家属居民区住宅由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无人经管的居民区住宅由所辖街道办事处筹资建设。

(四)“天网”工程系统联网建设资金及运行维护资金,涉及政府投资的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建设、高清监控设施建设、居民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的联网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取电资金、运维资金纳入各区、县(市)财政预算落实。涉及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建设的市级联网平台核心链路租金由市财政负责;各区、县(市)联网平台核心链路租金由各区、县(市)财政负责。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及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联网资金、传输网络租赁金、运维资金,本着“谁出(筹)资、谁负责”的原则,由承担建设出(筹)资部门和单位自行负责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20XX年“天网”工程建设。

1.准备阶段(5月31日前)。召开各级“天网”工程建设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天网”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负责根据承担的建设和联网任务,完成制定本年度具体建设实施方案、建设规划、方案论证、预算评估和推进安排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2.实施阶段(5月31日至10月31日)。各承担建设任务的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各联网部门、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施工质量;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天网”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同时,建设使用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工作机制,落实运维管理队伍。

3.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工程进行验收。

(二)20XX年和20XX年“天网”工程建设。将根据实际情况,参照20XX年建设步骤执行。

六、组织机构

成立市“天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任锐忱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黄玉生担任,成员由市城乡建设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哈电业局及联通、移动、电信哈分公司,元申广电公司和各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天网”工程全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于全武担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管处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天网”工程日常有关工作。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天网”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职责分工

(一)公安部门。市、区(县、市)两级公安机关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与建设工作。其中,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全市视频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和全市视频监控联网平台扩容建设;负责将市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和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资源接入全市视频监控联网扩容平台;负责制定全市“天网”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负责对全市“天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各区、县(市)公安局负责公共部位监控设施补点、高清视频监控点建设和居民小区智能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并按要求将监控图像接入本级平台。市、区县(市)公安机关要建立对“天网”工程使用单位和人员的评价制度,保证“天网”工程正常运行,提高使用效率。两级公安机关同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开展社会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将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院校、金融系统单位等社会单位和其他应联网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资源接入本级平台。【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思路】

(二)财政部门。市、区(县、市)两级财政部门负责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解决由本级政府承担的“天网”工程建设和联网、运行、维护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

(三)科技、工信部门。市、区(县、市)两级部门及相关单位分别负责对本辖区“天网”工程建设中遇到的技术瓶颈问题组织科技攻关予以解决。

(四)城乡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协助各级公安机关做好相关监控点位的规划工作,并对辖区内报建的城市街道、路面“天网”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登记备案,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五)电业部门。负责制定全市公共监控点位取电标准,指导所属电业供应部门做好工程建设涉及到的公共监控点位的电力供应,并将“天网”工程设施建设纳入公益性事业,优先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六)建设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监督开发商对新建居民区监控点位、监控室的建设工作。

(七)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物业公司对已入住的居民区监控点位、监控室的建设工作。

(八)教育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及校园周边、公交站台、公交车辆监控设施建设,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整合本行业监控资源联网工作。

(九)联通哈分公司、电信哈分公司、移动哈分公司、元申广电公司。负责为“天网”工程建设提供网络服务和支持,并提供网络使用费用优惠。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天网”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天网工程建设纳入“平安哈尔滨”创建活动等工作中,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要按照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落实各项建设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各项措施,做好协作配合,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确保达到预期工作目标;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工程建设与管理主力军的作用,切实做好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和宣传发动工作;承担建设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明确任务的基础上,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扎实推进“天网”工程建设。

(三)保证投入,整体推进。各区县(市)政府要把本级政府承担的建设项目列入财政预算。尤其是对社会单位、居民区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建设部分,要在政府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发动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积极参与建设工作,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监控设施建设和联网建设的良好氛围,整体推进“天网”工程建设。

(四)强化管理,促进应用。各区县(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运维经费、健全各项管理机制,建立使用管理和运维专业队伍,指定专人负责监控设施,确保设备出现故障技术及时得到修复,确保监控设施发挥应有效能。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建立可视化指挥、图像研判、警视联动等视频监控系统应用与管理机制,不断推动视频监控的深度应用。

(五)加强考核,务求实效。各区县(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天网”工程建设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检查、督办、通报制度,重点把握招投标、工程实施、质量标准、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并负责将工程推进情况及时上报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落实行政问责制,将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对不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要实行倒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2篇:天网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靖安县第二期天网工程建设工作的精神,建立健全我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我乡社会治安防控基础,特制定水口乡天网工程实施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实施“民生工程” 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天网”视频监控体系建设成果,确保其充分发挥技防监控的效能,不断夯实我乡社会治安防控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乡集镇和乡辖区重要交通路口为建设重点,以建立 “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管理监控网络为工作目标,确保乡集镇主要公共场所、重点单位和乡辖区重要交通路口等重要地段布置安装好安全监控系统,逐步构建起安全管理监控网络“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运行管理工作机制。

三、组织领导

成立水口乡天网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李军任组长,分管政法的党委副书记肖国平任副组长,维稳信息督查员刘清华、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邓林、派出所所长毛君高、司法所所长舒信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天网工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口乡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邓林兼任,负责工程组织协调和建设工作。

四、工作实施步骤

水口乡第二期天网工程建设分三阶段进行:

1、部署动员阶段(20XX年10月20日至11月15日)。由乡综治办牵头,组织公安派出所、学校等单位召开会议,针对天网工程监控探头布置安装进行全面分析讨论,结合实际制定《水口乡天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并上报县综治委审查。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30日)。《实施方案》经县综治委审查通过后,迅速行动按照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好工程实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招标程序搞好工程建设招标,择优确定承建单位,在年底前完成10个探头布置安装,建立 “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管理监控网络。

3、运行管理阶段。天网工程探头安装工程完成并通过有关方面验收后,移交有关职能单位进行运行管理,乡综治委将把天网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当中,着力抓日常好运行管理等工作,以保障运行管理工作质量有人负责监督;天网工程运行有专人管理;运行经费得到有效保障;确保工程能发挥有效作用,不断夯实全乡社会治安防控基础

第3篇:天网工程实施方案

为落实九宗发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天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乡综治委决定全面启动“天网”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综治委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统一布置,按照省、市、县综治委的“综治牵头组织、电信建设维护、公安管理使用、政府分级投入”总体思路,根据“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的原则,建设“覆盖面较广、科技含量较高、使用功能较全面”的全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切实提升社会公共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为我乡赶超发展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全乡的“天网”工程由各级公安视频监控专网、电信全球眼系统及各单位自建的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组成,建立统一的监控专用平台。“天网”工程以公安专网为骨干,以各单位自建的监控系统为基础,以电信“全球眼”系统为依托,本着立足现有实际、着眼未来发展的原则。当前“天网”工程建设以维护、调整、补充、整合、理顺、完善为重点,在确保自建系统完好率的基础上,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进度安排

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在年8月底前确保完成。

1、年5月底前,完成全县“天网”工程建设宣传发动、调查论证、分布安排和合同签订等启动工作。

2、年6月底前,完成城区“天网”工程建设任务,并接入“天网”监控专用平台。

3、年7月底前,完成乡镇“天网”工程建设任务,并接入“天网”监控专用平台。

4、年8月至11月,接入全市“天网”监控专用平台;完成公安人脸识别、客流智能分析、车辆智能检测、公安“三台合一”等应用系统的整合;全面验收、评估、总结。

三、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确保“天网”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成立由乡领导任组长,乡综治、派出所、财政、电信、供电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天网”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天网”工程建设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一)乡综治办:主要负责“天网”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村、单位和相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并将此项工作阶段性成效及年度总的工作成果纳入年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

(二)派出所:主要负责“天网”工程的组织实施。一是具体负责全县“天网”工程新建监控点的布局设置;二是督促指导全乡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并配合电信部门进行资源的有效整合工作;三是负责制定相关的工程技术方案;四是积极协助电信部门进行“天网”工程施工,协助电信部门办理车辆临时许可证及全城通行证,协助督促检查工程的推进情况;五是协助配合电信部门整合乡(镇、场)现有监控点,并纳入“天网”工程。

四、经费保障

“天网”工程建设所需经费按照县、乡分开负担的原则进行支付。

“天网”工程专项经费帐户设在公安局,“天网”工程费用,由公安局统一支付给德安电信,乡政府所需经费由财政统一划拨到公安局专户,年终统一结算,今后“天网”工程如需增加监控点的费用,按照此方案执行。

各乡政府的租用费,由乡政府财政按月足额向电信德安分公司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构建“天网”工程是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升全县治安防控能力的有效办法。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全力支持,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天网”工程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强力推进;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主动协作,共同完成好各项建设任务。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村、单位要把“天网”工程建设作为本地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推进这项工程建设任务,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而导致建设任务受影响单位,将视情予以责任查究。

(四)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市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大力宣传“天网”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这项工程的实施对加强我县的治安防范和城市管理、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作用,使“天网”工程建设家喻户晓,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通过宣传发动,大力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全县“天网”工程的建设。

第4篇:食品药品安全天网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安全天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食药监稽﹝20XX﹞209号)文件精神,经州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实施食品药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天网工程”。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按照州委、州政府及省局“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三抓一促”的要求,弘扬“监管为民”的食品药品监管核心价值观,以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为基础,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为重点,以提升执法装备水平为抓手,以加强电子监管为手段,以开展专项整治为载体,着力把握监管规律,转变监管方式,强化日常安全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全面实施“天网工程”,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强省建设,夯实食品药品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天网工程”,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建立全州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无缝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构筑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天罗地网,确保餐饮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良好,餐饮食品、药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源头性严重责任药害事件,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下降,事故妥善处置率达100%;确保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把我州打造成为全省食品药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分工

(一)构建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体系

建立健全州、县(市)、乡(镇)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配齐配强州、县(市)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函﹝20XX﹞55号)文件精神,乡镇全面配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推动在乡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站(所)。(人教科负责)

(二)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力度

全州各县(市)设置食品药品快检室,配备3-5个快检箱,配备一台快检车。(财务科牵头,州食药检所配合)

(三)推广应用电子监管技术

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加强药品储存、血液制品和疫苗类冷链储运的温湿度实时监控。加强执业药师、药师在岗电子监控。实现药品电子监管覆盖率达100%,重点药品温湿度监控率达100%,药品经营企业药师和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在岗监控率达100%。(市场科牵头,安监科、稽查分局配合)

(四)建立协调一致的日常安全监管和稽查打假运行机制【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思路】

建立完善州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的作用,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完善食品药品抽检机制,分析评估上市食品药品质量状况,引导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观念;建立统一协调的全州系统联合稽查打假机制;建立配合密切的部门联合稽查打假机制。(稽查分局牵头,市场科、安监科配合)

(五)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

全州各县(市)实行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率达100%,药品监控覆盖率达100%。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覆盖率县及县以上达到100%,乡镇达到80%以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全州范围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划片分区,形成若干个网格,通过州、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专职监管队伍和覆盖城乡的协管队伍,实行分片分格、定人定责、全面覆盖、无缝监管。组建“一个中心,三大系统”,即网格化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安全基础信息系统、群众投诉举报系统、快速反应处置系统。建立起专群结合、网格管理、信息支撑的社会化、精细化、信息化监管网络。(稽查分局牵头,餐饮服务监管科、保化科、市场科、安监科配合)

(六)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雷霆行动”

根据国家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州实际,突出公众反应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坚持“全州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按照“七有”的要求,即有目标、有重点、有专班、有措施、有督办、有考核、有评估等,持续开展“雷霆一号”至“雷霆十号”十个“雷霆行动”,始终保持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打假高压态势,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稽查分局牵头,安监科、市场科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5月)。州局组织制定 “天网工程”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安排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天网工程”工作。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宣传动员,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天网工程”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二)组织试点阶段(20XX年6月)。州局组织在宣恩县进行工作试点,总结积累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7月—10月)。在全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使监管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2月)。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迎接省局考核,州局将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五、工作措施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强化日常安全监管责任,重点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实现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快速发现、精确定责、及时处置、有效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构筑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天罗地网。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要全面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进一步强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力度,加强对基本药物监管,重点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源头性严重责任药害事件。进一步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提升科学监管水平,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州建设。

2015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工作思路 第九篇

方案一: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15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15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15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调查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信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方案二: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推进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市委、市政府为扩大内需、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提升我市城市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和谐新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属地实施。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加强协调。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工作,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矿区发展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文物古迹保护、历史街区和优秀建筑物保护等工作,编制本辖区的改造规划,按照改造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

3.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以棚户区居民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在政策与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4.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注重提升城市形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5.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将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6.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对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应当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方式进行重建。对改造难度大、经当地政府认定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可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择优选择业主单位,其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由政府及有条件的工矿企业承担。

二、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改造范围

列入改造范围的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中居住区:一是房屋破损严重,房龄超过40年的房屋比重达到50%以上;二是符合《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29号)规定的三、四类条件的房屋占50%以上;三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列入改造范围的工矿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管理的建筑密度大、年久残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环境差、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改造户数超过200户以上危旧房集中连片的筒子楼或职工住宅区。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各县(市)、区政府调查摸底情况,我市现有95片危旧房屋比较集中的城市棚户和工矿棚户区,建筑面积765万平方米。新乡市区72片,建筑面积531万平方米,其中城市棚户区47片,面积377.6万平方米,工矿棚户区25片,面积153.8万平方米。从2015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工矿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其中:2015年完成拆迁改造任务的30%左右,2015年完成拆迁改造任务50%左右,2015年完成拆迁改造的全部任务。

(三)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要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高层建筑可适当放宽到90平方米。城市棚户区安置回迁居民的户型面积结合当地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和居民收入水平确定,以中小套型为主。

三、政策保障

(一)资金筹措政策

市发改委、财政局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从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投资集团融资等方面筹措棚户区改造启动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项目可行、资金可融、风险可控、效益可期的思路,稳步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市财政设立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对改造力度大、进展情况好的县(市)、区政府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根据工矿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成面积、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等相关因素和权重计算确定。市奖励资金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使用,通过奖励、补助、贴息等形式用于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棚户区改造中配建廉租住房项目的资金筹措采取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省财政资金补助和市县配套的办法解决。

(二)土地支持政策

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并完成拆迁安置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由市和县(市)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纳入储备计划,实施开发整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的开发整理。开发整理后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居民安置费、拆迁补偿费、开发整理费一并计入公开出让地块土地成本。前期参与投资开发整理土地的资金,按实际投入成本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补偿。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市政和公用设施用地及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出让土地所得收益,优先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工矿棚户区,原属于国有划拨的生产用地,城乡规划部门应及时调整为棚户区建设住宅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规划部门的土地用途调整为原土地使用者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对于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涉及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比照保障性住房用地报批方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

(三)税费优惠政策

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低限减半征收。参照煤矿棚户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并免征土地契税;城市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面积未超出拆迁面积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房屋面积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税费。棚户区改造中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24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

严格拆迁计划管理,在年度拆迁计划中优先满足拆迁棚户区的需要。城市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鼓励以产权调换方式为主。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拆补平衡。房屋安置面积超出原有面积,在规定标准(另行制定)内的部分,可按成本价格购买;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按房屋市场价格购买。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折旧等因素,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价款,不再进行土地补偿。城市棚户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直管公房、已改制和未改制单位的自管公房,统一由市房管局履行国有产权代表职责,按照市场评估价格优惠优先出售给现房屋租赁户(公变私)后,按棚户区改造有关拆迁安置政策进行拆迁安置。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原租赁住房产权的低收入家庭,安排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确立新的租赁关系。国有公房出售收入纳入全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统筹资金。

(五)住房保障政策

城市棚户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比例不得低于建筑总面积的20%;对棚户区内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就地优先保障,一次性解决住房问题。

(六)棚户区居

民购房支持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对缴纳公积金的居民要降低首付款比例,简化贷款手续,支持棚户区改造。设立规范的住房置业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各类经济组织和民间资金介入,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贷款担保,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支持个人合理住房消费。

(七)产权政策

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用于回迁居民安置的房屋产权归棚户区居民所有,商品住房以市场价购买后确认产权。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房屋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的,实行国家和个人共有产权制度,个人以其出资额和企业补助取得部分产权;工矿棚户区居民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取得全部产权。持有部分房屋产权的工矿棚户区居民转让棚户区改造房屋时,要取得全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棚户改造配建的廉租住房产权全部归国家所有。

四、组织领导

成立“新乡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和“新乡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立市棚户区改造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市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产管理、拆迁、审计、地税、人防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合作,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的重大问题,主动提供服务,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1.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细则,搞好前期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负责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制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安置住宅建设项目审批立项工作。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棚户区的认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检查;拆迁安置房建设成本的审核;组织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

4.市财政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落实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资金,争取国家、省的支持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5.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土地手续。

6.市城乡规划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住宅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7.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中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8.市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于3月15日报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实施

(一)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

各县(市)、区政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棚户区改造任务及资金筹集情况,按照3年完成改造任务的要求,编制3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2015年3月底报市发改委审核同意后实施。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责任书,纳入市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范围。

( 二)加快项目审批

将所有工矿棚户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纳入省、市两级联审联批范围,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供高效服务。

(三)依法规范拆迁

棚户区改造方案、优惠政策、面积测算方法、安置顺序等事关拆迁居民的事项要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拆迁安置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拆迁政策,阳光操作,和谐拆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实行货币补助或提供过渡性住房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被拆迁群众的安置问题。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只能安置棚户区住户,不得面向社会销售。改造资金的使用、成本核算、价格核定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审计监督。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与拆迁当事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在规定拆迁期限内拒不搬迁的,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对野蛮拆迁,无理取闹、阻挠拆迁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加强建设监管

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投标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市有关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稽查工作力度,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改造资金的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县(市)、区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对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县(市)、区和工矿企业,扣减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物业管理

新建回迁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按招投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公司,严格执行有关物业管理政策。小区内配建的商业性用房的经营收益可作为补充小区管理、房屋维修等费用。

方案三: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城市改造步伐,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共广丰县委、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按照县委、县政府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丰溪街道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界定范围、突出重点、典型引路、分步实施原则,采取政府“搭台”、居民“唱戏”模式,实现居民得实惠、城市变形象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全面提升我街道城市建设水平,保障我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丰溪新辉煌。

二、基本原则

目前我我街道棚户区及居民的主要特点是周边区域环境恶劣,居民收入少、大多居民为失地农民,地处城乡结合部,居民的居住观念落后,因此,棚户区改造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原则、政策、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2、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组织,科学合理,不降低标准;实行连片改造,不留死角,全面完成我街道所承担的建设任务。

3、坚持量力而行、积极而为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改革与改善相结合,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4、按照县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实行阳光操作,依法运作,保持稳定。

三、改造模式

坚持政府“搭台”、居民“唱戏”模式。棚户区改造,要十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和发挥其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品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造工作实行一居一案并交由群众讨论。拆迁、安置过程由群众参与,改造资金动作交由群众监督。政府主要负责制定有关改造政策、编审改造规划和工作计划,审批拆迁安置方案,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支持服务等工作。街道作为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安排确定居委会改造时序和实施主体(居委会及居民理事会),提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四、拆迁安置办法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原则上实行“实物安置、价值结差”办法,以原地安置为主,异地安置为辅。

1、棚户区居民(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改前通过市场评估确定补偿价值,拆迁后安置其同等价值的商品房。

2、棚户区居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改时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状况评估确定补偿价值。房屋占用的土地(包括有合法证件的宅基地),比照同地段国有出让土地评估价值60%计算补偿价值。补偿安置商品房既要参照原有住房面积,又要适当均衡人均住房水平,同步解决本地住房困难户的住房困难问题。属于改造区域内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房屋人均低于60㎡(建筑面积)的,可按60㎡标准给予补足,补足部分按成本价结算。安置商品房价格依其成本价确定。

3、被拆迁房屋原有的规划、土地、产权等相关证件,由拆迁改造主体代为收缴交回发证机关。

4、先签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完毕的被拆迁人,可以先行挑选安置房。

5、棚户区改造前的店面,可在改造区域内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安置后剩余店面,可由拆迁改造主体单位实行公开销售;棚户区改造资金宽裕的,安置区多余店面可不对外销售,由原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居民)以股份制形式共享。

五、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棚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棚改办专门负责棚改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和发放宣传单,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各项优惠政策,宣传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措施,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来。要开好棚户区改造拆迁动员大会,向被拆迁居民讲清楚棚户区改造的目的、意义、优惠政策及工作程序,要对一些群众长期形成的“房子要住有天有地”的观念和思维耐心引导、坚决扭转;让棚改居民吃下定心丸。

3、搞好调查摸底,做好改造方案。对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情况做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棚户区改造要坚持政府协调和市场运作相结合,要通过对棚户区改造区域的难易程度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阳光操作,依法运作,确保拆迁户准时回迁,住上放心房。

4、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理事会的作用。棚户区改造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矛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帮助拆迁户解决在租房、生活等问题上的实际困难,搞好拆迁以及监督建设单位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5、要充分发挥政策的推动作用。要通过调查摸底,了解棚户区所处位置的优劣、改造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把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给足、给到位,尽最大可能提高新建居民区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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