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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生产管理制度

2016-12-07 13:13:2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电梯生产管理制度(共9篇)电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电梯科技技术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汇编二零一四年编辑:杨壹利 QQ:1219108878 2014年9月11日1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卫责任...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电梯生产管理制度》,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电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电梯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篇

电梯科技技术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汇编

二零一四年

编辑:杨壹利 QQ:1219108878 2014年9月11日

1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和整改安全隐患,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司经营工作为中心,以安全无事故为目标,确保公司运营安全,为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良好、稳定、和谐的安全环境,公司制定以下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员参与;改善环境,保护健康;科学发展,持续改进。”

目标:

1.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2.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3.不发生工伤死亡事故;

4.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

5.三级安全教育率为100%;

6.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分解表

附件:

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分解表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架构图 2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3

一、各岗位责任制 3

二、岗位要求 5

三、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8

第四章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1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4

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6

四、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制度 19

五、电/扶梯安装规章制度 21

六、维修保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7

七、调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9

八、检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0

九、电工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1

十、焊接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3 十一、 钳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7 十二、 起重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0 十三、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42 十四、 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制度 44 十五、 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制度 45 十六、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制度 46 十七、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51 十八、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53

第五章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7

一、电梯维修保养操作基本规程 57

二、电梯三角钥匙的使用方法 63

三、手动盘车放人操作程序 64

四、安全用电规程 64

五、电梯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66

六、电梯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71

七、气焊、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75

八、手动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76

九、手提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79

十、钳形电流表操作规程 79 十一、 兆欧表操作规程 81 十二、 万用表操作规程 81 十三、 接地电阻测试仪使用操作规程 82 十四、 转速表使用操作规程 83 十五、 声级计使用操作规程 83 十六、 测力计使用操作规程 84 十七、 塞尺操作规程 84 十八、 游标卡尺操作规程 84 十九、 数字式照度计使用操作规程 85 二十、 计时器使用操作规程 86

第六章 安全应急预案 88

一、电梯发生事故处理规程 88

二、重大故障的处理 88

三、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 89

四、火灾事故的处理 89

五、人身事故的处理 89

六、应急处理程序流程图 90

电梯管理规章制度.
电梯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篇

电梯管理规章制度

一、电梯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三、电梯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四、电梯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日常管理检查规定

六、电梯使用管理制度

七、电梯钥匙管理使用制度

八、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九、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十、电梯故障处理管理办法

十一、电梯困人救援操作规范

十二、乘坐直梯须知

十三、装修期间乘梯须知

十四、电梯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十六、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十七、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 全面管理单位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和节能工作,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 保证本单位电梯安全、节能必要的资源投入。

3、 确定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4、 配合做好每年一次的电梯年检工作和各项检查考核工作。

5、 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应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

6、 拟定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并申报行政领导批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习,成员都必须参加。

7、 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8、 规定人员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参加地方定期的培训。

9、 在电梯定期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做好申请定期检验工作。

10、 做好电梯使用证的年审。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制定的电梯安全运行规范进行管理。定期参加和接受相关主管单位的业务培训,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正确判断和及时处理各项工作。

2、做好电梯服务工作,定期巡视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客户及工作人员乘电梯的方便和安全;

3、督促操作人员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电梯,遇到电梯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设法让乘客就近安全离开电梯。

4、认真做好电梯运行安检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5、协助特约维保单位检修人员做好电梯安全维护工作,及时通报电梯运行情况,确保安全运行。

6、监督维护保养单位工作过程和质量,负责记录电梯维修单位每次维保工作质量情况并签字确认。

7、完成上级交给的突发性、临时性工作。

8、妥善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源钥匙,监督维保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

9、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时,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

10、如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电梯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当班期间注意仪容仪表,按规定佩戴胸牌,以便接受商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分配,完成本职工作。

3、负责客、扶梯的操作;操作时要精力集中,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不得擅离职守。

4、要热情主动为一线服务;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对乘客的安全负责,定期对电梯门进行保养。

5、熟悉和掌握电梯性能,建立电梯运行、维修记录;建立电梯服务规范、安全生产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档案;配合专业维修公司对电梯定期保养、维护。

6、每天运行前,应做一次简单的检查,在确定无故障的情况下,方可正常运行,做好每天运行记录。

7、电梯运行时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告知电梯管理人员和维护保养单位,立即解救被困人员,并做好维修记录。

9、禁止电梯超载,禁止超重,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制止乘客损坏电梯和不安全的行为。

10、每日工作完毕,须将轿厢停在基站,切断电源,关好门厅,防止有人掉入井道内,同时做好记录。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主动向下班人员汇报当班情况。【电梯生产管理制度】

12、对岗上发生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协助楼层负责人输送顾客并及时上报。

13、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将电梯停在火势或烟火未蔓延的楼层。

14、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电梯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工种工作疾病的人员。

2、电梯操作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电梯操作人员必须操作有安全合格标志的电梯并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

4、做好电梯行驶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在服务时间内,不可擅自离岗,如必须离岗时或电梯停用时,应断开电源并将厅门关闭锁好。

5、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员同意和批准并制定安全保护措施后才可装运。

6、在行驶中应用揿扭开关或手柄开关来“开”或“停”,不可利用电源开关或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来“开”或“停”电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轿厢上下运行。

7、行驶中,驾驶人员和随乘人员不可把手、头、脚伸出轿外,也不可在厅门外把手、头、脚伸入井道内,以防轧碰事故。

8、发生层、轿门关闭后电梯不能正常行驶、电梯速度显著变化、发觉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等故障时,电梯应立即停用,并报管理人员或维保单位及时进行修理。

9、发生电气火灾时,应切断电源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应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

10、 遇井道底坑积水和底坑内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11、 电梯发生事故,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移动的现场须设好标记,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12、 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层楼指示,轿厢照明,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防止他人进入轿厢内开动电梯。

13、 写好当班设备运行记录,发现存在故障分别转告接班人及安全管理人及时处理。

电梯日常管理检查规定

1、货梯、手扶梯严格执行分流使用。禁止用手扶梯运载货物。商场专设货梯,严禁超载运行。

2、货梯在无人和自动行驶中,各类人员使用时应文明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和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按动警铃。

3、货物进出货梯轿箱,须注意不能碰撞电梯门及轿箱内壁,如对电梯造成损坏,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4、不得超载运作,当超载讯号鸣响时,人员或货物应自觉退出,不得使用任何形式强制关门。

5、部室电梯常规检查分月检、季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6、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人员必须经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7、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维护和检查时必须设

公司电梯管理制度2013
电梯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篇

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电梯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

起草整理:

电梯管理员:

审核:

核准:

年 月 日发布 年 月 日实施

签发:

一、电梯使用和运行管理总则

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三、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自行检查及隐患整改检查制度

五、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六、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七、客货电梯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七、乘梯须知(客梯)

八、使用电梯须知(货梯)

十、使用须知(杂物梯)

十一、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十二、电梯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十三、电梯困人救援应急预案

十四、电梯灾害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紧急救援操用说明》

十六、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十七、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十八、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十九、电梯手动盘车须知

附件1:电梯钥匙领用记录表

附表2:电梯使用管理自行检查记录

附件3:电梯设备巡检记录

附件4: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台账

附件5:特种设备台账

总 则

为了加强电梯使用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制定本制度。

电梯是特殊设备,并是公司的重要设备,事关生产、安全,根据设备的特性和相关部门的要求,特整理本制度。

如发现电梯人为损坏情况,请相关部门及时报告设施工程部及人事部安保课,并提供事故责任人,由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情节恶劣者将取消其使用电梯的资格。如无法找出事故责任人,则有本电梯负责的部门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请各部门以及乘坐和运货人员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爱护设备。

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 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

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 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3. 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并

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 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或督促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5. 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示,确保齐全清晰;

6. 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7. 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

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 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人员实施救援

9. 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

10. 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11. 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2. 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13. 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14. 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

组织内部学习。

15. 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16. 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17. 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8. 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无司机)

(一)、开梯程序

1、开梯之前认真阅读上一班交班记录,打开厅门时慢慢拨开,弄清梯厢是在本层厚才踏进。

2、进厢后,认真检查各控制开关及照明通风是否正常。

3、用手试安全触板开关、光电开关功能是否灵敏可靠。

4、把各开关打成正常位置,选顶层、中间数层及首层来回走一趟,没有异常后方投入正常运行。

(二)、关梯程序

1、关梯前乘梯检查一趟,如有异常及时通知维修工轿厢处理。

2、检查电梯无异常后,把电梯停在首层,便于次日开梯。

3、断开轿内所有控制开关及照明开关。

4、把梯门关好后方可离开。

5、认真做好交班记录。

电梯自行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电梯设备的运行自查监控管理

巡视监控管理,是由电梯值班人员实施的,定时对电梯设备进行

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管理方式。电梯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巡视,根据巡视情况填写《电梯设备巡视记录》。

(1)建立自查监控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部的电梯管理员,根据电梯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制定出电梯

巡视管理制度。

①值班人员每日对电梯的主要部位巡视一次。

②巡视时按要求的内容认真巡视检查。

③及时处理巡视中的问题,并做好巡视记录。

(2)自查内容

值班人员巡视应注意:曳引机是否有噪声、异味,是否烫手;轴承

螺栓是否松动;减速箱的油位、油 色是否正常,连轴器是否牢固可靠;指示仪表、指示灯、各继电器动作是否正常;变压器、电抗器等是否过热;制动器是否正常;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等是否正 常;通讯设施、标示牌、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放在指定位置;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篇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梯岗位职责

(一)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电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电梯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电梯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电梯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电梯使用状况;

7、组织电梯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做好电梯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的保存;

6、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7、根据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电梯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情况;

9、参加电梯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电梯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电梯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与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协商依照《电梯维修保养规则》有关条款制定。

三、 电梯事故报告制度

(一)电梯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理;

(二)电梯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必须经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或定期检验,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予以确认盖章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电梯运行操作工(使用说明书注明需司机操作的)和电梯维修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一般要求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 电梯运行中不得突然换向;

5、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6、客梯不能作为货梯使用;

7、不准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和呼梯信号;

9、轿厢顶部不准放臵其它物品;

10 、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客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客触动操纵盘上的开关和按钮;

11、 操作工或电梯日常运行负责者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中,并交给接班人。

(二)检修操作时的注意事项

1、在电梯检修慢速运行时,一般不少于两人;

2、检修慢速运行,必须要注意安全,互相没有联系好时,绝不能慢速运行,尤其在轿厢顶上操纵运行时,更要注意;

3、在轿厢顶进行检修运行时,必须要把外厅门全部闭合,方可慢速运行; 4 、当慢速运行至某一位臵需进行井道内或轿底的某些电气机械部件检修时,检修人员必须切断轿顶检修厢上的急停开关或轿厢操纵盘上的急停按钮后,方可进行操作。

【电梯生产管理制度】

(三)不安全状态下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电梯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意外情况,应使电梯停止运行,并采取以下措施:

1、电梯失控而安全钳尚未起作用时,应保持镇静,并做好承受因桥厢急停或冲顶 敦底而产生冲击的思想准备和动作准备(一般采用屈腿、弯腰动作)、电梯出现故障后,应利用一切通讯设施(如110、警铃按钮、通讯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不得自行脱离轿厢,耐心等待救援;

2、发生地震时 应立即就近层停止运行;

3、发生火灾时,应尽快将电梯开到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认为比较安全),将人员引导到安全的地方,待所有人全部撤出后切断电源,并将各层厅门关闭;

4、井道内进水时,一般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将电梯的电源切断;

5、电梯失去控制时,应即按下急停按钮,仍不能使电梯停止运行时,梯内操作人员应保持冷静,切勿打开轿门跳出。

电梯能否正常安全运行,除制造、安装外,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运行期间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五、电梯层门钥匙使用方法

1、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前请先确认轿厢所在的位臵。

2、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时,先将层门拔开50mm左右,以再次确认轿厢位臵是否满足维修和紧急救援条件。当轿厢位臵满足维修和紧急救援作业条件时,再用手将电梯层门扒开。

3、层门完全打开后,必须有专人用手扶住打开的层门,防止层门自动关闭导致夹伤人员事故的发生。

4、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层门作业时,必须在电梯层门口设臵醒目的“请勿靠近”标识提醒其他无关人员,避免发生跌落事故。在层门关闭后应确认其已经锁住。

六、电梯困人紧急处理措施

1. 救护人员需保持镇静,及时与主管取得联系,并告之具体情况;

2. 与乘客取得联络,稳定其情绪,并告诉乘客已采取急救措施;

3. 确定统一指挥、监护、操作人员;

4. 切断机器主电源,确认厅门、轿门是否关妥。通知轿厢内人员不要靠近轿门和试图打开轿门,注意避免被货物碰伤、砸伤;

5. 机房人员与其他救援人员须确定联系方法并保持良好联系,操作前须先通知各有关人员,得到应答后方可操作;

6. 机房内非专业人员放人时四人操作,至少两人盘车,一人松开抱闸,一人监护并注意平屋标记;

7. 电梯轿厢移至平层处,将刹车恢复到制动状态;

8. 确认制动可靠后,放开盘车手轮;

9. 通知有关人员机房操作完毕,可打开电梯厅门、轿门放入或卸货;

10. 查看是否有乘客受伤、货物受损。

电梯使用管理制度
电梯生产管理制度 第五篇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仅供参考,使用单位应根据本身实际情况适当修改完善)

【电梯生产管理制度】

用户单位: 维保单位:

二〇一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详细情况

二、 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及相关人员职责 三、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乘客电梯) 四、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有司机载货电梯) 五、 日常检查制度

附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定期检查记录 附表一:电梯特种设备每日检查情况表

六、 维修保养制度 七、 定期报检制度

八、 电梯钥匙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九、 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

十、 意外事件、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十一、 电梯困人救援预案 十二、 安全技术档案制度

附:电梯档案资料登记表 附录一:安全生产责任人任命书 附录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任命书 附表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登记台帐 附表四: 公司电梯特种设备台帐

一、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详细情况

二、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及相关人员职责

1、本公司特种设备(电梯)由本公司安全责任人,组长由安全员担任,组员由专职司机(持有操作证)组成。

特种设备(电梯)安全责任人:

电 话:特设组组长(安全员)姓名:

电 话: 组员姓名: 电 话: 组员姓名: 电 话:

2、特种设备(电梯)安全责任人职责:

A、全面负责本公司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积极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结合本单位实情制定出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的机构、人员。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的具体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B、审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采购、大修及委托维保合同,审查公司特种设备有关费用预算等。

C、加强本单位特种设备队伍建设和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D、当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排险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事故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3、特种设备安全员的职责:

A、严格按公司主管领导的安排,做好本单位特种设备(电梯)的各项管理工作。 B、按照电梯日常检查的要求,每日做好电梯的巡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同时落实和执行月定期检查记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落实解决方案,负责监督电梯公司每月二次的保养工作,并做好签字和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严重者应上报主管领导

及书面告之电梯维保单位。

C、特种设备(电梯)按使用有效期,提前一个月向当地检测部门办理年检工作,并协助主管领导办理电梯每年的委外维保工作。电梯维修保养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

D、负责保管电梯钥匙和层门机械匙,严格按要求使用,严禁擅自外借。

E、负责电梯技术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严格遵守借阅归还等手续,确保技术文件、资料得到有效的保存。

F、经常检查电梯的安全标识,经常检查应急对讲功能,特别是轿内到值班室的呼叫功能及监控功能的有效性检查。日常要注意乘客的安全乘运工作,发现不规范不安全的行为及时劝止。

G、做好安全运乘的宣传引导工作。

H、运货用电梯应由专职持证司机操作,并督促其严守安全操作规程,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同样须有专职持证司机操作,应经常对专职电梯司机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I、在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时,应会同专业电梯公司展开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

J、当电梯发生事故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协同做好相关排除、抢救、保护现场及向上汇报等工作。

K、当发现特种设备运行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向单位责任人上报。 4、特种设备(电梯)操作员职责:

①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

②负责特种设备电梯轿内、厅门、按钮盒的清洁维护工作,特别是轿门和层导轨槽清理,严禁杂物掉入井道内。

③每天观察各种安全标识有否脱落,及时贴牢。

④每天查看安全触板,各按钮信号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⑤每天检查轿内和值班对讲的有效性,电视监控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⑥认真注意电梯有否发生异响、异味等迹象,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⑦有权制止不安全的运乘行为,并进行及时上报。

2015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篇

第1篇: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七、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八、定期报检制度

九、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十一、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zhèng fǔ 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必须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己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情况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电梯生产管理制度】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zhèng fǔ 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zhèng fǔ 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

调查分析,及时向zhèng fǔ 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2篇: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1、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第3篇:酒店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台电梯应建立单独的安全技术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不得与其他设备资料混装。

二、档案应由酒店经理或经理制定人员,必要时交公司统一归档管理。

三、档案应有目录,对文件的名称、数量及保存年限详细记录。

四、需要调取档案查阅时,应办理借阅手续,用完湖马上归还,管理人员应清点文件数量,以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五、档案应至少宝货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六、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七、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

电梯维保制度

一、应对机房的电器和机械设备做定期的巡视检查,清理轿厢、机房卫生,检查司机交接班记录。

二、应至少每15日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三、每季度对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和电控部分进行详细检查,更换各种易损部件,并做好记录。

四、每半年对重要的机械部件和电器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验,确定电梯运行状态及不安全因素。

六、根据电梯性能和使用频率,可在三至五年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大修(清洁曳引机、更换摩擦片、检修控制柜、更换钢丝绳、做平衡系数实验等)七、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八、当火灾、地震、水淹等灾害发生后,应对电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应做好记录,报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几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十、建立电梯运行记录并详细填写故障及原因尤其是安全部件、安全装置维修及调整后的数据记录在案。为日后的维修保养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

定期报检

一、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二、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检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申请检验前,应责成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二)准备好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以备查阅。

(三)与检测机构约定具体检验时间。

三、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前,应将停梯原因及时间通知相关部门并将公告贴在电梯首层门口和人员密集层站。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到场配合检测部门现场检验。

四、检验后,按照检测机构出具的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对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要项目或存在安全隐患,继续使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应停用整改:一般项目由于各种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项目,应制定监护使用措施,并在本单位内部发布实施。整改结束后,认真填写整改回执单,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检或确认。

五、检验结束后,及时将电梯检验报告书取回存档,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

第4篇: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规范电梯维修保养的行为,及电梯维修保养过程中的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工作要求。

2范围

2、1适用于在用电梯的维修保养。不适用于对电梯的大修与改造工作。

2、2电梯的“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也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

2、3电梯的“改造”是指改变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2、电梯维护保养制度

2、1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必须遵守电梯维护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2、2电梯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和专业性的维护保养。

2、3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工作由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承担,专业的维护保养应有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4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2、5日常性维护保养记录有本单位电梯作业人员填写,每月底将记录内容报送电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档。

2、6电梯日常性的维护保养内容应按照电梯产品随机文件中维护保养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专业性维护保养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周期进行。

2、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2、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2、1适合于电梯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

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提高电梯作业的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了解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的法规、政策,自觉地履行电梯作业人员的各项职责。

2范围

规定电梯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的内容、方式,组织电梯作业人员的方法,对培训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电梯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单位负责职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3、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3、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3、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3、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3、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3、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3、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3、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考核按质量技术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使电梯发生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后,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时抢救伤员,抢修受损设备,尽量减少事故带来负面影响,减小事故的损失。

范围

针对事故或事件可能产生的情况,确定抢救及救助方案并使其始终保护有效状态。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的实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3、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3、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3、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3、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目的

为便于电梯的维护保养,分析电梯故障原因,及时消除电梯事故隐患,了解电梯日常管理的进展情况。

2范围

规定对电梯所涉有关资料存档、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单位档案室负责电梯档案的存档、保管工作。

3、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3、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电梯开工申报单;

C、电梯安装施工记录;

D、竣工验收报告;

E、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G、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H、事故及故障记录;

I、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J、同意注册的登记表。

3、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3、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3、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3、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3、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2015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生产管理制度 第七篇

第1篇: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车间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各车间遵照执行:

1、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9、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

10、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确需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必须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安排作业,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监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

第2篇:工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第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电梯

第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第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1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利用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来教育职工。

第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由人事管理部门监督。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3篇:聚丙烯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间主任岗位职责;车间主任接受厂长领导承办生产管理部门安排的任务,;1、负责车间的劳动组织,主持生产会议,向车间布置;2、制订车间管理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3、负责生产计划的全面落实,制定车间的生产计划,;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5、负责技术教育和技术考核的组织工作;6、负责改革技术措施,全面质量管理和增产节约工作;7、负责职工的转正

-一、车间主任岗位职责

车间主任接受厂长领导承办生产管理部门安排的任务,全面负责车间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保证车间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1、负责车间的劳动组织,主持生产会议,向车间布置工作。

2、制订车间管理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落实。

3、负责生产计划的全面落实,制定车间的生产计划,并向职工做生产总结汇报。

4、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纪律教育。

5、负责技术教育和技术考核的组织工作。

6、负责改革技术措施,全面质量管理和增产节约工作。

7、负责职工的转正、定级、人事调动、探亲请假、奖罚等行政事务。

8、车间主任应组织每天的碰头会和技术组工作,参与每周一次的综合大检查,参加周一的厂调度会。

二、车间副主任岗位职责

1、车间副主任协助车间主任完成生产计划及技术管理工作。

2、组织有关人员实施车间生产计划,参与厂调度会,落实厂有关方面的各项指令、指示,保证生产全面完成任务。组织技术人员对职工进行文化技术考核。

3、落实各生产工艺指标执行情况,检查各项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组织技术人员制定车间改革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制定车间节能计划并组织实施。

6、定期召开班长会议,总结生产布置生产任务。

7、负责车间质量管理,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水平。

8、配合车间主任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车间安全员岗位职责

1、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的有关规章制度在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3、组织制定并完善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组织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与班组安全活动。

5、每周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厂部批准后执行。

8、负责一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审批二级动火,组织并落实好动火人的安全措施。

9、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及安全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10、建立健全车间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四、车间副主任安全职责

1、对车间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即使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

4、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5、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的跑、冒、串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组织车间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7、负责落实车间大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的安全措施,制订安全措施方案,安排监护人员。

8、负责对车间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好和,负责检查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工作。

五、车间技术员岗位职责(工艺员岗位职责)

车间工艺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协助车间管理日常车间生产,并对车间主任负责。

1、管理好车间生产第一手资料,操作记录、交接班日志等,认真管理好生产所必须的台帐。

2、定期向车间主任和生产主任及生产处汇报生产情况。

3、监督车间工艺指标执行,负责车间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合格。

4、协助车间主任完成加工量、产量、收率等生产任务,处理日常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并认真总结分析。

5、对生产中的损耗、能耗情况做出分析,并不断提出改进措施。

6、搞好车间工人技术学习和技术培训。

7、配合车间主任制订改革措施,达标规范等,并组织落实。

8、积极参与车间组织的“五小”活动,针对装置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班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厂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车间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及其他安全活动,坚持班组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检校,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班组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班组安全职责

1、班组安全员接受车间(处室)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督促本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器材。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聚合岗位安全职责

1、操作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2、聚合投籵计量要准确,严格按工艺顺序投加小籵。

3、升温注意切换点,防止超压失控,按工艺要求定时、定点、定线路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严格遵守工艺规程,按工艺指标控制釜温,釜压。

4、高压收时,要密切注意高压总管压力,严禁超压回收

5生产装置的温度计,压力表,流量计等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检查。

6、严禁用铁器敲打设备管线,现场不准穿带铁钉的鞋。不穿产生静电的衣物,做好巡检工作。

闪蒸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1、操作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生产运行时,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艺纪律技术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2、聚合向闪蒸放籵前,闪蒸釜必须净化合格,严禁闪蒸釜超压。

3、严禁边接籵边排放丙烯气去气罐,严禁现场放空。

4、操作严格按照工艺要求进行,负压使用后要关闭负压总阀。

5、按工艺要求处理合格后,方可通知包装工包装,包装时闪蒸人员要在现场监护,用氮气正压进行保护包装,防止氧气进入闪蒸釜。

精制回收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1、本区域岗位职责包括从罐区接丙烯,经精制系统进入精丙烯罐,用丙烯泵和,向聚合装置送料。

2、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上岗操作注意安全着装,能对区域内各种异常情况准确处理。

3、在用丙烯泵送料或返料过程中,严格控制泵压,按工艺要求定时巡检,发现问题要及时向车间报告并停泵通知检修,严禁现烯泵带病工作。

聚丙烯车间成品包装安全管理制度

1、包装人员一定要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

2、包装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防爆,消防知识,能熟练掌握本车间的消防器材的使用。

3、所有包装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包装人员要熟悉物料的物理及化学性质。

5、包装工不准用黑金属敲打管线,不许穿带铁钉的鞋进入装置,严禁穿化纤衣物或产生静电的

服装进行放料。

6、在处理故障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防止产生火花。

7、包装工出料时闪蒸釜内的压力不得超标准。以免包装时出现以外事故,可燃气超标准时严禁放料。

8、放料时严格按规程操作,一定做到闪蒸去活合格达到包装条件才能出料。

氢气管理规定

1、严禁用铁器敲打氢气瓶。

2、加氢后严禁放空,余压泄到聚合釜。

3、用完满瓶、空瓶分开,空瓶送走。

4、用后余压3-5公斤,不得高于3-5公斤。

5、氢气加完后,下面阀和上面阀必须关好,防止串料。

6、在运氢气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

活化剂管理规定

1、活化剂换罐必须车间技术人员俩人以上,确保安全。

2、白班压送活化剂,必须车间技术人员参加。

3、活化剂系统严禁超压,使用压力不得高于3公斤。

4、每班巡检,出现漏点及时向车间汇报。

5、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6、聚合岗位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活化剂的应急预案。

7、保持活化剂房的卫生清洁。

第4篇:化工厂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法》,为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公司的生产、财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

1、3本制度由安环科归口管理。

2、职责

2、1总经理

2、1、1负责全面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2、1、2部署和组织公司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2、1、3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决定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

2、1、4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

2、1、5负责筹建消防设施,审批消防器材的采购计划,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2、1、6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2、1、7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2、2各部门负责人职责

2、2、1负责部门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

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

2、2、2定期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2、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安全员对防火安全意见,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发生火情时,在迅速组织救火的同时,立即报告公司,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2、2、4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电梯生产管理制度】

2、2、5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维护、保养,并保证正确使用。

2、3其他相关职责

2、3、1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令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协助安环科在本单位内组织和推动实现,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监督且加以整改,并监督各部门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2、3、2研发部参加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验收。在施工中要加强监督,竣工时参加验收,新产品投产前设备试车前的安全验收,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其实现。

2、3、3安环科负责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训练;不断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和扑灭初起火灾水平水平;监督各部门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及时购置和供应各种防火器具。

2、3、4财务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消防计划所须经费,列入财务划中,对消防安全临时特殊措施需用的经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应及时编制追加预算。

3、公司防火制度总则

3、1本公司院内内,全部列为禁烟区,任何个人不得带烟、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内,外来人员应将其存放在门卫室。车间、库区等确需动火时,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3、2配电室?操作室、会议室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配电室、电器设施开关。

3、3新产品投产时,技术人员应详细向操作人员讲清产品性能,学习操作过程,研发部门应提出安全措施,会同安环科作出安全评价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认定符合安全规定后,方能投产。

3、4车间应通风良好,电器设备要防爆、潮、防止静电。

3、5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消防水龙头、消防带、灭火器周围三米内不准积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

3、6保持公司院内及车间主要道路整洁畅通,不得堆积存放物品。

4、电气焊防火制度

4、1电气焊是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非电焊工人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4、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十米以上距离。

4、3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

4、4焊、割前应彻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或废旧管内的材料必须排净,带电设备切断电源。

4、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起立即关闭并修理。

4、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

4、7焊割完毕,及时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

5、库房防火制度

5、1易燃、易爆、腐蚀、易氧化的化学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等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门窗的开放。

5、2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搬运危险品桶时不得敲击碰撞,保持库内道路畅通。

5、3库区要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5、4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

5、5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处,不得随意挪用。

6、电气防火制度

6、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不得违章带电作业。

6、2电器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6、3禁止使用破皮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6、4电器设备的各种继电器,避雷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

6、5易燃易爆场所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

6、6变电、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

7、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7、1各部门要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工作无关的方面。

7、2消防器材由安环科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7、3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报给安环科,由安环科负责换新,不得空置。

8、考核

8、1违反本制度,每项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8、2无故不执行本制度,考核责任人500元。

8、3考核优异者每月按考核百分比予以奖励,100-500元不等。

2015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电梯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篇

第1篇: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机械设备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应遵循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企业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机械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装备、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不断改善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施工任务的完成。

企业应根据机械设备的使用分散、流动、露天作业、工况差、磨损快等特点,健全设备管理机构、完善设备管理体系,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

第四条企业的机械设备属国家所有。企业领导应认真管好、用好、维修好机械设备,维护和发展企业生产能力,并在任期责任目标内,列入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

第二章各级组织的职责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的建设主管部门(包括各级企业管理部门)应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机械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规程、定额等;

2、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设备管理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指导企业合理装备;

3、组织地区或部门的专业化协作。发展机械租赁业务,组织专业维修、检测网点和配件供应社会化工作;

4、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机械设备管理经验交流和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为企业的机械设备管理提供信息服务;

5、组织协调并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施工机械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机械设备的拆装、检修,建立必要的资质审查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或指定单位负责审批。

第六条企业经理(厂长)在设备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政府和主管部门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规定,负责审定企业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对企业技术装备资产价值、技术状况和设备生产能力负直接责任;

3、对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经营管理目标、工作要求,并督促实施。

4、负责设备资产经营决策,管好、用好企业设备更新改造资金;

5、协调好施工生产与设备维修的关系,防止拼设备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6、组织机务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爱机活动。

第三章前期管理

第七条企业要建立机械设备前期管理工作责任制度。从装备规划、选型、购置、点检、安装、调试和验收投产都要有人负责,严格办理登记和交换手续。

主要机械设备购置前,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讲究设备投资效益。

大型机械设备和进口机械设备的购置,由各地区、各部门的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防止盲目购置、重复设置。

新型机械设备到货前,应事先做好机务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使用前应向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进口设备及其技术资料到货后,要认真清点、验收、登记,并及早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在索赔期内提出索赔。

第八条企业自制标准机械设备时,应事先提出报告和设计图纸,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制造。自制的机械设备经试用、检测,证明其质量、性能合格后,方可纳入企业固定资产。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保养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操作、使用、保养规程和管理制度。主要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所有机械设备都要有人负责。多班作业时,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条企业要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季节变化时要执行换季保养。新机械和经过大修理的机械,在使用初期要执行走合期保养。

大型机械设备要实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作出技术记录,总结磨损规律。

企业要重视燃料、润滑油料等的正确管理和机械设备的合理用油工作。

第十一条在施工生产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应保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各安全装置灵敏、可靠。失修、失保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不得投入生产。

第十二条实行机械设备经济承包责任的,必须把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维修保养、安全运行、消耗费用等列入承包内容,与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一起考核,对因拼投备、违章作业、失修、失保造成机况严重劣化,费用超支者,应按承包合同进行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有关主管部门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每年复查一次,无操作证者,不得上机操作或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锅炉、动力、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和测试工作。

第五章检修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按需修理的检修制度(简称定检维修制)。各类机械设备的检查周期、检查内容,由企业主管部门自行制定。企业要有专人负责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测工作。按照机械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施工生产,编制机械设备的修理计划,并纳入企业的年(季)度生产计划,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修理单位要完善机械设备修理工艺,建立、健全修理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机械修理技术标准,保证修理质量,缩短修理工期、降低修理成本。要面向施工,服务到现场。

机械设备送修时,双方应签订修理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承担外单位修理任务的企业,必须具备修理资质。送修单位一般不得将机械设备委托给无修理资质的企业去修理。

企业要做好配件的合理贮备和管理工作。

第六章改造、更新、报废

第十七条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制定机械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大型机械设备的改造、更新,必须经过技术、经济论证。

第十八条机械设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当报废;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改造价值的。

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属于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的。

机械设备报废时,应事先组织技术鉴定,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设备报废时未提足折旧的,应予补提。已达到报废条件的机械设备,应及时报废。

淘汰的机械设备不得向外租赁或转让。

第七章安全生产

第十九条新的以及经过大修理、改造和重新使用的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企业要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制度。设置机械设备安全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监督,并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机械设备和操作者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使用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工作条件危及机械或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现场指挥人员和机械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重视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对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拆卸、运输、轨道铺设等都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塔式起重机的拆装、运输,应由拆装专业班组负责进行。

第二十三条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的非正常性损坏者属机械设备事故。

机械设备事故分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5000元者。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者。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者。

第2篇:72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提高企业技术装备和施工机械化水平,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和预防施工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系统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施工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安装、拆卸、检修、改造、使用和报废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规定。公司系统非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务院国发[1987]68号文《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

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92令《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建设部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70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381号文《电力建设施工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3总则

3、1企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以科学管理方法进行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费用核算;适时更新改造,达到使设备技术状态好、安全运转、使用寿命长、消耗低、利用率和生产效率高的目的。

3、2上海电建公司下属各单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置设备管理部门和岗位,配备安全、技术、资料信息、资产管理等岗位(

3、3各级设备管理机构的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总人数的50%以上。

3、4本制度所指的施工机械设备是指企业构成固定资产的起重机械、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维修和测试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耐用期限超过一年;

2)单机原值超过2000元人民币;

3)能独立发挥功能作用。

4基础管理

4、1凡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必须从所购或调入之日起,按行业规定的编号规则,统一编号,分类建帐立档。且每年年终要组织对设备进行清查,发现帐物不相符时要查明原因,追查责任,报上级批准后,会同财务部门办理盘亏(盘盈)手续。

4、2企业应制订本企业的起重机械原始记录、检查表、统计报表、机械和相关人员台账、机械合同等标准资料格式,并对相关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存档。建立企业施工机械总台账和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4、3设备管理部门应会同企业有关部门编制企业技术装备规划,并负责编制和参与审定机械设备购置计划,负责企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资质认证工作。

4、4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或参与编制重要调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的选型、购置、大修、改造、报废、租赁等方面的安全及技术经济论证方案,组织对重要设备和起重机械设备的技术检测和鉴定工作;办理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手续和报废注销手续。

4、5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为施工项目部配置、租赁起重机械等设备,并组织运输、试验、验收,确认满足施工要求。

4、6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组织对新型或进口设备的相关技术、先进管理经验及方法的引进消化和推广工作。

4、7设备管理部门应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和设备使用单位下达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组织评价、考核和奖罚。

4、8自制非标设备或对原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应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设计或改造方案,由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自制或改造后的设备,要检验合格,进行工业性试用,实际作业达500小时以上再组织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正式投用。涉及国家已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4、9上海电建公司下属各单位向外转让设备,应根据其价值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上海电建公司根据需要,在公司内部调配设备时,调出单位应保证调出设备完好,不许拆换原机零部件,并将原机附件、备件、工具及资料档案等一齐移交。

4、10设备报废应事先进行经济分析和严格的技术鉴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报废:

1)设备磨损严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虽经大修但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达到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报废条件,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或污染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合算的;

4)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

5)非标准专用设备,因任务变更,本企业不适用,其他企业也不适用的。

4、11设备报废应填写设备报废审批表,经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进行技术、财务审定,企业领导签章,根据设备价值按规定上报审批。

设备一经报废,严禁继续使用,也不得转让或出租。

5施工企业本部机械安全管理

5、1施工企业经理是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应明确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起重机械的全过程安全管理。

5、2施工企业本部的设备管理部门,对企业施工生产中的起重机械和一般机械、工器具、检测设备进行归口管理;是起重机械专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5、3、施工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主要职责:

5、3、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起重机械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并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5、3、2负责建立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机械岗位责任制和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目标或安全指标;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下达的安全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组织评价、考核和奖罚。

5、3、3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查本企业所用施工机械和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审定起重机械安拆、大修改造作业方案,参与编制或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机械配置和大型吊装方案。

5、3、4负责组织企业层面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维修、运输、试验等过程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安全控制措施的编制,并对作业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督和指导。

5、3、5负责组织编制企业起重机械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审查和指导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和演练。

5、3、6按有关规定负责单纯机械事故和机械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机械事故并造成人员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5、3、7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状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专项检查、评价和考核,并指导、跟踪、督查缺陷整改情况。

5、3、8配合组织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取证;建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

5、3、9参与工程项目分包合同审查,重点审查分包单位自带起重机械的数量与安全状况,以及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责任方面的条款。

5、3、10负责组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竞赛评比表彰,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5、4公司系统施工企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方面的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几项制度:

1)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与使用制度;

2)租用与分包工程自带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3)起重机械维修制度;

4)起重机械安装维修队伍管理制度;

5)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查与执行制度;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与考核制度;

7)起重机械检验仪器、工器具管理制度;

8)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9)对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评价考核制度;

10)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3篇: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大型施工设备的租赁规定

为确保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大型施工设备完好及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处于安全运转、环境影响达标。具体如下:

1、项目部需要大型施工设备时必须先申报公司设备科,由设备科统一安排调度。

2、在公司设备不够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由设备科向外单位租赁。

3、在征得公司同意后,项目部可提出推荐单位,在确保设备完好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的前提下,由公司设备科出面签订合同。

4、向外单位租赁的设备,归入公司设备管理范围。

(二)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7、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人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三)机械设备安装后启用验收检测规定

1、设备启用验收前,项目部必须依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方案实施,核对基础处理,安装要求,施工位置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等方面工作。

2、设备启用验收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货电梯、输送泵等。

(2)中型设备:各种混凝土搅拌机、井架等。

3、参加大型设备启用验收,由公司设备科会同项目部技术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公司大型设备验收用表实施,做好详细记录。

4、中小型设备验收,由项目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机管员、安全员设备安装人员及操作工参加,依照设备启用验收表实施,做好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由省、市府文件规定须经省、市检测站验收的设备,一定要申报,安排时间验收,验收后将验收文件存档。

6、设备启用验收项目内容:

(1)检查起重限位、变幅限位、轿箱限位、冲顶限位。

(2)检查机械各传动部分是否正常,各螺钉紧固是否松动。

(3)检查各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可靠,制动片磨损是否超标,保证制动器有效工作。

(4)检查钢丝绳的规格及磨损和断丝情况,以及钢丝绳端头紧固情况。

(5)检查各传动机构、机械运动处、减速箱、蜗轮箱等工作是否正常,杜绝隐患存在。

(6)检查各变速机构、齿轮啮合部位、液力偶合器、钢丝绳、滑轮以及黄油嘴处是否加足各种润滑油。

(7)检查塔吊路轨型号、轨距、拉杆、四组轨牌及路轨端头硬靠山是否齐全可靠完好。

(8)检查吊具、索具等是否齐全符合标准,安全可靠。

(9)检查塔吊、人货电梯、井架等避雷针、接地装置是否装好有效。

(10)检查各种设备电器,包括外接电器装置,电器部分验收均按行业用电规范及当地的标准,严格执行。

(11)小型设备固定使用设备安装牢固稳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并搭设工棚保护设备。

7、大型设备的基础施工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与设备科联系确定合理位置,按随机基础图要求、说明书,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要求组织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项目工程师要详细做好技术资料记录,并归档成册备查。特殊项目大型设备基础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科、设备科及项目部研究确定。

8、机械设备使用,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保养规定。未通过验收的设备任何人不得违章开动设备,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9、塔吊、升降机、附着式脚手架在公司与产权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应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使用。

(四)机械设备等级保养及维修规定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处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1、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的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分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3、例行保养是由机操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4、一级保养由机操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5、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6、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7、各项目部机管员应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整理汇总后备查。

8、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区分为:

(1)小修: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能按功能结合保养进行并做好记录。

(2)项目修理: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的周期。

(3)中修: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异议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器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4)大修: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到达极限磨损的程度,必须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9、通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的噪声、振动、强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五)机械设备检查规定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作下列检查规定:

1、设备检查方法:

项目部机管员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2、设备检查内容: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档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轨道铺设平整,拉杆、压板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6)固定使用设备的布局搭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人货电梯限速器,附墙装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井架、人货电梯进出口处、防护棚、门搭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钉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0)现场设备用电装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1)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2)机械设备的清洁工作是否做好。

3、对查处的问题有关项目部应立即改正,并做好相应记录,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设备科。

(六)机械设备采购规定

为了不断的提高企业施工生产能力和改革装备结构,加速施工机械化的实现,企业要根据装备规划,结合施工生产需要,有计划地逐步增加,补充和更新机械设备,特作下列采购规定:

1、设备采购范围划分

(1)大型设备:40kN。m以上塔吊(包括40kN。m)、人货电梯、输送泵等。

(2)中小型设备:各种混凝土搅拌机、井架、卷扬机、焊机、切断机、弯曲机、电焊机、木工机械等。

2、大型设备采购由公司设备科根据生产需要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在购置订货时必须严格按照材料管理制度执行。

(1)编制采购计划、填写:材料采购(要料)计划表。

(2)选择合格的供方,对供方进行评价,填写:物资供方评定表。

(3)按《经济合同法》签订订货合同。

(4)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填写: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5)对采购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进行评价,填写:1)物资供方业绩评定表;2)合格物资供方名录。

4、大型设备如项目部需要采购,必须将采购计划表报送公司设备科,经公司设备科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采购程序仍按材料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七)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管理方法

为了加强对分承包单位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定此管理办法:

1、分包方使用的机械,必须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备机械纳入公司项目部管理范围。现场使用的机械必须标识、挂牌。

2、分包方借用的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安全使用。自备的起重机械、人货电梯安装必须由市级认可的“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安装,投入使用前必须有市级颁发的“安装验收合格证”。

3、分包方自备的机械操作人员,特种工种等必须持有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市建委指定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4、项目部机管员对分包方施工设备负责监督与管理。

(八)机械设备的拆装规定

为确保大型施工设备进出场时设备安全及人身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作如下规定:

1、严格按照工程专业分包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拆装队伍进行评估,选择有资质的合格的拆装队伍(工程专业分包商评定表)。

2、拆装前,拆装单位必须把施工方案、资质证书、安全协议、人员名单等上报公司的设备科,项目部必须做好基础工程验收并归档备查。

3、办理拆装方案手续(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拆装方案由设备科会同技术、安全科、总工室会审签署后方可进行拆装。

5、安装完毕后,须经公司设备科、市检测中心检验后方可投入使用。

6、塔吊、人货电梯的升级及附墙的安装拆卸必须由资质队伍进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7、项目部不得自己组织队伍及未经公司审批私自拆装。

(九)主要设备完好标准

混凝土搅拌机完好标准

1、搅拌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能力达到设计要求,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整机运转过程中各部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异常。

2、传动零件润滑正常,皮带传动良好。

3、水泵、水管、水箱、计量标尺刻度等给水系统正常,计算正确,跳动杆使用正常。

4、料斗钢丝绳、绳卡符合规定要求,上料斗挂钩保险完整有效,跳动杆使用正常。

5、各部紧固件牢靠紧固。

6、齿轮箱、齿圈啮合正常,无其他异常,齿轮箱润滑油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7、上料斗、出料口操作轻巧,离合器间隙符合规定要求。

8、电线、电器箱、操作开关无漏电现象,操作方便,整机具有良好的接地性能。

混凝土泵完好标准

1、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2、各部位操纵机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螺栓均在正确位置。

3、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

4、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完好,水管结扎牢靠,料斗无杂物,各润滑点润滑正常。

5、电缆绝缘良好。

运输车辆完好标准

1、车容整洁,装备安全,保证车辆的完好性。

2、燃油、润滑油、冷却液及各种溶液均应注满,并做到四不漏(油、水、气、电)。

3、汽车各总成、组合件、零件和设备,连接牢固可靠,作用正常。

4、发动机运转良好,无异响,达到额定功率,保证汽车的牵引性能有最佳的动力效果,发动机启动容易,怠速转动平稳、加速均匀。

5、燃油系统工作正常,耗油量不超过额定值;润滑系统油压符合原车规定,消耗正常;冷却系统能保持发动机的正常工作温度。

6、离合器分离彻底,不打滑,不振抖;变速器换档轻便自如,不跳档,不乱档,无异响;传动轴无弯曲,工作时无振摆,无松旷,后桥工作时无异响,不过热。

7、汽车钢板弹簧,无断裂或错开现象;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8、前轮定位符合规定,转向轻便灵活,无旷隙;方向盘自由转动量不超过规定。

9、制动系统工作可靠,制动距离与踏板自由行程符合规定,不跑偏,不发咬。手制动作用可靠。

塔式起重机完好标准

1、塔式起重机技术性能良好,工作能力达到设计要求,能满足施工现场需要,运转过程中各传动系统平稳,零部件齐全,无其他异响。

2、塔式起重机行走、起吊、变幅、回转、升降驾驶室电动机转动正常,钢丝绳断丝磨损不超过有关规定。制动器刹车片间隙适当,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50%,减速正常,润滑油质量和数量符合规定要求,联轴节转动正常,皮圈完好,固定螺钉紧固牢靠。

3、行走、变幅、起吊、升降驾驶室吨米限位动作灵敏可靠,限位位置正确,吊钩保险、卷扬机绳筒保险、升降驾驶、弹闸保险灵敏可靠。

4、机械各传动部位磨损不超过规定,整机损耗磨损程度不超过技术规定,主杆、腹杆头焊缝无开裂。

5、主要计量仪板面的刻度清楚,读数正确。

6、各部动作的齿轮箱、蜗轮箱、液力偶合器没有漏油现象,电缆、电器箱、电器线路漏电现象,接触器释放正常。

7、轨道路基、纵横符合要求,路轨阻挡器、行走限位碰击装置适当,固定牢靠,接地桩、接地线连接符合要求,夹轨器夹固良好,无变形弯曲现象。

8、驾驶室内窗开启自如,无破损,并能避雨防潮,玻璃窗清晣,视线良好。

9、各部传动滑轮组完整,转动灵活,无歪斜和卡阻现象。

10、塔吊附墙杆安装合理符合有关规定。

卷扬机完好标准

1、电动机工作正常。

2、减速器传动正常,无异响。

3、联轴节及螺丝皮圈不得有明显松动,磨损。

4、制动器灵敏可靠。

5、电器部分无漏电,绝缘良好。

6、防护装置(包括绳筒保险)齐全、有效。

7、钢丝绳断丝不超过标准。

8、卷扬机制动灵敏,刹车片间隙在0、61~1mm之内。

9、刹车片磨损不超过原厚度的50%。

强制式混凝土搅拌机完好标准

1、机械性能良好,零部件齐全,整机运转过程中各部传动系统平稳,无异响。

2、搅拌机无漏浆现象,拌筒内无结石,拌叶、拌臂不变形。

3、搅拌臂和拌叶的连接牢靠,无松动现象,拌叶和衬板的间隙均控制在3~6mm。

4、减速箱、水泵、水箱等给水系统正常,计量正确,无漏水现象。

5、料斗运行轨道平直,料斗限位灵敏可靠,料斗门开启自如,保险完好齐全,提斗钢丝绳断丝、锈蚀不超标,卷扬机电动机无异响,制动性能良好。

6、卸料机构操作轻松,出料快,卸料门与拌筒的密封良好,无泄漏现象。

7、电器系统操作方便,接地良好,操作开关无漏电现象,电器箱门锁齐全。

8、整机外观清洁、整齐,润滑良好,支撑架无变形现象。

灰浆机完好标准

1、传动机构

(1)减速器工作正常,无异响,三角皮带盘无缺边,三角皮带无破损、脱层;

(2)联轴节传动无冲击、滑移;

(3)搅拌轴端无严重漏浆;

(4)拌叶无明显变形、卡阻、不得有碰击异响。

2、电器部分

(1)电动机工作正常,电线无老化,接地良好,不漏电;

(2)电动机风叶及防护罩齐全、有效。

3、机身部分

(1)主要部位无明显脱焊;

(2)机体不得有明显变形、开裂、腐蚀;

(3)主要零部件不得缺损、松动。

建筑施工电梯完好标准

1、传动机构

(1)电动机及减速器传动正常,无异响和振动;

(2)制动灵敏,刹车片间隙在0、61~1mm之内;

(3)刹车片磨损房地产E网不超过原厚度50%;

(4)安全限速制动器必须完好,无点击声响;

(5)齿轮齿条啮合正常;

(6)钢丝绳不得有扭曲,断丝在规定以内。

2、结构部分

(1)标准节整体无脱焊和变形断裂;

(2)各部连接螺栓无松动,梯笼和立柱之间的滚压轮转动良好;

(3)门电连锁良好,内外安全门操作自如;

(4)梯笼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

(5)滑轮转动正常无异响;

(6)扶壁撑、稳固撑、导轨等安装符合有关规定。

3、电器部分

(1)各操纵开关和电气仪表灵敏有效;

(2)电缆线完整无损,各传动线无外裸;

(3)各限位完好,通讯装置灵敏可靠;

(4)无漏电现象,接地装置良好,符合规定要求;

(5)冲顶限位碰击装置固定合理,不松动。

第4篇: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有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作,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做标志、挂牌。

(7)经过打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改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的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运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坏损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二、机械设备走合期制定

(1)一般机械的走合工作,由使用单位派修理工配合主管司机进行,特种和大型机械,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机械(车辆)的走合期必须按说明书进行,要逐步加载,平稳操作,避免突然加速或加载。

(3)走合期内出现问题或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机,待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

(4)重点设备的走合期,必须在供方和公司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5)走合期结束后,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更换润滑油脂,并由机械技术负责人在记录表上签章,交付正常使用。、

三、机械设备交接班制度

(1)所有多班作业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内容。

1)本班完成任务情况,生产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2)本班机械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的消耗和准备情况。

3)本班保养情况、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

(3)由交班人负责填写本班报表及交接班记录,接班人核实后交班人方可下班。

(4)严禁交班人故意隐瞒机械故障或存在问题。

(5)如因交接不清,设备在交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6)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交接班情况,查看交接班记录。

四、机械设备使用“三定”制度

(1)凡需持证操作的设备必须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

(2)中型机械一班制时,采用一人一机此人称机长或操作负责人。

(3)大型多班多人作业的机械,由机长主管,其余为操作保管人。

(4)中小型机械采用一人多机,要挂牌以示管理范围,无法固定人员的多用途及附属性机械应由班组长或指定具体负责人员进行管理。

(5)为保证机长和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以及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保养,要做到:

1)一般机械的主管司机(负责人)由项目经理部任命。

2)重点设备的司机长由由使用单位提出人选,报公司审批后正式任命,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3)机长(负责人)一经任命不能轻易调动,如需调动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五、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认真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中机械设备管理职能要素,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职责。

(2)新购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申请,工程处安全设备科审核,工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新购的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商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并附有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经工程处安全设备科验收确认后方可购进使用,并及时建立新的台帐。

(3)项目部之间调配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配件齐全,由项目安全设备管理员到现场验收确认后方可调进,并办理交接手续。

(4)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装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机械安装队进行。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组织自检,并报公司验收,由公司安全设备科报检测部门检测,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正式启动使用。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资料必须报公司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5)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安装完毕后进行自检,并做好相关验收检查记录,部分验收检查资料报上级部门存档。

(6)必须根据工地现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并配备技术水平较高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

(7)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北京市有关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时验证复证。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司指定的培训部门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8)进一步提高操作人员的高度责任心和操作技术本领,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绝违章”,能有效的掌握机械设备性能特点并具有一定的设备维修保养经验和能力。机械设备使用中一定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联系”,保养必须遵守“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方针,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9)项目部安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并根据不同的作业特点及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例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例保记录。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遇到所作业内容和设备状态危机设别和人生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接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处理。

(10)现场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禁止无证作业。

(11)项目部必须组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危险作业内容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及时反馈机械设备使用情况和性能状况,以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

六、机械设备检查制度

(1)总则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机械设备检查方法

项目部机管员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3)机械设备检查内容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挡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3)轨道铺设是否平整,拉杆、压板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

6)固定使用设备的布局搭设是否符合有管规定。

7)人货电梯限速器、附墙装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井架、人货电梯进出口处、防护棚、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钉是否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七、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1)总则

为合理处理由

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统称为机械事故。

(2)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2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7~14天者。

2)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1~5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15~30天者。

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1元以上,或因损坏造成停工31天以上者。

4)非责任事故:指事前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破坏行为。

(3)事故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后应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的分析处理。

2)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应进行认真的检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3)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处理方法

1)一般事故由分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2)大事故由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总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3)重大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逐级上班,按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对事故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总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

八、机械设备报废制度

(1)机械设备报废条件

机械设备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主要结构、部件已严重损坏,虽经修理其性能仍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设备受到严重损害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设备超过使用周期年限、非标准专用设备或无配件来源的。

6)国家明文规定列为强制淘汰的设备。

(2)机械设备报废处理原则

1)凡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可核减设备资产和实力台帐。

2)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不准继续使用或整机出售给其他单位。

3)对报废设备的零部件拆卸,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其余部分一律送交总公司规定的回收公司。

(3)机械设备报废处理程序

1)对需报废的设备,各单位要组成技术鉴定小组进行全面的技术鉴定。

2)根据技术鉴定小组对设备的鉴定情况,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核后上报总公司。

3)车辆报废应先由公司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后报总公司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第5篇:机械设备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习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三、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四、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凭”。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五、机械设备租凭

1、项目经理部租凭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凭合同》;并将《租凭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租凭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凭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六、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

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茶运转。

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7、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项目经理部的设备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七、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1、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设备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

2、《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设备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3、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情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八、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

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2、大、中型设备进场后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4、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5、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2、工程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进仓,进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十、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查、备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2015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电梯生产管理制度 第九篇

第1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必须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必须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必须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必须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必须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接受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内容。通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情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第2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对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是实现生产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

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的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以减少和避免他们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1、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

(2)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3)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

(4)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7)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

(8)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9)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2、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

(2)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3)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

(4)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

(5)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6)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3、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2)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3)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4)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5)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6)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7)工厂、车间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三级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并填写好“三级教育”卡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并接受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而直接参加考核。

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1、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是基于安全生产教育的长期性的艰巨性的特点。职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活活动之中。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有多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例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卫生展览会、放安全电影和录像、安全考试、安全讲演、安全竞赛等。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的制度和职工违章离岗安全教育、工伤事故责任者复工安全教育。

2、安全“继续工程”教育

继续工程教育是指那些已经受过大专院校教育,并已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者,经过一定时期,必须继续接受安全知识和劳动保护新知识的教育。它是从不同专业、不同水平等具体情况出发安排学习内容,组织专修的,因此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理论性和实用性。这一层次的教育,主要是对专职从事安全管理的干部、企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领导、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必须要经安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3、“四新”和变换工种教育

“四新”教育,系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时或工人调换工种时,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其内容主要有:

(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3)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4)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要填写《“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

第3篇:交通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不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社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杜绝和减少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树立安全发展观,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式的根本好转,为促进西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安全交通保障。

二、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要“以人为本”加强各级领导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水平。

三、交通局范围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交通局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基层单位具体实施,充分利用行业特点及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春运工作、“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先进达标单位”等竞赛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单、标语等宣传媒体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基层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所有单位负责人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再培训。

五、一般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的培训每年一次,要求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执行上述内容应承担的责任;懂得一般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并能针对本单位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懂得怎样支持专兼职技术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一次,施工、运输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七、各基层单位必须坚持新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五新”作业安全教育、复工和调岗教育五个方面的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八、针对各岗位的培训教育工作,对法规、文件有规定的持证上岗的岗位,必须保证职工的持证上岗率100%,杜绝一切违规无证上岗现象发生,因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九、要把宣传教育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搞好安全警示教育,吸取经验教训。要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善并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好转。

第4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二条公司要根据年度安全施工生产需要,由劳人部根据安质部提报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各项目要依据本单位施工生产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第三条对从业人员(含分包队伍)的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公司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公司负责对公司领导、公司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取证和公司本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他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由项目所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或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1项目部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4、2项目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通过学习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3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安全培训合格,还必须接受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是:工地安全实施标准的执行(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现场设施、过程施工特点、生产和生活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交底中的有关内容、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4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4、5项目部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4、6一般员工待岗、转岗、换岗,员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第五条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国家各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审定的大纲和教材。

第六条安全培训教育要做好记录,并实施考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应使用公司三标一体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格式。

第5篇: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职责

㈠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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